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

2024-06-13

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精选8篇)

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 第1篇

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凤小学保障教育公平

制度

第一条 为促进教育公平,坚持均衡编班,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试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编班是指学校日常教学和班级行政管理的学生编班。

第三条 各年级学生(包括新生)实行常态编班,按照男女生比例、父母文化程度、学前教育程度等因素相对均衡原则随机将男、女学生分配各班,不设重点班,不擅自举办实验班,不分区内、区外班,不得按学生的学业成绩进行分班。学校不为编班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测试。在编班前如学校组织考试、测试,学生应当拒绝参加。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可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

第四条 新生入学分班后,学校不再重新编班。个别学生因学科能力以外的原因确需调班的,经学校办公会研究同意可以调班,但年级调班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年级学生总数的1%。二年级以上的学生一律不得调班。

第五条 学校统一采取先确定班主任,再均衡配备各科任课教师,然后将学生均衡分到班级,最后由班主任抽签确定班级的办法编班。鼓励学生家长、教职工代表参与编班过程,实行阳光操作。

第六条 严禁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试成绩为编班依据。第七条 严格按照规定安排每个班级的人数,班额要相对均衡。年级班级编定后,不得随意调换任课教师或给学生任意调班。严禁按照考试成绩给学生排队,严禁按照考试成绩安排学生上课和考试的座位。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组织考试(测试),不准违反教学规律,频繁进行考试,不准张榜公布考试结果,更不允许依据阶段考试成绩进行动态编班。

第九条 学校要均衡配置校内教育教学资源,根据教师年龄、知识、能力结构相对均衡配置每个班级的教师。特别要重视优质教师资源的均衡分配,体现和尊重每个学生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平权利。

第十条 学校对教师工作业绩的考核要以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考核教师教育教学工作情况,不得单纯以学生学业成绩高低作为教师工作考核的唯一内容。可以把发展性评价(学生学业成绩的提高幅度)作为教师教学业绩评价的重要尺度。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郑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锦凤小学负责解释。

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 第2篇

教育公平呼唤制度创新

作者:白虹光

来源:《教育与职业·综合版》2008年第02期

教育能够显著地改善人的生存状态,促进人口素质的提高以及国民经济和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当今世界,教育公平已成为教育现代化的基本价值,成为世界上许多国家发展教育的基本出发点,接受教育已经成为公民的基本权利。

从现实来看,教育公平可概括为五个方面:一是教育机会的均等,二是教育资源占有的均衡,三是教育质量的普遍同质,四是教育政策的平等,五是教育体制的公平。

由于教育公平属于人们精神需要的层次,随着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转变,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不仅要求教育机会均等,还要求教育公平有“量”(接受义务教育、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甚至研究生教育的年限等)更有“质”(接受高质量教育)。

因此,建议从以下几方面逐步实现教育公平:首先,教育作为公共产品,受益者虽然主要是个人,但却直接关系到民族的素质和国家的命运,政府在提供公共产品时,应把实现教育公平作为重要目标和理想;其次,依法治教、加大投入,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国家对弱势群体特别是城乡贫困家庭子女、残疾儿童等就学的资助体系,促进教育公平的实现;再次,应合理分配有限的教育资源,提高资源的利用率,确保教育公平的实现。例如,政府应积极鼓励和支持民办教育的发展,对民办学校一视同仁,给予资金、政策的支持,以解决目前教育供求紧张的矛盾。

由于各种历史和现实的原因,目前我国教育制度中的不合理因素很多。合理的制度可以促成教育公平,不合理的制度将会加大教育的不公平。因此,要加快制度创新的步伐,大力改革现行不合理的教育制度,以制度创新促成教育公平。

最后,还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教育立法,以法律来保障教育公平的实现。对于教育领域中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要坚决予以制裁和打击,对于教育收费不规范和乱收费的现象要花大力气纠正,以法律作为实现教育公平的坚强保障,树立教育部门的良好形象,办让人民真正满意的教育。

我国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探析 第3篇

关键词:教育公平制度,教育公平,实施机制

0 引言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指出:教育公平关键是机会公平,重点是均衡发展,措施是加强统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思路是以改革发展促进公平,以制度创新保障公平[1]。要促进教育公平,制度保障是重中之重,要创新教育公平制度设计、机制。现阶段我国教育公平制度结构体系不尽合理,实施制度尚有缺位,实施主体有待进一步厘清,实施效力不足,这些影响落实教育公平,延缓实现教育公平目标,妨碍和谐社会建设,必须下大气力解决。

1 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

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是指,为确保教育公平制度贯彻执行的一整套监督、检查和惩戒制度[2]。实施机制与教育公平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共同构成教育公平制度体系,其中,正式制度是核心,非正式制度是辅助,实施机制是关键,三者辨证统一,不可或缺。实施机制是落实教育公平制度的“元制度”,不与教育实践活动发生直接关系,与遵守或违背教育公平正式制度的行为相关。实施机制支持教育公平正式制度并使其达到制度目的。如“教育法律有关违法责任的追究制度,教育中的考试制度、评估(如评优、评先等)制度、督导制度、惩戒制度等都可归属教育制度实施机制的范围。”[3]实施机制对非正式制度不具有保护性。教育公平非正式制度是指,关于教育公平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和意识形态的非制度规则或不成文的行为规范[4]。实施机制对社会成员不具有刚性约束力,社会成员不会完全自觉遵守非正式制度,所以,实施机制不能有效保障教育公平非正式制度。但这并不意味着实施机制和非正式制度毫无关系,众所周知,任何一种制度要成为有价值和成效的制度,必须依世界观和价值观为基础,必须从人与社会关系的角度建构制度利益和价值取向,实施机制体现教育公平制度的价值追求和社会意义,与教育公平非正式制度的内涵和意义不谋而合,两者互为支持,且实施机制是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相互转化的关键,位置极为重要[5]。我们知道,人类社会发展的过程是非制度化不断走向制度化,非正式制度不断转向正式制度的过程。非正式制度依靠自律和道德、习俗等的约束,社会成员违规行为不能得到有效控制,为解决这个现实问题,人们以社会公任惯例为基准,建立国家强制实施的正式制度,强迫全体社会成员共同遵守,这就是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的转变,这种转变依靠具有国家意志特点的实施机制,从根本上区别了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而如果正式制度规则普及面足够广、实施时间足够长,则会内化,即转化为非正式制度规则。”[6]形成尊重公平、崇尚公正的社会风气,其影响力反而比正式制度要大的多。

实施机制体现制度需求主体的利益选择。教育公平制度以个人利益为根基,是对制度需求诸方的利益调整,是个人利益的成本收益核算[7],虽然个人利益不是“私人利益”,但社会成员认为个人利益就是“私人利益”,要按照自己个人利益需求,选择和取舍教育活动,因而教育公平被置于有可能兼顾的位置。这种为了个人利益的自由选择行为妨碍事实教育公平,为照顾各方教育利益,维护教育公平发展,社会要求建构实施机制,并在实践中强制实施,以保证教育利益的合理分配。另外,教育公平制度是对阶层群体利益的重新分配,优质教育资源比较稀缺,各阶层群体进行博弈,导致“被损利益方”群体对教育不公平的不满,建构科学合理的教育公平制度及其实施机制就成为妥善处理利益问题的关节点。

