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2024-07-22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精选8篇)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1篇

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制订指导意见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依据教育部教研[2009]1号文“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以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二)准确把握定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较快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各培养单位应充分发挥本单位各专业的优势和特色,积极探索和开展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专业实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和规范,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体现特色和差异。

二、培养模式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要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共分三个主要环节,即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其中课程学习和专业实践环节采用学分制进行量化考核,要求总学分不低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环节不低于27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其中实践环节3学分)。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一般实行“双导师制”,即每名硕士研究生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共同指导。

三、培养环节

(一)学制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制为3年.(二)课程分类与学习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分类与结构参照现行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方案执行。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课程总学分(不含必修环节)最低要求27 学分,分基础理论课、专业课程、公共课程三种:

(1)基础理论课:以数学课程为主,全校设6门课程,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2门。

(2)专业课程:分为“专业学位”和“专业选修”两类。其中专业学位类设若干门专业基础课程、若干门专业技能训练课程,专业选修类设置若干门课程,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3)公共课程:分为“公共必修”和“公共选修”两类。其中:公共必修类课程

包括:政治理论课2门,外语1 门;公共选修类课程设置若干门,由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

(三)课程设置原则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课程设置要有别于我校现行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课程体系,突出“应用型、实用性”的特点。为方便教学管理,专业学位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名称原则上不应相同,名称相同的情况下,应在教学内容上体现区别。

(四)教学要求

(1)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课程教学要有特色,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

(2)教学过程要重视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

(五)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是培养过程中重要的教学和科研训练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必须高度重视专业学位研究生的专业现场实践工作,主动与厂矿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或联合培养基地,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为学生进行专业实践奠定基础。

(1)专业实践时间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参加不少于半年的专业实践,应届毕业生应不少于一年。专业实践阶段可以在研究生完成全部课程学习计划后方开始,也可与课程学习穿插进行,但累计时间必须达到要求。

(2)专业实践组织方式

专业实践工作要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现场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的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① 由校内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现场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的专业实践环节。② 充分发挥校外导师的指导作用,利用现场的科研资源,由校外导师负责安排相应的专业实践环节。

③ 研究生本人结合本人的就业去向,自行联系现场实践单位。

④ 依托于学校与企业、科研院所联合建立的研究生教育创新中心、研究生培养基地,由学校统一组织和选派学生去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研究生应于第1学期结束前与导师一起制订并上网提交《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和选题计划表》(简称“专业实践计划表”)。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方能开始实践环节。

(3)专业实践考核方式

我校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环节的考核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为3学分:实践计划与选题报告(置换选题报告)1学分,技能训练与专业实践(置换成绩单中的“教学实践与科研技能训练”)2学分。

专业实践活动结束后,研究生应撰写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并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技能训练与专业实践”环节考核登记表》。

学院应组织由校内外专家、现场实践单位负责人参加的专业实践专题报告会,由学生本人汇报本人的专业实践工作,指导教师可根据学生的现场实践工作

量、综合表现及现场实践单位的反馈意见等,按“百分制”评定并在网上录入成绩。

专业实践环节是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一个特色和重要环节,研究生不参加专业实践或专业实践考核未通过,不得申请毕业和学位论文答辩。

(六)学位论文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四、其它

(一)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规定的培养环节且满足要求,由学校颁发硕士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

(二)各培养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导师及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和领会教研

【2009】1号文《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为培养方案的制订奠定基础。

(三)各单位主要负责培养目标的确定、主要专业及研究方向介绍、专业课程的设置等。学制、公共课、论文选题及学位论文工作等由学校统一规定。

(四)时间安排

2011年12月23前,启动布置

2011年12月26日-2012年3月23日,各单位制定

2012年3月26日-3月28日,各单位上报数据

2012年4月1日-4月30日,研究生院汇总数据

(五)本培养方案从2012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起开始执行。

2011年12月19日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2篇

2009年05月20日 13:3

3来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全日制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

(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

一、培养目标

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专门型、实务型法律人才。具体要求为:

(一)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公民素质,深刻把握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法律职业伦理原则,恪守法律职业道德规范。

(二)掌握法学基本原理,具备从事法律职业所要求的法律知识、法律术语、法律思维、法律方法和职业技术。

(三)能综合运用法律和其他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法律职业实务工作的能力,达到有关部门相应的任职要求。

(四)较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专业外语资料。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的法学专业毕业生。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重视和加强实践教学,着重理论联系实际的实务能力的培养。

(二)成立导师组,采取集体培养与个人负责相结合的指导方式。导师组应吸收法律实务部门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参加。

(三)加强教学与实践的联系和交流,聘请法律实务部门的专家参与教学及培养工作。

(四)必修课的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其中考试课不得低于总科目的80%。

五、培养工作

总学分不低于57学分。

(一)课程设置

课程按法学一级学科为主设置,课程结构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1、必修课(27学分)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2学分)

(2)外语(3学分)

(3)法理学专题(2学分)

(4)中国法制史专题(2学分)

(5)宪法专题(2学分)

(6)民法学专题(3学分)

(7)刑法学专题(3学分)

(8)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9)民事诉讼法专题(2学分)

(10)行政法专题(2学分)

(11)经济法专题(2学分)

(12)国际法专题(2学分)

2、选修课(选满10学分)

各培养单位自行确定选修课程。

(二)实践教学(15学分)

实践教学时间不少于1年。

1、法律职业规范与伦理(3学分)

2、实践必修环节(6学分)

(1)法律文书(含起草合同、公司章程、起诉书、答辩书、仲裁申请书、公诉书、判决书、裁定书等的训练,由律师、检察官和法官讲授)(2学分);

(2)模拟法庭训练(分刑事、民事、行政三种任选,法官、检察官、律师三类型任选,由教师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辅助指导)(2学分);

(3)法律谈判(2学分)。

3、实务实习(6学分)

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机构、公证处等司法实际单位或政府法制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律工作部门实习不少于6个月。

