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2024-07-12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精选7篇)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1篇

xx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目 录

一、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二、乡镇安办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三、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四、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职责

五、乡镇船管员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六、村委会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七、安全例会制度

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九、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十、渡口管理制度

十一、渡工安全管理制度

十二、学生渡运制度

十三、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

十四、村安全专干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乡镇人民政府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制定本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并督促村民委员会、镇渡口管理人,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严格遵守;

二、建立、健全行政村、学校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落实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经常对镇船舶和渡口开展安全检查,纠正违章、制止超载和非法营运,消除隐患;负责镇非法运输船舶监督管理,制止其参与客、渡运和经营性货物运输;取缔本行政区域内无证无照无船舶;

三、对辖区水上安全隐患及问题,要督促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建立立案、销案制度,落实整改责任单位、责任人,督查督办,整改到位;

四、维护客、渡运秩序,对赶场日、重大节假日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群众性活动,特别是学生渡运,要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安排专人轮流值守,制止超员超载;

五、协助海事机构对乡镇船舶和船员办证办照,组织船员参加培训;组织本辖区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事故,并做好善后工作。

二、乡镇安办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对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对象进行培训学习;

二、负责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日常工作,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船主及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三、负责本乡船舶修造厂(点),船舶转让、买卖、报废、灭失、销户以及渡口设置、撤销的登记和申报管理;

四、加强乡镇船舶管理,维护好客、渡船舶安全秩序,经常开展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赶场日、重大节假日等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重大群众性活动,特别是学生渡运,要进行跟踪管理,制止船舶违章、超载;

五、督促乡镇运输船舶、船员办证办照,组织船员参加海事机构举办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考试;

六、参与镇政府组织的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水上交通事故;

七、负责乡镇非运输船舶监督管理,核发检验证书、登记证书、船员证书、勘划船舶载重线,确定船名牌等,制止其参与客、渡运和经营性货物运输;

八、建立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台账,完善安全内务管理;

九、年度安全工作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专项安全活动有专题材料,会议有记录,安全例会有纪要,隐患整改有结果。

三、乡镇长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履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乡镇水上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经费和设施;

三、督促落实行政村、学校和船主及渡口船舶、船员、旅客定额安全管理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四、抓好所辖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上级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总体要求,组织参与安全大检查和专项整治活动;

五、每月听取一次安全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安全动态,及时召开专题安全会议,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六、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通报、分析安全工作形势,提出预防和整改措施;

七、负责组织水上重特大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工作,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重特大事故。

四、乡镇分管水上交通安全领导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和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被管理对象严格执行;

二、协助镇长具体抓好乡镇船舶和渡口安全管理,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三、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布置安全工作,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切实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具体问题;

四、经常组织安全人员深入港口、码头,下河、上船开展乡镇船舶安全检查工作,及时纠正违章,排除安全隐患;

五、组织并参与赶场日、重大节假日等重大群众性活动的渡口、码头轮流值守,特别是学生放假日应督促学校组织教师护送;

六、组织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善后事宜,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

七、负责领导、督促、检查镇安监站工作。

五、乡镇船管员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督促乡镇船员严格执行;负责乡镇安监站水上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二、深入港口码头,在赶场日、重大节假日等重大群众性活动日跟踪监管,制止船舶违章、超载;

三、组织、督促本镇所辖运输船舶向海事、船检机构办理有关证书、证件;

四、负责本辖区船舶转让、买卖、报废、灭失、过户、销户以及渡口设置、撤销的登记;

五、组织船员参加交通主管部门和海事机构举办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对船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

六、负责对乡镇运输船舶的登记、检验及发证,船员培训、发证,日常安全监督管理,制止非法载客和营运;

七、参加本镇水上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协助海事机构调查处理事故;

八、搞好乡镇船舶安全内务管理工作,做到记录详细、资料齐全、台账清楚。

六、村委会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有乡镇船舶的村民委员会应设立安全专干,建立管理台账,履行工作职责;

二、负责本辖区的乡镇船舶的日常管理工作,教育村民严格遵守水上交通安全规定,制定村民公约,规范使用船舶行为,负责对乡镇非运输船舶普查登记、签订安全责任状,保证本村不违章私设渡口;

三、检查督促本村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和船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证照、保险手续,制止无牌证或证件不齐的船舶和船员从事营运性运输;

四、与船舶所有人或经营人签订船舶安全责任书,实行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

五、赶场日、节假日等组织有关人员到渡口、码头维护渡运秩序,教育群众和渡工遵守渡口守则和渡运安全管理规定,制止渡船超载渡运;

