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心得体会

2024-08-08

见义勇为心得体会(精选12篇)

见义勇为心得体会 第1篇

让见义勇为常伴我们左右

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义”、“勇”二字最早源于《论语》里“见义不为,无勇也。”,就是指应该做的事。孔子这句话的意思是:“见到应该做的事而不去做,就是没有勇气。”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就是要“见义勇为”。然而随着时代的更迭,也赋予了见义勇为新的意思,古代就有“狭路相逢勇者胜”、“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等;21世纪,社会则大力鼓励民众见义勇为、弘扬社会正气,现在见义“志”为、见义“巧”为也正被提倡着,它们都是见义勇为的衍生。

在新时代构建和谐社会,更需要见义勇为!见义勇为应该成为新时代不可磨灭的印迹。

首先应该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让英勇的事迹扎根于每一个人的心里。时代呼唤见义勇为者,社会需要见义勇为者,像周光裕、于葆林这样舍生忘死的义士,正迎合了时代的呼唤和社会的需要,他们是典型,是楷模,为以后的见义勇为开风气之先,虽然牺牲了,但事迹永远会被人们耳口相传,名字被人们铭记。我想,只要见义勇为的精神深入人心,每个人心里有“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就会少一些像落水看热闹、怂恿跳楼的见死不救得旁观者。

再次,用发展的眼光对待见义勇为。和平年代,和谐的社会里见义勇为倒也不是越多越好,牺牲的人越多越好,可能是正比或者是反比关系。该做出见义勇为行为的就不应该袖手旁观,比如有人落水,会游泳的就不应做旁观者看热闹,其他旁观者可以助其一臂之力,赶忙报警或想其他施救方法。其实凶手的一系列行为与其他凶手的行为大相径庭,都是一时慌乱或失控造成的,要是见义勇为者认真分析一下凶手可能的反应,或许能挽回些什么。因此,就像上面说的要见义“智”为、见义“巧”为。

见义勇为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也是一个技术问题。作为一种法律义务之外的主动的社会责任担当,见义勇为不仅要求行动者对他人的遭遇有着敏感的反应能力、当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能够挺身而出,也要求行动者具备充足的体力、丰富的救助经验和专业的救助技能。对于不会游泳的李本超来说,救助落水儿童显然超出了他的行为能力。

新时代社会离不开见义勇为。随着人们思想道德的提高、保障制度的完善,见义勇为将会蔚然成风,也将会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见义勇为,不计祸福。让我们盼望着、期待着那善良的、正义的、纯真的良知回归到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鼓励更多的人站起来见义勇为,汇成浩荡的社会正气,直至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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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心得体会 第2篇

立春时节,乍暖还寒,有这么两位“80后”小伙,给了我们新年的第一份感动,他们用自己的行动,争分夺秒,换取了一幢楼居民的平安。他们的善举犹如一股暖流,感染着我们每一个人。他们是救火英雄——殷继伟和袁洲。

2月3日夜里11点多钟,盐城市建湖县一小区内一户17楼的居民家起火,楼内的居民纷纷逃生,浓烟很快封锁了整个楼道。这时,隔壁楼的两位男子殷继伟和袁洲发现火势较大,有可能困住逃生居民,于是他们徒步爬上17楼,挨家挨户敲门,最终将16层的两位腿脚不便的老夫妻背了下来。因为被浓烟呛得太久,加上体力透支,他们晕倒在地,后被送医救治,殷继伟在重症监护室一直到5日上午出院。

17楼一居民家冒出熊熊大火

事发小区名叫京城国际小区,位于建湖县城。“当时所有人都在睡梦中,突然,小区楼下传来阵阵嘈杂声,有人在呼救:24号楼17层失火了。”据小区居民介绍,当时起火的人家两边窗户都冒出熊熊大火,火势非常大,“这样一烧,这个家肯定被烧光了。”

很快,有人掏出手机拨打了119,但大家也担心失火的那家人,如果家里有人,恐怕此时非常危险。在119赶到现场前,居民们看到,有两位男子冲进了楼梯过道,挨家挨户敲门提醒注意安全。

这两位男子是殷继伟和袁洲,两人是朋友,当晚一起到23号楼的另一朋友家吃晚饭,正好看到了起火,于是下去看个究竟。“朋友的妻子帮我们做了蛋炒饭,刚坐下几分钟,就听到外面有呼救声,通过窗户还能看到外面有一片火苗。”袁洲说,救人是他当时的第一想法。

“发生火灾的是24号楼,就在隔壁。我是建湖本地人,对路线比较熟悉。”殷继伟说,因为考虑到失火,不能使用电梯,他和袁洲到达24号楼时,是徒步爬上去的。他们很快从楼梯口进入了大楼。当朋友发现他们时,两人已经快速进了楼道。

挨家挨户敲门疏散居民

殷继伟和袁洲首先到达发生火灾的17层,找到失火人家,发现里面的人已经逃出,便想方设法灭火。“我们当时的第一想法是扑灭火,不让火势蔓延。”袁洲介绍,幸亏火势不严重,他们分工协作,找到自来水灭火,在控制部分火势后,发现浓烟四起,他们开始挨家挨户敲门疏散居民。

“当时从17层到14层,都被浓烟笼罩着,加上照明工具毁坏,都是漆黑一片,我们只能根据声音辨别。”殷继伟说,每层楼都敲门确认,在16层有一对80多岁的老夫妻,还在睡觉,并不知道发生火灾。

当时,殷继伟和袁洲叫醒两位老人后,立即带着老人下楼,刚下了一层楼的时候,发现老爷爷身体不便,不能独立行走。于是,两个人就一人背着一位老人下楼,直到一楼,他们又再次返回现场。

