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

2024-08-19

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精选8篇)

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 第1篇

沙河市中医院

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为了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进一步推进全院党务、政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交流沟通,倾听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以及市委《关于印发(沙河市群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通知》(沙群组发[2010] 6号),制定本院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

一、网络新闻发布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和党的新闻宣传工作纪律,严格遵守新闻发布的基本原则。

(三)服从服务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服从服务于省财政厅中心工作。

(四)坚持实事求是,网络新闻发布的内容要求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坚持正面宣传,正确引导舆论。

二、网络新闻发言人的设置及基本职责

成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协调小组,由局长、网络新闻发言人及联络员组成,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网络新闻发言人由分管局长担任,联络员可由本单位网络管理员担任。网络新闻发言人代表市财政局履行以下基本职责:

1.及时发布有关我市财政发展与改革的进展情况、有关政策和措施。

2.就社会关注的财政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解答,发布信息。广泛开展与网民的沟通,听取民声、畅通民意、集中民智。通过经常性的网络发言活动,有效引导网上舆论。

3.积极回应网民咨询和诉求,及时疏导网民情绪。局办公室协助网络新闻发言人做好网络新闻发布工作。

三、网络新闻发布的内容

(一)全市财政工作的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要事项 等。

(二)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重要活动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三)财政系统发生的重大突发性事件的应对处置情况。

(四)其它应予新闻发布的事项。

四、网络新闻发布的形式

以淮南市财政局网站作为网络新闻发布的平台,开设专栏,整合市财政局的信息资源,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多种形式,以“网络新闻发言人”名义发布新闻、信息。

五、网络新闻发布内容的采集

(一)日常的网络新闻,由网络新闻发言人牵头,根据热线电话、媒体报道、网上热门话题等情况,以及市财政局工作动态和有关部署,确定网络新闻的选题,相关职能科室、单位负责草拟新闻发布稿和有关背景资料。

(二)重大事项、重要事件的网络新闻,由局各职能科室、单位根据有关工作进展情况拟定选题,按照财政宣传工作程序,呈报局分管领导审批;突发性重大事件报道的信息采集,由各职能科室、单位具体负责,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

六、网络新闻发布的审核

(一)例行的新闻发布活动,由网络新闻发言人编制计划与内容,各相关科室、单位草拟新闻稿件后,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二)对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新闻媒体报道的敏感话题、重大突发事件的新闻发布,由局分管领导审核,局主要领导审定,或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进行。

七、网络新闻发布的纪律

(一)网络新闻发布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新闻真实性原则,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二)网络新闻发布要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

(三)网络新闻发布要严格按照审定的内容和确定的口径统一对外发布。如需变动,要重新审核。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 第2篇

为了贯彻落实省、市、县宣传部关于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的要求,根据县两办10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经班子会议决定成立网络发言人办公室,负责园区的网络监控、网络舆情的处理。

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络发言人办公室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发言人(助理)的行为,特制订该管理制度。

一、工作职责。

1、政务信息发布。网络发言人(助理)必须按照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依法对涉及我园全局工作的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在规定的载体上进行发布。

2、网络舆情处置。网络发言人(助理)对于发生的网络舆情,必须严格按照网络发言人(助理)的工作流程进行处理。

3、网络媒体公关。网络发言人办公室要与相关网站、论坛建立正常的联系渠道,进行有效的沟通交流,取得媒体网站对园区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文明网民培育。网络发言人办公室要经常性与网民开展网上网下的交流,团结网民,引导网民文明上网、文明发言。

二、工作流程。

1、监测。网络发言人助理在网络发言人的指导下具体负责。要求网络发言人助理要对县网络发言人公共服务平台每小时监测一次,对其他网站(论坛、贴吧)每天向县委外宣办汇报4次(8:30、11:30、2:30、5:30)。网络发言人每天上网不少于2小时,对所需监测的网站(论坛、贴吧)每日浏览一次。

2、受理。网络发言人助理对监测到的网上舆情要在2小时内受理,并告知网民。

3、汇报。网络发言人助理在受理后,须立即向网络发言人和单位主要负责人汇报。

4、研判。网络发言人要立即组织相关分管领导和部门进行研判,并确定舆情级别,拟定处置方案。

5、办理。网络发言人将研判后的舆情处置意见立即交由分管领导和部门办理。网络发言人要督促分管领导和部门认真办理,并根据办理情况形成书面回复材料报主要领导审核。

6、回复。网络发言人对网民所提的意见和建议实行在线回复。一般舆情要在24小时内第一次上网回复,较大舆情要在48小时内第一次上网回复,重大舆情和特大舆情要按县要求上网回复。

三、纪律要求。

1、网络发言人(助理)必须严格上下班制度,不得随意离岗、脱岗,如遇特殊情况,须请假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2、网络发言人办公室就网络舆情处理要做好材料文件的归档和存档工作。

3、认真做好网络办公室的清洁卫生及防火、防盗,关闭电源、电器开关,整理好相关交接资料。

4认真做好来电、来访工作,文明接待,耐心细致,详细记录,规范处理。对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一时无法给予答复的或重要问题经请示领导后,按规定程序予以答复。

浅谈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3篇

一、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意义

(一) 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有利于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 保持政府的先进性。

当前, 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对加强政府的建设、提高政府的执政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进一步推进政府工作公开, 实现政府的工作公开透明, 是我国努力建设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举措, 体现了政府执政理念的发展。

(二) 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有利于引导舆论, 协调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之间的矛盾。