六、负责本村渡船日常维护和保养,确保渡船处于适航状态。

七、安全例会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一次有镇长、分管领导和船管员及有关安全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内容包括:

(1)传达学习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文件和会议精神;

(2)研究和解决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重大隐患问题;(3)分析安全形势,总结、安排季度安全工作;(4)安全例会记录要求规范、齐全、清楚,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对紧急安全工作任务或突出的重大安全问题,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及时贯彻落实、研究布置并督促整改,同时作好会议记录。

八、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一、重大节假日及国家和有关部门指定的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等活动即为乡镇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期;

二、镇、村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横幅、标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深入港口码头,广泛开展水上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三、镇所属中小学校,每学期必须设置2至3节安全宣传教育课,由镇派专人到中小学校主讲安全知识及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救和抢救知识;

四、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应定期召开行政村、学校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和船员的安全工作会议,学习贯彻有关政策法规和上级文件、会议精神,互通安全信息,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五、积极开展有关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九、船舶安全检查制度

一、建立乡镇船管员日常检查,乡镇政府监督检查机制,完善安全检查台账,坚持“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督促隐患整改;

二、镇领导每季度须组织安全人员下河、上船对所辖渡口、码头、乡镇船舶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

三、每逢赶场日、节假日、学生集中过渡时,要安排专人到渡口、码头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四、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季节和重大安全活动的需要,组织对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危险航段进行重点专项检查;

五、群查群治,要求村(组)安全员、船主、船员开展船舶安全自查、互查监督活动。

十、渡口管理制度

一、镇渡口的设置,迁移和撤除应征求当地海事机构和交通主管部门意见,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实行“谁所有、谁经营、谁负责”的安全管理机制。跨县(市、区)渡口,由相邻政府间统一协调,防止重复设渡;

二、渡口两岸要设置明显的《渡口牌》,注明《渡口守则》,维护好安全渡运秩序;

三、乡镇领导、安监员和村委会在重大节假日、赶场日等重大群众性活动日,必须加强渡口码头的现场监管,纠正违章,确保渡运安全;

四、渡口实行“五定”:定渡口、定渡船、定渡工、定责任、定载客定额;

五、严禁渡船擅离渡口从事其他运输。

六、严禁不符合适航条件的渡船和不适任的渡工参运。

十一、渡工安全管理制度

一、渡工(指从事渡运的驾驶、轮机等人员)必须由思想好、责任心强、身体健康,年龄65岁以下,有一定驾驶、操作技能的人担任,并经海事考试合格后,发给渡工“船员职务适任证书”。

二、渡工应保持相对稳定,严禁无证摆渡,严禁老、弱(幼)、病、残者摆渡,严禁酒后摆渡。

三、渡工必须树立安全第一思想,遵守渡运和航行规章。

四、渡工必须做到:渡船无证无照和超期不审不渡;超载和人与大牲畜混装不渡;渡船工具设备不齐不渡,洪水或大风(五级以上)、大雾、暴雨、大雪(能见距离50米以内)等恶劣天气不渡;危险品混装不渡;任何人不得强迫渡工违章冒险摆渡。

五、渡工应经常检查渡船的技术状况,做好维修保养工作,发现渡船渗水或损坏应及时修理。

十二、学生渡运制度

一、学生渡运要实行镇长、村主任、校长、家长、船员负责制度,按有关要求层层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机制,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措施;

二、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乘船安全常识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和临危自救、互救能力;学校集中放学、节假日活动,必须安排教师护送学生上船;

三、学生渡运船舶、船员必须按海事、船检机构的要求,办理有关证书、证件,并严格按照本渡口渡运的有关安全航行规定执行;

四、搞好学生渡运现场监管,加强对船员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安全责任感;督促渡船定期检修,随时处于适航状态;

五、学生渡运必须遵守《渡口管理制度》,确定接送学生的船舶须统一配挂“学生专业船”牌子,实行定时、定点、定价渡运学生,确保学生渡运安全。

十三、重点时段安全值守制度

一、在重大节假日、赶场日、“两会”期间、学生渡运高峰日,气候恶劣的季节,重大群众性活动等交通高峰期间,镇政府(村委会)要安排专人在渡口、码头对乡镇客、渡船、赶场船实施监督管理,洪水期等特殊时段,镇领导要深入现场指挥,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二、现场值守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监督船员遵守交通法规和规章,维护好渡口、码头水上交通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现场监管,严禁船舶超载、人与大牲畜、危险品混装和在船头、驾驶室、机舱及顶棚放物坐(站)人,严禁乡镇非运输船和渔船非法载客。

四、加强安全检查,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通知船员进行整改,并作好记录,对整改不到位和有违章行为的船舶,禁止离港载客航行。

