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2024-05-23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精选13篇)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篇

**县委组织部竞争性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树立组织部门公道正派形象,县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县公开竞争性选调机关工作人员*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县乡镇、县直机关、事业单位中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的工作人员。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勤奋敬业、公道正派、群众公认。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副科级(含副科级)以下职务的干部,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3月1日以后出生)。

4、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文字综合能力。

5、身体健康。

三、选调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年*月*日—*日,报名地点:******。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方式报名,报考人员应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登记表。

2、资格审查

县委组织部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笔试准考证。

3、笔试、面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年*月*日,内容为命题作文,时间150分钟。面试时间:待定,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4、考察

考察拟定于3月中旬进行。考察对象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以1:2的比例确定。根据德才兼备原则,由县委组织部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素质能力进行综合考察排序,报告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

5、体检

体检拟定于3月底。根据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后确定的对象按1:1确定体检对象,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如体检不合格,按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6、审定

体检结束后,报县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2名选调人选。

7、调动

确定的选调人选暂时办理抽借调手续,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

中共***县委组织部

****年3月5日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2篇

为进一步加强组工干部队伍建设,州委组织部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二)中共党员;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四)科级(含)以下职务的干部,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五)熟悉办公自动化操作,思维敏捷,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六)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考核在称职以上。

二、选调程序

(一)报名

2012年3月10日—15日,采取组织推荐和自荐方式报名,县市由县市委组织部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确定5名以内人选上报州委组织部;州直归口管理单位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基础上确定2名以内人选上报州委组织部。报名者分别到县市委组织部或州直归口管理单位人事(干部)科报名。县市委组织部和州直归口管理单位人事(干部)科于3月16日将推荐人员报名资料报送到州委组织部办公室。

(二)资格审查

州委组织部办公室根据个人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于3月 19日前公布符合参加考试资格人员名单。

(三)考试

考试设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为综合测试,时间150分钟。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的60%和面试成绩的40%比例折算成综合成绩。

(四)体检

体检拟定于3月底,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根据综合成绩确定前8名考生参加体检,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考察拟定于4月上旬,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察。

(六)审定和公示

考察对象资格平等。体检和考察后,报州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5名试用人选,并对确定的试用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七)调动

公示无异议后,试用6个月。试用合格的,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提供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等。

(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统一发给准考证,准考证领取时间为3月20日—23日,由本人所在县市委组织部或单位人事(干部)部门统一领取。

(三)笔试时间:2012年3月24日上午9:00—11:30考试。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参加考试,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本公告由州委组织部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222257。

中共湘西自治州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3篇

高校的机关在学校的工作运转体系中居于承上启下的地位。机关的工作人员是学校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组织者和推动者, 是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者, 负有直接为人才培养工作服务的使命和职责。机关的党员干部作为高校管理队伍的中坚力量, 担负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高校机关党组织应结合机关党组织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特点, 围绕人才培养工作, 创新工作理念和工作载体, 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 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为培养高质量人才创造良好氛围与提供优质服务, 真正发挥党组织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

一、高校机关党组织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基本内涵

《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 (中共中央2010年8月修订) 规定, 高等学校党组织要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融入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师德师风建设的全过程, 帮助广大师生员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高校机关各部门在实施计划、组织协调的工作过程中, 管理者的思想品质、工作作风、价值观念、道德修养、高尚情操及行为规范等将对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提高学生的能力素质产生直接影响。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是高校办学的根本任务, 也是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高校机关党组织一定要把握服务育人的基本内涵, 紧紧围绕人才培养工作这一根本, 努力拓展新形势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途径, 把党务工作通过机关各部门的管理工作, 把管理服务同教育引导工作结合起来, 最终体现在育人的效果上, 渗透到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 努力践行高校机关党组织的服务职能, 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创造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环境。

二、高校机关党组织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工作中, 高校机关党组织需要紧密围绕培养合格人才的根本任务, 针对培养对象的特点, 分别从不同层次, 丰富服务内容, 发挥机关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优势和作用, 为人才培养工作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1. 发挥优势, 认真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服务。

