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2024-06-09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精选16篇)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篇

关于评选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和“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团干部认真学习,勤奋工作,积极投身“四化两型”、“四个湖南”建设,团省委决定,开展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和“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工作,并于2013年“五四”青年节期间进行表彰。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

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华民族、热爱社会主义,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是青年坚定信念的模范。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拓宽理论视野和文化视野,综合素质高,是青年刻苦学习的模范。

3.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是青年争创佳绩的模范。

4.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是青年奉献社会的模范。

5.遵纪守法,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者、雷锋精神的传承者、湖南精神的践行者,自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是青年弘扬新风的模范。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推报人选年龄不得超过28周岁(1985年5月后出生),团干部原则上不申报优秀团员。

(二)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

2.热爱团的岗位,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实践者、雷锋精神的传承者、湖南精神的践行者。

4.密切联系青年,坚持把竭诚服务团员青年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模范带头,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在团员青年中具有影响力、号召力。

“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原则上要求为专职团干部,并任团内职务时间达一年以上。

二、申报程序

(一)初选。各单位对拟推报人选进行全面了解、审核和考察,在听取所在单位党组织意见的基础上,指导推报人选按要求

填写申报表,撰写事迹材料(1000字左右,A4纸张排版),每个学院限报1名优秀团员、1名优秀团干。

(二)公示。推报人选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人选是本级团组织负责人的,还须在上一级单位进行公示。各推报单位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详细记载举报内容。

(三)申报。按时上报经公示合格人选的申报表格和相关材料。

三、有关工作要求

各年级要紧密结合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广泛动员和组织本年级的团员、团干部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请各年级于2013年3月17日前将申报表、申报材料,报宣传部长米日丁QQ244720544邮箱, 需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相关事项请咨询李月***.附件:1.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2.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共青团湖南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3日

附件1

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附件2

2012年度“湖南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应在市级团委意见栏内签盖市级党委组织部门的意见。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2篇

各团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工作,提高全校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和各团支部的整体实力,增强团的工作的生机与活力,达到鼓舞先进、鞭策后进、激励中间,调动各团支部和团员积极向上的目的,推动我校共青团“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表彰一批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若干个先进团支部(少年先锋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在各支部内进行,要求在2012年6月15日前结束,报团委审核。

二、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能认真学习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能关心国家大事,认真学习和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在学习、劳动、工作及他社会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和法律,遵守团的纪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敢于同一切不良行为作斗争。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专业思想牢固,学习刻苦认真,成绩优良,并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青年志愿活动以及文体活动等。

4、按时参加团员注册,能较好地履行团员义务和权利。

5、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在各项活动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同学优先。

6、本学年无违规违纪记录。凡被学校处通报批评等处分的均不予参评。

三、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团员条件的全部评选,同时必须是班级学生干部或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

2、热爱本职工作,以身作则,能够带领和组织团员青年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坚持以身作则,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在团员青年中具的一定的威信和号召力。

4、各科学习成绩名列班级前40%,在各项活动比赛中表现优秀的同学优先。

5、本学年无违规违纪记录。凡被学校处通报批评等处分的均不予参评。

四、先进团支部(少年先锋中队)评选条件:

1、支部委员会(少先队)班子健全、团结,支部书记(队长)称职、支部委员有分工、有工作实绩。

2、能有计划召开团支部会议(中队会议)。学习重要文件和材料,传达上级精神,能够及时进行团籍注册;能经常向团员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团的基础知识。

3、能积极组织团青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效果良好;并能根据本支部的青年团员的思想实际和特点,有目的的组织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

4、团员发挥作用好,能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支部团员一年内未出现过重大违纪现象,其班级量化考评在各班前列;团员之间团结,友爱互助,进取,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5、团支部工作实绩居年段前30%,在各级比赛活动中,班级成绩在数和量上均名列年段前茅者。

五、评选名额分配:

优秀团员每班3名,优秀团干每班2名,先进团支部八年级3个班、九年级2个班、高一1个班、高二2个班,高三2个班;七年级参评少年先锋队,推荐4个班级。

六、评选办法及要求:

1、评选办法要有组织,有领导地进行。各支部要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校团委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做好评选上报工作。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由支部团员大会充分酝酿、民主评议推选,经支部会议讨论通过,班主任签署意见后上报团委,由团委综合审定评选,并上报党委批准后进行表彰。

2、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必须填写《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登记表》,要求主要事迹简明、具体;先进团支部(少年先锋队)必须认真填写好《先进团支部(少年先锋队)评选推荐表》,详细上报材料,事迹要突出,材料要真实,并紧扣评选条件,并经由班主任、年段长、下段领导签名。

3段长须于6月15日前将本年段的《先进团支部(少年先锋队)申报表》送交团委会,逾期视为弃权。

团总支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3篇

为营造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 鼓励创作更多更好的优秀学术成果和作品, 更好地服务于商贸经济及工业经济研究、服务于现代经济建设, 《现代商贸工业》杂志将从2013年起, 评选年度优秀论文。评选范围为2013年度在本刊上发表的文章, 评选方式为作者自荐和编辑部推荐形式, 由本刊编委会专家和有关高校及湖北省商业经济学会专家进行评选和点评, 年度优秀论文及作者名单将在本刊上公告, 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欢迎作者、读者推荐参评2013年度优秀论文。请将您认为优秀的论文 (注明期数、作者名、文章名, 并注明推荐人单位、联系方式、推荐亮点) 通过邮件xdsmgy@vip.163.com或者QQ:505422276告知。

2013年10月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4篇

桂师院团字〔2013〕3号

关于开展广西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 团员教育评议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分团委、社团特别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提高团员的政治素质,进一步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立足岗位,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发挥模范作用,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巩固和扩大党的青年群众基础,经研究决定于2013年3-4月开展我校2012—2013学年团员教育暨评议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组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本次团员教育评议活动采取自学与集体讨论相结合的学习方式,自我评议与组织考核、评议相结合的评议方式。整个活动分为五个阶段:

1.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3月18 日— 3月22 日)。充分利用包括分团委博客、班级博客、班级微博在内的各种宣传媒介大力宣传本次活动,发动广大团员积极参与教育评议,更好地

认识本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及内容,明确思想,端正态度。

2.第二阶段:学习提高阶段(3 月23 日— 3月29 日)。学习教育要以团员意识教育为中心内容,强化团员的先进意识和模范意识。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大、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共青团中央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科学发展观、共青团广西区委2013年工作要点和共青团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2013年工作要点。各级团组织要依托团课、主题团日活动,以辅导报告、知识竞赛、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等丰富多彩的形式,认真研读文件、掌握基本观点、领会精神实质、创新教育形式,结合我校共青团活动体系,把加强团员青年政治理论学习贯穿大学生学习、生活和团组织活动当中,并在各分团委、班级团支部博客开辟专栏,将学习成果上传至各分团委、班级团支部博客,供广大同学交流学习。

3.第三阶段:自我评议和民主评议阶段(3月30 日— 4月 5日)。每个团员填写《团员评议注册登记表》,结合自己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情况,对自己的政治素质、团员意识、学习表现、品德修养、遵纪守法、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情况进行书面总结,找出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小结要求认真撰写,字数在800字以上。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团员作出综合评议,确定团员考核评议登记,将优秀团员、合格团员、经帮助能够合格团员、不合格团员名单汇总并交至分团委。对于优秀团员、合格团员,分团委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对经帮助能够合格的团员应暂缓注册,团组织应帮助他们克服缺点、改正错误,待他们取得明显进步后,再为其办理团籍注册手续,暂缓注册时间为三个月至半年;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应予以除名,报校团委备案;对个别不合格团员予以除名,报校团委备案;对犯有严重错误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团纪处分直至开除团籍处分。对于表现突出又积极要求入党的共青团员,分团委应积极地向党组织推荐作为党的发展对象。

