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2024-09-06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精选6篇)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第1篇

福州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开工仪式活动方案

一、前言:

正阳集团借力中国经济的大势激扬,循迹时代演进的铿锵脚步,十余年风雨兼程,正阳逐渐成长为由数百位专业精英人士和严谨有效的管理体系构成的大型民营投资集团。且以上海为基地,抒写全国布局的壮阔篇章;以房地产为基础,完成进军通用航空产业的华丽转身。

二、活动目的:

(一)提高知名度,传达信息,加强宣传,展示实力,塑造正阳的品牌形象;

(二)隆重开工,营造气氛,展示正阳投资企业文化;

(三)配合宣传主题,以精彩亮相,搭建沟通的平台,促进福建正阳通用航空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展开。

三、活动目标:

(一)营造声势、树立形象、塑造品牌;

(二)隆重开工、展示优势、彰显实力;

(三)互动之时解读正阳文化,相约之时见真情;

(四)开工仪式鼓舞士气,舞动激情,放飞心愿。

四、活动构思:

本次开工仪式活动具新闻性,公众性,轰动性。活动宣传广泛,为达到预期的效果,构思如下:

(一)取巧的构思,在布局上采用正阳标识图形“圆形地标”作为开工仪式的场地形状,将舞台设立在中间,形成独特的场景效果。凸显正阳文化且具有圆满成功的寓意!以大红为基调贯穿整个仪式,从视觉的享受到精神的愉悦,突破传统局限;

(二)以开工典礼为主线,通过工地开工典礼、仪式特别效果来制作亮点,完成活动目的;

(三)充分利用感官冲击带来的非凡效果,采取新颖,别致的活动方法多层出击,大规模营造恢宏气势的壮观场面,制造轰动态势,彰显正阳投资独有的文化魅力;

(四)对外展示企业形象、加强公关宣传,使更多的潜在消费者对项目的开发建设有一个基本的了解,进而吸引广大的目标人群。

(五)在仪式高潮环节上设计“春暖花开”特别效果,在领导启动项目开工水晶球时。给全场带来意外的惊喜!

五、活动宗旨:

(一)场面隆重,声势浩大

(二)构思巧妙,高潮精彩

(二)气氛热烈,有条不紊

(三)引领互动,广泛参与

六、活动内容:

(一)开元盛世——吉狮迎贵宾

(二)盛世临门——典礼致贺词

(三)开工仪式——礼炮散金花

(四)春暖花开——绢花好彩头

(五)万紫千红——彩烟庆成功

七、开工庆典活动前期造势:

建议在活动前一周就应该开始大规模进行造势工作,其主要的目的是在于吸引公众的注意力。

八、媒体计划:

电视、报纸、广播、网站等重要媒体;详细方案需另筹。

九、邀请媒体(拟):

(一)福州日报

(二)福州晚报

(三)福州电视台各频道

(四)海峡都市报

(五)东南快报

(六)闽侯县电视台

相关事项:

1、提前确定嘉宾名单,发出邀请函,邀请政府、商界等嘉宾出席开工典礼;

2、准备新闻通稿、介绍相关相关详细情况;

3、组织落实领导发言稿、确定活动方案、流程;

4、预备雨具(筹备方准备、可作为宣传品)

5、宣传材料、礼品(分贵宾与嘉宾2档)准备;

6、工地大门口放置迎宾牌楼一个,营造气氛;

7、工地四周围插彩旗共计500面,增加喜庆色彩;

8、开工典礼现场空飘(或落地灯笼柱)50个,充气拱门9个,吉祥柱6个,三角形象柱8棵,舞台搭建,大红地毯,开工背景板,缤纷气球,花卉盆景,皇家礼炮等物物料。

十、现场布置:

现场舞台整体、从进工地大门一直到舞台下方及开工区周围均铺以红地毯,嘉宾席位在舞台下展翅形排开,整个布局左右对称,大气磅礴,稳重典雅,蕴涵丰富的中国文化含义。(具体见附图)

十一、现场说明:

(一)仪式区

1、背后大型背景板,用喷绘材料制成,并加装直升飞机剪影造型。上书简洁美观的字体:福州通用航空产业基地开工仪式;

2、两旁放置大型吉祥立柱及三角形象柱;

3、主席台两侧安排2台金箔彩虹机、8门皇家礼炮,舞台口阶梯花岛内安排4组绢花好彩头、10门金花小钢炮,鞭炮数串在舞台右边安全地点燃放。

(二)开工区

以事先确定的吉祥位置,机器设备全部准备好。开工令一下,立刻进入工作状态。并准备好开工设备上用的大红绸布等。

(三)嘉宾区

1、舞台正对方向前安排120人左右嘉宾区;

(四)贵宾休息区

1、舞台左侧钢架帐篷为10人左右贵宾休息区,供贵宾就坐休息;

2、布置垫高地面,红色地毯,喷绘雨遮,贵宾藤椅,高脚靠桌。

(五)记者区

1、舞台右侧为记者区,供记者就坐。(采访时可随意);

2、桌椅设置同贵宾区。

(六)签到区

大门口设长案为签到区,供嘉宾和记者签到用,并为嘉宾和贵宾佩戴胸花。

(八)表演区

领导下车点、环绕嘉宾区。

(九)项目图板展示区

舞台对面,嘉宾区后方。

(十)施工机器设备展示区:

舞台右方,施工队的大型机器设备一并展示,奠基培土开始时统一鸣笛动作。

(十一)气氛营造 1、316国道湖头山路段及外场四周;

2、整个圆仪式区,嘉宾通道铺设红地毯,显示尊贵。

(十二)音响配合,制造气氛。

暖场等待音乐备用:宋祖英《好日子》、《越来越好》、《走进新时代》,刘欢《我和你》,成龙、刘媛媛《国家》,汪峰《我要飞得更高》等

十二、活动内容:

(一)开元盛世——迎宾威风锣鼓队、欢庆腰鼓队:

说明:迎宾威风锣鼓与欢庆腰鼓在庆典过程中渲染锣鼓喧天的热闹场面。

过程:开工仪式开始前半小时在工地门口迎宾,现场主持宣布贵宾上台时在表演区表演,项目开工启动式同时表演,仪式结束式作欢送曲。

(二)盛世临门——典礼致贺词:

说明:为了更好的进行开工仪式,典礼致词人首当其选为本项目投资负责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过程:待贵宾上主席台就座后,仪式主持人逐个介绍。主持人首先邀请项目投资负责人致辞讲话,完后邀请贵宾依顺序讲话。

(三)开工仪式——礼炮散金花:

说明:百花象征富贵祥和,采用礼炮散花的形式,可以制造隆重热烈的现场气氛。

过程:启动项目开工仪式的同时,嘉宾区两侧的8门皇家礼炮和舞台口10门小钢炮一齐向天空开炮;制造金银飞舞的场景。

(四)春暖花开——绢花好彩头:

说明:在舞台口花岛中的4组绢花好彩头,通过特别精妙的设计,使整个活动达到高潮。

过程:启动项目开工仪式的同时,4个绢花好彩头同时打开,4个好彩头飞出缤纷小气球象征项目的未来一展宏图

(五)万紫千红——彩烟庆成功:

说明:领导进行奠基培土时,用漫天金铂与万紫千红的彩烟、喜庆鞭炮将仪式推向最高潮。

过程:嘉宾区两侧2门金铂彩虹机喷射出漫天金铂; 背景板后面的20组彩烟腾空而起,彩烟升空,喜庆鞭炮一齐然响„„创造仪式最高潮!

项目开工启动活动到此结束,相关人员接受媒体的采访。

十三、活动说明:

(一)整个过程都有音响配合使用;

(二)威风锣鼓根据气氛需要同时穿插;

(三)注意安全性和节奏感;

(四)在当天的活动结束后,邀请一些相关媒介的记者对本次活动进行软性报道,使整个活动具有更长的宣传时效性。

十四、人员配备:

项目总监——————————————————————1人

项目助理——————————————————————2人

工作人员——————————————————————20人

主 持 人——————————————————————1人

威风锣鼓队—————————————————————12人 欢庆腰鼓队—————————————————————50人 正规军乐队—————————————————————28人 礼仪小姐——————————————————————12人

保安人员——————————————————————10人

音响设备——————————————————————3人

(其余所需要人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备注:效果图、活动详细时间列表、项目流程等见后期细案。

福州东舜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日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第2篇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于203月24日经第6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杨传堂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第3篇

通用航空企业不同与一般的运输飞行企业,其主要业务是农林牧飞行服务以及航磁、航测等工业飞行作业。每年都是与客户签订飞行合同后,开始飞行作业。飞行服务时间长,有的项目跨年度,往往是整个项目完成后,客户再付作业款项。企业的应收账款在资产中所占比重较大,从而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周转,不仅减少资本利润还隐含较大的风险。因此,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制度,是盘活企业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企业市场竞争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

一、企业应收账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通航企业应收账款的回收时间长,有时会出现缺乏采购原材料、维持日常开支的资金而向银行贷款的现象。一边是支付高额的利息,一边是资金长期被占用,流动资金的短缺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目前应收账款管理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信用服务前资信评估薄弱,缺乏规范程序。信用服务是坏账形成的起因,企业在签订作业合同前应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新客户的基本情况、评估客户的信用等级和资信程度及资金实力,从而制定相应的信用政策。因各种因素的制约,事前的资信评估较少,缺乏规范的信用服务程序予以约束,没有建立完整、全面的客户信息资料。

(二)每年70%以上的应收账款是一年内的新欠款,这部分款项相对容易收回:但部分老账的账龄越来越长,3年以上的欠款也占一定比例,增加了坏账的风险。企业的应收账款如得不到及时清理,坏账风险就越大,收账成本就越高。

(三)签订的飞行合同中都制订了预付作业款项和飞行作业款结算期限以及违约处罚条款等内容,但合同中这些规定的条款并没有严格执行,预付的作业款项较少,一些作业款也没有按期支付。

(四)应收账款监管薄弱,相关信息在公司内部、外部之间缺少有效的沟通,各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对应收账款定期定向清欠的工作不到位。在内部业务部门与对方企业核对过账目之后,缺少有效的催收措施保证应收款项的收回。

二、形成应收账款风险的原因

(一)对客户的信用情况缺乏全面了解,缺乏风险防范意识。要定期考核新老客户的信用状况,要经常走访用户。如不了解客户当前的生产经营状况,忽视其信用状况而提供赊销服务,当因对方资金等问题无法按期收回欠款,就形成坏账。

