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2024-06-03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精选6篇)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1篇

古代汉语语法概说

这部份内容选自《古代汉语语法学》的前两章,第一章介绍跟古汉语语法学有关的一些理论问题,第二章是古代汉语语法的基础知识。

第一章 概论

在这一章里主要谈四个问题:1)古代汉语语法学的研究对象,2)与古代汉语语法学相关的学科,3)古代汉语语法的特点,4)古代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

第一节 古代汉语语法学的研究对象

为了认识古代汉语语法学的研究对象,本节先说明什么是“语法”,然后再说明什么是“古代汉语语法”。

一、语法

语法又叫“文法”,是指语言的结构规律,这种结构规律是一个自成体系的系统。为了认识这个系统,我们以下介绍三个方面的内容。第一是这个系统中的三个子系统,或说是三种基本语法单位,其次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最后简单地谈谈语法中的共性与个性。

(一)语法单位

系统是指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要素所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每个系统中都包含若干个要素,或若干个子系统。在语法这个系统中有三个处于不同层次的要素,或说是有三个不同层次的子系统,它们依次是:句子系统、短语系统和词系统。

系统和要素之间存在着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的关系。首先,一个系统B,相对于由它及其周围环境所组成的较高一级的系统A,是一个要素a1(或子系统a1)。同时,这个系统A中还有要素a2、a3„„;a1、a2、a3„„之间具有某种关系,从而构成系统A。其次B这个系统中任何一个要素b1、b2、b3„„本身又都是低一级的一个系统C,而系统C中又有要素c1、c2、c3„„。所以语法中的任何一个子系统都可以从两个方面加以研究。一方面,我们可以把一个子系统看作是一个要素,从而把它置于比它更高一个层次的系统中来研究它与其他要素之间的关系,这种研究可说是向上的研究。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把一个系统分析为若干个要素,从而观察这个系统中的各个要素之间的内部结构关系,这种研究是向下的研究。这两方面的研究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在古汉语语法中,这种向上的研究和向下的研究,常常构成一种并不完全整齐的对应关系。

在古汉语语法这个系统中,首先是研究句子。目前一般认为,句子和句子组合起来还可以构成句组(又叫句群),现在有的学者把语法分析的范围扩大到句组。本书则仍采取传统的作法,把句子作为语法研究中最大的结构单位。当把句子作为最大的语法单位进行研究时,我们就既要作向上的研究,又要作向下的研究。在作向上研究时,是把各种句子作为一个要素,研究它们在言语活动中所表现出的各种不同作用,这通常可以认为是语用的研究(关于语用,我们将在第二节中介绍)。根据句子在言语活动中表现出的不同作用区分出的类别,或者说根据语用研究区分出的类别,我们称之为“句类”。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是四种常见的句类。句类是系统向上研究的结果,系统向下研究就要研究句子中要素的内部构成。为了研究句子内部的要素,就要对句子加以切分。一个结构齐全的句子可以分出两个要素,或说是两个句子成分,这就是主语和谓语。比如下面的句子:

(1)[子产]{归}。(左传·昭公十三年)

(2)[临大难而不惧者],{圣人之勇也}。(庄子·秋水)

以上两个句子我们都可以区分为主语和谓语这样两个部分(下加不同的符号)。事实上多数句子都可以切分为主语和谓语这样两个部分,或说两个要素。根据主语和谓语之间的不同语法关系所区分出的句子的类别,我们称之为“句型”。叙事句、论断句和说明句是古汉语中最常见的三种句型。

有些句子的主语、谓语是由词充当的,如例(1)的主语和谓语,但多数句子的主语和谓语并不是由词来充当的,而是短语,如例(2)。这样,我们对短语还要进一步切分。不过再往下切分时,已经不是对句子加以切分,而是对充当主语、谓语的短语加以切分。

当从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中切分出短语后,比如切分出“定中短语”、“述宾短语”等,我们就进入了短语系统。短语系统主要研究两方面的内容。一是短语用做主语或谓语时表现出的不同特点,这是向上的研究;另一个是短语内部的结构关系,这是向下的研究。根据向上的研究,我们可以把短语分为谓词性短语、体词性短语等不同的类型。根据向下的研究,我们可以把短语切分为定中短语、述宾短语,等等,而构成短语的各个不同部分,如定语、宾语等是短语成分。

定语、宾语等短语成分经常是由词充当的,也可能是由更小的短语充当的。为了便于称说,以后我们把句子成分和短语成分统称为“句法成分”。

对于词来说,在作向上的研究时,我们主要是研究词在构成主语、谓语和各种短语时表现出的种种不同特点,从而把它分出实词、虚词,名词、动词,及物动词、不及物动词等等不同的类和次类。在作向下的研究时,我们可以把构成词的要素区分出来,这就是语素,比如“圣”和“人”是构成“圣人”这个词的语素。由于古汉语主要以单音节词为主,所以从份量上来说,与语素有关的内容要相对少些。三层语法单位之间的关系可以示意如下:

句子——句子成分:主语、谓语(由各种短语或词充当)

短语——短语成分:述语、宾语、定语、中心语,等等(由各类词或更小的短语充当)词 ——语素

有的学者认为句子的基本单位有四种,除了我们这里所说的三种之外,把语素另立为一种。与此相关的,没有“短语成分”这一部分,而把句子成分和短语成分统称为句子成分。在我们看来,构成句子的要素只有两个,就是主语和谓语。换句话说,句子只能切分出主语和谓语这样两个要素。述语、定语等并不是从句子切分出来的,而是从短语中切分出来的,所以我们加了“短语成分”这样一个概念,而短语成分则是短语的要素。与句子成分、短语成分相应,词所切分的成分是语素,它并不是语法中的一层独立单位,是词系统中的要素。

如果我们暂时不考虑比句子更大的单位,也不考虑比词更小的单位,那么古汉语语法中就有三个主要的子系统:句子、短语和词类。在这三个子系统中,句子、和词处于两端,短语则介于中间,与词类、短语和句子系统有关的规律则是古汉语语法的基本内容,在第二至第八章中我们将全面介绍这方面的内容。

(二)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

如果暂不考虑交际双方、语境的种种不同,一句话的意义主要是由词的意义和语法意义这二者构成的。而语法意义,通常又是通过一定的语法形式表示出来的。所以从语法系统的本体来看,语法系统又可以分为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这样两个子系统。在本节的开头,我们曾说语法是语言的结构规律,这种结构规律,其实就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组合规律。常见的语法形式有四种:词序、类别、节律和音变。词序是指词语前后的顺序,类别是指词语乃至于句子中所包括的种种不同的类,节律主要指停顿、语调、重音等,音变则是指音位的改变。对于古汉语来说,词序和类别是两种最重要的语法形式。比如下边的句子:

(1)[齐]{伐宋}。(战国策·燕策一)

(2)[卫人]{来告乱}。(左传·隐公四年)

(3)[晋]{灭虢}。(左传·僖公五年)

例(1)中的主语“齐”用在“伐”之前,表示齐国施行“伐”这个行为,即“齐”是施事;宾语“宋”用在“伐”之后,是受事,承受“伐”这个行为。如果把“齐”和“宋”对换一下位置,那么“齐”就不再是施事,而成为受事;“宋”就不再是受事,而成为施事。在这里,词序这种语法形式的变化造成了语法意义“施事”、“受事”的变化。例(2)中“来”用在“告乱”之前,这个词序表明,卫人是先“来”,而后“告乱”,这里的词序表明了行为发生的时间这个语法意义。在这两个句子中,词序上的不同,给句子增加了词语意义之外的语法意义,这是词序与语法意义的关系。下边再来看类别。例(1)与(3)这两个句子的结构基本相同,可是由于“伐”和“灭”这两个动词的类别不同,这两个句子的语法意义也有很大不同:例(1)、(3)中的“齐”和“晋”都是施事,“齐”发出的是“伐”这个行为;而“晋”却未发出“灭”这个行为,而是发出另一种行为。这个行为在句子中没有用词来表示,而是“灭”这个词带上宾语之后所产生的语法意义。这个行为又致使“虢”出现了“灭”这种变化。这是词的类别不同而造成语法意义上的不同。

在节律这种形式中,停顿在古汉语语法中的作用更突出些。停顿不像以上两种语法形式那样常见,但也很重要。它常与其他形式一起来表示语法意义。比如下边这两个句子:

(1)[赵]{背秦}。(战国策·赵策三)

(2)[我食吾言],{背天地也}。(左传·僖公十五年)

例(1)的主语“赵”与其后的谓语之间没有停顿,也不能停顿;此外句末不用“也”。例(2)与前一个句子最明显的不同是句末用“也”,同时在句子的主语和谓语之间有停顿。停顿是节律上的不同,也是语法形式上的不同。例(1)、(2)属于不同的句型,一个是叙事句,主要是叙述客观事实;另一个是论断句,主要表示说话人的某种主观认识。这两类句子的不同,是由于停顿和“也”决定的。一个句子中是否有“也”,是词在类别上的不同。在这里停顿和类别这两种语法形式决定了句型。节律之中还有语调,由于我们只能见到书面的古汉语,古人到底用什么样的语调说话,已很难有感性认识,但是有些句子,我们仍可以大致猜测一下,比如感叹句的语调应该比普通句子的语调更强烈些,像下面的句子:

(1)孔子曰:“{否}!立孙。”(礼记·檀弓上)

(2)公悲之,喟然叹曰:“{令吏养之}!”(晏子春秋·内篇杂上)这两个句子中的“否”和“令吏养之”,应该比普通叙事的句子感情强烈,语调也应有变化,根据这个我们可以用来确定感叹句。

古汉语中的音变也应该是一种重要的语法形式,但由于我们对古汉语中的音变研究得不够,在以后介绍古汉语语法体系时,很少涉及音变方面的问题。

(三)语法中的共性与个性

语言学家对世界上的语言采取两种不同的分类法,一种是谱系分类法,另一种是类型分类法。按照谱系分类法,世界上的语言可以分为汉藏、印欧等等语系。汉语属于汉藏语系,这个语系中除了汉语之外,还有藏语、缅甸语等等。按照类型分类法,世界上的语言可以分为孤立、粘着和屈折三类。汉语属于孤立语,孤立语的词一般没有词形变化,没有词尾,语法关系主要靠词序和虚词来表示。各种不同语言的语法既有共性,又有个性。不管是构词方式、形态变化,还是词类区分和句子类型都是如此。一般地说谱系或类型相同的语言,共性要多一些;而谱系或类型不同的语言共性要相对地少些。在同一种语言内部,还有方言的不同。各种不同的方言,在语法上的共性要多一些,但是也还是各有不同的特点。就是操同一种方言的人,在用词和造句上也不会完全相同。

语法中的共性的个性,除了表现在横向的比较上,也表现在纵向的发展上。语言是不断发展的,同一种语言的语法也处在不断地变化之中,短时间内这种变化不易察觉,时间一长,这种变化就比较明显了。汉语历经数千年的发展,在古汉语和现代汉语之间,也是既有共性,又有个性。

由于不同民族、不同历史时期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上都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以在研究语法时,可以参考其他语言的语法,而不可用另一种语法来套用自己研究的这种语法。

二、古代汉语语法

当人们使用“古代汉语”这个术语时,在不同的语境中赋予了它三个不同的含义:古代的汉语、上古汉语和文言。

古代汉语首先是指“古代的汉语”。这就是说,鸦片战争以前汉族人民所使用的语言都可以统称为古代汉语。古人的口语,我们是听不到了,现在能见到的是由文字记录下来的书面语言材料。我们能见到的最早的书面语言材料是甲骨文,从甲骨文算起,这样的古代汉语大约有三千多年的历史。

跟任何事物无不发展变化一样,语言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三千多年来,汉语有了很大的变化。根据汉语语法、词汇和语音变化的情况,有些学者将古代汉语分为三个发展时期:

1上古期、中古期和近代期。上古期是指公元3世纪以前,即历史上的商、周、秦和两汉时期。中古期是指公元4世纪到公元12世纪,即历史上的六朝、唐和宋时期。近代期指公元13世纪到19世纪,即历史上的元、明、清时期。另外还有些学者对汉语发展时期的划分与此不完全相同。

书面语是口语的加工形式。一般认为:在上古汉语时期,尤其是上古汉语的前期和中期,口语与书面语相去不会太远。由于这时的书面语基本上反映了当时的口语,所以可以认为,上古时期只有一种与口语大体一致的书面语。到了中古期,汉语中的口语已经有了较大的变化。这时则有两种书面语。一种书面语是模仿上古汉语书面文献的书面语,比如六朝作家和唐宋八大家的散文大都是这样的书面语。另一种是在当时口语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书面语,这样的书面语称为“古白话”,比如南北朝刘义庆的《世说新语》、唐代的变文、宋代的话本等。到了近代汉语时,情况与中古时期类似,既有模仿上古的书面语,如桐城派的散文,又有在当时口语的基础上所形成的书面语,即古白话,比如《水浒传》、《西游记》等。

上古的书面语,以及后代模仿它所形成的书面语,叫做文言。文言是我国古代文献资料所使用的基本书面语形式。“古代汉语”有时又是指文言。上古的文言可说是典范的文言,中古、近代的文言是模仿的结果。就算中古以后的人模仿得再认真,但终究是模仿。由于受模仿者所处时代语言的影响,中古以后的文言与上古的书面语也不可能全然相同,其中必然存在某些差异,例如唐代韩愈和清代方苞的散文就与上古的汉语存在着差异。

“古代汉语”的第三个含义是指上古时期的汉语,即上古汉语。本书“古代汉语语法学”中的“古代汉语”主要就是指上古汉语。如果不另加说明,本书以下所使用的“古代汉语”或“古汉语”这个概念,均主要是指上古汉语。所以本书所说的“古代汉语语法”,实指上古汉语的语法。

关于本书所讨论的上古汉语的语法,还有三点要加以说明。首先,学者又把上古汉语再分为三个时期:商代是上古前期,周、秦是上古中期,两汉是上古后期。在上古汉语这三个时期里,汉语也是不断发展变化的。所以这三个时期内的汉语语法,既有相同之处,又多有不同之处。详细地讨论这三个时期语法的发展情况,是汉语史的任务。本书的主要目的不在于介绍这三个时期汉语语法的发展情况,而主要是讨论上古中期的语法。至于上古前期的语法,如甲骨、金文的语法,本书一般不涉及。上古后期的语法,如《史记》的语法,如果它 1 请参看王力《汉语史稿》(中华书局,1980年)第35页 们之中的语法现象与上古中期语法有相同之处,也一并加以介绍。如果《史记》中的语法与上古中期的语法有不同之处,其中比较重要的,在相关之处有时作一些必要的说明,而不作全面的说明与介绍。本书讨论上古中期语法时所用的语料主要取自:《左传》等15部书,另外还较常用《史记》中的语料,个别时候也选用《诗经》、《尚书》和《汉书》中的语料。

其次,本书所讨论的语法,主要是散文语法。上古的韵文,如《诗经》、《楚辞》、《乐府》、等,其中自然也有自己的语法规律,但它们的语法规律与散文的语法又有不同,本书一般也不涉及这些韵文作品的语法特点。就是散文语法,限于篇幅,本书也只能介绍比较常见的语法规律,至于比较罕见或特殊的语法现象,只好留待日后。

第三,就是在上古中期,也可能存在方言的不同,以及时间上的差距而造成的语法上的差异,比如《尚书》的语法就与《左传》、《国语》等的语法有很大的不同。从我们所使用的文献看,《论语》、《孟子》、《荀子》、《礼记》等书在方言上或许更接近,而其他文献的语法则与它们也存在着某种差异。就算是时代相同、方言相同,不同作者的语言风格、特点也不尽然相同。如果再深入下去,每部专书都应是古汉语语法研究的对象。本书不准备讨论上古汉语中期语法中由于方言、时间或个人的不同而造成的语法现象上的差异,而主要是谈在上古占有主流地位的语法规律。

第二节 古汉语语法与相关学科

与古汉语语法学相关的学科涉及三个方面的关系:与语言学内部有关学科的关系,与语言学之外的学科之间的关系,最后是与古汉语教学的关系。以下就从这三个方面作些简单的介绍。

一、与语言学内部有关学科的关系

从语言学内部关系来看,与古汉语语法学关系密切的学科主要有“小学”、普通语言学、汉语史、现代汉语语法学、方言学、汉藏语系中各种语言的语法学,另外还有修辞学。

中国传统的语言文字学,从隋唐以后,直至清末都叫做“小学”,其中包括训诂学、文字学和音韵学。训诂学偏重研究古代的词义,也旁及古书中的语法、修辞现象,而研究的重点又是汉魏以前的古书。训诂学与古汉语语法学的关系十分密切。首先,研究古代汉语语法的前提是读懂古书,如果《左传》、《史记》等书中句子的意思不明白,也就很难思考其中的语法规律。而训诂学则是读懂古书的重要基础之一,如果没有历代丰富的训诂学资料,很难设想古书如何才能真正读懂。其次,当语法学要归纳各种语法意义及词类意义时,训诂学对于词和句子的解释就是我们思考时的最重要的基础。第三,由于古人把实词和虚词都归入训诂的范围,所以对虚词的理解也常要借助于训诂学。比如训诂学中的“语助”、“语已辞”、“发语词”这样一些训释,对于我们理解语法都很有帮助。反过来,语法的研究也有助于加深对训诂学研究。这是由于训诂学偏重于个别词义的训释,而语法则偏重于对整个词类意义和句法意义的系统认识。这种系统认识,有助于人们把词本身的意义和语法意义区分开,也就有助于人们从系统的角度去思考单个词的意义,这样也就时常能帮助人们更准确地理解词义。训诂学的著作主要有两类,对于语法学都有重要作用。一类属于注疏类,如《论语注疏》、《春秋左氏经传集解》等等,另一类属于工具书类,如《尔雅》、《广雅疏证》等等。如果把古人对虚词的训释也归入训诂学,那么《助语辞》、《经传释词》之类的书与语法学的关系就更为直接。

文字学主要研究文字的起源、发展、性质、体系及文字形、音、义的关系。文字学与语法学的关系也十分密切。首先文字学与训诂学直接相关,训诂学对词语的训释很难离开文字学。其次,文字学中关于字的本义的解说,对于理解词类的语义特点,尤其是理解虚词的作用有很重要的帮助。《说文解字注》、《说文解字义证》等文字学著作都是研究语法的重要参考文献。

音韵学主要是研究汉语语音系统的沿革及其在不同历史时期的分合变化。语言本来是有声的,我们现在所研究的古汉语文献只不过是这种有声语言纪录下来的结果。由于词汇、语法都是通过一定的语音形式表现出来的,所以不管是研究训诂、文字还是研究语法,都离不开对语音的认识。比如清代学者“因声求义”的思想对于研究古代汉语的词汇和语法都是十分重要的基础方法。音韵学可说是研究语法时的基础中的基础。

普通语言学是语言学的理论部门,主要内容有语言的本质、起源和发展,研究语言的方法,语言学的分科及语言学在科学体系中的地位等。这些内容对于我们研究古汉语语法来说,是必不可缺的指导思想。任何人在作语法研究时,都不可避免地要用某种理论来指导自己的研究工作。只是有的人比较自觉,有的人并不自觉;有的人用这样的理论,有的人用那样的理论。指导研究工作的这种理论,从根本上决定了他的研究方法;而不同的研究方法,又必然决定了研究的结果。学者们在研究工作中所作出的不同的结论,从根本上来说,是指导理论在研究工作的不同表现。目前的语言学理论主要是在印欧语系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汉藏语系在世界各语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汉藏语系的深入研究必定会丰富普通语言学的理论,而古汉语语法的深入研究对于丰富普通语言学理论也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汉语史是关于汉语发展的内部规律的科学,它主要研究汉语从商代开始,直至现代的发展演变规律。汉语内部发展规律的揭示,是建立在各个断代研究的基础之上的。没有对古代汉语各个时期的规律的深入研究,就不会有可靠的汉语史。反过来,一部可靠的汉语史,对于我们研究各个时期的断代语法都有重要的作用。这是因为对于某个断代的研究,时常要与其前、其后的语法规律联系起来观察。就以上古汉语来说,没有对于上古前期甲骨、金文语法和上古后期汉代语法的的起码了解,很难思考上古中期的语法规律。

古汉语语法学与现代汉语语法学也有很密切的关系。从我国语法学研究的现状来看,现代汉语语法研究在整体上领先于古代汉语。现代汉语语法研究中对于分布的认识,变换方法的确立,都是汉语研究在方法上的重要发展。这些方法对于古代汉语的研究思想和方法都有很大的借鉴。所以不断学习现代汉语的研究思想和方法对于古汉语语法研究是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反过来,古汉语中的一些研究成果对于思考现代汉语中的一些语法规律,也应该是有价值的。

方言学以各种方言为研究对象,又可以分为描写方言学、历史方言学和方言地理学三门学科。学者一般认为,现代汉语主要有七大方言区:官话方言、吴方言、湘方言、客家方言、赣方言、闽方言和粤方言。不管是描写方言学,还是历史方言学,其中涉及到对语法部分的思考,都离不开对古汉语语法的认识。而在各种方言中,也在不同程度上保留了古代汉语中的某些语法现象,所以对各地方言的了解显然对于研究古代汉语语法也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汉藏语系中包括有汉语、藏缅、壮侗、苗瑶四个语族。汉藏语系之中除汉语以外的其他语言的语法,比如藏语中的使动范畴、句终字,对于思考古汉语中的使动用法、“也”字的作用等都有重要的启发。

研究语法时,还常与修辞学有关,这里不再多谈。

二、与逻辑学和符号学等的关系

与语言学相关,同时又与语法学有密切关系的学科主要有逻辑学、符号学,此外还有哲学、心理学等。

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由于数理逻辑的发生和发展,逻辑学的内容得到丰富和扩展。逻辑学所研究的概念、判断、推理及其相互联系的规律,为人们正确地思惟和认识客观提供逻辑工具。在语法学研究中,从基本研究方法的确立,到对每一个具体问题的思考和认识,几乎都离不开逻辑学。我们在下一节研究方法中要谈到的公理化方法,就是逻辑学中的一般方法在语法学研究中的应用。在分析语法中的句子和词类的语义内容时,也常要用到逻辑学。比如“命题”、“概念”这样一些逻辑学中的术语,都是分析语法时要用到的。广义的逻辑学还包括逻辑语形学、逻辑语义学和逻辑语用学等,逻辑语形学中的一些研究方法,也是我们研究语法时要借鉴的。不用逻辑来分析语言,几乎是不可能的;但是逻辑学有逻辑学的方法,语言学也有语言学的方法,我们又不能用逻辑学的方法来代替自然语言语法学的研究方法,我们只能用语法学的方法来分析自然语言。

符号学又叫指号学,是关于符号及其应用的一般理论。目前关于符号学理论中的一些术语的理解很不一致,按照我们的理解,符号学可以分为三个部分:词义学(又叫语义学)、语法学和语用学。词义学是符号和它们所指称的对象之间的关系的理论,语法学是符号之间形式关系的理论,而语用学则是符号和它们的使用者即创造或接受这些符号的人之间的关系的理论。符号学又可以分为经验符号学和纯粹符号学两类。经验符号学研究的就是自然语言,古汉语语法研究的指导思想之一,就是符号学的理论。一句话的意义通常是由三种意义构成的,这就是词义、语法意义和语用意义。词义学研究词的形式和意义,语法学研究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语用学研究语用条件和语用意义。词义学与语法学主要在词和词类上构成直接联系:词义学研究个别词的词义,而语法学中的词类意义则主要是从个别词义中抽象出来的。语法学和语用学主要是在句类上构成联系。一方面句类实际是语用的分类,但另一方面,这种语用的分类又与句型(语法上的分类)有某种并不整齐的对应关系。应该指出的是,词义与语法中的三个子系统都有联系,无论是研究词、还是研究短语、句子,都与词义有关。但只有词类意义与词义的关系比较单纯、直接。只要进入短语,有了语法结构,就有了语法意义,短语意义是词义和语法意义的综合。而句子则除了词义和语法意义之外,又增加了语用意义。而语用只与语法中的句子有关,而不可能跟短语和词有关。这是因为,只有句子才是使用单位,短语和词都是备用单位。备用单位根本就不进入言语活动,所以没有语用问题。一般的科学研究都可以假设一个相对封闭的范围。比如物理学研究常要假定一个完全的真空,其实在人类生活的地球上很难找到这样一个真空,但这是研究工作的需要。如果不作这样的假设,研究工作几乎是无法进行的。所以我们在研究句子时,除了句类之外,在其他部分就暂不考虑与语用的关系。

