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供材料计税问题

2024-07-14

甲供材料计税问题(精选6篇)

甲供材料计税问题 第1篇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的甲供工程如何界定?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其中的甲供工程如何界定?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建筑工程施工图纸由甲方提供的,也可以按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业试点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项目的,取得的进项税额可以全部抵扣吗?如果不能,应该如何划分?不可以全部抵扣,纳税人应分开核算,取得的专用于简易计税的进项税额不可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取得的混用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可以全额抵扣;取得的混用于简易计税和一般计税的除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外的其他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纳税人从事建筑机械租赁业务并且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还是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从事建筑机械租赁业务并且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不配备操作人员,应按照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按照物业管理服务还是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按照纳税人提供服务的本质,物业服务企业为业主提供的装修服务,应按照“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此处所称的“分包款”,是指工程分包、劳务分包、设计分包还是材料分包?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可以扣除的分包款仅指建筑服务税目注释范围内的应税服务。关于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业务处理问题保险公司开展的联保、共保、再保业务,分别计算提供保险服务的收入和支出,主承保方统一向客户开具发票并结算保费,之后再由各承保方开具发票给主承保方结算自身份额保费。关于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收入征收增值税问题保险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车船税手续费收入,按经纪代理服务征收增值税。关于保险代理业务,属于保险服务还是属于经纪代理服务问题保险代理业务属于经纪代理服务。关于营改增后企业买卖股票应如何纳税问题按金融服务—金融商品转让缴纳增值税。以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适用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

甲供材料计税问题 第2篇

1.1 甲供材料供应部门在统计核销部门领料报表的时候, 需要将施工企业的每月的材料领用数量汇总出来, 然后通过核算后存在的料单中的数量进行领取。其中供料单中的工程项目的名称并没有得到细化, 在单项工程中, 由于大型水木建设工程项目的众多, 就使得在同一时段承建多个合同项目, 在施工的时候会出现违规操作, 造成领料过程中出现串号现象的发生, 很大程度上造成材料统计核销部门数据合算的不真实性。

1.2 在进行甲供材料的财务结算与工程价款结算的时候, 很容易导致材料价差与实物工程量的结算相脱节。

1.3 材料的流转单在转移环节容易造成材料的遗漏现象的发生。若该情况在统计核销部门发生后, 就会导致工程投资核算的不准确或施工单位漏转料单的现象出现。

1.4 当甲供材料数量过大的时候, 在一定程度上就会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由于建材市场的竞争日趋激烈, 在竞标过程中实施企业大部分就采取低价中标的形式来投标。就会使得甲供材料数量过多, 使得施工企业无利可图。为确保施工企业弥补利润损失, 个别施工企业铤而走险, 采用变更设计, 更有甚者偷工减料, 无法保证工程质量。

1.5 个别建设单位或个人还会通过甲供材料来建立自己的“小金库”。大多数都是通过回扣或者返还差价的方式来侵吞工程款等, 有的甚至利用的是低价购买, 然后在高价列入材料材料, 把差价外转等。

1.6 甲供材料不能及时、保质、保量供应, 在一定程度上就会造成项目的停工, 严重的甚至出现工期延误现象的发生, 导致施工单位向业主提出索赔。

1.7 由于甲供材料是按照施工图上的要求进行清单核算的, 然后根据合算的结果发放材料, 因此工程产生变更, 就会造成材料的领用与核算的脱节, 甚至影响后期竣工的决算。同时, 因甲供材料管理工作量的加大, 在很大程度上容易出现差错。

1.8 甲供材料的核销方式不同于以材料抵工程预付款的情况, 甲供材料实际上我们可以称之为是一种销售行为,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 工程建设中有甲供材料的, 我们会涉及到缴纳增值税或者营业税的问题。但是在现实操作中, 就会存在甲供材料账务处理通过往来账户转账抵消应付应收款项现象, 所以在工程建设中甲供材料核算存在一个税务上的盲区。

2 加强甲供材料核算的几个措施

2.1 施工单位为领用甲供材料、设备的时候, 需要我们按照审批程序进行核对, 然后在领料单上详细的标注工程项目的名称、编号和材料名称以及单位工程名称的规格型号等, 便于统计核销部门和施工单位进行清单核算。

2.2 为了避免施工单位超额领用甲供材料, 造成无法准确的扣款, 就需要在合同条款中进行详细的约定, 避免造成后期的纠纷。

2.3 在工程承包和同种, 我们需要明确界定甲供主材料范围及费用结算方式, 财务部门还能将入账的工程材料总金额与物资管理部门的加工材料计划进行审批核对, 以此保证材料数量的准确性。

