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风险预警范文

2024-07-11

信贷风险预警范文(精选6篇)

信贷风险预警 第1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行信贷风险防范能力,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建立“各司其责、快速反应”的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风险预警是指运用多种信息渠道和分析方法,对授信客户的预警信号进行识别,分析、衡量其风险状况,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以化解风险的主动性、动态管理过程。

第三条

风险预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预警原则。风险预警工作涉及支行、分行、总行多个层面多个岗位,银行全员都有预警职责。

二、及时报告原则。相关人员须及时发现各种预警信号,并尽快报告。

三、快速反应原则。对于生效预警信号必须采取应对行动,在紧急情况下,相关人员可以本着有利于保全信贷资产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快速反应。

第四条

风险预警工作是授信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本办法是《授信风险管理操作手册-对公分册》第十章“授信后管理”中关于风险预警管理的细化。如以前的规章制度与本办法存在不一致之处,则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

本办法所列行动方案如果触发资产保全、授信审批、政策修改等流程,应按照相应规定和权限办理。

第二章 岗位和部门职责

第六条

客户经理是发现管辖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

(一)通过各种渠道及时发现风险预警信号;

(二)对预警信号提出初步评估意见和行动方案;

(三)将发现的预警信号及时录入CECM系统,并每日通过CECM系统检查其他人员录入的提醒性预警信号,核实后使之生效,并拟订应对预案报请批准;

(四)具体执行风险预警行动方案,并及时报告处理效果和最新情况。第七条

基层经营单位负责人也是发现辖内客户预警信号的主要责任人,其职责为:

(一)督促客户经理完成日常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

(二)对客户经理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进行指导;

(三)直接参与重点关注客户的授信后管理和风险预警工作;

(四)对客户经理提出的风险预警评估和应对预案进行审核,批准实施“紧急行动方案”,并组织和跟进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

第八条

分行对公授信管理中心风险经理职责:

(一)指导客户经理进行风险揭示,协助发现预警信号;

(二)协助经营单位核实预警信号,分析评估预警信号等级;

(三)协助经营单位制定预警行动方案;

(四)直接参与重点关注客户的风险预警工作;

(五)跟进、汇报预警行动方案的落实情况。第九条

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职责:

(一)督促、指导辖内客户经理和风险经理开展风险预警的发现、评估工作;

(二)对上报的预警行动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三)组织、协调辖内经营单位执行预警行动方案;

(四)向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和总行公司业务部汇报预警信号发现及处理情况。第十条 分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发现本行所在区域内系统性预警信号;

(二)协助发现重大个案预警信号;

(三)对预警信号的行动方案的可行性审核,提出具体意见;

(四)监督、检查分行各层面风险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五)行使分行预警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六)向总行风险管理部汇报预警信号发现和处理情况,以及分行风险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第十一条 总行公司业务部职责:

(一)协助发现全行法人客户的预警信号和系统性预警信号;

(二)负责对本条线预警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三)负责组织指导分行重大预警客户和跨分行集团客户的预警工作;

(四)做好对系统性预警反应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五)向总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汇报预警信号发现及处理情况,并抄报总行风险管理部。

第十二条

总行风险管理部职责:

(一)负责发现在行业、客户、地区和产品等维度的系统性预警信号;

(二)协助发现全行法人客户的重大预警信号,定期下发《风险警示名单》;

(三)负责发布总行预警委员会识别评估的预警信号;

(四)监督分行预警信号的发现和应对方案的执行情况;

(五)行使总行预警委员会办公室职能;

(六)负责全行预警体系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三条

总行审批部、风险总监和分析员应在日常审查审批工作中关注预警信号,评估预警信号对客户还款能力的影响,科学合理地批准授信方案。审查分析岗有权直接在CECM系统中录入生效预警信号,或者使他人录入的提醒预警信号生效,在使预警信号生效前可以要求分行风险经理出具核实意见。

第十四条

总行发展研究部主要负责关注和研究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发现宏观经济运行方面的系统性预警信号。

第十五条 稽核部门主要负责通过稽核检查发现个案预警信号或其他系统性预警信号,负责对预警信号发现、处理流程的规范性进行稽核检查。

第十六条 总行其他条线管理人员通过日常专业条线管理、研究分析、外部媒体等途径识别预警信号,并录入CECM系统,经客户经理或审查分析员确认后生效。

第十七条

集团客户的主管客户经理负责分析成员公司的预警信号对整个集团授信风险的影响,并制订行动方案。各成员公司的客户经理负责分管客户的预警工作,一旦发生预警,除按照规定流程处理外,还应直接将有关情况报主管客户经理和主管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同时报送总行公司业务部、总行风险管理部,以保证信息快速传递,并协同主管客户经理落实预警行动方案。分行辖内的集团客户预警和行动方案要经分行预警委员会批准,跨分行的集团客户预警和行动方案要经总行预警委员会批准。

第三章 预警信号的分类 第十八条

预警信号按涉及客户的数量划分,分为系统性预警信号和个案预警信号;按对客户还款能力的影响程度划分,分为一级预警信号、二级预警信号和三级预警信号。

第十九条

系统性预警信号是指从行业、地区、产品等维度可能会对我行某组合层面客户的还款能力构成影响的预警信号。个案预警信号是指只会对我行单个客户或单个集团客户的还款能力构成影响的预警信号。

第二十条

一级预警信号是指:情况非常紧急,该客户对银行的风险已经基本确定而且非常高,银行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先控制风险,再研究其他对策。

二级预警信号是指:情况比较紧急,要引起相关人员的高度重视,尽快进行评估分析,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相应措施。

三级预警信号是指:情况不紧急,但必须进一步调查分析,了解预警信号的成因和客户风险状况。

第二十一条

系统性预警信号的严重程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分析,主要表现为在国家政策、经济环境、行业趋势等方面发生可能导致客户还款能力下降的变化(详见附件1)。

第二十二条

个案预警信号主要表现为在公司治理、银企关系及履约能力、公司运营、财务指标等方面发生可能导致客户还款能力下降的变化(详见附件1)。为了方便基层经营单位快速判断预警等级,本办法进行了初步评估,但仅作参考,具体严重程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评估。

第四章

预警应对措施

第二十三条

在行动方案中针对系统性预警信号一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不限于此):

1、建议修订信贷政策指引,明确控制或禁止进入区域/行业/品种/评级;

2、建议渐进式退出已涉入的宏观经济面已恶化的区域/行业/品种/评级;

3、建议贷款整体转让;

4、建议组合限额的调减;

5、建议提高准入门槛,规定限制性标准;

6、建议限制或禁止使用某类信贷产品等。

第二十四条

在行动方案中针对个案预警信号一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不限于此):

1、要求采取额度控制措施,如冻结未用额度;

2、要求调整客户的信用评级;

3、建议提前收回贷款;

4、建议处臵抵质押品;

5、要求冻结借款人在本行开立的存款账户,只入不出,扣款归还本息;

6、建议根据合同向保证人追索,要求其代偿借款人应付的本息;

7、建议资产保全人员介入对贷款进行救治等。

8、建议加强担保,如更换保证人,提供更多的抵、质押品等;

9、要求提前进行信贷重检;

10、建议变更授信条件;