语法研究还与哲学、心理学有密切的关系。如果我们把系统论也归入哲学的话,那么系统的思想也是我们研究语法的重要指导方法。心理学对于我们理解语法规律及其应用都有重要的意义。

三、与古汉语教学的关系

古汉语语法学与古汉语教学和文言文教学的关系更为直接。高等学校的《古代汉语》是一门工具课,主要是培养学生阅读古汉语作品的能力。而阅读能力提高的基础之一是语法知识。具备科学而系统的语法知识能使学习者更准确、迅速地阅读、理解古汉语作品。中学的文言文教学,也离不开必需的古汉语语法。对于中学师生来说,一本准确可靠的古汉语语法书,应该是很有用的。而对于一般想阅读中国古代典籍的读者来说,这样的语法书也是一本重要的参考读物。如果翻看一下早期的古文译本,我们会发现随着古汉语研究水平的提高,其中自然也有古汉语语法研究水平的提高,现在的译本已经有了很大的进步。这说明古汉语语法学对于古汉语学习的重要作用。可以说,古汉语语法的研究和普及会大大节约亿万人,尤其是青少年学习古文的时间。

第三节 古代汉语语法的特点

古代汉语语法的根本特点是它的整体性,并由此而派生出另外的两个特点:变异性和模糊性。

一、整体性

古汉语语法整体性的特点主要是说,语法中的多种范畴主要不是通过词的形态变化来表现,而主要是通过词语的组合或句子之间的关系表现出来。古汉语中最重要的几个语法范畴,如句型中的叙事与论断、词语中的指称与陈述、名词中的有生和无生、述宾短语中的自动与致动等都是在词语的组合或句子的关系之中表现了出来。

在词语的组合之中,虚词与其他词语的组合,实词与实词性词语的组合都是古汉语语法的重要语法形式。

首先是虚词,与实词相比,虚词出现的频率一般都比较高,用法也灵活。比如句末用“也”常构成论断句,不用它则常构成叙事句。又如“者”、“所”,它们与动词(或形容词)性词语组合在一起之后,都能把陈述性的词语变为指称性的。词语中陈述和指称之间的这种变化在古汉语中是一种很常见的现象。

其次,实词与实词的组合关系也很重要。名词区分为有生和无生是两个重要语法范畴,它们就是通过对实词性词语的组合分析出来的。有生名词主要表示人,无生名词主要表示物。有生名词经常用做主语,而且可以给多种动词做主语;无生名词做主语远不及有生名词常见,而且许多动词不能给无生名词做谓语。如:

(1){种}[顿首言曰]∶“愿大王赦句践之罪。”(史记·越王句践世家)——种:文种。

(2)东海之极,{水}[至]而[反]。(吕氏春秋·君守)例(1)中的“种”是有生名词,它们可以给“顿首”、“言”、“曰”等多种动词做主语;例(2)中的“水”是无生名词,虽然它可以给“至”、“反”等做主语,但很难给前一个例句中的那些动词做主语。正是根据“种”和“水”在与其他实词组合时表现出的这些不同特点,我们可以把它们分为有生和无生这样两类不同的名词。

二、变异性

由于词类、短语、句子的特点主要是在整体之中确定的,这就出现了变异性的特点。变异性是说,对于某类比较确定的词、短语乃至于句子来说,在一定的语言环境中会出现某种变异。对于词来说,不同的词及同一个词的不同用法,时常调和在同一个语音、文字形式之中,所以兼类、转称和活用等现象都比较常见(关于兼类、转称和活用的具体内容,请参看第二章第五节词类)。如:

(1)子反{辞}以心疾。(韩非子·饰邪)

(2)孙子无{辞}。(韩非子·难四)例(1)中的“辞”是动词,(2)中的“辞”是名词,同一个“辞”出现在不同的上下文中,分属不同的词类,这是名词和动词的兼类。例(1)中的“辞”之所以是动词,是因为其前是个名词,而其后又是个介宾短语。而例(2)中同样的是“辞”,但由于其前是个“无”,我们就把它认定是个名词。这主要是由于上下文造成的。

不但在词类中有变异性,句子之中也有变异性,这种变异性,我们用“范式”和“变式”这两个概念来称说。比如判断句,范式是句中有停顿,句末用“也”;在多数判断句句末用“也”的情况下,有些判断的句末并不用“也”,或句中没有停顿,这就是变式。如:

(1)[白圭],{周人也}。(史记·货殖列传)

(2)此人力士。(史记·魏公子列传)例(1)是典型的判断句形式,特点是句末用“也”,主语和谓语之间有停顿。(2)既没停顿,又不用“也”,可仍是判断句。典型的判断句可以认为是判断句的范式,像例(2)那样不够典型的判断句,就是判断句中的变式。一般地说,范式总是比较常见的,而变式则不及范式常见,这也是变异性的表现。

三、模糊性

世界上的事物都有精确性和模糊性两个方面,其中精确性是相对的,而模糊性则是绝对的。语言也是如此,既有精确性的一面,也有模糊性的一面;汉语更是模糊性较强的语言。所谓模糊性就是亦此亦彼、非此非彼性。这种模糊性在古汉语语法的各个方面都有反映,句子、短语和词类这三种基本的语法单位之间没有十分明晰的界限,而具体到每种语法单位中的各种类别之间,比如词类、短语和句子的分类等,也没有一条明晰的界限,都表现出亦此亦彼和非此非彼性。可以说不要期求在语法的各种类别中找到一条明晰的界限,处处都表现出过渡和弹性。比如词类有实词和虚词两个大类,实词中的代词比较虚,所以古人通常把它归入虚词,本书把它归入实词。代词的“之”“其”就更接近虚词。再比如说介词,一方面它与动词有相通之处,另一方面又与连词有相通之处,可说也是介于实词和虚词之间的词类。又比如短语,述宾和述补这两种短语,有时也很难区分。句子中也是处处表现出过渡。最常见的句型有叙事句、论断句和说明句三种,叙事句和论断句的对立比较明显,说明句就介于这两种句子之间,而论断句和复句又是两种界限模糊的句子。总之,在语法的各种类别之间都表现出过渡性,这种过渡常表现为一种整体上的合理,局部的不合理。关于这种整体合理而局部不合理,我们可以举一个常识中的例子说明。比如:老年、中年和青年这三个概念,如果以年龄中的60岁、40岁来划界。60岁以上是老年,40岁以下是青年。那么我们会看到:41岁的人将被归入中年,其实41岁的人,在与59岁和39岁的人相比时,应该更接近39岁的人。所以从局部来看,把41岁的人归入中年并不合理。可是只要分类,无论从哪里给老年、中年和青年来划界,其实都存在这种局部的不合理,除非不分老年、中年和青年。虽然局部不合理,可是从整体来看,这种划界又是必要的,所以从全局来看,又是合理的。在语法分类中,也时常会出现这种现象。

语法中的模糊性是不可避免的,这首先因为,现实世界,尤其是社会现实,本身就是模糊的,曲折入微而又无所不至地反映现实的语言不可能没有模糊性。其次,语言系统是抽象的,言语活动则是个人的。个人的言语活动在一定规律的制约下,常有一定的任意性,这种任意性也必然带来一些模糊的结果。最后,语言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前一时代遗留的语法现象,后一时代将产生的现象,与当时的语法规律混在同在一起,也必然产生一种模糊的结果。

第四节 古代汉语语法的研究方法

语法学的流派不止一种,各种流派都有自己的研究方法,所以研究语法的方法也不止一种。我们这里所谈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本书所用的研究方法,也就是说本书第二章至第八章所介绍的这个语法系统是用这种方法来研究的。关于本书所用的方法,我们从四个方面来介绍:1)研究标准,2)研究程序,3)研究语料,4)一般和特殊。

一、研究标准

研究标准是指我们在研究古代汉语时,用什么样的标准来确定句子、短语和词类这些基本语法单位的系统性。任何一个语法单位都是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的结合物,在这个结合物中,形式和意义是密不可分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各有不同的作用,与此相应,在研究语法时,可以有两种不同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在研究语法时都应该采用。不过它们的作用不同,一种方法是根本性的,另一种方法是从属性的。

从语法形式出发来归纳语法意义,是根本性的方法。所谓根本性的,是说我们是根据语法形式来确定古汉语语法的基本系统。我们知道:不同民族、不同时代的语法,都有自己特有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我们既不可以根据其他民族语言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同样也不可以根据现代汉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来完全确定古代汉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其他民族语言或现代汉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只能是我们确定古代汉语语法系统的参考。在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这二者之中,语法形式是外在的,而语法意义则是内在的。我们应先根据语法形式来归纳出古汉语语法形式的系统,从这种语法形式的系统出发再归纳出语法意义。这样得到的语法意义,才是古汉语本身固有的语法意义。我们举两个例子来说明这个问题。

在划分词类时,我们主要的根据是:一个词在句子中能够充当什么句法成分和它在充当该种句法成分时可以和哪些词语组合,即通常所说的分布或功能。比如“子产”这个词一般不能做谓语,而“入”这个词经常做谓语。根据这个特点,我们把“子产”及与它功能相同的词归为一类,称之为名词;而把“入”及与它功能相同的词归为一类,称之为动词。从大量的名词和动词中,我们可以在意义上归纳出它们在语义上的不同的特点:名词一般表示人、物等,而动词则表示行为、动作等。又比如,在区分句型时,我们用的也是从语法形式到语法意义这种方法。在本章第一节中我们举出的两个例句分别是叙事句和论断句。我们之所以把这两个例句归入不同的句型。主要是根据叙事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是否有停顿,句末否用“也”等特点。同样根据这两个语法形式上的特点,我们能把更多的句子归入叙事句和论断句。并从这些叙事句和论断句中归纳出这两种句子中所包含的不同语义特点:叙事句主要是陈述事实,而论断句则是表示某种主观论断。古汉语中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这两个系统中的基本内容,大体可以用这种方法归纳出来。但是我们的语法研究到此还没有完结,还有从语法意义到语法形式的方法。

从语法意义到形式的方法是从属性的。所谓从属性的是说,在运用语法意义来确定具体语法单位的系统性时,是以从语法形式上归纳出的系统为基础的。当我们用前一种方法把古汉语中基本的语法系统归结出来之后,还有些词、句子不能用上述方法来归入相应的系统。这是因为有的词或句子在语法形式上不够典型,这时就要参考语法意义来确定。比如词类中的代词,一般我们是根据能够做前置宾语这个特点来确定的,可是有的代词实际不能做前置宾语,比如“其”根本不做宾语,所以也就谈不到做前置宾语,可是我们仍把它归入代词。之所以这样归类,根据的显然不是语法形式,而是“其”的语法意义,是因为这词和别的代词一样,都有指代的意义。又比如,我们根据语法形式,可以确认古汉语中有论断句。这种句子的句末常用“也”,可是有的论断句句末并不用“也”,只是主语和谓语之间表示了论断的关系,我们根据这一点也可以把它们归入论断句。要注意的是,当我们这样归类时,首先是根据语法形式,我们已经确认古汉语中有代词,也有论断句,而后才能这样归类;也就是说:根据语法形式的研究,语法中的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已经有了一个基本系统,而后才能根据语法意义来作进一步的归类。如果根据语法形式我们归纳不出代词、论断句这样的词类和句型,也就无法确定代词和论断句的语法意义。在这种情况下,相应的语法意义也就失去了归类的作用。所以我们说:语法形式是根本性的,语法意义是从属性的。

二、研究程序

从研究标准的讨论中我们会发现,当根据语法形式来确定语法系统时,我们似乎处在循环论证之中:一方面根据句子、或短语来确定各种词类;反过来,我们又是基于各种实词或2虚词来分析句子或短语。要想解决这个问题,在我们看来,方法之一就是引入公理化的方法。

公理化方法是一种演绎的方法,所以从根本上来看,本书研究程序采取的是一种演绎的方法,并在这种演绎方法的基础上来进行归纳。这种研究方法似乎有些不可思议,明明语法是从句子中归纳出的规律,怎么演绎会是根本的呢?最初我们也是这样想。可是认真考察一 2 赵元任先生曾经指出这种循环论证,他选用了一种解决的方法,请参看《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 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8页,我们这里选择了另一种解决的方法。王力先生也曾指出这种方法是循环论证。下我们的研究过程,又不能不承认它。如果不从根本上采用这种演绎的方法,我们只能处在循环论证之中。下边我们就来谈谈本书所采用的这种研究方法。

公理化方法是科学理论演绎构造的一种逻辑方法。这种方法是从少数不加定义的原始概念出发,按照特定的演绎推理规则,推导出这一学科中其他命题,从而构成一个演绎系统的方法。这种研究方法本来是数学中的研究方法,我们实际是在用这种方法来研究语法,只是与数学中对这种方法的运用表现出不同的特点。

公理化方法的关键是引进基本概念,根据我们对语法的理解,古汉语语法学中的基本概念是主语和谓语。主语是话题,而谓语则是对主语的陈说。应该强调的是:从语法学的观点看,“话题”、“陈说”这两个概念都是不容易严格定义的,我们大体只能用一种列举的方法来解说这两个概念。处在一句话前面的某个成分,如果它又是讲述的题目,那么这个题目就是话题,比如“施事”、“受事”、“论断的对象”等就是常见的话题;而表示这个话题的句子成分,就是主语。处在一句话后面的某个成分,常用来解说前面的话题,这个解说话题的部分是陈说,比如陈说可以是行为、变化、论断的结果等;表述陈说的这个部分就是谓语。多数句子都有这样两个基本成分。如:

(1)[晋荀林父]{救郑}。(左传·宣公五年)

(2)[襄仲如齐纳币],{礼也}。(左传·文公二年)

例(1)的“晋荀林父”是话题,也就是主语,其后的“救郑”则是谓语;例(2)的“襄仲如齐纳币”也是表示话题的主语,与主语相应,其后的“礼也”是表述陈说的谓语。

有了初始概念,下一步就要根据功能与结构来对各种语法单位来进行分析与综合。我们这里所说的“功能”,主要是指分布与变换,而“结构”则主要是指句法结构。如果打个形象的比喻,分布和变换很像是设置了若干个分类的结构框架,而后把那些准备分类的语言单位分别放到这些框架中来试一下。凡是能够进入这个框架的,属于一类,而不能进入这个框架的,则属于另一类。

分布是就一个句子而言构成的句法结构框架,比如“可以做主语或谓语”就是一个框架。凡是可以进入这个框架的词,我们就把它们归于同一类,称之为实词;而不能进入这个框架的词,就是虚词。有了“实词”、“虚词”这样的类别,就可以进一步归纳出实词和虚词的语法意义。语法学的一个主要工作就是要不断地确定这个框架。又如我们还可以确定这样的框架:“在主语和谓语之间通常没有停顿的条件下,句末不必加用任何虚词就可以做谓语。”那么像“出”“大”这样的词,就可以进入这个框架,我们称之为谓词,而不能进入这个框架的词,如“人”“国”这样的词,就属于另一类,它们是体词,把谓词和体词区分出来之后,再进一步就可以归纳谓词和体词的语法意义。

变换这种语法形式所表现出的关系已经不限于一个语法单位之内,而是扩充到两个语法单位之间,或是说:在两个语法单位的关系之中找到一个框架。比如假定这里有短语A,我们可以用对词语加以增加、减少或移位的方法,在短语A的基础来构成另一个短语B。从语义上看,在短语A和短语B之间,如果具有基本相同或包含的语义关系,我们便称之为可以变换,否则就是不可以变换。可以变换的语法单位可以进入同一个框架,也就属于同一类;不可以变换的,就是另一类。以下举例来说明变换。

动词后加由“于”字构成的介宾短语之后,可以构成述补短语。这种述补短语,我们把它归入短语A。在A的基础上,我们把“于”去掉,这样就用减少的变换方法构成一个述宾短语,这个述宾短语是B。比如下边这几个例句:

(1)今人乍见孺子{入}[於井]。(孟子·公孙丑上)

(2)赤子匍匐将{入}[井]。(孟子·滕文公上)

(3)晋侯{请}[于王]。(左传·宣公十六年)——晋侯向王请求。

(4)文嬴{请}[三帅]。(左传·僖公三十三年)——文嬴请求释放三位主将。例(1)的“入於井”是短语A,例(2)的“入井”是短语B,“入於井”与“入井”的意思基本相同。而例(3)、(4)与前两例不同,如果我们把例(3)变换为例(4),原句的意思出现明显变化:“请王”不是“向王请求”,而变成“请求释放王”。从这种变换中可以看出:“入於井”和“请于王”,虽然都是述补短语,但却是两种不同的述补短语;与此相应,“入”和“请”也就属于不同类别的动词。再来看一个例子:(5)彭城{降}[晋]。(左传·襄公元年)

(6)齐人{降}[鄣]。(春秋·庄公三十年)以上这两个句子只从结构上看,似乎应该属于同一类。其实这两个句子的结构只是大体相同,并不完全相同:例(1)是彭城向晋投降,例(2)是齐人迫使鄣投降。我们可以称有这种关系的两个句子为同型异构(前边的例(3)、(4)也是异型同构)。要想区别这种同型异构的句子,只靠句子本身是不够的,这时使用变换才能断定它们是同形异构。比如,例(6)中包含有“鄣降”这个句子的意思,我们可以把“降鄣”变换为“鄣降”;而例(5)中则不包含“晋降”这个句子的意思,所以不能变换为“晋降”。通过变换,我们可以把这两个同型异构的句子区分开来。

分布和变换最常用来确定词或短语的类别,而结构则主要是用来分析句子或短语。词语的类别、词序、节律等语法形式是我们常用来确定分析句子、短语结构的标准。关于这个问题,我们在语法形式中已经谈了不少,这里不再讨论。有了主语、谓语这两个初始概念,又可以通过功能和结构不断推导出语法中的各种新概念,从而建立起一个语法系统,直到满足需要为止。还要说明的是:在研究工作中,开始确定的初始概念,不见得十分完善。在以后的研究工作中,还可以根据研究工作的不断深入,再对初始概念加以修改和完善,不过这样一来,对随后所推导出的内容也要作出相应的修改,总之这种公理化的研究方法允许对公理进行不断的完善,也应该进行不断的完善。

上述这种公理化的方法可以从语法形式出发,推导出语法中的种种关系,并归纳出相应的语法意义,从而揭示语法中的基本规律,或者说能确定古汉语语法系统中的基础框架。这种方法并不能解决语法中的全部问题,所以在使用这种方法的同时,还要辅以语法意义。在前边我们已经说过,语法意义在这里的是从属的,但在研究程序中也是不可以缺少的。

从第二章开始,本书将介绍语法体系。在介绍语法体系时,有两种不同的方法。这两种方法各有利弊。一种是按照研究程序来介绍,这样做的好处是推导的过程很清楚,并基本上可以保证没有论证过的术语不提前出现;但它的害处是整个叙述将不得不把词类、短语和句子都混杂在一起,会显得比较凌乱。另一种方法是按照词类、短语和句法这样三个子系统来介绍,而在介绍这三个子系统之前,先对一些基础概念作出必要的说明,同时尽量照顾研究程序。这样叙述的好处是容易条理清楚,缺点是可能后边才详细讨论的术语,在前边就要使用。我们采用的是后一种叙述方法,这样一来,在阅读本书时,如果觉得某个术语不十分清楚,而又想弄清楚,只好先翻看后边与之有关的某些章节。

三、研究语料

当我们把鸦片战争以前汉族人民所使用的语言统称为古代汉语时,这是个有几千年漫长历史的语言。对这个过程中的汉语语料,可以取几种不同的研究方法。如果我们把共时研究与历时研究都考虑在内的话,那么对古代汉语语料的研究可以归结为六种,这就是专书、断代、泛时的研究和比较、贯通、汉语史的研究。

首先可以对某一部专书的语法来进行研究,比如专门研究《左传》的语法。这种研究或许是最基础的研究工作,没有这方面的扎实研究,细致而深入地认识古汉语语法几乎是不可能的。比专书研究更宽一些的,是断代的研究。所谓断代研究就是指截取某一个历史时期的汉语资料来进行研究。由于古代汉语有时又是指上古汉语,所以人们对古汉语的研究工作有时定位在对上古汉语的研究上。又由于上古汉语还可以再分为前期、中期和后期三个阶段,所以人们又常把这三个时期分开研究,比如研究甲骨、金文的语法,或先秦语法、两汉语法。当然断代还可以断得更细些,比如对上古中期再进一步分期进行研究。比断代研究更宽一些的是泛时的研究,泛时研究可以说是对文言的研究。这种研究工作的对象是从先秦到清代的文言作品,以往曾经有过的大量古汉语著作都是这种研究的成果。上述的三种研究可以说都是共时的研究,以下的三种研究都可以说是一种历时的研究。

比较的研究可以对各个时期的古汉语语法进行比较,比如可以用上古语法与中古语法比较,人们以往做的比较多的是用文言和白话(现代汉语)语法进行比较。这种比较对于认识古代汉语和进行古汉语教学都很有帮助。贯通的研究对从古至今的汉语语法都加以研究,但不重在历史的分期,而是着重研究各个时期有特色的语法现象。这种研究对于认识和思考各个历史时期的汉语语法是有帮助的。汉语史的研究则要对汉语语法发展的历史加以分期,并研究各个历史时期汉语语法的发展情况,这是一种典型的历时研究。

四、一般和特殊

对于模糊性较强的古代汉语来说,在作系统研究时,要处理好一般和特殊的关系,否则这个研究工作是无法进行的。在一般和特殊这一点上常要涉及两个问题,这就是常态和变例、数量和质量。

(一)常态和变例

任何一个语法单位,不管是词,还是短语或句子,通常都具有的比较固定的语法特点,这是它的常态。使用某种语言的人对语法单位的常态基本上都能保持一种大致相同的认识,非如此,人们的言语活动便无法进行。在人们可以接受的前提下,有些语法单位可以在某种语言环境中改变常态而出现变例。常见的变例有下述四种。

1.词类活用

词类活用是一种常见的变例,一个词在活用时,它的功能和语义都出现了变化。如:

(1)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

(2)公若曰:“尔欲{吴王}我乎?”(左传·定公十年)

以上例句中加△的词本来是名词,名词通常不单独在句子中做谓语,也不能带宾语,但是在这里用做了动词,同时词义也出现变化,所以名词在这里是活用。

一般地说,活用时所表现出的功能和语义是该类词通常并不具备的。如果这类词本来就有这样的功能,而词义又没有出现变化,当然也就不是活用。应该着重指出的是:某类词到底具有什么样的功能,是从古汉语本身归纳出来的,而不是根据其他民族的语言,或现代汉语的语法特点,外加给古汉语的。比如古汉语中不及物动词可以用做使动,就不是活用。这是因为从上古汉语的大量语言事实来看,可以带宾语的不及物动词大多都可以用做使动,只是有的不及物动词常构成使动,有的构成使动的次数少些,或很少。构成使动正是不及物动词的一种基本用法,所以也就不是活用。又比如名词用做动词,像“军”、“妻”这样的词,在古汉语中既常用做名词,又常用做动词,下面的句子是它们很正常的用法:

(1)晋师{军}于庐柳。(左传·僖公二十三年)

(2)郑昭公之败北戎也,齐人将{妻}之。(左传·桓公十一年)人们有时把它们与现代汉语中的“军队”、“妻子”这样的词对应起来。然后或是根据词义,或是根据这些词在现代汉语中的属性,就把它们归入名词。把它们归入名词之后,于是便说这里是名词活用做动词。其实这是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来谈古汉语,本书在确定是否属于活用时,不取这样的做法。所以我们愿意强调:确定一个词是否活用,只能根据古代汉语中的语言资料,而不能根据现代汉语语法,或其他民族的语法。

2.词义翻改

在言语活动中词义翻改也是一种变例。词义翻改是指给一个原有的词赋予某种新的词义,当这个翻改过的词包含有新的词义时,往往也就有了原来没有的功能。如:

周昨来,有中道而呼者,周顾视车辙中有{鲋鱼}焉。周问之曰:“{鲋鱼}来,子何为者邪?”对曰:“我东海之波臣也,君岂有斗升之水而活我哉?”(庄子·外物)“鲋鱼”(今天通称鲫鱼)是一种鱼,在常态下,它不会听懂庄周的那番问话,更不会回答人的问话。在这里庄子对“鲋鱼”这个词的词义作了翻改,或说是创造了一个新的“鲋鱼”这个词。在一般的语言中,鲋鱼不可能与“对曰„„”这样的短语相组合。功能和语义是相互关联的,由于这里的“鲋鱼”已经不是常态意义上的“鲋鱼”,所以这个词的功能也出现了变化。常态意义上的“鲋鱼”与这里的“鲋鱼”,其实已经是两个意义和功能都不同的词。像这样的情况,那个词义翻改过的“鲋鱼”也是一种变例。