2.4 物资管理部门需要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等要求, 更好地对库存进行利用, 认真编制集中采购计划, 由库管及监督人员点验入库, 物资管理部门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类型, 进行领域数量规范的发放。

2.5 监理单位应按照设计和技术规范要求来做好现场的管理工作, 依据施工图进行工程的预算和实际形象的进度, 以此对钢筋的用量、混凝土浇筑量及配合比等进行核算。

2.6 物资供应部门需要定期对材料进行清查盘点, 对材料的购入、消耗和库存等情况进行最真实的反映。其中监理单位还要对施工企业的清查盘点工作进行督促, 这样保证材料的领用、消耗和库存等情况与物资管理部门的核算相对应。

2.7 加强材料管理, 严禁对供应量不进行控制。建设单位要想建立健全施工单位材料的使用监督机制, 就需要我们完善道路监控系统, 防止甲供材料外运, 使之利用差价非法获取盈利, 给工程的质量带来影响, 避免出现事故。

2.8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的监督机制, 我们可以通过分析、核算各标段甲供材料的使用量, 以此根据工程的实际形象的进度来提高工程的质量。

2.9 建设单位应对监理单位提出相应的要求, 进行甲供材料的消耗量台账的建立, 从源头上杜绝甲供材料管理失控现象。监理单位要逐月对施工单位进行甲供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每月的盘点, 然后将每月的使用情况填列到《工程量结算报表》。上述结算量包括新增及变更项目, 报业主单位经营管理部门。工程现场管理人员应熟悉工程量的计算规则, 防止计算失误。对现场变更签证, 应根据实际情况逐一核实, 科学计量。

2.1 0 业主核算甲供材料时应全面调查研究, 调研其合理性和有效性, 坚决避免不实开支。根据合同中对甲供材料的约定, 加强材料的计划、采购、验收、领用、消耗、核销等各环节的管理, 按照施工图预算工程量和实际进度, 对照招投标文件等资料然后对施工单位的领用甲供材料的情况进行核算, 确保将成本控制落实到实处。

2.1 1 物质供应部门需要将施工单位每个月的实际领用量以报表的形式送至到核销部门, 施工单位需要按照每个月工程的实际进度对工程量进行核算, 然后财务部门根据各施工单位的材料使用量与工程量的合并进行计算, 就可以要求开工程款的收款凭据。也可以尝试甲方所指定的方式获取材料, 材料不得直接进入建设单位的工程成本, 而是通过施工单位的工程计价转入工程成本中去。其中材料的消耗进程是由施工单位进行记录的, 这样才能确保成本核算和税金的准确性, 保证材料的账面流转与实物流转相一致。

3 总结

甲供材料管理与核算是一项系统的工程, 贯穿于水工项目建设的整个过程。只有建设单位足够高度的重视, 就会建立健全管理体系。各单位部门之间只有密切合作, 共同管理, 才能实现将甲供材料结算管理落实到实处, 最大程度上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机构的内部控制效果, 这样既保证工程的质量, 又能对工程造价进行合理的控制。

摘要:工程建设投资控制是一项系统工作, 贯穿于工程始末。工程材料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材料的管理工作, 有利于甲方有效控制总成本, 一些建设单位为了控制造价, 往往在采购材料、设备时采用甲供的形式。在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前提下, 甲方如何合理控制自供材料的成本, 非常值得探讨。

关键词:甲供材料,工程建设,核算

参考文献

[1]李丽.论基建工程中的甲供材料管理[J].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 (02) .

[2]蒋晋生.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费用控制管理[J].化工设计, 2000 (02) .

[3]吴细平.水电工程建设中甲供材料核算管理的实践与思考[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0 (31) .

基建工程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研究 第3篇

【关键字】基建工程;甲供材料;管理

近几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基本建设的投资规模也逐渐增加,其相应的财务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更大的挑战。因此,在基本建设过程中,如何保证工程质量,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成本就成为目前基本建设工程竞争的关键。基建工程中,甲供材料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材料供管模式,对其原材料的管理成为基建工程财务管理活动中的重要环节。因此,加强对甲供材料的科学合理管控,对提升建设品质、降低材料成本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基本建设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现状

基建工程中对施工材料的供管模式有三种:

一种是主要建筑材料由甲方提供,乙方根据实际需求计划领用主要建筑材料,同时负责辅助材料的采供,该模式即为通常所说的“甲供材料”模式,这种模式下的主要风险是由甲方承担的主要建筑材料的价格变动风险,同时,乙方承担的是材料的数量风险。第二种是甲方委托乙方采购,甲方只对供货商及价格进行控制,该方式让甲方专注于质量监控,同时会增加采购成本。第三种是乙方总包供管,甲方与监理联合监管,虽责任明确,但质量控制难度加大。

