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2024-07-09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精选6篇)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第1篇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但“三农”问题是建设全面小康的“短板”。乡镇政府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中处于最低层且发挥基础核心作用的政权组织,其权力的运行和职能作用发挥,事关政权的基础牢固、农村的发展稳定、农民的安居乐业和全面小康的建成。如何进一步理顺乡镇管理运行体制,优化服务职能,合理配置资源,有效改变目前乡镇政府面临的困境,进而实现农村的全面小康,已成为深化改革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一、目前乡镇政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无限小”的权力艰难支撑“无限大”的责任。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都要通过乡镇去落实,乡镇干部形象的说“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责任重大,但赋予乡镇政府履职尽责的权力却很少。乡镇党委、政府没有一定的干部人事调动权、调整权、任免权,无法有效激发干部活力;没有项目和资金审批权。乡镇政府手上没有任何项目、资金和资源,要实现一方发展只能靠一次又一次地上报文件、一次又一次地说好话。一些项目和资金上级批准了,但建设资金却掌握在部局手里,立项、招标、付款乡镇不能管,但工程质量乡镇要监管,施工环境乡镇要协调,工程验收和报帐单据乡镇领导要签字,这种脱节的管理方式,让乡镇很无奈;没有行政审批权。乡镇辖区的厂矿、企业,其涉及的登记注册、用地审批、环保评审、安全审批、爆破器材审批等乡镇没有审批权,但属地管理责任在乡镇,一旦发生任何不安全、不稳定等责任事故,乡镇必受追究;没有执法权。现在乡镇的执法单位,比如国土所、派出所、计生办、林业站等,都没有独立的执法权,执法只能是调查取证、整理资料,最后报上

级主管局依法处理。

二是政事不分“一锅搅”的工作模式影响肩负全面建成小康的历史重任。乡镇工作千头万绪,包罗万象,工作无处不在,无时不有,但乡镇“七站八所”设置不能顺应发展变革。近几年乡镇人才进口封堵,人员进退流转不畅,出现交叉任职现象,造成乡镇干部成为“万能干部”,在工作落实上出现“一哄而上,一哄而下”或“顾头不顾尾”,出现“不务正业”或越位、错位行>使职权,政事不分,该服务的没服务好,该行政的没行政好。

三是“吃饭财政”满足不了群众期盼发展的强烈愿望。乡镇一级政府没有一级财政,经费由县财政年初预算,按季度下拨。“吃饭”财政状况造成乡镇固步自封,艰难保持正常工作运转,一旦有机关建设、突发灾难应对、群众急需诉求解决等硬任务、硬要求,背上沉重债务包袱是难免的。机关干部和受乡镇管理、考核的单位干部的工资、津贴、奖金由县级预算,直接打入干部个人工资折子,上挂站所干部的工资由主管局发放。工资发放权的无法掌控造成干部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难以实现奖罚分明。

四是程序化的检查考核难以激发与时俱进的工作激情和活力。有人把乡镇形容成:残缺不全的政府、残缺不全的职能和包罗万象的责任。可在对乡镇的指标检查考核上并没有因天生“残疾”而放松。各级对乡镇制定各种各样的严格考核标准,造成乡镇无自主权,无自由空间,成了“机器人”。硬性考核乡镇产业发展面积的做法造成了镇村干部的强迫命令,对项目建设和基础设施的硬考核造成了乡镇拆东墙补西墙债台高筑。

五是对乡镇干部认识上的“偏见”影响优秀人才积极投身农村这方热土的热情。乡镇干部工作环境艰苦,地位不高。乡镇有一半以上的干部家属没有工作,其家庭的主要经济来源是乡镇干部的工资,且享受政策待遇没有上级部门干部优越。社会地位不高,群众不理解他们,上级部门不能很好听取他们的意见。大部分乡镇干部在乡镇一呆就是几十年,有的直到退休,进城工作率低,缺乏城乡交流。社会舆论缺乏对乡镇干部和乡镇工作的正确认识,丑化乡镇干部形象的问题还很突出。

六是干部能力和素质的缺失难以跟上形势发展的要求。乡镇干部是联系党和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农村经济、推动农村社会全面进步的骨干力量,是党在农村各项政策的宣传者、推动者、组织者和实施者,其能力和素质直接影响着党委、政府工作的贯彻以及惠民政策的落实和基层政权的稳定。目前,乡镇干部大体可划分为两代:“老一代”和“新生代”。“老一代”是多年来一直在乡镇工作,仍然是乡镇的主体,这一代人拥有丰富的农村工作经验和广泛的人脉关系,但普遍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低,不知不觉蜕变成了新的“文盲”,涉猎前沿科技信息知识基础乏力、掌握和应用吃力。这一部分人,大多缺少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工作只求稳,得过且过,认为自己年龄偏大,追求上进无门、无机会,做一日和尚撞一日钟。“新一代”是乡镇干部队伍的新“血液”,是“凡进必考的公务员”、“三支一扶”人员和选调生,他们拥有新知识,新技能,但缺乏农村经验,社会根基浅,还不能独立的开展工作。同时,部分的年轻人,大多娇生惯养,吃不了苦,静不下心,工作浮躁,缺乏进取精神。这两代人新旧交替,形成了鲜明的时代特征,中间出现了断层,很难适应新形势发展的要求。

二、对改革的建议

第一、适当下放“三权”,着力解决权责不一致问题。科学划分职权范围,进一步明确乡镇责任。适当赋予乡镇履行职责相匹配的人权、财权和事权,做到人权、事权与财权相结合,责权利相统一。对于县级部门设在乡镇的机构,应尽可能下放人、财、物和事权,由乡镇统一管理;对于上级部门需要乡镇配合的工作,坚持“条块结合,以条为主”进行管理,应赋予相应的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同时,要尊重乡镇,让乡镇有发言权。比如:国家在农村的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民生项目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等,应该以镇为单位全面做好设计规划方案,坚持“整合资源、资金捆绑、整村推进或整片推进”,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先全局后局部、先支持积极性高”等原则,镇报县审县确定,建立项目规划、申报、审批、实施的科学合理机制,避免争资金跑项目过程中的无序性、盲目性、重复性和不正之风,避免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撒胡椒面”工程、形象工程、“豆腐渣”工程、腐败工程等。比如:乡镇辖区内厂矿、企业及工业项目建立等,其规划审批、项目审批、用地审批、安全审批、环保审批等涉及事项,实行谁审批谁负责,共同研究审批共同负责。如果审批过程中乡镇没有发言权,就不能让乡镇管他们管不了的事。

