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2024-05-26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精选6篇)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第1篇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铁道部1993年6月28日铁机[1993] 74号

第一章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车保养工作,逐步提高保养水平,更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保养包括机车的油润、清洁、操纵、乘务员自检自修、运行中的巡检及故障应急处理、检暖部门的临时故障修复。机车动态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加强机车保养工作,提高机车质量,对加速机车周转,充分发挥机车能力,延长机车使用寿命,促进文明生产,保证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务部门各级领寻要加强对机车保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机车保养工作是一顿综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检修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技术、验收、教育、整备、化验、设备、材料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提高机车质量的任务。

第五条 机车保养工作要认真执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腹、养”二者相辅相成,机车质量才能真正提高。机车保养工作应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章

机车保养管理

第六条 机车保养工作,必须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机务处、铁路分局[含铁路总公司,以下同]机务科要有专人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2.机务段运用车间应设立机车保养室(组),其定员由铁路局根据机型、支配台数和乘经方式确定。保养员由保养指导负责,在车间保养副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有部、局备机买的机务段要建立机在储备保养组。

3.保养指导、保养员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保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

第七条 机务段要有一名段领导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责范围

第八条 铁道部: l.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铁路机车保养规则》,主要机型的保养检查办法。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路机车保养抽查。3.收集全蹈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及时通报瑚型事例和带有共性的问题。4.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并推广全路先进典型,指导全路机车保养工作。第九条 铁路局:

1.负责贯彻执行部机车保养规则、保养检查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局管内保养管理办法和标准。

2.定期组织全局机车保养检查和评比,负责协调跨分局轮乘机车保养工作。3.及时对全局具有普遍性保养责任的机破、临修组织攻关切制定相应措施。4.参与保养机具、工装的调配和改造。

5.收集全局保养质量信息,每季分析机车保养状恣,按期上报部机务局。

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并督促全局机在保养工作。总结机在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全局推广。

第十条 铁路分局:

1.负责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车保养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2.结合本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负责的保养范围,对所属段提出保养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支配、出租和站机合一机车保养管理办法。

3.及时调查收集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定期向铁路局机务处汇报。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机车保养工作,帮助解决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跨段轮乘机车保养工作。

5.参加局组织的保养检查工作。

6.参加段较大机破、临修分析会,帮助制定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机务段:

l.机务段要把机车保养工作做为一项管理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段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和奋斗目标,组织制定各工种保养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2.机务段长要定期召开运用、检修、技术、验收、教育等与保养有关部门人民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

3.机车保养副主任、保养指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机车保养要求,推广先进的保养经验,负责检查并掌握机车保养情况,解决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组织机车日常保养评比,并在机车乘务员提职、提薪、评先时对其日常保养机车工作做出鉴定。

4.机车保养员要落实有关机车保养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乘务员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机车洗(小)修、辅修的保养评定;参加寿、秋季机车鉴定;及时准确填写保养台帐;反馈保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有计划的添乘机车,掌握机车质量情况。

5.指导司机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保养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并经常参加保养机车工作。6.机务段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洗(小)修、辅修,春、秋鉴机车进行保养评定,对保养不良机车应限期改进。

第四章 机车油润工作

第十二条 机车保养室(组)应认真掌握油脂状况,确认并妥善保管“油脂化验结果通知单”,险验不合格的油脂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保养室(组)要定期指导检查油线室的工作,保证浸泡箱符合技术标准,各种含油材料应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机给油必须按程序进行,保证不错不漏;经常保持绍油器具、抬油处所及油脂的清洁,保养室(组)要经常一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机四各类油脂品种齐会,油量充足。

第十五条 阶车给油工作应根据机牛运用方式出机车扼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段应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和油脂种类,具体制定日常和定期限给,换油标准。

第十六条 给油时要根据油脂润滑处所的特点和所用油脂的种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做到给油部位准、油量适宜,既能满足各摩擦部件的润滑要求,又节约油脂。

第十七条 保养室工组要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送交油、水化验样品。

第五章

机中文化状态

第十八条 各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状况制定机车清洁标准。

第十九条 机务段要充分利用春、秋季鉴定和其他有利时机,组织机车全面整修.搞好机车文化状态。

第二十条 机车乘务员要经常清扫擦拭机车,认真执行“一检、二修、三操车、四交班”的交车制度,始终保持机车良好的清洁文化状态。

第六章

保养评定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在机车日常运用入库或洗(小〕修,辅修时,按机车保养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机车保养状况进行评定,并作好人机记录,作为考核、评比、分析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保养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机车要认真分析,并追究该项工作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车保养质量评走成绩要与机车乘务员和指:

司机的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激励机车乘务员的保养积极性。

第七章

整车爱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惟广保养机车典型先进机务段。

1.机车乘务员要向“ 毛泽东号”、“ 周恩来号”、“朱德号”等模范机车组学习,学习他们高标准、严要求保养机车和爱车如家的精神。2.各局要树立机车保养先进的典型机罪段在全局推广,做到从点带面,使保养工作人断定善。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机车大普查,开展整车爱车活动。按照机车保养要护,各段必须在段领导的亲自主持上积极开展整车爱车活动,使机车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六条 开展保养质量评比活动。

l.铁路局每年、铁路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管内保养管理检查评比,按机型、乘务方式分别排出各次,并进行通报。

2.铁道部按照“全路机个保养管理评比办法”不定期对全路机车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通报全路。

第八章

信息台帐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部、局、分局、段之间的信誉畅通,段、分局面日按时逐级向路同、路局每季何部反馈机车保养工作信息,以便掌握全路机车保养情况。

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要严格对“机统—aa”的管理口机车保养室(组)或地勤组要逐天逐车登记,加强临(碎)修分析,对常见故障要提报段长,供段领导决策和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认真复核“机统一”。机统—,对没有得到彻底修复的故障或隐患,要逐级汇报,以期待到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机车司机要认真填写机车运行口志和有关记录,及时反馈机车动态质量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机车保养台帐是搞好保养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机务段保养人员应认真填写、分类保管。

第九章

保养分析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车保养分析是加强、完善机车保养管理,不断改进机车保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机车保养人员应坚持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制度。

第三十三条 日常分析是每天在段交接班、检修会上进行的反映日常工作问题的分析,它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定期分析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和带有小结性的分析,以便从中找出规律性的问题,而改进工作;专题分析是针对机车保养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的分析。

第三十四条 机务段主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定期和专题分析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若发生较大保养问题时,局、分局保养人员也应参加会议。分析会要做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

第三十五条 各铁路局要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破分析质量,促进机车乘务员提高对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各铁路局应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2.预分析制度是指机车在运行中发生常见故障,机车乘务员在安全、处理时间、工具备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能而未能处理造成机破时,毋需过析就可定责的制度。

3.随着运输牵引动力改革的不断深化,机车运用难度不断加大,各铁路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机车乘务员责任机破范围。

第十章

自检自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铁路局应组织机务段按《趴车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不同机型、乘男方式,明确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检自修范围。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提高机车乘务员的自检自修能力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考核,不具备能大的应限期达到,否则不得上岗。