11、建议提前对贷款风险分类进行重新评估,降低五级分类;

12、建议或要求暂停新增授信;

13、要求对于该客户予以特别关注,加强监控力度,更加频繁地检查和汇报。第二十五条

“紧急行动方案”是指:对于一级预警信号先控制住风险进一步扩大的措施,如:停止领用未用授信额度,冻结存款账户,扣划账户资金提前收回贷款等。其中:停止领用未用授信额度需要通知分行放款中心(切分的贸易融资额度应通知分行国际业务部);冻结存款账户,扣划账户资金提前收回贷款需要相应合同条款支持。

第二十六条

针对严重程度不同的预警信号,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方案(本办法所列对应措施仅供参考,实际操作时可以根据情况灵活组合、创新):

一级预警信号一般先采取“紧急行动方案”,并随后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如建议处臵抵质押品,建议资产保全提前介入,建议采取诉讼等;

二级预警一般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如建议更换保证人,建议提供更多的担保品,建议变更授信条件,建议降低五级分类等;

三级预警信号一般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如要求特别关注预警企业,要求增加检查频次、要求调低信用等级等; 系统性预警信号一般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如建议修订信贷政策指引、建议严格审批条件、建议渐进式退出、建议降低组合限额等。

第五章

预警信号的处理流程

第二十七条

预警信号的发现主要通过以下几种渠道:

1、授信后管理----按照规定的频率和要求对客户进行跟踪检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及时识别客户层面的各类预警信号。

2、日常监控----通过审查审批、日常信贷管理、现场和非现场监控过程,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3、研究分析----通过对外部宏观环境进行分析,发现关于行业、地区等系统性预警信号。

4、外部渠道----通过关注网络、电视、报纸、专题研究报告、其他新闻媒体等,识别各类预警信号。

5、系统识别-----CECM系统可以对预先设定的定量预警指标进行自动识别。第二十八条

客户经理通过授信后管理、外部渠道等及时发现识别授信客户预警信号,同时每日登录CECM系统查看他人录入的提醒性预警信号。

第二十九条

对于发现的或提醒的预警信号(包括总行《风险警示通报》的客户),客户经理应立即核实,并评估判断预警信号等级,提出初步行动方案或措施,填写《预警信号处理审批单》(见附件4),报所在经营单位负责人,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对预警信号进行核实,对行动方案进行评估。

第三十条 基层经营单位审核后的预警信号应于1个工作日内上报分行对公授信管理中心风险经理。风险经理会同客户经理核实和分析预警信号,协助客户经理研究制订行动预案,并报告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

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对送审的《预警信号处理审批单》进行审核并签署意见后,送分行风险管理部审核。

第三十二条 分行风险管理部评估预警信号严重程度和行动方案的可行性后,签署意见,报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审批。第三十三条

分行应每月组织召开风险预警委员会,听取各部门汇报预警信号处臵及效果,研究完善行动方案,遇重大紧急预警可召开临时会议。预警信号不解除,应每月向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汇报最新情况。如果有必要,也可以责成主办客户经理上会汇报。

第三十四条

预警行动方案批准后的次日客户经理应将预警信号和行动方案录入CECM系统,并负责执行批准的预警行动方案;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协调、帮助辖内经营单位执行预警行动方案;分行风险管理部应在行动方案获得批准的次日将《预警信号处理审批单》抄报风险总监,并负责监督行动方案的执行情况。

第三十五条

对于一级预警信号情况通常特别紧急,为防止风险进一步扩大,可按照“紧急行动方案”处臵:基层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风险预警委员主任有权批准“紧急行动方案”,事后报风险预警委员会核准。基层经营单位负责人批准的“紧急行动方案”应第二天报风险预警委员主任核准,风险预警委员主任批准“紧急行动方案”应报下次风险预警委员会或召开临时风险预警委员会核准。风险预警委员会如果对 “紧急行动方案”有异议,有权修改,否则视为同意。在此情况下,《预警信号处理审批单》只需基层经营单位负责人和风险预警委员主任签字即生效。

第三十六条

视预警信号严重程度,审批机构如果需要对预警行动方案有修改意见的,要及时将意见书面反馈给分行风险管理部。

第三十七条

总行可以根据外部信息和内部监控发布个案预警信号,流程参照第三十三条和第三十五条执行。分行应对总行发布的预警信号进行评估、核实、制定行动方案,并报告最新情况。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个案预警处理流程图)

第三十八条

对于系统性预警信号,总、分行风险管理部会同提出部门进行核实和分析后,判断预警信号严重程度,提出初步行动方案或措施,报告总、分行预警委员会批准发布。第三十九条

对于特别紧急的系统性预警信号,在经总、分行或预警委员会主任批准后,可先发布并采取行动方案,再报总、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备案,风险预警委员会有权修改已经批准的行动方案,否则视为同意。

(具体流程详见附件3:系统性预警处理流程图)

第四十条

如果预警信号已经导致授信出现实质性风险,经营单位要提请保全部门提前介入,提供保全意见,或直接进入保全程序。

第六章

风险预警委员会

第四十一条

总、分行成立风险预警委员会,总、分行行长或主管风险管理的副行长任主任,成员由风管部、公司部、保全部、私人部、国际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风管部。风险预警委员会主要职责是:

(一)听取个案或系统性预警信号发现及处理情况的汇报;

(二)批准预警行动方案;

(三)批准跨区域集团客户预警行动方案(总行预警委员会);

(四)有权指定某单位或个人开展专项预警调查或执行预警行动方案;

(五)有权批准或修改本办法;

(六)负责建立并维护全行风险预警体系。

第四十二条

分行预警委员会还应讨论以下议题(预警会议纪要内容应简明扼要,应摘要反映预警信号的分析、处臵情况,并及时反映低质量存量客户清收化解情况):

(一)研究和跟踪低质量存量客户风险排查和清收化解情况;

(二)本期新增定性、定量预警信号风险状况分析;

(三)下两个月即将到期不能正常还款授信的风险状况及处臵方案;

(四)上期预警信号的处臵情况汇报;

(五)上次预警会决议落实情况汇报;

(六)总分行预警信号生效或解除决定;

(七)操作风险及合规风险的预警情况。

第四十三条 风险预警委员会办公室设在风险管理部,其具体职能:

(一)负责风险预警委员会会议的组织、材料收集、记录,编写会议纪要;

(二)监督相关单位执行预警应对方案的情况;

(三)向风险预警委员会汇报辖内预警工作开展情况;

(四)风险预警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四十四条 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月初20日内,会议要形成纪要备查,月末报送总行风险管理部,抄送总行公司业务部。同时将有关风险预警信号及处理情况通报全分行。总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原则上在月初15日内。遇重大或紧急情况,可随时召开总、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在预警委员会闭会期间预警委员会主任履行其职责,事后报预警委员会核准。

第七章

预警信号的解除

第四十五条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可以提出解除对客户的预警的申请:

1、经过核实,相关人员报告的预警信息不准确;

2、原预警信号情况好转,已对我行授信不构成风险;

第四十六条

个案预警信号的解除由客户经理提出,填写《预警信号消除审批表》(见附件5),经支行行长、分行公司业务管理部负责人、分行风险管理部负责人同意,报分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批准后,准予消除,《预警信号消除审批表》应存档。

