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2024-08-19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精选8篇)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1篇

市政府政务公开办: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检查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我局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基础上,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对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认真自查,未发现泄密内容和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现将自查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工作职责明确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始终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列入单位重要的议事日程。一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细化分解工作职能,把保密工作列入绩效考核项目,明确任务,责任到人。及时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效勇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由李瑛副局长为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协调、指导和检查监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构设在局办公室,主任由局办公室主任兼任,成员包括保密员、局网站管理员,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二是结合工作实际,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政策文件,要求工作人员要增强大局意识、防范意识、保密意识和敌情观念,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安排布置保密工作,为做好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二、强化宣传教育,保密意识增强

我局在抓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保密宣传教育工作。一是以全局全体工作人员为对象,强化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格式的培训,加强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的深化学习,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举办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旨在不断提高每一位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能力。二是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我局认真地组织涉密人员学习有关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及会议精神,观看保密工作电教片,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内容丰富的保密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把

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要求融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作为工作流程的一个重要环节,并列入年度考核内容。全局人员在各种教育活动中不断提高了在推行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意识和自觉执行保密法规、规定的自觉性。

三、建立健全制度,工作落实到位

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参照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对涉及信息的收集、处理、传递、发布等环节进行规范和明确,特别要求明确到发布范围、发布时限和发布责任人,并将此要求全面覆盖至所有信息产生渠道;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信息公开保密系列制度,建立健全了《计算机保密管理暂行规定》等规范性制度,把保密审查的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科室、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确保在依法、及时、准确公开信息的同时,防止未经审查的信息泄露。

四、规范公开流程,保密环节严格

我局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做到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于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我局建立保密审查协同机制,进一步规范公开流程,比如:我局重新制作了《兰州市司法局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批表》,增加“是否对外公开(如公开必须进行保密审核)”、“保密审核”栏目,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相结合,减少繁琐的审批步骤,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二是我局坚持每季度进行一次政府信息公开保密专项检查工作,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全面清理,努力做到规范保密审查,消除泄密隐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涉密。

五、严格涉密管理,确保网络安全

我局切实加强了对涉密信息传输保密管理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一是加强“三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对“三密”文件实行专人管理、专人负责,责任到人,无有丢失文件现象。二是提高计算机保密维护。我局共有计算机五十余台,其中涉密计算机1台。我们积极采取网站安全防范措施,软、硬件技术措施均已到位,网站防篡改、防攻击、防瘫痪等技术防护手段较为完备。始终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上网计算机的保密技术处理,严密上网信息的保密审查,严防涉密信息在公网上存储和传输,达到了安全保密的防范要求,近年来无任何丢失文件、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三是逐步建立健全了全市司法行政网站管理工作责任体系,办公室工作人员具体承担本部门网站管理和应用工作,电脑公司及时定期对计算机病毒和网络安全漏洞进行了检测,确保了网络安全稳定。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自查工作,我局按照检查内容逐项对照、逐项检查,查漏补缺,本单位政务公开网已公开的366条信息没有涉及保密内容,并进一步完善保密工作相关制度。虽然已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保密检查手段不够先进,保密宣传还不够深入,防范能力还存在薄弱环节,个别同志思想认识还有待提高。

六、进一步加强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安全

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注重把责任制落到实处,继续发挥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的作用,形成“领导抓、处室管、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督促检查,做到保密审查与政务公开并重;加快保密新技术的应用步伐,加强信息安络的监管,增加资金投入,不断提高保密技术整体防范能力和管理水平;强化保密法制宣传教育,充分运用警示教育、培训教育、日常教育、会议部署、媒体宣传等形式,切实增强我局干部职工的保密法制观念;对照《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保密审查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切实确保政府信息的及时公开。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2篇

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罗湖区党政机关信息安全保密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罗委办函[2013]7号)文件精神,我局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全局上下进行认真对照检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健全组织,积极发挥保密工作职能作用