高校机关党组织包括党委工作部门、学生管理服务部门和教学管理服务部门等职能单位, 善于做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党员和领导干部较多, 党员队伍整体素质较高, 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基本理论知识较熟悉, 这是高校机关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服务的优势。在人才培养工作中, 高校机关党组织要根据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特点, 主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政治服务活动, 坚持服务零距离, 在思想上一对一进行帮扶, 向广大学生大力宣传思想政治理论, 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 为广大学生提供精神服务, 通过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活动为广大学生党员始终做合格党员提供思想政治服务, 帮助广大学生解决思想认识问题, 服务于校风学风建设, 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创造健康向上的政治环境, 不断增强教育效果和扩大影响, 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与号召力, 进一步健全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长效机制, 不断提高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科学化水平, 形成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

2. 把握重点, 认真开展学习工作指导服务。

学习是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基础, 工作实践锻炼是学生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 指导帮助学生有效学习、工作是高校机关党组织服务的重要内容。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机关党组织要紧密围绕教育教学中心工作, 充分发挥教学主阵地、主课堂、主渠道、主价值、主机制的作用, 以服务者和指导者的角色, 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注重针对性服务, 个性化管理的服务模式, 对学生在学习和工作态度、专业定向和就业岗位适应性方面的服务与指导, 指导学生根据自身的特长和发展所需的知识、技能结构, 选择相应的选修课程、社会工作和合适的工作岗位;指导学生学会自我管理学习时间, 自我管理学习环境, 合理利用学习资源, 自我评价学习效果;指导学生掌握交往技巧, 参与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 帮助他们避免一些消极颓废的生活方式的影响, 等等, 鼓励广大学生在学习上争优秀, 在实践中创先进, 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形成全方位育人的良好氛围。

3. 抓住关键, 认真开展管理过程服务。

高校机关是教育管理与服务指导部门, 高校机关党组织要实际党务工作与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机结合, 把服务职能体现在教育、管理的实际工作中, 把服务理念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各项管理的全过程, 要充分调动机关管理者的工作主动性, 优化工作的方式方法, 改进工作作风, 提高育人效能, 把人才培养工作当做全局性的工作去做, 注重调查研究和听取合理化建议, 重视结合学生实际情况解决具体问题, 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处理与学生切身利益有关的评优评奖和就业等问题, 真正树立起服务育人的意识。要建立科学的党务工作评价体系, 量化活动措施, 注重绩效管理, 将机关党组织服务人才培养工作作为考核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 对服务态度、服务方式、服务效果等抽象的概念通过具体的工作模式、理念表述使之量化显示, 进一步优化绩效管理, 把教育、管理、服务、指导工作成效贯穿于人才培养工作的一个系统加以考核, 形成全过程育人的良好氛围和工作机制。

三、高校机关党组织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有效途径

1. 加强制度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

管理是育人的重要手段, 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是管理的根本保证。在高校管理工作中管理者素质直接影响着育人质量, 也关系到教育水平、教育成效, 对整个育人活动的成功起到决定性作用。为了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充分发挥高校机关党组织的服务职能, 推动管理育人工作, 机关党组织要加强制度建设, 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针对机关党组织和从事机关管理岗位的人员实际, 建立健全党员长期受教育的学习机制、健全纯洁党员队伍的管理机制、党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服务机制、新形势下党建工作的责任机制、党务工作评价机制和管理服务人员绩效考核机制等, 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及时、长期、有效地接受教育, 帮助广大党员形成学习、思考、工作和提高的良性循环, 在思想、政治、工作和作风等方面都始终保持先进性, 督促机关各部门的管理者不断学习专业技术与理论知识, 提高管理者业务素质, 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增强每个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机关的各部门的管理者对育人工作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要鼓舞所有的管理者对育人工作的热情, 严格要求自己, 工作中应廉洁奉公, 秉公办事, 以身作则, 以身教重于言传来影响和教育学生, 并作为实际范例成为学生学习、生活乃至走向社会的启示和借鉴, 以实际行动树立机关党组织的良好形象。