第二、合理设岗定责,着力解决政事不分问题。结合乡镇工作实际,科学调整乡镇编制,合理调配使用人员,整合乡镇职能站所,使乡镇承担的工作和拥有的人员相一致。要做到“因事定岗,因岗定人”。要优化整合乡镇涉农单位,按照职能定位,赋予服务职责,使其真正把心思和精力放在技术服务、信息服务、生产流通服务等上来,切忌乱拉乱用、施予行政职责、搞行政命令。对于行政干部,要加强各项政策法规的教育培训,促进和引导其科学行政、民主行政、依法行政,加强对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和监督,严禁瞎指挥、不懂装懂。

第三、加大财税改革,着力解决“吃饭财政”问题。积极探索一级政府、一级财政的科学机制,或者建立对乡镇财政合理预算决算机制。属于乡镇管理的社会事务,要预算必要的财政支出,避免“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的尴尬;要把乡镇维护农村稳定、应对突发事件和突发自然灾害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专款专用;在乡镇的重点项目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民生项目建设等,必须要有项目和资金保障,否则超越乡镇财力的建设项目让乡镇去实施,必然对乡镇造成巨大的债务压力和“寅吃卯粮”的恶性循环。把乡镇机关和单位干部职工工资的发放交给乡镇党委、政府,以便乡镇灵活掌握、奖优罚劣。

第四、科学设置考核,着力解决“疲于应付”问题。在考核工作中,要把社会治理、公共服务作为乡镇的主业,加大考核力度,不要把项目建设、固定资产投资等乡镇没有能力不能起决定性作用的任务作为硬性指标去考核。当前考核乡镇工作的主要指标应该体现在:一是农业。主要考核政府对于产业发展的引导能力、示范能力和典型带动能力。考核政府为农民提供产业发展技术、致富技能和信息掌握的服务能力,不能以面积、数字论英雄;二是农村。主要是农村的社会稳定及社会转型期大量出现的“空巢老人”、“留守儿童”等新的社会矛盾的如何化解,村容村貌的治理、村庄的长远规划和布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在农村公平、公开、公正的实施,党的执政基础如何在农村不断强化等问题;三是农民。重点解决农民思想的解放、道德素养的提升、文化生活的活跃、生活方式的转变、文明程度的提高、积极关心支持集体事业的热情等。“三农”工作需要乡镇干部去认真探索和化解的问题还很多,任务还很重,乡镇干部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陷入跑资金要项目、保安全抓稳定、迎考核搞应付之中,造成忙忙碌碌而碌碌无为,“硬”任务干“软”了,“软”工作没干“硬”,到头来老百姓并不买帐。

第五、加强规范管理,着力解决“能力缺失”问题。一是加强干部技能素质培训,解决服务不到位的问题;二是加强干部宗旨教育,解决有位不为的问题;三是建立干部管理激励约束机制,解决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

第六、平等关怀关爱,着力解决“有为有位”问题。加大乡镇干部公开选拔的力度,让有志青年都能在乡镇这片热土锻炼成长成才,尽快解决乡镇干部“活力不足”、“青黄不接”问题;在乡镇适当设置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职务,让一些年龄大、优秀的干部工作有动力。加强乡镇干部与市、县直部门干部、贫困偏远乡镇干部与经济发达乡镇干部的交流,实现干部能进能出、优势互补的良性运行机制。同时要正确认识乡镇干部、理解乡镇干部,不能让乡镇干部既流汗又流泪。长期以来,乡镇干部为推动农村发展做出了无私奉献和巨大牺牲,比如计划生育、催粮要款、征地拆迁、产业发展等,面对硬指标、硬任务以及“摘帽子”、“硬否决”、“严问责”要求,乡镇干部常常会做出伤害群众感情的事,乡镇干部一度成为“作风粗暴”、“刁蛮粗话”的代名词,让乡镇干部树立在社会以及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是检验本次改革成果的关键。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第2篇

乡镇机构改革是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的重要内容。多年来,xx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稳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达到了整合机构、压缩编制、精减人员、提高效能的目的,初步建立起了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随着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改革后的一些困难和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何定位乡镇职能,切实理顺县乡关系,合理设臵机构和配备人员编制是大家共同思考和关注的课题。对此,xx市编办开展乡镇机构运行情况问卷调查和实地调研,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梳理出当前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一些共性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确保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一、基本情况

2010年6月,xx市编办对全市8县1区72个乡镇、3个街道办事处发放调查问卷84 份(每个县区1份,每个乡镇及街道各1份),对乡镇机关目前机构设臵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事业单位现行管理体制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乡镇机关现有编制使用情况等5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问卷调查,实际收回有效问卷84 份。

目前,xx市乡镇(街道)机关普遍设臵综合性机构1—2个,主要为党政办公室、经济管理办公室。乡镇(街道)设臵事业单 位1024个,其中:上划管理事业机构275个,双重管理事业机构119个,乡镇(街道)管理事业机构630个。主要设立的机构为财政所、国土所、劳保所、新农合办、统计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管理服务中心、社会事务管理中心、文化教育服务中心、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农业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畜牧兽医站、计生服务所、环境建设综合服务中心、环境卫生管理站、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规划建设管理中心、党职技校等。