保密工作关系到社会和经济建设的发展和安全。一是局领导班子对保密工作极为重视,于7月15日召开了安全检查专题工作会议,对信息安全保密自查工作进行了认真部署,并强调要针对我局涉密及非涉密计算机、移动介质等信息安全保密进行全面排查。会议成立了以局长肖承忠同志为组长,副局长全洪亮、曾志斌及副调研员刘立平等三位成员组成的保密领导小组,下设保密办公室,成员由局保密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组成,负责有关保密工作的日常工作。二是局领导带头学习贯彻上级有关文件和指示精神,学习保密法和有关保密知识,进一步提高对保密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保密的政治意识和工作责任感。三是实现保密工作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科室负责人对科室每位同志的计算机保密工作负责,科室成员对各自使用的计算机保密工作负责,确保保密工作责任到人。

二、健全规章制度,继续落实完善各项设施

健全的规章制度、完善的设施,是规范和做好保密工作的准绳和手段。我局在对已建立的保密制度进行完善健全的基础上,根据区保密局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了《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涉密计算机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非涉密移动储存介质保密管理制度》、《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互联网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涉及计算机维修、更换、报废保密管理规定》和《罗湖区发展和改革局笔记本电脑安全使用保密管理规定》,加强全局干部职工对保密制度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开展我局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积极落实保密制度各项措施。

三、认真开展保密自查,确保联合检查顺利进行

我们严格对照《2013年罗湖区党政机关信息安全保密联合检查现场抽查表及评分标准》的各项内容,认真开展保密工作自查,做到坚持原则、不漏环节、不走过场,确保检查质量。一是对各项管理制度执行落实情况、重点科室及核心岗位进行彻底排查,积极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等文字信息保密工作,杜绝涉密载体流失现象的发生。二是在做好文件、资料、档案等文字信息保密的同时,加强做好计算机安全保密工作,对涉密载体(移动介质)管理、涉密信息设备使用管理及保密安全U盘强制配备等情况进行排查,杜绝因管理不当或硬件问题而影响信息保密工作。三是对涉密及内网计算机违规上互联网监控软件运行及内外网移动存储介质混插情况,杜绝涉密信息通过互联网流失影响保密安全。

经检查,我局信息安全涉密情况均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开展,没有出现涉密载体违规使用的情况.今后,我局将继续加强涉密工作人员对保密法律法规、网络安全法规的学习,提高警惕,加强防范意识,认真掌握学习计算机及网络安全知识,认真做到正确使用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确保保密检查工作取得实际成效。

篇2

县委办:

根据中共大足县委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足委办〔2010〕40号)精神,及时对审计局局域网公开发布的信息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按照规定,我局成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成员、副局长李连友任组长,曾令君、黎娟、罗登军为成员,同时,建立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定了保密审查人员,落实了保密审查责任,确保了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同时对审计局局域网上发布的信息开展了自查,这次审查发布信息546条,审查网页240个,未发现秘密信息和其他不宜公开的信息。

二、审查程序规范

我局在工作中将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流程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防止了保密审查在信息公开中的缺位和脱节。我局制作的信息和公文,都需经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能对外发布;重要的信息和公文,还需经主要领导审核把关;未经领导审核批准的,从未对外发布。

三、加强培训教育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3篇

在政府信息公开背景下, 档案信息作为重要的政务信息, 理应以“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为原则, 在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公共秩序和他人合法利益的前提下, 向社会开放。档案信息公开既有利于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又有利于激发社会公众参与国家管理的意识。

一、档案信息公开与保密应遵循的原则

1.“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原则。

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所提倡和确立的“公开是原则, 不公开是例外”原则既适用于档案信息公开工作, 也适用于档案开放与保密过程中, 即档案开放是原则, 档案保密是例外。政府在确保国家的安全时, 也应考虑到公民的知情权。提高档案信息公开的程度能更好地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 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与权利。

2. 鉴定决定原则。

正确鉴别档案是公开还是保密, 对实现档案价值有重要意义。档案无论是公开或是保密, 都是为了档案真正实现其价值。公开是为了社会公众依法利用档案信息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保密也是为了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利益。档案鉴定人员应该遵守档案鉴定标准与制度, 遵守《保密法》, 严格保守国家秘密;同样, 对已无保密必要的档案信息, 则不应主观地将其封闭起来, 而应改变“重保轻用”的传统观念, 检查公开与保密结合, 促进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发展。

