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2024-09-17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精选6篇)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1篇

农村改革发展系列报道之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 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中国信息报 2008-10-24 09:23:54 凡个人署名文章,均不代表国家统计局观点,作者文责自负。转载或引用时务请遵守本网“版权声明”。

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推动农村经济发展

日前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简称《决定》)指出,农村金融是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要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大对农村金融政策支持力度,拓宽融资渠道,综合运用财税杠杆和货币政策工具,定向实行税收减免和费用补贴,引导更多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决定》由十七届三中全会讨论通过,其中明确提出将农村金融列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可见中央对农村金融问题的重视。

农村金融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1993年以来,我国农业信贷规模占全国信贷规模之比在3.1%和5.3%之间,这期间,农业增加值占对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1993年为19.7%,2007年虽然有所下降,但仍然达到11.7%,同时,农村非农产业对国民经济中还占据了很大的比重。因此,农业和农村信贷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极不对称。

农业贷款和乡镇企业贷款不足,严重地影响了农村地区的发展。资本不足将导致经济体的发展陷入“贫穷陷阱”,不仅使贫困恶性循环,而且将使农业的产业态势逐渐弱化。更严重的是,农业和乡镇企业作为消化农村劳动力以及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主要产业和部门,一旦失去发展的源泉,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难度将大大加大。

另一方面,“贫血”的农村经济还在继续向城市“输血”。长期以来,金融资源不断从贫困地区流向发达地区,从农村流向城市,从农业流向非农产业,导致农村金融空洞化。金融资源的匮乏必然影响贫困地区农业生产结构的调整,影响农业先进技术的引进以及影响农村发展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农民增产增收的难度明显加大。

一面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匮乏,同时却是农村地区金融资源的大规模转移。这其中暴露出我国农村金融体制的滞后性和不合理性。农村金融问题长期存在,已经成为制约农村发展的瓶颈。

农村金融的挑战和风险

其实,管理层很早就开始关注农村金融问题,近些年来,国家一再出台相关措施强调金融机构要支持“三农”。2003年6月,国务院出台《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方案》,拉开新一轮农信社改革序幕;2005年5月,央行明确4省进

行“农村小额信贷组织”试点,成立7家小额信贷试点公司;2006年12月底,邮政储蓄银行挂牌,主要定位于服务农村金融;2007年10月,村镇银行等试点工作扩大到全国31个省(区、市);2008年5月,央行、银监会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四类农村金融机构相关政策。

尽管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服务已大幅改善,但农村金融是我国金融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仍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央行上月19日发布的《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中做出如上表述。截至2007年末,全国有2868个乡(镇)没有任何金融机构,约占全国乡镇总数的7%。目前农村金融机构定位仍不很明确,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仍较为突出。此外,虽然近年来农村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有所下降,相对仍然较高。

同时,包括工、农、中、建等国有四大银行不断从县以下撤离,农业融资规模的增长缓慢,成为一道多年未化解的难题。

银监会主席刘明康表示,“农村金融机构空白和覆盖率低,使农民无法享受普惠制金融服务”。

多年来,农村金融问题一直被视做中国金融改革中最“难啃的骨头”。农村资金回流城市、农民贷款难、供给不足、竞争不充分、效率低下、信用环境不好、资产质量差以及抵押担保物不足等,一直是令业界和决策层感到棘手的问题,主要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我国农业生产有成本高、收益低,自然风险大的特点;加入WTO后,弱小分散的小农户面临国际市场的冲击,增大了市场风险。为“三农”服务的农村金融成本高、风险大而收益低,系统性风险严重。由于风险和收益不匹配,造成农村信贷资金大量外流。

现有农村金融机构在评估贷款安全的时候仍然强调抵押担保的作用而不是借款人的偿还能力。农户贷款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土地集体所有使得农户缺乏有效的抵押品,农户的有效金融需求难以满足。

农村金融的性质决定了在地广人稀的农村提供零售金融产品与服务成本巨大。这就要求农村金融的提供者,坚持不懈地开发符合需要的产品和服务,同时不遗余力地压低运营成本。而封闭的农村金融市场,又因为金融供给不足而导致金融服务与产品定价过高,金融服务方式单一。

发展农村金融要从制度着手

针对我国农村金融机构责任和分工不清晰;农业银行和信用社改革出现离农倾向、涉农服务能力减弱;农村民间金融缺乏规范,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育迟缓;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进展缓慢,满足农民贷款需求与化解金融组织风险的矛盾依然突出等问题和形成原因,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宋洪远提出,当前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任务应包括:

首先,加快推进正规金融机构改革。一是抓紧实施中国农业银行整体股份制改革,通过国家扶持、自身重组将其改造为按市场规则运行的商业银行。农行要充分发挥贴近农村的传统优势着力提高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中小企业、农户等提供金融服务的能力。二是强化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政策性功能,除继续履行粮棉油收购资金供应和管理职能、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外,要在农业综合开发、农村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方面发挥支持作用。三是深化信用社改革,完善内部治理结构、转换经营机制,顾虑信用社之间的竞争与合作。

其次,积极培育民间的信贷组织。鼓励在县域内设立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对“只贷不存”的小额信贷组织,进一步放开市场准入管制;对已经进入市场的小额信贷组织,帮助督促其建立可持续的资金补充机制。允许和引导农民发展资金互助组织。

再次,创新农村信贷担保抵押方式。在继续鼓励农户资源互助担保的同时,建立专门的担保基金,催生一批专业性的农村信用担保机构,从事农业担保服务;鼓励引导商业担保机构开展农村担保业务,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完善信用评级制度,建立农户信用记录;发展农户联户担保,降低信用风险。

最后,积极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从特定品种下手,积极探索农业政策性保险的办公模式。加大国家对农业保险的支持力度,通过保费补贴等手段,扩大投保范围。通过税费减免、财政补贴等政策手段,鼓励商业性保险机构进入农村保险市场,发展多种形式的商业保险。通过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基金。积极发展农业再保险,通过财政补贴和委托代理方式,鼓励商业性保险公司为农业原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记者 孙靓)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2篇

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是新阶段、新形势下农村生产关系的重大变革,是农村公有制经济新的实现形式的重大突破,是我区推进城乡一体化,进行“三化两区”建设不能回避的一个基础性问题。本着“加大力度、积极稳妥;突出重点、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按照区领导提出的“抓两头、带中间”推进我区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思路,我区的农村集体经济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已经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以我区长阳镇为例:作为房山区新城发展的重点区域,长阳镇的城市化进程一直保持领先水平,随着集体土地开发流转增加,村级集体增收渠道拓宽,经济实力快速增强。2007年底,村级集体净资产达到47596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008年突破11000元。在产权制度改革中,长阳镇注意把握和处理新社员与老社员、现有成员与转居、转工人员的关系。按照“谁投资、谁所有” 的原则,对1956—1983年形成的集体资产,在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进行一次性现金处置,最高处置金额为6650元。按照“以农业户口为依据量化基本股,以是否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为依据量化土地股、以劳动工龄为依据确定劳动股”的原则,将评估后的集体净资产量化为集体股、个人股两部分,其中个人股由土地股、基本股和劳龄股组成,改制村可量化资产最高的超过了2000万元,股东最高持股金额达到24760元。

