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2024-08-15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精选8篇)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1篇

1.登录电子口岸-首页 2.2.点击出口退税

3.点击数据下载-出口结关报关单-输入日期-查询-下载

4.登录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无

5.点击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与读入-数据读入(读入数据时需插入操作员卡)

6.点击出口商品汇率配置-增加-月份-汇率

7.点击出口报关单数据修改与确认-选定此次办理退税的报关单-数据检查-数据确认

8.对选定的数据进行修改-出口发票号码

9.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数据一致性检查-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1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录入-增加-填写(1.免抵退销售额(当月开票人民币)2.销项税额3.进项税额4.不得抵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5.免抵退应退税额6.核对相关数据与纳税申报表是否一致)

11.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增加-Enter-保存(数据核对)12.免抵退申报资料录入-增加-Enter-保存(数据核对)

13.数据一致性检查

14.申成免抵退申报数据-保存 15.打印资料,签名并盖章

 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当期出口)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附表  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  增值税申报表

16预审:

16.1登录用户名:4419960E15 密码:43210588 16.2上传申报数据

16.3等待审核数据完成

16.4反馈信息下载

17预审反馈信息读入-查询-处理-正审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2篇

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V14.0版,生产企业免抵退流程:

1.不需进行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如果前期单证收齐,要进行收齐); 2.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3.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 5.基础数据采集-增值税申报表项目录入;

5..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点任意键,自动生成免抵退申报汇总表,点击保存;

6..基础数据采集-免税退汇总表附表录入,点击索引窗口,;

7.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录入,点击增加按钮,在空白处点击一下,自动生成免抵退税申报资料情况表,点击保存; 8.申报数据处理-数据一致性检查; 9.免抵退税申报-打印申报报表;

10.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

上述生产企业免抵退流程是当月没有出口收入的特殊情况流程,注意当月有无收齐上月单证。深圳天地会计整理出口退税系统申报操作仅供工作参考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操作指南 第3篇

进料加工免抵退税申报主要包括计划分配率备案和免抵退核销两部分,十二个步骤的操作。

一、计划分配率备案

生产企业在使用新系统第一次进行进料加工申报前,应该做计划分配率备案。每个企业只做一次备案。备案的主要目的是确定计划分配率。

企业以后核销前计划分配率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核销后的计划分配率按照核销的实际分配率确定,没有核销的继续沿用上年的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备案在申报系统中分为五个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录入备案数据。如图:

备案所属期为系统升级后首次申报包含进料加工业务的免抵退税所属期的前一个月。如企业申报的所属期“201307”中包含进料加工业务,企业应在所属期“201307”免抵退税申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所属期为“201306”的《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及电子数据(按照201306计入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1)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有过核销的直接点击右上边的 “采集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此期间已核销手续的相关数据。对生成的数据系统允许进行修改。如果自动采集数据不完整的(主要是分配率超出0-100%的手册),应手工录入。

(2)对在“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7月15日”期间没有核销的,以及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需要在此进行备案数据点击上边的“增加”录入。没有核销的企业选择已登记的比较合理的一本手册进行录入;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首本手册进行录入。

2、计划分配率备案申报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如图:

注意所属期为“201306”。

3、计划分配率备案表打印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12号公告附件3)。如图:

企业应在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进料加工企业计划分配率备案表》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审核后进行反馈。企业接收到反馈数据后进行下一步操作。

备案反馈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完成。

(1)由税务机关在备案反馈模块生成数据并交给企业(此操作远程申报不支持),企业取得反馈数据后在“进料加工向导”的第四步进行“税务机关反馈数据读入”;

(2)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重新下载上月免抵退税审核通过数据或全部反馈数据,并在申报系统作反馈数据接收、处理。

(3)税务机关复核通过的次日起,企业通过远程申报预审核,并在申报系统做反馈数据接收、处理。企业办理所属期“201307”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前应完成划分配率备案反馈操作,因此,备案反馈原则上应在8月9日前完成。

4、计划分配率备案撤消与反馈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反馈数据或撤消申报。如图:

5.计划分配率备案查询 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五步“进料加工反馈查询”中查询备案的计划分配率数据。如图:

6、税务机关在审核企业报送的计划分配率后,会按照新计算办法的计划分配率重新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并与原已开具的进料加工免税证明中“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和“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分别计算出差额,形成“应调不得免抵”和“应调免抵退”。,并将这两个应调整数额与计划分配率一同反馈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后,按照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相关账务调整后,再进行所属期201307的纳税申报和免抵退税申报。

二、免抵退税核销(本月一般不需要操作,每年年初在4月20日前操作)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在申报系统中有七个操作步骤:

1、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录入核销申报数据。一个手册跨数个的,应按逐条分别进行录入。企业可在录入核销数据前,到税务机关获取加贸信息反馈,读入申报系统,避免申报不准确。如图:

2、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二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中点击“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3、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12号公告附件4)。如图:

生成进料加工核销数据,打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后到税务机关申报,获得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反馈信息后进行以下操作。

4、在“进料加工”向导第四步“进料加工反馈接收”中读入税务机关审核反馈数据。

5、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对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反馈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12号公告附件5)进行确认。如果无异议,企业应在“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入XF(相符),在纸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上签字盖章报税务机关,电子数据不用再进行申报, 核销申报到此结束。如果有异议,企业应先在已核销进口、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模块中录入调整报关单内容,然后在“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表”中的“企业确认意见”栏填入BF(不符),并需要再次进行申报。如图:

6、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调整

企业如果有异议,可以通过申报《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12号公告附件6-

1、6-2)来进行调整申报。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一步“进料加工数据采集”中点击“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录入核销调整申报数据。并在“进料加工”向导第三步“打印进料加工报表”中点击“打印进料加工报表”,打印调整报告表。如图:

对《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有异议的,企业可先撤消申报,再按上述要求调整后再次进行申报,直到最终对《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确认无误。

7、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数据查询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4篇