第三十八条 机车保养人员要对机车乘务局的日常自检自修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机经体贴定,并做为考核依据。

第十一章

工具备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定不同机型的机车工具备品明细,机务段应严格按规定配备。

第四十条

机务段要建立工具、备品的使用交接管理及消耗补充、损坏赔偿制度。保证所需工具、备品的数员充足、清洁完整。

第十二章

轮乘保养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轮乘制的保养管理是轮乘工作好坏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机车交路的延长、交接环节的增多,增加了机在保养管理的难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轮乘制机车保养工作和吝交接环节的管理,针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二条 轮乘制机车保养管理制度和办法,自段轮乘的由饥务段、跨段轮乘的由铁路分同,跨分局轮乘的由铁路局、跨局轮乘的由铁道部组织制定,根据要求认真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 跨段、分局、局轮乘的机车仲裁组是上级机关的派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行使裁决权,对不能坚持原则、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调整。机车乘务员应服从裁决,按分工负责制做好机车保养工作。

第四十四条 保养室(组)应对轮乘制地勤组的保养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评定。

第十三章

备用机车保养

第四十五条 机务段对段备机车要做好看护、打温、看火等顶整备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解备后能随时投入运用。

第四十六条 机务段接到转入部、局备机车的命令后,应按《机车运用规程》要求及时完成整修保养工作并停于指定的位置,做好防溜、防火、防冻、防锈、防污、防盗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对局、部备的机车,在备用期间,机车储备保养组要按规定对储备机车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 局、部备机车解除备用时,要尽快组织整修、整备、运用保养,保证在规定时司达到运用状态,及时投入运用。

第十四章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本 规则自1993年8月1日起试行。原发《内燃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电力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76)铁机辆字26号、(79)铁机字1293号同时废止,铁路其他机车保养的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时,以本规则为准。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第2篇

发布机构:铁道部 内容:

发布时间:1993-08-01

【题 目】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颁布单位】铁道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搞好机车保养工作,逐步提高保养水平,更好地完成铁路运输生产任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机车保养包括机车的油润、清洁、操纵、乘务员自检自修、运行中的巡检及故障应急处理、检修部门的临时故障修复、机车动态质量信息反馈等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 加强机车保养工作,提高机车质量,对加速机车周转,充分发挥机车能力,延长机车使用寿命,促进文明生产,保证铁路运输秩序和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机务部门各级领导要加强对机车保养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四条 机车保养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管理体系,运用、检修部门要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技术、验收、教育、整备、化验、设备、材料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完成提高机车质量的任务。

第五条 机车保养工作要认真执行“修养并重、预防为主”的方针,只有“修、养”二者相辅相成,机车质量才能真正提高。机车保养工作应积极引进、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第二章 机车保养管理

第六条 机车保养工作,必须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1.铁道部机务局、铁路局〔含铁路(集团)公司,以下同〕机务处、铁路分局〔含铁路总公司,以下同〕机务科要有专人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2.机务段运用车间应设立机车保养室(组),其定员由铁路局根据机型、支配台数和乘务方式确定。保养员由保养指导负责,在车间保养副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有部、局备机车的机务段要建立机车储备保养组。

3.保养指导、保养员要选择政治思想好、技术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的人员担任。保养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第七条 机务段要有一名段领导负责机车保养工作。

第三章 各级职责范围 第八条 铁道部:

1.负责组织制定、修改《铁路机车保养规则》,主要机型的保养检查办法。2.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全路机车保养抽查。

3.收集全路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及时通报典型事例和带有共性的问题。4.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并推广全路先进典型,指导全路机车保养工作。

第九条 铁路局:

1.负责贯彻执行部机车保养规则、保养检查办法,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局管内保养管理办法和标准。

2.定期组织全局机车保养检查和评比,负责协调跨分局轮乘机车保养工作。3.及时对全局具有普遍性保养责任的机破、临修组织攻关和制定相应措施。4.参与保养机具、工装的调配和改造。

5.收集全局保养质量信息,每季分析机车保养状态,按期上报部机务局。6.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指导并督促全局机车保养工作。总结机车保养先进经验,树立典型并在全局推广。第十条 铁路分局:

1.负责贯彻执行铁道部、铁路局机车保养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规定,并认真组织实施。

2.结合本分局的具体情况制定机车乘务员负责的保养范围,对所属段提出保养工作具体要求,制定支配、出租和站机合一机车保养管理办法。3.及时调查收集机车保养质量信息,定期向铁路局机务处汇报。

4.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检查机车保养工作,帮助解决保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协调跨段轮乘机车保养工作。5.参加局组织的保养检查工作。

6.参加段较大机破、临修分析会,帮助制定防范措施。第十一条 机务段:

1.机务段要把机车保养工作做为一项管理基础工作来抓,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段具体情况,制定工作计划、整改方案和奋斗目标,组织制定各工种保养责任制,并经常检查督促落实。

2.机务段长要定期召开运用、检修、技术、验收、教育等与保养有关部门人员会议,互通信息,研究对策,协调工作。

3.机车保养副主任、保养指导要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机车保养要求,推广先进的保养经验,负责检查并掌握机车保养情况,解决保养中存在的问题,参加机破、临修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组织机车日常保养评比,并在机车乘务员提职、提薪、评先时对其日常保养机车工作做出鉴 定。

4.机车保养员要落实有关机车保养制度,具体负责指导、监督乘务员的日常保养工作,负责机车洗(小)修、辅修的保养评定;参加春、秋季机车鉴定;及时准确填写保养台帐;反馈保养工作中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有计划的添乘机车,掌握机车质量情况。

5.指导司机要加强对机车乘务员保养工作的督促和管理,并经常参加保养机车工作。

6.机务段要组织有关部门对洗(小)修、辅修,春、秋鉴机车进行保养评定,对保养不良机车应限期改进。

第四章 机车油润工作

第十二条 机车保养室(组)应认真掌握油脂状况,确认并妥善保管“油脂化验结果通知单”,检验不合格的油脂不准使用。

第十三条 保养室(组)要定期指导检查油线室的工作,保证浸泡箱符合技术标准,各种含油材料应符合规定。

第十四条 机车给油必须按程序进行,保证不错不漏;经常保持给油器具、给油处所及油脂的清洁,保养室(组)要经常检查此项工作,确保机车各类油脂品种齐全,油量充足。

第十五条 机车给油工作应根据机车运用方式由机车乘务员或指定人员负责。各段应根据机车运用情况和油脂种类,具体制定日常和定期的给、换油标准。第十六条 给油时要根据油脂润滑处所的特点和所用油脂的种类,采用各种不同的方法做到给油部位准、油量适宜,既能满足各摩擦部件的润滑要求,又节约油脂。

第十七条 保养室(组)要督促有关人员按时送交油、水化验样品。

第五章 机车文化状态

第十八条 各段要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运用状况制定机车清洁标准。

第十九条 机务段要充分利用春、秋季鉴定和其他有利时机,组织机车全面整修,搞好机车文化状态。

第二十条 机车乘务员要经常清扫擦拭机车,认真执行“一检、二修、三擦车、四交班”的交车制度,始终保持机车良好的清洁文化状态。

第六章 保养评定办法

第二十一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在机车日常运用入库或洗(小)修、辅修时,按机车保养评定办法和标准,对机车保养状况进行评定,并作好人机记录,作为考核、评比、分析的依据。

