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评估业务范文

2024-06-23

资产评估业务范文(精选6篇)

资产评估业务 第1篇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二0一0年十一月 目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1 第二章 评估程序—基本要求..................................3 第三章 评估程序—具体要求..................................4 第四章 流程规范—业务约定书...............................11 第五章 流程规范—资产评估资料清单(1)......................12 第六章 流程规范—核心程序(1)..............................13 第七章 流程规范—工作底稿(1)..............................47 第八章 附则...............................................50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规范资产评估执业行为,控制执业质量及风险,提高执业水平及效率,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办法、资产评估相关准则、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所称资产评估,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三、本规程所称评估程序,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资产评估业务所履行的系统性工作步骤。

四、本规程所称评估报告,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在履行必要评估程序后,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发表的、由本单位出具的书面专业意见。

五、本规程所称工作底稿,是指本单位评估人员执行评估业务形成的,反映评估程序实施情况、支持评估结论的工作记录和相关资料。

六、本规程所称机器设备,是指人类利用机械原理以及其他科学原理制造的、特定主体拥有或者控制的有形资产,包括机器、仪器、器械、装置、附属的特殊建筑物等。

七、本规程所称不动产,是指土地、建筑物及其他附着于土地上的定着物,包括物质实体及其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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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规程所称无形资产,是指特定主体所拥有或者控制的,不具有实物形态,能持续发挥作用且能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九、本规程适用于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作为统一标准及规范,指导本单位评估人员履行评估程序,实施工作目标, 撰写评估报告,编制和管理工作底稿。

十、本单位评估人员从事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适用的资产评估行业相关准则;从事本规程未详细规定的特定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遵守或参照适用的相关规定,如:珠宝首饰的评估应遵守《珠宝首饰评估指导意见》,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应遵守《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指导意见(试行)》,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应遵守《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试行)》;从事国有资产评估业务及与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时,应同时遵守国家关于国有资产评估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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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评估程序—基本要求

一、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准则—评估程序》等相关规定,通常应执行下列基本评估程序,并不得随意删减基本评估程序。

1.明确评估业务基本事项。2.签订业务约定书。3.编制评估计划。4.现场调查。5.收集评估资料。6.评定估算。

7.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8.编制和归档工作底稿。

二、评估人员在执行评估业务过程中,由于受到客观限制,无法或者不能完全履行评估程序,且当采取必要措施仍无法弥补程序缺失并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时,应按照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逐级汇报批准,由项目负责人协商委托方终止评估业务。

三、评估人员履行评估程序,应按照本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及本规程的要求,逐级汇报、审批。

四、评估人员应当将评估程序的履行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中,并将其执行情况在评估报告书中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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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评估程序—具体要求

一、前期接洽

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进行充分沟通,明确和记录下列基本事项,形成评估项目基本情况调查表,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

1.委托方、产权持有者和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2.评估目的。

3.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4.价值类型。5.评估基准日。6.评估报告使用限制。7.评估报告提交时间及方式。8.评估服务费总额、支付时间和方式。

9.委托方与注册资产评估师工作配合和协助等其他需要明确的重要事项。

二、业务分析

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基本情况,对胜任能力、独立性、业务风险等进行初步判断,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由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规定的具有决定权的人员决定是否承接评估业务。

三、签订业务约定书

本单位在决定承接评估业务后,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撰写业务约定书,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

评估项目执行过程中,当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时,项目负责人应当与委托方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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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相关内容,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后,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四、项目分析和联系

项目负责人应结合项目基本情况,进行项目分析,主要包括: 1.进一步了解企业情况、资产特点及分布情况,对于特殊行业和特殊资产应初步确定评估方法,有针对性的确定资产负债清查评估明细表和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2.进一步了解项目背景和整体时间安排,消除项目整体实施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评估工作时间进度、人员安排等的不利影响,与委托方初步协商评估计划。

3.与其他中介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明确分工和信息交换方式。

五、编制评估计划

1.项目负责人应编制评估计划,并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2.评估计划的内容应涵盖现场调查、收集评估资料、评定估算、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等评估业务实施全过程。

3.评估计划通常包括:评估的具体步骤、时间进度、人员安排和技术方案等内容,项目负责人可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确定评估计划的繁简程度。

4.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计划向其汇报。

5.评估计划制定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进行必要调整。

六、现场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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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向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提出评估的工作要求和具体计划,通常包括:评估所需第一批资料清单,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基于项目顺利开展的原则,在必要时,对被评估单位进行统一的评估培训。

(1)评估培训内容通常包括:培训的时间地点及对象,第一批资产评估资料清单及解答人员联系方式,评估计划的时间进度、现场评估配合工作内容、评估人员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现场评估工作条件。

(2)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评估培训内容向其汇报。

3.对于被评估资产所处地域分散或类别复杂、被评估单位数量较多的项目,在项目组进驻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特点,派专人指导被评估单位提供资料,落实被评估单位配合人员及联系方式,保证评估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现场调查

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评估对象进行适当的现场调查。

1.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提供涉及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的详细资料。

2.要求委托方或者被评估单位对其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应当通过询问、函证、核对、监盘、勘查、检查等方式进行调查,获取评估业务需要的基础资料,了解评估对象现状,关注评估对象法律权属并对其资料进行必要的查验。

4.在执行现场调查时无法或者不宜对评估范围内所有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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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有关内容进行逐项调查的,可以根据重要程度采用抽样等方式进行调查。项目负责人应制定相应的调查方案,明确分类原则、调查对象、工作步骤等内容。

5.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或者调整现场调查工作。

6.当评估人员现场调查遇有障碍无法履行程序时,项目负责人应与委托方及被评估单位进行协商,提出问题内容和解决意见,保证现场调查程序的适当履行。

7.项目负责人应将现场调查中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8.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需要,及时将现场调查的工作内容、完成时间、存在问题(无法履行的评估程序及其原因、解决建议)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八、收集评估资料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收集评估资料,并根据评估业务需要和评估业务实施过程中的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收集评估资料。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对收集的评估资料进行必要分析、归纳和整理,形成评定估算的依据。

3.收集的评估资料包括直接从市场等渠道独立获取的资料,从委托方、产权持有者等相关当事方获取的资料,以及从政府部门、各类专业机构和其他相关部门获取的资料。通常包括:查询记录、询价结果、检查记录、行业资讯、分析资料、鉴定报告、专业报告及政府文件等形式。

4.现场调查工作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应统计遗留问题和尚缺资料清单,与委托方、被评估单位进行沟通,提出解决意见,确定问题解决及资料提供的时间安排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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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评定估算

1.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根据评估业务具体情况进行评定估算。

2.评估人员应当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评估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分析市场法、收益法和成本法等资产评估方法的适用性,恰当选择评估方法,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选择的方法及其原因。

3.评估人员应对所搜集的评估资料进行整理,充分分析其可靠性、相关性、可比性,按照工作底稿索引进行归集。

4.评估人员应当根据所采用的评估方法,选取相应的公式和参数进行分析、计算和判断,形成初步评估结论。采用成本法,应当合理确定重置全价和各相关贬值因素(成新率);采用市场法,应当合理确定参照物,根据评估对象与参照物的差异进行必要的价格调整;采用收益法,应当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盈利预测及风险分析资料,合理确定收益期和折现率,合理预测未来收益。

5.评估人员应当对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最终评估结论。

6.评估人员对同一评估对象需要同时采用多种评估方法的,应当对采用各种方法评估形成的初步评估结论进行分析比较,确定最终评估结论,并于评估报告中披露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

7.对于国有企业的企业价值评估项目,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进行评估时,原则上应采用两种以上方法进行评估,并在评估报告中列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报告使用结果。

