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2024-07-23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精选13篇)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1篇

关于做好2010届本科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今年我校共有4555名本科毕业生,为进一步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大力营造温馨、热烈、文明、和谐的离校氛围,确保毕业生顺利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面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本科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组,负责指导、协调全校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各学院也须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全体班子成员、辅导员及相关教师为成员的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方案,落实各项具体工作。

二、精心组织、讲求实效,深入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

各学院要按照《安徽师范大学2010届本科毕业生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毕业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1、继续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要继续加强毕业生的就业思想教育,广泛宣传国家和我省当前就业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加大对“双困”毕业生就业帮扶力度,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引导和帮助毕业生正确处理好个人成才与国家需要之间的关系,牢固树立“奉献社会、服务人民”的价值观,“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择业观,“岗位成才、爱岗敬业”的成才观。

2、认真抓好心理健康教育。要做好毕业生的心理辅导、心理咨询,缓解毕业生因就业压力而产生的焦虑情绪,指导毕业生正确解决在择业、恋爱、学业等方面产生的心理问题,不断增强他们承受挫折、经受考验、克服困难的能力,帮助他们做好适应社会生活和新环境的心理准备。

3、切实加强毕业生法纪意识和安全意识教育。要通过案例展示、教育报告会、安全提示、安全预警等形式扎实开展毕业生法纪教育和安全教育,引导毕业生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提醒毕业生树立就业安全意识、劳动权益保护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人际交往自我保护意识。

4、扎实推进毕业生诚信教育。以国家助学贷款和就业工作为重点,开展“塑造诚信人生”的主题教育,引导毕业生在还贷和就业过程中做到恪守道德、诚实守信。

5、广泛开展爱校荣校教育。要认真组织好以毕业典礼、文艺晚会为重点的形式多样的欢送活动,大力弘扬“今天我以师大为荣、明天师大以我为荣”的良好氛围。引导毕业生继承和发扬我校毕业生的优良传统,在离校前做到“五个一”,即过好最后一次党团组织生活、组织好最后一次班级活动、上好最后一堂课、开好最后一次班会、整理好最后一次内务。号召毕业生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做到“三个留下”,即“为母校留下完美印象、为低年级同学留下学习榜样、为自己留下美好回忆”。毕业生离校前夕,学院所有领导、毕业班辅导员、任课教师要深入宿舍,广泛开展话别活动。

三、严格要求、突出重点,切实加强毕业生文明离校管理

各学院要在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针对毕业班的特点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制定并落实相应的管理措施,维护毕业生离校期间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生活秩序。

1、强化毕业生行为规范管理。各学院要按照创建“十无”校园的要求,加大毕业生基础文明和行为规范的检查力度,严禁毕业生在离校前发生聚餐酗酒、损坏公物、打架斗殴、起哄闹事、乱涂乱画、乱扔杂物等违纪行为,严禁在宿舍内使用炊具或大功率电器、留宿异性或外来人员以及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得在宿舍区焚烧纸张杂物、燃放烟花爆竹等。对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和参与者要按规定从严从快查处,直至取消派遣资格,暂缓转递档案,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2、严格毕业生请销假制度。自发文之日起至毕业离校,毕业生如因求职、面试或其他原因确需离校外出的,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辅导员要与外出学生保持联系畅通,准确掌握外出学生的即时去向,对于未经请假而擅自离校的学生要予以严肃处理。

3、规范毕业生住宿管理。毕业生在离校手续办理完结后,必须搬离学生宿舍。因特殊原因仍需暂住者,必须本人提出申请并经所在学院同意后,由物业管理部门安排在指定宿舍住宿,住宿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毕业生离校的最后时间。

4、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责任人制度。各学院要在毕业班级和毕业生宿舍中确定文明离校责任人,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宿舍验收等工作,负责填写《毕业生文明离校时间表》并上缴学院。

5、加强毕业生离校期间值班工作,落实毕业生文明离校情况报告制度。各学院要严格执行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包保责任制,建立健全院领导联系毕业生班级、任课教师联系毕业生宿舍的工作机制,安排好值班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深入寝室,关心、了解毕业生的情况,帮助毕业生解决好离校过程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及时制止毕业生中出现的违纪行为。从6月25日开始,各学院要指派专人于每天下午5点前将当天的毕业生文明离校情况报告学生处。报告内容为:已离校毕业生人数、在校毕业生人数、毕业生思想状况、有无违纪事件及违纪事件处理结果、需要协调解决的问题等。突发事件要随时报告,确保校园的和谐与稳定。

四、以人为本、热情高效,认真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服务

1、认真做好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相关材料收集工作。各学院需组织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认真填写《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情况登记表》并按要求采集相关信息,同时收集考取研究生(双学位)的学生贷款展期申请材料,并将上述材料按规定时间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认真做好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各学院要严格按照《安徽师范大学学生管理和学年鉴定工作办法》,严肃认真地做好毕业生的毕业鉴定。要加强对毕业鉴定工作的领导与指导,帮助毕业生全面总结在校期间德、智、体等方面情况,实事求是地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按附表安排的时间报送学生处审定。

3、认真做好毕业生材料归档工作。归档材料包括毕业生登记表、学生学年鉴定表、学习成绩登记表、实习总结、毕业论文设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党团组织材料(申请书、志愿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等)、奖惩材料(获奖登记表、处分文件等)、军训小结、体检表、社会实践登记表、报到证存根及其它需要归档的材料。各学院和有关部门应严肃、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材料整理和归档工作,学院领导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要亲自办理,及时、准确、有序地将有关材料归档,避免差错和遗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归档材料,否则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毕业生材料归档时间定于6月27日至29日,要求当天归档完毕。