第二十二条 保养评定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机车要认真分析,并追究该项工作者的责任。

第二十三条 机车保养质量评定成绩要与机车乘务员和指导司机的经济效益挂钩,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罚分明,以激励机车乘务员的保养积极性。

第七章 整车爱车活动

第二十四条 推广保养机车典型先进机务段。

1.机车乘务员要向“毛泽东号”、“周恩来号”、“朱德号”等模范机车组学习,学习他们高标准、严要求保养机车和爱车如家的精神。

2.各局要树立机车保养先进的典型机务段在全局推广,做到从点带面,使保养工作不断完善。

第二十五条 坚持机车大普查,开展整车爱车活动。

按照机车保养要求,各段必须在段领导的亲自主持下积极开展整车爱车活动,使机车经常保持良好的状态。

第二十六条 开展保养质量评比活动。

1.铁路局每年、铁路分局每半年组织一次管内保养管理检查评比,按机型、乘务方式分别排出名次,并进行通报。

2.铁道部按照“全路机车保养管理评比办法”不定期对全路机车保养工作进行抽查,并根据抽查情况通报全路。

第八章 信息台帐管理

第二十七条 为保证部、局、分局、段之间的信息畅通,段、分局每月按时逐级向路局、路局每季向部反馈机车保养工作信息,以便掌握全路机车保养情况。第二十八条 机务段要严格对“机统—6”的管理。机车保养室(组)或地勤组要逐天逐车登记,加强临(碎)修分析,对常见故障要提报段长,供段领导决策和组织处理。

第二十九条 机车保养室(组)要认真复核“机统—28”,“机统—124”,对没有得到彻底修复的故障或隐患,要逐级汇报,以期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 机车司机要认真填写机车运行日志和有关记录,及时反馈机车动态质量信息。

第三十一条 机车保养台帐是搞好保养工作的重要信息来源。机务段保养人员应认真填写、分类保管。

第九章 保养分析制度

第三十二条 机车保养分析是加强、完善机车保养管理,不断改进机车保养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机车保养人员应坚持日常、定期和专题分析制度。

第三十三条 日常分析是每天在段交接班、检修会上进行的反映日常工作问题的分析,它需要有关部门的密切协调;定期分析是在一定时间内进行和带有小结性的分析,以便从中找出规律性的问题,而改进工作;专题分析是针对机车保养出现的特殊问题进行的分析。

第三十四条 机务段主管领导要亲自主持定期和专题分析会,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若发生较大保养问题时,局、分局保养人员也应参加会议。分析会要做到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制定措施。第三十五条 各铁路局要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1.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破分析质量,促进机车乘务员提高对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各铁路局应建立机破预分析制度。

2.预分析制度是指机车在运行中发生常见故障,机车乘务员在安全、处理时间、工具备品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能而未能处理造成机破时,毋需分析就可定责的制度。

3.随着运输牵引动力改革的不断深化,机车运用难度不断加大,各铁路局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制定机车乘务员责任机破范围。

第十章 自检自修制度

第三十六条 各铁路局应组织机务段按《机车操作规程》要求,根据不同机型、乘务方式,明确制定切合实际的自检自修范围。

第三十七条 各级机务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以各种形式提高机车乘务员的自检自修能力和故障应急处理能力,并定期考核,不具备能力的应限期达到,否则不得上岗。

第三十八条 机车保养人员要对机车乘务员的日常自检自修情况进行评定,具体评定办法由机务段自定,并做为考核依据。

第十一章 工具、备品管理

第三十九条 各铁路局要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查定不同机型的机车工具备品明细,机务段应严格按规定配备。

第四十条 机务段要建立工具、备品的使用交接管理及消耗补充、损坏赔偿制度。保证所需工具、备品的数量充足、清洁完整。

第十二章 轮乘保养管理

第四十一条 轮乘制的保养管理是轮乘工作好坏的重要环节,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机车交路的延长、交接环节的增多,增加了机车保养管理的难度,各级领导要加强对轮乘制机车保养工作和各交接环节的管理,针对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十二条 轮乘制机车保养管理制度和办法,自段轮乘的由机务段、跨段轮乘的由铁路分局、跨分局轮乘的由铁路局、跨局轮乘的由铁道部组织制定,根据要求认真督促检查。

第四十三条 跨段、分局、局轮乘的机车仲裁组是上级机关的派驻机构,要严格按规定行使裁决权,对不能坚持原则、工作不负责任的人员要及时调整。机车乘务员应服从裁决,按分工负责制做好机车保养工作。

第四十四条 保养室(组)应对轮乘制地勤组的保养质量进行指导、监督和评定。

第十三章 备用机车保养

第四十五条 机务段对段备机车要做好看护、打温、看火等项整备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解备后能随时投入运用。

第四十六条 机务段接到转入部、局备机车的命令后,应按《机车运用规程》要求及时完成整修保养工作并停于指定的位置,做好防溜、防火、防冻、防锈、防污、防盗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 对局、部备的机车,在备用期间,机车储备保养组要按规定对储备机车进行保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作好记录。

第四十八条 局、部备机车解除备用时,要尽快组织整修、整备、运用保养,保证在规定时间达到运用状态,及时投入运用。

第十四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本规则由铁道部机务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规则自1993年8月1日起试行。原发《内燃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电力机车操纵和保养守则》〔(76)铁机辆字26号、(79)铁机字1293号〕同时废止,铁路其他机车保养的规定与本规则有抵触时,以本规则为准。

机车保养

一、柴油机及其辅助装置的保养

1.根据季节变化,使用规定牌号的机油和燃油。机油的油位应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冷却水成分要合乎要求,膨胀水箱水位要高于最低值。发现油、水异常时,要及时接取油、水样品送化验室化验,不合格者要立即更换。加入机油、燃油及冷却水时要防止掉入脏物。外界温度低于

5℃,大量补充或更换机油及水时,要在柴油机起动前加入热油、热水,并打开柴油机的放水阀,待流出的水有一定温度后再关闭此阀,以保证柴油机起动时的油、水温度。

2.起动柴油机前,要确认冷却风扇在断开状态,各管路系统的阀、堵、塞门均处于正常位;机车停放较长时间时,要先用起动机油泵向各摩擦表面送油。东风型机车起动前还要彻底甩车,排除气缸中可能有的油和水。起动时司机、副司机要密切配合,认真监视机械间情况,有异状时 迅速停机。起动困难或不能起动时,要查明原因,禁止强迫起机。起动后应巡视机械间,仔细倾听柴油机和各运动部件的音响,检查各部件的工作情况和仪表显示,有不正常现象时,要及时停机处理,在故障消除以前,不许再起动柴油机。

