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2024-05-2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精选9篇)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1篇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简称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管理,保证验收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和规范性,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管理暂行规定》、《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知识产权管理暂行规定》,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是重大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旨在客观评价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目标任务的执行和产出情况、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推进重大专项顺利实施。

第三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以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财政部批复的项目(课题)预算、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

第四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要统一部署、同期实施。财务验收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五条 重大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民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

第二章 验收的组织

第七条 科技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简称三部门)负责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在重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负责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抓好验收的组织实施。项目(课题)验收可通过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具体实施。

第九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组长;财务验收专家组应由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确定1名组长。

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

第十条 实行回避制度。被验收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参加单位及其合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 任务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第十一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主要采取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项目(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专家组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项目(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二条

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项目(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第十三条

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项目(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第十四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项目(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

第四章 任务验收的程序

第十五条

凡经批准列入重大专项管理的项目(课题),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项目(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六个月内完成。

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项目(课题),需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延期时间,经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报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并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

第十六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根据任务完成情况和总体工作安排情况,做好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整体时间安排和有关要求,制订验收工作计划,报三部门备案。

对于同步验收的项目(课题),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做好相关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和验收专家组的组织协调和时间安排,确保验收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在任务合同书规定完成日期后的60日内,向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提交项目(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验收文件资料。

(一)项目(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项目(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产品(成果)的测试报告或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二)项目(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项目(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三)项目(课题)合同书、预算书和其他有关批复文件。

项目(课题)验收文件资料须加盖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公章。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对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对于多个单位联合承担的项目(课题),参与单位应在责任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相关验收资料的准备工作。

第十八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收到验收申请书、相关文件资料后,要及时进行形式审查,并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作出是否同意验收的回复。

第十九条 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结合验收工作计划,与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商定具体验收的日程安排,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三部门。

对于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验收申请,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及时通知项目(课题)责任单位限时补充或修改验收材料。

第二十条 任务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观看演示、现场测试(含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的测试)、实地考察、听取汇报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3),讨论形成项目(课题)的任务验收意见。

第二十一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根据项目(课题)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填写《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4),报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领导小组。由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向项目(课题)责任单位下达《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

三部门可通过抽查、复查等方式,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的程序、内容、质量和结论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二条 涉密项目(课题)的验收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法规执行。

第五章 验收结论和后续工作

第二十三条 项目(课题)任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一)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项目(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

第二十四条 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任务验收与财务验收二者的意见均为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二者之一的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第二十五条 项目(课题)通过验收后,各项目(课题)责任单位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财务结账手续。项目(课题)资金如有结余的,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二十六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应在接到验收结论书后的六个月之内完成整改工作,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二十七条 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应及时做好项目(课题)验收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汇总报科技部,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二十八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结束后,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要及时形成《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总结报告》,经重大专项牵头组织单位和领导小组审定后,连同各项目(课题)验收结论书报三部门。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二十九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再次验收不通过的项目(课题),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其项目(课题)负责人的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申请,并在5年内不再受理责任单位申报该重大专项的项目(课题)。

第三十条

对在项目(课题)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其项目(课题)负责人和责任单位继续承担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和单位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在重大专项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参加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被验收项目(课题)成果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重大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给国家、有关单位和个人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涉及国家秘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各重大专项依据本办法,结合本重大专项的特点,制定相应的项目(课题)验收管理实施细则,报三部门备案。

第三十四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工作所需经费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由三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2篇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

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

课题验收实施细则(暂行)

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以下简称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验收的程序和要求,根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财务验收办法》、《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项目(课题)实施管理规定(暂行)》,以及国家科技管理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凡经批准列入核高基重大专项管理的课题,在计划目标、任务完成后,均应进行验收。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高端通用芯片和基础软件产品课题的验收工作。

第三条

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验收是专项组织管理的重要环节,课题验收包括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任务验收旨在客观评价课题目标任务的执行和产出情况,促进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产业化;财务验收旨在客观评价课题资金使用的总体情况,进一步促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应统一部署、同期实施。

第四条

课题任务验收以课题任务合同书、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重大专项有关管理规定为主要依据。课题财务验收以财政部批复的课题预算和国家相关财政财务制度等为主要依据。财务验收的资金范围为纳入重大专项课题预算管理的全部资金,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等。

第五条

核高基重大专项验收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确保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 验收的组织

第六条

在核高基重大专项领导小组领导下,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负责课题的验收工作。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任务验收的组织实施,课题任务验收可通过组织验收专家组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工信部财务司会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财务验收工作,财务验收可以通过组织财务验收专家组和按规定委托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进行。

第七条

验收工作接受科技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以下简称三部门)的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

第八条

课题任务验收专家组应由技术专家(包括咨询专家组专家、总体专家组专家和同领域技术专家)、管理专家和知识产权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9人,确定1名技术专家担任组长。课题财务验收专家组应由财务专家、技术专家等共同组成,原则上不少于7人,其中财务专家不少于5人,确定1名财务专家担任组长。

验收工作应邀请课题责任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地方对口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对于具有产业化目标的课题,要有用户代表参加。对于中央财政资金投入大、对重大专项目标实现有重大影响的课题,邀请三部门聘请的重大专项监督评估组专家参与验收工作。

第九条

实行回避制度。被验收课题责任单位(独立承担课题的承担单位、联合承担课题的牵头承担单位)、联合承担单位及其协作单位的人员不能作为验收专家参加验收工作。

第三章 验收的方式和内容

第十条

课题任务验收方式主要包括实地考察、现场测试、功能演示、会议审查、查阅资料等。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一种或多种方式。

对于有测试要求或有推广应用、示范要求的课题,应采用现场测试、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任务验收,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测试。

对于成果已经得到应用的课题,要根据用户报告或在充分听取用户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任务验收意见。

第十一条

课题财务验收方式采取现场验收、非现场验收或两者相结合等方式。可以视具体情况确定验收方式。

(一)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深入课题承担单位现场,查验会计凭证和相关财务资料、现场听取有关汇报等,形成课题财务验收意见。

(二)非现场验收:主要是通过非现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质询等形式进行财务验收,形成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对确需到课题现场核查有关资料的,可以组织专家到现场查阅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

对于同一类型、具有上下游关系或具有很强相关性的课题,要以“项目群”或“课题群”的方式同步组织验收。

对于具有应用目标和产业化目标的课题,要按照“下家考核上家、系统考核部件、应用考核技术、市场考核产品”等成果评价方式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

任务验收的主要内容:课题合同计划任务的完成情况,合同规定的目标和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包括知识产权任务目标完成、保护及应用情况等);课题对重大专项总体目标发挥作用情况;成果水平及其应用情况,直接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人才培养与团队建设情况;组织管理和机制创新情况等。

第十四条

财务验收的主要内容: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预算执行情况和资产管理情况等。

(一)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包括:预算管理、资金管理、合同管理、政府采购、审批报销、资产管理等国家相关制度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相关情况等。

(二)资金到位和落实情况主要包括: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单位自筹资金、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的到位和落实情况,以及按照预算批复和任务合同书要求对任务承担单位资金拨付情况等。

(三)会计核算和财务信息情况主要包括:按照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设立特设账户及单独核算相关情况,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准确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以及会计档案管理情况等。

(四)支出内容合规有效情况主要包括:执行国家财政财务制度及重大专项资金管理规定的支出范围和支出标准的情况,支出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以及资金使用效益情况等。

(五)预算执行情况主要包括:按照财政预算管理规定,合同任务约定和课题进展执行预算的情况,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调整预算情况,以及各类资金结余情况等。

(六)资产管理情况主要包括:资产购置、资产入账、资产使用和处置情况,开放共享情况,以及无形资产管理情况等。

第十五条

在财务验收过程中,有《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八种情况之一的,应限期整改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十六条

财务验收评价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依据规定的验收内容、验收指标及相应评价标准和分值,形成财务验收综合得分,同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 验收程序

第十七条

课题验收工作应在任务合同到期后6个月内完成。不能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课题,需提前3个月向实施管理办公室提出延期申请,说明延期的理由和延期时间,由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审批,经专项领导小组报三部门备案。原则上,延期时间不超过1年,课题延期的有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十八条

课题责任单位应在合同到期后30日内,向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提交课题验收申请书(格式参见附件1),并附以下材料(纸质版和光盘电子版各1份)。

(一)课题自评价报告(格式参见附件2)。主要包括课题概况、实施情况、成果应用及其经济社会效益、经费使用和管理情况、组织管理情况、存在问题及建议等。填写主要研究人员表,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表,主要成果一览表,成果信息表,建设的生产线、中试线、平台基地、示范点(工程)一览表。提供成果的用户使用报告、知识产权自评价报告等相关材料。

(二)课题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报告(格式参见附件3)、课题结余资金情况说明。

(三)对于实行第三方监理的课题,由监理机构出具的监理报告。

(四)对于实行第三方测试评价的课题,由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评报告。

(五)由课题责任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提供的课题相关文件清单。

(六)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课题责任单位和其它相关单位对其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加盖公章,并对其提供的验收文件材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对于联合承担的课题,参与单位应在责任单位的统一组织下,配合做好课题验收的相关准备工作。

第十九条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在收到课题验收申请书后,组织对相关验收文件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于通过形式审查的课题,由工信部选定具备财政部和工信部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条

财务审计结束后,会计师事务所应及时出具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是财务验收的重要依据。

工信部财务司和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财务专家等对审计报告进行审查,对于财务审计有问题的,通知课题责任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财务验收。

第二十一条 对于具备验收条件的课题,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结合验收工作计划,与课题责任单位商定课题验收的日程安排,发出组织验收的通知,同时抄送三部门。

第二十二条 在按照规定的验收方式开展验收活动的基础上,认真审查和质询,任务验收专家独立填写《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任务验收评议表》(格式参见附件4),讨论形成《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任务验收专家组意见》(格式参见附件5)。财务验收专家独立填写《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财务验收专家意见》(格式参见附件6),讨论形成《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财务验收专家组意见》(格式参见附件7)。

第二十三条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根据验收专家组意见,形成验收结论,并向课题责任单位下达《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验收结论书》(格式参见附件8)。

第二十四条 涉密课题的验收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和《实施科技重大专项的保密规定》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验收结论和后续工作

第二十五条 课题任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存在下列情况之一,按不通过验收处理。

(一)未达到合同约定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等。任务验收意见为“不通过验收”的课题,应在接到任务验收意见后6个月内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整改到位的通过任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任务验收。

第二十六条 课题财务验收意见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财务验收意见得分总分值为100分,得分高于80分(包括80分)为“通过验收”;得分低于80分为“不通过验收”,其中,得分高于60分(含60分)且低于80分的课题,应在接到财务验收意见后1个月内,按照财务验收意见的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告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整改到位的通过财务验收,整改不到位的不通过财务验收。

第二十七条 课题综合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和“不通过验收”两种。任务验收和财务验收二者均为“通过验收”的,综合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二者之一为“不通过验收”的,综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验收”。

第二十八条 课题综合验收结论为“通过验收”的,各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财务结账手续。课题资金如有结余的,应当按照相关财政财务制度处理。

第二十九条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责任单位汇总整改后的财务验收意见及相关材料,形成最终财务验收结论,并编写财务验收报告(格式参见附件10),经工信部财务司报送财政部。