(三)职业能力

采用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职业能力的培养。职业能力包括法律职业思维、职业语言、法律知识、法律方法、职业技术等方面的法律职业从业技能,培养内容主要表现为:

1、面对社会现象(包括各种事案),能够运用职业思维和法律原理来观察、分析、判断和解决;

2、较熟练地运用法律术语;

3、较全面地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识与法学知识;

4、较熟练地掌握和运用基本的法律解释方法,能够在个案中进行法律推理;

5、较熟练地把握各类诉讼程序,能够主持诉讼程序,进行调查与取证;

6、较熟练地从事代理与辩护业务,从事非诉讼法律事务(如法律咨询、谈判、起草合同)以及法律事务的组织与管理;

7、有起草规范性法律文件的一般经验。

(四)学位论文(5学分)

学位论文选题应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论文内容应着眼实际问题、面向法律事务、深入法学理论。重在反映学生运用一定的理论与知识综合解决法律实务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能力。导师组应根据学生的选题方向,确定具体的导师负责其论文的指导工作。

法律硕士学位论文应以法律实务研究为主要内容,但不限于学术论文的成果形式。提倡采用案例分析(针对同一主题的三个以上相关案件进行研究分析)、研究报告、专项调查等。学位论文的写作均应规范,字数在1.5万至2万字为宜。

论文评阅标准应当统一。

六、学位授予

学位论文必须由三名本专业具有高级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必须有一位校外专家或学者;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中,一般有一至两名实际部门或校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完成课程学习及实习实践环节,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经学位授予单位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授予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

七、附则

本方案属于指导性培养方案,适用于法学专业毕业生。2011年招收法律硕士的院校名单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院校名称

所在省市

安徽大学

安徽省

吉林大学

吉林省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安徽省

延边大学

吉林省

安徽财经大学 安徽省

东北师范大学

吉林省

北京大学

北京市

吉林财经大学

吉林省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市

南京大学

江苏省

清华大学

北京市

苏州大学

江苏省

北京交通大学

北京市

东南大学

江苏省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北京市

河海大学

江苏省

北京理工大学

北京市

南京师范大学

江苏省

北京科技大学

北京市

扬州大学

江苏省

北方工业大学

北京市

南昌大学

江西省

北京工商大学

北京市

江西师范大学

江西省

北京师范大学

北京市

江西财经大学

江西省

中央财经大学

北京市

辽宁大学

辽宁省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大连海事大学

辽宁省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北京市

沈阳师范大学

辽宁省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市

东北财经大学

辽宁省

中央民族大学

北京市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辽宁省

中国政法大学

北京市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自治区

中国地质大学(北京)

北京市

青海民族大学

青海省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北京市

山东大学

山东省

中共中央党校

北京市

中国海洋大学

山东省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北京市

山东科技大学

山东省

厦门大学

福建省

青岛大学

山东省

华侨大学

福建省

烟台大学

山东省

福州大学

福建省

山西大学

山西省

兰州大学

甘肃省

山西财经大学 山西省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省

西北大学

陕西省

甘肃政法学院

甘肃省

西安交通大学

陕西省

中山大学

广东省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省

暨南大学

广东省

复旦大学

上海市

华南理工大学

广东省

同济大学 上海市

华南师范大学

广东省

上海交通大学

上海市

深圳大学

广东省

华东理工大学

上海市

广东商学院

广东省

上海海事大学

上海市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广东省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市

广西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上海财经大学

上海市

广西师范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上海对外贸易学院

上海市

广西民族大学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华东政法大学

上海市

贵州大学

贵州省

上海大学

上海市

贵州民族学院

贵州省

四川大学

四川省

海南大学

海南省

西南交通大学

四川省

河北大学

河北省

西南科技大学

四川省

河北经贸大学

河北省

西南财经大学

四川省

郑州大学

河南省

西南民族大学

四川省

河南大学

河南省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

四川省

黑龙江大学 黑龙江省

南开大学

天津市

武汉大学

湖北省

天津师范大学

天津市

华中科技大学

湖北省

天津财经大学

天津市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湖北省

新疆大学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武汉理工大学

湖北省

云南大学

云南省

华中师范大学

湖北省

云南财经大学

云南省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湖北省

云南民族大学

云南省

中南民族大学

湖北省

浙江大学

浙江省

湘潭大学

湖南省

浙江工商大学

浙江省

湖南大学

湖南省

宁波大学

浙江省

中南大学

湖南省

重庆大学

重庆市

湖南师范大学

湖南省

西南政法大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3篇

关键词:专业硕士,职业素养,科研潜力,课程设置

我国研究生教育呈现出明显的转型特征, 主要表现为由扩大规模转向提高质量, 由外延扩张转向内涵发展, 由以知识为本转向以能力为本[1]。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与学术型研究生属同一层次的不同类型。专业学位 (professional degree) 作为我国研究生教育的一种形式, 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 (academic degree) 而言的一种学位类型。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规定,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 并适应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其招生途径及培养过程相对于学术型研究生而言更为灵活, 但也正因如此, 专业硕士教育的发展情况目前也是参差不齐, 不少应用性较强的学科, 并未真正实现专业硕士与学术硕士的差异化培养, 导致专业硕士培养空有其名。笔者根据多年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管理及学生工作的经验, 提出如下管见。

一、突出职业素养, 制定最佳的培养方案

(一) 科学设置课程, 突出专业硕士的特点

课程设置是落实人才培养的第一步。专业硕士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 获得专业学位的人, 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 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 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因此, 专业硕士的课程体系应以“职业能力”为导向进行设置, 既要考虑研究生教育的一般规律, 也要考虑其职业特性。