4、认真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针对两个校区办学的现状,今年学校仍将按照“统一步调、分区进行、以人为本、服务同学”的原则办理毕业生离校的各种手续,毕业生要按规定的时间持离校程序单办理离校手续。毕业前仍拖欠学费或学校其它费用的毕业生,根据校财字[2009]1号《安徽师范大学学生学杂费收缴管理暂行规定》暂缓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相关证书交由学院保管;有关部门要主动、及时、足额清退毕业生的各项押金和费用,做好党团组织关系转出(详见组织部[2010]13号及各学院团委通知)、毕业生户口迁移、后勤保障、安全保卫、行李托运、档案转递等工作。

5、学校按毕业生人均10元的标准下拨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费,用于各学院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五、几点要求

1、高度重视。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涉及面广、责任重大,关系到学校的社会声誉和安全稳定的大局,有关部门和各学院务必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学校负责、对学生负责的态度,认真细致地做好毕业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

2、精心组织。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时间紧、头绪多、任务重,各学院要根据学校安排和自身实际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方案,强化责任、细化环节,精心组织,确保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稳妥有序地开展。

3、热忱服务。相关部门和各学院要牢固树立“以生为本”的工作理念,按照“一切为了方便学生”的工作要求,优化办事程序,简化办事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满腔热忱地为毕业生提供周到、细致的服务。特此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2篇

2013年5月

毕业班学生(以下简称毕业生)离校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和教育管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目前,我校2013届毕业生即将毕业,为加强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有序离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认识,明确分工

各专业、班级要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指导,制定具体的日程安排,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专业课教师要组织好毕业生论文答辩工作。学生会协助老师为毕业生提供优质服务,营造毕业生文明离校的良好氛围,并组织好毕业典礼。团总支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益的联谊活动,增进同学、师生间的友谊,增强毕业生对学校的情感。

二、加强引导,严格要求

(一)要及时召开毕业生离校工作动员大会。及时将学校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传达给每一位毕业生,让每一位毕业生都知晓学校的有关安排和要求。

(二)要强化毕业生的思想教育工作。要教育毕业生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择业观,正确认识社会,正确对待就业,使全体毕业生带着全校师生员工的关爱,充满自信地踏上社会。

(三)要对受资助、欠费及贷款毕业生进行诚信、感恩教育。力求通过各类教育活动,让欠费、贷款学生进一步了解诚信知识,增强信用意识,按期还款。

(四)在毕业生中要加强宣传,使广大毕业生明白母校的声誉对个人的社会地位和发展都有很大影响,母校的发展与个人的发展息息相连,从而在离校之后能积极主动宣传母校、推介母校。同时,面对社会各界对于母校以及本人所学专业的调研访谈,能够充分表达对母校的满意度、对所学专业的自信度和认可度。

(五)要加强毕业生的校纪校规教育。强化毕业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基础文明规范的意识,形成毕业生离校安全、文明、有序的良好氛围。对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基本要求如下:

1、坚持请假制度。未经学院同意,任何毕业生不得擅自离开学校。

2、提倡文明就餐。严禁酗酒,严禁将酒瓶带入宿舍。

3、按时作息。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就寝。

4、注重基础文明。禁止在公共场所聚众喧闹,不得在宿舍区大声喧哗、嬉闹、打球、踢球,严禁向宿舍窗外乱扔杂物,不得在宿舍楼道内使用明火焚烧信件等,不得在走廊和宿舍内的墙壁上乱涂乱画。

5、遵守《新乡学院学生手册》中的其他校纪校规。

对违反上述规定者,学校将给予严肃处理并通报至有关单位。

(六)各毕业生宿舍由寝室长组织本宿舍同学在离校前将宿舍打扫干净,留下清洁空间,为母校作一份贡献。

新乡学院·商学院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3篇

关键词:专科毕业生,就业,安全稳定

近年来每到高校毕业季, 各大高校都会号召学生文明离校, 开展形式多样的文明离校活动。校园稳定不仅关系到高校正常的科教活动, 对社会的稳定和发展也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在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夕, 抓好毕业生安全稳定工作至关重要。

大学专科毕业生具有一般大学毕业生的共性, 同时又具有其自身特点。专科毕业生学制较短, 毕业时仍处于青春转型期心态还不够成熟却即将进入社会, 会比较迷茫;专科学生成绩较差, 各方面能力也有一定的欠缺, 自控能力较差;专科学生在就业方面也不够理想, 种种情况导致专科学生在毕业时面临更大的压力, 专科毕业生离校阶段的安全稳定工作也更为重要和复杂, 需要重点来抓, 针对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和措施, 切实做好专科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 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一重点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高校在毕业生离校阶段要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教育活动, 通过活动加强对毕业生文明离校的思想教育。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教育工作。

(1) 提前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

专科学生相对来说学历较低, 在就业时会面临种种困难及轻视, 在毕业时更容易面临“一毕业即失业”的窘迫状态, 或者无法找到一份比较满意的工作。专科生普遍心理还不够成熟, 面对如此残酷的社会现实, 一时难以适应, 容易导致过激行为的产生。因此在毕业前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 提前做好心理建设, 树立务实的就业目标, 先就业再择业, 调整首次就业的心理预期, 认识到专科生动手能力更强等自身的优势, 以正确的心态面对就业。

加强对毕业生宣传国家各项针对毕业生就业的优惠政策, 针对专科生特点, 鼓励学生自主创业, 办理针对高校应届毕业生税收优惠的自主创业证, 鼓励学生参军入伍, 鼓励学生参加实习培训强化动手能力, 鼓励学生参加三支一扶活动、志愿服务西部活动, 鼓励学生到西部、农村、偏远欠发达地区就业。