(二)对已形成的应收账款缺少积极措施追踪清欠。应随时关注对方经营情况,及时与客户联系,提醒其尽快付款。

(三)忽视合同的执行。对作业合同中已写明要求预付作业款项和结算期限的,要严格按合同执行,这样可少产生许多应收账款。

(四)内部控制不完善。没有严格按照《企业财务准则》的规定办理,对发生的应收账款没有及时清算,催收力度不够。

三、企业应收账款风险的防范措施

要将应收账款控制在合理范围内、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程度,保证企业充足的资金流,就要加强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和内部控制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分析客户信用状况,建立完整的客户档案。企业应对自己客户的信用状况调查分析。对老客户,要建立健全资信档案,制定一套完整的信用记录,并随时进行资料的更新。对新客户的信用管理应包括:进行信用调查、信用评估和制定合理的信用政策。如果企业不注重信用调查、分析便盲目提供赊销服务,会加大企业的财务风险。因此,企业在向客户销售服务之前,必须严格调查分析客户的信用状况,并经内部授权批准后方可提供,以控制企业的信用风险。

2.重视合同的签订和执行。业务人员在签订合同前认真审查客户的经营信誉、经营范围、法定资格等,考察其履行合同的能力,合同中设定对方预付款项和结算期限的条款并严格执行。对那些遵守合同的客户给予优惠服务,并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3.加强内部各相关部门的信息沟通。首先,财务部门要定期向相关业务人员报送与其业务有关的应收余额、账龄、风险分析等资料,财务人员要与相关人员进行应收账款清理进度及计划方面的交流;其次,财务人员要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应收账款存在的问题并提供风险分析报告及解决方案。再者,企业间要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工作。企业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等应定期进行信息交流沟通,相互配合、上传下达,共同做好应收账款的治理工作。

4.制定合理的收账政策。企业可针对不同客户、不同阶段采用不同的收账政策:对即将到期或已到期的应收账款,及时与对方联络,提醒客户应及时付款;对已过付款期仍未付款的客户,企业可派人登门催收欠款,如果客户确有困难可共同商谈延期付款的具体办法;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付款的客户,企业可借助法律手段收回欠款。总之,应收账款发生后,企业应采取各种措施尽量争取按期收回货款。

(二)加强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

应收账款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赊销服务内部控制的制度建立和程序规范。

1.应收账款的事前控制。赊销服务前,先对客户的资信状况和偿债能力进行调查,确定客户的信用程度,按照不同信用的客户给予其相应的服务策略。如信用良好的老客户,可以继续提供赊销服务;信用不佳的客户,可先付款或提供抵押物方可为其服务。另外,对提供信用的客户,企业还应随时了解其信用状况的变化。若对方出现信用恶化、经营状况不佳时,企业应及时调整经营策略,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2.应收账款的事中控制。首先,加强日常会计核算、监控工作。定期将应收账款余额与相关的债务人核对。通过经常对账了解客户付款的及时程度、所欠债务是否超过限额、已到期账款的增减情况等,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其次,建立应收账款的动态报告制度。财务部门按月编制应收账款的内部报表,反映应收账款的增减变动情况等,报送有关业务人员及业务部门以促进应收账款的回收。

3.应收账款的事后控制。首先,建立催收账款的责任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人员,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从而确保客户及时支付欠款。目前企业已制定内部催收款项的责任制度,并将应收款项的回收与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绩效考核及奖惩挂钩。日常工作中要按这项制度严格考核,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其次,通过应收账款后续跟踪管理服务保持与客户的经常联系,提醒付款到期日、催促付款。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第4篇

自2012年12月民航局、财政部联合印发《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办法》)以来,民航局已分别于2013年5月24日、2013年12月5日、2014年12月4日公示了《2013年通用航空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简称《2013方案》)、《2014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简称《2014方案》)、《2015年通用航空专项资金预算方案》(简称《2015方案》)。

《2013方案》是实行《办法》后首次公布的补贴方案,当时在业内引起了强烈反响。该方案的补贴时间段分为两部分:2010.7-2011.6;2011.7-2012.6。此后公布的《2014方案》和《2015方案》的补贴时间段均为上年度7月1日至本年度6月30日。由各方案公布的时间和方案明细可以看出,自2012年7月1日起,通用航空专项资金的申请,审核已经形成了规范化的预算管理程序,预算结果的下达也形成了规范化的年度公示制,满足了《办法》对专项资金申报时间节点的要求。

下面笔者主要对《2015方案》公布的统计数据进行分析,以期从中总结出一些有益的结论供业内人士参考。

《2015方案》公布的通用航空专项补贴资金共计2.6673亿元,其中作业补贴总额2.3613亿元,执照补贴0.306亿元。受益通航企业共计93家。该预算方案与《2013方案》和《2014方案》公布的补贴结果一样,统计指标未涵盖《办法》中提到的通航企业购置、更新和改造作业和安全设备的补贴金额。

以补贴情况的地域分布来看,按照业内习惯,以7个民航地区管理局为单位进行地域划分,补贴总额从高到低依次为:东北局(受益通航企业11家,补贴总额8303万元)、中南局(受益通航企业25家,补贴总额6857万元)、华东局(受益通航企业23家,补贴总额4215万元)、华北局(受益通航企业16家,补贴总额4132万元)、新疆局(受益通航企业3家,补贴总额1420万元)、西南局(受益通航企业11家,补贴总额940万元)、西北局(受益通航企业4家,补贴总额806万元)。

