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2024-06-12

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精选5篇)

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第1篇

2008年XX市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把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教育现代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点任务,加大力度,多措并举,强势推进,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现将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今年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

经过全市各地、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标本兼治,全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规范收费观念不断深化。广大教育工作者深刻认识到乱收费的危害,切实增强了规范收费的自觉性。二是群众信访举报数量呈逐步下降趋势。8—10月越级到省以上的信访举报量已降至全省第6位,崇川区、港闸区实现了“零举报”,成为省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通州市、海安县通过了创建初审,向省申报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三是教育发展环境得以优化。随着教育乱收费问题的有效解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逐步提高,有力推动了XX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促进了和谐社会建设。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情况

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作风行风建设的目标要求,— 1 — 市政府把“规范教育收费”列入了全年政府重点工作目标,并下达给教育、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省里的部署和要求,5月下旬,市教育局会同市纠风办作为共同牵头部门,提请市政府召开了全市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工作推进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全部参加,各级各类学校校长代表参加,明确年度目标、工作责任,对规范和治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会议提出,以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为抓手,进一步提高财政对教育的保障能力,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行为,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从源头上根除教育乱收费问题,确保今年有2—3个县(市、区)达标,确保明年各县(市、区)全部进入省级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行列。9月11日,副市长杨展里走进市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与听众交谈招生、办学、收费等热点问题,帮助解决群众关切,反响很好。2008年各县(市、区)政府对加大区域教育现代化建设投入、做好教育经费预算、足额安排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抓好乱收费源头治理、接受省级督查考核等工作比以往更为重视。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联席会议工作情况

为巩固近年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成果,今年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实行了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季度例会制度,及时分析形势,研究对策,解决突出问题,充分掌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主动权。2月份召开了今年第一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例会,分析我市教

— 2 — 育收费信访举报形势,明确各成员单位目标任务,提出了今年治理工作的10项具体措施。5月份通报了全市各地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情况,制定了08年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意见,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作了全面部署。7月初在海门市召开了各县(市、区)教育、纠风部门联席会议,针对新学年面临的教育收费形势,研讨工作对策,下大力气抓好下阶段的治理工作。7月底,市教育、纠风两个牵头部门又一起会商了4—6月份教育乱收费信访调查处理情况,对部分信访件提出了跟踪督办措施。8月11—13日市教育、纠风、物价三部门举办了曾有乱收费问题学校的40名校长参加的封闭式学习班,主要任务就是学习、教育、反思、整改,效果很好。8月13日召开了全市深入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大会,全市所有中小学校长近1000人参加,教育局、教育纪工委、物价局领导分别作了报告和通报,市纪委领导对规范收费、治理乱收费作了重要讲话。9月17—18日,市教育、纠风等七部门组成督查组,分3组同时督查6县(市)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地进一步理顺“以县为主”管理体制、落实公用经费新标准和校舍维修经费、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规范教育收费等工作。11月4日,市教育局、市政府纠风办在海安县联合召开了全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会议,推广海安县规范食堂财务管理的好做法,研究解决部分学校食堂克扣、侵占学生伙食费的问题,全面推进中小学食堂规范管理。12月19日,市

— 3 — 联席会议办公室还下发了《关于2008年下半年查处的四起教育乱收费典型案件的通报》,进一步加强警示教育,推动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三)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经费保障,落实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我市认真贯彻省财政厅、教育厅《关于调整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有关政策的通知》要求,不断加大财政投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水平。各地逐步调整县乡财政体制,将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国标工资、省标工资、地方岗位津贴等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实行财政统发。同时,按照不低于省定标准(小学300元/生、初中500元/生)将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全额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及时拨付到位。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免收学杂费、课本费政策,共为63.61万名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在此基础上继续做好贫困学生的“一免一补”工作,为3.30万名贫困学生提供免费作业本,价值99.21万元;为1.72万名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801.2万元。