3.柴油机起动时,机油和冷却水的温度不得低于规定的容许起机温度。起动后,油、水温度低于容许加负荷温度时禁止开动机车。牵引列车运行时油、水温度要保证在正常工作范围内,并在冷却能力许可时,尽量保持均衡温度。但任何时候均不许超过最高限制温度。调节温度时要避

免一次幅度太大。冬季、刮风下雨运行时,要注意关闭机械间门窗,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4.柴油机运转中,机油压力要达到规定值。机油粗滤器前、后压力差不超过规定值,超过时要及时清洗或更换过滤元件;要定时转动过滤元件手柄,以清除元件外的脏物。

5.柴油机运转中,要经常注意差示压力计所显示的曲轴箱真空度,真空度过大、过小时要及时检查处理。差示压力计起作用使柴油机停机后,在找出原因、消除故障以前,禁止强迫起动柴油机。

6.柴油机运转中,主控制手柄的停留位置,要注意避开共震区。提回主手柄不宜过快,防止柴油机转速急剧变化。

7.柴油机停止工作时,要调节好停机的油、水温度。冬季寒冷地区停机后要关闭好门窗,挂好防寒被,注意保温;停留时间校长时应注意打温,打温时禁止用高转速强迫快速升温;装有预热锅炉的机车则要开动预热锅炉保温。8.机车长期停放不用时,停置时间不超过十五天者,要每两天起动滑油泵往柴油机打油一分钟,并进行盘车;停置时间超过十五天时,则要按规定要求进行防蚀处理和日常养护工作。

二、电机的保养

1.定期使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电机、擦拭整流子、清除刷杆(瓷瓶)上的炭粉和灰尘,经常保持电机内外清洁、干燥、无油水,以保证电机绝缘。吹扫电机应在柴油机起动、牵引电机通风机开动的情况下进行,以利炭粉、灰尘排出。要根据机车的运用情况,确定合理的补油周期和给

油量,避免缺油或给油过多。禁止不同种类油脂混合使用。

2.按时打开检查孔盖检查电机内部,打开前要清扫附近容易掉入电机内部的灰尘,检查时禁止用有油的手去摸整流子及炭刷的工作表面。整流子表面有油污及黑痕时要及时用棉布或绸布蘸酒精擦去,必要时可用规定牌号的砂布打磨,打磨后要吹扫干净。检查完扣盖时,要注意电机内

部有无异物及盖是否严密。按天气情况,及时变换内外通风。

3.冬季,机车进入暖车库时,要在牵引电动机热态下进入,以免在整流子及其它部分凝结水珠(缓霜)。发生缓霜现象时,要用热的干燥压力空气吹归,并用布擦拭干净后,用1000V兆欧表测量主回路的绝缘电阻,不低于0.5MΩ时方可投入运用。

三、电器的保养

1.检查和保养电器时要切断电源。定期用低压干燥空气吹扫或用棉布、毛刷等擦拭电器,保持清洁、干燥、无油垢。按时向各给油处所给油,保证机械部分动作灵活。

2.电器装置各触头、触指、接点的工作表面有氧化层或接触不良时,要及时擦洗,或用规定牌号砂布打磨,烧伤严重的要用细锉刀仔细修整。银质接点不宜用砂布打磨。触头开度、弹簧压力不良时要及时调整。灭弧罩破损的要修补或更换。

3.电器线路各连接处要牢固无松动,有导电不良、虚接、断路、短路或接地现象时要及时消除;要定期用摇表检查线路的绝缘状态,测绝缘时要注意对电压调整器及整流器的防护,防止击穿半导体元件。

4.电路中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保险,严禁以大代小,或用其他金属丝代替。机车运行中不得任意调整电器的作用电流、电阻的阻值,以及更改电路。

四、蓄电池保养

1.定期检查、清扫蓄电池,保持整治、干燥、无脏物,每节电池检查孔盖上的通气孔要畅通无阻。检查时要停止柴油机工作,断开蓄电池闸刀及其它输出线路,严禁吸烟、明火及金属工具放于跨线上。

2.蓄电池各跨线及引出线连接要牢固无松动,有烧损时要立即修复或更换;导线或接点上有氧化物附着时,要将螺栓拧下,用布擦干净,重新紧固后涂以工业凡士林。蓄电池箱不能有裂纹或渗漏,定期测量蓄电池对车体的绝缘,其漏电电流不得超过机车上各电器最小动作电流值的6 0%。

3.蓄电池电解液的液面高度一般应在极板以上10~15mm,液面过低时要及时补充蒸馏水,禁止用稀硫酸补充电解液,要坚决杜绝极板露出液面及“烧干锅”现象,但加水也不要太多,使电解液外溢。蒸馏水要用塑料器皿盛装。4.按时测量电解液的比重和每个蓄电池单节的端电压,不符合规定的要及时进行处理。测量时电解液的液面高度要符合标准。

5.起动柴油机时,柴油机起动按钮的接通时间不得超过40秒;连续起动柴油机不许超过三次,每次起动的间隔时间不得少于2分钟,以免蓄电池过份放电。柴油机停机后要节约用电,严禁使用电炉。检修机车时,应使用外电源照明。

6.机车长期停留时,要定期进行充电,充电后蓄电池的电压和比重应符合要求。

五、液力传动装置的保养

1.液力变速箱、中间齿轮箱、车轮齿轮箱应使用规定的工作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运用中,各齿轮箱的油要定期化验,不合格者要及时更换。万向轴、吊挂轴承及冷却风扇上、下轴承要定期补充润滑脂,油量以占轴承室的三分之二为宜。

2.液力传动装置各管路、油封、阀门、油堵及接头密封应良好,有漏泄时要及时消除。机车运用时,液力变速箱工作油温度要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各油压表显示的压力应符合要求。

3.要经常清洗惰行泵滤清器,以及中间齿轮箱、车轴齿轮箱的滤清网,以提高滤清效果,减少流通阻力。向各齿轮箱补油时,要特别注意清洁,防止掉入赃物。

4.严寒地区,外温低于零下20℃时,长期停留的机车应进入车库,或将各齿轮箱的工作油放尽,以防止油脂冻结。

六、车轴轴箱、抱轴轴承及轮对的保养

1.抱轴轴承要使用规定牌号的润滑油,油位要在油尺上、下刻线之间,要防止油位过高,导致向牵引齿轮窜油。2.运行中,轴箱、抱轴温度不得超过70℃,遇温度太高冒烟时,禁止用油、水等强迫降温,以免轴颈产生裂纹。

3.机车运用中,车轮踏面要保持清洁、无油垢,以防引起空转或滑行。轮缘喷油器工作时,下油量要适当,喷油角要正确;使用轮缘油盒时,要调整好油芯,补足油量,安置好胶皮油刷位置。

七、空气压缩机的保养

1.按规定使用压缩机油,纳位在上、下刻线之间,加油时要保持清洁。2.定期清洗空气滤清器,保证进入气缸的空气清洁,以减少磨损。风砂地区要适当增加清洗次数,以提高滤清效果。要经常检查空气压缩机橡胶皮带的状态,并调整其拉紧力。