(2) 加强对毕业生进行道德法律教育

学校要将道德法制记录教育贯穿整个毕业生离校阶段, 组织学生再次学习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严肃校规校纪, 在毕业生中宣传各种文明公德, 组织毕业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 进行法制教育, 对于违纪学生更要严肃处理。

(3) 加强对特殊人群的思想教育

专科学生由于成绩等原因导致部分不能如期毕业, 会承受一定的心理压力, 需要对这些学生进行特别的关注及时进行心理疏导, 鼓励学生离校后认真复习, 争取来年毕业。

专科生中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学生通过选拔可以参加专升本考试, 这些学生部分从入校以来就一直努力学习希望能够就读本科, 但是面临只有一次的专升本机会难免心态不够平稳, 在考试前需要对他们进行鼓励, 帮助他们调整心态, 以更好的状态参加考试。对于考试后成绩不理想的学生更好特别关注, 及时做好心理疏导。

(4) 毕业生中开展系列文明离校活动

学校要通过开展文明离校活动营造良好的离校氛围。如开展“我为母校献箴言”、“毕业生条幅秀”、“优秀毕业生返校交流”、开展义务捐献活动、“参观校史馆”、组织毕业典礼和毕业欢送活动等等, 增强毕业生与学校的感情交流。

二妥善做好学生离校服务工作

(1) 重点做好学生就业工作

就业工作是关系到毕业生安全稳定工作的关键, 需要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在毕业前为学生开展系列就业指导课, 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就业指导, 提高学生的求职技巧, 了解就业环境, 为学生提供专门就业指导咨询服务。要掌握每一位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学校要充分利用网络等平台宣传就业政策、招聘信息, 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渠道, 就业部门要利用校园招聘会或专业专场招聘会等向用人单位推荐学校毕业生, 动员广泛力量为学生提供就业岗位。针对专科毕业生的特点, 可以开展“校企合作、订单培养”的模式, 缩短学生在素质结构和应用能力与社会需求之间的差距, 提高毕业生对社会的适应性, 提高就业竞争力。

(2) 简化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 提高服务意识

毕业生离校期间离校手续办理涉及到学院、后勤、财务、图书馆、学生处等多个部门, 学校应提前安排部署工作, 合理工作流程, 使学生能快速高校的办理各种离校手续。各部门应通力合作, 协调工作, 帮助学生顺畅办理各项离校手续及就业手续。

三健全完善毕业生离校安全工作应急预警机制

高校毕业生的安全稳定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许多都是由于没有提前做好预防, 事后补救就需要花费大量精力。尤其专科毕业生, 在毕业阶段尚不成熟遇事容易冲动, 就业情况不够理想等等更容易在离校阶段产生问题, 因此一定要做好预防工作, 将安全隐患扑灭在苗头阶段, 要求学生工作人员密切关注学生动态, 在毕业生离校阶段多多深入学生宿舍, 与学生谈心, 掌握学生行踪, 离校阶段安排学生宿舍夜间值班, 动员学生干部、党员等关注了解学生思想状况, 针对特殊学生重点关心, 防止意外情况发生,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 消除安全隐患。通过建立一套完善的应急预警机制, 细化一切工作, 及时了解情况, 排查安全隐患, 化解矛盾, 有效预防解决问题, 能够更好的做好毕业生离校阶段的校园安全稳定工作。

参考文献

[1]唐俊生.高校安全稳定工作的基础性对策[J].高校辅导员学刊, 2009 (5)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4篇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

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安排,2013届毕业生下学期将进入岗位实训与毕业实习阶段,实习结束后须提交实习鉴定册和毕业实习成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管理

毕业实习工作由教务处协调和管理,各系具体组织实施。各系结合专业特点,制定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方案,确保实习效果。

二、时间安排

1.学生选题及教师指导情况汇总统计(见附表1、2)上交时间:2012年12月20日前。

2.中期检查时间:2013年4月4日至4月15日。

3.提交成绩(附表3)时间:2013年5月15日前.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1.毕业成果的写作应以实习鉴定册为基础,选题要与毕业实习内容紧密相关,成果形式以专业实习报告为主,也可根据专业及实习岗位特点选择其他形式,如调查报告、毕业设计、作品等。

2.学生选题原则上一人一题,也可2-3人一题,但必须明确每人的分工及责任,保证每人承担内容不少于一人一题独立承担的任务量。

3.各系应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毕业成果写作的规范,远离学术不端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他人成果达50%以上的,毕业成果成绩以零分计。

4.指导教师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领域或所任课程应与所指导的内容相符或相近。

5.指导数量要求:为保证毕业成果质量,原则上正高级职称不超过30篇,副高级职称不超过25篇,中级职称不超过20篇。对于按此标准安排后剩余的篇数,各系要报教务处。

6.毕业成果的写作应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习成果(报告)题目要求确切、恰当、鲜明、简短,能概括中心内容,字数一般不超过20字;正文应在3000字左右;英语类专业学生的选题除按照以上格式安排内容外,正文必须用外文书写,单词量一般不少于3000个,应用所学语种撰写,不得以单纯的外语作品翻译或读书报告作为毕业实习成果。

7.指导教师应按规定及时进行指导和答疑,并做好指导记录。

8.毕业实习鉴定册中的“实习(调研)报告”手写填写,主要内容原则上与毕业实习成果一致,教师指导意见记录、教师评语及成绩(见附表4)另附于鉴定册封底。

8.毕业实习鉴定册由所在系保存、备查,实习成果以电子版形式交教务处。

四、检查工作

1.中期检查。2013年3月30日前各系应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毕业实习工作的组织与安排、指导教师指导情况以及学生完成撰写情况等,并向教务处递交中期自查报告,教务处将组织抽查。