3.修辞与韵文

在言语活动中,如果为了某种需要,使用了修辞的方法,或使用了韵文,也可能出现变例。如:

(1)鲁酒薄而邯郸{围},圣人生而大盗起。(庄子·胠箧)

(2)世之祸,恶贤士,子胥见杀百里{徙}。穆公任之,强配五伯六卿{施}。(荀子·成相)

以上例句中的“围”、“徙”和“施”(设置)在常态下构成被动式一般是有条件的,可是在这里它们无条件地构成了被动式。之所以能这样用,例(1)是个偶句,是一种修辞格式,例(2)是韵文。为了适应修辞和韵文的需要,这里的用法是一种变例。

4.范式和变式

这里所说的范式和变式,主要是指句子而言的。比如我们在划分句型时,根据句末用“也”和主语和谓语之间有停顿等特点,可以区分出论断句。如:

(1)[亚父者],{范增也}。(史记·项羽本纪)

(2)[信],{妇德也}。(礼记·郊特牲)

以上这两个句子,都符合论断句的特点,我们称之为论断句的范式。有些句子,从语法形式上看,与范式并不完全相同,比如下面的句子:

(3)[虎者],{戾虫}。(战国策·秦策二)

(4)[秦]{虎狼之国},不可信。(史记·屈原列传)例(3)句末没有“也”,例(4)句末没有“也”,句中也没有停顿,可是我们仍把它们归入论断句。我们这样归类的主要根据是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义关系。从语义来看,例(3)、(4)与(1)、(2)是相同的,所以也是论断句。但是例(3)、(4)这样的论断句并不典型,我们管这样的论断句称作“变式”,以区别于比较典型的范式(1)、(2)。

在语法的系统中,我们要把常态和变例区别开来。通常我们归纳的是常态的规律,除非特殊需要,一般不把常态与变例混同起来,同时也不根据变态来否定常态的规律。

(二)数量和质量

一般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体,量变到一定程度就可能会出现质变。对于清晰事物来说,这种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变点是明确的,它们之间的界限是分明的;而对于模糊事物来说,在不同质的事物的两极之间存在中介状态。中介状态属于亦此亦彼、非此非彼,要把这种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事物归入此或彼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可简单处理,而要考察该事物属于此类或彼类事物的程度(隶属度)。汉语系统是个模糊系统,不同的语法单位之间,不管是词,还是短语和句子,都存在着交叉和过渡的特点,存在亦此亦彼、非此非彼的情况,很难截然区分。所以在描写这个系统时,也存在着处理隶属度的问题,这种隶属度的问题,实际是个数量问题。

为了给语法系统中的各个要素定性,本书时常要作一些数量上的统计。我们通常统计的是《左传》、《国语》、《论语》、《孟子》、《公羊传》、《谷梁传》等六部书中的例句数量。在说明这些统计结果时,我们用了以下两种不同的方式。一种方式是具体说明统计出的数字,在说明具体数字时,多数是直接把有关的数字开列出来。某个词,某种用法一共有多少例,就把统计出的数字用小一号的数字列在有关的词语之后,比如“‘也’(10450)”,就表示“也”在以上六部书中其出现10450次。有时对具体数字也可以作文字性的说明,比如说:“‘也’共出现10450次”。在具体数字不必介绍的情况下,本书取另一种方式:只作一般性的介绍。这种一般性介绍最常用的与数量有关的词语主要有以下几个。1)多数和少数:“多数”和“少数”以50%为界,超过的是多数,不及的是少数。2)一般、通常和有些:“一般”、“通常”都指75%以上,有些指25%以下。3)绝大多数和个别:“绝大多数”指接近100%;在绝对数不大的情况下,“个别”指10%以下;在绝对数大的情况下,“个别”指几个。4)经常、时常、大多和有时:当对两种语言现象进行比较时,出现次数明显超过另一方的称为“经常”、“时常”、“大多”;数量显著少的一方,称为“有时”。

由于古汉语语法是个模糊系统,有时在语法单位A中,可能会出现语法单位B的某些特点,这应该不足怪,可能倒是一种比较正常的现象。我们力求把这个模糊系统中的交叉性、过渡性处理得更好些。第二章 语法基础

本章首先介绍与句子、短语、词有关的一些基础概念,然后再由这些基础概念出发来介绍与句子、短语和词有关的基础分类。由于古代汉语是以单音节词为主,与词的构成有关的问题,在词的后面作些简要的说明。

第一节 语法的基本单位

这一节我们先简要说明句子、短语、词及它们最基础的分类。

一、句子、短语和词

句子是前后都有停顿,并且带有一定的语调、表示相对完整意义的语言形式。古代汉语是书面语言,句子前后的停顿是通过后人所加的标点符号中的句号、问号、感叹号等来表示的。如:

(1)[齐师]{大败}。(公羊传·成公元年)

(2)[子]{见夫子乎}?(论语·微子)

(3)[子玉]{无礼哉}!(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以上三例都是句子,例(1)句子的停顿用句号表示,后两例是用问号和感叹号来表示。至于这些句子的语调,今人只能根据现代汉语的语调比照地来认识,很难确切地知道古人当时到底用一种什么样的语调来说这些句子。以上三个句子全都表示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意义。一个句子常由主语和谓语这样两个句子成分构成,在以上四个句子中,用点和△标示的不同部分,分别是主语和谓语。主语表示一句话的话题,通常是说话者和听话者已知的信息,所以主语趋向于有定。谓语则是对主语的陈说,对于听话者来说,谓语对主语的陈说常是未知的信息。主语、谓语可以由词直接充当,也常由短语来充当。短语又叫词组,它有时可以直接成句,但更常见的形式是,在它用做主语或谓语之后,再构成句子。以上例(1)中的主语 3 在成千累万的数字统计中,可能会有少量误差。我们能作到的是,这些误差肯定不会影响书中的结论。“齐师”和谓语“大败”,就都是短语。词是语言中最小的能独立运用的语言单位。以上例(1)中的“齐”、师”等就都是词。词是由语素构成的。

短语、词与句子是不同的语法单位,句子是使用单位,人们用句子来进行言语活动;而短语、词则是备用单位,它们并不在言语活动中直接使用。从大的方面看,一个句子在使用时,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作用。一种作用是关于客观世界说了些什么,逻辑学上称之为表述了一个命题;另一种作用则并未直接表述命题,即关于客观世界没有直接说些什么。以上三个例句中,例(1)直接表述了命题:说了一件事实。后两个例句与例(1)不同。例(2)是提出问题,关于客观世界没有说出什么。例(3)是感叹,这样的句子主要是表示说话人的感情,它间接地表述了命题,但不直接表述命题。短语和词不是使用单位,它们没有语调,也不存在句末停顿的问题。短语和词既不表述命题,也不提出问题和表示感情,而是表示概念。概念是反映事物的特征和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通常是存在于使用语言者的头脑中的。词表示的是比较单纯的概念,而短语则表示由词组合成的比较复杂的概念。

在短语中,词和词的地位并不完全一样,有的词在短语中是“中心词”,有的不是;有的短语有中心词,有的短语没有中心词。中心词是指与短语的整体功能相同的一个或几个词,这一个或几个词能够决定该短语的功能。中心词之外的其他词是非中心词。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再来看两个句子:

(1)段入于鄢。(左传·隐公元年)

(2)晋侯、秦伯围郑。(左传·僖公三十年)例(1)中,“入于鄢”是短语。在“入于鄢”中,“入”是词,而且是中心词,因为“入”与“入于鄢”的功能相同:都可以做谓语。“于鄢”又是短语,“于”、“鄢”都是词,由于“于”和“鄢”与“于鄢”的功能都不相同,所以这个短语中没有中心词。例(2)的“晋侯、秦伯”是短语,在这个短语中,“晋侯”、“秦伯”都是中心词,因为这两个词与这个短语的功能都相同。

词是由语素构成的,语素又叫“词素”,是语言中最小的音义结合体。所谓“最小”是说语素已经不可能再进一步切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口语中的一个音节,或书面上的一个字就是一个语素。只有一个音节的词一般不可能切分,比如“齐”、“大”这些词就都是由一个语素构成的。复音词要复杂些,比如“百姓”、“沛然”(雨下得很大的样子)、“匍匐”是三个词。“百姓”这个词我们可以切分出“百”和“姓”这样两个语素,“沛然”也可以切分出“沛”和“然”这样两个语素。与“百姓”不同的是:在“沛”“然”这两个语素中,“沛”的意义比较实在,而“然”的意义则比较虚。“匍匐”和以上两个词又不同。从语音上看,虽然我们可以切分为“匍”和“匐”这样两个音;可是从意义上看,我们却不能这样切分,这是因为“匍”和“匐”独立时都没有意义。所以“匍匐”尽管是双音节的,可它却只是一个语素。语素大多是单音节的,但也有少数是多音节的。

与语素有关的另外两个概念是“词根”和“词缀”。词根是指在一个词中表示基本词汇意义的那个语素。对于单音节词来说,词根当然就是构成该词的语素。复音词中有的词不止一个词根,比如“百姓”中就有两个词根:“百”和“姓”。有的多音节词中只有一个词根,另外还有一部分是词缀。词缀是附着在词根上的、位置比较固定、意义比较虚的那个语素。在“沛然”中,“沛”是词根,“然”是词缀。

二、句子、短语和词的基础分类

有了语法的基本单位,也有了主语和谓语,就可以对句子、短语和词作出最基础的分类。

(一)句子

根据句子中谓语的数量,可以把句子分为单句、复句两类,另外还有一类特殊的句子:非主谓句。

1.单句,主谓句和无主句 只有一个谓语的句子是单句,常见的单句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主谓句和无主句。

在一个单句中,既有主语,又有谓语,这样的句子是主谓句。在第一章第四节中,我们曾指出:主语表示的是话题。我们这里所说的话题,意义比较宽。施事、当事、受事、论断的对象是话题,时间、处所等也是话题,而表示这个话题的句子成分就是主语,如:

(1)[张仪]{逐惠施於魏}。(战国策·楚策三)

(2)[齐][大饑]。(礼记·檀弓下)

(3)[吾]{长见笑於大方之家}。(庄子·秋水)

(4)[父慈,子孝,夫信,妇贞],{家之福也}。(战国策·秦策三)

(5)[冬],{晋文公卒}。(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6)[口中]{有珠}。(庄子·外物)

以上前四个例句的主语分别是施事、当事、受事和论断的对象,例(5)、(6)的主语表示的是时间和处所。主语之后的部分都是谓语。这六个句子都是单句,而且是主语、谓语齐全的主谓句。

无主句是只有谓语,没有主语的句子。古汉语中没有第三人称代词,在今天看来可以用第三人称代词做主语的句子,古汉语通常取无主句的形式。在无主句中,这样的句子最为常见。如:

(1)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蔡溃,(){遂伐楚}。(左传·僖公四年)

(2)初,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左传·隐公元年)

例(1)中“遂伐楚”前没有主语,伐楚的应该是齐侯,这里不用代词指代他,构成无主句。例(2)中的“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的陈述对象都应是武公从申国娶来的那位妻子,即姜氏,可是这里都不用主语,构成无主句。除了这种无主句之外,在主语泛指时,也能构成无主句。所谓主语泛指,是说主语所表示的是一般的人,不能也不必确指是哪一个人。如:

(1){食不语,寝不言}。(论语·乡党)

(2){闻鼓声而进,闻金声而退}。(荀子·议兵)

以上二例的主语泛指一般人,所以没有主语。有的句子从逻辑上看没有陈述的对象,也只能构成无主句,如:

(3){有人不难以死安利其国}。(国语·晋语八)例(3)从逻辑上看没有陈述对象,也是无主句。

无主句不同于主语省略。无主句是说这种句子通常根本就不用主语,根据古汉语的语法规律,也很难补出主语。在对话中,有时可以省略主语,这种句子并不是无主句。如:

(1)樊哙曰:“[今日之事]何如?”良曰:“(){甚急}。”(史记·项羽本纪)

(2)“[追我者]谁也?”其仆曰:“(){东郭顺子}。”(庄子·田子方)例(1)中“甚急”的主语是“今日之事”,由于有前面的问话,在这里省略了主语。例(2)的答话中省略了“追我者”。以上这两例不用主语的地方,根据古汉语的语法规律,都可以有主语,不同于前边说的无主句。

2.复句、分句

有的句子比单句要复杂,句子中有不止一个谓语。一个句子中如果有不止一个谓语,而这些谓语彼此又不互相包含对方,这样的句子是复句。我们知道,一个句子总是表达了一个相对完整的意义,所以复句中所存在的那几个谓语,也必然在意义上有一定的联系。复句中的谓语,前边出现主语或没有出现主语,都称之为分句。如:

(1)[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墨子·公输)

(2)[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史记·韩信卢绾列传)

以上两个例句都是复句。例(1)有两个分句,前边都出现了主语;例(2)也有两个分句,只是在第一个分句中出现了主语,后边没有出现。

3.非主谓句

复句的构造比单句复杂,另外还有少量句子比单句要简单,它们常由单个词语构成,根本分不出主语和谓语。这样的句子,称为非主谓句。如:

(1)老聃曰:“{丘}!”(礼记·曾子问子)

(2)孟尝君曰:“{善}。”(战国策·齐策三)

例(1)中的“丘”是称呼对方,例(2)是称赞,都无法分析主语和谓语,它们是非主谓句。

(二)短语

根据在充当主语或谓语时表现出的不同功能,短语首先可以分为谓词性短语和体词性短语两大类,另外还有一类比较特殊的短语是主谓短语。

1.谓词性短语、体词性短语

谓词性短语是经常充当谓语的短语,而且在用做谓语时,不必附加什么条件。这种短语具有陈述主语的能力,经常表述行为、变化、性质等,是陈述性的。如:

(1)子{退朝}。(论语·乡党)

(2)洧水{甚大}。(吕氏春秋·离谓)以上加△号的都是谓词性短语。谓词性短语除了经常用做谓语之外,也可以在某些句子中用做主语。如:

(3){伐鲁},齐之大过也。(墨子·鲁问)“伐鲁”是谓词性词语用做主语。

体词性短语主要表示人、物,是指称性的,经常用做主语,如:

(1){大国}朝夕释憾於敝邑之地。(左传·成公二年)

(2){郑武公、庄公}为平王卿士。(左传·隐公三年)以上两个例句中的主语都是体词性短语。在附加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体词性短语也可以做谓语。如

(3)蔡叔,{康叔之兄也}。(左传·定公四年)

以上例句中,体词性短语加“也”之后做谓语;如果不加“也”之类的词,体词性短语一般不能做谓语。

2.主谓短语

主谓短语是由主语和谓语构成的短语,主要表述事实,是一种特殊的短语。这种短语跟句子和一般的短语相比,既有相同之处,又有不同之处。首先这种短语有主语和谓语两个部分,所以它可以像句子一样表述命题;但是它所表述的这个命题并不独立,而是从属于一个句子,也就是从属于一个大的命题。在可以表述命题这一点上,它与句子相同,而不同于一般的短语;但在不是使用单位,只是个备用单位这一点上,它又与一般的短语相同。主谓短语一般是谓词性的,所以它可以用做谓语,此外还可以做宾语、主语和定语。如:

(1)爱人者,{人恒爱之}。(孟子·离娄下)

(2)人又益喜,惟恐{沛公不为秦王}。(汉书·高祖本纪)

(3){国无九年之畜}曰不足。(谷梁传·庄公二十八年)

(4){沛公居山东}时,贪于财货,好美姬。(史记·项羽本纪)以上四例中,例(1)是主谓短语做谓语,例(2)、(3)、(4)是主谓短语分别做宾语、主语和定语。有的主谓短语是体词性的,一般不做谓语。这样的主谓短语远不及谓词性的主谓短语常见。如:

(5)吾闻{鲁连先生,齐国之高士也}。(战国策·赵策三)以上例句中的主谓短语是体词性的。由于体词性的主谓短语比较少见,所以我们以后所谈的主谓短语,主要是指谓词性的。

常见的主谓短语有三种,一种是单句形式的主谓短语,另一种是复句形式的主谓短语,还有一种是无主句形式的主谓短语。如:

(1)是时,{萧何为相国}。(史记·张丞相列传)

(2){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左传·桓公二年)

(3)晋侯嬖程郑,使{佐下军}。(左传·襄公二十四年)

例(1)中的主谓短语都是单句形式的,例(2)中的短语是复句形式的,例(3)中的“佐下军”之前没有主语,通常也并不用主语,实际指“程郑”,是无主句形式的主谓短语。

当主谓短语用做以上各种句法成分时,在一个句子中就会包含不止一个“主语”或“谓语”,为了便于称说,我们管全句的主语、谓语叫作“大主语”、“大谓语”,而管主谓短语中的主语、谓语叫作“小主语”、“小谓语”。

(三)词类

词首先可以分为实词和虚词两类,实词又可以分为谓词和体词两类,虚词又可以分为辅词和助词两类。

1.实词和虚词

实词和虚词是古汉语中两种最基本的词类,它们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能做主语或谓语。

(1)实词

可以在句子中做主语或谓语的词是实词。这里所说的是否能充当主语、谓语包含两个意思。首先,是指一个词可以单独充当主语或谓语。如:

(1)[寇]{退}。(孟子·离娄下)

(2)[项王]{怒}。(史记·项羽本纪)以上两个例句中的“寇”、“项王”和“退”、“怒”都能单独充当主语或谓语,都是实词。其次,是指以该词为中心词组合而成的各种短语,可以充当主语或谓语。如:

(3)山{有}[木]。(左传·隐公十一年)

(4)晋人[弗]{许}。(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以上例句中加△的词分别在述宾、状中短语中充当中心词,它们都是实词。

从语义方面看,实词具有称述意义。“称述”包含两个意思,一是指称,二是陈述。指称是说:实词可以指称人、物等,比如例(1)、(3)中的 “寇”、“山”等;陈述是说:实词可以陈述人、物,比如例(1)、(4)中的“退”、“许”等。

有些实词不可以直接称述人、物,但可以间接地称述人、物。这是一种特殊的实词,即代词。代词称述人、物时有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指代,另一种是求代。在指代时,代词指代上下文中某个确定的语言单位。如:

(1)[吴人]曰:“於周室,{我}为长。”(左传·哀公十年)

(2)[日月星辰瑞历],{是}禹桀之所同也。(荀子·天论)例(1)、(2)中的“我”、“是”做主语,它们并不直接指称现实中的人、物,但可以分别指代“吴人”和“日月星辰瑞历”,是间接指称人、物。所以“我”、“是”也都是实词。在这种类型的实词中,有两个比较特殊的代词:之、其。这两个代词通常既不做主语,又不做谓语;“之”常做宾语,“其”常做定语。这两个代词应该说是介于实词和虚词之间的实词。如:

(1)丑父寝于轏中,[蛇]出于其下,以肱击{之}。(左传·成公二年)

(2)[管仲]以其[君]霸。(孟子·公孙丑上)在以上二例中,“之”、“其”分别做宾语和定语,指代上文的“蛇”和“管仲”;考虑到它们的指代作用,还是把它们与其他代词一起归入实词。

求代是说,这种代词可以提出与人、物、事有关的问题,然后在下文用某个确定的语言单位针对这个提问作出回答。如:

(1)然则{孰}为贵?{孰}为知?曰:“[天]为贵,[天]为知而已矣。”(墨子·天志中)

(2)元年者{何}?[君之始年也]。(公羊传·隐公元年)

例(1)中的“孰”做主语,例(2)中的“何”做谓语,下文都有作出回答的语言单位,这是求代。有时,使用这种代词的目的并不是提出问题,而是表示反问。如:

(3){谁}能出不由户?(论语·雍也)如果把以上这个反问句理解为肯定句,“谁”实际是说“任何人都不”,这个句子中的代词不是提出问题。

(2)虚词

虚词是一种辅助性的词,在句子中一般不能用做主语或谓语。如:

(1)大伯{不}[从]。(左传·僖公五年)

(2)[诸侯莫朝],{而}[齐独朝之]。(战国策·赵策三)

以上例句中加△的词都是虚词。从意义方面看,虚词没有称述意义,它们主要是起一种语法作用。比如例(1)中的“不”是修饰性虚词,它修饰“从”;例(2)中的“而”连接两个分句。

除了实词和虚词之外,古汉语中还有一种特殊的词类:叹词。关于这类词我们到后边再说明。

2.谓词和体词

主要根据用做谓语时表现出的不同特点,实词可以分为谓词和体词两类。

(1)谓词

谓词具有陈述性,时常表述行为、活动、状态、变化、性质、特征及某种关系。为了便于称说,在下边我们把谓词所表述的这种种语义内容统称为“属性”。谓词所具有的陈述性本来就是陈述人、物、事的,所以它们经常用做谓语,而不要附加什么条件。如:

(1)[平王]{崩}。(左传·隐公三年)

(2)[爱民者]{强},[不爱民者]{弱}。(荀子·议兵)以上诸例中的“崩”、“强”、“弱”等都是谓词,陈述主语所表示的人。

(2)体词

体词具有指称性,表示人、物等,为了称说方便,下边我们把体词性词语所表示的人、物等统称为“事体”。体词常是谓词性词语说明的对象,所以经常做主语、宾语。如:

(1){子产}归。(左传·昭公十三年)

(2){子}击{磬}于卫。(论语·宪问)前两例中做主语的“子产”、“子”表示人,例(2)的宾语“磬”表示物,它们都是体词。

体词极少独自充当谓语,如果充当谓语,一般是有条件的。体词通常可以在以下三种情况下可以充当谓语。1)体词之后加有对句型起定性作用的虚词。在这种虚词中,最常用的是“也”。如:

(1)周公,{弟}[也]。(孟子·公孙丑下)

(2)臣之所好者,{道}[也]。(庄子·养生主)

例(1)中的“弟”是体词,其后加“也”用做谓语,例(2)与此类似。在个别情况下,体词用做谓语时也可以不用“也”等虚词。如:

(3)农,天下之{本}。(史记·孝文本纪)

2)在体词之前使用某些谓词、代词做定语,体词也能做谓语。这种形式的谓语远不及前一种形式常见。如:

(1)人之身[三百六十]{节}。(韩非子·解老)(2)当其时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左传·宣公十八年)“三百六十”是谓词性词语,“何”是疑问代词,体词“节”、“罪”加有定语后,用做谓语。3)在少许描写性的句子中,主语和谓语之间存在某种领属关系,体词性短语也可以做谓语,这种句子更少见。如:

(1)人者,厚{貌}深{情}。(庄子·列御寇)

(2)高祖为人,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史记·高祖本纪)以上例句中加△的词都是体词,构成体词性短语后用做谓语。

3.辅词和助词

主要是根据对词语或句子是否有定性作用,虚词可以分为两大类:辅词和助词。我们这里所说的定性作用,主要是指一个虚词能改变、确定词语或句子性质的作用。辅词一般没有定性作用,主要起修饰或连接的作用,不改变有关词语的性质。如:

(1)楚军{不}[出]。(史记·高祖本纪)

(2)项王[按剑]{而}[跽]。(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以上例句中加△的词都是辅词,例(1)起修饰作用,例(2)“而”起连接作用。这些辅词在修饰或连接了有关的词语后,并不改变这些词语的性质。

助词则有定性作用,即能改变、确定词语或句子的性质。如:

(1)雹,[大]{者}尺八寸。(史记·孝景本纪)

(2)食粥,[天下之达礼]{也}。(礼记·檀弓下)以上例句中的虚词“者”、“也”都是助词。例(1)中的“大”是谓词,加“者”之后,构成体词性短语,在这里,“者”有改变并确认词语性质的作用,所以它们是助词。例(2)中“天下之达礼”是体词性的短语,通常不能做谓语,其后加“也”,则可以做谓语,并使全句成为论断句,“也”同样有改变词语性质的作用,并确定了句子的性质。

在辅词中,副词是很常用的一类虚词,大多数副词都是辅词,前面例句中的“不”就是个常用辅词。但副词中也有些属于助词,关于这些有助词作用的副词,我们将在第四章第一节副词中介绍,这里暂不讨论。

在我们区分辅词与助词时,同时还要指出:助词能改变词语或句子的性质,但不是说,词语或句子性质的改变一定要使用助词;有时某些词语或句子性质的改变,并不必使用助词。这里既有范式有变式、常态与变例的问题,也有与转称、活用有关的问题,在后边的有关章节将作说明。

第二节 句类和句型

一个句子(这里主要指单句),我们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考察它的类别。一方面可以从语用上来考察它们的作用,另一方面则可以考察它的内部结构。根据前一方面考察出的结果,4我们称之为句类;而根据后一方面考察出的结果,我们称之为句型。句类和句型之间存在一种并不完全整齐的对应关系。以下先分别介绍句类、句型,然后简单说明句类与句型之间的关系。