实施机制是评价和完善教育公平制度的重要依据。制度实施是制度存在的保证,更是制度完善的途径,通过落实实施机制,发现制度存在的问题,如,我国目前的教育公平制度适应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需要?如果不适应,原因到底是什么?怎样进行教育公平制度的修正、增加才能适应?这些问题的解决,单凭理论研究是远远不够的,通过实施机制能发现实际问题,并及时反馈给制度供给主体,制度供给主体根据反馈的具体信息,对教育公平制度进行修正、废除,甚至重新建构,使教育公平制度趋于完善,以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要求。需要指出的是,教育公平制度具有普遍性和稳定性特点,而具体教育活动的个性特征十分鲜明,加之社会关系经常处在变化之中,落实教育公平制度有一定难度,所以,要以不损害教育的公平性、公正性为前提,对现有教育公平制度进行扩展性实施[8]。

2 我国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存在问题

我国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存在问题如下:一是从指导思想上看,重视教育公平正式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实施机制制度建设。建国之初,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是新中国立国之本和发展之源,快速实现社会公平是新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所以,国家和政府重视教育公平制度的建立和完善,颁布教育法律法规,有力促进社会公平,为新中国建设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但同时,国家和政府相对忽视实施机制制度建设,以行政干预、硬性拉平替代制度规则,实施制度缺失,结构体系不很完整,实施效果不很理想,实施效率比较低下,导致正式制度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经常发生,制约事实教育公平。二是从制度建立的目的看,教育公平正式制度要想发挥作用,先决条件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完整的实施机制,且制度设计、安排和具体实施要环环相扣,紧密衔接,这样才能达到正式制度的目的,真正体现制度的意义和价值。当前,我国教育公平正式制度实施机制存在诸多问题,具体表现在:制度缺位情况比较严重,执行环节不健全,实施主体模糊,实施机构独立性不够,实施流程不畅通,实施措施乏力,实施结果反馈不及时,一些违反教育公平正式制度的行为得不到应有的惩戒和制裁等等[9]。三是教育公平正式制度实施机制的惩戒力不足,“软惩戒”特征明显,惩戒刚度不够,对教育投机行为没有很好的惩戒办法。“人们选择遵守或违反制度的行为,取决于成本———收益核算。如果制度设定的惩罚规则足够有力,表明违约成本较大,当违约收益低于潜在的违约成本时,人们一般就会选择遵守制度;反之,人们就会选择违反制度”。[10]如,违反《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的现象比较多,由于实施制度的惩戒力度不足,间接诱导社会成员不遵守教育公平制度,直接挫伤遵守制度社会成员的积极性,营造了不利于实现教育公平的社会氛围。四是正式制度实施机制的机构设置不明确,实施机构的权威性,独立性不强。教育公平制度实施的主体是政府,具体的执行部门到底是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还是学校抑或其他政府职能部门,还要进一步明确界定,现阶段学校似乎是落实教育公平制度的主体,但学校又不具备完全意义的执行主体资格,况且学校自身是实施机制的一个环节,学校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身份十分尴尬。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要由政府设定,政府要建立具有明确职责定位和相对独立的执行主体和机制,并通过对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教育公平制度的落实。要充分发挥相对独立设置执行主体和机构的作用,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完善教育“联合执法”机制[11]。五是实施机制在实施过程中牵涉面较大,实施成本较高,执行难度较大。如,我国基础教育学校数量庞大,学生人数多,涉及社会阶层广泛,加之,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城市教育与农村教育资源和教学水平等差异较大,导致全国很难有统一的实施机制,如果对违规学校和社会成员强制执行,无疑加大了执行成本。六是我国教育公平正式制度实施机制的实施手段、能力及制度供给、与教育公平正式制度、非正式制度的均衡和协调等方面还存在问题,实施机制与教育公平制度的匹配性和协调性尚需进一步改进。

3 解决目前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的办法和策略

解决我国现阶段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存在的问题,主要采取如下办法和策略。

3.1 加强教育行政执行机制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及监督是实现政府教育管理职能转变的重要途径,是推进和保障教育公平制度实施的重要环节。当前,我国教育公平制度主要通过教育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的颁布施行,为教育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行为辅平了道路,要结合《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开展加强教育公平执法及监督工作,要明确教育行政执法的综合职能机构,强化教育执法队伍建设,推进政府及其有关行政部门开展教育公平执法工作,进一步完备执法要件,健全教育行政处罚制度,完善行政和校内申诉制度,保障师生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司法机关查处教育违法案件和解决教育纠纷的作用,落实教育公平[12]。

3.2 加强社会舆论监督机制

舆论监督是营造公平文化氛围和提升公平意识的重要手段,是强化非正式制度实施机制的有力武器,是辅助实施正式制度的重要环节。通过广播、报刊、电视和互联网的舆论监督,进一步弘场公平、公正的教育发展理念,对教育领域的不公平现象形成巨大舆论压力,迫使相关学校、个体甚至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自觉采取修补行动,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承担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责任和义务。例如,2007年“罗彩霞事件”曝光后,相关大学及教育管理部门及时为罗彩霞恢复合法身份,相关当事人得到国家司法机关的处理,从而最大程度地减少罗彩霞本人和相关单位的损失,维护了教育公平的基本要求。省市电视台曝光的义务教育乱收费,违规招生等现象,给相关责任单位和个人造成了巨大的舆论压力,迫使有关单位规范自身办学和管理行为,维护教育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教育行政执法部门借助舆论树立执法权威,进一步提高执法效率。舆论监督还可以引导全社会成员自觉形成公平正义的良好风尚,促进教育公平[13]。

3.3 加强学校自律机制

我国各级各类学校是教育公平制度的具体落实者,直接面对受教学生,肩负入学机会公平、受教过程公平等重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自律意识、守法意识和遵守公平规则意识,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促证国家教育公平制度落到实处。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能力,正确面对利益需求和实施教育公平的关系,坚决遏制收取高额择校费现象的发生。各类重点学校要正确处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享受优质教育的需要和入学难之间的关系,要有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主动承担化解社会矛盾的责任。学校要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要根据国家教育公平制度的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符合实际的执行细则,并在实施环节上贯彻执行,从根本上杜绝教育寻租和投机行为的发生[1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进一步明确教育的公益性和公共属性特点,各级各类学校要根据教育公平制度的安排和规则要求,逐步提高实施效果的非强制性和实施成本的可控制性,建设成熟的教育公平实施机制,形成政府、学校、社会和家庭联动互促的模式化实施方式。