第四十七条

系统性预警信号的解除由各级风险管理部提出,报同级风险预警委员会批准后,准予消除。

第四十八条

总行发布的预警信号如需解除,应履行第四十六条或第四十七条规定程序后,由总行风险预警委员会或总行风险预警委员会主任批准解除。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对于能及时发现并报告预警信号的贷款责任人,如贷款手续齐全合规、无主观故意,在责任追究时,可根据授信工作尽职规定予以免责;对于未能及时发现并报告预警信号甚至故意隐瞒不报的贷款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问责。第四十六条

对于提醒性预警信号没有及时核实调查而引发风险扩大造成授信损失的责任人,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第四十七条

如果基层经营单位负责人以各种形式压制客户经理隐瞒不报,将依据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经营单位负责人责任。

第四十八条 本办法适用法人客户(包括金融同业),自然人客户可参照有关条款执行。

信贷风险预警 第2篇

信贷风险预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XX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信用风险控制和管理,提高各级信贷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通过对借款人的持续贷后监控,及早发现借款人出现可能会危及信贷资产安全的预警信号,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根据《银行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指导意见》,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相关名词定义

(一)信贷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后监控,发现风险程度加剧的早期信号,识别风险类型,分析风险的成因、程度和发展趋势,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积极主动地防范、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管理手段;

(二)风险预警信号,是指借款人的内部经营运作和外部环境中出现可能会对其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并且可能会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应引起关注的信号;

(三)调整,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存在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时,调整授信方案(包括调整担保、调减授信额度、转换授信品种等),以控制风险;

(四)减持,是指在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并且可能会一定程度地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但不适宜或不能马上全部退出 1 的情况下,采取的逐步退出方法;

(五)主动清户退出,是指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将严重危及本行信贷资产安全,应尽早采取抢救措施,争取全面退出,尽可能减少损失。

第三条 信贷风险预警应遵守及时、保密原则,达到把握最佳时机,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遵守动态监管、分层预警原则,通过适时监管、各部门、各层级参与预警,及时发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

第四条 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制度,一旦出现信贷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制定控制和化解信贷风险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并完成审批工作。审批方案按照授信权限实行报备制,提请主管行对审批方案提出其他意见。

第五条 出现信贷风险预警,资产分类调整为次级类(含)以下的,按照XX银行不良信贷资产相关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行的正常类、关注类借款人。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七条 综合业务部是监控借款人预警信号的最主要责任岗,职责包括:

(一)负责对借款人进行持续的贷后监控,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提出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报送风险合规部审查,审查 2 通过后由风险合规部报贷款审查委员会;

(二)按照批复(审批)意见实施方案;

(三)对于集团客户,作为协办行应当将审批通过的《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及实施方案报备牵头行。牵头行负责汇总,其职责适用前两条。

第八条 风险合规部和贷款审查委员会职责包括:

(一)负责完成综合业务部报送的方案审查,提出客观、合理的审查意见;

(二)负责综合业务部方案的实施;

(三)负责指导和监督各支行审查工作。

第九条

风险合规部负责向全辖发布行业、地区、政策、企业等风险提示。

第三章 风险预警信号

第十条

信贷风险预警信号是正常类借款人向关注类借款人或其他类借款人(次级、可疑、损失)转变过程中较普遍出现的早期特征,预警信号包括客户品质信号、客户及主要股东信号、客户银行账户变化信号、客户管理层及关键技术人员变化信号、运营环境变化信号、财务状况变化信号、履约能力变化信号。

第十一条 与客户品质有关的信号

(一)客户关键人员如经营决策人员、主要执行人员和技 3 术人员失踪或无法联系;

(二)客户拒绝提供与信用审核有关的文件;

(三)客户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信息,如隐瞒资产、债务或抵(质)押品真实情况;

(四)客户无恰当理由突然改变会计政策或核算方法以及折旧计提方式、存货计价方式等;

(五)客户无正当理由撤回或延迟提供与财务、业务、税收或抵押担保有关的信息或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客户的竞争者、供应商或其他客户对授信客户的负面评价,以及媒体的负面报道;

(七)客户改变主要授信银行,向许多银行借款或不断在这些银行之间借新还旧;

(八)客户频繁更换会计人员或主要管理人员;

(九)客户卷入法律纠纷;

(十)客户有破产和解或破产重整经历。第十二条 企业业主及主要股东个人信息

(一)有赌博、涉毒、嫖娼等违法或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二)持有外国护照或拥有外国永久居住权,或在国外开设分支机构;

(三)被公众媒体披露的其他不端行为;

(四)社会公众对客户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品质、行为反映不良;

(五)客户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个人纳税额大幅度下降。第十三条

客户在银行账户变化的信号

(一)客户在银行的存款不断减少或出现异常变化;

(二)对授信的长期占用;

(三)缺乏财务计划,如总是突然向银行提出借款需求;

(四)短期授信和长期授信错配;

(五)经常接到供货商查询核实存款情况的电话;

(六)突然出现大额资金向新交易商转移。第十四条 客户管理层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化的信号

(一)关键管理人员或技术人员行为异常;

(二)财务计划和报告质量下降;

(三)主要业务频繁变化;

(四)对竞争变化或其他外部条件变化缺少对策;

(五)核心盈利业务削弱和偏离;

(六)以往的合作伙伴不再与其合作;

(七)不遵守授信承诺;

(八)管理层能力不足或构成缺乏代表性;

(九)缺乏技术工人、工资不能正常发放或有劳资争议。第十五条

业务运营环境变化的信号

(一)存货异常变化;

(二)工厂维护或设备管理落后;

(三)主要业务发生变动;

(四)缺乏操作控制、程序、质量控制等;

(五)主要产品线上的供货商或客户流失;

(六)水电费或其他公用事业收费的支出显著减少。第十六条 财务状况变化信号

(一)付息或还本拖延,经常申请延期支付,或申请实施新的授信,或不断透支;

(二)申请实施授信支付其他银行的债务,授信抵押品情况恶化或再次用于抵押;

(三)客户或其业主或其主要股东向其他企业或个人提供抵(质)押物担保或保证;

(四)客户主要股东向其他人转让或拟转让股权;

(五)客户财务比率指标恶化,包括:

1、流动性比率如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等过低;

2、杠杆比率如负债比率过高,经常用短期债务支付长期债务或作为长期资金使用;

3、保障比率如利息保障倍数过低,现金流不足以支付利息;

4、获利能力比率如资产收益率、资本收益率等大幅下降。

(六)应收、应付项目发生异常变化;

(七)支票收益人要求核实客户支票账户的余额;

(八)定期存款余额减少;

(九)授信需求增加,短期债务超常增加;

(十)客户自身的配套资金不到位或不充足;

(十一)其他银行提高对同一客户的利率;

(十二)客户申请无抵(质)押授信产品或申请特殊还款方式;

(十三)银行无法控制抵押品和质押权;

(十四)客户无形资产占比过高或者无形资产估价过高;

(十五)客户或有负债大幅增加;(十六)客户关联交易增多。第十七条 客户履约能力变化信号

(一)客户现金流出现问题;