“见义勇为”的进化博弈分析 第3篇

关键词:见义勇为,进化博弈,进化稳定策略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成就, 全社会的道德水平却似乎在不断下滑。“路见不平, 拔刀相助”, 这本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 人们也通常都希望在危急关头能有人挺身而出。如果有更多的人能见义勇为, 所有的人都能从中享受到由此带来的诸如社会治安好转的益处, 整个社会福利自然会越来越好。但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极不相称的是, 麻木、冷漠在当今社会似乎司空见惯, 尤其是见义勇为这种能够帮助到别人但可能会对自己产生一定损失甚至影响个人安危的行为, 更是有日渐减少的迹象。2011年佛山“小悦悦事件”的发生, 拷问着所有中国人的良心, 并引发了对社会道德问题的集体大讨论与深刻反思。我们不禁要问, 为什么中国传统文化的侠义精神会在当今社会迷失, 见义勇为这种行为受什么因素的影响, 如何让更多的人在路见不平的时候选择拔刀相助而不是选择冷漠?本文试图利用进化博弈的理论分析工具来探讨见义勇为的现象, 探讨一个社会中见义勇为的进化稳定策略状态, 并揭示影响见义勇为进化稳定策略的因素。

一、“见义勇为”的基本经济特性

(一) 见义勇为的人是有限理性的

古典经济学把人假设为完全理性的经济人。完全理性要求人的信息收集能力、分析推理能力、识别判断能力、记忆能力和准确行为能力等都达到完美状态。但现实中的人限于时间、精力与资源, 无法达到完全理性的要求, 因此, 现实中的人是有限理性的。理性意味着, 人们在见义勇为时, 能预见到这种行为很可能会带给自己一定的成本与收益, 成本包括经济受到损失、身体受到伤害甚至心理受到创伤等等;收益包括个人从整个社会治安改善得到的好处、有关方面的精神与物质奖励甚至助人为乐这种利他主义精神所带来的个人效用。但由于现实中的人是有限理性的, 因此人们在见义勇为时, 并不能完全准确地预见到这种行为所带给自己的成本与收益到底有多大。

(二) 见义勇为具有公共物品特征

经济学把物品分成两类:私有物品和公共物品。公共物品与私有物品不同, 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 消费中的“非竞争性”, 即同一单位公共物品可被很多人消费, 它对于某一人的供给并不减少对其他人的供给, 人与人之间并不存在竞争关系; (2) “无法分割性”, 即公共物品的福利享受并不能分割给个人, 每个人都可享受它的全部好处; (3) “非排他性”, 即一旦某一公共物品提供给某些人, 它就不能或至少要花很大的成本来阻止其他人从中受益。公共物品的以上特点, 使得市场机制对于公共物品趋于无效, 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并不能用价格的机制来使公共物品的福利得到最大效率的利用。

见义勇为本身是个人行为, 但这种行为具有典型的外部效应。当人们实施见义勇为行为时, 其成本往往由自己承担, 但所有人 (无论是否见义勇为) 都可以从由见义勇为所带来的社会治安改善中受益。而且, 见义勇为的这种外部效应是“非竞争性”、“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的。因此, 见义勇为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

(三) 见义勇为行为增多导致的社会治安好转, 存在着“搭便车”行为

公共物品的消费不具有“排他性”, 那么只要该物品出现以后, 每个人便都可以从中受益, 而并不需要为其支付额外成本。这使得人们对于公共物品的供给往往存在“搭便车”倾向, 即人们不愿主动为公共物品付费, 总想让别人生产, 然后自己免费使用。如上所述, 见义勇为具有典型的公共物品特征。见义勇为有助于社会治安状况好转, 并让每个公民都可以从中享受它所带来的好处 (消费这种物品) , 而不管人们是否为生产这种公共物品支付了费用 (是否本人见义勇为了) 。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可能没有任何人愿意为该种物品支付成本。因此, 见义勇为往往供给不足。

二、“见义勇为”的进化博弈模型

(一) 模型构建

进化博弈的基本假设是博弈方是有限理性的。有限理性意味着博弈方往往不会在一开始就找到最优策略, 而是通过不断试错来寻找较好的策略。有限理性也意味着一般总是有部分博弈方不会采用完全理性的博弈策略。因此, 均衡不是一次性选择的结果, 而是不断调整和改进的, 有时即使达到了均衡, 也可能再次偏离。在有限理性博弈中, 稳定的均衡必须是在反复博弈中通过博弈方模仿、学习、试错的调整过程达到, 具有能经受错误偏离的干扰, 在受到少量干扰后仍能“恢复”的稳定的均衡。进化博弈以达尔文的生物进化论和拉马克的遗传基因理论为基本思想, 尤其适合于分析由大量博弈方组成的群体内成员之间随机配对的某种反复博弈。这种博弈分析框架的核心不是博弈方的最优策略选择, 而是有限理性博弈方组成的群体成员的策略调整过程、趋势和稳定性。这里的稳定性指的是群体中采用某种特定策略的比例不变。进化博弈分析的意义主要不在于对一次性博弈结果或短期均衡的预测, 而在于对在某种环境下, 人们之间非固定对象相互关系长期稳定趋势的分析。