一、查询相符发票信息

1、发票认证:认证系统(航天信息)

2、国税官网→网上办税→出口退税→登录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输入用户名(税

号),密码→查询区→发票信息查询→查询认证后的相符发票,相符发票有信息

才可申报退税。

3、整理相符发票(抵扣联)对应的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

二、出口退税申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下载出口报关单信息

登入电子口岸网页→出口退税→下载***.xml文件

插上口岸IC卡→进入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读入

→核对关单

2、出口关单确认→数据检查→全选,数据确认

3、汇率配置:关单出口日期第一个工作日的汇率,折百汇率

4、海关贸易性质配置:01→出口明细申报表

5、认证发票信息读入:认证系统→下载认证结果***.xml文件

(二)、1、出口明细录入

关单信息读入后自动带出→输入出口发票号→序号重排(物理序号)→修改关

联号→审核确认→在关单右上角写上对应的关联号

①关联号:所属期4位+批次2位+序号4位(如1605 01 0001)

②所属期:如本月为6月,所属期为201605

2、进货明细录入(进项发票,抵扣联)

①关联号:与录入出口关单时的关联号对应一致

录入所属期,批次,序号,发票号码,商品代码,数量→回车→序号重排→

审核认可

(三)、数据检查

1、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关单数量=发票数量,出现差异,倒回到进货明细录

入修改

2、换汇成本:

3、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

(四)、确认明细申报

(五)、免退税申报

1、退税正式申报→查询本次申报数据→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申报年月→一直按回车到底→保存

2、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存盘

(六)、出口退税综合服务平台

办税区→免退税预申报→申报数据上传→操作显示已完成→查看反馈信息下载 →有反馈疑点的,撤销本次申报,倒回处理→没有反馈疑点的,直接转正式申报、(七)、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

1、出口明细申报数据:4份

2、进货明细申报数据:4份

3、退税汇总申报表:3份

(八)、装订

1、退税汇总申报表+出口明细申报数据+进货明细申报数据,2份

2、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关单(复印件)+Invoice(复印件)

3、进货明细申报数据+进项发票抵扣联(正本)

三、其他

1、撤销申报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5篇

生产企业免抵退申报的一般步骤:新办企业安装申报系统后,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一般企业申报流程: 第一步明细数据采集; 第二步免抵退税预申报; 第三步预审反馈疑点调整;

第四步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 第五步纳税申报;

第六步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 第七步免抵退汇总表数据采集; 第八步免抵退正式申报。

新用户或对相关业务不是很熟悉可通过“申报系统操作向导”逐步完成当月退税申报。

(一)系统维护初次运行系统,需以系统管理员身份sa(小写)进入系统,不要输入密码。首先进行系统维护,系统维护是出口退税申报系统的基础工作,对于新安装申报系统的用户首先应进行系统维护,之后才能进行出口业务的录入申报。新安装用户进入系统必须进行系统初始化、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三个菜单操作。

1、系统初始化系统初始化是在系统第一次使用时或在特定条件下需要清空所有数据记录时,可选择此项操作,清除标准代码表以外的所有实用数据。由于该项操作涉及到系统的全部实用数据,所以只有管理员有此操作权限,其他用户没有此操作权限。

2、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是将出口企业的相关信息,企业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用户名称、纳税人类别、计税计算方法等内容录入系统,进料加工计算方法选“2”购进扣税法,不按月计算退税的新办出口企业计税方法为选“4”免抵,按月计算免抵退税的企业计税方法为选“1”免抵退,分类管理代码选“C”。

3、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设置系统备份路径(建议备份到有E盘或其他盘)、网络数据路径、申报地址等申报报参数。

4、系统口令设置与修改。该菜单可以增加新的操作人和修改、删除原操作人及口令。增加新用户必须以管理员身分(sa)进入系统,用户名:进入系统时要求输入的用户名,可以是英文字母或数字、汉字、最长为8个字符。操作人姓名:录入对应操作人的真实姓名;操作人级别,0为系统管理员,1为主管负责人,2为一般操作人。日常操作中用要求以一般用户身分登录。用户口令设置:以“管理员身份”进入该模块后,可以看到所有用户,也可以添加修改用户资料,一般用户只能对口令进行修改。

5、数据优化。在系统运行过程中由于停电和其他非正常原因引起申报系统出错,可执行此功能重新建立各种数据库索引。

6、系统备份。用户应定期对系统进行备份,备份默认路径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备份路径可以更改,系统不能备份在安装目录下。

7、系统数据导入。当系统出现数据丢失或损坏的时候,通过选择“系统数据导入”可恢复到上次备份的数据。(二)基础数据采集录入有关项目说明:所属期,由4位年份码加2位月份码构成;序号,4位流水号按月编;记销售日期:记出口销售帐日期所属期标识:默认出口销售记帐日期,按出口离岸年份填列。进料登记册号:属于进料加工业务的填写进料加工海关登记册号码,属于一般贸易的些栏为空。原币汇率,100外币兑换人民币汇率;美元汇率,100美元兑换人民币汇率;单证不齐标志:缺报关单填B,缺核销单填H,缺代理证明填D,缺报关单、缺核销单与缺代理证明不能同时填列。录入时根据右下方数据项目说明填写。出口企业应根据进料加登记手册、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单据资料进行明细录入。

1、进料加工手册登记录入:出口企业应按进料加工手册号,根据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签发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将进料加工有关数据录入申报系统中。

2、进口料件明细申报:出口企业应按财务制度规定将本月进口的料件及时入帐,并根据进口报关单等资料将进口情况录入该模块,录入时系统自动检测进料加工手册是否登记,若已登记可录入其他字段,否则无法继续录入操作。

3、进料加工手册核销录入:企业须在进料加工手册最后一笔出口业务发生之后,海关缴销手册之前办理有关核销手续,录入核销信息后,申报系统对整本手册的相关数据进行重新计算,出具手册核销后的证明,调整“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和“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进料加工登记、免税证明的出具及核销按所属期生成有关明细表,每月只能申报一次。