五、遇有重大安全问题,现场值守人员要及时报告,遇有洪水或大风、暴雨、大雪等恶劣天气,应责令船员停渡、停运。

十四、村安全专干水上安全管理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制度措施,负责村组水上安全日常管理工作。

二、宣传贯彻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到各家各户,每月组织村民学习1-2次。

三、督促船主、驾驶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止村民违章行为。

四、督促船舶办证办照,经常检查船舶技术状况,发现船舶违章及不符合安全要求,责令整改到位。

五、坚守渡口、码头、加强源头管理,每天船舶开航前进行航次登记,制止超载和非法营运。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2篇

为规范水上交通的安全管理,深化渡口渡船专项整治成果,有效遏制水上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着力提高水上交通安全控管能力,立足建立水上交通安全的长效机制,推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进一步落实;大力加强渡口、渡船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强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最大限度地遏制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环境。

二、整治目的通过整治活动,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杜绝非法渡运,消除渡口、渡船事故隐患。逐步建立起以镇政府、村负责制为核心、以交通主管部门和行业管理为重点、以海事机构执法监督为保证的渡口、渡船安全管理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具体为:

(一)从事营业性运输的镇渡口船舶全部办理《船舶营运证》。

(二)管理工作做到船舶分类明确,管理台帐健全,管理责任到位,安全责任签状率达100%。

(三)杜绝农用自备船舶非法载人、无证驾驶、超载、冒险航行等违法行为。

三、整治时间

2012年4月1日至12月31日。

四、整治对象

全镇范围内的农用船等运输船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镇政府决定成立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镇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督促、检查和验收。具体如下:

组长: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镇派出所所长

成员:镇派出所副所长

镇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地点设在镇派出所。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4月—5月):为宣传动员、调查摸底阶段。

按照治理整顿的要求,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渡口、渡船的现状认真开展调查、摸底,掌握基本情况。

第二阶段(6月—11月):为集中治理整顿阶段。

由镇政府牵头,有关执法部门参加,按照治理整顿的内容和要求,开展严格的现场检查,督促整改,消除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船舶和运输。

第三阶段(12月):为检查验收、再整改验收、总结、规范日常管理阶段。

由镇政府组织交通、安监、派出所、水利、农业等单位对治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迎接县政府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整改验收;总结整改工作的经验和不足,并规范日常管理。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各相关单位也要成立领导组织,结合自己职能,切实加强管理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进行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形成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制订应急事故预案。

(四)加强安全监督管理。镇政府将组织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进行渡运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不符合安全条件的船舶要采取有效措施,该停运的坚决停运,该取缔的坚决取缔。船舶的喷图率、责任状的签订率、驾驶人员的培训率、船舶的检验率均要达到100%。

(五)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水上交通安全管理不力、失职、渎职的相关单位和工作人员以及发生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相关责任人要依法追究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xxx镇人民政府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3篇

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 包括了预警指标体系的构建、预警系统运行机制等内容。文献[1]通过对影响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的风险因素主成分分析, 构建了基于安全形势、气象灾害、洪水、枯水、通秩序和地质灾害等6个预警因子的预警模型, 实现了4个预警等级的单因素指标评判。近年来, 许多学者开始关注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问题。王超、樊宏烨[2]结合事故分析的结论, 提出了水上交通事故预警系统的构建框架。该框架包括水上交通事故预测的模型、预警系统工作流程、运转模式和预警信号的输出等。此后, 徐开金等[3]针对长江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 运用危机管理理论, 探索描述水上安全预警管理的基本内容。刘清、陶存新、郭君[4]从长江航运安全现状入手, 提出了长江航道预警应急指挥系统的总体设计框架和处理流程。陶存新、严新平、刘清[5]研究对象为危险品运输的应急管理, 探讨并建立了我国道路危险品运输预警应急联动的总体框架, 并具体分析了四级响应方案。上述研究成果丰富了预警管理的内涵和框架, 但是, 仍然缺乏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运行机制的实证研究。

1 综合预警模式

预警的目的是根据系统外部环境及内部条件的变化, 对系统未来的不利事件或风险进行预测和报警。预警目标的实现依赖于预警系统的建立和运行。准确科学的预测必须以经过实践检验取得实效的预测方法体系为依据。预警准则是指一套判别标准或原则, 用来决定在不同情况下, 是否应当发出警报, 以及发出何种程度的警报。以枯水期荆州长江大桥水域为例, 文献[1]指出当沙市水位低于-2 m时, 发布一级 (红色) 预警;当沙市水位低于-0.5 m时, 发布二级 (橙色) 预警;当沙市水位低于0.5 m时, 发布三级 (黄色) 预警;当沙市水位低于1.5 m时, 发布四级 (蓝色) 预警。《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规定了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 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 一级为最高级别。因此, 预警准则是对风险状况的预警界限进行评判。根据预警因子的不同性质, 主要可以分为3种类型。