再以良乡镇夏庄村为例:2001年夏庄村进行了北京市远郊区县首家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的试点,按照“撤村不撤社、转居不转工、资产变股权、社员变股东”的思路率先完成了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于2002年10月正式注册成立了房山区第一家农村社区股份制企业———“北京夏庄亿高德科贸中心”。

近几年,改革的成效凸显,一是体现在集体经济实力显著提升,二是体现在社员生活水平逐年提高。

改革初期,2003年夏村实现税收1000多万元,成为良乡镇有史以来第一个税收超千万元的村,2004年又比2003年翻了一番,实现税收2041万元,在房山区466个村中仅次于韩村河村,排在第二名,2009年底已实现税收3亿多元。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为保留发展平台,通过开发房地产、组建工业园招商引资等项目的积极经营,实现了集体经济实力的不断壮大。

改革后,社员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高:一是股份分红逐年增加。2002年底,夏庄村第一次分红每股24元,最多的一人可分到1000多元,到2009年底,每股长到160元,最多的一人分到6560元,最多一户可分到二万多元;二是村民福利大大提高。夏庄村集体出资安装天然气,补助取暖费,设立独身子女培养教育费,设立奖学金,设立独生子女母亲奖,设立特困家庭救助基金。这些福利性开支随着经济的发展夏庄村将逐年增加,让群众切实享受到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三是公益事业发展。夏庄村投资建设文化活动室、健身房、棋牌室、图书阅览室、市民学校、足球场、篮球场等文化体育实施。组建了秧歌队、文艺队等文娱组织。通过组织各种文娱活动,使居民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3篇

(一) 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

一是农民收入水平长期低下。2007年、2008年、2009年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比全国分别低15.24%、13.34%、10.34%。可见, 重庆近3年经济的快速发展, 虽使重庆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在逐渐缩小, 但仍然相差10%以上。

二是城乡收入差距逐步拉大并同全国相比形成较大反差。重庆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由2004年的3.63:1扩大到2007年的3.91:1, 而全国却由2004年的3.64:1缩小到2007年的3.33:1。

三是农村经济增长缓慢, 人均差距继续拉大。2007年, 重庆农村第一产业较上年的增幅比全市平均水平低6.1个百分点, 比全市二产业、三产业分别低10.8个百分点和3.3个百分点。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一产业生产值比全国相差13.71%。

(二) 农村公共保障服务差距明显

一是农村公共服务水平较低。农村接受教育和医疗、享受文化生活的条件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 农民读书难、就医难、养老难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农村公共服务缺设施、缺人才, 服务能力弱, 水平低。

二是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较低。城市居民基本享受了以最低生活保障为基础的保障政策, 而农村除养老保险、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及相关救助制度外, 其它保险制度缺失。

三是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落后。

(三) 社会资源分配严重不均

1、固定资产投入重城轻乡。

一是同全国比较重庆城乡固定资产投入具有三高三低特点:第一, 全市整个固定资产投入增长幅度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固定资产投入增幅为29.7%, 高于全国3.9个百分点;而农村增幅仅有18.3%,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0.9个百分点。第二, 城镇占比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城镇固定资产投入额为2971.8亿元, 占全市固定资产投入总额的93.99%, 高于全国8.44个百分点, 而农村固定资产投入额为189.72亿元, 占比仅为6.0%, 低于全国平均水平8.45个百分点。第三, 城乡居民人均投入额度高而农村低。重庆2007年城乡人均固定资产投入额为11226.98元, 高于全国8.09个百分点, 城镇人均固定资产投入21829.80元, 高于全国10.4%;而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入额仅有1304.23元, 比全国低52.14%。

二是农村投入严重不足。重庆2007年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增幅比城镇低11.4个百分点, 人均投入额度比全市平均水平低7.6倍;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占比与农村人口占比极不匹配相符, 重庆2007年农村固定资产投入占比同全市农村人口占比相差45.66个百分点。

三是城乡投入严重失衡。重庆2007年农村人均固定资产投入比城镇少15.74倍。

四是资金投向分布极不合理。重庆2007年“一圈”、“渝东北”、“渝东南”的固定资产投入占比分别为76.95%、15.6%、7.41%, 人均占有固定资产投入额分别为14416.02元、5835.46元和8329.07元, “一圈”与“渝东北”、“渝东南”两翼地区的人均固定资产投入之比分别为2.47:1、1.73:1。

2、信贷资源分配城多乡少。

一是银行信贷资源分配三多三少。第一, 城市多、农村少。第二, 市民多、农民少。第三, 大客户多, 中小客户少。

二是“一圈”占有金融资源丰厚, “两翼”地区“金融贫血”问题严重。

三是新的金融服务产品仅局限在城市。如投资理财等银行金融服务新产品一般都是在县级或者县级以上城市销售, 而农村根本没有。

四是从城乡贷款利率总体情况看, 农村贷款利率也高于城市。

3、财政投入城大乡小

(四) 城乡居民文化生活差异很大

一是农民普遍文化程度低, 自身素质较差。主要体现在农民思想观念陈旧、创业意识淡薄、劳动技能单一, 科技水平低下, 现代农业思想理念基本不具备, 耕作方式传统老化, 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困难很大。

二是城乡居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大差距。

三是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差距很大。据统计, 重庆2007年城乡居民人均年消费、衣着、医疗保健、交通、通讯支出之比分别为4.30:1、2.92:1、9.67:1、4.82:1、6.09:1;扣除不可比因素后, 城市居民的消费水平是农村居民的3.83倍。四是农村情况复杂, 农民阶层千差万别, 并且贫困情况较为突出。

(五) 地域区域贫富矛盾突出

由于经济金融资源分配的非正常化, 导致区域地域之间的贫富矛盾更加凸现,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越拉越大。

一是区县之间发展差距很大。

二是“一圈两翼”贫富悬殊很大。

三是“三大板块”发展矛盾突出。

(六) 统筹能力制约城乡发展

一是由于受地理、交通、信息、市场、经济等环境条件的限制, 严重影响城乡统筹发展。2007年重庆市人均国民生产值在万元以下的区县共有15个, 占全市区县数量的37.2%, 并且这些区县都集中在“两翼”地区。

二是财政收入能力较弱, 严重制约城乡统筹发展。2007年重庆财政收入在5亿元以下的区县就有20个, 占全市区县数量的50%。

三是行政管理体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城乡统筹发展。主要表现在县乡两级管理功能不顺畅, 特别是行政审批、执法等部门权限大都集中在市县 (区) 两级, 直接面对农村的乡镇只有责任而无权利, 影响城乡发展。

四是少数区县干部尤其是乡镇及农村基层干部对城乡统筹、新农村建设理解较为肤浅, 思想传统, 观念落后, 眼光不宽, 盆地意识、峡谷意识、山地意识浓厚, 缺乏城乡统筹发展的战略思想与总体规划。