2.成果复查。教务处将抽取一定比例的学生毕业实习成果进行复查。对于指导教师未按要求指导学生,导致学生实习成果质量低劣、成绩评定偏差较大或学生实习成果的抄袭、剽窃、雷同内容达50%以上的,除扣发指导教师的指导费外,将按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追究指导教师的相关责任。

五、毕业实习成果不合格后的安排

毕业实习成果不及格或未按时、按要求完成毕业实习成果的毕业生不予毕业。

9月份开学后对于毕业实习成果不合格的学生,需向所在系提出书面申请,经系主任审核签字后方可重(补)做。教务处将重新安排指导教师评定。

请各系接通知后按通知内容认真布臵此项工作,并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毕业生。

附件:

1、__届毕业成果选题统计表2、2013届毕业生毕业成果指导情况统计表3、2013届毕业生毕业成果成绩汇总表4、2013届毕业成果指导记录、评语及成绩登记表

教务处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5篇

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及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院2013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工作的指导思想

按照中办、国办及教育部、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的要求,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就业观,在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和就业层次。

二、就业工作的原则

1.鼓励和支持毕业生到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战略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及国防、军工、重点科研和教学单位工作。

2.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西部地区及航天、航空、核工业、国防等地处艰苦地方的国家重点单位就业。

3.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农村教师特岗计划”、“ 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到村任职计划”、“农技特岗计划”等项目。

4.鼓励毕业生入伍服义务兵役。

5.鼓励和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学校为其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等服务。

6.毕业生有执行国家就业方针、政策和根据需要为国家服务的义务。

7.毕业生有共同维护学院和全体毕业生声誉的责任,在就业过程中要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理性、慎重签约,一旦签约,不得随意违约。

三、就业工作的相关规定

1.学院发给应届非定向毕业生每人一套带编号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和一份《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出国或升学的毕业生要将协议书交回学院就业办公室)。

2.用人单位如不接收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毕业生可凭用人单位出具的接收函或劳动合同,到就业办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回生源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3.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因保管不善遗失《就业协议书》要求补发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二级学院辅导员和学管副院长签署意见,就业办在就业网站公示。自公示之日起30日内无异议的,可予补发。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参照《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4.协议书一旦签订后,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不得随意违约。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约的,须遵照相关规定办理(详见“《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解约管理办法》”)。

5.申请自费出国(境)留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2013年6月15 日以前办理申请手续。申请者可在学院就业办领取“《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3年应届毕业生出国(境)不参加就业申请表》。自费出国(境)留学的毕业生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至生源所在地。

6.在离校前已落实就业单位的结业生,可以办理《就业报到证》,但《就业报到证》备注栏将注明“结业生”字样。

7.欠交学杂费的毕业生,离校前应及时做好学杂费清缴工作。

8.毕业时未落实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其户口关系和档案材料转回生源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派遣之日起,两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可回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证》。

9.已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如有特殊原因,两个月之后可以申请调整改派。调整改派期限为两年(以《就业报到证》上的报到日期为起始时间),逾期不再受理改派申请;毕业时未就业毕业生改派时间最长不超过三年。

四、就业工作的管理

1.学院就业办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所属院领导指导下,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等有关部门的就业政策负责全院毕业生的就业及相关工作。

2.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了解本院(系)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开展就业指导、信息收集、推荐毕业生就业等工作;各二级学院自2012年10月起召开专场招聘会不得低于2场/月,并将当月所召开专场招聘会信息于当月30日前提交至学院就业办公室备案。

3.学院就业办负责收集全国范围内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各二级学院根据行业需要收集需求信息;学院就业办和各二级学院将收集的需求信息应及时向毕业生公布。

4.学院就业办在教育厅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在校内举办各种类型的用人单位招聘活动,以利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之间的双向选择。

5.各级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工作人员,应树立全心全意为毕业生服务的意识,认真执行有关法规和政策,坚持原则,秉公办事,杜绝弄虚作假现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五、签约程序

l.毕业生到所在二级学院领取《就业协议书》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妥善保管。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充分洽谈,达成意向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

3.《就业协议书》经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双方签字盖章生效后,交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和学院就业办登记盖章。

4.学院就业办汇总就业情况后,向省教育厅上报2013届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并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报到证》。

六、违约办理的规定及流程

毕业生签约后如果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履约,须按照学院的规定和流程办理违约手续。具体规定及办理流程如下:

1.毕业生在向已签约单位提出违约申请前,必须到所在二级学院说明理由,并进行违约登记备案。未经过违约登记备案的,原则上学院一律不受理违约手续。

2.毕业生在向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时,应向签约单位表达真诚的歉意,获得对方的谅解和同意,以维护用人单位与我院在毕业生就业方面的良好关系。

3.毕业生申领新协议时,必须向学院就业办同时提交以下全部材料: 详见《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解约管理办法》 4.毕业生用于向原签约单位提出解约申请的书面材料,学院方面一律不予签字盖章。

5.曾经办理过解约手续的毕业生,在与新单位签约后,学院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

6.若用人单位由于特殊原因提出解除协议,须向学生出具书面解约通知,并按照协议书中有关条款支付违约金,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出具的书面解约通知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新《就业协议书》。

七、就业工作时间安排

1.2012年9月初—— 2013年6月,公布用人单位需求信息。

2.2012年10月初——2013年6月,召开校园大型及专场招聘活动。

3.2013届毕业生的派遣工作时间安排为: 毕业生集中派遣时间为7月初,凡不能在7月初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可根据教务处的相关考试安排,并在获得毕业资格后可参加相应批次的集中派遣。