上述排行与对《2013方案》进行分析后的排行结果一致,大致变化是除新疆局和西北局受益企业减少1家之外,其余地区获益企业的数量均有不同程度的增长。其中,增幅最大的为西南局,其企业总量虽少,但补贴总额增幅高达120%,其次是华东局(增幅约77%),然后是中南局(增幅约47%),其他地区的增幅相对平缓。

上述获得补贴的企业数量约为同期通航企业总数的66%,较2010年7月至2012年6月的53%有较大提高。这些企业中约80%的注册地分布在东部地区,此特点与我国通用航空及国民经济区域发展水平相一致,而且从近几年通航的发展趋势来看,这一现实在短期内很难改变。

《办法》制定了详细的通用航空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和标准,一个企业获益的多少直接反映了其作业能力和(或)培训能力的强弱,也就是该企业在相应业务领域的综合实力。

在本次补贴中,通航企业获得的补贴总额从1万元到2915万元不等,排行榜如下:北大荒通用航空公司和中信海洋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本部)(简称中信海直)依然分别稳坐“状元”和“榜眼”宝座,截至目前,两家的“江湖”地位从未被撼动。中国飞龙通用航空公司除在《2014方案》中被新疆通用航空公司超越,暂时屈居第四名之外,在《2013年方案》和本方案排名中均名列第三。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珠海直升机分公司(简称珠海直)则从前个次方案的第八名、第六名,爬升到了《2015方案》榜单的第四名,发展势头迅猛。新疆通用航空公司排名第五,虽然在公布的3个方案中,其依次经历了第四、第三和第五名的起起落落,但终归是新疆局的“领头羊”。

上述位居前5名的企业,或为国有企业或为上市公司,资金实力雄厚,机队规模庞大,经验丰富,在相应的作业领域发挥了一定的龙头作用,而且它们均凭借其在工业作业或者农林牧渔作业领域的实力获得了奖励。

如果按照“执照补贴”重新洗牌,则排在榜首的是海南三亚亚龙通用航空公司,其次是衡阳通用航空公司、上海中瑞通用航空公司、中信海直(本部)和四川驼峰通用航空公司。纵观两年来3个方案的统计数据,“执照补贴”榜上没有稳定的霸主,除上海中瑞通航相对稳定在前3名外,每次公布的排名都会有很大变动。但是不难发现,相对于“补贴总额”排行榜,“执照补贴”排行榜更为平民化。

在93家获得补贴的企业中,有16%的企业获得“执照补贴”单项补贴,其中有6家企业为飞行员培训机构;43%的企业同时获得“作业补贴”和“执照补贴”。无论是单项还是双项,“执照培训”补贴的企业数量均较往年有所增加,但总体来看,执照培训获得的补贴金额较小,为12万~96万元不等,即使专门的飞行培训机构获得的补贴金额最高也仅为84万元。虽然《办法》对通航企业人才培养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但是由补贴额度不难发现,国内飞行培训力量薄弱。亟待加大投入和支持力度。

在补贴作业类别方面,笔者根据《2015方案》公布的受益企业名单,结合《2014从统计看民航》中对通航企业相应的作业类别和小时数的统计,对接受补贴的重点作业类型进行了分析。

《办法》公布的作业补贴标准涵盖的作业类型有:工业作业、农林牧渔作业、执照培训作业、社会事业作业和应急救援作业。由于社会事业和应急救援的飞行总量较少,民航局统计时将其归入了“其他通用航空作业”,故本文仅对前3个指标的总量进行排序。根据排序结果,工业作业第一、执照培训第二,但总的飞行小时数相差甚微,几乎为农林业作业的3倍。从作业小时的分布也可看出,国家经济建设需求相对较大的传统工业作业、农林业作业领域几乎为几家老企业瓜分,新入行的企业主要集中于“其他通用航空作业”中的“执照培训”或“其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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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从全行业的角度对作业细分指标进行分析可知:农林业作业主要是航空护林和农林业飞行;工业作业主要是航空摄影、航空探矿、航空调查和石油服务,其中石油服务作业总量较大,但几乎为珠海直和中信海直两家公司垄断。

在获得补贴的重点机型方面,以《2014从统计看民航》统计的各家通航企业拥有的通用航空器为依据,经分析发现:获补贴的通航企业使用的通用航空器总量约700多架,机型70多种,其中近65%的机型为固定翼飞机。此外,国产机型占比近35%,固定翼主要机型为运5(超过70%)、运12;直升机比重不足5%,机型为直11、直9A和AC312。

此外,按照《办法》补贴标准(不同机型的不同起飞全量)统计,固定翼飞机:2吨以下占21.8%,2(含)~5.5吨近75%,5.5(含)~8吨不足2%,8吨及以上近2%。直升机:2吨以下占28%,2(含)~4吨约15%,4(含)~8吨高达43%,8(含)~13吨近11%,13吨及以上约2.7%。

笔者以《2013方案》、《2014方案》和《2015方案》的数据为基础,对2010.7-2014.6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对比。