五是银行业金融机构大量退出农村市场严重阻碍“三农”发展, 弱化了城乡统筹能力。

二、重庆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突破方向与主要路径

重庆城乡统筹发展的最大希望是“三农”, 同时, 最大困难也是“三农”。作为全国金融综合经营改革试验区的重庆银行业金融机构, 必须深入解放思想, 创新经营观念, 转变发展方式, 优化业务结构, 勇于探索试验, 打破常规定势, 不断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机构、搞活农村金融业务市场,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品种、贴进“三农”市场需要, 细分农村目标客户、突出信贷支持重点, 找准农村业务市场定位、确立金融服务主攻方向, 在银行服务农村改革发展, 增强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能力方面闯出一条既适应城乡统筹改革试验总体要求、又符合金融综合改革发展目标, 既能推动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又能促进银行资本效益最大化的发展新路子。

(一) 大胆探索银行资本与农村产业资本相结合的新途径,

着力培育农村金融业务市场, 让“乡”的“核心功能”发展壮大, 尽快建立起既能符合城乡统筹发展要求, 又能贴进新农村建设实际的农村金融服务长效机制。

1、探索“银行办银行”的发展新思路, 通过城市金融激活农村金融、城市银行带动农村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发展。

对此, 我们认为应当由地方政府金融办公室牵头, 人民银行、银行监管部门共同研究, 在重庆选择确定3-5家“城市银行”作为农村村镇银行的控股银行, 通过“城市银行”金融机构直接投资设立或者控股、当地政府协调、有关企业集团单位参加入股的形式, 在广大农村建立起支持农村改革发展的村镇银行新型农村金融服务机构。这种“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村镇银行”或者由“城市银行控股、当地政府协调、企业集团参加入股开办农村村镇银行”的新型农村金融业务发展模式, 可以收到“一举多得”的效果。

2、探索运用多种途径支持帮助农村建立小额贷款公司, 有效化解“三农”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矛盾。

对此, 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三种办法来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第一种途径就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 到工商部门注册、银行监管部门备案, 成立以服务农户和个体工商户为主的小额信贷组织, 用自有资金或捐赠资金发放贷款, 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种途径可以由既要承担服务“三农”发展职能, 又有农村金融业务经营管理经验的农业银行参股并成为大股东控股, 在此基础上进行增资扩大股, 在广大农村地区成立若干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满足“三农”发展资金需要, 解决农村资金的瓶颈制约问题。

第三种途径就是大胆创新开发扶贫模式, 转变开发扶贫观念, 利用国家开发扶贫资金入股控股, 并吸纳“地下钱庄”民间组织入股的方式, 组建农村小额贷款公司, 在贷款发放业务中还可以受政府扶贫部门委托代理扶贫资金, 并通过信贷形式低息发放到农户, 支持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同时在经过有权部门批准后, 农村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代理商业银行小额信贷业务, 支持农村重点大户、专业大户发展生产, 满足农村资金需求。

3、探索运用多种银行资本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的新构架, 坚持以合作原则为基础, 建立多种渠道支持搞活农村金融的长效机制, 大力搞活“三农”融资市场。

支持和帮助农村地区建立或者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 可以上连银行金融、下连农户生产, 有利于发挥中介组织的纽带作用;有利于把农民的生产组织起来, 联接农户生产关系, 把一家一户的市场交易主体转变成为合作与集体的市场交易主体, 从而提高农户市场交易能力与地位, 这是其他任何金融机构都无法代潜的功能作用, 也是其他非金融组织机构无法解决的问题。

因此, 我们认为办好农村资金互助组织, 必须坚持遵循市场需求, 由本土农民按照“自愿性、互助性、共济性、民主管理性、非赢利性”的原则, 大力发展以农户为主体组建的资金互助组织, 培育新型的以社区为边界的村级合作金融;只能按照政府指导, 人行引导, 银监部门协调, 多方支持帮助, 农民自己主导成立的方法, 帮助农村在现有民间融资的基础上, 由农民自主、自发成立真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起到农户之间相互帮助解决资金困难的作用;互助范围也应该限制在本地农村或者本地社区的较小范围, 要尽量减少信息不对称和防止道德风险, 确保农村资金互助会健康发展。具体应当从三个方面加以支持发展农村互助资金组织:

第一, 发挥货币政策引导作用, 由央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发放支农再贷款, 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第二, 发挥政策性银行的支持功能作用, 即由承担政策性金融业务职能的农业发展银行向农村资金互助社发放或者转贷款, 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开展资金互助业务, 这也是国家《农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与要求所在;

第三, 发挥商业银行支持帮助作用, 通过政策、制度、法律等方式规定和引导商业银行通过农村资金互助社把在农村地区吸收的资金返还使用到农村, 建立商业银行商业资金批发与农村资金互助社服务零售相结合的互惠互利机制, 让农村资金互助会代理商业银行的农村贷款零售业务。

4、探索以政策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为主要力量, 以建立多种担保形式的担保机构为补充的农村担保体系建设的新途径, 为增加“三农”贷款资金投入创造有利可图、风险规避的宽松环境条件。

由于农村种养业、加工业等产业生产受市场、自然灾害等方面的影响变化较大, 抗御风险的能力较弱, 潜在的生产经营风险相对较大且无法控制。正因如此, 现有的贷款担保公司只担保城市而不愿意担保农村, 只担保企业而不愿意担保农业、农户。所以, 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农村重专业户生产经营的担保问题已经成为了银行贷款资金投入的重要阻碍。因而, 积极探索如何在农村地区建立农村产业发展担保公司和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已经成为当务之急。我们认为可以通过以政策银行投资入股开办农村产业发展贷款担保公司、农村小额信用贷款担保公司, 为“三农”贷款资金投入提供主要担保服务的途径较为明智, 而且可行。

同时, 建立与完善采用多种渠道吸纳资金来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村贷款担保机构, 以解决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民贷款担保难问题。

一是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第三者担保形式。

二是丰富联保贷款的形式, 扩大农户联保范围。

三是建立农户贷款担保基金。借鉴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的操作模式, 由地方财政出资设立担保基金对农村产业发展和农村重点专业户生产进行担保。

四是建立由政府出资、企业和农村经济组织参股的区域性农业担保机构, 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村重点专业户提供担保, 有效解决农村重点专业户的贷款担保不足问题。

5、探索开办政策性、商业性、合作性、专业性等多种农业保险公司同步发展的新形式, 建立多层次的农村保险市场发展长效机制, 大力增强“三农”经济发展的抗御风险能力。

目前, 农村还没有成立专门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保险服务的农业保险金融机构。也正是由于没有农业保险, 农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邮政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为防范风险, 不可能向农村地区投放更多的贷款资金, 因而“三农”发展很难获得充足的贷款资金支持与帮助。对此, 我们认为应该重点从四个方面建立与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 大力推动农村保险业务发展:

一是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 在险种设计上优先建立种植养殖业保险、农产品生产加工保险、农产品运输销售等保险品种;在保费收取上, 采取国家、地方、农民各方承担一部分的做法, 以增强农民投保的积极性。

