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2024-07-09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精选8篇)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1篇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是指,根据临床需要采购药品、自制制剂、贮存药品、分发药品、进行药品的质量管理和经济管理。目前,我国医疗机构的医疗工作,使用药物诊断及防治疾病仍占很大比重。药费收入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40%-70%。因此加强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对提高药品质量和医疗质量均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

本章对医疗机构药剂管理的四个主要方面进行了规定:(1)从事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的人员规定;(2)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审批、品种审批及使用管理;(3)采购及保存药品管理的规定;(4)调配处方规定。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非药学技术人员不得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

“医疗机构”在原法第十六条及相关条款均称为“医疗单位”。国务院1994年第149号令发布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统一使用“医疗机构”这个术语。此次修改中一律将“医疗单位”改为“医疗机构”,使之规范化。

医疗机构是指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规定,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书的机构。各级医疗机构的任务主要是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社会卫生服务,这些工作大多涉及诊断和防治疾病的药品,因此药剂技术工作在医疗机构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医疗机构药剂技术工作包括药品的储存与供应、调配制剂业务、药品质量检验、临床药学业务、药物经济学、药物情报管理等,这些工作具有很强的技术性,其核心已是保证药品质量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没有受过药学专业知识培训的人是不可能胜任医院药剂技术工作的,也就谈不上保证药品质量、保障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因此,医疗机构必须配备药学技术人员。

医疗机构配备药学技术人员有很久的历史。我国东汉以后设置的专为皇帝服务的医疗机构中,就有司药的专职人员。13世纪,欧洲的一些医院逐渐脱离宗教控制,医疗业务不断发展,药学职业从医学职业中分离出来,药剂师要用誓言保证制备药品的原料可靠、技术熟练、质量均匀。20世纪20-40年代,化学药物逐渐增多,临床医学日益发展,医学生已不可能花费许多时间来学习掌握药物治疗中越来越多的化学药物,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作用日渐显现。美国50年代出现的主任药师、药师和70年代后出现的临床药师均是为医疗机构药剂工作配备,并规定临床药师必须经过临床药学教育获pharm.d学位后才能担任。美国、日本及欧洲一些发达国家,医院药房里药师比例较大,如美国1993年有社会医院5342家,医院药师4万余人,主要从事临床药学工作;东京大学附属医院药房,药师占药房人员总数的74%。各国还制定了多种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工作,并对药学技术人员实行资格准入制度。美国在70年代开展了医疗机构药房实践标准化运动,先后制定了30多种医院药房业务工作指南性文件,制定了“医院药师能力要求”的指南,对药师的基础知识、工作技能及继续教育均作了详细规定。

原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与其医疗任务相适应的药学技术人员”,本次修改为“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与我国职称制度改革相一致。80年代初期,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不久,药学教育工作刚刚走上正轨,药学技术人员数量很少,药学技术人员的资格认定制度刚刚起步;医疗机构自制制剂及外购药品均很少,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资质、水平和技能要求均不高。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我国药学技术人员数量有很大增加(据的统计,全国共有药学技术人员约55万人),建立了一整套药学技术职称评定的制度和程序,建立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和从业药师资格制度,药学技术人员的整体素质有较大提高。本条修改为“医疗机构必须配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的药学技术人员”,突出强调了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不仅需要必要的专业知识,更需要一定的技术技能、实践经验和真才实学,并经一定程序认定。

本款所称“依法经过资格认定”是指国家正式大专院校毕业及经过国家有关部门考试考核合格后发给“执业药师”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的药学技术人员。

依照本法规定,医疗机构应由药学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包括调剂、制剂、采购、分发、保管等。随着医疗机构功能作用的变化,药剂技术工作将由保证临床供应向临床实践和为病人直接服务转变,如开展药学监护、临床治疗咨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药物经济学研究等,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重要性将日加突出。非药学技术人员未经过药学专业知识系统学习和上岗培训,且不具备相应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只能从事一些辅助工作,如财会、统计、划价、消毒、蒸馏等,不能直接从事药剂技术工作。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配制制剂,须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发给《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无《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不得配制制剂。

《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应当标明有效期,到期重新审查发证。

【释义】本条是关于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主管部门、审批程序以及证照的法律地位和具体内容的规定。

医疗机构制剂是指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临床和科研需要,依照规定的药品生产工艺规程配制的符合质量标准的药物制剂。