1) 指标预警。

指标预警是指根据预警指标数值大小的变动来发出不同程度的警报, 即预警等级依据指标值的区间。假设要进行警报的指标为x, 设定预警界限值[x1, x2, x3, x4];则基本警报就是预警域值的区间。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的指标预警包括4类:气象灾害、枯水、洪水和地质灾害。以气象灾害指标为例, 气象灾害指标分为3个小类, 分别是大风 (6 h内风力) 、大雾 (能见度) 和暴雨 (3 h降雨量) 。假设“大雾”进行警报的指标为x, 那么其预警界限值[50, 200, 500, 500以上], 能见度单位为m。以沙市的枯水指标为例, 预警界限值[-2, -0.5, 0.5, 1.5], 水位单位为m。

一般地, 指标体系的建立要经过初选指标、指标分析、指标检验与最终确定等4个阶段。其中, 预警指标检验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结论的准确性。预警指标检验包括前期检验和后期检验。前期检验主要指对指标的相关性进行检验, 通常采用相关性处理的方法有相关系数矩阵法、主成分分析法等。其中, 主成分分析法通过相关系数矩阵R的特征值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采取计算其累计贡献率的方法求出主成分。文献[1]采用主成分分析法, 选取累计贡献率95%的前6个综合因子来反映26个原始变量的变异信息。后期检验通常采取迭代法, 用实际情况与预警结果的吻合程度对预警指标进行功能性检验。据2009年统计, 长江海事局发布安全预警共591起。其中, 气象灾害463起 (78%) ;枯水69起 (12%) , 洪水36起 (6%) ;地质灾害3起 (0.5%) 。此外, 安全形势和通航秩序的预警次数为20起。统计结果证实:预警类别是相对集中在少量的主成分个数。

2) 因素预警。

采用指标预警方法可以分析风险因素中可计量的因素, 但是对于不可直接计量的因素则需要采用因素预警法。因素预警法的一般方法如下:当风险因素x出现时, 发出预警信号;当风险因素x不出现时, 不发出警报。这是一种“非此即彼”的警报方式。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预警包括2类:通航秩序和安全形势。通过德尔菲法建立了评价标准, 通航秩序因子的预警指标是“阻航时间” (单位为h) , 预警界限值为[8, 12, 24, 24以上];安全形势预警因子的评价指标较为复杂, 其子指标分类参考了水上交通事故和险情的统计类别, 譬如:一次性死亡人数、船舶污染事故、危险品船舶碰撞险情等。

3) 综合预警。

将指标预警方法与因素预警方法相结合就是综合预警模式。结合预警因子的特征, 建立了基于主诱因的预警评判模型。

yi=min{fj (x) ={1XQij12XQij23XQij34XQij4j=1, 2mi}i=1, 2, n (1)

式中:yi为第i类预警类别的预警等级;x 为预警指标变量;fj为第j个预警指标达到的预警等级;Qij2为第i类预警第j个指标一级预警条件集合;Qij2 为第i类预警第j个指标二级预警条件集合;Qij3 为第i类预警第j个指标三级预警条件集合;Qij4 为第i类预警第j个指标四级预警条件集合; n为预警类别数; mi为第i类预警指标数。

minfj (x) 表示对于某一预警类别, 其含有j个预警指标, 先对各个预警指标进行预警等级判断, 然后综合j个预警指标的等级结果, 取其中预警等级最大的为该预警类别最终的预警等级。

2 运行模式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运行模式就是建立预警管理组织系统, 通过对船舶航行安全状态的监测, 采集预警信息, 运用风险识别和诊断技术 (预警模型) 分析预警信息, 在确认有险情征兆的情况下输出警情信号, 确定预控对策方案, 并组织实施预控方案。

长江海事局及其分支机构是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的主体, 长江航道局、长江航运公安局、三峡通航管理局等参与协作安全预警管理工作。当警情出现需要应急联动时, 航道部门进行航道疏浚、航标维护, 公安部门协作现场管制和疏散, 消防部门严阵以待, 三峡通航管理局控制过三峡大坝交通流量等。

1) 信息运行流程。信息运行流程是预警管理的核心内容, 它反映长江水上交通安全状况的信息采集及预警信息在长江海事各部门、环节之间的传输、处理和反馈的方式 (见图1) 。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信息运行流程的数据基础在于预警信息的采集 (见图2) 。