4.第四阶段:组织考核阶段(4 月6 日— 4月9日)。各分团委审核,上报相关评优材料。

5.第五阶段:总结表彰阶段(4月10 日— 4月22 日)。校团委对各二级学院上报的评优材料进行复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对先进分团委进行评选,将评优结果上报校领导审批并予以表彰。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团支部的评选参照《广西师范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广西师范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和先进团组织评选办法》执行。优秀团员按每个团支部团员总数的5%评选,优秀团干按每个团支部1名评选,先进团支部按各分团委支部总数的10%—15%标准进行评选。申报需附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各分团委将申报材料及申报汇总表请于4 月10 日前交到校团委,汇总表电子版请发至校团委邮箱:gxsytw@yahoo.cn。

2.先进分团委的评选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根据有关条件撰写申报材料,字数2000字以内,于4 月1 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材料及申报表报送校团委,申报材料要体现工作特色,主要

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和阵地建设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校团委将召开基层共青团工作答辩会,对先进分团委进行民主评选。评选程序为:各院分团委将申报材料制作成PPT进行汇报——接受评审小组的提问并进行答辩——评审小组对申报单位进行投票确定先进分团委。先进分团委的名额按照学校分团委总数的40%评选。

三、工作要求

1.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是共青团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各分团委要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认真做好活动组织安排。

2.各分团委要认真组织实施教育评议活动各阶段的任务,积极运用团属媒体、分团委博客、班级团支部博客和班级微博做好活动宣传和推进工作,营造积极热烈的氛围,确保教育评议活动的顺利开展。

附件:

1.广西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先进分团委申报表 2.广西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先进团支部申报表 3.广西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团员评议注册登记表 4.广西师范学院2012-201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评选表

共青团广西师范学院委员会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5篇

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大会表彰决定通知

各系、各相关部门: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促进我院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经研究,决定召开表彰2010—2011学年度先进团组织、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表彰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2012年5月4日(星期五)下午14: 30,北苑大梯型教室。

二、参会人员

1.党院办、宣传部、教务处各一名领导; 2.各系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全体辅导员;

3.学生代表。各系人数具体如下(要求被评为先进团组织的班级人员、优团优干的同学都参加):

传媒系:30人 经贸系:60人 艺术系:60人 计电系:60人 管理系:60人 农环系:30人 食生系:30人 机汽系:60人 外语系:30人

三、参会要求

1.各系辅导员负责清点人数并维持本系会场秩序; 2.请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3.会议过程中,请将通讯工具设置为振动或静音,保持会场秩序。

介绍出席大会的领导

2.表彰先进集体与个人 3.获奖集体和个人代表发言4.学院领导讲话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团委学工处 二○一二年五月三日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6篇

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了树立我院团员中的典型,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适应时代的要求,勤奋学习,顽强拼搏,展示我校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促进团员青年素质的全面发展,院分团委决定对2009/2009学年在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团员和团支部予以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评选表彰对象为2009/2010年在校学生团员和各团支部..二、标准和名额

评选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要坚持德智体全面发展的标准。详见《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三、评选要求

评选表彰活动要在学院党政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学院分团委组织承担。“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同学认真讨论,民主评选产生;“先进团支部”的提名须经班级团支部按照评选标准综合考评,认真讨论,经民主评选产生。

评选表彰“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活动是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级团组织要认真组织好评选工作,按照评选标准,严把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不搞人为“拔高”,要加强对受表彰团员和团支部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推动学校“争先创优”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2010/5/

21附件1:

东北电力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优秀团员”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优秀团员在全校注册团员青年中产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积极参加班、团、院(系)、校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青年志愿者活动和其他集体活动,乐意配合团支书以及班委工作,为团活献言献策,踊跃参加团活;无任何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现象。班集体的活动能很快并且自愿地响应.3.在各项活动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4.各班级上报优秀团员人数不超过在籍团员总人数的5%。

(二)评选程序

1、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

2、初评:班级团支部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3、终评:学院分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优秀团干部从学院分团委、团支部的团干部中产生(分团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团支部书记、团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任职时间满一年方具备评优资格;

2、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无任何违纪记录,无考试不及格现象。

3、热爱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二)评选程序

1、上报:各基层团组织在广泛动员并征求班主任老师的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程序确定人选并写出推荐材料;