进化博弈中, 我们可以把采用不同策略的博弈方看作不同“类型”的博弈方, 但要注意的是, 这种“类型”不是给定的, 而是随着博弈方的策略而改变的。显然, 在现实社会中, 有限理性的人们会有两种基本策略:见义勇为和不见义勇为。在这里, 我们假设整个群体中采用见义勇为类型的博弈方比例是x, 那么不采用见义勇为策略的博弈方的比例为1-x。群体中博弈方随机配对进行该博弈时, 每个博弈方都既可能遇到见义勇为类型的对手, 也可能遇到不见义勇为的对手, 前者的概率是x, 后者的概率是1-x。假设见义勇为策略方要花费一定的个人成本, 也即在见义勇为中的损失, 如可能受伤、被歹徒报复等, 但也能获得一定的个人收益, 比如社会可能对这些人提供的免费医疗、奖励金等。并进一步假设, 双方都见义勇为时付出的成本是一样的。

据此, 我们可以建立如下形式的2×2对称博弈:

上述得益矩阵中各个得益的意义如下:v代表双方都见义勇为时能给社会带来的利益 (公共物品的不可分割性和非排他性决定所有人的收益是一样的并且都是v) ;c是双方见义勇为时, 见义勇为策略方付出的个人总成本;w是一方见义勇为而另一方不见义勇为时社会总得益, 是单方见义勇为时的收益, C是单方见义勇为时所付出的个人成本。显然, v>w, v-c>0 (大家都有正义感能见义勇为时社会福利为正数) 。而C>c, 因为越多的人见义勇为, 歹徒会产生畏惧心里, 作出的反抗也会减少, 自然每个见义勇为的人负担的成本就会下降。同时, 假设w-C>0, 因为如果w-C<0的话, 将没有人会选择见义勇为。

如果双方都采用见义勇为策略, 那么双方利益为v、损失也都为c, 因此各自的得益为v-c。如果一方采用另一方不采用, 那么社会总得益减少, 只有w, 而成本却由采用一方单独负担C。如果双方都不采用, 则由见义勇为带来的社会得益就为零。

(二) 见义勇为进化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分析

根据上面构建的博弈模型, 不难计算出采用见义勇为和不采用见义勇为两种类型博弈方各自的期望得益uy和un分别为

因此, 群体成员的平均得益为:

本模型中双方的策略调整采用生物进化的“复制动态” (Replicator Dynamics) 机制模拟。博弈方策略类型比例动态变化是有限理性博弈分析的核心, 其关键是动态变化的速度。上述比例动态变化的速度则取决于博弈方学习模仿的速度。群体中采用见义勇为策略类型博弈方的比例为x, 因此, 其动态变化速度可用下列动态微分方程表示:

即“见义勇为”类型博弈方比例随着时间的变化率。因此, 式 (4) 的意义是, 采用见义勇为类型的博弈方比例的变化率与该类型博弈方的比例成正比, 与该类型博弈方的期望收益大于所有博弈方平均收益的幅度也与正比。式 (4) 这一动态微分方程与生物进化中描述特定性状个体频数变化自然选择过程的复制动态方程是一致的, 因此, 也称它为复制动态或复制动态方程 (replicator dynamics) 。那么, 在上述有限理性博弈方的群体成员随机配对反复博弈的过程中, 博弈方动态策略调整的复制动态最终会使博弈方的策略趋向怎样的情况, 是否会出现某种稳定状态呢?

根据式 (4) , 我们可以讨论该博弈的进化稳定策略 (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 ESS) 。首先, 我们找到复制动态的稳定状态, 即采用两种策略博弈方比例不变的水平。令F (x) =0, 即可解出所有的复制动态稳定状态, 分别为

根据进化稳定策略的性质, 一个稳定状态必须对微小干扰具有稳健性, 才能称为进化稳定策略 (ESS) 。即对于某个稳定状态, 除其基本应该是均衡状态以外, 如果某些博弈方由于偶然的错误偏离了它们, 复制动态仍然会使x回复到x*。这在数学上相当于出现干扰使xx*时, 须小于0。即稳定状态处的F (x) 的导数必须小于0 (微分方程的“稳定性原理”) 。

根据式 (4) 可知:

不难计算, 此时有F' (0) >0、F' (1) >0、F' (x3*) <0。可见, x1*=0和x2*=1都不是ESS, 只有是ESS。此时, 该复制动态方程的相位图可用如下图1表示:

由图1可看出, 在满足一定条件下整个社会见义勇为进化博弈存在进化稳定策略, 使得会保持某一比例的人选择见义勇为, 而这个比例又由v、w、c、C四个因素决定。为了提高社会总得益, 达到帕累托状态的改善, 我们需要有更多有正义感能见义勇为的人, 这时图1中的x3*点就应该往右移动。由上述x3*的表达式可知, 此时x3*的大小与v成正比, 与c、C成反比。W对x3*的影响则并不确定, 还取决于v-c-C的符号。这说明社会上不同的价值取向、不同规则的制定都会对进化稳定状态有影响。

根据以上结果, 如果通过物质和精神奖励等手段, 提高见义勇为带给个人的效用, 或为见义勇为的人提供便利条件, 比如为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人到医院治疗开设绿色通道、减免医疗费用、整个社会对见义勇为的人给予理解和支持等, 减少见义勇为的成本, 这些措施都将有效提高见义勇为的策略方比例, 进而有利于整个社会福利的改善。应当说, 我国各级政府对见义勇为的奖励在一定程度上都有所提高。当前我国社会上见义勇为的数量之所以会减少, 与我国缺乏对见义勇为者的有效救助体系有着密切联系。见义勇为是风险很高的行为, 往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 整个社会见义勇为的人数比例较低时尤其如此。如果不能有效降低见义勇为的成本, 必然导致见义勇为的比例越来越低。