第一款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规定了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批主体和审批程序。

机构改革前,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能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均由卫生行政部门行使,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在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的基础上履行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审批职能。机构改革后,医疗机构监督管理职能和药品监督管理职能分属于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医疗机构配制制剂应当符合卫生改革与发展的需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防止重复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的经济管理。根据本条规定,《医疗机制剂许证》的申请程序是:必须先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再报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是医疗机构配制制剂的审批部门和监督管理部门,有责任对持证单位进行经常的质量监督检查,发现任何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行为,有权依法责令整顿、停止配制制剂、吊销制剂批准文号或《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

其次,规范了《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名称。

许可证制度是国内外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确保重要产品得到有效监控的一项强制管理和监督制度,是一项防范不合格药品出现的法律措施,是保护国家、集体和广大消费者利益的特殊监督形式。我国对重要产品的生产和经营一般均采取许可证管理,并采用行政和法律的手段推行。配制制剂是医疗机构药剂工作的一项重要业务。虽然医疗机构制剂存在品种少、剂型多、产量小、规模小、贮存短、周转快等特点,但究其性质,属药品生产范畴,因此我国对医疗机构制剂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我国自1985年起实行制剂许可证制度,对《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所要求的条件是医疗单位配制制剂的法定最低条件。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2篇

1、完善科室医疗缺陷管理制度。

2、加强“三基三严”培训,注重专业建设,经常深入科室,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结合法律法规、“三基三严”训练以及规章制度,采取现场提问、操作等形式,强化“三基”训练,要求人人达标。

3、严格查找药学各部门服务中存在缺陷和隐患,按负责制追究各级人员责任,并制订出确实可行的安全防范及预警措施,防止同类事件再度发生。进一步建立医疗缺陷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深刻汲取经验教训,制订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防微杜渐。

4、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有关规定储藏、领取、发放药品,防止变质、失效药品的购进与发放。

5、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6、药品计划采购,严格药品经营企业资质审查,严格药品入库检查验收,杜绝假药劣药和不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药品入库。

7、处方调配、发放要“四查十对”,不发放不合格处方和减少不必要的差错,对发生问题及时处理,引以为鉴。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3篇

1 选择合法的购进渠道

选择合法的医疗器械进货渠道是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生产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械, 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所以我们在购进医疗器械时, 必须要求供货企业提供加盖单位红印章的合法证照复印件,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等有关资料。并注意核对所供产品是否在《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内。必要时请供货商提供原件进行核对、落实。如有的供货商只有经营二类医疗器械的资格, 但其提供的复印件上经营范围有三类, 结果与原件核对, 其复印件上的经营范围中的“二类”被改为“三类”, 这样所供的三类器械就值得怀疑是否合法。

2 注重产品的合法性

医疗器械验收时,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提出的“医疗机构不得使用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在验收时必须核对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注册证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 (无菌医疗器械) 、有效期、质量状况等, 特别是合格证, 在我院购进一些拆零器械时, 供货商无法提供随货合格证。因为一个大包装中, 只有一个合格证, 他们无法做到对拆零器械发货时, 每发一只或一根都给一个合格证, 这样对于没有合格证的器械, 医院在验货时就无法认定它的合法性。对于这样的情况, 建议生产厂家生产一些适当独立包装的产品, 以满足市场的需求。

3 骨科植入耗材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骨科植入耗材, 要注意不要擅自改变规格型号, 擅自扩大产品的使用范围, 擅自改变产品所使用的材料, 擅自改变被许可的品种等[1]。严格按产品合格证与《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及附件中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 (进口医疗器械和《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 (国产医疗器械) 中的规格型号、产品使用范围进行使用, 避免一些因使用不当带来的问题和不良事件的发生。

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具有可追溯性。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具有高风险, 其有效性、安全性必须要有保障, 可按照国家药监局和卫生部2003年3月18日印发的《关于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通知》中的要求, 对每个患者使用的骨科植入性耗材建立使用记录, 如我院对每一个患者使用的骨科植入性医疗器械进行了使用记录登记, 对包括器械使用患者相关资料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名称、住院号、床位号、手术时间、手术者、使用时间、患者签字) 、所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资料 (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企业名称、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产品编码或生产批号、有效期、供货商) 等信息进行跟踪, 使此产品的来源和用处都具有可追溯性。