一、句类

根据使用时在表述命题上表现出的不同特点,句子首先可以分为两类:命题句和非命题句。命题句通常又叫陈述句,非命题句则可以分为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三类。这四类不同的句子,常表现出说话人在言语活动中的不同态度,所以也就常表现出不同的语气。在言语活动中,陈述句出现最多,其次是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出现的数量比较少。4 与句类、句型有关的内容,曾得到王洪君、宋绍年、何莫邪先生的帮助,在此致谢。

(一)陈述句

陈述句是直接表述命题的句子,它可以判断是真还是假,这种句子,一般不用与疑问、祈使、感叹有关的虚词。常见的陈述句有两类:记实句和论述句。记实句主要用来陈述客观事实。如:

(1)[大叔]{出奔共}。(左传·隐公元年)

(2)[孔子]{见齐景公}。(吕氏春秋·高义)以上二例都是记实句,都是客观地叙述事实。如果在现实中太叔确实出奔到共国,那么例(1)这句话是真的;如果太叔并没有到共国去,这句话就是假的:所以这句话能判断是真,还是假,是陈述句。例(2)与此类似。

论述句则不是全然客观地陈述事实,而是在句子中包含有与说话人的认识有关的某种主观性的内容。这种句子最常用来作出主观论断,或用来说明见解、介绍情况。如果打个比喻,记实句很像是个没有旁白的舞台,一切内容都由演员在那里表演;而论述句则更像是舞台上的旁白或是舞台上的人物在那里讲舞台上观众所看不到的内容。如:

(1)[赵盾],{古之良大夫也}。(左传·宣公二年)

(2)范睢至秦,王庭迎,谓范睢曰:“[寡人]{宜以身受令久矣}。”(战国策·秦策三)

例(1)不是叙事客观事实,而是主观论断;但是也可判断真假。如果赵盾真的是“古之良大夫”,这句话为真;如果不是,这句话为假。例(2)不是判断,而是秦王在介绍自己的想法,但也可以判断真假。

(二)疑问句

疑问句是用来提问,并要求对方回答的句子,它本身无所肯定或否定,所以没有真或假的问题,也就不用来表述命题。常见的疑问句可以分为三类:一类是有疑而问的询问句,另一类是无疑而问的反问句,第三类是半疑半问的测问句。

询问句是最常见的疑问句,又可以分为三类:是非问、选择问和特指问。如:

(1)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论语·微子)

(2)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子乎?}”(孟子·告子上)

(5)[子之师]{谁邪}?(庄子·田子方)

以上三个例句都是疑问句。例(1)属是非问句,例(2)是选择问句,例(3)是特指问句。由于以上这些句子中的答案,即命题的内容要回答的一方来确定,所以这样的句子不存在真或假的问题。

反问句是一种特殊的问句,它用问句的形式来表述命题,如:

(1)[以此为治],{岂不难哉}?(吕氏春秋·察今)

(2)[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论语·学而)这两个例句实际都表述了命题,分别是“以此为治”“难”和“学而时习之”“悦”,但这两个命题是用疑问句的形式来表述,而不是像陈述句那样直接表述,所以也归入疑问句。

测问句是一种介于陈述句和疑问句之间的句子,说话人对于所说的内容已经有了初步的看法,只是还不能十分确定,要求对方加以确认、证实。如:

(1)[语之而不惰者],{其回也与}?(论语·子罕)

(2)臣窃意[诸侯之不服者],{其惟莒乎}?(吕氏春秋·重言)孔子在说出例(1)这句话时,其实心中已经有了初步的看法,这里只是要求对方加以确认,并不是完全要从对方那里得到自己全然不知的答案;例(2)与此类似。

(三)祈使句

祈使句是希望、要求听话者去做某事,或劝阻、禁止听话者去做某事。这种句子是要求听话的人,或采取或不采取某种行动,所以也不是在表述命题。如:(1)[王]{请度之}!(孟子·梁惠王上)

(2)[子]{必无往}!(左传·昭公二十七年)例(1)是希望对方“度之”,例(2)是要求对方不要“往”,都是祈使句。

(四)感叹句

感叹句的主要作用是表达情感,在表达感情的同时,也间接地表述了命题。如:

(1)[孺子]{善哉}!(左传·昭公十六年)

(2)子曰:“[道]{其不行矣夫}!”(礼记·中庸)

以上两个感叹句都主要表达情感,但也间接地表达了“孺子善”和“道不行”这样的命题。

二、句型

目前古汉语通行的划分句型的标准,主要是根据句子中谓语的类型。按照这个标准,常见句型可以分为三类:叙述句、描写句和判断句。这三类句子,主要分别用动词性词语、形

5容词性词语和名词性词语做谓语。赵元任先生对此曾含蓄地表示了不同的意见。我们认为:句型研究的是句子的内部结构,而句子是由主语和谓语这两部分构成的。所以句子的内部结构反映的是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这种结构关系表现在句法和语义两个方面。如果谓语的类型的确能够反映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那么根据上述三种谓语的类型来区分句型自无不可;可是在古汉语中,动词性词语、形容词性词语和名词性词语只是几种不同的短语类型,它们并不是句子的类型。要考察句子的类型,不能只考虑谓语的性质;除了要考察谓词的性质,还要考察主语的性质,在此基础上,再来认识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在古汉语中,用做主语的,可以是体词性词语,也可以是谓词性词语或主谓短语。在主语是不同性质的词语的情况下,尽管谓语是相同性质的词语,结果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可能会很不相同。比如同样是动词性词语做谓语,如果主语是体词性词语,这样的句子可能是在叙述事实;可是如果主语是动词性词语或主谓短语,这样句子往往并不是叙述事实,而是在表示某种认识。一个句子是在叙述事实,还是在表示主观认识,在古汉语中是两种很不相同的句型。在下边的讨论中我们就会看到,在谓语同样是动词性词语的情况下,由于主语性质不同,它们会是完全不同的句型。换句话说,仅仅考虑谓语的性质,并不足以反映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所以本书不采用通行的划分句型的方法,而是根据主语和谓语之间的结构关系,把古汉语的句型分为三类:叙事句、论断句和说明句。在这三种句型中,叙事句和论断句对立鲜明,数量最多,也最复杂;而说明句则表现出过渡的特点。这三种句型是我们认识古汉语句型乃至于一些基础词类的基础,换句话说,对古汉语中一些重要的实词或虚词的认识正是以这三种句型为基础展开的。除了以上三类句子之外,还有三类比较特殊的句型,这就是有无句、背景句和分类句。有无句和背景句属于叙事句,分类句属于论断句。以下我们先来简要地介绍这几类句型。

(一)叙事句

叙事句主要用来叙述人、物的行为、变化,性质等。这种句子直接反映客观现实。我们在前边曾指出,陈述句表述命题,而叙事句所表述的这种命题,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以后我们简称叙事句所表述的内容为“事实”。这种句子有五个特点,前四个特点主要表现在词语的类别上。

1)主语是指称性的,常表示人、物等事体,这些事体经常是施事,也可以表示当事和受事等,一般由体词性词语充当。2)谓语是陈述性的,经常表示行为、变化、特征等属性,一般由谓词性词语充当。3)这种句子的句末、句首一般不使用助词。如:

(1)[齐侯]{归}。(公羊传·成公八年)

(2)[齐师]{大败}。(公羊传·成公二年)

(3)[妻子]{为戮}。(左传·文公十三年)5 请参看赵元任《汉语口语语法》(吕叔湘译 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53页。以上三个例句中的主语都是体词性词语,谓语都是谓词性词语。例(1)的主语是施事,谓语是行为;例(2)的主语是当事,谓语表示变化,例(3)的主语是受事,谓语也是行为。这三例的句末和句首都没有助词。4)否定性的叙事句最常使用副词“不”,也可以用副词“未”。如:

(4)楚王{不}[说]。(战国策·楚策三)——说:同“悦”。

(5)子产归,{未}[至],闻子皮卒。(左传·昭公十三年)以上两例都是否定句,分别用副词“不”和“未”。5)最后一个特点表现在节律上。在这种句子中,如果有主语,那么主语和谓语之间通常没有停顿。以上举的例(1)~(5)已经表现这些特点,下边再看两个例句:

(1){子贡}{问政}。(论语·颜渊)

(2)[木]{正}。(墨子·经说下)

以上二例的主语和谓语之间都没有停顿,这些句子陈述的都是事实。

(二)论断句

论断句是古汉语中另一种常见句型,这种句子常用来表示论断。我们这里所说的论断,主要是指在归类、原因、评价等方面作出论断。这些论断主要不是在陈述事实,而主要是在表述一种认识的结果。论断句在类别和节律两个方面与叙事句具有五个不同的特点。

从词语类别上看,论断句有四个特点。1)论断句的主语,并不是行为、变化等陈述的对象,而是论断的对象,即是一种认识的对象。这种认识的对象既可以是人、物等事体,也可以是行为、事实等,所以句子的主语既可以是体词性词语,也可以是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等。2)论断句的谓语是论断的结果,即认识的结论。这个结论既可以用体词性词语来表述,也可以用谓词性词语来表述,所以论断句的谓语同样既可以是体词性词语,也可以是谓词性词语、主谓短语等。3)为了表示是论断,而不是客观的叙述,这种句子最常在句末使67用助词“也”,有时可以使用“矣”、“焉”等助词,有时还可以在句首使用“夫”等助词。如:

(1)[安平君],{小人也}。(战国策·齐策六)

(2)[使者目动而言肆],{惧我也}。(左传·文公十二年)

(3)[昔岁入陈,今兹入郑,民不罢劳,君无怨讟],{政有经矣}。(左传·宣公十二年)

(4)[不正其名,不分其职,而数用刑罚],{乱莫大焉}。(吕氏春秋·审分)

(5){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韩非子·和氏)以上五例都是论断句,这些句子都在不同程度上表示了说话者的某种主观认识,而不纯然是陈述事实。例(1)、(5)的主语是体词性词语,例(2)、(3)的主语是主谓短语,例(4)的主语是谓词性词语;例(1)、(5)的谓语是体词性词语,例(2)的谓语是谓词性词语,例(3)、(4)的谓语是主谓短语。以上五例的句未分别用“也”、“矣”、“焉”,最后一例的句首用“夫”。4)否定性的论断句中常用副词“非”,肯定性的论断句中,有时可以用“必”等副词。如:

(6)国燥於秦,兵分於齐,{非}赵之利也。(战国策·赵策四)

(7)夺项王天下者,{必}沛公也。(史记·项羽本纪)以上两个论断句,前一个表示否定使用“非”,后一个肯定,用“必”。5)论断句的主语和谓语之间一般有停顿。以上例(1)~(7)已经表现出这些特点,再看下面的例句:

(1)[一张一弛],{文、武之道也}。(礼记·杂记下)67 马建忠曾指出“也”有论断的作用。

吕叔湘先生曾指出“矣”有论断的作用,请参看《中国文法要略》(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274页(2)[臣之所好者],{道也},{进乎技矣}。(庄子·养生主)以上两个例句都是论断句,在主语和谓语之间都有停顿。

(三)说明句

说明句主要用来说明见解、评议可否、介绍情况,有时表示确认,是一种介于论断句和叙事句之间的句子。说明见解主要是指说明个人的看法、心情、意图等,评议可否主要是指说明行为是否可行,及实行时的难易等。介绍情况主要是指说明某种持续存在或出现变化的情况,表示确认主要是强调或提醒别人注意某种情况的存在等。在说明见解和评议可否时,说明句比较接近论断句;而在介绍情况和表示确认时,则更接近叙事句。说明句主要有四个特点。在这四个特点中,前两个特点与论断句相同。

1)句末常使用“也”、“矣”、“焉”等助词,有时还可以在句中使用“也”。2)可以使用在论断句中出现的“必”等副词。如:

(1)能知贤与不肖者寡{矣}。(史记·日者列传)

(2)弟子曰∶“吾恐乌鸢之食夫子{也}。”(庄子·列御寇)

(3)公曰:“吾将略地{焉}。”(左传·隐公五年)

(4)宫之奇之为人{也},懦而不能强谏。(左传·僖公二年)

(5)公孙夏曰:“二子{必}死。”(左传·哀公十一年)

以上五个例句都是说明见解:例(1)是说明看法,例(2)是说明心情,例(3)说明意图,句末分别使用“矣”、“也”、“焉”。例(4)说明看法,句中用“也”,例(5)也是说明看法,句中用“必”。以下例句用来评议可否、介绍情况及表示确认:

(6)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论语·里仁)

(7)[夫君臣习礼乐而以流亡者],{未之有也}。(礼记·射义)

(8)(公子)将适齐,谓季隗曰:“待我二十五年,不来而後嫁。”对曰:“[我]{二十五年矣}!又如是而嫁,则就木焉,请待子。”(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公子重耳准备到齐国去,对季隗说:“等我二十五年,如果我不回来,你再出嫁。”季隗回答说:“我都已经二十五岁了!再过上这样多的年头去出嫁,也就进棺材了,您还是让我等着您吧。” 例(6)是评议可否,句末用“矣”,例(7)是介绍持续存在的情况,句末用“也”,例(8)是强调已存在的某种情况,表示确认。句末用“矣”。

说明句与与叙事句相同的特点也有两个。3)谓语是要说明的内容,这种内容通常是行为、变化、性质等属性,一般由谓词性词语充当。4)否定性的说明句一般用“未”、“不”,例(1)~(8)已经表现出这两个特点,以下再看几个例句。如:

(1)申无宇曰:“楚祸之首{将在此矣}。”(左传·昭公四年)

(2)赵王再拜曰∶“自古贤人[未]{有及公子者也}。”(史记·魏公子列传)

(3)卞随曰:“吾[不]{知也}。”(吕氏春秋·离俗)

例(1)主要是说明见解,例(2)是介绍情况,例(3)表示确认,是在强调。以上诸例的谓语都是由谓词性词语充当的,后两例否定时,分别作“未”和“不”。

(四)有无句、背景句和分类句

除了以上三类常见的基本句型之外,另外还有三类比较特殊的句型,它们是:有无句、背景句和分类句。有无句和背景句同样是在叙述事实,可以与叙事句归入同一类;分类句主要是在表述认识的结果,可以与论断句归入同一类。由于有无句、背景句和分类句与前面介绍的叙事句和论断句有些不同的特点,所以把它们另列出来加以介绍。

1.有无句

有无句是由“有”、“无”构成的叙事句,主要表示与存在、出现或领有等有关的事实。有无句的特点是:谓语的中心词一般由“有”“无”这两个动词充当,句末通常不用助词。如:(1)天下{有}[变]。(战国策·秦策三)

(2)行者{无}[粮],居者{无}[食]。(吕氏春秋·先识)

例(1)的“有”表示出现,例(2)的“无”表示领有。有无句所表示的存在、出现和领有,是一种广义的空间关系:主语表示广义的空间,而宾语则表示空间中所存现的人、物等。

2.背景句

背景句是由主谓短语充当谓语构成的叙事句,特点是:大主语一般是体词性短语,通常表示时间、处所等背景。谓语则是个主谓短语,充当谓语的这个主谓短语通常与叙事句具有相同的特点,全句的句末一般不用“也”、“矣”、“焉”等助词。这个主谓性谓语表示处在主语所表示的环境之中的事实。在大主语和谓语之间,有的有停顿,有的没停顿。如:

(1)[四年春],{齐侯以诸侯之师侵蔡}。(左传·僖公四年)

(2)[公子]{颜色愈和}。(史记·魏公子列传)

例(1)的主语表示时间,是后边主谓短语所述事实的环境,例(2)的“公子”,是“颜色”的所有者,也可以认为是“颜色”的大环境。以上两个例句的句末都不用“也”、“矣”、“焉”等助词。

3.分类句

分类句主要表示归类、类比、解说等,与论断句表述基本相同的语义内容,所以可以与论断句归为一类,分类句主要有两个特点。1)主语可以是体词性词语,但经常是主谓短语、谓词性词语。2)谓语通常由谓词性词语充当,只不过这些谓词性词语的中心词,主要是些比较特殊的分类动词,比如像“为”、“若”(像)、“曰”等(关于分类动词,在第三章第一节中具体介绍)。如:

(1)[周公旦]{为}天下之圣人。(墨子·公孟)

(2)[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孟子·梁惠王下)(3)[幼而无父]{曰}孤。(孟子·梁惠王下)

以上三个例句,依次表示是归类、类比和解说,谓语中的中心词分别是“为”、“若”、“曰”;例(1)的主语是体词性词语,例(2)的主语是主谓短语,例(3)的主语是谓词性词语。

三、句型与句类的关系

句型是根据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法关系分出的类,而句类则是根据句子在使用中的不同特点分出的类,即根据语用特点分出的类。句型和句类是按照两种不同的标准分出的类,但这二者之间是有联系的。这种联系,在陈述句中表现得比较明显,而在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中则不够鲜明。

当我们按照主语和谓语之间的语法关系区分出句型时,其中所包含的语法意义其实反映的是不同性质的命题:叙事句及有无句、背景句表述的是比较客观地反映现实世界的命题,而论断句、说明句和分类句则在命题中不同程度地反映了说话人对现实世界的某种主观认识。由于这四种句型都与命题有关,所以它们与表现了命题的陈述句之间的关系比较直接。总的来说,在陈述句中,句型和句类大体上构成一种对应关系:句型中的叙事句及有无句、背景句跟句类中的记实句基本一致,而句型中的论断句、说明句和分类句则跟句类中的论述句基本一致。具体地说,陈述句中的记实句主要是陈述客观事实,而句型中的叙事句及有无句、背景句所表述的也是客观存在的事实。由于它们都是在客观地表述事实,所以这二者基本上是一致的。句类中的论述句不是全然客观地陈述事实,而是在句子中包含有与说话人的认识有关的某种主观性的内容。而句型中的论断句、说明句和分类句,一般也不是全然客观地陈述事实,在这些句子中也或多或少地包含了与说话人的认识有关的主观内容。所以论断句、说明句、分类句与论述句基本一致。在以后的讨论中,为了方便起见,我们也把论断句和说明句合在一起统称为“论说句”。

疑问句、祈使句和感叹句并不直接表述命题,所以它们与句型的关系比较间接。疑问句或要求对方叙事,或要求对方论断,所以疑问句大致也可以分为叙事和论断两类。关于疑问句与叙事句和论断句的关系,我们到第七章句类第一节疑问句中再具体介绍。祈使句是要求对方做或不做什么,这种句子与说明句更接近,一般可以归入说明句。感叹句主要表现感情,同时间接地表述命题。它既然可以间接地表述命题,根据它间接表述出的这个命题的特点,也可以分别归入叙事句、论断句、说明句等各种句型。

第三节 短语

在第一节中我们曾说,短语有谓词性和体词性两个大类,根据短语里面中心词的数量,这两类短语又都可以再分为两类。一类是单中心短语,在这类短语中只有一个中心词;另一类是多中心短语,在这类短语中有不只一个中心词。单中心短语和多中心短语这两类短语又可以根据短语的内部结构进一步划分。单中心的谓词性短语可以分为四类:1)述宾短语、2)述补短语、3)状中短语、4)数量短语;多中心的谓词性短语有一类:5)连谓短语。单中心的体词性短语也只有一类:6)定中短语;多中心的体词性短语可以分为两类:7)同位短语、8)连体短语。除了以上八种短语之外,另外还有两类多中心短语是谓词性短语和体词性短语所共有的,这就是:9)联合短语、10)计数短语。除了以上10类短语之外还有两类没有中心词的特殊短语:介宾短语和助词短语。这里的十二类短语再加上前边介绍过的主谓短语,总计一下,短语共13类。在这一节,除去前边已经介绍过的主谓短语之外,我们主要介绍有中心词的10类短语,至于介宾、助词两类短语,将在下一节中与虚词一起说明。

一、谓词性短语

在谓词性短语中,述宾、述补短语都是前中心短语,状中、数量短语都是后中心短语;连谓短语则是多中心短语。

(一)述宾短语

述宾短语是中心词在前的谓词性短语。处在前边的中心词称为述语,其后的词语是宾语。述语主要表述行为、活动等属性,宾语则表示与行为、活动有某种联系的事体、活动等。如:

(1)齐人{伐}[燕]。(孟子·梁惠王下)

(2)民惟{恐}[王之不好勇也]。(孟子·梁惠王下)

以上例句中加△的是述语,加点的是宾语。另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宾语,主要用来表示长度和时段(一段时间)等。这样的宾语,我们称之为准宾语。准宾语可以直接用在述语的后面,也可以用在述宾短语的后面。如:

(1)田文曰:“夫{行}[数千里]而救人者,此国之利也。”(战国策·魏策三)

(2){行之}[十年],秦民大悦。(史记·商君列传)

例(1)表示距离的“数千里”给“行”作准宾语,例(2)准宾语“十年”用在“行之”的后面表示时段。

(二)述补短语

述补短语也是中心词在前的谓词性短语(关于宾语和补语的具体内容,我们到第五章第一、二节中介绍)。处在前边的中心词也称为述语,其后的词语是补语。述语表述行为、活动等属性,补语则表示处所、对象等。如:(1)初,宣子{田}[於首山]。(左传·宣公二年)

(2)子贡{问}[於子禽]。(论语·学而)

以上例句中,加△的是述语,加点的是补语,例(1)的补语表示处所,例(2)表示对象。

(三)状中短语 状中短语是中心词在后的谓词性短语。后边的中心词叫中心语,其前的词语叫状语。中心语表述行为、变化、性质等属性,状语用来限定、修饰、说明其后的中心语。状中短语最常见的形式是状语直接用在中心语之前,在状语和中心语之间一般没有停顿。如:

(1)周[不]{纳客}。(韩非子·说林上)

(2)其乐[甚]{美}。(吕氏春秋·长攻)以上句子中的加点的是状语,加△点的是中心语。

(四)数量短语

数量短语是一种特殊的谓词性短语。这种短语也是中心词在后面,但它与状中短语不同。在数量短语中,中心语是粘着的,这就是说,在这个短语中,中心词的前边一般要有数词,在没有数词的情况下,这个中心词通常不单用。数量短语可以充当谓语,所以它是谓词性的。在它充当谓语时,一般不带宾语、补语。如:

(1)[马食菽粟者]{数百匹}。(墨子·贵义)

(2)贰车者,[诸侯]{千乘}。(礼记·少仪)

以上例句中的数量短语都是做谓语。数量短语虽然是谓词性的,可是在分析它们时,我们还是按照传统的称呼,把前边的修饰语称为定语,后边的称为中心语。

(五)连谓短语

连谓短语又叫“连动短语”,是有序的多中心谓词性短语。这里的“有序”是说:短语中心词的位置不可以调换;如果调换了位置,原短语的意思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

(1)子路[闻之]{喜}。(论语·公冶长)

(2)卫公叔文子[朝]而{请享灵公}。(左传·定公十三年)例(1)有两个中心词“闻”和“喜”,这两个中心词不可以调换位置,例(2)与此类似。

二、体词性短语

体词性短语中的单中心短语只有一种,这就是定中短语;而多中心短语则有两种:同位短语和连体短语。

(一)定中短语

定中短语是中心词在后的体词性短语,其前的部分称为定语,其后的部分称为中心语。定语对中心有修饰、限制的作用。如:

(1)[小]{国}受命於[大]{国},敢不慎仪?(左传·文公三年)

(2)其翼若[垂天]之{云}。(庄子·逍遥游)以上例句中加点的是定语,其后是中心语。

(二)同位短语

同位短语是几个词语指同一个人、物的多中心体词性短语。在同位语中,被解释的部分称为本位语,解释性的词语称为同位语。如:

(1)二十一年,[晋文公]{重耳}伐曹。(史记·管蔡世家)

(2)先王之明德,犹无不难也,无不惧也,况[我]{小国}乎?(左传·僖公二十二年)

以上例句中加点的是本位语,其后是同位语。

(三)连体短语

连体短语是有序的多中心体词性短语。这里的“有序”是说:在这种短语中,中心词的位置不可以调换。如果调换了位置,原句的意思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如:

(1){黄帝、尧、舜}诛而不怒。(战国策·赵策二)

(2)天子乃率{三公、九卿、诸侯、大夫}亲往视之。(礼记·月令)

例(1)词语的顺序表现了人物在历史上时间的先后,例(2)表现了地位的尊卑:以上短语中的体词性词语一般不可以调换位置。

三、联合短语、计数短语

(一)联合短语

联合短语是无序的多中心短语,有谓词性和体词性两种。这里的“无序”是说:在这种短语中,中心词可以调换位置;如果中心词调换了位置,于原文的基本意思没有显著的影响。如:

(1)吴{强而富}。(韩非子·说林上)