三、结语

见义勇为具有公共物品特征, 其外部性难免会让人想搭便车。那么见义勇为的人和不见义勇为的人这两类群体就在不断地博弈中演化, 这两类群体通过学习和模仿调整策略, 会达到一种动态均衡或进化稳定状态, 而具体的进化稳定状态则取决于见义勇为带来的收益与成本的大小。通过复制动态和进化稳定策略博弈模型分析, 本文认为, 要想达到进化稳定状态, 让整个社会福利增大, 就需要让更多的人有社会责任感, 想见义勇为, 能见义勇为。为此, 社会必须加大对好人好事的奖励 (包括物质和精神的奖励) , 减少见义勇为的个人成本。这包括从社会各方面给见义勇为者充分的物质与精神鼓励, 从法律、制度上保障见义勇为者的利益并减少他们的后顾之忧, 让各种财产损失和个人安危补偿机制能够有效实施, 从社会价值观的宣传和引导上让见义勇为者真正能被社会所尊重。只有这样, 才能让见义勇为者付出的成本更低, 才能让好人好事不断经过社会的循环认可与肯定, 达到更优的进化稳定状态, 让整个社会的福利达到帕累托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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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第4篇

虽然过年七天的长假还没结束,但有一个工种的人已提早开工了,那就是梁山好汉鼓上蚤时迁的徒子徒孙。在江苏泰州,一对父女在年初三的晚上看见仨蟊贼正在行窃,于是毅然报警,在见义勇为的过程中,父亲的手被小偷用刀刺伤。而此时,最富戏剧性的场面出现了:出警民警到场后反而“善意提醒”他们“现在不提倡见义勇为”,并将父女俩送到医院后消失。

网友对这一事件有两种观点:一种说法是这位警察兄弟败坏了社会风气;另一种说法警察是善意地提醒要“见义巧为”。作为笔者来说,宁愿相信是这位警察兄弟不善言辞或是“临时性”工作责任缺失,也不愿意相信前者。由于各级政府部门对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以及社会各界人士对小偷的切齿痛恨,一些地方见义勇为逮住小偷之后往往都要动用“私刑”—— 一顿暴揍,以至于小偷作案后逃无可逃往往选择跳河以求免遭暴揍(此類事件屡屡见诸报端)。所以,严峻的形势逼迫小偷们不得不抱团作案,若是见义勇为者势单力孤,后果可以想见。

写到这里,笔者不禁想起了因见义勇为而牺牲的浙工大学生杨济源,这位极富责任心的大学生在2010年的第一天向全社会交出了一份满分的社会道德责任答卷,他的牺牲不能说没有价值,但他的离去还是令社会痛心。

见义勇为需要的不仅仅是一腔热血,除了斗勇更要斗智。一个人只有一次生命,生命才是宝贵的。抓捕犯罪分子是警方的职责,而普通公民只有从旁协助之责,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向警方提供犯罪分子的线索,才是可行之道。毕竟再多的抚恤金也无法抹平失去亲人的痛苦。

在新闻中,泰州市公安局副局长的跟帖中有“预防犯罪、制止犯罪,仅靠警察是不够的,有句话‘警力有限,民力无穷’,就是讲公安工作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之语。话是不错,但我在想,公安工作依靠人民群众的工作成效有目共睹,是否也应该向广大人民群众传授一下如何才能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为警方抓捕犯罪分子提供帮助。这一方面,广电总局似乎已经走在了前面,现在充斥荧屏的谍战剧就是最好的教材。

最后向见义勇为的父女俩表示敬意,正是因为有了你们社会才能和谐。我们这个社会从来不缺少见义勇为的勇者,缺少的只是如何见义勇为的教育。“见义勇为”,更要“见义智为”。

网易上海手机网友

见义勇为的行为本身没错,应该得到赞赏!警察的用词可能过于生硬,我们暂且可以善意地理解为出发点是好的。法律应该对见义勇为者有更明确的界定,社会也应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救助机制。同时见义勇为者也应采取更加明智的方式去应对发生的情况。

网易火星网友

这个民警的说法是对的。抓小偷是民警的事情,不是老百姓的责任。我们社会鼓励见义勇为,但让手无寸铁的老百姓无辜地牺牲生命,则是对生命的漠视。

网易浙江宁波网友

学习李芳见义勇为事迹心得体会 第5篇

本周的政治学习时间,我们共同学习工作在信阳浉河区董家河镇绿之风希望小学的李芳老师的事迹:6月11日下午放学后,李芳老师像往常一样护送放学的孩子们过马路,一辆失控的三轮车飞驰而来即将撞向4名学生,危急时刻李芳老师没有丝毫犹豫用身体挡住这辆闯红灯的三轮车,4名学生得救了,而她……

孟子曾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你可曾想到你的同事、朋友们还在等待你这位热心大姐为他们排忧解难?一位连打针都怕疼看见虫子都惊叫的女老师哪来那么大勇气以柔弱的身躯阻挡疾驰的三轮车?我想,那一定是作为人民教师的责任和救危济困的大义给予你的力量和勇气。李芳老师,你用你的壮举告诉俗世中的每一个人:道义和担当任何时候都不能忘。感动于她舍生忘死、救助弱小的大义。

感动于她不变初心、坚守岗位的忠诚。李芳老师是1989年信阳师范学校毕业生,从教29年来一直坚守在农村小学一线教学岗位上。29年她的容颜苍老了,29年她送走了一届又一届的学生,29年她周围的同事、同学很多已转行或调任更好单位飞黄腾达了,而她始终保持着对教育事业的忠诚,始终不变教书育人的初心,始终坚守在偏僻的农村小学领着微薄的工资。李芳老师,即使没有你以身挡车的壮举,单凭你的坚守,我们依然可以称你为英雄。和平年代的英雄不正是那些不忘初心,不重功名,在平凡的岗位上努力奋斗、默默坚守的人们吗? 感动于她默默付出、不问名利的淡然。李芳老师1986年考入信阳师范时,录取比率可能比这还低,那个年代的中师生是很优秀的。德才兼备的李老师即使不托人找关系,跳槽到一个待遇更好的学校也没有问题,但你始终坚守在一个普通小学,你的境界让我们这些追名逐利的世俗之人汗颜,你身上那种默默付出不问名利的“老黄牛”精神,不正是我们这个急功近利的时代所奇缺的吗?