目前, 很多专业硕士第一年的课程和同专业学术型研究生的课程基本一样, 没有明显的区别。相对于大多数两年学制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 这样的课程设置有些偏离实际。笔者建议将专业硕士的必修课程分为两大类:其一, 基础理论课。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旨在为实践领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其基础理论课的开设应侧重于对某一职业领域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补充和更新, 同时需要注重课程知识的宽广性, 对该职业领域的发展历史、常见问题及未来的趋势都应做较为全面的讲解, 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理论水平, 对理论教育和理论的原创性研究的要求可以相对降低, 相应地减少深层次的理论课程。以南京师范大学为例, 在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完成的36个总学分中, 除去英语2个学分外, 有14个学分为公共的教育学方面课程, 10个学分为和中学物理教育相关联的应用类课程。其二, 技术实践课。技术实践课程的开设是要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技能, 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关于这一点, 我们稍后做更为详细的说明。另外, 可以开设一些选修课程, 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拓宽其知识面, 增强其创新能力。同样以南京师范大学物理专业教育硕士为例, 我们的选修课程包含大学物理专题选论的物理思维方法论等课程。这些课程模块的设置并不要求完全体现某一学科知识的纵深发展, 而是可以根据某一职业领域的需要, 将若干相关学科的知识内容整合在一起, 并密切结合专业实践训练。从课程设置上把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区分开来, 有利于突出专业硕士的培养特色。

(二) 以情景浸润为基础, 引领专业硕士进入社会实践, 带动产、学、研合作

全日制专业硕士教育的目的不在于学术研究, 而在于与社会的接轨。因此, 让学生设身处地地进行实践对他们的培养来说至关重要, 我们不但要加大实践课程在总学分中的比重, 还要大力加强与相关行业、企业的合作, 积极推行双导师制, 由校方及相应企、事业单位同时选派知识渊博、育人热心的专家, 共同指导专业硕士, 直接将学生引入职业情景, 促进企、事业单位与大学在人才培养和科研合作等方面形成稳固纽带, 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南京师范大学首届全日制教育硕士毕业生, 其两年的学习期间, 有近一年的时间是在中学实习, 参与教学实践, 他们的就业形势和学术型的教育专业研究生相比, 几乎没有区别, 也并未受到招聘单位的“歧视”。因此, 我们希望通过这种开放的教育教学与管理体系, 加强学校与社会的合作, 建立培养与就业互相促进的长效机制。

二、发掘科研潜力, 实现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科研创新是研究生培养的灵魂,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来说同样如此, 他们同样是知识、能力和潜力的统一体。专业学位研究生绝不是高学历的技术工人, 他们不应仅具有单纯的教育实践能力或教育研究能力, 他们更应具有在知识和能力积累基础上的各项可长期发展的潜力, 包括学术发展潜力和职业发展潜力等。美国未来学家阿尔温·托夫勒曾精辟地指出:“未来的文盲不再是目不识丁的人, 而是没有学会怎样学习的人。”[2]因此, 人才培养要着眼于未来, 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 不但传授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实践方法, 更要加强学生自我学习能力、知识自我更新能力、自我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合规律性”的职业知能素质, “合目的性”的职业情意素质, 使他们能够将在学校掌握的各方面能力, 包括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学术沟通能力以及就业可迁移能力等, 在今后的职业生涯中得以发挥, 促进个人和行业的共同发展, 实现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全面、协调的可持续发展。

三、建立因地制宜的多样化考核、评价模式

全日制专业硕士在学制、课程、培养目标上既然有别于学术型的硕士, 那么, 对他们的考核和评价体系也应体现专业硕士的特色。

不同学科之间有着截然不同的特质, 即使是相近的学科, 其发展和侧重点也不尽相同。就教育硕士而言, 有的方向侧重于实验教学, 而有的方向侧重于理论梳理。再者,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存在明显的地区差异, 各地对专业硕士及其能力的需求和发展显然也是不一致的, 因此, 对于专业硕士的考核不能一杆秤到底。可以依据当地的实际经济、学科及行业的发展状况, 以社会需求为向导, 因地制宜, 灵活制定考核评价标准。行业中的一项技术革新或是发明设计, 一个别出心裁的创意或是另辟蹊径的解决方案, 甚至表现突出的实践过程都可以作为考核、评价专业硕士的标准。只要考核内容和方式有利于专业理论和应用的结合, 有利于开拓专业硕士的创新思路, 提升他们的职业素养, 促进当地行业领域的进步和发展, 就可以作为专业硕士的考核方式。

2011年3月, 教育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杜玉波在全国29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会议上指出,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有效途径, 是当前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重要领域。到2015年, 专业学位研究生占整个硕士生招生的比例要提高到50%以上[3]。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将逐步成为我国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要求我们必须以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为中心, 深化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等方面的改革, 实现从注重知识传授向更加重视能力和素质培养的转变, 建设科研水平和职业素养并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 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为各行各业出类拔萃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参考文献

[1]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研究”成果报告[J].大学:学术版, 2012, (3) :75-81.

[2]范明.关于提高大学人才培养质量的思考[J].江苏高教, 2011, (1) :90-92.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4篇

目前国内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很短,培养模式还很不成熟。文章从实践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双导师模式、专业实践过程管理机制及考核指标体系、学位论文管理等全过程,创新研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并应用于建筑与土木工程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收到了较好效果。

关键词: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中图分类号:G64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

10052909(2014)02002303

国务院学位办[2009]23号文件中明确规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工程管理等能力”[1]。由此可见,注重培养实践能力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突出特点,也是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根本区别所在。

但是,目前国内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历史很短,培养模式还不成熟,特别是缺乏一套完整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目前普遍的做法是简单套用学術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仅增加或删减部分课程及增加半年的专业实践,且专业实践模式及效果尚不明晰。因此,围绕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实践能力培养体系刻不容缓。

一、国内外研究现状

西方国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起步较早。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入快速发展时期。到20世纪90年代美国专业硕士学位获得者已占整个硕士学位获得者的55%以上。美国把专业硕士学位看成进入某种行业工作、提升个人发展的重要依据,尤其在工程、工商和教育等领域。1906年美国在专业硕士学位教育中就提出了一种“合作教育”培养模式[2],是将课堂教学与相关领域中的工作经验相结合的一种培养模式。在该培养模式下,学生在校学习理论课程半年后,以2个月为周期交替参加企业的实际训练和课堂学习,毕业前半年在学校撰写学位论文。目前这种“合作教育”模式被世界许多高校采用,如日本的“产学合作”规划就属于该培养模式。