新闻发言人可以协调政府机构想要在相对保密的环境下工作的要求和新闻记者及公众要求充分披露政府信息之间的冲突。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主体就是通过定期发布一些权威的、经过审定的信息来引导公众关注哪些事情, 忽略哪些事情, 从而引导舆论, 协调政府与社会公众沟通之间的矛盾。

(三) 建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有利于在舆论传播中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导权, 为国家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 是在国际国内新形势和新的舆论传播格局中把握话语权、赢得主导权的客观需要, 有利于树立和展示国家民主、进步、文明、开放的良好形象。

二、我国政府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 媒体和公众参与程度偏低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成功有赖于媒体和公众的积极参与, 媒体和公众参与程度偏低主要表现在互动环节。目前我国大多数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政府部门在与公众双向互动沟通的环节上相对薄弱, 更多关注了向媒体发布信息, 忽略媒体反馈的公众意见, 不知道公众关注什么, 需要什么, 对政府的政策法规支持与否, 下情上达的作用没有很好的体现。

(二) 发言人角色定位相对局限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 意味着一种有效的沟通方式的确立。其中, 政府发言人作为政府的代言人, 政府的喉舌, 是这座沟通桥梁的“中介人”。在政府与民众间起到调节作用。而让这座桥梁畅通无阻的则归功于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但是, 一些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是迫于行政命令的压力而建立的, 只着眼于如何应付记者、回答问题上, 并没有真正起到桥梁的作用。

(三) 制度建立的环节缺乏合作, 致使信息搜集工作相对薄弱

新闻发言人制度并不是只有发言人一人的制度, 而是包含着众多环节的制度。新闻发布只看到媒体宣传, 而忽视其他作用。没有将信息公开看做是系统的、合作的工作, 在信息搜集过程中缺乏团队配合, 造成获取的信息不完整, 也导致政府发言人的信息相对局限。并且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 没有做到及时公开, 只公开政府的“正面”信息, 难以做到客观、公正的分析信息。

三、政府发言人制度的完善

(一) 政府要定期举行记者见面会

提问的记者能够更多的反映民众的声音。通过定期举行见面会, 能够及时、有效的了解民众的想法, 处理民众的愿望, 并不是在只有发生事故时我们才能看见政府新闻发言人的身影。定期举行见面会, 也能够使政府的意愿通过媒体广泛的传达给民众, 促进民众积极地参与到国家建设中, 为国家的发展提供力量。做到这一点其实并不难, 关键在于政府是否能够将政府发言人制度打造成一个共同的平台, 让民众都参与进来。

(二) 加强公民的监督, 提高效率

我国提倡人民民主, 政府工作要自愿接受人民的监督。政府发言人制度更应该接受公民的监督, 使媒体和公民充分参与进来。新闻发言人制度虽在我国以建立很多年, 并且颇有成效。但是很多人对其一知半解, 简单地将之理解为新闻发布, 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表达意愿, 监督政府工作的职能。因此, 政府应密切与媒体合作, 在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普及和宣传上加大力度, 让更多的人了解并自愿参与进来。

(三) 应该建立相关的制度, 保证发言人制度稳定实施

政府应加快对政府发言人制度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 使该制度在运行时总分得到保证。要在法律条款中明确规定问责制度、公民权利义务等相关条款。但凡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比较成熟的地区和国家都建立了相关法案。例如早在上世纪六十年代, 美国政府就制订了两部涉及知情权的重要法律——《资讯自由法》和《阳光下的政府法》。我国虽然也颁布了一些法规, 但一些问题仍为涉及。

(四) 建立一批高素质的发言人队伍, 增加媒体报道的方式

党中央各部门和地方党委应特别注重加强队伍建设, 要认真挑选政治素质强、政策水平高、具备一定新闻宣传工作经验的同志担任党委新闻发言人, 定时开展例行新闻发布。要关心、支持党委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 使新闻发言人有一个便于逐步提高水平的宽松环境。要积极开展党委新闻发言人培训工作, 不断提高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新闻素养。

摘要: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反映着时代的需求, 是一种社会进步的体现。在传媒业日新月异的今天, 重新审视和完善政府发言人制度是有必要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 可以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化, 保障公民知情权;可以及时从公众利益出发, 维护社会稳定;可以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提升民众的信任和支持度。目前, 政府发言人制度建立虽卓有成效, 但仍存在缺陷。只有在实践中不断摸索, 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才能使我国的政府发言人制度更加完善。

关键词: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

参考文献

[1]朗劲松.《新闻发言人实务》.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

[2]刘建明主编:《宣传舆论学大辞典》.经济日报出版社.

[3]王簌蔚.新闻发言人制度益处良多[J].新闻记者.2003, (8) :39.

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 第4篇

摘 要 现代社会,媒体充斥,信息传播迅速,这一方面促进了公民社会的建设和完善,另一方面又会使不当信息和具有危害的信息扩散,引发社会不安定因素,从而导致社会恐慌,影响政府的执政效果。由于媒体的赢利性的本质决定了其追求轰动性新闻和负面报道的特性,在新闻自由的趋势下,政府为避免不真实新闻的散布,便是建立一个有效传播政府声音的机制,并且借此作为一个与民众交流沟通的平台。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便是这样一种机制建构。本文试通过介绍美国的相对成熟和完善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其作用,对比我国逐步建设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求得到可以借鉴的因素,从而促进我国此项制度的进一步完善。