注重收集、监测医疗器械的不良反应事件, 由于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和上市使用过程中的诸多因素, 使获得上市的、合格的医疗器械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还会发生或可能导致人体伤害的任何与医疗器械预期使用效果无关的有害事件。近年来, 因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生而引发的医疗纠纷与医疗事故时有发生, 因此, 最大限度地控制医疗器械的潜在风险, 保证医疗器械使用安全有效, 在医疗机构就显得尤其重要, 把上市后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 作为监督管理的重要内容是十分必要的。

4 目前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几点建议

现有的医疗器械大多是由医疗机构的药剂科管理, 特别是二级以下的医疗机构, 独立设置医疗器械科的医院很少[2]。但药师管理医疗器械, 没有经过正规的医疗器械相关知识的培训, 只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的规定进行管理。正规的药学院校对药师没有相关医疗器械方面知识的理论学习, 只有在执业药师考试大纲中的法律法规有少量相关知识的考试要求。针对面临的问题, 一方面如果医疗器械归药师及药监部门管理, 笔者建议医药院校必须对药师增加医疗器械相关知识必修科的学习。另一方面, 规范管理, 划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归属, 医疗器械应由具有相关医疗器械知识的人进行管理, 这样, 才能保证医疗器械的质量。

相关部门在核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时, 必须规范标示经营范围中的项目, 按照”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分类项目标注清楚, 如三类是6863还是6865, 或其他类的三类, 须标注明确。在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时, 最好能在注册证相关资料中备注清楚此产品的“编码代号”。使医院在进行资质审查时, 能分辨出所供产品是不是在经营范围内。如医用X光胶片, 必须看经营范围是否有经营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的“医用X射线附属设备及部件 (6831) ”的项目, 有此项的才可以经营, 以防供货商从非法渠道“串货”, 不能保证产品质量。

摘要:医疗器械必须规范管理, 应划分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管理归属, 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使用。本文根据笔者在管理、使用医疗器械产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提出管理方法和建议。

关键词:医疗器械,质量,使用,管理

参考文献

[1]王张明.规范生产规范使用[N].中国医药报, 2008-06-10 (05) .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4篇

【关键词】药剂师;药房;医疗安全;防范作用

【中图分类号】R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801(2016)04-0018-02

在我国的医疗工作中,有将近80%的药品需要经由医院的药剂部门投入使用,而门诊药房则是为患者服务的一线部门。当患者取药离开后,患者就从医院手中接管了对药品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药房药剂师发挥的防范作用是确保患者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药物的保障。为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本文对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的药剂师防范工作及医疗安全事故发生情况进行了观察探讨,现将结果呈现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将我院2013年6月至2016年6月的医疗安全监控作为本次研究对象,并收集此时间段内的医疗安全事故资料。

1.2方法

将监控时间分为两个部分,自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实行传统的医疗安全防范工作;自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实行新型医疗安全防范工作,提高药房药剂师发挥的防范作用,观察在这两个时间段内我院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具体防范工作内容如下:①加大对处方的审查力度,药房药剂师要对临床处方进行全面检查[1],着重关注处方中是否存在配伍禁忌,以及处方中的用药剂量、大处方以及用药错误等情况;②做好药房药物的养护以及储存工作,以确保药物的质量;③严格遵守处方中药物的相关调配制度[2],防止药品在调配过程中发生差错,提高药物调配的准确程度,每日对登记的麻醉及精神类药物进行清点,如发现有患者使用剂量超标应及时通知患者或临床医生,及时改正,防止因滥用药物而造成严重后果,进而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④在发药过程中,药房药剂师要对患者的信息予以详细核实,在确保无误后,再向患者发放药物,并交代清楚该药物的使用、保存方法以及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等;⑤要注意监测患者使用药物后的不良反应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定期分析,并将结果传达给临床医师,从而尽可能降低不良反应事件发生率;⑥对于自动发药机出现的多药、少药、无药等情况,药房药剂师应给予及时调整,并定期对机器进行盘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此外,还应与工程师保持联系,如有需要应及时通知其进行处理。

1.3统计学方法

研究中所得数据采用统计学软件包SPSS19.0进行统计学方面的分析,所有组间数据应用x ?检验,相关数据以均数标准差 ±s表示。以P<0.05代表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我院在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的医疗安全事故有(56.49±3.24)例,而在提高药房药剂师在工作中的防范作用之后,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我院的医疗安全事故共有(18.16±2.16)例。两个时间段比较,医疗事故数量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3 讨论