2.强化信访处理,严肃查处违规收费。针对全市教育收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我们认真分析,着眼防范,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信访举报处理机制。每月进行一次信访情况通报,每半年进行一次通报总结。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还以专报形式,及时向各地党委、政府、纪委领导报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并提出处理意见。为保证在第一时间将问题处理到位,将问题解决在— 4 — 基层,有效防止越级信访举报的发生,我局对收到的乱收费信访举报实行直查快处,及时纠正了一些学校的违规收费问题。今年来,我们对海安县3所学校、如皋市6所学校、如东县5所学校、通州市3所学校、海门市2所学校、启东市8所学校的信访举报进行了直查快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违规收费行为。1—11月,全市共查处学校违规收费172.02万元,清退违规收费172.02万元,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 26人(其中撤销校长职务1人,吊销办学许可证1件)。直查快处发挥了有力的打击、震慑作用。

3.实行重点监控制度,规范学校收费行为。根据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需要,我们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制度,加大监控力度,增强监控效果。各被监控学校针对教育收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今年,我市对第二批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学校进行了督查考核,经过一年时间的监控,海安县曲塘小学等7所学校通过了考核,被解除重点监控。下半年,市联席会议又确定了第三批教育收费重点监控学校名单(共10所学校),并通过新闻媒体在全市范围内公布。此举对乱收费行为很有“杀伤力”。

4.严格收费纪律,加强收费情况检查。根据教育收费信访举报的新情况、新特点,我局进一步严格收费纪律,提出了规范教育收费新的“十不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新学期开学初,市、— 5 — 县两级物价、教育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按照统一收费时间、统一收费标准、统一收费公示、统一收费票据的“四统一”要求,对全市343所(占总数43.6%)中小学收费公示情况展开了重点督查。督查中,对个别学校存在的问题进行严肃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到位。为解决一些地方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的问题,教育、纠风、监察部门联合对有关县(市)学校征订教辅材料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责成其采取措施,加强监管,严禁学校统一代办教辅材料,减轻学生和家长负担。为切实规范民办学校和社会办学机构办学行为,我市开展了民办学校和非学历教育机构年审和检查,进一步清理了剑桥少儿英语等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合作违规办班收费等问题,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利益。10月7日,市教育局相关处室联合行动,抽查了6县3区共28所中小学幼儿园的食堂,了解学生伙食状况,发现了部分食堂财务支出违规、侵占学生伙食费的问题,随后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实施中小学幼儿园食堂规范整顿做了先期准备。

(四)抓规章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情况

1.今年中招期间,为规范学校招生和收费行为,我局及时发出了《关于规范2008年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秩序的通知》,提出“十不准”的纪律要求,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超“三限”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2.创新收费监控措施,在全市中小学校实行家长监督员制

— 6 — 度,制订了具体办法,数以万计的学生家长成为义务监督员,使学校收费行为时时处处置于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中。

3.贯彻省厅文件精神,10月底正式印发了《进一步明确市教育局有关处室规范收费、治理乱收费工作职责的通知》。

4.5月上旬,市教育局出台了加强师德建设“八不”准则,开展“5.10思廉日”活动,举行廉洁从教集体宣誓,坚决治理有偿家教。

5.8月初,市教育局出台了对县(市、区)教育工作考核办法,其中教育收费方面占有20%的权重。

6.8月中旬,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严肃处理教育乱收费责任人的意见》。规定在对乱收费责任人员追究纪律责任的同时,必须对其给予以下处理(四项并处):当年考核等次不得定为合格以上(含合格);三年内个人不得参与各类评先评优;三年内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提拔;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级,期限不少于一年。

7.11月上旬,市教育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对食堂经营机制、原料采购、成本核算、财务管理、安全卫生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

二、工作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主要特点

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今年继续保持了高压态势,— 7 — 一刻不松、一着不软。市联席会议非常重视,加强了领导和指导。市教育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相关处室紧密配合、协同推进。进一步分解任务,将规范和治理的压力传递到县级政府,把责任分别落实到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和学校。

经过多年治理,尤其是加大了治本力度,区域内大面积性质严重的教育乱收费已经消除。仅存的乱收费为数较小。

实行从快查处、从重处罚的制度,有效遏制了教育乱收费。

(二)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群众反映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一是少数地方向学校乱收费、乱摊派的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地方党政机关向农村中小学及师生摊派报刊杂志,还有一些乡镇向学校摊派行政、维修、人员经费,占用了学校公用经费。

二是学校教辅材料过多过滥。有的县(市)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辅材料征订问题监管不力,导致教辅材料过多过滥,引起群众的不满。