2.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理念, 建立科学民主管理方式。

机关党组织所倡导的管理方式要注重制度化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 合作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 权威管理与民主管理相结合的方法, 让好的管理方法影响学生。在管理过程中, 所有的管理行为都要充分体现人文性、人道性与人性化精神,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 按发展需要培养人的策略, 贯彻以教育对象发展为核心的价值原则, 围绕促进教育对象成才、发展运作, 以服务者和指导者的角色, 为教育对象的成才创造条件, 为教育对象的发展提供咨询建议, 由侧重统一化管理、模式化管理教育, 转变为注重针对性服务, 个性化管理的服务模式, 用科学的方法和出色的工作, 教育引导学生。管理部门之间要建立起团结合作的关系, 协调好育人关系, 开展民主化、人性化的管理, 使管理工作更好地方便学生, 为学生做好服务, 使他们能在良好的氛围下接受管理, 真正做到相互尊重, 发挥学校整体育人的效能。

3. 充分利用网络资源, 拓展教育服务渠道。

随着高校规模的不断扩大, 在人才培养过程中, 机关党组织与服务对象定期开会、面对面进行交流已远远不能满足现实要求。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日益走向大众, 网络已成为师生交流和咨询服务的重要场所, 对学生的专业学习、政治态度、价值取向、心理发展、行为模式等产生越来越大的影响。为此, 我们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技术优势, 挖掘网络资源的积极方面, 运用互联网来开拓管理服务工作新阵地, 掌握教育引导的主动权, 增强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组建方便与学生联系和交流的QQ群和飞信群, 开设网上论坛, 可以让更多的教师、学生一起来讨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打造一个能让更多学生参与讨论的机会与平台, 让学生针对各种专题互相讨论和交流, 相互交流思想和心得体会, 营创优良的育人工作环境, 快速准确回答学生在学习生活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开展有效的管理服务, 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全面发展, 共同为人才培养工作出谋献策。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的加快, 强化高校基层党组织服务职能, 改革高校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工作内容和方式是适应新形势的必然要求。高校机关党组织必须按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牢固树立“教育以育人为本, 以学生为主体”的思想, 强化服务职能, 拓展服务人才培养工作的实质内容和有效方式, 促进人才培养质量的提高。

参考文献

[1]蔡勇强.从管理走向服务——兼谈高校服务指导体系的构建[J].理工高教研究, 2004, (4) :48-49.

[2]江洪明.构建高校服务育人新体系的思考[J].经济与社会发展, 2006, (10) :204-207.

[3]郑迎.基层党组织应发挥“四种职能”[J].政工研究动态, 2007, (22) :36.

[4]刘晖.加强改进高校党支部建设简论[J].中国共产党, 2005, (1) :131.

[5]刘小春.论高校提高管理水平与人才培养的关系[J].长春师范学校学报, 2006, (7) :137-139.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4篇

公告

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面向来宾市公开选调象州县委党校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在职在编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一)试用期已满。(二)年龄在32周岁以下。(三)大学专科(含)以上学历。(四)身体健康。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已经进入选调工作程序的终止程序。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记过(含)以上和党内严重警告(含)以上处分的。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3.在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方式及选调程序

(一)报名。报名时间:2017年3月14日—2017年3月24日。报名时需要提供的材料:?《象州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有相关获奖证书请在报名时一并提交复印件。报名方式:直接报名请将上述材料送达象州县委党校;邮寄报名以邮件出邮戳时间为准;电子邮件报名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二)资格审查。象州县委党校根据选调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三)面试。由象州县委党校领导及相关人员对初选人员进行面试,择优确定考察对象。

(四)考察。象州县委党校派出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情况。

(五)跟班学习。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跟班学习人选,到象州县委党校进行为期3个月的跟班学习(县外人员不用跟班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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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研究确定拟调人选。象州县委党校结合考察情况、跟班学习表现等,研究确定拟调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按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报名地址: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197号象州县委党校办公室,单位名称:象州县委党校,邮箱:xzxwdx@163.com,未尽事宜请与县委党校联系。联系人:覃荣,联系电话:***。

