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村帮扶方案

2024-05-18

试点村帮扶方案(精选10篇)

试点村帮扶方案 第1篇

县帮扶失地农民试点工作情况的调查与思考_[实习报告]

随着景德镇市建设经济重镇、旅游都市和特色瓷都及我县建设“三城一中心”步伐的加快,征占农村土地的力度越来越大,失地农民越来越多。由于体制、机制和管理等各方面的原因,一部分农民失地又失业,成为新的困难群体,社会矛盾日渐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一突出矛盾,##县委、县政府出台了十项帮扶措施,并于6月开始在该县湘湖镇进行失地农民帮扶试点工作。

一、十项帮扶措施和失地农民界定标准

十项帮扶措施:

1、为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权益,给已办《失地农民(人员)证》中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的办理农转非,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可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不符合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县政府参照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给予生活补助。享受低保和生活补助的标准为:女55周岁―59周岁,男60周岁―64周岁,每月补助50元。女60周岁―64周岁,男65周岁―69周岁,每月补助60元。女65周岁、男70周岁以上,每月补助70元。

2、失地农民办理农转非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或政府生活补助的,可继续享有当地村民同等待遇。

3、失地农户子女在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凭户口薄、失地农户证在就近入学的中小学就读免交杂费,免交费用由乡镇财政负担。报考县一中(以第一志愿为准且为应届毕业生)可在招生统招分数线基础上降低10分录取。

4、对失地农民中的适龄青年,本人应征并符合条件的,优先批准服兵役。对失地农民较多的乡镇,县征兵办可对其兵员指标酌情倾斜。

5、对失地农民参照下岗职工再就业有关规定进行免费就业培训,并协调用地单位、用工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6、有条件的乡镇,可结合小城镇建设或商贸开发,规划建设农民街,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失地农民进街经商创业。

7、集体经济组织有“五荒”(指荒山、荒地、荒水、荒坡、荒滩)资源的可调剂一部分优先发包给失地农民发展农业经济,荒山经营权可一定70年不变,荒地、荒坡、荒滩、荒水经营权可一定30年不变。

8、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的,工商、税务、卫生、环保等部门在办证时只收取工本费,涉及的县级各种规费一律按规定标准最低幅度的30%收取。

失地农民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捕捞业取得的所得,不缴纳个人所得税;销售水产品、畜牧产品、蔬菜、果品、粮食和其它农产品,月销售额不足5000元或每次(日)销售额不足200元的,不缴增值税。

失地农民从事二、三产业个体经营的,按国地税最低起征点实行优惠。

9、失地农民未择业者可参照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法参保。

10、失地农户有线电视收视费每户每月补助7元,补助资金由县财政负担。

失地农户的界定标准:

失地农户指我县因工程建设而依法征用水田面积70%以上或因征地后人平不足0.3亩水田的农民。

二、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湘湖镇试点工作调查了景德镇陶瓷学院新校区、东Z艺术陶瓷、玉源大道等6个征地项目建设涉及到的被征用土地农户的基本情况,涉及4个村委会,18个村小组,共计395户农民。经各方认定,该镇有71户农户为失地农户。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为切实搞好试点工作,县委、县政府在依据有关政策、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关于对湘湖镇失地农民进行帮扶试点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对湘湖镇失地农民核发失地农户证试点工作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等文件。同时,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的帮扶失地农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对试点工作进行具体研究和部署,并派出工作组进驻湘湖镇,协助该镇搞好整个试点工作。

(二)加大宣传,上门服务。为取得农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将《土地管理法》、《失地农民帮扶十项措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致被征地农户一封信》1000余份发放到每一户征地农户手中,增加政策的透明度,使群众了解政策,做到心中有数。同时,坚持服务“四上门”,即:上门宣传政策、上门摸底调查、上门解难释疑和上门发证(失地农户证)发折(低保存折),所有必办手续由工作人员逐户上门办理,得到了广大农户的大力支持。

(三)实事求是,“阳光”操作。明确调查重点为:1、被征地农户家庭人口和每人的出生年月(以户口本为准)及文化程度;2、被征地农户一九九八年第二轮承包水田面积及各地块名称和面积;3、被征地农户被征用承包的水田面积及地块名称和面积;4、被征地农户被征土地实际测量面积及地块名称和面积;5、被征地农户剩余的承包水田面积及地块名称和面积;6、被征地农户剩余人平水田面积;7、被征用水田占二轮承包水田面积(%)。在整个调查过程中始终坚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先后召开3次群众代表座谈会,征求群众的意见,并对调查核实后的征地面积、家庭人口等进行了两次张榜公布,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同时,对有关问题的处理在不违背原则和广泛征求群众代表意见的前提下,尊重事实,尊重农村的风俗习惯进行操作,从而确保了整个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群众满意,成效明显。通过帮扶试点工作的开展,使该镇失地农户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帮扶成效显著。1、有45名老人每月可领取50―70元不等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2、有30余名适龄青少年读书可减免杂费,而且将来考县一中时,可降低10分录取。今年就有一失地农户之子因降低10分被录取县一中,该农户节约了5100元的择校费;3、有35户失地农户的有线电视月租费每月减免7元。4、有23名失地青壮年农民被推荐到陶院新校区工作。