三是中小学与非学历教育机构违规办班问题清理还不彻底。仍有少数非学历教育机构和中小学受利益驱动,以培训为名乱办班、乱收费,有的以培训为名变相补课收费。

四是民办中小学高收费和超计划招生问题反映较多。公办学校依照《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举办的一些“四独立”民办中小学,利用公办学校的优质师资和教育教学资源办学,向学生收

— 8 — 取高额学费,群众提出质疑,意见较大。这些学校集中了优质教育资源,加剧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矛盾,并出现超计划招生。

五是少数地方还存在普通高中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择校收费,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收取借读费等问题。

六是少数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规范。有的农村学校自定标准向学生收取住宿费,或向实际未住校的学生收取住宿费。有的学校在食堂账目中乱支出、乱发福利,克扣学生伙食费。

导致这些乱收费问题久治不愈的原因,既有教育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的因素,也有地方财政对教育投入不足的因素。由于保障机制还不健全,农村教师待遇还比较低,有关收费政策还不完善,教育乱收费产生的条件并未完全消除,“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三、明年工作思路和意见建议 思路:

明年,我们将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深化改革,推进建设,强化监督,从严查处,努力夺取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新成效。

(一)深化改革,进一步调整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 9 — 继续强化县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保障责任,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的新政策、新标准、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农村中小学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小学不低于350元,初中不低于550元),县级财政要足额安排校舍维修改造资金,加大对贫困寄宿生的经费补助。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结构,合理调整布局,加强薄弱学校建设,推行教师、校长定期交流,努力办好每一所中小学校,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问题。按上级要求清理整顿民办改制学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中考中招制度,规范整顿普高、职校招生秩序。

(二)推进建设,进一步完善预防与治理并重的工作体系。深入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努力使每一所中小学都成为规范收费的学校。大力开展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以创建促规范,力争2009年所有县(市、区)都成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县。进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治理乱收费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收费政策法规教育,将其作为校长、教师培训的重要课程。加大治理工作的考核力度,根据“一岗双责”要求,把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各地、各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把规范教育收费纳入对县(市、区)教育部门和学校行风评议的范畴,加强考评,奖优罚劣,抓出成效。

(三)强化监督,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监管力度。严格贯彻

— 10 — 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学校公示栏、收费公示卡、教育城域网等公开教育收费政策,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加强收费工作检查。对教育乱收费越级信访举报比较多、问题比较突出的学校继续实行重点监控制度。加强对第三批重点监控学校的检查考核,一有乱收费,露头就打。全面实行学生家长监督制度,每个学校每个班级都有一名学生家长担任监督员,构建多元一体的收费监测网络。进一步完善教育收费信访通报机制,对信访举报实行每月统计通报,公布各县(市、区)排名。

(四)从严查处,进一步整治教育乱收费突出问题。针对现状,突出重点,坚决清理中小学违规服务性收费问题,杜绝代办教辅材料、报刊杂志和各类保险等行为;着力整顿社会力量办学秩序,纠正中小学以非学历教育机构名义违规办班收费问题;切实整治普通高中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民办学校违规超计划招生、职业学校贿赂招生问题;有效解决违规补课收费、义务教育择校收费、违规收取借读费、侵占学生伙食费等问题。对教育乱收费继续实行直查快处,着重解决越级信访、多头举报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在对乱收费学校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同时实行组织处理,还要追究上一级主管部门分管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典型案件,要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曝光。

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第2篇

工作总结

2008年,我县教育收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精神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教育发展与改革的大局,加大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力度,促进教育收费的规范化,取得了良好成效。现将2008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如下:

一、今年工作基本情况及成效

(一)各级党委和政府重视情况

我县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直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坚持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和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加大教育投入并举,完善规范教育收费的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好已出台的方针政策,巩固已取得的工作成果;坚持学校收费工作透明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推进教育协调公平发展。

(二)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工作情况

在每次开学前期,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收费政策,增强各联席单位的责任意识,并将中小学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同时加强收费监督,开学注册期间,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成员派出12名检查人员,分3组对全县26所学校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当场给予纠正,从源头上杜绝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三)今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校严格按照县物价部门审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做好收费工作,及时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文件依据,发放“中小学教育收费明白卡”。