3.空气压缩机调定压力要正确,动作反应应灵敏。动作值不符合要求时要及时调整。

八、主变压器的保养

1.主变压器工作时,要注意油泵运转正常,油箱、油泵、散热器及油循环管路接火不得漏油,各阀门位置必须正确。

2.变压器油位要在规定范围内,干燥剂失效时要及时更换。3.运行中要注意变压器油位的温度及颜色是否正常,有无异音。

4.经常清扫积尘、油垢,保持各部件和绝缘瓷瓶清洁,各接线不得松动。

九、受电弓的保养

1.受电弓炭条松动、到限、脱落时,要及时紧固、更换;局部出现深沟时,应用锉刀打成大于120°的坡口。

2.要保持框架各杆件活节处油堵齐全、油润良好,升、降弓不阻滞。3.滑板、框架有变形、烧损时,要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4.车顶各高压瓷瓶要经常保持清洁、牢固,不得有裂纹、缺块。瓷轴剥离不超过限度时,可涂绝缘漆处理。

5.运行中发现接触导线跳动大、拉电弧时,多为炭条打坏,要及时倒换受电弓,以免事态扩大。

十、劈相机的保养

保养机车应注意的事项 第3篇

向空气滤清器壳内加注机油时, 应注意油面高度不得超过指示环槽, 以免机油被吸入气缸, 造成严重积炭结焦, 甚至使发动机飞车而损坏。但油底壳中也不能无油, 否则会影响滤清效果。油底壳中机油变稠时 (一般工作40~50h) , 必须及时清洗并换油。

2.往喷油泵调速器壳内加机油要适量

若调速器壳内加机油过多, 飞球飞开的阻力会增加, 使调速器不能随负荷的减少而减少供油, 从而导致发动机飞车。但壳内的机油如果加得过少, 又会使推力盘粘在传动轴上, 若是长期缺机油, 推力盘会被磨出圆形深沟和坑, 影响飞球飞出, 也会引起发动机飞车。

3.不要漏装曲轴离心式机油滤清器导管

有的东方红一75型拖拉机更换新曲轴后, 其曲轴连杆轴颈与轴瓦磨损得特别快。究其原因是:驾驶员在维修时, 漏装了曲轴离心式机油滤清器导管。原来4125A (B) 型发动机曲轴的连杆轴颈上, 有一个离心式机油滤清装置, 由连杆轴颈空腔和一个伸入空腔内的导管构成。如果新曲轴无导管, 而驾驶员又不补装, 就会导致轴颈与轴瓦的磨损加快。

4.不能给风扇皮带轮与张紧轮轴承加黄油

风扇皮带轮和张紧轮轴承应用汽油机机油来润滑。有的驾驶员为了防止漏油, 误用黄油润滑。因为用机油润滑比用黄油润滑更为充分, 散热更好。此外转速较高, 黄油易干化, 而风扇皮带轮内腔又不便拆开, 长时间加黄油后, 旧的干黄油没法消除, 使轴承运转不灵活, 严重时会造成轴承和相关零件损坏。

5.给水泵轴衬套加注黄油不能过多

水泵轴衬套每工作10~12h应保养一次, 用黄油枪加注3下黄油即可。有些驾驶员为防止冷却水从水泵轴后衬套往外漏, 往往在熄火后大量加注黄油。结果高速旋转的水泵轴将黄油带入水泵中, 黄油与冷却水一起泵入水箱和散热器内, 易堵塞散热器管, 使水循环受阻, 导致冷却水温度过高。

6.防止预热管松动

4125A型发动机长时间工作后, 进气管内装的预热管 (起动机的排气管) 会出现松动现象。如果是靠近起动机的一端松动了, 起动机工作时排出的废气就会进入主机的气缸内;如果是靠消声器的一端松动了, 主机工作时会从消声器吸入不清洁的空气。此外, 由于预热管有积炭和烟灰, 预热管松动后显然会对主机气缸的磨损有不良的影响。其排除方法是: (1) 用石棉绳编辫并渗铅油后, 堵严松动的地方。 (2) 用铜焊焊严松动的地方。 (3) 用胀管器扩张预热管内孔, 使之与进气管贴严。

7.给离合器和转向离合器分离轴承加注黄油不能过量

在保养主离合器和转向离合器分离轴承 (松放轴承) 时, 用黄油枪压3下, 注入的黄油可满足分离轴承的润滑, 但不能加注过多。保养完毕, 要用布擦净残留在黄油嘴处的油。有的驾驶员加注黄油时, 要看到分离轴承端面冒出黄油才停止, 且不清除冒出的黄油, 结果会由于离合器工作发热, 将黄油抛洒到摩擦片上, 造成离合器打滑。

8.不要漏装铁质垫圈和毛毡密封圈

4125A (B) 型发动机气门摇臂每4个为一组, 安装在一根轴上, 组与组之间由连接管连接, 连接管与摇臂轴之间装有毛毡密封圈, 连接管小端毛毡圈处有一个铁质垫圈, 用以承受弹簧压力, 而连接管的大端直接顶在毛毡密封圈上, 使毛毡密封圈紧贴摇臂轴。如果在维护后重新安装时, 忘记安装铁质垫圈和毛毡密封圈, 就会造成连接管处漏油, 使油压降低, 第3缸和第4缸的摇臂因得不到良好的润滑而加剧磨损。

9.增减变速箱前支承垫片时, 须松开后轴支座与后桥壳体的螺母

铁路机车保养规则(试行) 第4篇

一、分类原则定性不当,与一级类目设置反差太大

《规则》第三条称,“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企业管理职能”是《规则》规定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依据即标准。对分类依据的这一定性,与一级类目的设置大相径庭。在一级类目中,只有“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四类是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而“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设备仪器类”和“基本建设类”四类是按档案种类(科技档案一门中的四种)设置的,“会计档案”和“干部职工档案”则是按档案门类设置的。这就是说,一级类目是将三部分档案分别按三种依据分类设置的,其中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类目只占一级类目的40%,按档案门类和种类设置的类目却占一级类目的60%。抛开同一次分类可否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依据不说,只就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类目比按其他依据设置类目少得多而言,《规则》对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以“企业管理职能”为依据的定性是不准确的。

也许有人会说,一级类目后六类中的档案是在企业的一定职能活动中形成的,尽管类名并不似企业管理职能,也可视作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的。但后六类档案是分别在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和生产技术管理中形成的档案的一部分,怎能在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之后又设立与之并列的其他六类呢?一级类目都是按“企业管理职能”设置说显然不通。一级类目可否按《规则》设置可以商榷,但其分类依据定性不准毋庸置疑。

《规则》除规定以“企业管理职能”为分类依据外,还规定要“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分类。“结合”说是不能成立的,一次分类只能使用一种依据,使用两个以上的依据,或以一个依据为主,结合其他依据,分类就无法进行。事實上,《规则》一级类目是无形中将企业全部档案分成“文书档案”、“科技档案”和其他门类档案三个部分,分别按照三种依据分类的,而不是三种依据的结合。

