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2024-05-18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精选14篇)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1篇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

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是由青海省农牧厅提出并归口,根据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青海省2008第二批地方标准修订计划”的通知》,《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标准》被列入青海省地方标准制定计划。青海省畜牧总站在以往工作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承担了该标准的起草制定工作。

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进行编制。

二、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背景、意义

(一)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的背景

规模化发展是今后生猪产业发展的必然方向,实施集约化养殖是生猪产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的必然选择。随着市场竞争加剧和人们对畜产品质量要求越来越高,千家万户的分散饲养已经难以适应,而规模化养殖尤其是养殖小区的建立既可增加经济效益和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还是实施标准化生产、提高畜产品质量的必要基础。只有生猪产业达到一定规模,才能实现服务指导、科技应用、产品销售、质量控制等的系列化、专业化、标准化,从而适应市场发展的需求,保证养殖效益和畜产品质量。大力发展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和养殖小区建设已是大势所趋。

我省生猪养殖以农户散养为主,规模化水平较低。生猪散养户以及大量中小规模养殖户受规模的影响、资金和人员的限制,生产和管理还属于粗放式经营,科学饲养的意识淡泊,精细化管理严重滞后。

(二)制定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的意义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膳食结构的改善,对肉质的品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省已经形成了比较稳定的引进国内外优良猪品种(长白、杜洛克、约克夏等)作为父本,以青海八眉猪为母本,杂交产生的F1代优杂母猪作为瘦肉型商品猪的母本,再与优良纯种瘦肉型公猪杂交产生F2代商品仔猪的“三元”杂交繁育模式。

为了加快推进养猪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大力推广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随着国家西部大开发与退耕还林草工程的实施,优质饲草产量逐年增加。同时,近年来通过“畜牧良种工程”、“瘦肉型猪标准化养殖项目”、“农业综合开发养殖项目”的实施,畜牧业基础设施得到提高,科技应用得到普及,经济效益得到提高。

三、编制原则和确定标准主要内容

编制过程中坚持以“实用性、普及性、操作性、科学性、合理性” 原则,要求标准内容易懂、易掌握、易操作、易推广应用。

本标准规定了青海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场地选择、总体布局、饲养规模、猪舍建筑、配套工程、小区管理、环境保护、制度和资料管理等。

四、编制过程

项目下达后青海省畜牧总站极为重视,业务主管领导主持,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制订标准的内容、方法、步骤,经过省内互助、乐都、平安、大通、湟中、湟源等县生猪养殖小区实际调查了解,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并参考相关资料,广泛征求和咨询了相关领域部门及有关专家的意见,多次修改,制定方案,进行组织实施。

标准中的各项技术指标参阅了有关资料将所有资料归类分析,在此基础上结合青海省养猪生产现状和发展趋势,本着有反映青海省养猪实际生产水平又能促进猪种品质提高的原则,根据WTO/TBT有关技术法规,制定青海省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

五、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标准中直接参考和引用了GB16548《畜禽病害

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范》、NY/T388 《畜禽养殖场环境质量标准》、《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DB63/T433《暖棚猪舍》、《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与其他法律法规相吻合,我们起草的规范在强制性标准范围内进行编制,与其他标准相适应,不发生冲突。

六、实施该标准的要求、措施建议

环境质量符合NY/T388的规定;暖棚猪舍建设按DB63/T433执行;小区建筑及设施要符合民用建筑防火要求;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猪尸体按GB16548的规定执行;猪废弃物处理实行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粪便经堆集发酵后作农田肥料;猪场污水应经发酵、沉淀后才能作为液体肥料使用;尸体处理应符合GB16548的规定;养殖小区以围墙或防疫沟与外界隔离,小区周围要设绿化隔离带,绿化覆盖率不低于30%;新建小区必须进行环境评估,确保小区建设后不污染周围环境,周围环境也不污染该小区环境。

标准的实施将对推动我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健康稳步发展,增加生猪养殖业科技含量,增强畜产品的市场竟争力,引导我省生猪养殖业尽早走上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道路,推动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牧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农村资源的合理利用及经济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2篇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永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绘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 施设备。

(三)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 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一)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二)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三)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猪的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善化处理情况、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四)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一致,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

(五)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或深埋处理。

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

(一)养猪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共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二)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善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3篇

2008年11月26日,由省畜牧食品局党组成员、常务副局长姜文康、生产科教处处长富刚、审计监审处处长王植力组成的项目验收组,对广安市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

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广安市邻水县的绿源猪场、辛君明猪场、岳池县的红庙鸿发养猪场、岳池特驱养猪场等项目建设猪场的实地进行了现场勘验,查阅了项目资料,核实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最后听取了广安市2007年生猪标准化建设项目工作的汇报。验收组一致认为,广安市2007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得到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实施有力,尤其是创新实行受益业主项目竞标,节约了成本,体现了公平;项目建设内容符合初设规范、项目资料完整齐全,尤其是项目建设前后对比资料保存完好。通过项目建设不仅形成了完整的生猪生产链条和新的生产能力,达到平抑了生猪市场价格的预期目的,而且还形成了“适度规模、自繁自养、种养结合、防疫配套”良好的现代畜牧业生产发展模式,项目检查验收合格。

验收组还要求广安市在保证质量、遵循规律的基础上尽可能早日完成2008年项目建设任务。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4篇

2008年,吉林康大食品有限公司在当地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公司肉兔产业发展政策的带动下,形成了各级政府大力支持,依托龙头企业周边地区积极发展肉兔养殖的局面。但离满足公司生产规模所需兔源数量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根据目前的发展数据测算,2009年的回收量还不足300万只。因此,必须把加大力度发展肉兔养殖规模作为工作重点。在2008年发展的基础上,吉林康大把2009年定位在养殖规模发展年。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养殖规模,在农安县继续发展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同时,吉林康大希望得到政府更大支持,制定政策,鼓励发展肉兔养殖专业乡镇、专业村,快速提升养殖规模。在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带动老百姓致富的同时,为康大生产经营提供兔源保障。

2009年吉林康大将继续大力推进标准化肉兔养殖小区建设,配备技术人员服务、指导养殖小区建设,为养殖小区提供规划设计、设备安装、养殖技术集中培训。根据吉林康大制定的《养殖小区建设服务指导流程》、《备案养殖小区设备设施建设标准》和《吉林康大养殖小区管理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为养殖小区统一制作了场区标识、制度牌,配置消毒药品。签订肉兔保值回收合同,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实行“一场一人制”的管理模式,提供规范的养殖管理指导和技术服务。制定养殖政策,扶持推动养殖专业镇、专业村和养殖大户的发展。