3. 价值决定原则。

档案价值是客观存在的, 只有尊重档案价值实现规律, 才能更合理、更有效地实现档案价值。根据档案价值扩展规律, 档案利用者及其需求范围呈不断拓展趋势, 档案作用从形成机关扩展到社会, 档案的机密程度也会递减, 这必将导致档案价值的广泛实现。档案无论是公开还是保密都要以实现其价值为目的, 兼顾档案形成机关自身利用与社会广泛利用两种不同需求, 适时公开档案信息。

二、影响档案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的因素

1. 法律法规的影响。

大量的档案信息随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而需要纳入公开范畴, 使档案信息管理同时受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档案法》、《保密法》等法律法规的约束和保护, 这给档案信息的公开与保密关系处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政府各部门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领域范围内形成了许多不同的档案材料, 这些档案材料的形成渠道、表现方式、内容都各不相同, 也有不同的服务对象, 档案的秘密层次也十分复杂, 特别是政府机关形成的档案。其中, 有的整份档案都具有较高的密级, 有的密级相对较低, 有的部分涉及国家机密, 有的涉及商业秘密, 也有的涉及个人隐私, 有的对全体公民都是机密, 有的却仅限于部分人。因此, 对于档案公开与否的鉴定就显得至关重要。

2. 传统观念的影响。

按照传统的档案理论, 档案具有双重价值, 即对形成机关的第一价值和对其他机关和个人利用者的第二价值。对于第一价值而言, 无论档案是处于文件阶段还是档案阶段, 它对形成机关都具有参考价值, 档案服务也是以方便形成机关为主, 加之依据《保密法》等因素, 导致人们将大量档案视为政府之财产、甚至是政府的“隐私”, 这也使得第二价值的实现一直不尽如人意, 必须予以改善, 方便公民或其他组织合法利用档案, 发挥其存在的价值。

3. 经费、技术的影响。

随着政府信息的公开, 为及时满足公民的知情权, 将所有可以公开的档案信息及时公开, 无疑是档案工作人员的责任。但是, 这项工作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完成的, 对档案的鉴定、审查所需要的专业人员、经费、设备, 以及将大量纸质和其他载体档案进行数字化也是有一定困难的。设备的老化, 技术的落后, 加之档案人员的低专业化, 都给档案的公开利用带来了阻力。

4. 主客体关系的影响。

档案既是公共资源, 又是政府信息资源, 档案机构保管着大量档案, 但公布档案需要档案的保管机构、形成机关、信息公开部门之间相协调。就公开客体———档案本身而言, 并不是所有的非保密档案都需要公开, 有些档案在其保管一段时间后, 档案价值逐渐减弱直至消失。同时, 档案在公开时还涉及保密问题, 这就要求公开主体同各级保密部门相互沟通, 明确规定。哪些档案需要公开, 哪些不需要公开;先公开哪些档案, 后公开哪些档案, 以免造成主体和客体的不明晰。

5. 宣传力度的影响。

政府信息公开是为了方便社会利用。如果只关心公开, 而不关心利用, 政府信息公开也就成了一种“摆设”, 档案信息公开也是如此。各级档案部门应以政府信息公开为契机, 把档案机构建设成为政府信息保存和公开的主要场所, 合理利用社会资源, 加大宣传力度, 使档案部门成为社会公众参与的, 包括档案信息公开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活动的主要阵地。

三、处理档案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的措施

1. 转变思想观念。

档案信息公开的本质是强化利用, 满足社会各方面的档案利用需求应该成为档案工作者的一种服务理念。因此, 建立新时期的信息公开与保密理念是有必要的。转变观念要求档案工作人员认真研究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的意义理念、方法作用, 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更好地为国家公民和政府机关服务, 以求档案信息公开工作效益的最大化。

2. 健全制度体系。

一个理念的确立, 就会产生与之相适应的制度体系。在档案信息公开工作的初步发展阶段, 存在着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具有人为因素、弹性因素过大等问题, 也在制约着档案信息公开和保密关系的处理。因此, 健全、细化相关制度体系, 减少人为因素的干扰, 也是处理好档案信息公开与保密之间关系的重要因素。

3. 应用信息技术。

档案是社会的公共资源和财富, 包含着大量维护公民权益、提高政府行政效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信息。但是数字化、网络化在给档案信息公开带来便利的同时, 也给档案保密带来了一些安全隐患。因此, 应根据社会发展形势, 加大对档案事业的物质投入, 做好档案信息的安全保障工作, 进而科学处理档案信息公开与档案保密的关系。