(二)客户产品或服务的市场需求下降;

(三)客户还款记录不正常或未按合同还款;

(四)客户欺诈,如在对方付款后故意不提供相应的产品或服务;

(五)客户弄虚作假;

(六)客户主要业务或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动。

第十八条 对借款人监控时,不应仅限于上述列举的预警信号,凡是可能对借款人的经营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和危机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信息都应纳入监控范围。

第四章 风险预警信号处理

第十九条 借款人出现下列预警信号之一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调整资产分类结果,做好资产保全工 7 作,存量贷款应采取主动清户退出措施。

(一)已经拖欠到期贷款本金或利息;

(二)产品积压滞销、出现非正常停工停产;

(三)严重亏损或资不抵债(企业名存实亡);

(四)已经或准备申请破产或清算,以及正在破产清算;

(五)发生了重大损失的安全事故、泄密事件或重大人事变动,可能或已经严重影响企业生存发展或债务清偿能力;

(六)涉及重大法律诉讼、仲裁或重大经济纠纷,不能正常经营和还贷;

(七)未经银行同意擅自处理抵(质)押物;

(八)借款人及其主要经营管理人员违法乱纪、走私贩私、商业侵权贪污腐败以及生产经营伪劣假冒产品;

(九)被吊销(或停止使用)贷款卡、法人营业执照、专营权、主导产品生产许可证,或被勒令停产整顿,被查封、冻结财产;

(十)借款人被外管局、人民银行等权威机构列入“黑名单”或取消有关资格;

(十一)抵(质)押物市场价值大幅下降(下降幅度超过评估抵押价值的35%);

(十二)抵(质)押物出现破损、变质及其他影响价值的变化(减值幅度超过评估抵押价值的35%);

(十三)抵押物被物权持有人以各种方式转移,可能影响 8 银行债权实现。

第二十条 借款人出现下列一项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趋势,制定控制与化解风险措施,提出是否需要调整资产分类结果,是否需要调整授信方案或减持;借款人同时出现下列二项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趋势,调整资产分类结果,采取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资产保全措施;借款人同时出现下列三项或三项以上预警信号的,应及时分析风险成因、程度及发展,调整资产分类结果,做好资产保全工作,采取主动清户退出措施。

(一)其他金融机构对企业实行退出政策;

(二)无法解释的应收款、存货增加;

(三)负债迅速增长(特别是短期银行借款的增长超过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

(四)销售额增长但利润减少;

(五)准备实施重大的经营决策;

(六)净现金流量大量减少或出现负值,不足以支持正常业务;

(七)关联企业间非正常大量转移资金;

(八)借款人出售、变卖主要的生产、经营性固定资产;

(九)坏账损失增加;

(十)转盈为亏,亏损额呈逐步增加的态势;

(十一)国家出台了不利于企业的法规政策;

(十二)企业业主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突然出国、死亡或失踪;

(十三)准备进行兼并、收购、分立、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等重大改制;

(十四)或有负债接近或超过自身承受能力;

(十五)借款人建设项目突然取消或停缓建;(十六)贷款保证人出现财务风险支付风险;(十七)因较为严重的不良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十八)以各种形式悬空或逃避债务(包括非银行债务);(十九)不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

(二十)借款企业的上下游企业存在较大经营风险或出现预警信号,或反映借款企业信誉不良;

(二十一)企业主要经营者存在不良嗜好或个人信誉不良记录;

(二十二)企业主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亲属、密友中出现重大经济问题;

(二十三)国家相关政策出现不利于同类抵(质)押物变现或其他影响情况;

(二十四)因不可抗力造成抵(质)押物毁损。第二十一条 预警信号处理程序

(一)综合业务部通过对借款人进行实地和间接检查,通过媒体或第三方获取有关信息,通过全面贷后检查,通过风险 10 合规部发布的风险提示等定期或不定期监控借款人是否出现预警信号。

当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时,应立即识别风险、分析风险成因、发展趋势等,按照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的规定制定相应方案,撰写《信贷风险预警报告》,经分管行长签署意见后,报送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

《信贷风险预警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报告的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借款人所有制性质、所属行业、股东情况、营业范围、高级管理层情况等)、与本行的授信关系(包括授信额度、授信产品、期限、利率、担保方式,在本行的结算量、存款等)、保证人或抵质押物情况(包括保证人基本情况、生产经营管理情况、财务状况;抵(质)押物价值变化等)、防范措施(包括出现预警后,我方采取的措施;授信调整或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方案,制定控制和化解风险措施;方案可行性分析)、预期结果和结论。

(二)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方案,审批后并将审批意见交送综合业务部。

(三)对于集团客户,协办行将审批通过的《信贷风险预警报告》及实施方案报备牵头行,牵头行汇总后,制定集团整体的方案,按照本办法规定报批。

(四)综合业务部按照批复意见,实施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方案,信贷人员承担主要工作。

第五章 预警信号的解除

第二十二条 借款人出现预警信号后,通过有效控制和化解,预警信号消失或显著减弱,影响本行信贷资产安全的潜在风险已基本或完全消失,信贷人员撰写《信贷风险预警解除报告》,经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后,解除预警信号。

《信贷风险预警解除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报告的目的、基本情况、与本行的授信关系、保证人或抵质押物情况、风险预警信号解除理由和结论。

第二十三条 集团各成员借款人解除风险预警信号时,协办行还应定期报备。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风险合规部负责监督检查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情况。

第二十五条 综合业务部负责检查信贷风险预警管理情况。

第二十六条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

(一)出现风险预警信号后,是否及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二)是否按本办法的要求及时报告信贷风险预警;

(三)是否按批复意见的要求认真、有效执行调整、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方案;

(四)其他需要检查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 对及时发现预警信号而避免本行信贷资产损失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对于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致使贷款风险未及时防范、使风险蔓延,造成经济损失的,按违规处理;对因玩忽职守,没有及时发现预警信号或虽发现了预警信号但没有及时采取调整方案或减持或主动清户退出措施,导致资产风险分类结果调整为次级(含)以下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的创立 第3篇

我国农户小额信贷持续发展的基础是债务人诚实守信。基于信用评价原理, 债务人的守信意识与偿还能力决定其持续守信的程度。目前, 我国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维持再生产的前提之一是其拥有稳定的预付资金, 小额信贷是解决预付资金短缺的低成本途径。但是, 大面积自然灾害, 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很可能导致偿还能力整体下降。因此, 通过完善风险防范制度, 建立重大事件损失预警及缓冲体系, 会增强我国农村信用社的资金安全, 保障农村中低收入群体的用款。

一、我国农户小额信贷发展概况

农户小额信贷的经营初衷是解决农村最底层人口的用款问题。中国农村信用社开展的农户小额信贷试行于1999年, 中国人民银行通过下发《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与《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两个文件, 推动了农村信用社开办农户小额信贷业务的开展。随着农信社小额信贷在全国的普遍推广和放贷经验的不断积累, 农村信用社已经成为中国农村小额信贷最主要的发放主体。但是, 中国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贷仍存在着不能完全满足当地农户信贷需求的问题, 农村信用社自身也存在资金来源问题和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的任务。