8.项目负责人应将评定估算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及解决方案,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汇报、审批。

9.重大的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相关部门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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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及时将选择的评定方法及其原因、评估思路、主要评估技术指标、确定评估报告使用结果的评估方法及其原因等情况向其汇报,获得其同意认可。

十、编制和提交评估报告

1.项目负责人应当遵守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编制评估报告。2.评估项目应当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对评估报告、评估程序执行情况、工作底稿等进行必要的内部审核,并将审核、修改情况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3.评估报告在内部审核后,正式提交前,项目负责人可以在不影响本单位对最终评估结论进行独立判断的前提下,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就评估报告有关内容进行必要沟通。

4.评估报告由本单位出具,并由项目负责人按业务约定书的要求向委托方提交。

5.国有资产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协助委托方完成相关审核手续。相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对其修改、补充、说明的内容及时进行书面回复,并与委托方或者委托方许可的相关当事方进行沟通。

十一、评估总结

评估项目应进行评估总结,评估总结分为项目总结和技术总结。1.项目负责人应对评估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评估过程中重要事项的处理方法、评估工作的建议等内容进行项目总结。

2.成熟行业或特殊评估对象的评估项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项目组中的各专业负责人,对今后评估业务有借鉴作用的评估技术思路、方法、主要技术指标进行技术总结。

十二、编制和归档工作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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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人员应当遵守《资产评估准则—工作底稿》、本单位制定的《资产评估业务档案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工作底稿,按照本单位相关规章制度逐级审批后,及时形成评估档案。

十三、后续追踪

评估报告出具后,项目负责人应对评估报告的使用、经济行为的实施等情况进行后续追踪,并可对相关资料补充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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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流程规范—业务约定书

一、项目负责人应遵守《资产评估准则—业务约定书》等资产评估相关准则、规定,撰写和签定业务约定书。

二、业务约定书样式参见《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参考格式G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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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流程规范—资产评估资料清单(1)

一、本规范适用于企业会计制度下的评估对象为企业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

二、以单项资产作为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应参照本规范,并遵守适用的资产评估资料清单的要求。

三、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评估目的、被评估单位所属行业特点、被评估资产结构类别及特点、初步拟定的评估方法等项目情况,针对性的布置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1.现场调查开始前,项目负责人应布置第一批资产评估资料清单(参见《资产评估资料清单C2-1》)。

2.现场调查开始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进一步了解的项目情况和评估工作进展状况,补充布置资产评估资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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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流程规范—核心程序(1)

一、本规范适用于企业会计制度下的评估对象为企业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在现场调查至评定估算阶段的工作目标的执行。

二、以单项资产作为评估对象的资产评估业务及与其价值估算相关的其他业务,现场调查至评定估算阶段的工作目标的执行,应参照本规范,并遵守适用的工作目标要求。

三、货币资金—现金

1.检查日记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监督企业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按不同币种分别填写《现金盘点表》,并签字确认。盘点表中说明盘盈、盘亏的原因。

3.了解现金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大额现金收支凭证,复印重要凭证资料。

4.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不正常白条抵库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5.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6.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一般以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8.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9.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四、货币资金—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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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查日记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获得评估基准日银行出具的“银行对账单”。检查企业会计人员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审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并作好相关记录。

3.函证评估基准日的余额,并对函证情况进行分析。

4.了解银行存款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大额收支凭证,复印重要凭证资料。

5.对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或限定用途的存款,要查明情况,并作相应的底稿记录,评估时查明银行利息收入的入账情况。

6.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是否存在损失,并查明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一般以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五、货币资金—其他货币资金

1.检查日记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获得金融机构出具的余额对账单或存款凭证。检查企业会计人员编制的“余额调节表”,审查未达账项的真实性,并作好相关记录。

3.函证评估基准日的余额,并对函证情况进行分析。

4.了解其他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抽查大额收支凭证,复印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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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凭证资料。

5.了解分析其他货币资金形成的原因或业务内容,核实有关原始单据,复印重要原始单据资料。

6.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是否存在损失,并查明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一般以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六、短期投资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按照记账式、凭证式不同类型,清查、核实、盘点债券与股票实际持有数量及比例。明确投资形成日期、原始成本,复印重要凭证资料。

3.与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科目核对,确定历史投资收益入账情况是否全面。

4.核查股票、债券的购入、买卖增减记录,交易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分析其变现可能性。

5.收集涉及投资的合同、协议、股权证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等重要资料,分析确定预计的未来收益水平。

6.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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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是否存在损失,并查明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其他依据资料。

11.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价值;公开挂牌交易的债券投资按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计算评估价值;不能公开交易的债券投资按本金加持有期利息计算评估价值。

12.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3.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七、应收票据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查明票据类别、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收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等,收集大额应收票据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复印票据原始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复印票据存根,分析应收票据存在性。同时履行适当程序,判断其可收回性。对已收回的票据,复印进账单等凭证。

4.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5.对应收票据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并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分析判断应收票据有无坏账,对可能发生坏账的,应查明具体原因,并填写《坏账审定表》。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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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以核实的账面价值扣除坏账确定评估价值。对存在性确凿且可以正常收回的票据一般按照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10.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1.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八、应收账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企业应收款项内控制度与核算方式,收集大额应收款项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应收款项实施账龄分析程序。

5.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应收款项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地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可收回性。

6.对应收款项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以及长期潜亏挂账项目、已实际发生的未及时账务处理的费用项目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7.分析判断应收款项有无坏账,对可能坏账的款项,查明具体原因,并填写《坏账审定表》。

8.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以核实的账面价值扣除坏账确定评估价值。对存在性确凿且可以正常收回的款项按照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坏账准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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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零。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九、应收股利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分析应收股利的形成依据和具体过程,收集有关合同、协议、决议、被投资单位近年股利分配政策文件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重点的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应收股利的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地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可收回性。

5.分析判断应收股利有无坏账,对其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并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以核实的账面价值扣除坏账确定评估价值,对存在性确凿且可以正常收回的应收股利按照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应收利息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2.分析应收利息的形成依据和明细过程,收集有关合同、协议、决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特别重大的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应收利息的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地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可收回性。

5.分析判断应收利息有无坏账,对其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并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以核实的账面价值扣除坏账确定评估价值,对存在性确凿且可以正常收回的应收利息按照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一、预付账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分析预付款项用途,收集大额款项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预付款项实施账龄分析程序,对长期未结算的款项查明原因。5.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预付款项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地实施替代程序,判断预付账款能否收回相应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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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预付账款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以及收货后退货、货到单未到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7.分析判断预付账款有无坏账,对可能坏账的款项,查明具体原因,并填写《坏账审定表》。

8.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对于能够收回相应货物的预付账款按照相应形成的资产或权利确定评估价值。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二、其他应收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分析其他应收款中款项用途,收集大额其他应收款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其他应收款实施账龄分析程序。

5.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及《其他应收款内部个人往来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应收款项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地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可收回性。

6.对应收款项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以及长期潜亏挂账项目、已实际发生的未及时账务处理的费用项目等情况,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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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析判断其他应收款有无坏账,对可能坏账的款项,查明具体原因,并填写《坏账审定表》。

8.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以核实的账面价值扣除坏账确定评估价值。对存在性确凿且正常可以收回的款项按照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三、存货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分析存货的构成、分布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各类存货的核算方法。并抽查有关存货出入库记录,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获取并检查评估基准日或最近一次的存货盘点记录,评价盘点的可信度。