二是鼓励发展商业性农村保险机构, 通过政策杠杆、法律体系等方面的规定或者引导商业性的保险公司开展涉农保险业务, 并给予免交营业税、所得税等政策优惠。

三是由涉农银行——农村邮政储蓄银行为大股东与当地保险机构加强合作, 建立“邮政保险合作型”的农业保险公司, 专门为农村经济、农业发展、农户生产经营提供保险服务。

四是由国家财政出资建立涉农专项保险基金, 对商业性保险公司的涉农保险给予一定比例的保费补贴, 以调动商业性保险机构拓展农村、农业保险业务市场的积极性。

6、探索农村商业银行入股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的新模式, 大力开拓农村租赁金融业务市场, 支持搞活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增多, 农村主要劳动力不断减少, 农村大部分农民变成“新市民”已经成为必然趋势, 农村规模经营、集约经营的形势已经越来越明显。正是由于农村土地、资金等农业生产要素逐步向大户集中, 实现规模化、集约化、机械化耕作的现代农业生产方式已经成为现实。1000户农民问卷调查中表明有67.4%的农民表示成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可行。

对此, 我们认为可采取以地方农村商业银行为主体, 以国家扶贫开发资金为辅助的联合入股方式, 建立农村金融租赁公司。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的加快、规模经营的兴起, 以及解决土地板结、延长土地寿命的需要, 农村对发展现代农业、机械化生产的积极性日益提高。由于使用大型机械耕作、收割的成本费用较高, 可根据每个县、每个乡镇农村的实际情况测算出需要量, 由租赁公司统一购买, 然后租给农户, 这样既解决了土地深翻的问题, 延长了土地寿命, 又能减少农户支出, 降低生产成本, 增加了农民收入。在农村金融租赁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后, 还可以将农村金融租赁公司的业务由单纯的农村机械耕作逐步扩大到利用交通工具、车辆、船舶、农副产品交易等综合性租赁业务范围, 为搞活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必要的环境条件。

(二) 着力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不断研究开发适应

搞活“三农”经济发展的农村金融业务新品种, 从不同层次、不同市场、不同领域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从而壮大“乡”的发展功能, 促进农村金融业务市场繁荣, 有效满足城乡统筹发展的农村金融市场需求。

1、创新农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贷款系列品种。

针对农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色资源开发项目和小商铺、小食店等农村服务产业迅速发展的实际特点,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适时推出与农村小集镇、城镇化建设相适应的量身定做的农村金融服务产品体系, 重点开发财政垫贷、动产和种植租赁物权、经营使用权、收费权、收益权融资等新产品, 同时加强与专业担保公司、政府融资平台的合作, 扩大银行业务范围, 着力开发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基础设施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园区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流通市场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贷款、小集镇及城镇化建设土地整治理项目贷款等农村小集镇和城镇化建设类贷款业务系列产品, 适应农村小集镇、城镇化建设与新农村建设的配套需要, 为农村城镇化、城市化和农业商业化、工业化发展提供必要的金融服务产品支撑。

2、创新农村微小企业贷款系列品种。

围绕农村微小企业“额度小、需求急、期限短、周转快”等经营特点与“创业”、“成长”、“发展”三个阶段的不同金融需求,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该积极适应市场需求, 以“高效审批、高效放款、手续简便”为开展农村金融服务的重点, 不断创新微小企业信贷系列产品, 争取开办联户担保、权益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商铺质押等多元化担保贷款品种, 以及协议付息、票据贴现等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办微小企业简式快速贷款、个人综合授信、可循环额度贷款品种;大力推出支持微小企业购买工业园区标准厂房的厂房按揭贷款;还可以农机具租赁为平台与农机公司联手开发农机具按揭贷款产品;与农科所联手对开发成熟的农产品、畜产品养殖业主给予种植养殖小额贷款。同时, 针对《物权法》实施后的新形势与新变化, 进一步探索扩大农村微小企业以动产和不动产抵押的贷款范围, 如开办仓单质押、林业资源质押、农民养老保险证质押贷款等新的金融服务品种, 最大限度地适应农村微小企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大力支持农村微小经济发展。

3、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贷款系列品种。

坚持做到因地制宜, 适时有效推出在村镇领域突出发挥支柱作用的规模化、产业化、公司加基地加农户贷款系列品种。

4、创新农村项目贷款系列品种。

在认真进行农村市场细分的基础上, 根据农村不同市场主体的不同信贷需求, 适时开办农村项目贷款系列品种, 不断满足农村项目建设市场需求。

5、创新农民个人贷款系列品种。

一是为适应“公司加农户”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 积极开办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配套的一般农户、种养及加工大户、家庭农场为重点的农户家庭个人贷款;大力开办农民进城务工、出国务工、农民工返乡创业等系列贷款品种;大力开发农村“新型地主”贷款品种, 优先支持农村土地流转反租到到乡镇、或者村委会或者农业科技能力强、有种植养殖专业特长、会经营、善管理、懂市场、精通营销的“大户经济”贷款品种, 加快农村集约经营步伐, 着力培养规模种养加工大户。二是要着力创新农村土地流转经营权质押贷款品种。按照贷款风险管理要求, 这种贷款必须是以农业保险公司负责保险和农业产业担保公司负责担保为前提条件。三是创新农村房屋产权登记和动产抵押登记的贷款模式, 做到以农房产权登记为基础, 实现农民住房和宅基地的市场化流转, 使农民能够以房屋所有权为抵押, 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贷款。四是创新对农村重点专业户所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等动产办理动产抵押登记以及林权、经济作物收益权质押登记办法, 如通过开办林权证质押、母猪活体保单质押担保等, 以方便农村重点专业大户能够及时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支持。五是创新农村消费贷款品种, 研究开发农民水电基础设施改造、农民住房改造、农民房屋装修、农民外出旅游、农民购置车辆行等适合新农村建设的系列消费领域贷款新品种, 建设拉动农村消费市场, 满足小康社会建设资金需要。

6、创新农村商贸流通行业贷款系列产品。

重点创新农副产品加工业贷款、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农业生产资料贷款、农机械 (具) 销售企业贷款、农资储备贷款、农村运输业贷款等品种, 大力支持搞活农村市场流通, 确保“三农”经济发展的物资供应需要。

7、创新农村村社集体经济服务组织贷款系列产品。

重点创新与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及配套的村级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中心、农业耕种机具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服务中心、农村信息服务中心、农村经纪人服务中心、农村职业教育培训中心、农村文化娱乐服务中心等七大中心建设, 开发与研制一系列适宜这些经济组织贷款服务品种, 以满足农村集体经济发展的资金需要。

8、创新“三农”贷款产品期限结构。

针对农业生产周期的自然、市场等风险的不确定性和农户收入的单一性, 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跳出传统思维方式, 大胆突破农村贷款的季节性限制, 树立常放常收、常贷常还的新思想, 努力探索开发农户整贷零还和农贷“周转通”业务品种, 将农户生产性、消费性金融需求纳入统一授信, 随贷随还, 期限灵活, 利率调节, 真实反映农户全面的现实和潜在的资金市场需求, 尽量满足农村、农业、农户生产不同阶段、不同季节、不同特点的金融需要。

