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2024-06-19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精选14篇)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1篇

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检查汇报材料

(二○一二年十月日)

尊敬的检查组各位领导:

您们好!

首先,我代表徐矿集团张双楼煤矿全体员工,对检查组一行莅临我矿检查、指导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张双楼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简要汇报,敬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张双楼煤矿概述

张双楼煤矿位于徐州市西北沛县大屯境内,距徐州市约79KM,东与大屯煤电公司相邻,井田内有徐沛公路通过。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为1.2Mt/a,于1986年底建成投产,采用立井多水平开拓方式,开采上限-260m,开采下限-1200m,东西风井落底标高为-260m、-290m。矿井现生产水平为-500m,延伸水平为-750m水平。-500m水平东

一、东

二、西一和西二采区的回采已结束,现正在剃头开采-500m~-750m的东一和西二下山采区。2008年矿井实际生产能力已达到150万吨。实际完成产量224.8万吨;2011年3个工作面,13个掘进头正常生产;2011年1-11月计划产煤190.93万吨,1-11月预计可完成产能206.5万吨。采掘活动已延伸到-1100m。

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按照国家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作业场所粉尘危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煤安监调查[2012]18号)要求。深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制订了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危害告知制度、职业危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制度、从业人员防护用品配备发放和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制度、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病诊断鉴定及治疗康复制度、职业危害防治经费保障及使用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与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工作机构

在2012年初建立健全了职业危害防治领导机构,加强了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了职业危害防治规划、计划,明确了牵头部门和职责分工,保证了经费;配备了专职管理人员,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日常管理。

3.加强了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工作

根据《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规定》要求,配备了足够的检测仪器和专兼职人员,做了粉尘浓度、温度、噪音等职业危害因素的日常监测,及时掌握了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浓(强)度,以监测促防治。

4.加强了职业危害防治的宣传培训工作,提升了从业人员素质

今年以来我矿加大了对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加强了对煤矿职业危害防治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及时宣传了党和政府加强煤矿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一系列重要举措,利用安全学习等在矿区内积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健康保护意识;员工上岗前及在岗期间定期进行职业卫生安全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职业卫生安全常识、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防治知识、职业危害事故典型案例分析等;通过严格系统的培训,提升了从业人员职业危害防护意识和防护技能。

5.加强了粉尘危害防治工作

狠抓源头治理,我矿做到了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从源头上控制了职业危害;对存在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采取了综合防护措施,尤其是采取了防尘降尘措施,使作业场所危害因素的浓(强)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定》标准要求,建立了完善的洒水系统;掘进井巷和硐室时,采用了湿式钻眼,爆破过程采用喷雾降尘、装岩(煤)洒水和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采掘工作面回风巷全部实现了自动控制风流净化水幕;井下煤仓放煤口、溜煤眼放煤口,均安设了喷雾,作业时进行喷雾降尘。

6.进一步落实了职业危害安全监管工作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落实了煤矿企业职业安全监管职责。加强了规划、监督与管理,把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防治工作列入监督检查范围。按照《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强了对煤矿职业危害的监督检查。把职业危害防治纳入了监管计划,摆到与安全监管并重的位置,同时部署,同时推进。充分认识到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感,加大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强化了企业劳动者的防范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从源头上治理,抓好了现场管理,加强了队伍建设,建立了完善职业病防治的体制和机制,同时加强了监督检查,不断使职业病防治工作实现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7、粉尘治理的日常管理

(1)各区队系统检修工每日对除尘系统各部件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生产时除尘系统正常使用。

(2)各区队当班带班队长对除尘系统的使用进行现场管理,确保除尘系统在生产过程中得以使用。

(3)煤机司机在割煤时必须开启使用除尘系统,禁止破坏和损坏除尘系统的任何部件。

(4)通风队当班系统瓦检员、安监科安监员、机关跟班干部负责对除尘系统的使用、维护进行监督,通风队负责除尘系统日常使用、维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保证除尘系统正常使用,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录入本安系统,并落实责任进行整改。

(5)矿井配备专职的测尘员,每月由测尘员对井下产尘点进行两次粉尘含量测定,测定全尘的同时必须测定呼吸性粉尘,并及时编制粉尘测定报表。

(6)每半年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每年测定一次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取得的成果

通过采取上述措施,有效地降低了井下粉尘含量,另外推广使用先进劳动保护用品,大大降低了职工职业病发病的几率。

最后,检查组各位领导莅临张双楼煤矿检查、指导工作再次表示衷心感谢!