关键词 政府新闻发言人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公民知情权

政府新闻发言人就是代表政府及所属部门、机构在新闻发布会上发布政府方针、政策,社会重大事件、问题,部门的观点、立场,以及有关决策、处理等信息,并回答记者提问的人员。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一般是对新闻发布会主持的部门和人员,召开的时间,包括的内容、涉及的单位,发布的对象及媒体的参与所做的规定,其主要作用是保障政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良好沟通[1.10]。美国是最早建设成立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国家,相比各国而言,体系较为完善,制度较为成熟,并且拥有配套的法律保障体系。

一、美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及其作用

美国最早的发言人制度出现于十九世纪初,它是应媒体(尤其是报纸)的不断发展而出现的。由于民众对政府事物的关注以及新闻界揭丑运动的兴起,美国政府为了使新闻界记者能够更加客观和公正的对某些公共事务作出与政府不悖的言论,开始设立总统新闻发言人。最初的新闻发言人都是作为总统的私人助理出现,不是政府工作人员。20世纪初伍德罗•威尔逊总统正式确立了总统新闻发言人制度。二战后,媒体的影响力越来越大,深入到社会的各个角落,与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紧密相联[2],作为传媒业最为发达的美国,与此相适应的新闻发言人制度也便进一步的强化和完善。据统计,美国目前大约有4万多名发言人。总统、副总统、州长、市长等行政长官均有自己的发言人,各部门也不例外,如国务院发言人、五角大楼发言人等。

虽然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从表象上看来是使政府成为新闻的主要施动者,从而积极的引导社会舆论的一项举措,但从深层次上来说,作为民选的公共事务机构,政府首先应当向公民负责,那么,使公民了解到政府的運行及其对事务的处理,本身便是政府的一个间接述职,也就是公民知情权实现的问题。关于公民知情权的保障,美国主要有以下几部法律:建国初期的《独立宣言》,1791年的《宪法第一修正案》,1966年开始实行的《信息自由法》,1977年3月通过的《联邦公开会议法》(《阳光法案》)[3.12]。这一系列法典贯穿美国建国以来的两百余年,可谓经历了时间的考验,它们共同为公民的知情权提供了至高无上的法律保障,把满足公民的知情权确定为政府的基本义务。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也受到这些法典的保障并且也是法律要求政府应尽的一项义务。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法律规定美国政府应尽的一项义务,同时,更是一种执政的方针和策略。通过这一制度,政府成为积极的消息来源,从而借媒体这个介质,影响舆论,创造一个适合执政的政治环境[11]。从媒体方面说,由于政府是可信度很高的信源,深得百姓的信任,其中包括新闻媒体的信任,因此媒体就有可能依赖来自于新闻发言人的信息而不再去深入采访[4]从而使政府在制造舆论、影响舆论方面拥有了更大的发言权,实现政府作为公共机构的最大利益化。此外,作为“发言人”的行为还起到了“议程设定”的作用[5]。通过发言人的发言话题、内容,变相的引导了舆论关注的焦点和走向,设定了人们关注的话题和重点。

美国政府在实行新闻发布制度这项具体政策的同时,也履行了对公民知情权的义务。总体而言,政府新闻发布制度起到了如下三个作用:一、利用新闻发布会宣传政府的大政方针,对国内外发生的重大事件作出反应,从而间接引导和影响舆论,甚至是创造有力舆论环境;二、通过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与民众进行直接的交流沟通。三、昭示美国式的民主和新闻自由[9]。因此,美国政府越来越以一种积极的公关策略和态度,寻求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完善自己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这对中国无疑是一个启示。

二、中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中国建立之前,国民政府比较频繁地使用新闻发布制度,解放后,一段时间内,我国政府较少使用这项制度。80年代,在改革开放的形势下,为满足对外宣传的需要,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我国建立起来。它的目的是加强同外国驻京记者或临时来访记者的联系,阐明中国立场和树立中国良好的对外形象。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以83年3月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确立为出现标志,具体来说是83年4月23日中国记协首次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正式宣布成立的。当时新闻发言人的设立主要局限在国家级行政部门,如国务院、外交部和国务院各部委行政机关[6.8]。

进一步完善这一制度的契机在2003年“非典”期间。那一期间,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了8场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成为民众掌握疫情、了解“非典的重要信息渠道,而且消除了不利的社会流言,鲜明地表明了政府的姿态。“非典”过后,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设提上了重要的议程。2003年6月3日,上海市政府启动新闻发言人制度,成为我国第一个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地方政府。紧接着,北京、重庆、河南、山东等省市政府部门也相继以文件的形式规定实施新闻发言人制度。目前我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各部委、省级人民政府三个层次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已经基本建立,62个国务院部门设立了新闻发言人,成立了工作班子,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也有20个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7]。

从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这样两个方面的转变:一是1983年建立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出发点单纯为“满足对外宣传需要”,而现在已逐步演进为努力成为政府与新闻界,并通过新闻界与国内、国外公众进行沟通的重要方式。二是新闻发言人制度从当初为新闻界服务的单一目的,进一步提升到保障人民知情权,打造“透明政府”形象的政治高度。但是,我们同样可以感受到,作为一项新生的政策,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所受的关注不论从媒体上还是民众上总是相对较少的,这便会直接导致其发挥作用的有限,从而也影响了它对于政府执政过程中有利效用的发挥。借鉴美国,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有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三、比照美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思考

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与美国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一,缺乏相关法律保障;二,针对国内的发言流于形式,缺乏实质内容;三、针对国外的发言受到更多重视。这三个区别的产生,既有历史的因素,也有国情的制约。

