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2024-08-16

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精选6篇)

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1篇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班级,是学校教育管理的基层单位,是学生体验生活的一个大家庭,是学生发展个性、施展才能、演绎人生的舞台,是学生成长的沃土。班级管理是指为保证班级教育、教学和班务活动达到预定的目标而进行的计划、组织过程;是班主任按照一定的要求和原则,采取适当的方法,建构良好的班级集体,为实现共同目标不断进行调整和协调的综合性活动;是班主任对所带班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习、生活、劳动、课外活动等项工作的管理教育的活动。有效的班级管理是维护学校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实现教书教人目标的基本保障。合理有效的班级管理方法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可以让学生很快地凝聚在班主任身边,可以让学生充分地发挥主人翁精神,可以让学生养成主动学习习惯,发展学生的自主性。

一、制定班级管理制度,成为学生自我管理的行为规范。

1、科学制定制度。

班级的奋斗目标在班集体的建设中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班主任根据学校的工作安排,结合班级实际情况,拟定班集体目标时,要让每位学生参与,广泛听取意见,经全体同学同意,明确班集体的奋斗目标,避免盲目、低效地学习、生活。只有目标明确,才能凝神聚气,形成合力。制定班级公约和班级规章制度,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的依据。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良好的班集体的形成,离不开一定规范的制约,班主任应引导学生在《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行为规范》的指导下,遵守班级公约,制定切合本班的规章制度,使学生获得心理认同,即班级公约是大家共同制定的,而不是班主任和少数班干部制定的,大家才是制定者,也是执行者、维护者。这样,学生才能自主地去遵守。

2、有效地进行检查督促。

制定了管理制度,就要组织力量进行有效地检查督促,否则,制度就会失去实际意义,成为一纸空文。在检查督促的过程中,最有效的方法,要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正确指导学生进行自我检查、自我督促。班主任主要是当好“参谋”,抓住并解决主要问题,日常工作可以大胆地让学生去管理,改变既当“保姆”又当“警察”的旧做法。学生能正常学习,学生真正成了管理自己的主人。这确实是值得学习的成功经验。

3、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用制度规范学生的行为,是一个复杂艰难的过程,是一个从不自觉到自觉的认识过程。这其间学生的思想教育事关重大,不可忽视。所谓严格要求学生就是对学生的缺点和错误丝毫不能放松教育。要让学生多进行比较,不断地与他人比,也和自己的过去比,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地调整自己的思想方式和行为习惯,才能达到自我管理的目的。

二、形成良好的班级氛围,为学生提供自我管理的保障。

良好的班级常规是学生进行正常学习和生活的保证,拥有良好的班级氛围,关键是让常规走进学生的心里,师生达成共识,形成默契,自觉地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为学生自我管理提供保障。

1、充分利用晨读,学会自主学习。利用好晨读课,提高学生的传统文化修养。班干部担起“小老师”的重任,通过组织学生吟诵古诗、听说英语,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巩固对课堂知识的理解和深化。

2、自觉完成作业,培养独立自主观念。各门功课的课代表及时上交全班作业,全班形成以抄袭作业、拖拉作业为耻的习惯,并养成“今日事、今日毕”的好习惯。

3、合理安排值日,强化劳动意识。对于教室卫生,每位同学都有参与管理班级的机会,增强了学生的主人翁意识,提高了学生的管理能力,班级卫生工作卓有成效。

4、做好两操,保证质量。眼保健操与广播操对于学生成长与成绩非常重要,向同学们宣传近视与体质差对于学习的危害,学生能自觉遵守广播体操和眼保健操的纪律,认真做好每一个动作。

5、让学生养成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好习惯,并持之以恒。

三、建好班干部队伍,创造自主发展的空间。

一个班,如果一切都是班主任一个人来管理,往往会顾此失彼。素质高、能力强的班干部是协助班主任管理班级,开展班级工作的左膀右臂。

首先,要了解学生上一学期的工作情况,对一些不能以身作则的班干部要敢于换下来,但同时要对其做好思想工作;其次,对新任用的班干部要给予指导;再次,每学期要对已任用的班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对同学们不满意的班干部进行总结,找出原因。通过这样的选拔,基本上就可以选出有能力的和乐于为班服务的学生来担任班干部。

班干部选出后,要对班干部队伍的培养,如何培养班干部呢?首先,要提高思想品德素质。班干部是为同学的学习和生活服务的,一方面加强他们为同学服务的思想教育,对班干部的成绩,好思想、好作风、好行为要给予肯定;对他们的缺点,不姑息并适时批评,帮助他们进步。其次,提高班干部的工作能力。第一是组织同学学习的能力。在课前,协助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工作,如点名发放练习本,将教具送到教室,擦黑板,组织学生把摆放整齐等;在课内,对学生作业进行检查订正、了解学生作业情况,将信息反馈给教师,或辅导后进生;在课后,组织学生复习,布置自主作业,帮助教师组织好课外活动,培养学生各种兴趣。

四、多方合作,齐抓共管,实施全员育人机制。

(一)班主任和科任老师相互配合班主任、科任、学生三位一体,形成了一个班集体。班主任则是这个集体的核心,科任老师以其优异的专业知识,良好的人格魅力等优势成为班级建设的催化剂。一个班级的健康成长,依赖于全体老师的共同努力。科任老师关心和参与班级建设,与班主任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对于班集体的形成、巩固、发展和提高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班主任与科任老师必须搞好关系,配合要密切,教育思想要一致。如何做呢?我想:一方面,班主任随时将每个学生的情况通报给任科教师,让老师们详细了解每个学生的基本状况、思想品德、知识能力、遵纪守法、文明礼貌等。如:让科任老师了解哪些学生的基础知识好,能遵守纪律,尊敬老师,团结同学,爱护公物,乐做好事,自理能力强;哪些学生学习一般;哪些学生学习较差,能力较差,纪律较差。这样有利于各科任教师在传授知识的同时,能因材施教,“对症下药”进行思想教育,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科任教师及时和班主任沟通,相互交换学生的情况,使班主任没有掌握的学生情况,能够从科任教师那里得到,以便在工作中共同研究如何加强对学生进行思想素质教育的方法。由于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对学生有了很深刻的了解,再加上相互之间的密切协作、配合,使得班级的各项工作都能正常开展。

(二)班主任和家长相互配合家长评论学校是从班主任开始的,因为班主任与他们接触最多。家长的评价认可程度,对学校对班级对教师的影响都很大。他们认可你、反感你,他们都会到处替你宣传。所以,与家长建立良好的关系至关重要。班主任向家长说学生在校做的任何一件事,家长都能感觉到你对他孩子的关注。跟家长的沟通方式可以是:家长会、家长学校、家访、家校书面联系、电话联系、个别家长约见、学生记事本、家长调研等等。通过沟通最终达到的目的是家长积极参与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支持班级工作和学校工作。

素质教育的目的,首先是培养一个合格的公民,然后是培养一个优秀的公民。中学阶段是一个人人格形成与道德成长的最重要阶段,自觉、自省、自愿的人格,是班级建设的重中之重。作为班级的教育管理者,班主任要提高自身的素质,要适应现代教育发展的需要,不断地塑造自我,完善自我,同时树立正确的教育管理观念,根据班级教育管理的规律指导班级管理的实践,提高班级管理的实效。我愿做好寸草心,为祖国的和平发展、和平崛起,培养出更多有爱心、有思想、有创造力的好孩子。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

一、自尊自爱,注重仪表

1、维护国家荣誉,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要肃立、脱帽、行注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不烫发,不染发,不化妆,不佩戴首饰,男生不留长发,女生不穿高跟鞋。

3、讲究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举止文明,不说脏话,不骂人,不打架,不赌博。不涉足未成年人不宜的活动和场所。

5、情趣健康,不看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的书刊、音像制品,不听不唱不健康歌曲,不参加迷信活动。