1.甲供材料的管理特征分析

甲供材料的管理是对材料消耗统计、费用控制、质量管理和财务结算等多方面的控制过程,其目的在于用价廉质优的原材料满足施工的需要,以达到提高基本建设经济效益的目的。

甲供材料管理的优势体现在:有助于控制工程质量,甲供材料模式要求基本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三方共同控制物资采购,对于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拒绝接收,从而保证工程质量;有助于形成规模采购,降低采购成本,甲供材料的价格是由甲方以招投标的方式进行,通过竞争获得低价格的购买优势,加上批量采购,从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有助于降低库存,材料数量是以乙方提供的材料计划作为依据,其数量的欠与超都会反映在工程结算上;有助于降低舞弊风险。

对于甲方,甲供材料虽然可以对采购过程进行很好的监督,并能降低采购成本,但前期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有的施工方浪费严重,还有可能偷换材料赚取差价,尤其是差价大的材料。对于乙方,虽然避免了垫付资金的压力和材料涨价带来的风险,但质量难以控制,出现问题存在甲方索赔风险,而且施工单位不能赚到购买材料的价差,降低了工程利润。另外,关于甲供材料的计税标准有些复杂,为双方的会计处理带来不便。

2.基本建设加强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的重要性

随着基本建设市场竞争,甲供材料逐渐出现数量多,资金占用多的现状,材料构成已经由原来的钢材、水泥、木材三大主要材料逐渐延伸为其他多种材料,涉及的各种领域,种类繁多,同时又贯穿于整个过程。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只有采取积极措施加强甲供材料在各环节的控制和管理,才能提高基本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

二、基本建设甲供材料财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尽管甲供材料供管模式对于甲方来说有保障工程质量和降低工程造价的优势,但管理上仍存在不少问题。

1.材料管理机构和人员设置不合理

与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相关的岗位包括提货、运输、验收、入库、结算等环节,部分单位并未对关键岗位独立设置部门。与此同时,由于相关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导致诸如材料设备专员与材料设备台账不可兼职的岗位由一人兼任,这违背了内部控制的岗位职责内部牵制制度。因为按照内部牵制制度要求,凡涉及款项和财务收付、结算及登记的任何一项工作,必须由两人或两人以上分工办理,起到相互制约的作用。

2.甲供材料财务管理制度不完善,执行力度不足

虽然部分基本建设单位设置了比较健全的材料管理制度,但对于甲供材料管理由于缺乏重视,并未有完善的规章制度和具体的操作程序来指导甲供材料的管理,如入库与核算等关键管理环节。另外,虽然少数单位已经建立了与甲供材料管理相关的规章制度,但因下属部门执行力度不足,导致甲供材料管理失利。如需要按照制度规定,材料管理部门必须定期与财务部门及各领料单位等进行对账,实际上对账工作的执行力度较差。

3.甲供材料的会计处理存在缺陷

对基建单位的材料账簿进行核对就会发现材料总账与财务部总账时常会出现账账不符的现象,漏登账、误登账的情况依然存在。一方面由于材料管理部门对特殊购置的材料记录不完整,导致的甲供材料登记台账记录不完整;另一方面,虽然建立了甲供材料明细账,但设置不规范,或者没有设置定期对账制度,造成甲供材料会计处理上的不足。

针对上述甲供材料财务管理上存在的问题主要原因有:专业素质高的人才匮乏,造成材料管理力度不够,管理机构人力资源不足;基本建设组织对甲供材料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没有形成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体系,加上后期的执行力度不够,最终导致甲供材料财务管理方面的缺陷。

三、基本建设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的对策

1.提高基建单位对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

基建单位内部应提高对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明确甲供材料对单位本身的不利和风险,采取有效措施健全甲供材料财务管理的制度建设,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监督制度,降低施工方的浪费材料和偷换材料赚取差价的现象发生,做到事前预测、事中落实、事后评估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保证甲供材料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到实处。

2.完善甲供材料管理制度,提高岗位设置合理性

为加强基建单位的甲供材料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照不相容职务岗位分离的原则结合单位本身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相关岗位,坚持因事设岗,按照“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的方式分别设置材料管理和材料台账登记等相应岗位,并按照岗位职责和制度规定要求,对甲供材料实施严格管理。同时,基建单位应提高甲供材料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健全材料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充分调动材料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对外搞好业务往来,对内当好家、管好物。