4、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按出口发票输入当期出口的明细情况,包括一般贸易出口和进料加工贸易出口,出口货物免抵退销售额、免抵退税额等按所属年份区别。对调整上出口销售所属期标识按上填,一般所属期标识按出口日期填列。系统按不同年份打印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信息不齐标志、单证收齐年月、单证收齐标志、在审核标志反馈信息处理后自动产生,录入完毕后按“序号重排”进行序号重排。

5、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企业出口货物发生退运退关,原出口发票号、申报商品代码、数量、金额等有关数据录入有误或出口货物逾期未收齐单证需进行补税处理等要在当期进行负数冲减时的可执行此功能,冲减原申报记录,并将正确的申报数据在当期出口货物明细申报中录入。在索引窗口找到要冲减的相关记录,点击“冲减出口”,冲减所属期为当期申报年月,系统默认单证收齐再做冲减,单证未收齐冲减报关单号码、核销单号码、代理证明号码不显示。

6、收齐出口单证明细申报:该菜单的功能主要是根据有关当期收齐单证,将相关记录从前期出口货物明细表转到单证收齐出口货物明细表,出口企业应先对纸质核销单、报关单、出口发票、代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通过修改或批量接单完成相关数据录入。如原申报出口发票号、出口商品代码、出口数量、出口销售额等无误点击修改,录入相关数据,原申报报关单号、核销单号错误可在此模块修改,一般只要录入收齐单证所属期、序号、单证收齐标识,录入单证收齐标识点击会跳出原报关单、核销单号。同一张报关单或代理证明有多条记录可通过批量接单将多条记录同时收齐。录入有误或经预审未通过的,可点击右上角的撤销接单,将其转为未收齐的单证。

7、免税出口货物明细录入。出口免税货物或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录入该模块。

8、间接出口货物明细录入。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深结转实行用免税,根据间接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间接出口购买方提供的资料进录入进料加工深结转有关项目。

9、来料加工出口明细录入。根据来料加工手册、出口报关单、出口核销单、出口发票等相关资料录入,生成出口免税收入。

10、纳税申报相关数据录入。根据已申报的纳税申报表相关数据填列,进项税合计按纳税申报表12栏减14栏填列,其他与纳税申报表一致,免抵退应退税额根据上期免抵退汇总表中的应退税额自动产生,如与税务机关审批数不符,应以批准数录入。

11、免抵退汇总申报表录入。输入所属月份,点击自动产生有关汇总数据,与明细表相关数据核对无误确认本月汇总申报数据。操作有误汇总表产生数据会出错。

12、免抵退税单证申报录入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申请。委托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由于遗失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可以到受托方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受托企业在向主管退税机关申请补办时,需提供委托方主管退税机关出具的《生产企业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申请。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的,须凭其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本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可在下期冲减出口销售收入进行调整(或年终清算时调整),填入已冲减免抵退,以前出口货物发生退运的,应补缴原免抵退税额,填入已补缴增值税额。开具代理证明申请。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由成员企业或分厂申报办理“免、抵、退”税。补办报关单证明申请。生产企业遗失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需向海关申请补办的,可在出口之日起六个月内凭主管退税部门出具的补办报关单证明向海关申请补办。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企业遗失出口收汇核销单,应录入补办核销单的相关内容,生成补办收汇核销证明申请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补办证明。

(三)免抵退税预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明细数据录入完成后,就可以生成预申报数据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预审,预审前应先做数据一致性检查,对出现错误提示要仔细查找出错原因并进行修改,但对一些由于报关单、核销单未收齐、录全而产生的疑点可不予调整,如:(1)出口报关单号不足12位;(2)出口报关单包含非数字项;(3)出口报关单号第10位不为零。一致性检查完成后,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生成当月明细申报数据,明细申报数据有10个明细表组成。如果出现申报数据列表都是0条记录,一种情况是当月企业没有发生进出口业务做零申报,另一种情况是所属期录入错误引起的。检查无误后,点击确定确选择申报数据存放路径(建议按申报年月+mx作为明细申报文件夹路径),即可将明细数据生成到软盘中。办理预申报。企业拿已生成好的软盘或通过网上到主管退税机关做预申报(申报),税务机关经预审后将审核结果反馈给企业。预审核反馈疑点调整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将税务机关审核疑点反馈情况表、出口信息不齐情况表、免抵退税汇总调整表读入到系统中。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查询。通过该模块可以查询到预审疑点反馈情况和出口信息不齐情况,出口企业应先进入申报数据处理模块,点击[撤消已申报数据],将申报数据转到数据采集区,根据不同情况作分别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对出口信息不齐的处理。对于系统提示“信息不齐标志为B或D”的申报数据,首先查看是否因为报关单号和代理证明号录入是否错误,如果不是,应进入“中国电子口岸出口退税子系统”查询报关单信息是否已“报送”。如属上述二种情况的在基础数据采集中修改、电子口岸中进行报送后,并在申报数据处理-设置出口信息不齐标识下点击[信息不齐]再按提示将信息不齐标识设为“空”,当期免抵退申报表中会产生相应的免抵退税额。一般性逻辑性错误,是由于企业录入过程中失误等原因而产生的错误,如果是,就进入“基础数据采集”模块进行修改,该错误也有可能不是真正的错误而属于正常情况时,就无需调整。例如预审疑点:“海关离岸价超过海关电子信息金额的2%时”,如离岸价确实无输入错误的可以不予理会。撤销预申报数据后,选择“反馈信息处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用税务机关反馈的信息不齐数据更新出口货物明细表中的信息不齐标志。用税务机关反馈的增值税申报表数据更新本系统中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数据。

(四)免抵退税正式申报

1、模拟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在增值税纳税申报和免抵退汇总申报前,必须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生成明细申报数据后,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就可以开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选择“申报数据处理-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录入所属期后系统会根据明细记录自动计算当月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免抵退税额抵减额、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现行政策规定对进料加工业务采用“购进法”,《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按当期期全部购进的进口料件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出具。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分为日常证明和核销证明。日常证明在进料加工货物购进的当月就可开具,根据核销后的进料加工手册开具核销证明