4.2012年9月中旬开始,处理毕业生遗留问题。

八、就业工作的考核

1.学院将定期公布各二级学院毕业生的签约率、违约率。各二级学院在保证学生充分就业的同时,要努力提高就业质量。

2.学院将对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进行规范化管理。就业指导、就业信息工作等方面,作为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的内容,并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特此通知。

附件:《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解约管理办法》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

就业办公室 二○一二年七月九日

附件:

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解约管理办法

一、原则上学生不得擅自与用人单位解约。若提出毁约,学生必须有充分的理由,并须征得原用人单位、所在二级学院以及学院就业办公室三方面同意,才能由学院就业办公室更换新协议书。

二、办理毁约手续所需提供材料: 1.原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书面证明; 2.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3.本人解约并申请新协议书的书面申请(《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X 届毕业生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和《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补办申请表》),经所在二级学院毕业生辅导员、学管副院长在解约申请中签署审核的同意毁约意见;

4.现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

5.由毕业生填写好的《西安科技大学高新学院201X届毕业生解约登记表》。

三、办理程序:

1、提出解约的学生本人在每双周周一前准备齐所需的相关材料,并交到所属辅导员处;

2、各二级学院毕业生辅导员于每双周周一下午将本院(系)毁约学生的材料统一交到学院就业办公室审批;

3、学院就业办公室将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材料并决定是否批准毁约;

4、审核结果一般在当周周五下午反馈给相关毕业生,并通知被批准的毕业生到学院就业办领取新的《就业协议书》。

四、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办理毁约手续,学院就业办公室不直接受理学生的个别毁约申请。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6篇

培华教函[2012]99号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提高我校实践教学质量,把毕业实习作为一个不可或缺的教学环节真正落实到实处,结合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相关要求和《西安培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补充稿)》相关规定,现就2013届毕业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时间:本科2013年2月25日—3月24日(有特殊要求的个别专业可申请延长时间);专科2013年2月25日—6月21日;

二、对象:2013届全体统招毕业生

三、主要内容及要求:

原则上按照《西安培华学院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补充稿)》文件执行,并强调以下几点:

(一)实习方式

2013届毕业生实习采用集中和分散相结合的形式开展。专科毕业生实习原则上分散进行,本科生要创造条件尽可能集中进行。毕业实习工作在教学副院长领导下,教务处、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及相关二级学院共同协作完成。

(二)具体分工

1.在教务处具体指导下,二级学院做好毕业实习工作安排及实施工作;

2.实训与就业指导中心协助二级学院做好校外实习基地联系和协调;

3.二级学院做好毕业实习工作的具体实施开展,包括实习计划的制定(本专科分开),实习基地、学生与指导教师的选派、实习学生的安排、检查、安全、实习报告的批阅和实习工作总结等。要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1)做好实习期间的学生组织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工作,集中实习的学生选派指导教师进行组织管理,分散实习的学生做好安全要求;

(2)提前联系实习基地,最大限度的利用已与我校签订协议、挂牌的实习基地;

(3)要求和指导学生认真填写西安培华学院学生实践日志,撰写实习报告,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结束后必须提供单位的有效实习证明;

(4)指导并要求本科毕业生结合论文(设计)题目进行相应资料的收集和调研;对专科毕业生也要做好实习期间的指导工作;

四、其他

(一)毕业实习工作所需的基地实习费用、用车等支持保障,二级学院于本学期末完成申请,以确保实习工作顺利如期开展;

(二)指导教师工作量按照学校工作量计算办法进行核算;

(三)《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鉴定表》和《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学生实习日志》以班为单位到教材科领取,《西安培华学院校外实践教师指导日志》各二级院教学科到教材科领取;

望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安排,务必于2012年12月28日前将毕业实习工作安排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

教 务 处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7篇

一、暂缓就业含义

为适应我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化的要求,缓解就业压力,为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我省从2002年起,对毕业生离校时暂未落实单位的省内高校毕业生,实行暂缓两年就业的政策(一般为当年7月至两年后的7月)。

(一)暂缓就业的范围:

1、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或和用人单位(私企、民办学校)签约但不解决其人事关系)且暂不打算将档案派回生源地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2、派遣前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阶段而尚未签署接受意见的毕业生;

3、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公司暂未获有关部门正式批准的毕业生;

4、报考研究生者。毕业生可根据实际需要来选择是否申请暂缓就业(必须是以自愿为原则)。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落实单位、拿到升学的录取通知书或需要派遣回生源地,均可以解除暂缓协议。

(二)办理时间:截止时间为5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办理程序:

(一)毕业生向所在学院提出暂缓就业申请,在招生与就业处(简称“我处”)网站公告通知栏下载并填写《暂缓就业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交给其所属学院、校区存档。

(二)二级学院、校区审批、签署意见并于5月31日前通过“广东大学生就业在线”院校管理端软件中的二级用户就业方案报批毕业生暂缓就业申请。

(三)我处审核并上报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 “省就业中心”),经省就业中心核准后打印条形码并下发《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简称《暂缓就业协议书》);

(四)毕业生签订省就业指导中心下发一式三份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份毕业生本人保存,两份上交所在单位集中送我处(一份由我处存档,另一份送省就业指导中心存档);

(五)我处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按规定时间统一送到省就业中心。

四、暂缓就业的取消

(一)在7月30日前签订就业协议书或要求取消暂缓就业者,由毕业生携带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处办理取消暂缓;