2、初评:班级团组织征求学生的意见后初评,本人填写相应登记表,报学院分团委组织部;

3、终评:学院分团委进行终评审批,并予以公布、表彰。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细则:

(一)评选标准

1、团支部组织完善、作风过硬,能够做到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

2、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本团支部成员无违纪记录;

3、班集体平时表现出的整体积极性。(包括团支书的活动出勤率,同学对校活动的参与率,出席的观众率,会议的出勤率)组织工作得力,能坚持定期团组织支部活动,组织生活具体明确,团员评议详细,并有书面总结材料;

4、能够大胆创新,特色工作开展突出,主题团日活动质量高、收益大、覆盖面广,并有详实的文字总结材料,班级团活按时按量,有创新,有效果(计划书上交及时,内容周密;活动实施过程真实;总结书上交及时,内容丰富).5、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在增强团员意识主题教育中

表现突出,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班级整体的学风,例如晚自习的出勤率,教师平时考核的结果。

7、学院上报先进团支部数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25%。

(二)评选程序

1、申报:各参评团支部写出工作总结,对学年工作进行总结;在工作总结基础上,向学院团委提交书面申请;

2、初审:根据支部申请,结合各团支部的日常工作,学院分团委组织部对各团支部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上报学院分团委.3、复审:在上报初评结果的基础上,院分团委对申报团支部进行复审,并召开评选大会,由进入复审的班集体对班级资料进行PPT展示,确定表彰名单。

东北电力大学自动化工程学院组织部

2010/5/

21附件2:

——学年优秀团员审批表

注:

1、此表复印有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院分团委组织部一份,学院保留一份。

3、各院系请于将本学院(系)审批表上交自动化学办。

附件3:

——学年优秀团干部审批表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校团委一份,所在院系保留一份。

3、各院系请于11月20日(下班前)将本学院(系)审批表上交校团委办公室。附件4:

——学年先进团支部审批表

注:

1、此表复印有效。

2、此表一式两份,上报学院分团委一份,院分团委组织部保留一份。

3、支部自评包括组织机构建设、团组织生活、团员证管理、团员注册、团费收缴、团务纪录、推优工作、团的活动、纪律情况、社会实践、学习情况等。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7篇

根据每位审稿专家的审稿周期、审稿质量、审稿次数,《实用骨科杂志》第四届编委会常务委员会经过认真讨论,评选出2015年度优秀审稿专家十位(按姓氏拼音排序),他们分别是:

陈华江上海长征医院骨科医院

陈一心南京大学医学院附属鼓楼医院

何锦泉天津市天津医院

廖威明广州市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林坚平海南省人民医院

柳达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盛京医院

吕波四川省人民医院

孙海钰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

张功林兰州军区总医院全军骨科研究所

左建林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

优秀审稿专家将获得以下奖励:2016年在《实用骨科杂志》免费为其发表一篇署名为第一作者的文章;赠送2016年《实用骨科杂志》全年杂志一套;获得《实用骨科杂志》第五届编委会候选编委资格。

对于每一位审稿专家的辛勤付出我们都心怀感激。在新的一年里,《实用骨科杂志》愿与广大读者、作者及全体编委,为促进我国骨科事业不断进步和发展做出更大贡献。衷心地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万事如意,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2015年度审稿专家名单(按姓氏拼音排序)

常文凯陈华江陈一心程宏董友段王平冯毅傅德皓关海山郭锦丽郭征韩来春何锦泉

黄相杰黄永波贾英伟焦强李刚李海明李立志李晓君李永平梁炳生廖威明林坚平刘昌文

柳达陆声陆向东吕波吕欣罗华云马德彰马晓生钱宇任龙韬沈彬史勇寿建国

宋文慧宋宇锋宋跃明孙海钰孙立汤亭亭王东王晋东王小虎王永峰王宇泽王煜巍韦庆军

吴占勇向川肖骏谢伟徐永清杨朝晖杨自权尹昆尹芸生张功林张民张蜀华张伟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8篇

兽医学院团委各干部、各团支部:

为表彰先进,激励广大团干部和团员勤奋学习、扎实工作,院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拟在全院对优秀团干部、标兵、优秀共青团员及标兵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范围(注:每人只能申报一项奖项)

1、优秀团员

(1)凡团组织关系在我院的学生共青团员(含预备党员)均可参加优秀团员评选。

(2)受校院党、团、行政处分的按规定不能参加评选的团员和保留团籍的党员,均不参加评选。

2、优秀团干部

院团委干部均可参加评选。

3、优秀团支书

学院各团支书书记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表彰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思想素质高,政治立场坚定,有为党的事业、社会主义事业、共产主义理想而努力奋斗的热情,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典型。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3、在本年度民主评议排在前两名的团员中产生,民主评议参照《兽医

1学院团支部民主评议细则》进行。

4、2012年的学习成绩绩点本科生3.2以上,本学年内没有重修。

5、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热爱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熟悉团的业务,团工作成绩出色,本年度本科生学习绩点3.0以上,本学年内没有重修。

3、工作作风扎实,注意抓基层建设和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为青年服务的思想,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5、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6、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三)优秀团支书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献身的精神,敢于同各种错误思想和不良行为作斗争。

2、热爱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完成各项学习、工作任务,熟悉团的业务,团工作成绩出色,本年度本科生学习绩点3.0以上,本学年内没有重修。

3、工作作风扎实,注意抓基层建设和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团员青年,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为青年服务的思想,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5、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6、旗帜鲜明地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三、注意事项

凡是已经参评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不得参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支书。

四、评选办法

1、各团支部通过民主评议推选两名符合要求的团员,学院对推荐候选人进行审核,填写推荐表,并择优推送校级团员,报送校团委审核并给予表彰。

2、优秀团干部及优秀团支书评选将以演讲加现场互评形式进行,演讲时间地点待定。

五、报送材料要求

1、被推选的“优秀团员”须要报送优秀团员申报表,在04月16号晚18:30前将电子版以“姓名+优秀团员”命名,发到组织部邮箱shouyizuzhibu@163.com,纸质版交给相应的收表人员。

2、“优秀团干部”须要报送优秀团干部申报表;“优秀团支书”须要报送优秀团支书申报表。参选人员请于在04月17号晚18:30前将电子版以“姓名+优秀团干部(或团支书)”命名,发到组织部邮箱shouyizuzhibu@163.com,纸质版交给相应的收表人员。

六、负责人

收表人:卢跃微(2-504,629636)

刘韬(8-306,691246)咨询人:许国浩(630949)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9篇

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基层团委:

一年来,全院各级团组织坚持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紧密围绕学院中心工作,以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为主线,深入实施对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坚定团员青年理想信念,提升团员青年道德水准,激发团员青年爱国热情;充分发挥共青团的服务职能,团学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共同开创学院和谐发展的新局面;广泛开展各类文化、学术、科技、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不断提升学生第二课堂教育的层次和质量,拓宽教育的范畴和领域。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全院共青团工作再上新台阶,经院领导批准,院团委决定在五四前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基层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团干部和优秀团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在学风、班风建设中成绩显著;(到课率具体百分比)

2、班子健全,作风扎实,整体素质高,团支部书记学习成绩良好,思想品德好,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认真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和团费收缴工作,有一支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团员队伍;

4、组织生活制度健全,坚持开展团日活动,支部工作活跃;

5、在素质拓展工作中,组织有力,成绩显著。

6、学生思想活跃,态度端正、工作积极,在一年内无重大违纪行为。

(二)优秀团干部: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高尚;

2、担任团干部一年以上,出色完成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主动为团员青年服务,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组织观念强,表率作用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热心团的工作,有奉

献精神;

(三)优秀团员:

1、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思想品德高尚;

2、严格要求自己,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自觉遵守团的纪律,执行团的决议,按时交纳团费,积极参与并协助支部开展工作;

3、在维护校园稳定,同违法违纪和不文明行为做斗争中发挥了模范作用。

二、评选办法:

(一)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需填写申报表,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反映本级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措施和成效。