谢谢大家!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2篇

编号: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报告材料补正通知书

(用人单位名称):

经审核,你单位年月日提交的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工作报告材料,不符合要求。请按照以下要求补齐有关材料。

具体要求如下: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公章)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3篇

关键词:职业危害,噪声,粉尘,复烤厂

我国烤烟生产为世界之最,从事烤烟生产的工人众多,其中我省烟草行业占的比例最大,复烤厂是卷烟生产中的一个主要环节,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比较复杂,可对作业人员的健康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1]。为了解对某复烤厂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对作业工人的健康损害情况,以便提出合理的劳动防护措施,我们于2010年12月对云南省某复烤厂生产线进行了调查,现报道如下。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结果,于2010年12月对某复烤厂生产线在正常生产状况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且有作业工人接触的岗位进行监测,共监测粉尘、噪声作业岗位134个,监测次数540点次;2011年7月对185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2 方法

1.2.1 职业卫生学调查

根据劳动卫生学要求对该复烤厂进行职业卫生现场调查,确定监测内容为生产性粉尘(烟草尘、煤尘)、生产性噪声等。生产性粉尘的测定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等相关规定[2]进行,生产性噪声的测定依据规范《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噪声相关规定[3]进行。监测点的布置依据《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及其他相关规定[4]进行。生产性粉尘采用Fcy-T30/D1.5尘毒多功能采样仪现场采样,使用江苏产40 mm测尘滤膜,Cp324s德国产赛多利斯电子天平监测;生产性噪声采用江西红声生产HS5670声级计及HS 5731频谱分析仪监测。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依照GB 5817-2009《粉尘作业场所危害程度分级》,生产性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按LD 80-1995《噪声作业分级》标准分级。

1.2.2 职业健康检查

检查项目:纯音听力测定、心电图、肺功能测定、内科、耳科、高仟伏X胸片、血生化等。使用丹麦Diagnostic Audiometer AD229e诊断型听力计测定纯音听力,肺功能测定仪器为美国产Spirometer肺功能仪、上海医疗器具设备厂AXGP520拍片X线机。结果判定参照《职业性听力损伤诊断标准》(GBZ 49-2007)和《尘肺病诊断标准》(GBZ 70-2009)。

2 结果

2.1 职业病危害因素

根据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及分析,确定该复烤厂正常生产时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生产性粉尘(烟草尘)、生产性噪声、烟草生产异味气体等,正常生产状况下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并且有作业工人接触的生产线主要是分级工序、预处理工序、打叶工序、复烤工序、包装工序、出尘房、休息室等,其中噪声和粉尘是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2.2 粉尘监测结果

监测结果显示,该复烤厂生产性粉尘(烟草尘)严重的生产线主要是分级解把工序、包装工序、预处理工序,主要集中在分级工序的分级、解把岗位,预处理工序的筛碎烟机、筛沙机、喂料机、精选台岗位,复烤工序的储叶柜岗位,包装工序的烟梗包装岗位。本次监测生产性粉尘点次共540点次, 超标201次, 超标率37.22%。超标最为严重的分级工序超标率87.14%,烟草总尘浓度最高达到28.8 mg/m3,超过国家标准[5]14倍,成为该生产线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各工段生产性粉尘监测结果见表1。

2.3 粉尘作业岗位危害程度监测评价

对粉尘(烟草尘)生产线的134个主要工作岗位进行粉尘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监测,结果显示安全作业岗位80个,占59.7%;粉尘作业危害岗位54个,占40.3%。其中Ⅰ级轻度危害岗位49个,占90.7%;Ⅱ级中度危害岗位5个,占9.3%。其中分级工序岗位生产性粉尘作业危害程度严重,Ⅰ、Ⅱ级危害岗位占91.4%,生产性粉尘成为该工段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见表2。