图2中的预警信息采集方式主要包括了现场水域环境因素和水域船舶实时动态, 气象部门和地质部门的预警信息依据权威部门的信息发布进行预警。发布预警等级后, 相应的预警对策通过WEB的形式进行管理 (见图3) 。

图3从现场监管、值班、信息发布和应急对策等四个方面进行了预警对策应对程序。

3 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和绩效评价模型是绩效评价的基础问题。由于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绩效评价内容多, 涉及面广, 评价指标选取要考虑的因素也多, 如果随意地选取指标, 无法保证所选指标是否反映决策者需要的全面信息[6,7]。因此, 根据预警管理的主体, 将预警管理绩效评价分为分支局f (b) 和海事处f (d) 等2个层次。本研究采用复合法选取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绩效评价指标3个类别:上级评价f (s) 、自我评价f (i) 和社会评价f (e) 。因此, 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绩效评价模型为:

f (p) {f (b) =0.5f (s) +0.3f (i) +0.2f (e) f (d) =0.7f (s) +0.3f (i) (2)

式 (2) 中的权重可以通过层次分析法得到[8,9]。预警绩效的定性分为安全绩效、运行绩效和社会绩效等3个评价指标。安全绩效主要评价安全预警期间的预警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是否发生与预警事项相关的水上交通事故、险情等;社会绩效主要评价船舶单位、船员和其他水上从业人员等对预警信息发布、预警措施、预警效果的满意程度。运行绩效是整个评价的重点内容, 运行绩效可以从预警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3个方面进行评价。

1) 及时性主要是指是否按《长江海事局水上交通安全预警制度》的要求, 及时实施相应安全预警。

2) 准确性是指安全预警机制实施的类别、级别和范围等是否准确;

3) 有效性主要指安全预警信息发布及预警行动的针对性和合理性等。

4 结束语

长江水上交通安全预警管理运行机制研究对于提升水上交通安全保障能力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构建了基于4个预警指标和2个因素指标的综合预警模式, 通过主诱因评判模型得到预警等级。基于WEB的预警对策库能够较好地提高预警信息交换的及时性, 基于上级评价、自我评价和社会评价的绩效评价方法能够检验预警管理机制的运行效果。由于社会评价的反馈信息收集尚未完善, 因此在绩效评价的实证研究方面还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刘亮, 张培林.长江干线水上交通安全预警模型研究[J].船海工程, 2009 (5) :67-71.

[2]王超, 樊宏烨.我国危机预警方法研究现状评析[J].交通企业管理, 2005 (12) :87-90.

[3]徐开金.基于危机管理的水上安全预警管理研究[J].交通科技, 2005 (4) :124-125.

[4]刘清, 陶存新, 郭君.创建长江航道预警应急指挥系统框架[J].船海工程, 2007 (4) :94-96.

[5]陶存新, 严新平, 刘清.危险品运输预警应急联动机制研究[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交通科学与工程版, 2007 (6) :980-983.

[6]高曙, 邱建.海事系统执法人员绩效模糊综合评价方法[J].武汉理工大学学报:信息与管理工程版, 2005 (27) :135-138.

[7]李秋霞, 王占中, 韩秀华.基于因子分析法德公路运输绩效评价研究[J].公路交通技术, 2009 (2) :146-150.

[8]曾涛, 王元庆.农村交通项目绩效评价方法研究[J].山西建筑, 2010 (3) :13-14.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4篇

(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航海技术学院,南京 211170; 2.上海海事大学 商船学院,上海 201306)

0 引 言

近年来,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带动航运业繁荣.水上交通安全工作是一项基础性工作,历来受到海事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正确及时地掌握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是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的前提和依据.目前,经过一些学者的研究分析,运用于水上交通安全评价的数学模型或方法有很多,如加权评价法、神经网络法、故障树分析法等.其中加权评价法操作性强、简便易算,常用的有模糊综合评判法[1]、层次分析法、德尔菲法等,这几种方法均能将定性和定量相结合、步骤完善、所得的评价结果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预见性,因而在水上交通安全评价中被广泛应用.

根据评价水上交通的目的和特征,通常由专家调查的方式确定较吻合的指标体系,同时由一定数量的领域内专家主观赋值确定指标权重,因此对专家存在较强的依赖.认识到指标权重的主观性较强,为使权重更准确可信、符合逻辑,很多学者在这方面进行研究[2],在一些常见方法的基础上提出更多的数学模型和方法[3].