3.4 完善政府综合实施机制

政府是实施教育公平的主体,义务教育实施教育公平政府责无旁贷,“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优先发展教育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项基本要求,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15]“要以实现教育机会公平为重点,推动基础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给予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困难的学生以特别关注,实行最低标准保障,缩小绝对差距。”[16]为此,一是建立和完善政府问责机制,要对教育问责的对象、内容、方法、考核等问题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的责任主体。制定教育问责制度相关的配套制度,促进教育行政问责制度的推行。及时收集、了解学校、社会和学生家庭对教育公平问题的信息,做到问责主体行为的有效性和合法性。要对教育公共权力进行监督,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二是建立健全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机制。义务教育资源配置不均是影响教育公平的重要因素,优质教育资源集中在大中城市和东南沿海发达地区,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要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共享、监督机制,加快城乡一体化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进程,提高优质教育资源使用率和共享率,要进一步扶持条件薄弱学校,逐步改变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局面。要加快教育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义务教育优秀教师定期交流对口支援制度。要稳步推进农村初中教师“国培计划”,全面提升农村初中教师教育教学能力。三是不断完善义务教育补偿机制。教育补偿机制是实施教育公平制度的重要途径,由于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导致区域教育资源、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差异较大,为实现事实上的教育公平,国家和政府要本着因地制宜和适时补偿的原则,对落后地区、薄弱学校和弱势群体给予补偿,要建立城市教育反哺农村教育,发达地区教育支援欠发达地区教育,重点学校帮助非重点学校的实施机制。四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促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加强统筹,分工协作,保障公平,促进社会和谐。

3.5 创新实施过程机制

加强教育公平制度实施机制理论研究,不断探索实施机制规律,以理论研究支持实施机制建设;对实施过程各个环节予以全面监督和控制,保证实施过程体现教育公平要求;进行精细化管理,定点对学校、教育管理部门、教育教学过程进行全方位细化监控,保证落实教育公平制度;建立评价反馈机制,及时反馈教育公平信息,形成教育公平制度评价,不断修正、修订、废除相关教育公平制度;加强实施机制制度供给,优化完善实施机制制度结构体系,增加实施机制制度数量供给,扩大供给覆盖面,满足落实教育公平制度需要;强化制度价值认同,体现制度价值选择,让公平价值理念深入人心,降低实施成本,全面推进教育公平;做好实施过程总结分析,提出经验教训,为形成成熟的实施机制模式提供借鉴。

4 结束语

总之,实施机制是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制度,具有现实价值。要不断强化实施机制建设,以教育行政执行机制保障教育公平,以舆论监督机制导向教育公平,以学校自律机制维护教育公平,以政府综合实施机制促进教育公平,以评估评价机制反馈教育公平以创新实施过程机制落实教育公平。加快教育公平进程,实现教育公平目标,建设人力资源强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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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8]陶西平,袁振国.加强统筹协调,促进教育公平[J].教育研究,2010,(7).

考选制度、社会分层与教育公平 第4篇

考选制度  社会分层  教育公平

从社会分层的角度看,考试通过其本身的规范效应来规范社会流动行为,从而强化社会流动的有序性;通过考试政策的制定,来协调控制社会流动的流速和流量;通过考试内容或标准、考试结果等来促使社会主客观目标之间维持着一种动态平衡;考试通过其公平性和规范性,对社会成员的社会流动的价值取向起到了良好的导引作用。[1]可以从“理想类型”的角度来理解考选制度对于社会分层的积极作用,但是如果要让这一理想类型成为现实,要真正确保考选的公平公正,则还有一段漫长而艰辛的道路要走。

一、考选标准:形式公正与权利平等

从目前的考选制度来看,在形式方面一定程度上形成了公平、公正、公开的体系,从报名到考试、再到录取,一整套的环节都贯彻了“阳光”原则。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公民意识的提高,考选过程中的制度性弊病越发突显出来。冒名顶替上大学的“罗彩霞案”、浙江高考航模加分事件、各种类型的泄题事件、异地高考的艰难探索、校长实名推荐制的变异、自主招生的是是非非……诸多问题困扰着决策者和当事人,成为考选改革必须面对的重要问题。

从总体上看,中国目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三十余年的巨大变化是任何时代都无法比拟的。在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各种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工作没有能够及时跟上,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并没有真正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公民素质的提高与GDP的增长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所有这些方面综合作用,使得在十分需要坚持公平理念的教育领域的各环节中,均存在着“超社会资本”与“强社会资本”进行权力寻租的空间。“超社会资本”是建立在对经济资本、社会资本和文化资本的全面占有的基础之上的,超越法律和制度许可范围的,能对社会资源的占有和分配产生决定性作用的一种特殊资本形式;“强社会资本”是建立在人情面子(“情面”)之上的社会关系网,这种关系网在日常生活中普遍存在,难以名状,同时又很有约束力。在“超/强社会资本”的作用下,教育对社会分层产生的消极作用远远大于积极作用,教育公平受到极大的破坏。[2]

考选过程中,始终可以发现传统思维、习惯势力、人情面子的作用,托人情、走后门、拉关系等违背公平原则的各种不道德、不规范、甚至不合法的现象人们已经见惯不怪。父母的社会地位越高,掌握和动用“超/强社会资本”的可能性就越大,社会关系越多,动员和利用这些资源为其子女求学和就业服务的能力就越强,从而可以在基础教育阶段更好地为子女择校、择班,可以在高考招生录取过程中更好地选学校、选专业,更可以在子女择业过程中更快捷、准确地获得更多、更好的就业信息,甚至直接通过关系和权力决定子女的就业。于是乎,近年来各种考选活动中代考、抄袭、利用现代通讯工具作弊、考务人员失职、渎职甚至纵容作弊、扰乱破坏考场秩序、考试试题泄密现象频繁出现,有关加分、保送和招生黑幕屡屡见诸报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高考精神在一些地方被人为扭曲,人们更加关注考选形式上的统一和标准,以及操作程序上的规范和透明,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消除超社会资本和强社会资本对考选公正性的毁灭性打击,从而为不同阶层出身的学生提供公平的竞争机会。

尽管如此,我们还是应当看到,考试作为一种相对公正的选才方式,为来自各种背景的人提供了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舞台。正因为这种相对的公平性,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除了对一些发生在考选过程中的违法乱纪行为进行追究,人们对考选制度本身并没有太多的质疑。对考选问题的研究,更多的精力是放在考选结构、方式及内容的研究及讨论上。目前不少研究关注考选公平,是把着眼点放在考选形式上,在意的是形式公平。他们关注的是考选组织管理的程式化和标准化、考选规章制度建设、考选信息化建设、考风考纪建设,甚至于考场的标准化建设。[3][4]

为了确保考选的公正性,不少人寄希望于标准化考试。“标准化”意味着根据统一、规范的标准,对考试的各个环节包括测试目的、命题、施测、评分、计分、分数解释等都按照系统的科学程序组织,从而严格控制误差,达到客观公正、“一视同仁”的目的。然而,正如布尔迪厄批评的,“社会标志系统构成了考生‘存在或‘微不足道感觉的客观基础。但是不应该相信,评价标准和评价技术的表面合理化能够使考试放弃它的社会功能。考试学家似乎不知道的正是这一点。”[5]考试究竟有什么社会功能?为什么考试学家不知道这样的功能?“表面合理化”背后又有什么样的东西?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通过对考选内容的考察,分析实质公正问题。

二、考选过程:实质公正与机会均等

形式公正和实质公正存在着一个悖论:一方面,既然是考选,就一定要确定标准,而且分数是最好的标准,这样才能实现“分数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在同样的标准(分数线)面前,来自不同阶层的竞争者所具备的“起点”和“过程”均存在着显著差别,这场看似公平的竞争从一开始就胜负已定。在这个意义上,考选的形式和内容越是标准,反而离实质公正越远。今后对考选制度的改革,无论是在进一步完善形式公正上,还是在推进实质公正上,都有很长的路要走。