从总体上看,我市在稳步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取得明显成效,乡镇机构运行平稳。一是对乡镇政府职能进行了重新界定,突出强化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职能,相对弱化了直接参与微观经济管理的职能。二是探索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乡镇机关运行机制,初步改变了机构设臵过多、职能不清、效率不高的现象。三是优化组合乡镇事业机构,将原来乡镇的“七站八所”进行归并。四是强化乡镇政府的服务功能,乡镇普遍设立了便民服务中心,落实各项便民政策和措施,给群众提供一门式服务和一条龙服务。五是机构编制得到有效控制,编制控制和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问卷调查汇总分析,并深入三个县区9个乡镇调研,我们看到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化和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现行乡镇管理体制运行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 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乡镇政府职能有待明确

乡镇不同程度存在着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一是职能上的“越位”。乡镇政府在职能上与县级政府划分存在不明晰,有限的权力却肩负着无限的责任。主要表现在:一方面乡镇政府充当了执法主体,如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税收等法律没有赋予的执法权,而乡镇政府却承担了主要责任;另一方面充当了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在“条块”管理的制度下,本应具备一级完备权责的乡镇政府却被“肢解”,“条条”做不了、管不好的事,乡镇政府却包揽过来,“千根针,一条线”的局面仍然存在。二是职能上的“缺位”。首先,乡镇政府财政吃紧,尤其在税费改革和取消农业税以外的税收后,乡镇政府失去了从村“提留统筹”获得财政收入的资格,其可控财政数量减少;其次,长期充当上级政府的“得力助手”,乡镇政府有事权却没有财权,事权和财权严重不对等,忙于完成上级指令和任务,对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产品等的供给上显得有些“力不从心”。三是职能上的“错位”。就目前而言,由于行政命令多于市场规制,有的直接或间接地参与经济活动,包办社会事业。

(二)县乡条块关系有待理顺

从管理体制看,乡镇事业单位大体可分为三类:县级主管部门派驻乡镇的事业单位,由县级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实行“条条”管理体制;乡镇政府和县级主管部门共同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 “条块共管”的体制;由乡镇政府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块块”管理体制。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及2008年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后,我市调整规范畜牧兽医站、农业技术农机工作站、林业工作站、水利水土保持管理工作站等机构设臵,实行“县乡双管”的管理体制,初步理顺了县区主管部门与乡镇的“条块”关系。但实行“条条管理”的一些派出(驻)机构,其权和利在垂直的业务部门主管,乡镇处于权责不对等的尴尬状态。如安全生产、交通整治、国土执法、计划生育、城建规划等工作,实际上是权力在“条”,责任在“块”,遇到问题时,乡镇政府缺乏与其职能相适应的权力,很难管理和调遣,甚至无权处理。又如统计站、劳保所等派驻机构,乡镇既无人权、财权,又无执法权,责任难以落实。再如村镇规划建设方面存在乱搭乱建现象,仅靠县区有关部门所派驻(或延伸)机构的那么几个人,根本管不过来,而乡镇政府却只能是看在眼里,急在心里。

(三)乡镇内设机构有待健全

2002年乡镇机构改革以来,乡镇机关普遍只设1—2个综合性办公室,不再设其他机构,造成对口部门较多,工作任务较重,人员职责交叉,一人多岗的局面。有些乡镇根据上级的考核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对乡镇和站所人员实行分组分线管理,开展工作主要还是采取领导包片、干部包村等传统方式。

(四)乡镇事业单位改革有待推进

一是一些乡镇事业单位兼有行政管理、规费征收、公益服务职能,造成这类事业单位重管理、轻服务,履行行政性职能多、公益性服务少,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二是有的乡镇事业单位事企不分,重创收、轻服务,从事经营性活动多、公益性服务少。三是有些乡镇事业单位,一无资金,二无场所,三少技术,缺乏为农服务基本条件。满足于催种催收、防虫施肥等初级服务,无法满足“三农”服务的需要。四是部门“条条干预”,强调上下对口,增加乡镇事业机构,或派出(驻)机构,如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所,导致一些农业乡镇财力紧张局面进一步加剧,个别依靠规费养活的乡镇事业单位,难以生存。

(五)乡镇编制使用效率有待提高

乡镇机关编制使用效率不高,新生力量得不到有效的补充。一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原核定乡镇机关编制与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符,加之副科以上领导占大量编制,个别地方还有超职数配备的问题,工作人员紧缺,混编混岗现象突出,一部分事业人员长期在行政岗位履行职责,既影响事业站所为民服务工作,又导致政事不分。二是2002年机构改革后,乡镇机关未核定工勤编制,由于历史遗留原因,工勤人员占用行政编制,乡镇机关补充不了新人,个别乡镇甚至形成超编。三是县级部门频繁从乡镇调人,导致乡镇机关和事业站所新招录人员得不到很好地使用。四是受“十一五”只减不增和编制限额的影响,乡镇事业单位人才匮乏,青黄不接。五是统计站、劳保所等县派驻乡镇机构,还有乡镇管 理的新农合办,机构属性定位不清,既不能参公,又无法纳入职改,有编制无人员,或无法进人。六是2008年改革和完善基层农业综合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后,各乡镇下属事业单位已按照站所进行管理和运作,人员编制也相应核定到站(所),但受评聘职称专业结构比例的限制,给人员编制管理带来难度。

(六)对乡镇的财力支持力度有待加强

就目前乡镇财力而言,绝大多数都处于“保工资、保运转”的境地,部分乡镇连维持正常运转都困难重重,由于乡镇财政经济总体实力不强,税源单一,收入总量小,财政自给率较低,收支矛盾仍然突出。一方面是财力不足,刚性增支因素多,各类政策性增支压力大,各项基础设施建设需地方财政配套,各类突发性灾害和处理社会矛盾需财政投入,财政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由于经费紧张,使乡镇干部有关福利政策难以落实,如不少乡镇干部出差、下乡没有补助、差旅费,也没有培训费等,这些问题影响到乡镇干部工作积极性。