(二)在8月1日后毕业生也可携带签订就业协议书及暂缓就业协议书到我处,再由我处统一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学校办理需要15个工作日);或者到省就业指导中心直接办理。

五、暂缓就业期间的档案管理

(一)档案由省就业中心统一管理,暂不发报到证,不收档案保管费;

(二)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提供报考公务员、研究生、专升本等证明(需要带上毕业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

(三)落实就业单位或欲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先到我处办理登记,再凭《暂缓就业协议书》、接收单位有效接收证明到省就业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及派遣手续,毕业生的档案将由省就业中心转递至毕业生报到的接收单位;

(四)暂缓就业期满还未落实单位的,由省就业中心将档案转回毕业生生源地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师范生回教育局,非师范生回人事局)。

六、暂缓就业期间的户口管理

(一)入学时已迁户口至学校的毕业生:

1、办理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户口暂留学校二年;

2、期间落实单位的,凭省就业中心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3、期间未落实单位的,期满后本人按时回校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4、在暂缓协议规定期

限内,因结婚、生育、出国等需要开具证明的,应由毕业生提前到学校保卫处及寸金派出所办理将户口迁至生源所在地的相关手续,并向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

(二)入学时不迁户口至学校的毕业生,则不需办理户口管理。

七、温馨提示

(一)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准备升学(专升本、考研)、考公务员的毕业生及到其他企业单位就业,由于考试、录用与毕业生离校之间存在“时间差”,一旦落实,就便于档案及人事关系转至用人单位的接收单位;

(二)办理暂缓就业的影响:工龄、社会医疗保险缺失,暂缓就业不算工龄,同时也导致同级职称评定时间的推迟;暂缓期内也无法购买社会及医疗保险。

在报批过程中如果有不明白的地方或者有任何建议和要求请及时与我处就业工作人员联系。

联系人:钟召春 林明远陈新兵

联系电话:3174603、3174848

招生与就业处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8篇

各学院:

为进一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轻生活压力,根据我校资助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学校近期开展2013年学生无息借款工作、2013届毕业生离校前无息借款减免及还款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无息借款工作:

(一)申请借款的条件:我校在籍普通本科学生中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主要针对2012-2013学年资助额度不足的学生。

(二)申请借款的等级和金额:

甲等借款:每人每学年1000元;

乙等借款:每人每学年500元;

(三)借款的程序、期限与偿还、减免等规定按2011年版《学生手册》中学生无息借款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执行。2013年学生无息借款申请审批表(附件1)、明细汇总表(附件2)纸质(签字盖章)和电子文档在5月6日前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余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办理借款。

二、学生无息借款减免、还款工作:

(一)还款时间及方法:从5月13日至5月27日,请各学院通知借款学生(名单见附件3)直接到校计划财务处学生经费管理科或余区财务办公室办理还款手续。

(二)减免条件依据2011年版《学生手册》学生无息借款管理办法执行。办理减免有关程序如下:

1、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需提供符合减免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

2、各学院根据学生申请材料及《学生手册》相关减免条件进行审核后,填报《2013届毕业生无息借款还款明细表》电子版表格(见附件3)中的后四栏,于5月6日前将纸质(签字盖章)、电子表格、学生申请减免的有关证书复印件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余区学生工作办公室;

3、学生工作部(处)审定后,将审定结果在网上公示无异后报送校计划财

务处学生经费管理科。

(三)有以下情况的毕业生申请减免还款可在离校前持相关材料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或余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办理减免手续:

1、考取研究生但暂未拿到录取通知书的学生;

2、获得2013年校优秀共产党员、五四青年奖章等(以文件为准)的学生;

3、因在外实习或找工作暂时离校而无法提供相关减免申请材料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1、资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影响面广的工作,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通过多种形式将学校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学生。

2、在评审过程中,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切实将资助落实到真正困难的学生身上。

3、对获得无息借款及拟减免无息借款的学生,各学院应在学生集中、易于看到的地方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1:武汉理工大学学生借款申请审批表

附件2:2013年学生无息借款明细汇总表

附件3:2013届毕业生无息借款还款明细表

学生工作部(处)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9篇

“毕业生登记表”是重要的毕业材料之一,将会被放入毕业生档案里,为了加强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严肃性,现就填表要求说明如下:

(一)交一份清晰的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复印户口本),剪好后粘贴在毕业生登记表“填表说明”页的下方,以便核对姓名、出生日期和身份证号。凡有在入学后更改姓名或出生日期的同学,必须提供由户口所在地公安局证明材料及书面申请报教务科备案更正。

(二)毕业生登记表,具体要求如下:

1、各班接到本通知及毕业生登记表、自我鉴定提纲后,请及时发给同学填写。

2、学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时先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严格按要求使用钢笔如实填写,字迹要清楚端正。该表格是学生毕业档案的重要材料之一。

3、毕业生登记表封面填写格式:

学 校:顺德职业技术学院 院 系:(见下注)

专 业:(见下注)姓 名:

填表日期:

2013年 5 月20 日

另外:请在封面右下角写上学号。

▲ 注:院系和专业填写全称:

经济管理学院:会计、财务管理、经济管理、工商企业管理、工商企业管理(BTEC)、电子商务(TAFE)、物流管理、物流管理(TAFE)、国际经济与贸易。

计算机系 :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电子工程系 :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

机电工程系 :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数控技术、制冷与冷藏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

艺术设计系 :雕刻艺术与家具设计、工业设计、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外 语 系 :应用英语、应用日语