吉林康大秉承康大集团“事业同创,成就共享”的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注重长期发展,主动承担市场风险。首先保障养殖户的利益,让老百姓得到实惠,带动当地政府经济增收,企业得到投资回报。随着吉林康大项目的建成投产和肉兔养殖发展,必将带动当地肉兔养殖业的蓬勃发展,在当地将形成全国最大的肉兔养殖生产基地,同时推动吉林康大向全国最大的种兔繁育、肉兔养殖、加工销售的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发展,共同推动兔业产业在东北地区的快速发展,为农安县富县裕民做出贡献。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5篇

(调研报告)

近年来,畜牧业正在由传统的小农户散养方式向现代的规模化集约化方式进行转变,在这转型的关键时期,如何将提升养殖水平、稳固养殖规模、预防动物疫病、防治养殖污染、抗击市场风险等就成为了加快养殖方式转变的重要内容。

根据我县大力发展现代畜牧业的一系列重要措施,特别是以实施XX县现代畜牧业“6115”工程和优质生猪“七个一”工程建设为重点的畜牧产业化纳入了政府确立的重点建设项目,必将全面提高我县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程度,全力实现绿色品牌战略,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在质量安全,推动畜牧业生产发展上水平、上台阶。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帮助农民增收,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结合在基层工作的经验,通过与农村现实情况相联系,认为:根据当前畜牧业发展的形势,把生猪作为重点产业来抓,应该说,这找到了提高我县畜牧业综合生产力和行业竞争力的有效突破口,能全力打造国家优质畜产品战略保障基地县,并可以通过实施畜禽良种工程,促使畜禽数量、质量和养殖方式进一步提升。而要达到这一目标,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建设是切实可行的和必然的途径。

一 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的意义

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是畜牧业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加快全县生猪养殖速度,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大举措。对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促进生产进一步发展,对建设“中国幸福家园”具有重要意义。

发展生猪产业是促进畜牧业优势地位的重要途径。建设生猪养殖小区是畜牧业现代化养殖方式转变、推进标准化生产、提高畜牧业行业综合生产能力的重要措施。以XX镇生猪养殖为例,近年来,全镇生猪数量、质量和养殖方式都发生了显著变化,规模化养殖场和大户都得到了较快发展,生猪养殖大户达到80余户,全镇2009年出栏生猪56000头。根据当前全镇畜牧业发展的有利形势,把生猪作为重点产业来抓,是提高全镇畜牧业综合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大力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增大户饲养规模,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养猪业比较效益,可以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有利于加快生猪产业的现代化建设。通过建设生猪养殖小区,实行标准化生产,实施良好的养殖方式,生产出优质的生猪产品,有利于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可以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净化了农村的生活环境,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

二 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基本要求

建立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可以在规划区域纳入相当数量有适度规模的养殖户,要求其生猪养殖应达到年出栏育肥猪150头以上或母猪存栏20头以上,标准化圈舍面积达到100平方米以上。

其圈舍规范,外观统一,采光良好,通风及保温系统完善,具有自动采食和自动饮水功能,粪污排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齐全,场内整洁,环境优美。通过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标准,在环保、防疫、管理方面做到有环保设施、有反应程序、有管理组织、有管理制度,在养殖技术上做到良种、良舍、良法、良料、良防。在生态建设上做到人畜分离,配套建设生物隔离带;雨污分离,配套建设明暗隔离沟;粪尿分离,配套建设沼气池、贮粪池;母子分离,配套建设保育栏、隔热顶;料水分离,配套自动喂料箱、饮水器;病健分离,配套建设消毒池和隔离舍。

三 对加快发展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的引导

对养殖基础好、群众积极性高的村、组,要实施正确引导、优先发展。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相对集中、规模适度、人畜分离、管理规范、综合利用”的思路,充分考虑水源、交通、、防疫环污等因素,制定具体的建设方案,分步实施。由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对建立的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要科学、规范地做好场址选择、圈舍设计、生产规模和养殖品种、饲料供应、防疫制度、粪污处理等方面工作,减少资源耗损和环境污染,在增加农民收入的同时,提升农民居住环境质量,建设优美家园。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注重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相统一。对饲养小区的污染物必须进行处理或综合利用,防止对环境和地下水造成污染。应将(沼气)生产、有机肥料生产和养殖业污染物处理有机结合在一起,通过沼气发酵技术利用畜禽粪便进行沼气和沼肥生产,合理循环地利用物质和能量,解决燃料、肥料、饲养矛盾,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良性循环,因地制宜推广“猪-沼-果(桑)”、“猪-沼-菜”、“猪-沼-鱼”等循环经济模式。同时,要搞好小区绿化、美化。在小区内造林种林,美化环境,做到三季有花,四季长青,同时形成一个防护屏障,有利于防疫。严格免疫程序,定期注射疫苗,定期进行消毒和检疫,饲养人员经常观察畜群,发现病死畜禽及时隔离或无害化处理,有疫情及时报兽医人员。小区内应饲养优质瘦肉型猪种,生产优质商品仔猪和育肥猪,要控制药物添加剂,要加强饲养管理,推行种猪、仔猪和有肥猪分段饲养,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实现良好的养殖方式。

综上所述,我认为,从畜牧业发展的方向看,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生态化的畜禽养殖场是畜牧业的长远发展目标。通过建立生猪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小区,优先发展一批生猪生产基地,使之形成规模优势,对于提高养殖专业化、规模化和标准化水平,保障畜产品安全有着重要意义。先发展一批现代畜禽生产基地,尽快形成规模优势,争创品牌优势,实现畜牧业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产业化经营。从近几年的农民增收来源构成看,以生猪为主的畜禽养殖业起到了重要作用。发展生猪生态养殖,增大饲养规模,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劳动力就地转移,提高养猪业比较效益,就可以为农民增加更多的收入。建设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实行标准化生产,通过良好的养殖方式,生产出优质的生猪产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建立相对独立的养殖小区,也可以减少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净化了农村的生

活环境,改善人居生活条件,实现农村经济社会与人居环境的协调发展,进一步促进“中国幸福家园”的建设。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6篇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项目公示

为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发展,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上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了4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进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支持农业部标准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成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和已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规模养殖场。

2、2005年以来国家已安排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

目投资以及2007-2011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生猪扩繁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的不再安排。

二、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60万元;年出栏3000以上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由各县(区)畜牧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局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项目初选,并将初选结果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组织人员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建设项目,公示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审批。