2、生成明细申报数据。经预审无误后重新生成明细申报,明细申报数据包括进料加工手册登记表、进料加工手册核销表、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出口货物明细申报表、收齐出口单证明细表、免税出口货物明细表、间接出口货物明细表、来料加工出口明细表、出口免税卷烟明细表、收到退税款明细表。

3、生成免抵退税汇总表。把前面几个步骤采集的数据采集汇总后,根据已设置申报标识的各明细表数据自动生成汇总申报表该步骤必须在“生成明细申报数据”、“模拟出具进料加工免税证明”、“纳税申报表数据采集”之后进行。选择“基础数据采集-免抵退汇总表录入”点击“增加”键录入所属年月按回车,汇总表中的所有数据会自动生成汇总申报数据。免抵退汇总附表。在生产企业申报系统5.0版中新增了一个免抵退汇总附表,这个表自动生成,用户在当期申报数据时可以同时对上年单证不齐的数据进行收齐,可以在左边的索引窗口看到系统以所属期标识区分两年数据。所有明细数据和汇总数据录入完后,就可以正式申报。选择“免抵退税申报-生成汇总申报数据”,输入所属期点击“确定”后,要求录入汇总申报数据存放的文件夹,企业可以按照申报年月+HZ的建汇总申报目录。汇总申报数据包括: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免抵退税汇总数据、免抵退汇总表附表、收到出口退税款。打印申报报表。打印向税务机关报送的各种报表,选择打印所属期及所要打印的相关报表,(1)点击Excel打印,点击“打印到EXCEL”,等打印界面出现后,再点击[页边距],然后对各栏目进行纵向或横向调整,直到所有栏次清楚显示为止,(2)点击报表设置选择打印机、纸张类型、纵向或横向及调整边距后保存,打印前应点击预览。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打印,一律用A4纸,申报时要确保报表清楚,同一种多份报表要保持格式一致。

三、单证申报系统中可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每个月的单证申报操作:通过软件的主菜单进行单证明细数据采集、设置单证申报标志、打印单证申请表、生成单证申报数据。也可以通过“单证申报向导”一步步完成当月单证申报。录入完毕后应设进行单证标志设置,然后才能生成单证申报数据,打印出相关单证申请表。出口退税单证办理办理操作规程

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变更及注销(一)受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应提供以下证件资料及复印件:

1、《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一式二份);

2、商务部或其授权单位已办理备案登记并加盖备案登记专用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非对外贸易经营者无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税务登记证》(副本)

5、《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

6、《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新开业并被暂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提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或其他资格证明材料(小规模纳税人无须提供);

7、开户银行及帐号(出口退税指定帐户);

8、主管退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将上述证件资料1之外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其复印件和资料1留存。

(二)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出口企业因变更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地点、经营范围、开户银行及账户等事项的,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应提供下例资料:

1、有关证明文件;

2、原《出口货物退(免)税认定表》;

3、《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表》(一式二份)。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即予受理出口退(免)税认定变更。将上述资料2的原件退还给出口企业,将上述资料3的原件及资料1的复印件留存。

(三)受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出口企业发生破产、解散、撤销以及其他依法应当终止退(免)税事项的情况,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应提供下例资料:

1、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申请;

2、有关证明文件;

3、《出口退(免)税注销认定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进料加工的登记申报、开具进料加工贸易证明

(一)外贸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登记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经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

3、进口料件备案清单及出口制成品备案清单。

4、若备案之料件为深加工结转的,还需提供出口发票。

(二)外贸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外贸企业用)》上加盖业务章,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三)、生产企业申请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申报明细表》;

2、《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3、进口货物报关单或海关保税区进境货物备案清单。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1的原件和资料2、3的复印件留存。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来料加工登记、《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进口货物报关单;

3、工缴费普通发票;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来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三、退税单证的受理(一)出口企业申请办理《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商品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

5、退运商品的提单;

(二)出口企业申请出具《补办出口货物报关单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其他未丢失的联次);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4、出口发票;

5、口岸电子系统的该报关单信息。

(三)出口企业申请出具《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出口收汇核销单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或《关于申请出具补办报关单证明的报告》;

3、出口发票;

(四)出口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双方签订的代理出口协议;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在上述资料的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税务证明”戳记,并将其复印件留存。

(五)委托方(生产企业)申请办理《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时,应提供下列凭证资料:

1、《关于申请出具(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的报告》;

2、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代理出口协议(合同)副本及复印件;

5、主管退税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在《代理出口未退税证明》上加盖业务章,并将上述资料的复印件留存。

(六)卷烟出口企业办理《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一式四联);

2、卷烟出口合同(复印件)经窗口工作人员审核无误后,将审核系统产生的证明号码抄录在《准予免税购进出口卷烟证明》上,并加盖业务章,将上述资料2的复印件留存。

四、受理生产企业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生产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进料加工登记手册》;

2、《生产企业进料加工登记手册核销申请表》 ;

3、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生产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五、受理出口企业办理来料加工业务的核销申请。出口企业申请办理进料加工业务的核销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来料加工登记手册》;

2、复出口货物的出口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

3、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4、出口发票。窗口工作人员应注意审核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经审核无误后将上述资料2、3、4留存

出口免税的会计处理:

出口免税是指对企业出口货物免征出口环节应纳的增值税,出口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退税,而应计入产品成本。按规定纳税人出口增值税法规规定的免税货物以及外资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出口免税办法。出口免税有关增值税及会计处理如下:

(1)企业只有出口免税货物的业务,没有内销时的帐务处理

对企业只有出口免税货物的业务,其采购货物的进项税额直接计入采购成本,会计处理如下: 1.采购时,根据发票上价税合计数: 借:原材料

贷:应付帐款 2.出口时,按取得收入 借:应收收款

贷:产品销售收入——出口货物收入

(2)企业既有出口又有内销的,应分别核算出口货物和内销货物的销售额、进项税额,属出口货物的,按(1)条规定处理,属内销货物的,在购进原材料时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金)