3.完善甲供材料的会计核算工作

高校材料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要按每个工程项目设置甲供材料总账,同时按每个品种规格的甲供材料设置相应的明细分类账,详细反映材料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数量和金额,部门之间要按月及时核对,确保各项材料核算的正确,使甲供材料的日常管理做到相互监督、相互核查、相互制约。

4.加强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

甲供材料的财务管理工作涉及多个部门,如甲供材料的结算就涉及财务结算环节和工程价款的结算环节,实际工作中,两环节容易脱节,就造成双方对工程结算中甲供材料造成重复计算,因此,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沟通与配合,对提高甲供材料财务管理效率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甲供材料结算主要包括期中结算和施工结束后的材料清算两个方面,材料管理部门要按程序、按时与财务部门进行结算和清算。甲供材料结算时,材料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均要在结算单上审核签字,确保甲供材料结算的准确。由于甲供材料结算是一项繁琐和细致的工作,高校材料管理部门要积极加强与财务、工程管理等部门的联系与配合,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可靠。

总之,由于甲供材料在工程造价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对其进行科学合理的控制显得极其重要。只有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业务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增强管理人员的素质,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避甲供材料对建设项目带来的风险,有效发挥甲供材料在工程建设中降低工程造价、保证工程质量的巨大优势和作用。

参考文献:

[1]何诺宁.工程建设中甲供材料的管理[J].工程设计与研究,2012(12)

[2]林艳钦.论地方政府投资项目实行建筑材料甲供的利弊[J].工程造价管理,2010(1)

[3]胡虹.浅析甲供材料在工程建设中的管理及应用[J].科技与企业,2013(11)

[4]何若宁.工程建设中甲供材料的管理[J].工程设计与研究,2012(2)

[5]汪蔚荣,张小芳.水电费工程建设项目中甲供材料的管理[J].水力发电,2011(11)

作者简介:

甲供材料计税问题 第4篇

施工方与主材的物资采购由电网总部或省级电力公司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与配送, 施工方只负责采购零星的水泥等物资, 建设方与施工方签订包工不包料合同, 物资发票开给建设方, 材料款由建设方直接计入工程成本, “甲供材”不纳入施工方工程竣工结算。此种运作模式下, 建设方不存在纳税义务, 但施工方要按照工程全额缴纳营业税.即包含工程所用“甲供材”款项 (不含建设方提供的设备价款) 。

物资集中招标、采购, 达到了投资建设方控制主要材料、设备的进货来源, 规避材料质量风险、确保工程质量, 并获得批量采购收益从而降低工程成本的要求, 同时也降低了施工方材料采购价格风险和减少流动资金支出的要求。集中采购的“甲供材”一般为大宗材料、设备, 如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高压断路器、电缆、铁塔等。

二、涉及“甲供材”的税法规定

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 (不含装饰劳务) 的, 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 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设备的价款。

如河南省地税局发布了2012年第1号公告《关于建筑业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的公告》.针对“电气设备工程”营业税计税营业额中设备与材料划分问题进行了明确, 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三、“甲供材”涉税风险

施工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主管税务机关事前、事中、事后的税务监管问责风险;二是施工企业涉税法律责任追究风险。

建设方“甲供材”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主管税务机关针对“甲供材”的稽查引发其他的税务风险;二是税务机关针对“甲供材”营业税代扣代缴的风险;三是如果施工方没有缴纳这部分营业税, 并且施工方是异地施工, 施工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本地建设方承担这部分税款, 同时还要缴纳相应的罚款及滞纳金。

四、“甲供材”涉税风险防范

1. 施工企业“甲供材”涉税风险防范

施工方在编制工程预算造价时应包括建设方“甲供材”应缴纳的营业税, 并在合同中约定“甲供材”的税款由建设方负担, 施工方缴纳甲供材"的供应泡围:名称、规格、数量、价格;建设方在办理工程结算时须向施工方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清单。

“甲供材”不纳入施工方工程竣工结算这种模式, 施工方对这部分“甲供材”不进行会计核算, 但应当建立辅助账, 按税法中材料与设备的分类进行辅助核算, 明细记录甲供的材料、设备进出情况、金额等甲供材"的领用手续严格按自有材料、设备办理, 并将辅助账与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结算清单进行核对, 保证辅助账的准确性, 避免将设备部分也计缴营业税。