2、开展“价格服务进校园”活动,统一在全县各中小学设置了“价格服务进校园”公示牌,并将有关内容全部公示,促使了收费工作不断走向规范,也增进了学校与社会及学生家长的沟通,从而构建了和谐的校园环境。

3、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对照创建活动的有关标准和要求,制定《开展创建收费规范校活动的具体意见》,并付诸实施。

4、严格执行高中招择校生 “三限”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有关学校对招收“择校生”、“借读生”情况认真自查,进一步贯彻中央、省、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有关文件精神,落实好高中阶段招生的“三限”政策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收“借读生”的有关规定。

5、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严禁学校组织有偿补课;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征订等的管理。

6、各校设立教育收费监督员。今年经各基层学校推荐,教育局研究决定,同意聘任黄新华等26位同志为教育收费监督员,聘期两年(2008年7月——2010年6月)。教育收费监督员应履行的主要职责有:督促和检查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收费有关规定的工作情况;督促学校做好每学期收费的申报工作;督查学校收费是否按物价部门审批的项目、标准执行;了解学校收费动态,及时制止一切违规收费的行为;及时向主管局反馈学校收费的有关信息。建立教育收费监督员工作考评机制,要求各校教育收费监督员应根据职责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教育局结合学校目标考评对监督员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对于不履行职责,学校出现违规收费不予制止,导致不良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情节严重的应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教育收费监督员及时、准确地了解各校收费工作的动态,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

7、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8、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实施的监督。为使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食宿改善工程这一民心工程做好做实,我县统一制定了配给方案和有关管理制度。各农村中小学校按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的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方式做好食品采购工作。同时,教育主管部门经常性地深入学校检查督促这一工程的实施,确保政府这一投入能全额用于农村中小学寄宿生的生活改善。经统计,全县农村中小学校寄宿生3000余人,这项投入每年近200余万元。

(四)抓规章制度建设,进行规范化管理情况

1、强化责任考评。对全县26所学校颁发《2008年将乐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责任书》,将中小学收费工作列入学校年终目标管理考评的重要内容,明确校长是学校收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结合省教育厅“十条禁令”要求,按规定格式统一制作工作牌,机关干部、教职员工近2000人实现全体挂牌上岗。

2、核定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认真按照上级有关“一费制”收费精神,贯彻执行《关于进一步明确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机制改革中坚决制止学

校乱收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

3、执行收费公示。全县各校在注册时,向每位学生家长发放《收费明白卡》20000多张,列出所有收费项目及标准,并在各校设置收费公示牌,在将乐教育网上设教育收费公示专栏,及时向学生及家长公示有关收费文件,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投诉电话等,增强收费透明度,自觉接受学生家长的监督,接受社会监督。

4、加强收费监督。各校建立教育收费自查工作的长效机制,每月底前将当月收费自查情况填写在报告单内,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各校设立教育收费监督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学校乱收费行为,确保学校无违规收费的现象发生。

5、加强收费管理。收费一律使用财政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认真填写好学生收费票据,收费的资金全部纳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并由教育会算中心统一进行核算。

二、工作主要特点及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学校文件收费公示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2、保险部门有到个别学校办理保险业务。

三、下一步打算和明年工作思路

1、加强宣传,接受社会监督。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国务院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等重大决策,切实做好宣传工作。县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的职能,有计划、有重点做好宣传和指导工作;要结合实际,制订宣传工作方案。实行量化管理,建立统计上报制度。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在全社会努力营造有利于治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良好氛围。

2、严格教育收费审批权限,稳定各学校收费标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严格收费立项、标准审批管理工作,要加强对教育收费文件的清理工作,及时废止与现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不相符合的政策规定。价格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学校收费标准的监管,切实稳定学校收费标准。

3、加强学校收费资金管理,完善学校资金使用公示制度和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学校收费资金的管理。各校都要健全财务制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合理编制预算,完善学校经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主动接受监督。建立健全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及审计公告制度。严禁任何单位部门截留、平调、挪用学校收费收入。

4、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要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招生资格和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学生入学条件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全部公开;继续坚持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以学校为单位计算,每个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要控制在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的30%以下,低于此比例的不得提高的原则;不得在“三限”政策之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

5、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要认真落实《义务教育法》,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稳妥地解决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

6、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县活动。要在开展创建教育收费规范校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力度整治教育收费的不规范行为,力争2009年创建达标。