(2){鼋、鼍、蛟龙、鱼、鳖}生焉。(礼记·中庸)例(1)是谓词性联合短语,例(1)的“强”、“富”如果调换了位置,于原句的意思并没有根本的影响。例(2)是体词性的,其中的“鼋”、“鼍”、“蛟龙”、“鱼”、“鳖”如果调换了位置,于原句的意思也没有根本的影响。

(二)计数短语

计数短语也是一种多中心词的有序短语,也有谓词性和体词性的两种。它与连谓、连体短语的不同之处是,在中心词之间具有一种数量上的计算关系;而在连谓、连体短语中,并没有这种数量上的关系。如下边的短语:

(1)八州,州{二百一十}国。(礼记·王制)

(2){二十三}年,王将铸无射。(国语·周语下)

以上例句中表示数量的词语是计数短语,例(1)中的基数“二百一十”中的“二百”与“一十”之间构成相加的有序关系,它们之间的位置不可以调换,是谓词性的。例(2)中的序数“二十三”也是有相加关系的计数短语,它们之间的位置也不可以调换,表示序数,是体词性的。

第四节 词类

主要是根据功能的不同,词首先可以划分实词和虚词两个大类。实词又可以分为八类。其中谓词有三类:动词(包括形容词)、基数词、量词;体词可以划分为五类:名词、序数词、时间词、方位词和代词。代词大多是体词性的,也有少数是谓词性的。基数词和序数词合在一起,又可以称为数词。虚词可以分为九类,其中辅词有四类:副词、区别词、介词和连词;副词中大多是辅词,也有少数是助词。助词也可以分为四类:语气词、决断词、被动词和结构助词。除此之外,还有一类特殊的虚词是叹词。

在具体介绍各种词类之前,我们还要说明:这一节谈词类,主要是谈各种词类的区别性特征,即根据这些特点来与其他词类加以区别的特征,而不是谈各种词类在句子中的所有用法。

一、谓词

古汉语中的谓词可以分为三类:动词(包括形容词)、基数词和量词。

(一)动词

当给谓词分类时,并不能直接划分出形容词,因为形容词其实只是动词中的一类,是性质动词。根据传统的词类系统,本书仍用“形容词”这个名称。在这里,我们把形容词与动词合在一起介绍。关于形容词本身的特点,我们在第三章第三节中说明。

动词主要表示行为、活动,状态、变化、性质、特征等属性。在谓词中,动词数量最多,用法最复杂,主要特点有三个。

1)可以受“不”、“甚”等多种副词的修饰。如:

(1)仁者[不]{忧},知者[不]{惑},勇者[不]{惧}。(论语·宪问)——知:同“智”。

(2)窃闻大王义[甚]{高}。(史记·苏秦列传)以上两个例句中加△的动词,其前都有副词修饰。

2)动词一般可以带宾语、补语。如:

(1)郑伯{如}[周]。(左传·隐公六年)

(2)虎兕{出}[於柙]。(论语·季氏)以上二例中,前一例是动词带宾语,后一例带补语。

3)动词性词语大多可以给名词性词语做定语,不能单独做定语的动词,在构成述宾短语之后,往往可以做定语。它们做定语时,只可以置于名词之前,不可以置于名词之后,这种定中短语都是体词性的。如:

(1)无{大}[功]而欲{大}[禄],皆{怨}[府]也。(国语·鲁语上)

(2)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述而)

例(1)是单个动词做定语,例(2)是述宾短语做定语。以上两个定中短语,都是体词性的。

(二)基数词

基数词表示数量,有四个特点。在这四个特点中,前三个是基数词所特有的,第四个与下边要谈的序数词的特点相同。

1)基数词常用来说明人、物的数量,所以最常用做定语。由基数词充当定语构成的定中短语既有体词性,又有谓词性。这种定中短语除了可以像一般的定中短语那样时常用做主语和宾语之外,还可以像其他谓词性词语那样用做谓语,说明与主语所表示的人、物有关的某种数量特征。如:

(1){五}[大夫]奉子颓以伐王(左传·庄公十九年)

(2)蟹{六}[跪]而{二}[螯]。(荀子·劝学)

以上例句中的基数词都是用做定语,构成定中短语。例(1)的定中短语做主语,例(2)的定中短语是做谓语。基数词做定语说明人、物的数量时,时常是用在名词之前,如上举各例,有时也可以后置。如:

(1)勾践也以[甲楯]{三千},栖於会稽。(庄子·徐无鬼)

(2)昔者,纣为天子,将率天下[甲兵]{百万}。(韩非子·初见秦)

2)基数词可以充当状语,说明与行为、变化等有关的数量。如:

(1)鲁人从君战,{三}[战]{三}[北]。(韩非子·五蠹)

(2)譬之若良医,病{万}[变],药亦{万}[变]。(吕氏春秋·察今)以上例句中的基数词都用做状语。

3)基数词时常用做谓语。与动词、形容词相比,数词的意义更为抽象,但也比较单纯。它们用做谓语时,主要是说明事物的数量,通常是单用,不带宾语、补语,也很少受副词的修饰。如:

(1)[名山]{三百},[支川]{三千}。(庄子·天下)

(2)[道]{二}:仁与不仁而已矣。(孟子·离娄上)以上两例都是数词单独用做谓语。

4)基数词可以构成计数短语。如:

(1)岁{三百六十六}日。(史记·五帝本纪)

(2)甲士{四万五千}人。(史记·周本纪)以上例句的基数词都构成计数短语。

(三)量词

量词表示计量单位,很少单独充当句法成法,通常是与基数词组合在一起,构成数量短语之后使用。如:(1)[五]{亩}之宅,树之以桑。(孟子·梁惠王上)

(2)马[四]{匹}。(尚书·文侯之命)以上例句中加△的都是量词,其前是数词。

二、体词

体词具有指称性,可以分为四类:名词、序数词、时间词、方位词。代词大多属于体词,少数属于谓词,也在这部分一起说明。

(一)名词

体词中最常用、数量最多的是名词。名词主要指称人和物等事体。名词主要有四个特点。

1)可以受多种实词性词语的修饰,构成定中短语。如:

(1)夫恃才与众,[亡]之{道}也。(左传·宣公十五年)

(2)[楚]{人}怜之。史记·陈涉世家)以上例句中的名词受和名词的修饰。

2)名词有时可以用做状语,但远不及它的其他用法那样常见。如:

(1)豕{人}[立]而啼。(左传·庄公八年)

(2)五方之士来,必{庙}[礼]之。(国语·越语上)以上例句中的“人”和“庙”做状语。

3)名词是谓词的主要陈述对象,名词性词语经常给谓词性词语做主语。名词性词语的谓语最常由动词性词语充当。如:

(1){桓公}[杀公子纠]。(论语·宪问)

(2){瓜}[美]。(史记·萧相国世家)

4)名词性词语常充当宾语。在一般情况下,宾语置于动词之后,如:

(1)项王[渡]{淮}。(史记·项羽本纪)

(2)伯夷[死]{名}於首阳之下。(庄子·骈拇)以上名词做宾语都是用于动词之后,有时名词性词语用做宾语可以置于动词之前,但在宾语和动词之间要用其他的词。如:

(1)将{虢}[是灭],何爱於虞?(左传·僖公五年)

(2)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例(1)、(2)的“虢”和“何罪”做宾语前置,在这两个宾语和动词之间分别有“是”和“之”。

(二)序数词

序数词和基数词都表示数量,但它们的功能不同,所以词性也不同。基数词属于谓词,序数词属于体词。序数词有四个特点,在这四个特点中,前三个与基数词不同,第四个特点与基数词相同。

1)序数词常做定语,说明与序列有关的事物。由序数词做定语构成的定中短语不具有谓词性,而是体词性的,所以一般不做谓语,而是用做主语。如:

(1){三十二}[年],楚斗章请平于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2){十二}[月],秦兵过我郊。(史记·晋世家)

以上例句中的序数词给“年”和“月”做定语,定中短语“三十二年”和“十二月”都是给其后的主谓短语做主语。另外,序数词做定语时,不可以像基数词那样后置。

2)序数词主要表示序列,充当谓语时,其后像其他体词性词语做谓语一样,要加“也”,并经常按照比较固定的顺序使用,起一种列举的作用。如:

(1)获神,{一}[也];有民,{二}[也];令德,{三}[也];宠贵,{四}[也];居常,{五}[也]。(左传·昭公十三年)

(2)不祀,{一}[也];耆酒,{二}[也];弃仲章而夺黎氏地,{三}[也];虐我伯姬,{四}[也];伤其君目,{五}[也]。(左传·宣公十五年)

3)序数词很少做状语,只是偶尔可以看到。如:

(3){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左传·庄公十年)以上例句中的“一”给“鼓”做状语。

4)序数词和基数词一样,都可以构成计数短语,所以它们可以合在一起可以统称为数词。如:

(1){三十一}年,秦穆公卒。(史记·周本纪)

(2){十一月},郑印段如晋吊。(左传·昭公二年)以上例句中的“三十一”和“十一”都是计数短语。

汉代以前,基数词和序数词在形式上没有区别,到了汉代产生了表示序数的“第”。如:

(3)武信侯吕禄上侯,位次[第]{一}。(史记·吕太后本纪)

(三)时间词

时间词主要表示时点,时点经常说明行为变化发生的时间。时间词有三个特点。

1)时间词的定语经常是序数词,有时也可以使用时间词性短语及其他词语。如

(1)[五]{月},邾文公卒。(左传·文公十三年)

(2)[是]{年}不艾,则无食矣。(谷梁传·定公元年)例(1)的定语是序数词,例(2)的定语是代词。

2)时间词一般可以用做状语。如:

(1)孙氏{夜}[哭]。(左传·襄公二十六年)

(2)蚁{冬}[居山之阳],{夏}[居山之阴]。(韩非子·说林上)以上例句中做状语的都是时间词。

3)时间词性词语常给主谓短语做主语,说明事实、现象发生的时刻,即时点。如:

(1){初},[司城荡卒]。(左传·文公十六年)

(2){二十有六年},[公伐戎]。(左传·庄公二十七年)

例(1)是时间词“秋”做主语,例(2)是时间词性短语“二十有六年”做主语。

(四)方位词

方位词主要表示与处所、时间有关的方向、位置,是个封闭的词类。有两个特点。

1)方位词经常与名词、数量短语等组合在一起构成方位短语。方位短语经常给动词、介词做宾语,也可以充当主语、定语、谓语等。如:

(1)子大叔之庙在[道]{南}。(左传·昭公十八年)

(2)筑邮亭者圜之,高[三丈]{以上}。(墨子·杂守)

例(1)中的方位词与名词组合在一起,构成方位短语后做宾语,例(2)数量短语“三丈”和方位词“上”组合之后,给“高”做谓语。

2)个别方位词,例如“间”(閒),除了组成方位短语之外,一般不可以单独充当句法成分;而可以单独充当句法成法的方位词,一般则可以用做状语。如:

(1)往者齐南破荆,{东}[破宋],{西}[服秦],{北}[破燕],{中}[使韩、魏]。(韩非子·初见秦)

(2)乐伯{左}[射马]而{右}[射人]。(左传·宣公十二年)以上例句中的方位词都是做状语。

(五)代词

代词是一种特殊的实词,是个封闭的词类。与其他实词相比,一方面它比一般的实词具有更高的概括性,另一方面它在指称现实世界中的事体或属性时,又常是间接的。比如“我”可以指代任何一个说话的人及其所在的一方,这显然比一般的名词具有更高的概括性;可是它又往往是通过指称某个具体的人、物,或有关的实词,来指称现实世界中的某个确定的对象,所以与直接指称事体的名词相比,它又是间接的。

代词既可以指代体词,又可以指代谓词,甚至于句子,所以代词也有体词性和谓词性两种。不过其中体词性代词数量较多,而且多数谓词性代词是在体词性代词的基础上构成的。

1.体词性代词

体词性代词有两个特点。1)代词指代的对象一般是确定的,所以它们极少受各种词语的修饰,往往是单独充当句法成分。根据这一点,可以把它们与大多数名词区分开来。如:

(1)善卷曰:“{余}立於宇宙之中。”(庄子·让王)

(2)回也,{其}心三月不违仁。(论语·雍也)以上两例中的代词分别用做主语、定语,其前都不用定语。

2)代词充当宾语时,时常前置。当代词性宾语前置时,可以直接用在动词的前面,而无须像名词那样,在宾语和动词之间使用什么词语。如:

(1)居则曰:“不{吾}[知]也。”(论语·先进)

(2)客曰∶“子将{何}[求]?”(庄子·渔父)以上例句中的代词“吾”、“何”做宾语均前置。

2.谓词性代词

谓词性代词一般是由“如”、“若”、“奈”加体词性代词构成,另外还有“然”。谓词性代词常用做谓语,在用做谓语时一般不带宾语、补语,一般也不与其他谓词构成连谓式,通常是单独使用。如:

(1)子公之食指动,以示子家,曰:“他日[我]{如此},必尝异味。”(左传·宣公四年)

(2)古之贤王,好善而忘势,[古之贤士],何独不{然}!(孟子·尽心上)

例(1)中的“如此”是谓词性代词,单独用做谓语,例(2)中的“然”也是单独用做谓语的谓词性代词。有的谓词性代词可以用做状语。如:

(1){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不食肉]。(公羊传·成公八年)

(2)公曰;“嘻!晏子之家,{若是}[其贫也]。”(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以上两例中,“奈何”、“若是”是用做状语的谓词性代词。

三、辅词

常用的辅词有四类:具有修饰作用的辅词是副词和区别词,具有连接作用的辅词是连词和介词。

(一)副词

副词是对行为、变化、性质等加以修饰、限制的虚词,特点是通常只做状语。如:

(1)名{不}[正],则言{不}[顺]。(论语·子路)

(2)季氏{将}[伐颛臾]。(论语·季氏)以上加△的词都是做状语的副词。

(二)区别词

区别词主要表示与事物、时间有关的数量,特点是经常做定语。如:

(1)赵高乃悉召{诸}[大臣公子],告以诛二世之状。(史记·秦始皇本纪)

(2){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国语·晋语四)以上例句中加△的都是区别词,“诸”与事物的数量有关,“元”与时间的数量有关。

(三)介词和介宾短语

介词是介于动词和连词之间的一种虚词,它能介绍体词性词语跟谓词性词语发生关系,这点与连词接近;同时它又与动词有共同之处:可以带宾语。介词常在带有体词性词语后构成介宾短语。介宾短语时常用作补语或状语。如:(1)王坐{於}[堂上]。(孟子·梁惠王上)

(2)天行有常,不{为}[尧]存,不{为}[桀]存。(荀子·天论)以上例句中的“於”、“为”都是介词,例(1)的“於”连接“坐”和“堂上”,例(2)的“为”连接“尧”、“桀”和“存”。前一例中的介宾短语作补语,后一例的介宾短语做状语。为称说方便,以后我们把由不同的介词构成的介宾短语分别称为“于宾短语”、“以宾短语”等等。

(四)连词

连词是连接词语、句子的一种虚词。如:

(1)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孟子·梁惠王上)

(2)[君子知至学之难易],{而}[知其美恶],{然後}[能博喻]。(礼记·学记)以上二例中的“与”连接词语、“而”、“然后”连接复句中的分句,都是连词。

四、助词

助词是有定性作用的虚词,它们能改变或确定词语、句子的性质。根据在句子中的不同作用,助词可以区分为四类:语气词、决断词、被动词和结构助词。语气词、决断词、被动词是句法助词,它们对整个句子起一种句法作用;结构助词并不对整个句子起作用,而是对词语起一种句法作用。

(一)语气词

语气词是可以表明全句语气的助词,特点是常用于句末,有的可以用于句首。如:

(1)齐宣王问曰:“[交邻国有道]{乎}?”(孟子·梁惠王下)

(2)若晋君朝以入,则婢子夕以死;夕以入,则朝以死。{唯}[君裁之]!(左传·僖公十五年)

例(1)中的“乎”是用于句末的语气词,表示疑问;例(2)的“唯”是用于句首的语气词,表示祈使。

(二)决断词

决断词是构成论断句、说明句的助词。它们可以确定句型,所以也是对全句起句法作用。它们也是常用于句末,有的可以用于句首。如:

(1)[墨子者,显学]{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2){夫}[被坚执锐,义不如公;坐而运策,公不如义]。(史记·项羽本纪)例(1)中的“也”是用于句末的决断词,表示论断,全句构成论断句;例(2)的“夫”是用于句首的决断词,这句是说明句。

(三)被动词

常用的被助词有“见”、“为”、“被”,它们的主要作用是构成被动句,此外“于”也能构成被动句。

(1)盆成括{见}杀。(孟子·尽心下)

(2)唐鞅戮{於}宋。(荀子·解蔽)以上例句中的“见”、“于”构成被动句。

(四)结构助词与助词短语

与谓词性词语或主谓短语组合在一起,以改变其功能和语义的助词,是结构助词。由结构助词与谓词性词语或主谓短语所组成的短语,是助词短语。助词短语主要用做主语、宾语,一般不用做谓语,是体词性的。如:

(1)臣闻[智]{者}千虑,必有一失。(史记·淮阴侯列传)

(2)[观起]{之}[死]也,其子从在蔡。(左传·昭公十三年)——观起:人名。例(1)中的“智”是形容词,加在结构助词“者”之前,构成助词短语;助词短语“智者””是名词性的,用做主语。例(2)中的助词“之”加在动词“死”之前,构成助词短语“观起之死也”,这个短语也是名词性的,用做主语。在以后的内容中,为了称说方便,我们分别把由“者”、“之”等助词构成的短语,称为“者字短语”、“之字短语”等。

五、叹词

叹词是摹拟强烈情感的声音的一种虚词。这种词经常用在句子的前面,有时也用在句子的后面,跟句子里的其他词语不发生语法结构上的关系。常用的有:“噫”、“嘻”、“呼”、“嚇”、“吁”、“唉”、“嗟”、“恶”、“呜呼”(乌乎、於乎)等。如:

(1)君曰∶“{噫}!其虚言与?”(庄子·则阳)

(2){鸣呼}!君人者,亦可以察若言矣。(荀子·王霸)以上加△的词都是叹词。

六、兼类、转称和活用

在划分词类时,有三种情况应加以说明,这就是兼类、转称和活用。

(一)兼类

兼类是说,一个词经常具有两种不同词类的功能,而这两类词在意义上互有联系,并且每类词都有比较确定的意义。兼类在名词和动词之间表现得最为突出。比如下边句子中“言”、这个词:

(1)芮曰:“币重而{言}[甘],诱我也。”(左传·僖公十年)

(2)先轸{言}[於襄公曰]:“秦师不可不击也,臣请击之。”(吕氏春秋·悔过)例(1)、(2)中“言”的意思分别是:话、言辞和说,词性可以分别归入名词和动词。“言”这个词在用作名词和动词时,意义上有联系,而且每个词的意义都比较确定,所以是兼类。

(二)转称

转称也是词类中经常出现的现象。在一定的条件下,有些谓词在语义上可以从表述属性转为表示事体,这是转称。转称与兼类不同,这种不同主要表现在词义上。当某个词属于兼类时,它在用作动词和名词时,词义都比较确定,比如我们在兼类中所举出的“言”。而在某个词用于转称时,它在转称时所表示的词义并不确定,经常具有转称作用的是形容词。如:

(1)国之诸市,屦{贱}踊贵。(左传·昭公三年)

(2){贱}事贵。(荀子·仲尼)

(3)市{贱}鬻贵,旦暮从事于此,以饬其子弟。(国语·齐语)以上三例中都有“贱”,例(1)是典型的形容词,例(2)、(3)中的“贱”分别指人和物,它在句中的意义并不像“言”那样确定。由于“贱”在表示事体时,意义并不确定,与兼类中的“言”有所不同。所以我们不把它们归入兼类,而是认为它们仍然是形容词,只是在不同的上下文中从陈述变为指称,是形容词的转称。像形容词中的“远”、“老”、“弱“、“贵”、“富”、“大”、“小”等等都常这样使用,数词、动词有时也可以用于转称。

(三)活用

古汉语的词类没有形式标志,兼类、转称的现象又比较常见,这就为在一定句法环境中出现活用创造了条件。活用既不同于兼类,也不同于转称。兼类和转称都是某种词类所固有的用法。所谓固有的用法是说,一般地说,兼类和转称都是该类词中的一部分常用词通常都有的用法,而且这种用法出现的次数都不在少数,而是时常可以见到。活用则不是某种词类所固有的用法,只是偶尔出现的一种用法,而且这种用法出现的次数很少,是对常见用法的一种偏离。活用最常出现于名词用作动词之中。在前面我们已经知道,动词可以做谓语,还可以受多种副词的修饰,可以带宾语、补语;而名词则没有这些用法。如果一个名词出现在通常只有动词才出现的位置,那么这个名词也就活用为动词。具体地说,当名词单独充当谓语或述语时,都可以活用作动词,此外名词用在能愿动词之后也能活用为动词。如:

(1)齐景公问政於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论语·颜渊)(2)晋灵公[不]{君}。(左传·宣公二年)

(3){物}[物]而不{物}[於物],则胡可得而累邪?(庄子·山木)

(4)为其所得者,{棺}而[出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

(5)唯虫[能]{虫},唯虫[能]{天}。(庄子·庚桑楚)

例(1)是名词“君”等单独做谓语,例(2)是受副词修饰后用作谓语,这两例是用做谓语后活用为动词。例(3)中的两个名词“物”都用作述语,分别带宾语和补语,也活用为动词;例(4)是用连词“而”连接之后构成连谓短语。最后一例是“虫”、“天”用在能愿动词“能”后活用作动词。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2篇

《郑伯克段于鄢》重点句

 制,岩邑也。虢叔死焉,佗邑唯命:制,是险要的封邑。虢叔死在那里,其他的封邑我唯命是听。

 不如早为之所:不如早点给他准备个地方。

 无生民心:不要让老百姓滋生坏主意。

既而大叔命西鄙北鄙贰属于己:不久,太叔命令西部和北部的边邑既属于庄公,也属于自己。

 大叔又收贰以为己邑:太叔又把两个边邑收为己有

 姜氏何厌之有:姜氏有什么满足的时候?

 公语之故,且告之悔:庄公告诉他事情的缘故,也告诉他自己的后悔。

 尔有母遗,繄我独无:你有母亲可以送食,可就我独自一人没有。

 若阙地及泉,隧而相见,其谁曰不然:如果掘地到有泉水之处,然后挖隧道,在隧道里相见,谁说不是那样。

 “孝子不匮,永锡尔类。”其是之谓乎:“孝子的孝顺没有穷尽,永久把它给予你的同类。”说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吧?

《郑伯克段于鄢》句法——宾语前置  宾语+之/是+动词”格式

何厌之有。

 “是+动词”格式

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 “疑问代词+动词”格式

吾谁欺?欺天乎!

 “否定词+代词+动词”格式

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齐桓公伐楚》

唯是風馬牛不相及也:這種情況就好比公馬和母牛了發情也不會相誘一樣,是互不相干的。

不虞君之涉吾地也:沒想到您的軍隊進入我國地界。五侯九伯,女實征之:所有的諸侯,你都有權征討。爾貢包茅不入,王祭不共,無以縮酒

你們本該進貢包茅,但是沒有進貢,周王的祭祀用品供應不足,沒有東西可以滲酒。昭王之不復,君其問之于水濱

周昭王南巡而不歸,您還是去到水濱去問問河神吧!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

難道是爲了我,只是爲了繼承兩國先君的友好關係罷了。君惠徼福於敝邑之社稷

承蒙您向我國社稷之神求福。君若以德綏諸侯

您如果以恩德安撫諸侯。

總結出《齊桓公伐楚》一文中的敬詞和謙詞。惠

指出《齊桓公伐楚》一文中的賓語前置句和判斷句。寡人是徵/寡人是問

豈不穀是爲,先君之好是繼 《宫之奇谏假道》

 晋不可启,寇不可翫:晋国的野心不可开启,敌寇不可以玩忽而失警惕。 将虢是灭,何爱于虞:准备灭掉虢国,对虞国又有什么可爱惜的呢?  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鬼神不亲近某个人,只保佑有德行的人。 皇天无亲,惟德是辅:上天对于人们私亲,只是辅佐有德行的人。 黍稷非馨,明德惟馨:祭祀的黍稷不算馨香,光明的德行才是馨香。 民不易物,惟德繄物:百姓不能改变祭祀的物品,只有德行才是真正的祭品。

 神所冯依,将在德矣:神所护佑的,是有德行的人。

 虞不腊矣。在此行也,晋不更举矣:虞国过不了今年的腊祭了。灭虞就在这一回,晋国用不着再发兵了。

《烛之武退秦师》 重要语法现象 判断句 双宾语句 使动用法

《蹇叔哭师》

 将有西师过轶我:将有西边的军队经过我国。

劳师以袭远,非所闻也:使军队疲劳去袭击远地,我没有听说过。

 师劳力竭,必有悖心:军队疲劳,军力竭尽,一定有抵触甚至悖逆之心。 蹇叔哭之:蹇叔对着军队哭。

 尔何知!中寿,尔墓之木拱矣:你知道什么!如果你六七十岁就死了,你坟上的树木都已经合抱了!