三、对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几点建议

乡镇机构改革是农村综合改革的核心和关键。xx市新一轮乡镇机构改革应在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现行行政管理体制的基础上,以建设责任型、法制型、服务型、服务型、廉洁型政府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巩固基层政权为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整合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资源、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为主要内容,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提高执行力,促进“三农”工作,加快构建符合xx市情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乡镇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改革中,一是坚持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二是坚持责权一致的原则;三是坚持改革、发展、稳定并重的原则;四是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五是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

建议之一:明确职能定位,进一步加快乡镇职能转变 转变职能是乡镇机构改革的核心,在深化乡镇机构改革中,按照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紧紧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等方面开展工作,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调整管理方式,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切实履行四项职能:一是执行法律法规。宣传、落实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二是促进经济发展。改善软硬环境,为企业发展、外来投资和经贸往来创造便利条件和提供优质服务。扶持和发展特色经济、优势产业,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农业产业化,促进农民增加收入。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和就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三是加强社会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或协助上级政府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教育、公安、民政、劳动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镇村规划与建设等行政工作。协调社会利 益关系,突出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预警和管理,建立健全各种应急机制,及时排查调处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秩序,保持和谐稳定;指导村(居)民自治活动,开展农村扶贫和社会救助,切实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农村社会稳定。四是完善公共服务。按规定权限负责或协助上级部门抓好农田水利、镇村道路、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和镇村整体面貌。大力发展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和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体育、涉农服务等镇村公共事业,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供政策、科技、市场信息和社会救济、救助服务,及时向上级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以加速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为重点,注重做好城市管理和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努力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农业为主的乡镇,强化为“三农”服务功能,建立健全“三农”服务体系。真正把乡镇职能定位在“执行政策、发展经济、搞好服务、维护稳定、促农增收”上,使乡镇能够集中精力为农村发展、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提供更有效的专业化服务,从而真正成为“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层政府,而不是上级政府的派出机构或者办事处。

建议之二:理顺上下事权关系,进一步规范派出(驻)机构

一是凡是法律、法规和上级规定由县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的责任,不得转移给乡镇政府承担。确需乡镇配合做好有关工作,或确有必要委托乡镇承办有关事务,要赋予相应的办事权限,并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积极探索建立与乡镇政府职能相适应的考核指标体系,变系统或行业考核为综合考核,综合评价乡镇工作,严格控制对乡镇党政领导“签订责任书”和“一票否决”等事项,清理并取消形式主义或不合理的考核、检查和达标、评比活动,克服“上收财权、下放事权”等不良倾向。三是从我市各乡镇普遍反映的问题看,乡镇事业单位应该实行以乡镇管理为主、上级主管部门业务指导的运行机制更为合适。对经济较发达、城市化水平较高的乡镇,如:研和镇、江城镇、戛洒镇等乡镇,可考虑最大限度下放管理权限,按照成熟一项实施一项的原则,逐步将民政殡葬管理、土地管理、规划建设管理等部门的部分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委托授权给乡镇办理,其他的如环境保护、产品质量监督、部分矿产资源开采权等行政执法管理权限,在条件成熟时,分批逐步延伸或移交乡镇管理,使乡镇政府职能真正不越位,不缺位;对以农业为主的乡镇,着重理顺派出(驻)机构与乡镇政府之间的职责关系,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划分县与乡镇之间的财权、事权、人权、物权,理顺上下级间的工作关系。四是除国家和省另有规定外,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自行向乡镇派出(驻)机构,对原上级部门要求乡镇设立乡镇会计站、路政管理工作站、交通管理站等机构进行清理、规范设臵;对按有关规定 已派出(驻)的,逐步调整为区域覆盖设臵。减少上划机构,增强乡镇履职能力,农、林、水、畜牧、财政、劳保、统计等与乡镇经济、社会发展关系密切的机构,凡能够下放到乡镇的站所都要下放给乡镇管理,上级部门加强业务指导和服务监督;五是上级部门派出(驻)乡镇的机构,服从服务于乡镇工作大局,其业务要接受乡镇的协调和监督,经费由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管理,党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主要领导的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要按规定程序征求乡镇党委、政府意见。六是减少乡镇政府直接对村(居)民委员会的指令性行政干预,变管理为指导、支持和帮助,建立乡村互助共赢的新型合作关系。

建议之三:结合行政区划调整,进一步规范乡镇机构设置 一是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根据乡镇机关的特点,因地制宜设臵乡镇综合性办事机构,一般乡镇按不超过3个设臵,大乡镇按3-5个设臵。具体由县区党委、政府确定。一般乡镇,可考虑设臵党政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经济服务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大乡镇可考虑设党政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规划建设办公室。除上述机构,乡镇还应考虑一个便民服务中心,承担有关日常审批、登记、发证和公共信息、值班、信访等相关职责,通过“一条龙”的窗口式办公室,构建政府与群众日常沟通桥梁。乡镇人大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按照宪法和有关规定设臵。具体工作可考虑由有关综合性办公室或配备 专(兼)职人员承担。二是结合县区撤销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区划调整,根据省里的精神,重新核定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编制。一般乡镇编制在20~30名之间核定;乡镇镇编制在30~50名之间核定。不再核定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编制,可按机关行政编制10%的比例确定后勤服务岗位,并实行人员聘用、合同管理、政府购买服务的用人制度。对改革前在编在岗的机关后勤服务人员实行“老人老办法”逐步过渡。