(二)评选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均需填写推荐表,撰写简要事迹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此次评选表彰,对于推动我院团建整体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系团委要高度重视,在全面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申报名单。要严格把关,真正把先进典型推荐上来。

(二)各单位在填写“主要事迹”或“主要工作成绩”一栏时,要做到重点突出,言简意赅,不得出现空白或“材料附后”等字样,申报(事迹)材料字数不超过1500字。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0篇

各分公司:

2012年即将过去,为了鼓励和表彰这一年里在汉舍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工作并积极进取的员工,且能实实在在、公平公正的将这些优秀的员工从中选拔出来,特制定了选举方案,如下:

一、被选人条件:

1、在公司工作满半年

2、无迟到、早退、旷工及其它不良记录;事假不超过5天者

3、除经理、厨师长及以上级别的所有岗位的员工

二、参选人条件:

在公司入职满三个月以上的所有员工

三、评选内容:工作态度、团队协作、工作技能、纪律四个方面

四、评选步骤:

1、人事部协同区域经理、经理、厨师长公布被选人和参选人名单

2、参选人评分: 区域经理评领班、主管

经理评领班、前厅员工、后厨主管

领班评前厅员工、主管

主管评后厨员工、领班 前厅员工评前厅员工、领班 后厨员工评后厨员工、主管

3、人事部根据权重(区域经理或市场经理占20%;经理厨师长占30%;领班占20%;员工占30%)统计分数,公布前十名

4、区域经理、经理、厨师长,重庆区域含市场经理最后题名

5、人事部发通告公布名单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1篇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范围

1.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征稿要求

1.所有参评论文要求“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0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赛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严禁抄袭、剽窃, 文责自负。有条件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 (不含节假日) 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对于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将根据参评作品的质量,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向辅导教师、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5.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6.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主要是为了激发全国各级学校教师的写作热情, 本着鼓励、激励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汇总后统一邮寄。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9395 88909179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2篇

各团支部:

2011年,全院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共青团员、学生干部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学院党政中心工作,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推进团学工作的创新,为学院团学事业的进步发展做出了贡献。为表彰先进,以先进典型事迹为榜样,激励广大团员和团干部努力学习,扎实工作,奋发向上,文理学院分团委决定在今年“五四”期间评选表彰一批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希望各团支部高度重视,根据评优工作的整体安排,认真做好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申报工作,并将申报名单、申报表格及申报材料于5月2日前上报学工部。申报“五四红旗团支部”须同时提交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份,所有申报表及申报材料均须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A4纸张)各一份。申报材料要求实事求是、不得伪造,逾期未报或材料不全者,作自动弃权处理。为确保本次评优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评优结果的公平、公正,增加工作透明度,使之更加合理化、规范化,特制订本评选标准。一、五四红旗团支部

1、团支部组织健全,作风过硬,凝聚力强;

2、能及时传达上级团组织的指示,主动配合上级团组织的工作,出色完成各项任务;

3、团员队伍建设好,组织工作得力,支部团员遵纪守法,品德优良,能够积极参加各项活动;

4、工作规范,有计划、有总结,能形成文字,且资料保存完好;

5、能够按时足额上缴团费。

二、优秀共青团员

1、政治方向正确坚定,思想进步,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

2、品德优良,举止文明,尊敬师长,团结帮助他人;

3、有良好的专业知识水平,刻苦钻研;

4、有明确的团员权利与义务观念,按时缴纳团费,并自觉执行团的各项决议,关心团的事业,主动为团的工作献计献策,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并能在其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

5、下列两个条件的团员可作为优先考虑对象:(1)在院、系、班级等各级团组织的工作中热心参与并有积极贡献的团员;

(2)充分发挥个人特长,为本总支的各项建设工作及活动服务并取得成效的团员,如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宣传工作等方面。

三、优秀共青团干部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积极进步,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2、带头学习钻研业务知识,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兼具敏锐的政治触觉,能及时地学习新的理论知识;

3、品德高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

4、热爱团的工作,执行团的决议,积极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熟悉团的业务,有独当一面的工作能力和务实创新的工作作风,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勤恳有效地开展工作,没有重大的工作失误,并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