五、项目审定结果

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共

44个)。

1、河北唯强牧业有限公司

2、隆尧县福达养殖厂

3、南和县新世纪猪场

4、南和县畜丰养猪场

5、新河县荆庄养猪场

6、沙河市开元养殖场

7、沙河市红卫养殖场

8、柏乡县华瑞养猪场

9、任县一诺畜禽养殖场

10、广宗县旧店养猪场

11、内丘县连文养猪厂

12、邢台县固坊固坡养殖场

13、邢台县一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14、河北恒倩实业有限公司隆尧县恒倩农牧科技生态园

15、南宫市华星种猪繁育场

16、南和县南师村五元养猪厂

17、南和县爱礼猪场

18、沙河市册井乡魏庄村贵西养殖场

19、广宗县国军养猪场

20、威县鑫达养殖场

21、巨鹿县平川生猪养殖场

22、内丘县坤达养猪场

23、内丘县李志奇养猪场

24、邢台县旭东养殖场

25、邢台县山富养殖基地

26、巨鹿县新五丰养猪厂

27、临城县平安养猪场

28、任县金胜养殖场

29、临城县西沟养猪场

30、邢台市桥西区卧龙庄韩振礼养猪场

31、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奥美菌业有限公司

32、邢台经济开发区宏峰养猪场

33、柏乡县强大养猪场

34、南宫市新昇养猪场

35、临西县尖庄镇顺达养猪场

36、平乡县前进养猪场

37、威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

38、临西县摇鞍镇乡临南养猪场

39、南宫市鑫源猪业

40、广宗县春草牧业有限公司

41、内丘县永鹏养猪场

42、平乡县宏兴养猪场

43、任县永发养殖场

44、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春光养猪场

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畜牧水产局(电话:0319-3163230)、市发展改革委(0319-3288020)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7篇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前言

简要说明项目区基本情况,明确方案规模,确定工程补助标准、资金来源,预计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一、编制依据、原则和任务

1、编制实施方案的依据

2、编制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3、编制实施方案的原则

4、建设任务

二、项目区概况

1、社会经济状况

2、自然地理条件

3、畜牧业发展情况

4、生猪(奶牛)养殖现状

三、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合计的工程建设内容,例如建沉淀池****个、沼气池****个,改造猪(牛)舍****平方米等。

四、工程进度安排

制定分阶段目标,直至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总工期为一

年。

五、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总投资估算

2、资金筹措

实行中央、地方和受益场(区)共同负担的原则,说明筹资渠道及规模。

六、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

1、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3、环境影响评价

七、建设期管理

1、组织管理

2、资金管理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8篇

1 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的背景

转变生猪生产方式是健康养殖和提高养殖效益的必然要求。2004年10月, 泸县畜牧局组织人员对全县生猪产业发展情况进行调研, 据调研结果显示:农村散养受农村留守人口减少, 外出务工人员增多;饲料 (原料) 价格上涨, 导致养猪成本增加, 农户养猪利润空间越来越小;加之近年来, 全县虽清净无疫, 但受到周边地区猪II型链球菌病、牲畜口蹄疫、无名高烧等疫情诸多因素的影响, 农民养猪积极性受挫。农村散养农户生猪饲养观念发生根本性改变, 生猪饲养量直线下滑。大户养殖在未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以前, 虽在养殖数量上有所增加, 但养殖场建设存在防疫设施不完善、管理不规范、人畜混居、污染严重、效益低下、抗风险能力差等诸方面缺点, 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生猪产业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 对生猪数量和质量要求越来越高, 农村散养难以供给社会生活的需要, 推行规模养殖, 转变生产方式成为破解难题的最佳办法。生猪养殖标准化、规模化、科学化、健康养殖成为畜牧业发展的必然要求。

2 推进标准化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

2.1 抓组织保障, 推动生猪产业从传统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实现助农增收致富

生猪产业是我县农村的传统和骨干产业,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生猪产业的发展, 确立了“一体两翼”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思路。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创建工作, 下发了《关于加快生猪产业化工程建设的意见》、《关于创建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的意见》等文件, 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县级领导为组长, 畜牧、质监、财政、环保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项目领导小组, 并专门召开创建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与19个镇签订生猪产业发展目标责任书, 严格目标考核。各镇各相关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 做到了机构、人员、经费、责任、措施“五落实”。全县生猪产业发展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 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配合、齐抓共管、农户响应的工作局面。

2.2 抓政策引导, 推动生猪产业从零星养殖向标准化规模化养殖转变, 实现规模猪场硬件建设标准化

为进一步加快实施“劳畜富民”的发展战略, 推进我县生猪产业升级换代, 促进农民增收, 县政府出台了配套政策措施, 在生猪规模养殖户用地、取水、用电、融资、圈舍建设、引种等给予5万~80万元的补助, 引领农户走向标准化生产。一是根据国家中小型猪场建设标准制定了《泸县生猪规模养殖设计规范》, 从2007年起, 全县新建的规模养殖场都按设计规范执行;二是打造321国道、泸荣路、县道万得路沿线等12个生猪产业基地镇;三是按照农业部“八统一”要求, 本着相对集中原则, 已建成得胜仁和村等10个生猪生态养殖小区。

2.3 抓科技推广, 推动生猪产业从数量型向量质并重型转变, 实现良种繁育体系标准化和规模猪场饲养管理标准化

一是品种优良化。大力推广猪人工授精繁殖技术, 加快良种猪繁育体系建设, 加速生猪品种更新;二是生猪养殖技术标准化。以创建国家级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为载体, 制订了圈舍建设、饲养管理养殖技术规范, 加大培训力度, 改善养殖环境, 严格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管理, 加快推进生猪标准化养殖;三是发展生态化。引进生物垫料零排放养殖技术, 整治规模化畜禽养殖场, 率先在兴旺牧业养殖公司和利泰农养殖公司建立起农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四是资源循环再利用。推广“猪-沼-果 (菜) ”等生态养殖模式, 促进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实现“双赢”;五是加强与四川农业大学、西南大学、四川省畜牧科学院等大专院校和科研单位合作, 共同建设生猪产业的科研基地, 构筑泸县优质生猪养殖标准化的技术支撑体系。目前, 天泉牧业有限公司成功引进世界先进的“智能化母猪饲养管理系统”, 成为中国第二家、西南地区第一家拥有这一系统的生猪养殖场。

2.4 抓龙头带动, 推动生猪产业从分散经营向产业化经营转变, 实现标准化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

近年来, 县委、县政府把培育做大生猪标准化养殖作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一是以泸州泰锋阳业农贸有限公司兴建的PIC祖代种猪场为龙头, 实现了生猪品种标准化;二是以泸县优质仔猪产业化开发总会为龙头, 建立了“公司/协会 (专业合作社) +基地+农户”的商品仔猪产业化经营模式, 对外销生猪统一佩戴“蜀龙”牌商标, 带动生猪产业的快速发展;三是以泸县吉龙食品有限公司为龙头, 建立了“公司+基地+养殖场”的生猪产业化经营模式, 开发的“世尊牌”猪肉系列产品80余种, 产品远销俄罗斯、日本、东南亚等国家, 解决了养殖户的后顾之忧, 提升了养殖户的积极性。