由上图可以看出,2010.7-2011.6和2011.7-2012.6出现企业数量持平以及作业补贴轻微下降现象,原因是这两个统计周期均属实行《办法》后首次公布的《2013方案》的时间范围,尚未受到通用航空专项资金因素的影响。在之后的统计周期内,无论是补贴总额、作业补贴、执照补贴还是企业数量均呈上升趋势。另外,获得“执照补贴”项的企业数量几乎翻了一番,且在获益企业中的比重从2010年的47.7%增长到了2014年的61.3%。可见,通用航空补贴制度对于通用航空企业积极开展通航作业以及加大飞行员培养力度起到了激励作用。

《办法》的颁布给业内带来的希望不言而喻,每年定期公布的预算方案更是通航企业翘首企盼的“年终奖”。但是截至目前,笔者曾在《2013方案》公布之际发表的《通航发展资金如何落实》一文中提到的“热门”业务领域恶性竞争、存在某些投机的可能等担忧依然存在,文中提出的严格补贴管理制度,在事后补贴的同时加强事前监管等意见或建议尚有些许参考价值。

除此之外,笔者补充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每年民航局都会公布很多新获批或在筹的通航企业,逐年增长的补贴受益企业中也会有很多新成员出现,但社会资本仍需要谨慎进入通航行业,新成立的企业要找好自身发展路径。

二是截至目前,在上述3个补贴方案中,服务于社会事业的飞行作业和应急救援飞行作业获得的补贴几乎为空白,可见目前国内通航企业在这一领域的飞行作业尚未广泛展开,而这一“蓝海”蕴藏着巨大的市场潜力。既然《办法》已将上述两项列入四大补贴作业类型中,其政策导向也是十分明显的。建议那些无法在传统通航作业领域“插足”的通航企业可尝试在这些新兴通航作业领域寻找商机。

三是获得补贴固然可喜,但是靠别人“接济”不如自己挣钱和省钱来得实在。其中省钱的重点之一就是降低通用航空器的购置成本和维护成本。从前文的分析也可看出,国产通用航空器的普及率较低,如果在机型的更新换代中结合实际需要更多地选择国产飞机,也许会节省很多成本。此外,受益是相互的,运营商的支持会促进国内制造商努力提升制造和售后服务水平,性价比不断提高的国产飞机又会给运营商带来更多收益。这样一来,最终繁荣的是整个国家的通用航空业。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5篇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 第176号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1月25日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2月14日起施行。

局长:杨元元

二OO七年二月十四日

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通用航空的行业管理,促进通用航空安全、有序、健康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经营性通用航空活动的通用航空企业,以及使用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和轻于空气的航空器从事私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经营性航空俱乐部(以下简称航空俱乐部)的经营许可管理。第三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以下简称民航总局)对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进行统一管理。民航地区管理局负责实施本辖区内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和市场监管工作。未经民航地区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筹建通用航空企业、购租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

第四条 经批准设立的通用航空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在批准的经营项目、范围内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经民航总局批准,通用航空企业可经营境外的通用航空业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第五条 通用航空企业的经营项目划分为以下三类:

(一)甲类 陆上石油服务、海上石油服务、直升机机外载荷飞行、人工降水、医疗救护、航空探矿、空中游览、公务飞行、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直升机引航作业、航空器代管业务、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

(二)乙类 航空摄影、空中广告、海洋监测、渔业飞行、气象探测、科学实验、城市消防、空中巡查;

(三)丙类 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航空护林、空中拍照。上述三类未包含的经营项目的类别,由民航总局确定。

抢险救灾,不受上述三类项目的划分限制,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六条 批准设立通用航空企业应当遵循下列主要原则:

(一)有利于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规定以及发展通用航空政策的要求;

(三)符合通用航空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协调发展的原则;

(四)符合保障飞行安全的要求。

第二章

经营许可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 取得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设立的通用航空企业必须为企业法人,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为中国籍公民;

(二)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航空专业知识。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的负责人除具备相应的航空专业知识外,还应当在航空部门或专业领域工作三年以上,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

(三)注册资本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四)经营不同类别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或航空俱乐部,其购置航空器(含空中作业专用的设施、设备)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应满足本规定附录二的要求;

(五)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符合适航标准的两架(含)以上民用航空器;

(六)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经过专业训练,取得执照或训练合格证,并具备规定条件的空勤人员;

(七)有与民用航空器相适应的基地机场及其相应的基础设施;

(八)有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符合作业质量要求的设施、设备;

(九)民航总局认为必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 实施通用航空经营许可包括筹建认可和经营许可两个阶段。

第九条 申请人筹建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应按规定的格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交筹建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书面声明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筹建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筹建申请书;

(二)筹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内容包括:

1.所在地区通用航空市场的需求情况;

2.拟经营的项目和与其相适应的机型、作业区域、基地机场和其他设施、设备的可行性; 3.航空人员的来源及培训渠道; 4.作业技术质量的可靠性;

5.经济效益预测分析;

(三)筹建负责人的资历表和身份证明;

(四)两家以上投资筹建的,应当提供各股东所签订的协议、合同。其中投资方为企业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五)有外商投资时,申请人应按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规定,办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手续,提供相应的批准文件。

第十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接到通用航空企业和航空俱乐部申请人的申请后,按规定的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在受理申请后20日内作出筹建认可的决定,并以筹建认可通知书的形式通知申请人。