9、创新农村金融电子业务系列产品。

应当在农村重点发展农村电话银行、电子银行、自助银行, 畅通农村资金市场汇划结算渠道, 为“三农”经济发展提供准确、及时、快捷、高效的银行资金结算服务。

1 0、创新农村投资理财业务系列产品。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转变重城轻乡的思想观念, 以大力开拓农村投资理财业务市场, 丰富农村地区理投资理财品种的战略眼光, 研究与开发能够使广大农村市场满意、农民满意并能够真正帮助农民增收谋利的金融投资理财服务产品, 以适应农村投资多元化新形势和农民金融投资思想新变化, 切实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

(三) 科学细分农村目标市场, 明确信贷服务主攻方向, 突

出客户市场营销重点, 充分有效发挥银行资本的“催化”、“助推”功能作用, 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服务城乡统筹发展。

按照以重庆主城区为核心、以1小时通车距离为半径、涵盖23个区县的“一小时经济圈”, 以万州为中心的渝东北地区 (三峡库区) 和以黔江为中心的渝东南地区 (山区) 的全市“一圈两翼”统筹发展格局和“一圈”与“两翼”相互结合、优势互补的总体战略要求, 重庆农村金融改革与服务必须在细分目标市场、确立营销对象、突出服务重点三个方面实现新的作为, 取得新的突破。

1、围绕“三农”发展特点, 细分农村目标市场。

2、明确农村金融服务对象, 强化客户市场营销力度。

3、突出银行资本支持重点, 倾力服务“三农”经济发展。结合现行农村实际, 我们认为银行资本服务农村建设的支持重点主要涉及10个方面。

一是优先贷款支持农业现代化、产业规模化、生产基地化、经营集约化的农业生产经营, 有效推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向农村地区流动, 加快以现代化、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为特征的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步伐。

二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农村劳务输出经济, 真心实意帮助农民脱“草鞋”、穿“皮鞋”, 实现由务工农民转向城市、城镇居民的有序转移, 大力支持“农”转“非”, 着力培植“新市民”, 加快推进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 通过银行资本的“助推”、“造血”功能, 扶持农民在城市城镇就业、创业、兴业, 尽快成为安稳致富的“新市民”。

三是优先贷款支持多种承包形式的农户开展规模生产经营, 使农村一批种植、养殖、加工、交通运输大户逐步发展成为“新型地主”和“新型农业产业资本家”, 推动农村土地、森林、水源等资源要素向科技能人、经营管理能人流动与集中, 优化农村资源要素配置, 发挥农村资源要素的效益最大化, 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四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特色旅游服务支柱产业, 发展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农业。

五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梯型经济”。通过发展第三产业、现代商贸流通服务业以及现代物流产业, 搞活商贸流通市场, 繁荣城乡经济;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运用地理区位优势, 吸引外来企业发展, 不断增强产业企业聚集活动;加快IT行业、石化工业、生物技术等新兴产业发展;扩大消费型经济领域, 搞活农村消费市场等载体, 加大对中小集镇、县域中心城市建设力度, 探索农村——小集镇——中心集镇——中等城市——特大城市呈梯型发展逐步转移农村人口的新路子, 为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进程提供全方位、系列化的金融服务。

六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民充分发挥自己优势, 围绕市场需求开发农业生产资源, 开展金融投资理财增收, 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

七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地区瞄准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资源加工、医药化工等重庆现有的支柱工业产业市场, 大力开发农村优势资源, 大力发展农村特色产业、特色产品、特色经济, 突出一村、一社、一镇有一特色产品, 凸现特色产品优势, 提高农产品商品率。

八是优先贷款支持发展农村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 重点支持开办农民职业技术学校、农业生产科技研究开发与推广运用和农村学校、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机构、医疗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通过银行资本的“催化”功能, 通过精心培植与打造, 将重庆农村职业教育由“洼地变高地”, 实现“教育兴渝”战略, 提高农村科学文化知识和农民职业技能素质。

九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农业服务中心、农业生产资料服务中心、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心等各种集体经济服务组织建设;支持包括农村道路交通、城乡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城乡交通运输环境, 硬化城乡街道设施, 提升综合服务水平, 增强城市城镇聚集能力;支持村镇文化活动设施建设;支持农村农产品市场建设;支持发展农村运输业。

十是优先贷款支持农村治理山河、塘堰、滩涂、土地, 支持农村森林治理维护保护,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建设, 提高农村生态效益。

(四) 建立多方合作共赢长效机制, 联手打造诚信社会形象,

共同加强生态金融环境建设, 实现新农村建设、城乡统筹改革、银行业务发展的合作共蠃新格局。

一是建立银行、政府、企业 (农民) 定期沟通交流的农村经济发展信息长效机制, 坚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 加强合作, 相互联动。

二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产品推销长效机制, 做到政府搭建平台, 企业 (农民) 提出市场需求, 银行量身定做产品, 满足农村市场需求, 确保金融产品供应, 发挥政府引导功能, 形成各方配合、共同发展经济的新格局。

三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责任长效机制, 银行机构要自觉增强发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 把握主动, 在大力支持城乡统筹发展中防范化解风险, 提高经营质量, 搞活自身效益, 不断增强“输血”功能, 促进信贷资金的良性循环, 以“放水养鱼”的精神推动金融生态环境建设。

四是建立农村社会信用建设长效机制。要通过深入开展以诚信 (区) 县、诚信政府、诚信乡镇 (街道) 、诚信村社、诚信社区、诚信农民为主要载体的“诚信重庆”建设系列活动, 全面整治社会信用秩序, 大力倡导信用文化, 增强农村信用观念, 为统筹城乡发展营造和谐的金融投资环境。

五是建立农村金融债权维护长效机制, 严厉打击逃废贷款债务行为, 维护银行的合法权益。

六是建设金融安全区, 优化城乡统筹发展投入环境。

三、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服务, 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政策支撑与调整建议

为了更好地发挥银行资本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的功能作用, 达到银行资本与农村产业资本的最佳融合, 实现经济金融发展“双羸”效果。建议在五个方面修改或者调整国家政策法律, 以适应重庆城乡统筹发展需要。

(一) 适当调整、完善国家有关政策

一是尽快制定同加快有序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配套的相关政策, 为银行资本进入农村市场创造宽松优良条件。

对此, 建议政府尽快制定出台同加快农村土地改革制度配套的相关政策措施, 认真执行农村土地管理制度, 在确保农村土地现有面积总量不减的基础上,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 有序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让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有“身份”、有“牌照”。

第二, 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改革试点, 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 稳步推广应用。

第三, 市区县要成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 指导基层农村开展土地流转工作;农村乡镇要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管理中心, 负责为农民土地流转提供包括价格收益、合同协议、流动期限及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在内的各种指导性服务, 仲裁、调解土地流转纠纷, 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 合理引导农民依法有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成立土地产权交易市场, 为农民规范化流转土地提供条件。