2.5 抓防疫防控, 推动生猪产业从以控为主向防控结合转变, 实现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一是继续加强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建设, 强化基础免疫, 制定和完善管理制度和各类技术规范, 并符合WTO和SPS (动植物卫生协议) 有关原则, 做到建立一片, 净化一片, 巩固一片;二是新建饲料营养成分常规分析室, 提高了对饲料的检测能力;三是县上成立以县食安办牵头, 畜牧、工商、质监等部门参与的畜产品质量监管机构, 加强了对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四是建立了全县畜禽养殖档案和畜产品质量追溯制度, 统一全县耳标编排, 并对全县的规模养殖场的饲养品种、规模、投入品的使用等进行详细记录。

3 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取得的成效

经过多年的生猪养殖标准化发展建设, 以生猪为主的畜牧业, 在农业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

3.1 生猪产值大幅提升, 农民收入增加明显

从2004年末到2008年末, 畜牧业产值从13.5亿元增加到24.6亿元, 提高了11.1亿元, 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从50%提高到58%;生猪出栏从80万头增加到115万头, 提高了35万头;外销仔猪从90万头增加到112万头, 提高了22万头, 外销量位居全省第一;农民人均牧业收入从398元增加到1 237元, 提高了839元;农民生猪养殖人均增收从90元/年增加到400元/年, 提高了310元/年, 农民增收明显。

3.2 生猪标准化养殖快速发展, 规模效益明显

2004年生猪养殖专业户5 000余户, 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2 356个, 未建有生猪养殖小区和年出栏万头规模的猪场。而到2008年底全县已发展生猪养殖专业户9 000余户, 比2004年增加4 000余户;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4 361个, 比2004年增加2 005户, 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的大中型标准化猪场10个, 年出来6 000头的标准化养殖小区10个。年出栏5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出栏量占全县生猪出栏总量的40.8%, 高出全省5.8个百分点。

3.3 生猪良种率大幅提升, 生猪品质更有保障

2004年末到2008年末, 全县PIC父母代母猪从200头增加到1.2万头, 增加了1.98万头, PIC能繁母猪总量占全县能繁母猪的10%。生猪标准化人工授精从1万头增加到目前的6万头, 生猪标准化人工授精率已达70%, 比2004年末提高了55%。全县生猪良种率从40%增加到70%, 提高了30%。生猪良种率的大幅提升, 有力保障了生猪品质的提高, 增加了养殖效益。

4 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在看到取得成绩的同时, 可清醒地看到, 我县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中还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县产、加、销一体化畜牧龙头企业少, 带动力不强;二是宣传不够, 氛围不浓, 不论在交通要道, 还是在规模养殖场, 缺乏生猪产业发展宣传标识;三是产业化链条结合不紧, 还存在脱链现象, 在基地 (农户) —龙头企业或协会之间还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 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四是养殖业主现代畜牧业意识不够强;五是项目发展资金短缺, 泸县自从被确定为扩权强县试点县后, 市财政取消对我县生猪发展的资金扶持;六是生猪饲养方式和饲养技术比较落后;七是生猪防疫体系不够健全。

5 发展思路

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现代畜牧业发展, 以农民增收、企业增效、产业增值为目标, 以机制创新、科技创新、品牌创新为动力, 加快养殖方式、资源利用方式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着力提高畜牧业良种化、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水平, 切实保障动物卫生安全和畜产品质量安全, 推动畜牧业率先在农业中实现现代化。到2012年, 全县出栏生猪135万头, 外销仔猪115万头, 生猪规模养殖比重达到60%, 生猪良种面达到80以上。把我县建设为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国家出口猪肉质量安全示范区、四川省精品农业优质生猪养殖标准化示范区和全省40个现代畜牧业重点县之一, 实现畜牧大县向畜牧经济强县跨越。

5.1 抓好规划, 建设生猪生产产业带

现代畜牧业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必须规划先行, 有序推进。县、镇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 把现代畜牧业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明确建设的思路、目标、重点和工作措施。一是以321国道和泸荣线沿线为重点, 建立生猪标准化养殖产业带, 继续支持饲养50头以上PIC父母代种猪且年出栏500头以上PIC商品猪规模化猪场的发展, 全力推进国家级生猪标准化养殖示范区建设;二是以喻寺、方洞、嘉明、玄滩、石桥、毗卢、奇峰、云锦、立石、百和、得胜、福集等12个镇为商品仔猪开发生产带;三是以牛滩、潮河、天兴、云龙、兆雅、海潮、顺河、太伏8个镇为优质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带。

5.2 推进配套体系建设, 强化产业发展支撑

一是加快良种繁育体系建设, 坚定不移地抓生猪产业化工程建设。按照“三定一统” (定品种、定规模、定设备, 统计外观) 的要求, 推进良种工程建设, 建立原种场、扩繁场、商品场相互配套的三级良种繁育体系, 进一步加强对泸县猪人工授精总站和猪人工授精网络的规范化管理, 全面实现良种化;二是进一步健全以政府为主体的动物防疫责任体系, 科学编制免疫计划, 完善免疫制度, 对猪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依法实行强制免疫, 建立完善免疫档案, 全面推进畜禽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提升防控工作水平;三是坚持逢场必查的市场监管制度, 加大饲料、兽药等投入品生产、经营、使用执法监管, 对生猪规模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实行备案制度, 强化生猪养殖档案管理, 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四是建立健全种类齐全、层次多样的人才培养体系, 紧密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的实际, 重点培养一批技术带头人, 为泸县生猪养殖标准化建设提供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5.3 创新运行机制, 增强产业发展动力

一是整合现有资源, 推广六方合作模式。由PIC种猪场提供提供父母代种猪和商品仔猪, 饲料企业配送饲料, 担保公司为种猪场和养猪户提供贷款担保, 协会 (专业合作社) 负责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农户负责养猪, 保险公司提供保险服务;二是积极推行龙头企业 (兴旺牧业、天泉牧业、金海公司等) 通过专业合作社向农户提供仔畜禽、饲料、防疫、养殖技术, 并按协议以增重计费方式付酬, 农户进行标准化规模养殖的“寄养”模式;三是围绕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和区域性特色优势畜产品主产区建设, 鼓励和引导以农民为主体的畜牧业生产、经营者组建“参与广泛、自愿联合、平等互利、管理民主”的规范化农民专业合作社。