第三十条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组织课题责任单位做好课题验收的文件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并将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汇总报科技部,纳入重大专项管理信息系统管理。

第三十一条 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及时形成《重大专项课题验收总结报告》,经专项领导小组审定后,连同各课题验收结论书报三部门。第三十二条 探索建立课题后评估机制。在课题验收后,对其成果应用状况,特别是对重大战略性产品的产业化及其对相关产业发展的支撑作用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

第六章 相关责任

第三十三条 到期无故不申请验收或综合验收结论为“不通过课题验收”的课题,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不再受理其课题负责人申报的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并在5年内将不再受理承担单位申报的核高基重大专项课题。对课题承担单位及负责人,记入核高基重大专项信用档案系统,同时抄送三部门。

第三十四条 对在课题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弄虚作假及渎职,截留、挪用、挤占重大专项资金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中止或取消承担单位及其课题负责人继续承担专项课题的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在专项验收过程中,验收专家组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三十六条 参加专项验收的有关人员未经允许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验收课题成果的,一经查实,将终止或取消其参与专项各项任务和工作的资格;给国家、社会造成损失的,将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追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课题承担单位组织验收工作所需经费,在其课题经费的间接费或自筹经费中列支;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验收所需经费,在核高基重大专项管理费中列支。经费的开支内容和标准严格按照《民口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民口科技重大专项管理工作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三十八条 本细则由核高基重大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附件:1.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验收申请书

2.核高基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自评价报告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3篇

一个国家的科学技术水平决定了一个国家的命运和未来,大到国土安全、国际地位的提升,小到人民生活质量的提高,都与科技进步息息相关。历史上,我国以“两弹一星”、载人航天、杂交水稻等为代表的诸多重大项目的实施,对整体提升综合国力都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随着国际竞争环境和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变化,为顺应新的发展形势,我国于2006年确定了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国务院同年发布了《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该纲要确定了重大专项作为未来十五年的重点发展领域之一,并明确提出了要围绕国家目标,进一步突出重点,筛选出若干重大战略产品、关键共性技术或重大工程作为重大专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制度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和市场机制的作用,力争取得突破,努力实现以科技发展的局部跃升带动生产力的跨越发展,并填补国家战略空白。[1]

2 绩效管理现状

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始于上世纪的九十年代。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国外多个国家在科研项目绩效评价方面的理论、方法和应用的研究均已形成了较为完善的评价程序和方法。

1993年,美国国会正式通过并由总统签署颁布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成为了世界上第一个通过立法形式建立了对政府的绩效评价制度。自此,该法案成为了美国政府机构绩效评价的重要法律依据。[2]以该法案为基础,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会(NSF)展开了相关的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经研究,美国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绩效评价体系分为四个层次,分别为:项目层、资助计划层、科学部门层和NSF整体绩效评价。据此,美国拥有了对科研项目的完善的评价机制和丰富的评价方法,使对科研项目的评价成为制度化和常态化的工作。

1998年,日本政府成立了政策考评研究会,制定了《科学技术基本法》、《科学技术基本项目》等政策,对科研项目的研究方法及经费预算都有了明确的规定。[3]2003年,日本学术振兴社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日本的科研项目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价工作,针对不同类型、不同性质的项目运用自我评价或外部评价的方式开展适合项目特点、有针对性的绩效评价工作。

英国的科研项目由英国研究理事会负责项目后的评估工作。[4]其就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研发的ROAME系统在众多科研项目评价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ROAME系统即具有合理性的阐述、明确的目标、评价、监督和评估,该系统的广泛应用是英国科研项目评价的显著特征。

上述发达国家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机构的设置科学、健全,相关法律完善,达到了以提高对科研项目的资助效率为目标的绩效评价的目的。

就国内而言,绩效评价工作基本在国外各国科研项目绩效评价的经验基础上进行了总结和借鉴,国内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基本参考了国外绩效评价的方式和方法,但在立法、程序和机构等方面的建立健全还亟待完善。

科学技术部于2003年颁布了《科技成果评估试点工作管理暂行规定》和《科技评估规范》,初步建立了我国科研评价体系规范,为我国的科研评价工作的逐步规范奠定了基础。科研项目分别由国家、部门和地方等不同层次的主管单位对科研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价,但没有一个权威的、独立的、专业的第三方评价机构,对包括国家可以重大专项在内的科研项目进行统一的、规范的评价工作。因此,加强科研经费的过程监管,改进科研经费使用的绩效评价,提高科研经费的科学化水平,深化科研评价,建立健全科学技术评价制度,成为了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的工作目标之一。[5]

3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绩效管理建议

随着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逐年开展,课题范围逐步扩大,课题数量稳中有升,一般科研项目的绩效评价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其评价的层次和范围。因此,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用”的研究主旨,需要全方位从课题的管理、资金、效益、社会性、环境性等多个方面进行绩效评价。以“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专项为例,建议如下:

(1)建立有效的评价监督机制。目前,我国针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绩效评价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由于课题数量多,课题研究成果的质量、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在课题实施过程中的有效监督较少。这种缺乏有效评价监督的机制,导致了部分课题重申报、轻研究的结果,以致影响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研究水平的提高。

(2)完善评估指标设计。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评价注于定性分析,定量分析较少。以“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为例,研究内容多涉及LTE及LTE-Advanced研究和产业化、无线新技术、物联网及泛在网等相关新技术领域,公益性强,现有的指标充分考虑到了课题经济社会效益,但定量分析不够,不利于全面地了解课题的完成质量。

(3)充分考虑环境影响因素。以“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为例,课题的实施离不开对环境的依赖,尤其是LTE、泛在网等课题基于对频谱的研究。在研究过程中,由于技术研究的需要,对电磁环境有可能造成潜在的影响,在目前的评价过程中,尚未全面的考虑进去。通过增加环境影响指标的设置,可以有效地促进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4)完善指标针对性。以“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为例。在课题的研究过程中,由于研究目标的不同,具体可将课题分为设备研发、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报告等三种类型,针对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的课题,考核指标没有显著区别。因此,在原有的评价指标体系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虑,形成一套科学、完善的综合性绩效评价体系有利于科学评判课题的完成效果。

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建

区别于普通的科研项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具有政治性强、考核指标要求高、项目资金大、成果涉及范围广的特点,对课题目标的实现、计划实施、组织管理及成本、时间、资金和风险控制等多个方面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构建科学的指标体系,要遵循一定的科学原则,使其既具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普遍适用性,又能体现课题的绩效管理的价值导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应遵循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进行绩效管理评价时,需要对其进行定量的研究分析,以保证评价的正确度。在制定绩效评价体系指标时采用定量的客观方法,依据课题的绝对标准进行客观评价,减少评审专家的个人主观判断的影响。在保证课题评价结果准确性和可靠性的同时,能够保证课题评价的客观性,尽量防止人为倾向性的现象发生。

(2)全面性原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涉及范围广,课题类型多,具体可分为设备研发、关键技术研发和成果报告三大类型,因此,在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构建时,应充分考虑到指标的多维全面性,要能够充分反映课题的总体情况。

(3)应用性原则: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建时,应全面考虑课题的实际情况,选择指标时应考虑到指标的可靠性和可采集性。保证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建时,既可以满足评价分析的需求,又要考虑到实际的可操作性,保障绩效工作的顺利实施。

(4)系统性原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具有规模大、且有上下游课题衔接的特点,对其评价遵循系统的原则,可以体现课题的相关关联和应用的特征。在具体的绩效评价过程中,对指标的选择,既要突出重点,又不能以偏概全,确保能对课题做系统、整体的评价分析。

(5)层次性原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构建,应能充分反映各层次之间的隶属关系,按照层次的递阶关系,充分体现出各指标的内涵,组成层次结构分明、合理的绩效管理指标体系。

(6)动态完善性原则:科学、合理的课题绩效管理指标评价体系是一个长期考证的过程,并非一次可以完成的。保持评价指标的动态完善,可以使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绩效评价结果间具有一定的参考性。绩效评价体系的指标会随着时间和大环境的变化而发生一定的改变,因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评价指标要视具体情况动态地进行确定。

(7)注重社会效果的原则: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不以盈利为目的,因此,其绩效管理体系指标的选取应不仅局限于课题本身的利润和销售收入,而应该选取增加社会经济效益为基础的因素。

基于以上原则,结合使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可以构建适合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专项三“新一代宽带无线移动通信网”为例,首先运用德尔菲法,科学构建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可以得到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19个。

在此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将定性与定量有效结合,科学直观地评价课题的完成情况。首先通过排列各项指标,构建判断矩阵;然后,以专家的经验,运用九分法比较各指标间的重要性:最后采用特征根法计算得出各级各项指标的权重。具体步骤如下:

(1)计算判断矩阵每一行的乘积M1

(2)计算乘积M1的几何平均值

得到,

(3)将几何平均值归一化处理:

(4)计算判断矩阵的最大特征值并进行检验,检验判断矩阵不具有一致性时需要调整

(5)计算一致性指标

(6)查表得到相应的平均随机一致性指标

(7)计算一致性比率

当CR<0.1时,认为判断矩阵具有一致性。

通过对专家调查问卷的收集、整理及最终的处理后,构建成判断矩阵。A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管理指标体系的目标层的判断矩阵,包括A1,A2,A3,A4,A5共5个指标要素层,分别为A1经济社会影响评价指标、A2环境影响评价指标、A3组织评价指标、A4管理评价指标、A5财务评价指标,构建成判断矩阵如表3。

运用Matlab软件计算,可得到该判断矩阵的特征向量为WA=[2.9137,1.7188,0.3385,0.4911,1.2011]T,对数据进行归一化处理后,可得A1,A2,A3,A4,A5的权重分别为[0.4373,0.2579,0.0508,0.0737,0.1803],矩阵的最大特征根为5.3279,CI=0.082,CR=0.0732,说明该矩阵具有满意的一致性,求得的权重有效。

一级指标的权重确定后,可以使用同样的方法对二级指标的权重进行确定。

运用德尔菲法和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式将判断矩阵经过归一化的处理,每个指标就可以得到较高的一致性,各个指标在整个体系中可以得到较为客观、准确的反映,各个指标的权重如表4所示:

5 结束语

绩效评价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确认研究成果,改进组织模式,以提高整体研究水平。在建立健全绩效评价机制和公开透明的第三方评价机构的基础上,科学、公正的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绩效管理有助于客观反映课题的完成效果,提高课题的完成质量和科研人员的研究水平,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研究氛围的健康、有序发展,促进课题研究成果从创新链条到产业链条再到价值链条的自然转化,真正达到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产、学、研、用”的研究主旨。

参考文献

[1]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介绍[EB/OL].http://www.nmp.gov.cn/zxjs/.

[2]龚旭,夏文莉.美国联邦开展的基础研究续效评估及其启示[J].科技管理,2003(2):34-37.

[3]李维宜.日本知识产权立国战略若干问题研究[J].法制论丛,2006(3):136-140.

