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2024-07-24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精选6篇)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1篇

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1.0目的 Purpose 确保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专项技能、组织基础安环、技术和财力资源。

明确作用、分配职责和责任、授予权力以提供有效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2.0范围 Scope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与EHS管理体系有关的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的确定与更改。3.0名词定义 Definitions 3.1组织结构:为达成经营目的而编成的系统性的组织运作架构。3.2业务分担:业务委托后部门中所管理的业务范围。

3.3职位:委托受权的一定程度的职责和权限、将其定位于组织上的地位。3.4职责与权限:为行使部门工作的责任项目而授权的权限。4.0职责 Responsibility 4.1总经理策划决定本公司的组织结构。

4.2EHS管理体系管理者代表对本程序的执行、适用进行监督及报告。4.3相关部门根据公司的组织结构建立及维护本部门内的相应组织。5.0程序 Procedure 5.1 组织结构及职责权限 5.1.1 组织结构

5.1.1.1 总经理策划决定本公司的组织结构,原则上组织结构根据工作的区分而构成。组织结构的单位以部门命名或可根据工作需要组建所需要的单位。公司的组织结构在《EHS管理体系手册》里规定。5.1.1.2 总经理任命公司最高管理者之一为EHS管理者代表,明确其职责和权限.5.1.1.3 EHS管理者代表依据公司的组织结构组建安全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明确职责权限和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权限, 在《EHS管理体系手册》里规定。并根据公司业务性质设置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

5.1.1.4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情况,确定部门内部的EHS组织,明确职责。

5.1.2人员设置。原则上公司各级组织应分配适当人员处理相应EHS业务,但长时间无任职或不需安排专门人员担当者,由上一或下一或同级别人员兼职处理。

5.1.3命令或指示传达。根据已形成的或系统性的业务流程将命令或指示的渠道进行明确(原则上是按级传达),在运作中根据命令或指示统一提高处理工作责任及效率。

5.1.4EHS职责分配的原则。依据部门职责里规定的相关部门执行的业务范围,分配相应的EHS职责,相关部门EHS职责在相互关系上不能存在重复或漏洞,应充分协调有效实施。资源、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5.2职位和职责权限

5.2.1公司组织框架中设置以下层次的职位

A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最高管理责任者,决定公司的一切事务及人事的权力。建立公司的管理组织框架。

B管理者代表:职责权限参考手册之《职责权限规定》。

C部门经理/总监: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正确理解公司EHS方针,在部门里做为最高管理者总括部门业务及下达相关活动指示,提高部门人员的道德素质及工作业绩为基本的任务。

D主管: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辅助部门经理/总监的工作,在部门日常工作里建立实施活动计划并通过相关活动及培训教育,达到预期的目的。彻底实施和提高本部门人员的首要素质的培训及工作业绩的基本任务。

E:班组长: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专业技能,辅助主管的工作。根据所承担的计划进行业务管理,安排作业员的日常工作及监督管理,带领班组成员将相关工作的业绩提高为基本任务。利用工作上得到的知识,经验,培训部下及监督过程,提高班级的EHS业绩。5.3 行使职责与权限的原则

5.3.1所有的职位根据其行使职务的需要赋予必要的权限,并对其权限的行使及不行使引起的结果承担责任。5.3.2权限的应用不应存在损坏公司利益,名誉或公司混用的现象。

5.3.3在行使权限过程中不清楚时,应请示上司后执行,同时把握好其判断基准。

5.3.4代理权限。原职位人员出差、请假或其他的理由不能行使其权限而并没有特别规定时根据《职位代理人一览表》或其直接上司代理执行。

5.3.5权限的委托。相关职位者,可以将自己职务的一部分及连同必要的职责权限适当的委托给下属人员。5.3.6报告。进行实施职责权限时,其过程内容及结果必须向直接上司报告。6.0附录表格Forms/Records 无

7.0相关文件Reference 职务代理人一览表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2篇

版本:A/0 文件编号QP004

第1页,共3页 生效日期:2014.1.04

职责权限描述程序

1.0 目的

通过对公司各部门和最高管理者及相关人员的质量职责作出规定,以明确各自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从而实现对所有影响质量的活动实施连续有效的控制,制定本程序。2.0 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相关人员。3.0 职责

3.1总经理负责各部门职责权限的审批签发; 3.2办公室负责职责权限的编制、修订; 3.3各部门主管负责职责权限的提出与审核。4.0定义

职责权限:各岗位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工作责任,以及为完成本职工作所应赋予的相应的权力范围。5.0 内容 5.1总经理