三、试点工作反映出的问题

(一)距现在已有六年,人口及承包田均有变化,且情况复杂,给试点工作带来不便。各农户手中现有的承包证是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核发的,有部分农户因家庭人口死亡或增加进行了土地流转,但承包证未改;部分农户已进行父子或兄弟分户,人口变化较大;还有娶进、嫁出、当兵、考上大学等人口变化较大。凡此种种,给失地农户的认定和开展帮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二)界定失地农户标准有待完善。此次确定失地农户执行的标准是两个(征用土地占承包面积70%以上或剩余承包面积人平不足0.3亩),达到第一个标准的农户数是固定的,但达到第二个标准的农户数是动态的。随着被征地农户的家庭人口增减而变动,人口增加可能成为失地农户,人口减少可能失去失地证。

(三)帮扶工作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这次湘湖镇试点工作是以98年农户承包的农田为基础,调查98年以后因市、县重点工程建设而征用的土地情况。湘湖镇98年以前征用的土地不多,尚可以执行,如果放到我县其它乡(镇),尤其是##镇、洪源镇,他们98年以前都征用了大量的土地,而农户实际耕种的农田,许多村组在98年第二轮承包时并未进行重新分配承包,仍延续98年以前的承包面积,如何落实帮扶措施难度较大。

四、失地农民帮扶工作当前进展

湘湖镇试点工作实施以来,得到了全县广大农民朋友的关注,纷纷要求县委、县政府在全县开展失地农民帮扶工作。针对这一情况,县委、县政府审时度势,进一步完善了十项帮扶措施,将失地农民界定标准改为“被依法征用水田面积70%以上的农民确认为失地农户或被依法征用水田面积未达到70%的,按每户征用1.3亩水田确定1名家庭成员为失地人员,超过1.3亩不足2. 6亩的,仍按1人计算,依此类推”,出台了《##县失地农民帮扶暂行办法》,并于月召开全县失地农民帮扶工作动员会议,在全县进行推广。目前,帮扶工作进展顺利,得到了广大农民朋友的认可和欢迎。

五、失地农民帮扶思路和对策

妥善解决土地征收后失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问题,是保障经济建设用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建设和谐平安社会的要求,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方面。《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中指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完善征地安置办法,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使被征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为此,我们应高度重视并积极探索工业化和城市化进程中失地农民权益的保护对策,逐步建立“经济补偿、社会保障、就业服务”三位一体的`新模式,实现土地征用与劳动力安置、建立社会失业和养老保险制度同步进行,让农民分享城镇化带来的现代文明成果,使城镇化走上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轨道。

(一)完善征地程序。土地征用程序主要包括3个步骤:征用土地的公告或通知程序,保障有关人员充分的知情权;所有受影响的土地权人参与土地征用过程的公开程序,明确有关权利人的参与权和异议权;司法救济程序,允许有关权利人寻求司法救济,通过司法权制约政府的土地征用行为。

(二)建立合理的征地补偿和利益分享机制。当前,对公益性征用采取不完全补偿原则,征地费以农用土地基准地价为标准测算;对于经营性征购,则应采取完全补偿原则,运用市场机制决定征用土地的均衡价格。同时,要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应以农民征地补偿费全部进入社保测算能领到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作为参照系,将现行补偿标准提高。

(三)加强对失地农民就业劳动技能的培训。农民市民化的重要前提是农民就业的社会化、非农化和充分化。要建立健全以职业技术教育为主的、多层面的县乡村三级农民职业技能培训网体系。要加大以职业技术、岗位技能为重点的就业培训,引导失地农民提高自谋职业、竞争就业的自觉性和能力,积极主动地参与市场化就业。要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加强与用工企业的联系,定向培训,使失地农民能较为顺利地就业。

(四)建立健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机制。鉴于土地的保障功能,为失地农民解决社会保障问题是征地制度改革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也是对失地农民进行帮扶的重要内容。失地农民社会保障的内容应包括失地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失地农民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其中首要解决的是失地农民的最低生活保障问题。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所需资金,由政府、集体和个人共同承担的办法多渠道筹集,其中

试点村帮扶方案 第2篇

文物博函〔2011〕1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局、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的意见》(文物博发〔2010〕11号),探索支持民办博物馆发展的长效措施,提高民办博物馆的专业化水平,国家文物局拟开展“国有博物馆对口帮扶民办博物馆”试点工作。通过委托省级文物行政部门组织国有博物馆对民办博物馆的藏品保护、陈列展览、科学研究、人才培养等业务活动实施“一对一”的帮扶,努力培育一批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专业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优质民办博物馆,并积极推动民办博物馆与国有博物馆在合作中相互借鉴,共同进步,在竞争中优势互补,相互促进。

为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确保试点效果,试点工作采取自愿申报、专家评估、择优确定、统一部署的原则,现将试点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是在规范与促进民办博物馆发展方面有一定工作基础,愿意先行先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于2011年3月10日前编制试点工作方案,并报国家文物局审核。