[4]欧阳进良,杨云,韩军等.英国双重科研机制体系下的科研评估及其经验借鉴[J].科学学研究,2009(7):1027-1034.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4篇

会上,孙若风在讲话中指出,“演出效果呈现关键支撑技术研发与应用示范”项目是文化装备提升工程——特别是演艺效果提升工程——的重中之重项目,项目成效事关中国演艺装备技术的大发展和大飞跃,各课题承担单位务必认真负责实施,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指标。

随后,专家组听取了各课题的预验收汇报,查阅了课题的预验收评价总结报告,审核了课题的经费决算情况,并根据各课题存在的相关问题深入剖析,提出了要进一步深化课题研究内容、关键技术创新点凝练、应用示范有效展示、技术标准规范和专利等指标完善等建议,并着重提出以项目为牵引的课题任务间的衔接与整合工作建议。各课题承担单位表示,一定会全力以赴做好课题及项目的正式验收工作,高质量地完成任务。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5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强化责任机制,规范其验收,保证项目实施效果,按照《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全过程管理办法》和《南阳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结合我市科技计划管理和项目实施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签订南阳市重大科技计划合同的项目(课题),在计划目标、任务基本完成后,均应按照本办法规定进行验收。

第三条验收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积极引入科技评估机制,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保证验收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四条市科技局作为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指导、组织、管理和监督全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计划科组织、主持。

第五条验收前,市科技局根据需要,组织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具体按照有关科技项目专项经费的审计规定执行。

第六条验收工作由市科技局组织验收组,以会议审查和实地考察相合方式进行。

第七条验收组由验收组织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人员和技术、经济(财务)专家组成,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计划项目,验收组可由验收组织部门或项目主管部门的项目管理人员和经济(财务)专家为主组成。

第三章验收时间、程序与内容

第八条项目验收工作一般在合同任务完成后半年内进行。需要技术、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可在项目验收工作前进行。

如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计划任务,半年内不能进行验收的,项目承担单位可通过主管部门向市科技局提出延迟验收申请,说明理由,市科技局批准后方可延期。

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已经市科技局批准调整的,按调整后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进行验收。

第九条项目验收的基本程序:

(一)项目承担单位在完成全部任务后,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填写《南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并提交有关验收资料;

(二)项目主管部门审查全部资料及有关证明,签署审查意见后,将申请表及资料报送市科技局;

(三)市科技局批复验收申请,并在30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四)验收组织部门于验收前,将验收方式和验收工作安排通知

被验收单位。并保证验收组成员有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验收资料;

(五)市科技局组织主持验收。验收组成员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作出个人书面审查意见(填写审查表),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验收主持部门;

(六)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市科技局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批复验收结果。

第十条项目承担单位申请验收时,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供项目主管部门、验收组织部门审查:

(一)南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申请表;

(二)计划项目合同书;

(三)市科技局对该项目的批件;

(四)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报告(包括技术总结,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五)计划项目所获成果、专利等材料(包括样机或样品图片与数据资料、成果鉴定报告、专利申请受理或专利证书);

(六)已通过技术、成果鉴定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研发成果进行客观评价的计划项目,提供有关测试或检测报告、成果鉴定证书或评价报告;

(七)验收工作所要求的其它材料。

第十一条项目验收以批准的计划项目申请书、项目合同所约定的内容和确定的目标为基本依据,参考项目其它有关材料等作出客观的、公正的验收结论。

第十二条验收组成员应在认真审阅项目全部验收资料的基础上,通过评议、答疑和现场考察等方式,独立、负责地提出审查意见。必要时核实或复测相关数据,综合形成验收意见。

第十三条参与项目验收工作的中介机构,应严格遵照国家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被验收单位应对所有提供验收的报告、资料和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验收组或中介机构应对验收的准确性负责,并应维护验收项目的知识产权和保守其技术秘密。

第四章验收结论与后续管理

第十五条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需要复议”、“未通过验收”。

第十六条按期完成合同所约定的各项任务,经费使用合理,提供的验收文件和资料齐全、数据真实,为通过验收。

目标或任务基本完成,但验收文件、资料不齐全,验收结论争议较大,为需要复议。

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通过验收:

(一)未按合同要求完成预定目标、任务,差距较大的;

(二)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

(三)擅自修改合同中的考核目标、内容、技术路线。

(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但未能解决和作出说明,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

第十七条市科技局根据验收组的验收意见,审定、批复验收结论。

通过验收的项目,市科技局统一下达《南阳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证书》。

需要复议的验收项目,应在接到通知3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议申请。

未通过验收项目,承担者在接到通知半年内,经整改完善有关项目计划及文件资料后,可再次提出验收申请。

第十八条项目验收完成后,承担单位应在通过验收后15个工作日内,及时办理验收证书有关手续。验收证书可作为重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评估、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评价的依据。

第十九条项目主管部门和承担单位,应积极配合市科技局对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二十条项目形成科技成果,涉及保密、成果登记、技术转让、申报奖励等事项,应当按照科学技术保密、科技成果登记、知识产权保护、技术合同登记、科学技术奖励等有关规定和办法执行。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凡项目完成后无故不申请验收的或“未通过验收”,通过整改还不能通过验收的,市科技局将会同市财政局收回已拨的资助经费,并今后五年内不再受理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申请的所有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第二十二条在验收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计划项目负责人、验收组成员和中介机构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等行为的,予以通报,并将中止或取消其继续承担市重大科技计划项目和参与计划项目验收工作的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参加项目验收的有关人员,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向他人提供和转让被评价技术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涉及国家技术秘密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6篇

受理编号:

密级:□公开

□秘密

□机密

□绝密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可行性研究报告

(申报书)

专项名称: 项目名称: 申报专题编号: 课题名称: 课题责任单位: 课题负责人: 课题年限:20 年 月 至20 年 月 填报日期: 20 年 月 日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7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加强重大科技专项项目(以下简称重大专项)的管理,优化资源配置,规范管理程序,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重大专项是指由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支持并组织实施,与重大科技产业化示范工程和重点新产品开发密切结合,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带动作用大、覆盖面广、关联度高的重大共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集成技术攻关的科技专项计划。重大专项的实施旨在集中资源联合攻关,坚持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原则,鼓励学科交叉创新,跨单位联合协作攻关;坚持自主研究开发与引进消化吸收并重,重点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全局性、跨行业的重大科技问题。

第三条 为加强重大专项协调管理,省科技厅成立重大专项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挂靠综合计划部门),负责重大专项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各业务管理部门在专项办的统一组织协调下开展专项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课题的组织实施等管理工作。重大专项的管理包括项目凝练、组织审查、可行性论证、立项决策、组织实施与过程管理、验收与绩效考评等环节。

第四条 重大专项原则上分为专项和课题两个层次,专项由一个或若干个课题组成。项目采取有限目标、分类指导、滚动立项、分实施的管理方式,实施周期一般为3-5年。

第二章 项目组织

第五条 重大专项项目实行专家咨询与行政决策相结合的审批管理制度。加强项目的主动设计,在专项办统一领导下,由专项办组织相关各业务部门研究提出专项/课题发展重点领域,负责组织专家研究制定专项设计方案,并负责项目全程管理。第六条各业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重大专项备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负责专项中课题的全程管理。

第三章 项目立项

— 1 — 第七条 重大专项项目/课题的申报,实行直接公开申报的办法。省级各有关部门、省属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凡市(州、地)、县(市、区)单位申报的项目/课题均应由市(州、地)、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签署审核推荐意见后向省科技厅申报。

第八条项目/课题立项按如下程序进行,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㈠ 对申报的项目/课题,由专项办根据专项设计方案对项目/课题申请材料(建议书)进行初审。

㈡ 对初审通过的项目/课题,专项办分领域交由专业处,各业务部门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整合科技资源,组织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㈢ 由专项办组织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对通过可行性论证的项目,由专项办根据修订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专家论证意见以及科技计划经费预算,汇总形成项目可行性论证报告,提出重大专项立项建议及经费安排建议,报厅务会研究,决策立项。第九条 项目/课题的可行性研究应将专利、成果查新作为重要内容,并提交相关知识产权现状、预期知识产权可行性和水平等分析报告;对相关技术标准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说明,把获取自主知识产权、形成技术标准作为项目/课题的重要考核目标之一。优先支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化基地和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平台承担研究任务;把人才培养和基地建设作为项目/课题论证和考核的重要指标。

第十条 各业务部门对立项专项中本拟上课题提出课题承担单位选择方式,并会同条财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课题实施方案论证,并将结果报专项办,由专项办提出计划安排建议提交厅务会审议。

第十一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的确定,应按照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分别采用公开招投标、择优委托或定向委托的方式确定。

㈠ 有3个以上承担者可供选择、能引起有效竞争的项目/课题,原则上应采取招标方式,经评标确定课题承担单位。项目/课题招投标按《青海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实施。

㈡ 不能引起有效竞争、但有2个承担者可供选择的项目/课题,由备选承担者提供项目/课题实施方案,经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课题承担单位。

㈢ 省内只有1个优势特别明显的承担者能承担的项目/课题,采取定向委托方式。拟承担者应编报课题实施方案,并通过专家论证。

— 2 — ㈣ 多家单位可组合形成一个研发团队对同一项目/课题提出申请,进行联合攻关。第十二条 承担或参与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㈠ 在青海省内注册、具有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内资或内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 ㈡ 产业技术需求与项目/课题的目标一致;

㈢ 承担或参与单位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㈣ 企业承担的任务,在完成时有能力在本企业进行应用和转化;

㈤ 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能够为项目或课题实施提供合同确定的资金及其它条件;

㈥ 通过项目/课题的实施,能够与其他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建立紧密的技术创新联盟与知识产权联盟,能将项目/课题成果进行技术转让或服务,促进全行业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提高。

第十三条 省科技厅建立和管理专家库、完善专家咨询制度。各专项应建立咨询专家组,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受专项办的委托,研究提出专项设计方案建议,参与项目/课题立项评审、中期检查和绩效评价等工作。项目/课题主动设计、立项评审(论证)应发挥省内外专家的作用,评审(论证)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省科技厅加强对专家组的指导考核和监督管理,确保专家咨询、评审的公正公平。专家组成员由专业性、权威性、代表性、中立性,且与项目/课题无重大相关利益的专家组成。有以下情形的专家,应当回避:

㈠ 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是专家所在工作单位; ㈡ 被咨询单位与专家所在单位有利益关系; ㈢ 在两年内与被咨询单位有合作成果;

㈣ 与项目/课题负责人或项目/课题主要研究人员存在直系亲属关系; ㈤ 与项目/课题申报单位或被咨询对象有其它可能影响公正的关系。第十四条 专家组成员应科学、客观、公正地评审项目并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 发挥财政科技经费的引导作用,企业作为项目/课题主要承担单位的,经费以企业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补助;高校和科研院所承担的项目除财政资助外,所在单位应尽可能筹措相应的配套经费;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全额自筹的项目/课题,符合立项条件,经同样的立项审定程序批准,也可列入省重大专项项目/课题。

— 3 — 第十六条 重大专项资助经费来源为省财政拨款。

第十七条 项目/课题经费预算必须执行相应的管理办法。经费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按原申请渠道报批,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章 项目实施

第十八条 项目/课题按合同制进行管理。依次由各业务部门、专项办对合同进行审核后,由省科技厅(甲方)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乙方)签订科技项目合同书。第十九条 合同双方的职责如下: ㈠ 省科技厅(甲方)的责任是:

1、组织开展项目/课题中期检查、评估;

2、组织项目/课题结题验收和项目绩效评价;

3、协调解决项目/课题实施中的重大问题。㈡ 项目/课题第一承担单位(乙方)的责任是:

1、按合同约定的条款组织实施项目/课题;