 必死是间:一定死在这两座大山之间。《晋灵公不君》 宾语前置总结

 疑问句宾语前置:吾谁欺?欺天乎。 否定句宾语前置:则莫之继也。

 代词复指: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其虞虢之谓也。 “是”、“之”充当宾语:寡人是问。

 三进及溜,而后视之:向前走了三次,来到屋檐下,晋灵公才抬眼看他。

 人谁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人,谁没有过错,犯错误能够改正,没有比这更好的事了。

 靡不有初,鲜克有终:事情无不有个好开端,但很少能够坚持到最后。

 君能有终,则社稷之固也,岂惟群臣赖之:君王能够坚持到最后,整个国家都有保障了,难道仅仅臣下们依靠它吗?

 衮职有阙,惟仲山甫补之:天子的职责没有尽到,只有仲山甫来弥补它。 君能补过,衮不废矣:您能够弥补过错,龙袍就不会废弃了。

 弃人用犬,虽猛何为:丢开人,利用狗,即使凶猛又有什么用?  既而与为公介:不久,参加了晋灵公的甲士部队。

 我之怀矣,自诒伊戚:因为我怀念祖国啊,给自己带来忧伤。 书法不隐:记事的法则是不隐讳。

 为法受恶:为了记事的法则而蒙受恶名。《齐晋鞌之战》

 余姑翦灭此而朝食:我姑且消灭了这批人再吃早饭。

 擐甲执兵,固即死也:身披铠甲,手执武器,本来就是走向死亡的。

 若之何其以病败君之大事也:怎么能因为自己的伤痛而败坏国君的大事呢?

 左并辔,右援枹而鼓:左手握着两根缰绳,右手拽过鼓槌击鼓。

 属当戎行,无所逃隐,且惧奔辟而忝两君:恰好遇到您的兵车行列,又无处逃亡隐蔽,而且害怕奔走逃避而使两国国君受耻辱。

 臣辱戎士,敢告不敏,摄官承乏:下臣勉强充当一名战士,谨向您禀告我的愚蠢无能,由于人手缺乏,我只好承担这项任务。

 人不难以死免其君:一个人不把以自己的死亡来使国君免于祸患看作难事。

《楚归晋知罃》

• 1執事不以釁鼓,使歸即戮 :君王左右沒有用我的血祭鼓,讓我回國接受誅戮。

• 2二國圖其社稷,而求紓其民:都为自己的国家利益考虑,希望解除百姓的苦难。

• 3各懲其忿以相宥也:各自克制愤怒,互相原谅。

• 4兩釋累囚以成其好:雙方都釋放被俘的囚犯,成全友好關係。• 5二國有好,臣不與及:兩國有友好活動,下臣不曾參與、趕上。

• 6以君之靈,累臣得歸骨于晉:憑藉您的福佑,被俘的囚犯能夠帶着這把骨頭回到晉國。

• 7寡君之以為戮,死且不朽:我国国君如果把我杀掉,死了也很光荣。• 8若從君之惠而免之:如果由於君王的恩惠而赦免下臣。• 9以賜君之外臣首:把我賜給您的外臣荀首。

• 10首其請於寡君而以戮于宗:荀首將向國君請求在宗廟裏殺我 • 11次及於事:按次序輪到擔任宗族的軍事職務。• 12帥偏師以脩封疆:率领副將的隊伍治理邊界。•

战国策:

《冯谖客孟尝君》

1.文倦于事,愦于忧,而性懧愚:我被琐事搞得很疲劳,被忧虑搞得心烦义乱,而本性懦弱又愚笨。

2.寡人不祥,被于宗庙之祟:我办事不好,遭受祖宗降下的灾祸。

语法难点:

1.孟尝君客我:名词用为动词。意动用法。2.不拊爱子其民:名词的意动用法。

3.因而贾利之:名词直接作状语。

4.先生不羞:意动用法。

5.衣冠而见之:名词直接作状语。《赵威后问齐使》

 故有问,舍本而问末者耶:因此发问,难道可以舍弃根本问题而先问末节吗?

 哀鳏寡,卹孤独,振穷困,补不足:怜悯鳏夫寡妇,抚恤无子的老人和无父的孩子,救济穷困的人,补足缺少衣食的人。

 此率民而出于无用者:这是率领百姓做无用之事的人。《庄辛说楚襄王》

 不知夫五尺童子,方将调饴胶丝,加己乎四仞之上:不知道那五尺小童正在调和糖浆粘在丝网上,加在自己身上四仞以上。

 左挟弹,右摄丸:左手拿着弹弓,右手安上弹丸并拉开弓弦。

 俯啄鳝鲤,仰啮菱衡,奋其六翮,而凌清风:低头啄食黄鳝和鲤鱼,抬头啃咬菱角和青荇,张开翅膀,驾驭清风。

 方将脩其碆卢,治其矰缴:正在整治箭头和黑弓,修理短箭和箭尾的生丝线。

 被㔋磻,引微缴,折清风而抎矣:遭受锐利的箭头,被细丝绳牵引拖拉,在清风中突然掉转方向而坠落。

 饭封禄之粟,而载方府之金:享受从封地征收而作为俸禄的谷物,满载四方贡纳于国库的金银。

《触詟说赵太后》

 太后盛气而胥之:太后怒气冲冲地等着他。

 愿及未填沟壑而托之:希望能在未死之前将他托付给太后。

 位尊而无功,奉厚而无劳,而挟重器多也:地位尊贵而无勋业,俸禄优厚而无功劳,却持有太多贵重的器物。

不及今令有功于国:不趁现在(您还健在)让他为国立功。《礼记》 倒裝句 謂語前置

甚哉,有子之言似夫子也!

若是其靡

若是其貨 賓語前置

曾子曰:“何以知之?”

難點句式

公叔禺人遇負杖入保者息。有弗學,學之弗能,弗措也。《孟子》

《齐桓晋文之事》

• 吾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我不忍心看着它簌簌发抖的恐惧模样,好象无罪却走向死亡一样。

• 是心足以王矣:有这样的仁爱之心,足以称王于天下。

• 他人有心,予忖度之:别人心里有想法,我揣摩他的心思。

• 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给寡人之妻树立典型,推广到兄弟,以此治家并治国。

• 抑王兴甲兵,危士臣,构怨于诸侯:还是王想要发动战争,使士卒和大臣陷入危险,与诸侯结怨。• 苟无恒心,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如果没有恒久不变的善心,那就会放纵自己,走邪恶的道路,无恶不作了。

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也:等到人民陷于罪恶之中,然后用刑法处置他们,这是张开罗网,把人民往网里躯赶一样。

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然后驱使他们走向善良,因此人民很容易跟着走。

1.判断句:是乃仁术也//夫子之谓也//是诚不能也//是折枝之类也是罔民也 2.被动句:百姓之不见保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3篇

《古代汉语》是高等院校中国语言文学专业所开设的专业课之一, 其目的是通过该门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能够独立阅读古书的能力, 从而批判地继承古代文化遗产。 ( 王力1981) “从语言学的要求说, 学习、研究古代汉语可以帮助我们认识现代汉语和古代汉语之间的继承、发展关系, 正确地吸收‘古人语言中有生命的东西’, 提高运用分析现代汉语的能力。”“学习古代汉语对汉语规范化、汉字改革以及改进文风都有密切的关系” ( 郭锡良1999) 。古代汉语的学习对象是古代的语言, 但是古代语言的真实面貌随着时间的流逝现在已难以获得, 目前可以使用的、最为广泛的材料就是以文字形式记录下来的各种文献典籍, 因此, 古代汉语学习首先要解决的就是文字问题, 文字问题解决的不好甚至会影响古代汉语的学习和掌握。

古文字学是文字学的分支, 是以古文字形体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①, 自清末发现甲骨文至今, 随着出土文献的不断发现, 古文字学发展迅速, 取得丰硕的成果, 吸收利用古文字学相关理论及研究成果, 可以促进古代汉语教学的发展, 本文试从三方面, 即古代汉语词汇、文字、语法, 对古文字学在古代汉语教学中的价值予以论述。②

一、对古代汉语词汇教学的指导作用

词汇学习是古代汉语教学的重点, 王力先生认为古代汉语学习的重点必须放在词汇上, “因为音韵只在阅读古代的诗词歌赋时, 问题才比较突出;至于语法, 古今差别不大, 问题容易解决;而词汇是处在差不多不断变化之中, 有些词, 古代常用, 现在变得罕用或根本不用了, 有些词古今意义或者完全不同, 或者大同小异, 读古书时, 一不留神, 就会指鹿为马, 误解了词义。” ( 王力1981) 词汇学习首先碰到的问题就是文字, 文字是词汇的载体, 词汇学习不可避免要吸收利用文字学相关知识和研究成果, 古代训诂学家训释词义多以《说文》、《尔雅》为主, 现在我们能够接触到比《说文》小篆时间更早的古文字, 对这些古文字及其研究成果加以利用, 可以促进古代汉语词汇教学的发展。

(一) 有助于学习掌握词语的本义

王力先生在谈到词语的本义时曾说 (1981) :“文字学家凭什么辨别本义呢?主要是凭字形。”在《古代汉语》第一册《古汉语通论 (四) 》中曾举“向”、“长”等字的甲骨文字形为例, 详细分析了这些词的本义。我们认为这种方法不仅适用于通论部分的讲解, 同样也适用于文选及常用词部分的讲授。如:常用词 (二) “去”, 教材的解释是“离开”, “上古的‘去’是‘离开’, 跟‘就’相反, 所以说‘去就’。离开某地就是不停留在某地, 所以说‘去留’。……”这样的解释很详尽, 但是要完全理解掌握“去”的本义只有通过不断的记忆和大量阅读文献才能掌握这个词义, 这里如果加上一些文字分析的内容, 效果似乎更好。“去”字甲骨文作, 像一个人离开某处, 《说文》:“去, 人相违也。”段玉裁注:“违, 离也。”从其古文字形可以清楚看出“离开”的意思。又如“来”字, 常用词 (二) 解释为:“小麦, 《诗经·周颂·思文》:‘贻我来牟’ (牟, 大麦) 。又《臣工》:‘于皇来牟!’ (于皇, 叹美之辞) ”释“来”的本义为小麦, 按“来”字甲骨文作“”, 正像麦子的形状, 作“来去”讲是假借义, 后来还专门给这个假借义造了一个形声字“” (即“麥”字, 今简化作“麦”) , 声符为“来”, 义符为“”, 即“夊”字, 《说文》解释为“行迟曳夊夊”, 即行走缓慢的意思, 是“麦”字本为动词, 词义为“行走” (即今天的“来”) 。只不过在使用过程中, “来”的假借义占了上风, 遂使表示本义“麦子”的“来”用“麥”来表示。这里我们借助汉字的古文字形, 可以对词语的本义作出更直观、更科学的解释。

在这方面郭锡良主编《古代汉语》 (1999) 则做的比较出色, 该教材将王力版《古代汉语》中“常用词”部分改为“词义分析举例”, 包括古今“词义不同辨析例”、“词的本义探求例”、“引申义分析例”“同义词辨析例”、“同源词探求例”五个部分, 其中“词的本义探求例”部分, 在讲解词语的本义时大量运用甲骨文、金文等古文字字形解释词的本义, 如“更”、“获”、“监”、“临”等字, 是比较有效的一种手段, 学生也一致反映, 有甲骨、金文等古文字更利于理解词语的本义。然而这一原则并没有始终贯彻该词例始终, 有些字形分析仍然使用的是较传统的释义方式, 这对于没有甲骨、金文等古文字形的文字来说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 对于一些已经被证明有古文字形体并且有助于说明其本义的文字来说, 加入古文字形体的阐释无疑更加科学。如“叔”字, 教材作:“‘叔’字是形声字, 原是拾取的意思。‘尗’是它的声旁;‘又’像手形, 是它的形旁。《诗经豳风七月》:‘九月叔苴。’这里用的就是它的本义。”按“叔”字金文作“”, 郭沫若认为该字像“从又持戈以掘芋也。”所以叔本义为“拾”, 并且从金文看更像是会意字而非形声字。再如“字”字, 教材解释为:“‘字’字的本义是生孩子。《说文》:‘字, 乳也。从子在宀下, 子亦声。’这里的乳是生子的意思。”按“字”字金文作, 像在房屋内养育婴儿之形 (邹晓丽, 2007) , 是其可以表示产子之义。

此外, 如“網”、“集”、“然”“脩”等字也可运用古文字形予以讲解, 增进理解。

(二) 有助于辨析古今词义的异同

辨析古今词义的异同是古汉语教学的难点之一, 王力先生 (1981) 在谈到古今词义异同的问题时曾指出:“在异同的问题上, 难处不在同, 而在异;不在‘迥别’, 而在‘微殊’。”指出辨析古今词义的难点在于古今词义的不同, 尤其是古今词义变化不大但在古书中却有细微分别的词语。郭锡良版《古代汉语》 (1999) “词义分析举例”部分首先列举的就是“古今词义不同辨析例”, 考索这一部分的论述, 发现部分词语的讲解可以适当加入古文字学相关内容予以辅助, 如“粪”字, 教材解释道:“在古代汉语中, ‘粪’字并不指粪便, 而是‘扫除’的意思。《荀子·强国》:‘堂上不粪, 则郊草不芸。’《说文》:‘粪, 弃除也。’也就是‘除秽’的意思。”按, “粪”字甲骨文作“”, 徐中舒 (1989) 认为该字“像双手执箕, 弃除秽物之形。”又如“逐”字, 教材解释道:“在上古, ‘逐’字的基本意义是追赶、追捕。《尚书·费誓》:‘臣妾逋逃, 无敢越逐。’……‘逐’字用于战事, 则有追击的意思。《左传·庄公十年》:‘遂逐齐师。’‘逐马’、‘逐鹿’是追上或追回来, 而不是把他赶走;‘逐齐师’也不是把齐师赶走, 而是为了追上加以消灭。就这个意思看, 上古‘逐’和‘追’是同义词。”按, “逐”字甲骨文作从止 (即今之脚义) , 像在追赶鹿、犬、豕等猎物的样子, 商承祚 (1979) 认为:“此字或从豕、或从犬、或从兔、从鹿、从止, 象兽走旷而人追之。”追击猎物的目的是射杀获得该猎物, 故“逐”字本义为追, 同今之“驱逐”义略有不同。再如“兵”字, 教材解释为:“‘兵’字在上古主要指兵器, 没有现代汉语士兵、战士的意义。《左传·鞌之战》:‘擐甲执兵。’《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 伐黄帝。’”按, “兵”字甲骨文作“”, 像两手持斧斤等兵器的形状, 故其本义为兵器, 引申为持兵器的人 (即士兵) 。

此外, 像“乳”、“臭”、“走”等字也可使用古文字形予以说解并证明其古今词义的不同之处, 以探源的方式加深理解。

二、对古代汉语文字教学的指导作用

《古代汉语》课程中文字问题的讲解, 目前比较通行的方式是以通论的形式集中进行讲解, 通论部分包括汉字的构造以及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等问题。讲汉字的构造主要以传统六书为主, 在讲到象形字、指事字等独体字以及部分合体字 (如会意字) 时, 王力版《古代汉语》 (1981) 和郭锡良版《古代汉语》 (1999) 都使用了部分甲骨文、金文进行示范讲解, 这部分的讲解对古文字材料的运用较为充分, 值得肯定。在古今字、异体字、繁简字等字际关系的讲解中, 教材对古文字材料的使用略显不足, 实际上这部分如果能够利用古文字知识, 对一些问题的讲解也是不无裨益的。

(一) 有助于分析古今字

王力版《古代汉语》 (1981) 在“通论”古今字部分, 曾列举了“共供”、“辟避”等20 多组文字, 指出这些字是古今字关系。并对古今字的产生原因, 对古今字的态度等做了较详细的说明, 实际上要掌握文字的古今字关系, 还是要掌握文字的本义, 掌握文字的本义则要从字形入手, 越古的字形则越能反映其本义。如“共- 供”是一对古今字, 表示“供给”的“供”本作“共”, 按, “共”字甲骨文作“”, 赵诚 (1999) 说该字为“共”的初文, “象拱手之形, 其本义当即为拱手。甲骨文作为动词, 有两种意义:一、供纳、奉献之义。……当为本义之引申, ”由此可知, “共- 供”为古今字, “供”乃是作为“共”的引申义而分化出来的后起字 (即王筠所称的累增字) 。又如“縣- 懸”是一对古今字, 表示悬挂义, 古作“縣”, 今作“懸”。按, “縣”字, 像在树上悬挂人头, 是其本义为悬挂, 《广韵·先韵》:“縣, 《说文》云:‘系也。’相乘借为州縣字。懸, 俗, 今通用。”是“縣”字假借表州縣义, 故为其本义令造一“懸”字。通过古文字形分析, 可以了解掌握古今字来源及形成原因。

此外, 像“大太”、“閒間”、“孰熟”等古今字也可用古文字材料加以说明。

(二) 有助于辨析异体字

王力版《古代汉语》 (1981) 在“通论 (六) ”部分讲解异体字时曾指出有三种情况不能认为是异体字, 其中论及第二种情况时说:“有些字, 它们之间的关系交错复杂, 有相通之处, 也有不通之处, 也不能把它们看作异体字。例如‘雕’、‘彫’、‘凋’, 雕的本义是鸟名, 彫的本义是雕琢, 凋的本义是凋伤、凋零。在《说文》里, 它们是分为三个字的。由于它们是同音字, 所以在某一意义上常常通用。拿雕字来说, 彫饰的彫可以写作雕, ……彫琢的彫更经常写作雕, ……至于凋伤一义, 上古也曾写作雕……但后来就不通用了。拿彫字来说, 它曾经和凋伤、凋零的凋通用, ……但后代也很少这样使用了。再拿凋字来说, 它的意义最窄, 只表示凋伤、凋零, 不能表示雕刻、彫饰。而凋和彫都不能表示雕鸟的雕。由此看来, 这三个字之间的关系是很复杂的, 它们不是异体字。”按, 掌握这三个字的不同之处, 主要在于它们的义符, 雕字从“隹”, “隹”字甲骨文作似鸟形, 故雕字本义和鸟相关 (雕字有个异体字作“鵰”, 其构字原理当和“雕”相同) , 这个意义其他两个字不能替代;彫字义符从“彡”, 甲骨文作“ ”像装饰的花纹即人的须毛, 因此彫本义为装饰;凋字从“冫”, 《说文》作“”, 释义:“冻也, 象水凝之形。”段玉裁注:“像水初凝之文理也。”因此从“冫”之字多于冰冻、寒冷先关, 因此凋的本义是凋零、凋敝。

其余如“游”和“遊”、“修”和“脩”等字的辨别也可使用这种方法, 通过探求造字之初的字形特征, 发掘其本义, 从而用来鉴别异体字和非异体字。

(三) 有助于辨析繁简字

王力版《古代汉语》 (1981) 教材在“通论”繁简字部分曾强调, 学习繁简字要注意繁体字和简化字之间的三种关系, 其中, 在谈到第三种关系时曾说:“有些简化字和繁体字本来在词义上是毫不相干的, 或显然有区别。仅仅因为是同音的关系, 简化时就采用了那个笔画较简的。这就是说, 在古书中, 本来有分别的两个字 (或三个字) , 经过简化之后, 混为一个了。这种情况最值得注意。如果用现在简化字所代表的那个词义去理解古书, 就会发生误解。”指出辨别繁简字之间的关系要注意二者在古今发展过程中的不同词义, 教材还以“后後”、“适適”、“征徵”为例予以说明, 如在解释繁简字“适適”时说:“在古代汉语中, ‘适’和‘適’是根本不同的两个字。‘适’音kuò, ‘適’音shì。《论语·宪问》:‘南宫适问于孔子曰……’这里‘适’不是‘適’字。又宋代有人叫洪适。这种地方如果不知道它和‘適’的区别就会弄错了。”详细分析讲解了繁简字“适”和“適”在古代汉语中读音的不同, 其实古文“适”字本作“”, 《说文》有“”字 (小篆作“竃”) , 读音与括同, 《说文·辵部》:“, 疾也。从辵, 声。读与括同。”后来隶变作“适”《集韵·末韵》:“, 隶作适。”《正字通·辵部》:“, 适本字。”掌握了这个字的古文字形以及形体变化的过程, 自然也理解它在古汉语中读音为何与“適”不同。

又如“后後”, “在先秦少数古籍中曾以‘后’代‘後’, 但不普遍, 后代一般不再使用。至于‘君主’、‘皇后’的意思, 决不能写作‘後’。《孟子·梁惠王下》:‘书曰:“徯我后, 后来其苏!”两个‘后’字都是指商汤而言。《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夏后皋之墓也。”中的‘后’, 也是指君, 这些‘后’决不能写作‘後’。” 按, ‘后’字甲骨文作像人产子之形, 罗振玉 (1927) 认为该字是“毓”的初文。郭沫若 (1933) 认为称“后”为王是母权社会的遗留, 即母系氏族社会最高统治者之称, 后用来泛指最高统治者, 称王妃为后也是这一古意的孑遗。“後”字甲骨文作, 邹晓丽 (2007) 认为该字像“足上缠着绳索, 表明受到牵制所以落后。或说用绳子把足像后拉, 亦可。”通过古文字形可看出二者字义的不同, 可以使学生更加了解这两个字在古书中之所以不能混用的根本原因。

再如“征徵”教材解释道:“这两个字在古代汉语中, 除了在征赋 (税) 的意义上有时相通之外, 决不混同。‘征’是旅行 (特指在外服役) 、征伐。‘徵’是证验、征兆、征辟、征求;又是音乐中的五声之一 (用于这个意义时读zhǐ) 。像《论语·八佾》的‘夏礼吾能徵之, 杞不足徵也’中的‘徵’, 决不能写作‘征’;《战国策·燕策》中的‘为变徵之声’的‘徵’, 决不能换成‘征’。反过来看, 《左传》僖公四年‘昭王南征而不复’中的‘征’, 不能改作‘徵’;《周易》的‘征夫不复’, 也不能写作‘徵夫’。”按, “征”字甲骨文作像举足远行之意, 亦可表示征伐的意思。“徵”是个会意字, 《说文》:“徵, 召也。从微省, 壬为徵, 行于微而文达者即徵之。” 段玉裁认为“从壬从微省, 壬微为徵。行于微而达闻者即徵也。”是说行为隐蔽 (即徵所从之“微”) 而声望挺著 (即徵字所从之“壬”) 于外的人, 就徵召他。通过字形分析可以清楚看出二者之间意义上的区别。

其余如“余馀”、“鬬斗”、“發发”、“榖谷”等亦可用这种方法予以鉴别和讲解。

三、对古代汉语语法教学的指导作用

和词汇、文字教学相比, 语法教学中可资利用的古文字材料不是很多, 这主要是因为语法部分的讲解内容较为抽象, 不如词汇、文字部分形象生动, 因此涉及古文字的地方不是很多, 但是教学实践表明, 在语法部分的讲授过程中仍然有部分内容涉及古文字材料, 对这些内容加以利用有助于古汉语语法教学。

(一) 有助于词类活用知识的学习

词类活用问题是古代汉语语法教学部分的重点也和难点, 讲解的核心问题在于对词类活用的鉴别, 以及判断该词语活用的类型, 郭锡良版《古代汉语》 (1999) “古代汉语常识”部分专门划分一个单元来讲词类活用的问题, 其中在讲到词类活用的条件时教材讲解道:“要鉴别一个词是不是已经活用成另一类词, 主要是看它在句中所处的地位, 前后有哪些词类的词和它组合, 构成什么样的句法关系, 具备了哪些语法特点等等。名词、形容词的使动和意动用法, 以及名词用如动词, 都是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这可以从他们的语法条件的变化看出来。”教材主要从语法角度去鉴别词类活用的条件, 并以名词、形容词活用为动词的一些比较重要的语法条件为例加以说明和阐释。