原标题:象州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象州县委党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象州县委党校 2017年3月13日

(Tip:下载本文档后可以打开文中蓝色字体的相关网址链接)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5篇

关于公开选调县信息中心工作人员的公告

南溪县信息中心是隶属县委序列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归口县委宣传部管理,主要承担党委、政府网络建设与管理,新闻宣传与舆情引导等职能。为加快全县信息化建设,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中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全县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含试用期)事业人员。

二、岗位名称及公选人数

网络管理和新闻采编人员各2名,共4名。

三、选调条件

(一)网络管理

任职资格: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计算机类专业;

(二)新闻采编

任职资格: 全日制国民教育大专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及其以下(1975年4月30日及以后出生),汉语言或新闻专业。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由南溪县人事局负责。

(一)报名时间:2010年5 月4 日— 5月 5日。

(二)报名地点:南溪县人才市场(县文化广场政务中心内)。

(三)报名手续:报考者在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一式一份)、相片二张,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经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

五、考试

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相应岗位方面所具备的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2、准考证领取时间:2010年5 月6 日,准考证领取地点:南溪县人才市场,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考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100分计,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至小数点后二位。

3、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择优办法

根据选调岗位及名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从高分到低分,按2:1比例依次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若进入考核人员最后一名成绩有相同的,一并进入考核;若报名人数与选调岗位之比达不到3:1或报考者综合素质不符合选调岗位工作要求,适当调减选调名额。

七、考核

考核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审查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档案是否真实,审查个人诚信、品德、心理健康等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审查个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经考核后按选调岗位及名额等额确定拟选调人选,进入体检环节。

八、体检

1.体检由人事部门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在二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体检标准执行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

3.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同级人事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5.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

九、公示

经考核、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县人才市场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成绩、选调单位和举报电话。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期限为7天。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7天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选调的,办理借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经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借用。

十、调动

经公示合格的先借用到用人单位,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手续;若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选调岗位工作的,退回原单位。

十一、纪律与监督

本次考试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保证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必须严格执行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经发现,立即取消选调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次选调工作属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报名者无需提供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经考试考核合格者,原单位必须无条件服从选调。

咨询电话:33227773322352。

中共南溪县委宣传部南溪县人事局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6篇

一、选调范围

全县党政机关、全额财政预算的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县文联、县工商联、县档案局选调人员不含教育系统一线教师。

二、选调人员数量、资格与条件

1、计划选调工作人员数量

县纪检委:2名;

县委办:3名;

县委组织部:3名;

县委党校:2名;

县工商联:1名;

县文联:2名;

县档案局:2名。

2、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思想品德良好,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相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吃苦耐劳、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精神。

(3)、具有较强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综

合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具有一定的计算机操作基础。

3、选调人员资格

县纪检委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80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具有大学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干部身份。

县委办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84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干部身份。

县委组织部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80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具有大学第二批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学位;

(3)干部身份。

县委党校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70年1月以后出生;

(2)中共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拥有教师从业资格证;

(5)干部身份;

(6)具有政治、历史教育工作经历5年以上。

县工商联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82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公务员身份。

县文联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80年1月以后出生;

(2)第一学历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干部身份;

(4)具有文字、美术编辑经历者优先。

县档案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

(1)年龄:1977年1月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干部身份;

(5)热爱档案工作,并熟悉档案法。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

1、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察,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政纪处分,仍在处分期限内的;

3、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拘留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有服务期限要求,且未满服务期限的,或其它规定不得调动情形的;

5、构成回避关系的。

三、选调程序和方式

按照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若选调单位的选调计划人数和报考人数比例不足1:3,则根据比例确定最终选调人数;若选调单位的报考人数少于3人,则取消该单位选调计划。

选调人员实行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四、有关事项

1、报名方式:自愿报名、单位推荐、组织审查。

2、报名资料: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包括:填写完整的《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证明职务任职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浅底彩色照片3张。