建议之四:推进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提高乡镇公共服务水平

一是分类实施改革。进一步调整职能,将乡镇事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乡镇政府行使,如将乡镇事业单位原受委托承担的村镇建设规划、计生、劳动保障、农村经济管理等行政职能从事业单位分离出来,行政执法职能依法交由有关行政机关承担,对机构属性不明晰统计站、劳保所、新农合等机构进行规范理顺。二是根据乡镇事业单位的基本特征,将现有事业单位分为公益类和经营服务类,乡镇不再设立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对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实施不同的管理方式。公益性事业单位提供由政府保障的公益服务。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自主开展相关经营服务活动,经费自筹。三是根据公益性服务的特点,积极探索农村公益性服务的实现方式和运行模式。清理规范乡镇编外用工,因地制宜创新乡镇事业单位的服务方式,建立“以钱养事”的公益性服务新机制,可采取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委托 代理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购买公益性服务,形成多元化公共服务投入体系。公益性事业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提供公益性服务依法取得的服务性收入,可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其服务质量和服务价格参照相关标准执行并接受政府监督。依法取得的经营性收入纳入单位预算管理。运用绩效评估办法,对事业单位的运营状况、服务质量、产出效益和人员结构定期进行评估,依据评估结果相应调整政府公益性服务经费投入。四是结合分类改革和县区撤销部分乡镇设立街道办事处及有关行政区划调整,重新明确乡镇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专业技术人员编制比例不低于编制总数的80%。后勤服务人员不核定事业编制,可参照乡镇机关后勤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建议之五:严格乡镇控制机构编制增长,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一是建立严格的机构编制管理制度。建立机构编制、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协调配合工作制度和监管机制。对擅自增设的机构,财政部门一律不予核拨经费,银行不予开设账户;对超编进人,人事、财政部门一律不予纳入统发工资的范围,组织、人事和公安部门也不予办理调配、户口迁移等手续。二是健全乡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采取“编制实名制”的管理方式,根据调整变化情况及时向社会张榜公布编制总额、领导职数、岗位设臵、人员配备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三是整合资源,改善人员结构。实行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减少乡 镇党政班子职数;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采取按需设岗、定编定岗、以岗定人、竞争上岗的方法进行管理;,扩大面向社会、优秀村干部和大学生“村官”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数量,通过优化结构,盘活存量,充分发挥机构编制配臵使用效率。四是加大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建立健全举报制度,形成相关部门联动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部门干预、违规设臵机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超编进人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当事人责任。

建议之六:加大对乡镇的财力支持,进一步增强乡镇财力运转水平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第3篇

一、乡镇财政管理的工作

1. 开展乡镇账户和票据的清理工作

这项工作的开展是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一项不容忽视的基础工作, 关系着是否能正确的反映乡镇政府的财政状况, 关系着财政管理改革的成败。乡财政部门不仅要全面清理银行账户, 还要理清各类票据, 这样才能明确乡镇财政的具体情况, 为实施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在整理的过程中, 财政部门和监管部门要充分合作, 对清理情况要登记标注, 保证财政工作的透明, 整理之后, 可以提交上级财政部门进行严密的审核。

2. 完善乡财政管理体制

在进行此项工作之前, 要仔细阅读省委、省政府以及乡政府下发的文件和规章制度, 新的管理体制要充分响应国家的号召, 反应并符合省政府提出的要求, 并在此基础上调整财政体制。在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的同时, 也应该充分考虑农村税费改革对乡镇财力的影响, 不仅要提升困难地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还应该要考虑乡镇财政是否能够正常运转, 以保持乡镇财政体制的稳定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 是正确处理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保证, 有利于乡镇经济的发展。对经济较为贫困和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 应该采取不同的管理方式, 这样才能满足每个地区的具体需要。制定好相应的管理方式后报上级财政部门备案。

3. 保证工资的正常发放

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措施, 这是人民生活的保证, 也是社会稳定的前提。乡镇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客观地分析当地的实际情况, 不能忽视季节性的影响, 加强资金调度, 确保工资的正常发放, 这不仅加强了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也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政府形象。

4. 加强财政支出的管理

在财政支出的方面, 乡镇财政部门要根据乡镇收支的实际情况, 进行合理支出。每一个要支出的地方, 都要详细注明。与此同时, 各地要明确乡镇财政的支出范围和审批程序。根据保证工人工资、保证财政稳定的原则, 优先给工作人员发放工资。限制公用经费的定额, 加大支出管理的力度, 严格控制招待、电话、娱乐等不必要的费用开支, 这项规定还有利于加强政府的廉政建设。乡镇政府要严禁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 脚踏实地, 为人民谋福利, 为国家谋发展, 不能为了维护自己的形象搞一些虚假的政绩工程。

二、乡镇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财政方面

随着农村综合改革的不断推进, 乡镇政府的职能需相应地转变。首先, 通过乡镇政府职能的转变来深化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这种渗透的方式不仅能够达到转变的要求, 而且能够使改革循序渐进。在改革的过中, 不能急于求成。必须要明确乡镇政府职能, 转变乡镇干部定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指导意见》中指出, “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 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 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根据党中央的指示, 在乡镇政府工作中, 领导干部的角色定位一定要有相应的转变, 必须要加强服务人民的意识, 以人民为主, 把自己的利益放在人民的利益之后, 努力成为农民的信息中心和市场经济的先行者;同时要积极引导乡镇干部转变角色, 增强干部是人民公仆的服务意识, 做好多重身份, 扮演好多种角色, 积极地成为资源资产管理员、人民的矛盾纠纷调解员、社会的综合治理安全员, 真正做到从管理到服务的转变。此外, 还要积极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因为乡镇机构改革既是地方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 又是农村综合改革的关键点。要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 以农民利益为出发点, 创新体制机制, 理清职责关系;明确岗位的设置, 控制人员编制, 不能一岗多职, 也不能一职多岗;要建立精干高效的乡镇财政管理运行机制, 推动基层群众自治, 建设服务型政府, 加强服务工作, 做到人民与政府平等的互动;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尽量减轻农民负担, 让农民的生活变得更加稳定, 促进农村经济和谐稳定发展。

三、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组织领导

1. 强化组织领导和配合

乡镇政府要切实把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改革纳入重点督查项目, 政府要切实加强领导, 最好能够成立由政府领导并参加的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领导小组, 这样不仅能做好监督工作和工作部署, 遇到困难和问题还能够马上解决, 有利于推动改革顺利进行。

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是一项系统的综合性的改革工程, 是多层次、多角度、宽领域的综合改革, 内容诸多, 所以需要多个层面的共同配合, 综合推进。上级财政局要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问题, 针对新的情况作出新的调整, 加强对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指导。改革中, 相关的部门要协同配合, 细化工作、全方位执行, 确保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有效推进。