5.4 转变生产方式, 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一是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建设一批现代畜牧业重点镇。实施生猪养殖设施建设标准化工程, 结合改厨、改圈、改厕、建沼气“三改一建”, 做到“人畜分离, 沼气配套, 种养结合”。坚持适度规模养殖, 种猪场按照饲养种猪50头、100头、200头、300头、500头规模进行扶持, 标准化养殖小区按照年出栏2 000以上规模进行扶持, 生猪养殖创业园区按照年出栏20 000以上规模进行扶持;二是制定完善优惠政策, 积极扶持现有龙头企业, 同时促进与象雨润、四海、高金等有实力的龙头企业的合作, 带动生猪产业发展, 调动和发挥龙头企业对产业带动、行业推动、链条延伸、产品增值的重要作用;三是推广“生态养殖+沼气+绿色种植”和“发酵床生物零排放”生产模式, 发展循环农业, 实现种植业与养殖业的有机结合, 避免产生新的面源、点源污染。

5.5 做大做强生猪品牌, 提升品牌效应

一是充分发挥县畜牧兽医信息网的功能和作用, 按时对生猪生产、加工、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与国内主要行业网站进行对接, 实现畜产品销售网上交易;二是加强宣传, 以“蜀龙”牌商标为载体, 在交通要道、规模养殖场、养殖小区等处设立广告牌进行宣传。对外调生猪统一佩带“蜀龙”牌商标, 提升我县生猪的知名度;三是巩固和扩大“蜀龙”牌生猪产品的影响力着力提升“蜀龙”牌生猪品牌的知名度, 争创四川著名商标和四川省名牌产品, 做大做强泸县生猪产业。

5.6 强化管理, 搞好项目建设

一是紧紧抓住国家政策机遇, 进一步做好项目的策划、编制、争取和储备工作, 争取更多的国家资金支持, 实现投入上的突破;二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试点加快推进现代畜牧业发展意见》 (川府发[2009]14号) 和《四川省国家优质商品猪战略保障基地建设规划纲要》文件精神, 围绕泸县畜牧产业发展, 重点挖掘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前景好、对畜牧经济带动作用强的项目, 充实和完善项目库;三是加强项目资金管理, 切实做到专款专用, 进一步加强日常资料的收集、整理, 保证项目实施不走样。

5.7 完善政策激励机制, 加大产业扶持力度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9篇

鄂州市地处湖北省东南部、长江中下游南岸,辖4个区20个乡镇4个街道办事处。全市耕地面积2.76万hm2,农业人口106.7万人,其中农村人口70.1万人。2007年,鄂州市畜牧业产值达13.83亿元,占农业总产值的24.68%;人均畜牧业产值1 296.16元,人均畜牧业纯收入484元。多年来,鄂州市十分重视畜牧业的发展,将发展畜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来抓,尤其在发展生猪生产方面,围绕“洁净家园、美化村庄”的新农村建设要求,积极推广标准化规模生产,生猪养殖由千家万户喂养向标准化规模生产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1 发展状况

(1)规模化养殖稳步发展。2007年全市生猪出栏80.1万头,生猪年出栏50头以上的养殖户达1147户,其中年出栏万头以上养殖大户14户,规模化养猪户出栏生猪45.98万头,占全市总出栏量的57.4%,同比增长9.3%。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生猪出栏26.9万头,规模化养殖率稳步提高。

(2)标准化养殖快速普及。鄂州市结合实际,积极推广适合农村中小规模养殖户生产的标准化“150”养殖模式。按照“人畜分离、独立建圈(舍)、沼气配套、生态隔离、标准化饲养”的建设要求发展生猪养殖,2007年全市共发展69户,新建“150”模式猪舍122栋2008年第一季度,已发展到76户,建成标准化“150”模式猪舍共129栋,现已投产;同时,由于政府加大对养殖小区水、电、路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鼓励养殖户进区发展养殖业,到2007年底。全市已建成畜禽养殖小区23个。其中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达10个;2008年第一季度全市又有蒲团上倪、沙窝新湾、花湖永华、段店武胜、葛店张铁、东沟白岩等6个万头标准化养猪小区已动工兴建,预计2008年9月份可全部建成投产。

(3)产品质量不断提升。通过全力推进畜禽标准化养殖,到目前为止,全市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认证20个,其中生猪产品、产地认定认证达12个。同时。品牌意识也明显增强,湖北省原种猪场生产的“晒湖”牌种猪连续5年在省种猪拍卖会上夺得多项第一,种猪销往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成为全国种猪行业的知名品牌;鄂州市大丰牧业有限公司推行“公司+基地+养殖户”的养殖模式,建成生猪养殖基地10个,实现了产业化经营。该公司生产的“四海湖”牌鲜猪肉,获国家工商总局注册,通过了农业部无公害畜产品及产地认证,2007年8月被湖北省农业厅授予“湖北省农民满意优质品牌”荣誉称号;多年来被鄂州市民评为“鄂州市人民最喜爱的100品牌”之一。通过执行畜产品认定认证制管理,推进了畜禽健康养殖,促进了全市畜产品安全生产水平的整体提升。

2主要措施

(1)领导重视,规划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鄂州市市委、市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畜牧业的发展,把畜牧业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的四大支柱产业来抓,2007年初,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意见》(鄂州发[2007]5号)文件。各级、各有关部门把加快推进畜牧业标准化规模养殖作为发展现代农业、增加农民收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途径来抓。各区政府成立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标准化畜禽养殖小区(场)建设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等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制订好发展规划,强化措施落实。