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起步较晚,决定了它在许多方面的有待完善。作为一个新兴的社会主义大国,目前我国的法律体系并不完备,许多法制法规处于正在建设的过程中。从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设立核心来看,它是一项保障公民知情权的制度化建构,所以法制保障是一个核心的问题,这就决定了法制建设是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日后发展过程中的一个侧重点,即完善相关的法制建设。这也是“依法治国”对政府的一个要求。

通过上文对美国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分析,我们了解到新闻发言人制度对政府来说一个最大的作用便是实现政府执政效益的最大化,这个效益有两个层面,国际与国内。目前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在国内层面,更多的流于形式。这其中有国内新闻并未全面开放的因素,但是,面对新闻自由的呼声,更好的应对未来透明和公开的媒体,我国政府应当首先从自身进行改革。新闻发言是一个亲民化的举措,需要有贴近生活、贴近公民关注话题的特点,这就要求新闻发布首先做到有实际价值,真正涉及与群众切身相关的新闻。唯有做到这一点,新闻发言人的发言才能为民关注,进而实现“议程设置”的作用。在这个过程中,民众与政府的交流才能成为可能,以实现一种双赢的局面。

从国际层面来说,冷战后,虽然形式上意识形态的斗争业已落下帷幕,但实际上西方阵营对我国,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信奉马列主义的社会主义大国还是抱有巨大疑虑的。针对我国的渗透和“软实力”影响从未间断。近年来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民主事业进一步完善,都使它们忧虑不已,特别是美国,还抛出了对我国发展极为不利的所谓“中国威胁”论。在这样的国际环境下,侧重对外宣传,真实的宣扬中国的形象,让世界了解中国无疑是十分必要的。现实中,我国对外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运行较为良好,在国际上也享有极高声誉。

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还遇到了一些基于特殊国情的制约因素。如,媒体受政府控制较多,因此大多数情况下无法提出真正有价值的问题,更无法涉及公共舆论的层面,特别是它们在传播新闻的过程中,可信度也不太高。此外,还有国民素质的问题。我国国民素质普遍来说相对较低、原有封建社会的层极观念和被统治的奴性使真正关注政府事务,并能对其提出客观建议的公民相对较少。缺乏一个互动的对象是目前对国内的新闻发言人制度遭遇的一个瓶颈,我们能够期待的只能是共同发展,共同进步。

四、展望

在民主自由思想不断深化的当代,作为公民服务机构的政府有机遇,也有挑战。实现自身机构利益的最大化是每一个社会行为体首要追求的、履行自身的义务也是不容忽视的重点。传媒的充斥、言论的开放,都会影响到舆论的客观与公正,具有危害性质的言论传播对政府来说无疑是一种灾难。公民社会的核心,要求政府对公民的知情权作出行动上的保证,从而履行自身的义务。这两方面综合博弈,最佳的选择就是作为政府影响舆论工具的新闻发言人制度。当然,这里讲的影响并不意味着愚弄,它仅仅是从利益层面说明政府能够得到的效果。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只要科学的对其进行完善和发展,那么在不远的将来,它一定会对我国政府执政能力的提高、公民社会的建设起到巨大的推进作用。

参考文献:

[1]庞慧卿.论我国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山西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4):193-194.

[2]邹建华.外交部发言人揭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6):120.

[3]吴建.西方新闻发言人制度起因探析.新闻界.2005(1):103-105.

[4]肖燕雄.认识美国新闻发布制度.采写编.2004(5):63-65.

[5]雷向晴.新闻发言人的追求——快、准、稳.对外大传播.2005(03).

[6]雷向晴.新闻发言人的追求——快、准、稳.对外大传播.2005(02).

[7]程媛媛.特别新闻发布会.童话世界(A版).2004(08).

[8]邹建华.外交部发言人揭密.世界知识出版社.2005.

[9]李道揆.美国政府和美国政治.商务印书馆.1999.

[10]兰斯•班尼特,扬晓红,王家全译.新闻:政治的幻象.当代中国出版社.2005.

[11]文森特•莫斯可,胡正荣等译.传播:在政治和经济的张力下——传播政治经济学.华夏出版社.2000.

政府网络发言人制度 第5篇

作者:《今传媒》杂志社供稿 南昌大学人文学院 佟霏杨欣发布时间:2012-04-16

11:06:37

一、网络问政制度的关键:建立有效的身份识别系统在虚拟的网络空间中,建立有效容易识别的身份系统是网络发言人制度得以正常运转的关键所在。在现实社会中,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具有权威性、公信力强等特点,新闻媒体可以根据政府新闻发言人发布的相关信息制作新闻作品。如果信息的发布出现错误,那么,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可以追究政府新闻发言人的法律责任。实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之后,政府新闻发言人必须随时在互联网络上回答公众提出的问题,凡是记录下来作为证据保全的政府信息,都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依据。

然而,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特殊性就在于,互联网络是一个虚拟空间,在现实生活中,人们无法直接识别网络新闻发言人是代表政府,还是代表个人或者某些团体。如果不能对当事人的身份进行有效识别,那么,相关法律关系就会始终处于不稳定的状态。

所以,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关键在于身份识别。政府的网络新闻发言人不能仅仅满足于发布权威信息,他还必须承担身份识别的特定义务。换句话说,网络政府新闻发言人必须以恰当的方式,按照法定的程序,确保自己的身份不会被冒用,只有这样,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才能发挥积极作用。

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应如何完善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身份识别系统呢?笔者以为应当从如下几方面入手:

首先,高度重视网络的虚拟性特征,尽最大可能表明政府网络发言人的身份,不能让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实施一开始就陷入到鱼龙混杂、鱼目混珠的混乱状态。要想提高网络发言的权威性,必须增加网络新闻发言人的透明度,只有实现现实与虚拟相结合,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才能更好地利用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为公众提供可靠的信息。

其次,建立第三方认证制度。现在网络新闻发言人往往是通过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官方网站发表意见,这对于提高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发布信息的权威性具有一定的帮助。但由于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的官方网站,是由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负责管理的,一旦公众的批评意见得不到及时处理,或者新闻发言人机构有意识地屏蔽比较尖锐的问题,那么,受到损害的不仅仅是网络新闻发言人,还有政府的公信力。所以,政府设立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同时,应当建立第三方认证制度,确保公众的信息都能及时得到反映,避免网络新闻发言人平台成为一个只反映政府意见的“半导体”。①

事实上,当我们在讨论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时,应当充分地意识到,政府网络新闻发言人是代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全面回答公众提出问题的系统化制度。这就要求政府负责人调动一切政府资源,协助网络政府发言人开展工作。如果政府新闻发言人只是在网络上例行公事,扮演上传下达的角色,或者用官样文章竭力营造和谐的气氛,而无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那么,网络新闻发言人很可能会被公众所抛弃。

总而言之,建立有效的身份识别系统,是网络政府新闻发言人开展工作的关键;提高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公信力,是发挥网络新闻发言人的前提。只有建立可识别的信息系统,确保公众随时可以通过网络与政府新闻发言人沟通,政府新闻发言人能够真正解决公众关心的问题,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才能发挥作用。②

二、网络问政制度的基础:信息交流去“官僚化”,语言“网络化”,以诚待人

网络发言人制度是一种创新,但其所以新,不仅在于利用了网络,更贵在创造了一种全新与民沟通的策略与方式。在这个意义上,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原来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向网络的延伸,但又不仅是简单的克隆、复制。它应该有不同的工作方式,从而获得自身的创新价值。

传统的新闻发布会,仍被视为体制内的信息发布方式。这种发布方式主要是单向度的,交流的渠道也是官方或半官方的上传下达。显然,网络发言人不能这样。在网络社会中,网络发言人所应对的是无数个现身的或是隐身的网民,是以一应对无穷大的交流方式,网络是一种更新阶段的民主表达方式,在这个虚拟世界里,可以说没有上下级,彼此是平等的主体,大家只有一个身份,就是网友。这种平等的观念为政府与民众的沟通带来了新的机遇,也提出了挑战。通过网络推心置腹,以往政府难以奏效的宣传可能更为网友接受;也因为平等,一些以往习惯了的体制内上下级间的工作模式,在网络上复制也会遭到抵制。由此,网络发言人并非上网就“灵”,干得不好,人家还会说你是“托”儿。③

网络发言人与网民沟通的基础在于“去官僚化”,以网友的身份融入到网友中去。长期在机关工作的人习惯了凡事毕恭毕敬,言必四平八稳。网络语言需要世俗化、生活化、情感化与幽默化,如此才能与网民打成一片,网民才能向网络发言人坦露心扉,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在此基础上,网络发言人才能顺乎民意,引导民意。例如在国庆60周年大庆后不久,佛山一网友在网上就向佛山公安局网络发言人“幽了一默”:“交警同志,向你反映一个问题,2009年10月1日上午10时许,一辆牌号为京V02009的红旗牌小轿车从天安门中华门开出,压双实线违规掉头,沿长安街逆向行使,希望严肃处理。”谁都知道那是阅兵式,但网友的提问还得回答,市公安局发言人也很幽默:“你反映的情况是真实的,但我们无法处理,对方人太多,飞机、大炮、导弹,而且核武器都带来了,实在招惹不起,敬请保持围观姿态!”④这样的语言其实就是网络上常见的,这样的帖子一般都会点击率很高。政府部门的回复与信息发布要被更多网友传阅,需要的就是这样的机敏与幽默。

此外,若想与网民交流取得理想的交流效果,网络发言人还应讲究传播技巧。如果只是把新闻发布会上的材料电子版发布到网上,那绝对是对网络新闻发言人工作的简单化。网友希望发言人与他交谈,而不是“你讲我听”。网络发言人应在充分熟悉政策与领导授意的情况下,通过自己的理解融会贯通后,用生活化的语言将信息表达出来。在网聊中,可能会碰到过激、过分的言词,但网络发言人应该宽容,适应网络游戏规则,创造良好的沟通氛围。活泼的语言风格与睿智的表达技巧固然重要,但幽默也不是一味“打哈哈”,网友最需要的还是发言人诚挚的态度与办事的决心。最重要的是问有所答,回复有落实,才能真正得到网友的信任与接纳,才能真正把网络发言人制度运行下去。

