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2024-06-21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精选6篇)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第1篇

泸州市纳溪区护国镇卫生院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控工作预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有效应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级负责、依靠科学、依法管理”的原则,立足于“防大疫、抗反复”,一旦发生疫情,及时采取有效防治措施和迅速控制疫情,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控制本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

(一)应急领导小组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护国镇的非典型型肺炎疫情处臵的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格局。

(二)非典型型肺炎疫情处臵小组

1、医疗救护组:由业务副院长任组长,住院部内、外科主任、护士长为副组长,住院部全体医护人员为组员。负责患者或疑似患者的现场抢救、运送、诊疗、转诊。

2、流调组:由防保站副站长为组长,防保科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处理,负责健康人群疾病预防、健康宣传和疫情监测等。

3、消杀灭组:由防保站副站长为组长,防保科、后勤等人员为组员。负责疫源地、疫点、医院及相关公共场所的消杀灭工作。

4、综合信息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办公室工作人员、专职公卫人员等为组员。负责事件相关信息的传递、收集、处理、汇总报告等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正确做好舆论 1 导向和信息发布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分管后勤院领导任组长,医院后勤工作人员为组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处臵过程中的药品、器材及各项物资的准备和供应,维护处臵环境的秩序稳定等工作,确保处臵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 疫情监测与报告

一、疫情监测

(一)工作原则: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原则,做好疑似病例、临床诊断病例的主动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报告可疑病例。

(二)监测重点对象:医院门诊就诊的发热、咳嗽病人;来自省外高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地区的出差、旅游、学习、务工、经商、探亲人员;来自省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重点病区的人员。

(三)监测网络的设臵:村卫生站(室)、个体诊所、私人医院、学校、交通检疫点、村委会共同组成全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网络。

1、村卫生站(室)、个体诊所、私人医院认真按照诊断标准作好诊断和转诊工作,及时筛查、报告疑似病例。

2、学校要建立全体师生健康状况晨查制,发现可疑病人及时报告并向医院转治。

3、交通检疫点要具备基本条件,规范工作程序,做好旅客检疫和留验工作,发现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医院诊治。

4、建立以护国镇卫生院为中心,村卫生站(室)为依托,村为基础的预防控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和报告体系。各村委会要组织对外出务工和其他活动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重点对从疫情流行区近期返回的农民工、大专院校学生和其他人员情况的全面清理排查,以村为单位,逐一登记,加强监测。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可疑病例及时报告并送医院诊治。

二、疫情报告

(一)报告人。医疗保健人员、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和个体开业医生等医疗卫生人员为责任报告人。学校、交通检疫留验站、镇、街道、村委会负责人为规定报告人。知情群众为义务报告人。

(二)报告程序。责任报告人除按常规疫情报告要求进行报告外,对发现的病人或疑 2 似病人要立即报告护国镇卫生院防保站。规定报告人和义务报告人对发现的可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要及时报告护国镇卫生院防保站。护国镇卫生院防保站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镇人民政府。

(三)报告时限。发现病人或疑似病人的于2小时内报告,积极协助上级疾病控制机构开展初步调查。

(四)报告要求。实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疑似病例和新增病例每日报告或零报告制度。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四章 现场处臵

一、处臵原则

统一领导,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臵,及时扑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

(一)、外省输入疫情。在长途公共汽车站、火车站、机场、水运码头或主要公路关口设立检疫留验站,负责按《四川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交通检疫留验工作规范(试行)》对入川客车司乘人员进行检疫。发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立即按规定送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并报告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交通工具中的“密切接触者”在当地留验站集中进行隔离观察。

(二)出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散发疫情按属地管理原则,配合上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应急处臵工作队进行处理。按要求将病人和疑似病人转移至当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指定医院进行诊治,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污染环境进行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隔离观察,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疫情。同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防止续发病例。

二、现场处臵职责与分工

(一)指挥机构。可能或确定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发生后,在镇政府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现场处臵的组织指挥工作。

(二)执行机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处臵工作队承担现场具体处臵工作任务。包括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现场污染物处理、标本采集、环境消毒、病人救护和转运与隔离等。

(三)支持机构。各村卫生站(室)、个体医生、私人诊所是现场处臵的支持机构,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做好人员、物资调配;病区建立与隔离和病人 3 后续治疗;严重污染区外围的消杀灭工作;社会动员,群防群治;监测和后续处理等工作任务。并请求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全力配合现场处臵工作。

三、工作程序

(一)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可疑病人的接触史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特别是发病前的接触情况,以及到外地务工、与可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接触的情况,以便发现可能的感染来源线索。详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提纲(试行)》。

(二)指定医疗机构。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送区卫生局指定的医院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的时间不得短于2周。

(三)医疗救治。病人就地隔离治疗,治疗方案参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推荐治疗方案和出院诊断参考标准(试行)》。由于本病病因尚未完全确定,目前暂无特效治疗药物,主要是采取抗感染、对症治疗和支持疗法。发生呼吸困难的,要尽早采用吸氧和机械辅助通气等措施。一定要注意开展系统规范的治疗,不断总结、完善治疗方案。病区环境平时加强病房通风换气,避免房间密闭,可用紫外线照射,过氧乙酸薰蒸或喷雾等;地面、墙壁、门窗可用含氯消毒剂喷雾消毒;物品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擦拭;痰液等分泌物用含氯消毒剂浸泡。详见《医院消毒隔离工作指南(试行)》。

(四)现场处臵。对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进行卫生处理,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严密消毒后处理。对死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患者的遗体按照立即消毒、就地火化的原则进行处理,不得转运,不得采用埋葬等其他方式处理遗体。不得举行遗体告别仪式或利用遗体进行其他形式的丧葬活动。检疫留验站旅客的检疫留验和交通工具的消毒等现场处臵工作详见《四川省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交通检疫留验工作规范》。

(五)实验室检测。采集疑似病人、临床诊断病人的急性期、恢复期血清样本。采集、运送及保管的技术要求详见《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实验室检测标本采集技术指南(试行)》“血清样本采集与运送”部分。标本采集后,应注意原始标本的妥善保存和留样,送区疾控中心。

(六)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防止医源性感染、医院内感染、实验室感染和致病性微生物扩散。

(七)、医疗卫生人员在处臵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过程中,防护应按 4 如下工作流程:

1、转运流程。

穿、戴全套防护用品→出车至医疗机构接病人→将病人安臵在车厢→将病人转运至接受医疗机构→更换全套防护用品→返回→车辆及设备消毒(污染物品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人员防护消毒。

2、穿戴及脱防护物品流程。

穿戴防护物品流程:连身服→长筒胶靴→防护头套→口罩→防护眼镜→隔离衣→胶皮手套。

脱防护物品流程:隔离衣→胶皮手套→防护眼镜→口罩→防护头套→长筒胶靴→连身服。

四、宣传、培训、疫情信息发布和保密

(一)、利用各种宣传媒介和多种宣传形式,在全区广泛开展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群众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保持生活、工作环境的空气流通;根据天气变化,注意防寒保暖;多参加锻炼,增强自身抵抗疾病的能力。

(二)、按分级培训的原则积极做好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关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诊断治疗、消毒隔离和个人防护等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应急领导小组要按上级有关指示,统一口径,注意保密,正面宣传,减少社会恐慌,维护社会稳定。

(四)除省委宣传部对外发布的病例数字外,所有涉及疫情信息的资料均需注明“机密”字样,并按保密要求妥善保管、处臵。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实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中,要注意保护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隐私权。

第五章、技术措施与后勤保障

一、技术措施。组织医护、公卫人员培训,学习有关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要求。技术措施参照国家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订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技术方案》。

二、后勤保障。统一指挥,统一调配,多方协作,快速、准确、高效配合现场工作。

(一)经费支持。应提供足够的处臵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及其他相应工作所需经费。