5.1.1向组织的全体员工及时传达满足顾客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5.1.2制定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策划质量管理体系并保持其完整性和适宜性; 5.1.3确保建立和改进质量管理体系可获得的必要资源;

5.1.4对产品的最终质量和企业的全面质量管理管理负责,行使质量否决权;

5.1.5确保在组织内建立适当的沟通过程,使质量管理体系运行过程中的有关信息在不同层次和职能之间得到有效的传递;

5.1.6定期组织管理评审,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及产品认证一致性; 5.1.7任命管理者代表.5.2管理者代表

5.2.1协助公司总经理建立、实施和审核质量管理体系,对体系运行有效性负责; 5.2.2贯彻总经理对质量工作的指导和决定;

5.2.3向总经理报告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以供评审与作为质量改进的基础,并提出质量改进的程序文件:职责权限描述程序

版本:A/0 文件编号QP004

第2页,共3页 生效日期:2014.1.04

需求;

5.2.4代表总经理就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与外部组织进行联络;

5.2.5监督部门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实施,协调该过程中的相关工作,对纠正与预防措施的效果组织验证;

5.2.6确保在整个组织内提高顾客要求的意识; 5.2.7确保企业认证产品一致性情况。5.2.8负责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管理工作。

1)确保贴有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产品符合农业部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要求; 2)建立制度,确保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3)建立制度,确保不合格产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农机试验鉴定机 确认,不加贴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标志。

5.3生产部

5.3.1协助总经理建立、完善和实施、维护质量管理体系;

5.3.2对总经理负责,对分管部门的工作质量和产品的制造质量负责; 5.3.3建立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生产秩序和管理系统;

5.3.4贯彻执行行业标准、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组织与实施生产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5.3.5分析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动态,及时向技术部反馈信息;

5.3.6负责月度生产计划的编制、批准和应急采购物资的审批,参与对供方的评审、鉴定; 5.3.7组织开展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过程控制、产品搬运、贮存、包装、防护、交付等质量控制活动。5.4质检人员

5.4.1组织与协调质量管理体系,及时向总经理反馈质量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对质量管理体系的运行负主要责任;

5.4.2了解、检查各部门的质量方针目标、工作程序、质量职责的执行情况,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5.4.3负责质量信息的反馈、处理,运用统计技术加以综合分析,掌握企业产品质量动态,负责组织召开质量分析会,及时汇报质量状况,为总经理决策提供依据; 程序文件:职责权限描述程序

版本:A/0 文件编号QP004

第3页,共3页 生效日期:2014.1.04

5.4.4认真开展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工作,严格进行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的产生;

5.4.5负责组织对检验的控制、不合格品的控制,纠正和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做好质量控制活动的记录、监督和管理;负责对供方的评审、鉴定;

5.4.6负责检测设备与试验设备的控制、管理,定期将计量器具送检; 5.4.7严把质量关,保证不合格产品不出厂。5.5技术人员

5.5.1负责制订技术文件、工艺文件及作业指导书;

5.5.2根据质量反馈信息,进行产品分析,进行相关试验,提出解决措施; 5.5.4为生产部门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岗位培训。5.6销售人员

5.6.1 负责质量管理体系在销售部的实施,及时向总经理汇报质量管理体系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5.6.2收集、汇总、分析市场信息,及时向总经理作出汇报; 5.6.3负责组织特殊定单合同的评审并保持记录。5.7行政人员 5.7.1负责招聘员工;

5.7.2定期组织员工考核,根据考核结果进行人力资源分析,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5.7.3对新员工进行入职培训,根据质量要求组织提高员工技能、明确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5.7.4负责厂内基础设施的维护及管理; 5.7.5保障工作环境的卫生安全。5.8采购人员

5.8.1负责供方的选择,物质采购。5.8.2负责原材料仓储管理。5.8.3负责月度采购计划的编制。6.0 相关文件 程序文件:职责权限描述程序

版本:A/0 文件编号QP004

第4页,共3页 生效日期:2014.1.04

6.1《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0支撑文件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3篇

关键词:定标,制度,考核

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走的是一条创新之路,无现成的模式可供参考,无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如何保证管理法落地生根,深植见效。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坚持用程序规范职责权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照“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手抓岗位廉洁标准的制定,一手抓涉廉制度程序的完善,做到两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确保“干事干净”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1 定标是基础