文献[4]研究Delphi-AHP(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层次分析法)构权过程中专家意见一致性的统计检验问题,提出用p阶对称均值比指标度量,并建议用极差法和模拟法确定阈值,是一致性检验的新方法;文献[5]将集对分析(Set Pair Analysis,SPA)模型引入安全评价;文献[6]将SPA与AHP比较,得出SPA法能够对专家判断的同一性和差异性进行有效处理,更易于区分各指标的权重;文献[7]在安全评价中引入模糊变权法,权重与单指标评价值相关联,突出不理想指标,使评价结果更符合实际情况.

上述几种方法都仅仅在一定程度上对单个专家赋权值进行修正,对整个专家权重向量集中的异常向量不能进行有效识别.这些异常向量会降低评价结果的准确性,为提高权重向量的可信度,应尽早发现并消除.本文提出一种基于DBSCAN算法的权重向量异常分析方法,能快速、有效地检测出专家权重向量集中的异常向量.

1 评价步骤

在运用加权评价法评价复杂的水上交通系统安全时,有以下3个关键步骤:

步骤1确定评价指标.主要是根据水上交通特点和评价目的,选择影响安全形势的因素作为评价指标,如自然条件、船舶状况等,并构造判断矩阵.

步骤3得出评价结果.对权重向量w和评判矩阵R进行矩阵运算B=wR,得出评价结果.

2 基于DBSCAN算法的权重向量异常分析

评价中的权重向量集通常为数值属性的多维数据集,在大多数情况下没有提前标记,而当某向量区别于其他多数向量时,将其标记为异常向量.导致异常的原因可能是专家主观判断失误等,识别这些异常权重向量正是分析的目标.

检测异常数据是聚类的一种附属结果,故往往选取聚类算法作为检测方法.文献[8]对基于聚类的异常挖掘算法进行大量研究;文献[9]基于密度聚类算法对样本数据库进行异常检测,为运用聚类算法进行权重向量异常分析提供基础.

聚类是数据挖掘[10-11]中的一项重要技术,根据向量之间的“相似程度”将向量划分为不同的簇,目的是使同一簇中的向量相似度最大化、不同簇中的向量相似度最小化.完成聚类后,可能剩余少数向量无法归入任何簇中,这些少数向量即为检测出的异常向量.[12]传统的聚类算法根据数据类型、聚类目的等大致可以被分为5类:层次方法、划分方法、基于密度方法、基于网格方法和基于模型方法.文献[13]就异常数据分析对PAM算法、BIRCH算法、DBSCAN算法和CURE算法这4种典型的聚类算法进行比较,其中DBSCAN算法适用于任意形状的聚类,对异常数据最为敏感,故DBSCAN算法对于权重向量的异常分析有一定的可行性.

DBSCAN算法是一种较具有代表性的基于密度的聚类算法,根据密度阈值控制簇的增长,采用迭代法查找对象归入簇.[14]运用DBSCAN算法需指定2个参数:①邻域半径E,由权重向量间的欧氏距离确定;②邻域半径范围内的权重向量最小数目M.设定M和E后,算法步骤如下:

步骤1检测权重向量集中且其邻域半径E范围内包含的权重向量数目≥M的权重向量p,以p为核心对象建立新簇C,并将其包含的所有权重向量加入C.

步骤2对C中尚未处理的权重向量q,若其邻域半径E范围内包含的权重向量数目≥M,则将其所包含的权重向量(已处理的权重向量除外)加入C;若包含的权重向量数目

步骤3重复步骤2,扩展C所包含的权重向量,直到没有新的权重向量加入.

步骤4重复步骤1~3,直到权重向量集中的所有向量都归入某一簇,同时未加入任何一簇的权重向量标记为异常向量.

DBSCAN算法流程见图1.

图1 DBSCAN算法流程

3 权重向量异常分析实例

为检验DBSCAN算法对权重向量异常分析的效果,参照调查专家意见,按照“人-机-环境”理论选定这3项为分析影响水上交通的指标,取130位专家填写的问卷结果,构造判断矩阵,再计算出130个专家指标权重向量如下:

对上述权重向量作三维散点图,见图2.由图2可以看出,权重向量总体集中分布,但在密度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且边缘处可能存在个别权重向量异常偏离.

3.1 确定参数

图2 权重向量三维散点图

参照数据量和向量分布情况,采用DBSCAN算法进行异常分析.为简化计算可设定参数M=5.为确定E,计算向量集中的某一权重向量wi=(wi1,wi2,…,wik)与其第M(M=5)个最邻近对象wj=(wj1,wj2,…,wjk)之间的欧氏距离:

d(wi,wj)=

在本实例中,k=3.对计算所得d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并按大小排序,统计其所对应的数据个数,见图3.

图3 计算所得d所对应的数据个数统计

观察图中曲线走势,将图中曲线峰值对应的d设定为E,即E=0.10.