(二)物资供应和储备。做好应急药物、器械的供应和储备。

各地应制定药品、器械、防护设备等所需物资的储备方案,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和消杀灭药械、个人防护物品,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

(三)现场通讯。建立运行良好的通讯网络,提高信息传播效率,准确通报信息。

第六章 组织体系和应对能力建设

建立、健全高效、统一的组织保障系统:必须对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危害性予以充分认识,必须从维护社会稳定、安定团结的大局出发,必须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己任,建立、健全相应的领导体系和应急反应体系,在思想上、组织体系上做好处臵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应对准备。

第七章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处理结果评估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医学应急领导小组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处理完毕后,要对处理过程与结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与教训。通过科学评价提出处理类似事件的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八章 附 则

预案管理与更新: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的形势变化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五日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第2篇

为进步做好传染性疫病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切实有效地防止传染病疫情反复,实现可持续控制。根据《密云县防治传染性疫病应急预案》,结合我工地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疫病防治管理方法》认真总结我工地防治传染性疫病工作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保证今冬、明春我工地“零感染”为目标,全面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治疗”的工作要求,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将防治“传染性疫病”工作纳入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我公司的经济发展,确保社会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一)、工地启动以项目经理为总指挥的预防“传染性疫病”领导小组,加强传染病防治的日常检查管理。根据公司防治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批示和建筑业疫情情况,定期召开防治会议,安排布置本工地的防“传染病”工作。

(二)、岗位职责(1)、各分包单位必须成立防传染病组织。分包单位经理、基层单位负责人为防传染病直接负责人,并做到责任到班组,到具体人员。(2)、负责日常工地发热民工监测和上报工作。根据上级批示启动应急预案。对出现的发热民工要立即送入工地隔离室,在报公司和建委的同时与县医院发热门诊联系,并积极配合防疫部门做好防控工作。(3)、负责监督检查工地食堂、宿舍、厕所等地的传染性疫病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留死角。(4)、负责工地传染病知识的宣传工作,及时将上级防传染病相关批示精神传达到班组,保持工地民工的人心稳定。

三、日常工作措施

(一)、建立本系统发热病人监测网络制度,严格执行建委,关于防止非典性肺炎病情反弹实施方案》规定中要求的发热病人监测网络及监测信息上报流程。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性疫病人或疑似病人都应当及时报告,不得隐瞒、缓报、谎报。

(二)、建筑工地实行规范管理。改善民工居住条件,取消大联铺,每间宿舍不得超 过15人,每人不低于3平米面积。对所有新招用人员实行健康体检制度,取得健康凭证后方可办理手续。

(三)、加强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严格施工现场各项卫生标准,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弥补漏洞,消除隐患。

四、疫情应急响应

疫情应急响应共分为一、二、三级,由市政府和北京防传染性疫病肺炎联合工作小组决定启动,变更和结束应急响应。

(一)、三级响应时,工地防非传染病小组全面负责本工地防“传染病”工作。

(二)、三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性疫病”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地防范与指挥直辖市工作。向公司防治“传染病”领导小组报告工作。完成公司防“传染性疫病”指挥部交办的工作任务。

疫情发生时对工地发病人员实施必要的隔离控制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行隔离,配合公司防治“传染性疫病”指挥部派出的督导组和专业部门共同对工地和民工生活区、宿舍、进行体温监测,定期消毒及其它防控措施。工地设立专职卫生负责人,负责体温 监测,发现情况及时上报。

(三)、二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病”领导小组受防治“传染性疫病”,承担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组织指挥本工地重点地区的封闭隔离防控工作。在坚持三级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对所有发生疫情的民工实施隔离控制措施。根据县应急预案要求,本工地发现1例输入性病例或原发病例引起3例以上续发病例时,由工地报公司批准,采取封闭隔离控制措施。严格控制外来人员随意进出,设专人对工地人员进行体温监测,发现疫情时工地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做好隔离控制工作。

未发生疫情人员外出要采取必要的个人防护措施,对宿舍、食堂、厕所等公共场所定时进行清理消毒。定时定人测量体温,发现异常立即根据上报流程向公司、建委和县疾病防治部门报告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督促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三)、一级响应时,工地防“传染性疾病”领导小组在公司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和县传染性疾病指挥部领导下工作,除实施隔离控制的疫情外,其它人员均应正常工作、生产和生活。各项防控措施在坚持二级疫情的基础上,适时采取下列措施:(1)、认真贯彻中共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北京防止传染性疾病工作的决定》和县委县的批示精神,严格落实和检查各项防控措施。配合公司及县疫病控制中心做好对疫情地点和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民工思想政治工作;做好对传染性疫病确诊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控制工作。

(2)每个人均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报告传染病患者及其密切接触者情况,发现可疑发烧病人立即向建委或县疫病控制中心报告。发生疫情工地的民工,必须服从有关部门采取隔离控制措施。(3)本工地实行封闭管理。工地与往地分开的,对施工现场和民工宿舍进行检查;对民工宿舍、食堂、厕所逐一定时、定点消毒。做到不擅自停工、停业和遗散民工。

五、要工地要预防为主、属地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积极,宣传普及传染性疫病防治知识、提高防护意识,加强日常监测,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组织健全,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防传染性疫病的顺利进行。按照本预案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并积极开展防治工作,对履行职责不力,造成失误的要追究领导和责任人员的责任。

71例非典型肺炎检验结果的分析 第3篇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

2003年4月至5月, 我院SARS病房收治的71例重症SARS患者, 男27例, 女54例, 年龄在21~50岁, 平均年龄±35岁。与普通呼吸道疾病患者对比, 同期院里呼吸科患者82例, 全部被排除染有SARA病毒, 普通肺炎疾病患者男36例, 女46例, 年龄在18~80岁, 平均年龄在±40岁。与同期卫防科体检健康者对比, 其中健康者为50例, 男21例, 女29例, 年龄在7~55岁, 平均在±27岁。

1.2 方法

(1) 进入医院后对SARS病毒携带者进行静脉血液抽取, 分别进行肺炎支原体抗体、肺炎衣原体抗体、结合抗体、军团菌抗体以及相关的血常规检测。 (2) 对医院普通呼吸道疾病患者进行静脉血液抽取, 分别进行肺炎支原体抗体、肺炎衣原体、结合抗体以及血常规的检测。 (3) 抽取体检健康者静脉血液作血液常规检测。通过细胞培养方法分离SARS病毒, 应用于人体呼吸道分泌物、血液、血清、尿液、粪便等样品中SARA病毒分离;用逆转录多聚酶链式反应 (RT-PCR) 方法检测SARA病毒的核酸, 应用于检测人体呼吸道分泌物、血液、血清、尿液、粪便等样品中SARS病毒的核酸;用免疫荧光实验和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方法检测针对SARS病毒的特异性抗体, 应用于检测血清样品中SARA病毒的特异性抗体。多数SARS病毒患者在感染10d左右可检出抗体。检测肺炎衣原体抗体、军团菌抗体应用于ELISA方法;检测肺炎支原体抗体使用颗粒凝集法;检测结合抗体采用用层析法。严格按照仪器的使用说明, 安排专业人士操作。

1.3 统计学分析

用表示所有的数据, 检验用t表示。当P<0.05时表示差异具有显著性。

2 结果

2.1 两种疾病原体抗体检测报告

见表1。SARS组肺炎支原体的检测率为22.1%, 肺炎衣原体检测率为11.3%, 结合抗体检测率为3.3%, 与普通疾病组比较, 经卡方检验, 差距均不明显。SARS组检出Lp-Ig M阳性8例, 其中4例与肺炎衣原体合并感染, 检出率为10.1%。

2.2 各组血液WBC、PLT结果比较

见表2。SARS组的WBC、PLT分别为 (6.37±2.81) 和 (169.98±64.71) , 与普通疾病组相比较, 经t检验, 差异性显著, P<0.001。而SARA组合健康组相比, 经t检验, WBC并为显著差异;PLT具有明显的差异性, t=3.004, P<0.01。