2. 严明纪律

乡镇政府在推进乡镇管理方式改革的过程中, 要规范操作程序, 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的全过程都应该透明, 确保工作的透明度。不得在实行财政管理方式改革之前私分资产, 这样的行为一经发现, 有关部门应当全部予以没收, 不仅没收, 还要严厉追究, 让相关的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

随着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的大面积开展, 乡镇政府职能的切实转变, 各县对乡镇政府的考核机制也要有相应的变化。考核的内容应该更加的全面, 不仅要看专业性方面, 更要注重人的思想品质方面。相关部门在制订科学考核办法时, 要明确乡镇政府的责任和权利, 建立出与社会发展目标相一致的考核激励机制, 选举出符合人民要求的好干部, 培养出能造福社会的好领导。

四、结语

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 不仅关系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 也关系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改革的过程中, 要深入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全面推进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工作,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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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吴振宇.坚持“五个结合”突出“六个强化”庄浪县扎实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J].财会研究, 2010 (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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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赵云, 程晓玲.沙雅县积极推进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J].农村财政与财务, 2007 (03) .

[6]熊仁录, 吴启荣.转变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提升乡镇科学理财水平[J].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 2009 (03) .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第4篇

——题记

出路,—幅精雕细描的画卷

富县作为一个农业大县财政穷县,乡镇基础条件差异较大,改革面临着相当大的困难。县委、县政府一班人不畏艰难,科学决策,大刀阔斧地迈出了改革的新步伐。于是,一项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富县实际,科学可行的改革方案出台。

富县以“创新机制,增强乡镇发展的活力和动力”为目标,针对税费改革后“乡镇责任与权力不对等、机构设置与工作要求不对等、资源利用与工作效率不对等”等突出问题,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实施的原则,把这场改革分为三步来走。第一步是在2008年结合乡镇政权建设,对基层站所进行整合;第二步是在2009年上半年,通过调研考察,合理设置基层站所;第三步是在2009年下半年,学合各乡镇实际,实施了站所人员聘用。经过三年的不懈努力,目前全县乡镇机构改革基本完成,取得了极其显著的成效。

三年乡镇机构改革期间,县委书记刘天才、县长蔺治斌和他的一班人夙兴夜寐,呕心沥血,亲自调研、考察,细心推敲,精心组织、现场办公:分管领导积极参与、认真组织实施,各基层干部职工大力支持与认可。仅县委常委会和各类改革的会议达数十次,现场调研和现场办公达百余次,为改革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和有力的保障。改革,—幅幅千锤百炼的画面

富县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强化“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加强管理、维护稳定”职能为目标,对乡镇机构进行了合理调整和规范设置。简化了办事程序。实行集中办公,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强化乡镇政权职能,理顺管理体制,实现责权统一的高效工作机制。按照“因事设岗,按岗定人”的原则,优化干部队伍,竟争上岗,推行“公平、公开、公正”的全员聘任,实行实名登记制,确定了全县13个乡镇“三办七所”的人员编制、职能职责。调动乡镇机构的主观能动性,探索县乡财政分灶的新路子,完善财税体制。按先行试点、全面推行的思路,在经济基础较好、经济比较活跃的富城镇、茶坊镇和张家湾镇建立乡级财政试点工作。

改革的雨露使各乡镇面貌新颜绽放,一座座大楼拔地而起,昔日的几排年老失修的瓦房早已消失不见。通过改革,13个乡镇站所全部搬进了崭新、宽敞、明亮、设施齐全的办公大楼,宽阔平整的篮球场,美丽多姿的花园,碧绿柔软的草坪,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味美可口的廉政灶,使得干部职工的工作生活条件大为改善,工作热情得到极大的提高,服务意识更加增强了。

乡镇机构改革让政府职能不断转变,在羊泉镇,镇长带领干部和技术人员帮助果农打药;在交道镇,党委书记主动帮助农民办理手续;在北道德乡党委书记主动询问群众,随时随地解决群众困难。富县现在的干部由原来“管理农民”逐渐向“服务农民”转变,群众对干部和基层组织越来越信任,干群关系也越来越融洽,让政府真正成为农民群众的“靠山”。羊泉镇鹿首村村民宋银云的丈夫患有严重的肝病,她找到镇政府,希望能够尽快通过合疗报销一些医药费继续为丈夫治病。羊泉镇社会事务力硷室工作人员了解到她的情况后,—个多小时就为她办理好了相关手续。现在羊泉镇干部们对待群众的事情“热情、快捷、高效”,已成为工作常态。

记者采访了富县乡镇机构改革办公室主任尉龙斌,他讲到:把分散的、在外边住的站所,统一都整合到乡镇一个院落里去办公,主要是为了方便群众,这是富县站所整合的一个特点。第二个特点就是按照站所的职能,把站所相近的职能进行合并,机构设置更加科学、更加合理,人员结构更加优化。整合后,充分下放乡镇对站所的管理权,把过去由部门管理的站所下放到乡镇管理,使乡镇职能得以强化。

启迪,一本发人深思的画册

改革的过程是艰辛的,成绩是斐然的,改革过后更是发人深思的。在推进乡镇机构改革中,富县通过探索和尝试,不仅取得了惊人的成效,同时也给人们留下深刻的启示。

乡镇机构改革能否取得实效,最核心的是要强化乡镇政权的职能,否则就成为“单位换牌子、业务换名字、干部换位子、工作老样子”的搞形式、走过场。科学可行的改革方案是改革取得成功的前提,富县乡镇基础条件差异较大、政权建设进程不一,改革能否顺利实施,最为关键的是坚持做到因地制宜、分类推进、逐步实施。改革涉及到领导干部的去留,一般干部的岗位调整,落聘人员的分流安置,临时聘用人员的清退,干部职工的积极参与是推进改革的基础。镇机构改革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系统工程,只有加强组织领导,才能确保改革成功。