岗位廉洁标准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行为准则,是带有概括性和结果性要求的一种制度形式。制定岗位廉洁标准是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制定出具有岗位特色的岗位廉洁标准,我们规定了各层次制定岗位廉洁标准的牵头单位和岗位廉洁标准所要包含的内容,要求各单位在制标过程中把各级组织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要求进行整合,把全矿性的业务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具体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把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坚持一岗一标,制定形成岗位廉洁标准。在此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组织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就一些共性岗位廉洁标准的制定进行调研,广泛征集各岗位涉廉的风险点及相关建议,随后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邀请相关职能科室、基层队组不同岗位的人员,召开了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定标工作座谈会,集思广益,认真听取意见,经过前后数十次的反复修订,各单位最终制定形成内容翔实、考核有据的岗位廉洁标准,确保了岗位廉洁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全矿648个岗位的廉洁标准汇编成《岗位廉洁标准及考核细则》,全面把握各岗位廉洁自律标准,制定下发了岗位廉洁标准“认标书”,发放至各岗位人员,由实施对象、单位负责人、活动办公室三方签字认可,对岗位廉洁标准进行最终认定。

2 制度是支撑

健全的制度是保障党风廉政安全过境的“斑马线”。因为“干事干净”管理法重在过程考核,而岗位廉洁标准只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较细的制度和程序作支撑,岗位廉洁标准的考核就会缺乏可操作性,很难落到实处。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特别是健全涉廉工作程序作为重中之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坚持用程序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程序解决的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谁先做,谁后做等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明确制度解决的是———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如何正确做,如何做正确等问题;矿先后制定了《凤凰山矿重大决策暂行规定》、《凤凰山矿招投标管理办法》、《凤凰山矿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凤凰山矿合同管理办法》、《凤凰山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特别是建立招投标管理专家库,每次招投标时随机抽取专家,较好地避免了向评委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同时,矿纪委按照“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的要求,指导各单位相继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涉廉管理制度。涉廉程序是把纷繁复杂的制度经过抽象提炼使之系统化、流程化、公开化,其特点是便于掌握和监控。我们在去年对“六管”单位涉廉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完善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矿推开,对各单位涉廉事项全部建立起相应的工作程序,并集中进行公示。各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监察部门牵头每季对各单位程序制度落实情况就其流程中的某个节点进行抽查,自查与督查结果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的考核扣分中,真正发挥了“程序使其不便”的作用,既规范了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又能为我们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杜绝外界的一些违规违纪要求,减少“硬碰撞”,发挥“挡箭牌”的作用。涉廉制度特别是涉廉程序的建立,既有利于“干事干净”管理法的实施,使过程考核具有了可操作性;又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找到了监管的切入点,较好地解决了检查内容多、检查不过来的问题。

3 考核是关键

考核能不能查到问题并扣下分来是关键中的关键。为此,我们在前期下发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如何解决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下发了《“干事干净”管理法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一是过程考核。要针对考核对象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制度和程序的行为,及时进行考核。二是结果考核。针对群众反映或其它方面考核中发现的已经发生的违规现象经查实后,在查结当季进行考核。三是检查考核。各单位每季对涉廉程序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根据检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岗位廉洁标准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三大原则,一是株连考核原则。对于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的要求株连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株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矿领导的责任,问题特别严重的要株连矿主要领导责任;二是既往追究原则。对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事后被查处的,但相关人员已进行了岗位变动,要追究当事人、时任原单位主要领导及时任分管矿领导的责任;三是案结考核原则。对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时被查处的,要在案结当季考核中进行扣分。《补充规定》的制定为各单位执行岗位廉洁标准并对进行考核提供了参考,为科学合理评价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提供了依据。

通过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我们明显的感觉到广大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对反腐倡廉的信心有了极大的提高,个人廉洁自律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还只是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仍存在着很多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结合我矿实际,抓好“三个结合”,即进一步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作风转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精细化管理的可约束性;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信息化办公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相关数据及工作过程显示的不可逆转性,扎扎实实地推行好落实好“干事干净”管理法,为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向君.关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思考[J].价值工程, 2010 (34) .