6、爱惜名誉,拾金不昧,抵制不良诱惑,不做有损人格的事。

7、注意安全,防火灾、防溺水、防触电、防盗、防中毒等。

二、诚实守信,礼貌待人

8、平等待人,与人为善。尊重他人的人格、宗教信仰、民族风俗习惯。谦恭礼让,尊老爱幼,帮助残疾人。

9、尊重教职工,见面行礼或主动问好,回答师长问话要起立,给老师提意见态度要诚恳。

10、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理解宽容、真诚相待、正常交往,不以大欺小,不欺侮同学,不戏弄他人,发生矛盾多做自我批评。

11、使用礼貌用语,讲话注意场合,态度友善,要讲普通话。接受或递送物品时要起立并用双手,12、未经允许不进入他人房间、不动用他人物品、不看他人信件和日记。

13、不随意打断他人的讲话,不打扰他人学习工作和休息,妨碍他人要道歉。

14、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答应他人的事要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借他人钱物要及时归还。不说谎,不骗人,不弄虚作假,知错就改。

15、上、下课时起立向老师致敬,下课时,请老师先行。

三、遵规守纪,勤奋学习

16、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17、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18、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19、积极参加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其他活动,遵守活动的要求和规定。

20、认真值日,保持教室、校园整洁优美。不在教室和校园内追逐打闹喧哗,维护学校良好秩序。

21、爱护校舍和公物,不在黑板、墙壁、课桌、布告栏等处乱涂改刻画。借用公物要按时归还,损坏东西要赔偿。

22、遵守宿舍和食堂的制度,爱惜粮食,节约水电,服从管理。

23、正确对待困难和挫折,不自卑,不嫉妒,不偏激,保持心理健康。

四、勤劳俭朴,孝敬父母

24、生活节俭,不互相攀比,不乱花钱。

25、学会料理个人生活,自己的衣物用品收放整齐。

26、生活有规律,按时作息,珍惜时间,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坚持锻炼身体。

27、经常与父母交流生活、学习、思想等情况,尊重父母意见和教导。

28、外出和到家时,向父母打招呼,未经家长同意,不得在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29、体贴帮助父母长辈,主动承担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关心照顾兄弟姐妹。

30、对家长有意见要有礼貌地提出,讲道理,不任性,不耍脾气,不顶撞。

31、待客热情,起立迎送。不影响邻里正常生活,邻里有困难时主动关心帮助。

五、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32、遵守国家法律,不做法律禁止的事。

33、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违章骑车,过马路走人行横道,不跨越隔离栏。

34、遵守公共秩序,乘公共交通工具主动购票,给老、幼、病、残、孕及师长让座,不争抢座位。

35、爱护公用设施、文物古迹,爱护庄稼、花草、树木,爱护有益动物和生态环境。

36、遵守网络道德和安全规定,不浏览、不制作、不传播不良信息,慎交网友,不进入营业性网吧。

37、珍爱生命,不吸烟,不喝酒,不滥用药物,拒绝毒品。不参加各种名目的非法组织,不参加非法活动。

38、公共场所不喧哗,瞻仰烈士陵园等相关场所保持肃穆。

39、观看演出和比赛,不起哄滋扰,做文明观众。

40、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

班级管理制度

(一)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班委会,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

副班长: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以及学院活动的考勤。

学习委员: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有关部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

生活委员:负责学生的后勤工作,协助班主任处理班级生活事务,发生情况主动与相关老师联系

劳动委员:负责班级责任区集体劳动的安排及监察并及时反馈信息。

体育委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建并管理编辑体育队伍。

文娱委员:负责开展班级的文艺活动,丰富课余生活。(文娱委员每学期必须组织一次班级文艺活动)

宣传委员:做好班级活动及黑板报的宣传工作,并及时宣传时事信息。

(二)学生课堂常规

1、课前认真做好上课准备,学习用品要整齐安放在课桌指定的位置。

2、听见上课的预备铃后,尽快安静有秩序地进入教室,在自己的座位上静候教师上课。教师走进教室,宣布上课后,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师生相互问好,在教师示意下,学生方可坐下。

3、迟到的学生在教师同意后,应轻手轻脚走进教室,不得妨碍同学上课。

4、上课时,精神饱满,坐姿端正,自然挺胸,两手放在规定的位置,不做小动作,未经老师许可,不能随便离开座位和教室。

5、上课时要专心听讲,积极思考问题。读书做到心到、眼到、口到。努力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勇于提出问题,积极参加讨论。发言、提问,要按规定的姿势举手,在教师指名后才能发言,发言时要姿势端正,说普通话,声音响亮,语句完整,并注意文明礼貌用语,发言完毕即自动坐下。

6、对教师布置的作业要认真、独立完成,遇到困难时,如果经过思考还是不懂,要主动请教师辅导。作业要整洁,格式符合规范,做到按时交。

7、写字要严格保持“眼离书一尺,胸离桌一拳,握笔手指离纸一寸“的正确姿势。

8、下课时,教师宣布“下课“,班长发出“起立“口令,在教师招呼后,学生方可平静有序地走出教室。

9、值日生应督促全体同学保持教室整洁,一下课就帮助教师整理教具,擦净黑板。

(三)班级环境管理制度

1、班级环境要求

(1)、教室前黑板上方正中挂国旗。

(2)、劳动、卫生等方面的工具一律摆放在教室后内墙角。

(3)、奖状、锦旗一律挂在教室后黑板上方,做到整齐、美观。

(4)、“课程表”、“作息时间表”、“值日生表”等贴在规定位置。墙壁、讲台、课桌等不得乱贴、乱画。

(5)、教室黑板报内容每半月更换一次,围绕当月主题;雏鹰天地内容丰富多彩,版面设计要有特色和创意,讲究艺术美

(6)

教室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整洁。

(四)班级公物保管制度

(1)公物保管由班主任负责,登记后张贴上墙。

(2)公物领借、归还应及时主动,并能严格按制度办事,不任意挪用其它班、室公物。

(3)班级公物师生应节约使用、安全运作,不损坏、勤擦洗。

(4)公物应安放整齐、协调和谐、清洁美观、有条不紊。

(5)公物有损坏应及时报告总务处,按有关规定处理。

(6)学校替各班添置的公物,一律包管到教室,按规定存放。

(7)每学期由总务处定期与不定期组织检查。

(五)优秀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政治思想

班集体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树立“勤奋、严谨、团结、创新”的良好班风。积极开展班队活动,形式新颖,效果良好,班会每月不少于一次。全班同学在思想、学习、生活上互相帮助,班集体凝聚力强。

2、班级管理

班干部以身作则,有号召力,善于管理,班级管理制度健全,班级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必须有班务日志等书面材料);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一定的成绩。

3、学风建设

班级学风严谨,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认真,学习气氛浓厚,能较好地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4、基础文明

全班同学注重基础文明建设和个人品德修养,维护社会公德,尊敬师生,团结友爱

;有良好的卫生习惯。

5、组织纪律

班级纪律严明,全班同学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共秩序、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

6、校园文化活动

积极参加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积极开展各项文体活动及科技创新活动;注重身体素

质的提高,坚持参加早锻炼,社会实践活动开展得有特色。

大学学生管理规定3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大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大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⒈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请假半天以内(包括半天)者,需填写请假条,并由班长告知辅导员;请假一天者,除写请假条外,还需当着班长的面与辅导员通电话,经辅导员批准后方可生效;请假大于一天者,填写请假条,并且要交由系相关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请假者务必在请假期限内按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者,必须电话告知班长和辅导员,办理续假相关事宜。

3.积极配合相应科代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不睡觉,不玩手机,尊重老师,体现出大学生应有的风度。

2、卫生:

宿舍是大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实行责任到人制,宿舍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

2.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3.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4.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因为班级、系、院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界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系、院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二、班级奖惩制度