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3)既有出口货物又有内销货物,如不能分别核算进项税额的(注:销售额必须分别核算),在购进时按全部进项税额,作如下分录: 借:原材料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银行存款

月未计算出出口货物不予抵扣的进项税额从“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帐户转出,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作如下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4)出口按规定不予免征增值税的货物或销售给其他企业出口的,视同内销货物处理 另一版本的:

出口货物退(免)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1、外贸企业出口货物退增值税的帐务处理(1)一般贸易自营出口方式下

采购货物时,借

商品采购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等

验收入库后,借:

库存商品

贷:

商品采购

报关离境后,借

应收外汇帐款

出口销售收入

申报出口退税时,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商品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退税率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金之间的差额,作

出口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退税款时,借

银行存款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发生退关、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定期结转商品成本和其它往来帐款会计处理略。(2)一般贸易委托出口方式下

发出委托销售商品时,借

库存商品——委托销售商品

库存商品

收到代销清单或出口单证时,借

应收帐款(代销款)

出口销售收入

收到代销货款时(扣除手续费)借

银行存款

销售费用——代销手续费

应收帐款

申报出口退税时,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商品购进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退税率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金之间的差额,作

出口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退税款时,借

银行存款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发生退关、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定期结转商品成本和其它收款往来会计处理略。(3)外贸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应退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①委托加工方式下

外贸企业免税进口已备案的料件时,借

商品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银行存款

验收入库后,借

库存商品材料(进料加工)

商品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委托加工发出商品材料时,借

加工商品材料(进料加工)

库存商品材料(进料加工)支付加工费并取得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

加工商品材料(进料加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 收回加工商品时,借

库存商品

加工商品材料(进料加工)

商品报关离境时,借

应收外汇帐款

出口销售收入

申报加工费退税时,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同时,加工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对应出口商品的退税率计算的应退增值税金之间的差额,作

出口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收到退税款时,借

银行存款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发生退关、退货作相反的会计处理。

定期结转商品成本和其它帐款往来的会计处理略。②作价加工免税进口已备案料件并收回成本复出口方式下

在这种贸易方式下,外贸企业在主管海关和税务机关备案进口料件后,还须向主管出口退税机关填报“进料加工贸易申报表”,经批准后,向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办理免税进口料件作价加工时计算增值税但不计征入库的手续,对其计算的作价销售料件但不入库的增值税额,应按退税税率计算并抵减其收回成品的应退增值税额。

料件报关进口时,借

商品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银行存款 验收入库后,借

库存商品材料(进料加工)

商品材料采购(进料加工)

(若海关减征了增值税,此笔分录应增作: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银行存款

一般地,对外贸企业从事理料加工复出口业务,进口料件实行免税保税监管,成品复出口后,持有关出口单证向海关和税务机关进行进口料件的核销)作价加工料件并开具料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借

应收帐款等

商品销售收入——内销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到主管征税的税务机关履行进口料件的“计征税金但不入库”手续时,对应抵顶的按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金和按征退税率差计算的增值税金,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收出口退税

库存商品材料(进料加工)收回成品并验收入库时,借

库存商品(进料加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收帐款等 成品报关离境后,作

应收外汇帐款

商品销售收入——出口销售 申报退税时,借

应收出口退税(增值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收到退税款时,借

银行存款

应收出口退税 对成品收回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增值税额与按退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金之间的瘥 额,作

商品销售成本——出口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发生退关、退货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出口商品成本和其它帐款往来帐处理略。

2、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应退(免)增值税的帐务处理

(1)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自产货物在“免抵退”税收管理办法下退(免)税的帐务处理 ①一般贸易方式上

采用免抵退管理办法的生产企业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或第二个月按免抵退公式计算的当月税应纳税额为正数时,计缴增值税;为负数时,结转下月继续抵扣。到第三个月,计算当月应纳税额若为正数,计缴增值税;若为负数,根据整个季度的出口销售比例是否超过50%来决定退税还是结转下季的第一个月继续抵扣。因此,按月计算的应缴税额为正数并缴纳税金时,借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银行存款

季中第一个月、第二个月和第三个月就缴税额为负数且整个季度出口比例不到50%,分别结转到下月继续抵扣。

第三个月应缴税额为负数且整个季度出口比例超过50%时,企业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应收出口退税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收到主管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的退税时,借

银行存款

应收出口退税

生产企业在按公式计算当期应纳税额时,对计算的不予免税、抵扣或退税的税额作

出口销售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操作流程 第6篇

一、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

打开菜单“基础数据采集出口信息情况申报录入出口信息查询申报录入”,如图:

个人建议对于企业知道是由于发票取得、发票认证或电子口岸提交不及时造成的无信息而造成的不能及时申报的情况可以直接录入操作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不必通过操作一(出口信息查询申请录入)。

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

对于无电子信息而造成的无法正式申报的企业请及时填写附件2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具体操作如下: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7篇

一、申请条件

1转出企业、转入企业均已取得海关核发的加工贸易登记手册(进料加工或来料加工手册);

2转出企业、转入企业之间已签定加工贸易结转合同或协议; 3结转交易发生在加工贸易登记手册的有效期内。

二、结转方式 1申请表的备案

(1)转出企业在QP系统中录入结转转出情况,申报后,产生“电子口岸统一编号”,将申请表E-MAIL或传真给转入企业;

(2)转入企业在QP系统中录入结转转入情况,申报后,产生电子结转申请表号码(X11000123xxx);此时,转出、转入状态均变为“成功入海关库”

(3)转出企业向转出地海关申请审批,转出海关审批后,转出状态变为“审批通过”