首先,客观物质条件对考选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制约。阶层之间在考选内容上的差异是一个带有普遍性的现象,对这一现象的归因分析不外乎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着手。伴随着“文化资本”的研究,不同阶层在文化态度和价值体系上的差别备受关注。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差别建立在一定的客观物质条件基础之上。数据分析表明[6],家庭经济状况差的学生在择校时比家庭经济状况好的学生考虑更多的是就学后可获得财政资助这类因素,而不是学校的学术地位和自己的专业兴趣。例如,在以下与就学期间的成本明显关联的因素上,低收入家庭的学生比高收入家庭的学生明显地给予了更多的考虑,这些因素包括:“学费的数量/可以少交或免交学费”;“获得奖学金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助学金(困难补助)的可能性与数量”;“获得贷款的可能性与数量”;“勤工俭学”的机会;“生活费用的数量”。而在诸如“大学的学术地位”;“有自己希望报读的专业”;“自己希望报读之专业教师的学术地位与教学质量”;“大学毕业后继续升学的机会”等这些与大学的文化属性相关的因素方面,低收入组比高收入组给予了较少的考虑……这一现象再次揭示了家庭经济状况、客观物质条件在考选机制运行过程中起到的重要作用。

其次,家长教育的差异将会造成家庭环境的差异,从而对子女产生不同的家庭教育结果。在这一点上,早在20世纪60年代,美国历史上著名的《科尔曼报告》(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就明确指出,学校对学生的成就几乎没有影响。儿童的家庭、邻里、同伴环境的不同,是儿童学习成就差异的主因。这种因儿童社会性背景的不同而带来的教育上的不平等,将一直伴随着儿童学校生活经历,并带入未来的成年生活之中。[7]之后的研究在《科尔曼报告》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化,它们发现,“影响学生成绩的家庭环境因素包括家庭的社会阶层、早期家庭环境、父母养育子女的风格、母亲与子女互动的‘类型、母亲工作的影响、父母对学校决策与活动的参与情况、家庭与学生的抱负、家庭子女的数量等(Rubin&Borgers,1991)。”[8]从最广泛的意义上看,主要通过家庭生活环境所起的间接作用,学生早期的家庭教育对其考选行为产生着持续而深刻的影响。

再次,学校教育中的文化屏障使得弱势阶层学生在考选制度中继续维持“弱势”地位。统治阶级为了维护自己的优势地位,势必要为其他阶级和个人的进入设置障碍。在现代民主法治社会,这个障碍就是“文化屏障”。正如丹尼尔(N.Daniel)所指出的,“有些人否认文化屏障的存在,但他们自己却总是受到文化屏障的蒙蔽,这些屏障不仅确实存在,而且总是在不同程度上影响整个人类。那些最少意识到这一点的人往往就是受蒙蔽最多的人;而那些否认屏障存在的人则是因为他们没有觉察到它的存在。”[9]正如不同的阶级有不同的经济状况一样,不同的身份、地位有不同的生活方式、消费水准和价值观念,同一文化群体内的人通过交往和行动形成了一种阶层文化保护和排斥意识,这种意识一方面使得本阶层人的利益不受侵犯,另一方面确保其他阶层的人被排斥在本阶层之外,考试制度则通过“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假象进一步掩盖了这种不平等。

清华大学自主招生“领军计划”面试题中,让学生描绘“你觉得人类理想社会是什么样子”,要求学生发表一篇两分钟的竞选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的演讲。来自社会弱势阶层的学生,由于家庭和教育条件的限制,对于“人类理想”、“清华大学学生会主席”的理解与出身优越阶层的学生存在着显著差别。甚至于前者由于根本关注不到这些问题,在应对时就可能露怯。再加上他们由于“没有见过世面”,在面对面试老师时,一般的应对能力也难如城市里的学生那样自如。所以,假如一个农村的学生参加复旦大学的面试,很可能被教授们判定为不合格,而被拒之大学门外。[10]这种在同样的考题面前的“人人平等”,实际上掩盖的是成长环境的差异导致的天生不平等,换言之,它揭示的是权利平等背后的机会不均等问题。

三、考选结果:能力考核与地位评价

就学校教育本身而言,学校常常根据学生的“能力”,对学生进行分类并贴上标签,把学生分为聪明的和愚蠢的、正常的与不正常的、有前途的与没前途的等等,并对他们实施不同的评价,给予不同等级的知识。实际上,“高贵的”“聪明人”与“卑下的”“愚蠢者”之间的差别体现的是貌似公正的知识背后的不平等的权力运作。在这种知识背后的权力作用下,出身弱势阶层的学生往往会在学习过程中日益陷入越来越不利的处境,但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对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懵懂无知,往往归咎于自身的“蠢笨”。

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考选内容的非客观性和不公正性导致的考选结果评判上的差异。“这些规则、实践、信仰及知识种类等的选择,构成了学校课程,它完全可被视为‘专制的,因为它是特定的文化所赋予的,而不是因为它内在地或普遍地比建立在其他文化规则之上的选择更为合理与‘正当。另一方面,这个选择呈现在学生与家长面前时又好像它本来就是优越于正当的:这种花招之所以能瞒天过海,主要是通过在这些文化专制中正规的‘独立评定的考试与测试。”[11]

除了学科课程,教师对学生的标定一定程度上也强化了这种由“聪明”与“愚蠢”的纯智力区分掩盖起来的高贵者与卑下者的阶层区分。学生的能力通常是教师认识学生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对于学生进行分类的重要依据和方法。凯帝(N.Keddie)的研究试图表明,教师在描述什么样的学生为“有才能”时,会持有未经检验的假设,他指出,某些社会阶级假设被包含在“能力”的定义里面。[12]比如,当教师进行教学活动时,他们多少知道一点他们正在谈论什么。在这一堂课里,会有哪些核心论点、概念或技巧是教师所要完成的教学任务。教师了解某些概念或技巧之所以重要的原因。但是对一个尚未经历教育过程的学生而言,他则根本不知道这些观念或技巧的重要性如何。而一些“聪明”学生则不假思索地接受了教师认为重要的内容,所以教师由此可以断定他们是“聪明的”、“有能力的”学生;相比之下,那些生活背景相差较大、与学校所要求的文化类型大相径庭的社会下层学生,则因为无法与教师对话,更无从了解教师的那些“无声的语言”,便显得“愚蠢”和“笨拙”。

任何标定都必须内化到主体自身。不同社会阶层所占有的文化、社会、经济资本的不同,将会潜移默化地影响受教育者由于阶层的差异而导致的在考选过程及自我评估上的差异。可以发现,“教学机构将学业品性的学业分类学搬出来作为人类优秀分子的等级表,这种分类学介于每个行动者和他的‘志向之间。正是它支配着‘志向朝着学业评判事先设定好的某某学科或者某某专业运动。”[13]来自较好条件家庭的考生在学习条件、素质养成和特长训练方面拥有先天优势,加上其后在学校中的锻炼,所以他们往往能形成适当的自我评价,这尤其反映在高考分数估计和志愿填报上。他们的兴趣不在享受教育机会本身,而在追求教育的品位及其学校的声望、师资、设备时,更多地选择经济发展水平较高地区的高校、综合类高校和教育部直属高校;而经济条件不好、社会地位不高的家庭子女往往趋于保守、盲目,在选择学校类型时,多选择费用便宜、对学生有优惠政策的师范、农林、地质、军事院校。