4. 提升人员素质。

对档案工作者进行再教育、培训有助于激发档案工作者的热情, 档案工作者自身技术水平的提高, 是适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满足社会档案利用需求的前提。只有不断学习, 提高素质, 进而适应包括档案信息公开工作在内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需要, 才能更好地为档案利用者服务。

浅析档案信息的保密与公开 第4篇

关键词:档案信息;保密;公开

21世纪是一个高度科技化的时代,同时又是一个信息高度共享的时代。随着我国综合国力的提升,对外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透明度也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已是一种必然的趋势。在新形势下如何进行档案保密、如何认识和正确处理档案保密与公开的关系已成为一种现实的要求。

一、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必要性

档案是国家宝贵历史文化财富,档案的历史价值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在内政、外交、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等诸多领域一直占有突出地位,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信息支撑作用。对于国家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对于单位而言,保密工作的好与坏关系到该单位的切身利益、发展,甚至存亡。

《国家保密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會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档案法》第三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因此,上至国家,下至单位组织,档案保密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做好档案保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新形势下档案信息管理对策

1.档案管理人员要尽到自己的职责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就是要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这既是档案保管工作的基本任务,也是档案保管工作的目的。档案保管工作的最终目的就是要做到不坏、不丢、不散、不乱。

2.做好档案库房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档案库房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单独兴建,不是任何一间办公室都可以用作库房的。从档案保密的角度来看,不宜将库房设在办公楼的最底层,库房门窗等应专门加固,以防盗窃。还应尽量做到库房与办公室分开,库房与阅览室分开。档案库房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定严格的库房管理制度。

3.做好档案的定密、解密工作,完善工作制度

保密档案是有等级的,其划分等级是根据《保密法》规定,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档案在保管过程中,其密级不是一成不变的,对秘密载体不能“一定终身”,而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文件贯彻的情况变化的。要严格划清密与非密的界限,确定哪些档案能开放利用,哪些限制在一定范围内利用,哪些还不能提供利用,为今后进一步搞好规范化、标准化和涉密档案建设奠定基础。

4.做好档案的保管期限与保密期限的区分工作

确定保管期限的原则是,正确分析和鉴别档案内容的现实作用和历史作用,根据本单位工作的需要和为国家积累历史文化财富的需要,全面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准确地判定档案的保管期限。而保密期限表示机关、单位的档案在其确定的期限内,受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的保护而产生法律效力的时限。

5.做好档案开放利用的审查工作

审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科学而准确地区分、判定档案的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对这项工作可以分三步进行:一是初审,档案馆工作人员根据标准,对开放期限内的档案逐件进行审查,初步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范围。二是中审,由具有较高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的同志,重点审查初审中没能判定开放与控制使用的部分档案,以确定其取舍。三是终审,由有关领导,根据初审和中审的情况,权衡利弊,进行综合分析、审查,最终决定与批准档案的开放与否。对珍贵、重要的档案,应采取抄录、复印、照相等形式进行复制,搞好档案副本,在大力开展档案利用工作的同时,确保不失密、不泄密以及文件的完好无损。

6.引进精通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人才,充实保密队伍,强化技术力量

加强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网络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明确职责,依法管理。坚持“谁上网、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信息必须经过信息提供单位的严格审查和批准。

三、档案保密与公开相结合

档案保密与公开是矛盾的统一体。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是对立的,另一方面,档案保密与公开又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在新时期,我们既要做好档案保密工作,又要及时、灵活地实施信息公开,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广、精、快、准”的信息要求,做好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开利用工作。

在传统的保密观念影响下,档案工作普遍存在着重保轻用、利用不足的现象,以致大批档案得不到充分的利用,甚至有些很有价值的档案长期被束之高阁,变成一文不值的废纸。因此,在不断变化的新形势下,在严格做好保密工作的同时,要充分认识信息公开的必要性,把握信息公开与保密的界线,并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信息管理体制,利用新的技术手段,使信息沟通更畅通、更安全,做到档案保密与档案公开利用两不误,让档案信息更好地服务社会,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 王协舟,陈艳红.试论现行文件公开服务及其存在的问题

与对策[J].档案学研究,2003,(2).