词类活用属于语法现象, 鉴别词类活用自然主要从语法角度予以考虑, 但是文字的因素也可以适当考虑进来, 从而可以看出词类活用这一语法现象实际上是由多种因素造成的, 如“冠”字, 王力版《古代汉语》 (1981) 文选《冯谖客孟尝君》中“孟尝君怪其疾也, 衣冠而见之。”一句, 教材解释道:“衣, 冠, 都是名词用如动词。”“冠”为名词, 古文献中多活用为动词, 如教材文选部分《孟子·许行》“许子冠乎?”教材解释道:“冠, 用如动词, 戴帽子。”亦是名词活用动词。按, “冠”字小篆作“佑”, 从冖、从寸、从元, 《汉语大字典》说该字像“手持帽戴头上之形。”是其本义为动词“戴帽”, 表名词义的“帽子”是其引申义, 因此文献中所谓名词活用动词实际是该字本义的体现。

再如“前”, 教材举例为:“子房前!” (《史记·留候世家》) 教材解释道:“‘子房前’是‘子房向前’ (这是刘邦呼叫张良的话) , ‘前’是方位名词活用作谓语动词。”这是从语法角度对其进行分析, 按“前”字甲骨文作, 从止在舟上, 小篆字形袭承甲骨文字形作, 《说文》作“歬”, “不行而进谓之歬, 从止在舟上。”是其字本作“歬”, 本义为前进、往前走, 引申为方位名词。所以“前”字造字之初就已蕴含了动词的意义。

(二) 有助于虚词的学习

虚词是古代汉语语法学习的重要内容, 古汉语虚词中有相当一部分和现代汉语不同, 不能按现代汉语的意思去理解, 这部分虚词是学习的重点和难点, 讲授该部分内容时, 除讲授给学生一定的古汉语虚词知识以外, 亦可以适当引用古文字的相关知识和材料, 从源头上去发掘把握古汉语虚词的发生的发展, 掌握其演变的脉络, 从而提高学习效率。

古汉语虚词大部分是由实词语法化而来, 因此掌握虚词的语法特点, 首先需了解其语法化之前实词的词义, 运用古文字知识有助于理解其构字本义及其引申义, 最终实现理解掌握虚词语法意义的目的。尤其是虚词中古今词义变化较大的那部分虚词, 比如郭锡良版《古代汉语》 (1999) “古代汉语常识” (九) “副词”部分, 在讲到程度副词时曾提到:“范围副词如‘才、皆、尽’等古今变化不大, 变化比较大的有‘但’等。现代汉语‘但’主要是表示转折的连词, 古代汉语‘但’则主要表示范围的副词, 和现代的‘只’意义相当。例如:‘匈奴匿其壮士肥牛马, 但见老弱及羸畜。’……现代汉语的‘不但’和‘但愿如此’等正保留了古代的这种用法。除, ‘但’以外, ‘徒’、‘特’、‘第’ (弟) 、‘直’在古代汉语中也常用来表示‘只’的意思。……”按, 《说文》:“但, 袒也。”段玉裁注:“今之经典凡但袒字, 皆改为袒裼矣。”是知“但—袒”为古今字, 袒义为脱掉衣服露出上身, 如“肉袒负荆” (《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 该义逐渐虚化语法化为表限制范围的副词“徒然、白白地”, 由“徒然”引申为“仅、只”等表限制义的程度副词。故“但”在古汉语中可作程度副词。其余副词, 如“徒”字, 甲骨文作, 从土从止, 像人在道路上徒步行走, 因其行走时不借助任何工具, 故引申为“空”、“裸露”之义, 和“但”相同, 《广雅》:“徒, 袒也。”是徒亦可由“袒”义亦可引申为“仅”、“只”之义。

其余一些虚词亦可运用古文字材料, 考察其语法化路径, 从而从根本上学习掌握其语法义。

随着甲骨文、金文研究逐渐深入, 被识别辨认的文字逐渐增多, 对甲骨文、金文语法方面的研究亦与时俱进, 因此古代汉语语法教学中, 其他相关语法问题, 如古汉语的语序, 古汉语的句法特征等相关问题, 亦可采用古文字知识及相关材料进行教学实践。

结语

文字是语言的最重要载体, 古代汉语的学习主要以文献典籍为基础, 古文字是汉字初始阶段的形态, 其形体保存了大量汉字构字之初的本义, 是汉语词汇、语法学习的基础, 同时也对文字部分知识的讲解提供更为直接有效的材料, 因此, 古代汉语教学中古文字知识的运用及古文字材料的利用是当下古代汉语教学中不可忽视的内容, 熟练运用古文字知识进行教学讲解, 可以促进古汉语课程教学的发展, 有效提高古汉语课堂教学的效率。

参考文献

王力主编1981《古代汉语》 (修订本) , 中华书局。

郭锡良主编1999《古代汉语》 (修订本) , 商务印书馆。

徐中舒主编1988《甲骨文字典》, 四川辞书出版社。

商承祚1979《殷墟文字类编》, 文物出版社。

赵诚2009《简明甲骨文字典》, 中华书局。

罗振玉1927《增订殷墟书契考释》, 东方学会。

郭沫若1933《卜辞通纂》, 上海群联书店。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4篇

关键词:语文 汉语 语法知识 更名 定位

上世纪末以来,国内要求语文课程更名的呼声越来越高,主要意见有:“国语”“汉语”“中语”“华语”,而更多的学者支持变更为“汉语”。“语文”课程更名为“汉语”,彰显了“汉语”特色,有利于语法知识在中学语文课程中确立应有的地位。

20世纪50年代,叶圣陶先生提出的“语文”,受到人们的普遍认同,并一直沿用至今。按照叶圣陶先生的意见,“语文”指的就是语言,“实际上既包含了中华民族的口头和书面的语言知识系统和语言规则,又包含了按照这一系统和规则所进行的言语活动及其所形成的言语作品。”[1]

顾名思义,“语文”和“汉语”仅从字面上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汉语”的“语”不仅包含“语文”的种种内涵(口语和书面语、文言文白话文、语言文字、语言文学、语言文章、语言文化、语言言语等),而且最重要的是“汉语”的“汉”突出了中华民族的语言特点。这里我们无意过多地阐释“语文”课程命名的历史背景及与其他名称高下的问题,仅从语言学习的角度看,归正为“汉语”后的母语课程能够突显中华民族语言的特点,某种程度上可以增强本民族语言的意识,培养国民对祖国语言文字的感情,对提高祖国语言文字的应用能力不无裨益。

某种意义上,课程名称也是导致人们忽略语文课程中汉语语法知识的原因之一。把“语文”更名为“汉语”,有助于强调民族语言的重要性,也就明确了我国母语教育中指导学生了解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必要性,在语言现象的观察与分析过程中,不断提高学生对汉民族语言语法特点的认知水平,最终也有利于提高学生本民族语言的应用能力。“语文”“汉语”名称更换问题,看似“锱铢必较”,其实这里的“咬文嚼字”很有必要,意义非凡。

“语文”作为一个约定俗成的课程名称,一般认为沿用下去符合认知习惯,也无大碍。但是,随着时代发展,语言的重要性在全球范围的各种竞争中日益加强,世界上许多国家越发重视自己的母语课程建设。新世纪以来,我国母语课程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尤其是宏观层面的把握更加理性科学。作为母语课程的名称“语文”也引起了学者的关注,“语文”这一名称存在着两大内在缺陷:“名实不符以及名称中民族或国别标识缺失,几十年来已给我国母语课程建设带来了负面影响。”[2]

我国母语课程以“语文”命名以来,由于其内涵和外延的不确定因素,出现了对“语文”名称的多元解读,从而引发关于母语课程性质的论争,导致教学实践中脱离语文课程目标的各种泛语文课的浮现,如政治课、历史课、思想品德课等,这在其他国家是罕见的。若将“语文”更换为“汉语”,可谓名实相副,更加具体地表现了我国母语课程的性质与内容,避免一些不必要的争论,这也会是当代母语课程的科学化建设进程中迈出的关键而有力的一大步,有利于本民族语言的传承与发展,提高中华文化的软实力。

我们不能小觑这样的名称更替,这种置换背后隐含着深意。“语文”变更为“汉语”,体现了课程改革往纵深发展的趋势,人们开始全面思考母语课程设置的方方面面。将“语文”改为“汉语”,是“汉母语课程建设的守正创新之举,有利于汉母语教育摆脱长期以来的无谓的工具性和人文性之争,改变长期以来汉母语课程的面貌模糊和负载过多(多目标实际上是无目标)的弊端,从而更好地完成祖国语言文字教学的主任务。”[3]学界多从母语学习、民族身份与传统文化认同意识的生成等宏观的角度论述更名的理由,笔者则另辟蹊径,从语言学习中语法知识的了解这一微观视角出发,认为若更名为“汉语”,也将给人们正确认识中学语文课程和现代汉语语法知识的定位问题带来契机。

无可否认,中学语文课程汉语教学在近20年里处于弱势状态,目前社会普遍存在着母语能力下降的焦虑危机意识。语文教学质量似乎于1904年独立设科以来就为人们所诟病,这其中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是很多人都把矛头指向了汉语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语法教学,以致于当下中学语文教学对语法知识的漠视。语法作为语言中最为稳定关键的要素,在语言学习中是不可或缺的,而语言又是中学语文教学的“总抓手”,因此,中学语文课程要不要现代汉语语法知识也就不言而喻了。

笔者认为,不能因为上个世纪语法教学的定位及其内容与方法的失当,就否定中学语文课程语法知识存在的必要性。若把“语文”更改为“汉语”,名正而言顺,这将有利于正确看待“淡化语法”的问题,冷静处理好语法知识和语文教学的关系,从而能够集中精力地研究语文教学需要哪些语法知识的问题。

注释:

[1]王松泉:《语文定名六十年,名实相副何其难》,语文建设,2009年,第7、8期。

[2]张毅:《六十年“语文”史论(1887-1950)》,教育学报,2013年,第6期。

[3]张毅:《“语文”是一个历史的误会——“语文”命名历史新探》,基础教育,2014年,第2期。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5篇

1.词类:词的分类及其辨别

实词:表示实在意义的词,有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

虚词:不表示实在意义而表示语法意义的词,有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拟声词。2.短语:

短语的五种基本结构类型(并列、偏正、主谓、动宾、动补)。几种特殊结构的短语类型(介宾、的字)。3.句子:

单句的成分(主、谓、宾、定、状、补)和划分。

复句的主要类型(并列、递进、选择、转折、因果、假设、条件)和常用关联词语。

模块二

现代汉语修辞知识

1.常见的8种修辞手法的基本特征:比喻、比拟、借代、夸张、排比、对偶、设问、反问 2.常见的8种修辞手法的表达效果及应用。

一、词类:

实词:

学习目标: 能够判别现代汉语的词性并灵活应用

学习过程

Ⅰ、基础知识 :

现代汉语的词类:实词和虚词

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代词等六类。虚词:副词、连词、介词、助词、语气词、拟声词等六类。

实词是具有实在意义的词。它能够单独充当句子成分;在一定的语言环境里,实词带上语调能单独成句和单独回答问题。

(一)名词

1、定义:名词是表示人、事物、时间、处所或方位等的词。

如:教师、长江、月、房屋、上午、星期

六、沿海、周围、上、下、道德、思维等。

2、语法特点:名词一般不受副词(不、很、非常等)修饰。

(二)动词

1、定义:动词是表示人或事物的动作、行为、心理活动,发展变化、存在消失的词。如:唱、改革、想、高兴、开始、发生、使、等于、能够等。

2、语法特点:能受副词修饰,常做谓语或谓语中心。

(三)形容词

1、定义:形容词是表示人和事物的性质、形状,或动作行为的性质、状态的词。如:大、好、糊涂、宁静、狠心、可惜、书生气、沉甸甸等。

2、语法特点:大多数形容词受程度副词修饰,主要做定语、谓语或谓语中心,不能带宾语。(四)数词

表示数目的词。

常和量词结合,数词量词结合起来称为数量词。

①基 数 一、二、百、千、万、亿 ②序 数(五)量词

表示事物或动作单位的词 ①常和数词或指示代词“这”、“那”结合。②单音节量词能重迭,重迭之后含有“每”的意思(个个、条条是每个、每条的意思)①名量词(物量词)一个(人)、一把(鐮刀)、一屋子(人)、这匹(马)、那头(猪)②动量词 去一次、说一遍、看一眼(六)代词 具有替代或指示作用的词

①人称代词 我、你、他、我们、你们 ②指示代词 这、那、这里、那边 ③疑问代词 谁、什么、哪、多少

当堂训练

1、请把在这段文字中的名词划出来。

当国歌国旗一起升起来的时候,我从一个山村孩子纯朴的敬礼里,我从一个老华侨湿润的凝视里,看到中国深远处的伟力和韧性。

2、请把在这段文字中的动词划出来。

有一座破败的山顶小学,很多事情都从简或省略了,唯有国旗每天要升。

3、请把在这段文字中的形容词划出来。

秋天,无论在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可是啊,美丽北国的秋,却特别地来得清,来得静,来得悲凉。

4、请把在这段文字中的数量词划出来。

①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些声音,也没有丝影子。

②墙上的钟响了三下,惊动了鱼缸里的那两尾热带鱼,迅速地游动了几圈。

5、请把下面文字中的代词划出来。

“是谁?为什么偏偏是我的父亲?”多少次我问自己。

当我为这个世界的黑暗和痛苦发出(九)连词 连接词、短语或句子以表示一定逻辑关系的词。根据表示的不同关系,可分为九类:

1.并列:

和、而、并且、以及、2.承接:

于是、然后、那么

3.递进:

不但、而且、甚至、并且 4.选择:

或、或者、要么

5.转折:

虽然、可、然而、否则、6.因果:

因为、由于、所以、以至 7.条件:

只要、除非、无论、不管

8.假设:

如果、纵使、倘若

9.目的:

为了、以、以免、语法特点:①在句子中起连接作用,不能单独做句子成分。

②连接句子时一般固定搭配使用,不能随意更换。如:如果„„就„„

只有„„才„„

即使„„也„„

虽然„„但是„„

(十)助词 是附着在词语或句子后面起辅助作用,表示某些附加意义的词。一般都读轻声。分类: 1.结构助词:的、地、得,所,似的、一样。表示附加成分与中心语之间的结构关系。“的”是定语的标志,“地”是状语的标志,“得”是补语的标志。

2.动态助词:着、了、过。表示动作状态的助词。“了”是完成态: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着”是进行态:我听着歌做着作业。“过”是曾经态:我找过她两次。

3.其它助词:所、似的(地)、一般、一样、们、等、3.我和他说了几句苏州话。()D: 1.他顺利通过了这次考试。()2.通过这次考试,他发现了问题。()

E:1.科学的发展带动经济的发展。

()2.这种做法不科学。

()

3.游泳比较难学。

()

4.明天我要去游泳。()

二、短 语 短语是比词高一级的语法单位,是由语素或词按照一定的语法规则组合起来的,又叫词组。如:开关、红花、花红、骑马、向东、我的 Ⅰ、短语的分类:

1.按结构分:并列短语、偏正短语、主谓短语、动宾短语、后补短语、介宾短语、的字结构。

2.按功能分:名词性短语、动词性短语、形容词性短语。短语中有一个中心词,决定了整个短语的性质和功能。

Ⅱ、结构类型 一.并列短语

定义: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名词、动词、形容词或是代词并列组成的短语,词和词之间是平等的联合,没有轻重主次之分,这样的短语叫并列短语。类型:

1、名词性的并列短语: 师生、花草、丰功伟绩、春夏秋冬、我和你们

2、动词性的并列短语:调查研究、听说读写、讨论并通过、又哭又笑

3、形容词性的并列短语:雄伟壮丽、光荣而艰巨、又白又胖、又年青又能干 二.偏正短语

定义:由名词、动词或形容词与它们前面起修饰作用的词组成的短语。类型:

1、名词性的偏正短语:以名词或代词为中心词组成。

你的作业、五个学生、那所学校、眼保健操、新鲜(的)空气、讨论的问题

2、动词性的偏正短语:以动词为中心词组成。

非常欢迎、永远记住、站着喝酒、小心(地)翻阅、这样做、为人民服务

3、形容词性的偏正短语:以形容词为中心词组成。

很可爱、完全相同、更加坚强、十分艰巨、多么伟大、比你高、对时事关心 三.动宾短语

定义:由动词与后边支配或涉及的对象组成的短语。

举例:看电影、修理机器、佩服你、找什么、盼望放假、提倡优生优育、爱干净、感到沮丧、控制物价上涨、裂了一条缝 四.主谓短语

定义:由具有陈述和被陈述关系(即主谓关系)的两个部分的词组成的短语。举例:书香、日食、红旗飘扬、春天到来、他聪明、劳动光荣、布置妥当、明天星期天、这样做不对、昆明四季如春 五.后补短语

定义:由动词或形容词与它后面起补充作用的词组合而成的短语。类型:

1.动补短语:动词+补语

如:拿走、盛满、吓跑、抱起来、念一遍、坐了一会儿、收拾整齐、躺在床上、生于1881年、洗得干净、激动得哭、气得暴跳如雷、2.形补短语:形容词+补语

如:美极了、明亮起来、清醒过来、暗得很、差得远、冻得麻木、胖得走不动路、舒服得多、慢一点儿、大三岁、红了一片

六.介宾短语

定义:是由介词和后边的宾语一起构成的短语,用来表示时间、方位、处所等。

举例:朝左、对他、向沙漠、从北京、在外面、沿着河岸、根据计划、关于学习、对于失败的原因、随着铃声、从这到那、为了大家 七.的字短语

定义:是由名词、代词、动词、或形容词等加“的”组成的名词性短语。“的”字短语可以代替名词,相当于一个名词的功能。

举例:吃的、大的、集体的、小李的、进来的、全班最高的、那个骑车的 Ⅲ、多义短语

一个短语同时有两种或多种意义,即歧义。1.由于多义词或同音词在短语中造成的多义。如: ⑴我上课去

上课:①听课;②讲课。

⑵我想起来了

想:①回忆;②打算、欲望。⑶他会唱

会:①愿意;②能够。

2.由于短语的结构关系和语义关系等方面的不同而造成的多义。

如:①学习文件,既可以理解为动宾短语,“我们今天学习文件”;又可以理解 为偏正短语,“这份学习文件要马上下发”。②对张三的批评,既可以理解为介宾短语,介词“对”的宾语是“张三的批评”,“领导对张三的批评置若罔闻”;也可以理解为偏正短语,介宾短语“对张三”修饰中心词“批评”,“领导听取了群众对张三的批评”。③两个工厂的劳模,“两个”既可以修饰“工厂”,也可以是修饰“劳模”的。

④咬死了农民的狗,既可以是动宾短语,“野狼咬死了农民的狗”;又可以是偏正短语,“咬死了农民的狗被打死了”。当堂训练

1、请说出以下短语的类型

健康长寿

又大又圆

广州人

秉公办事 接受考验

建设国家

我们比赛

阳光灿烂 去了三次

痛得厉害

为了健康

想到的

2、下面加线的并列短语使用正确的一项是()

A、小明的报纸每天都是按时送还,钢笔、薄纸 和刀子都妥善地放好。B、我把帆布袋、夹剪、票板和售票工具放在一个角落的地上。C、我国建造了许多公路桥、铁路桥、独拱石桥、钢筋混凝土拱桥。D、同学们自编自演了歌舞、小品、相声、武术等文艺节目。

3、下列全是动宾短语的一项是()A、马上出发

参观故宫

学习知识

B、消灭敌人

打开房门

一片寂静 C、采摘果实

慢一点儿

清扫垃圾 D、欣赏景色

驾驶飞机

滋养身体

4、选出全是主谓短语的一项是()A、资源丰富

锻炼身体

调查研究

B、感情强烈

作业做完

今天晴天 C、品质高尚

天翻地覆

实现理想

D、心胸宽广

演出三次

比较容易

5、与“绿化祖国”结构类型相同的一项是()

A、病情恶化

如此善良

冰雪消融

已经结束 B、美化环境

深化改革

文化程度

净化废水 C、热爱祖国

遵纪守法

捕蛇者说

来自美国 D、回忆母亲

遵守纪律

竞选总统

招待客人 6.分析下面多义短语的意思

这本书是黄色的

开刀的是他父亲

鸡不吃了

山东和江苏的部分地区

几个学校的领导

母亲的回忆

三、句子成分

(一)主语

谓语陈述的对象,指出谓语说的是“谁”,或者“什么”。

名 词 社会主义好 代 词 他天天锻炼身体

短语 群众的智慧无穷 //辱骂和恐吓决不是战斗 //学习语法很有必要 // 想明白是说话前必须注意的事情 //干部深入基层很有必要

(二)谓语

对主语加以陈述,说明主语“做什么”、“怎么样”或者“是什么”。

动词 他走了//敌人全被消灭了 形容词 身体健康//叶子红了 短语 他又说又笑 //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 //今天天气晴朗

(三)宾语

动词后边的连带成分,表示动作的对象、结果等,回答“谁”或者“什么”的问题。

名词 我写字,你读书 代词 大家喜欢他 短语 我们要学习对联格律和有关知识//我看见他来了

(四)补语

用在动词或者形容词后边,作补充说明的成分,指出行为动作的情况、结果、可能性,动作延续的时间或者性状的程序

动词 你继续说下去 形容词 这本书写得好 数量词 文章看了几遍了 代词 你学得怎么样了

介词结构 鲁迅生于1881年 短语 他做的又快又好//小李说得大家都笑了(五)定语

修饰、限制名词、代词的一种成分。

形容词 红花 红的花 数量词 三个人 两本书

名词、代词 祖国的儿女 他的书 短语 又高又大的建筑/你来的时候(六)状语 修饰、限制动词、形容词的一种成分。

副 词 刚来/ 很好 形容词 快走 /慢慢地说

代 词 多么高/ 这么说 介词结构 从北京来 /为人民服务 短语 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很高兴地说

(七)复指成分

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或者短语指同一样事物并作同一个句子成分的一种成份。

称代式复指:一个或一个以上的词或者短语放在句首,句中和它相应的是一个代词,称代句首的词或者短语,并作句子的同一成分。

中国共产党——这是多么伟大的名字啊//见困难就上,见荣誉就让,这才是我们应有的风格

重迭式复指:两个词或者短语紧紧相连,从不同的角度表示同一事物,并作句子的同一成分。

她的女儿郑萍,是个优秀的小学教师//中国的首都北京是一个美丽、清洁的城市

(八)独立成分

不作主语、谓语、宾语、补语、定语、状语,也不同它们发生结构关系的一种成分,位置较灵活,往往能够自由移动。

呼语:词、短语 同志们,加油干哪!应答语:词 好,编写方案就这么定了 感叹语:叹词 啊,祖国——母亲

插说:词、短语 那满山的枫树,你看,叶子全红了 //昨天的书展,少说也有几万人参加

四、单 句

Ⅰ、基础知识 :

句子:是由一个词或者一个短语带上一定的语调构成的,能表达一个相对完整的意思。

单句:由一个独立的主谓短语构成的句子。根据用途和语气的不同,句子可以分为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感叹句。

句子成分:在一个句子里,词与词,短语与短语之间存在着一定的结构关系,按照不同的结构关系,可以把句子分为若干个不同的组成部分,这些组成部分就是句子成分。

1、句子成分的分类:

主语

谓语

宾语

主谓间用“‖”分开 定语()

状语[

]

补语〈

我们说话,首先要有个陈述对象,回答“谁”、“什么”等问题,通常是指人或事物,这个陈述对象,在句中就是主语。

对述说对象的陈述或说明的语言成分,来回答“怎么样”、“是什么”、“做什么”等问题,就是句子的谓语。

宾语是谓语动词的连带成分,表示动作行为所支配涉及的人或事物。

定语是句子中修饰限制主语和宾语中心语的成分。

“的”是定语的标志。

状语是修饰限制谓语中心语的成分,表示动作变化发生的情况、方式、时间、处所等,或者表示性状的程度等。

“地”是状语的标志。

补语是谓语动词或形容词的连带成分,它对前面的动词或形容词起补充说明的作用。

“得”是补语的标志。口诀:

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

定语位于主宾前,谓前为状谓后补。

当堂训练:用相关符号划分下列句子中的成分。

1.全世界的科学家们都在努力探索地震灾害的规律。2.地球上几乎每时每刻都在发生着地震。

3.一天,地动仪向着西方的那条龙嘴里的铜球忽然落下。4.直到今天,锯子仍然是木匠们干活的主要工具。5.张强,刚才李老师让你去一趟办公室。

6、于勒叔叔把自己应得部分遗产吃得一干二净。

7.蠢笨的企鹅,胆怯地把肥胖的身体躲藏在悬崖底下。

8.统筹方法在企业管理和基本建设中,以及关系复杂的科研项目中,都可以应用。9.据天气预报,台风“韦帕”将于9月19日2时30分在浙江省苍南县登陆。10.在近代工业的错综复杂的工艺过程中,这些道理往往不像泡茶喝茶这么简单。11.精疲力竭的他脱下厚厚的军大衣一屁股坐在了炕上。

12.比赛开始以后,中国队的耐心被新西兰队的认真甚至是执着的防守消磨着。13.和已知线段两个端点距离相等的点的轨迹,是这条线段的垂直平分线。14.三班班长用几句话就向老师说清楚了班里刚才发生的不愉快的事情.