(4)转入企业向转入地海关申请审批,转入海关审批后,转入状态也变为“审批通过”。

此时,申请表方始有效,可以办理收发货。(申请表如果是不需要人工审批的,状态是直接变成审核通过)

(5)一份申请表对应一个转出企业和一个转入企业;一份申请只能对应转出企业一本手册,但可对应转入企业多本手册。

(6)结转双方备案的海关商品编码必须一致;(商品编码前8位必须一致,不一致会转人工审批)

(7)结转双方备的案数量、计量单位应当一致或折算成一致。(E账册联网企业《申请表》无须报备数量。

(8)对经海关审核通过后的《申请表》允许对其数量进行变更及增加新结转商品项目。

2收发货单登记

(1)转出企业在实际发货后10天内(因技术原因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报发货数据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但最长不超过20天),于QP系统中录入发货记录,产生《收发货单》号码(X11000123XXX1000X,前12位同结转申请表号码),并E-MAIL或传真给转入企业;(2)转入企业在收到转出企业《收发货单》并在实际收货后10天内(因技术原因无法在规定时效内申报发货数据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适当延长申报时限,但最长不超过20天),于QP系统中录入收货记录。(3)《收发货单》登记后,由海关系统自动审批通过。

如果转入企业发现转出企业的发货登记存在错误,在录入收货记录前,可以告知转出企业并由转出企业撤消该收发货单,再重新做一份。

(4)如有退货,应录入《退货单》,由转入企业录入后,再由退货接收方转出企业录入,海关系统自动审批通过《退货单》。

(5)海关对《申请表》进行暂停处理的,在暂停期间企业不能进行收、发货,但《申请表》项下已实际收发货的,允许办理报关手续。

注:发货方在系统中登记后30日之内,转入方要做收货登记,否则转出放数据自动作废。(申请表也是)

3结转报关(先报进口再报出口)

(1)转入、转出企业在每次实际收发货后的10天内,进行对账,并完成《收发货单》;

(2)在次月20号之前,转入企业将转出企业提供的合同、发票、箱单等单证,向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进口报关手续,并在进口报关后的第二个工作日内将报关情况通知转出企业;

(3)转出企业自接到转入企业通知之日起至月底前,即《申请表》有效期内并进口报关之日起10天内,凭结转进口报关单复印件、合同、发票、箱单等单证向转出地海关办结出口报关手续;

4结转报关注意事项

(1)转出、转入企业分别在转出地、转入地海关办理结转报关手续;转出、转入企业凭电子结转申请表分批或者集中办理报关手续。

(2)转出、转入企业应当在实际收发货的次月底前办结该批货物的报关手续,但不得超过手册(包括联网监管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有效期或核销截止日期,且最长不得超过1年。

(3)转入、转出报关单的随附单证代码填写大写的“K”,随附单证号填写电子结转申请表的号码,海关系统自动核对收发货数据做自动核扣,因此报关前必须注意做好电子收发货单的登记手续。

(4)结转进口、出口报关的申报价格为结转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

(5)一份结转进口报关单对应一份结转出口报关单,两份报关单之间对应的申报序号、商品编码、数量、价格和手册号应当一致;

[2016电子申报系统]免抵退操作流程 第8篇

一、采购单位在网上取得注册账号的程序和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审核注册通过的程序。

(一)采购单位在网上取得注册账号的程序。

1、采购单位须指定一名本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

2、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的左侧点击“立即注册”(注:特别是有二级预算单位的一级预算单位应先注册,否则二级预算单位无法注册,但一级预算单位无要求的,二级预算单位可以填报一级预算单位,这样采购人的计划申报速度快)。进入“欢迎注册河南政府采购网”页面,在此网页上点击“采购人”图示。进入“采购人注册”页面,在此页面的左下侧勾选“已仔细阅读上述内容”,点击“下一步”。进入“录入采购人信息”页面(有红“*”号项为必填项),空格处填完后,点击“下一步”。进入“预算单位管理员信息”页面(带“*”号为必填项),空格处填完后,点击“注册完成”(注:密码最好在6位数字以上)。弹出登录账号(作为办理电子钥匙的依据),点击“确定”,提示您注册成功,至此完成网上注册(注:专管员要记好自己的登录账号和登录密码)。

(二)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审核采购单位注册信息的程序

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经办人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的左边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进入“账户登录”页面,填写登录账号和密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点击“监督管理”→页面左侧的“采购人注册审核”。进入“采购人注册信息列表”页面,经办人员勾选采购人名称,点击“操作”栏下的“审核”,要仔细审查采购人的注册信息是否正确、完整,审查同意的,点击“审核通过”。进入“采购人信息审核成功”页面,点击“确定”,至此采购人注册信息审核完成。

(三)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个人信息修改程序。

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页面的左侧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进入“账户登录”页面,填写登录账号和密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点击“系统管理”→页面左侧的“个人信息修改”。进入“个人信息修改”页面,在此页面勾选“修改密码”,空格处填写完后(带“*”字项为必填项),点击“保存”,提示个人信息修改成功。

二、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申报程序和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审批程序。