2、保证项目/课题经费专款专用;

3、按甲方和责任部门要求报告项目/课题进展情况和重大问题;

4、完成项目/课题研发内容,并提交项目/课题验收所需材料。

第二十条 项目/课题由多家单位合作承担的,第一承担单位与参加单位应当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经费分配、知识产权归属、法律责任等。

第二十一条 项目/课题合同内容原则上不能变更。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执行合同的项目/课题,由乙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核后作出调整、中止或撤项的决定,视情追回项目/课题经费。

第二十二条 在重大专项的组织实施中,应按照国家科技保密的有关规定,做好科技保密工作。按照科技部关于加强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和验收

第二十三条 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实行报告制度。课题承担单位按要求编制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并上报有关信息报表,于每年11月15日前上报各业务部门,并 — 4 — 报条财处作为下达经费的依据条件,同时报专项办备案。各业务部门根据课题计划执行情况,组织科技服务机构汇总完成项目执行信息报表上报专项办。执行期在当不足三个月的项目/课题可在下一一并上报。

第二十四条 加强对项目/课题实施的监督和评估。实施周期在三年以上的项目,必须进行中期评估。专项办负责组织对项目执行情况的中期评估。积极引入第三方科技服务机构对项目执行情况、组织管理、配套条件落实、经费管理、预期前景等进行独立的评估监督。评估意见作为项目/课题调整或撤销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五条 项目/课题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调整或撤销: ㈠ 市场、技术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造成项目/课题原定目标及技术路线需要修改; ㈡ 匹配的自筹资金或其它条件不能落实,影响项目/课题正常实施; ㈢ 项目/课题所依托的工程已不能继续实施;

㈣ 技术引进、国际合作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研究工作无法进行; ㈤ 项目/课题的技术骨干发生重大变化,致使研究工作无法正常进行; ㈥ 由于其它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研究工作不能正常进行。

第二十六条 需要调整或撤销的项目/课题,由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提出书面意见,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报专项办,专项办会同各业务部门报厅务会研究,经省科技厅核准后执行。必要时,省科技厅可根据实施情况、评估意见等直接进行调整。第二十七条 撤销的项目/课题,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当对已开展工作、经费使用、已购置设备仪器、阶段性成果、知识产权等情况做出书面报告,同时报各业务部门和专项办,专项办负责核查备案。

第二十八条 对不按时上报报告材料或信息,以及不接受监督检查的项目/课题,采取缓拨、减拨、停拨经费等措施,要求项目/课题承担单位限期整改。整改不力的项目,视情节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追回已拨付经费、取消其参与省级科技计划活动资格等处理。

第二十九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弄虚作假、剽窃他人科技成果,一经查出,撤销立项,追回已拨付项目/课题经费,并向社会公开,三年内不得承担或参与省级科技计划。违反法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 科技服务机构在接受委托查新、评估、检查、绩效考评等工作中,存在违规行为的,追回工作经费,取消其参与科技重大专项管理的资格。

— 5 — 第三十一条 加强信用管理,对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及项目/课题责任人、专家、科技服务机构等在实施科技重大专项中的信用情况进行客观记录,并作为其参与科技计划活动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二条 重大专项计划项目/课题应在规定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内组织验收。课题验收由课题承担单位向各业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和验收自评价报告,各业务部门在接到申请一个月内,报请专项办同意后,会同专项办组织课题验收。

第三十三条 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在执行期结束后三个月仍未提出验收申请的,省科技厅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项目/课题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课题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申请延期,经专项办报请省科技厅批准后按新方案执行;如未获批准,项目仍需按原定期限进行验收。

第三十四条 验收形式主要包括:会议审查验收,网上(通信)评审验收,实地考核验收,功能演示验收等。根据项目/课题的特点和验收需要,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也可联合多种方式进行验收。

第三十五条 验收工作可采取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经省科技厅认可、具有相应资质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验收专家组一般由7名以上单数专家组成,专家组由技术、经济和管理专家组成,从科技计划专家库中随机选取(参照第十三条执行)。

第三十六条 验收专家在审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考核、观看演示、提问质询的基础上,独立提出意见,经专家组详尽讨论或专家组长归纳汇总,形成验收结论意见,并在结论意见中提出成果或产品今后的应用推广建议。

第三十七条 重大专项计划项目/课题验收结论分为通过验收、不通过验收。㈠ 项目/课题计划目标和任务已按照考核目标要求完成,经费使用合理,为通过验收。㈡ 凡具有下列情况的,为不通过验收:

1、项目/课题目标任务完成不到85%的;

2、所提供的验收文件、资料、数据不真实,存在弄虚作假;

3、未经申请或批准,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负责人、考核目标、研究内容、技术路线等发生变更;

4、超过项目/课题批复或合同规定的执行年限半年以上未完成,并且事先未做出说明;

5、经费使用存在严重问题。

第三十八条 因提供文件资料不详、难以判断等导致验收意见争议较大,或项目/课题 — 6 — 的成果资料未按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或研究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为需要复议。需要复议的项目/课题,应在首次验收后的半年内,针对存在的问题做出改进或补充材料,再次提出验收申请。若未再提出申请或未按要求进行改进或补充材料,视同不通过验收。

第三十九条 未通过验收的项目/课题,省科技厅将对有关单位或责任人进行通报。其中,因违反有关政策法规和科技计划管理制度未通过验收的,取消其三年内承担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

第四十条 重大专项计划实行绩效考评制度。绩效考评可与验收、中期评估工作结合,同步进行。绩效考评结果将作为以后确定立项、选择承担单位、确定预算、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终期绩效考评的具体工作,在专项中全部课题完成验收后,由各业务部门组织完成项目自评价报告报专项办,专项办报请厅务会同意后,组织专家组或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完成项目绩效考评。

第四十二条 探索建立对项目/课题成果的后评价机制。在项目/课题验收三年内,对其成果应用状况和效益进行综合评价,项目完成单位有义务协助此项工作。第四十三条 鼓励和加强知识产权的管理与保护。项目/课题取得的成果要求按照《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登记和评价。项目/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其归属和管理按照有关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六章 附 则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8篇

该课题申请专利22项,授权20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发表论文6篇;制订技术标准5项,其中国家标准2项,行业标准2项,企业标准1项;获得新工艺新装置12项;获得中国专利奖优秀奖1项、山东省专利奖一等奖1项;建立了国家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等科技平台2个;培养中高级技术人才11名。

该课题完成了世界首台、最大规格WEF11K-40×21000超大型数控船用卷板机样机的研制,突破了超大型数控船用卷板机设计、制造的“超大型数控卷板机整体结构及关键部件的优化设计技术”等十大关键核心技术,产品经检测机构对机床的基本参数、精度、外观质量、结构与性能、空运转试验、负荷试验、安全与防护、电气系统检测、液压与润滑系统、装配质量、数控系统及铸、锻、焊件质量等进行了检测,均符合课题任务合同书中的技术指标、企业标准及安全标准的要求。课题产品经青岛扬帆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一年多的使用,安全可靠、精度稳定性保持良好,系统运行的故障率低,能保证系统长期高精度可靠运行。

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课题验收暂行管理办法 第9篇

2013课题申报指南

二○一二年四月 项目1:LTE及LTE-Advanced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说明:“十一五”期间,LTE研发和产业化已作了较为全面的部署,基本完成了系统、芯片等关键环节的产品开发。“十二五”期间,将实现LTE产业化及规模应用,并开展LTE-Advanced关键技术、标准化及整体产业链的研发和产业化。

2013年,LTE及LTE-Advanced研发和产业化项目包括:为继续完善TD-LTE产业链,重点安排了TD-LTE小型化天线、空口监测仪表、多模商用基带芯片、多频商用射频芯片、多天线无线信道模拟器等开发;针对LTE-Advanced设备研发,启动了终端综合测试仪等课题;在前期课题已取得进展的前提下,开展TD-LTE公网集群、高频高速室内接入样机开发等课题。课题1-1:TD-LTE基站小型化智能天线研发

课题说明:多制式共天馈,灵活的天线部署方式以及天面设备的小型化既是重点也是难点。需要产业继续实现TD-LTE基站天线的宽带化、多模化、多频化、电调化、一体化等要求。

研究目标:解决LTE基站多天线系统的小型化技术难题,开发TD-LTE小型化高增益的FAD频段的宽带基站天线,并进一步开发支持基于3G/LTE网络独立调整要求的小型化多模多频段基站天线。

考核指标:

(1)TD-LTE多天线系统小型化的基本要求(1.8GHz-2.6GHz频段):天线高度小于0.7米(不含外露的接头长度),天线迎风面积小于0.3平方米,天线厚度小于0.1米,天线重量小于7公斤,含有电 调和内臵多频合路器的天线重量不超过10公斤(不含安装配件);

(2)开发多模多通道双极化TD-LTE基站天线,主要指标要求:以8通道设备为主,单元波束增益F/A频段>13.5dBi,D频段>15dBi;广播波束F/A频段增益>13.5dBi,D频段增益>15dBi;D频段单元波束达到65°±15°,垂直面波束宽度≥9.5°;极化隔离度/通道隔离度均不小于26dB,前后比不小于27dB, 上旁瓣抑制不小于15dB,交叉极化比不小于-15dB(轴向);

(3)开发FAD频段内臵多频合路器的小型化基站天线,隔离度不小于30dB,并支持与多频、多模基站或RRU设备的外挂式一体化, 支持盲插接口;

(4)在前述产品技术基础上开发相应的电调化天线产品;研究在保持小型化目标下支持多频多模基站的一体化天线实现独立电调(电倾角可调范围2-12°)的可行性方案,并开发出一种TD-SCDMA与TD-LTE独立电调的一体化基站天线样品,各项电气指标基本符合(2)的要求;各项机械指标在(1)基础上可放宽30%以内;

(5)完成支持多频多模基站以及8天线MIMO技术的LTE小型化基站天线企业标准和行业推荐标准的研究报告,完成设计方案、行业推荐标准的研究报告不少于5个;

(6)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2:LTE空中接口监测仪研发

课题说明:LTE网络架构扁平化,相对于3G系统,减少了基站控制器(RNC)设备。在3G网络中可通过Iub接口监测的信息,在LTE网络中则需要在Uu接口监测获取。本课题主要是开发LTE空口监测仪表,为LTE网络的研究、建设和优化提供专用仪表。

研究目标:研究开发LTE空口监测仪表的硬件和软件平台。支持LTE空口L1、L2、L3的协议栈监测和跨层关联分析,采取实时跟踪监测多用户的业务建立、信令过程和数据流量,分析用户业务行为。支持空口信息与核心网信息的关联分析,提供业务优化决策方案。

考核指标:

(1)支持3GPP R8、R9标准版本,支持LTE空口监测;(2)支持1880~1920MHz、2300~2400MHz和2570~2620MHz频段,及LTE FDD频段(至少包括2.6GHz);

(3)支持射频带宽设臵5MHz、10MHz、15MHz、20MHz;射频动态输入范围>80dB;接收机最大输入电平-10dBm;接收机灵敏度高于-94dBm(20MHz)或-97dBm(10MHz),能够显示接收机灵敏度;频率误差:<±0.1ppm;最大无损伤输入电平:0dBm;