医 学 系 :护理,药学、康复治疗技术。应用化工技术系:应用化工技术、工业分析与检验、人文教育系 :初等教育、文秘

酒店及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烹饪工艺与营养。

4、学生的自我鉴定必须结合自己的实际,并严格严格参照《毕业生自我鉴定提纲》,不按要求填写作政审不及格处理,不准毕业。政审工作由各系书记负责组织。

5、各系要组织学生进行毕业前鉴定的分组讨论,并指定组长在分组讨论结束后,为各小组成员写出班组鉴定评语,并由组长签名。

6、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相片采用中国图片社统一拍摄的照片(今年10月中旬已组织拍摄),由教务科负责粘贴,毕业生登记表不用贴相片,没拍照的不予办证。

7、各系回收毕业生登记表时先进行初审,检查学生填写的内容及自我鉴定是否符合要求,如不符合要求的要重填;然后由系主任加系审核意见并盖章;在2013年5月30日前交到教务处进行汇总审查。

8、凡在校期间获得各项奖励的同学,请把获奖证书复印件连同毕业生登记表一齐交上。该材料将放入学生毕业档案内存档。

9、因这项工作涉及到学生的毕业办证,毕业档案材料将会移交到学生就业单位,是一件十分严肃的工作,请各系要求每位同学认真填好表格,并认真审查学生填写资料的真实性。

教务处2010、11、26 附:毕业生自我鉴定提纲

毕业生自我鉴定提纲

一、总结内容:

1、政治思想方面:

①在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和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态度和表现;对树立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的认识和表现。

② 对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活动的认识和态度;在树立为人民服务的观点、劳动的观点、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观点、走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道路、积极要求进步等方面的表现。

③ 在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中取得了哪些成绩?在校期间受过哪些奖励和处分? ④ 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及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方面的情况。

⑤ 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以及爱护学校公物,关心集体方面做得怎样?集体荣誉感如何? ⑥ 学校和辅导员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得怎样?

2、学习方面:

① 学习目的是否明确?学习态度是否端正?学习成绩怎样?

② 在毕业实习、毕业设计和平时生产实习、课程设计中的表现;运用所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文体方面:

① 有没有坚持锻炼身体,是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② 身体健康状况如何?

③ 有何特长、爱好和文体方面的突出成绩。

二、要求:

1、一律用钢笔填写,字迹要清。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10篇

学工办 蔡琴

2013-5-9

各系、各毕业班: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是学生大学生涯的重要档案之一,不得涂改或缺失。为了做好《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工作,高效优质完成毕业生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写流程

1、班主任下发《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5月18日前),提出明确的填写要求;

2、学生在5月28日前上交自我鉴定初稿(16K)给班主任;

3、在征得班主任同意后,学生正式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4、6月7日前,各班收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交系科鉴审;

5、6月10日前,各系收齐《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交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鉴审;

6、6月15日,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将鉴审过的《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返还各系,各系完成档案装袋;

7、6月20日前,各系向院招就办转移、交接学生档案。

二、相关填写要求

1、表内所列项目,由本人实事求是填写。如没有内容填写,可写“无”。

2、填写时一律用黑色签字笔,字迹端正、清楚,不得涂改。

3、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或如有其它问题而本人认为需要说明时,可加附页。

4、封面填写要求:学校:扬州大学广陵学院;院系:各系全称(文法系、经济管理系、机械电子工程系、土木电气工程系、化工与医药系、旅游与艺术系);毕业时间:2013年6月;填表日期:2013年6月6日。

5、“照片”一律用近期二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6、“本人简历”自小学起,依时间顺序详细填写,年月要衔接。中途间断学习和工作的时间也要填写,并加以说明。

7、“家庭成员”是指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对本人影响较大、关系密切的亲友。

8、自我鉴定:要全面、系统的回顾大学四年的相关情况,可从思想、学习、生活、工作等方面取得的成绩着手填写,可填写今后工作的展望或针对自身的不足需做的努力等等。

9、班级意见:班主任提出基础意见,并于5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系科审核把关,各系于6月3日前将各班班级意见上报院学工办备案,并将意见反馈给班主任。班主任在6月7日前组织班级成立评议小组(班级人数较多的班级,可成立若干小组)完成班级评议工作。班级负责人签名由班主任填写,时间统一填写2013年6月7日。

10、系级组织意见由系签署“同意班级意见”和“该同学能文明离校”的意见,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主任签名或加盖印章,时间统一填写2013年6月10日。

11、校级组织鉴定由学院统一填写时间为2013年6月15日。

12、最后一页本人签名一栏学生务必要签名。

附件:班级意见参考材料

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11篇

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做好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经研究决定,对毕业生离校工作做如下安排。希望各有关部门精诚协作,周密部署,圆满完成这项工作。

一、各部门工作职责

1、招生就业处负责报送《毕业生就业计划》、组织发放毕业生报到证,并将《毕业生档案邮寄地址名册》、《毕业生报到证通知书》、《择业代理协议》存根联、《户口迁移地址名册》送交档案馆和保卫处。

2、学工处负责发放、审核《毕业生登记表》,部署毕业生离校教育等工作。

3、教务处负责毕业证(结业证)、学位证的审核及组织发放工作,并将结业生名单送招生就业办。

4、财务处负责毕业生奖学金发放和所欠学杂费的收缴工作。

5、保卫处负责户口迁移证的发放及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

6、组织部、团委分别负责毕业生党团关系的转出工作。

7、宣传部负责毕业生离校的相关宣传工作。

8、后勤集团负责毕业生行李托运,办理毕业生交还家俱等手续。

9、医院负责毕业生体检工作。

10、各学院负责填写《毕业生登记表》、《学生情况卡》等有关表格;发放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组织毕业典礼;开展形式多样的毕业生离校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并将思想政治教育活动安排计划报学工处。