7、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工作,严肃查处教育乱收费案件。要将落实在全县农村免除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学杂费以及免费提供教科书的工作作为检查重点,确保财政投入资金安全有效。建立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督导工作的限期整改、结果公报和问责奖惩等制度。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合格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报告制度和公报制度。要严肃纪律,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教育乱收费的案件,要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案件,不但要严肃追究当事入的责任,还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要坚持检查通报、反馈制度。

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第3篇

自 查 报 告

我校历来对教育收费的管理都非常严格,将教育收费抓好抓实,在教育收费的开展中,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六月份教育收费的开展情况自查报告如下:

一、落实收费政策确保规范收费

1、严格按照市教育局、市物价局、市财政局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收费。

2、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

3、禁止任何处室及班级通过学校向学生搭车收费。

4、积极推行校务公开和收费公示制度,实行收费审计制度。

5、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自查情况

1、学校严格执行资料控制,无乱订课外教学用书、练习册和复习资料等现象;

2、无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

3、无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

4、无违反自愿原则收取服务性费用;

5、学校严格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

6、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主要表现在学校制度建设还不太完善,有些收费工作条例需要重新制定和改进。

市2008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总结 第4篇

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2008年11月28日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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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北京市朝阳区监察局 北京市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朝阳区财政局 北京市朝阳区审计局 文件

朝教监〔2008〕1号

关于印发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中小学、学区幼儿园、直属单位:

现将《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朝阳区监察局

朝阳区政府纠风办 朝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朝阳区财政局 朝阳区审计局

二○○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教育 收费 管理 通知

北京市朝阳区教育委员会

2008年5月26日印发 共印1200份

2008年朝阳区规范教育收费 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意见

根据北京市《关于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意见》(京教监〔2008〕1号),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研究,现就2008年我区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加大教育投入、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并举,努力构建规范教育收费和治理教育乱收费的长效机制;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在治本,严格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坚持巩固成果、突出重点、强化监督,深入治理教育乱收费,为促进教育协调发展、构建首都和谐社会、办好奥运会做出贡献。

工作目标:治本力度进一步加大,教育收费进一步规范,教育乱收费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行为

继续抓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各项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进一步完善的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要确保“两免一补”各项经费落实到位,杜绝出现挤占、挪用和虚报冒领的现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除按“一费制”标准收取作业本费、按成本收取伙食费外,不得向学生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

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代收费,必须使用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纳入财务管理,不得在垫付票据所列项目之外收取其他代收费用。代收教材费必须按照规定用于订购《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内的教材,教材费和作业本费不得超“一费制”标准。收取小学课后管理班费必须坚持自愿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规范借读费的收取,公办中小学对符合规定的来京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

(二)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的“三限”政策

进一步巩固完善公办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严格控制择校生比例和收费标准。择校生要纳入公办高中统一招生计划,分数不低于学校正常录取分数线20分,择校费收取标准每生不超过3万元,学校招收择校生数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正常招生计划(不含择校生)的18%。

进一步规范择校生录取工作,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把学校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和录取结果向社会公开。对2007年秋季及以后录取的符合“三限”原则的择校生,学校按规定收取择校费后,不再收取学费。严禁擅自提高择校生比例、擅自扩大收取择校费的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择校生之外以非计划生、旁听生等其他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收费。

(三)不断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和民办学校的收费管理

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执行市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禁止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超范围收费。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民办学校的办学和收费行为,加大监管力度;民办学校开展学历教育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要依法报批,对其他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项目和标准要依法备案,并通过招生简章、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服务内容等,对未经公示的项目不得收费。

(四)继续做好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的清理规范工作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关于进一步深化中小学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要求,加大办学体制改革试点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力度,在明晰学校资产性质、学校办学性质、确保公共教育资源不流失的前提下,继续分批分步对体制改革试点校进行清理规范,到2009年底全部完成办学体制改革试点校的清理规范工作。清理规范后明确转为公办校的,一律执行公办学校收费政策和标准。清理规范后明确转为民办学校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实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规范办学和收费行为。在清理规范期间,现有改制学校要符合“四独立”原则,未做到“四独立”的改制学校执行公办学校的收费政策。