施工方应关注“一个准确性”和三个及时性即:“甲供材”部分设备、材料结算的准确性:材料调拨单的及时性、税票取得的及时性、“甲供材”部分建安税票开具和税金补偿的及时性。施工方“甲供材”部分的营业税必须依赖于甲方的配合和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设备购进依据, 否则, 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就可能存在误差。因为税务机关的检查往往不是在项目竣工以后, 更多的是在施工期间, 如果建设单位不能及时确定“甲供材”的价格并移交标明设备、材料金额的调拨单, 说明建设方未能及时取得供应商的发票, 从而未办理与施工进度同步的“甲供材”入库和出库入账, 税务检查时就会按合同中的“甲供材”进行营业税预征。

施工方在税务机关办理异地施工项目登记时, 应主动将合同在税务机关办理备案, 在办理工程结算时将建设方提供的材料、设备结算清单交税务机关取得“甲供材”的认可, 并办理工程项目税务清算。

2. 建设方“甲供材”的风险防范

在与施工方签订合同时明确“甲供材”供应的范围和施工方对该“甲供材”开具建筑安装业发票或完税证明的责任, 并作为支付工程结算款的必备条件。

建设方在核算“工程物资”时, 按税法分类明细核算“专用材料”和"专用设备再按工程项目名称的“WBS”号进行专项核算, 便于工程竣工结算时及时、准确统计“甲供材”中应缴营业税的材料价款, 有效避免笼统地将所有“甲供材”计税。

建设方在付施工方除质保金外的工程结算款时, 应要求施工方提供“甲供材”部分的建筑安装业发票或完税证明, 方办理结算付款。

总之, 当前, 随着电网建设内外部形式发生变化, 我们的管理理念, 方式方法及管理手段也应相应地进行一些变革, 为此, 无论建设方和施工方如何进行结算甲供材"都要并入施工方的计税营业额计缴营业税。但并不是所有的“甲供材”都要交纳营业税, 只有属于税法规定的材料才会涉及“甲供材”营业税。

摘要:近年来, 电网企业的基建项目得到了大力发展, 电力事业发展迎来了新的高峰, 电源与电网建设明显加快, 区域电网的覆盖面, 安全性, 可靠性和经济性得到充分加强, 资源配置能力得到全面提高, 送变也项目的远距离输送, 使得电网企业基建项目具有投资高、但是, 电网建设加快的同时也使得一些原本隐藏已久的矛盾和问题也露出了, 这些问题或多或少对工程造价, 公司投资利益产生影响, 笔者就电网基建项目施工和物资的运作模式出发, 分析施工方和建设方"甲供材"存在的营业税税务风险, 以及施工方和建设方应采取的防范措施, 并以此抛砖引玉, 以共同推动电网基建工程管理与财务管理, 进而促进电网企业基建工程效益的提升。

甲供材料计税问题 第5篇

案例:某企业委托一个建筑单位新建厂房,工程总造价为1 000万元,其中甲供材料为200万元。

一、首先分析建设单位也就是这个企业对于甲供材料的会计处理问题

该企业从市场购入材料时的会计处理是比较明确的:

这里假设该企业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是普通发票,然后,该企业将这200万的材料提供给施工单位用于工程。在该企业将材料提供给施工单位时,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是这里讨论的关键。在目前实务中有以下两种处理方式:

模式一:建设单位发出材料时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根据国家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规定,在工程中,无论材料由谁提供,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且在工程总造价的核算中,所有的材料都要提税后计入工程总造价,即工程造价是含税价。在总造价确认的情况下,我们将工程的总造价作为建设单位应该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价款。建设单位在支付现金给施工单位时是作预付账款处理,同样,建设单位将材料给施工单位时(就是所说的甲供材料)也应作为预付账款处理。只不过一个付的是现金,一个付的是实物,在不存在其他误差的情况下,该企业无论是支付现金还是实物,最终预付账款总结算价款的金额应该是1 000万元。

模式二:建设单位发出材料时

这种会计处理的依据是,建设单位认为,我买的物资给施工单位就是用于我的工程,因此在发出材料时直接计入我的在建工程是符合规定的。

从相关的法律法规看,目前对于甲供材料究竟如何进行会计处理问题,还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企业实务的会计处理中,有些建设单位发出甲供材料是采取的第一种方法,有些就是采取的第二种方法。因此,从会计核算角度而言,只要能为会计信息的第三方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两种会计处理方法都是可以接受的。但是,这两种会计处理方法就带来了下一步的施工单位建筑业发票的开具问题:模式一: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是通过预付账款核算的,没有进入工程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应该按1 000万开具建筑业发票,并按1 000万缴纳营业税。模式二:在该模式下,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就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在最终开具建筑业发票时,只能按800万开票,如果按1 000万开票就会导致200万材料在建设单位重复入成本的情况。但是根据营业税的相关规定,无论施工单位是按800万开票还是按1 000万开票,甲供材料都必须并入施工单位的计税营业额征收营业税,即施工单位都必须按1 000万元征收营业税,这和模式是一样的。