3、报名时间:2012年7月23日上午8时开始,到7月27日下午5时截止。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报名地点:中共横山县委组织部南301办公室

5、联系人:马浪

6、联系方式:7611950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7篇

为进一步充实省委组织部机关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工作需要,2014年下半年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综合素质高、工作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年轻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工作人员7名。

二、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工作扎实,作风严谨,团结协作能力强,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有较高的文字综合能力和实际工作水平。

3.第一学历为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4.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身份,职务层次为正科级以下(含正科级)。

5.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三、选调程序

按照报名、组织推荐、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试用与调入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到9月12日。

2.报名地点:各市州报名者到各市州委组织部报名;省直单位报名者到省委组织部人事处报名(韶山北路一号省委大院一办公楼327房,电话:0731—82217837)。

3.所需资料:

(1)《省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干部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电子版);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省委组织部人事处负责解释。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8篇

江西华图提醒您:2018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40人公告已公布,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00至9月18日17:00。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部分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需求,经市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开展2018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范围

按照身份对等、级别(职务)对应方式公开选调正科级以下职务层次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事业单位七级以下职员(管理人员)、初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报考范围为: 1.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市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其中,不符合赣组发〔2008〕6号文规定的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公务员职位。

3.新余市范围内(含中央、省驻市单位)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4.新余市以外地市级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中,除符合本市报考人员有关资格条件外,还同时符合括号内条件之一(①本人为新余籍;②配偶在新余工作或定居1年以上;③其父母在新余定居。)的人员。(具体选调单位及其职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资格条件及报名方式(一)报考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非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可适当放宽);3.具有3年(含试用期)以上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9月5日);4.年龄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9月5日);5.近三年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视为称职等次);6.身体健康;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尚在试用期、任职试用期的;4.调动至本单位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9月5日);5.新录用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在现单位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未满2年的(计算时间截止2018年9月5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6.单位明确表示不同意报考的;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报名: 本次选调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8年9月6日9:00至9月18日17:00。具体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下载打印《2018年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如实填写个人详细信息,选报招考职位《报(名推荐表》需手写签名确认),报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审核盖章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组织人事部门审批。

2.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携带身份证、填写好的《报名推荐表》、2张近期一寸免冠照到选调单位报名。报考人员对照个人身份和招考条件选择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3.若所报职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被取消,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职位(9月22日前完成调剂报名)。

新余市外符合条件人员报考可与选调单位联系实行异地报名、网传资料,领取准考证之日到选调单位递交资料原件。

三、考试方式

考试主要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需要加试的用人单位,在笔试后加考其它科目。面试成绩与笔试(含加试)成绩各占考试总成绩的50%。总成绩计算方法为,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加试成绩)÷2+面试成绩;无加试科目的: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一)笔试

1.笔试内容:考试科目为一门,总分100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18年9月26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市人社局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

3.笔试时间:2018年9月29日上午9:00—11:00,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4.各选调职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5。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选调单位与组织、人社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1:3。低于1:3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二)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由选调单位自行组织实施,加试成绩统一为100分。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加试科目考试。(三)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和加试科目(有加试科目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确定各职位面试人员名单,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面试。

2.面试前,由选调单位负责通知入闱面试人员,按照余人社字〔2016〕138号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盖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学历学位原件、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2000字左右)以及选调单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和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笔试和加试科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环节结束后不再递补人员进入考察和体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四)面试

1.面试由选调单位组织,采取结构化面试、结构化面试加追问、情景模拟、无领导小组讨论等任一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

2.面试比例一般设为1:3,但最低不得低于1:2,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四、考察和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计划数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告知报考人及其主管部门。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考察。入闱考察人员排名不分先后。

选调单位派出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人选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作风和群众口碑,并核实考察对象近三年工作业绩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考察组对考察人选的干部档案进行核查,对出现档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在未核准前一律暂缓考察并停止后续程序。

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以下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2;同一职位选调人数5人(含)以上的,考察比例不得低于1:1.5。达不到最低比例的,相应调减职位计划数或取消该职位。