5.选择重点存货进行抽盘,填写《存货盘点表》。盘点结果如与账面值存在差异,对于差异原因不正常的,加大抽盘项目或全面盘点。存放方式特殊的,采取可靠的盘点方式,并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6.对盘盈、盘亏的存货,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应履行批准程序的相关文件,查明原因并作记录,调整其数量和价值。

7.核实有无代他人保存和来料加工的存货,有无未作账务处理而置于他处的存货。

8.对失效、变质等待核销报废的存货,要求企业首先作出相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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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与说明。

9.对正常外购存货,进行市场询价,计算其评估价值。对近期购入的存货,无特殊情况且价格变化不大时,可按核实的账面价值确定评估价值。

10.自制待销售的存货,按照出厂不含税销售价格扣除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以及根据销售状况扣除适当的利润后,确定评估价值。销售费用、销售税金及附加、所得税以及利润水平,参照企业近期经营成果计算的财务指标确定。

11.正常生产且成本核算正确的在产品,可按其产成品的约当产量确定评估价值。

12.委托加工产品与受托加工产品、委托代销商品与受托代销商品,关注结算方式的差异对评估价值的影响。

13.已使用的存货,合理计算重置全价和成新率,确定评估价值。14.对特殊行业存货,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后确定评估价值。15.房地产开发企业评估项目,存货的现场调查、收集资料、评定估算参照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要求。

16.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7.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8.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四、待摊费用(递延资产)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抽查原始发生凭证和每期摊销的凭证,核查其原始发生额及其构成、发生日期、摊销月数、每期摊销额等。

3.对错账、漏账、贷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尚存受益(受益期)进行分析。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5.有实物形态的费用项目,要核查实物资产。6.核实有无与其他资产存在价值重复的情形。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根据尚存受益期计算评估价值。对于有实物形态的费用项目,一般要按照实物资产评估的对应方法进行估算。不得与其他资产重复计算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五、待处理流动资产净损失(待处理固定资产净损失)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逐项核实发生原因及转销的审批手续。

3.有实物形态的项目,要核查实物资产,并对其处理变现价值进行估算。

4.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按照其尚存资产价值或权益计算评估价值。6.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7.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六、长期投资—股票投资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清查核实股票实际持有数量及股权比例,明确投资形成日期、原始成本,复印重要凭证资料。

3.与应收股利等科目核对,确定历史投资收益入账情况是否全面。4.核查股票的购入、买卖增减记录,交易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分析其变现的可能性。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5.收集涉及投资的合同、协议、股权证明、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等重要资料,明确投资目的,分析预计的未来收益水平。

6.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投资及其股利,并查明原因,收集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其他依据资料。

11.上市公司股票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价值;非上市的股票投资按评估基准日被投资企业审计报告中载明的账面净资产数额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价值,或参照市场拍卖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后确定评估价值。

12.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3.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七、长期投资—债券投资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按照记账式、凭证式不同类型,清查、核实、盘点债券实际持有数量。明确投资形成日期、原始成本,复印重要凭证资料。

3.与应收利息等科目核对,确定历史投资收益入账情况是否全面。4.核查债券的购入、买卖增减记录,交易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定,分析其变现可能性。

5.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6.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是否存在坏账,并查明坏账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及批准文件

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9.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其他依据资料。

10.对可上市交易的债券投资,按评估基准日的收盘价确定评估值;对非上市交易的债券投资,一年内到期的可以根据本金加上持有期利息确定评估值,超过一年到期的根据本利和的现值确定评估值。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八、长期投资—其他投资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核实投资形式、控股地位、形成日期、原始投资成本、投资比例等情况,收集股权证明等重要资料。

3.收集被投资企业验资报告、公司章程、营业执照、财务报告等重要资料。

4.核实账面投资额是否与实际情况相符,如不符,查明原因并作记录。

5.与应收股利等科目核对,确定历史投资收益入账情况是否全面。6.收集涉及投资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有关决议等重要资料,明确投资目的,分析预计的未来收益水平。

7.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8.核实是否存在坏账,并查明坏账原因,收集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其他依据资料。

11.上市公司股权投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评估价值;对有控制权的非上市企业其他投资,在对被投资企业进行整体评估后,按评估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基准日净资产评估价值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价值;对无控制权的非上市企业其他投资,按评估基准日被投资企业审计报告中载明的账面净资产数额乘以投资比例确定评估价值,或参照市场拍卖情况进行价格调整后确定评估价值。

12.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3.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九、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全面了解房屋建筑物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掌握其主要特征;关注相邻关系、租约限制和其他资产对房屋建筑物价值的影响。

3.收集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工程决算书、土地出让合同及土地使用权证(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动拆迁补偿合同等资料,其中权属资料查验原件。

4.对于无权证的房屋,收集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企业说明等资料。

5.无权证或权利人名称、面积等证载情况与实际不符的房屋,要求企业出具说明,并由具有批准权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查清房屋建筑物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7.实地查勘房屋建筑物,明确其存在状态,填写《评估勘察表》及《房地产调查表》。现场调查时,对主要房屋建筑物拍摄实物照片;运用市场法评估的,对参照物进行现场调查,并拍摄实物照片,收集交易情况及影响价格因素情况等相关资料;特殊情况下采用抽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调查的,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对于处于隐蔽状况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地查看的房屋建筑物,采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取适当措施加以判断,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恰当披露。

8.对于水利工程、码头、桥涵、道路等建筑物,根据其价值特性和资产特点,通过设计概算、工程图纸、竣工决算资料、定额标准等技术资料,结合现场查看情况,了解其结构、工程量、工程费用分摊、建设周期以及收益等情况。

9.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10.如存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等特殊情形,查明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11.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2.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

13.分析评估方法适用性,选定评估方法,填写相关《评估测算表》,进行评定估算。

(1)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收集足够的交易实例,收集交易实例的信息一般包括:交易实例的基本状况、成交日期、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易情况等,对用作参照物的交易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动产状况修正。

(2)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了解分析:房屋建筑物具有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未来收益及风险能够较准确地预测与量化、未来收益是房屋建筑物本身带来的收益、未来收益包含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评定估算时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净收益与折现率。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当披露租约情况。

(3)采用成本法评估的,估算重置成本时了解分析: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采取房屋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分别估算、然后加总的评估方式时,重置成本的相关成本构成在两者之间合理划分或者分摊,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重置成本通常采用更新重置成本,当房屋建筑物具有特定历史文化价值时,尽量采用复原重置成本。对房屋建筑物所涉及的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建筑物经济寿命年限及设施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进行分析判断,合理确定经济寿命年限。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时,综合考虑房屋建筑物已使用年限、经济寿命年限和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的影响。确定住宅用途房屋建筑物实体性贬值时,考虑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的影响,当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时,根据房屋建筑物的经济寿命年限确定其贬值额。

14.房屋建筑物评估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对于其使用的限制条件,以有关部门依法规定的用途、面积、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年限等技术指标为依据。

15.关注企业经营方式及房屋建筑物实际使用方式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影响。当房屋建筑物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在合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16.房屋建筑物评估时,考虑是否存在对其所占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减损的影响。如有,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合理计算该损失金额并加以扣除。

17.结合价值类型,合理设定房屋建筑物评估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18.关注作为存货、投资性和自用的房屋建筑物的价值差异影响因素。

19.分析房屋建筑物的财务核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未结合同和尚未支付款项,明确评估价值内涵与实际的支出、尚未发生的支出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

20.关注房屋建筑物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21.对于溢余房屋建筑物,考虑其持有目的、收益状况和实现交易的可能性,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其评估价值。

22.利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时,对其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判断,合理加以利用。

23.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24.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固定资产—机器设备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机器设备的概况。机器设备种类、数量较多的项目,对机械设备、电子设备、运输设备分别按重要性原则进行ABC分类统计。