[2] 张勇.对新形势下保密工作的思考[J].保密工作,2004,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5篇

根据市保密局转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保密委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办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组织相关科室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进行了全面的自查。基本情况如下:

一、制度建立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出台了《德州仲裁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网站审批制度》,并经有关会议讨论通过,以文件形式发布。

二、工作机制和责任制落实情况

在《德州仲裁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规定的基础上,我办进一步明确有关保密审查的职责分工、审查程序和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不发生泄密事件,做到以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确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对主动公开的信息,由相关科室确定并制作、更新,并交由分管领导审批后发布。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按照“统一受理、分别办理”的原则,根据工作职责分流到相关内设科室。相关科室负责办理,经本科室负责人审核报分管领导审批并发布。

三、网站信息发布情况

我办严格遵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德州仲裁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对维护稳定、政法、信访、民族宗教、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等涉密信息进行严格控制,确保“涉密信息不上网”。

经审查,截止目前,我办在门户网站发布平台上未发现涉密信息。

四、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保密工作的教育力度需要不断加强。以宣传教育为主导,强化保密意识。加强宣传力度,增强保密意识,提高做好保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规章制度,切实加强和重视网上信息的保密管理。

(二)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严格规范管理。加强制度建设,是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保障。虽然已经建立了有关保密审查制度,但审查的依据范围广,有时难以找到依据,因此,必须结合单位实际,进一步细化保密审查依据。认真贯彻执行上级保密部门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增强依法做好保密审查管理的能力。针对信息发布中存在的不规范等问题,要求对上网信息严格审查、严格控制、严格把关,从制度上杜绝泄密隐患,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6篇

自查报告

市政府办:

依据《关于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自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宣政办明电[2010]19号)精神,我局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我局高度重视保密工作,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以及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保密审查的日常工作,对拟公开的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2009年初,我局制定下发《全市教育系统2009年保密工作计划》,把保密工作纳入对县市区教育局目标管理考核之中,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落实、同检查,进一步推动了全市教育系统保密管理。

二、完善制度,按章保密

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市教育局保密工作制度》、《市教育局信息公开审核制度》、《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着重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审查的办事机构和审查范围、原则、程序、要求、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各科室能按照要求,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申请、发布、保密和审核制度,保证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三、深化教育,增强保密意识 为增强局机关全体人员保密意识,我局把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作为“五五”普法的一项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利用行政例会和干部职工大会经常学、反复学,使保密工作挂在嘴上、记在心上、落实在行动上,做到了警钟长鸣。今年3月份,局机关保密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与各科室签订了保密承诺书,有效预防了泄密事件的发生。

四、狠抓落实,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按照宣政办明电[2010]19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清查了近年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局机关非涉密计算机。通过清理整顿,进一步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保密意识,有力推动了依法行政、依法治密工作,近年来,我局未发生泄密现象。

五、存在的问题

1、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近年来一项全新工作,我局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人员少,工作牵涉面广,任务繁重,与市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

2、一些科室和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重要性未引起足够重视,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信息中心保密自查报告 第7篇

关于信息部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

根据公司《关于开展保密自查活动的通知》要求,近期信息部开展了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全面自查与梳理,尤其是针对保密工作的重点内容(通知中第三条)进行了逐项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部门重视情况

由于信息部的特殊性质,部门涉及保密性质的工作内容和资料较多,因此部门领导在平时的工作中尤其重视对保密工作的了解和掌握,确保保密工作的妥善分工和有效落实。上半年,信息部按集团和公司的有关通知要求,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开展了《保密承诺书》的签订工作,在公司主管领导和各二级单位的大力配合下此项工作已按要求全部完成。同时,凡签订《保密承诺书(在岗人员)》的人员在调离公司后也其签订了《保密承诺书(离岗人员)》。

二、保密人员和定秘管理情况

信息部针对本部门涉及保密性质的工作统一部署合理安排,目前均已落实到专人负责,需保密的文件和数据也已交由专人负责保管,所有涉密工作均完全依照相关保密规定执行。

三、保密规章制度执的行和文件管理情况

近几年来,信息部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完善本部门有关保密制度,严格执行办理程序,规范办理保密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注重内部保密管理制度建设

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涉及的保密工作较多,因此信息部根据保密工作的需要建立了《人事档案安全保密制度》,并在日常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同时不断完善和改进。