因此,从理论上而言,对于施工单位,无论建设单位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他的税收负担是不变的,只不过是根据建设单位的会计处理的不同,开票金额有所不同罢了。但现实中的情况是,由于营业税是一个流转税,流转税的可转嫁性决定了施工单位所要缴纳的营业税,最终实际是转嫁到建设单位身上的,至少是部分的转嫁。因此,对于建设单位而言,倾向于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模式,在这种会计处理模式下,建设单位直接将甲供材料计入工程成本,这样就不需要施工单位开票了。由于税务机关监管的原因,这部分不开票的甲供材料,施工单位也一般不会去主动申报缴纳营业税,而且建设单位甚至在进行工程预算确定工程造价时,对这部分甲供材料就没有提税并入工程总造价。从这个角度考虑,建设单位更倾向于第二种会计处理模式。但在这种会计处理模式下,施工单位承担了很大的风险。我们知道。如论建设单位会计处理如何,施工单位是甲供材料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如果税务机关发现了问题,要求施工单位补税的话,施工单位只有缴纳,甚至还会承担偷税而被处罚的风险。无论和建设单位如何处理,都必须就甲供材料缴纳营业税。至于甲供材料没有提税的问题,施工单位应自己和建设单位协商或向相关工程管理部门寻求解决方法。

说到这里,似乎问题已经比较明确了,无论建设单位是采用模式一还是模式二进行甲供材料的会计处理,对于施工单位缴纳营业税而言是没有任何影响的(在理想状态下),只是开票金额的差异,模式一,施工单位按1 000万开票,模式二按800万开票。

二、但问题还远远没有完。我们考虑了建设单位的问题后,就要考虑一下施工单位的会计和税务处理问题

模式一:施工单位收到材料时

按工程进度确认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

这里,对于施工企业就出现了一个问题,施工企业按1 000万开具建筑施工发票给建设单位,按1 000元在账面上确认收入,但对于200万这部分的甲供材料,由于材料是建设单位购买提供给施工单位的,发票的抬头肯定是开给建设单位,且在建设单位入账的,对于这部分材料,施工企业无法取得发票,也就无法入成本。对于这部分,施工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如何扣除是一个大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就出现了以下两种解决方式:

1. 施工单位对于甲供材料发票入成本的问题,由双方在工程结束,决算报告出来后,施工单位凭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计入施工单位工程成本,并允许在税前扣除。

2. 部分国税机关认为这是转售业务:即建设单位外购物资转售给施工企业,施工企业最后开总的发票向建设单位结算,对建设单位应征收增值税,至于进项税款当然能够得到抵扣。这样,施工企业就能取得材料的发票,但是建设单位则必须对材料的销售缴纳增值税。我们认为,这种处理方法是非常错误的。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给施工单位最终还是用于建设单位自己的工程,实际上是一种自用行为,不能视为转售业务征收增值税。但是在实务中,第一种处理方式往往得不到某些税务机关的认可,他们机械地认为只有取得发票才能入账,其实根据《企业所得税扣除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只要是真实的,并取得了合法有效凭证就可以税前扣除。这里合法有效凭证不是仅指发票,在这种情况下,施工企业取得的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也应视为合法有效凭证,况且是真实发生的。为了避免与有些税务机关不必要的争议,一些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建设单位,在购买材料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申报抵扣,随后按原价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施工单位,这些没有差额也不要缴纳增值税。但在实务中,大多数单位并不愿意按这种方式进行处理。

在模式二下,由于建设单位在发出材料时是直接计入了工程成本,因此,施工单位在收到材料以及以后将材料用于工程时就不做任何会计处理了。这时,施工单位按800万开票,也就不存在200万甲供材料无法取得发票入成本的问题。

由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甲供材料如何进行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从某种角度讲,以上两种模式都是可以的。

从税务机关的角度讲,他们更倾向于采取第一种模式,这样能很好地将甲供材料纳税收监管的范围。因此,有些税务机关明确规定,对于工程,建设单位不允许直接凭商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必须取得建筑业发票入工程成本。否则按未取得合法有效凭证,这部分成本不能提取折旧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当然,这种规定是否合理有待商榷。但这确实是一种好的监管方法。