(4)支持PHY、MAC、RLC、PDCP、RRC和NAS控制面协议栈,以及PHY、MAC、RLC、PDCP、IP、应用用户面协议栈;(5)支持LTE空口的实时监测及显示。包括但不限于:协议实时解码和自动识别,指定eNodeB/小区的Uu接口实时抓包,分析传输层、链路层、网络层各层的协议包,提供特征包查找功能、数据包及协议的显示和捕捉过滤功能;并支持多用户、多小区、多天线模式的实时监测,多频段并行同步监测,同频和异频切换监测,IP业务的实时解析等;

(6)支持不少于24个用户的实时监测,记录每个用户空口控制面和用户面数据,识别用户业务类型和分析用户业务感知,保存至少10分钟的原始数据(IQ采样数据)和解析后的数据,支持离线分析及显示;支持与LTE路测仪表、S1和X2接口监测仪表的关联工作,以及协同进行流程分析;(7)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专业仪表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3:TD-LTE/FDD-LTE/TD-SCDMA/WCDMA/GSM多模基带商用芯片研发

课题说明:集成多模基带的单芯片对支撑TD-LTE商用智能手机至关重要,它涉及的技术多,难度大,需要集中进行突破。

研究目标:开发TD-LTE/FDD-LTE/TD-SCDMA/WCDMA/GSM的多模基 带的单芯片,满足商用需求,在通信方面 TD-LTE、FDD-LTE能够满足3GPP R8、R9和国内相关规范的要求, TD-SCDMA、WCDMA支持3GPP R8版本。

考核指标:集成TD-LTE/FDD-LTE/TD-SCDMA/WCDMA/GSM的多模基带的芯片,满足面向商用的要求,达到以下技术指标:(1)TD-LTE/FDD-LTE/TD-SCDMA/WCDMA/GSM/GPRS/EDGE多模;(2)下行支持4×2 MIMO方式,上行支持2×2 MIMO方式;(3)支持LTE 终端类型Category 3及以上,协议版本至少支持3GPP R9协议;

(4)支持WCDMA-HSPA+(21Mbps)、TD-HSPA,协议版本至少支持3GPP R9协议;

(5)实现TD-LTE/FDD LTE和WCDMA/TD-SCDMA/GSM之间的互操作,支持数据业务在LTE和3G/2G网络间的切换和网络改变;支持话音业务由TD-LTE和FDD LTE向WCDMA、TD-SCDMA、GSM的CS Fallback回落;

(6)支持IMS,以及基于IMS的Voice over LTE和SR-VCC;(7)半导体工艺28nm;TD-LTE模式下,以峰值速率双向传送数据,最大功耗不大于400mW@20MHz带宽,100BR,双收单发;

(8)基带芯片应该全面提供对IPv6的支持,具体要求包含:芯片的各模式支持IPv4,IPv6,IPv4v6 PDN/PDP Type;应能实现IPv6头压缩功能。

(9)完成芯片优化工作,重点是芯片的性能、稳定性和功耗指 标能达到面向商用要求。

(10)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3,其中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应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的50%。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基带芯片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4:TD-LTE多频射频商用芯片研发

课题说明:由于LTE需要提供2G/3G多模终端,且LTE在全球的频率比较分散,因此LTE应支持10个以上的频段,这对射频芯片提出了很大的挑战。

研究目标:开发出支持多模多连接功能的LTE多模多频段射频芯片,符合3GPP R9及国内相关标准。

考核指标:提供600片TD-LTE多频终端射频芯片样片。具体技术要求为:

(1)符合3GPP LTE(R9)及国内相关规范要求;提供多模多连接功能的多模多频段射频芯片优化技术解决方案和测试样片;该测试样片需具备至少40nm工艺;

(2)支持如下的模式和频段:TD-LTE:B38/39/40/41;LTE FDD:B1/3/7/20/4;TD-SCDMA/TD-HSPA:B34/39/40;WCDMA HSPA+:B1/2/3/4/5/8/10;GSM/GPRS/EDGE:B2/3/5/8;可扩展支持TD-LTE在698-806MHz的使用;

(3)下行支持4×2 MIMO 方式,上行支持2*2MIMO方式;(4)TD-LTE模式下,最大功耗不大于500mW@ 20MHz带宽,同时发射和接收,100RB,双收单发,输出功率0dBm;

(5)支持无线信道跨频段切换,切换时间<80us,方便组网频点选择;

(6)集成射频收发前端(除PA外)和模拟基带处理,提供数字基带接口;

(7)接收机提供大于100dB动态范围,步进精度至少1dB;(8)发射机提供85dB动态范围,步进精度至少0.5dB;(9)满足3GPP R9版本射频一致性规范要求;EVM不大于2.5%;

(10)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其中地方财政投入资金应不低于中央财政投入的50%。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射频芯片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课题1-5:TD-LTE-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表开发

课题说明:本课题主要是针对TD-LTE Advanced终端特点及相关新技术和实际测试需求,研究TD-LTE Advanced终端的射频测试方法。在此基础上,开发TD-LTE 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表。

研究目标:开发TD-LTE 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表。根据3GPP R10要求,研制硬件平台和设计软件模块,开发出符合3GPP及行业标准要求的TD-LTE 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实现TD-LTE Advanced物理层、高层协议实体以及载波聚合、增强MIMO等关键技术,并支持终端射频指标分析与测量算法。

考核指标:

(1)自主开发TD-LTE 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表;提供两套TD-LTE Advanced终端综合测试仪表;

(2)支持3GPP R10发布的版本要求的TD-LTE Advanced终端射频指标测试;

(3)根据实际测试需求可配合其他通用仪表完成3GPP R10(2013年12月)相关标准中要求的全部TD-LTE Advanced终端的射频指标测试;

(4)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6:面向TD-SCDMA/TD-LTE/TD-LTE-Advanced的多模终端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研发

课题说明:攻克TD-SCDMA/TD-LTE/TD-LTE-A多模移动终端的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及开关的核心技术研发,支撑我国移动终端射频芯片产业的发展。

研究目标:面向未来的TD-SCDMA/TD-LTE/TD-LTE-A多模移动终端,解决TD-SCDMA/TD-LTE/TD-LTE-A终端功率放大器线性度及多模开关等关键技术,形成完整的移动终端核心芯片国产化解决方案和应用开发。

考核指标:

(1)完成移动终端TD-SCDMA/TD-LTE/TD-LTE-A多模射频功率放大器芯片、开关及模块研究开发,突破小型化、高性能、低成本设计等关键技术;(2)支持TD-SCDMA、TD-LTE、TD-LTE-Advanced三种制式;(3)支持频率范围1.8GHz-2.7GHz,涵盖1880-1920MHz、2010-2025 MHz、2300-2400 MHz和2570-2620 MHz,支持带宽1.4 MHz、1.6 MHz、3 MHz、5 MHz、10 MHz、15 MHz、20 MHz、40 MHz;根据需要,可扩展支持TD-LTE在 700MHz频段的使用;

(4)功放芯片的最大增益不低于25dB@输入功率0dBm;功放效率不低于25%;EVM不大于3%;(5)功放芯片的输出功率满足3GPP对终端发射功率的要求;

210 次谐波抑制比、3次谐波抑制比、邻道泄露比和开关时间,符合3GPP协议对3种制式的规定;(6)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7)提供1000片面向商用的芯片给终端厂家。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7:LTE有源天线组网技术研究与验证

课题说明:有源天线技术将射频部件与天线一体化设计,与无源天线相比在实际组网应用中可以灵活改变水平与垂直波束指向,根据用户以及业务的变化,动态调整网络的配臵,优化网络结构,提高客户感受,提高网络部署的灵活性,降低建网投资。

研究目标:研究有源天线的垂直与水平波束控制与实现技术;在2G/3G/LTE混合组网情况下,研究采用有源天线的组网实现技术和网络参数的优化技术;实现在不同制式、频段、不同网络结构情况下有源天线的波束指向控制和波束重构的方法;对有源天线设备在室外覆盖、室外覆盖室内以及室内覆盖等多种场景下的组网性能进行试验测试与评估。

考核指标:(1)结合实际组网环境,研究多种制式移动网络采用有源天线组网时的技术需求,输出相关研究报告;

(2)研究采用有源天线组网时,天线指标参数对网络参数和性能的影响,输出相关研究报告;

(3)建设至少3套有源天线设备,进行实验室和外场测试评估,输出技术研究与测试验证报告;

(4)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8项,标准提案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8:多天线无线信道模拟器研发

课题说明:多天线技术在LTE和LTE-Advanced系统中得到了充分的应用,不仅智能天线的性能得到广泛认可,而且MIMO的传输方式也更加丰富,迫切需要开发能够支持多天线技术的多通道无线信道模拟器,以支撑芯片及系统的研发。

研究目标:建立更加完善的多天线无线信道理论模型,开发出符合3GPP及行业标准要求的无线信道仿真器仪表。

考核指标:开发出两套符合3GPP、ITU-R及行业标准要求的LTE/LTE-Advanced无线信道仿真器仪表。具体指标:

(1)支持基于几何建模的SCM-E、IMT-Advanced等信道模型,支持0-120km/h移动速度;支持最少20MHz带宽和6GHz以下各频段;

(2)信道保真度可评估高阶调制并将不必要的失真降到最低;(3)AWGN加噪步长0.1dB;

(4)用户可以通过图形用户界面访问预装的衰落模型;(5)动态环境仿真(DEE)可对信道参数实现快速的动态控制,可控制的参数包括状态持续时间、信道输出电平、AWGN开/关、载噪比、路径状态(开/关)、相对路径功率和延迟、频率变换和Doppler速度等;支持输入过载保护和告警;

(6)支持下行最大82和4

4、上行最大28和44通道;支持48个以上的多径个数,各射频信道可以分组使用,可实现空间分集、空间复用、空分多址、单流波束赋形、双流波束形成、多小区等场景;支持基于TDD上下行互易性的双向同步测试;支持载波聚合和CoMP测试;

(7)申请相关专利5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9:基于TD-LTE公网集群业务系统研发与验证

课题说明:依托于TD-LTE公网运营的集群通信业务具有较为宽阔的行业应用前景。基于原有TD-LTE系统的公网宽带集群系统技术 方案及标准的研究,需要推动产业继续实现基于TD-LTE的集群技术标准化、性能演示和验证等内容,因此特设立本课题。

研究目标:对基于TD-LTE的集群系统进行组网方案、关键技术、安全机制研究,以及技术方案的标准推进,形成统一的系统接口标准;并搭建基于TD-LTE的演示系统,进行性能验证。

考核指标:

(1)基于TD-LTE的集群组网方案、关键技术研究,输出研究报告。重点包括适用不同应用场景(核心网内、跨核心网、漫游)的网络拓扑架构;基于优先级策略的资源分配:包括接入控制、无线资源分配算法、QoS保证、业务优先级等;移动性管理:IDLE态、连接态的业务连续性保持;

(2)集群业务安全机制研究,提出能够保证行业用户通信的安全保密机制和算法,输出研究报告;

(3)完成基于TD-LTE架构的集群基本业务实现的原型机开发以及功能演示;

(4)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10项;技术报告不少于5项;标准提案不少于10项;演示平台2套。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1-10:基于TD-LTE 高频高速热点接入关键技术和样机研发及验证

课题说明:移动互联网带来数据业务流量的高速增长,对移动通信网络构成巨大压力。在热点无线流量达到70%以上,如何在热点应用场景提供频谱需求充足、高性能、低成本的系统?本课题在前期关键技术方案研究的基础上,推进相关设备的研发等工作。