考察结束后,选调单位综合考察情况和职位需求,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提出拟选调人选。考试成绩不作为最后确定选调人员的唯一依据。3.体检。选调单位对拟选调人员有体检要求的,由选调单位组织拟选调人员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五、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组织、人社部门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2.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将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选调任职手续。公示后,拟选调人员被取消选调资格的,该岗位不再递补人选。如用人单位有试用期要求的,按用人单位要求办理。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

3.如因资格审查不严或程序不到位造成不符合选调条件人员被录用的,除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外,取消该选调人员的调动资格;已办理调动手续的,由选调单位负责办理相关手续,退回原报考单位安置;涉及选调人员违规违纪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

六、其它

1.报考人员无故缺席笔试或面试的(确因工作关系无法参加的,需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出具请假证明)、面试后无故放弃选调资格的,列入选调诚信黑名单,近三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各类公开选调(选拔)考试。2.其它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3.选调职位及考试成绩将通过以下网站公布: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新余市人才网

(附件下载可直接登录:http://jx.huatu.com/2018/0906/1519636.html)附件:1.2018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计划汇总表;2.2018年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3.报考注意事项;4.2018新余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第二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常见问题说明。

中共新余市委组织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9篇

昨天受领导委派,我们一行三人赴邢台市,为该市市委组织部机关公开选调文秘人员面试作了一回评委。进入面试的考生共16人,大都是近几年参加工作的选调优秀大学生,在其中将择优录用5人。评委共九人组成,其他6人分别来自省委组织部和衡水市。现将面试题录下,供参考。

第一个问题:有人说,当前形势下,“关系就是金钱,关系就是效益,关系就是生产力”。请谈谈你的观点。

第二个问题:假如南方某市委组织部一名副部长带领下属几个县(市、区)的组织部长来我市学习考察工作,由你负责接待,你怎样组织安排?

第三个问题:假如现在是一场辩论会。甲方的观点是:人怕出名猪怕壮,枪打出头鸟,人还是随大溜比较好。乙方的观点是:做人就要敢于出风头,争第一,努力做到最强、最好。你赞同哪种观点?并阐述理由。

第四个问题:在机关写材料,爬格子很辛苦,业余时间加班加点是平常事。如果因此遭到家人的责备和反对,你会怎样处理?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0篇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公务员法、《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包括处长、副处长、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和科员。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公开选调职位包括调研员、副处长和副调研员。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省级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也可报名。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

除选调生外,由下级机关转任到本级机关的,须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计算工作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市(地)、县(市)、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3)公务员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职务或具有2年以上县(市)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副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副职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工作经历的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须现任相同职务层次的职务。计算任职经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除公开遴选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处长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主任科员以下职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6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乡科级副职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1年6月6日以后出生),科员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4年6月6日以后出生)。(5)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6)身体健康。

(7)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

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区、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区、市)或市(地)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五级、六级职员岗位,其中报考调研员职位的,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区、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正高级岗位。

上述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界定办法仅适用于本次公开选调。计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7月31日。

(2)除公开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报考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70年6月6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处长或副调研员职位,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6月6日以后出生)。

(3)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5)身体健康。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各部门的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和《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统称《职位表》),《职位表》可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http://和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查询。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部门联系。

(二)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报名采取报名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9日8:00至6月18日18:00。报名步骤如下: 1.报名人员登录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http:///gklx2014),或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http://),点击“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并选择参加笔试地点(城市)。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请报名人员务必牢记。

2.报名人员通过报名系统上传近期2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30Kb以下)。

3.报名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或《2014年中央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以下统称《报名推荐表》),并不得进行改动。如需对《报名推荐表》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且须重新下载打印。

4.报名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推荐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盖章。5.报名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推荐表》传真至各部门,传真方法请按照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专用网址上的有关使用说明操作。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省(区、市)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在报名及资格审查阶段可自主选择或修改参加笔试地点(城市),未选择的报名人员将统一安排在北京参加笔试;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多报无效;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各部门通过传真邮件平台接收到报名人员传真的《报名推荐表》后,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6月11日8:00至6月20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对面向所有符合条件公务员的遴选职位或选调职位,报名人员只进行网上填报、未传真《报名推荐表》的,各部门将不予进行资格审查。