5、密切联系群众,虚心向群众学习,敢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群众的批评与监督,在群众中起到表率作用;

6、工作中能够顾全大局,公道正派,光明磊落,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威望;

7、从事共青团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的在职团干,在各方面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文理学院分团委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3篇

“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工)委、市教育局团委、各相关学校团委:

为纪念建团90周年,进一步推进共青团系统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努力学习、锐意进取、全面发展,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子为合肥“新跨越、进十强”而努力奋斗,团市委、市学联决定,开展合肥市学校“优秀学生会”、“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2年3月至4月

二、评选范围

合肥市市属大中专院校、普通中学的学生会和注册学籍的全日制学生。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会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学生会章程及有关规定。

2、制度规范,工作机制合理,机构运行良好,定期开展活动。

3、自觉组织政治理论学习,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成员团结协作,在广大同学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在团组织的指导下,根据自身实际,积极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各项工作,在服务青年学生、活跃校园生活、繁荣校园文化、组织开展学雷锋活动、加强学风建设、浓郁学术科研氛围等方面均有突出成绩。

5、全体成员能积极主动深入广大同学中间,作风扎实,群众基础较好。

6、违反团章和《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规定,不受学校团委指导的学生会,不具备申报资格。

(三)优秀学生会干部

1、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最新理论成果。

2、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雷锋活动,德、智、体全面发展。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在社会实践、学术研究、科技创造、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4、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工作能力突出;在学生会工作时间一年以上,工作成绩突出。

5、曾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四、评选办法

1、各申报项目均需填写申报表,要求填报信息客观真实、表格不漏项目、文字表述准确规范。

2、申报“优秀学生会”须撰写2500字左右的申报材料,主要体现工作特色,反映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活动等方面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4、申报“优秀学生会干部”须撰写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主要包括工作作风、工作成绩、工作心得体会等方面内容。

5、申报团体和个人材料须在所在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3天。

6、申报表与申报材料各一式2份(附电子版,文字材料正文用仿宋四号字体、25磅固定行距、A4纸统一打印,标题请用黑体小二号字体)。最后由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定。

五、相关要求

1、此次评选活动是我市第一次对学生会工作进行评选,对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生发展,充分发挥学生会在校园文化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中的主体作用有着重要意义。各单位对评选工作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评选,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

2、各单位要以评选活动为契机,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模范导向作用,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成才,全面发展。

3、各单位请于4月5日前报送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到团市委学校部(联系人:袁长

一、贺捷

联系电话:3537570

通讯地址:合肥市政务文化新区一区A座1116室

邮编:230071,电子邮箱:hfsxl@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1年度合肥市“优秀学生会”申报表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4篇

为了更好地发挥团组织和青年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全校团组织和广大团员中掀起学先进、赶先进的高潮,发挥共青团在学校改革和发展中的作用,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稳步发展,校团委决定表彰一年来在我校共青团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团干部和团员。校团委先将评选的相关要求发给你们,望各团总支和各班团支部认真落实。

一、参评对象:全校团员。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支部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学风建设等活动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师生的一致好评。

(2)在学习中,勤奋刻苦,积极进取,本学期期中考试在班级前25名。如果此次期中考试获得年级表彰的同学不在参加优秀团员的评选。

(3)在生活中,勤俭节约,严于律己,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诚实守信。

2、优秀团干评选条件(1)在团组织中担任干部;(2)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3)在班级管理和活动中作出突出贡献。

三、评选办法及要求

1、各班的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必须由本班团员投票产生。

2、各班优秀团干一名,优秀团员按班级团员总数的6%评选产生(按七舍八入取舍)

3、在年终团员民主评议中,除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外,其他团员的民主评议为“合格”。

4、请各班团支部在5月17日前将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评选结果和年终团员民主评议表交到年级团总支处。

校团委

关于评选湖南省2012年度优秀团员团干通知 第15篇

一、征稿对象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教科研人员、教育管理者, 以及从事行政、后勤管理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等校外教育单位的教育工作者。