11、档案馆负责毕业生档案的整理及邮寄。

12、其他部门办理与本单位有关的手续。

二、要求与说明

1、毕业生就业信息公布后,学院要组织毕业生认真校对报到单位、地点及户口迁移地点。

2、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户口迁移证之后,若发现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有误,应及时向招生就业处反映,学生本人不得私自涂改。6月9日以后(具体时间等省就业办的通知为准),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与上报就业计划迁移地址有变动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函件直接到保卫处办理。

3、对于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遗留问题,暑假招生期间不予接待。

4、结业生在征得签约单位同意接收的情况下可发放报到证。

5、毕业生在离校期间,若发现有违反《学生手册》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从严处理,缓寄其档案,并通知用人单位。附件: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二O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

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日程安排

注:

1、毕业生党员转组织关系时间由组织部另行通知

关于做好2013届毕业生安全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第12篇

各学院(中心):为全面总结2013届毕业研究生思想状况、科研水平、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树立和宣传一批优秀毕业生典型,请各学院(中心)对2013届毕业研究生进行毕业鉴定,并在此基础上评选出优秀毕业研究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毕业鉴定工作

1、毕业鉴定对象:全体2013届毕业研究生。

2、毕业鉴定程序:个人进行自我鉴定(填写《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登记表由学院统一到研工部领取),在班级汇总后,由党支部或班委会听取各方面意见,填写班级鉴定意见,导师签署意见,各学院党总支或所直属党支部签署组织意见,最后由学院(中心)统一到研究生工作部盖章。

3、毕业鉴定时间:4月23日——5月10日

4、归档:所有鉴定评审完毕后,送研究生院档案室归档。

二、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工作

(一)评选对象2013届全日制在校脱产攻读博士、硕士学位研究生(不含定向在职、委托培养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评选对象总人数的10%。

(三)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作风正派,品德优良,团结同学,遵纪守法;在校学习期间,各方面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认真刻苦,课程学习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且具备授予相应学位所需的基本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及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4、在就业过程中,能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正确处理国家需要和个人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到国家需要的地方去工作。自觉遵守学校就业工作中的各项纪律要求。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读研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①获得“优秀研究生标兵”、“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及以上称号;②科研成果特别突出,发表多篇高质量的学术论文或在科研项目取得重大社会和经济效益;③在校级及以上各类比赛或竞赛(包括集体项目)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第一、二、三名;④在社会活动中,有突出的先进事迹,受到过国家或地方政府的表彰或其他奖励;⑤非西部生源到西部、到基层(具体所指地域见学校文件)工作并已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不受指标限制,可直接列优秀毕业研究生。

(四)评选程序及要求

1、本人申请,基层组织(班委、党支部、团支部)推荐产生人选;

2、各学院(中心)在征求研究生导师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初步人选,并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3、学院初选名单报研工部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后,上报学校批准;

4、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须填写《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二),并归入毕业生档案。

(五)材料报送

1、各学院(中心)初评报送材料包括:①《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纸质版,经导师、党支部或班委会及学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②《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三)纸质版、电子版。

2、上述材料请于5月3日前报送学院。逾期未上报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3、各学院(中心)在上报附件三材料时,严格按照EXCEL格式上报,并核准研究生姓名、学号等关键字段,以免出现荣誉证书、学校文件与个人信息不符等情况。

三、几点说明

1、各学院(中心)要高度重视毕业研究生的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评选细则,抓实抓好;大力宣传,加强指导,保证毕业研究生鉴定和评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2、要把毕业鉴定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作为思想教育和就业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实践育人工作的有效载体来抓,不搞形式走过场,通过毕业鉴定与评优工作,使毕业生受教育长才干,切实增强全体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与使命感。

2013届毕业生离校通知 第13篇

第二站:前往二教一楼大厅办理离校手续;

说明:总共有5栏需要盖章:院系、财务处、图书馆、宿管中心、校园卡服务中心。如果大家没有欠学费,借的图书已还清并不欠滞纳金,不欠水电费,我们会在这两天帮大家盖好院系、财务处、图书馆、校园卡服务中心几栏的章,如有欠费者,需要当天在现场自己办理盖章。财务处在行政楼313办理。第三站:18:00前交还离校手续表给辅导员。

*就算今年不能领取毕业证的,也必须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手续可代办。*饮水机回收地点:5栋、19栋首层

*申请暂缓就业:已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请于6月21日上午10:30在实训楼305签订《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

*专插本:已被高校录取为本科插班生的,请于8月底持本人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保卫处开具户口迁移证明,本人持迁移户口迁移证明到江埔街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毕业生党员:6月21日上午10:30,一教四楼报告厅召开毕业生党员教育大会及讲解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迁注意事项;

*贷款学生:6月21日下午14:30一教304教室召开贷款毕业生工作会议。

2、6月22日(周六)上午9:00参加毕业典礼

8点40分一教4楼报告厅:优秀毕业生和城建之星前往参加

9点一教126教室:其余同学前往参加

会后发放毕业证、毕业成绩表、毕业证照片、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等重要证件,必须本人领取,不得代领。

*报到证非常重要,切记不能弄丢。领取报到证后务必核实报到证上的信息,如发现报到主管单位、本人生源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者等情况,请及时到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212)办理相关手续(生源地有误者带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当页复印件)。

3、各毕业生需在6月22日退房和离校

如有毕业生因特殊情况需留宿的,须由本人向学生处社区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其中2栋、18栋、20栋毕业生6月22日晚20:00前离开宿舍,如有学生申请留宿的由社区管理中心统一调整宿舍。),经学生处同意后方可留宿,申请留宿时间最迟不能超过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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