在药房药剂师以往的工作中,受到人员配置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其工作较为生硬、随意,只是单纯以完成工作指标为目的[4],往往忽视了药房药剂师的重要作用。随着医疗水平的日益提升,对于药房药剂师的服务水平,临床医师和患者也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因此,在基层医院,药房药剂师在医疗安全中发挥的防范作用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重视。

门诊药房是与患者直接接触沟通的窗口,其部门职能不仅是为患者分发药物,还能够起到拉近医患间距离,增进患者理解的作用,辅助患者更加合理地用药,增加患者对自身疾病的认知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医患关系,更好地塑造了药师的公众形象。

本次研究结果显示,我院在2015年1月至2016年6月的医疗安全事故共有(18.16±2.16)例,与2013年6月至2014年12月发生的(56.49±3.24)例医疗安全事故相比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可见在提高药房药剂师在工作中的防范作用之后,安全事故发生情况具有显著好转,这对提高我院整体治疗效果以及医院声誉均有很大帮助。

由此看出,在整个医疗服务工作中,药房药剂师工作仅是其中的一小部分,但其服务质量的好坏对医院的整体服务水平具有重要影响,所以,药房药剂师不能局限于简单进药、发药的传统工作模式,应以患者为服务中心,增强业务能力及职业意识,及时纠正自动发药机的错误,协助患者合理用药,积极发挥其在医疗安全工作中的防范作用,这样能够最大程度减少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有助于减小医患之间的矛盾。

综上所述,提高药房药剂师在工作中的防范作用,能够有效减少医疗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从而提高患者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的发生。

参考文献:

[1]文巧宁. 门诊药房药剂师在医疗安全中防范作用的探讨[J]. 右江民族医学院学报,2003,06:803-803.

[2]刘志海,李文忠,郑春磊.门诊药房药剂师在医疗安全中防范作用的探讨[J].中外医疗,2011,30:129-131.

[3]杨建生,徐瑞玲,张建新,等,新时期医院药房药剂管理探析[J],中国中医药咨询,2011, 3(12):265-265.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5篇

(一)科室各部门应建立医院缺陷、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二)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务科。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三)出现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对原则问题不要轻易下结论,须经科、院讨论后正式向家属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可分别请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协助解决。

(四)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应在24小时内向院职能部门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医疗缺陷、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六)科室对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当事人及当事药学部门、医疗事件遭遇人及住址、事件的发生经过或投诉的主要内容。并及时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和科室部门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务科。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6篇

则 药剂科(500分)考核内容 分值 扣分原因 结果

1、医院抗菌药物品种原则上不超过3510 抗菌药物品种超过35种扣5分,各种 种,其中各种剂型及品规的数量要求详剂型及品规超过规定数量每超一个品

见二级医院评审标准P257页 规或数量各扣1分。

2、接受抗菌药物治疗住院患者微生物检验20 每下降10%扣2分 样本送检率(1)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送检率不 低于50%(2)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的送检率不 低于80% 指 3.抗菌药物品种选择和使用疗程控制基本20 每超过10%扣2分 标 合理 评 a)住院患者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 价 b)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20% 1 c)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例不超过40% 0d)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力争控制在每百人

0天40DDD以下 分

4、Ⅰ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比10 每超过10%扣2分

例不超过50%

5、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比例100% 每下降10%扣2分 10

6、继续医学教育 20 科室业务学习没有不得分

科室业务学习每月1次(4)院级业务学习每下降1%扣1分 院级业务学习参学率≥50%(6)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每下降1%扣1分 三基三严考核合格率≥98%,补考合格率(10)100% 7﹡、上级行政机关各种检查 10 检查存在不足每项扣2分,获得表扬 每项加1分。

1、﹡窗口服务质量 20 定期抽查处方,无审方,每张扣4分。(1)、严格审方。(2)、精确配药,二无二人复核,每张扣4分。处方书写

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准确率低于95%扣8分,发药差错每讲解药品服法与询问。例扣20分。严格审方、精确配药,二