第四, 做好土地流转改革稳定工作, 引导农民在保证自己家庭收入来源稳定的前提下, 开展土地流转改革。

二是加强农村信用环境建设, 建立良性互动的农村生态金融机制。建议政府把农村金融生环境建设纳入农村工作议事日程, 建立社会信用环境建设长效机制, 出台信用环境建设奖励政策, 即由政府职能部门牵头人民银行、监管部门、银行、担保、保险部门, 每年在农村开展一次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和信用区县的评定活动, 由地方财政出资对信用评级合格者给予奖励。

三是成立农业生产行业协会, 为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发展提供协调服务, 为搞活农村金融业务市场提供强力支持。建议政府部门加强引导与服务, 帮助农村成立各种专业生产协会组织, 为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服务。

四是建立行政资源分配与金融资源分配挂钩考核的长效激励机制, 强化农村贷款投入考评奖励机制建设。

五是建立农村信用担保资金补偿长效机制。建议改变地方财政贴息为政府出资, 将财政贴息资金用于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行业自律协会为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担保的资金补偿, 支持与鼓励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或者农民自律行业协会开展好信用担保工作。

六是建立农户贷款再担保机制。建议由国家或者地方政府出资组建农户贷款再担保公司, 为给农户贷款的专业担保公司提供再担保, 给银行业金融机构投入贷款系上“双保险”, 以达到刺激农村贷款投入增长的目的。

(二) 充实、改进、完善国家有关法律保障体系

一是国家应当尽快制定农村社区再投资法律法规。

二是修改国家法律法规, 适应农村金融业务发展需要。

三是调整商业银行法律规定条款, 适应农村金融市场建设需要。

四是尽快修改国家法律或者出台地方法规, 让农村土地在市场上真正流动起来。建议国家通过修改法律或者出台地方法规, 允许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农民宅基地可以抵押, 为银行投放农村贷款创造条件。

(三) 改进、完善国家金融宏观调控措施

一是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应当出台就城乡统筹改革发展试验区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比例降低政策。

二是建议人民银行增设新农村建设专项贷款品种。

三是建议人民银行引导和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

(四) 创新银监工作思路

一是建议银行监管部门就成都、重庆两个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出台特殊的银行监管政策。让成都、重庆两个试验区有更多的金融机构进入农村, 以搞活农村金融市场, 进而搞活农村经济发展,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

二是建议出台特殊的银行存贷比例监管政策。建议出台特殊的银行存贷比例监管政策, 适当降低城乡统筹改革试验区的银行存贷比例, 让更多的银行资本流向农村, 拉动农村经济发展, 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三是银行和监管部门要科学地界定和调整对银行信贷人员、管理人员的尽责、问责和免责制度以及考核指标, 要有一定的宽容度和容忍度。处于防范信贷风险、落实稳健经营的要求, 各家银行业金融机构都制定了严格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并逗硬执行, “多放贷款多担责任、少放贷款少担责任、不放贷款不担责任”的现象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员工队伍尤其是信贷员、客户经理中普遍存在。再加上贷款管理机制明显存在的“有责无权、有惩无奖”缺陷, 严重影响了贷款投放积极性。

因此, 我们认为当前或者今后一个时期, 在既要控制风险、又要支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实施有保有压的特殊经济政策环境条件下, 建议各家银行和监管部门对“涉农”银行信贷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尽责、问责和免责制度以及考核指标要进行科学界定, 做出适度调整。主要调整贷款增长、不良贷款、贷款利润等考核指标, 制定适合未来一个时期经济政策导向的贷款责任追究制度, 尽快建立完善贷款管理奖励机制, 做到贷款发放与收回对等, 责任与权利、处罚与奖励统一, 从而解决银行员工特别是信贷人员“怕贷”、“惜贷”、“拒贷”思想, 增强办理贷款积极性。

四是建议把政策性银行贷款支持农村资金互助社纳入银行监管工作范围与对象进行监管。要求和督促政策性银行加大农村资金互助社组织的扶持力度, 以确保农村资金社有足够的资金满足农户生产需要。

五是建议适当放宽农村贷款产品、理财产品监管政策。即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 适当放宽农村地区贷款产品、理财产品等金融服务产品的准入条件和监管政策。

(五) 积极发展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

期货是对冲农产品价格风险的有效工具, 国家应该以优惠政策推进把农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市场风险转移给期货市场的改革试验, 拓展目前已有的小麦、大豆、玉米期货, 进一步发展大米、生产饲料等大宗农产品期货市场, 帮助组织起来的专业化农户生产经营实现预期的稳定收益, 保持农业生产的连续性, 促进农业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

参考文献

[1]2006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手册;

[2]2007年重庆市领导干部手册;

[3]2003年、2004年重庆市统计资料;

[4]2003年、2004年、2007年、2008年中国统计年鉴;

[5]2003年、2004年、2007年中国金融年鉴;

[6]《三峡新论》2008年第3期;

[7]人民银行重庆营业管理部2008年174期《金融信息》;

[8]中国银监会王兆星副主席在中小商业银行董事会、经营班子成员和监管干部 (电视电话) 会议上的讲话

[9]《三峡论坛》杂志2007年第2、3期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4篇

关键词:农村;经济;制约;优化

中图分类号: F323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08.029

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已经到了一个关键时期。我国正在逐步深化农村改革。为使农业发展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有效促进农民增收,针对农村经济结构进行科学的调整刻不容缓。本文通过对农业和农村的经济结构现状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策略,以供参考。

1 农村经济发展的历史背景

现阶段,“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改变中国农村经济,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调整农业农村经济政策和农民组织的自发的产业分化,是中国农村经济利好调整的起点和背景。农民从分散、小规模畜牧养殖、传统食品种植,慢慢向大规模种植经济作物和专业集中化畜牧业以及各种非农产业过渡,并且深入参与市场经济交易过程中。农业改革进程是一个在时刻改变的农村经济社会的背景下,农民应对社会、经济、自然和政策风险和其他相关的不确定性变化的过程。

2 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

2.1 客观因素

其中包含着气候特征、水文情况、地理环境、历史文化和土地矿产资源等各个方面。农村的生产力的发展和产业结构以及社会文化的进步都受这些因素的影响。我国水土资源匹配失衡,时间和空间分布不平衡。很多的农村贫困地区通常都是可利用土地资源不集中,生产要素资源难以得到集中利用。另外,化肥农药在我国耕地的使用量逐年上升,土壤和作物中氟、砷、汞、铅等有害物质都有不同程度残留,这使得土壤和作物受到了严重的污染。另外,田间地膜的使用也对农田造成了严重的白色污染,使种植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影响。

2.2 主观因素

2.2.1 发展资金 大多数金融机构距离农村较远,贷款方式单一,农民融资难,不利于农民筹资购置现代化大型农机具,制约了农民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及其他经济主体。