3 讨论

非典型肺炎实际上是与有细菌引起堵的所谓典型肺炎不同的一种肺炎[1,2]。现在的SARS主要是由支原体、衣原体、结核体、军团菌等其他一些不明生物引起所急性呼吸道感染伴随肺炎, 这些病原体也称之为非典型病原体[3]。非典型肺炎主要通过近距离空气飞沫和密切接触传播, 是一种呼吸道急性传染病, 其临床表现为肺炎, 在家庭和医院有集感染现象, 有比较强的传染力。

通过上述实验方法和数据反映, SARS患者肺炎支原体、肺炎衣原体、结核体菌感染情况与普通呼吸道感染患者无明显的差异性, 肺炎衣体原体检出率为11.3%, 与正常呼吸疾病的检测值一致, 8例CpnIg M检出阳性中有4例合并军团菌感染, 7例合并肺炎支原体感染, 且多为危重患者[4]。另外, SARS患者中Anti-MP检出率为22.1%, 较报道12.3%。但与本实验中设计的同期其他呼吸道疾病患者比较, 差异无显著性。实验表明, SARS患者衣原体、支原体、军团菌的合并感染并伴随WBC、PLT的减少可能与病情的恶化有关。

摘要:目的 观察非典型肺炎患者所含病原体混合感染物及血液WBC、PLT的变化情况, 为非典型肺炎的治疗工作提供科学依据。方法 对非典型肺炎患者作血液肺炎衣原体抗体、肺炎支原抗体、结核抗体、军团菌抗体等血液常规检测。结果 非典型肺炎患者的血液检测率为11.3%、22.1%、3.3%、9.8%分别是血液肺炎衣原体抗体、肺炎支原抗体、结合抗体、军团菌抗体;一般呼吸道疾病对照前三种病原体检测率为8.9%、22.6%、3.7%, 通过检验较前检测率无明显差异。非典型肺炎患者血液WBC、PLT检测值显著低于一般常见的呼吸道疾患者;与健康正常比较, 其中WBC检测值无明显差异, 但PLT值差异较大。结论 经检测发现, 非典型肺炎可以与多种病原体感染, 其中与一般呼吸道疾病WBC、PLT都无明显的提高, 测值正常或减少:与健康正常PLT差异显著。

关键词:非典型肺炎,检验结果,病原体与血常规

参考文献

[1]郑闻, 施毅, 夏锡荣, 等.肺炎衣原体感染与支气管哮喘的发病关系[J].医学研究生学报, 2000, 13 (3) :141.

[2]刘耀敏, 杨桂梅, 卢云涛, 等.急性呼吸道感染多病原体混合感染的检测分析[J].中国误诊志, 2001, 1 (9) :1305.

[3]陈英男, 李艳玲, 石伟琢.肺炎支原体感染41例临床分析[J].齐齐哈尔滨学院学报, 2000, 21 (6) :644.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第4篇

卫生部日前公布了非典型性肺炎病例或疑似病例的防治措施(试行)。

对于如何防治非典型性肺炎,卫生部部长张文康在今年4月2日答记者问时讲道:专家们已经摸索出了该疾病传播的基本规律,非典型性肺炎是可以预防的,专家提出可以采取以下防治措施:

一、预防措施

1.培养良好个人健康生活习惯。如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打喷嚏、咳嗽和清洁鼻子后要洗手;洗手后,用清洁的毛巾和纸巾擦干;不要共用毛巾;注意均衡饮食、根据气候变化增减衣服、定期运动、充足休息。减轻压力和避免吸烟,以增强身体的抵抗力。

2.确保室内空气流通。经常打开所有窗户,使空气流通;保持空调设备的良好性能,并经常清洗隔尘网;在流行季节,尽量避免前往空气疏通不畅、人口密集的公共场所。

3.出现症状要及时就医。

4.不要去探访已明确诊断为非典型肺炎的病人。

5.家长要教育儿童注意防护。

二、治疗方案

(一)一般性治疗:休息,适当补充液体及维生素,避免用力和剧烈咳嗽。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多数病人在发病后14天内都可能属于进展期)。定期复查胸片(早期复查间隔时间不超过3天)、心、肝、肾功能等。每天检测体表血氧饱和度。

(二)对症治疗:

1.有发热超过38.5℃者,全身酸痛明显者,可使用解热镇痛药。高热者给予冰敷、酒精擦浴等物理降温措施。

2.咳嗽、咳痰者给予镇咳、祛痰药。

3.有心、肝、肾等器官功能损害,应该作相应的处理。

4.气促明显、轻度低氧血症者应早给予持续鼻导管吸氧。

儿童忌用阿司匹林,因该药有可能引起Reye综合征。

(三)治疗上早期选用大环内脂类、氟喹诺酮类、β-内酰胺类、四环素类等,如果痰培养或临床上提示有耐药球菌感染,可选用(去甲)万古霉素等。

(四)糖皮质激素的应用:建议应用激素的指征为:①有严重中毒症状;② 达到重症病例标准者。应有规律使用,具体剂量根据病情来调整。儿童慎用。

(五)可选用中药辅助治疗,治疗原则为:温病,卫、气、营血和三焦辨证论治。

(六)可选用抗病毒药物。

(七)可选用增强免疫功能的药物。

(八)重症病人的处理和治疗:

1.有明显呼吸困难或达到重症病例诊断标准要进行监护。

2.可使用无创正压通气首选鼻罩CPAP的方法。常用的压力水平为4~10cmH2O。应选择适当的罩,并应持续应用(包括睡眠时间),暂停时间不超过30分钟,直到病情缓解。推荐使用无创正压通气的标准:呼吸次数>30次/分;吸氧3~5升/ 分条件下,SaO2<93%;

3.严重呼吸困难和低氧血症,吸氧5升/分条件下SaO2<90 %或氧合指数<200毫米汞柱,经过无创正压通气治疗后无改善,或不能耐受无创正压通气治疗者,应该及时考虑进行有创的正压通气治疗。

4.一旦出现休克或MODS,应及时作相应的处理。如果处理有困难或条件不足,应及时请有关专家会诊。

五分钟快速检测艾滋病

天津市医药集团控股企业科炬生物医学技术有限公司研制出的艾滋病(HIV1+2)体外诊断试剂,日前获得国家专利证书和国家生物制品第二类新药证书,填补了中国艾滋病诊断试剂产品的空白。经中国权威单位检测,该产品已达国际先进水平。

艾滋病(HIV1+2)体外诊断试剂不但具备海内外目前应用的 艾滋病一般检测试剂的诊断功能,而且独具分型作用,可区分出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是一型感染,还是二型感染,使用更为简便、快捷、直观,5分钟左右即可出结果。适用于各类手术前后、采血、社区医疗以及体检、招工招生等场合使用。

病毒性肝炎基因 诊断芯片研制成功

日前,南京市第二医院肝病研究室赵伟教授研制成功多种肝炎基因诊断芯片,并将基因芯片技术用于临床诊断病毒性肝炎。

研究人员用基因诊断芯片对乙型肝炎患者血清和健康人血清进行大样本双盲检测,基因芯片对乙型肝炎病毒脱氧核糖核酸(HBV -DNA)的诊断准确率达100%。

乙型肝炎基因诊断芯片除了可用于检测血清中HBV -DNA外,还可以对乙型肝炎患者肝组织中HBV-DNA进行检测。研究人员研制的丙型肝炎基因分型诊断芯片,可以快速准确一次性对丙型肝炎进行诊断定性,并同时按国际标准进行6大型10个基因型的分型诊断。该技术可显著提高临床干扰素抗病毒治疗的病例选择,并系统评估治疗效果和预测病情转归及预后。