3.查阅和收集主要机器购买合同及发票、进口设备报关单及商检报告、运输设备车辆行驶证、设备安装合同、技术(使用)说明书、锅炉及电梯等特种设备近期年检记录、技术档案、检测报告、运行记录等资料,其中权属资料查验原件。

4.无法证明其权属状况的,要求企业及相关单位出具说明。5.查清机器设备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6.实地查勘机器设备,明确其存在状态,填写《状况调查表》。现场调查时,对主要机器设备拍摄实物照片;特殊情况下采用抽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调查的,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对于处于隐蔽状况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地查看的机器设备,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判断,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恰当披露。

7.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

8.如存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等特殊情形,查明原因,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0.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

11.分析评估方法适用性,选定评估方法,填写相关《评估测算表》,进行评定估算。

(1)采用成本法评估的,合理确定重置成本的构成要素,优先选用更新重置成本;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各种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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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

(2)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明确活跃的市场是运用市场法评估机器设备的前提条件,考虑市场是否能够提供足够数量的可比资产的销售数据及其可靠性;明确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似性和可比性是运用市场法的基础,使用合理的方法对参照物与被评估资产的差异进行调整;了解不同交易市场的价格水平可能存在差异,根据被评估资产的具体情况,确定可以作为评估依据的合适的交易市场,或者对市场差异作出调整;明确拆除、运输、安装、调试等因素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采用收益法评估的,明确收益法一般适用于具有独立获利能力或者获利能力可以量化的机器设备;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合理量化机器设备的未来收益;合理确定折现率。

12.如存在需要修复使用的机器设备,说明损坏的具体情况,并测算修复费用。

13.关注机器设备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14.考虑机器设备所依存资源的有限性、所生产产品的市场寿命、所依附土地和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期限、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能源等产业政策对机器设备价值的影响。

15.根据机器设备的预期用途,明确评估假设,一般包括:继续使用或者变现、原地使用或者移地使用、现行用途使用或者改变用途使用。对需要改变使用地点,按原来的用途继续使用,或者改变用途继续使用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的,考虑机器设备移位或者改变用途对其价值产生的影响。

16.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假设等条件,明确评估范围是否包括设备的安装、基础、附属设施,是否包括软件、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等无形资产。对于附属于不动产的机器设备,合理划分不动产与机器设备的评估范围,避免重复或者遗漏。

17.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18.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一、工程物资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分析工程物资的构成、分布和企业内部控制管理制度、核算方法。并抽查有关工程物资出入库记录,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4.获取并检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或最近一次的存货盘点记录,评价盘点的可信度。

5.选择重点工程物资进行抽查盘点,填写《工程物资盘点表》。盘点结果如与账面值存在差异,对于差异原因不正常的,加大抽盘项目或全面盘点。存放方式特殊的,采取可靠的盘点方式,并记录于工作底稿中。

6.对盘盈、盘亏的工程物资,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查明原因并作记录,调整其数量和价值。

7.注意有无未作账务处理而置于他处的工程物资。

8.对失效、变质等待核销报废的工程物资,要求企业首先作出相应处理与说明。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对正常外购工程物资,进行市场询价,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当款项正常支付、工程开工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时,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物资对象等的基础上,以实际支付款项剔除不合理费用得出评估值。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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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在建工程—土建工程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土建工程的概况,掌握其主要特征。

3.查阅与收集建筑图纸、概预算书、规划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开工许可证、施工许可证、企业说明等资料,其中权属资料查验原件。

4.无相关建设批准证明的,要求企业及相关单位出具说明。5.查清在建工程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6.实地查勘土建工程,明确其存在状态。现场调查时,对主要土建工程拍摄实物照片;特殊情况下采用抽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调查的,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对于处于隐蔽状况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地查看的土建工程,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判断,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恰当披露。

7.分析土建工程的已付工程款、未付工程款、合理工期、工程形象进度与付款进度的差异等情况。

8.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9.如存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等特殊情形,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查明原因并作记录。

10.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1.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

12.分析评估方法适用性,选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1)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当工程正常施工建设、款项正常支付、开工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时,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等的基础上,以实际支付款项剔除不合理费用得出评估值。

(2)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的,了解分析: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开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发和再开发潜力,并且其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以合理确定的工程项目;开发完成后的工程价值是其开发完成后状况所对应的价值;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包括:后续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取得待开发资产的税费等;假设开发方式是满足规划条件下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如开发完成后对外租赁,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当披露租约情况。在此方法下,充分考虑:

A.评估在符合使用管制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对于其使用的限制条件,以有关部门依法规定的用途、面积、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年限等技术指标为依据。

B.关注企业经营方式及工程实际使用方式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影响,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在合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C.结合价值类型,合理设定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D.利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时,对其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判断,合理加以利用。

13.关注土建工程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14.对于溢余工程,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其评估价值。15.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6.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三、在建工程—设备安装工程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设备安装工程的概况,掌握其主要特征。

3.查阅与收集设备安装设计图纸、概预算书、设备采购合同(发票)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等资料,其中权属资料查验原件。

4.无法证明其权属状况的,要求企业及相关单位出具说明。5.查清在建设备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揭示。

6.实地查勘设备安装工程,明确其存在状态。现场调查时,对主要设备安装工程拍摄实物照片;特殊情况下采用抽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调查的,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对于处于隐蔽状况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进行实地查看的设备安装工程,采取适当措施加以判断,并在评估报告中予以恰当披露。

7.分析设备安装工程的已付工程款、未付工程款、合理工期、设备购置款、工程形象进度与付款进度的差异等情况。

8.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9.如存在盘盈、盘亏、毁损、报废、闲置等特殊情形,获得企业有关说明材料及批准文件,查明原因并作记录。

10.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1.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

12.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的,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当工程正常施工建设、款项正常支付、开工时间距离评估基准日不超过一年时,在核实工程项目、工程内容、形象进度和付款进度等的基础上,以实际支付款项剔除不合理费用得出评估值。

13.关注设备安装工程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14.对于溢余工程,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其评估价值。15.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6.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四、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全面了解土地的实物状况、权益状况和区位状况,掌握其主要特征;关注相邻关系、租约限制和其他资产对土地使用权价值的影响;

3.分析查明土地的面积、年限、容积率、权属、性质、用途、取得费用等情况。

4.收集土地征用或动拆迁补偿合同、土地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证等资料,其中权属资料查验原件。

5.无权证或权利人名称、面积等证载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土地使用权,要求企业出具说明,并由具有批准权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6.查清土地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7.实地查勘土地,明确其存在状态,填写《宗地状况调查表》。现场调查时拍摄照片;运用市场法评估的,尽量收集参照物的照片;特殊情况下采用抽样等方法进行现场调查的,制定合理的抽样方法,并充分考虑抽样风险;

8.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0.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

11.分析评估方法适用性,选定评估方法,填写相关《计算过程表》,进行评定估算。

(1)采用市场法评估的,收集足够的交易实例,收集交易实例的信息一般包括:交易实例的基本状况、成交日期、成交价格、付款方式、交易情况等,对用作参照物的交易实例进行交易情况修正、交易日期修正和不动产状况修正。

(2)采用收益法评估的,了解分析:土地使用权具有经济收益或者潜在经济收益、未来收益及风险能够较准确地预测与量化、未来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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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土地使用权本身带来的收益、未来收益包含有形收益和无形收益。评定估算时合理确定收益期限、净收益与折现率。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当披露租约情况。

(3)采用成本法评估的,估算重置成本时了解分析:重置成本采用客观成本,采取土地使用权与房屋建筑物分别估算、然后加总的评估方式时,重置成本的相关成本构成在两者之间合理划分或者分摊,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全面考虑可能引起贬值的主要因素,合理估算各种贬值。