2、严格执行各层级审批程序

(1)在传阅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做好相关借查阅审批表的填写工作,并将保密文件、资料严格控制在规定的范围内,不擅自扩大范围。

(2)在传阅国家秘密文件、资料时,确保传阅活动在办公室或阅文室等有保密保障的场所进行。

(3)阅读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做好必要的登记手续,确保阅件人不会把保密文件、资料直接传给他人,严格遵守保密纪律。

3、确保保密文件及时归档

部门定期组织相关人员检查保密文件、资料登记表;核对保密文件、资料是否完整归档。

三、教育培训情况

组织部门员工开展《公司保密管理规定(试行)》的自学活动,并按公司有关部门要求参加了相应的保密培训与学习。

五、自查结论

通过此次对部门保密工作情况的全面自查,我们认为,信息部在各项保密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司和集团公司的各项要求和相应的规定,已较好的完成了部门的各项保密工作和任务。今后,信息部还将进一步完善相关保密制度建设,加强对保密工作中各个环节的控制,严格执行公司保密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确保公司利益不遭受损害。

信息部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日

篇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自查报告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

自查报告

按照国家保密相关法律法规和***、**和**等上级部门有关保密要求,****(以下简称***)开展了相关保密工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目前,中心日常办公台式计算机共有29台,其中涉及保密计算机4台(均未上网),上网计算机18台,未上网7台。笔记本计算机14台。

按照管理要求,由站网室和综合室负责计算机、网络方面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相关保密规定和上网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保密工作检查,对于保密计算机实行物理隔离措施,台式计算机分部门管理使用;笔记本计算机按照使用的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由站网室统一管理和维护,采取使用、归还登记制度。

为了加强保密和信息安全,中心还于2007年底购置了硬件防火墙和网络安全防护软件,基本解决了网络攻击问题和病毒、木马黑客软件在局域网中的传播。

二、存在问题

中心尽管从制度上不断提高管理要求,并加强硬件设备投入,但离全面实现信息安全监控和保障还有很大的差距。

(一)计算机、网络设备不足

按照中心人员工作性质和人员数量,目前中心存在计算机严重不足的情况,遇到集中加班,需要部门间进行调剂使用,大量公用计算机造成了管理的困难,资料信息保密、安全和防毒、木马存在很大的问题,通过u 盘等移动介质传播木马、病毒的情况时有发生,尽管网络防护软件能及时发现并处理,但缺乏反扫描侦测方面的安全控制设备,潜在威胁很难发现,隐患依然存在。

(二)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计算机使用人较多,计算机又不是专人使用,经常造成系统损坏或运行不畅,给管理人员带来很多问题,而中心没有专门的计算机专业人员,属于兼职工作,专业技术水平有限,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三)经费严重不足

按照管理要求,中心计算机大多数应当实现内外网分离,但由于经费不足,每年按照预算仅能基本满足计算机的更新需要,谈不上补充完善和满足工作需要。在网络方面,每年防火墙和网络防护软件都面临着投入经费进行版本、病毒库更新的需要。

(四)保密软件和设备缺乏

计算机硬盘出现毁损需要更换时,没有专用的消磁设备对硬盘进行处理。另外,按照管理要求,一些报告需要远程传输,但缺乏统一的专用加密软件,通过公网发送存在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根据以上问题,我***计划在今后工作中加大计算机、网络安全方面的预算,同时安排有关的人员培训,购置有关设备和软件,希望得到**局和***的大力支持。

二o一三年三月二日

篇三:关于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1 关于计算机网络信息

安全保密工作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保密工作,根据政府办[2012]10号文件精神,我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结合妇联实际,及时查找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政府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取得实效。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信息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和单位安全和利益的工作,做好信息保密工作是我们的基本职责。我会领导十分重视保密工作,我会成立了信息安全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安排专人承办日常工作。领导班子在做好保密带头作用的同时,时时开展保密法规、政策宣传,不定期对单位信息保密工作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督促信息保密工作的落实,推进了信息保密工作纵深发展。

二、加强学习、增强认识

今年我会组织各科室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等保密法律法规,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提升了职工对保密工作重要性和严肃性的认识,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保密意识。为加