1、评优、评先依据《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进行评选。

2、推荐党校学员采取民主与集中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选。

3、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院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4、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院级以上(包括院级)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5、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6、对有重大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9、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以及对班级活动人员的记录进行检查,每月抽查一次,对是否旷课迟到以及活动次数将做记录,每月以量化积分的形式在班级公示___天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每位同学签名确认无误后生效,所有不当之处需及时向班委提出加以更正)

10、课堂会议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委管理制度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委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委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委之间工作;做好和团学联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委记录。

团支书:负责同学们政治学习,使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多和同学们交流,发现问题应立即想办法解决或及时上报;积极在班内大面积发展党员,使同学们在思想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按时按量做好班级推优发展入党积极分子等工作;做好团费的及时收缴和上交工作。

学习委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大家共同进步;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学术部反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按照学术部的要求定期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负责收取学习方面的费用

文体委员:发动和组织全班同学积极开展课余文化娱乐活动,负责组织班级文艺活动,或参加学院的各类文娱活动;安排好重大节日的庆祝、联欢等活动。

生活委员:负责班费的保管,每学期或大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大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卫生评比、卫生大检查等活动。

注:①制定班级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维护班级正常的运行和生活秩序,保障我班同学身心健康,促进同学们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不断提高我班同学综合素质,依规制班、规范行为,望所有同学严格要求自己,为自己争荣誉,为集体添光彩!

②班级全体成员必须严格遵守班级规章制度,班委要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对于班委在工作上的错误,同学们可批评指正,班委必须虚心听取。对于败坏班级风气、工作不积极或滥用职权的班委或同学,同学们可以当面提出抗议或向老师、班长、团支书等反映

③管理制度有不完善之处,在日常学习生活过程中会按实际情况加以增减。

④更具体奖惩细则及管理条例参考《周口师范学院学生手册》

贵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第2篇

作者: 发布时间:2009-09-07 12:27:45

(2007年5月修订)

为加强我校对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籍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 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经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期限内到录取学校报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本人应持单位或其他有效证明向学校继续教育处请假,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须按招生规定组织复查。经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须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三条 学校须建立学生学籍档案。学籍档案内容包括考生登记表、学籍卡片、课程考核成绩、奖励或处分、毕业生登记表、脱产班学生的学年鉴定。学生毕业或中途退学时,学校应将学籍档案转给学生工作单位。

第四条 每学期学生应当按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注册,方可取得学籍。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有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注册的,应当请假,否则视为旷课。未经许可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五条 学生应当参加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和各种教育教学环节(以下统称课程)的考核,其所学课程及考核成绩记入本人学籍档案。

第六条 每学期结束,学校应按教学计划的课程对学生进行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评定,六十分为及格。跨学期的课程,每学期进行考核,最后合成一门百分制成绩。教学计划中考试科目不得少于全部课程的三分之二。

学生缺作业和实验报告的应当补做,方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缺课在三分之一以上或完成作业(含实验)不足三分之二者不能参加本门课程的考试或考查,此门课程按“0”分记载。

第七条 每门课程的实验课成绩最多按20%计入该课程考核成绩。第八条 考试课程成绩一般以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平时成绩最多可按30%记入课程成绩。

第九条 考查课程成绩根据学生平时成绩和期末考核成绩进行综合评定。期末考核成绩至少占该课程总成绩的50%,但不超过70%。

平时成绩可根据学生出勤情况,完成实验、实习、课外作业情况,平时测验成绩及期中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其中学生出勤情况占平时成绩的10%。

第十条 考核不及格的课程,允许在下学期开学后参加一次补考。补考成绩只记“补及格”和“补不及格”字样。(开具出国等成绩单时“补及格”折合为60分)。考试、考查课程的补考均采取卷面考试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 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课程考核,由学生本人提前向所属学院(指继续教育学院、燕京医学院,下同)教学科研办公室或医院教育处(或教学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经批准后可以缓考一次,缓考与补考同时进行。如遇突发或不可抗力之事件,可酌情处理。缓考成绩在分数前加注“缓考”字样。缓考不及格者按补考不及格论,不再给予正常补考。

补考、缓考一般不再准许缓考。

第十二条 凡考试作弊或旷考者,该课程考核成绩按“0”分记,并不准参加正常补考。

考试作弊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违纪处理。除开除学籍者外,如确有悔改表现,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批准,在毕业前给予一次补考机会。

第十三条 学生申请免修,要在每学期开学前向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交申请,办理免修手续,经批准方可免修。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免修:

(一)入学前曾通过国家组织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取得与本专业规定相同课程的单科合格证书,可以免修所学专业相同科目,原自考成绩作为该科目成绩记载,并注明“自考”字样。

(二)作为第二专业的学生,现专业的课程如在第一专业中学过,则此课程可以免修,其原成绩作为该课程成绩记载。

(三)学生经过自修,掌握某门课程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内容,并通过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安排的免修课程考试,可以免修。免修课程考试成绩无论是否合格,均作为学生的一次有效成绩记载。

(四)入学前三年内,在我校进修或旁听过与夜大学本专业相同课程,取得有效合格成绩,可以免修。

第十四条 脱产班学生每学年进行一次个人总结,班级进行政治思想品德鉴定,并存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三章 升级与留级

第十五条 学生学完每学年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核合格,准予升级。第十六条

一个学年有三门以上(含三门)考核课程补考后不及格,予以留级。

第十七条 学习期间,累计有四门以上(含四门)考核课程补考后不及格,留级一年,留级前的考核及格成绩有效。留级累计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八条 以上学生无下一年级可留的,跟班试读一年,试读期间出现两门以上(含两门)考核课程不及格,予以退学。

第四章 转学、转专业与调整学习形式

第十九条 学生一般应在被录取学校完成学业。如患病或者确有特殊困难,无法继续在本校学习,且出具相应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转学。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学: 1.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2.由低学历层次转为高学历层次的。3.应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的。4.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二)学生转学,由本人提出申请,在北京地区内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将填写好的市教委印制的《北京地区成人高等院校学生转学确认表》一式四份,完整的含有该生的并加盖学校主管部门红色印章的录取新生登记表复印件,报市教委确认转学理由正当,方可转学。

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第二十条 成人高等学校学生一般不得中途转学其它专业。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原因确需转专业者,可作为特殊情况对待,但应遵守如下原则:

(一)在同层次同科类间转专业,由学校批准。

(二)在同层次不同科类间转专业,入学考试科目应当相同,且转专业学生的入学成绩应达到转入专业本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并报市教委确认。

(三)跨层次转专业,只能由高一层次转入低一层次,即只能由本科(不含专升本)转入专科。

(四)已进入专业课学习阶段的学生,如转出专业与申请转入专业所学基础课程相同,且本人同意安排进入转入专业相应年级学习,则可以转专业。

(五)学生在校期间转专业只限一次。

学生转专业,根据转专业学生所学课程的情况,安排进入新专业相应年级学习。

第二十一条 学生应按招生录取的学习形式完成学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由非脱产调为脱产学习的,经学校批准,以不扩大本校脱产学习形式的比例为原则,报市教委进行确认。

第二十二条 学生转学、转专业、调整学习形式等学籍变动手续应在上个学期末办理。由学生本人向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管院领导批准后,报学校继续教育处确认;需经市教委确认的以市教委确认后为准。

第五章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二十三条 学生因病或其它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的,可向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申请休学。经所属学院主管院领导批准后,办理休学手续。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学生在校期间可以休学两次,每次休学时间为一学年。

第二十四条 学生休学期满后,本人应向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提出复学申请。经所属学院复查合格准予复学,办理复学手续。由所属学院编入原来专业相应年级学习,如原来专业停止招生,复学学生可以转专业或转学。但对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不得申请复学。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应予以退学:

(一)符合本规定“第二、四、十八条”情况者。

(二)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坚持学习或休学期满不办理复学手续者。

(三)一个学年内累计缺课超过该学年总学时三分之二或一个学期始终未到校上课,但又未办理休学手续者。

(四)未经批准,不按时缴纳学费者。

(五)因病或意外致残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实不能坚持学习者。

(六)因其它原因不能坚持学习或自愿退学者。

第二十六条 对学生给予退学处理,由学校成人学历教育工作委员会决定。对于学校给予退学处理的学生,由学校出具退学决定书并送达本人;对于自动退学的学生,由学生所属学院教学科研办公室尽可能与学生联系予以确认。与退学学生联系不上时,联系人应在退学决定书或其他有关材料上注明。

第二十七条 学生对学校给予的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按学校规定提出申诉。

第六章 纪律与考勤

第二十八条 成人高等学校学生要严格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二十九条 学生上课、考试、实习、实验、毕业设计以及其它集体活动等实行考勤制度。凡未请假或超过假期的,均按旷课处理。

平时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学时处理。

一个学期旷课累计达到学期总学时的三分之一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第三十条 迟到超过十五分钟者不得在授课中途进入教室,按旷课一学时处理。

第三十一条 学生因病、因事不能上课或考试时,应当向班主任请假,不能考试要办理缓考手续。病假要有合同医院证明,事假必须事先交假条。超过一周课程的事假要附本人工作单位证明,否则按旷课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因病、事、公假缺课,不予补课。

第七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三十三条 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由学校发给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毕业证书,并经市教委报国家教育部进行电子注册。

符合《首都医科大学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规定》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相应学位,并颁发学位证书。

第三十四条 学生在校期间一般不得更改姓名。毕业时毕业证书上填写的姓名要求与录取新生登记表上的姓名完全一致,否则视为无效证书,并不能进行电子注册。如有特殊情况更改姓名后,必须向学校声明,并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经市教委学生处确认后,毕业证书上才能填写更改后的姓名。

第三十五条 学校要对即将毕业的学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学生学习成绩的毕业资格审查分别由各所属学院的教学科研办公室和医院教育处(或教学办公室)负责。其他方面的毕业资格审查由学校继续教育处负责。

第三十六条 学生毕业时,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累计仍有三门以下(含三门)考核课程补考后不及格,学生本人可以选择参加毕业前补考或申请留级。参加毕业前补考及格,准予毕业;补考不及格,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学校不再给予补考或重修。

第三十七条 学生未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中途退学时(不包括开除学籍者),学习已满一学年以上,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出具已结业课程的成绩证明。

第三十八条 毕业、结业、肄业证书为一次性发放,如日后发生遗失或损坏,不论何种原因,不再补发。但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可以出具相应的证明书。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九条 本规定由继续教育处负责解释。

谈大学生宿舍管理 第3篇

一、宿舍生活现状

1. 网络进入宿舍, 导致作息不规律。

现在大多数高校学生宿舍都能上网, 宿舍内有的学生因为上网而导致晚睡, 部分学生要到晚上一、两点才睡, 这样会影响其他想睡觉同学的休息, 时间一长, 就会造成整个宿舍同学睡觉都较晚的现象。晚上睡觉晚势必影响早起, 所以一系列“早起、早读、早炼”活动的开展非常被动, 不少学生反映这些早上的活动会起到负作用, 因为睡眠不足导致白天上课无精打采, 这种现象需要引起重视。

2. 部分宿舍内部不团结。

当前学生大多数是独生子女, 以自我为中心的现象比较严重, 部分学生的人际交往能力缺乏, 不知道如何与别人沟通交流。在宿舍内部, 我行我素, 不考虑别人的感受。由于宿舍成员来自全省乃至全国各地, 有的来自城市, 有的来自农村, 各自的生活习惯存在差异, 所以有的学生喜欢独来独往, 不愿意参加到宿舍集体活动中, 严重影响了宿舍内部的团结。

3. 舍长的职责没有充分发挥。

虽然各个宿舍都有舍长, 但是舍长发挥的作用很小, 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形同虚设, 如何调动发挥舍长作用搞好宿舍管理和班级管理, 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指导, 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4. 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

学校的规章制度对大学生宿舍的生活、学习、言谈举止、道德规范作了规定, 但制度的执行情况还不尽如人意。有的制度规定虽然已经发到每个宿舍, 并在班上组织过学习, 却没有真正进入宿舍成员的心里, 发挥真正的规范制约作用。

5. 宿舍文化层次比较低。

随着互联网在学生宿舍的普遍应用, 受深层审美情趣、艺术修养的影响, 宿舍内文艺活动处于低层次, 打机、看影碟成为主要娱乐方式。

二、管理对策

树立“以学生为本”的管理理念, 以服务促发展, 创造优良的宿舍环境。学生宿舍管理工作必须使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 管理与自我管理相结合, 在服务和自我服务中接受教育, 锻炼意志, 增长才干, 努力成才。所以, 应对学校和学生双方都采取措施。

1. 加大宿舍生活区服务质量。

校领导及各级有关部门应该对大学生宿舍环境建设给予高度重视, 强化具体领导。首先, 要明确各职能部门间的协作关系和各自的岗位责任, 专兼职人员应清楚各自的分工范围和工作对象。领导工作要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有评比、有结论。其次, 要明确投资比例, 按计划逐年对学生宿舍的各种设施进行维修、更换和添置。从学生住宿费中拿出部分经费用于宿舍的日常维修工作, 经常保持宿舍设施的完好性, 提供良好的管理育人的物质基础。再次, 要增加服务项目, 注重宿舍区篮球场等娱乐设施的建设。

2. 加强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充分发挥高校宣传、教育工作的优势, 大力宣传, 多方位灌输, 特别是要加强对大一新生进行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 让每个大学生从进校起就知道哪些是在宿舍内允许做的事, 哪些是在宿舍内不允许做的事, 形成一种自然的宿舍管理格局, 营造一种宽松、和谐又严格的学生宿舍大环境氛围, 形成大环境左右小环境、小环境支持大环境的良好循环。

3. 健全学校校园网络建设。

重视校园网建设, 通过建立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信息数据库, 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正确地认识问题和处理问题;通过建立大学生心理咨询网站, 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变化状况, 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防止在网络中迷失方向、迷失自我。通过建立学生社区管理模式, 如学生游戏室、聊天室、BBS论坛、虚拟家庭等, 正确引导广大学生参与的热情和兴趣, 把主旋律引到校园网络上来。

4. 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网络文化活动。

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网上教育、交流、讨论等活动;二是开展融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于一体的网上校园文化活动;三是积极鼓励、支持学生管理工作教师进入学生的网络生活, 通过公开个人E-mail信箱、QQ号等, 加入学生组建的校友录而成为学生的笔友、聊友和朋友。

5. 充分发挥舍长的作用。

宿舍内可以实行舍长负责制, 定期对各舍长进行培训。作为一室之长, 在这个小家庭中扮演的是“领导”角色, “官”虽小, 作用却不小, 很多工作都牵涉到舍长。舍长责任重大, 一方面要准确传达班级的一些通知精神, 另一方面要抓好宿舍管理, 舍长根据自己宿 (下转第236页) (上接第188页) 舍具体情况负责建立健全卫生值日制度、宿舍作息制度等, 发挥舍长的监督带头作用, 保证学习、生活正常有序进行, 创造健康积极的宿舍文化氛围。

6.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 正确处理个体行为与集体规范的矛盾。

宿舍环境本身具有多样性和个性化特征, 这使得大学生的生活富有生机, 也有利于大学生自身的自由发展。青年学生追求个性、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本无可厚非, 但如果不受集体的约束, 就容易滋生自私狭隘的个人主义思想和无政府主义思想, 任其发展下去, 就会影响个人的成才。因此, 大学生必须正确处理个体行为与集体规范的矛盾, 服从整体的利益, 与大多数室友的要求相适应, 这样才有利于自身全面发展。