(4)采用假设开发法评估的,了解分析:假设开发法适用于具有开发和再开发潜力,并且其开发完成后的价值可以合理确定的土地使用权;开发完成后的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其开发完成后状况所对应的价值;后续开发建设的必要支出和应得利润包括:后续开发成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投资利息、销售税费、开发利润和取得待开发资产的税费等;假设开发方式是满足规划条件下的最佳开发利用方式。如开发完成后对外租赁,有租约限制的,租约期内的租金宜采用租约所确定的租金,租约期外的租金采用正常客观的租金,并在评估报告中恰当披露租约情况。

(5)采用基准地价修正法评估的,根据被评估资产的价值内涵与基准地价内涵的差异,合理确定调整内容,在土地级别、用途、权益性质等要素一致的情况下,调整内容一般包括交易日期修正、区域因素修正、个别因素修正、使用年期修正和开发程度修正等。

12.土地使用权评估在其符合使用管制要求的情况下进行。对于其使用的限制条件,以有关部门依法规定的用途、面积、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年限等技术指标为依据。

13.关注企业经营方式及土地实际使用方式对被评估资产价值的影响。当土地存在多种利用方式时,在合法的前提下,以最优利用方式进行评估。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14.土地使用权评估时,考虑其地上建筑物是否存在对所占用土地使用权价值减损的情形。如有,评估土地使用权价值时合理计算该损失金额并加以扣除。

15.结合价值类型,合理设定土地使用权评估的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16.关注作为存货、投资性和自用的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差异影响因素。

17.分析土地使用权的财务核算方式以及是否存在未结合同和尚未支付款项,明确评估价值内涵与实际的支出、尚未发生的支出之间的关系,避免重复计算或者漏算。

18.关注土地使用权作为企业资产的组成部分,其评估价值受其对企业贡献程度的影响。

19.对于溢余土地使用权,考虑其持有目的、收益状况和实现交易的可能性,采用恰当的评估方法,合理确定其评估价值。

20.利用其他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时,对其评估结果进行必要的分析和判断,合理加以利用。

2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2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五、无形资产—其他无形资产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充分获取信息,可靠确信信息来源,恰当利用信息。3.谨慎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单项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组合,了解分析无形资产的种类、具体名称、形成过程及日期等情况,核实账面价值的构成内容和计价依据、摊销情况,关注其权利状况及法律、经济、技术等具体特征。

4.关注无形资产:是否能带来显著、持续的可辨识经济利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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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特点,目前和历史发展状况;剩余经济寿命和法定寿命,保护措施;实施的地域范围、领域范围、获利能力与获利方式;以往的评估及交易情况;实施过程中所受到国家法律、法规或者其他资产的限制;转让、出资、质押等的可行性;类似无形资产的市场价格信息;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状况及发展前景;企业状况及发展前景及其他相关信息。

5.关注宏观经济政策、行业政策、经营条件、生产能力、市场状况、产品生命周期等各项因素对无形资产效能发挥的制约,关注其对无形资产价值产生的影响。

6.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共同发挥作用的,分析所评估无形资产的作用,合理确定该无形资产的价值。

7.收集无形资产的法律文件、权属有效性文件等权属证明资料。有关证书文件或记载情况与实际不符的,要求企业及相关单位出具说明,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8.查清有无涉讼事项及抵押、担保事宜,如有,收集相关资料,并在评估报告中披露。

9.无形资产的载体如为实物资产的,现场拍摄实物照片。10.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11.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拟定评估方法,市场调查,收集评估价值确定的依据资料。13.分析评估方法适用性,选定评估方法,进行评定估算。(1)采用收益法评估的,在获取的无形资产相关信息基础上,根据被评估无形资产或类似无形资产的历史实施情况及未来应用前景,结合无形资产实施或拟实施企业经营状况,重点分析无形资产经济收益的可预测性,恰当考虑收益法的适用性;合理估算无形资产带来的预期收益,合理区分无形资产与其他资产所获得收益,分析与之有关的预期变动、收益期限,与收益有关的成本费用、配套资产、现金流量、风险因素;保持预期收益口径与折现率口径一致;根据无形资产实施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过程中的风险因素及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折现率,无形资产折现率区别于企业或者其他资产折现率;综合分析无形资产的剩余经济寿命、法定寿命及其他相关因素,合理确定收益期限。

(2)采用市场法评估的,考虑被评估无形资产或者类似无形资产是否存在活跃的市场,恰当考虑市场法的适用性;选择具有合理比较基础的可比无形资产交易案例,考虑历史交易情况,并重点分析被评估无形资产与已交易案例在资产特性、获利能力、竞争能力、技术水平、成熟程度、风险状况等方面是否具有可比性;收集评估对象以往的交易信息;根据宏观经济发展、交易条件、交易时间、行业和市场因素、无形资产实施情况的变化,对可比交易案例和被评估无形资产以往交易信息进行必要调整。

(3)采用成本法评估的,根据被评估无形资产形成的全部投入,充分考虑无形资产价值与成本的相关程度,恰当考虑成本法的适用性;合理确定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无形资产的重置成本包括合理的成本、利润和相关税费;合理确定无形资产贬值。

(4)对同一无形资产采用多种评估方法时,对所获得各种初步价值结论进行分析,形成合理评估结论。

14.合理使用无形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和限定条件。

15.聘请相关专家协助工作的,采取必要措施确信专家工作的合理性。

16.对评估过程中所引用的专家意见或专业报告的独立性与专业性进行判断,恰当引用专家意见或专业报告。

17.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8.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六、其他长期资产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2.抽查原始发生凭证,核查其原始发生额及其构成、发生日期等。3.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4.搜集形成其他长期资产的依据资料(包括储备或冻结的原因等),并进行分析。

5.有实物形态的项目,要核查实物资产。6.核实有无与其他资产存在价值重复的情形。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对于有实物形态的项目,一般要按照实物资产评估的对应方法进行估算;对于冻结的银行存款,一般要按照银行存款评估的对应方法进行估算。不得与其他资产重复计算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七、递延税款借项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分析形成原因,并核实其准确性。

3.对错账、漏账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4.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5.根据其是否具有权益并在具体经济行为中可交易的原则,计算评估价值。

6.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7.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八、短期借款(长期借款)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收集借款合同,核实借款条件、借款性质、还款期限,查明借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款利率和利息支付情况。

3.抽查借款借入和还款的原始凭证内容是否完整,批准手续是否齐全,并核对相关账户的进出情况,如有与委托人生产经营业务无关的借款事项,查明原因,并作出相应的记录。

4.复核已计借款利息是否正确,如有未记利息,进行相应调整。5.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6.对未及时归还的逾期贷款,查明原因。

7.函证评估基准日的余额,并对函证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其真实性。

8.对替其他单位借贷的款项,查明原因。9.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

10.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11.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2.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3.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4.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二十九、应付票据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查明票据类别、编号、出票日期、面额、到期日、收款人名称、利息率、付息条件等。收集大额应付票据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复印票据原始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4.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其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的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真实性。对已结算票据,记录结算时间、金额等。

5.分析判断应付票据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对应付票据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等,填写《调查分析表》,并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应付账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企业应付款项内控制度与核算方式,收集大额应付款项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检查在评估基准日未处理的不相符的购货发票及有材料入库凭证但未收到购货发票的经济业务。

5.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其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的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真实性。

6.分析判断应付款项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对应付款项中涉及法律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长期未付挂账项目等,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0.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1.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一、预收账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收集大额预收账款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其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的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真实性。