妇科顽症一“照”除之

由重庆医科大学医学超声工程研究所研发的全球首台海扶(HIFU高强度聚焦超声)妇科治疗仪最近荣获国家有关部门注册证书。这意味着更多长期遭受外阴白色病变等痼疾折磨的妇女可得到疗效确切的无创性治疗,这项技术巩固了我国在该领域"领跑于世界"的地位。

重医大附二院、重庆第三第一人民医院等作为临床研究单位,以其研发的海扶妇科治疗仪,迄今已对288名不同组织类型外阴白色病变、慢性宫颈炎等患者施治,有效率均超过95%。其中数例久治不愈的外阴白色病变,经一次照射即获痊愈,随访两年未见复发。

据专家介绍,超声治疗具有复发率低等无法比拟的优点。其治疗剂量易于掌握,安全性高,治疗后仅局部组织有一过性充血水肿,表层细胞保持完整,无结痂脱落和皮肤修复过程,恢复时间短。

无关供体脐血干细胞移植成功

兰州军区总医院全军血液病中心不久前完成一例非清髓性处理脐血干细胞移植术,脐血干细胞来自山东脐血库提供的无关供体。

11岁急性白血病患儿来自甘肃河西,于2002年12月 16日在兰州总医院全军血液病中心顺利接受了脐血干细胞移植术。经过两个多月的观察监测,患儿染色体趋于正常、 排斥反应发生、造血功能恢复。这一系列临床指征表明,移植达到预期临床疗效。

据悉,全军血液中心开展干细胞移植已达21年,移植手术130余例,在混合干细胞移植术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此次非清髓性处理脐血干细胞移植的成功,将为治愈更多恶性血液病患者带来希望。

CT仿真胃镜『前途无量』

江苏南京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放射科郑凯尔主任医师等人,首次在国内完成了CT仿真胃镜及三维重建对胃癌诊断的评价研究。结果证实,CT仿真胃镜检查简单安全、快速准确、没有创伤。不仅能够查出胃部肿瘤,同时可以获取胃腔内、胃壁及临近脏器受侵情况等多项诊断指标,还可进行分型、分期,并且具有发现早期胃癌的潜能。该技术在临床应用还成功发现了6例早期胃癌。

个性化生物 治疗直攻肝癌

一种培育具有强力抗癌作用的"杀伤细胞CIK",以达到杀伤肝癌细胞目的的免疫抗肿瘤疗法"CIK细胞疗法"日前在解放军三○ 二医院获得成功。这是国际上首次采用这种个性化生物治疗方法治疗肝癌,并取得了显著疗效。

据专家介绍,CIK细胞又称"细胞因子诱导的杀伤细胞"。进行肝癌CIK治疗,是通过采集病人外周血单个核细胞并加以培养,使病人的免疫细胞数量大增、活性增强,诱导成为具有强力抗癌作用的CIK细胞。这些细胞回输到病人体内后,就能杀伤原有的肝癌细胞和增强病人的免疫能力。

“小针孔”治疗子宫肌瘤

据研究,现代社会每个妇女在一生中有高达20%至25%的机会患有子宫肌瘤,而30岁到50岁的妇女发病率为30%至50%。由于近年受环境污染等影响,子宫肌瘤的发病率进一步增高,被称为“妇科第一瘤”。广州市运用微创介入技术进行治疗,“小针孔”解除了妇女大问题,此经验获得妇产医学界认可并逐步向全国推广。

这项技术的正规名称叫“子宫动脉栓塞术”,属介入治疗技术的一部分,在妇产科应用于子宫肌瘤的介入治疗,习惯上称之为“子宫肌瘤微创介入治疗”。目前在发达国家已广泛应用,是子宫肌瘤的首选疗法。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于四年前成立全国首家妇产医学介入诊疗中心,已经对500余名妇女成功地实施了子宫肌瘤微创介入治疗,98.3%的患者获得满意的效果。

武汉查处金刚片等14种假劣药品

近日,湖北省武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按照《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对14种假劣药品进行了查处。

这些假劣药品是擅自添加枸橼酸西地那非的金刚片(西安威信制药有限公司)、升阳助根增长片(安徽蒙城福利食品厂)、威哥王极品强力片(内蒙古图日保健品厂)、蓝霸三鞭粒(广西贺州市悦邦医药保健品公司)、藏版旺根胶囊(西安光大药业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神源茶(山西省侯马和顺堂药业有限公司)、龙禧胶囊(中日合资陕西康乐实业有限公司西宁分公司)、蒙茸胶囊(内蒙古健元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超过微生物限度的七味培根再造丸(青海丹增藏药有限公司)、肝得灵片(吉林省郑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回春通淋胶囊(吉林省沈辉药业有限公司);性状不符合规定的胃肠舒胶囊(衡阳华富制药有限公司)、壮骨酒(湖北中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原武汉第五制药厂));装量有差异的安神胶囊(吉林省四平市康复制药厂)。

小骨窗微创治疗脑出血

河北医科大学第三医院孙为民教授等,通过对近200 位患者的临床治疗与研究证实,超早期、小骨窗微创手术方法,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有效方法。

高血压性脑出血是严重威胁健康的常见病。手术可对其进行有效治疗,但手术时机、术式选择仍有争议。河北医大 三院神经外科的专家们,通过多年临床研究,确定了“超早期、小骨窗微创手术”治疗高血压性脑出血的方法,并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

所谓超早期,是指在发病后7小时内手术。其优点是在脑组织未完全受损之前,尽快手术解除血肿对周围脑组织的压迫,减轻水肿。如果术中发现脑组织轻度肿胀,可以尽快清除血肿,使脑组织肿胀明显减轻,术后意识恢复也相对较快。

我国手术治疗婴儿先天性心脏病获突破

一名出生仅5天、体重仅3公斤濒临死亡的新生儿,在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脏外科、福建省胸心外科研究所接受了高难度的大动脉调转术获得成功,新生儿恢复顺利。

据资料检索,这是福建省年龄最小的婴儿心脏手术,国内也不多见。它的成功标志着我国手术治疗婴儿先天性心脏病的重大突破。

这类手术是目前世界上心脏手术难度最大的手术之一,国内文献记载仅有几家大医院完成了10例。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心外科曾成功为出生21天、30天婴儿做过心脏手术,有较好的手术基础。

口腔粘膜代替角膜上皮 移植手术在日本获得成功

日本京都府立医科大学最近成功地用口腔粘膜代替角膜上皮进行移植,接受手术的9名患者中,有8人的视力得到改善。

据《日本工业新闻》报道,京都府立医科大学中村隆宏、木下茂等研究人员,试验把患者本人的口腔粘膜经过培养后代替角膜上皮进行移植,既保证治疗及时,又很少引起排异反应。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第5篇

【发布文号】内政办字〔2003〕370号 【发布日期】2003-09-01 【生效日期】2003-09-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内蒙古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内政办字〔2003〕370号)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

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自治区卫生厅组织制定的《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是一种传染性极强、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十分严重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非典”的传播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以下简称《传染病防治法》)、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卫生部《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沉着应对,措施果断;依靠科学,有效防治;加强合作,完善机制”的原则,坚持各级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广泛动员全社会的工作机制,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职责明确、措施落实”的“非典”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属地管理

“非典”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自治区、盟市和旗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防治工作负总责,并逐级加强工作指导,形成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群专结合、以专为主、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点面结合、群防群控的网络体系。自治区对本辖区内的卫生资源及防控物资实行统一指挥调度。

(二)预防为主,综合防治

建立和完善疫情监测和报告网络,形成快速、准确、有效的疫情、信息报告工作机制;宣传普及防病知识,提高公众防护意识,提高公共卫生管理水平;落实防治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采取综合性措施,控制疫情的发生与蔓延。