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自作出不予筹建认可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一条 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对已批准筹建认可的通用航空企业应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自获准筹建之日起,两年内未能如期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即丧失筹建资格。丧失筹建资格的,民航地区管理局两年内不再受理原申请人的申请。

第十二条 取得筹建认可的申请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行政法规和民用航空规章的有关规定,凭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筹建认可通知书,开展以下工作:

(一)办理购置民用航空器申报手续;

(二)申办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和企业标志;

(三)申办有关航空人员执照或训练合格证;

(四)申办机载无线电电台执照;

(五)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

(六)制订作业服务合同样本和作业服务价格;

(七)申办自建基地机场的机场使用许可证或者与所使用机场签订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八)与有关单位签订通信、气象、航行情报服务保障协议或代理意向书;

(九)按照民航总局的有关规定制订下列手册: 1.运营手册; 2.质量手册;

3.机场场道保障工作手册; 4.航空安全管理手册; 5.安全保卫方案;

6.其他必要的有关文件和手册。

外商投资通用航空企业的,还应按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的规定,申请办理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十三条 筹建工作完毕,申请人应按规定的格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申请通用航空经营许可证(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并提交申请材料一式三份,书面声明保证其材料的真实有效性。申请材料应包括:

(一)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申请书和筹建工作报告;

(二)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副本;

(三)民航总局核准的企业标志、批准文件;

(四)企业章程;

(五)经核准的购机批准文件;

(六)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证、适航证、机载无线电电台执照;

(七)相关航空人员执照或训练合格证复印件;

(八)自建基地机场的机场使用许可证或者与所使用机场签订的机场场道保障协议书;

(九)法定代表人及经营负责人、主管飞行和作业技术质量的负责人的任职文件、资历表及其身份证明;

(十)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十一)属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还应当提交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投资方为企业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投资方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

(十二)投保地面第三人责任险的证明;

(十三)作业服务合同和作业服务价格表;

(十四)经批准或认可的企业运营手册、企业质量手册、机场场道保障工作手册、航空安全管理手册、安全保卫方案。

外商投资通用航空企业的,还应提供合同、章程的批准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第十四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筹建情况进行审查核实后,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颁发经营许可证;不符合经营许可条件的,依法作出不予颁发经营许可证决定,但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 3

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五条 经营许可证应当载明:

(一)许可证编号;

(二)企业名称

(三)企业地址

(四)基地机场

(五)企业类别

(六)注册资本

(七)购置航空器的自有资金额度

(八)法定代表人

(九)经营项目与范围

(十)有效期限

(十一)颁发日期

(十二)许可机关印章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第十六条 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当持民航地区管理局颁发的经营许可证向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工商登记,并应当在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之日起20日内,将执照复印件送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

取得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人,应按有关民航规章的规定完成运行合格审定。

第三章 经营许可证的变更、终止和管理

第十七条

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购置航空器的自有资金额、基地机场和经营范围等事项变更时,应当及时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变更申请。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核同意后,按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三年。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应于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民航地区管理局提出换证申请。

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申请换发经营许可证,应当根据其原批准的经营许可范围,按本规定要求,提供有关文件资料,经民航地区管理局审查后,换发新的经营许可证,并交回原经营许可证。

第十九条

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在不具备条件从事经营许可证所载明的经营项目时,由民航地区管理局注销该经营项目。

第二十条 经营许可证不得涂改、出借、买卖或者转让。如发生损毁、灭失等情况,应当及时报告民航地区管理局,并在相关媒体发布遗失公告后10日内,重新申请领取。

第二十一条 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依法办理经营许可证的注销手续:

(一)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法定代表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未申请变更的;(三)因经营不善破产、因故停业三年以上的,或者被终止法人资格的;

(四)经营许可证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经营许可证依法被吊销的;(五)因航空器损坏、消失等不可抗力导致经营许可证的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二条 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对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变更、换发、注销等情况在相关媒体上予以公布。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三条 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以下简称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在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并按照国家和民航总局规定的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保证飞行安全、保护环境和生态平衡,防止对环境、居民等造成损害。第二十四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开展经营活动时,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按照本规定和经批准的营运手册的规定组织实施;

(二)采用国家标准和民航行业标准的技术要求开展作业与服务;

(三)公布作业服务价格表;

(四)在规定的飞行空域内活动;

(五)按照有关规定向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报送有关安全生产经营的情况和统计数据;

(六)在经营活动期间,保持对使用飞行区域办理地面第三者责任保险有效性;

(七)保持购置航空器使用的自有资金符合本规定附录二的要求;

(八)按《合同法》的要求与被服务方签订服务合同;

第二十五条 航空俱乐部除应履行上条所列义务外,还应遵守下列要求:

(一)不在城市市区、居民聚集区、重要工业生产和交通设施、人文古迹等地区上空开展各类飞行活动;

(二)加强对参加航空俱乐部飞行活动的人员监督管理,保证其在飞行活动中遵守国家有关的航空法规、条例和规则,确保飞行安全。

(三)应与参加航空俱乐部飞行活动的人员就人身意外伤害赔偿达成书面协议;

(四)未经监护人同意,航空俱乐部不得允许未成年人参加航空俱乐部的飞行活动。

第二十六条

通用航空企业应当接受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的监督管理,并完成国家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