5.分析判断预收款项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对款项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长期未结算挂账项目等,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二、其他应付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企业应付款项内控制度与核算方式,收集大额应付款项发生的合同、协议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影响净资产的未达账项、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选择重点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其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的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真实性。

5.分析判断应付款项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对应付款项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长期未付挂账项目等,填写《调查分析表》,涉讼事项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项目,核实是否将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余额根据有关规定转为资本公积金。

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0.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1.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三、应付工资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收集近期关于工资发放标准的文件资料。

3.抽查应付工资的支付凭证,确定工资、奖金、津贴的计算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依据是否充分,领款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按规定代扣款项。

4.将应付工资贷方发生额与相关的成本、费用账户核对一致。5.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6.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项目,核实是否将实施“工效挂钩”等分配办法提取数大于应发数形成的工资基金结余按有关规定转为资本公积金。

9.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10.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1.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2.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四、应付福利费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核实近期应付福利费计提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计提金额是否正确。

3.抽查近期应付福利费的使用情况,确定其是否符合规定用途。4.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料。

5.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建项目,核实是否将按工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的应付福利费余额根据有关规定转为资本公积金。

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0.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1.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五、应交税金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了解应交税金的税种和税率、相关优惠政策情况,并查阅有关政策依据。

3.收集评估基准日纳税申报表及纳税凭证。

4.检查应交税金上期未交数、本期应交数和已交数、期末未交数。5.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6.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

7.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8.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9.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10.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11.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六、应付利润(股利)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分析应付利润的形成依据和具体过程,收集有关合同、协议、决议、近年利润分配政策文件等重要资料,并抽查有关会计凭证,做好相应清查核实记录。

3.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对特别重大的明细项目,填写《往来款项询证函》,实施函证程序,分析其存在性。根据回函情况,对不相符的分析原因;同时适当的实施替代程序,判断其真实性。

5.分析判断应付利润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对其中涉及法律诉讼的己决、未决事项,填写《调查分析表》,并分析有无或有资产(负债)。

6.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7.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8.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9.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10.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七、其他应交款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检查教育费附加等款项的计算是否正确。

3.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

资产评估业务操作规程

料。

4.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

5.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6.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8.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9.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十八、预提费用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评估明细表,核实其填报情况是否完整准确。

2.收集大额预提费用的提取、转销的记账凭证及相关资料。3.对错账、漏账、借方余额等项目进行相应调整,并复印有关资料。

4.分析判断有无无需支付项目,如已预提但无需支付的大修理费等。

5.查实有无非记账本位币账户,如有,查询评估基准日汇率的中间价,评估价值按照本位币确定。

6.核实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7.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有者实际需要承担的负债项目及金额确定评估价值。

8.如有评估增减值,分析评估增减值的原因。9.有无需要评估报告中特别说明的事项。

三十九、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1.检查明细账、总账、报表进行核对;根据企业提供填报的清查

资产评估业务 第2篇

广东省资产评估业务约定书

(公司简称)〔201 〕第号

委托方(甲方):

住所:

评估机构(乙方):

住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提出的资产进行评估。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资产评估目的甲方拟 改制幼儿园,本次资产评估结果作为该经济行为计算相关资产价值的参考。

二、资产评估对象和范围

根据资产评估目的,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是:;范围是。具体清单详见甲方提交给乙方的资产清查评估明细表。

三、资产评估基准日

评估基准日由甲方确定为 2013 年 11 月 4 日。

四、资产价值类型

本次评估采用 市场价值 类型。

五、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期限

在甲方充分配合的基础上,乙方必须保证组织足够的评估力量按照甲方的进度安排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工作,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乙方须于年月日前向甲方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六、委托方的责任与义务

1.委托方的责任:

(1)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相关经济行为的合法性、可行性负责;

(2)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等资料,并对所提供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3)提供评估必要的资料,并对提供给评估机构的会计账册、评估明细表、资产清查及使用情况等评估数据、资料和其他有关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

(4)根据评估目的对应经济行为的需要恰当地使用评估报告。

2.委托方的义务:

(1)及时按资产评估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真实、充分、合法的资料,法律权属证明文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 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

(2)认真填写各项清查明细报表,在乙方要求的时间内报送乙方;对提供的评估明细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以签字、盖章或者其他方式进行确认;

(3)在评估过程中组织人力、物力协助乙方,以及为乙方的评估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配合;

(4)根据评估业务的需要,负责注册资产评估师与评估项目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5)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之外,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供的包括评估报告、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6)按照约定条件及时足额支付评估服务费用。

七、评估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1.评估机构的责任: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

(2)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

(3)对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应妥善保管并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得将评估报告内容,以及甲方或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

2.评估机构的义务:

(1)遵守相关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及时拟定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确定评估途径和方法;

在收到符合评估要求的各项报表、资料后,及时组织相关的专职评估人员做好评估对象现场勘察工作;

(2)配合委托方相关经济行为的实施进度,在合理的工作时间内完成评估分析、估算,并将问题及时反馈给委托方;

(3)在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的协助下,根据资产评估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完成资产评估工作;

(4)按照相关资产评估规范中对评估质量和评估报告的要求发表专业意见和出具评估报告;

(5)督促执行评估业务的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诚实正直,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

八、资产评估服务费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发改价格〔2009〕2914号)及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资产评估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0〕142号)规定,参考评估业务的工作量计算评估服务收费。

费用具体数额和付款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资产评估业务补充约定书》约定。

九、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和使用责任

1.乙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者是甲方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

2.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资产评估报告由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于约定的资产评估目的下合法使用。

3.乙方和注册资产评估师不对因甲方和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所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4.除本约定书约定的评估报告使用者以外,如需要增加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甲方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得到乙方的书面同意。否则,评估报告将失效,乙方亦不对其他报告使用者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拥有追索甲方和其他报告使用者不当使用评估报告对乙方造成损失的权利。

5.除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甲方和乙方另有约定的以外,报告使用者未征得乙方同意,对乙方提交的包括资产评估报告、补充说明、解释、建议等文件和材

料在内的各项内容不得被摘抄、引用或者披露于公开媒体。

十、资产评估报告提交方式

1.乙方完成资产评估有关程序后,向甲方提交经乙方和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签章的纸质版资产评估报告书。

2.乙方向甲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一式份。

十一、约定书的有效期限

1.本约定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约定书《资产评估业务补充约定书》(见附件)一式三联,甲、乙双方各执一联,一联交广东省资产评估协会备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约定书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约定书事项的变更

1.本约定书签订后,签约各方若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通过友好协商对业务约定书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2.本约定书签订后,评估目的、评估对象、评估基准日发生变化,或者评估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签约各方应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业务约定书。

十三、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

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所收评估服务费应退还甲方,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相关损失。

2.如因甲方原因终止履行本约定,而且乙方已实施了相应评估程序,乙方所收评估服务费不予退还。若乙方已完成的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超过乙方已收取的评估服务费,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

3.当执行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可以中止履行业务约定书,并将所收评估服务费扣除已完成工作量所对应的应收评估服务费后的余额退还甲方;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乙方可以单方解除业务约定书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4.执行本协议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选择如下方式处理:(1)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2)提交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附件:《资产评估业务补充约定书》