(三)应急为主,平战结合

着眼于突发性、应急性事件的应对,建立指挥有力、装备精良、反应迅速、措施果断的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演练,强化培训,体现平战结合、应急为主的重点,注重经常性综合防治和应急能力的提高,切实做到“四早”,迅速有效地控制疫情传播蔓延。

(四)依靠科技,有效防治

坚持依靠科技防治“非典”的策略,加强临床救治、流行病学、实验室检测、药物等方面研究,坚持中西医结合,充分发挥蒙医蒙药的特点,强化医疗救治工作;规范防控措施,加强科技、信息、技术方面的合作与交流,提高科学防控能力,实现防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五)依法管理,强化监督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对“非典”防控、疫情报告、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部门协作体系

(一)成立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为常设机构,以下简称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把“非典”的预防与控制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协调各有关部门,依靠科学技术,动员有关力量,发动全社会参与,齐心协力做好“非典”的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一指挥、部署全区的“非典”防治工作;积极组织调度各级人力、物力、财力,对疫情实施全面防控;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相关措施。

领导小组由以下部门组成,其职责主要为:

1?卫生厅 组织开展“非典”疫情监测分析报告,提出预警等级;向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批准启动全区应急预案,组织指导全区防治工作;组织制定有关技术方案和工作规范,依法科学实施医疗救治;开展健康教育、技术人员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物资和经费储备计划,检查督导“非典”应急预案落实情况等。

2?教育厅 组织制定“非典”工作方案,实施学校“非典”控制措施,在学生、教职工中普及健康知识,及时报告学校防控情况及传染病发生情况。

3?科技厅 协调“非典”病原、检验检测技术科研攻关,组织开展自治区内、国内及国际间科研合作与交流,开展蒙医药研究。

4?民政厅 制定低收入人群及进城务工人员医疗救助政策,负责区内外团体、个人捐助的“非典”应急处理经费及物资管理和使用。

5?财政厅 制定经费保障方案及相关政策,保证“非典”应急药械、医疗救治、疫情处理等所需经费;保证“非典”应急所需日常工作和运行经费,建立“非典”应急处理储备基金,对边远、贫困地区“非典”应急处理工作给予财政支持。

6?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制定“非典”医疗费用保障措施,做好下岗职工医疗救助及医疗保障工作。

7?建设厅 组织制定城市社区“非典”防控方案,提出居民区楼房使用功能管理规范;做好城市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落实建筑物及建筑工人“非典”预防控制措施。

8?铁道、交通、民航 建立交通检疫机制,组织地方相关部门对交通工具乘运人员及物资进行交通检疫、检验工作,优先安排疫区紧缺物资运送及人员疏散。

9?农牧业厅 实施农村牧区预防“非典”工作方案,开展家畜家禽疫病防治工作,指导并加强对广大农牧民群众卫生知识的宣传和普及。

10?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组织口岸检验、检疫部门进行出入境卫生检验、检疫,防止“非典”传入和传出,收集、提供区内外及国外“非典”疫情动态和信息,负责“非典”应急处理相关产品的质量监督、检验。

1l?公安厅 负责疫区社会治安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采取相关措施。

12?广播电影电视局及各新闻单位 开辟健康教育宣传栏目,加强“非典”应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

13?林业厅 查处违法偷猎、贩运和加工可能成为“非典”传染病宿主的野生动物的行为。

14?药品监督管理局 “非典”相关药品、疫苗、诊断试剂,医疗清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质量监督管理及审批工作。

15?工商行政管理局、物价局 负责维护和稳定市场秩序。

16?环保局 负责医疗保健机构垃圾和污水处理监督监测。

盟市、旗县也要成立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地区“非典”防治的领导管理工作。

(二)自治区宣布进入二级预警状态时,启动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预防控制指挥部(以下简称自治区“非典”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预防控制专家组、医疗救治专家组、宣传组、维护稳定组、后勤保障组、市场秩序维护组、督查组、调研组、执纪执法组等10个机构。

办公室:负责组织领导小组的各类会议;起草印发领导讲话、会议纪要、综合汇报材料;编发“非典”防治专报;编写大事记;组织承担上级领导、专家接待工作;24小时值班;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预防控制专家组:负责制定预防控制方面的技术方案;对流调、消毒、隔离、疫情处理等预防控制措施进行技术指导、咨询和监督检查;参与自治区、盟市首例病例的判定;对启动应急预案的等级提出建议;疫情的动态分析与预测,为控制疫情提出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为基层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对防控措施进行评估与评价。盟市应成立相应的预防控制专家组。

医疗救治专家组:负责制定医疗救治方案,组织会诊和治疗;自治区、盟市首例病例的诊断;参与提出启动应急预案等级的建议;为基层培训提供技术指导;对西药、中蒙药、新药对治疗疗效的评价;对基层救治工作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指导开展医疗救护和疑难病症鉴别诊断,开展救治综合分析。盟市应成立相应的预防控制专家组。

宣传组:负责组织协调中央驻区新闻单位和自治区各级新闻宣传部门搞好防治“非典”的新闻宣传工作,包括每日公布疫情,适时召开新闻发布会和联席会等;编发有关宣传材料(法制教育宣传材料、防治“非典”宣传教育材料等);开展防治“非典”普及教育,通报有关重要信息,向中央主流媒体积极报送防治“非典”的稿件。

维护稳定组:负责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对疫点实施管理,必要时对疫区实行封锁;配合医疗部门对拒绝接受隔离治疗的“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进行强制隔离治疗;收集由疫情引发的与社会稳定有关的情报信息;加强对社会面的治安管理和控制,依法打击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后勤保障组:负责统一调配全区物力、财力资源,组织生产和流通,保障防治工作所需药品、消杀制品、医疗设备器械、防护用品和相关物资供应;审查相关物资供应商资质,指定定点供货商,向有关供货商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确保供货渠道畅通;切实搞好防疫药品、医用药剂、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等相关物资储备;协调解决防治工作所需监护、医疗用房;组织接受社会捐助;按照“防大疫”的要求,确保后勤保障工作所需财政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做好后勤保障工作中有关物资采购、供应、接受社会捐助等情况的审计工作;对人民群众正常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情况实施监督,稳定物价,防止出现抢购风潮。

市场秩序维护组:负责依照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切实加强对有关企业和市场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假冒伪劣、欺诈行骗、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维护“非典”防治工作的市场秩序。

督查组:负责督促检查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落实情况;督促检查“非典”各项防治措施落实情况;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事宜。

调研组:负责针对“非典”防治在政策、法规、体制、执法以及防范机制等方面出现的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为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对防治“非典”工作,特别是有争议的内容,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出实事求是的反映;承担领导交办的有关事宜。

执纪执法组:负责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政策法规文件,对违反纪律、渎职等人员进行严肃查处,保证“非典”预防控制工作顺利进行;接受和处理群众的举报及投诉;对违反《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的行为依法处理。

(三)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都要按照本预案明确任务,建立“非典”防控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建立组织,制定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对工作不力,推诿扯皮,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综合性防治策略

(一)疫情监测

1?建立疫情监测与信息管理体系

疫情监测网由专业网与非专业网构成。专业网包括: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社区防保站和各级各类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专业网包括:社区(村、嘎查)单位,学校,托幼机构,饭店、公共场所等。专业网负责疫情的发现与报告,其中旗县以上医疗机构(含旗县级)执行网络直报和“非典”疫情报告程序;旗县以下医疗机构按“非典”报告的时限、程序和内容,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非专业网要按有关规定要求报告。

要建立健全三级预防保健网,形成遍布全区、自下而上、快速有效的监测网络,保证疫情监测信息的畅通;要设专人负责疫情监测工作,加强人员的培训,配备必要的仪器和设备,加强网络的建设工作。要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协助查找传染源,发现疫情要及时报告。