第二十七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在为其颁发经营许可证的民航地区管理局管辖区内开展经营活动前,应将经营活动信息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跨地区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将经营活动信息向活动所在地区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备案,并接受监督管理。

第二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从事特殊通用航空任务时,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第二十九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对经营许可证持有人生产经营情况和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检查时,有权依法查阅或者要求被许可人报送有关材料,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材料,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被检查人。

对于需要整改的,被检查人应按相关意见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向民航地区管理局反馈。

第三十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实施监督检查,不得妨碍经营许可证持有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第三十一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依法对本辖区内的通用航空经营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单位进行查处,并将该经营许可证持有人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抄告做出经营许可决定的民航地区管理局。

第三十二条

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发现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违法从事活动时,有权向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举报,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规定第三条,未经批准,擅自筹建通用航空企业或航空俱乐部、购租民用航空器从事通用航空经营活动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第九条、第十三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筹建认可或经营许可证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撤销筹建认可通知书或经营许可证,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民航地区管理局在三年内不受理该申请人的相关申请。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经营许可证持有人不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或者擅自增加经营项目,或者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按要求换发,或者擅自涂改、出借、买卖、转让经营许可证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并视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超越经营范围经营,或者在经营活动中未履行相关义务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责令其停止违法活动,并处以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规定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许可证持有人不完成国家下达的抢险救灾任务,开展经营活动时不按规定备案,或者从事特殊通用航空任务时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由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第三十八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对民航总局或民航地区管理局根据本规定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条

民航地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经营许可或者监督检查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主管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涉嫌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第四十一条

使用航空运动器材和飞行器(包括降落伞、动力伞、滑翔伞、悬挂滑翔机等)从事经营活动的航空俱乐部,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民航总局2004年12月2日发布的《通用航空经营许可管理规定》(民航总局第133号令)在本规定施行之日同时废止。

附录一

本规定术语解释

城市消防

使用直升机开展的城市高大建筑物的空中喷液灭火和人员救援等的飞行作业。出租飞行 系指由通用航空企业提供者提供飞机、机组、燃油和航空旅行所需的其它服务的飞行活动,使用者支付费用通常是以公里数或时间计费,再加上等候时间和机组等额外费用。初级类航空器

最大总重量不超过1225公斤的轻型飞机、旋翼航空器、滑翔机。

个人娱乐飞行

系指拥有飞行驾驶执照的个人,为保持和提高飞行技术、体验飞行乐趣、展示飞机性能与飞行技艺,以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

公务飞行

通用航空活动的一种方式,系指使用民用航空器按单一用户(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或个人)确定时间和始发地、目的地,为其商业、事务、行政等活动提供的无客票飞行服务。通常使用30座(含)以下的民用航空器(初级类航空器除外)。海上石油服务 使用直升机担负海上石油钻井平台、采油平台、后勤供应船平台与陆地之间的运输飞行。其主要任务是运送上下班的职工、急救伤病员、运输急需的器材、设备及地质资料、在台风前运送人员紧急撤离、发生海难事故后进行搜索与援救,空中消防灭火等。

海洋监测

国家海洋管理机构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领海和专属经济区内海洋污染、使用情况进行空中巡逻监测和执法取证的作业飞行。

航空护林 使用飞机或直升机和专用仪器设备并配备专业人员,在林区实施林火消防以保护森林资源的作业飞行。它具有机动灵活快速高效等优点,是保护森林资源的强有力的措施。主要作业项目有巡护飞行、索降灭火、机降灭火、喷液灭火、吊桶灭火等。航空俱乐部(飞行俱乐部),系指以小型或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飞行器、航空运动器材和起降场地,为社会公众提供私用驾驶执照培训、航空运动训练飞行、航空运动表演飞行及个人娱乐飞行等项服务的经营单位。

航空喷洒(撒)利用航空器和其安装的喷洒(撒)设备或装置,将液体或固体干物料,按特定技术要求从空中向地面或地面上的植物喷雾和撒播的飞行作业过程。主要用于农林牧业生产过程中,具体作业项目有飞机播种、空中施肥、空中喷洒植物生长调节剂、空中除草、防治农林业病虫害、草原灭鼠,防治卫生害虫等。

航空器代管业务

是指通用航空企业按照民航总局第120号令《一般运行和飞行规则》(CCAR-91)中的有关要求向航空器所有权人提供的管理及航空专业服务。航空摄影 使用航空器作运载工具, 通过搭载航空摄影仪、多光谱扫描仪、成像光谱仪和微波仪器(微波辐射计、散射计、合成孔径侧视雷达)等传感器对地观测,获取地球地表反射、辐射以及散射电磁波特性信息的方法。根据使用目的、技术要求以及应用领域的不同,可以用于测制各种比例尺的地形图、资源调查等方面。

航空探矿

航空地球物理勘探的简称,是使用装有专用探测仪器的飞机或直升机,通过从空中测量地球各种物理场(磁场、电磁场、重力场、放射性场等)的变化,了解地下地质情况和矿藏分布状况的飞行作业。

航空运动表演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遵照运动规则,有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的,以展示飞机性能、飞行技艺,以普及航空知识和满足观众观赏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航空运动竞赛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遵照运动规则,由国家航空运动管理机构组织的,以检验、交流飞行技能为目的而开展的竞赛飞行活动。