二、部分二级类目设置欠科学,档案归类难

《规则》第五条规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分类设置二级类目,无疑只适用于“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等四个一级类目档案。但是,《规则》第六条“1”规定“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企业管理职能”无论与问题还是组织机构都不具有同一性,不是同一个分类依据。从某种意义上说,第六条“1”是第五条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分类的否定。这种自我否定不仅是不应出现的,而且对一次分类提出前后两种不同依据,档案的分类其实也无法进行。

对工业企业的档案的分类工作来说,重要的也许不是《规则》各条款的文字规定,而是《规则》的附表——《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工业企业一般要严格按附表行事,只有部分工业企业可以根据档案实际情况增减某些类目。但是,附表中部分二级类目设置不科学,工业企业在对档案进行分类时,一些档案无类可归,一些档案又不知道归入哪一类好,归类难的问题不可否认。

在“党群工作类”下,既设置了“党务工作”,又设有“组织工作”、“宣传工作”、“统战工作”、“纪检工作”等类目。“党务”是指“政党内部有关组织建设等的事务”(《现代汉语词典》第5版,第273页)。组织、宣传、统战、纪检工作都属党务工作。很明显,这些类目是不能与党务工作类目并列的。有关党务工作的档案都归到“党务工作”类目中,组织、宣传等类目就无档案可归了。用规定各类目所属档案的“基本范围”来解决类目设置不严谨、不科学的问题,也不是什么好办法。例如,党委办公室工作大量不是党务工作,其形成的档案却列入其中了。还有,明知“其他事务性工作”不是党务工作,也列入“党务工作”的“基本范围”之中,就更没有道理了。另外,“党委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委其他有关会议”形成的档案,有许多不纯粹是关于党务工作的,归人“党务工作”类不准确,不归入“党务工作”类又无类目可归,使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处于两难境地。党委会和党代会的文件(如党代会上的纪检工作报告),按二级类目设置应归人“纪检工作”类(这会破坏会议文件之间的联系),按“基本范围”应归人“党务工作”类,这也是一大难题。“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下二级类目设置也存在与“党群工作类”类似的问题。

三、《规则》对档案法律法规、标准和有关理论的强烈冲击

《规则》中“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是对文书档案的分类类目设置,“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和“设备仪器类”是对科技档案的分类类目设置。《规则》不使用“文书档案”、“科技档案”无疑是经过考虑的。但因隐去了“文招档案”和“科技档案”这两个概念及其对两者实质上的分类事实,《规则》就对档案法律法规、标准和理论都造成了很大的冲击。

《规则》避免使用“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这两个概念,对档案法律法规、标准有很大的冲击。在档案法律法规、标准体系中,《规则》是一个下位规则,应当与上位法律法规、标准相符。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例如“科技档案”这一概念,在《规则》发布前的《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1980年)、《国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规定》(1987年)这两部规章中都使用了“科学技术档案”(简称科技档案)这一概念,后者还称“企业档案是企业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档案为主体”。《规则》竭力避免使用“科技档案”这一概念与此相悖。在《规则》发布后实施的《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2000年12月)、《档案工作基本术语》(2000年12月)等规范中,仍然在使用“科技档案”这一概念,《规则》并未能起到想要起的企业档案工作不再使用“科技档案”这一概念的作用。

《规则》对理论的冲击有两个方面:

一是对分类逻辑原则的冲击。《规则》规定,“以全部档案为对象”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的首要内容。以企

业全部档案为分类对象的,只能是一级分类,即首次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的任何一次分类都是以企业某一部分档案为对象的。一次分类只能使用某一种标准,这是对任何事物进行分类所必须遵循的逻辑原则。《规则》所设置的十个一级类目,分明是使用企业管理职能、档案种类、档案门类三种标准分别对部分档案进行分类的结果,而不是某一种标准对全部档案进行分类的结果。这是违反分类的逻辑规则的。档案分类及类号层次过多,对档案的管理和利用不利。确有必要减少档案分类及类号层次,一级类目中不出现“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两个类目,分别将其二级类目作为一级类目,也应当在《规则》的有关条款中加以特别说明。《规则》对工业企业全部档案进行一级分类违反分类规则,这毋庸置疑。

二是对档案学理论的冲击。“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荀·正名》)。事物的名称经过群众在长期的社会实践而共同认定或形成,这在许多学科中都是存在的。尽管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有人对“文书档案”和“科技档案”这两个概念的科学性提出过质疑,因是约定俗成的,一直以来仍然被大家遵守和沿用。近几年来,出现了“科技档案”“淡化”和“式微”论,可以说这是缘自《规则》的。因为“淡化”(“式微”)论者认为,“企业档案”概念的出现是“科技档案”概念“淡化”(“式微”)的主因。尽管企业档案并不都是科技档案,科技档案也不是全部产生于企业,但因《规则》提出“企业档案”这一概念而摈弃“科技档案”这一概念,一些人这样认为并不是没有道理的。

四、适用《规则》的企业十分有限

《规则》规定“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而实际只适用于形成档案多的大型、特大型工业企业,因分类层次多和类目设置过多,中小型工业企业和形成档案不多的大型企业均不适用。规模不大,档案不多的中小型企业如强行实施《规则》,一些类目的档案会寥寥无几,一些类目甚至会空置以待有朝一日有关档案的形成。这不是根据档案的实际情况进行的科学分类。《规则》虽然规定企业可以结合实际增加或减少二级类目,但增减过多以致与《规则》大相径庭,就不是实施《规则》了。其实,《规则》应附《大型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和《中小型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使之具有广泛适用性。

五、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过于复杂

档案分类应当尽量简化、实用。然而,《规则》却使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变得更加复杂了,档案归类更难了。不少企业档案工作人员因不知一些档案该归入哪类而烦恼。档案分类不宜过细,这是因为,在广泛使用电子计算机等现代化工具的大中型企业,即使档案再多,只要进行一定的分类和整理编目,档案管理特别是检索利用已经变成易事;在尚未使用电子计算机等工具的小型企业,由于档案数量少,用手工管理、检索档案也无多大困难,分类复杂,类目过多,反而会使管理和检索变得困难重重。

六、按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存在弊端

按保管期限分类,便于对档案的保管和鉴定销毁,被档案馆纳入接收范围的企业,还便于档案的移交进馆。按现行《规则》设置档案分类类目,雖然一部分档案实际上已分开了不同保管期限(如会计档案),但大部分则未分开不同保管期限,如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和生产技术管理类。按保管期限进行分类,就必须相应减少其他层次的分类,才能避免档案分类层次过多和类目设置过多的问题。如《规则》附表前四类已有属类34个,对中小型工业企业和档案不多的大型工业企业来说已经够多了,若再按保管期限分类,就要设102个类目,实在是太多了。因此,要按档案保管期限分类,应当相应减少其他分类层次。

税收筹划业务规则试行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税务师税收筹划业务执业行为,有效防范税收筹划的执业风险,根据《注册税务师涉税服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等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税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税务师事务所开展税收筹划业务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本规则所称的税收筹划业务是指,税务师根据委托人服务需求、业务模式及数据信息,依据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通过对委托人生产经营、财务管理或税务处理的运筹和规划,综合平衡各方面成本与效益,为委托人提供战略发展、风险防范、降本增效等方面的设计方案以及实施取向的服务。