从企业的角度而言,如果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模式一也是比较好的。因为,建设单位在发出甲供材料时,材料并没有立即用于工程,只是从建设单位保管转至施工单位保管。从会计处理看,如果建设单位将材料发出时,就直接计入工程成本,但实际上材料还没有用于工程或全部用于工程,只是就计入在建工程会导致会计信息的失真。而且,如果采用模式二,施工单位在收到材料和发出材料不进行如何会计处理,不利于在工程中对甲供材料的使用和监督管理。

既然模式一对税务机关有利,在不考虑税务监管不到位而产生的避税问题,对企业也有利,那么就要很好地解决模式一下产生的如何处理施工企业甲供材料入成本的问题。我们认为,采用施工企业根据工程决算报告和建设单位提供的购买材料的发票清单入成本是完全合情合理,也是合法的,实务上大部分税务机关对这种处理也是非常认可的。按转售模式,由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材料销售发票,从原理上讲就是错误的,在实务中是不可取的。

摘要:在工程审计工作中, 经常遇到关于“甲供材料”并入营业额征收营业税的问题, 对于这一问题, 建筑业企业反响很大, 建设单位也对税法的这一规定很不理解。通过案例探讨甲供材料的财务核算和会计处理问题的合理性。

关键词:甲供材料,会计处理,营业税

参考文献

[1]蔡少优.“甲供材料”税收与会计难题解析[J].经济视角, 2007, (10) .

[2]周拥明.建筑业甲供材料征收营业税的思考[J].财会通讯, 2007, (3) .

论甲供材料的计价与管理方法 第6篇

关键词:甲供材料,造价,质量,管理

为了控制工程进度、质量及造价,建筑工程中建设方或工程发包方(合同中的甲方)通常把主要建筑材料(如钢材、水泥、木材等)或对建筑结构性能有重要影响的材料列为甲方指定供应材料(简称“甲供材料”)。甲供材料是由甲方通过招标选择材料供应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各种风险。甲供材料在工程材料中所占比重较大,通常占工程总造价的20%~40%,因此,其计价与管理方法显得尤为重要。为此,本文作者结合多年工程实践经验,从甲供材料的预算、结算、采购管理、进场验收、质量控制管理等方面阐述了甲供材料的计价与管理问题,以供参考。

1 甲供材料的预算与结算

1.1 甲供材料的预算

建设部颁发的GB 50500-2008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明确规定:综合单价指完成工程量清单中一个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金。其中材料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半成品、辅助材料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及租赁费用。甲供材料是构成工程实体的主要材料,应计入项目的材料费中,作为计算项目管理费、利润及风险金的计费基础。含甲供材料的清单项目计算综合单价时,甲供材料的费用应计入直接工程费中,否则承包商将损失甲供材料产生的管理费和利润。编制招标控制价时,甲供材料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名称、规格、价格计入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中,并列入招标控制价中,同时甲供材料在招标控制价计算调整系数幅度时不参加调整。在退还甲供材料费用时,应按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数量及单价予以税后退还,退还甲供材料的价格应与计入价相一致。发包方完成了采购和运输并将材料运至施工工地仓库交由承包方保管的,承包方退价时应按发承包双方确认的计入工程造价的甲供材料价格除以1.01退还给发包方。

1.2 甲供材料的结算

甲供材结算主要包括两个方面:施工过程中的月结算和施工结束后的材料清算。对于前者,材料供应部门应将本月各建设工程的领料单按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分类汇总,同时在其后面附上按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归集的领料单送交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及时对领料单进行结算,做到甲供材每月一小结;对于后者,若施工时间较长,还可半年清算一次,工程结束后,务必最后一次性清算。避免由于时间过长造成材料供应与工程结算脱节,同时妥善保管领料单,甲供材结算时,材料供应部门需在结算单上签字。

实际工作中,甲供材料结算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材料供应部门在给财务部门转领料单时,将本月施工单位所用材料汇集按汇总数结转,其后面不附带按工程项目归集的材料清单,并且料单中工程项目的名称没有细化到单项工程的单位工程,这样很容易造成财务部门材料核算不准确。2)领料单从材料供应部门转到财务部门的时间间隔较长,料单往往滞后于工程结算,致使结算不可避免地出现暂估价款,导致材料找差与工程结算相脱节。3)领料单的转移环节容易发生丢失。若发生在材料供应部门,通常采取的补救措施是让施工单位重新补开领料单,材料计划人员和审查人员对领料单真假难辨,造成采购和领料环节的失控。4)财务人员对领用材料超定额与低于定额含量的甲供材料的结算方式含混不清,财务人员对甲供材在何时按定额预算价格,何时按供应价格扣回甲供材料不清楚,这时需要财务部门与工程管理部门密切配合。