二、试点工作方案应明确以下内容:

(一)帮扶实施单位

试点省份确定一个国有博物馆作为帮扶实施单位,建议为业务能力强、办馆经验丰富的国家一级博物馆,特别是省级博物馆和中央地方共建国家级博物馆要发挥龙头和引领作用。有关帮扶实施单位的背景材料,应作为试点方案的附件。

帮扶实施单位背景材料应当包括:博物馆简介、博物馆法人资格证书(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博物馆登记及年检材料、博物馆评估定级证书以及其他证明博物馆业务能力的证明材料等。

(二)帮扶对象

试点省份确定一个民办博物馆作为帮扶对象,拟确定为帮扶对象的民办博物馆,必须依照《博物馆管理办法》登记注册和正常运行,通过2009年年检,法人治理结构基本规范,藏品体系健全且产权明晰,展示服务工作基础较好,在本地区具有一定代表性。有关帮扶对象背景材料,应作为试点方案的附件。

帮扶对象的背景材料应当包括:博物馆简介、博物馆法人资格证书(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博物馆章程、博物馆登记及年检材料、博物馆藏品情况介绍材料(含藏品来源情况说明)、博物馆馆长及主要业务工作人员简历、博物馆财务状况介绍材料(含2010财务报表)等。

(三)试点项目

1.帮扶民办博物馆藏品管理、保护能力提升:民办博物馆开展藏品清库、建档(电子档案登录)、鉴定、定级,珍贵藏品修复等;

2.帮扶民办博物馆展示服务功能提升:民办博物馆陈列大纲编制,陈列展览改造,社会教育活动策划及国有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联合办展(巡回展览)等;

3.帮扶民办博物馆管理、业务人才培养:民办博物馆专业人员培训、国有博物馆与民办博物馆之间专业人员交流任职等。

可任选一项或全部项目并细化具体内容。

(四)试点时间和进度

2011年3月-12月

(五)试点预期成果

1.完成承诺的试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2.提交试点工作报告。

(六)保障条件

1.经费预算和来源途径

包括经费预算总额、预算明细,拟申请国家文物局补助金额及用途和地方配套经费金额及用途等。

2.组织实施和制度保障等措施

鼓励在试点工作中加强部门联动,对地方财政部门同意提供配套资金的项目,我局遴选时将予以优先考虑。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试点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本地区的试点申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有关材料。我局将组织专家对各省申报方案进行评审,择优确定试点省份(不超过3个),于2011年3月统一部署开展试点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文物局

潘岳:环境税试点方案正在制订 第3篇

环境税作为环境经济政策的一部分, 也是近年来最受社会关注的政策。近期, 中国政府网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 要研究开征环境税的方案。而此前, 环境税如何征收?是否将进行试点?成为媒体猜测的热点, 北京、江西、湖南、湖北等省市, 都曾被媒体预测将进行环境税试点。

潘岳透露, 按照国务院的要求, 环保部正在配合财税部门研究制订开征环境税的方案。环境税的试点方案, 相关部委也正在研究敲定中。

此外, 潘岳还表示, 环境税出台后, 中国的环境经济政策并未齐备, 下一步, 环保部还将联合相关部委制订出台绿色贸易等政策, 而绿色贸易将成为遏制“产品大量出口、污染留在国内”不合理现象的有力措施。

一旦出台环境税, 电厂、钢厂、水泥、有色金属、建材以及石化厂家是最大的征收目标。资源税改革在即, 煤炭有色金属等上游原材料要提高资源税, 下游要征环境税, 这势必对工业品价格产生比较大的影响。

云浮加强帮扶老区重点村 第4篇

通过对老区自然村的调查,市老促会发现新一轮重点帮扶的56条老区村和未纳入帮扶的老区自然村,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中还存在着不少问题和困难,主要表现在老区贫困面较大、基础设施薄弱、生产生活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社会各项事业有待加强等四个方面。通过学习讨论,对加强新一轮扶贫老区重点村的帮扶工作,市老促会准备向政府部门提交如下建议:

制定加快老区重点帮扶村发展的政策措施。根据省、市扶贫会议的有关精神,建议各级政府专门制定加快56个老区重点帮扶村发展的具体实施方案,把扶持老区重点帮扶村作为近三年云浮市新农村建设的重点、难点来抓,从关注和改善民生的战略高度统筹考虑,一是增加对贫困老区的财政支持力度;二是对老区建设项目减免或缓收有关规费,取消地方配套资金;三加强金融信贷方面的支持,切实解决老区贫困户缺乏发展起步资金的难题;四是积极鼓励各类人才到贫困老区参加建设,对自愿到老区工作的大学生和各类专业技术人才要制定特殊优惠政策,放宽条件,提高工资标准,给予重点安排和使用。整合上级各有关部门补助资金,优先安排给老区村。在2013-2015年,建议市财政除了每年每村安排1万元给56个老区重点帮扶村外,追加到每年每村安排5万元。