(五)严格治理公办中小学违规补课收费行为,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

公办中小学校不得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公休日组织学生补课收费;不得与民办学校(含民办教育机构,下同)合作或以民办学校名义变相补课收费;未经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将校舍出租出借给民办学校;中小学校教职工不得为民办学校举办课程补习班进行招生、宣传。

严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所属单位违反出版管理规定擅自编印教辅材料、印发教辅材料或学具《推荐目录》,以及强迫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和学具等。各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市教委制定的《北京市普通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为学生选用教科书,不得组织学生统一征订教辅材料。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责任机制

要充分认识深入规范教育收费、继续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这项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完善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的局际联席会议制度。要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认真履行辖区管理的职责,切实负起治理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明确校长是治理教育乱收费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依法办学,规范收费。

(二)不断加大教育投入,促进朝阳教育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要在依法确保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基础上,保证教育经费的持续稳定增长。要进一步调整教育投入结构,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校和城区办学相对困难学校的投入力度。要认真落实新的公用经费定额标准,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全部达标。要全面落实对家庭贫困学生的资助和扶持政策,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力度,帮助贫困生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

(三)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探索解决“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认真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全面实施《北京市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关于完善北京市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的精神,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推动教育教学质量提高为重点,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和办学相对困难学校条件改善、经费投入和师资建设的力度,努力缩小校际间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的差距,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督导评价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严格贯彻落实北京市教委《关于2008年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的意见》(京教基[2008]10号),坚持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加大公开力度,完善监督机制,进一步规范小学、初中入学工作,积极探索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的有效途径。

(四)加强教育收费管理,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进一步加强教育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关于“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今后五年各级各类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标准不得高于2006年秋季相关标准” 的规定。学校各项收费收入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管理,规范票据,统一核算,严禁私存私放;各项收费收入应全部纳入部门预算,其中,学校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必须按国家规定全额纳入财政专户或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校代收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市教委、市财政局《关于规范北京市教育系统行政事业性垫付资金结算行为的通知》的规定,使用垫付资金结算专用票据,纳入财务管理,严禁从中牟取利益,坚持自愿原则,严禁强制收费。垫付票据所列项目之外,一律不得收取其他代收费用。学校代收学生大病医疗保险按市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规定办理,学校不得组织代办其他学生商业保险。

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使用收费资金,并建立学校收费收入使用情况定期公示制度,加大公开力度,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有关部门要建立对学校经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的经常性审计制度,加强审计监督。

各级各类学校要继续深入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通过收费公示栏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价格举报电话等,要坚持公示内容审核制度,确保公示内容合法有效,全力推行“阳光收费”。

(五)严格执行接受捐资助学规定

严格执行关于捐资助学的有关规定,禁止捐资助学与学生入学和招生录取挂钩。社会组织、团体和个人向中小学的自愿捐赠,学校一律不得自行收取,由朝阳区捐赠管理办公室统一收取、并向捐赠人开具北京市财政局监制的《北京市接受捐赠专用收款收据》,捐赠收入全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管理,支出用于教育事业发展,不得用于人员支出。接受捐赠的行政部门要加强教育捐赠统筹使用的管理,并接受监督与检查。

(六)严肃纪律,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制

进一步加大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重点督促各类学校规范收费行为,预防和制止各种形式的教育乱收费。严肃查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超范围收费的行为;严肃查处强行推销、统一代办学生商业保险,以及强制学生统一订购或购买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学习用具、生活用品的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办班乱收费、强制性服务收费,以及滥印、滥发教辅材料的行为;严肃查处公办学校以“一校两制”、“校中校”、“校中班”等名义乱收费的行为,以及公办学校接收无本校学籍学生乱收费的行为。

继续公布区、校两级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建立完善举报查处制度,根据群众举报随时对有关学校进行检查,做到有报必查,违规必纠。各相关单位和学校要认真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并做好迎接各级部门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专项督查和检查的准备工作。

我区将继续贯彻执行《朝阳区教育系统关于对教育乱收费实行责任追究的暂行办法》,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案件要认真查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对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乱收费案件,不仅要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并及时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七)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教育系统行风评议工作

区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有关教育收费的政策、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进展。要加强对学校领导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的教育,通过多种形式进行收费政策的宣传和培训,促其自觉、主动地规范学校收费行为。

大力推进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区政府、区纠风办将继续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监察员、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对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对部分中小学进行抽查评议,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区“目标管理双百考核”之中。通过评议,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促进行业作风建设,为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条件。