2 甲供材料的采购管理

2.1 明确评标原则,选择合适的材料供应商

甲供材料的采购可采用招标、议标、询价等模式。目前一般是采购招标,在质量同等、供货时间保证的前提下选择低价中标。甲方组建的材料招标工作小组应首先明确评标原则,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招标程序和评标原则认真比较,综合分析,以材料质量为前提,选择质优价低的材料。评标时查看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鉴于不同品牌不同档次材料的材质不同或技术含量差异不同所带来的比较难度,招标工作小组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所招标材料在质量与性能相当时的评审标准,力求量化比较,且质量标准要严格一致。除了质量以外,价格也同样重要。

2.2 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

对招标文件中实质性响应的条款和要求要在采购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条款要齐全严密,尽量准确,避免理解偏差,防止因措辞不到位而产生经济纠纷。合同中要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要明确合同违约的处罚性条款。在材料合同中还应制定风险对策措施,约定对材料价格风险的规避和分担条款,确保材料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顺利供应。受施工周期、场地、资金的限制,甲供材料不可能一次到位,这就要求根据工程进度需求制定甲供材料进场计划,分批及时供应到位,否则可能引起窝工、停工。还要及时把握市场动态,分析预测甲供材料的市场价格走势,在编制采购或进场计划时,考虑价格波动,确定合适进场时间,使得甲供材料的总采购费用最小。

3 甲供材料的质量控制与管理

3.1 材料进场验收

检查验收材料质量是保证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的一项不可缺少的业务工作。科学合理的进行材料进场验收,做好事前质量控制极其重要。甲供材料到货后,供应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都要到场验收,核对数量、质量是否符合要求,并按监理规范报验。通过建立程序化的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材料的质量符合工程需求。材料进场时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各种设备、构配件,必须具有厂家批号和出厂合格证明,并应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材料质量抽样和检验的方法,应符合《建筑材料质量标准与管理规程》。在现场配置的材料,应进行试配合格后方可大批量使用。重视材料的使用认证和技术交底,以防错用和使用不合格的材料。

3.2 材料质量检验

材料质量的检验方法主要有书面检验、外观检验、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四种。其中理化检验和无损检验是要依靠试验设备和仪器,在专业的实验室进行的检验试验。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各相关责任工程师应做到的是材料的书面检验和外观检验。书面检验是指通过对采购供应的材料质量保证资料、试验报告等进行核认。外观检验是指对采购供应的材料从品种、规格、标志、外形尺寸等进行直观检查,看其有无质量问题。

3.3 甲供材料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甲供材料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专人负责监督,全程跟踪,确保建设项目施工全程均使用合格的甲供材料,移交过程做好签认手续。甲供材料的使用,应严格根据施工材料供应计划,按工程实体的实际用量加损耗来供应,避免个别施工单位多领工程用料挪为他用造成其他的施工单位用料不够,影响工程进度。在甲供材料欠供的情况下,不允许施工方未经建设单位许可,私自采购同类材料并用于工程建设上。工程参建各方均应严格按照材料质量监控流程、材料标准规范及材料采购合同来实施监控,确保建设项目不因甲供材料的质量而出现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

3.4 甲供材料的资料整理

甲供材料的招投标资料将作为今后财务结算的重要依据,材料采购合同为材料的顺利供应提供了切实保障,材料的质保资料是建设项目决算资料的重要组成部分。材料质保资料主要包括生产许可证、出厂质保书、材料试验单、厂家检测报告、抽样送检报告等。建设单位应对这些资料进行收集整理,随同其他资料一同归集存档,以备日后随时查阅。

4 结语

甲供材料是建筑物的重要构成元素,其计价方法关系着最终的工程造价,其质量好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安全、功能、美观及使用寿命等。因此,甲供材料的成本控制与质量控制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唯有增强管理人员素质,提高建设项目的整体管理水平,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才能有效规避甲供材料可能给建设项目带来的风险,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参考文献

[1]黄菊,刘玉宝.甲供材管理经验要点之谈[J].西部探矿工程,2007(9):89-90.

[2]曹春霞.工程结算中“甲供材”会计核算方法初探[J].财会通讯,2009(10):23-24.

[3]史荣庆,王玉华.甲供主材前提下的相关结算问题初探[J].小水电,2008(5):179-180.

[4]孔凡勤.论工程建设中甲供材料的控制管理[J].建筑经济,2007(9):221-222.

上一篇:怒放的生命 歌词欣赏下一篇:如何做一名成功的销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