所以,有论者认为“秉承一种平等的追求,考选世界并没能完成平等的使命和理想。从历史和现实的视角来考察,考选世界最终只是一种等级社会的遴选机制,突破了一种等级的限制,而同时造就着另一种等级的现实。”[14]那些认为来自下层的学生天生就智力低下的观点,实际上是主流文化对非主流文化的歧视在教育中的具体体现。从文化差异理论来看,弱势阶层实际上具有自身丰富且多样性的文化,这些文化的组成元素包括该阶层的语言、价值观、行为方式和看待事物的观点等。出身这些阶层的学生之所以无法在学校获得较高学习成就,并非因其来自于贫困的文化背景,而是因为他们的文化和学校的文化不同之故。即在于学校工作人员的观点、规范、价值和行为与弱势阶层学生群体的观点、规范、价值和行为之间的不一致。更重要的是,由于形式上“公正无私”的分数的掩盖,许多人对于这种不平等毫无察觉,接受了“高贵者天生聪明,卑贱者生来愚蠢”之类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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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李家林.论考试在社会流动中的作用.安徽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1).

[2] 陈卓.超社会资本、强社会资本与教育公平——从当今中国教育影响社会分层的视角.青年研究,2010(5).

[3] 李成仁.《公平考场》将使考试更加公平.辽宁教育,2006(3).

[4] 元千子.建设标准化考场让考试更公平公正.山西教育,2006(2).

[5] [法]布尔迪约,帕斯隆.再生产:一种教育系统理论的要点.邢克超,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6] 丁小浩.对中国高等院校不同家庭收入学生群体的调查报告.清华大学教育研究,2000(2).

[7] Coleman,James S.etal .Equality  of Educational Opportunity.Washington,D.C.:Office of Education,U.S.Department of Health,Education,and Welfare.1966.

[8] [美]巴兰坦.教育社会学:一种系统分析法.朱志勇,译.南京: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

[9] [英]丹尼尔.文化屏障.王奋宇,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1992.

[10] 施剑松.清华大学自主招生考题:描绘人类理想社会.北京晨报,2011-12-29.

[11] [英]摩尔.文化资本、符号暴力与专制——布迪厄对制度文化主义的揭露.薛晓源,曹荣湘.全球化与文化资本.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5.

[12] [法]布列克里局,杭特.教育社会学理论.李锦旭,译.台北:桂冠图书公司,1993.

[13] [法]布尔迪厄.国家精英:名牌大学与群体精神.杨亚平,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14] 张行涛.必要的乌托邦:考选世界的社会学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

[作者:陈卓(1981-),男,湖南怀化人,教育学博士,浙江警察学院社会科学部副教授。]

从中小学择校现象中探析教育公平 第5篇

从中小学择校现象中探析教育公平

择校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择校现象的`出现有其主客观原因.择校表面看起来有与教育公平相违背的一面,但事实上,择校并不妨碍教育公平.择校是教育资源配置不均的结果,政府部门应该加大教育资源均衡化的力度,从根本上解决“择校风”问题,同时规范择校费的收支运作情况.

作 者:尚艳梅 作者单位: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江西・南昌,330022刊 名:科教文汇英文刊名:THE SCIENCE EDUCATION ARTICLE COLLECTS年,卷(期):“”(12)分类号:G40关键词:择校 原因 教育公平

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 第6篇

高188班

孙涛

教育公平问题是我国目前教育理论研究和教育实践领域的热点,教育公平不同于教育平等,教育公平包含教育资源配置的三种合理性原则,即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通过经济公平、政治公平来促进教育公平,是走向真正高水平教育公平的唯一正确的路径选择,但不能因此否认教育自身尤其是教育行政部门对于推进教育公平的责任和作用,也不能因此低估教育和教育公平对于推进社会公平的意义和价值。教育效率是指教育对于个人发展和国家发展的贡献率,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不是对立关系,也不是主次关系,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是两个可以独立的、同等重要的教育追求或者教育目标。现代教育应该坚持“教育公平与教育效率并重”的原则,通过教育公平提升教育效率应该且已经成为我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国家战略和政策选择。

我们作为教育一线的工作者,做到教育公平,是我们容易忽视的问题,对教育公平理论的认识不足,理解不透,造成教育方法不当,不注重学生的个体差异,或多或少制约了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结合工作实际,笔者就如何实现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尽量做到教育公平谈几点看法:

一、以角色互换去认识学生,平等对话,知道他们需要什么。在实际的教育教学工作中,我们往往按教师自己的理解、已有的经验、惯用的方法去实施教育教学工作,没有与学生沟通,没有充分地了解学生需要什么,喜欢什么。出现“供”与“求”的不对应现象,导致老师教得辛苦,学生学行厌烦。这要求教师做到角色互换,多与学生沟通,了解他们的内心世界,选择适合有效的教育教育内容和方法。符合大多数学生的意愿,做到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的公平。

二、对学生智力的全面认识。凭笔者十多年的教学见闻和体会,大部分教师对“学生智力”的认识是不全面的。

三、评价多元化,公正,全面。

由于受传统应试教育的影响,教师们对学生的评价大多以分数为重要标准,这对学生是不公平的,教师的评价对学生的学习驱动起决定性作用,评价不当或不全面会严重影响一个孩子的成长。不见得分数高的学生将来就一定成才,一个人是否有作为,对社会贡献大小,是要看他的综合素质。我们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应多元化,彻底改变唯分论,纵横对比,重结果,更重过程,重态度,重情感,重发展。一分为二,重赞美,更重建议。重实事求是,而不带师个人情绪,不因学生成绩好忽视他的缺点,更不因学生成绩差而小看他的进步。还要注意点上的评价与面上的结合,重点突出,全面兼顾。做到对学生评价的公平、全面。激发每一个学生的兴趣,发挥潜力。

中小学教育公平制度 第7篇

The Research on the Fairness of Classroom Instruction in K12 Based on “the Instruction Support System of Information Classroom”

【摘要】 教学是教育的主要途径,教学公平必然是教育公平的核心内容。课堂教学作为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基地,其公平问题必然受到学者、社会的重视。本文通过对课堂教学公平的现状研究,试图在介绍系统功能的基础上,借助信息化教学事件为中小学课堂教学公平提供技术支撑。

【关键词】 教学事件;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课堂教学公平

Abstract:

Teaching is the primary means of education, fairness instruction must be the core of equitable education.Classroom Instruction which is an important base of fairness education in K12, its equity issues will inevitably be the focus of the scholars and society.Based on introducing the function of system and status of teaching equity research ,the paper tried to provide technical support for the Fairness of Classroom Instruction in K12 using the instructional events.Keywords:

Instructional events, the instruction support system of information classroom, the fairness of classroom instruction 引言

教育公平是近几年来研究者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教学是教育的主要途径,教学公平也必然是教育公平的主要影响因素。而学校教育在我国的人才培养过程中仍然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课堂教学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必然也同样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

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来,学生在教学活动中的主体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确立,尤其是素质教育的提出和新一轮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推进,学生是教学活动的主体己经成为教育界的共识(陈云奔,2005)。随着主体意识的加强,社会和学生本人也都比较关注教学的公平性问题。