7. 开展有意义的活动, 增强集体意识。

良好的宿舍环境要在集体活动中形成, 只有在活动中室员才有表现自己才能的机会, 看到自己的优点和缺点, 感受到集体的力量, 从而增加同学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 建立一种和谐的人际关系。因此, 应组织开展一些有益的活动, 诸如创建文明寝室活动、宿舍间的交流和竞争活动、宿舍内部的学习竞赛活动等。

8. 进行教育模式创新, 丰富学习、生活内容。

不断探索新的教育模式, 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 空虚、无聊是当代大学生经常发出的感叹, 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大学时代是人生最美好的时代, 大学生的求知意识、创新意识非常强烈, 所以, 必须给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课外环境, 满足学生强烈的求知意识, 还应该多举行一些有意义的学习活动, 比如:开放性实验、科技创新活动、指导学生写标书等。这样, 既提高了学生的学习能力, 又丰富了课外生活, 不致于使学生空虚、无聊, 从而从很大程度上减少了沉迷网络等现象的出现。

总之, 加强宿舍管理是做好学生工作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途径, 必须根据新时期的宿舍特点, 不断探索宿舍管理的新思路、新方法, 找出工作中的不足, 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 抓好宿舍建设, 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参考文献

[1]刘建荣.网络时代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创新及思考[J].赣南师范学院学报, 2005, (4) :104-106.

大学生参与管理 第4篇

由清华大学首创的“双肩挑”辅导员制度,至今已走过54年,从清华的辅导员中,走出了党和国家领导人,走出了共和国各行各业的骨干。这种由优秀学生担任辅导员的制度,在新形势下,应该予以继承和发扬,并注入新的内涵。

参与管理有利学生成长

从1999年高校扩招以后,学校面临诸多困难和矛盾,而这些困难和矛盾直接影响着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从知情角度而言,让学生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有利于学生了解学校的实际困难,激发学生献计献策的热情,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牢基础工程。

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人翁和责任意识。现在的大学生基本上是从家门到校门,从学校门到学校门,他们不知道办学的艰难,也不知道如何管理学校,更不知道如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等。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可以在老师的指导下系统地学习管理知识,亲身体验管理的艰辛,熟悉管理的各个环节,锻炼艰苦创业的品质,培养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责任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

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有利于促进学生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教学是关键,而教学工作任何时候都是师生双向互动。许多先人的研究成果表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关键在学生。就课堂教学而言,学生始终是教学的主体。大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一方面可以协助教师加强课堂管理,搞好课堂教学工作;另一方面可以配合学校贯彻教学计划,落实各种教学措施,促进学生的自我教育与自我管理,从而提高学生的学习自觉性和主动性。

大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内容和途径

大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内容十分广泛,其中包括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手段、教育环节以及教育环境、教育秩序、教育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后勤保障等多方面的管理。

极参与教育思想大讨论

毛泽东在湖南第一师范读书的时候,针对教育应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以及学校应如何对待学生等问题,经常组织学生开展讨论,他们主张教育不仅要教学生会读书,而且应教学生会做人。当今社会,教育如何发展,课程如何设置,人才培养需要怎样的思想和方法、手段等诸多问题都需要做出新的解释,得出新的科学答案。因此,当代大学生要积极参与教育思想的大讨论。这种讨论可由学生自己组织、自己管理,使学生在讨论中自身也获得新的解放。

参与校园基础文明教育管理

基础文明教育,也称养成教育,是指日常生活中的言谈举止、衣食住行、待人接物等符合礼仪规范和行为准则方面的教育。在当前要特别加强对学生节约一滴水、一度电,珍惜一粒粮食,不浪费一页纸张,爱护每一本图书资料和保护每一棵树木花草的教育管理活动。具体做法是,由校学生会、团委牵头,各教学系学生党团组织和系学生会紧密配合,组成学生党员流动岗、学生积极分子监督岗,学生干部督查岗,分别对公共场所、教室、寝室、图书馆等巡回督查,同时要充分发挥学生社团的作用,对校园实行全方位的基础文明教育管理,以促进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基础文明习惯。

参与教学环节管理

教学环节管理包括课堂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日常事务管理两个方面。课堂教学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中心环节。

课堂教学管理除教师负主要责任外,学生与学生干部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如前所述,教育教学是师生“双向”“互动”的活动,课堂教学没有学生的配合与学生干部的协助,课堂教学是管不好的。所以,必须充分发挥学生,尤其是学生干部在课堂教学管理中的作用。

除了抓好课堂教学管理外,大量的教学管理是日常事务管理。在这些管理中,学生干部会起到上情下达,下情上传,协助教务处和各教学系主任和教学秘书召开诸如学生代表会、学生座谈会和全体学生会议等各种学生会议,传达上级安排,布置教学检查,收集教学意见,组织大学生外出参观、考察、实验、实习,全面监控教学纪律等。

在协助校系两级教学管理中,学生干部担负着传达各种教学通知,组织“过级”考试报名,协助安排考试座位、清点考试人数、代表学生签名,协助校系领导开展教学检查,选派学生代表参加必要的教学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等管理工作。在协助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方面,负责收集意见,反馈信息,协助搞好学期计划、年度计划和相应总结等。总之,学生干部使用得好,一个学生干部至少可以顶替半个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根据长期教学管理经验,选派优秀学生干部担任见习班主任、见习辅导员和见习秘书是加强教学管理的好办法,可以起到补充管理人员不足的作用,同时也是广大学生各种能力锻炼的难得机会。

参与教育质量评价管理

大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主要是教学质量评价。大学生参与教学质量评价,实质上就是参与大学教育管理。学生对教师教学评价的内容包括: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以及教学工作量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教学态度是教师劳动态度和师德修养的综合表现,是保证教学效果的前提。此外,看一个教师教育之高低,还要考虑教师承担教学工作量的大小,如考察承担的课程门数和学时数等。学生参与教学质量评价的具体做法大致有三种形式,一是通过网上评课;二是召开座谈会发表意见;三是学生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反映情况等。

应注意的问题

成立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协调委员会

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同时也是对大学生进行实践教育和能力培训的一种好形式。因此,学校应成立以学生处、教务处牵头、各教学单位密切配合的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指导协调委员会,具体负责对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的指导、协调和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委员会要有固定点的办公地点,有专人负责,有规划,有目标和具体措施,做到经常召开会议,听取汇报,研究对策,定期指导、检查,使学生参与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起来。

引导学生正确处理学习与参与教育管理的关系

学生的主要任务是学习,参与教育教学管理不能耽误正常的课程学习。要正确处理学习与管理的关系。课堂上课是理论学习,参与管理是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两者的关系是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的关系,是主修与辅修的关系。处理好两者的关系,既要注意不能因为参与管理影响课堂教学,降低专业学习的重要地位;又要注意不能死读书,“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影响参与管理活动。毛泽东曾经指出:“读书是学习,使用也是学习,而且是更重要的学习。”“常常不是先学好了再干,而是干起来再学习,干就是学习。”毛泽东进一步指出:“对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能够精通它、应用它,精通的目的全在于应用。”由此说明学生要在认真学好专业知识的前提下,积极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亲身体验管理的辛酸苦辣,以增强自己的综合管理能力。

正确对待学生的意见和评价结果

由于学生认识水平高低不同,对待教育教学评价的态度也有差异,对教学评价的标准理解也不尽相同。有的可能以自己喜欢不喜欢、爱好不爱好作为评价标准;有的可能以老师对自己态度好坏为标准,如是否批评过自己,教训过自己,对平时成绩或中期成绩、期末成绩有无打过不及格的情况,或者以老师讲的课程感不感兴趣为评价标准等,因此,每个学生的评价结果可能掺杂着不少水分和不真实的情况。另一方面,由于学生评价的内容比较广泛,涉及教案、讲授、作业、答疑、辅导等。仅靠学生一次网上评课就确定出教师教学质量高低是不够科学、不够严谨的。因此,教学质量监控中心对学生网上评课只能作为参考依据,不能作为唯一依据。作为教育工作者和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和提出的意见,应心胸开阔大度,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注意公开与保密问题