德国提出并实践了一种“双元制”培养模式[3]。该模式强调实践能力的培养,学生1/3时间在校学习,其余时间在企业实践。俄罗斯的“教学生产联合体”培养模式与之类似。

英国提出并实践了一种“三明治”培养模式[3],是一种“学习—实践—学习”工读交替的产教结合模式,特点在于教、学、做三者结合,从而有效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并获得实际工作经验。学生在校学习和校外实习以学年为单位交替进行。这种工读交替培养模式的学制比学术性硕士学位或课程硕士学位多一年。“三明治”模式培养出的专业硕士很受英国等欧洲国家公司的欢迎。

在吸收国外先进教育理念的基础上,我国高校也提出一些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模式,如南京邮电大学提出的“螺旋提升型”培养模式[4]。具体做法是学生入学后在校学习一年,校内实践一个学期,校内学习一个学期,企业实习一个学期,最后校内毕业论文一个学期。该模式突出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强调校内理论学习和企业实践环节的结合。

综上所述,国外对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进行了许多研究和实践,国内对研究生尤其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还处于探索阶段。文章从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基地、导师配备、专业实践到学位论文的全过程,构建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体系。

二、实践性课程开发及教学研究

课程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课程学习时间一般为一年,总共23学分。因此,如何在课程教学中培养研究生的实践能力,是十分重要的。

根据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特点,通过对企事业单位需求目标的调研,开发培养专业实践能力的课程,如土木工程结构三维建模技术、桥梁评估与改造、高等钢结构设计等。依托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开设专业实验课和工程案例课,如结构无损检测技术、传感器技术及应用、道路工程质量评估、大跨度桥梁施工控制等。通过实践性课程学习,提升研究生在土木工程新技术方面的实践应用能力。通过新兴交叉学科技术的学习和训练,培养研究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在研究生课程教学中,强调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倡导研究性、讨论性教学方法,突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培养。如结构无损检测技术课程在实验室开设,教师讲授与研究生讨论、动手操作同时进行,取得了较好教学效果。

三、专业实践基地建设机制

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特色之一,专业实践时间一般为半年。因此专业实践是研究生实践训练的最重要环节。目前,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企业研发中心是研究生的主要实践基地,这些基地能否为研究生提供长期稳定的专业训练场所,实现企业与高校的双赢,是当下面临的主要问题。

笔者认为应着眼于企业核心技术研发需求,通过高校联合申报省、国家级项目,教师与学生参与企业研发,以企业研究生工作站为纽带,探索高校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培养模式,从而建立稳固的专业实践基地。2012年我们与企业研究生工作站(江苏省江建集团)联合申报建设部科研项目,3项获批,目前有3名专业学位研究生进站,开展项目研究和专业实践。

四、双导师选配

由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在企业专业实践的要求,因此必须配备企业导师,加强研究生实践能力的培养。根据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制定校内及企业导师遴选标准,优先选配具有研发经历的学校导师,选配理论基础强的企业导师,组成双导师。明确双导师的责任和权利,通过联合研发项目和成果共享等形式,充分调动企业导师的积极性,增强其人才培养责任意识,协调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关系,规范企业导师的指导工作。探索双导师合作指导的创新模式,充分发挥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在理论和实践方面的不同优势,建立企业、导师、研究生三方共赢的人才培养双导师合作模式。

五、专业实践过程管理机制及考核指标体系

严格研究生专业实践的过程管理至关重要,否则专业实践可能流于形式,达不到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

专业实践基地遴选应考虑研究生的毕业论文、实践基地条件及研究生数量,制定详细的企业研究生工作站计划。将企业研发项目和研究生学位论文统筹考虑,由学校导师与企业导师共同制定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并明确专业实践的成果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中期检查及后期考核方法,构建多元化的专业实践考核指标体系。由企业、学校、导师组成研究生专业实践评审组,综合实践报告、口头答辩及实践期间表现,建立严格的专业实践报告评审制度。

六、学位论文管理

学位论文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的最后一环,也是实践能力的综合训练。因此,必须加强学位论文的管理。首先,学位论文选题应结合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和企业项目研发,突出应用能力,杜绝将纯理论课题作为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论文选题由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商定。

从论文开题、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制定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考核与管理制度。论文开题、评阅和论文答辩由企业和学校专家共同组成。建立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质量评价制度,体现培养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实践能力。

七、结 语

文章从实践课程教学、专业实践基地建设、双导师模式、专业实践过程管理机制及考核指标体系、学位论文管理等方面,探索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实践能力培养体系,以达到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工程设计、工程研发等能力的培养目标。参考文献:

[1]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的通知(学位办[2009]23号)[Z].2009.

[2]徐平.美国合作教育的基本模式[J].外国教育研究,2003,30(8):1-4.

[3]周明星,孟庆国.中外职业教育工学结合模式的比较与借鉴[J].职业技术教育,2008,29(4):82-85.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5篇

作的若干意见

2009年03月27日 10:05 来源:教育部教研[2009]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更好地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迫切需要,积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专业学位教育,我部决定自2009年起,扩大招收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范围。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以质量为核心,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整体规划、统筹协调、规范管理、分类指导、协同发展,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为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重要性

(一)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积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的需要。

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日新月异,职业分化越来越细,职业的技术含量和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对专门人才的需求呈现出大批量、多规格、高层次的特点。世界各国高等教育都主动适应这种变化,积极进行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模式的调整,大力提高人才培养的适应性和竞争力。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迫切需要大批具有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和实践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研究生教育必须要增强服务于国家和社会发展的能力,加快结构调整的步伐,加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力度,促进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