孩子们眼中的李老师就像妈妈一样,用爱心抚育每一个孩子,教给他们知识和做人的道理,陪伴他们健康成长。在这喧嚣浮躁的尘世里,李芳老师你静静的品味着生活,你用你善良仁爱之心源源不断的传递着正能量,感染着身边每一个人,给他们温暖和力量。

有关见义勇为的心得体会作文 第6篇

我的爸爸是濮阳黄河河务局的一名职工,平时在家里处于“最底层”,上班去也是努力工作,在我的心目中就是普普通通的一个人呗。直到有一个冬天,爸爸毫不犹豫跳到河里救起了一个落水的人,大家都说爸爸就是一个英雄。

爸爸是负责濮阳县柳屯闸管所的管理工作的,那天,他照常和领导、同志一起5人去闸管所巡查,听到有人在喊“快来人啊,有人跳水了”,爸爸听见后的第一反应就是往河边跑,边跑边甩下了棉衣,扑通一声跳到冰冷的河里游到落水人的身边,拉起胳膊就往岸上拽,那个人不但不听话还一直往水里扑,爸爸的同事赶紧帮忙,一起救起了那个人,其他的同事点起了火让他们取暖,并且找到了那个人的家里人才下班回家。爸爸回到家告诉妈妈,今天在河里救起了一个人,妈妈还说:“傻啊你,这么冷的天往水里跳,赶快把这杯姜糖水喝了,去去寒气。”爸爸憨厚地呵呵一笑,接过姜糖水,喝了一口,舒了一口气,说:“啊,还是老婆好啊,我现在是从里到外都暖和了。”妈妈又拿了一个毯子盖在了爸爸身上。

我不解地问爸爸:“这么冷的天,你不怕冷吗?为什么会去救人啊?”爸爸的脸变严肃了,他意味深长地说:“孩子,爸爸救人,不是为了别的,一是爸爸的本能反应,听到呼救就直接去救人,啥也没想;二是爸爸会游泳啊,技术还相当不错,能够保护好自己的情况下再救人;三是我们人多啊,一人伸把手就能帮帮人,哪能见死不救啊?”多么朴实的话语啊!那一刻,我被深深的打动了,我的爸爸没有高官厚禄,没有华丽辞藻,没有自我标榜,他就是那样朴实,那样平凡而伟大,我为我的爸爸骄傲!

爸爸用他自己的实际行动告诉我,怎样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帮助别人,怎样做一个对社会有贡献的人。

王淑梅关于见义勇为的心得体会 第7篇

高台县第一幼儿园 王淑梅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明天” 每当听到这首歌让我心情彭拜,我们生活在一个和平的年代,但是危险无处不在。每当发生危险的时候我们总能看到解放军和好心人的身影在那忙碌、穿梭着。

在这个平凡的假期确发生着不平凡的事,在我们身边发生了两件好人好事见义勇为,张承宗和李学涛两位同志用个人魅力感染者身边的每一位亲朋好友,让这个社会多了一份温暖。让我们感受到了世上还是好人多。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正能量的扩散才会形成良性循环。我是这样想的,相信自己会不忘初心,和周围人们在漫长人生道路上砥砺前行。”这是张承宗最常说的一句话。

每一个人来到这个世界上都是孤独的,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孤零零的,像一颗颗零落的珠子,直到慢慢在人群中,从一个个小家到一个大家中,一颗一颗珠子串起来,才发生了关联,最后成为一个美丽而繁荣的图案,那么,我们是否该为这个大家负一点责任呢?说到义,我会想到桃园三结义,我会想到《天龙八部》里的乔峰,还有《水浒》里的宋江,还有关羽,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文化里关于义的精髓人物。义,其实上的一种承担。想到这里我突然有一点颓败,看看我们的周围,还有这样的人物吗?很多时候,难道我们只能看着见义勇为的背影渐渐远去?

论见义勇为的民法保护 第8篇

关键词:见义勇为,民法,法律保护,界定

一、见义勇为行为概述

(一) 见义勇为的行为界定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见义勇为行为在我国还没有完整的、统一的法律、法规对其进行界定, 但是在很多地方性立法中却有关于见义勇为的规定。自1991年青岛市的地方法律对见义勇为加以保护之后, 我国其他地区也陆续将见义勇为从道德层面上升到法律层面, 这种质的飞跃使得见义勇为在很大程度上获得了保障[1]。但是需要注意的是, 地方性的差异使得各地的关于见义勇为的立法并不是完全一致的, 甚至有的地区之间还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 比如在认定主体上, 有的地方是将它限定为本国的公民, 而有的地方则将对此不加限定;在行为认定上, 有的地方将它限定于与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 而有的地方将抢险救灾行为也纳入其中。而从共性来看, 我国各地区认为见义勇为的行为认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即见义勇为行为是行为主体在形势比较危急的情况下对他人所做出的无偿救助。