3.2 实验结果

运用MATLAB编写DBSCAN算法程序,将对应的M和E参数值输入,可得部分聚类结果,见表1.表1中:K表示第K类聚类簇;K值为空的权重向量为游离状态,未归入任何一个聚类簇,这些权重向量即为分析出的异常权重向量,见图4.

表1 部分聚类结果

图4 权重向量异常分析结果

4 结束语

指标权重向量在常用的水上交通安全加权评价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因评价中的权重系数通常由一定数量的领域内专家主观赋权,因此得到的权重向量可能产生异常.DBSCAN算法是一种基于密度的聚类算法,适用于任意形状的聚类,对异常数据敏感性高.本文将DBSCAN算法运用于异常权重向量的分析,实验显示:在130组数据中,异常权重向量共3组,从数据分布情况看,分析出的异常向量与正常向量有比较明显的差异,因而此方法可行.总之,对权重向量集进行分析后,可防止异常权重向量的干扰,对提高评价结果的质量有一定的效果.

参考文献:

[1]张侃, 赵仁余. 模糊综合评判中零关系指标对船舶航行环境安全评价结果的影响[J]. 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07, 28(3): 16-18.

[2]王靖, 张金锁. 综合评价中确定权重向量的几种方法比较[J]. 河北工业大学学报, 2001, 30(2): 52-57.

[3]孙晓东, 田澎. 群决策中基于一致性强度的专家意见集结方法[J]. 系统工程与电子技术, 2008, 30(10): 1895-1898.

[4]苏为华,吴鑑洪.Delphi-AHP构权过程中专家意见一致性的统计检验问题研究[J].统计研究, 2010, 27(7): 84-88.

[5]吴建军,肖英杰.基于集对分析的定线制水域航行环境的综合安全评价[J].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11, 32(1): 30-34.

[6]吴建军,蔡垚,刘正江.综合安全评价中指标权重的集对分析[J].中国航海, 2010, 33(3): 60-63.

[7]刘强, 王凤武, 岳兴旺. 模糊变权法在船舶综合安全评价中的应用[J]. 大连海事大学学报, 2010, 36(4): 21-22.

[8]苏晓珂. 基于聚类的异常挖掘算法研究[D]. 上海: 东华大学, 2010.

[9]张晓. 基于密度聚类算法的异常检测[J]. 伊犁师范学院学报:自然科学版, 2010(4): 51-54.

[10]TAN Pang-Ning, STEINBACH M, KUMAR V. 数据挖掘导论[M]. 范明, 范宏建, 译. 北京: 人民邮电出版社, 2006: 383-464.

[11]HAN Jiawei, KAMBER M. 数据挖掘概念与技术[M]. 范明, 孟小峰, 译. 2版. 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 2007: 251-303.

[12]王天真, 刘萍, 汤天浩, 等. 一种基于k-means聚类的航运信息孤立点分析算法[J].上海海事大学学报, 2011, 32(3): 54-57.

[13]杨延娇, 门维江. 基于异常点挖掘的聚类算法比较研究[J]. 甘肃联合大学学报, 2008, 22(1): 87-90.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5篇

为确保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根据市、县有关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和工作部署,针对我乡水上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今年我们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三项专项整治活动为重点,切实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主要抓了以下工作:

一、主要开展专项整治

(一)继续开展渡船和渡口安全专项整治

按照有关整治要求,结合实际,攻坚克难,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各项目标任务按方案的进度要求逐步完成,取得了明显成效。

1、安全管理责任得到进一步落实。专项整治开展以来,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突出抓好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监管责任和渡运人安全责任的落实,把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了渡口渡船安全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集中精力抓好专项整治。

2、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得到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互相协调,发挥监督、业务指导作用。深入督促检查渡口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跟踪督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加强对渡口管理人员和渡工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制定完善渡口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突出抓好日常监管,严防渡口渡船事故的发生。强化水上监管,查处违法渡运行为,维护渡运秩序。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纠正,加强现场维护,保障了渡运安全。

3、渡口安全检查力度得到进一步提升。积极开展渡口安全检查,在做好日常安全检查的同时,适时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枯水期、农忙、大雾、重大节假日组织的联合检查,有效地增强了渡口安全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有效促进了渡口安全隐患的整改。今年以来,共组成各类检查组8个,参加人员达230人次,检查渡口8道次、渡船18艘次,发现隐患5件次,现场整改5件次,保障了渡口安全渡运。