(一)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申报程序

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登录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的左侧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进入“账户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校验码后,点击“下一步”。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在此页面点击“监督管理”左侧的“采购计划申报”。进入“我的采购计划”页面,点击页面右上角的“增加”。进入“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页面,填写采购计划基本信息(红色“*”号部分为必填项)。其中填写“预计完成时间”时要依据审批的时间和资金支付的时间为考量;填写“项目分类”时若采购的项目是服务类就点击“服务”圆圈,若是工程类就点击“工程”圆圈,若是货物类就不用点击“货物”圆圈;填写“是否有进口产品”栏时,若采购的项目是进口产品就点击“是”圆圈,若不是就不用点击“否”圆圈;填写“项目资金财政管理口”栏时,若使用的是预算内资金就选择“市财政局相关的资金管理业务科”,若使用的是预算外资金就选择“非税收入管理局”,若使用的是其他资金就选择“市国库支付中心”;填写“审批流程”时不需上级单位审批的和财政业务口审核的才点击;在“付款方式”栏内,若是通过市国库支付中心支付的在“财政直接支付”项内填写预算金额数,否则在“采购单位自行支付”项内填写预算金额数;在“录入项目内容”栏内,先勾选左下方的方框,后填写空格处内容,其中,“采购内容”栏下须点击带*字的“黑三角”,选择内容要与本页面上方的“项目名称”相对应。“预算金额”栏下必填金额数。拟申请采购方式的空格处先勾选右上方的“拟申请采购方式”,后进行合规性选择(注:①货物类预算金额20万元以上勾选公开招标采购方式;6万元以下勾选“其它”采购方式,但采购8万元以下的办公机具、或空调、或办公家具、或公务印刷应勾选协议供货采购方式;6万元-20万元之间勾选或邀请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方式、或公开招标方式。②服务类预算金额30万元以上勾选公开招标方式;6万元以下勾选“其它”采购方式;6万元-30万元之间勾选或邀请招标方式、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询价方式、或公开招标方式。③工程类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勾选公开招标方式;8万元以下勾选“其它”采购方式;8万元-100万元之间勾选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邀请招标方式、或公开招标方式);如果需要增加多条明细,可点击“增加项目内容”进行操作;如果该明细内容输入有误,可点右边的“删除”按钮;如果信息确认无误,点击“保存”按钮,系统提示“数据操作成功”!再按“确定”,进入“我的采购计划”页面。在“我的采购计划”页面点击“操作”栏下方的“提交”,再按“确定”,等待相关部门审批(对于退回的采购计划,可以在“我的采购计划”列表中进行查看、修改、删除及重新提交)。

(二)采购单位申报采购计划时,若在“采购计划基本信息”网页上确认了“主管单位逐级审核”,那么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要先通知其上级单位的专管员审批,才能在网上进入资金审批环节。若不需要主管单位审核,则勾选“上级主管单位”的圆圈。

上级主管单位的审批程序。上级主管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录入账号、密码、校验码进入系统后,在“待办事项”中可以看到待审批的采购计划,点击要审批的采购计划链条,进入审批页面,专管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若计划无误点击“同意”,若不同意点击“退回采购人”,最后点击“通过”至下页按“确定”。(若审批结果为同意,计划会自动流转至下一审批人员;若审批为退回采购人,计划会流转至采购人进行修改)。

(三)采购单位在网上申报完采购计划后,若需其上级单位审批的,上级单位先审批,后进入平顶山市财政局管理资金的相关科室审批,审批通过后,进入平顶山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进行采购形式、采购方式的审批环节。(注:若采购单位的计划申报迟迟没有反馈,请电话联系其上级主管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或市财政局管理资金的相关科室、或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是否已审批)。

(四)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初审人员操作程序

1、采购单位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申请采购形式、采购方式时的操作程序。

(1)初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点击在此页面的左侧“使用口令方式登录”。

(2)在“账户登录”页面填写登录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下一步”。

(3)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待办事项”栏内,点击要进行“采购方式初审”的采购单位的计划申报链条。

(4)在“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页面,初审员要认真仔细地对采购单位填报的内容进行审核。在“批复采购方式”栏中,先点击左下方的“方框”,再点击右侧的“批复采购方式及组织形式”。勾选需审批的采购方式、组织形式、采购形式,点击“保存”。在“审批结果”栏内,同意采购单位拟申请的采购方式的,点击“同意”;不同意的点击“退回修改”并在“审批意见”栏内填写原因,最后点击“通过”,至点击“确定”,采购方式初审成功。若需要上级领导审批,则勾选审批,进入采购方式终审环节;若不需要上级审批,则勾选不审批,初审就为终审。

2、采购单位未按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章的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初审人员处理程序。

(1)采购单位书面写出说明到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办理。

(2)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收到说明后,审查采购人的理由是否充分合理,有无印证的相关文件,合理的受理,不合理的说明原因退回。

(3)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对受理的合理说明向主管领导汇报,经领导研究后,在说明件上批上有关采购形式、采购方式的结论。

(4)采购单位按照市采购办的批件,上网登录采购项目信息、预算金额和同意的采购方式(批件一式两份,采购人和市采购办各存一份)。

(5)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经办人员再按正常的业务程序和市采购办主管领导的审批意见在网上办理(在“审批意见”栏内注明主管领导的批示内容)。

(五)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在网上被市政府采购办业务受理科初审员审批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组织形式为社会代理机构、采购形式为集中采购的,此信息会反馈给采购单位。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利用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待办事项”栏内,点击“选择代理机构”链条;进入“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页面,在此页面“批复采购方式”栏中,勾选左下方方框,点击右侧的“选择代理机构”;在代理机构页面上点击右侧的“选择”;在“代理机构列表”中选择目标代理机构,点击“确定”→“保存”。在“批复采购方式”列表中的对应采购内容的“代理机构”栏中会显示您所选择的代理机构。选择代理机构后,点击页面最下方“提交”按钮,再按“确定”,计划流转至平顶山市采购办业务受理科,进行采购计划编号(注:采购单位所选择的代理机构,若在网上未备案的,应先到市采购办监管科进行网上注册、确认,后再在网上选择提交)。当市采购办批复的采购形式为分散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时,直接到计划编号环节不用选择代理机构。

(六)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办业务受理科采购计划编号员操作程序。编号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上点击左侧的“使用口令方式登录”;在“账户登录”页面,填写登录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下一步”;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待办事项”栏中,点击“采购计划编号”链条;进入“采购计划基本信息”页面,在“采购计划编号”列表中的“计划编号”下空格处进行采购编号(要与原纸制化的编号相衔接,年号为每个的顺序号,总号为每年累计的总顺序号),后点击“保存”,再按“确定”,采购计划编号成功,网上反馈给采购单位。