大学生见习管理规定 第5篇

为加强大学毕业生实习期的管理,有针对性的进行大学毕业生培养,提高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的能力,尽快地适应岗位的要求,保障公司持续发展对人才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适用范围:

高等院校招聘的应届本科(以上)毕业生。组织实习流程:

实习期限:2个月,分两个阶段,分别为:入职培训阶段、业务实习阶段。入职培训阶段:

4.1管理制度培训:公司简介(公司企业文化、机构设置介绍);员工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公司基本规章及制度培训(后勤制度、人事制度);公司级安全教育、5S培训;成本、财务知识介绍;质量管理培训;职场第一课、员工心态培训。由综合管理部组织,各部门内部培训讲师配合。

4.2园区参观:分别到焊接、装配、调试车间及办公楼、食堂等进行参观,以利于新员工更好的适应公司环境,同时加强新员工对产品的直观认识。由综合管理部提前与厂区相关负责人沟通,确定好车间带队人选。参观过程中要确保人员注意安全,同时为新进员工答疑解惑。

4.3产品及工艺知识培训:在对产品进行直观性认识之后,系统性地对产品及工艺进行理论讲解,提高学习的深度。由研究院及技术部负责课程开发及讲师人选。

4.4 综合测评:对上述培训的培训效果进行笔试。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试题的编写、组织测评、测评结果统计、测评结果反馈等事宜。

4.5军训:进行军事训练,提高实习毕业生吃苦耐劳、奋发拼搏的精神和品质,培养毕业生强烈的团队意识。综合管理部负责联系外训单位,协商确定培训费用并提报审批。

4.6此阶段考勤及相关管理由综合管理部负责。业务实习阶段:

5.1综合管理部依据专业情况对见习生组织实施分组,与生产车间沟通制定并实施《见习计划》。

5.2综合管理部在见习生入车间见习一周内给见习生安排导师。

5.3实习生按期完成《实习周报》的填写,《实习周报》每周填写一次;见习生每周一将《实习周报》交车间师傅及导师评定签字,综合管理部每周五对《实习周报》进行抽检登记。

5.4综合管理部制定并实施“2011年新进大学生、研究生车间见习“一周一课题”理论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座谈会,同时对见习状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意见。

5.5见习结束后,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实习周报》情况及见习考核成绩评定“优秀见习生”。名额依据实际情况而定。

5.6此阶段考勤主要由实习车间负责记录或见习小组组长负责记录,但见习生请假时必须先上报见习组长,然后上报车间负责人、导师及综合管理部见习管理人员并呈交请假条,否则视为旷工。

5.7星期

六、星期日是否休息,要根据车间的要求而定。原则上,可休息一天。业务实习阶段 车间管理要求:

6.1必须遵守实习的作息时间和实习纪律,不得迟到和早退,有事遵守请假流程,不得擅自离开实习岗位,擅自离开者作旷工处理,在车间内决不允许打逗嬉闹。

6.2必须爱护实习车间的公共财物和各种机械设备,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发现违反操作规程者,指导老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轻重作出本周实习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3必须保管好自身的工量具,损失或损坏工量具者照价赔偿,在操作时工量具应摆放整齐,每件工具应当根据工具的自身用途使用,使用量具时应轻拿轻放,经常保持清洁,用后擦净涂油,工量具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发现不符合要求者本周成绩降级或作零分处理。

6.4实习时必须穿工作服、劳保鞋,戴安全帽,作业时,带好安全防护用具。

6.5参加实习的同学必须服从实习指导老师的安排和调度。

大学生公寓管理规定 第6篇

(讨论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生公寓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育部)、《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师大政发〔2005〕57号)等规章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公寓是住宿学生在校学习、生活、休息的重要场所,是学校对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的重要载体,是构建安全和谐校园的基本单元和着力点。

第三条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是(以下简称:公寓中心)代表学校对全校学生宿舍进行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学生公寓的日常管理;公寓内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建设;学生公寓日常维修、保洁卫生及安全管理;宿舍内务检查;公寓服务人员管理等工作。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内所有在住学生(以下简称:住宿学生)。第二章 学生入住、调宿与退宿

第五条 国家计划内招生、具有天津师范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愿意遵守本规定的,均可以入住学生公寓。

第六条根据学校教学和管理的要求,学生住宿安排遵循年级、学院相对集中、男女分宿的原则进行,由公寓中心根据宿舍房源情况,统一安排到指定宿舍住宿。住宿学生本科4年、硕士3年、博士4年,因未达到毕业要求需要延期的,公寓中心原则上不予安排宿舍。

第七条为了维护公寓的正常秩序,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不得私自占用、调换、出租宿舍和床位。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公寓中心安排其他人员入住或以任何方式、途径使室友从宿舍搬出。

第八条 按学校规定,住宿学生须在学校安排的校内宿舍住宿,未经批准一律不得私自在校外住宿。如特殊情况在校外租房住宿者,必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校外租房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经所在学院批准,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在校外租房期间应注意自我保护和人身安全,产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完全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九条 因病、参军入伍或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学生,离校前必须到公寓中心办理退宿手续,其原床位不予保留;复学后向公寓中心申请,另行安排。凡未办理退宿手续的休学学生,休学期间须缴纳住宿费。

第十条 因其他原因需要调换宿舍的学生,需本人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调宿申请表》,经所在学院同意后,交公寓中心审批,批准后予以安排。经批准调换宿舍的学生,须在公寓中心审批完成之日起3天时间内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务清点工作,换取宿舍钥匙并完成搬迁。

第十一条 入住学生必须按时交纳住宿费。学生公寓住宿收费标准,严格按照天津市物价局、财政局、市教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每学年交纳一次,包含本学年两个学期。入住时间按学年计算,非毕业生从上年第一学期开学到次年暑假为一个学年,毕业生从上年第一学期开学到次年学校统一规定的离校时间为一个学年。

第十二条 住宿学生走读退宿须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退宿申请表》,经家长签字认可,经所在学院批准,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办理退宿手续。因毕业、结业、退学、开除、休学、转学、出国等原因提前结束学业的学生,办理退宿手续时,已交住宿费从办理退宿手续之日的次月起退还剩余月份的住宿费(以自然月为单位);外出实习的学生,按正常就学对待,不办理退宿。退宿学生须在公寓中心完成审批之日起3天时间内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务清点工作,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上交钥匙。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搬出的,视为违约留宿,将根据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 学生应文明离校,必须在规定时间搬离宿舍并上交钥匙,如预期时间内不搬离,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宿舍进行清理。在办理离校手续期间要爱护宿舍公共财物,主动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物的清点工作,如有损坏、丢失,相关责任人须按《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物品损坏赔偿细则》,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 学生完成公寓中心退宿审批手续后,须在3天时间内将所有个人物品搬离宿舍并上交钥匙。否则,因宿舍清理、维修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财产损失,完全由学生本人负责。

第十五条 公寓中心根据住宿床位额定数、宿舍基建或维修工作的需要、学校对学生公寓用途的调整以及住宿学生学习场所的变更等情况,对学生的住宿进行调整时,相关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服从学校统一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调整工作。

第十六条 寒暑假住宿:寒假期间原则上不安排学生留宿,因特殊原因需假期留宿的,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家长同意,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留宿,留宿房间需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七条 暑假期间,因社会实践、考研复习、参加竞赛、参与科研等原因需假期留宿的,向所在学院申请,经家长同意,学院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公寓中心审核通过,方可留宿,留宿房间需服从公寓中心统一安排。