15.母亲那种勤劳俭朴的习惯,母亲那种宽厚仁慈的态度,至今还在我心中留有深刻印象。

16.这是一份在北京2008年奥运会主题口号开始征集时,对全球66个国家、968名外国创意专家的调查问卷。17.市教育局新建的一座位于北郊的规模空前的职业学校,最近开始招生了。

18.现代化建设事业要求我们的学校培养出一大批热爱祖国的掌握现代科学知识的朝气蓬勃的年轻建设者。19.校长昨天在办公室就这个问题郑重地跟他谈了话。

20.落后就要挨打,这是每一位经历过旧社会的中国人用血泪凝成的经验之谈。

2、结构分类

A/主谓句

具备主语和谓语的句子。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们要练好基本功。/这本书很好。

根据谓语分为:动词谓语句,形容词谓语句,名词谓语句,主谓谓语句(这部电影我看过/任何困难她都能克服/他一点道理都不懂/老师态度和蔼/战士眼睛都熬红了)。B/非主谓句:

名词性非主谓句,动词性非主谓句,形容词性非主谓句,叹词拟声词非主谓句。

[无主句 只有谓语部分,没有主语部分的句子(主语部分并非省略不说,而是说不去或者不需要说出,一般不能补出来)]。下雪了。/禁止吸烟。/散会了。

C/双宾句:他告诉我一个好消息/王师长的话给了我很大的启示/ D/兼语句:大家选他当代表/我喜欢他勤劳朴实/我们学校有三百多学生义务献血

E/省略句

依赖一定的语言环境和上下文,省略了一个或几个成分的句子(省略了的部分,如果需要,可以

确定地补出来。船在哪儿?/~在镇西北角。/谁去?我~。/你买了几本书?~五本~。变式句:

1.主谓倒置 怎么了,你?//出来吧,你们!//真美啊,桂林的山水!

2.定语、状语后置:

房后河边上由许多好看的石子儿,红的,黄的,粉的。

许多外国的朋友来到济南游览,从伦敦,从纽约,从巴黎,从世界各地。用途分类

陈述句 叙述一件事情,或作出一个判断,表示陈述语气的句子,句末用句号。

改革开放二十年来,老百姓生活越来越好。今天是国庆节。他是一个勤奋好学的人。疑问句 提出疑问的句子,句末用问号。

谁是最可爱的人呢?我们的部队,我们的战士,难道不是最可受的人吗?

祈使句 表示禁止、命令、请求语气的句子。句末用句号,语气强烈时,也可用感叹号。

你要注意身体。你要勤奋刻苦。出发!禁止吸烟。不准讲话!感叹句 表示强烈感情的句子,句末用感叹号。

多么平静的原野!

五、复 句

1、并列复句

各分句平等地排列在一起,分别说明或描写几件事情、几种情况或同一事物的几个方面。它们之间没有主次之分。

如:a、中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b、我们一边走,一边高兴地谈笑着。

常见关联词语:

„„,也(又、还)„„

要„„还要„„

有时„„有时„„

不是„„而是„„

是„„不是„„

既„„又 一方面„„一方面

又如:

内容多的数万字,少的只有几百字。我们写对联不是装文雅,而是学知识

对后进学生,我们既要严格要求,又要耐心帮助。

2、承接复句 又叫“顺承”

各分句间按时间顺序说出连续发生的动作或事件。或者表示一定空间位置的转换,它们之间是前后相接的。如:a、电光闪闪,雷声隆隆,一会儿下起了瓢泼大雨。

b、过了那树林,船便弯进了叉港,于是赵庄便真的在眼前了。

常见关联词语:„„,就(便、才、又)„„

„„,于是(然后、后来)„„

„„,接着(随即)„„

又如:

穿过一个干涸的砂石河,又爬上一面土坡,就看见了那个村子。

3、选择复句

各个分句之间表示事物存在着两种以上可能的情况,其中至少有一种情况存在,或者需要选择或取舍。如:a、星期天,我们是去郊游呢,还是去图书馆?

(或此或彼)b、我们要么被困难吓倒,要么勇敢地去克服困难。(非此即彼)c、与其打扑克,不如去锻炼一下身体。

(取舍选择)

常见关联词语:或者(是)„„或者(是)„„

是„„还是„„

不是„„就是„„

要么„„要么„„

与其„„不如„„

宁可„„也(决不)„„

又如:通宝,你是卖茧子呢,还是自己做丝? //宁可站着死,决不跪着生!

4、递进复句

由两个分句组成,分句在意义上由轻到重,由易到难,由小到大,由少到多,后一个分句在范围、数量、程度、时间等方面更进了一层。

如:a、美不美不光在外表,还看能不能为人们做事。

b、现在很多老年人还在为社会发挥余热,何况我们年轻人呢!

常见关联词语:不但(不只)„„而且(还、也)„„

不但不„„反而„„

„„,并且(况且、尤其、更、甚至、何况)

别说„„,连„„也„„

或只在后一分句用“而且”、“并且”、“更”等,有时还用“不但”„„“反而”表示。含有反诘语气的递进关系,还常用“尚且„„何况”来表示。

我们不但要有为人民服务的愿望,还要掌握为人民服务的本领。这本书我看过,而且看了不止一遍。

你们连新战士的枪法尚且那么准,何况这位久经沙场的老将呢?

5、转折复句

它的两个分句表示两个事物或者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后一分句不是顺着全面分句的意思说,而是一个转折,转向了相对或相反的意思。

如:a、他虽然个儿长得矮小,但是力气可大着呢!

b、我明天肯定会去,只是要晚一些。

常见关联词语:

虽然(尽管)„„,但是„„

„„却(然而)„„

本来(要)„„ 可是(只是、只不过)

或只在后一分句用“但”、“然而”、“只是”、“不过”、“却”等。在语义上,后一分句同前一分句相反或相对。如:

文章虽短,内容却很丰富。//这是白杨树,西北极普通的一种树,然而决不是平凡的树。

6、假设复句

它的两个分句表示假设关系,前一分句提出一个假设的原因或情况,后一分句说由于这个假设或原因所产生的结果。

如:a、要是你能刻苦学习,成绩就会提高。

b、即使我们受到表扬,也不应该骄傲自满。

常见关联词语:

如果(假使)„„就(那么)„„

即使„„也„„ 纵然„„也„„

尽管(固然)„„也不„„

如果说„„那么„„

即使(即便、纵然、就算、就是、哪怕)„„也等。

如果不在战略上藐视敌人,我们就要犯机会主义的错误。纵有千难万险,也挡不住我们前进的步伐。

7、条件复句

前一分句提出条件,后一分句推论结果。由表示条件和结果的两个分句组成。如:a、只要你去学校,就一定能看见他。

b、无论困难多大,他都能克服。

c、要我相信这种事,除非让太阳从西边出来。

常见关联词语:只要„„就„„

只有(除非)„„才„„

无论„„都„„

不管(任凭)„„ 都„„

又如:

只有先做群众的学生,才能做群众的先生。我们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依靠群众。

8、因果复句

前一分句提出原因,后一分句说明结果。有时前一分句说根据,后一分句说结论。如:a、人们之所以永远怀念雷锋,是因为他为人民做了许多好事。

b、我们既然是学生,就要好好学习。

常见关联词语:因为(由于)„„,所以„„

„„因此(因而、以致)„„ 之所以„„是因为„„

既然„„那么(就)„„

又如:

由于革命力量代表历史发展的方向,因此,它在本质上是不可战胜的。既要革命,就要有一个革命党。

9、目的复句

一个分句叙述事实或措施,另一分句说明目的。

为了 为„„起见 以 以便 用以 以免 免得等。

为了写好对联,必须认真学好对联格律。//我们要踏踏实实地把有关知识学好,以便有一个好的基础。当堂训练:

1、(1991年)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括号处的最恰当的关联词语是

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只能是两个文明同时建设、相互促进的结果。()两手都硬起来,()能两个文明一起上;单有一手硬,()可能有一时的效果,()最终两个文明建设都上不去。A、只有、才、虽然、但

B、只要、就、即使、反而 C、因为、所以、尽管、可

D、既然、就、也、而

2、(1992年)按顺序分别填入下文标号处的正确词语是

一个人(甲)不懂得正确的意见只能是对于实际事物的客观的全面的反映,(乙)坚持要按自己的主观的片面的想法去办事,那么,(丙)他有善良的动机,(丁)还是会犯或大或小的错误。

丁 A、因为

所以

虽然

B、由于

因此

即使

也 C、不但

而且

虽然

D、如果

即使

3、(1993年)依次填入下文中四个标号处的词语最恰当的一组是

一个受过高等护理教育的护士,应该(1)有理论,(2)有实践经验。这实践经验,(3)仅仅指能打针、发药、插管、看心电图、回心脏监测,(4)指会使用人工呼吸机或体外循环机等比较复杂的技术操作。A、既

不但

而且

B、不仅

而且

不是

而是 C、既

不是

D、又

4、(1998年)依次填入下面一段文字中横线处的关联词语,恰当的一组是

小说家应尽可能把人物对话写得流利自然,生动活泼,_____不能完全像实际说话。_____讲故事或作报告,_____又决不能像日常说话那样支离破碎,_____不写稿子,_____应像一篇文章。A、虽然

即使

B、尽管

可是

虽然

但 C、尽管

虽然

D、虽然

相反

即使

古代汉语语法

一、古今词义的异同

1.基本不变。如 马、牛、羊、山、水、日、月、人、手 2.完全不同。如 绸:缠绕。该:完备。3.同中有异。①词义的差异 A、词义的扩大:

如菜,古指蔬菜。

仇泰然曰:“某为太守,居常不敢食肉,只是啖菜;公为小官,乃敢食肉,定非廉吏。” 睡:坐寐也。《史记〃商君列传》“孝公既见卫鞅,语事良久,孝公时时睡,弗听”。B、词义的缩小

如宫,上古泛指房屋。瓦:古除了今义外,还指纺锤,瓦锅等,相当于今天所说到陶器。C、词义的转移

暂:古指突然,一下子——短暂——暂时。汤:热水——菜汤、米汤。②词义感情色彩的变化

A、古褒今贬 如:复辟:古指恢复君位。爪牙:勇猛的得力的帮手。

B、古贬今褒 如:锻炼:古指冶炼,也指玩弄法律对人进行诬陷。“锻炼之吏,持心近薄。”

C、古中今贬 如:谤:古指公开批评指责别人的过失。“周厉王虐民,国人皆谤。”“能谤讥于市朝,闻寡人之耳者,受下赏。”

D、词义轻重的变化 古轻今重 如“诛”,古指责备。今杀戮的意思。

古重今轻 如“感激”,“正月十五日,感激而死。”是愤激的意思。

二、词类的活用。(在一定的语境中灵活运用,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

1、使动用法

①动词的使动用法。如:项伯杀人,臣活之。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操军方连船舰,首尾相接,可烧而走也。晋侯饮赵盾酒。..②形容词的使动。如:春风又绿江南岸。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君子之学也以美其身。...③名词的使动用法。如:纵江东父老怜而王我,我何面目见之? .

2、意动用法(动词没有意动用法)①形容词的意动 如:登东山而小鲁,登泰山而小天下。// ..怪之可也,而畏之非也《荀子〃天论》 //渔人甚异之。..②名词的意动用法 如:令我百年之后,皆鱼肉之矣《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 .. 天下乖戾,无君君之心。(柳宗元《封建论》).③名词用作一般动词 如:赵主之子孙侯者,其继友在者乎? //范增数目项王。// ..左右欲刃相如//驴不胜怒,蹄之。//项王乃复引兵而东,至东城 ...④名词用作状语

A.表示方位或处所 如:河渭不足,北饮大泽。《夸父逐日》//蜀太守以下郊迎。//范雎至秦,秦王庭迎。...B.表示工具或依据。如:箕畚运于渤海之尾。//失期,法皆斩。...C.表示对人的态度。如:彼秦者,虏使其民。(俘虏,奴隶)//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D.表示比喻 如:嫂蛇行匍伏。//子产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其一犬坐于前 ...⑤形容词作名词 如:将军身披坚执锐 ..

三、古汉语的四大句式

(一)、判断句式

判断句基本上不用判断词“是”来表示,而往往让名词或名词性短语直接充当谓语。

(1)“......者,......也。” “者”,表示提顿,有舒缓语气的作用,谓语后用“也”结句。如:“陈涉者,阳城人也。”(《史记〃陈涉世家》)

(2)“......,......也。”判断句中,省略“者”,只用“也”表判断。

如:“操虽托名汉相,其实汉贼也。”(《资治通鉴》)

(3)“......者,......。”有的判断句,只在主语后用“者”表示提顿。

如: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游褒禅山记》)

(4)“......者也。”在句末连用语气词“者也”,表示加强肯定语气,这时的“者”不表示提顿,只起称代作用。

如:“城北徐公,齐国之美丽者也。”(《战国策.齐策》)

(5)无标志判断句。如:“刘备天下枭雄。”(《赤壁之战》)

另外,在文言文中有时为了加强判断的语气,往往在动词谓语前加副词“乃、必、亦、即、诚、皆、则”等。需要注意的是,判断句中谓语前出现的“是”一般都不是判断词,而是指示代词,作判断句的主语。“是”在先秦古汉语中少作判断词,在汉以后作判断词则多起来。还有,肯定判断谓语前加的副词和否定判断谓语前加的否定副词“非”,都不是判断词。

(二)、被动句式 有标志被动句:

1、介词“于”表被动,“于”起介绍引进动作行为的主动者的作用。

如:“故内惑于郑袖,外欺于张仪。”(《史记.屈原列传》)

2、“受„„于„„”的形式表被动。如:“吾不能举金吴之地,十万之从,受制于人。”(《资治通鉴》)

3、“见”、“于”,“见„„于„„”表被动。

如:“秦城恐不可得,徒见欺。”//“臣诚恐见欺于王而负赵。” “暴见于王。”(《孟子.梁惠王下》)***“见”有一种特殊用法和表被动的“见”的形式很相近,如:“冀君实或见恕也。”(《答司马谏议书》)

这里的“见”不表被动,它是放丰动词前,表示对自己怎么样的客气说法,像现代汉语中的“见谅”等那为此种用法。

4、“为”,“为„„所„„”表被动。如:其父为仇人所杀。

5、“被”表被动。如:“予犹记周公之被逮,在丁卯三月之望。”(张溥《五人墓碑记》)

无标志被动句:如:“荆州之民附操者,逼兵势耳。”(《资治通鉴》)

(三)、倒装句式

现代汉语的句子成分的顺序,一般为“王─谓─宾”“定(状)─中心词”,但在文言文中,在一定条件下,句子成分的顺序会发生变化的,主要有以下几种倒装形式:

1、主谓倒装如:“甚矣,汝之不惠!”(《愚公移山》)

古代汉语语法知识讲座 第6篇

一、课程简介:

作为对外汉语的专业选修课,古代汉语词汇语法专题是在系统学习语言学基础课程的基础上,为进一步深入学习古代汉语词汇和语法方面的专业知识而开设的。该课程主要分为两部分:词汇专题和语法专题。词汇方面主要介绍义素分析法,古代汉语词义的发展和变化,汉语的词汇系统及其发展变化;语法方面主要介绍虚词词类的来源,判断句、被动句、动补结构的发展变化等。在我们掌握丰富的古代汉语材料的基础上,老师利用现代语言学的最新成果,介绍最新的研究方法,注重从共时与历时的角度综合分析古代汉语的词汇、语法系统。

二、我的几点心得体会:

通过课堂学习与课后相关资料的阅读,我对古代汉语词汇、语法方面的专业知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学会了如何分析古代汉语的词汇、语法发展变化的历程,能够融会贯通进行比较性学习,同时能够运用较为科学的方法对现代汉语中的词汇语法现象进行溯源分析。具体表现在一下几点:(1)对几对模糊易混概念的区分;(2)对词义的发展变化、常用词的历史演变、实词虚化、句式演变等问题,有了系统而有效地研究步骤与分析方法;(3)对一些问题——例如“反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通过相关资料的阅读,写了读书报告;(4)对古代汉语乃至其他相关学科的学习方法的一点看法。

(一)几对模糊易混概念的区分:

1、“一字多词”与“一词多义”:

语言研究的对象是语言本身,而不是(或者说不仅仅是)记录语言的符号,因而研究古汉语词汇要以词为单位。字和词的关系主要有四种:一字记录一词;一字记录多词;两字记录一词;多字记录一词。在区分是一字多词还是一词多义时,主要依据音和义,同时参考字形。其基本规律是:音义相同,即使字形不同也是一个词;音同而义不同,就是两个同音词;义同而音不同,就是两个同义词。例如:“白”,在《现代汉语词典》中就分列为三个词:白1:像霜或雪的颜色,跟黑相对;光亮,明亮;清楚,明白;副词徒然;白2:(字音或字形)错误;白3:说明,告诉,陈述;戏曲中唱词之外说的话。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白”这个字就包含了三个词,而“白1”这个词又有4种不同的意义。

2、“义素”和“义位”:

义位一般对应词典中的义项,只有属于同一个词的不同义项才是词的义位;我们要特别注意“同一个词”这个限定要素。同样,以上面的“白”为例,“白1”这个词有4个义项,这4个义项就对应于“白1”的4个义位,与下面的“白2”、“白3”都没有关系。

义素是义位的组成成分,是分解义位得到的词义的区别特征,义素反映的是该类对象与相关对象在不同层面上的区别。如 “白1”的第一个义位是“像霜或雪的颜色,跟黑相对”,那么在颜色场中,通过义素分析法,就可以分解得到两个义素:颜色、与黑相对。

3、同义词、等义词、近义词:

同义词是几个词的某一个或某几个义位相同,而不是全部义位都相同,即只是所表达的概念即理性意义相同,而在其他方面则不一定相同的词。一般说来,古书中两个词能够互训的,就是同义词。如《说文》:“吾,我也”,“我,吾也”;“邦,国也”,“国,邦也”等。

等义词也称“绝对同义词”,指除社会意义略有不同外,在任何场合都可以互换的词。一般都是名词,主要是因为不同层次语言的积累或者不同方言对同一事物的不同称呼而形成的。如《尔雅·释天》:“载,岁也。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又如《方言》:“秦谓之蚊,楚谓之蚋。”

近义词是指同一语义场中的同位义,有共同的中心义素,有的还有共同的限定性义素,但又有一个限定性义素不同的词。如《说文》:“观,谛视也”,“瞻,临视也”,“眄,袤视也”,“觇,窥视也”,“相,省视也”,“窥,小视也”。这些词都有共同的中心义素“视”,但是限定义素有所差别。

(二)一些问题的研究步骤与分析方法:

1、义素分析法:

将义位分析为义素的方法就是义素分析法。义素分析法能够明确地揭示语义场内各义位的关系,将各义位的组成成分与内部结构明确地揭示出来。

义素分析是一种聚合分析,义素分析法是在同一个语义场内或邻近的语义场内,通过不同义位的对比,找出它们包含的义素。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要学会从具体到一般,灵活运用义素分析法,这就要求我们熟练掌握其分析步骤——首先确定分析的范围,即最小语义场;然后比较义位,寻找义素(分析词典的释义较为便捷);接着列出义素的构成。同时,老师在课堂上也做到了“授之以渔”,给我们总结了一些规律:对于动词的义素分析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一是动作的主体;二是动作的对象;三是动作的方式状态;四是动作的工具等。而对于形容词:一是性状的主体;二是性状的方面;三是性状的性质;四是性状的程度。

这就告诉我们,要在学习中发现规律,从而能够举一反三(增强概括能力对我们发现规律很有帮助),同时还要注意不同词类的分析角度也不同,要能够灵活运用。

2、常用词演变研究的基本方法:

常用词是词汇系统的核心部分,具有常用性和稳定性两个显著的特点。

常用词研究的基本步骤——(1)选定语料:最好是能够反映语言的真实面貌、口语性较强的语料,如汉译佛经、敦煌文书、禅宗语录、话本小说等;(2)确定对象:选择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语义场,进行“以人为本”的历史词汇研究,因为人类主观的概念及其结构在语言形成过程中有着重要作用;(3)共时描写:在共时材料中,初步发现了A、B、C、D、E五个成员的指称功能接近,它们是通常意义上的同义词。对五个成员作句法分布描写,如果这五个成员是属于同一共时系统,那么它们的句法分布就应该是排斥互补的。(4)历时考察:考察这一概念场的成员在不同历史阶段的更替情况,总结不同历史时期同一概念场的系统演变。

由此我们可以发现,穷尽性语料分析很重要;其次在学习词汇和语法专题的时候,要特别注意共时描写与历时考察的结合,形式与意义的结合,这样才能形成知识架构体系,为进一步的深入研究打下基础。

3、反义词辨析方法:

(1)从义素角度来分析:A、B两个词如果中心义素和部分限定性义素相同,只有一个义素不同,而这个不同的义素或是互补,或是极性对立,或是反向,那么这两个词就是反义词;(2)考察词的实际使用情况。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两个词其他义素完全相同,只有一个义素不同,而这个不同的义素又是反义的,这两个词未必就是反义词,也可能是近义词。如课上列举的例子:“无底曰囊,有底曰橐”;“有墙曰苑,无墙曰囿”;“厚曰牍,薄曰牒”;又如“偃”和“仆”。因而要学会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常见副词的来源与发展:(1)语义基础是副词形成的基本条件,包括由实词本义直接引申虚化(如:首:头首先,开始)和由实词间接引申虚化(如:极:房屋的栋梁顶点最);(2)所处句法结构是副词形成的决定性条件,诱发实词虚化为副词的句法结构主要有三种:以谓词性成分为宾语的动宾结构,连动结构,联合结构;(3)语用因素是副词形成的外部条件,这里的语用因素是指该词出现的句子环境,句中成分之间的语义关系,上下文关系等。

对于具体某一个副词的发展演变,我们就可以从以上三个方面进行分析。

(三)对两个问题的异议:

1、关于反训:

(1)讨论“反训”,首先要把“反训”的概念搞清楚。它应该指的是在同一个历史平面上的同一个词具有两个相反的意义;(2)根据这一概念,把一些似是而非的情况排除在外,比如:一个词的词义从不同角度引申而形成反义,“废”,本义“屋顿”,后引申出“放置”和“弃去”两义,我觉得这就不能称之为“反训”,因为“放置”和“弃去”是一件事的两个方面。A置某物于B处,就B来说,是放于其上,对A来说,是弃于其手。再如:一个词具有两个相对立的下位义,在不同的语境中分别显示出来,也不能称之为“反训”。“祥”,本义是指“凶吉的预兆,预先显露出来的迹象”,后来发生分化,单指吉兆或单指凶兆,这种一开始表示泛指,后来特指的现象只是概念上的种属关系,从语义学的角度来说,就是上位词与下位词的关系(这个在词义的发展那一讲里面也提到过)。

2、关于特殊的被动句:

古汉语被动句一般可分为两类,即形式被动句和意念被动句。在我们学习古代汉语的过程中,被动句的判定是一个重点,下面列举几种特殊被动句的辨析:

(1)形似被动,实为主动的句子。这种句子就形式而言,同被动句一样;就所表达的意思而言,却是主动的。严格说起来,这不能说是被动句,而应说是主动句。例如“生孩六月,慈父见背。” 潘允中就认为,这是动词后头的施动者提到前面,以示强调,形式上看似主语,实则是介宾倒装。

(2)主动亦可、被动亦可的句子。这种句子也比较特殊,既可看成是主动句,也可看成是被动句。例如“ 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这句话,过去有的说古汉语的语法书上都作为被动句的例子。就逻辑而言,“天下”不会主动地“治”,而只能是被动地“治”,因此,把它作为被动式看待是有道理的。但还有的资料把“天下治”译为“天下太平了”,这时“治”就成了形容词,整个句子也就成了主动句,这样说也很有道理。这类句子就难以确定是主动还是被动,也不必勉强去判断,两种说法都有道理。

(四)对本课程学习的心得总结:

1、要学会运用各种研究方法、步骤,对相关问题进行分析;

2、要在研究过程中,将共时与历时相结合,形态与意志相结合,能够进行比较性学习;

3、善于将不同的语料进行分析,不能只听一家之言;同时在学习的过程中,还要学会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

4、学会运用现代语义学及其他最新研究方法,解释、分析古代汉语的一些重难点问题,融会贯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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