通过细致的文献综述发现,目前对“课堂教学公平”的研究日益增多,并多为对课堂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的现状、原因以及策略的研究,但其中策略研究的集中与对存在问题的理论解决策略,而没有涉及到利用技术为支撑的解决策略。

因此,本文首先对课堂教学公平的现状进行分析,并对“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及其核心部件“教学事件”的功能进行介绍的基础上,试图借助“教学事件”对中小学课堂教学公平提供技术上的支撑。中小学课堂教学公平研究

2.1 课堂教学公平的内涵 课堂教学公平是指在课堂教学活动中,教师应充分尊重每个学生享有的平等的教育权利和发展机会,平等对待不同个性及不同发展水平的学生,并根据每个学生的特点采用其个性发展的教学方式或方法,区别对待学生之间的差异,以促进全体学生的全面发展,从而构建和谐的课堂教学(陈智琼和赵正,2008)。即课堂教学既要体现“有教无类”,又要注重“因材施教”。

2.2 课堂教学公平中存在的问题 但实际教学中很难做到“有教无类”、“因材施教”,尤其是在我国中小学实施的大班授课制,平均一个班级有50—60人的条件下,课堂教学公平就存在了更多的问题。

课堂师生互动是课堂教学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课堂教学中最主要的人际互动,课堂师生互动公平是课堂教学公平最基本的内容(马吉宏,2007)。正如陈云奔在其博士论文中所说,“教学公平要研究的对象主要是教学中人与人的关系,而不是教学的目的、过程、内容、评价或者别的什么(陈云奔,2005)”。在对课堂教学不公平现象的具体表述中,作者大多从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的角度进行探讨。我们可以看出课堂教学的不公平现象“尤其表现在课堂教学过程中的师生互动上(吴建成,2007)”。

那么,在课堂教学的师生互动中,又具体存在着什么样的不公平现象呢?主要表现在什么方面呢?李洪、吴建成在他们的硕士论文中均针对课堂教学互动中存在的问题做了调查研究和详细阐述。李洪认为学习成绩不同的学生在课堂师生互动中明显存在着不公平;教师对不同位置、不同喜好度、对不同性格、不同性别的学生在教学活动中不公平(李洪,2004)。吴建成文中主要“从课堂教学互动过程中,成绩不同的学生、位置不同的学生、性格不同的学生和性别不同的学生享有的课堂教学机会是不均等的”(吴建成,2007)。在马吉安的一篇专门对课堂师生互动中公平问题进行探讨的文章中,他指出“课堂教学中,师生互动存在许多不公平现象,表现在互动的对象、空间、内容、方式以及评价等方面(马吉宏,2007)”。

基于以上观点,笔者认为课堂教学过程中,师生互动不公平现象主要表现在:互动的对象、互动空间、互动内容、互动评价等方面,其中互动对象还包括成绩水平、性别、性格以及教师的喜好度等方面。

互动对象的不公平主要表现在教师对不同特征学生的提问与回答问题的次数、表扬与批评次数等方面;互动空间的不公平主要是教师作为编排与教师讲台之间的物理距离,以及因此造成的心理距离;互动内容的不公平则体现在教师与不同学生交互时,提出问题的趣味性和难度不同;互动评价中教师对不同学生给予的反馈性质不同,评价的标准和评价者单一。

从课堂教学公平的内涵来看,一方面,课堂教学不能够公平的对待每个学生,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不同,不能实现“有教无类”;另一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和评价学生,只能照顾到部分学生,而不能对不同的学生实施差异教学。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

基于上述课堂教学公平中的问题,我们在现代教学理念的指导下,结合自身及他人的教学实践,在案例和文献的分析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3.1 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简介 如图1所示,该系统由四个部件组成:

(1)教务管理部件。完成一般的教务管理任务,如学生管理、课程管理、教师管理等任务。

(2)教学设计及内容管理部件。本部件的核心工作是按照教学事件的教学设计思想完成课堂教学案例的设计,同时负责教案的管理以及教学内容的管理。

(3)课堂教学实施部件。本部件包含两个模块:课堂解释模块是呈现给学生的使用界面,负责对教案的解释和运行;另一模块是呈现给教师的管理界面,负责控制控制课堂教案的解释,即课堂教案事件的呈现控制。并对各事件进行分析处理。

(4)系统管理部件。主要是对教学事件的部署。

其中,系统管理部件是该系统的核心部件,“教学事件”也是该系统的核心内容。

3.2 教学事件功能简介 在本研究中,教学事件是指在网络教室的课堂教学环境下,利用技术手段对教学过程中常用的教与学的方法提供必要支持的功能模块集合。

该系统中,“教学事件”主要包括呈现事件、上传事件、下载事件、调查事件、选择事件、评价事件以及讨论事件,另外还有监控功能,但它不作为独立的功能模块出现,而是内嵌于前面的几个教学事件之中,作为其功能出现。

(1)呈现事件,指教师通过计算机和网络展示给学生的教学、学习以及其他相关多媒体内容。包括学习目标内容、以及提供的教学资源等。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阅读数的统计。

(2)上传事件,是指学生根据教师要求,将相关的资源、练习、答案、作品或成果等上传到信息化课堂服务器端的模块,并在必要时作为评价事件的评价对象。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上传数的统计。

(3)下载事件,是指学生根据学习的任务和教师的要求,在本系统技术支撑下下载教师提供的相关教学与学习资源的模块。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下载人数的统计与呈现。

(4)调查事件,是指教师通过对学生学习情况以及学习期望的调查,发现教学过程的优点与不足,获得学生的真实想法,达到师生良好互动效果的过程。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对调查结果的的统计分析与即时呈现,教师可以及时看到调查的反馈结果,并做出相应的反应。

(5)选择事件,是指教师在课堂教学过程中,设计的一些课堂简单小测验——客观题,在本系统的技术支撑下通过测试结果的数据显示来了解学生的学习起点,以及对学习内容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等。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对结果的的统计分析与即时呈现,教师可以看到每个学生对这一内容的反馈,从而了解全班学生的整体情况,以及个别学生的具体情况。

(6)评价事件,是指教师或者学生对教学过程及其效果的价值判断,即在本系统的技术支撑下对学生上传事件中提交的内容进行价值判断的过程。包括教师评改、学生互评、自我评价与反思等等。监控功能主要表现在呈现学生特定上传事件中提供的作业、作品、成果等的列表,并呈现同伴对每个作品的评价内容列表。

(7)讨论事件,也称为协作事件,是指教师与学生之间、学生与学生之间在本系统相关功能模块的支持下,进行1对1或者n对n的即时交流和非即时交流的过程10。信息化教学事件对课堂教学不公平现象的支持策略

根据文章第二部分对课堂教学公平问题的分析,从课堂教学公平的内涵来看,一方面,课堂教学不能够公平的对待每个学生,学生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不同,不能实现“有教无类”;另一方面,在课堂教学中教师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和评价学生,只能照顾到部分学生,而不能对不同的学生实施差异教学。

笔者结合课堂教学公平的内涵及其出现的问题,力图借助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中的“教学事件”为“有教无类”和“因材施教”提供技术支撑,从而减少甚至解决文章中提到的课堂教学不公平现象。下图为笔者根据教学事件的功能,总结的各教学事件对课堂教学公平的支撑图。