人复核,发药袋上注明用量、用法,耐心讲解药品服法与询问。避免差错 发生的每次加2分。不定期抽查药房及药库,库房要做好 2﹡、药品质量 20 通风排气,做好干湿温度记录;未做医 记录扣6分,记录不全扣3分。无虫疗 咬鼠耗霉烂变质、过期药品,发现一质 例扣30分。做好药库质控要求的各项量 工作、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医院损失 加3分。科学计划,随时保证临床供应,定期3﹡、药品购进验收 20 抽查发现不能保证供应严重影响临床 1

工作,扣5分。严把质量,认真验收,做好登记,无验收登记扣10分,登记 不全扣5分。做好药品购进验收的各 项工作、及时发现差错、及时供应临

床使用,避免医院损失加2.5分。定期检查对3个月内到期的药品掌握4﹡、药品效期预警 20 上报,不能及时追踪的每一种扣20医 分。及时上报,避免医疗不良事件加2.5分。疗

5、每月至少抽查100张门急诊处方(其中20 每少一张或少一份扣0.5分 安和30份出院病历进行点自费处方≥20张)全评

36、有特定药物或特定疾病的药物使用情况40 无专项点评扣6分,对具有抗菌药物 0每个月组织对25%的具有抗菌药专项点评,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0物处方权的医师所开具的处方、医嘱进行行点评数量每下降10%扣5分、每名分 点评,每名医师不少于50份处方、医嘱。医师少于1份扣1分。

7、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对本部20 未定期召开质量与安全管理会议不得 门的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对全院的分,对质量与安全管理进行检讨不到药学质量与安全进行总结分析,每季度至位扣5分,对全院的药学质量与安全少一次 未进行总结分析扣10分。8﹡、预防投诉、纠纷发生 发生1例投诉扣6分。全年无投诉,20 由考核会年终考核酌情加分

9、无差错事故发生 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纳入医院奖惩条20 例。

1、是否建立各项制度及操作流程有完善定期检查发现缺少1项制度或流程扣40 的突发事件药事管理预案 4分,无预案扣5分。

2、实行24小时值班制 定期抽查发现值班药师不在岗,每次10 扣5分 医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第7篇

日期:年月日

检查对象:药剂科办公室

检查对象:库房

检查对象:门诊、住院药房

检查小组成员签名:

药剂师在医疗实践中的作用 第8篇

1 配伍用药不合理

1.1

药物药理作用存在着显著的拮抗性, 合用会时疗效减弱甚至抵消。如使用抗生素的同时使用乳酸菌、乳酶生等含活乳酸菌药物, 使活乳酸菌被抗生素灭活而失去助消化药的作用;又如冶疗支气管哮喘合并心律失常的患者时, 同时使用氨茶碱和心得安, 同样使心得安的作用也受到拮抗, 因此, 应避免两药配伍使用。

1.2

药物对细菌生命代谢酶的竞争作用, 产生抑制作用, 使抗菌素的抑制细菌力降低。例如普鲁卡因与复方新诺明的配伍, 在组织或血浆中的普鲁卡因, 由于假性胆碱脂酶可催化, 能迅速水解变成对氨苯甲酸 (PABA) 和二乙氨基乙酸。而复方新诺明的作用是与PABA竞争二氢叶酸合成酶和选择性地抑制二氢叶酸还原酶, 故普鲁卡因能减弱复方新诺明的抑菌作用, 因此, 应避免两药配伍使用。

1.3

某些药物能延缓另一药物的代谢而使毒性增加。如氨茶碱与甲氰咪胍同时给药, 可使茶碱排泄量减少, 血清浓度升高2~3倍, 合用时氨茶碱应减少50%, 否则将有引起氨茶碱过量中毒的可能。

1.4

“乱放箭”式的联合用药。据有关统计, 当联合使用5种以下药物时, 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4.2%, 而联合20种以上药物时, 发生率可上升为45%。有的临床医生不能做到有效的合理用药, 静脉注射的配伍用药多达7~8种, 如用抗生素时不通过药敏实验进行选择, 而是抗G-菌的、抗G+菌的等各类药物兼而有之, 这样不仅收不到很好的治疗效果, 而且容易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 既给患者造成痛苦, 又增加了不必要的经济负担。