2.4 作业岗位噪声监测结果

复烤厂生产过程中的噪声主要产生于工艺设备和辅助设备的运行,作业岗位监测540点次,超标182点次,噪声超标率33.7%。其中超标最为严重的岗位有除尘房、打叶工序、复烤工序等,噪声超标率分别为100.00%、79.17%、77.14%,噪声强度最高达96.7 dB(A);所有点次的噪声强度在62.5~96.7 dB(A)之间,噪声声压级平均值为82.8 dB(A)。噪声频谱分析结果显示,生产性噪声中心频率集中在125~4 000 Hz之间,属稳态宽频带噪声;最高值1 000 Hz处噪声为79.3 dB(A),此期间处于人体最敏感的期间,对人体有较大的危害。见表3。

2.5 生产性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

对产生噪声的134个工作岗位进行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结果显示安全作业岗位88个,占65.67%;噪声作业危害岗位46个,占34.32%。其中Ⅰ级轻度危害岗位41个,占30.6%;Ⅱ级中度危害岗位5个,占3.73%。出尘房、打叶工序、复烤工序岗位生产性噪声作业危害程度严重,Ⅰ级、Ⅱ级危害岗位占82.35%,生产性噪声成为这几个工段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见表4。

2.6 听力损害与工种的关系

对185名噪声作业岗位工人进行纯音听力测定,听力异常率为19.45%,其中出尘房、打叶工序、包装工序听力异常率分别为75.00%、34.88%、33.33%,观察对象率分别为50.00%、13.95%、16.67%。这些作业岗位噪声超标率为79.81%;噪声强度最高为96.7 dB(A),Ⅰ、Ⅱ级危害岗位占82.35%,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噪声监测结果有关,说明该厂存在生产性噪声危害因素,并已对职工健康造成职业损害。见表5。

2.7 听力损害与工龄的关系

对185名噪声作业岗位工人进行纯音听力测定,对检测异常的36名噪声作业岗位工人进行分析,不同工龄听力异常和观察对象检出率均随着工龄增加而增高(χ2值分别为32.01和16.95,均P<0.01),20年以下工龄组未发现耳聋、重听,30年以上工龄组听力异常率最高,达47.61%。见表6。

2.8 肺功能、高仟伏X线胸片、心电图检查结果

对185名工人进行肺功能检查,发现通气损害6人,占3.24%;其中限制型通气损害3人,阻塞型通气损害2人,混合型通气损害1人。高仟伏X线胸片检查肺纹理增粗改变16人,占8.65%;未发现尘肺病改变。肺功能、高仟伏X线胸片检查结果显示,接触烟草粉尘浓度高的作业工人肺部病变增加。心电图检查有异常改变的12人,占6.49%。

3 讨论

监测结果提示,生产性粉尘(烟草尘)和生产性噪声是该复烤厂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生产性粉尘主要集中在分级、解把、筛碎烟机、筛沙机、喂料机、储叶柜等岗位,超标最为严重的是分级工序,超标率为87.14%,烟草总尘浓度最高达到28.8 mg/m3,超过国家标准14倍,生产性粉尘的危害不容忽视,生产作业岗位粉尘作业危害岗位占40.3%,其中部分的分级解把岗位仍然没有采用空中加湿作业;部分的分级解把岗位虽然采用空中加湿作业,但没有局部的收、除尘设施,虽进行了人工扫尘,但易引起扬尘,收效甚微;同时工人操作间距过于密集,致使生产性粉尘严重超标。

生产性噪声主要集中在出尘房、打叶工序、复烤工序,超标率分别为100.00%、79.17%、77.14%,车间中心比四周噪声强度大;除尘房噪声强度最高达96.7 dB(A);从生产性噪声作业危害程度分级看,51个产生噪声工作岗位,Ⅰ、Ⅱ级危害岗位46个,占82.35%。现场职业卫生学的调查显示,该厂生产性噪声的来源主要为卷包机、复烤风机和除尘风机,工艺布局不合理,相互间无噪声屏蔽设施,噪声叠加效应明显。