提高老区重点帮扶村道路建设补助标准。老区山区分散和边远村道建设难度大,省对山区村道建设每公里补助15万元标准过低。建议市财政对这些老区村道建设每公里补助5万元。

加大对老区重点帮扶村产业化的扶持力度。目前老区重点帮扶村由于资金缺乏,农村产业难以发展,建议市政府适当对有发展前途的老区农村产业给以特殊政策和财政资金的扶持。

加大对老区重点帮扶村农田水利设施投入。当前老区农村普遍存在生产用水困难问题,水利设施长久失修。建议各级政府安排财政专项资金重点扶持。

提高老区重点帮扶村自我发展能力。建议市政府加强老区重点帮扶村“双转移”力度。增加对贫困老区的培训,以提高农民科技素质和经营管理能力,以适应农业产业发展和劳动力转移的需要,以加快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增强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

帮扶计划和帮扶措施方案 第5篇

目前成绩:肖梦琳93分,班级第4名;王智慧87分,班级第五名

帮扶计划:

一、加强交流

定期找学生进行学法交流,从而让她自查学习中的不足,进一步认识其他尖子生的优点、特色,为自己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

二、培养意识

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通过学生的主观努力,创造并科学安排自主学习时间,让学生积极主动的获取知识,更有针对性地解决自己的问题,取得成就感。

三、明确目标。

高尔基说过:“一个人努力的目标越高,他的才能就发展的越快”。但是太具体、太高远的的目标会给学生过大的压力,也未必符合学生的实际能力,但是没有目标往往又缺乏动力,我力图谨慎地帮学生确立相对明确的目标。

四、加强指导

(1)耐心指导,热情鼓励,严格要求并及时过问、指导、提醒学生。

(2)定期给她们出一些高质量的习题,并及时批阅。

四、帮助减压

老师帮扶学困生帮扶计划方案 第6篇

一、xx社区基本情况。

xx镇xx社区位于xx县城南部,幅员面积12.86平方公里,2017年脱贫摘帽。20xx年5月行政区划、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将原xx、五庙两村合并成立xx社区,农业合作社由15个合并为9个。社区人口现有778户2736人,贫困户149户569人。其中:易地搬迁77户236人,监测户1户4人,低保户95户297人。

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党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精确定向帮扶,在解决好贫困户“两不愁,三保障”问题的基础上,巩固已脱贫的贫困户增收,稳定xx社区集体经济收入,并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逐步把xx社区建设成为经济持续增长、生态良性循环、环境优美整洁、群众健康富裕、社会文明进步的社会主义新社区。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政策宣传。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采取入户宣传和集中学习等方式,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县委政府决策部署、惠民政策、乡村振兴战略意义、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电信反诈、森林防灭火等内容。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辨识度和透明度。

(二)、科学制定帮扶规划。

在广泛征求村委和村民的意见和建议下,结合xx社区组织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资源优势等现状,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帮扶内容,明确目标和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和科学性。

(三)、抓好村委班子建设。

1、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帮助村两委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村两委议事、办事流程,强化党务、政务、账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2、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定学习计划,坚持“三会一课”,引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和法律法规,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政策法规、业务技能、矛盾调解等知识学习和交流,提高政策把控、业务技能、解决问题的能力。

3、加强思想观念转变。帮助干部转变观念,拓宽思路,克服等、靠、要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办实事、办好事,增强基层党组织带领群众发展致富的能力。

(四)、巩固提升产业发展。

1、巩固抓好种植业。社区目前回引业主7人,发展花椒1070亩、水果210亩、羊肚菌6亩。协助村委按照巩固提升现有产业,适度发展优势产业的要求,积极引导种植产业业主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强化花椒、水果、羊肚菌日常管护,不断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提高花椒、水果、羊肚菌的产量。同时,和相关部门协调,积极争取项目支持,确保花椒、水果产业提质增效。

2、巩固抓好养殖业。根据xx社区实际,在水源较好的地方,持续发展稻鱼共生产业。引导村民因地制宜,进行稻鱼工程改造,加高加固田埂,开挖鱼沟、鱼凼,根据田块面积适量投放鱼苗。利用稻鱼互利共生的特点,达到稻鱼双丰收的效果。

3、全力抓好粮食生产。按照镇政府下达的目标,协助村委加大粮食安全宣传力度,鼓励村民应种尽种,努力扩大稻谷、油菜、小麦、蔬菜的播种面积。通过采取免费发放种子、开展农业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群众种植粮食和蔬菜的积极性。

4、培育壮大集体经济。协助村委抓好村集体经营的花椒园,加大日常管护力度,争取相关部门肥料支持,确保花椒早日投产。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协助村两委按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要求,围绕“一超六有”标准,逐户走访调查贫困户、监测户的生产生活状况,核实政策兑现情况。认真排查群众在生产生活上的困难,找出脱贫短板,针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指导帮扶人核对贫困户信息资料,核算经济收入,制定并落实帮扶措施,防止贫困户返贫。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引导鼓励贫困户发展农业生产和、畜禽养殖等小微经济,持续增加家庭收入,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六)、强化乡村有效治理。