要做好信息管理工作。信息资料包括:人口分布、卫生资源配置、疾病动态、传染病监测资料、应急能力、物质的生产与储存及其它相关资料。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协调有关部门搜集整理汇总各种疫情资料、数据,开展疫情动态分析和趋势分析,报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供决策和指导疫情控制工作的开展。

(二)疫情报告

1?报告方式

(1)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对《传染病报告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调查表》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调查表》的录入进行审核,并实施网络直报。

各地通过网络登录到“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专报系统”,报告和管理“非典”个案数据。

(2)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传染病旬报和月报时,可直接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专报系统”中将“非典”个案数据转入“国家疾病报告信息管理系统”。

(3)现已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疫情报告点)应通过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下发的登录帐号和密码进行网络直报,其它医疗机构应创造条件,尽快实现网络直报。报告内容包括首次病例报告、订正报告和转归报告。所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由本院防保科存档备查。

(4)暂无条件进行网上直报的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须通过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个案调查表》和《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密切接触者调查表》报送到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网络直报。

(5)“非典”流行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人员进驻医疗机构的发热门诊、指定诊治“非典”的医疗机构,同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共同开展工作,负责“非典”病例和疑似病例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2?报告要求与时限

(1)新发病例的报告

医疗机构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医务人员在接诊“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时,无论患者是否为本地户籍、是否为本地常驻人口,都要认真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对转院病人或再次就诊病人应注明前几次接诊医院。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发现“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城镇应于2小时内、农村应于6小时内电话或传真向当地县(区、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以最快方式将《传染病报告卡》寄送当地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上报自治区、盟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时将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进行网络直报。

旗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接收到的《传染病报告卡》及时进行审核,发现有缺项或错误的地方,立即予以核实、补充和更正,并核对“非典”疫情资料数据库,剔除重复的《传染病报告卡》,修正报告数据。

旗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疫情报告后,应于2小时内核实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接到报告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向上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订正和转归报告

订正报告,包括疑似病例转诊断病例、疑似病例排除、诊断病例转疑似病例、诊断病例排除。

责任疫情报告人在对“非典”病例或疑似病例的诊断进行订正时,应及时填写“订正报告卡”(同《传染病报告卡》,选择“订正”项),并于更改诊断后,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向当地旗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同时寄送“订正报告卡”。

转归报告:“非典”病人或疑似病人治愈出院、转院、以及死亡等情况要及时填写“转归报告卡”(同《传染病报告卡》,选择“转归”项),城镇应于2小时、农村应于6小时内报告当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同时寄送“转归报告卡”。

(3)“非典”流行期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卫生部要求,实行“非典”病例、疑似病例发病、转归等情况每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流动人口疫情信息报告与交流参照国家《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监测报告实施方案》报告。

3.实行24小时疫情值班制度

按照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的统一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其它各有关部门要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电话,保证疫情信息的快速和畅通。

4?对“非典”实行疫情每日报告和“零”病例报告制度。

(三)预警与应急反应

根据“非典”的流行强度、危害程度、涉及范围划分为三级:一级预警、二级预警、三级预警。

1?一级预警(一般事件)

一级预警是指周边地区发生疫情,内蒙古地区存在传入可能,或1至2个盟市出现疑似病例报告。

一级预警由自治区专家会同盟市级专家予以确定,报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确认,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确认启动。

一级预警的应急反应:

(1)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盟市及疫情发生地所在旗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流行病学调查、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救治、病例标本采集和消毒处理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及时向当地政府、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告调查处理情况。疑似病人由接诊医院负责隔离、观察、治疗。

(2)盟市、旗县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启动盟市级“非典”应急预案,地方人民政府接到卫生行政部门的调查报告和应急处理方案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疫情信息收集,依法对疫区实施有效的控制、隔离措施;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医疗救治和预防用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供应。

(3)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地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预警确认,并指导督促当地开展应急处理工作,根据应急处理需要调集应急物资和设备。自治区卫生厅将组派专业技术人员协助控制。必要时可向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提出技术支持和指导请求。同时,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议,使各有关部门处于应急准备状态,做好应急处理准备。

一级预警的解除:疑似病例在临床观察10-15天被排除,同时,所有密切接触者经2周观察无发病者,经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批准后,解除预警。

2?二级预警(重大事件)

二级预警是指我区出现输入性诊断病例或1例诊断病例、2个盟市以上出现5例以下疑似病例,并有向其他地区蔓延的趋势。

二级预警由自治区专家会同盟市级专家进行确定,当自治区出现首例诊断病例时,报请卫生部专家组确认,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确认启动。

二级预警的应急反应:

(1)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迅速组织应急医疗救治队伍和疾病预防控制人员到达疫区,组织开展医疗救治、病人及其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和消毒等控制措施,进行病例样本采样与检测、流行病学调查与分析,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必要时组织全区专业技术力量的调度与支援,提出应急处理工作建议,及时报告有关情况。病例由各旗县定点医院或盟市“非典”救治中心收治,开展隔离治疗。

(2)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自治区人民政府接到疫情报告后,根据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议,立即启动自治区“非典”防治工作预案,成立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由自治区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担任总指挥,指挥和协调重点地区防治“非典”工作,落实防治措施。

(3)地方人民政府应急反应

疫情发生地的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有关控制措施。

未发生疫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要服从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的调度,支援疫情发生地的应急处理工作。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控制措施,防止疫情在本辖区内发生。

二级预警的解除:最后1例诊断病例确诊后,连续20天没有新发病例,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指挥部批准,方可解除。

3?三级预警(特大事件)

三级预警是指全区报告2例以上诊断病例并出现二代传播病例,或一个盟市出现5例以上疑似病例,或疑似病例发生在3个盟市以上。

三级预警由自治区专家会同盟市级专家进行确定,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确认启动。

三级预警的应急反应:

在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的领导下,全面实施防控措施。

(1)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应急反应

立即组织和协调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监督机构开展现场调查,确认并上报自治区“非典”指挥部,组织落实医疗救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检查督导应急处理措施的落实情况。病人由各盟市“非典”救治中心收治。

(2)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的报告和建议,负责全区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和指挥。自治区“非典”指挥部根据疫情处理需要,下设各专业组,开展疫情的决策指挥、疫情监测与分析、流行病学调查与控制、医疗救治、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后勤保障等工作。紧急调集和征集有关人员、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进行现场隔离、疫区的确定与封锁;保证应急处理所需的物资、经费;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病人及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救治;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组织盟市间的对口支援,向国家请求支持,保证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法接收和管理社会捐赠的资金、物资;发布、通报全区“非典”信息。

三级预警的解除:最后1例诊断病例确诊后,连续20天没有新发病例,由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报请自治区“非典”指挥部批准,方可解除。

(四)疫情的处置

1?“非典”病例的诊断与处理

(1)病例的分类与诊断

本预案所及的“非典”病例分为三类,即医学观察对象、疑似病例和诊断病例。诊断标准按照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SARS)诊疗方案》执行。

(2)首例疑似病例和诊断病例的判定

自治区、盟市成立由临床呼吸道疾病、传染病、流行病等相关专业、具有高级职称人员组成“非典”诊断专家组。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自治区内首例“非典”疑似病例的报告,应于12小时内派出自治区专家组进行判定;卫生部接到自治区首例临床诊断病例的报告,应于24小时内派出国家级专家组进行判定。

自治区卫生行政部门派出专家组对各盟市首例疑似病例和诊断病例进行确认。

2?“非典”病例流行病学调查

(1)病例个案调查

疫情发生后,盟市、旗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严格按照《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病例流行病学调查指导原则》的要求,对每一例疑似或诊断病人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病例进行个案调查时,要详细地了解和记录患者发病前三天和发病后至确诊期间到过的地方、乘坐的交通工具和与其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情况。