研究目标:利用3400-3600 MHz频段、提供高吞吐量和高频谱效率、低成本的基于TD-LTE演进的关键技术与系统,完成相关基站和终端样机的开发,并进行验证与演示。

考核指标:

(1)提出TD-LTE演进针对高频段、高容量、低成本增强的关键技术,制定3GPP国际标准,提交国际标准文稿30篇,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

(2)完成基站和终端的演示样机,并满足所完成的TD-LTE演进技术与系统应能满足以下需求:

– 利用3400-3600 MHz频段,满足与相关卫星固定系统(FSS)的空对地链路共存的要求;

– 提高系统容量,满足未来移动互联网应用带来的高数据业务量增长的需求;

– 能够支持多小区密集组网,满足移动宽带业务特性和灵活部署的需求;

– 相对于现有的TD-LTE系统,频谱效率能有较大提高,并降 低系统能耗;

– 考虑TD-LTE技术的发展演进过程,确定演进路标,充分考虑后向兼容性。

(3)构建实验环境,根据研究目标进行功能和业务的演示;

(4)开展必要的现场测试,保证与相关卫星固定系统(FSS)的空对地链路的共存能力。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项目2:移动互联网及业务应用研发

项目说明:“十一五”期间,移动互联网及业务应用研发已作了较为全面的部署,基本完成了网络架构、业务平台、终端系统等总体类研发。“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针对终端、网络、云和安全等关键技术体系、框架、标准化及整体产业链展开研发,并推动产业化进程。

为发挥重大专项协同推进作用,电子信息板块重大专项(包括核心电子器件、高端通用芯片及基础软件产品(简称专项一)、极大规模集成电路制造装备与成套工艺(简称专项二)和本专项)在2013年统筹安排了移动互联网的相关课题,本专项2013年安排的课 题包括:为应对移动互联网爆炸性的流量增长,提升用户的接入体验及网络资源利用率,开展网络协同及融合体系研究和设备云化技术及应用研究;为了提升我国自主的智能终端产业的竞争力,推进应用生态环境建设,开展基于HTML5终端的云应用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研究。在课题执行过程中,应加强与专项

一、专项二相关课题的互动与衔接。课题2-1:面向移动互联网的网络协同及融合体系与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随着WLAN大规模部署及LTE/LTE-A发展,多种无线接入网络并存,交叠覆盖更加普遍、终端能力更强,需研究多种网络之间、终端和网络之间的协同服务与融合体系。

研究目标:从网络选择,连接管理、能耗管理、融合体系、统一标识等方面研究多网络的融合,增强终端和网络在多种网络环境下的智能处理功能,实现终端到网络的端到端协同,为用户提供最好的接入体验。

考核指标:

(1)构建在多网络环境下基于策略的网络发现、网络选择和连接建立体系,实现根据不同的网络状态、用户策略、运营策略的网络连接管理,研究多网融合环境下的终端功耗管理。设计并实现终端连接管理器、网络策略服务器,并构建实验和验证平台进行验证;系统应考虑对802.11u和ANDSF的兼容支持;

(2)研究业务流对多连接有效使用的架构体系,研究不同特性的流量通过不同网络疏导能,业务流根据网络状态进行迁移、终端能耗降低等关键技术。研发并实现相关系统,支持终端多接口通信MIF(Multiple Interface)和利用MIF API来通知终端应用程序接口状态,选取1-2个典型业务进行验证;

(3)研究高带宽要求的单业务流通过多连接分流的可行性,完成分析报告;

(4)推进WLAN网络和移动网络的深度融合,研究WLAN和蜂窝网融合组网架构及方案,包括认证、计费、数据接入的融合,开发验证系统;研究支持WLAN和移动网络之间平滑的流移动性,流量的统一管理和差异化服务,完成研究报告;

(5)研究移动网标识系统和互联网用户标识系统的融合解决方案,实现用户身份和标识的统一,保证多连接移动网络环境中的统一标识和被叫访问。完成研究报告;

(6)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8项,在国际标准化组织3GPP,IETF,WBA,WFA提交10篇以上提案,至少新立项(或者RFC)2个。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2-2:移动通信网业务平台(网关)云化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采用云计算技术来构建移动通信网业务平台(网关),有利于提升移动通信网运维效率、降低运维成本、实现节能减排,是移动通信网的发展趋势之一。为此,应研究如何在基础设施层面实现 业务平台(网关)的软硬件分离和物理(虚拟)资源按需灵活分配,以及如何在平台层面采用云平台服务(如并行计算、云存储)实现业务平台(网关)的功能。同时,应以业务平台的“云化”研究为基础,研究云计算技术在核心网的应用。

研究目标:研发基于云计算的电信业务平台(网关)系统,包括短信中心、短信网关、彩信中心、彩信网关及其他电信业务平台,基于云技术支持不同业务平台共享物理资源,支持软硬件资源分配和管理技术;研究云计算平台服务(如并行计算和云存储)在业务平台(网关)中的应用;研究业务平台(网关)在集中化组网场景下的可靠性、可扩展性和自组织技术;研究采用云计算支撑电信核心网的可行性和关键技术。

考核指标:

(1)研发基于云计算技术的电信业务系统,包括短信网关、短信中心、彩信网关、彩信中心,并选取1-2个其他典型业务平台或者AS(应用服务器)。基于云技术支持不同业务系统共享物理资源,支持物理(虚拟)动态资源分配和管理技术,能够根据通信业务需求快速动态分配资源从而实现网元快速部署和弹性扩容、减容。完成原型系统并实现于云计算平台的部署验证,要求满足要求性能要求,实现良好隔离;

(2)研究云计算的通用平台服务(如采用云存储实现日志文件管理等)在业务平台(网关)中的应用,研究哪些功能可以采用云计算平台服务。完成研究报告,完成原型系统并实现于云计算平台的部 署验证,要求满足要求功能、性能和安全要求;

(3)研究在集中化场景下的业务平台(网关)的负载均衡、过负荷控制和容灾技术方案,以及自组织技术,确保电信级服务。完成研究报告;

(4)研究采用云计算支撑电信核心网的可行性,突破关键技术。完成研究报告;

(5)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提交5篇以上国际标准化提案。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2-3:面向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云服务应用研发

课题说明:HTML5是下一代互联网应用基础标准,具备优秀的跨平台能力,能够实现更加便捷的应用开发、更加高效的服务提供以及更友好的用户体验。目前HTML5只定义了通用的软件功能,在使用终端能力方面还存在若干不足,如对关键特性的支持、移动终端设备能力的调用及运营商业务能力的使用等,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云服务应用研发需求。现有各类浏览器、Widget引擎等产品对HTML5的支持程度不一,影响了HTML5应用的兼容性。因此需要制定HTML5相关的技术标准,推动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终端云服务应用研发,加速 HTML5应用成熟,引导互联网应用产业良性的发展。

研究目标:本课题的目标是推动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云服务应用研发,研究应用形态、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环境;制定终端兼容性技术标准建议;研发典型应用;构建应用示范平台及开发者社区,建立良性的产业生态环境。

考核指标:

(1)研究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云服务应用形态、商业模式和产业生态环境,形成研究报告;

(2)制定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云服务应用的终端Web引擎、云能力引擎的兼容性技术标准建议;

(3)研发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典型云应用,包括,但不限于:对HTML5关键特性(Canvas、本地存储、WebSocket等)、移动终端设备能力(电话本、外设等)和运营商能力(连接管理、消息等)的使用,实现满足云服务应用的后台服务系统;

(4)构建使用HTML5终端能力的云服务应用示范平台及应用开发者社区;

(5)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企业牵头承担,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项目3:无线新技术

项目说明:根据专项总体部署,“十二五”期间将继续加强对无线移动通信新技术的研究开发,探索后IMT-Advanced技术发展趋势,关注标准化过程和产业化过程中遇到的关键技术问题,形成标准建议,在关键共性技术领域形成突破。

课题3-1:面向LTE-Advanced的无定形小区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 面向LTE-Advanced后续演进方案, 突破传统蜂窝小区的固定形状限制, 探索无定形小区(amorphous cell)关键技术, 拓展具有无线回传链路(backhaul)的低功率运动接入点的应用, 与固定接入点构成一种时间、形状和位臵均可动态变化的蜂窝小区,从而改善覆盖和增强区域容量,特别是无线环境复杂地区的容量。

研究目标:突破无定形小区(amorphous cell)相关的关键技术,包括信道设计、协作模式、资源动态调度、无线回传链路性能增强等关键技术,形成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推进相关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标准化进程。

考核指标:提出基于LTE-Advanced(R10及以后版本)系统的无定形小区技术方案;支持无定形小区中移动节点以游牧及低速移动(<30km/h)方式工作,移动节点需支持3GPP R10版本、20MHz带宽、最大能支持20个并发用户;支持无定形小区中移动节点之间、移动节点与其他功能节点之间的协作、载波聚合技术,支持移动节点在其他功能小区之间的切换;完成无定形小区技术的评估和测试仿真平台,提供仿真结果及方案评估分析;开发无定形小区技术验证原型机,完成方案验证。向3GPP提交文稿15篇,预期接受文稿3篇;申请发明专利20项,预期授权率30%。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拟支持2-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3-2:面向LTE-Advanced的多层/多小区协作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随着LTE-Advanced系统继续深入发展,协作传输、中继等技术的使用、远端射频单元(RRU)的引入、CRAN新型架构的采用进一步扩展了组网模式,使得协作多点传输等技术得以进一步发展,可以促进Macrocell、Microcell、Picocell等多层网络之间的混合组网。大规模多层次联合协作技术是下一代无线通信的关键领域,能够充分发挥如CRAN平台的强大计算和处理能力。

研究目标:面向LTE-Advanced,研究大规模联合协作通信的关键技术,在现在LTE-A的基础上有效提升系统性能,达到小区平均频谱效率提升50%,小区边沿平均频谱效率提升100%。形成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推进相关技术的应用研究和标准化进程。

考核指标:完成大规模(>20)天线的联合发送和接收技术、大规模分布式多层次的联合协作和组网的技术研究,提供完整的研究报告;完成大规模联合协作通信的空口算法,在LTE-Advanced(R10)的基础上使得小区平均频谱效率提升50%,小区边沿平均频谱效率提 升100%;完成大规模联合发送和接收技术的评估和测试仿真平台,提供仿真结果及方案评估分析;完成大规模分布式多层次联合协作和组网技术的评估和测试仿真平台,提供仿真结果及方案评估分析;开发原型样机,验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在性能上所达到的提升水平。向3GPP提交文稿15篇,预期接受文稿3篇;申请发明专利20项,预期授权率30%。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拟支持2-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3-3:3D MIMO技术研究与验证

课题说明:面向LTE-Advanced后续演进,突破3D MIMO技术的应用难点,形成具有创新性的核心技术,推进3D MIMO技术基础性研究、应用研究、标准化及其产业化进程。