三、网络问政制度的核心:“实”字当头,建立相关监督问责制,赢取网络公信力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及,互联网在中国民众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扮演着日益重要的角色,成为中国公民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渠道。政府网站、省长/市长邮箱、官员博客、网络发言人……政府和官员不断通过各种形式在网上问政于民,网络问政近年已成为一些地方政府和党政官员的执政新风,而网络发言人则是网络问政的最新表现形式,然而,从“史上最牛政府网站”到“空壳博客”,从“已阅”式官腔到“没时间跟你闲扯”的雷人语录,通过网民发帖“意外”曝光的网络问政渠道形同虚设的新闻层出不穷。这既反映出广大网民对信息公开、民意诉求的渴望,也暴露出有些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态度冷漠、推诿塞责、怠慢拖延,致使网民反映的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同时也极大地挫伤了网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网络发言人制度能否有效实施,核心在于网络发言人制度是否能落到实处,“实”字当头,而不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或是小和尚念经,有口无心。网络发言人制度的实施要有强有力的监督问责制来配合实施,这样才能保障大多数网民的问题有问必答,这样才能真正架起一座政府与网民交流沟通的平台。然而,以广东为例,此次广东省设立的网络发言人上任当天的表现也不尽如人意。网友晓白在加入广东省公安厅的QQ群之后,两次尝试添加6个部门公布的发言人的QQ号,发现只有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QQ在线,其余5个部门网络发言人的QQ一直显示为离线状态。此外,多数单位都是用部门名称作为QQ名,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个QQ号码名为“噢拉噢啦噢啦”、“百川”,让人感到莫名其妙。对此,有网民评论说,“政府网络发言人是一出好戏,但能不能唱好,关键还取决于政府部门的态度,还在于政府相关部门有没有决心出台一系列的监督问责措施来保障网络发言人制的实行。”建立网络新闻发言人并不难,只要挂个号或者设立一个QQ群就是了。难就难在有问必答,难在持之以恒,难在“实”字上下功夫。⑤

政府新闻发言人要点 第6篇

政府的新闻发言人在突发事件中新闻应对媒体记者时只有明确自己的目的,确保公众的知情权,才能增强公众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意识,有利于凝聚人心,保持社会稳定和舆论的可控性,以求得突发事件维持在可控范围内,得到妥善而迅速的解决,避免突发事件升级。在突发事件初期的应对工作中,新闻发言人要在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并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确保公众的知情权,还应有人性的关怀和真诚的态度。同时需及时公布政府采取的积极对策。

就如我们所知突发事件有突发性,难以预见性,破坏性,多渠道传播,聚众性等特点,突发事件一旦发生,会对社会造成严重的危害,如果不及时处理,危害将进一步扩大。只有第一时间将事实传播出去,才能最大限度的减小突发事件的危害。例如汶川大地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都是第一时间发布的,这样及时的发布信息,做到了快速充分、及时透明地公开信息,从而在第一时间抢占了舆论的制高点。大灾无情人有情,不仅安抚了灾区人民,也让全国甚至全世界关心灾情的同志们能够得到第一时间的信息,鼓舞了国人的士气和抗灾的力量。而恰恰相反的是,松花江饮用水事件以及南京汤山投毒案,都是由于没有第一时间公布信息,导致了谣言四起,社会舆论纷纷。

新闻发言人无论何时公布的信息都应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这也是对人民负责的要求体现。在突发事件初期的应对工作中信息的真实性和透明度更是至关重要的。要做到绝不说谎,不犯常见错误,不要激起媒体的质疑,以至于谣言四起。譬如2005年4月在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危机事件中,面对CCTV记者架好机器采访时,雀巢公司的中国区公关经理拒绝继续接受采访,未采取透明及时的应对策略,而是将“摘话筒”、“摇手”、说“无可奉告”之类的肢体语言完全暴露给观众,这直观的感受让观众觉得雀巢对中国人的健康原来就是这么不屑一顾、不负责任。而实际上或许雀巢公司并不是这样的,但仅仅因为这些简短的躲闪或拒绝的镜头流露出了雀巢对这一事件的态度,从而使公众最后丧失了对雀巢的信任而变得愤怒起来。这也“成就”了雀巢事件最终成为2005年最失败的公关案例之一。不同的是南京“7.28”事故发生后,南京市政府即启动突发事件新闻发布机制,在24小时内,召开三场新闻发布会,不断更新事故调查结果。第一场新闻发布会于下午二点半召开,将初步掌握的事故原因,死亡人数等信息进行了发布。晚上八点半,第二场新闻发布会召开,公布最新的伤亡人数上升为十人。第二天下午,南京市政府召开第三场新闻发布会中指出,在刚刚扑灭的爆燃现场又发现三具尸体,使死亡人数上升为13人。而这一数据与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调查后通报的伤亡人数是一致的。同时每场新闻发布会,面对记者的追问,各路官员都尽可能的予以回复,做到了知无不言,南京新闻发布机制的高度透明受到在场记者的高度认可。新闻发言人在突发事件过程不仅要对事实的真相进行把握和判断,更要对当事人特别是公众心态进行把握和判断。体现人性关怀和真诚的态度,了解网络的民意和力量,而不是反应麻木,不回应,粉饰,或者只讲官方一面情愿的话,不理会网民的质疑点。2010年3月28日13时40分许,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王家岭煤矿北翼盘区101回风顺槽发生透水事故,3月29日上午9:30第一次新闻发布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发言人表示,只要有一线希望,就要尽100%的努力营救这153名被困人员。第二次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传达胡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批示和指示:要做好干7天7夜的救援准备。这充分体现了新闻发

言人对事故发生人民表现的人性关怀和呵护,给了他们生存和战斗的动力。同样,雀巢奶粉碘含量超标危机事件中,由于新闻发言人的发布会将表现出的“摘话筒”、“摇手”、说“无可奉告”之类的肢体语言完全暴露给观众,这直观的感受让观众觉得雀巢对中国人的健康原来就是这么不屑一顾、不负责任。人性关怀和真诚态度的严重缺失使公众最后丧失了对雀巢的信任而变得愤怒起来。

政府会议发言稿 第7篇

大家好!