二、征稿范围

1. 有关教育改革、教育管理、素质教育、课堂教学、教学经验、教材教法、学法指导、师资队伍建设、德育工作、班主任工作、团队学生会工作、多媒体应用、特殊教育、幼儿教育等方面的优秀论文;

2. 有关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优秀教案、个案分析、教学点评、优秀课件等;

3. 有关教师辅导学生优秀作品, 包括学生的优秀作文、科技小发明、小制作和小论文等。

三、征稿要求

1. 所有参评论文要求“坚持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 主题鲜明, 重点突出, 理论联系实际;既要有一定的理论认识, 又要有自己的实践、思考、研究和创新。”论文中所提出的问题对当前教育教学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和参考价值;论文题目要精练、简短、明确, 论点要集中、鲜明, 论据要充实、有据;文字表达要规范、简洁、流畅;字数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2. 教师制作的优秀课件、案例, 要求文件大小不超过1 0 MB, 注明课件制作软件 (请采用幻灯片) 及“参赛作者信息” (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课件名称、课件创新点、教材版本、名称、年级、邮编等) 。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要求:参评作品须书写工整或打印;科技小发明和小制作等形式的作品, 需提供相应作品的照片若干张, 并配相关文字说明。作品须注明学生姓名、年级、辅导教师姓名、联系电话、单位、邮编等。

四、相关说明

1. 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一律不退, 请自留底稿, 严禁抄袭、剽窃, 文责自负。有条件者请采用电子邮件投稿, 每人限投1~2篇论文。

2. 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对所有参评的论文、教案和课件及时进行评审, 两周之内 (不含节假日) 通知作者是否获奖, 若在此期限内未收到任何答复者, 请与评审组电话联系。

3. 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可由学校集体组织进行参评, 各学校将符合本次征稿范围的作品经过初评后集中推荐到评委会, 对于学校将给予颁发集体荣誉奖。

4. 参评提交截止日期

第一批截止日期:2012年6月30日;

第二批截止日期:2012年12月31日。

五、评选办法

1. 将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聘请教育界资深专家组成评委会, 依据科学、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评作品进行评审, 严格评审程序, 保证评审质量。获奖名单将分为两批于截稿日期结束一个月内公布在相关网站和教育杂志上, 届时请各位获奖的老师留意查看。

2. 所有来稿将由评委会严格认真评审后, 统一签发“获奖通知书”, 并告之相关事宜。

3. 本次论文、教案和课件评选活动将设立特等奖及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 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颁发获奖证书,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享有职称评定、业绩考核方面的优先权。

4. 对于教师辅导学生的优秀作品, 将根据参评作品的质量, 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各若干名。获奖者由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国家教师科研专项基金“十二五”规划重点课题组与相关杂志社共同向辅导教师、学生颁发获奖证书。

5. 为扩大活动规模与参评论文、教案和课件的质量, 对组织10篇以上参评作品的学校及个人, 评委会将向组织单位或个人颁发优秀组织奖。

6. 所有参评的获奖论文, 均可根据作者要求, 优先安排在《学园》、《中外教育研究》等国内权威杂志上公开发表。

本次评选活动, 主要是为了激发全国各级学校教师的写作热情, 本着鼓励、激励原则, 可由各级教科研部门或学校统一组织参加评选活动, 汇总后统一邮寄。

来稿请寄:北京市清华大学84-84信箱优秀论文评审组〈收〉

邮编:100084

联系电话:010-88904288 88909882

优秀团员、团干评选方案 第16篇

一、优秀团员干部考核办法1、3月27日前提交申请材料;

2、我系团总支评审委员会根据上报的事迹材料,经详细核实后确定分数;

3、依照本实施细则中的考核标准,我们将会从符合标准的优秀分子中评选出优秀团干、团员,并给予公示。

4、二、参与资格: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评选资格

1.有违纪记录者;

2.考试有挂科者;

三、总分评定(满分100分)

总分=基本分×70%+答辩分×30%

考核时间范围:2010年3月21日——2011年4月1日

电子科技大学中山学院优秀团员、团干推荐表

√优秀团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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