研究目标:对3D MIMO信道进行测量、建立科学可靠的3D MIMO信道模型,为后续仿真评估平台的建议提供基础;建立和完善技术评估与仿真平台,能快速可靠地对方案进行评估;基于3D MIMO技术可有效调整垂直方向发送信号这一特点,研究和提出新型的反馈设计与传输方案;基于蜂窝网络特点,研究和评估基站之间的新型干扰控制机制,提高网络整体性能;研究新型天线结构和材质,设计新型的3D MIMO天线;形成系统完整的解决方案,完成系统验证样机的设计和演示。考核指标: 建立3D MIMO信道测量平台,完成对3D MIMO信道测量与建模,为3D MIMO技术研究提供可靠、科学的信道模型;完成用于3D MIMO技术的评估与仿真平台,提供仿真结果以及完善的方案评估分析,设计出性能良好的3D MIMO系统传输方案;实现3D MIMO技术试验验证原型平台,工作频点2.6GHz,天线单元不少于8X8,完成相关方案原理验证和性能评估。向3GPP提交文稿15篇,预期接受文稿3篇;申请发明专利20项,预期授权率30%。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拟支持2-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3-4:基站资源池虚拟化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基于开放平台,支持多标准的基带集中式RAN构架,对于降低无线接入网成本,提高系统的能量效率、频谱效率有重要意义。在其基础上,需要将集中式的基带处理资源进行虚拟化,组成可支持多种通信标准的实时信号处理的资源池,从而能够根据业务需要、多小区、多天线处理的动态需要调度基站资源池,能够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系统整体能耗,提高网络的灵活性。

研究目标:突破基于开放计算平台的RAN基带信号处理虚拟化关键技术,包括:实时操作系统、实时信号处理、处理资源的虚拟化、按需分配的处理资源动态调度和在线无损动态迁移;在此基础上演示支持多标准的语音和数据业务,在动态负载环境下,充分体现处理资 源的动态管理、分配和调度等功能,提高资源利用率,降低整体功耗。

考核指标:完成适用于基带集中式RAN构架上的实时操作系统;给出实时信号处理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处理资源的虚拟化、以及在线无损动态迁移的解决方案;完成实现上述解决方案的外场演示验证平台,天线数50个以上,支持2G/3G /LTE/LTE-A的语音和数据业务;虚拟化资源处理能力达到1Gbps以上的吞吐率,支持低速话音和高速数据的多种类型终端的满容量接入,支持计算资源的动态无感迁移。申请发明专利10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拟支持2-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3-5:面向LTE-Advanced的终端软基带技术

课题说明:当前无线基带处理技术正逐渐呈现出运算密度不断加大,协议模式多样性的特点.这对于以功耗和面积为重要指标的终端基带处理芯片带来了较高的设计要求。传统ASIC设计思路将遇到越来越多的瓶颈和限制,相比之下软件定义无线电的基带(软基带)处理技术具有灵活性高、升级成本低等优势。以矢量处理器为代表的软件定义无线电技术能够通过矢量化并行执行架构提供极高的运算能力,同时又兼具普通信号处理器编程灵活的优势,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随着对LTE-Advanced等未来通信协议算法的不断深入研究,有必要加快推进矢量处理器为主导的软件定义无线电技术在未来基带 处理中的应用,特别是加速矢量处理器在终端基带芯片上的开发和研制,以灵活地适应未来新技术发展,并满足低成本、平滑升级和快速产业化的需求。

研究目标:研究高性能矢量处理器核微架构设计,该架构具有较高的处理性能,同时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和通用性,能够适用多种通信制式和协议的应用与开发;研究未来通信协议LTE-A等及其相关算法,分析其主要实现手段和特点,将其实现方式矢量化、并行化,以满足高效矢量化处理的要求;研究未来通信协议LTE-A等及其相关算法,研究其中标量运算与矢量运算的分布关系以及其中控制流与数据流的交互关系,构建诸如标量、矢量双核等架构,将算法中的标量处理和矢量处理并行化和有机结合,最大限度提升整体系统的设计性能;根据算法分析研究未来协议和算法处理中的软硬件分布关系,合理的设计加速器和矢量处理器及其高速通信机制,做到保证编程灵活性和处理效能相结合;基于矢量处理器核心设计终端基带处理芯片的架构,保证其完成未来基带处理芯片的设计指标和要求;研究矢量处理器乃至多核处理器的工具链设计和开发。

考核指标:设计和实现矢量处理器IP核,满足未来通信基带处理的运算量的要求和多模灵活性的要求,支持LTE-A下行600Mbps,上行300Mbps。设计基于矢量处理器核心的终端基带处理芯片,该芯片能够用于当前和未来2G/3G /LTE/LTE-A等多种基带信号处理。要求该基带芯片设计功耗指标满足数据类终端使用要求。开发矢量处理器开发工具链,能够满足该处理器未来产品化后续开发工作的要求,提供编译、连接、调试、分析等功能。提供LTE-A多模终端基带芯片的工程样片60片和相关测试报告,进一步推进该技术的产业化发展。发表论文4篇,申请发明专利10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2: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拟支持2-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3-6:后IMT-Advanced移动通信技术及发展策略研究

课题说明:IMT-Advanced移动通信技术标准首个版本的研究将于2011年上半年完成,本课题将与国内相关战略研究计划相衔接,重点研究IMT-Advanced技术的后续关键技术、发展路线及发展策略,为本专项的后续发展和课题设臵提供参考建议。

研究目标:研究移动宽带和后IMT-Advanced技术需求与特征,侧重TDD技术演进及其与FDD技术的融合;研究编码调制和无线接入等无线传输技术、无线组网技术、网络架构,候选频段以及传播特征;并组织国内的专家研究未来移动宽带通信发展路线与发展策略,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研究。

考核指标:明确移动宽带和后IMT-Advanced技术需求与特征,完成相关技术报告;提出无线传输技术、无线组网技术、网络架构候选方案,完成相关仿真研究或技术分析研究;开展候选频段以及传播特征分析研究,完成相关研究报告;开展未来移动宽带通信发展路线与发展策略研究,完成相关研究报告并参与国内外相关标准化活动。提交标准化提案不少于10篇,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20项。每年向总体组提交发展战略与技术研究报告。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4: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1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项目4:宽带无线接入与短距离互联研发和产业化

项目说明:本项目“十二五”期间的目标是:重点发展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无线系统与行业典型应用,同时发展新一代无线局域网和广域覆盖的低成本宽带无线接入系统。针对行业应用的多样化需求,在宽带无线接入系统中积极开展提高频谱效率、功率效率、动态频谱与环境感知、网络融合和大规模自组织的创新技术研究和应用。面向复杂环境应急、超高速移动等特殊应用,突破关键技术,进行示范应用。利用超宽带无线通信技术,开发系列化基于超宽带芯片技术的短距离高速无线通信设备和产品。

2013年,本项目在宽带无线接入方面安排了针对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的两个课题:“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示范应用”、“ 专 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预商用终端与基带芯片开发”。课题4-1: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示范应用

课题说明: 在“十一五”期间,重大专项组织宽带无线专网领域的优势企业、研究所和高校成立了宽带无线多媒体集群(BWT)总体 组,总体组提出了面向专网应用的宽带多媒体集群总体架构,打造了一个全新的专网BWT系统。该系统采用统一的系统架构,支持多种已经标准化的无线接入模式,具有高频谱利用率、大区域覆盖、灵活组网、安全可靠等特性,满足用户以指挥调度为主的多种业务应用需求。总体组已制定了BWT系统的Release 1技术标准和测试规范,开展了技术验证。

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的市场需求己经出现,在2013年开始进行BWT系统应用示范的时机已经成熟,开展面向公共安全等重点应用领域的应用示范,促进专网宽带集群系统在行业应用中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很有必要。

研究目标:基于2011年重大专项专网集群相关课题完成的BWT系统技术标准和技术验证,将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技术与行业应用紧密结合,促进专网宽带集群系统在行业中不断完善和快速发展,形成包括系统、终端、应用、运维在内的宽带无线多媒体集群完整产业链。

具体内容包括:

在公共安全、政务管理、大型企业等三种典型行业应用领域开展BWT系统示范应用。

在公共安全示范应用中,实现语音、数据、视频一体化指挥调度、突发事件应急处臵等应用;满足指挥调度可视化、视频监控智能化、执法办公移动化等要求。

在政务管理示范应用中,满足政府职能部门的共网运行,实现语音、数据、视频的多媒体集群调度,满足各职能部门在移动执法、协 同办公、应急通信、视频监控、物联数据接入等方面的应用,为提高政府办公效率、改善民生应用环境发挥示范应用效果。

在大型企业示范应用中,提供包括协同调度、数据采集、设备自动控制、安全监控、应急处臵在内的一体化解决方案,为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在大型企业的规模推广积累实际经验,并起到示范效应。

考核指标:

(1)满足BWT系统Release1 标准,实现语音和视频业务整合应用;

(2)组呼建立时间<500ms;话权申请时间<200ms;

(3)实现可视组呼、多视角现场视频及感兴趣区域(ROI)相关业务应用;

(4)实现基于GIS的可视化指挥调度应用;(5)支持行业要求的安全加密能力;

(6)建立针对典型行业的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示范基地并形成产业能力,在一个交换控制系统内,提供不少于20套基站、200个终端的典型行业规模示范;

(7)针对典型行业提出完整的宽带多媒体集群通信系统应用解决方案,提出较完整的行业宽带无线专网建设建议提案。

(8)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本课题拟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三个行业应用示范独立申请。BWT核心企业牵头,产学研用联合申请。每个应用示范支持一家。

课题4-2:专网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预商用终端与基带芯片开发

课题说明:多媒体集群产业与应用的发展中,多模终端与基带芯片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宽带无线多媒体集群(BWT)系统规模化应用急需针对 “一个系统,多种接入模式”的技术特征,充分利用宽带移动通信己奠定的宽带高速基带芯片技术基础,开发满足典型行业应用特点和要求的多模终端基带芯片,打造集群预商用多模终端。

研究目标:研制基于宽带多媒体集群标准的、满足典型行业应用特点和要求的多模终端基带芯片的工程样片;依托该芯片构建典型行业终端解决方案,开发满足典型行业应用的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预商用多模终端;为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的最终产业化和国际化打下基础。

具体内容包括:

研究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多模终端基带芯片的设计技术,开发不少于两种接入模式、符合Release1 标准的多模终端基带芯片;设计满足典型行业需求的多模终端平台,开发不少于两种接入模式、符合Release1 标准的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预商用多模终端。

考核指标:

(1)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多模终端基带芯片开发:

– 内臵硬件支持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Release1 标准协议; – 支持不少于两种接入模式(支持中低速模式与超高速或高速模式);

– 支持64QAM,16QAM, QPSK, FSK调制方式; – 支持非对称时隙配臵;

– 半导体工艺线宽:65nm及以下;

– 功耗指标和稳定性应满足典型行业商用的要求; – 提供500片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多模终端基带工程样片,用于室内外的试验测试。

(2)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预商用多模终端的开发: – 满足宽带多媒体集群系统标准要求; – 终端支持不少于两种模式;

– 覆盖支持多个无线通信频段(340-370MHz,400-430MHz,1447-1467MHz,1785-1805MHz,2400-2600MHz); – 支持可变带宽(12.5KHz-20 MHz);

– 功耗指标和稳定性应满足典型行业预商用的要求; – 提供不少于100部多模终端;(3)申请发明专利不少于5项。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企业牵头承担,BWT核心企业与芯片企业联合申请。