本次研究提示,生产性粉尘和生产性噪声已对职工健康造成一定的职业损害,185名噪声作业工人中,听力异常率为19.45%,观察对象为9.73%。噪声强度高的危害岗位听力损害发生率最为明显,随着工龄增加职业损害发生率增多,程度加重。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现场噪声监测结果间存在明显关系。另噪声作业工人的防护意识差,对生产性噪声的危害认识不足,作业工人不能坚持佩戴耳塞。

生产性粉尘严重的原料预处理工段为敞开式作业,工人与烟草直接接触,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较高浓度的烟草粉尘能引起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短时间接触会刺激上呼吸道,引起肺功能改变和肺纹理增粗改变[6];其次,烟草中的一些异味和有害物质还会引起相应器官的病变。本次调查结果显示,接触烟草粉尘浓度高、时间长的作业工人肺部病变增加。

在厂房新建、扩建、改建和设备更新改造时,要严格按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进行,注意厂房合理布置。凡是能产生粉尘的设备均应尽可能密闭,并用局部机械吸风,使密闭设备内保持一定的负压,防止粉尘外逸。防止噪声的反射、共鸣、共振等现象,控制噪声源;在传播途径上降低噪声,以减少噪声对作业人员的危害。定期对环境和工作场所的粉尘、噪声进行监测,对于超过国家标准的粉尘、噪声应加以整改和治理,将粉尘、噪声控制在国家许可标准范围内。对受到条件限制粉尘浓度、噪声强度达不到允许标准的作业岗位,作业人员要佩戴合适的防尘口罩和耳塞等个人防护用品。完善工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定期进行工人职业健康检查,发现有职业健康损害者,应及时妥善处理。

参考文献

[1]苏世标,陈建雄,闫雪华,等.某复烤厂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与关键控制点分析[J].中国卫生工程学,2008,7(2):81-83.

[2]GBZ/T192.1-2007.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第1部分[S].

[3]GBZ/T189.8-2007.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S].

[4]GBZ159-2004.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S].

[5]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S].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4篇

一个月前,一家公司连续一周通过网络发布了招聘广告,称需要招聘50名车间工人,但没有说明具体工种,也没有说明所从事的工作是否存在职业危害。我千里迢迢前往应聘时,由于公司仍未作说明,我遂与之签订了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近日,我正式上班后发现自己的工作必须接触二氧化硫、硫化氢等有毒有害物质,便以自己的身体状况不适用该工作为由,要求公司换岗,但却遭到拒绝。请问:我能否因为公司事先没有告知职业危害而要求解除合同,并索要应聘及前往上班的差旅费用、误工工资等损失?

读者:周新萍

周新萍读者:

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也必须向你承担赔偿责任。

一方面,公司违反了自身的法定义务。《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劳动者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前款规定,向劳动者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协商变更原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用人单位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劳动者有权拒绝从事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正因为公司所招聘的岗位必须接触二氧化硫、硫化氢等,而二氧化硫、硫化氢不仅有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粘膜等有强烈刺激,也会使人体缺氧,导致迅速昏迷或死亡,甚至空气中浓度达30%时还有爆炸危险,故已被纳入《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公司在招聘广告、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未加说明,甚至是隐瞒或者欺骗,明显是对上述规定的违反。另一方面,你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已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劳动合同无效,而其第三十八条第(五)项则明确赋予了劳动者对此类合同的解除权。再一方面,公司必须赔偿损失。正因为公司的行为已导致你为应聘及前往上班等不必要损失,决定了你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要求公司担责,即:“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江西省兴国县人民法院 廖春梅

民办教育机构检查所需材料 第5篇

电子两种)

1、民办教育机构办学情况自查报告;