二、改进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预警体系

(一) 目的与组织体系

我国农村信用社现行的农户小额信贷风险管控制度已经具有一定的损失预警功能, 贷款五级分类制度就会连续提供信贷资产的可能损失信息。然而, 现行信贷风险管控制度主要依赖于借款农户微观信息, 且信息相对滞后。宏观经济因素及涉农行业信息的采纳程度较低, 欠缺对信贷风险变动前景的全面估计能力。基于此, 这里所指预警体系改进的基础是现行的信贷管控制度, 拟重点增加宏观经济金融信息与涉农行业信息, 以扩大判断信贷风险的信息面, 更好的应对系统性风险。改进后的预警体系的运作目的是预测农村信用社的农户小额信贷重大损失, 及时做好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防控, 维持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稳健运行。

我国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的构建原则是内外结合、信息传递及时。一方面, 完善农村信用社内部的农户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组织体系, 多部门联动, 形成具备实效的自律机制;另一方面, 进一步强化农村信用社与银行业监管部门相联系的小额信贷风险防控组织体系, 接受监管当局的外部监管, 提升农户小额信贷的安全程度。

(二) 预警信号体系与使用

预警指标体系反映农户小额信贷所承担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的严重程度, 主要从两个方面选取:一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内部, 偏重于风险管理指标;二是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外部, 主要从宏观经济因素中选取, 部分指标为定性类指标。

农村信用社进行定期预警评估, 当预警信号指标临界值面临突破时, 就意味着我国整体或局部农户小额信贷可能会出现比较严重的问题, 需要相关农村信用审视自身资本充足状况并通报相关监管部门, 金融监管当局与货币当局及时做好风险控制预案, 避免出现农户小额信贷危机。

三、构建农户小额信贷危机缓冲体系

我国农户小额信贷偿债危机是指某年度投放的小额信贷总额中, 在下一个信贷年度初确认不能回收的贷款额占总投放额的30%以上。在现行信贷管理体制内, 农村信用社可以通过贷款分级的结果作为判断依据, 即被评为劣质类贷款额度占总贷款额度的30%以上。

在基层调研中, 基层农村信用社信贷主管人员一般认为小额信贷的最大风险源之一是农业灾害和农产品市场风险。一旦出现大面积偿债危机, 农村信用社持续经营能力和农户经济实力均会受到严重削弱。为应对小额信贷债务人的集体偿债危机, 有必要事先建立化解或缓解集体债务危机的应对措施。缓解农户小额信贷集体偿债危机的思路和方式可以因地制宜, 如设想两种小额信贷的危机缓冲模式, 一种是集中型危机缓冲模式, 另一种是分散型危机缓冲模式。也就是说, 在实践中既可以存在资本多元化的小额信贷风险分担机构, 也可以由不同属性的机构形成多层次的小额信贷集体风险担保网。

(一) 集中型农户小额信贷危机缓冲模式

如果考虑建立汇集社会各方力量的、集中的小额信贷风险担保模式, 可以尝试建立以混合资金为来源的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贷担保基金。该类基金存续的目标是缓解小额信贷集体风险对农村经济的冲击, 在管理制度的设计中体现审慎、适度、有偿的原则。

1.资金来源和规模

在农村地区, 建立担保基金的出资人可以是地方政府、农村信用社、其它出资人 (担保基金、企业、农户等) 。地方政府以其财政收入作为资金来源, 比较合适的财政收入形式是当地农村小额信贷机构所缴税费的部分返还, 或者是当地居民储蓄存款利息税的部分返还。农村信用社以其年度利润的一部分作为资金来源, 其它出资人则以其合法货币资产作为资金来源。

缓冲基金的规模应该依据农村信用社的准备金和资本金规模而定。如果一家农村信用社与农户小额信贷相关的专项准备金在五级分类口径下已经提留充足, 同时该机构拥有一定量的资本金, 则缓冲基金的规模依据该信用社一定时点上小额信贷总额扣减已提留的准备金及资本金的剩余规模而定, 用这个剩余金额与一个给定的比率相乘, 所得出的金额就是缓冲基金的规模。

设想的基本模型如下:F= (L-C-W) *r;

其中:L:小额信贷总额, C:资本金, W:已提留农户小额信贷专项准备金, r:缓冲比率F:缓冲基金规模。小额信贷总额一般取每年4月至9月的平均月度余额, 这样能比较真实的反映某地小额信贷的规模。缓冲比率可以由出资人共同议定, 一般可以在5%-10%。在缓冲基金未进行大额支付的时期, 闲置的基金可以以购买国债等形式运用。对于其它出资人, 缓冲基金给予其一定的收益, 收益率由各方出资人协商而定, 分配底线是不影响缓冲基金的保值。

对于某些资金相对匮乏的地区, 可以等待条件成熟后再成立缓冲基金。这类地区的小额信贷机构一旦发生集体风险后, 由中国人民银行对其进行救助, 给予一定量的再贷款维持业务的开展。

2.基金运作主体

缓冲基金由农村信用社省级联社或某大型商业银行进行统一管理, 由省级信用联社或某大型商业银行设立基金专户, 资金的进出建立在严格的评估、授权等法律行为之上。

3.基金运行机制

首先, 合法的参与主体注资形成缓冲基金, 资金委托省级信用联社专户或某大型商业银行代为管理。其次, 在未出现集体风险事件期间, 专户内一定比例的资金由代管机构进行专项低风险投资。第三, 在出现由于信贷资产风险下降等因素而导致的基金规模合理下降时, 被转出资金交由出资人协商处置。在我国农村出现农户小额信贷大面积偿债危机时, 由基金出资人对信贷风险进行准确评估, 中央银行会同银监局等审查。当确定损失事实后, 由代管机构按比例提取资金或按照实际风险损失提取资金, 交由有风险小额信贷机构进行损失抵补, 以备下一生产周期的小额信贷正常投放。受助小额信贷机构度过危机后, 逐步返还该笔资金。

(二) 分散的农村小额信贷风险担保模式

通过建立相对分散的小额信贷风险担保机构体系, 也可以达到缓冲小额信贷大面积违约风险冲击的目的。如建立商业性小额信贷担保基金 (公司) , 有偿提供担保服务。减免农村信用社部分税费, 以被减免税费为基础, 建立集体风险缓冲基金专户。地方政府筹集资金, 建立小额信贷集体风险缓冲基金。由财产保险公司或商业银行推出风险担保产品, 我国农村信用社以买方身份买入该产品。这几种担保主体既可以同时在我国农户小额信贷担保市场上出现, 也可以依据具体条件, 仅设立其中的一种或若干种担保形式。从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实际情况看, 政府与小额信贷机构进行密切协作, 通过政府提供合适的财税政策, 建立风险缓冲基金简单易行。商业化的小额担保机制可能仅适合我国比较富裕的部分农村地区。

商业性小额信贷担保机构进入农村后, 农村信用社自主选择是否接受其服务, 通过依法定价解决费率和损失评估等事宜。大中型财产保险公司和大中型商业银行都有实力进入小额信贷担保市场。财产保险公司可以设立“小额信贷集体风险险”等险种, 面对农村信用社进行销售。而大中型商业银行可以设计相关表外业务品种进行服务。

参考文献

[1]杜晓山, 孙若梅.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和政策思考[J].财贸经济, 2000 (7) :32-37.