(七)采购单位查看采购计划的采购方式、组织形式批复情况的程序。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进入“账户登录”页面,填写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此页面左侧点击“采购计划查询”;在“采购计划列表”中选择要查看的计划(注:只能查看“状态”栏下“采购中”的计划),点击“查看”,可以看到该计划的明细及批复的采购方式、组织形式等情况,再点击”返回“,查看结束。

(八)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从网上打印采购计划申请表的程序。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进入“账户登录”页面,填写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下一步”;进入“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在此页面左侧点击“采购计划查询”,选择要打印的计划申请,点击“操作”栏中的“采购计划申请表”;“平顶山市市直政府采购申请表”出来后,点击打印机图标,即可完成打印(注:打印的采购计划申报表只用作采购单位内部审批或内部存档使用,不用走纸制审批手续)。

三、采购单位依据网上市政府采购办批复的采购形式、采购方式、组织形式进行操作的程序。

(一)审批采购形式为政府集中采购,组织形式为委托社会代理机构,采购方式为或公式招标、或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或询价的,执行程序为:

1、采购人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操作,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协议。采购活动实施前,采购单位应先将纸制的《平顶山市政府采购项目代理采购备案表》和委托协议向市采购办监管科备案。

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公告。

3、采购代理机构出售纸制化采购文件。

4、评审专家的抽取,需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代表到市采购办监管科进行随机抽取。

5、开标、评标、定标。

6、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

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处理投标人的质疑,市采购办监管科处理投标人的投诉。

8、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

9、采购合同的履行及采购人对标的验收。

10、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把纸制的采购文件、评标报告、采购合同向市采购办监管科备案。

(二)审批采购形式为分散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的。采购人可以自行编制采购文件,采购人须在网上发布招标公告,到市采购办监管科抽取评审专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在网上发布中标公告,签订合同,携带纸制化采购资料向采购办监管科备案。

(三)审批采购形式为分散采购,组织形式为自行组织,采购方式为询价、或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可以自行编制采购文件、自行组织询价小组或谈判小组(小组成员须是3人以上的单数)进行评审,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供应商。采购人需将纸制化的采购文件、询价报告或谈判报告、合同向市采购办监管科备案。

(四)审批采购方式为协议供货或定点采购的。采购人须到通过招标确定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并将纸制化的《平顶山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价格确认单》向市采购办监管科备案。

四、采购单位资金支付申报程序和市政府采购办监管科对资金支付申报审核程序。

(一)采购单位资金支付申报程序

1、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的左侧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

2、在“账户登录”页面,填写登录账号、密码、校验码,点击“下一步”。

3、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点击“操作执行”和点击页面左侧的“合同备案”,在此页面的“合同信息列表”栏,点击右侧的“增加”。

4、在“合同基本信息”页面,点击“项目名称”后边的“选择”按钮;在“项目信息列表”页面,勾选“项目名称”下的项目内容;在“项目明细列表”页面,勾选左侧的方框,后按“确定”。把“合同基本信息”页面其他空格处填完(有“*”的必填),在“供方单位名称”栏,点击其后边的“选择”。在“供应商信息列表”页面,点击红色的“此处”,把本次采购项目中与之签合同的供应商名称填入“空格处”,后按“确定”。必填的空格处填完后,点击“下一步”。

5、在“本合同基本信息”、“支付情况”、“合同件”、“设备清单”页面,点击“支付情况”至点击该页面右侧的“增加”;在“支付方式”页面,“支付条件”空格处填写转账或现金,在“支付比例“空格处填写合同总额除以要现支付的金额,“支付金额”空格处填写本次支付的金额,后按“保存”。在“本合同基本信息”页面,再点击“设备清单”。在“设备清单列表”栏下,点击右侧“修改”,在“购置内容”页面,有*字的空格处为必填项,“所属统计数目”的选择要与“货物名称”相一致;“数量”栏下尽量填“1”,“单位”栏下填“批”(注:合同金额、支付金额、设备清单总金额三者数据须一致,否则无法提交本案);后按“保存”至按“确定”。最后在“本合同基本信息”页面,按“关闭”。

6、在“合同信息列表”页面,点击右侧“操作”栏下的“提交备案”,后按“确定”,进入市政府采购办审批环节。

(二)市政府采购办监管科对资金支付申请审核程序。

采购单位的采购资料,须向市采购办备案的,应先将纸制的采购资料到市采购办监管科备案,监管科审核人员再在网上审核资金支付申请。

1、市采购办监管科审核人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点击此网页左侧的“使用口令方式登录”。

2、在“账户登录”页面,输入帐号、密码、检验码,点击下一步。

3、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待办事项”栏下,点击“合同备案审核”链条。

4、在“合同备案”页面,认真仔细审核采购单位合同备案的内容,若需查看采购单位的采购计划和预算金额,点击本页面右侧的“查看采购计划”。若审核同意则按同意;若不同意则按不同意,并在“财政部门确认意见”栏说明原因,后按“备案审核”,再按“确定”,审核信息为通过。若审核不同意的,采购单位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核。

五、采购单位在网上打印《平顶山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程序

(一)采购单位的政府采购专管员在电脑上打开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在此网页的左侧点击“使用口令方式登录”。

(二)在“账户登录”页面,输入登录帐号、密码、效验码,点击“下一步”。

(三)在“河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页面,点击“操作执行”和点击页面左侧的“合同信息查询”;在“合同信息查询”列表中,查找已备案通过的合同内容,并点击其后边的“支付申请”;在“支付情况”页面,点击左下方的“圆圈”,再点击“操作”栏下的“修改”,进入“申请国库支付金额”页面,在此页面的“申请国库支付金额”栏中填写本次申请支付金额,后按“保存”→“确定”;再在“支付情况”页面,点击左下方的“圆圈“,后按“确定”,显示“平顶山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

(四)在“平顶山市市直政府采购资金申请表”页面,点击右上方的打印机图标,把“采购资金申请表”打印出来。“采购资金申请表“要打印两份,一份做为内部记账使用,一份到平顶山市国库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支付手续。

六、采购单位办理采购资金支付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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