(二) 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以法律的视角来分析见义勇为的构成要件, 它主要包括以下几点:第一, 行为主体为自然人, 且不负法定义务或约定义务。自然人是指排除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主体, 法定义务是指法律所规定的义务, 约定义务是指根据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义务。行为主体只有同时符合以上条件, 才能进行见义勇为的行为认定。第二, 行为主体以利他作为行为目的。利他是相对于利己的概念, 一切保护国家、集体和他人的行为都是利他行为。见义勇为者必须是出于利他的目的而做出行动。第三, 行为使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的利益受到救助。救助自己的利益并不能认定为见义勇为, 只有在救助国家、社会和他人的利益的前提下, 主体的行为才构成见义勇为。第四, 行为主体要承担一定的人身安全风险。这个安全风险并不一定要在行为主体身上得到验证, 只要主体在做出救助行为的时候承担着风险, 就可以将其行为认定为见义勇为。

二、见义勇为民法保护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从当前的情况来看, 我国现行法律对见义勇为的民法保护主要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 法律适用缺乏统一性。这一点主要体现在学术上对见义勇为的保护途径存在着分歧。一种观点认为见义勇为的保护应该适用《民法通则》中由受益人偿付的规定, 而另一种观点则认为赔偿责任主要由侵权人承担, 但是受益人也可以给予见义勇为者一定的补偿[2]。以上两种观点存在着本质上的区别, 即前者要求受益人偿还见义勇为者所支出的全部费用, 而后一种观点则认为受益人只需承担一定的补偿责任, 主要的偿还责任由侵权人承担。由此可见两种观点是具有冲突性的。而这种冲突使得司法的统一性受到了影响, 司法不公正的情况也可能由此产生。针对这种情况, 在完善见义勇为的民法保护时, 就要从以下方面对现行法律做出修订。第一是要把补偿依据修改为“见义勇为者受损多少”, 从而使见义勇为者受损的利益得到保障。第二是要确定补偿的范围, 将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都纳入补偿的范围。

第二, 受益人的补偿义务不具强制性。《民法通则》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失是这样规定的, 即受益人可以给予见义勇为者适当的补偿[3]。从措辞上来看, 这一规定将受益人的行为限定在授权性的范畴而非强制性。而一旦受益人不愿给予见义勇为者补偿, 那么见义勇为者所损失的利益就无法得到补偿。这样一来, 司法的公平正义原则就被破坏。虽然《民通意见》针对这一问题做了调整, 规定法院可以责令受益人给予见义勇为者适当的补偿, 但是仍然存在着法官自由裁量权过高的问题。笔者认为, 要完善见义勇为的民法保护, 就要借鉴无因管理制度, 在法律中明确以下三点:在存在侵权人的情况下, 见义勇为者有权向侵权人索取赔偿;而在侵权人不存在的情况下, 见义勇为者有权向受益人索取赔偿;在侵权人和受益人都没有能力偿还见义勇为者的全部损失时, 由国家承担剩余的救济义务。

第三, 见义勇为者致损的民事责任豁免不足。《民法通则》对见义勇为者的民事责任是这样规定的, 即如果见义勇为者的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则其必须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笔者认为, 这个规定可能使得人们在应当出手救助他人时而持观望态度, 不愿意冒承担民事责任的风险, 所以在完善见义勇为的民法保护时, 应该对此做一些修改, 比如豁免见义勇为者致损的民事责任, 使见义勇为者避免陷入不应有的诉讼纠纷中。

三、结语

见义勇为是一种美德, 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的内容, 值得在后世永久流传。而只有在对它加以保护的条件下, 见义勇为才能得到传承。因此, 我国要在民法的建设过程中突出对见义勇为的保护, 从而使见义勇为的精神得到传扬, 使见义勇为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参考文献

[1]韩玉方, 惠林法.从法律角度正确认识见义勇为[J].法制与社会, 2011 (07) .

[2]曹蕾蕾.针对见义勇为行为的民法保护研究[J].法制与社会, 2014 (36) .

学习李建军见义勇为事迹心得体会 第9篇

当李建军跑到“水榭走廊”中央是,女子已经翻过了栏杆,李建军一把拉住女子的衣服。“我又不认识你,你管我干什么。这是女子生命中说出的最后一句话,”随后她挣脱掉了衣服,跳入水中。而此刻,女子的两名朋友也赶到现场。据了解,轻生女子来到“水榭走廊”后,曾给朋友打电话,电话中提到了“对不起父母”的语句,朋友意识到她有可能又一次轻生,便打车四处寻找。然而,还是来晚了一步。看到人已经落水,李建军毫不犹豫地甩掉外套,跳入冰冷的河水中。女子的朋友也一边呼喊一便报警。湖水冰冷刺骨,当人们迅速赶到时,只有轻生女子漂在水面上,但她已不挣扎、不呼救了,任由自己慢慢沉入了水底。而水中却没有了李建军身影。就这样,他献出了年轻而宝贵的生命,年仅28岁。

李建军于1982年10月20日生于昌乐县红河镇周家成官村,毕业于山东水利职业学院,同年被招聘到昌乐县《昌乐通讯》编辑部工作。204月潍坊日报社昌乐记者站成立后到昌乐记者站工作,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昌乐记者站工作期间,该同志先后从事《潍坊日报社昌乐新闻》的排版设计及采集工作,历任编辑、记者、首席记者、记者部主任等职。李建军同志坚持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以饱满的激情、乐观的态度投入工作,尤其是在首席记者的岗位上,勤勤恳恳、扎实工作,勤奋学习、精益求精,成绩突出。担任记者部主任后,除了参加县委、县政府重要时政活动报道外,还负责记者部的日常事务处理,绩效考核成绩始终名列记者站编采人员前茅。