2、《宜昌市社会力量办学检查表》

3、幼儿园园务管理、教育教学的检查内容

二、办园资格认定上交材料

1、幼儿园筹设情况报告

2、民办教育机构章程,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组

成人员名单

3、园舍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4、园长、教师、财务人员的资格证明材料

5、幼儿园办园资格检查内容

职业病诊断所需材料 第6篇

一、有效的职业史证明

㈠用人单位出具的职业史证明,用人单位盖章有效; ㈡卫法监发[2003]250号:用人单位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诊断所需资料的,职业病诊断与鉴定机构应当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自述材料、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卫生监督机构或取得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提供的有关材料,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作出诊断或鉴定结论。

㈢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合同;

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1.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据职能制作的公文文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

2.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写明证人的姓名、年龄、性别、职业、住址等基本情况;b.有证人的签名,不能签名的,应当以盖章等方式证明;

c.注明出具日期.3.现场笔录,应当载明时间、地点和事件等内容,并由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签名。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有其他人在现场的,可由其他人签名。

注:证人、鉴定人作伪证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㈤国家机关以及其他职能部门依据职能制作的公文文书:

1.用人单位盖章的职业健康检查表;

2.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出具的职业健康检查汇总表;

3.军转人员—部队、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4.破产企业职工—接受单位、主管部门的证明 ;

5.乡办、镇办企业职工—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

二、劳动关系认定(没有劳动关系合同)

㈠.劳动关系仲裁书(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认定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

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

工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㈡.法院判决书。

三、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用人单位

㈠.劳动者在现单位仍接触相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现用人单位;

㈡劳动者在现单位不接触相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由原单位造成的危害,现单位出具了职业史证明—现用人单位,但应加以说明。

四、既往史

由劳动者提供,用人单位可以补充说明。

五、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资料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7篇

一、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情况

为大力提升我矿安全培训管理整体水平,在安全技术培训及考核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1.为了全面落实好第三季度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目标责任,依据集团公司培训计划,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及时将指标进行层层分解,并严格贯彻执行,确保了培训工作的顺利实施。

2.为提高培训内业水平,培训中心定期组织各基层单位,严格依据《培训考核细则》逐项进行检查,并及时将发现的问题现场反馈给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3.强化过关培训考核。有效增强了员工自学积极性。结合月度培训工作重点,将过关培训延伸到全年,采取集中学习为辅、个人学习为主的方式进行,月底统一组织考核。考核不能过关者,要求停工进行集中培训提升,直至过关才可复工,使员工主动自学的积极性得到有效增强。

4.培养员工“危险源”辨识意识。以前,主要做法是将辨识出的“危险源”强化培训给员工,现在改为从培养员工“危险源”辨识意识入手,让员工在现场注意已知“危险源”的同时主动去辨识潜在危险因素。通过全面、细致、深入的开展“危险源”辨识工作,确保了安全生产。

5.常态化岗位练兵及技能比武活动。为有效调动了员工

学技术、练本领、立足岗位成才的积极性,进一步营造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将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活动由每年一次改为每季度一次。

6.优化安全培训模式。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努力拓展培训阵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使学习与工作完成“嵌入式”的有效结合。

7.为加强外委单位培训管理工作,根据派驻外委单位监理员的工作性质,将监管安全培训的任务落实到了具体责任人,有效提升了外委单位培训管理工作质量。

二、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我矿在册特种作业人员共计877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为100%,完全实现了持证上岗。

三、培训指标及工作完成情况(一)培训指标完成情况

第三季度,截至8月底,完成内部与外部培训1272人次。其中,三项证件培训579人次;“不安全行为”矫正培训226人次;矿内举办其他类培训班共6期,培训人员467人次。组织各类考试100余场次,参考人员3600多人次。

(二)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组织新入矿员工岗前培训。针对我矿外委施工单位员工流动性较大的情况,培训中心严格按照规定组织新入

矿员工参加72学时的岗前培训。并不定期深入井下作业现场,检查外委单位人员持证情况,有效保障了外委单位员工的持证上岗率。三季度,开办入井安全资格证培训班4期,共计培训441人。