2.2.2 农业技术 由于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自身科技含量低,推广经费不足,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与农业科研部门职能脱节,双方不能够进行有效合作,农业技术研发与推广受到制约,科技成果转化率和推广率低。

3 发展农村经济的建议

3.1 破除制约瓶颈,促进农村经济规模化、多元化发展

传统的小农经济模式成本高、经济效率低,已经适应不了当前农村经济的发展,需要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降低生产成本,提高收益率。但是,机械化操作适用于规模化生产,原有的“大包干”使耕地条块分割,不利于大规模的机械化操作。因此,需要对“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进行调整,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让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引导他们外出务工或者在其他领域中自主创业。目前多数农民文化水平不高,接受新鲜事物的能力不强,农村融资渠道匮乏,农民筹资困难,农民掌握的技术水平低,信息闭塞,交通不畅等这些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必须解决。这就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积极组织专业技术培训,同时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农村经济信息交流平台,增加技术推广经费,扶持农民购置现代化大型农机具,鼓励农民外出务工或自主创业。只有这样才能促进农村经济规模化、多元化发展。

3.2 鼓励发展家庭农场

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平台,方便土地流转,大力扶持推广家庭农场的组建,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例如制定金融、税收、保险、财政、用地等更多有力政策措施。对符合规定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政府要给予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并做好各种服务。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农业补贴向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及种养大户倾斜的政策,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比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给予购置农机具贴息贷款、资金补贴等引导其以市场为导向不断更新技术,促进其与农业龙头企业有机对接,调动其种粮积极性,增加产品附加值,促进粮食增产增收。

4 结语

农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稳定的基础。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多,“三农”的发展问题是关系到我国全局的重大问题,分析研究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因素,探讨相应的促发展对策,对国家和广大人民群众都有着深远的影响。

参考文献

[1]辜方.新农村视野下农村经济发展的制约因素和路径创新[J].农业经济,2013,(07).

[2] 杨军瑞.西吉县农村经济工作发展现状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3(17):300-302.

[3] 韦敏.水富县农村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及建议[J].云南农业,2010(09):44-45.

[4]周世其.扎实开展新型农民培训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J].江淮,2010,(08).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5篇

会议指出,当前,农村经济社会正在发生重大而深刻的变化,要认真总结我省农村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着力解决影响我省农业农村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加速建设全面小康社会。会议着重研究了七方面工作。一是完善农村土地经营机制。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建立健全农村土地经营服务体系,深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探索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的有效机制。二是创新现代农业经营制度。着力创新统分结合经营机制,提高农业集约化水平和组织化程度。三是健全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完善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的管理体制,创新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制,积极培育集约型农业服务主体,大力推广农产品现代营销模式。四是创新财政支农资金投入机制。健全涉农项目资金整合机制,构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新机制,探索财政性资金投入的股份化管理。五是建立健全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机制。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进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健全农业保险制度。六是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制度创新。创建新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与农村新型社会相协调的新型城乡体系建设,创新新型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完善村民自治的民主管理机制。七是加强对农村改革的组织领导。

深化农村改革与发展 第6篇

中共苏州市委

苏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2008年5月7日)

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是党的十七大对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苏州始终坚持城乡协调发展方略,经济社会发展经历了“农转工”、“内转外”、“量转质”的历史性跨越。特别是党的十六大以来,苏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整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农村经济和农民收入结构、农村经济体制和运行机制、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环境面貌、农民权益保护和农村基层民主管理等方面都发生了积极变化,逐步进入了以城带乡、城乡联动的新阶段,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已经成为苏州新的发展阶段的重要特征和主要任务之一。当前,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在农村,目的是富民,关键靠改

— 1 — 革。根据中央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深化农村改革、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为动力,进一步推动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农村繁荣和谐,率先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率先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实现“三农”与“三化”互动并进,努力提升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

二、总体要求

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既是紧迫的现实任务,也是实现率先发展、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的战略选择,必须坚持当前工作与长远目标统筹兼顾,发展经济与富裕农民同步提升,农民主体与政府主导辩证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有机结合,行政推动与市场配臵相得益彰,突出体制机制创新,注重政策制度推动,加强农民权益保障,努力形成城乡发展规划、资源配臵、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劳动就业和社会管理一体化新格局。

三、主要措施

1.切实完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按照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理念,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管理新体制。市发改委、规划局、建设局、水利局、农林局、环保局等部门牵头制定和完善全市农村生产力 — 2 — 布局规划、镇村布局规划、水系规划、基础设施规划、生态环境规划,做到纵向覆盖和横向衔接有机统一。按照现代社区型、集中居住型、整治改造型、生态自然型和古村保护型等形态,优化村庄建设规划,年内全面完成农村集中居住点详规编制工作。

2.充分发挥中心镇的带动作用。按照统筹城乡、布局合理、节约土地、功能完善、以大带小的原则,促进城镇协调发展。创新土地利用管理制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确保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中心镇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中心镇的带动作用,切实完善中心镇服务功能,增强中心镇吸纳农村人口、带动农村发展的能力,建立健全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的良性互动机制。

3.努力提高“三个集中”推进水平。创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方式,改革城乡二元户籍制度,完善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使用制度,切实保障好农民的集体经济管理权和收益权,集体土地的承包权和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进一步引导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农民居住向新型社区集中,努力实现“三个同步”:工业企业向规划区集中与新型工业化同步推进,农业用地向规模经营集中与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同步进行,农民居住向镇区和新型社区集中与就业工程、富民工程同步实施,积极引导农民进入城镇就业、创业和定居。

4.积极推进“三大股份合作”改革。加强政策扶持和民主管理,促进各类股份合作经济组织规范运行和健康发展。农户持有“三大合作”股份的比例,超额完成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的目标,使苏州农民走上“家家有资本、户户成股东”的共同富裕之路。到2012年,全

— 3 — 市所有行政村(社区)基本完成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纯农业地区,特别是现代农业园区,基本完成土地股份合作制改革;继续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重点发展投资性物业合作社(富民合作社),积极探索发展农村合作金融组织,努力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优质服务。

5.大力发展新型集体经济。依法管理农村集体资产和新型集体经济组织资产,加快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登记,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落实集体资产占有补偿政策,严禁平调、侵占农村集体资产。探索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以镇为单位,组建市场运作主体,鼓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在工业规划区、城镇规划区内联合投资,兴办富民合作社,建造标准厂房等,实行风险共担、按股分红。通过村企挂钩、结对帮扶等形式,积极改进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的扶持方式,将扶持资金集中用于建设物业设施,增强造血功能,有条件的地方,可积极探索建立村级收入最低保障制度。通过土地资源的优化配臵,努力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土地增值的收益,不断完善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到2010年,全市村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50万元以上,力争收入最低的村达到100万元以上,农民财产性和创业性收入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达到40%以上,城乡居民收入比例控制在2∶1左右。