先后荣获“昌乐县优秀新闻工作者,昌乐县新闻十佳工作者”、“宝石节宣传工作十佳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2014年9月,他成为一名光荣的中国共产党党员。李建军从小一放学放假就帮家里干农活,而且样样拿得起、放得下,干净利落,深受亲朋邻里赞扬。自从2014年参加工作有了收入后,每逢过年过节,李建军常常买上礼品,去看望奶奶、姥姥姥爷,陪老人解解闷,是祖辈们最疼爱的孙儿之一。李建军坚韧、富有责任心,特别不怕事,爱打抱不平。据李建军同学讲,,他还在上初中三年级,社会上五六个地痞流氓到学校寻衅滋事。李建军勇敢地站出来与这伙人周旋,头还被人打破了。在他的带领下,同学们最终将坏人赶出校园。李建军同志是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广大工作者的杰出代表,是宣传思想文化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榜样。大力宣传和认真学习李建军同志的先进事迹,对于引导和激励全市宣传思想文化战线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锐意进取、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对于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培育良好的思想道德风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向李建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坚定信念、牢记宗旨的思想境界。他忠诚于党的新闻宣传事业,努力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担任首席记者以来,他几乎没有休息日、节假日,有时带病工作。今年8月份,李建军腿部动了手术,伤口还没有愈合就接到了重要采访任务,他一瘸一拐地坚持到采访现场。担任记者部主任后,半年时间就留下了20多册采访记录本、10万多字采访笔记、会议记录,采写了近200篇新闻稿件。李建军始终坚持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宗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摆在首位,在平凡中展现了共产党员的崇高理想和优秀品质。

向李建军同志学习,就是要学习他无私无畏、舍己为人的高尚情怀。上中学期间,他勇于与寻衅滋事的不法分子搏斗;在新闻采访活动中,他敢于面对不法分子的电话威胁。李建军同志在国家和人民需要的关键时刻,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不怕困难,不怕牺牲,义无反顾,挺身而出。向李建军通知学习,就是要学习他爱岗敬业、勤奋学习的进取精神。仅有中专学历的他,从一名普通的排版设计员做起,勤奋学习新闻业务知识,刻苦钻研新闻采写技巧,成长为一名优秀的“高产”记者。李建军临终的遗物,是一沓记者名片,一个u盘,一个采访本和一支笔,这成了他短暂一生为新闻事业奋斗的见证。李建军同志坚持以事业为重,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肩负的责任。

见义勇为心得体会 第10篇

202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众多党员干部、医护人员、军人、国家工作人员都奋战在抗疫道路上。仲海峰是一名普通的在武汉务工的青海人,疫情当前,他身在武汉并没有选择离开武汉,而是在听说武汉修建雷神山医院的消息后,他毅然组织起24名在武汉务工的青海人,开着15辆渣土车赶到了建设现场。修建雷神山医院的日子里,这25名青海人和15辆渣土车以“人停车不停”的方式,抢工期、赶任务,在如火如荼的建设工地上,铸就了一道动人的青海风景。当工程结束后,疫情还没有结束,仲海峰又主动承担起照料队友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责任,送口罩送中药,把在武汉务工的青海人当做自己的亲人。在这危难时刻他没有只想着保全自己,而是不顾个人安危,为国家和人民的需要无私奉献。成为了这特殊一年里我们青海人家家喻户晓的见义勇为英雄。

困难面前显真情,中国毫不退缩,门源人毫不退缩。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当面临危急,生死关头时,最能显现出思想积淀和精神境界,他们和你我一样也是父母的而儿女,但他们却冲在最前线,用自己的生命保护着国家与人民。我为英雄仲海峰的勇气深深折服,也被他的行为深深打动,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当我学习他的事迹后,我无不为他的义勇之举而发自内心的感动。我作为一名刚入初中校门的学生,作为新时代的青少年更应该学习和践行这种榜样精神。在生活与学习中更应该拥有这种品质。

这世上没有什么人是生来就是英雄,而是当国家和人民在危难时刻,有些生而平凡的人甘愿牺牲自己成为英雄。我们要努力做一个与仲海峰一样有家国情怀的中学生。

见义勇为心得体会 第11篇

-------学习谭永春同志见义勇为英雄事迹的心得体会 生命,对于每一个人只有一次,当面临危急,生死关头时,最能显现出思想积淀和精神境界,也最能辨别出是泥沙,还是真金。

2011年12月8日,头天还是冬阳暧照的天空却是一片阴霾,丝丝冷雨中寒气逼人。下午4点左右,晋宁县二街镇栗庙村委会樟木箐小组村民谭永春,为堵截偷盗电机的歹徒,不幸被歹徒连刺两刀,经抢救无效壮烈牺牲,献出了年仅40岁的生命。