1、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重点针对河湖、道路两侧环境卫生进行整治。协助村委大力宣传“讲文明、讲卫生、树新风”的理念,引导群众常态化搞好房前屋后环境卫生。规范垃圾收集处理、规范污水处理、规范卫生改厕,督促村委加强村容村貌治理,管好用好公益性岗位,切实抓好村内环境卫生治理。

2、加强公共服务。协助村委抓好机动车辆、摩托车、电动车文明劝导,加强安全知识培训,进一步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充分发挥村文化活动室的作用,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文化、体育、健身活动,提高文化修养和身体素质。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驻村工作队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把驻村帮扶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

(二)、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帮扶工作责任,沉下心来扎根基层。坚持吃住在村,工作在村,团结村委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学校帮扶工作方案 第7篇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改造农村薄弱学校,促进城乡教育协调发展为目的,认真贯彻落实市局结对帮扶通知精神,充分发挥我校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作用,切实开展校际帮扶活动,提高两校办学质量。

二、帮扶对象

--小学

三、组织领导

为使结对帮扶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学校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骨干教师

四、具体措施

1.学校管理。学校领导将本校发展规划、办学思路、学校特色、教育教学管理制度、教师培训制度、安全管理经验、学生德育等方面的内容形成报告,每学期定期为友爱小学全体教师做一次报告,帮助该校健全并完善学校管理制度。

2.学校建设。结对帮扶期间,--三小在财力允许的情况下,尽力帮助友爱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每年视学校情况拿出一定资金帮助该校解决部分装备设施问题。

3.教学教研。每学期定期开展集中教研活动。如:骨干教师示范课送教下乡,教研专题讲座,课题研究互动,教学质量联测,读书沙龙等。实现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4.干部交流。建立健全的干部挂职制度,每学年,双方学校的管理干部到对方学校挂职学习,挂职学习时间不少于10天。挂职干部要参加甲方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会和学校行政例会。挂职干部要深入教研组、年级组和课堂参与教研活动。双方学校校长每学期到对方学校做1次专题辅导报告。

5.教师交流。结对帮扶以两校骨干教师为依托,以青年教师为帮扶对象,双方学校教师结成“一对一”帮扶关系,通过网络或面对面交流与沟通,更新教育观念,改变传统的教学方法,提高教育质量。以学校的校园网和腾讯qq为依托,开通双方学校教师联系渠道,通过信息互享、资料交流、问题研讨、教研互动,使之成为两校教师交流研讨、资源共享的平台。另外,双方每年互派青年教师到帮扶学校随结对师傅跟岗学习。

6.学生交流。开展互学互助活动。通过书信访问、共结对子、学习帮扶等活动,建立双方学校学生的联系渠道。开展读书交流、升旗仪式观摩、城乡生活体验等活动。通过思想问题交流、学习经验交流、学习资料交流、生活困难扶助等形式,拓展两校学生活动范围,丰富交往形式,扩大信息的接受量。

五、活动安排

三月份:

双方领导共同协商,拟定结对帮扶工作计划。

四月份:

选派结对教师,启动结对帮扶工作。

五月份;

开展送教下乡活动。

六月份:

学校管理经验交流。

九月份;

学生交流活动

十月份

友爱小学教师汇报交流

十二月份;

解读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方案 第8篇

◎政策背景

增值税改革议题已经历了数年的讨论。在现行的间接税制度下,销售货物、提供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及进口货物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范畴,提供其他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则属于营业税的应税范畴。增值税仅对生产/流通环节中的增值额课征,对在前道环节中产生的进项税实行抵扣制度。而与之不同的是,营业税不实行抵扣制度,即前道环节产生的营业税不能在后道环节得到抵扣;而且营业税纳税人也不能抵扣采购货物本身包含的前道环节增值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的体系在间接税征收中引发了包括双重或多重征税等在内的诸多明显的税收障碍以及税负不公的问题,营业税体系中缺乏与增值税类似的进项税抵扣制度则是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

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扩大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使其在劳务领域取代营业税,从而完善增值税制度,并解决由于营业税缺乏抵扣机制所带来的弊端。

◎试点方案的政策要点

110号文主要为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试点方案建立了改革原则、长远规划和基本框架。111号文则进一步为实施试点方案提供了具体的指引和实施细则。

(一)试点行业及税率

自2012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的下列行业开始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适用税率如表1。

一般来说,绝大多数的试点企业都会由营业税纳税人转变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适用于这些上海试点企业的实施通知,基本上与现行的增值税的规定和处理一致。其中最基本特征是按照当期应税服务销售额(价外税)和适用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购买应税产品和服务的进项税额后,净额为应申报的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

同时,适用于小规模试点企业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与现行增值税制度下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处理一致。

按照试点行业营业税实际税负测算,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等交通运输业转换的增值税税率水平基本在11%-15%之间,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基本在6%-10%之间。为使试点行业总体税负不增加,改革试点选择了11%和6%两档低税率,分别适用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

某些服务行业,如建筑业、金融和保险业、邮政通讯业、娱乐业和铁路运输业,基于种种原因,未在试点方案的适用范围内。110号文仅在改革试点的主要税制安排中指出,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邮电通信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体育业、销售不动产和转让无形资产,原则上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金融保险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原则上适用增值税简易计税方法。试点改革何时推广到上述行业尚无时间表。