(2)部门配合,共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畜牧部门发挥优势,搞好协调,提供技术服务,加强督导,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2007年,争取了全省农业综合开发扶持生猪规模化养殖项目资金100万元、全国生猪良繁体系建设资金200万元,用于扶持全市生猪规模养殖:发改部门积极搞好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规划和立项。2007年,市发改委共争取财政资金140万元,用于扶持规模化猪场基础设施建设;财政、税务、金融等部门积极落实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户、加工企业的扶持政策;水利、供电部门解决好养猪小区(场)用水用电问题,规定按照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执行:市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乡镇相关部门,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制定了《畜禽养殖用地规划》,解决好生猪养殖用地问题;环保部门加大对生猪养殖小区(场)治污工作的扶持力度,2007年共争取国家规模化猪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资金390万元,重点扶持猪场环保设施建设;经贸、工商、税务等部门加大对生猪养殖、屠宰加工等环节不合理税费的清理;宣传部门大张旗鼓地宣传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为生猪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3)协会搭桥,推动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鄂州市养猪协会成立于2003年1月,到目前为止已发展会员300多个。自成立以来,以行业服务、行业自律、行业代表、行业协调为基本职能,协调政府进行行业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维护会员和行业的合法权益,遵循民主办会、自主办会原则开展多项活动。一是配合政府职能部门对生猪生产按照“统一供种、统一供料、统一用药、统一防疫、统一饲养管理”的小区管理模式,普及标准化生产及防疫技术,建立无公害畜产品生产基地;二是对会员生猪养殖从圈舍选址修建、粪污治理到饲养管理等实行全程监控,监督养殖户建立生猪养殖档案,实施生猪产品可追溯制,达到确保生猪产品质量安全的目的;三是推行产业化运行机制。养猪协会以鄂州市大丰牧业有限公司、湖北省原种猪场、鄂州市生猪屠宰厂等企业为龙头,联合武汉正大有限公司、武汉希望饲料有限公司、上海诺华动物保健有限公司等饲料、兽药生产、加工企业。合力构建生猪产业发展基地,实行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产业运作模式。涂家垴镇养猪户余再军同志在协会的引导下,与武汉正大公司签订生猪产销合同,建标准化养猪“600”模式猪舍2栋。投产以来,年出栏生猪由原来300多头发展到现在的3 000余头。协会与企业、政府、社会积极沟通,开展行业调研评估等工作,组建从猪源购买、饲料供应、饲养管理、产品销售完整的产业链,积极解决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难题,最大限度地保护养殖户的利益,从而有力地推进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4)科技服务,引导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鄂州市畜牧兽医局担负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的科技推广普及工作,成立了以分管生产的付局长谢光明同志为组长,13名具有畜牧兽医专业大学文化程度、中级以上职称的技术骨干为成员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推广专班,实行包乡镇、包小区(场)责任制,全面推广普及标准化养殖实用技术。通过新闻媒体、科技入户工程、培植示范户等多种形式、多个渠道,对养殖户进行技术培训,全方位地提升养殖户的畜牧科技应用水平。2007年,培植生猪养殖科技示范户350余户,幅射带动农户1100余户。2008年第一季度,通过各种方式举办培训班与现场指导达149期(次),培训人员3 800余人。目前,根据区位优势,全市已建成了东沟镇的“猪—沼—鱼(蚌)”、沼山镇的“猪—沼—果”、杨叶镇的“猪—沼—菜”等生态养殖样板镇:蒲团、沙窝乡的“养猪—建沼—供能”等节能环保养殖示范乡。在畜牧兽医部门的推动、示范户的带动、标准化养殖效益的驱动下,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迅速在全市推广。

(5)以奖代补,激励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鄂州市2007年制订了《鄂州市农业产业化经营以奖代补实施办法》(鄂州农产字[2007]1号)文件,2008年又出台了《关于印发发展现代农业奖励补助标准的通知》(鄂州政办发[2008]2号)文件,明确了畜牧养殖奖励补贴标准,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一是当年新建标准化“150”模式猪舍,经验收合格后每栋一次性奖励1万元;二是当年新建,生猪养殖规模达到1万头以上的养殖小区,经验收合格后除享受国家扶持政策外,政府再奖励5万~10万元;当年出栏生猪8万头以上的乡镇,经验收合格后奖励5万元;三是对养殖小区(场)当年引进良种母猪达到100头以上的,每头补贴50~100元现金。2007年全市已落实生猪标准化“150”模式猪舍奖励资金122万元,生猪良种引种补贴资金5万元,生猪生产大乡大镇奖励资金35万元。一系列的奖励政策,有力地促进了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

3体会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10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加强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行为,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有关扶持生猪产业发展政策,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属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联合下达投资计划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均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

第三条项目建设实行统一规划,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四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现代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扩建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具体的建设内容,按照当年中央投资计划规定执行。

第五条项目建设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二章 项目管理

第六条建立项目储备制度。省、市(州)和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本级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养殖场(小区)规模分级建立项目储备库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州)、县(市、区)畜牧部门每年组织对生猪养殖场(小区)进行现场核实,符合项目建设条件的列入项目储备库。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列入县(市、区)项目储备库,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列入市(州)项目储备库,年出栏2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列入省级项目储备库。拟争取下一中央补助投资的入库项目,必须提前完善有关项目前期工作(主要包括可行性研究报告、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的编制与审查)。

第七条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各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国家、省有关部门的项目申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从项目储备库中筛选拟申报项目并进行公示。公示合格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同时抄报所在市(州)相关部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下发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及投资计划申报要求综合平衡后,提出全省项目投资建议计划,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国家投资计划下达后,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分解下达项目投资计划。

第八条项目实施方案编制和审批。各项目县(市、区)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由可研报告与初步设计合并形成,达到初步设计深度,且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由项目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按投资规模分别上报省、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省、市(州)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组织专家审查,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同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报国家有关部门备案。

第九条项目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四制”管理,严格按照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项目业主要与施工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明确规定项目的投资额度、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完成的数量、质量和工期等。

第十条项目建设实行中期检查制。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根据项目建设进度,适时组织开展中期检查,督促指导项目建设进度和建设质量。

第十一条项目实施变更。自觉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不得擅自调整、变更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已审批的项目建设实施方案。如因特殊原因确需调整变更建设地点、规模、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等,应按项目审批权限和程序报批,并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二条项目档案管理。有关项目建设的相关文件、实施方案、招标投标资料、阶段性项目建设总结、检查验收资料、财务报表及项目专帐资料、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和施工前后的相关图片照片及录像资料等要整理成册,分类归档保存,专人负责。

第十三条项目竣工验收。项目竣工后,严格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要求及时组织竣工验收。中央投资补助在60万元(含6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各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组织竣工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省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备案,省级适时组织抽验;中央投资补助80万元的项目由省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组织验收。项目竣工验收组应由有关专家和相关部门组成,验收组通过对项目的全面检查和考核,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填写竣工验收报告表,并对竣工验收结果负责。验收合格后按要求报上一级有关部门备案。

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建设任务及投资计划是否按批复的方案完成,是否有随意变更项目建设地点、标准和主要建设内容。

(二)主要工程建设是否符合设计要求,达到规定标准。

(三)国家投资是否按要求足额到位。

(四)是否建立了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滞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问题。

(五)是否经过审计部门审计并出具了竣工审计报告、竣工财务决算等。

(六)效益指标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七)项目建设有关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第十四条省级验收合格的项目,将由省发展改革委和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联合授牌。第十五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由省、市(州)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按权限下达整改通知,限期进行整改。

第三章 资金管理

第十六条根据国家现行规定,项目补助标准分4个档次,即: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补助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每个补助80万元。