(2)接触者的追踪管理

流行病学调查要对疑似或诊断病例在限定时间范围内所接触的人群按密切接触和一般接触划定两层范围。对一般接触者要进行医学观察2周。对密切接触者隔离观察2周。可采取家庭隔离观察和集中隔离观察两种方式。

(3)病原学检测与血清学调查 对“非典”疑似或诊断病例,由盟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有关医院配合下,采集病例相关标本,在指定的实验室,开展病原学检测与血清学检测,全面掌握病人的信息,为临床诊断和深入研究提供相关资料。

3?疫点处理

(1)确定疫点范围

疫情发生后,要根据“非典”疑似或诊断病例发病前三天及病后至确诊期间的活动及交往情况,确定疫点的范围及密切接触者的数量,对病人或疑似病人应立即送往相应医疗机构。

(2)疫点的控制与密切接触者的隔离

各旗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划定“非典”疫点范围后,要认真落实“三对一”管理措施,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观察,并发放“家庭医学观察通知书”或“集中医学观察通知书”。家庭隔离由街道(乡、镇)负责被隔离人员的安全和生活保障;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乡、镇卫生院)派医生每日进行2次体温测量,对其健康状况进行巡视,指导家庭保持必要的通风;旗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派人指导家庭内消毒和生活垃圾的消毒处理;旗县环卫部门应及时对所在区域内已消毒封闭的垃圾污物进行清运和无害化处理。

在对密切接触者实施隔离管理期间,密切接触者中如出现发热症状,要及时通知“120”专用救护车转运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检查,确定为疑似或诊断病例者,即刻送往定点医院。暂不能确诊者,留在发热门诊观察室做进一步检查与观察。

(3)隔离的解除

密切接触者在经过规定的隔离时间后,如没有出现“非典”相关症状,可由旗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宣布解除隔离,并向密切接触者发放“解除医学观察通知书”。

一般接触者观察2周后无发热症状,由负责观察的医生通知解除其限制。

经二次终末消毒后,由旗县疾病预防机构进行消毒效果评价,合格后可解除疫点控制。

(五)医疗救治

1?门诊筛查

各医院门(急)诊建立预诊分诊点,提前分流发热病人。对由呼吸系统疾病引起的发热病人要及时转入发热门诊进行检查。实行会诊制度,并及时随访与排查,提高诊断准确率。

2?发热门诊

(1)按照“数量适当、布局合理、条件合格、工作规范”的原则,指定医疗机构设立独立的发热门诊,并将设立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名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

(2)发热门诊要设在医疗机构内独立的区域,要有明显标识,确保通风良好。应当分设候诊区、诊室、治疗室、留观室、检验室、放射检查室等。

(3)发热门诊应当配备有一定临床经验的临床医师,并经过“非典”防治知识培训,负责“非典”与其他发热疾病的诊断与鉴别诊断。

(4)要完善发热门诊内部规范和操作流程,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保证发热门诊不造成交叉感染。

五、社会防控

疫情发生后,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根据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社会防控措施,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有效地控制疫情的蔓延与扩散。

(一)一级预警的社会防控

1?对与疫情发生地区相通的铁路站口、公路(高速)路口进入境内的人员及货物,通过空港进入我区境内的旅客、中转旅客及货物,要严格按照卫生部、财政部、铁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关于严格预防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做好“非典”的防控工作。

2?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凡来自疫区到自治区务工、经商的流动人口到境后,应先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预防“非典”的卫生检疫,测量体温,接受相关询问,合格后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出具卫生检疫证明,并持该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3?疫情发生地的商业及文化娱乐场所要严格执行消毒、检查等防控措施,建立完善的疫情报告制度。

4?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各旗县有关部门要结合“非典”防治工作,开展以整治内外环境、街路楼道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做好饮用水源和人、畜粪便卫生管理为重点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让广大居民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的生活方式,消除“非典”传播的隐患。5?自治区“非典”领导小组要适时提出对疫区省市的旅游禁行警告。

(二)二级预警的社会防控

在一级预警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

1?加强城乡结合部和出租房屋的防控工作。建立健全防控工作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出租房屋的业主要及时报告外来人口的租住情况。对外地人员,必须持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方可租住房屋。社区居委会要将外来人口纳入防控体系,详细登记了解外来人口进驻及其健康情况。

2?限制大型活动。疫情发生后,应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加强对旅游团队、大型经贸文体活动等人群聚集活动的限制和管理。必须举办时,应申请当地人民政府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承办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要制定防治预案,落实有关场所消毒、各类人员体温测量、对集会场所加强通风等项预防措施。

3?商场、酒店、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要保持良好通风,设专人负责对出入人员的体温检测,并采取消毒措施。

4?疫情发生地的各高校、中小学、托幼机构要建立以学校为单位的安全屏障,确保良好的通风条件,坚持晨检制度并跟踪了解学生的身体状况,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要积极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及课外体育活动,督促学生课间到室外活动,呼吸新鲜空气,增强体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5?加强建筑工地民工的预防工作。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民工的预防和防控工作,民工的集中住处要有良好的卫生条件和通风条件,在流行期间要搞好检疫和预防性消毒。

(三)三级预警的社会防控

在二级预警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如下措施:

1?搞好农村的疫情预防。农村应建立联防联保责任制度,充分发挥村委会、村计划生育和治安管理系统的作用,构筑联防联保的坚固防线。建立以旗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中心,旗县级医院、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为依托、村为基础的疫情监测与报告体系,严防传染源在本旗县传出或传入。

2?根据疫情发生发展的范围及危害程度,经自治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采取停课、放假等措施,防止疫情的传播与扩散,不停课的学校可采取封闭式管理。疫情发生地的各级各类学校要对教室、阅览室、宿舍等场所采取日消毒措施,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3?商场、酒店、宾馆、网吧等公共场所要建立体温监测、登记制度,设专人落实消毒制度;公共交通工具可采取消毒措施。在疫情发生地,不具备接诊发热病人条件的各类诊所、社区服务站可采取关闭措施。

4?加强对公安、司法等监管场所的“非典”疫情的搜索和监控工作。在疫情发生时,对监舍采取消毒通风等措施,对服刑劳教人员要加强监控,进行体温测量,注视疫情变化,设立特殊隔离场所。对需要隔离的劳教人员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六、建立宣传教育体系

各地卫生部门要与宣传、教育部门密切配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积极作用,对公众进行有针对性的疾病预防控制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在特定地区还要进行环境消毒、自我防护等知识的教育,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心理应激承受能力。根据疫情发展趋势向新闻媒介提供导向性的卫生防病宣传材料,开展预防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的卫生宣传教育活动。

七、监督检查

(一)督查的程序

根据不同时期防治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的开展督查工作。

1?根据督查内容,制定督查工作方案;2?进行现场督查、技术指导及卫生监督;3?反馈检查情况,形成督查意见;4?下达督办单并依法监督执行;5?检查督办单落实情况。

(二)督查的内容与方法

1?听取汇报。由被督查单位提供书面汇报材料。

2?实地检查。对发热门诊、定点医院、留验站、流调小分队、各交通检疫站、药品器械储备库及疫情报告等,根据有关要求和标准,逐一对照检查。

3?现场询问。所有防治“非典”工作人员都应熟知本工作岗位的法律和技术要求,通过督查发现薄弱环节,寻找工作漏洞,针对存在问题进行技术指导。

4?现场模拟考核考试。督查人员由发热门诊就诊开始,对被检查单位实际操作全过程进行模拟检查,对相关医务人员进行理论和实际防护知识考试。对于没有发生疫情的地区,要通过此种考核,查找漏洞。

(三)督查工作责任制

1?实行督查责任制。要明确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员的岗位责任,要把督查工作的地域和具体单位落实到每个责任人,明确督查责任的单位和督查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变更,以保持工作的连续性。