(二)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和计税方法

1.《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下同)。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可以根据试点情况对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进行调整。

试点地区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原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自开票纳税人,应当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3. 试点地区的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有应税服务,按照《试点实施办法》和本规定第一条第(五)款的规定应当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不需要重新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4. 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在试点地区的非固定业户在非试点地区提供应税服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三)试点过渡政策。

1.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1)个人转让著作权。

(2)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

(3)航空公司提供飞机播洒农药服务。

(4)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5)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6)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注册在上海的企业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中提供的应税服务。

(7)台湾航运公司从事海峡两岸海上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8)台湾航空公司从事海峡两岸空中直航业务在大陆取得的运输收入。

(9)美国ABS船级社在非营利宗旨不变、中国船级社在美国享受同等免税待遇的前提下,在中国境内提供的船检服务。

(10)随军家属就业。

(11)军队转业干部就业。

(12)城镇退役士兵就业。

(13)失业人员就业。

2. 下列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

(1)注册在洋山保税港区内试点纳税人提供的国内货物运输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2)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照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3)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4)经人民银行、银监会、商务部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3.2011年12月31日(含)前,如果试点纳税人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上海地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影响

试点方案在上海的先行会吸引试点服务的提供者在上海建立业务以便享受试点方案带来的税务好处。同样,上海的试点企业也会相应吸引更多的客户购买其服务。这些客户将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是与向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纳税人那里购买相同的服务,并不能抵扣营业税税负不能比拟的优势。

上海的试点企业要尽快认真研究这两份文件及其附件的规定,特别要注意针对企业所在行业的特别规定。尽快评估因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转型带来的财务影响,不仅要关注对损益的影响,同时要注意对现金流的影响,尤其是对税率可能提高的营业税纳税人。试点企业需要审核现有的客户群以及服务合同,在起草商业合同中的涉税条款时,对税收法规可能发生的变化留有空间。同时,在必要且可行的情况下,对已签订的合同进行相应的修订,并考虑是否需要调整制定新的服务定价策略以及调整方法,并注意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管理问题。试点企业需要在内部会计、财务和税务制度方面做出大幅度的调整以适应新的增值税制,应及时审核、调整企业的ERP体系和其他管理要点以符合增值税合规的新要求,确保有关责任人员了解和掌握试点改革的各项事宜。

虽然这一轮试点地区仅限于上海,但上海市的试点行业将免不了与其他地区的供应方或者客户有交易往来。显然试点方案同样将给上海市以外的供应方、客户以及其主管税务机关带来影响。从试点企业购买服务的企业可以将其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将很可能降低其流转税税负。

服务购买方为国内增值税纳税人:将从试点方案中获益,因为为购买试点服务而缴纳的增值税作为进项税额将可按照规定抵扣销项税额,如果试点企业在由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减轻流转税负后,适当降低服务价格,这类服务购买方将进一步获益。

服务购买方为国内营业税纳税人:由于通常情况下增值税税率会高于营业税税率,这类服务购买方将不得不承受由试点企业收取的增值税负,并将其作为购买成本来处理,因此应考虑与试点企业重新进行商谈服务价格。

农村土改试点方案成型 第9篇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9月29日召开了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和《积极发展农民股份合作赋予集体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方案》,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实施。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同样关乎“三农”问题,征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这三项改革试点方案原计划也于9月底前提交中央审议,但截至国庆假期前,国土部部长姜大明仍在审改方案。

相比前述由农业部牵头制定的改革试点方案,国土部负责牵头编制的上述三方案更为社会各界关注,改革也更为复杂,决策层对此也相当慎重。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国土部已经有了上述三项改革的成型方案,而上报的可能方式是合成一个大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框架意见,后附三个改革试点方案。

非公益不征收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从国土部获悉,在征地制度改革方面,此次国土部在改革试点方案草案中明确非公共利益用地退出征收范围。

这意味着在2015?2017年上半年,试点地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以不经国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直接流转入市从事土地开发经营。

在征地补偿标准上,试点方案拟全面推行在征地补偿安置费中足额单独安排发放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在增值收益分配上,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现有基础上,在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被征地农民安置。

试点方案明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限定在规划确定的产业用地范围内,按照存量优先、增量补充的原则顺序入市。

另一个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也是三项改革方案中最为成熟、最被认可的改革试点方案。最大亮点为:赋予了处于不同区域宅基地不同含义的“一户一宅”规定。

试点方案草案提出,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外的传统农区,继续实行“一户一宅”、面积法定的宅基地分配制度。对人均耕地少,二、三产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实行相对集中建房落实“一户一宅”,原则上不再进行单宗分散的宅基地分配。

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政府或集体通过集中建设农村公寓、农民住宅小区,将法定面积宅基地等值转换为住宅,落实“一户一宅”。已没有新增宅基地可供分配的,农民集体可利用村庄存量建设用地,在政府支持下集中建设公寓式住宅,落实农村住房建设的宅基地权益。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改革方案总体思路没有突破城市人到农村买地建住宅的禁令,但方案规定村庄内部退出的宅基地可由集体经济组织按照市场价格回购,预留一定面积用于宅基地再分配,其余可以调整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