[2]杜晓山, 张保民.中国小额信贷十年[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 2005.

信贷风险预警系统实现方式研究 第4篇

关键词:信贷风险;管理水平;预警系统

一、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概述

当前对我国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主要有两个基本的途径:一是从银行自身经营的角度来实现,二是将信贷风险转变成为借贷企业的财务风险预测开展研究[1]。其中,针对从银行自身经营的角度来实现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研究居多,并且起步也较早。针对将信贷风险转变成为借贷企业的财务风险预测开展研究起步较晚,集中于近几年,因此相关的文献也较少。通过查阅有关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所有的研究成果来看,学术界大都将研究的重点集中在了整个的预警系统之上。虽然信贷风险是的主要风险[2],由于影响银行风险水平的因素众多,同时风险类型也是复杂多样,诸如信贷风险、市场风行、利率风险等等。为此,在构建风险预警系统时,应该综合考虑外部复杂的因素。只有这样,才能够保障风险预警系统的完整性。本文在已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就如何实现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构建进行了大胆的尝试[3]。

二、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指标选取的原则及财务指标的运用

1.指标选取的原则

构建信贷风险预警系统首先需要遵循指标选取的原则,包括全面性原则、可测性原则、可量化原则以及一致性原则等等[4][5]。其中,全面性原则要求指标之间具备有一定的关联性与互补性,同时信贷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遵循全面揭示企业的信贷风险的要求;可测性原则要求指标设计的同时必须考虑其可操作性。可测性是基于建立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目的是为了财务人员更好的提供管理与控制的依据而提出的[6];可量化原则主要是针对财务表报而言的。按照特定的财务公式及财务指标进行定量分析,从而增加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可行性;一致性原则要求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指标设计应该与中国人民银行非现场监管指标保持一致性,便于日常监管的需要。

2.财务指标的运用

财务指标在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构建中的运用主要参考当前央行制定的关于风险要素指标和权重有关方面的规定进行,主要包括盈利能力指标、成本控制指标、流动性预警指标、安全性预警指标等等[7]。具体而言,盈利性指标包括资产收益率、利息回收率、净资产收益率等等,以衡量营业成本占据主营业收入比重的营业成本率为主要代表。流动性预警指标应该注重资产流动性比率、存贷款比率以及中长期贷款比率等等,是保障资产流动性的重要指标。安全性预警指标主要用来衡量不良贷款的变动趋势、保证贷款和抵押贷款对整体资产安全阀的影响程度,包括资本充足率、核心资本充足率、损失贷款率、资本安全率、次级贷款率、可疑贷款率等等[8]。

三、强化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改进策略

加强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管理水平可以从银行内部改善和政策制度改善两个方面着手。从银行内部改善方面来说,需要从源头上做好风险甄别防控工作,严格执行银行贷款事前调查、贷时审查以及贷后检查的全套流程,从而确保各个环节管理程序明确、内容规范、要求具体[9]。另外,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从而在更高层次、最短时间内采取最合适、最有效的风险化解措施,最大程度上维护信贷资金的安全。最后,需要扩大中间业务收入,从而降低贷款承担的风险水平,降低银行经营状况与系统性风险的关联性[10]。一般情况下,银行传统的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存款与贷款的利率之差,相应承担的风险也主要来源于贷款质量的恶化。因此,通过降低银行利率之差收入在总的业务收入中的比重,可以有效的减轻银行所面临的风险。换句话说,非利率之差收入在银行总收入中的比重增加会促进银行贷款承担风险水平的下降,同时还可以降低银行经营状况与系统性风险之间的关联性,防止連锁反应的发生。为此,银行可以在自身情况允许的前提之下,致力于创新性的银行产品开发,针对客户的个性化需要来实现更加便利及安全的融资环境,降低银行信贷风险水平。

从政策制度的改善视角来看,也涵盖了两个方面的内容。首先对于地方政府来讲,需要快速转变在银行业中的角色定位。集中体现在政府需要减少效率低下的行政干预,切实保障银行自身经营能够有效的按照信贷风险相关条例去执行。同时还需要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改善当地投资条件,从而增强地方银行的发展势头,遏制信贷风险的发生[11]。二是要依托相关政策来规避风险。对于信贷风险而言,可以依托银行业的相关指引,通过划分信贷风险等级的方式进行针对性的管理和后期监控,主动化解风险。总而言之,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政府、银行、企业的合作经营目标,在控制信贷风险的同时,也可以依靠信贷的融资功能保障地方企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四、结语

总而言之,如何有效防范金融机构的信贷风险和构建预警系统,一直是世界范围内所关注的热门话题之一。同时,作为一个世界范围内所关注的热门话题,如何加强信贷风险成为了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为此,本文从当前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研究概况出发,然后对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指标的选择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包括指标选取的原则、财务指标在信贷风险预警系统构建中的运用两个方面,最后对如何强化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改进策略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希望为今后加强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一个一定具有参考价值的文献基础。(作者单位:1.武汉纺织大学;2.湖北省武汉纺织大学;3.山西大同电力高级技工学校)

参考文献:

[1]隋剑雄,林琪.试论我国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建立[J].金融论坛,2004,08:44-49.

[2]孙志娟.基于灰色自校正理论的我国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研究[J].湖南社会科学,2013,02:142-146.

[3]戴红军,吴国强,刘黎明.信贷管理中行业风险预警研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08:74-77.

[4]杨瑾淑.国有信贷风险预警模型的构建[J].财会月刊,2007,32:34-36.

[5]郑四华,胡颖.信贷风险预警系统的设计[J].企业经济,2007,12:137-139.

[6]孙志娟.我国风险预警机制的构建[J].经济问题,2012,06:96-99.

[7]周延,王延涛,刘浩.从次贷危机看中国信贷风险管理[J].辽宁科技大学学报,2012,03:306-310.

[8]朱杰,陈权宝.我国风险预警系统研究[J].科技经济市场,2010,01:51-53.

[9]毛愫璜.美国次贷危机与我国信贷风险管理刍议[J].商场现代化,2009,08:317-318.

[10]石丹.信贷风险管理[J].现代经济信息,2015,02:303-304.