富县乡镇机构改革一是切实增强了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管理协调和服务职能,为构建以乡镇党委为核心,权责统一、协调一致、便民利民、务实高效的工作格局奠定了基础。二是有效解决了乡镇站所管理缺位的问题,实行集中办公,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三是激发了基层干部学业务、学技术、比服务的内在动力,四是既改善了乡镇和基层站所的办公生活条件,又节约了土地,办公用房等资源,减少了运行成本。

但是,乡镇机构改革和管理创新是一项需要不断探索完善的系统工程,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县委书记刘天才讲到:从富县目前的运行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问题,主要有:一是专业技术人员严重短缺,全县30万亩苹果仅有80名技术员,蔬菜、畜牧等方面的技术人员更为缺乏,这个问题富县将通过加快引进、加强培训两个途径解决,二是乡级财政尚未建立,工作服务的实力十分薄弱,下一步县委县政府将选择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建立乡级财政试点,增强乡镇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三是基层站所的考核管理机制尚不健全,乡镇干部的待遇偏低,要进一步健全制度,调动他们安心工作,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对推进乡镇改革的建议 第5篇

突出问题、原因及对策建议

依法行政是法制国家政府行使权力时普遍奉行的基本原则,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和根本标志。要依法治国,建设主义法治国家,一切政府机关都要必须依法行政,市场条件下,每个参与者都处于平等的位臵,从市场主体到商品交换,都依靠加以保障,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为加以制裁。乡镇一级政府是我国最基层的一级政府机构,现阶段推进基层政府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重点在于乡镇一级政府能够有效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由此笔者针对当前制约乡镇一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做了一些分析:

一、依法行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相当部分法律法规质量粗糙,执行难度大 从我国现有的行政法律体系来看,乡镇一级行政执法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但从实际工作情况看仍然存在一定问题,一是许多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至今得不到修改,而这些法律法规已经不能适应或不能完全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如:《户口登记条例》是五十多年前计划经济时代制定的,却至今得不到修改,其中的许多条款都已经跟不上社会发展的需要。二是法律、法规过于原则,制定的实施细则出台滞后,实践中缺乏可操作性。如:《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中规定乡镇人民政府“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但如何实施这项工作却没有明确规定。

(二)依法行政工作体制不顺畅

推进依法行政,必须构建完善、系统、顺畅的工作体制。目前依法行政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各级政府法制机构,从机构设臵情况看,政府法制机构的设臵为国家、省、市、县四级,乡镇一级政府未设臵专门的机构。从人员分配来看,以我省为例:省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25名,抚州市政府法制办机关行政编制11名,我县法制办目前只有2人。由此可以看出,依法行政工作体制呈现出上强下弱的“倒三角”态势,这种状况势必影响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二是对“事”不对“人”,影响政府法制机构权威。政府法制对于违法执法人员的处理只有“建议”权而没有直接处理权,严重影响监督效果和政府法制机构的权威,自我县设立法制办以来,还没有直接处理过一起行政人员违法执法案件。

(三)行政执法部门之间职责不清,缺乏配合 行政执法是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管理工程,涉及社会各领域,涉及政府各层次,所以行政执法不但要求与司法机关密切配合,而且要求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和协调。但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机构设臵的不合理性,基层行政机关各自为政、相互扯皮、互相推诿的现象仍然时有发生。如:在乡镇集贸市场对流动摊贩的管理中,派出所、工商、税务、环卫等行政执法机关往往互相踢皮球,谁都不想管。工商所只管发照、环卫所只管发证、税务局只管收税、而对于欺行霸市、违反治安、脏乱差的行为一概不管,听之任之,往往造成市场管理的一大难题,造成执法的“真空”。又如按照法律规定,由国土部门作出生效的处罚决定,土地违法者拒不履行时,必须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在实际中,许多集镇违章搭建正是城关村、居委会等基层组织集体建设经营的,村委和居委的工作经费支出往往来源于此,由此造成处罚决定往往很难执行到位。

(四)“人治”思想束缚“法治”建设 由于我国“权大于法”的人治传统思想影响至深。旧的观念和旧的习惯积淀太深,极难转变,一些基层干部法制意识状况与依法行政的要求不相适应,惯于按政策和行政命令办事,对依法行政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认识不够,依法行政的自觉性较差,加上少数领导干部臵国家的法律于不顾,以言代法,甚至以权压法。基层行政执法机关往往能省一个环节就省一个环节不按程序规范操作。如:乡镇计生部门在征收社会抚养费中还是靠集中人力强制,不讲也不会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管理。

(五)行政争议的解决渠道单一

近年来,基层群众“信访不信法”成主流。如:通过随机抽查20个县效能办信息监测点反馈的信息,知道县信访局办公地点的有15个,知道县政府法制办办公地点的只有2个,了解县政府法制办承担行政复议工作解决行政争议的一个也没有,实际中,这两个单位都在县政府大楼办公一个在一楼一个在十楼。一方面信访工作量大,与之相对的行政复议悄然无息,行政复议机构的设臵仅停留在法制机构兼职,实为内设和名义上的合署办公,县政府重信访轻复议的现象普遍存在。信访救济不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最有效途径,行政争议要纳入依法解决的渠道,行政复议和信访的功能定位背离依法行政的整体要求。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为了降低越级上访的数字,完成维稳任务,乡镇一级政府往往给上访群众一定的优待政策,致使上访户得到不应得的利益,导致部分群众争先效仿,信访量逐年加大,形成恶性循环,有的甚至将上访做为敛财的途径,为社会的稳定埋下了隐患。

(六)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存在薄弱环节,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在村一级组织存在阻力 由于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冲击,导致大量的农村青年外出务工,村两委班子往往学历水平低,年龄结构大,法制意识缺失,法制观念淡薄,村两委会的依法办事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导致国家政策法规在村一级实施遇到阻力。有的村委会受经济利益驱动,违法出卖宅基地,导致监管出现困难。在贯彻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过程中,尤其是村两委换届工作中,拉票贿选的问题难以得到有效根治。