(二)全力抓好危险品装卸码头安全专项整治

认真做好船舶载运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一是进一步加强运输船安全监管,重点检查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建立和完善码头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及时发现和纠正码头和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运输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潜在事故隐患,有力保障了辖区船舶载运危险货物的运输安全;强化宣传教育,活动期间,拉横幅8幅,标语22条;在宣传点发放其他宣传材料800余份。三是加强水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管理。

(三)以“一个责任”的落实,推进“两防”隐患的排查整改 落实自查责任。按照整治要求进行了自排自查,重点是对危险品码头的基础设施、机械设备、作业场所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台帐,并跟踪监督整改落实,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二、存在问题

大发乡水域点多面广,且地处偏远山区,给安全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同时,水上交通安全经费严重不足。水上交通安全整治经费,水上安保设施经费没有保障,水上交通安全设施、渡口渡船改造没有得到很好地改善,安全隐患依然存在。

三、明年整治计划

1、深化渡口渡船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渡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加强了对渡口及渡运的安全管理,建立了渡口、渡船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落实机构、人员、职责、经费;渡口设置明显的标志,标明了渡口名称、渡口的批准机关、批准日期、责任人、渡运路线以及乘客须知、《渡口守则》、经营人、监督电话等,并配备了必要的救生设备和专门的具备水上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安全管理人员。

2、继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城区实际,打击取缔“三无”船舶非法营运,加快船舶改造更新工作,推进标准化船舶建造,指导和引领船主申请船舶检验和办理船舶有关证书,3、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安监局牵头,公安、经贸、水利、海事、交通、乡政府统一行动、联合执法、打击取缔“三无”船舶非法载人载客及无序经营的旅游竹排,对违法经营行为,采取现场拆除船舶动力装置或拆解销毁船舶、竹排的强制处理手段。

XXX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6篇

加强乡政府交通安全领导协调机构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落实。

乡安全委员会职责: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由成员单位汇报工作,分析当月交通安全形势,找出事故原因,排查事故隐患,提出解决办法和整改措施。定人、限时落实整改措施;每季度公布各行政村的交通事故;每季度公布各行政村的交通违法情况,组织成员单位对违法交通行为人进行劝导教育,对严重违法行为予以登记后报当地(派出所)和县交警队进行处罚。

综治办职责:负责安全委员会各部门之间的协调,召集成员单位研究阶段工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职责:把交通安全列入日常工作议事日程,协助安全委员会开展交通安全监管,依法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建立完善各项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和隐患整改。监督全乡各单位农用车、运输车辆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各中小学校职责:负责制订本辖区的中、小学的交通安全教育方案;分析辖区中小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的特点,围绕主题,确定每年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及全年的安全教育重点;通过举办讲座、知识竞赛、观看交通事故案例录像,组织交通安全训练营等形式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督促中、小学生严禁搭乘非客运车辆归家返校;各中小学与班主任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

派出所职责: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授权的交通安全管理权限业务开展工作,依法对农村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查处。处理运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农机站职责:对拖拉机等农用车辆的日常管理;建立健全车、驾驶人各种台帐,对拖拉机、农用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违法扣分满分的教育)。负责对拖拉机等违章载人的查纠,减少农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

公路站职责:负责对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及维护路产路权的管理。

司法所职责: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协助调解交通事故善后工作。

村安全员职责:负责本村的摩托车车辆台帐的建立,摩托车驾驶人台帐的建立,协助配合处理交通事故,督促未取得驾驶证的人员参加培训、未挂牌的摩托车办理挂牌,对违法行为人员进行劝阻。

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 第7篇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重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以及《重庆市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办法》,进一步做好我区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充分发挥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现将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责明确如下:

一、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本辖区内行政村和船主的船舶安全责任制;

(二)负责落实本辖区渡口、渡船、船员及旅客定额的安全管理责任制;

(三)负责落实本辖区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专门人员,负责辖区内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

(四)负责本辖区生产自用船舶的检查、年检、标识船名号、用途和载重线核发以及注销《乡镇自用船舶登记证书》等的安全监督管理;

(五)督促本辖区内船舶所有人、经营人和船员遵守有关内河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职责

(一)交通主管部门和机构职责

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水上交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二)水务主管部门职责

水务主管部门主管渔业船舶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旅游主管部门职责

负责水域游览船舶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四)交通行政执法机构职责

交通行政执法支队在交通主管部门领导下,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通航秩序管理、危险货物监管、船舶防污管理、水上交通行政执法等工作。

(五)公路水路管理机构职责

公路水路管理所在交通主管部领导下,负责办理水运企业、港埠企业、水运服务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和客货船的营运证及年审;负责审核水上运力发展和客运航线及班次等。

(六)渔政管理机构职责

渔政管理机构在水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负责渔业船舶的检验发证和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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