第四条 税收筹划服务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为委托人提供降低税务风险,提高税收遵从度的筹划建议;

(二)为委托人提供具备合理商业目的的整体税务规划和筹划方案;

(三)为委托人的特定事项提出优化税负方案及建议。第五条 税务师在实施税收筹划业务中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依法提供服务原则。依法提供服务原则是指,税务师在提供税收筹划服务时,提供的服务成果必须以国家税收政策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二)程序、内容并重原则。程序、内容并重原则是指,税务师在提

供税收筹划服务时,应该按照既定业务流程实施服务项目,并注重实施过程中各类相关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和全面性。

(三)诚信及保密原则。诚信及保密原则是指,税务师在提供税收筹划服务时,应该按照业务约定书内容完整、真实提供服务,并根据保密协议内容为委托人提供的各项信息采取保密措施。

第二章 业务承接

第六条 税收筹划业务承接的基本要求:

(一)在签订业务约定书之前,税务师应与委托人进行沟通,提前了解委托人提出的服务需求。

(二)税务师事务所应根据服务需求和工作量安排具有胜任能力的税务师。

(三)税务师应按业务约定书内容提供服务成果。

(四)税务师应保持专业、客观和谨慎,消除或降低委托人的目标实现和收费等因素对税务师职业道德的影响。

(五)税务师应将业务计划和工作情况及时告知委托人,使委托人全面了解业务进展情况。

(六)税务师应结合委托人实际情况提供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并对不同税收筹划方案进行全面、客观的分析评价,最后提出实施意向。

(七)税务师应在服务成果中告知委托人税收筹划方案与实际实施效果可能存在的偏差以及偏差的原因。

(八)税务师接受税收筹划委托后,应尽责为委托人保密相关数据、信息。

第七条 税务师应按照《税务师业务承接规则》的要求承接税收筹划业务,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分析委托人的陈述,并对服务需求与委托人达成共识,并签订业务约定书。

第八条 业务约定书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服务委托需求,服务目标,服务团队,服务程序,服务成果形式及提交方式,提交时间,服务周期,服务收费,双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九条 业务约定书应写明税务师为完成服务目标而制定的主要工作步骤和简单的工作内容等服务程序。

第十条 税务师与委托人应约定双方保密条款,保密信息的范围、使用及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 税务师发现委托人提供的数据及信息严重偏离业务约定书内容,对服务内容形成有重大影响时,税务师应与委托人讨论修改业务约定书的其他内容,如不能达成共识,则协商终止项目。

第三章 业务计划

第十二条 税收筹划业务计划应根据服务需求,按照《税务师业务计划规则》制定。对服务需求内容较少风险较低的服务项目,可以简化。

第十三条 税务师应在充分理解服务需求的基础上,制定业务计划。税务师应对服务总目标分解成若干阶段,然后确定各阶段的子目标,再据此细划各阶段工作事项。

第十四条 项目计划形成后,税务师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双方确认后实施。

第四章 业务实施

第十五条 税收筹划业务一般分为以下工作阶段:

数据及信息收集、政策法规解读、筹划方案设计与数据试算、综合辩证分析、成果沟通讨论、税收筹划报告起草和提交。

第十六条 税务师通过问卷调查、现场访谈与资料采集等方式,收集与该项目相关的数据及信息。

进行数据及信息收集前,税务师制定收集范围、收集口径及文档格式,并告知委托人进行事前准备。

第十七条 税务师对所收集的数据及信息进行初步复核,确保项目数据及信息与服务需求紧密贴合,全面准确。数据信息包括但不限委托人的财务数据、内部管理信息、相关政策法规、行业情况和实操惯例、风险接受程度等。

对涉及委托人重要事项及重大经济利益等资料,税务师可要求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第十八条 对委托人情况理解不同而导致的分歧,税务师应重新调查或与委托人进行讨论、确认。

第十九条 政策法规解读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解读相关政策法规内容。税务师应了解、分析有关政策法规的出台背景、执行对象、执行条件以及执行流程,对政策法规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分析。

(二)分析法规符合度。税务师对政策法规进行细划分层,确定各层法定条件,并提取与服务需求相关的内容进行对照,分析匹配点与差异点。

(三)分析类似案例。税务师从案例背景、筹划条件、执行过程、及

财税管理部门判定结果等信息,寻找类似的案例信息,并与委托人的数据信息及服务需求进行差异分析。

(四)政策解读结论。税务师根据现有政策法规提炼相关内容,并对其执行条例、管理要求等进行归集总结,分析与服务需求的匹配程度和差异点,确定政策法规的引用方向和基础。

第二十条 税务师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理解不同所导致的分歧,应向税务机关提请确认。税务师在与税务机关进行沟通前,应告知委托人,沟通时应注意对委托人信息保密。

第二十一条 筹划方案设计与数据试算是税收筹划的核心内容,税务师根据收集的数据及信息,结合政策法规,从多维度设计不同的筹划方案,并以数据试算对筹划效果进行量化展示,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筹划方案设计。税务师根据委托人的数据信息,结合政策解读结论,从多方面设计制定筹划方案。筹划方案应尽可能详细地分步分点设计,并须明确提出方案实施的前臵条件、政策依据、步骤顺序、实操要领等。

(二)设臵试算指标。税务师根据筹划方案,设臵评价方案的试算指标,以便对各个方案进行量化评价。试算指标须体现筹划方案对各方面成本、效益等,包括但不限于对税收负担、资金价值、资产与负债变化、实施成本、筹划效益等。

(三)设臵试算参数与口径。税务师进行筹划方案试算比较前,需要对不同筹划方案设臵的试算参数与口径,用以通过收集的数据及信息得出试算指标结果。试算参数与口径应具有可比性,若针对特定筹划方案采取不同的参数与口径时,需详细提示原因及依据。

(四)制作试算表格。税务师为试算结果制定清晰简练的表格样式进行呈现,以便委托人可以直观了解试算结果。

第二十二条 税务师在试算过程中应就试算指标、计算方法、试算参数与口径与委托人进行沟通,并按照对委托人的重要程度有侧重地进行试算与分析。

第二十三条 综合辩证分析是税务师从多维度评价和分析筹划方案的过程,体现服务成果的专业、客观及谨慎,通过辩证方法展示不同筹划方案的优势及不足,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分析政策适用性。税务师根据政策法规解读成果,评价各个筹划方案的适用性,分析其适用差距及贴合方法,突出税收政策风险评价。

(二)比较试算结果。税务师以各种试算指标比较不同筹划方案的优劣,科学评价资金的时间价值、财务数据与税收成本的关系。

(三)比较管理及操作成本。税务师根据委托人提供的相关信息,分析各个筹划方案对委托人的财务管理、其他业务管理、操作习惯、内部考核、上级管理等事项造成的影响,合理预估各个筹划方案的管理成本和操作难度。