(八)继续开展创建规范教育收费示范区活动

XX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自查报告 第5篇

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格依法办学,依法治教,促进学校健康和谐发展,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对我校自XX年秋季开学以来的教育经费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认真、细致的查、纠、改活动,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抓组织领导,促工作责任落实

为加强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组织协调,我校成立了“治理教育乱收费及规范办学行为”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书记***任副组长,各年级、科室主任为成员。将规范教育收费作为工作重点,多次召开班子会、行政会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先后召开全校教师大会、分年级教师大会进行强调,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强化整改、加强督查、务求实效。经过努力,学校上下已经基本形成共识,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中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河间二中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为使治理乱收费现象工作落到实处,学校把此次治理教育“四乱”工作作为深入推进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重要契机,高度重视,坚决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周密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自查工作。

二、抓学习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切实推进此项工作,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我校利用各种会议和宣传手段、舆论工具,加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法》、《教师法》及省市有关学校收费工作规定等法规制度的学习宣传力度,在广大教职工中开展规范办学、办人民满意教育的主题教育。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对整顿不规范办学行为紧迫性、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学习宣传赢得了广大教师的理解和支持,通过学习宣传求得了社会、家长、学生和媒体的关心和监督,通过学习宣传提高了广大教师依法治教、依法治学的意识,通过学习宣传推动了集中整顿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抓查、纠、改,促治理工作实效

我校依据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检查内容,对学校工作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分析原因,制定强有力的改进措施,促使学校办学和教师从业行为的规范化。在自查活动中要求各年级、科室高度重视整治工作;要求全体中层干部分工协作,整章建制,层层管理,绝不允许敷衍塞责、临时应付、走过场;要求必须把科学管理、规范办学、规范教学落实在学校和教师的一切工作之中,自查、自纠、整改工作取得了实效。

1.招生方面:没有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性考试并收费,没有单独或和社会培训机构联合或委托举办各类以选拔生源为目的培训班,没有违反“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

2、收费方面:没有向学生收取任何学杂费、住宿费、水电费,或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没有捆绑收费、搭车收费的现象,没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在学校食堂用餐,或将学生餐费、水电费与开学报名捆绑收费。

3、教辅资料征订方面:学校有严格的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办法,所订教辅资料均为上级部门同意或允许,征订工作有严格的流程,公开透明,不存在强迫或由学校教师统一代学生征订教辅材料、报刊和学习生活用品、参加商业保险等现象。

4、节假日补课办班方面:根据主管部门要求,我校节假日没有任何补课办班现象,也没有将校舍出租、出借给社会培训机构或校外人员开展以中小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习活动。

5.财务管理方面:学校坚持实行校务公开,推进民主建设,不断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和措施,严格落实教育收费公开制。在学校设有校务公开栏,公开了监督电话。

四、抓整改,促规范管理

(一)加强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全体教职工充分认识规范办学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狠抓相关政策的学习,牢固树立法规意识,从维护社会稳定、落实科学发展观、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高度,提高广大教职员工和行政干部对规范办学行为、规范教师从业行为的认识,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规范办学行为和教学行为。

(二)严格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秩序。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举行或变相举行与入学挂钩的选拔考试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测试,不招收所谓“择校生”和“高价生”。严格执行校历及作息时间,各年级不得随意延长学生的在校时间。对不负责任,乱考试乱收费,造成学生辍学或流失,巩固率下降,学籍管理混乱的管理人员追究责任。

(三)加强对学生用书和教辅资料的管理。严格按照省教育厅颁布的《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征订教科书,严禁目录以外的学生用书和教辅材料进入课堂,严禁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订购教辅资料。

(四)加强教师管理,规范教师职业行为。为了大力倡导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依法保障教师合法权益,不断改善教师工作和生活条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引导广大教师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我们积极探索学校绩效考核管理的新途径、新方式,加强教师业绩考核。要求教师要为人师表,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教学计划,认真完成本职工作,坚决纠正一些教师把主要精力用于校外私自办班、搞有偿家教的错误做法。