[2]张赛.构建和谐家庭促进反腐倡廉[J].价值工程, 2011 (36) .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4篇

关键词:定标 制度 考核

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走的是一條创新之路,无现成的模式可供参考,无成功的经验可供借鉴,如何保证管理法落地生根,深植见效。为此,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尝试,坚持用程序规范职责权限,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按照“两手抓”的工作思路,一手抓岗位廉洁标准的制定,一手抓涉廉制度程序的完善,做到两者相互支撑,相互补充,相得益彰,确保 “干事干净”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1 定标是基础

岗位廉洁标准是各级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行为准则,是带有概括性和结果性要求的一种制度形式。制定岗位廉洁标准是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的基础性工作。为了制定出具有岗位特色的岗位廉洁标准,我们规定了各层次制定岗位廉洁标准的牵头单位和岗位廉洁标准所要包含的内容,要求各单位在制标过程中把各级组织对领导干部和重要岗位人员的廉洁要求进行整合,把全矿性的业务管理制度与单位内部具体管理规定进行提炼,把各岗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分解,坚持一岗一标,制定形成岗位廉洁标准。在此过程中,我们积极采取“走下去,请上来”的办法,组织办公室人员深入基层单位就一些共性岗位廉洁标准的制定进行调研,广泛征集各岗位涉廉的风险点及相关建议,随后进行梳理汇总,并组织邀请相关职能科室、基层队组不同岗位的人员,召开了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定标工作座谈会,集思广益,认真听取意见,经过前后数十次的反复修订,各单位最终制定形成内容翔实、考核有据的岗位廉洁标准,确保了岗位廉洁标准制定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将全矿648个岗位的廉洁标准汇编成《岗位廉洁标准及考核细则》,全面把握各岗位廉洁自律标准,制定下发了岗位廉洁标准“认标书”,发放至各岗位人员,由实施对象、单位负责人、活动办公室三方签字认可,对岗位廉洁标准进行最终认定。

2 制度是支撑

健全的制度是保障党风廉政安全过境的“斑马线”。因为“干事干净”管理法重在过程考核,而岗位廉洁标准只是原则性的要求,没有较细的制度和程序作支撑,岗位廉洁标准的考核就会缺乏可操作性,很难落到实处。我们坚持把健全制度,特别是健全涉廉工作程序作为重中之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各个环节,体现到各个方面,坚持用程序规范职责权限,明确程序解决的是——先做什么,后做什么,谁先做,谁后做等问题;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明确制度解决的是——什么可做,什么不可做,如何正确做,如何做正确等问题;矿先后制定了《凤凰山矿重大决策暂行规定》、《凤凰山矿招投标管理办法》、《凤凰山矿比质比价采购管理办法》、《凤凰山矿合同管理办法》、《凤凰山矿全面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特别是建立招投标管理专家库,每次招投标时随机抽取专家,较好地避免了向评委打招呼等不正之风现象的发生,真正体现了公平公正。同时,矿纪委按照“查处一批案件,完善一批制度”的要求,指导各单位相继完善了一系列内部涉廉管理制度。涉廉程序是把纷繁复杂的制度经过抽象提炼使之系统化、流程化、公开化,其特点是便于掌握和监控。我们在去年对“六管”单位涉廉工作程序进行建立完善的基础上,今年在全矿推开,对各单位涉廉事项全部建立起相应的工作程序,并集中进行公示。各单位对落实情况进行自查,监察部门牵头每季对各单位程序制度落实情况就其流程中的某个节点进行抽查,自查与督查结果要落实到相关责任人的考核扣分中,真正发挥了“程序使其不便”的作用,既规范了各相关人员的职责权限,使之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又能为我们的领导干部、管理人员杜绝外界的一些违规违纪要求,减少 “硬碰撞”,发挥 “挡箭牌”的作用。涉廉制度特别是涉廉程序的建立,既有利于“干事干净”管理法的实施,使过程考核具有了可操作性;又有利于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找到了监管的切入点,较好地解决了检查内容多、检查不过来的问题。

3 考核是关键

考核能不能查到问题并扣下分来是关键中的关键。为此,我们在前期下发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实施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如何解决实施过程中已经出现的和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制定下发了《“干事干净”管理法补充规定》,进一步明确了考核办法,一是过程考核。要针对考核对象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违反制度和程序的行为,及时进行考核。二是结果考核。针对群众反映或其它方面考核中发现的已经发生的违规现象经查实后,在查结当季进行考核。三是检查考核。各单位每季对涉廉程序及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自查,根据检查情况对相关责任人依据岗位廉洁标准进行考核。进一步明确了实施三大原则,一是株连考核原则。对于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按照“管业务必须管廉政”的要求株连单位分管领导的责任,对于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查处的要株连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矿领导的责任,问题特别严重的要株连矿主要领导责任;二是既往追究原则。对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事后被查处的,但相关人员已进行了岗位变动,要追究当事人、时任原单位主要领导及时任分管矿领导的责任;三是案结考核原则。对出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时被查处的,要在案结当季考核中进行扣分。《补充规定》的制定为各单位执行岗位廉洁标准并对进行考核提供了参考,为科学合理评价领导干部及重要岗位人员廉洁自律情况提供了依据。