第十八条 已婚学生的住宿不予特殊照顾,婚育学生不得带孩子在宿舍居住。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维护宿舍安全,增强自身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自救逃生能力。如发现住宿学生有损宿舍安全和正常秩序的不良行为,应及时劝阻、制止或报 告公寓管理人员出面处理。

第二十条 住宿学生发现火险、火情等事故时,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保卫处(24小时报警电话:23766010)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并及时撤离现场,不得在事故现场逗留;发现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应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学校保卫处和学生公寓值班室,并协助处理。

第二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严禁在公寓楼内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室内摆放香烟及吸烟用器具;严禁使用明火(如盘式蚊香、蜡烛、打火机、煤油炉、酒精炉、烧烤炉、燃气灶及其他灶具);严禁存放或使用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电茶壶、电饭煲、电热毯、电热杯、电热壶、电火锅、电暖器、电熨斗、电烙铁、电磁炉、电吹风、电夹板、卷发棒、煮蛋器以及转功率插座和其它被学校智能节能平台认定为纯电阻发热类的用电器)和大功率电器(功率在300瓦以上电器,如饮水机、微波炉、榨汁机、豆浆机、电冰箱、洗衣机等);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如发现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学生,应及时向公寓管理人员报告;知情不报者连同当事人一起,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二条 住宿学生应增强安全意识。人离开宿舍要随手锁门,任何时候不得将钥匙插在门上;学生入住时配备的房门钥匙,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配制或转借他人;丢失钥匙后要及时向本楼值班员报告,由公寓辅导员上报公寓中心更换门锁;值班室原则上不外借宿舍钥匙,住宿学生因特殊原因借用本宿舍钥匙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押证借取钥匙并及时归还。

第二十三条 住宿学生不宜在宿舍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寒暑假期间,住宿学生应将个人贵重物品和现金带离宿舍,否则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公寓值班室一律不予寄存住宿学生的个人物品、外卖、快递等,否则出现丢失、损坏等情况责任自负。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严格执行进楼刷卡制度。进楼应主动自觉刷卡,公寓值班员有权监督学生刷卡;一卡通丢失或忘带,需凭借本人其他有效证件到值班室登记并核实身份后,方可进楼;对不服从值班人员管理,拒绝刷卡,态度恶劣者,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 住宿学生携带大件物品进出公寓楼需进行登记。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对学生所携带物品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学生应主动向公寓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待核实后,方可进出公寓楼。对拒不服从管理、态度恶劣者,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 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内留宿非本宿舍人员。因私自留宿非本宿舍人员造成其他同学或集体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的,留宿者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或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学生公寓实行安全文明检查制度。公寓辅导员每周对所管辖楼宇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文明检查,公寓中心每月组织校、院两级学生工作人员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文明联查,公寓中心不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开展宿舍抽查、夜查。各学院每周应定期组织辅导员、班主任、学生干部对本院所有学生宿舍进行至少1次检查,其中学院党委副书记每月至少带队检查1次,检查结果汇总后由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留存备查。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每周对各学院学生宿舍抽查1次。检查人员应佩戴有关工作牌(证)方可进入宿舍检查。检查时,住宿人员应配合检查和询问,礼貌回答问题。发现违规违纪现象,由检查人员发出书面《限期责令整改通知书》,并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对于检查成绩优秀和问题严重的学生宿舍,公寓中心定期通过网络平台进行公布。

第二十八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宿舍会客制度。住宿学生如需会客,应在一楼大厅会客处进行,来访人员晚22:30前必须离开,晚22:30以后,学生公寓不允许会客;非本楼人员严禁进入学生公寓,对态度蛮横,拒不服从公寓工作人员管理的,移送校保卫处处理;工作人员检查或维修宿舍时,须两人以上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证明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进入学生宿舍。

第二十九条 学生公寓实行传染病报告制度。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各类传染病患者,应主动报告所在学院学工办和公寓中心。住宿学生如发现宿舍内有传染性疾病疑似患者,应及时报告;传染病病人、病源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应服从校医院的医疗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有关住宿的调整和安排。

第四章公共秩序管理

第三十条 住宿学生应自觉保护公共环境卫生,共同创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住宿环境。尊重、珍惜公寓工作人员劳动成果,每天打扫宿舍及门前卫生,严禁在门厅、走廊、消防通道堆放垃圾或摆放自行车、雨伞、暖壶、墩布、鞋子等私人物品,如发现违者,将按照第九章相应条款处理。室内垃圾应及时清理,放置在垃圾袋内,自觉带到指定收集地点;自觉爱护公寓区周围绿化地,不得随意践踏草坪或在草坪上停放自行车。第三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互相尊重,团结友爱,和睦相处,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宿舍文明的行为,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二条 学生公寓内禁止经商或其他相关行为。未经公寓中心批准,任何学生及单位、团体不得在学生宿舍内从事各种经营性活动。如学生组织举办非经营性宣传类活动,须经公寓中心批准,开具相关证明后在指定的区域张贴或布置。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三条 住宿学生应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养成规律的生活习惯。公寓楼早6:00开楼门,晚23:00关楼门及熄灯。公寓按时开关楼门,晚归学生应主动出示有效证件向值班员说明情况,登记后方可进入;对于无正当理由多次晚归的学生,将根据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因特殊情况需早出公寓的学生须提前一天到所在学院开具证明并在值班室登记后,方可提早出楼。

第三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勤洗手、沐浴、不混用洗漱用品和餐具,常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衣服勤洗勤晾晒杀菌,预防疾病的滋生和传播。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三十五条 住宿学生应爱护学生公寓内公共财产,妥善使用公寓楼和宿舍内的水电设施、门窗、玻璃、家具及其他各项公用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 新生办理入住时,住宿学生应配合公寓管理人员做好宿舍财产登记,宿舍内个人使用的家具由使用者本人保管,宿舍内其他公共设施由宿舍内住宿人员共同保管。未经公寓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将学校统一配置的家具搬离本宿舍或转借他人,不得将非本宿舍的家具搬入宿舍使用,不得私自更改宿舍内家具布局。如发现违反者,按第九章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七条 学生公寓统一配置的公共设施(如家具、玻璃、门窗、电风扇、吹风机、微波炉、电开水器、洗衣机等)出现损坏或故障,不得擅自修理或拆卸,应及时向公寓值班室报修。对于正常损坏由公寓中心负责维修或更换。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损坏的,相关责任人除照价赔偿外,将按第九章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

第三十八条 学生公寓的公共设施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凡未按照各类设备的操作方法,违规使用公寓楼内公共设施,造成设施损坏、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事故的,由违规使用者承担全部责任。第三十九条 学生公寓实行日常巡检制度。各楼公寓辅导员、维修员按照相关要求每天对学生公寓各楼宇的公共设施进行认真巡查,并填写《天津师范大学学生公寓巡检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上报,确保学生公寓公共设施、设备完好。

第六章水电管理

第四十条 学生公寓实行用电定额指标管理,由学校水电能源部门在新学年开始时,按照住宿房间标准输入定额电量。学年中,宿舍内超出定额的电量,由住宿学生到水电能源部门指定的售电点购买。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现象,养成随手关灯、关水龙头的良好习惯。

第四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注意安全用电。应购买、使用正规厂家生产的、经过3C认证的合格电器产品,不得使用“三无”电器产品,一经发现,予以没收。宿舍内全体人员离开时,应关闭室内电源总闸,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对于智能用电平台检测到因使用违禁电器、大功率电器造成的宿舍断电,由当事人向学院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学院处理后,将书面材料提交公寓中心审核,方可恢复宿舍供电。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楼内违规用电行为,违者将按第九章的相应条款进行处理。第四十二条 公寓楼可能出现电压波动甚至断电现象,计算机等电器使用者应自行做好重要数据的备份,学校不承担因此产生的各类损失和责任。