第十七条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财务制度的规定管理、使用项目资金,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严禁滞留、挤占、挪用。强化投资使用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项目资金可按项目建设进度拨付,也可采取先建后补拨付方式。采取按进度拨付方式的,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现场核实项目建设进度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县财政部门预拨资金;采取先建后补方式拨付的,由业主先用自有资金开展项目建设,由县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现场确认开工建设后,先拨付30%的资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拨付剩余项目资金。

第四章 组织管理

第十九条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涉及面广、责任大、社会关注度高。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指导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组织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条省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省农业厅(畜牧兽医局)负责项目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实施的管理工作。各级发展改革、农业(畜牧兽医)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和协调,加大支持力度,共同做好项目组织管理。

第二十一条各县(市、区)要加强项目建设的信息统计和总结工作,建立完备的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实行信息季报制,根据管理权限项目业主、项目管理部门须每季度末分级书面报送项目建设进展情况。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项目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

第二十三条在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项目申报存在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以旧顶新、虚报冒领等违纪、违规问题,将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一)责令限期整改;

(二)通报批评;

(三)暂停拨付中央预算内资金;

(四)冻结项目资金;

(五)暂停项目建设;

(六)撤销项目、收回项目资金;

(七)减少或暂停安排所在地下投资计划。

对国家工作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建议有关地方和部门依纪依法实行责任追究。

对于责令限期整改和通报的项目,按管理权限,由各级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联合发出整改通知或通报,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期限及相关要求。项目整改单位要按照整改要求完成整改工作,并在规定限期内反馈整改结果。发展改革和农业(畜牧兽医)部门在收到整改情况报告后,组织项目整改复查。对复查合格的项目予以书面确认,对于整改不力的,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予以处理。

对管理制度健全、执行程序规范、投资收益显著的地方,给予通报表扬,并在投资及项目安排时给予倾斜。

第二十四条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建设、管理过程中收取费用,一经发现,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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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发改农经[2008]182号

■发布时间:2008-03-06

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各市发改委、农委,合肥市畜牧水产局、阜阳市畜牧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精神,现就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原则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精神,国家发改委、农业部2008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我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项目建设。各类项目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文件执行(详见附件)。项目地方配套资金原则上按照1:0.2安排。

二、项目安排

项目安排要突出优势区域,重点支持受灾严重县(市、区),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和大户,支持农垦及省直有关部门所属农场的规模养殖场(小区)实行属地申报。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

(一)生猪扩繁场建设。每个市各申报1个,择优安排上报12个项目。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建设。原则上按照2006年生猪出栏量(统计年鉴)为基础,按比例投资安排到市(详见附件1)。各市要突出重点,按照规定的补助档次和标准落实到县及相关养殖场(详见附件4、5)。

(三)种鸡场建设。按照突出重点的原则,宣城、合肥市各申报2个,铜陵、阜阳、宿州、淮北、巢湖、芜湖、六安、黄山、安庆各申报1个,择优安排上报10个项目。

三、项目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有关市、县农委(畜牧局)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于3月18日前联合上报省农委、省发改委;省农委汇总提出审查意见,行文报省发改委审批,抄送有关市、县农委(畜牧局)。省发改委会同省农委于3月2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联合上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各地必须按照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

(二)生猪扩繁场、种鸡场。有关市农委(畜牧局)组织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3月11日前会同市发展改革部门联合上报省农委和省发改委;省农委组织审核修改后,会同省发改委联合上报农业部、国家发改委。根据农业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省发改委会同省农委于3月25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联合上报国家发改委、农业部。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实施方案原则上要求有资质的设计或咨询单位进行编制。

市、县发展改革部门和农业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安徽省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

2.农业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格式和要求

3.农业投资项目实施方案要求

4.申报条件、建设内容、建设标准、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5.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6.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项目投资计划汇总表

二 〇 〇 八 年 三 月 六 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投资生猪养殖通知

抄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3月6日印发共印60份

相关附件

附件1.doc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12篇

建设项目公示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农业厅关于申报2014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的通知》,县发展和改革局、农业局通过精心筛选出3户,拟申报2014年生猪标准化养殖场,现将3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名单予以公示。

1、巧家县药山镇三鑫生态养殖场,法人代表:阮俊飞,建设地址:药山镇荞麦地村,建成时间:2011年5月,当前生猪存栏385头,2013年出栏肉猪565头。

2、大寨镇富饶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法人代表:罗富饶,建设地址:大寨镇大寨村,建建成时间:2012年9月,当前生猪存栏326头,2013年出栏肉猪565头。

3、包谷垴乡兴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法人代表:杨兴明,建设地址:包谷垴乡包谷垴村,建成时间:2011年6月,当前生猪存栏356头,2013年出栏肉猪538头。

拟申报建设内容:沼气及污水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补助金额每个场35万元。

公示期七天,公示期间,若有认为拟申报对象不符合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条件和要求,以及有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报、审核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或书面材料等形式举报。受理举报电话:0870-7128186、7124127 巧家县发展和改革局

巧家县农业局

奶牛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技术 第13篇

1 科学选址

适宜的场址对于健康养殖和养殖健康是十分重要的。养殖小区应选择在距秸秆、青贮和干草等饲料资源较近的地方, 以保证草料的充足供应, 减少运费, 降低成本。同时养殖小区交通方便, 有稳定水、电供应, 水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要避开对奶牛场污染的屠宰、加工和工矿等企业, 特别是化工类企业。要求符合兽医卫生和环境卫生的要求, 周围无传染源[1]。因此, 应选择总体平坦、地势高燥、背风向阳、土质良好、具有缓坡的北高南低、地下水位较低 (2 m以下) 的地方, 所选场址要有发展的余地。并且注意选址应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 必须适应于现代化养牛业的需要[2]。此外, 选址建场时注意节约用地, 不占或少占耕地。