正道何在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获悉,国土部此前就试点方案征询业界专家意见时,一些重要条款曾遭遇到非议。

接受《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的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贺雪峰认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市改革力度过大。

“我国城郊农民只占农民比例不到5%,而远郊农民多达95%。一旦土地能够自由入市,那结果只能是95%的远郊农民名义上能够自主入市,但因为没有开发机会而沦为空谈。而5%的近郊农民却成为不劳而获的食利阶层。”贺雪峰建议,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要慎重,先期应该以解决江浙地区乡镇企业倒闭后闲置的历史遗留用地入市问题为主。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同时担心,三项改革方案彼此关联,一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口子打开,就有可能出现把农民宅基地变成农村建设用地、再变成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乱局。

“出现的后果有可能和增减挂钩的后果差不多,可能会导致很多农村被拆迁,不管农民愿不愿意。因为当前农民是否是自愿退出宅基地没法保护。”邹晓云说。

但在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院长周其仁看来,虽然“新土改”一不小心就可能出现地方以改革的名义强权夺地,但横竖不准农地入市的保守策略有违经济需求。且在“一手征、一手卖”的现行体制下,以行政权力侵犯农民正当财产权利的行为并不罕见。

周其仁建议,唯有把产权改革与约束权力的其他改革结合起来推进,才是“新土改”的正道。

近期,贺雪峰、周其仁等业界专家围绕农村土地入市改革进行了深度辩论,时至今日仍在继续。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了解到,国土部对于推进三项改革试点相当慎重,总的原则是坚持小范围、有条件进行,要求严格审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按照国土部制定的试点方案草案,会优先在各类国家改革试验区等地选择改革试点。计划试点方案报中央批准后,今年年底前确定试点地区,明年正式开展试点,一直持续到2017年上半年。在2017年6月底前,国土部将完成试点经验的总结。

结对帮扶方案 第10篇

(一)各村党支部、镇属机关:

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服务人民群众,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增强镇机关全体干部的宗旨意识,经镇党委研究,对今年的“结对帮扶”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建立健全结对帮扶长效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更新服务观念,争做群众贴心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成立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齐 军 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石生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胡 阳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史 超 镇人大主席

巢晓勇 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吴明富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张小红 镇党委委员

余小明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余丁春 副镇长

黄平副科级组织员

余向东 副科级宣传员

结对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小红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三、工作任务和帮扶内容

1、帮扶任务

(1)镇机关驻村干部在所驻村联系结对帮扶对象,其他机关干部在各村联系好结对帮扶对象。每个领导班子成员至少结对帮扶二户群众,每个机关干部至少结对帮扶一户群众,每年上门上户联系沟通感情、解决实际问题等不得少于6次,给帮扶家庭每户送慰问品金额不得少于200元。

(2)镇属机关单位均需进行结对帮扶活动,所选对象由各单位根据工作中发现的实际情况,或与相关村联系后各自进行确定。对所帮扶对象每年上门上户联系沟通感情、解决实际问题等不少于6次,给帮扶家庭每户送慰问品金额不得少于100元。

2、帮扶对象

确定帮扶对象重点考虑以下三类人员:

(1)家庭生活困难户;

(2)生活困难党员、老干部;

(3)矛盾较集中的居民。

3、帮扶内容:

通过结对帮扶,为每个帮扶对象在“艰苦创业、安居乐业、完成学业”等方面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帮助改善生产生活状况,增强其致富能力和生活信心。帮扶内容主要包括:

(1)在生活上给予帮助,帮助联系户解决生活困难问题;

(2)在生活上给予支持,支持联系户发展生产,自主创业;

(3)在科技上提供咨询,给联系户提供有关科技知识的咨询和服务;

(4)在政策和法律法规上进行解读,解读党和政府在农村实行的方针政策,消除群众心中的疑虑,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5)在情感上加强联络,通过感情的联络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

(6)在就业上给予指导,指导群众多途径、多渠道就业。

四、方法步骤

1、确定对象。结对帮扶在村支部、村委会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帮扶对象的确定由村级提出初步意见,通过各单位工作人员与各村充分讨论后,在10月20日前确定帮扶对象。

2、搞好调查。采取上门走访、征求意见等形式,了解各村特困家庭、困难党员等家庭的现状,摸准其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并加以认真分析归类。

3、组织实施。根据调查摸底出来的实际情况和各村分布结对帮扶工作人员的数量,各自按照要求,进行分对象结对帮扶。结对帮扶对象确定后,填写表格统一上报镇结对帮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分阶段对结对帮扶工作进行跟踪调查,确保结对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4、考核验收。各困难家庭的结对帮扶干部,要制订并上报结对帮扶的具体措施,并至少开展一次帮扶活动。结对帮扶工作要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机关干部帮扶纳入机关目标管理考核体系,企事业单位帮扶情况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考核。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结对帮扶工作是进一步深化群众贴心人活动的重要举措,它有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改善党群干群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同时也是改进干部作风,掌握社情民意,提升机关工作人员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需要。全体机关干部以及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结对帮扶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真正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发动到位、帮扶对象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