谭永春不顾个人安危,奋不顾身地与歹徒搏斗,凭着勇敢,凭着良心,凭着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伟大精神支撑,保护了村民的私有财产。他以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普通人的人性光辉,让我们在和平年代,再次目睹了平凡人的壮举。作为村中的一名普通村民,谭永春兢兢业业,任劳任怨,从不多别人的闲事,性格外向开朗,平易近人,平素间尽其所能帮助有困难的人,是乡亲们眼中的热心人。而在儿女眼中,他是个慈祥而又有责任心的父亲。他的事迹在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多家新闻媒体对他的先进事迹作了宣传报道,他留给了我们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在人们广为追求物质条件的当今社会,仍然还有这样能够见义勇为、挺身而出的人,已经太少了,而他,作为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民,他却能够做到,在关键的时刻,把生的希望留给他人,奉献出了自己年轻的生命。生命于人而言,是最崇高的,我们可以放弃这,放弃那,而对于生命,从不轻言放弃。然而,在紧要危机关头,我们没有任何机会细细思考,但我们可以在瞬间作出决断,这样的选择只有一次,也只有一个,当村民的财产受到侵犯时,谭永春可以毫不犹豫地挺身而出,若换成你、我、他,则又会是怎样的决断呢?所以,我为他的勇气深深折服,也被他的行为深深打动,对他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当我学习他的事迹后,我无不为他的义勇之举而发自内心的感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我们需要这种精神;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我们需要这种精神;弘扬社会正气,我们也需要这种精神。

谭永春同志奋不顾身勇敢地同歹徒搏斗,在生死考验面前,谱写了一曲壮丽的英雄赞歌。他用自己的生命诠释了作为一个公民,的道义与责任,为我们树立了榜样。我们要学习他勤俭节约、关爱家人、团结邻里的高尚品德;学习他忠诚老实、作风正派,助人为乐的奉献精神;学习他临危不惧、见义勇为,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的英雄气概。

在工作中,我们要以谭永春同志为榜样,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全力以赴,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勤勤恳恳,兢兢业业,踏着英雄的足迹,立足工作实际、岗位实际,为全面完成教育教学工作努力工作、踏实工作。

见义勇为事迹体会 第12篇

三台电大教师 吴向平

见义勇为出自《论语〃为政》:“见义不为,无勇也。”其意义是看到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在当今见义勇为指公民为保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不顾个人安危,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或者抢险、救灾、救人的行为。

见义勇为,就是那些在危难关头能够挺身而出的行为。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一传统美德又注入了新的时代内涵,进一步得到发扬光大。我觉得见义勇为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和有效方法,是群防群治的一种表现形式。见义勇为者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勇于献身精神,他们同违法犯罪分子和突发性灾害事故做斗争,是维护社会治安最突出的表现。目前社会治安平稳,社会经济发展环境良好。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与大好形势不和谐的因素也时有发生。为了创造一个和谐社会,这就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创造群众见义勇为的社会条件,树立浩然正气之风,共同投身于维护稳定的各项工作中去。提倡见义勇为精神,是时代的需要,是社会公德的需要。有没有见义勇为精神是检验和衡量每个人社会公德的尺度。

在长江大学,赵传宇“寒江救人”的故事至今仍然广为流传。2007年1月22日,76岁的张多平老人在长江边洗衣服时不慎滑入江中。正在江边散步的长江大学学生赵传宇听到呼救声从一百多米外跑来,来不及脱掉衣服、鞋子便纵身跃入江中,在刺骨湍急的江中迅速游到老人身边,老人得救了。上岸后,别人询问他的名字,赵传宇笑而不答,裹着湿透的棉衣,从人群中悄然离去。

今天的英雄学子和他们的“前行者”赵传宇等站在了同一条江边,所以他们做出了同样的选择。每一个人,都会在特定的时代环境中留下自己的印迹。其中有一些人,因其无私、无畏而成为时代的楷模和道德的标杆。穿越时空,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与长江大学英雄学子们同样勇敢的“前辈”们;在他们身上,我们看到了今天“长江人梯”的身影。他们,堪称时代精神的“塑造者”。

不少学生在人民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关键时刻,不怕牺牲,挺身而出的英雄壮举,感人至深,可歌可泣,充分体现了中华民族临危不惧、见义勇为的传统美德,充分体现了当代大学生的优秀品德和崇高境界。他们是大学生群体的优秀代表,是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英雄,是全国广大青年学生和教育工作者学习的楷模。这个英雄集体,向人们展现了奋不顾身、不怕牺牲的英雄气概,展现了心系社会、关爱他人的广阔胸怀,展现了自强自立、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展现了不为名利、乐于奉献的优秀品质。这个英雄集体的撼人壮举,感动了国人,照亮了人心,温暖了社会。他们的英雄壮举,获救者不会忘记,老师同学们不会忘记,全社会都不会忘记。家长们将会以拥有这样英雄的孩子而骄傲,学校将会以拥有这样英雄的学生而自豪,社会也必将会因拥有这样的英雄青年而更加文明、更加和谐、更加进步。这些事迹使我陷入深深的感动中,使我透过历史,重新看到雷锋的身影、雷锋高尚的灵魂”!我们社会见义勇为事业之所以能蓬勃发展,其有体会三点。首先,见义勇为事业离不开各级党政的重视。各级党委、政府把倡导见义勇为行为、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作为促进全市经济跨越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一环,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做好社会治安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经常专门研究指导见义勇为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慰问、表彰见义勇为人员,极大地鼓舞了见义勇为者的斗志,也极大地激励了更多的人民群众投身到见义勇为中来。其次,见义勇为事业离不开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见义勇为事业是群众性很强的事业,没有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见义勇为就无从谈起。只要我们将见义勇为事业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当中,宣传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弘扬见义勇为,参与见义勇为,见义勇为事业就会有所作为、有所发展。再次,见义勇为事业离不开社会各界的资助扶持。见义勇为感动了社会各界,不少单位积极支持关心、资助见义勇为事业,出钱出力,为促进发展见义勇为事业做出了贡献,正是他们的关心和支持,见义勇为事业才得以发展壮大,他们同样是中华民族见义勇为传统美德的传承者、弘扬者、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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