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切实落

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保守党和国家秘密,我会及时制定了《保密工作制度》、《网站信息报送制度》、《计算机网络管理制度》、《网络管理员工作职责》等制度,对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涉密存储介质保密、计算机维修维护、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笔记本电脑安全保密、涉密电子文件保密、涉密计算机系统病毒防治、上网发布信息保密、上网信息涉密审查等各方面都作了详细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我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

三、严格管理、措施到位

我会涉密工作不多,但领导却很重视保密工作的管理。在各涉密工作中,始终坚持以领导审签制度为原则,采取专人管理和纵向传递,严格做好收文、发文、传阅、销毁等登记管理,专人传递,定人阅办的工作方法,减少了保密信息的流通环节和知晓范围,保证涉密资料在工作中的严肃性和密级性。对于涉密计算机仍然采取专机、专人管理,采用与因特网脱离的裸机工作方式运作,并设置了必要的身份认证,配置了泄密干扰器等措施加强防范。在保密资料制作、存储、传输过程中加载密码设置等措施,有效防范了网络泄密、失密事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我会成立了信息公开审查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对信息公开进行严格审签,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无泄密发生。

四、网络安全存在的不足及整改措施

目前,我会网络安全仍然存在以下几点不足:一是安全防范意识较为薄弱;二是病毒监控能力有待提高;三是如遇到恶意攻击、计算机病毒侵袭等突发事件,可能会导致处理不够及时。

针对目前我会网络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提出以下几点整改办法:

1、加强我会全员计算机操作技术、网络安全技术方面的培训,强化我会计算机操作人员对网络病毒、信息安全的防范意识;

2、加强我会信息及网管人员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方面的学习,不断提高我会计算机专管人员的技术水平。

3、合理规划及配置相关软硬件系统,保障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的安全。

太旗妇女联合会 2012年12月24日 篇四:信息化建设保密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信息化建设保密检查工作自查报告 中共潮州市潮安区委办公室:

收到你委发来的《转发<关于开展全市信息化建设保密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查,先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保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已经于2004年建立《潮安县建设局计算机信息保密制度》并一直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二、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情况:

因我局相关业务中并未涉及到国家秘密,所以尚未发生以上行为。以后若涉及相关国家秘密我们一定按照保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依法执行。

三、国家秘密载体管理情况:

因我局相关业务中并未涉及到国家秘密,所以尚未拥有国家秘密载体。

四、信息系统和信息设备保密管理情况:

我局使用的oa系统采用与英特网物理隔绝的方式,全网安全

使用360企业版集中控制,实时监控。而其他信息系统均处于h3c secpath fc100-c 企业级硬件防火墙后方,并定时升级防火策略。

五、互联网使用保密管理情况:

严格对信息发布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对使用互联网人员要求按照保密法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六、保密技术防护措施、设备使用情况:

由于我局并未涉及国家秘密类信息,故全网只配备h3c secpath fc100-c硬件墙及任子行上网管理两款设备进行防护。

七、涉密货物、服务采购等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是未涉密单位,所以从未采购涉密货物、服务。

八、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情况:

我局已经于2004年建立《潮安县建设局信息发布管理制度》并一直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九、保密组织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设立信息保密组,其中:

组长:李启高

副组长:洪旸

成员:陈东晓、李一夫、张桂旭、吴小冰 二○一四年二月十八日

篇五:关于某单位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的自查报告

关于**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的自查报告

为落实开展**保密委员会开展计算机及其网络保密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政府保密和信息安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进行了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实施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组织单位人员召开会议,认真学习《保密法》从思想上提高认识,明确开展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责任落实。二是专人负责,责任到人。由**主管保密工作,办公室主任为主要负责人,并设有专职档案保密人员,确保有人负责、落实工作保密性。

二、自查工作具体情况

所有上发和下发文件都要经过办公室,所有保密工作的具体部门就设在了办公室,党政办公室所有工作人员对流进流出的各类文件进行了不同等级的区分,从文件收发的每个环节做起,保密观念强,措施得力,落实较好。如:档案室制定档案工作人员保密职责,查、借、阅档案手续齐备;秘密文件、内部资料的传递、回收、注销都严格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办理,形成了一整套制度、规定,管理渠道畅通。