(二)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经过30年的发展,办学规模不断扩大,教育质量不

断提高,总体实力不断增强,建立了学科门类比较齐全、结构比较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有质量保证的研究生培养制度。长期以来,我国硕士研究生教育主要是培养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或教学工作能力的教学科研人才。但随着研究生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社会需求的不断变化,硕士研究生的就业去向已更多地从教学、科研岗位转向实际工作部门。从世界研究生教育发展状况来看,硕士研究生教育基本是以面向实际应用为主,教学科研人才更多是来源于博士研究生。为促进我国研究生教育的更好发展,必须重新审视和定位我国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进一步调整和优化硕士研究生的类型结构,逐渐将硕士研究生教育从以培养学术型人才为主向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转变,实现研究生教育在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等方面的协调、可持续发展。

(三)开展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是进一步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的需要。

我国自1991年开展专业学位教育以来,专业学位教育种类不断增多,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不断增强,在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方面日益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已成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专业学位教育既要培养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满足他们在职提高、在岗学习的需要,也要培养应届本科毕业生,满足他们适应社会发展、提高专业水平、增强就业竞争力的需要。根据不同培养对象,学习方式可以全日制攻读,也可以非全日制攻读。目前,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在职人员攻读比例偏大、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比例偏小,在全日制研究生教育中的地位和作用没有得到充分体现。开展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主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对于完善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增强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加快培养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二、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培养模式,确保培养质量

(一)科学定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在培养目标、课程设置、教学理念、培养模式、质量标准和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与学术型研究生有所不同,要突出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特色。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必须科学确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合理定位,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规律,创新培养理念,改革培养模式,确保培

养质量。

(二)教学要求

课程设置要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要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要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要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学习年限一般2年,实行学分制。课程学习与实践课程要紧密衔接,课程学习主要在校内完成,实习、实践可以在现场或实习单位完成。建立健全校内外双导师制,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吸收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践领域有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员,共同承担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注重培养实践研究和创新能力,增长实际工作经验,缩短就业适应期限,提高专业素养及就业创业能力。

(三)实践要求

专业实践是重要的教学环节,充分的、高质量的专业实践是专业学位教育质量的重要保证。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要提供和保障开展实践的条件,建立多种形式的实践基地,加大实践环节的学时数和学分比例。注重吸纳和使用社会资源,合作建立联合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专业学位研究生,改革创新实践性教学模式。推进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积极探索人才培养的供需互动机制。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四)学位论文

要正确把握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规格和标准。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学位论文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学位论文须独立完成,要体现研究生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字数,可根据不同专业学位特点和选题,灵活确定。学位论文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应有相关行业实践领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三、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和有关教育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内容。要充分认识到专业学位人才培养与学术型学位人才培养是高层次人才培养的两个重要方面,在高等学校人才培养工作中,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抓住机遇,着力调整人才培养结构,深化培养机制改革,加强教学条件建设,统筹规划,积极促进专业学位教育的健康、快速发展。

(二)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在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指导下,制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要充分借鉴、吸收国际上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先进做法,积极探索、创新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要重视构建和形成一支适应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师资队伍,建立健全合理的教学科研评价体系。要强化过程管理,建立和完善包括招生、培养、学位授予等各个环节的专业学位质量保障体系。

(三)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切实加大投入,加强教学基础设施、案例库以及教学实践基地的建设。要树立服务意识,为学生学习、实践、创业等提供良好条件。要充分调动社会、行业和有关用人单位的积极性,发挥学校、院系和导师的作用,积极争取各方面资源,拓宽就业渠道。要建立和完善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资助办法。要不断推进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规范化发展,促进专业学位教育质量不断提高。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顺利实施。

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育部

二〇〇九年三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6篇

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文号:学位办[1999]7号发布时间: 1999-01-20

有关单位: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已于 1999年 1月在清华大学召开。现将会议讨论通过的《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转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一、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二、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附件一:

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三日)

为促进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入学要求

1.招收对象主要为: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3年或3年以上工程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和专业综合考试。专业综合考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 6个月。

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 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其中外语课程的要求是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应获得总学分不少于 32学分。

3.课程设置框架及必修环节:

(1)必修课程(至少 1 7学分)

① 政治理论2学分

② 外国语(含基础部分和专业部分)5学分

③ 基础理论类课程4学分

④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 4门)10学分

(注: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由学校与企业协商,并报学校相关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确定。)

(2)选修课程〔至少 3 门〕l1学分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经济、管理、法律和环境保护类课程

行业发展概论类课程

相关学科课程

(3)必修环节

① 开题报告

②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五、学位论文

1.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

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论文形式:

(1)工程设计;

(2)研究论文。

3.评审与答辩

(l)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审核其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审核其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审核其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3)学位论文应有 2位专家评阅,答辩委员会应由 3—5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 2位专家不是学位论文作者的导师);评阅人和答辩委员会成员中均应有来自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

六、学位授予

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培养单位学位评定会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二: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

暨第一次全体会议纪要

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成立暨第一次全体会议于 1999年 1月 13日在清华大学召开。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国家教育部副部长周远清同志到会讲话并为各位委员颁发了聘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国家教育部研究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赵沁平同志主持开幕式并就指导委员会今后的工作作了讲话。

周远清同志在讲话中回顾了二十年来我国工科研究生教育所取得的巨大成绩,指出了在新的发展形势下工科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所面临的挑战,阐明了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工程硕士和成立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重要意义,以及开展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应该注意的主要问题。他指出,虽然我国工科研究生教育为我国高等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的持续发展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高层次专门人才,但长期以来,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等单位培养研究生的工作不能取得长足进展,其主要原因在于:在既有的工学学位授予和评价模式下,不利于突出工程类型研究生培养的目标要求;授予统一的工学学位,缺乏与职业资格的明确联系,不利于形成面向企业的从业导向作用;以脱产进校为主的学习方式,使企业难以选送安心于企业工作的技术骨干攻读学位;学校基本上按照与培养学术研究型人才相适应的模式进行招生和培养,忽视了企业工程技术人员的特点,不能适应企业对高级工程技术人才知识结构和能力的要求。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和培养工程硕士,在制度建设上,丰富了学位类型;在培养环节上,要求课程设置、教学要求和学位论文选题紧密结合企业需求,使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产品发展规划和技术现状,培养急需的和储备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在办学模式上,实现校企紧密型合作,将人才培养与解决企业技术问题结合起来,发挥了研究生教育教学、科研的双重优势,使产学研结合真正落到实处。