2?实行督查责任追究制。对未按规定频次开展督查工作、未按程序进行督查、督查发现的问题未能监督改进、发现问题未及时指出纠正的督查人员,都要追究责任。

3?督查工作要以书面形式形成执法文书或督查文书,技术指导意见、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意见均以文字记载为依据。

(四)督查发现问题的处理

1?重大问题的报告。督查时发现可能造成疫情暴发、蔓延等紧急情况时,要立即用最快速度向本级和出现问题单位同级政府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处理建议。

2?一般问题的处理。对督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要进行分析整理,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上报本级人民政府“非典”领导小组。并根据存在的问题提出政策性和技术性建议。

八、专业队伍建设与培训

1?培训对象:各级各类卫生技术人员、卫生管理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应以流行病学调查和临床救治一线人员为重点。

2?培训内容:针对培训对象岗位需要和“非典”防治工作的实际,进行“非典”预防控制、患者的诊断治疗、医务人员和流行病学调查人员的防护知识,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知识等培训。

九、保障措施

(一)建立预防与控制技术保障体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要组织有关医疗和卫生防病专家,根据本地区可能发生疫情危害程度的预测,全面评估本地区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防病应急反应能力,制定本地区的应急技术预案。各地要根据疫情处理及预防控制工作实际,组建医疗救护队和疾病预防控制队。医疗救护队要以呼吸内科为主,适当配备其它相关专业的临床医护人员,负责指定区域内病人的分级救治和转运,开展医疗服务与相应的卫生防疫防病工作。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由流行病、消杀灭以及环境、饮水卫生等公共卫生专业人员、卫生监督和相关的检验、药械等人员组成,承担指定区域内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医疗救护队和疾病预防控制队伍要配备必需的交通、通讯工具,现场医疗救护设备,消杀灭药械、预防用生物制品等个人防护物品和必备的生活物资,以保障应急任务的执行。对医疗临床医护人员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技术人员要进行系统业务技术培训,提高诊疗技术和应急反应能力。

对医院的医护人员中,特别是救治“非典”患者的医护人员和开展现场流行病学调查及疫区处理的疾病预防控制人员,要认真做好防护工作,各卫生医疗和疾病预防控制单位要保证防护用品及消毒用品供应。

(二)建立经费、药品、器械等物资筹集管理机制和人员保障机制

要根据疫情可能涉及的范围,提出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所需经费的测算,药械和物资的储备方案,报同级人民政府安排落实。协调有关部门对医疗救护与疾病预防控制的防治药品、设备和消杀灭药械等物资建立网络化管理机制,保障应急供应。要建立自治区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应急器械、消毒药品、检测试剂等。

1?经费筹集及使用

“非典”防治所需经费,应本着政府负责,自力更生为主,多渠道筹集的原则,给予切实的安排和保证。

2?药品、器械及物资供给

要做好控制疫情所需消毒、防护、治疗药品供应的协调联系工作

(1)各地医药、化工的生产经营部门要及时组织好治疗药品、器械,消毒药品、器械,防护用品的生产、供应工作。各地卫生部门要及时地把防病治病所需的药品、器械及消毒、防护用物资的品种、数量报当地医药、化工、商业等供应部门。

(2)对供应有困难的药品、器械、及消毒、防护用物资,及时上报,协调落实生产、供应工作。

(3)为更加有效、快速地做好“非典”防治工作,各地卫生部门应主动向当地有关主管部门通报防病情况,以便及时做好有关药品、器械和消毒、防护用物资的生产、供应工作。

3?人员保障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组建“非典”疫情防治的医疗卫生应急预备队,随时待命参加疫点或疫区病人的救治和疫情的预防控制工作。

4?技术保障

盟市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自治区直属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和高等院校要加强有关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建立专门的检测检验实验室,配备相应的仪器,完善“非典”的监测、诊断等手段,开展相应的检测项目。必要时请国家疾控中心专家指导或送国家指定实验室进行“非典”鉴定或病毒分离等。

(三)法制保障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治区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管理办法》,依法管理,有序防控。各级公安部门对于拒绝合作的“非典”病人、密切接触者,依据《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协助有关单位采取强制隔离措施。

十、疫情发生后期的防范工作

(一)疫区的“非典”领导小组要做好疫情的防治效果评价,继续做好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确保疫情不再发生。

(二)加强疫情监测系统建设,要进一步建立健全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加强对疫情监测和疫情报告各个环节的督导检查,落实各项防病措施,继续加强疫区“非典”的预防与控制工作,防患于未然。

(三)加强疾病监测与报告工作,及时评价和反馈监测信息。报告内容包括人口的流动情况,疾病的流行动态等。

(四)广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按照“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分类指导”的工作方针,整治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努力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五)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非疫区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流动人口的卫生管理,及时发现传染病人,采取措施,防止疫病的传播。

(六)继续深入开展卫生防疫防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自我防病意识。

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预案 第6篇

第一部分总则

一、目的为及时、高效、科学、有序地控制我县可能出现的突发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疫情,救治sars患者和疑似病人,保障人民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的通告》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信阳市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预案(修订)》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区域内涉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预防控制和救治工作。

三、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总结sars防治工作经验,坚持sars长效管理与应急处理机制相结合的原则、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的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sars防治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管理、属地负责、分级控制、依靠科技、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的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组织管理

四、组织领导

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由县政府统一领导我县范围内的非典防治工作。县政府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各有关部门参加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设防治工作、市场监管、后勤保障、宣传工作、农村工作、社会治安、教育工作、外事旅游等八个部门工作组,分别由政府办、卫生、宣传、农业、公安、教

育、物价、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按

照本部门的职责,制定非典防治实施方案,根据传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的实际需要,分别承担执行、协调、支持等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非典防治工作。

(一)县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负责指挥、组织、协调我县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其职责为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具体工作,组织协调各专业组工作,搜集、综合、反馈、报告信息,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对全县非典防治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

(二)县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各工作组及其职责

1、防治工作组。由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制定我县预防控制、医疗救治等实施方案,并组建sars预防控制、临床救治应急预备队。组织做好疫情监测和报告,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实施疫点、疫区消毒、隔离等预防控制措施,建立紧急疫情控制物资储备库,开展病人的转诊和隔离管理工作。依法开展卫生监督检查,进行健康教育,组织开展卫生科普知识宣传。

2、社会治安工作组。由县公安局负责,铁路、交通配合。负责突发疫情的紧急处置,主要任务是在沿途截留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乘坐的交通工具,对密切接触人员进行留验观察,对交通工具实施必要的消毒等,必要时,设置卫生检疫检查站。

3、市场监管工作组。由县物价局负责,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参与配合。由各级工商、物价部门负责市场监督,控制医药用品的价格,确保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正常供应。

4、后勤保障工作组。由县政府办负责,财政局、交通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建设局、电业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医药总公司配合。

负责保证药品、医疗器械、卫生用品的足量、保质供应。负责组织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的需要外调医疗卫生用品货源,同时做好“非典”防治期间应急处理所需物资组织调配,紧急状态下负责车辆调集、水电供应等工作。

5、宣传工作组。由县委宣传部负责,卫生部门提供非典防治需要宣传的资料。负责宣传党委、政府对非典防治工作的重视、防治知识、区域防治工作中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并根据防治工作的进展确定不同阶段的宣传重点。

6、农村工作组。由县农业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协助做好农村疾病控制工作,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在疾病控制方面的作用。合理安排农业生产,指导、督促基层组织做好民工有序流动及外出务工人员的监控与管理工作。

7、教育工作组。由县教体局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的卫生管理和对学生的健康教育,抓好校园爱国卫生运动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治;在疫情发生时,积极采取应急措施,并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疾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8、外事旅游工作组。由县旅游局负责,检验检疫、外贸等部门参与。主要职责是:加强对旅游人员的管理,对来自疫区的旅游人员进行严密观察,对sars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及时采取隔离措施。

上一篇:简化的员工辞职申请书下一篇:初三新学期开学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