2、大力营造氛围。在全镇开展比帮扶效果活动,通过帮扶活动的开展,实现社会矛盾明显减少,群众致富能力明显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加强,党和政府在群众当中的威信明显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必须积极主动参与,用实际行动赢得群众的信任和赞誉。

3、注重实际效果。开展帮扶活动时,要主动与各村协调,听取村支部、村委会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有的放矢,帮助一些真正有困难的群众;在做好结对帮扶工作的过程中,要注意抓好典型,及时总结好的做法,并加以推广;对帮扶成效突出的,要进行宣传表彰。

结对帮扶方案

(二)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强化扶贫帮困工作的总体部署,切实做好扶贫帮困工作,根据县两办的通知精神和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扶贫帮困工作的要求,紧密结合民政工作的实际,立足民政“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民政“保障民生、发展民主、服务社会”的职能优势,强化扶贫帮困意识,通过卓有成效的扶贫帮困工作,大力弘扬中华民族团结友善、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建设幸福新作出新的贡献。

二、帮扶对象

新店镇曹庵村30户低收入家庭(名单附后)。

三、参予帮扶对象

机关全体人员、直属单位班子成员,以及其他自愿参加帮扶的人员。

四、帮扶目标

(一)总体目标

从20**年开始,用3年时间采取有力措施,通过多种途径,经过全系统帮扶人员的共同努力,帮助帮扶对象,解决在就业、就学、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确保被帮扶困难家庭稳定脱贫。

(二)阶段目标 1、20**年底确保60%的帮扶对象脱贫。

2、20**年底确保80%的帮扶对象脱贫。3、20**年底确保被帮扶对象全部脱贫,年人均纯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

五、帮扶措施

(一)政策帮扶

积极宣传党和政府在推进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充分发挥民政在保障民生中的职能和政策优势,要及时将帮扶对象纳入到各项政策保障范围内,使帮扶对象充分享受到政策惠民的成果,引导帮扶对象正确看待面临的困难,既要帮助他们缓解经济上的压力,更要帮助他们调整心态,增强发展信心。

(二)结对帮扶

大力开展领导干部带头全员参予整体联动立体帮扶活动,局领导挂村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帮扶到户,实行计划到户,责任到人的帮扶制度,帮扶责任人要帮助帮扶对象制订家庭发展规划。为其提供致富信息,协助帮扶对象选项目、学技能,帮助向相关部门反映和协调需要解决的问题,为发展家庭经济提供服务。要坚持走访慰问,每季度不少于1次,提供资金和物资的支持。帮扶责任人与帮扶对象结成相对长期稳定的帮扶关系,一帮到底,直至脱贫为止。

(三)就业帮扶

要根据帮扶对象家庭成员的劳动能力状况和就业要求,积极扶持家庭自主创业,要联系一批企业单位和民政福利企业,协作帮扶,优先为帮扶对象家庭提供就业岗位,增加其家庭收入。

(四)慈善帮扶

要充分挖掘社会潜力,有效运用各项慈善资助活动资源,进行扶贫帮困,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实际情况,优先纳入到各级的慈善救助、春节慰问和助医助学活动中去,让他们最大限度地享受到慈善救助活动的成果。

(五)志愿帮扶

要充分利用民政的职能效应,整合各类社会资源,开展结对帮扶。一是动员行业协会和各类社会组织自愿参与帮困活动。二是发挥双拥共建平台作用,动员军地共建单位积极参与到扶贫帮困活动中来。三是组织开展爱心大使、慈善大使活动,动员民政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为帮扶对象“献爱心、送服务”自愿帮扶活动。四是开展福彩扶贫社区行活动,组织各福彩投注站,利用五

一、春节等时机,深入到民政帮扶对象家中奉献爱心、回报社会、宣传福彩、弘扬善心。

六、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实施低收入家庭帮扶工作是履行民政职能的需要,也是改进机关作风、改善民生促和谐发展的重要举措,为确保帮扶活动落到实处,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扶贫帮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兼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报道、建立帮扶台帐、督查推进等工作。各直属单位也要根据自身实际建立相应的机构,明确责任人,为帮扶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创新帮扶途径,提升帮扶实效

局将以科室为基础,成立6个帮扶小组,在局帮扶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局结对帮扶实施方案,各组自行安排好每季度一次的帮扶活动(原则上不少于1次),紧紧围绕各自的帮扶目标任务,在落实局帮扶措施的基础上,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认真学习先进单位帮扶经验,创新帮扶方法,拓展帮扶途径,不断提升帮扶能力,切实做到帮扶手段多样化,帮扶措施具体化,帮扶效益最大化。

(三)制订帮扶计划,完善建档台卡

各帮扶小组要摸清帮扶对象家庭的详细情况,及时登记在册,一户一档,并根据家庭的具体情况,制订出帮扶计划,确保规划到户、责任到人。要做好帮扶记录,及时填好帮扶记录卡,同时将帮扶情况报办公室备案,局将形成动态帮扶档案。

(四)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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