6.加快建设现代规模农业。优化优质粮油、花卉园艺、特种水产、生态林地为主的“四个百万亩”农业产业布局,建设永久性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大现代农业规模化示范区建设力度,探索建立以土地股份合作制为基础的农业产业化园区和试验区,形成一批特色产业基 — 4 — 地。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兴修农田水利,加强耕地质量建设,形成高标准农田,优化农业形态。全面推进农业机械化,提高农业劳动生产力。高度重视农技推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农业科技自主创新,形成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新品种、新技术,培育一批农业高科技企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积极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减少农业面源污染。进一步提高农业利用外资水平。全面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严防外来有害生物入侵。

7.拓展延伸农村服务产业。拓展与农业相关的二、三产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组建农产品市场营销主体,加强农产品物流体系、储备体系建设,提高农业市场化营销水平,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的利润。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产业,拉长农业服务产业链。高度重视农业生态建设,把生态作为一种产业放到重要位臵,大力发展生态、休闲、旅游观光农业,支持农民发展农家乐旅游业。加快发展农村连锁超市业,方便农民生产生活。发展农村再生产业,由供销社系统牵头建立健全农村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8.着力提升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水准。积极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加快道路、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步伐,统筹推进城乡道路、水利、电力、电信、环保、信息化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享共用。重点推进城乡道路、供水和污水管网等公用设施的“无缝对接”,实现城乡自来水同网同价。至2012年,全面完成农村危桥改造,实现农村道路互联互通。切实加强城乡一体化公交网络建设,着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 5 — 9.加大农村环境建设管理力度。加强水环境治理,积极实施“三清”(清洁田园、清洁家园、清洁水源)工程,健全农村道路、河道、村庄长效保洁机制,完善“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体系,营造“水资源、水环境、水安全、水文化”四位一体新格局。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城市化地区加快城乡并网的污水配套管网建设,村庄集中地区加快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纯农业地区积极探索生态化处理方式。实施村庄整治工程,严格控制和坚决清除农村违章建筑和临时建筑。加强湿地重点项目建设和农村绿化建设,提高“四旁”(村旁、路旁、水旁、宅旁)绿化和农民庭院绿化水平。按照“四沿两点一区”(沿村、沿路、沿水、沿城镇,庭院、企业,生态示范区)的总体要求,加快推进“三绿”(绿色基地、绿色通道、绿色家园)工程和环太湖、环阳澄湖林业生态工程建设,把环太湖、环阳澄湖周边建成全市最大的湿地、森林生态区,各个市(区)新建一个面积不少于2000亩的生态绿化示范区。

10.巩固完善城乡统一就业制度。进一步健全农民非农就业的免费登记制度、免费培训制度、奖励中介和鼓励企业用工制度,确保符合法定劳动年龄、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愿望的农民,个个有技能、人人能就业,登记就业率达到95%以上。积极发展劳务合作社,重点解决农村“4050”人员就业问题。继续鼓励农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11.全面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落实土地出让金优先安排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的补偿政策,到2010年基本完成被征地农民纳入城保的衔接工作。在非农产业就业的农村劳动力必须参加城镇社会养老保险。建立健全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金自然增长机制,逐步提高保 — 6 — 障水平。加快研究提高纯农人员的养老保障办法。改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施农村基本医疗保险。建立健全农村居民大病救助体系,切实解决部分农户因病致贫的问题。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自然增长机制,农村居民最低保障水平从现行的不低于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逐步提高到30%,到2012年基本达到或接近每人每天2美元的水平。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实施城乡统一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发展农村企业(单位)工伤、生育保险,进一步丰富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

12.发展繁荣农村社会公共事业。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着力调整农村教育布局结构,加快农村中、小学标准化建设。把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和师范生支教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努力缓解农村学校师资紧缺矛盾。整合城乡卫生资源,鼓励城市卫生医疗机构拓展农村医疗市场。深入开展城市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等活动,严格执行城市医生在晋升主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职称前到农村累计服务1年的制度。加快农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监督体系建设。加快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促进城市先进文化向农村传播。广泛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继续组织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活动。保护和开发民间艺术,培育和发展民间文化队伍。

13.加快建设农村社区服务中心。进一步加强行政办事、社会保障、商业贸易、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区教育、警务治安、党团活动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经常开展各类文艺体育和教育培训活动,鼓励农村社区发展各类服务业,使广大农民

— 7 — 能够享受到与城市社区(邻里中心)同样的公益性服务、中介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

14.促进城乡资源优化配置。继续实施和不断完善农村集体建设留用地政策、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政策,积极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价同权”制度,实现“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股份化”,切实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从2008年起,适当增加安排一定数量的新农村建设用地计划和周转用地。各地要尽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周转用地的利用率。对于拆除的老宅基要尽快组织复垦复耕,然后将减少的农村建设用地及时依法等量异地臵换为城镇建设用地,用于发展富民合作社等新型股份合作经济。鼓励和支持各地通过“退二进三”、“腾笼换鸟”等进行“二次开发”。根据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落实临时用地政策,并减免相关费用。

15.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和创新,鼓励基层发展村镇银行,以及其他合作金融组织。巩固和发展农业担保贴息体系,探索股份化运作模式,吸纳各市(区)资金投入,并在各地设立分支机构,条件成熟时可以向社会募集资金,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雄厚的资金支持,更好地为广大农民、农业企业服务。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坚持“以县为主”格局,支持各地增设地方险种,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不断增强政策性农业保险自身的抗风险能力。

16.切实完善“三农”投入保障机制。按照“三个高于”的要求(即各级财政支农投入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固定资产投资用 — 8 — 于农村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政府土地出让金收入用于农村建设的增量要明显高于上年),落实农业土地开发资金,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基础性、导向性作用,吸引农民和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建立健全农业生态补偿机制,财政扶持资金重点向基本农田保护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倾斜,向高效规模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农产品物流业倾斜,向农业社会化服务倾斜。每个市以及吴中、相城区都要建设万亩现代农业园区。从2008年起,市里通过“以奖代补”政策,鼓励支持每个市(区)重点建设2~3个千亩以上现代农业园区。对于加入土地股份合作社、从事规模经营的农户、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企业,由各市(区)财政给予补贴,具体补贴办法由各市(区)另行制定。对于按照订单向本地粮食合作经济组织和生产大户收购的储备粮,按照“谁储备、谁补贴”的原则,由各级财政给予价外补贴。

四、组织保障

为了进一步加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领导,决定“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增挂“市城乡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牌子,负责统筹协调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规划实施、政策制定、制度设计等各项工作。完善市四套班子全体领导和市各有关部门与示范村挂钩联系制度,强化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整体推进机制。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市级各部门要创新完善行政管理机构和职能设臵,各市(区)要健全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城市和农村工作相互对接、良性互动的新格局,逐步实现城乡社会统筹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 9 — 建立科学的发展评价体系和干部考核体系,切实把坚持改革创新、推进城乡一体、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相应的统计制度和目标考核管理办法,把各项工作量化分解到各级各部门,实行目标责任制。市委、市政府目标管理部门和牵头部门,要对各市(区)、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各市(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具体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主题词: 农村改革

城乡一体化发展

意见

发:各市、区委和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

港口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大 专院校和直属单位。

中共苏州市委办公室

2008年5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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