2 容易由责任原因导致的差错

2.1 音近而药不同。

据有关报道:由于医生的失误, 将治眼病用的甘汞错开为升汞, 患者用后引起剧烈疼痛以致失明。象这样音近而药不同的例子是很多的, 如利血生和利血平, 降压灵和降糖灵, 优降宁和优降糖, 消炎痛和消心痛, 去氢胆酸和去氧胆酸, 他巴唑和地巴唑, 左旋多巴和甲基多巴, 磺胺密啶和乙胺嘧啶, 如果处方开错或者调配者拿错, 就得靠把好发药这最后一关了。所以, 负责核对发药的药剂师责任是很大的, 除一般要查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等项以外, 更重要的是要认真审核处方和核对药品, 这就必需掌握有关的药物、药理知识, 如果处方有疑问或者所开药品比较剧烈, 药理作用比较复杂者, 必要时还应该向患者询问一下病情或向临床医生核对一下药物名称。

2.2 特殊不良反应。

有的处方既无不合理配伍, 又严格掌握了适应证, 但仍有可能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 严重者甚至造成死亡。据报道:患者因服扑热息痛大部分在肝内代谢, 与乙醇作用产生的代谢物极为敏感, 就可能发生急性肝坏死, 是死亡率极高的疾病。

3 常用肿瘤药物的特殊性和注意事项

吉西他滨0.2 g至少加入生理盐水5 ml, 振摇使其溶解, 给药时再用生理盐水或5%葡萄糖注射液作进一步稀释并在24 h内使用;表柔比星应避光, 避免药物外渗或漏至皮下。用药后1~2 d可出现尿液红染属于药物代谢染色;长春瑞滨给药时用生理盐水稀释后浓度为0.5~2 mg/ml, 静脉滴注前先静脉滴注利多卡因0.1+生理盐水250 ml, 要快速滴入, 护士应该在床前观察, 嘱患者注射时勿活动手臂, 以免药物渗出, 造成局部炎症甚至坏死;紫杉醇用药前须备有抗过敏的药物以及相应的抢救器械。在给药前12 h及6 h均应分别口服地塞米松20 mg;给药前30~60 min肌内注射苯海拉明50 mg、静脉注射西咪替丁300 mg。静脉滴注本药的最初1 h内, 应每15分钟测血压、心率和呼吸一次, 并注意观察有无过敏反应;环磷酰胺肾毒性强, 患者用药时需大量饮水, 必要时静脉补液, 以保证足够的液体入量和尿量, 也可给予尿路保护剂 (如美司钠) 。羟基喜树碱外溢会引起局部疼痛及炎症, 只能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顺铂通常采用0.9%氯化钠注射液稀释后静脉滴注。肾毒性强, 可在用药前后大量补液, 以降低本药血药浓度, 增加其肾脏清除率;并可加用甘露醇以加速肾脏的排泄, 减少药物在肾小管中的聚积, 但禁止使用呋塞米以增加尿量。大量补液时需监测出入量;奥沙利铂不能与氯化物配伍, 不可与碱性药物同时使用, 不能接触含铝器具。低温可致喉痉挛, 故不得进食冰冷食物或用冰水漱口。神经系统不良反应明显, 避免接触冰凉物品或用凉水洗手脸;卡铂应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伊立替康有迟发性腹泻的毒副反应, 应重视处理, 治疗不当可能危及生命。患者出现第一次稀便, 需饮用大量含电解质的液体, 并立即给予适当的抗腹泻治疗, 必要时应住院治疗。

综上所述, 作为一名药师, 除应具备较系统的专业理论知识外, 还要熟悉临床常见疾病诊断与治疗原则, 并树立强烈的责任心, 如遇配伍用药不合理的处方, 应向临床医生提出合理化建议, 以求临床医生根据药品不良反应选药, 提高用药安全性[1];有关特殊药品的使用注意事项, 应向患者交待清楚, 切实有效地避免和防止因药物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危害。药师的作用, 将使医生的用药更合理, 患者满意度增加, 医院的声誉提高, 从而可以吸引更多的患者就医, 医院效益也随之提高。

摘要:目的 探讨药剂师在临床实践中的作用。方法 总结临床常见不合理用药及某些药物使用应注意问题, 提醒临床医生正确应用。结果 临床药剂师的参与临床合理用药, 可提高医患对药师工作的认知度和提高合理用药的意识。结论 药剂师在临床实践中为临床提供全程药学技术服务, 可提高了临床医疗质量。

关键词:药剂师,临床实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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