赵沁平同志在讲话中强调,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今后开展工作时要注意做到:把握好一个标准,即要确立一个合适的培养目标和评价指标;防止两种倾向,即既要防止降低质量要求又要避免回到培养学术型研究生的老路上去,要注意工程硕士的工程性、实践性和应用性;处理好三种关系,一是在培养特点和要求方面处理好工程硕士与工学硕士之间的关系,二是处理好校内培养和校外培养的关系,三是处理好课程学习和工程实践的关系。

来自高等高校、企业的委员们就如何开展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工作充分发表了意见。主任委员王大中同志在发言中强调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特殊性。副主任委员郭廉高同志介绍了宝钢集团培养工程类型研究生的经验和企业对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要求。

委员们讨论、修改并一致通过了《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章程》。讨论、修改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关于1999年指导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委员们认为,应主要开展以下几项:(一)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召开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研讨会,总结和交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经验,研讨质量保证措施;(二)制订关于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使培养工作更加规范化;(三)制订国家计划内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逐步开展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工作;(四)筹备组织编写外语和数学两门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联考科目的考试大纲和指南;(五)组织编写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部分课程的教学大纲,初步确定的课程包括:英语课程、数学类课程、经济和管理类课程、计算机应用类课程;(六)研究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的具体提交形式及评价标准。(七)等措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有关工作所需的经费。(八)建立、完善指导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机构和工作制度。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7篇

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我校硕士研究生创新教育改革,构建新形势下的硕士研究生培养体系,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切实提高我校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修订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为做好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特提出如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根据我国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综合素质的要求,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硕士研究生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加强基础理论、优化课程体系、注重创新能力、强化科研实践为原则,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科学规划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针对培养目标制订与之相匹配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根据本学科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确定本学科研究生所应具备的知识结构,从学科发展需要和人才培养需要出发,本着科学、系统、优化的原则,对本学科的课程体系进行优化设计,课程体系突出系统性、前沿性,特别注意避免因人设课的现象。

(二)培养方案应加强基础,同时能体现现代科技的最新发展,突出学科优势与特色,注重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要求体现“宽口径、厚基础”的基本原则,从培养创新型人才的需要出发,科学、系统地设计课程学习、科学研究、论文工作和学术交流等培养环节。在课程设置上既注重基础性,又体现宽广性和实用性,开设一些反映当代学科发展趋势和前沿性最新成果的专题课程。

对具有一级学科授权的学科,新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应按照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学位课平台+方向模块”制定;对于二级学科,应将二级学科进行有机的整合后,在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制定。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要重视课程教学对研究生创新思维和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作用,改变课堂传授与科研实践脱节的理论学习方式,着力构建核心课程与相关课程结合,本专业课程与跨学科课程相结合的研究生课程体系。理工类研究

生要加强人文类课程教学,社会科学类、管理类研究生要加强自然科学类课程教学。

(三)应将硕士生课程与本科生课程设置作为一个整体统一考虑,硕士生课程内容既要与本科生课程合理衔接,又要有其本身的深度和广度。要坚决杜绝研究生课程与相同或相近本科生专业课程重复的现象。

(四)体现因材施教和个性培养的原则,充分发挥研究生课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自主性。培养方案应为制定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留有足够的空间,使研究生能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对课程选择、科研实践及学位论文选题等进行不同的规划安排。

(五)培养方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便于实施和考核;具有相对稳定性,以保证培养工作的有序性。

三、基本内容

培养方案应包括学科简介、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制与培养方式、课程设置与学分、学位论文与答辩等内容。

(一)学科简介

学科简介主要介绍本学科的师资队伍、科研情况、培养条件及学科特色,字数在500字左右。

(二)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应根据国家对学位获得者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学科的特点,阐明对本学科学位获得者在基础理论和专门知识方面应达到的广度与深度,科学研究能力或独立承担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以及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各学科可在上述要求基础上,添加体现学科特色的内容,细化研究生的培养目标。

(三)研究方向

研究方向的设置要科学规范、宽窄适度、相对稳定、数量不宜过多。一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一般为5至10个,二级学科下的研究方向一般为3至5个。所设研究方向应属于本学科领域,且具有前沿性、先进性和前瞻性,并能体现本学科自身的优势和特色,充分反映本学科的发展趋势。

研究方向的设置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有学术带头人及合理的学术团队;

2、应有一定的科研基础和科研成果;

3、应有培养研究生需要的基础条件;

4、应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学位课程和相关课程。

(四)学制与培养方式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培养方式为全日制。

指导方式实行导师负责制。采取导师负责和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方法,可与有关科研部门、企业联合培养。

(五)课程设置与学分

硕士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除思想政治理论课和第一外国语外,其余课程一般以16学时为1学分。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所修课程的总学分一般为30-32学分。

课程分类及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课程分为学位课(公共基础课、基础理论课、专业基础课)、选修课、必修环节、辅修课四个类别。

1、学位课(15-23学分)

(1)公共基础课(7学分):政治理论课(3学分)、第一外国语(4学分)

(2)基础理论课(4-8学分)

(3)专业基础课(4-8学分)

学位课程成绩70分及以上为合格。

2、选修课(6-12学分)

选修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必修环节(3学分)

学术学位研究生包括学术活动(至少参加一次学术论坛)(1学分)、文献阅读与开题报告(1学分)、论文中期检查(1学分)。

必修环节的考核,按优、良、合格、不合格评定。

4、辅修课

少数跨专业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必须辅修至少两门本专业本科生的主干课程,辅修课不计学分,应辅修而未辅修或者辅修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辅修课程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辅修课程可在研究生入学后两

年内完成,由研究生所属学院统一安排。

要求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中的每门课程必须编写课程教学大纲,课程教学大纲应包括课程编号、课程名称、英文译名、学时、学分、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要求、教学方法、上课方式、考核方式、必读书目及参考书目等。所有课程教学大纲需经院分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送研究生部培养科。