项目5:物联网及泛在网

项目说明: “十二五”期间,“物联网与泛在网络”项目重点开展物联网核心关键技术研究,包括协同融合的智能感知技术;高效、安全、可靠的传输技术;灵活组网的感知网络技术;多源、异构设备接入、服务的协同与融合技术;以及网络协同信息处理技术等,逐步建立完善的物联网和泛在网的网络与信息融合技术体系。选择涉及国计民生、具规模化应用前景的重点领域开展验证,研究支撑物联网信息服务可持续运营的集成技术和信息服务模式,建立物联网应用的行业规范和技术标准,促进物联网关键设备研发及产业化,信息化服务的规模应用。加强物联网和泛在网关键技术体系在国内外的标准化工作,在部分领域成为国际标准的主导力量。

2013年“物联网与泛在网络”课题安排了平台类课题: “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海量信息能力平台架构、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关键技术与设备研发及验证类课题:“无线体域网关键技术研究”、“面向工业无线网络协议WIA-PA的网络设备研发及应用”、“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设备研发与验证”和“面向数字医院的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及验证”。

课题5-1: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海量信息能力平台架构、关键技术研究与试验验证

课题说明:物联网数据具有多源、海量、异构、时空连续等特性,34 需要针对物联网数据特点开展物联网统一通信能力、共性IT能力、数据存储、表达、检索、共享等技术研究,实现物联网数据与互联网数据融合,为物联网信息化服务提供业务支撑平台,推进物联网业务的深度整合与发展。

研究目标:针对物联网数据多源、异构、海量以及时空连续等特性,研究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统一通信能力、共性IT能力、数据的存储、表达、检索和共享等技术,为应用提供海量信息的处理能力,支持信息服务的后向运营模式,推进物联网业务的发展。

具体内容包括:研究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统一通信能力、共性IT能力的体系架构;研究物联网统一、标准的信息服务体系; 研究物联网统一、标准的数据开放接口技术;研究符合物联网数据海量、负载动态变化特点的平台构建方法; 研究基于统一的信息表达方式的访问客户端技术;研发物联网海量信息能力平台,并进行试验验证。

考核指标:提出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统一通信能力、共性IT能力的体系架构,架构支持宽带无线与移动通信,支持IPv6并兼容IPv4;研发多业务环境下物联网海量信息能力平台,提供统一信息服务,提供海量信息存储、处理等功能;研发统一的信息服务访问客户端,完成物联网海量信息能力平台的试验验证;在平台上完成5个以上具有不同数据源和不同数据结构的应用。申请发明专利10项以上,提交相关标准提案5篇以上。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本课题拟

采用事前立项事后补助的中央财政支持方式。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企业牵头承担,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5-2:面向工业无线网络协议WIA-PA的网络设备研发及应用

课题说明:WIA-PA是国内研究制定的过程自动化工业无线网络协议。该协议与目前国际上主流的无线HART、ISA100标准比较,在规模可扩展性、抗干扰性和低能耗运行等关键性能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在拓扑结构、自适应跳频、分簇报文聚合等方面具有创新性。该协议已经成为IEC国际标准,并在电力、石油、冶金等领域进行了验证,为保持我国标准的国际领先地位,实现关键技术产业化和推广应用,必须开展WIA-PA核心设备研发及产业化。

研究目标:针对WIA-PA标准要求,突破WIA-PA工业无线网络设备研发的关键技术,研制低功耗节点、路由设备、手持器设备、网关设备等WIA-PA网络设备和集成应用开发平台,建立中试线达到规模化生产能力,推动WIA-PA技术产业链的构建,支撑我国标准WIA-PA的产业化和推广应用。

具体内容包括:研制具有高精度时间同步和自适应跳频能力的低功耗节点;研制具有分组管理、动态资源分配和Mesh路由能力的路由设备;研制具有随机接入、Peer-to-Peer通信能力的手持器设备;研制可与主流自动化系统集成,具备高可靠冗余机制的网关等WIA-PA网络设备;开发WIA-PA网络管理软件和集成应用开发平台;完成示

范应用。

考核指标:研制节点、路由、手持、网关等WIA-PA网络设备,取得相关认证,网络设备指标:典型工业现场环境下网络端到端数据传输可靠性99%以上;可与同频商用无线网络共存;节点设备的平均功耗低于1毫瓦;节点电池供电可运行5年以上;时钟同步精度达到毫秒级;网络传输延时小于1秒;支持千点级大规模组网;设备年故障少于5分钟,达到免维护设备等级。完成3项典型示范应用。建立具有年产量万套以上的能力的中试线1条。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2。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5-3:无线体域网关键技术研究

课题说明:超短距、生物安全的无线体域网技术是个人健康信息采集与传输的重要技术手段之一,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和产业化前景。正在研究的IEEE 802.15.6协议标准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一款适用于健康信息采集的未来超短距无线体域网协议标准,目前该标准还未最后确定,有必要尽快开展相关技术研究,为健康医疗信息的采集提供解决手段和关键设备,对提高我国在相关领域的技术标准优势,是很好的一个时机。

研究目标:研究满足个人健康信息采集需要的近人体安全、可靠、高能效、智能超短距无线体域网关键技术,提出标准建议,开发原型

系统,开展应用验证,为社区医疗、远程医疗以及医疗信息化提供个人健康信息采集传输的技术解决手段。

具体内容包括:研究超短距离组网、微发射功率与低能耗、对人体和人体内的植入电子器件的安全保护、人体生命体征信息隐私保护、支持不同时延优先、高QoS等超短距生物安全网络关键技术;研究应用于医疗健康信息化的的超短距生物安全网络传输标准;研发超短距、生物安全生命体征数据感知终端原型系统,并开展实验验证。

考核指标:

(1)提出个人健康信息采集需要的,满足安全、可靠、高能效以及智能等要求的无线体域网协议及系统解决方案,提出标准建议;

(2)研制出无线体域网生命体征数据感知终端原型系统。系统支持400MHz至2.4GHz的多个频段,最高支持79个传输通道;节点传输距离2-10m,数据传输速率10Kbps-1Mbps,支持双向传输,峰值功耗小于5mW;发射功率小于5mW,特定吸收率SAR(Specific Absorption Rate)低,便携式天线,保证人体与人体电子设备的安全;具有加密、高可靠、高电磁兼容设计,保证无线连接可靠安全;

(3)选取医院或社区等具有代表性地方构建不少于30个节点应用示范,对协议与系统的有效性进行验证;

(4)申请发明专利10项以上,提交相关国际标准提案3项以上,提出完整的标准建议。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1。

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3家。鼓励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5-4: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设备研发与验证

课题说明:课题针对智慧城市建设中平安家庭和健康家庭等需求,开展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的技术研究、设备研发和应用及基于智能家居物联网的服务,为智能家居物联网产业化打下基础。

研究目标:研究适应三网融合发展的家居物联网体系,研究家居物联网与社区管理及服务结合的模式与技术,研究适用于家居物联网的无线新频段和新技术,研究家居物联网设备与家用电器和信息终端间的干扰问题。针对我国智慧城市建设中提出的智能家居综合组网、安全接入控制和智能家居信息服务需求,通过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网关设备和传感器节点设备等建立面向家居的无线物联网,全面感知家居安全、健康、节能等信息,通过信息的聚合、融合、分析、处理和控制,支持社区为家庭开发并提供及时、互动和高效的信息服务。推动相关标准制定及产业发展,为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设备的产业化及大规模应用和建立面向家庭的运营服务模式奠定基础。

具体内容包括:突破家庭异构传感器网络融合、基于自主标识认证的信息服务、家庭移动多终端协同等关键技术;研发家庭无线物联网网关设备、家用电器无线物联网接口、低功耗传感器节点设备等;提出家庭无线物联网的应用和运营方案,开展应用验证;提出相关标准建议。

考核指标:

(1)家庭无线物联网网关等设备支持多种无线手段组网,无线发射功率不高于50mW,不干扰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传感器节点设备支持的传感器种类不少于6种;

(2)开发智能家居物联网系统及网关和接口模块及节点等设备,支持跨平台互联,提供对安全、健康、节能等感知信息,通过信息聚合、融合、分析、处理和控制,为家庭提供及时、互动和高效的信息服务,具有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措施,具备产业化能力,应用规模不小于5万户家庭;

(3)建立面向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的社区大容量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系统具备对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的多层次、多维度综合运行态势监控功能;

(4)建立运营服务体系,探索可持续的运营模式,提供面向家庭的安防、健康、节能和家庭移动多终端协同信息交互等运营服务;

(5)提交智能家居无线物联网标准提案不少于8项;申请发明专利数不少于10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

经费比例:中央财政投入与其他来源经费比例为1:3。申报方式:公开择优,支持家数不超过2家。企业牵头承担,产学研用联合申请。

课题5-5:面向数字医院的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研究与设备开发及验证

课题说明:医疗健康事业对于民生至关重要,数字医院是智慧医疗的基础。数字医院未来要从看病向预防和保健方向努力,扩展服务到家庭健康管理、社区保健管理、医疗机构诊疗管理及公共卫生管理,使医院成为面向全程健康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通过医疗物联网提高医院内部的服务效率与质量,提高医院的服务能力与水平。研发医疗物联网关键技术,开发相关产品,形成技术规范与标准,为应用与推广奠定基础。

研究目标:研究全新的医疗物联网和云计算技术,研发健康信息自动化采集、智能化传输、全面化汇集、全局化决策分析和全流程辅助的物联网全程健康医疗设备,开展相关应用。

具体内容包括:研究有线网、移动通信网、无线局域网和传感网异构互联的医疗物联网基础架构、研究在与医院的医疗仪器设备和器械共存的环境下干扰抑制技术,提出符合我国医疗机构特点的解决方案;开发医疗物联网网关和感知节点、开发医疗仪器设备所需的物联网接口模块等;针对临床辅助决策系统、个人健康辅助信息管理系统等的接入要求,开发基于嵌入式硬件平台,支持异构数据、异构接口、异构协议转换的医疗物联网中间件;开发智能化、可视化和触摸式家庭智能健康终端设备;提出技术规范与相关标准建议,支持产业化和必要的医疗物联网信息在不同等级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交换与共享。

考核指标:

41(1)开发基于有线网、移动通信网、无线局域网和传感网异构互联的数字医院医疗物联网系统,包括可连接不少于6种医学或健康监测量的传感器的物联网接入和网关及感知节点设备、医疗仪器设备所需的物联网接口模块、医务工作者手持的医疗物联网终端、可连接医院信息化系统并支持异构数据、异构接口、异构协议转换的医疗物联网中间件、医疗物联网网管系统,以及医疗物联网感知信息的采集、汇聚、分析和发布系统。上述医疗物联网系统应能满足省级三甲医院的规模要求,并具有可裁剪性和经济性能适应县级医院的规模要求。设备与系统在不少于30家省、市、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得到应用,实现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医疗物联网信息交换与共享;

(2)研发两种可作为医院医疗物联网延伸节点的智能化、可视化和触摸式家庭智能健康终端设备,可通过有线网或移动通信网连接到医院,采集的信息可纳入医院的医疗物联网数据库中,开发相应的个性化健康辅助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家庭健康服务,应用实验不少于1000人;

(3)提出不少于7项医疗物联网技术规范和标准建议;申请专利、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

实施期限: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

上一篇:“安全文明月”主题晚会节目单下一篇:学校关爱女生工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