“信息化课堂教学支持系统”运行于计算机网络教室,每个学生利用计算机与教师和同伴交互,这在一定程度上为教学提供了一个公平的大环境。

4.1 教学事件与有教无类 “有教无类”就是要给学生平等的发展机会,平等的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与“有教无类”相关的教学事件包括呈现事件、上传事件、下载事件、调查事件、选择事件、评价事件以及讨论事件。在计算机网络教室的环境下,借助“教学事件”的功能,能够让学生平等的参与到课堂的教学、交流、评价等环节中去。

呈现事件、上传事件、下载事件,能够让学生公平的了解教学内容、获得教学资源、教学任务,上传自己的成果,为学生提供公平参与到课堂教学的机会,实现教育资源公平共享。

调查事件、选择事件,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做的相同的调查和小测(或者提问),这样一方面每个学生都可以参与到调查或测验的过程中,不再是只有学优生或前排学生得到关注;另一方面这两个事件的“即时反馈”功能,能够帮助教师了解全体学生对教学过程的意见及建议、学习态度和和情感等;获得每个学生的知识起点以及对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让每个学生都公平地参与到与教师的交流互动中,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互动空间、互动对象、互动内容给学生带来的不公平现象。

讨论事件,该事件以论坛的形式呈现,学生针对某一主题展开讨论。这就给了每个同学表达自己意见和看法的机会,学生就这一主题与全班同学、教师交流,或者与某一同学进行点对点的沟通,让每个同学都参与到讨论中来;而且教师通过讨论列表可以了解讨论过程中每个学生的想法和观点,而避免了教师依据自己的偏好,选择性的与学生交往而带来的互动对象的不公平现象,也让每个学生在和同伴的交流、讨论中得到新的思路,互补彼此的不足,得到等多的发展。

评价事件,主要用来对学生上传成果进行评价。它将学生作品以及同伴对作品的评价结果以列表的形式呈现,每个作品的评价结果包括评语和分数。这也避免了课堂教学中对互动评价的不公平现象,每个学生都有参与评价的机会,评价结果不再只是教师的评价,或者教师就某几个作品的点评,而是几个学生共同对某一个作品做的评语列表,使得评价的结果更为公平,而且教师也能够了解每个学生的作品情况。

4.2 教学事件与因材施教 “因材施教”的思想来源于我国古代的孔子。因材施教就要了解学生的基本情况,包括志趣、态度、智力等方面,从而有针对性的教学。在传统的大班课堂教学过程中,很难实现因材施教,因此出现了课堂教学中只照顾大部分学生,而不能兼顾个人的不公平现象。

在本研究中,与“因材施教”相关的“教学事件”有:讨论事件、选择事件和评价事件。旨在了解学生的情况,以便调整、实施针对性教学。

讨论事件,用于学生对教师给出的主题,进行头脑风暴,得到学生的意见和主题的解决方案。在讨论中,教师可以监控讨论过程,发现有不对或偏离主题的帖子,可以适时利用其中的即时通信一对一的给予引导,或者是对特定学生面对面的指导和沟通。

选择事件,旨在调查学生的学习起点或者对知识的掌握情况。教师可以监控学生的整体答题情况,以及每个学生的选择情况。该事件的“即时反馈”功能一方面可以为有针对性的调整教学提供依据;另一方面可以从学生“答案列表”中针对每个学生的具体选择情况,给予特定学生帮助,以促进其知识或技能的掌握。

评价事件,主要用于学生互评,与上传事件密切相关,上传事件作为其评价对象。教师可以给每个学生分配几个学生的作品(例如,一个学生评价三份作品)进行评价,依据师生达成的评价标准,给出该作品的评价结果,包括评语、建议和分数。学生可以评价中学习到他人的长处,从而审视自身的优势与不足;教师可以通过学生的评价结果对特定的学生(例如,平均分数较低的、成绩较高的、评价反差较大的、评语或建议有偏差的学生)给予特殊的点评、鼓励、帮助和指导。小结

课堂教学是学校教育的基本组织形式,也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主要基地。中小学课堂教学公平问题必然成为社会和学校关注的教育公平话题。

本研究是在假设教师具有良好的公平理念的前提下,通过“教学事件” 的技术手段在计算机网络教室的环境下来促进课堂教学公平,为课堂教学公平研究提供一种思路和策略。“教学事件”可以为课堂教学公平提供一定程度上的帮助,能够让学生较为公平地参与到教学过程中,让教师关注到每个学生,拉近师生、生生之间的距离。

然而本研究只是在策略层面上给出了“教学事件”对课堂教学公平能够起到的作用,但“教学事件”的技术支撑在教学过程中对课堂教学公平问题的解决是否有效,效果如何,都将是我们需要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参考文献

陈云奔(2005).教学公平研究.博士论文.西北师范大学

陈智琼和赵 正(2008).对课堂教学公平内涵的思考.教育教学

马吉宏(2007).论课堂师生互动的公平问题及其对策.当代教育科学

吴建成(2007).中学课堂教学公平问题的现状与解决对策.硕士论文.江西师范大学 林德丰(2007).信息化课堂中的教学事件研究.本科论文.华南师范大学

论户籍制度与教育公平 第8篇

中国的户籍制度始于周朝, 从商代的“登人”到汉代的“编户齐民”, 再到宋代的“保甲制”, 展现了我国户籍文化的丰富内涵和户籍制度的发达。新中国建立以后, 为了加快工业化步伐, 走农业补给工业的道路, 同时为了应对冷战需要, 我国于1958年1月9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确立了一套较完善的户籍管理制度, 包括常住、暂住、出生、死亡、迁出、迁入、变更等7项人口登记制度。这个条例以法律形式严格限制农民进入城市, 限制城市间人口流动, 在城市与农村之间构筑了一道高墙, 城乡分离的“二元经济模式”因此而生成。

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确实曾对当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重工业的发展起到过不可忽视的作用, 但改革开放后, 随着市场经济时代的到来和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户籍制度的弊端也日益显露, 诸如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受限、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居民就业机会不平等、城乡社会保障权利不平等。其中, 户籍制度造成的不同省区的居民教育资源享有的不均等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2 户籍制度造成的教育不公

2.1 高考“同分不同校”

高考作为中国当之无愧第一大考, 牵动着无数家庭和寒窗学子的心。能够步入一所理想的大学继续深造是每一位学子梦寐以求的目标。选拔和培养最优秀的人才也是高考和高等教育的最终目标。但长期以来, 我国的高考制度以严格的省市划分单位, 同样的考试, 报考同样的大学, 户籍分属于不同省市的考生却有着不同的录取分数;不单单是地方院校, 所有的大学, 包括教育部直属的重点大学在内, 对于本地的生源都有预留较多招生计划的特殊照顾。作为高考大省的河南, 2007年高考报考总数达近90万之多, 录取率只有52.3%, 而高等教育和经济水平较为发达的上海, 高考报考人数只有11万多, 录取率高达84%。下表是复旦大学对于上海本地和河南考生的招生情况统计。

从上表不难看出, 仅仅由于考生“户籍”的不同, 上海考生和河南考生考取复旦大学的难度有着天壤之别。以上数据并非个例, “同分不同校”不仅仅侵犯了考生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力, 也将不利于最优秀人才的选拔。