(六)学位论文与答辩

根据学术型培养类型特点,培养方案应对学位论文工作的全过程,如论文开题、论文中期检查、论文评阅和答辩的有关安排、学位论文字数、研究生在读期间要求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成果等分别提出具体要求。

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选题要对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硕士学位论文必须对所研究的课题在理论、技术方法、工艺制造等某一方面有新的见解,或用已有理论及最新科技成果解决社会或工程技术中的实际问题,在学术上有一定的理论意义或在实践中有较高的应用价值,突出对理论研究的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再创新能力的评价。

培养方案应对研究生在读期间要求发表的论文及获得的成果等提出具体要求。学术学位研究生在读期间应在省级及以上正规刊物公开发表与学位论文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东北电力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作者署名在前两名,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

四、工作程序

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由各学院院长负责,由主管院长具体组织落实。各学院应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修订工作的主要内容必须由工作小组集体讨论决定。研究生培养方案应由本学科的全体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集体讨论后定稿,经学院院长审核同意,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后,报送研究生部。

五、时间安排

本次修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14年秋季学期起执行。

具体工作日程

3月初: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召开第一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协调会。3月份:各学院组织研究生导师和任课教师召开研讨会(不少于3次,需有会议记录和主管院长签字),形成本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讨论稿。

4月份:各学科培养方案定稿,提交院分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审批。

5月份:各学院将已审批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及课程设置、课程教学大纲等报送研究生部(文字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

5月份:研究生部组织各学院召开第二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协调会。对少数需进行修改的培养方案,研究生部将修改意见反馈到相应学院。

6月份:全校各学科研究生培养方案定稿。

7月初:研究生培养方案印刷成册。

7月份:研究生部组织进行优秀研究生培养方案评选。

研究生培养方案是研究生教育中的重要文件,是研究生培养、教学管理和质量评估的主要依据。它将直接影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反映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的水平。希望各学院必须对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给予充分的重视,积极组织,高质量完成此项工作。

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部

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制定指导意见 第8篇

研究生教育作为培养人才的最顶层教育, 一直以来都肩负着培养高层次、高素质创造性人才的重担。我国改革开放以来, 研究生教育飞速发展。1981年, 国务院批准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确立了我国学位制度的基础。此后, 国家通过不断颁布学科专业目录、成立省级学位委员会、设置研究生院等手段逐渐完善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层次与水平, 逐步规范了我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管理与运行机制, 使得我国的研究生教育进入到了一个持续、稳定、快速和健康的发展时期[1,2]。

然而, 随着我国社会和经济的飞速发展, 各行业对于人才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 原有的单一学术型学位结构已经不能较好地适应各行各业对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要求, 迫切需要大量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的专门人才。因此,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已成为现阶段及未来培养的一个主要方向。

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特点

(一) 学术型与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区别

1. 培养目标不同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具有职业教育的背景, 是为培养特定的职业高层次专门人才而设置的研究生培养类型[3,4]。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教育以具备从事社会某一类专业或某种具体职业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知识和职业技能为目标, 以企业需求为导向, 培养具有在本学科上掌握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业知识, 具有综合运用能力的研究生。

2. 培养过程不同

传统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过程从课程的设置、导师组的指导、教学的组织及论文评价等所有培养环节都是围绕对所研究内容涉及的知识的探究来开展的, 体现出了对理论知识的探索性研究特点;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过程则表现出明显的专业性和务实性特点, 更加注重实践培养环节。对人才应用能力和实际工作能力培养力度的实践环节的增设是与原培养环节最明显的区别。

3. 评估方式不同

和学术型研究生评估标准相比,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评估标准是以毕业生是否为市场所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的专门人才类型, 即是以社会、市场及企事业单位作为评估的主体, 以它们对人才的实际要求作为评估的客观标准。

(二) 与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主要区别

1. 培养对象与培养模式不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培养对象主要是在职人员, 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对象大多数为应届的本科毕业生。因此, 培养模式必须将应届毕业生没有工作经验、没有职业背景的特点考虑进去, 在课程的设置上既要考虑实践内容的学习, 又要结合研究生在本科时学习的专业知识理论基础。

2. 培养过程不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培养模式的培养对象主要是有工作经验和职业背景的在职业人员, 培养过程是以业余时间学习为主, 而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应届本科毕业生为生源, 因此在培养过程上无工作的牵绊, 学习时间固定, 课堂教学时间能得到充分保证, 可以集中精力学习, 能更加系统和深入地学习专业知识, 同时也能比较整齐和规范地组织教学活动。

3. 毕业去向不同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拿到学位证之后一般不用考虑就业问题。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没有工作经验和职业背景, 他们读研究生的目的就是通过学习和实践, 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 从而顺利找到工作。因此, 必须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就业作为培养模式的归宿点, 在提高研究生个人就业能力的同时, 提供相符合的就业机会, 解决就业问题[5]。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中的问题分析及解决办法

(一) 需提高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社会认可度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从2009年开始招生, 但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屈指可数, 因此, 生源主要来自于调剂的考生, 即根据国家分数线及各院校的实际情况从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中, 录取一部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2010年,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开始独立招生, 但大部分生源还是来自于调剂的考生。从考生生源来看, 考生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的认可度和肯定度不高。现在第一批和第二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间不长, 正处于在企业实习或找工作的时间段, 还没有得到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的完全认可。因此, 我们应加强宣传力度, 进一步优化培养模式, 从而吸引优秀生源, 使我们培养出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能非常好地适应社会, 一毕业就能在企事业单位解决实际问题, 促使社会尤其是用人单位提高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认可。

(二) 促进师资转型, 建立健全双导师制

自2009年开始调整研究生教育结构到现在, 我国已招收了4届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在研究生数量扩大的同时, 种类也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同时还增加了大量的专业学位授予单位。但到目前为止, 我国各研究生培养单位仍然是以培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为主, 甚至有部分研究生培养单套用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模式来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多数学校专业学位学生由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导师进行指导, 还没有完全了解并熟悉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导师梯队, 大部分的导师还没有专业学位教育的实践经验, 因此, 我们要促进师资转型, 建立健全双导师制。