委托方(甲方):评估机构(乙方):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资产评估业务 第3篇

行政事业资产©财务•湖南省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崇斌出席会议•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杨正华主持会议•大会主席台加强资产业务培训创新资产管理机制为加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 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布置2015年省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 8月26日, 湖南省财政厅组织举办了省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培训, 省直主管部门财务负责人、经办人员及厅内相关处室工作人员300多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处长杨正华主持, 财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崇斌出席并讲话。会议指出, 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改革部署, 财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头戏。其中, 预算改革是基础, 要先行, 必须尽快推进, 创新资产管理机制, 推进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 完善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意义重大。今年以来, 根据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 省财政厅加快构建“六位一体”的财政运行管理新机制, 紧紧围绕推进湖南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工作, 广泛开展了调查研究, 制定了工作方案, 出台了一些制度和办法, 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会议强调, 今年是深化改革元年, 也是开展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工作的头一年, 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群策群力, 扎实做好后续工作, 确保顺利实施。第一, 要认真做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第二, 要切实抓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执行。第三, 要不断完善“两结合”的制度建设。第四, 要积极探索建立资产绩效评价体系。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唐顺元就如何做好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报工作进行了专题讲座, 重点围绕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的编制范围、编制内容、编制依据、编制程序、编制要求进行了讲授:对提高参训人员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编制实际操作能力、推进省直部门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工作科学、规范开展具有现实指导意义。•湖南省财政厅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唐顺元作专题讲座

浅析资产评估业务新领域 第4篇

在今年九月份召开的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上,连任副会长的刘公勤在谈到下一个五年中我国资产评估行业的前景时提出,中评协一定将资产评估行业的“传统市场、新兴市场、潜在市场”这三棵生命树培育得枝繁叶茂、欣欣向荣,做到引领整个资产评估行业做好做优做强做大工作。

一、资产评估传统业务

资产评估的传统业务主要是企业改制、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并购重组、产权交易等与产权变动和资产出资相关联的价值评估。具体来说,到目前为止,我国资产评估机构的主要评估业务包括如下内容:

一是国企改制;

二是法院评估;

三是资产评估经营公司的评估;

四是实物注资的评估;

五是其他一些股权转让的评估。

伴随着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结构的调整,传统资产评估业务市场的需求日益增多并向纵深发展,传统客户出现很多新的评估需求。资产评估行业要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的新形势,积极研究企业并购重组的新趋势和新要求,深入挖掘传统市场的新需求,把评估业务做精做细。

二、资产评估新兴业务

业务市场是一个行业生存和发展的源泉,评估行业要在巩固传统市场的同时,充分挖掘自身潜力,积极开拓新的业务领域。而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催生了新的经济行为和新的评估服务领域,这就为评估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我国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参与全球资源配置,需要评估咨询发挥其重要的专业服务作用;体制改革产生了新的评估服务需求,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文化产业发展、创新型国家战略实施等都需要评估业发挥积极作用;新的经济管理方式要求评估行业在金融风险防范、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涉税扣除财产损失评估、不良资产的动态评估、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新兴市场领域产生了新的评估需求,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评估、技术产权转让评估、林权评估、碳排放交易评估、灾害补偿评估、创业投资评估、私募股权投资评估等。

下面就具体的来介绍几种资产评估的新兴业务。

1.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资产评估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指注册资产评估师基于企业会计准则或相关会计核算、披露要求,运用评估技术,对财务报告中各类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或特定价值(包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可收回金额及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等)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的行为和过程。

和传统的资产评估业务类型较单一相比,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业务类型多样化,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具体的评估业务:(1)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的评估业务;(2)资产减值测试涉及的评估业务;(3)合并对价分摊事项涉及的评估业务;(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评估。

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是为会计的计量、核算和披露提供专业意见,其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评估技术能够满足会计计量专业上的需求;评估专业行为能够为会计计量的客观性奠定基础;评估的独立地位能够强化公允價值的公正性。

2.物业税税基评估

税基评估是指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和评估人员,以那些未能明确具体价值的税基为评估对象,按一定的程序,运用适当的估价标准和方法,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评定作价的过程。

开征物业税是我国下一步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解决应税不动产的价值评估问题即物业税的税基评估问题,是开征物业税的前提和基础,也是资产评估行业新业务的拓展方向之一。

相对于其他的评估,物业税税基评估具有以下特点:评估覆盖面广、评估对象数量巨大;评估时点的一致性;评估工作的周期性;评估结果的敏感性。物业税税基评估的目的在于确定税基,为物业税的征收服务。

3.文化资产评估

文化资产评估是指对文化、广电、新闻出版等方面的资产进行的评估。

2005年5月26日,重庆国有文化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正式挂牌成立,顺应文化体制改革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加强对国有文化资产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确保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

2010年6月《国务院关于印发推进三网融合总体方案的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国有线电视网络的产业化改革已经提上日程。(三网融合,是指电信网、计算机网和有线电视网三大网络通过技术改造,能够提供包括语音、数据、图像等综合多媒体的通信业务)在有线电视网络企业整合的过程中必然会涉及到网络资产的重组,重组的核心是如何客观、公允的反映网络资产的价值,这就为电视网络价值评估提供了发展契机。

4.公共资产评估

公共资产,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利用政府投入或者政府赋予的职权形成的收入,所建成购入的各类房产、土地、设施等国有资产。

近年来,事业单位资产规模日益增长,在较好的满足各项事业发展和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同时,某些地方对庞大资产的管理还存在着漏洞,尤其是随着事业单位改革的深入,在经济活动中的承包、兼并、联营、租赁、股份经营及合资等形式相继出现,形成了经济形式的多元化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参与市场经济活动的国有资产与非国有资产处于错综复杂的组合配置中,资产所有权相应复杂化,国有资产流失较为严重,这一客观形势要求资产所有权必须界定,资产权属必须明确,因而对资产进行公正合理的评估势在必行。

5.高管人力资本价值评估

近年来,关于企业家或企业高管的薪酬问题已经越来越引起社会公众的关注。面对一些企业高管“天价薪酬”的现实,社会再一次向理论界提出了我国人力资本价值评估问题:企业高管到底应该拿多少薪酬,才能既符合社会的评价标准又能真正体现企业家的价值?

人力资本价值的评估应该采取重置成本法和收益现值法相结合的方法,成本法反映高管人力资本隐性价值,收益法反映高管人力资本显性价值。但是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比如高管能力如何测量、高管努力程度如何确定、高管的贡献和企业绩效的关系怎样度量等。

6.金融不良资产评估

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股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不良资产是指银行持有的次级、可疑及损失类贷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收购或接管的金融不良债权,以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持有的不良债权。

金融不良资产评估是伴随着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成立而出现的新生事物,近几年来,随着金融体制改革和金融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推进,金融不良资产评估业务在我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来说仍处于起步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在运用各种手段处置不良资产、实现经营目标的过程中,金融不良资产的评估发挥着指导处置价格、监督处置行为、衡量处置效果等至关重要的作用。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第5篇

资产评估业务合作协议书

甲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乙 方:

法人代表:

地 址:

为提高公司资产评估质量,防范资产评估失准而带来的授信风险,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公司资产评估及咨询业务合作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 甲方选择乙方为甲方授信业务的资产估价合作机构,乙方承诺严格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委托方及甲方提供合格的估价服务。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现就资产估价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第2条 本协议所称的资产估价活动,包括为甲方授信业务提供抵、质押的土地、房产、在建工程、机械设备、船舶、海域使用权、知识产权、探矿权、采矿权等各类有形或无形资产的评估。第3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符合甲方要求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出具评估报告的估价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以及签字样本等必要的文件。

3.1.2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优质的资产评估服务。

3.1.3 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与资产评估活动有关的所有资料。3.1.4 有权了解乙方的经营活动情况和财务情况。

3.1.5 有权监督和督促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要求履行其应承担的义务。

3.1.6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义务,经甲方通知后仍不履行的,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3.2 甲方承担以下义务:

3.2.1 甲方对已知悉的乙方的经营、财务情况负有保密的义务,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2 甲方向授信业务的抵押人推荐乙方作为授信业务资产评估的估价机构。