很高兴能够出席xxx20xx年工作会议暨工会二届四次职工(会员)代表大会!首先,我代表xxxxx对本次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同时,在新年伊始,向大家致以节日的问候。

金融海啸席卷全球,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xxxxx上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就业、惠民生”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的有力措施,xxxxx地区经济运行逐步回升、整体呈现良性增长态势。从整个国家来看,应对肆意蔓延的国际金融危机取得积极成效,保八的目标早已没有悬念。3G牌照的发放,开启了我国通信行业发展的一个崭新时代,TD由试商用到逐渐融进人民生活,物联网的发展风起云涌,通信制造业逆势飞扬,各家电信运营商都在变化的宏观经济中寻求新的跨越。

xxxxx作为首府最大的电信运营商,紧紧围绕地区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持续推进转型调整,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取得了较好的业绩。在承担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3G品牌TD-SCDMA建设中,xxxxx公司克服重重困难,圆满完成了TD二期、三期及部分网络优化任务,强大的3G引擎以更广泛的领域、更高层次的信息化服务手段不断丰富着人民群众的生活。在自身快速发展的同时,xxxxx还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投身地区经济建设。呼和浩特移动公司通过不懈努力,在过去的一年中取得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丰收,为首府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在此,我代表市委、政府向公司各级领导及广大员工表示衷心的感谢!

移动事业的成长离不开政府部门的扶持、推动。同样,在今年政府要一如既往的支持TD建设,积极推进行业转型,促进企业在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中提升自身的创新能力,进一步加强区域一体化市场的信息服务规划,围绕国家出台的诸多区域型发展规划进行配套保障。20xx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作为首府服务行业的重要一员,呼和浩特移动要切实增强社会责任意识,为首府经济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一是要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推动创新型企业建设,着力推动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标准TD-SCDMA在呼市的建设和发展,着力解决全业务运营时代的发展难题,平稳、和谐地推进企业科学的发展。

二是要继续推动3G网络建设,做大做强TD,更好的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生活。目前国内主要城市已经完成了3G网络的覆盖,实践证明,3G的建设和发展,对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扩内需、保增长起到了积极作用。希望xxxxx能够继续大力推进TD建设,利用3G技术提升传统产业信息化水平,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发展。

三是要全面提升服务水平。要努力提升服务质量,丰富业务品种,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涵,将服务人民放在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的高度,让优质服务融入民生。

四是要为首府周边的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继续关注农村牧区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在已有多种服务的基础上继续推动农村信息服务的发展,帮助广大农牧民增收致富。

五是要推进“两化”融合工作向纵深发展。xxxxx作为我区最大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方面有着天然的优势。xxxxx要积极探索、有效利用企业优势资源,推动首府“无线城市”建设及其他先进的信息化行业解决方案建设,提升传统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动首府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进程。

如何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第8篇

一、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内涵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政府通过媒体和社会公众, 以发布、传播与公共利益相关的政务信息和重要新闻来实现政府和社会的沟通。它是一种相对稳定和规范的公共信息传播机制, 已经成为现代政府对社会进行服务和管理的必要方式。关于“新闻发言人制度”, 世界上没有公认的定义。有学者认为, 新闻发言人制度是新闻发言人及其职责 (职位) 的经常化、固定化和关涉信息公开化制度的法律化。综合中外学界所给定义, 也有学者认为, 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是由专门的官员或机构, 代表各级党组织、政府或重要部门、机构、团体, 利用记者招待会和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厅, 以及接受记者采访等发布形式, 就某些特定的政府新闻信息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发布, 并就新闻记者提出的各类问题现场进行解答、解释和说明。新闻发言人代表政府的利益, 这些要素的固定化和制度化, 就构成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借鉴国外对新闻发言人的研究, 中国传媒大学郎劲松教授认为:所谓新闻发言人制度, 是指由授权的指定代言人, 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事件或时局问题, 代表政府、部门或个人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个别记者, 发布有关新闻或阐述政府、本部门的观点立场, 并回答提问的一种新闻发布机制。而云南大学新闻系郭建斌教授认为:所谓新闻发言人制度, 是指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任命或指定的专职 (比较小的部门为兼职) 新闻发布人员。其职责是在一定时间内就某一重大事件或时局问题, 举行新闻发布会或约见记者, 发布新闻或阐述本部门的观点, 代表有关部门回答记者的提问。其内容涉及政府的重大事项、重要活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海内外关注的问题、重大突发事件、公共政策、公共服务、政府决策等所有与公众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 针对这些内容提供的一种接受公众和媒体公开咨询、质询和问责的制度安排。

二、政府新闻发言人现状

1. 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

1982年3月26日, 时任外交部新闻司司长的钱其琛在外交部主楼门厅外发表了三句话的简短声明, 就苏联勃列日涅夫的讲话进行了回应。虽然受邀参加发布会的中外记者有七八十人, 而且现场没有接受提问, 但是为外交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提供了契机。1983年3月1日, 外交部新闻司司长齐怀远上任成为外交部第一位新闻发言人。1983年4月23日, 中国记协向中外记者介绍国务院各个部委和人民团体的新闻发言人, 正式宣布我国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2. 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

2005年, 绝大多数部委、绝大多数省级政府都建立了省级发言人的制度。国务院近70个部门, 包括部委、直属的国家局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 共有80多位新闻发言人。全国31个省区市中, 除了山西、江西、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省区还没有正式建立新闻发布和发言人制度以外, 27个省区市已建立此项制度。2006年全国31个省 (区、市) 人民政府都建立了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共设立52位新闻发言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不断公布并更新;各省 (区、市) 新闻发言人名单及新闻发布工作机构电话首次公布。从2007年1月份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农业部、商务部、国家林业局、国家知识产权局、气象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等9个国务院的部门推出由新闻发言人定时定点发布新闻的制度, 有的可能是一个月一次, 有的是一个季度一次。