航空运动训练飞行

系指使用航空器,以提高竞技飞行技能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科学实验

使用航空器为开展的各种科学实验提供空中环境的飞行活动。

空中广告

以航空器为载体在空中开展的广告宣传飞行活动。具体作业项目:机(艇)身广告、飞机拖曳广告、空中喷烟广告等。

空中拍照

在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等)上使用摄影机、摄像机、照相机等,为影视制作、新闻报道、比赛转播拍摄空中影像资料的飞行活动。

空中巡查

按预先设计的区域和时间范围,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被监测目标进行空中巡逻观察的作业飞行。具体作业项目有道路、铁路、输电线路、运输管道等的空中巡查与监测。

空中游览

指游客搭乘航空器(飞机、直升机、飞艇、气球)在特定地域上空进行观赏、游乐的飞行活动。

陆上石油服务在高原、高寒、山地、沙漠等人烟稀少、交通不便的地区从事勘探开发石油工作时,借助于直升机(或必要的小型固定翼飞机)的独特功能,担负空中吊装与运输服务的飞行。

气象探测

使用航空器对大气物理、大气化学和气象现象进行探察、测量的飞行作业。轻于空气的航空器

载人气球、载人飞艇等。

人工降水 是在云中降水条件不足情况下,用飞机向云层中喷撒催化剂,促进降水的一种方法。它需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天空中须有旺盛的浓积云系或有深厚层状云系;二是有催化剂的凝聚作用。常用的催化剂有干冰、盐粉、碘化银、尿素等。人工降水就是依靠催化剂的凝

聚核作用,加大云中水滴直径,在云层气流发生强烈对流作用下,迅速形成雨或雪。用于人工降水作业的飞机,应有良好的高空飞行性能,实用升限应达到4000米以上,须有气象雷达和供氧设备。还包括飞机融冰化雪,即利用飞机向地面山坡覆盖的冰雪喷撒吸热物质,提高冰雪温度,促使冰雪融化的方法。私用或商用飞行驾驶执照培训 指使用航空器,以掌握飞行驾驶技术,获得飞行驾驶执照为目的而开展的飞行活动。包括以正常教学为目的的任何飞行,教官带飞和学员在教官的指导下单飞,但不包括熟练飞行。

通用航空包机飞行

单一用户(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团体或个人)与通用航空企业签订包机合同,包租通用航空飞机和直升机为其出行提供的飞行服务。通用航空企业

系指使用民用航空器为其他企业、组织和社会公众提供通用航空和空中作业等飞行服务的经营组织。

医疗救护

使用装有专用医疗救护设备的飞机或直升机,为抢救患者生命和紧急施救进行的飞行服务。

渔业飞行

渔政管理机构使用装有专用仪器的飞机、直升机对渔业资源情况、使用情况进行空中巡逻、监测的作业飞行。

直升机外载荷飞行

以直升机为起吊平台进行的吊装、吊运等飞行作业。包括:直升机输电线路基础施工、直升机组装铁塔和施放导引绳、直升机输电线路带电维修等项目。直升机引航作业

使用直升机在外籍轮船和港口之间运送引航员的飞行作业。

附录二

各类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对购置航空器使用的自有资金额度的最低要求 单位:万元

通用航空经营项目

购置航空器使用 的自有资金额度

具有公务飞行、出租飞行、通用航空包机飞行经营项目的企业

5000

具有其它甲类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

2000

具有乙类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

1000

具有丙类通用航空项目的企业

500

具有经营限制类适航证的航空器私用驾驶执照培训项目的航空俱乐部

其它经营项目的航空俱乐部

附录三

通用航空经营活动信息备案表

民航__地区管理局

单位

经营许可证编号

经营活动项目

服务客户名称

服务期限

****年**月**日至

预计作业飞行小时

作业基地机场

机型

机号

作业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合同订立情况

保险情况

备注:

月9

兹保证上述所填各项信息属实 , 并对所填内容和提供的材料承担一切责任。备案表填报人(签字)联系电话:

备案单位(盖章)年

通用航空运营管理方案 第6篇

近两年国内关于的低空开放各种利好层出不穷,各种通用航空公司也如雨后春笋般的拱出,拥入人们的视线,每年平均以100多家的速度在递增,发展的速度迅猛,有点激进。正如中国的高铁一样,一味的追求速度,以速度快为荣,往往会给安全埋下一定的隐患。先说管理层面的事:

一. 当前管理制度滞后的现在没有解决。

中国的通航航空谋求发展,发掘潜力,那是必须的,而且是应该的。目前的自上而下的政府管理机构不够全,管理模式和方法依然套用民航的大航空公司的贯例,显然与通用航空的公司的发展显得不太般配。针对通用航空公司的专门业务机构在管理流程上应该再度清晰一点。其次是针对通用航空各个方面的规章制度需要再规范。真正让通用公司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简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给通航公司提供必要的遵循和保障。

二. 各通航公司的管理层应严守民航规章、理清管理思路、规范公司行为。

说到这,可不是小事。近两年中国航空方面出现的安全问题中,通航航空所占的比例正以加速度向上增加。这是为什么?用现在非常流行的一个词来说--问责制得不够好。比如说落实民航规章制度欠到位、公司人员资质及配备不符合要求、通航作业内容超出公司经营项目范围、作业飞行超条件的事等,好象在目前各通航公司都普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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