第4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4.1 乙方的权利

4.1.1有权承接甲方推荐授信业务(包括公司授信和个人授信)中资产的评估。

4.2 乙方的义务 4.2.1乙方须在受理资产评估申请后十日内出具初评报告,如甲方和客户同意采用,应尽快出具正式报告。

4.2.2乙方向甲方出具的估价报告,必须符合如下要求:(1)估价报告由乙方出具,加盖乙方公章,并有至少二名持有合法有效执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估价师签字。估价报告中须附有估价师在估价对象现场的照片。

(2)评估报告应当包含估价的依据、原则、方法、相关数据来源与确定、相关参数选取与运用、主要计算过程等必要信息;全面、详细地界定估价对象的范围和在估价时点的法定用途、实际用途以及区位、实物、权益状况。

(3)估价对象内外部状况资料应当作为估价报告的附件,资料缺失应当在估价报告中予以披露。

(4)房地产抵押评估报告应当就以下内容提示甲方: 1.估价对象状况和房地产市场状况因时间变化对房地产抵押价值可能产生的影响。关注房地产抵押价值未来下跌的风险,对预期可能导致房地产抵押价值下跌的因素予以分析和说明。

2.在抵押期间可能产生的房地产信贷风险关注点。3.合理使用估价价值。

(5)估价报告中必须说明不选用房地产估价行业组织已公布报酬率、资本化率、利润率等估价参数值的理由。

(6)估价报告中应当披露假设和限制条件,并说明其对估价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7)房地产抵押估价报告应当包括估价对象的变现能力分析和已抵押及其担保的债权情况。

变现能力分析应当包括抵押房地产的通用性、独立使用性或可分割转让性,假定在估价时点拍卖或者变卖时最可能实现的价格与估价的市场价值的差异程度,变现时间长短以及费用、税金的种类、数额和清偿顺序。

(8)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其他评估机构披露甲方或甲方客户提供的相关资料及提交给甲方对应项目的评估报告。一经发现,取消入围资格;造成损失的,我行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9)对于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估价报告,乙方必须给予更正。4.2.3乙方必须加强对估价师队伍的管理,确保所聘用的估价师遵循以下尽职要求:

(1)必须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适当的估价方法,严格执行估价相关政策和规范、标准。

(2)与房地产抵押当事人有利害关系或者是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必须回避。

(3)应勤勉尽责,充分了解抵押房地产的权属、对应债务、已抵押担保的债权等情况;对有关情况和资料进行核查。

(4)应对估价对象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查勘,将其现状与相关权属证明材料上记载的内容逐一进行对照,做好实地查勘记录,保留能够反映估价对象外观、内部状况和周围环境、景观的资料。

4.2.4发生下列情况,乙方应立即向甲方通报,并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事件的负面影响。

(1)重大财务亏损、资产损失或其他财务危机。(2)发生停业、被吊销或注销营业执照、解散等情形。(3)发生对其经营或财产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后果的任何诉讼、仲裁或刑事、行政处罚。

第5条 评估费用

乙方受理的房地产评估业务,由委托人(借款人或者抵押人)与乙方签订相关的委托评估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评估费用由委托人(借款人或抵押人)承担,但乙方应当给予其适当的优惠。评估费用由乙方和委托人(借款人或抵押人)自行结算,甲方不承担任何评估费用及评估费用的交接义务。

第6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一年,即自 2016年2月25日起至2017年2月25日止。

第7条 违约情形及处理

7.1 乙方如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根据甲方要求进行整改,且甲方有权暂停其业务:

7.1.1出具的评估报告中未对押品存在的明显风险进行揭示的; 7.1.2一年内甲方自查、内外部监管审计检查中,发现存在押品评估价值明显偏高的;

7.1.3一年内存在2次(含)以上经营机构或委托方企业投诉其服务效率低、服务态度差的,经调查情况属实的; 7.1.4与客户有利害关系未予以回避的; 7.1.5其他可能直接或间接影响执业的利害关系; 7.1.6其他导致评估价值偏离市场价格较大的行为。

7.2乙方如发生如下情形,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如给甲方造成损失,则甲方有要求乙方进行赔偿的权利。

7.2.1未进行现场勘察的;

7.2.2不按照合作协议出具合格的评估报告或相关资料的; 7.2.3评估时有意隐瞒押品存在的重大影响事项,错误地评估价值,造成甲方贷款出现损失的;

7.2.4故意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出具虚假评估报告、证明文件及其他文件的;

7.2.5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及其它需要保密的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7.2.6一年内被通报、警告累计2次(含)以上的; 7.2.7一年内累计有不良信用记录2次(含)以上的; 7.2.8被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罚款、通报批评,或被当地银行同业协会或银行监管部门列入高估抵(质)押物黑名单的;

7.2.9因违法、违纪或其他不良行为被媒体曝光的; 7.2.10其他损害甲方、借款人和其他当事人利益的事项; 7.2.11发生本协议第3.1.6条约定的情形; 第8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可变更和解除。在达成书面协议前,本合同仍然有效。除本协议约定情况外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对本合同进行单方面的变更、修改或解除。

第9条 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10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评估业务员评估总结 第6篇

不知不觉,2014年已经结束,我来泉州工作已经有半年了,半年间在公司领导及各位同事的帮助下以及公司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氛围中,使我受益匪浅,感触良多,也使我明白好工作难求,在公司不断扩大进步的推动下,我必须认识到不被淘汰就要不断的学习,更新理念,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知识水平,以适应新的形势需要。还要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在新的一年改善自身缺点。现在就个人半年来的工作情况做一下总结:

一、岗位职责

我于2014年6月入职以来,在刚开始先对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办事流程有个基本的了解,以及熟悉泉州市区以及周边的楼盘,然后就是拿送报告,拍照这些。然后在闲余时间,也有跟公司的前辈一起去拜访银行和中介的客户,从中也学到很多在日常培训中学不到的知识以及一些交际的技巧。从入职的第四月开始就接触了一些业务,一些单子从头到尾的跟踪下来,之间也有许多的问题,好在公司的领导及同事也都很热心的帮助,努力的让我成长。通过半年的磨合学习,让我对单子的处理能力也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入职的前四个月我还有负责基础知识的培训,刚开始也是做的不是很好,会紧张,遗漏许多准备好的知识点,但也通过几个月的时间与大家一同学习,渐渐让基础知识培训这方面走上正轨。

二、不足之处

1.刚从学校毕业,这个行业对我而言非常的陌生,期初许多工作没有合理安排,导致一些问题没有及时处理。自己又对工作的思索能力不够,很多事情没有认真的用脑子去想,工作也做的不够细致,以及对于一些专业的知识水平的缺少,有时在谈论工作相关问题的时候一问三不知。

2.业务的拓展能力以及不熟悉人之间的交际能力很差,对于陌生人,如果别人不主动找我交流的我基本也是不会去跟他交流,这一点对于做业务这方面的人来说是很致命的。业务拓展方面至今还没有开始展开,有时工作的时候太死板,去送报时其实有很多的机会可以向一些银行的客户经理认识自己,自己却没有把握住机会。

三、未来的工作计划

在新的2015年,我主要有一下几点规划:

1.要走出去,拓展业务,努力改善自身性格内向的这个毛病,在与银行的接触中主动的去向别人推广自己,让别人认识到自己,也要走出去拓展出自己的人脉关系网。提高自己处理事情的能力以及与客户之间的沟通能力、2.拓宽自己的知识面,对于担保还有融资方面的知识现在可以说是一窍不通,在明年公司培训这方面的知识时要认真的学习,跟上公司前进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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