2.为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及专业知识,开设专题培训班6期,主要是兼职急救员培训、矿井通讯联络系统培训、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训、节能减排及环境保护培训、高空作业人员培训、综合自动化系统培训等,共计培训467人次。

3.为让转岗人员尽快进入工作岗位,开办转岗培训班1期,培训57人。

4.为矫正不安全行为,强化不安全行为人员安全意识,开办不安全行为培训班6期,共计培训226人次。

单位用车异地年检所需材料明细 第8篇

一.去牌照所在地交警队

单位用车销除违章需要准备的材料(找人代办只需要行驶本): 1.行驶证原件

2.单位介绍信(格式由交警队提供,原件盖公章)3.当事人驾驶证原件 4.身份证原件

二.去牌照所在地车管所

1.委托申请表(车管所提供,原件盖公章)2.委托书(车管所提供,原件盖公章)3.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4.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5.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单位用车去检测场验车:

1、牌照所在地开出来的委托书

2、行驶证原件、复印件

3、交强险保险单

4、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可从公安交通管理局官网下载,扣公章)

单位办理参保登记业务所需材料 第9篇

1.填写劳动用工备案登记表一份(花溪片区企业到社保大厅二楼劳动监察大队领取填报并盖章,经开片区企业不用提供本项资料)

2.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一份(见附件1)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一份(已五证合一的单位省略此项)5.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6.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7.单位参保人员上月工资表复印件两份(从单位会计凭证中复印)8.填写贵阳市花溪区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见附件2)两份(贵阳市以外户籍人员参保需提供居住证复印件)9.申报缴纳社会保险承诺书(见附件3)10.社保稽核单一份(持资料1至9到社保大厅稽核部办理)11.数字证书办理所需各项资料,具体见 “贵阳市人社局网厅系统数字证书申请指南”(附件4)。

备注:

1.以上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才有效!

2.备齐以上材料后,先到社保大厅稽核窗口稽核,再到单位参保征缴窗口办理参保手续;参保业务完成后,凭《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进行缴费;次月需就近到贵阳银行办理银行代扣手续。3.单位参保后,每月人员若有增、减变化,应在当月15日前在网上办事大厅(http://118.112.188.109/nethall/login.jsp)做参保人员变更或填写贵阳市花溪区社会保险缴费花名册到社保大厅办理,无人员增减的单位必须在每月25日前缴纳当月社保费;银行代扣单位每月18日前在代扣账户存足社保费。

4.新参保需办理医保卡的人员,需到具有社保卡照相资质的相馆照相并索要照片回执单,并在办理参保手续后及时到医保待遇审核部办理医保卡,无照片回执单的将影响医保卡的发放。

办理事业单位录用手续所需材料 第10篇

曲靖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一、“三支一扶”聘用人员手续所需材料(普通高校毕业生):

1.录(聘)用人员请示(收原件4份);

2.录(聘)用人员名册(须每页加盖单位公章,收原件4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收复印件1份); 4.报到证或登记证(收原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收复印件1份); 6.各考核表(收原件1份);

7.服务期届满人员情况考核表(收原件1份); 8.本人自愿留原岗位工作申请书(收原件1份);

9.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收复印件1份); 10.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件材料(收原件或复印件1份); 11.已婚人员无违反计划生育证明(收原件1份);

12.县级及以上医院体检表(原件),如招募时已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体检的,录用时提供其原体检表原件的可以不再体检; 13.孕产妇延期体检暂缓录(聘)用申请书(收原件1份); 14.“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登记表”原件1份(个人落户用);

15.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上(原件)。

二、定向招聘人员手续所需材料(普通高校毕业生):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11篇

登记事项发生变动的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并根据以下变更事项提供相应材料。

一、变更单位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经费来源和举办单位事项的需提交机构编制部门下发的以上事项变动的批复文件。

二、变更单位法定代表人所需提交材料:

1、除须填写事业单位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外,还须填写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

2、拟任法定代表人现任该单位行政职务的任职文件;