(四)打印准考证

2014年7月1日8:00至7月5日18:00期间,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可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各占50%确定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职位的报名人数与拟遴选或选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5∶1的,经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可予以取消,允许该职位报名人员改报其他职位。面试人选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5∶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各部门经与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协商,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低于3∶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处长、副处长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A类),公开选调职位考案例分析与对策性论文一科(B类),主任科员以下公开遴选职位考案例分析一科(C类),满分均为100分。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14年7月6日(星期日)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北京、呼和浩特、长春、上海、福州、南昌、武汉、广州、南宁、成都、昆明、拉萨、西安、兰州、乌鲁木齐等15个城市(考生可自主选择),考场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3.成绩查询。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2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公告。报名人员可于2014年7月24日8:00以后登录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看面试公告。

2.资格复审。面试前,各部门将对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3.面试形式。面试由各部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

各部门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设置情况详见《职位表》。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30%。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各部门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

体检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各部门将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或选调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考察,强化廉政情况考察。考察组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等情况,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

六、公示、办理相关手续

各部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分别在国家公务员局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各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或选调资格。报考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职位的,可直接任职。需要实行任职试用期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政策咨询电话: 010—84233019、84233020 010—84233021、84233529 技术咨询电话: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1篇

为进一步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促进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团省委机关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调一批公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广东省内(含中央驻粤单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

二、选调人数

本次公开选调4人。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较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修养、较强的文字功底和沟通协调能力;热爱青年群众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服务意识,能吃苦耐劳;

2.具有广东省户籍;

3.中共党员;

4.符合职位要求的年龄、学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1);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标准;

6.历次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有共青团工作经历或在校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优先考虑。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试用期内的公务员;

2.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在处分期间内的公务员;

3.从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需要回避的公务员;

5.其他不宜参加公开选调的情形。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2年8月14日至2012年8月23日。

(二)报名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交以下材料:

1、《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电子版(须附照片);

2、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证明等有关证明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3、本人在报刊杂志公开发表的文字作品的扫描件及电子版(需注明出处)。

以上材料发送到团省委公开选调公务员的工作邮箱(tswgzxd@126.com),并在邮件主题注明“姓名+应选岗位代码”。团省委组织部在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回复邮件确认报名成功。如报考人员在报名后2个工作日内仍未收到回复邮件,须联系团省委组织部进行咨询。

(三)报名要求

每位报考人员只可报考1个职位。报考人员要如实、准确填写个人报名材料。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将情况通报相关部门和考生本人所在单位。

(四)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团省委组织部

联 系 人:陈女士、饶女士

联系电话:020-87185617,020-87185629

址:广州市越秀区寺贝通津1号大院

邮政编码:510080

电子邮箱:tswgzxd@126.com

(五)发放准考证

团省委根据选调的资格条件和收到的材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2个工作日内在广东共青团网()公布。初审通过人员于笔试开考前发给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心理测试、体检等环节的凭证。

五、考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政策和共青团知识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题型为主观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二)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范围人选。进入范围的考生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并参加心理测试。需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包括:1.所在单位同意函;2.任现职级的通知或《任免审批表》复印件;3.身份证和学历学位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确定面试人选

资格审查及心理测试均合格者,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选调职位与面试人选的比例为1:5.资格审查或心理测试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逻辑思维水平、口头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按50%计入总成绩。

六、考察与体检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总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选调职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二)组织考察和体检

团省委组织部对上述考察对象进行考察,并组织到指定医院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与录用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及考察、体检等情况,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并在广东共青团网()进行公示。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对拟选调干部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手续。

八、有关事项

公开选调的笔试时间定在8月下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本公告由团省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团省委机关纪委将全程监督选调工作,并受理对团省委相关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中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监督电话:020-87195618;联系人:武女士。

附件:

1、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

2、团省委机关2012年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

共青团广东省委组织部

县委组织部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2篇

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满足全县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的需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和《新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大中专毕业生办法》等有关规定,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11年全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1年全县事业单位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0名,其中教体系统67名、卫生系统137名、其他单位36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可于2011年1月28日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新昌党建网(http://)

浙江新昌人才网(http://)

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投资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0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改报名。

二、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招聘范围和对象:(1)2011年新昌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新昌县常住户口(以2011年2月11日户口所在地为准)的社会人员。

(2)紧缺急需专业允许县外考生报考的岗位(专业),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中的“有关说明”栏。

(3)硕士以上毕业研究生户籍不限。

(4)委培生报考须征得委托培养单位同意。

能够在2011年2月28日前通过网络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电视大学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并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符合招聘单位招聘岗位(专业)资格条件的可以按社会人员报考。

招聘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国家认可的学历;年龄要求除部分岗位详见招聘计划“有关说明”和卫生系统护理(助产)岗位为18周岁至30周岁(1993年2月11日-1980年2月11日)

外,其他岗位为18周岁至35周岁(1993年2月11日-1975年2月11日);身体健康;且符合招聘单位规定的招聘岗位(专业)所需的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资料

报名时间:2011年2月11日,上午8:30至下午4:30。

报名地点:新昌县人才市场(新昌宾馆前厅二楼)。报名资料:2011年应届毕业生须随带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须随带一寸免冠近照四张。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初审结束后,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公示。

四、笔试、面试、体检

1、笔试:笔试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统一组织实施,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和科目为:

2011年4月9日上午:9:00-11:30《综合基础知

识》

下午:14:00-15:30《行政职业能

力测验》或专业知识笔试(卫生系统

和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医务人员、县

地理信息中心和县规划管理处工作人

员)。

其中《综合基础知识》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为全客观题;参考用书为2010-2011年版《浙江省人事考试参考用书》和2010年以来的国际、国内重大时事等内容。

专业知识笔试范围具体由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公布。笔试后,根据各招聘岗位(专业)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卫生系统和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医务人员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其他岗位综合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或专业知识各占50%)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招聘10名及以上的岗位按1:2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不足招聘计划数2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2、面试: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3、体检:面试结束后,除卫生系统和计生宣传技术指导站医务人员岗位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总成绩外,其他岗位按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总成绩。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有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则按总成绩依次替补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教体、卫生系统的体检具体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其他系统的体检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4、考察:体检合格者参加考察,考察标准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如考察不合格,在办理聘用审批前,则按总成绩名次依次替补体检、考察,考察由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在招聘过程中,如出现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提供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政策规定的情况,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处理。

五、聘用办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不同岗位聘用名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向社会公示。

公示结束后,办理报到聘用手续,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县委组织部86023327县人事局86042406 附件:

关于公开选调文字工作人员的公告 第13篇

因工作需要,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拟面向全县各公开选调2名文字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县各级党政机关,全额事业单位(含教育系统)。

二、选调条件

1、政治觉悟高,品行端正,勤奋敬业,近两年考

2、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干部身份,财政供养人员;

5、身体健康。核称职及以上等次,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文字写作能力,爱好公文写作工作;

三、选调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填写《县委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或《县政府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从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一式2份,贴1寸免冠照片,同时提交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计生证明、文字工作成果)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2张。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取消选调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1月9日至1月17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1.报考县委办公室的人员,在县委办公室综合科报名;

联系电话:

2.报考县政府办公室的人员,在县政府办综合一科报

名。

联系电话:

(二)考试

1、笔试。重点测试报考人员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具体考试内容为基本素质、常用公文起草等,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将在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布,请留意查看。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选调名额与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综

100分。

2名合分析能力、应变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三)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各取前

进行体检。如果综合成绩出现并列,对并列考生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列为拟选调对象进入考察,如出现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原则,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五)公示。对拟选调人员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上述程序结束后,对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试用期满,能够胜任工作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注:选调人员在办理调动手续时,本人原身份(编制性质)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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