1、计算机及网络使用情况

(1)我单位用于办公的电脑都是与县政府局域网链接,未与其他外网相连。办公均为内网计算机,并严格按照相关存储介质的使用要求,没有将存储信息在内外网间交叉传

输。

(2)办公室电脑都没有使用无线键盘、无线鼠标、摄像头等设备。

(3)在互联网上的公开信息有相关负责人进行保密审查后才能公开,并要登记备案。

(4)没有利用传真机传输涉密信息及不宜公开的文件资料,没有利用互联网通道传输内部办公信息,严格遵守了《保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2、保密规章制度的建设情况

建立健全保密规章制度是做好新时期保密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单位相关保密工作制度:(1)单位保密工作责任制,进一步明确领导及负责人的保密责任。(2)保密管理制度。

(3)保密守则。(4)文件传阅、管理、归档制度。(5)档案管理制度。(6)保密范围和密级的若干规定。(7)保密审查、失泄密报告制度。

3、对全体干部开展保密学习情况

高度重视保密教育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利用各种机会对机关干部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认真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有关保密工作的会议精神、规定制度。通过学习,增强了干部的保密观念,为做好我单位的保密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

**在市保密局和**县委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保密工作

信息公开保密自查报告 第8篇

一、建立涉密档案信息发布的审查机制

1. 依据新《保密法》明确档案部门的审查主体地位。

新《保密法》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职能, 科学合理地规范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与档案部门之间的关系, 明确了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和档案部门作为涉密档案信息的审查主体, 既有利于提高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执政水平和对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 也有利用于档案部门自身对涉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2. 依据新《保密法》确定档案信息密级。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或密级不明确、有争议的档案信息其确定机关是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规定, 有利于解决档案部门对有关档案信息内容是否定密在理解上产生歧义, 避免定密不准现象的发生, 以免在档案信息发布之后出现泄漏国家秘密的重大事故。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的内容, 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变更。同时, 新《保密法》增加了定密责任人制度。定密责任人制度的确立, 不仅明确了档案信息定密的责任, 还有利于防止随意对档案信息定密现象的发生, 有利于提高档案信息定密的严密性。

3. 依据新《保密法》审查档案信息解密期限。

档案部门应定期对所确定的涉及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进行审核。对在保密期限内保密档案信息范围变化后不再作为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 或者公开后不会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档案信息, 应当及时解密。这样规定, 既有利于有效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 又有利于节约保密成本, 促进及时解密为公众所利用, 防止一经定密就再不解密的现象发生。

二、建立涉密档案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机制

根据新《保密法》第二十八条规定, 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运营商、服务商应当配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察机关对泄密案件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利用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发布的档案信息涉嫌泄密, 应当立即停止传输, 保存有关记录, 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应当根据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的要求, 删除涉及泄露国家秘密的档案信息。新的《保密法》还增加了分级保护、对涉密信息系统采取技术保护等措施, 尤其强调不得将涉密计算机、涉密档案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不得在未采取保密措施的情况下, 将涉密档案信息内部系统与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档案部门需要建立一套网络安全管理平台来集中监控档案信息外网的网络设备、安全设备以及应用系统, 对档案信息外网所面临的蠕虫病毒、黑客入侵等网络攻击形成一套监控、预警、发现、响应机制, 尽可能地保障档案信息外网的安全, 使其能稳定地运行。

三、建立非涉密档案信息的公开服务机制

1. 明确非涉密档案信息范围。

新《保密法》第十五条确定了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 档案信息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 按照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 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 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 绝密级不超过30年、机密级不超过20年、秘密级不超过10年。因此, 树立最大化开放档案的理念, 就须在档案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中予以落实, 即完善档案开放范围与开放期限的相关条款。

2. 建立非涉密档案信息公开服务平台。

继续加大非涉密档案信息公开力度, 完善档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监督保障措施, 在增加档案信息发布量的同时, 及时清理和更新档案信息, 确保档案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一方面, 在加强非涉密档案信息审查的基础上, 大力推进非涉密档案信息产品的专题开发和加工, 特别是关乎民生的非涉密档案信息的开发利用,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重要领域, 充分利用规范化、可共享的非涉密档案信息资源, 建立一批直接服务民生的重要专题数据库;另一方面, 档案部门应该建立非涉密信息网络共享平台, 将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科技情报机构、政府信息公开机构所藏非涉密信息资源进行整合, 建立非涉密公共信息流通与交换共享网络一体化平台。

四、建立涉密档案工作人员的监察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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