信贷风险预警 第5篇

为加强风险管理工作,及时、真实地反映和了解信贷资产的动态风险状况,提高XX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对信贷风险的反应速度和化解能力,为本公司有效控制和处臵信贷风险提供决策依据,特制订本报告制度。

一、风险预警的含义

风险预警是指通过贷款三查收集的资料信息,及时预测和发现各类贷款潜在的风险,分析风险因素,提出处理方案并实施。

二、风险预警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各业务部门在实施“信贷风险预警及报告”制度时,应覆盖公司全部的中小企业贷款业务和自然人贷款业务。

2、实事求是原则。各业务部门及信贷管理人员既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借款人,还要实事求是的分析和反映借款人的潜在风险及已经暴露的风险,绝不能为了个人利益和局部利益而隐瞒风险,知情不报,甚至欺上瞒下,违规操作。

3、及时通报原则。各业务部门在实际信贷工作中,如果发生了对本公司贷款安全回收有重大不利影响的突发事件,应立即在第一时间通报公司董事长、经理、股东和风险管理部门。

三、风险预警的要求

1、快速反应。由于宏观调控、政策调整、市场竞争、原材料涨价、企业融资困难等因素,借款人的生产经营状况在不断发生变化,公司信贷资产也将面临各种风险,信贷人员要加强贷款三查与分析研究,密切关注各种潜在的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并正确判断风险,快速反应,采取果断措施,保全信贷资产,将各种风险降到最低限度。

2、逐步前移。防范风险绝不是要等到借款人出了问题再采取措施进行处臵,而是要把风险防范逐步前移,善于在贷款各环节的日常管理工作中捕捉信息,掌握第一手资料,从中分析出潜在的风险,及时预警,及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

3、落实责任。信贷员是风险预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当借款人出现风险后,信贷员要及时将信息反馈给相关领导和部门。

四、风险预警的重点内容

(一)、当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时(包括但不限于),信贷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本部门领导汇报,如果本部门领导在一天内无任何答复或反馈意见,信贷员可直接向公司风险管理部预警,并上报书面报告。情况紧急时信贷员先用电话向公司董事长、经理、股东和风险管理部口头汇报,三天内补报书面报告。〈1〉、借款人组织形式发生变化,如进行租赁、分立、承包、联营、并购、重组等;

〈2〉、借款人经营活动发生显著变化,处于停产、半停产或经营停止状态;

〈3〉、股份制企业主要股东或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企业经营层或股东之间发生重大意见分歧或闹不团结,且依靠自身难以解决,给企业经营管理带来严重影响的;

〈4〉、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法人代表或主要股东(包括自然人的借款人)或高级管理人员被拘审、“双规”、监视拘留、逮捕的;意外死亡的;已确认失踪、或连续5天以上无法正常联系的;

〈5〉、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尤其是挪用贷款炒股票或房地产,给贷款偿还带来严重影响的;

〈6〉、借款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提供财务报表、业务信息及抵押担保有关信息的,或拒绝信贷工作人员调查及不配合调查的;

〈7〉、宏观经济、市场、行业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对借款人经营产生严重不利影响,并将影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的; 〈8〉、发生银行承兑汇票垫款或其它垫款的;

〈9〉、借款人承接出口业务或大额订单,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保质保量发货,可能承担重大违约责任的;

〈10〉、借款人遭受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侵害,损失严重,或损失虽小,但短期内无法恢复正常生产的;

〈11〉、借款人抵(质)押、保证担保情况发生明显恶化的。①抵(质)押物严重损坏、缺损或流失的;抵(质)押品价值大幅度下降的;抵(质)押物被非法变卖的;抵(质)押物被人民

法院依法查封的;抵(质)押无效的情况等;②保证人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明显恶化、保证能力严重不足的;

〈12〉、借款人通过不正当手段骗取贷款的、无正当理由拒不还款、恶意逃废金融债权的。保证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担保责任的;

〈13〉、借款人或保证人发生重大涉案诉讼的; 〈14〉、借款人连续三个付款期或在合同期内累计六个付款期未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

〈15〉、对贷款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其他突发情况。当借款人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个人类贷款应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可通过直接从借款人账户扣划或诉讼行使权利维护债权。

(二)、当借款人发生下列情况时,各信贷员必须在次月的5日前将所管的贷款企业发生的风险情况汇总,写出书面预警报告上报公司风险管理部。情况紧急时可随时单独上报。〈1〉、企业法人对外的股本权益性投资超过其净资产50%的;

〈2〉、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未按规定正常年检;

〈3〉、企业管理层主要成员(包括自然人的借款人)违法经营或经常参与黄、赌、毒,或夫妻感情及家庭出现严重问题的; 〈4〉、借款人贷款到期后经常发生借新还旧(经公司批准的

除外)、借款还款或已发生贷款逾期的;

〈5〉、由于市场因素及自身原因,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逐渐萎缩、恶化或产销利逐步下降及出现非正常亏损的;或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明显变差,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和净现金流量呈逐步下降趋势,甚至出现非正常流出的;

〈6〉、借款人项目建设与预定计划发生重大偏差或未获得有效批准手续的。项目建设资金未按预定计划得到落实的;

〈7〉、借款人开始变卖用于生产的设备和原辅材料,可能导致停产歇业的;

〈8〉、借款人设备利用率很低,开台率严重不足,可能引起大额亏损的;

〈9〉、借款人虽然生产经营正常,资产利润率较高,但净资产一直未有增加,贷款数额多年未有下降,明显存在经常性抽资行为(包括由于年终分红后引起流动资金不足)的; 〈10〉、借款人明显存在偷漏税情况或经税务部门检查确实存在偷漏税的;

〈11〉、借款人发生对贷款偿还足以带来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况。

上述风险预警的内容适用我公司现有各类贷款等业务。

五、风险预警报告(书面报告)的内容

(一)、单个借款人风险预警报告力求能充分说明问题,内容包括:

1、借款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基本构成、生产经营、财务及相关情况;

2、出现风险的详细情况,包括风险成因、目前事态、风险后果;

3、信贷员对此已采取的措施;

4、贷款情况及抵押担保情况;(包括贷款期限、五级分类形态、抵押物明细、保证人保证能力分析等)

5、信贷员下一步工作对策设想,需要公司帮助协调的事项;

6、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

(二)、汇总风险预警报告(书面报告)力求简单明了。内容包括:借款人名称、贷款数额、抵押担保情况、简要生产经营情况、发生的风险、已造成或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拟采取的措施等。

六、风险预警的工作要求和措施

〈1〉、加强领导,认真实施。做好风险预警,防范信贷风险是提高信贷资产质量的重要措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风险预警工作。公司总经理要经常督促信贷人员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工作,及时掌握借款人生产经营的动态情况,检查分析公司贷款面临的各种风险,及时预警,确保此项工作切实落实。

〈2〉、实事求是,如实反映。金融危机的传导效应目前正在逐步显现,信贷资产已进入了风险高发期,这一点必须引起信贷管理人员的足够重视。要密切关注宏观经济的走势、借款人企业 的产品结构和生产经营状况,实事求是地分析信贷资产已经存在的风险和潜在的风险,如实反映,如实预警。公司重申,坚决反对各部门为了本单位局部利益和个人利益,隐藏风险,有问题不报,弄虚作假,贻误防范和处臵信贷风险的最佳时机,如有发现,公司将严肃查处。对于发生的每笔风险预警,信贷员必须逐笔报风险管理部备案。对于发生的风险,如有备案记录,公司将按实际情况来认定各部门领导、信贷员是否尽职,是否免除相关责任。

〈3〉、落实“三查”,及时预警。要想风险预警取得实效,关键在于认真做好贷款“三查”工作,将风险防范逐步前移。信贷工作人员要真正做到贷前调查要实,贷时审查要严,贷后检查要勤。公司要求,信贷员在调查报告中都必须对借款人的风险情况进行提示,严禁弄虚作假。凡是贷后检查发现借款人存在上述重大风险情况的,公司风险管理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预警,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保障信贷资产安全。

〈4〉、执行措施,及时反馈。对于发生的风险预警,公司风险管理部将会及时介入调查,提出处臵意见,各业务部门领导、信贷员应认真落实公司提出的处臵意见,及时将落实情况书面反馈给风险管理部。