通过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我们明显的感觉到广大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了极大的提高,对企业党组织的信任、对反腐倡廉的信心有了极大的提高,个人廉洁自律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还只是处于起步和探索阶段,仍存在着很多不足和有待完善的地方,我们将结合我矿实际,抓好“三个结合”,即进一步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领导干部、关键岗位人员作风转变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全面预算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精细化管理的可约束性;探索把推行“干事干净”管理法与推进信息化办公管理结合起来,切实增强相关数据及工作过程显示的不可逆转性,扎扎实实地推行好落实好“干事干净”管理法,为企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和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陈向君.关于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力的思考[J].价值工程,2010(34).

[2]张赛.构建和谐家庭 促进反腐倡廉[J].价值工程,2011(36).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5篇

1.2 编制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计划,确保其有效执行和实施。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局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计划的编制、实施以及对执行情况的监控。职责

3.1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综合业务科、税收评估科分别负责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计划的编制,采取措施确保得以实施,并实行有效监控。

3.2管理者代表收集并确定开展策划的事项。

3.3局长负责策划事项的审批。

3.4各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已批准的工作计划。工作程序

4.1策划事项的确定

4.1.1由办公室、人事监察科、综合业务科、税收评估科根据市局的要求以及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过程中反映出的情况,结合各自的职责,提出开展策划的初步意见或课题,分解落实到各部门,同时报局领导和管理者代表。

4.1.2各部门根据工作任务和要求,发动本部门全员参加讨论,对策划提出建议报送相关科室。

4.1.3管理者代表根据各部门的意见以及税收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过程中反映出的情况,确定开展筹划的事项,报局领导批准。

4.2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计划的编制

4.2.1相关部门应根据分管局长确定的筹划事项,落实计划的编制。

4.2.2编制的计划,应符合下列要求:

a)应符合上级机关的要求,计划内容应便于理解和实施; b)计划的编制要及时,并确保传达到相关部门;

c)计划中应明确实施日期,有效期限,监控和考核办法等。

4.2.3对涉及面广、重要性强的事项,由分管局长牵头组织论证。

4.2.4相关部门根据论证的意见组织开展计划的修订。

4.2.5相关部门将各自的计划报分管局长审批,并根据分管局长的意见进行修订。

4.3税务管理、税收评估和检查业务计划的实施

4.3.1分管局长批准计划的实施。

4.3.2分局各部门根据计划具体落实,组织实施。

4.3.3相关部门对各自的计划进行检查、监督、协调。

4.4实施情况的验证

4.4.1相关部门对各自的计划实施情况进行验证,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报分管局长审阅。

4.4.2相关部门对实施效果不佳的,应分析原因,采取必要的改进措施,重新进行验证,直至符合规定。

4.4.3相关部门对实施应及时进行监控,收集数据、分析原因,当发现有不能完成计划要求的趋势时,应报告分管局长及时采取预防措施以保证策划要求的实现。

4.4.4经验证效果显著的,必要时按《文件控制程序》的要求纳入质量管理体系的范围。相关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质量记录

程序文件-作用职责和权限管理程序 第6篇

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批准证书发放管理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

根据《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04]16号),国务院部委、直属机构及部分授权企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设立限额以下外商投资企业(包括合同、章程)的备案、发证权限下放到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为切实做好有关落实工作,与现行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工作相衔接,现就下放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和批准证书发放管理权限、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等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授权,今后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变更,应将企业批复文件(包括合同、章程等申报材料)向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民政府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今后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的新设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报企业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批并颁发批准证书。对于本通知下发之前国务院有关部门已经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变更、发证等,一律报企业所在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有关手续。

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确定的由商务部审批的外商投资项目,须报商务部批准;法律、法规对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有专项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

二、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办理上述备案、发证,变更、换证时,对于新设、增资、减资项目,应按外商投资统计的有关规定进行外商投资统计,对于其他类型的备案、变更或换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得计入本地的外商投资统计。

三、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应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方便外商投资企业。对已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内容非实质性的修改,如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变更、投资者名称变更、企业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企业可持有关文件向原审批部门直接备案,并变更批准证书。

以上公告事项自二〇〇六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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