促进师资转型, 首要任务是加大导师队伍培养, 加强对学术型研究生导师的实践性培训和考察, 增加专业学位导师的进一步深造和培训机会, 选拔优秀的专业学位导师, 扩大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师队伍, 加大与国际院校的合作力度, 引入工程经验丰富、学位教学经验丰富的学者[6]。目前, 内蒙古农业大学在师资培养过程中非常注重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 每年选派一定数量的青年教师出国培训一年或半年, 同时加强与加拿大、美国等知名高校的合作, 聘请国内外工程经验丰富的学者来学校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讲授课程和进行指导。

同时还应大力推进企业导师和学校导师的双导师制度, 建立健全双导师制度, 从导师的遴选、聘任、管理、监督、质量评价等各个方面来完善这一制度, 使其充分发挥优势[7]。尤其是在实践导师的遴选上, 要具备两个基本的条件:一是要具有一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社会实践经验, 同时具备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二是要能够为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提供实践的机会。由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实施遴选, 同时对实践导师的资格要进行认定, 与实习单位签订共同培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协议, 同时约定高校导师和实践单位导师的权利和义务。在导师的聘任中要充分考虑到高校导师与实践单位导师的有机结合, 尽可能避免理论学习内容与实践需求内容的差距。在研究生的培养中, 实践单位导师与高校导师要共同完成研究生的指导工作, 从学生入学就开始双向培养, 从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中期考核、实践锻炼、学位论文撰写等, 两个导师要共同指导, 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进行培养, 使研究生能够从企事业单位中得到更好的教育机会和实践机会。

(三) 课程设置应突出应用型

与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相比, 我国开始实行全日制专业学位教育的时间还很短, 刚有了2届毕业生。大部分课程还是以理论为主, 课程体系也还是以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为主。专业课程与实践环节存在严重脱轨,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是以培养应用型、高层次、复合型的人才为目的, 但在教学过程中仍是以书本讲授为主, 缺少以实践操作为主、理论教学为辅的专业技术类课程, 学生缺乏实际动手能力和现场分析问题的能力, 同时理论学习课程和学习时间又比学术型研究生少, 所以导致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研究生不能很好地找到自己的课程学习重点和专业定位。

因此,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课程设置应将教学与动手实践结合起来, 提高学生的现场分析问题能力和动手能力。在课程设置方面应增加实践性教学类课程, 面向企业现场, 将技术应用产生的起因和技术革新发展过程展示给学生, 并引导学生的发散思维, 激发学生自主学习和探究的动机, 增强学生自身参与知识建构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 加强校企合作, 建立实践基地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实践为导向, 重视专业实践和技术应用, 以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为目的。随着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变化, 参加实践的人数和形式都在增长, 高校与企业虽然建立了一定的合作关系, 但在实践的过程中, 大都以事务性工作为主, 因此, 研究生不能得到很好的实践锻炼机会。所以在专业实践培养环节更应该体现和落实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学校应加强与科研机构以及企业之间的合作, 可采取与企事业单位设立研究生工作站、校外实践基地等方式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过程, 形成课堂实践、科研实践和企业实践的多种类实践模式。

(五) 严格把好全日制专业学位论文质量关

鉴于全日制专业学位的特点, 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 重点应在于应用课题的拓展或实际问题的解决, 使研究课题具有明确的行业领域背景、职业背景和使用价值。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应在技术上体现新意, 预期的研究结果能够促进技术的进步。尽量避免理论性较强而应用前景不太明确的选题。

论文审查时重点审查论文的选题是否来源于生产实际, 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是否具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先进性, 技术路线是否合理;工作量是否饱满等。

(六) “0.5+1+0.5”培养模式探讨

所谓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5+1+0.5”培养模式, 就是研究生入学后先进行0.5年的公共课程、基础理论类课程及部分专业课程的学习, 第一学期期末开始在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近1年的实践锻炼, 在企事业单位实践锻炼的同时, 学习剩余的专业课程, 剩余的0.5年进行学位论文的撰写及毕业答辩。在企事业单位锻炼的1年里, 主要由实践单位和实践导师负责研究生日常管理, 学位论文的撰写由高校导师和实践导师共同进行指导和把关, 0.5年的课程学习由高校及相关学院进行教学管理。该培养模式在不削弱专业课程学习的前提下, 更加强化了实践环节, 充分利用实践基地的便利条件, 使研究生能真正深入到实践单位并参与到具体的研究项目中, 解决科研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从而为研究生创造大量实践的机会。

三、总结

原有的单一的学术型学位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对于高层次应用型人才的要求, 我国为优化硕士研究生招生结构, 调整硕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以培养高级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专门人才为宗旨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正在快速发展。目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不能完全适应研究生的培养, 应从提高社会认可度、课程设置、校企合作、实践基地建设、论文、培养模式等多个环节进行改进, 以满足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需要, 为社会提供合格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摘要:全日制专业学位是相对于学术型学位而言的学位类型, 其目的是培养具有扎实理论基础, 并适应特定行业或职业实际工作需要的应用型高层次专门人才。文章对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与学术型及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培养模式进了对比分析;从社会认可度、师资、课程设置、实践基地建设和学位论文质量等方面提出加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相关建议, 在此基础上提出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0.5+1+0.5”的培养模式。

关键词: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培养模式

参考文献

[1]廖文婕.我国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的系统结构研究[D].广州:华南理工大学, 2010.

[2]华丽水, 姚若河.电子信息类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培养模式探索[J].继续教育研究, 2011, (2) :85-86.

[3]王青霞, 赵会茹.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初探[J].华北电力大学学报, 2009, (5) :136-139.

[4]李安萍, 陈若愚.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构建理论与实践[J].继续教育研究, 2011, (1) :101-102.

[5]杨宁.我国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D].大连:大连理工大学, 2010.

[6]张兴平, 等.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讨[J].中国电力教育, 2012, (6) :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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