(五)加大监管力度,实行责任追究。学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做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的排查摸底和清理整顿工作,坚决纠正违法违规的办学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年级、科室及个人,立即取消其各项表彰奖励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按学校责任事故处理办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今后,我校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法规,围绕教学管理和教师从业行为方面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抓好教育收费的自纠和整改工作,真正落实依法办学、依法治教、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强化学校内部办学行为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各项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优质教育。

为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每个教师的声誉,关系到学校的形象。因此,我校领导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一直把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在XX年5月8日学习了xx县教育局文件(城教字【XX】4号,XX年5月8日印发)《关于印发的通知》后,立即召开全体教师大会,组织开展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现象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就我校自查自纠情况汇报如下。

一、成立工作小组,加强领导不放松

学校自办校以来,成立了“规范办学行为,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此处省略了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校长与全体教师签定了《禁止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规范教育行为目标责任书》,并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二、贯彻文件精神,统一思想不掉队

治理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是切实减轻群众负担的一项重大措施,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学校乃至全社会的稳定,也关系到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前,一些学校或教师个人进行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屡禁不止,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热点问题,不但加重了群众负担,败坏了社会风气,也严重损害了教育的声誉与形象,引起一些群众的强烈不满。办学三年来,我校领导对此高度重视,正确认识。在5月8日学习了《xx县教育局关于对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的处罚规定》(城教字【XX】4号,XX年5月8日印发)的文件基础上,又进一步领会了精神,统一了思想,严肃了纪律,提高了认识,增强了社会责任感,坚决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廉洁从教”的方针,坚决打击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三乱”行为。

三、张贴收费标准,公开透明不隐瞒

每学期开学之初,学校都及时在显眼的宣传橱窗内张贴永久性县教育局等上级主管部门联合下发的收费标准,做到公开透明不隐瞒。并制定严格的收费制度,规范教育乱收费的行为:一是严格按照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收费,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二是加大收费公开力度,做到收费公开透明;三是进一步加强学校收费使用管理,落实学校收费管理领导责任追究制;四是加强监督检查,加大处罚力度。

学校收费问题事关学生家长的切身利益,事关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学校高度重视,从严治教,治理乱收费工作,采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为打造廉洁学校做出了的巨大努力。

四、撰写自查报告,自我剖析不留情

学校要求每一位教师对自己在教育教学中的行为,针对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等情况作深入、全面的自我剖析,不留情面,找出存在的问题并立即纠正,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廉洁从教,净化自身行为与灵魂,树立领导廉洁从政、教师廉洁从教的形象。

五、深入学生当中,明查暗访不遗漏

学校对全体学生采用不定时间、不定地点、问学生、看作业、翻书包、访家长等方式进行明查暗访,调查结果如下:

1.未发现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乱收费现象。

2.未发现乱订教辅资料、强制学生统一购买教辅资料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资料的现象。

3.未发现教师在讲课、辅导、考试过程中,采取主观故意的做法,专门选取一种或几种教辅材料的内容,诱导或变相强迫学生购买使用这些资料,从中谋取利益的现象。

4.未发现教师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双休日或上课前、放学后等时间,在校内外对学生进行有偿家教、收费补课和违规办班的现象。

5.未发现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动员、诱导、暗示或强制所任教班级学生参加校内外举办的各类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6.未发现以家长要求或同意为理由,组织有偿办班补课的现象。

六、明确责任制度,加大处罚不手软

第1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一经查实,在全校通报批评;全额退回违规收取的费用;当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扣发12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三年评先评优和参加评聘高一级职称的资格;对情节严重的,终生低聘一级教师职称。

第2条:对参与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材料或乱收费的教师,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免去所有职务。是校级优秀教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取消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是县级及以上的,除按第1条处理外,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取消其相应的待遇和荣誉称号。

七、落实四项要求,居安思危不松懈

我校未发现教师有偿家教、乱订教辅教材、乱收费的现象,但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上,校长居安思危,遵照文件精神,根据我校实际,对全体教师提出了“四项要求”,并在以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落实,做到居安思危,绝不松懈。

1.坚决执行、贯彻城教字【XX】4号文件精神,严禁教育“三乱”现象;

2.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每位教师在本周五(5月10日)前撰写并上交自查自纠个人材料;

3.立即整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区别个别无偿辅导与集体有偿补课的本质,保证教学质量稳步提高;

4.持之以恒,坚持长期廉洁从政,廉洁从教,以自塑形象换人民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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