二、存在突出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体制方面的原因

1、行政组织层次过多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效率。在我国目前行政管理层次由中央、省、市、县、乡镇多达5级,这样多的层次往往是中央的政策包括行政法规当贯彻到基层时就会大打折扣,“一本正经”到了乡镇一级往往成为“胡说八道”。复杂的行政机构为依法行政设臵结构障碍、管理组织机构过于复杂,不可避免地出现疏漏,而且机构越复杂,疏漏的机率就越大。机构重叠、职能交叉,就会形成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出现一些行政功能真空,很多事务没有机构管的现象,在无形中为政府行政机关依据法定职权进行管理设臵了结构上的障碍,为依法行政增加了机构因素的难度。

2、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一是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力度不够,上下迎合的多,打不开情面。二是外部监督大都流于形式,媒体监督没有放开。三是能够对执法人员起直接监督作用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对其享有的权利、司法救济方式以及投诉渠道不甚了解,不会运用法律武器,也不敢投诉。四是一些涉及行政执法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大多数是由行政执法部门起草的,容易出现强化部门权力和弱化监督制约机制的倾向。

(二)主体素质方面的原因

乡镇一级政府机关干部往往将领导的“指示”、上级的红头文件看的高于法律,依法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尚未成为他们的主导意识。另一方面,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思想意识和基本法律知识的还有欠缺。有的认为法制机构可有可无,设与不设不会影响工作大局,不愿在法制机构建设上下功夫,花力气。有的认为政府法制机构只会按法律框框办事,缺乏灵活性,不会领会领导意图,是“死脑筋”,视为自己行使权利的障碍,不愿让法制机构人员参与重大决策。有的把法制机构当作收拾残局的工具,决策问题不事先征求法制机构意见,等到问题难以解决,不可收拾时,再交由法制机构处理,并对问题的解决提出各种条条框框,使法制机构限入“两难”境地。

三、推进乡镇一级政府依法行政的对策建议 基层尤其是乡镇一级政府行政执法难早已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要从根本上改变这一状况,进一步推进行政执法工作,必须调动各个方面的力量,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的积极性,同时还必须做到:

(一)加强和改善行政立法工作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任务繁重,许多法律不能及时制定,这就需要加快中央的立法步伐,特别是加强地方的立法工作,以适应行政执法工作对法律法规的需要,前提是坚持地方立法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相抵触原则。尤其是省、市一级应加快地方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立法和制定工作,既可以照顾各地的实际情况,又可以提高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建立通畅的反馈渠道,基层一线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执行法律法规的情况将合理化建议反馈给立法工作人员,促进法律法规制定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做好法律、法规和规章清理、编纂、立、改、废工作。

(二)加快行政机构改革工作

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以行政机构改革入手有两种思路,一是在乡镇一级设立专门的政府法制机构或者扩展现有乡镇司法所机构职能,强化行政复议机构建设,转变当前“信访多过信法”的现象。二是进一步精简乡镇机构直至取消乡镇人民政府这一行政管理层次,避免过多行政组织层次影响了依法行政的准确性和效率。

(三)加强行政法制宣传教育

推进乡镇改革事项调查报告 第6篇

一、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思考

(1)产生问题的原因

近两年来,因我县柑橘黄龙病爆发,大量果农因此造成收入锐减,严重影响了经济社会发展,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2)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保持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2、有利于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3、有利于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3)初步对策

1、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新型农民,鼓励发展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

2、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简化农村房屋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完成房屋、土地的确权登记。

3、有序引导农民发展经济效益高、投资周期短的种植、养殖业,鼓励农民在城区组建加工或服务企业。

4、加大资金、政策帮扶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在项目审批、资金扶持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

5、加大柑橘黄龙病防控力度。

二、如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用地

(1)产生征地拆迁工作难的原因

1、被征地拆迁户思想认识存在偏差。被征地拆迁人希望通过征地拆迁使原有财产增值,有的甚至搞突击加层、突击装修、突击建设、突击种植,也有一些被拆迁户存持久战心理,认为拖到最后实施主体会妥协,补偿金额会上调;有的缺法律意识,过分强调个人利益,不按法律程序进行维权行动,采取过激行为阻挠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

2、被征地拆迁户补偿要求过高。一些被征地拆迁户利益期望值不断膨胀,对政府不断增加的补偿要求,仍然漫天要价,向政府提出超乎常规的补偿要求,政府无法也不可能满足其要求。

3、相关部门协调配合不够,难于形成合力。

4、舆论引导失当,放大“强拆”问题的严重性。

(2)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经济社会的长远发展;

2、有利于合理高效利用土地资源;

3、有利于社会公平正义;

4、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

5、有利于规范管理。

(3)初步对策

1、完善政府统一标准,切实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2、正确引导媒体的舆论导向;

3、依法精简审批事项;

4、加大“两违”治理的力度;

5、创新征地拆迁新模式;

6、加大失地农民的政策保障。

三、如何加强城区社会治理

(1)产生问题的原因

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激增,对社会管理造成一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

1、对城区社会管理工作重要性人认识不足。

2、管理体制不顺。条块分割的城区社会管理体制,已不适应社会发展需要,制约了城区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3、基层组织设置不合理。一是社区居委会设置少,管辖范围大;二是社区居委会的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

(2)改革的意义

1、有利于营造一个良好的.城区市容环境。

2、有利于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3、有利于城市管理步入规范轨道。

(3)初步对策

1、提高认识,加强对城区社会治理工作的领导。

2、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强化镇政府对城区社会治理的主体地位,打破条块分割、多元管理格局,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管理体制。通过理顺体制,建立责权统一、配合协调、运作高效的城区社会管理体制。

3、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夯实城区社会管理基础。一是调整居委会设置,按照有利于社会管理,方便生活,资源利用和工作效率提高的原则,适当调整居委会管辖范围,在左岸香桂等新建住宅小区增设居委会;二是增加居委会的经费预算,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居委会工作人员的政治经济待遇;三是在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开发商留足社区管理的办公用房,提高工作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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