2 精细建设牛舍

养殖小区大多是混合牛舍, 即成年母牛、育成牛、犊牛均在一栋牛舍中饲养。牛舍以单列式为主, 坐北朝南, 清粪走道在牛舍南面, 饲喂走道在牛舍北面。养殖小区内大多采用半开放式牛舍, 其三面有墙, 向阳一面敞开, 有顶棚, 在敞开一侧设有短墙, 冬季盖透明塑料布保暖[3]。成年母牛占牛舍面积为5.5~6.5 m2/头。为管理方便, 奶农户应有各自的牛舍。牛舍地基坚固, 屋顶要求质轻、坚固耐用、防水、隔热保温, 地面用防滑水泥地, 便于清洗消毒, 墙壁多采用砖墙并用石灰粉刷。牛床需要有足够的躺卧空间, 并有1.0%~1.5%的坡度, 高出清粪通道5 cm。牛床的长度 (自饲槽后沿至排粪沟) 一般成年母牛为1.75~1.85 m、育成牛为1.65~1.75 m, 宽度为1.10 m。牛床也应采用水泥地面, 并在后半部划有防滑线。牛床上可铺垫草或木屑, 也可采用橡胶垫, 保持牛床清洁和干燥, 使奶牛环境舒适。饲槽必须坚固, 表面光滑, 能耐磨、耐酸, 最好是水磨石或高级地砖及大理石等。牛栏采用自由卧栏, 其隔栏结构主要有悬壁式和带支腿式, 目前被广泛使用的是金属材质悬臂式隔栏。牛舍北墙窗户尽可能大, 便于夏季通风, 并设有东西2个门, 一个门通污道, 一个门通净道, 南门通运动场[4]。两端 (1栋牛舍由2户经营) 或一端 (1栋牛舍由1户经营) 设精料库房1间、值班室1间, 每栋舍之间前后间距要达到30 m以上。奶农户应有单独的犊牛舍或犊牛栏, 犊牛舍或犊牛栏要求清洁干燥, 通风良好, 光线充足, 防止贼风和潮湿。

3 配备生产与管理设施

奶牛养殖小区应有饲料加工或贮存间、青贮窖、档案资料室、挤奶厅等生产及管理配套设施。在小区用水泥墙建成的地面青贮窖较适宜, 窖址要选择不易倒塌、排水好、地下水位低的地方, 采用水泥、石料、砖等建筑材料制作永久窖。每次使用青贮窖前都要进行检查、修补、清扫、消毒。挤奶厅应建在小区的上风向或中部侧面, 距离牛舍50 m。授精室应建在养殖区内, 临近成年牛舍和挤奶厅的地方, 便于发情观察和配种。兽医室应设兽药房、诊疗室、化验室及值班室。兽医室和病牛隔离应设在小区下风向, 而且相对偏僻一角, 便于隔离, 减少空气和水的污染传播。养殖小区应有无害化处理、粪便堆放、污水排放等设施, 严格分开内部道污和净道, 污道主要用于粪污等废弃物运输, 净道主要用于运料、饲养员行走、奶牛周转等[5]。

4 设立消毒设施

奶牛养殖小区四周设防疫围墙。生产区大门口设立门卫传达室、消毒室、更衣室和车辆消毒池等。消毒室总长5.0~6.0 m (可拐弯) 、宽1.2 m, 上面装有紫外线灯, 地面有药液的消毒池。消毒池一般长3.8 m、宽3.0 m、深15.0 cm。严禁非生产人员出入场内, 出入人员和车辆必须经消毒室或消毒池进行严格消毒[6]。

5 建设奶牛运动场

每幢牛舍的南面应设有运动场。运动场面积可按成年母牛20 m2/头, 育成牛15 m2/头, 运动场场地以三合土或沙质土为宜, 亦可半边水泥地或立砖地, 半边用泥地, 水泥地或立砖地应紧靠牛舍。地面要平坦, 有1.5%~2.5%的坡度, 排水通畅, 靠近牛舍一侧应较高, 其余三面设排水沟, 运动场周围应设围栏。运动场内设有饲槽、饮水槽。也可在运动场建凉棚。

6 健全管理制度

养殖小区内有足够数量的管理及技术服务人员。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 应有集中统一的生产管理制度、卫生防疫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规范。养殖户在外进牛时一定要采取“双向检疫, 双向隔离”的措施, 严格控制疫病传入。奶牛养殖小区内严禁饲养其他动物, 周边、场内道路两旁及小区内空地要有绿化种植。小区的粪物处理和利用应根据当地具体情况, 选择合理措施。

参考文献

[1]王根林.养牛学[M].2版.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 2006.

[2]王杏龙.奶牛健康高效养殖[M].北京:金盾出版社, 2008.

[3]曹云龙, 闫鹤田, 王培军, 等.北方地区奶牛养殖小区平面规划设计的主要技术指标及基本要求[J].畜牧兽医杂志, 2009, 28 (5) :79-81.

[4]张富强.奶牛养殖小区建设与管理问题的对策[J].农业科技与信息, 2011 (3) :38-39.

[5]邱基洪.如何提升奶牛养殖小区建设的思考[J].今日畜牧兽医:奶牛, 2010 (2) :40-42.

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规范标准编制说明 第14篇

华泰来

近年来,珲春市大力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引导传统分散型饲养向标准化、规模化转变。过去三年间,该市共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及小区114个,目前全市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达168个。

为给经营者建设标准化养殖场开拓资金渠道,珲春市加大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资金扶持力度,每年筹资近200余万元,为新建、扩建的标准化养殖场提供补助。同时,该市农村信用社采取多种措施,将贷款政策向规模养殖场倾斜,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给予长期、大额贷款扶持。三年来,共为畜牧养殖经营者发放贷款近8000万元,有效解决了标准化养殖场建设融资难题。

东辽县人社局:“三帮扶”工作成效显著

蔡雁清 韩景春 周日出

在“三帮扶”工作中,东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极做好与对接村镇的帮扶工作,投入12万余元为安石镇先进村修涵洞,解决了多年困扰此村的出行难问题,为东辽县平岗、安石两镇10个村贫困户捐衣物300余件;组织专家到安石镇先进村进行义诊,为全村150余名群众进行了B超、心电、量血压、妇检、中医问诊等方面检查,同时开展贫困群众技能培训,力求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脱贫问题。在省人社厅与东辽县的对接帮扶工作中,东辽县人社局积极协调配合,努力争取资金,全年共筹资65万余元,完成5个乡镇、15个村村部修缮工作,并帮扶电脑、打印机、电视、办公桌椅75台套,援助书刊35000册、书架20米、被褥270套、棉衣物15捆、织袜机30余台、援梦大学助学资金1.2万元。

蛟河国家级粮油高产示范片增产2.7万吨

常学文 孙继东

创建国家级万亩粮油高产示范片活动,是蛟河市为提高粮食产量而进行的一项重点农业生产工作。该活动通过采取集成技术,实施统一整地播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病虫防治、统一机械收获的“五统一”生产模式,实现高产目标。

蛟河市8万亩国家级粮油高产示范片采用的集成技术涉及选择高产优良品种、种子处理、培育壮秧、整地精耕细作、合理密植、科学施肥、科学灌溉、科学用药、适时收获和秋翻地等每个生产环节。每个万亩示范片还都确定了一项针对性和适用性强的核心技术。玉米示范片核心技术应用地膜覆盖和垄侧减耕播种,水稻示范片核心技术应用绿色水稻规范化生产,大豆示范片核心技术应用单垄双行技术。专家测产结果是,包括水稻5个、玉米2个、大豆1个的8个示范片,今年总增产2.7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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