〈5〉、明确责任,加强考核。公司明确,信贷员是单个借款人风险预警的第一责任人,公司业务发展部部长是汇总风险预警的责任人(汇总预警的内容由信贷员提供),公司经理是公司风险预警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风险预警工作的组织

和实施,对风险预警不及时、弄虚作假、隐藏风险、贻误时机,或虽已上报但未按计划措施落实的各业务部门领导、信贷员,风险管理部门向股东建议,取消对各部门的授权,并采取相应经济处罚。对工作不负责任,连续多次发生有问题不报、有风险不预警的各部门领导、信贷员,公司将解除劳动关系。

本制度由抚顺市信达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制订、解释和修改。

信贷风险预警 第6篇

[作者: 中山联社 徐士达 蒋纪华点击数: 1302更新时间: 2009-05-12文章录入: 蔡帅 ]

一、构建信贷风险预警体系的意义

信贷风险预警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各种渠道获得的信息,通过一定的技术手段,采用专家判断和时间序列分析、层次分析和内部评级等方法、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和早期预警,实现对风险的“防患于未然”。

贷款五级分类的实施,使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规范化管理工作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资产率有了大幅的下降,同时信贷资产的质量也有了大幅的提高,但由于本身的起步晚,并且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监测和控制手段留于表面,缺乏科学依据,在具体分析中,定性分析多,定量分析少;静态分析多,动态分析少;事后纠正多,事前防范少,风险反应明显滞后,因此,极大的影响了信贷资产质量的进一步提高。而在当前情况下,受自身条件的影响,直接引进西方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技术和机制, 在现实中还难以行之有效的贯彻执行。因此, 建立一套符合农村信用社, 可操作性较强的信贷风险预警模型, 形成具有农信社特色的风险预警体系, 有着极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怎样构建信贷风险预警体系

农村信用社由于缺乏必有的历史数据,还不能照搬国际上各种先进的内部评级模型和先进的风险预警方法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体系。不过,笔者认为农村信用社建立信贷风险预警体系可以从行业风险预警、客户风险预警和组合风险预警三个方面进行。

(一)行业风险预警

所谓行业是一个介于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之间的中观经济范畴,是由具有共同特征的企业群体组成。由于同一行业内的企业成员在生产经营上存在着相同性或相似性,其产品或服务具有很强的替代性,行业内的企业成员彼此间处于一种更为紧密的联系态。行业兴衰决定了行业内部企业生存的条件的发展状况,进而影响到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行业风险预警可以从行业环境风险因素、行业经营风险因素和行业财务风险因素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1、行业环境风险。主要考虑经济周期、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体制转轨、重大事件等因素。近期我国政策出台十分密集,支持农村改革、支持中小企业、完善农村金融市场、增加投资刺激内需等等,体现了保增长的意图。因此可以充分考虑这些行业环境风险指标利用层次分析法、时间序列分析法分别作横向的和动态的综合分析,可以判断行业所处环境的整体水平和发展趋势。

2、行业经营风险。主要分析市场供求、行业发展阶段、行业技术水平、行业垄断程度、产品替代性和产业依赖度等因素。同样可以利用层次分析法和时间序列分析法对这几个要素作综合评价分析,据以判断行业内部所有企业的整体运营状态、预测行业发展趋势。

3、行业财务风险。分析指标体系主要包括:净资产收益率、销售利润率、利润总额增长率、资本增长率、企业亏损面、企业亏损度、利息保障倍数、应收账款增长率。根据上述八个指标可以建立风险计量模型,以此判断行业偿债能力和经营风险风险状况,再利用动态的多层次灰色评价法预测该行业的风险发展趋势。

最后,对以上三个方面综合分析,建立量化的行业风险评级模型,对所有行业的信用风险进行全景式连续监测,不仅要确定各行业风险等级,还应对行业风险变化趋势、风险预警状态、信贷余额最佳占比、行业风险限额、行业授信额度等进行完整的计量分析。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各综合指标的风险判别作用,建立系统化、动态化、数量化、差别化的行业信贷政策体系。由于农村信用社目前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数据库,暂时只能利用外部的数据进行分析,但从长远来说,农村信用社一般是区域性银行,外部的数据与自身的状况有一定的差异,所以应该定期收集内外部数据,通过风险评价系统讲行统一的风险评价和分析,并向全社发布有关行业的风险分析报告以提高风险预警的准确性。

(二)客户风险预警

信贷资产在逐步变为不良资产之前,往往会出现许多预警信息,客户风险监测和预警就是要及时探测出这些信息,并提前采取预控措施,为控制和降低信贷风险创造有利条件减少风险的损失。客户信贷风险预警旨在通过对目标客户所处的宏观环境、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信贷状况等方面的研究, 对目标客户信贷风险的整体现状进行综合评价, 并在此基础上对信贷风险变动趋势进行预测, 建立预警模型, 为农村信用社制定信贷政策, 识别和化解风险提供科学的依据。

1、客户信贷风险状况指标体系。因为农村信用社内部只有少量的观测数据,无法利用传统的统计方法进行风险分析与预测,而灰色系统理论能够处理贫信息系统,适用于只有少量观测数据的项目,因此可以利用灰色综合评价法可以对客户信贷风险进行分析和预测。下面是利用灰色综合评价法建立农信社客户信贷风险预警模型的指标体系:(见图1):(见图1)

图1: 客户信贷风险状况指标体系

图1: 客户信贷风险状况指标体系

该指标体系由三层指标组成,即第一层:目标层也就是风险状况;第二层:要素层,包括营运能力、偿债能力、盈利能力、产品市场、信用状况、经营者素质;第三层:指标层,共18个指标。

2、收集同类客户的各指标数据以及该类客户的个指标最佳值,分别计算六个要素层的关联度,再通过专家咨询并利AHP法确定各评价因素的权重,进而计算出要素层的关联度,最后通过要素层的关联度即可以计算出目标层的关联度即各客户的风险状况。另外再通过收集同一客户不同时期的指标数据,可以利用动态的灰色评价法计算出该客户的风险发展状况,预测客户的风险,起到风险预警的作用。

3、根据客户风险状况分析结果,合理制定差别化利率政策。目前,我国利率完全尚未实现市场化,因此可以考虑在充分利用法定利率浮动空间的条件下,增加内部利率的调节力度。对于评级为A、B级的低风险客户,在基准利率基础允许给予一定的优惠而对风险为D、E级的较高风险客户,应制定惩罚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加以上浮。通过资金价格方式,实现对行业信贷结构的优化调整。

(三)组合风险预警

现代资产组合理论的提出主要是针对化解投资风险的可能性。“不要把所有的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就是多元化投资组合的最佳比喻,而这已成为现代金融投资世界中的一条真理。贷款实际上也是一种投资,完全可以利用现代资产组合理论,结合奥特曼最优化模型,确定各行业和各类客户最佳信贷额度占比和风险限额,使整个贷款的风险调整收益率达到最大化,由此确保贷款资本达到最佳配置。这样就可以根据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结构与最优结构相比较预测本社整个信贷资产的风险状况,进而采取相应的措施对风险“防患于未然”。

三、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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