3、印鉴(在空白纸上从上至下依次盖单位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开户银行及帐号);

4、独立法人证明(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

三、变更住所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住所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复印件);

2、自申请之日起一年以上租期租赁合同;

3、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房屋证明。

四、开办资金变更所需提交的材料(以下三项选一):

1、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复印件);

2、财政部门出具的财政拨款证明(原件、复印件);

3、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核发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原件、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需用A4纸张、一式两份,所需表格、申请书可在我办网站上下载(A4纸正反打印)。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提交各相关材料,不予办理各单位的登记申请。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12篇

1、《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非营业性)申请表;

2、煤矿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矿长资格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等的复印件;

3、能证明你单位的爆破作业属于合法生产活动的证明;

4、能证明爆破作业区域的相关材料;

5、自有专用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所有权人的凭证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合格的证明材料;

6、单位法人代表的简历和身份证复印件;

6、治安保卫机构负责人的单位任命文件和简历;

7、技术负责人的单位任命文件和理学或工学专业毕业证书、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爆破工程技术人员安全作业证以及2年以上的爆破作业项目技术管理工作简历和证明材料

9、爆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1人、爆破员不少于5人、安全员不少于2人、保管员不少于2人、并提交爆破作业人员许可的复印件、申请单位与上述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上述人员向劳动保障部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

10、钻孔机、空压机、测振仪、全站仪等与爆破作业类别想配套的爆破施工机械及检测、测量设备的清单,以及证明其所有权的相关票据和复印件;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13篇

1、谋划方案:项目(业主)单位与有关部门沟通确定建设方案后编制《项目建设规划表》或《项目建议书》;

2、规划审批:提请建设部门进行项目建设规划审批并出具《规划选址意见》和《红线图》;

3、用地审批:提请土地部门进行项目建设用地审批并出具《用地预审意见书》、用地批准文件或《土地证》;

4、环保审批:提请环保部门进行项目建设环保审批并出具环评批准文件;

5、水土保持审批:沿江两岸的建设项目还需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提请水土保持部门审批出具水土保持审批意见;

6、投资管理审批:(发改部门)

①一般项目在办好以上手续后即可将上述材料与项目单位起草的《建设项目要求立项的请示(含招标方案)》一并提交发改部门进行审批、核准或备案;

②投资额较大或审批权限在县以上发改部门或上级发改部门有明确要求的项目,业主需将上述材料提交符合资质要求的专业中介机构分阶段编制项目建设《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并将《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及相关附件与项目单位起草的《建设项目要求立项的请示》(含招标方案)一并提交县级发改部门,由县发改局分阶段转报上级发改部门进行审批或核准(上级发改部门审批或核准前,将征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并分阶段组织相关专家对《可研报告》和《初设报告》进行评审,再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专家组评审出具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批或核准);

7、申报资金补助:拟向上争取资金补助的项目在完成项目审批手续后,项目单位还需将:①项目单位配套资金银行证明材料或财政部门资金配套承诺函;②项目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出具项目建设计划承诺意见函;③项目单位对所报项目内容及附件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等材料与项目单位编制的《申请资金补助的请示》一并提交县发改局,由县发改局(或协同有关部门)编制《上报项目要求资金补助的请示》文件,并按规定时间要求与其它相关材料一同报送上级发改部门;

职业病危害检查单位所需材料 第14篇

赵总需要提供的材料内容:

1、外国人就业登记表(2份)

2、原单位提供加盖原单位公章的离职证明

3、董事会决议章程及法人聘书

4、履历证明

5、学历证明复印件

6、最终学历(学校名称、专业)

7、原本市办理的就业证正本

(处单位名称外的内容若有变更需提供相关变更资料)

8、相关技能证明、证书及原单位的技能证明或证书

9、护照原件、复印件

10、护照上居留许可证页复印 11、2寸证件照(3张)

PS::非中文资料需翻译中文并加盖公章

我需要准备的材料:

1、劳动合同

2、营业执照

3、组织机构代码证

申请用户卡材料:

1、网上下载《办理境外人员就业手续用户卡》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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