2.2 外地人员子女就学难

接受9年义务教育是每一个适龄儿童的权力, 而在接受义务教育的年龄, 一个孩子如果离开了出自己的户口所在地, 那么他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也就随之被剥夺了。因为非本地户口的外地子女要想上条件优越的公办学校, 只能缴纳数倍于本地学生费用的高额的“借读费”或“赞助费”。

对于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群, 其子女就学更成难题。统计显示, 北京市外地户口人员的子女进入公立学校上学的不到64%, 而这个比例还主要是针对白领阶层和相对富裕的农民工。月收入八百元以下农民工的子女, 进入公立学校的非常少, 各种名目的借读费、赞助费让农民工子女望而却步。民办学校成为农民工子女接受教育的主要场所。这些学校大多存在“四低”问题——“低投资、低收费、低薪酬、低质量”。政府不补助, 社会不支持, 教师的工资比农民工还低, 教学质量参差不齐。

2.3 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

在我国, 政府垄断着几乎所有的教育资源, 但是教育资源再分配的时候, 由于经济发达地区掌握着更多的财力和权力, 因此他们能够在利益博弈中获胜。这样造成的结果是, 一方面对经济落后地区的教育投入不足, 另一方面政府财政大多用于支持少数名校的建设。

教育资源分配不公的结果是教育资源和成果主要被所谓的经济发达省市占有, 这也就意味着被相对富裕、相对强势的社会阶层占有。教育资源配置上日渐生成“权贵集聚效应”。当那些有权力背景和有金钱实力的孩子轻松地走进大城市的“名校”、重点学校时, 就意味那些家庭贫寒的孩子被剥夺了受到良好教育的机会。经济落后地区的孩子、农村的孩子得不到良好教育, 终究难以走出贫困的阴影。教育是用来缩小社会阶层差距的, 可是建立在严重的地域区划上的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 造成教育成为了保持乃至扩大城乡差距的可怕的筛选机制。

3 户籍制度的改革的阻力——基于路径依赖理论

早在1992年, 国家就成立了户籍制度改革文件起草小组。1993年6月, 起草小组草提出了“取消农业、非农业二元户口性质, 统一城乡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居住地登记户口原则, 以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等主要生活基础为基本落户条件, 调整户口迁移政策”的改革目标。然而, 10多年过去了, 国内户籍改革总体进展依然缓慢, 改革目标也远未实现。户籍改革的阻力究竟源于何方?

3.1 路径依赖理论

路径依赖来源于物理学和数学的概念, 指在混沌理论的非线性模型中, 一个系统的潜能取决于系统的初始状态:决定性因子, 或者可能因为一些小概率事件和无关紧要的事件而发生锁定。在经济学中, 路径依赖是“人们过去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制度变迁的路径依赖是指, 一种制度一旦形成, 不管是否有效, 都会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并影响其后的制度选择, 就好像进入了一种特定的“路径”, 制度只能按照这种路径走下去。新中国的户籍制度作为一种存在了50年的制度, 其变迁存在着路径依赖。

3.2 路径依赖的原因——利益因素的影响

社会组织的状态深刻的影响着制度引起的报酬递增状况, 从而决定着制度变迁的轨迹。然而, 这些组织都是存在着自身利益需求的集团, 这些利益集团对现存的路径有着强烈的需求。在户籍制之下的教育体系中, 诸如北京、上海等教育发达的城市享有着更多的利益。

如果废除户籍制度, 在高考中允许全国考生以同一录取分数进入大学, 那么教育发达城市的集团利益将遭受损失。如下图所示:

横轴R为考生的人数, 纵轴C为考生成绩。B为报考人数, 成绩越高, 相应分数段考生数越少, 所以B为一条向下倾斜的直线。高校, 尤其是重点高校, 已基本不再扩招, 录取人数L可以看做是一定的, 即缺乏弹性, 是一条垂至于横轴的直线。如果户籍制度取消, 那么现在所谓的“高考大省”的考生对于发达教育城市的名牌大学的报考将会大大增加, 报考人数从B1增加到B2。在录取人数不增加的情况下, 考生的录取成绩就会从C1上升至C2。如此一来, 大学所在地的生源将不再享受到可以以较低分数考入名牌大学的利益, 而与全国考生站在一条起跑线上竞争。所以, 虽然废除户籍限制, 以统一分数可以录取到更优质的生源, 可以更好的为国家培养人才, 但是教育发达地区为了维护本地居民的利益仍然力求巩固现有制度, 阻碍选择新的路径, 哪怕新的体制比现存体制更有效率。

4 户籍制的改革方向与教育公平的实现

4.1 不要让户籍歧视成为最大的教育不公

教育是每一个公民应依法平等享有的权利, 也是国家得以振兴和强大的后盾。在呐喊科教兴国口号的同时, 应该更多地考虑教育的公平性的实现, 为兴国选拔更多的栋梁之材。高等教育资源享有的不均源于以居民所属地为限定条件报考的户籍制;基础教育资源享有的不均源于户籍制下形成的城乡二元体系和区域发展失衡。所以, 不要让户籍制成为最大的教育不公。

户籍制改革所遇到的阻力从某种意义上讲, 是发达地区的公共财产拒绝外来人口的占有。虽然, 户籍制的废除会使得发达地区的既得利益集团受损, 但是其它的广大地区将会受益。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户籍制已经失去了其赖以生存的计划经济的平台, 更多地更自由的劳动力流动成为经济发展的必需条件。户籍制的废除存在卡尔多·希克斯改进, 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 户籍制的改革是必需的, 顺应历史潮流的。

4.2 欲行户籍制改革, 先改其它附加制度

要想改革户籍制度, 必须解决其路径依赖问题的根源。也就是说, 必须先对其赖以生根发芽的各项制度进行一系列的革新, 才能真正推动户籍制改革。户籍改革本身并不复杂, 但附加在户籍制度之上的相关社会经济政策以及由此形成的社会利益分配格局却是错综复杂的。中国户籍制度背后承载的劳动就业制度、医疗保健制度, 以及在接受教育、转业安置、通婚子女落户等方面所衍生出的许多具体规定, 整体构成了一个利益向城市人口倾斜、包含社会生活多个领域、措施配套、组织严密的体系。政府的许多部门都围绕这一制度行使职能。彻底的改革, 绝非改掉一纸户口所能解决。

要从根本上保证教育的公平性, 首先, 先应进行欠发达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建设, 引进教育人才。其次, 国家不应只对少数重点大学的建设进行资金支持, 应更多的关注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配的均衡。最后, 要从根源上发展落后地区的经济, 增加地方财政对当地教育事业的支持。只有当地区差距逐步缩小之时, 户籍制度的改革才能减少阻力, 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破冰”, 而不仅仅是停留在“换汤不换药”的阶段止步不前了。

摘要:作为新中国存在50年的户籍制, 其弊端已日益显露, 其中之一就是造成了教育不公平。自1992年国家启动户籍制度改革至今, 改革步履维艰。从新制度经济学中的路径依赖理论的视角分析户籍制度改革遇到的阻力, 并试图提出改革的建议和教育公平的实现方式。

关键词:户籍制,教育公平,路径依赖

参考文献

[1]卢现祥, 朱巧玲.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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