第七章公寓文化建设

第四十三条 公寓文化建设坚持以打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公寓环境,营造“积极、健康、友爱、包容”的公寓氛围为宗旨。公寓中心通过组织学生公寓文化节,开展安全文明检查和争先创优活动,编印公寓要闻、海报,建立网络宣传平台等形式开展公寓文化建设。

第四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公寓中心组织的“星级文明宿舍”、“特色毕业生宿舍”、“最美毕业生宿舍”、“军训内务标兵宿舍”、“我爱馨家风采展示”、“爱心接力留爱师大”、公寓故事征集等学生公寓特色文化特色活动。

第八章奖励

第四十五条 公寓中心积极开展各类特色宿舍评比活动,表扬先进,督促后进。每学期末,公寓中心将根据本学期的安全文明检查结果评选出“星级文明宿舍”;每年新生军训期间,公寓中心将组织开展“军训内务标兵宿舍”评选活动;每年毕业季期间,公寓中心将组织“特色毕业生宿舍”、“最美毕业生宿舍”等评选活动,以上活动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六条 对获得“三星文明宿舍”称号的宿舍所在班级班主任可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学院宿舍安全文明检查排全校前8名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在年终学生工作表彰中酌情加分。

第四十七条 公寓中心对当年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等学生干部,按优秀、良好、合格各一定比例进行考核,并可直接推荐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人选。

第四十八条 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表现是发展党员、评选“三好学生”、“先进班级”等荣誉称号的评选条件之一。

第四十九条 公寓中心对积极参与公寓文化活动、参与公寓工作的学生将给予奖励,并在学生综合测评中予以加分。

第五十条 对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拾金不昧、关心同学等好人好事予以表扬和奖励。

第九章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恪守有关文明公约。违纪者将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直至追究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第五十二条 学生公寓违规处理方式分为书面整改、通报批评、纪律处分三种。

第五十三条 违反学校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情节轻重,依据《天津师范大学学生违规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第二十三条给予相应处分:

(一)对在宿舍内存放违禁电器(如:热得快等纯电阻发热类的用电器)、大功率电器(功率在300瓦以上)和酒精灯、煤油灯等灶具一经发现查实,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二)对在宿舍内因吸烟、使用明火、使用禁用电器等引起火险、火灾的,视情节轻重,除赔偿损失外,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三)对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物品、存放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向室外抛掷物品,扰乱学校正常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四)对私自留宿非本寝室成员,给予记过处分;因留宿非本寝室成员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五)对在宿舍内留宿异性或在异性宿舍留宿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六)对私自占用或调换、出租床位的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七)对在校有住宿床位,而未经批准私自校外租房住宿,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八)对在宿舍内存放或饮用酒类饮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九)对无正当理由违反宿舍作息时间,晚归或夜不归寝,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况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对在规定的学生休息时间内或宿舍熄灯后,在宿舍内喧哗吵闹,影响他人休息,不听劝阻或屡教不改的,视情况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一)对在宿舍内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仓鼠、鸟等动物),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二)对在宿舍内从事商业经营活动,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十三)对谩骂、侮辱、攻击公寓管理人员、值班员、保洁员、维修员等工作人员,拒不配合学校安全文明检查的,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十四)对其他违反学生公寓管理相关规定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第五十四条 违反学校公寓管理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且尚不足给予纪律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书面整改或通报批评,违规行为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予以赔偿:

(一)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1.在宿舍内从事维修、租赁、销售等商业经营活动;

2.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宗教活动; 3.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4.将淫秽、非法书刊、音像等物品带进宿舍,在宿舍浏览、接收、传播非法网站和黄色网站(网页)信息;

5.未经批准,在宿舍公共区域内私自张贴海报、悬挂条幅、散发传单等宣传品;

6.在公寓楼外不按照指定位置停放车辆(如自行车、电动车、机动车),占用消防通道;

7.在规定的学生休息时间或熄灯后,在宿舍内不注意控制计算机、手机、收音机等使用音量或喧哗吵闹,打牌(如扑克、桌游等)、唱歌、弹拉乐器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

8.已办理调宿、退宿手续,无特殊原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搬迁或私自保留原宿舍钥匙;

9.未按规范要求使用或人为故意造成学生公寓统一配置的电器设施(如电风扇、吹风机、微波炉、电开水器、洗衣机等)丢失、损坏;

10.其他影响公共秩序的行为。

(二)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

1.宿舍无人时,未关闭室内电源总闸或通电插座上有负载电器;

2.将移动式插座靠近蚊帐、被褥、衣服、书本等易燃物品,电源线悬空接驳或缠绕于床架、椅子等部位;

3.在宿舍内使用“三无”(无中文标识、无厂名、无厂址)电器产品、劣质电器产品和自制用电设备;

4.在公寓楼内吸烟、乱扔烟头,或在宿舍内摆放香烟、烟缸等吸烟用器具;5.宿舍内存放管制刀具等危险器具;

6.无正当理由晚归、早出公寓楼或夜不归寝; 7.进入学生公寓楼,不配合进楼刷卡。

8.将一卡通转借他人使用,进入本人所住楼宇; 9.未按照公寓中心统一分配,私自调换、占用、出租房间或床位;

10.私自加装、更换宿舍门锁,私自安装插销,或私配宿舍钥匙;

11.将宿舍钥匙插在门上存放;

12.攀爬、翻越公寓楼门窗、栏杆等危险行为; 13.随意损毁、动用公寓楼内应急疏散图、消防器材,或擅自开启消防通道;

14.私自使用公寓楼公共区域电源设施或跨寝室私搭乱接电源、电线、网线

15.其他影响宿舍安全的行为。

(三)影响宿舍环境的行为

1.宿舍卫生严重脏乱,或在室内、阳台堆放杂物、停放自行车等;

2.在宿舍存放或饮用酒类饮品(如白酒、啤酒、葡萄酒等);

3.在宿舍饲养宠物(如猫、狗、兔子、仓鼠、鸟等动物);

4.宿舍成员在宿舍无人时使用深色全封闭布帘; 5.在宿舍内铺设海绵或塑料地垫;

6.私自装修宿舍,或在墙面上凿进铁钉等硬物; 7.私自移动、搬出、拆装家具导致宿舍室内布局改变;

8.安装或使用悬挂式书桌;

9.在楼内外乱丢垃圾、乱泼污水或将水倒入垃圾桶内;

10.将剩饭菜或其它异物等倒入下水道中,造成堵塞;

11.在楼内墙壁、门上打球、踩脚印、按手印和乱涂、乱写、乱画;

12.在走廊、门厅、房间内私自拉绳晾晒衣物; 13.在门厅、走廊、消防通道堆放垃圾或摆放暖壶、雨伞、墩布、鞋子、晾衣架、自行车等个人物品;

14.其他影响宿舍环境的行为。

第五十五条 其他违反学校公寓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五十六条 凡因违反第五十三条相应条款被1次书面整改的当事人,将给予口头警告;被2次书面整改的当事人,将给予通报批评;被3次书面整改的当事人,将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对屡教不改的当事人,将依据住宿管理规定,按上限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第五十七条 凡每学期被2次书面整改的宿舍,除给予当事人相应通报批评外,取消该宿舍本学学生公寓各类特色宿舍评选资格;凡每学期被3次书面整改的宿舍,除给予当事人相应纪律处分外,该宿舍全体成员取消本学年评优和奖励资格;每学期被3次书面整改宿舍(含混合宿舍)数达所在班级宿舍20%及以上者,所在班级取消学先进班集体、团支部等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第五十八条 学生有举报、举证违规行为的责任,对违规行为知情不报者,按连带责任处理。对在宿舍内发生的违规违纪行为,无人承担责任时,给予宿舍全体成员对应处理。对作伪证者,比照当事人同责处理。

第五十九条 书面整改下达后,由所属学院负责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并监督整顿;通报批评下达后张贴在所在学院和住宿公寓楼。所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整改情况,由公寓中心进行重点复查。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由学生公寓生活管理指导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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