三、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

1. 新闻发言人素质欠缺

现阶段, 国家各部委、省市自治区等大多数都设立了新闻发言人, 出台了相应的信息发布制度。但是绝大多数政府新闻发言人一般由部门内人士担任, 而且往往是本部门中上层领导干部。这样做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证信息发布的权威性, 但同时也存在着许多的问题。新闻媒体出于其职业特性, 在新闻发布会上不可避免会提出一些比较尖锐的问题。如果没有经过系统的训练是很难做出准确而又得体的应答的, 会导致其在涉及到敏感问题时采取消极回避态度, 而不是积极应对。在处理与媒体的关系上, 政府依然处于明显的信息强势地位, 而媒体只能被动地接受。这从某种程度上是对公众利益的损害。

2. 权限监督问责机制缺位

随着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建立及逐步发展。人们越来越发现, 新闻发言人的角色定位和活动边界没有统一而明确地界定, 而对新闻发言人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更是缺乏。由于多数新闻发言人由部门领导兼任, 他们除了新闻发言人之外, 还要承担其他政务活动, 而新闻发言工作仅仅是其多项工作之一, 这势必导致其在新闻发布时采取报喜不报忧、可说可不说的不说、可多说的少说、拣自己喜欢的说, 或者不负责任地说的做法。这些虽然只是个别的, 不是普遍现象, 但却没有相应的制度监督和约束机制。官员问责制可以从一定程度上弥补这一制度缺陷, 但问责制对新闻发言人的具体适用至今无例可循。

3. 法律法不健全

一是我国目前没有明确的关于新闻发言人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新闻发言人的相关法律法规要包括对于对新闻发言人权利和义务的界定, 对新闻发言人“过失”和“无为”的程度界定, 如何保障新闻发言人的权利, 如何履行新闻发言人的义务, 这些我们目前没有详细的内容文本。

二是关于信息公开法和保密法的界定, 相对于国外“信息公开是规则, 而保密是例外”的情况, 我国现行信息方面的法律规定不对称, 对于信息公开的法律条文太过笼统, 而保密法的内容又过于繁冗, 导致政府可说的能说的内容很少。而且没有明确什么可说什么不可说, 导致很多政府人员形成了不说不错, 说了就可能错的思想, 使得很多必须公开的内容也变成了保密的内容。这违法了我们的知情权, 也对新闻发言人制度极度不利。

四、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对策建议

1. 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培训机制

一是突破“官本位”的选拔模式。首先, 应明确规定新闻发言人的职权范围。其次, 应该选拔一批优秀的媒体从业者进入政府机关工作, 作为新闻发言人的后备力量来培养。最后, 在现有的宣传部门的基础上还应当设立负责新闻发布的职能部门。

二是培养专业化人才。一是要有正确的立场、丰富的知识。新闻发言人发布的信息必须定位准确。尤其针对突发事件进行准确的定位, 新闻发言人就要有正确的政治立场、丰富的知识作为基础, 才能快速灵敏地面对媒体和公众。二是要有良好的合作精神。新闻发言人在某种意义上, 不是一个自然人, 而是一个制度人。突发时间发生时, 新闻发言人小组必须是由和该事件相关的部门单位的新闻发言人组成, 每个相关部门都要根据当前事态回答记者的问题, 这就要求新闻发言人之间要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才能及时准确地发布突发事件的信息。

2. 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的监督机制

引入问责机制, 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 权力与责任共存, 拥有什么样的权力, 就承担相应的责任。政府内部或者是社会公众等对政府信息发布进行监督, 对于出现的问题, 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问责, 给予相应的处罚。对于新闻发言人的“有过”和“无为”进行问责。同时, 还要引入监督保障机制, 在法律上对媒体和公众对新闻发言人的监督进行有效保障, 要有明确的法律条款保障公民的监督权。当然, 无论是问责机制还是监督保障机制, 都必须是在信息公开法和保密法的基础上, 公民监督的是政府的恶性过错和无为, 而不是对政府工作的恶意捣乱和毁坏。

3. 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

一是制定符合新闻发言人制度的专门条例, 明确细化新闻发言人的权利和义务, 明确新闻发布的内容和新闻发言人的职责。对新闻发言人的“有过”和“无为”需有详细的法律条文规定。对其过错程度制定相应的制度。明确保障新闻发言人的权利和保障新闻发言人利益。

二是要制定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法。综观我国有关新闻信息公开的法律, 其中没有保障新闻自由的条款, 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政府应该在何种情况下公开重大突发事件。通过完善相关条例, 明确新闻发言人什么可以说, 可以说到什么程度。还要完善相关的保密法, 根据我国的国情细化保密法相关法则, 科学地界定国家秘密的范围, 合理地规范“定密”的内容, 精心地设计解密的程序, 合理调整其公开程度。

摘要: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诞生不过短短的8年时间, 还是一个新生事物, 处于起步阶段, 虽然发展极为迅速, 但是仍有诸多问题亟待完善。通过对我国新闻发言人实施现状进行剖析, 梳理出我国新闻发言人制度存在的问题。如在建立和完善过程中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上的支撑;新闻发言人垄断话语权, 信息公开不完全;中央与地方及政府各部门信息流通不畅;发言人素质参差不齐, 缺乏培训机制等。结合我国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的发展现状, 对其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

关键词:政府,新闻发言人

参考文献

[1]汪兴明, 李希光.政府发言人巧讲[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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