(四)分析行业特性及业务模式。税务师需要从委托人的所在行业的经营特定、竞争形势、发展趋势等方面,分析和评价各个筹划方案是否存在不利委托人的业务模式。

(五)分析委托人风险接受程度。税务师需要了解、分析委托人管理层的风险接受程度,对筹划方案中存在政策法规风险的内容作出评价和提醒,并以此作为实施取向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四条 在服务过程中,税务师应对于各工作底稿进行三级复核制度。

第二十五条 在服务过程中,税务师发现存在与服务内容无关的税务风险时,应告知委托人。

第五章 业务报告

第二十六条 税务师应按照《税务师业务报告规则(试行)》有关规定起草税收筹划业务报告。

第二十七条 税收筹划报告起草基本要求:

(一)在税收筹划报告中,应向委托人告知税收筹划业务报告的起草原因和所要达到的具体目的。

(二)税收筹划报告的内容和要素要完整,目录清晰,在具体分析表述中,论述的内容要与大小标题结构相对应。

(三)税务师除写明分析过程和业务结论外,同时应列明相应的依据(如相关的数据信息和政策法规)。涉及到的政策法规内容可以作为税收筹划报告的附件。

(四)税务师应对报告中不同的税收筹划方案提出实施取向。

(五)税务师应在报告中告知委托人在使用税收筹划报告时应注意的事项,以避免委托人不当使用税收筹划报告导致的风险。

第二十八条 税收筹划报告应包括封面、前言、目录、背景、筹划方案、分析比较内容、实施取向以及附件等基本要素。

第二十九条 税务师分析过程和结论、建议可以按下列逻辑顺序书写。

(一)委托人情况的概括.税务师对委托人提供的资料和与委托人沟通

后所掌握的数据信息,经过整理梳理后,提炼出与服务内容直接相关的委托人情况。

(二)与实现税收筹划有关的政策法规.税务师应列明与服务内容相关的政策法规条款,政策条款繁多时可以对其内容进行归纳后列示。

(三)提出税收筹划方案.税务师列示不同筹划方法下的主要分析过程、方案实施步骤、优势及不足评价,并提出实施取向。

(四)风险提示.税务师应在税收筹划报告中,对筹划方案内容、实施取向以及分析过程列出风险提示,提醒报告使用人可能存在的风险和不确定性。

第三十条 税务师可将相关的政策法规、类似案例解读、逻辑分析图解、试算过程及表格作为税收筹划报告的附件。

第三十一条 税务师应在起草过程中与委托人的业务对接人员对筹划报告中的内容进行沟通确认,包括委托人现状描述是否准确、方案成果是否符合委托人的服务需求、整体文字描述是否恰当等。

第三十二条 税务师与委托人每次沟通须通过底稿记录,对筹划方案起重大影响的事件需委托人确认。

第三十三条 税务师应对税收筹划方案的成果、底稿及数据信息刻录成光盘或形成纸质文件进行备案保存,保存期不低于5年。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则由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五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1:

税收筹划业务约定书(参考文本)

甲方:XX公司 乙方:XX税务师事务所

兹由甲方委托乙方对XX事项进行税收筹划,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业务范围与税收筹划目标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根据甲方经营需求及信息数据,依照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运用政策解读、数据试算、辩证分析,综合平衡各方面成本效益,为特定事项提出设计方案及实施去向:

(1)对甲方经营需求及信息数据进行税收筹划,并出具甲方认可的成果形式。

(2)根据甲方的需求,用文字说明涉税事项的处理原则和处理方法,将筹划结论写入其他文件资料中,例如:投资可行性分析文件、财务计划、税务计划、会计计划等。(如适用)。

(3)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如涉及税收筹划方案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税收筹划方案更正意见说明。(如适用)。

(4)对于税收筹划方案后续的执行实施服务,由双方另行约定。

二、甲方的责任

甲方及甲方负责人有责任保证提供税收筹划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

性。因此,甲方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存和提供会计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及其他会计资料及涉税资料),这些记录必须真实、完整地反映甲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涉税情况。

甲方应积极关注政策的变动和企业经营情况的变化,以便于及时对筹划方案作出调整。如税收筹划方案需要作出重要调整,则应及时告知乙方,咨询乙方的意见。(如适用)

及时为乙方的税收筹划业务工作提供与税收筹划有关的所有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在20 年 月 日之前提供税收筹划所需的全部资料。如果在税收筹划过程中需要补充资料,亦应及时提供),并保证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确保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其认为必要的甲方内部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乙方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税收筹划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的其他信息。

甲方管理层或治理层对其作出的与税收筹划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将于外勤工作开始前提供主要事项清单。

按照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税收筹划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税收筹划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

乙方的责任是依照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根据甲方的经营需求和信息数据执行税收筹划工作,为特定事项提出设计方案及实施去向。

由于税收筹划和内部控制的固有限制,即使按照税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税收筹划工作,仍不可避免地存在操作失当、各方人员意见分歧等风险。

在税收筹划过程中,乙方若发现甲方存在乙方认为值得关注的涉税风险,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治理层或管理层通报。但乙方通报的各种事项,并不代表已全面说明所有可能存在的涉税风险或已提出所有可行的改进建议。甲方在实施乙方提出的改进建议前应全面评估其影响。

按照约定时间完成税收筹划业务工作,出具税收筹划成果。乙方应于20 年 月 日前交付税收筹划成果。

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信息予以保密:(l)法律法规允许披露,并取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仲裁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法行为;(3)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在法律诉讼、仲裁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4)接受注册税务师协会或监管机构的执业质量检查,答复其询问和调查;(5)法律法规、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税收筹划业务收费

1.本次税收筹划服务的收费是以乙方各级别工作人员在本次工作中所耗费的时间为基础计算的。双方约定本次税收筹划服务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万元(¥)。与本次税收筹划业务有关的其他费用(包括交通费、食宿费、函证费等)由甲方承担。

2.甲方应于本约定书签署之日起日内支付%的筹划费用,其余款项于税收筹划方案草稿完成日结清。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从事本约定书所涉及的税收筹划服务实际时间较本约定书签订时预计的时间有明显的增加或减少时,甲乙双方应通过协商,相应调整本约定书第四条第1项下所述的税收筹划业务费用。

4.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甲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书所涉及的税收筹划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税收筹划业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税收筹划工作,并离开甲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 日内支付。

五、税收筹划成果的使用

1.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格式和类型出具税收筹划成果。

2.乙方向甲方出具税收筹划成果一式 份;其他成果份数另行协商。3.甲方在提交或对外公布乙方税收筹划成果及后附的工作底稿等资料时,不得对其进行修改。当甲方认为有必要修改税收筹划成果、附件等时,应当事先通知乙方,乙方将考虑有关的修改对税收筹划成果的影响,必要时,将重新提交税收筹划成果。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但其中第三项第八款、第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税收筹划业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

提前交付税收筹划成果,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税收筹划服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税收筹划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税收筹划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税收筹划成果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协商确定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予以解决:

(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提交XX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份,甲、乙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2:

税收筹划业务保密协议(参考文本)

委托方:XX公司(以下简称委托方)地址:

受托方:XX税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受托方)地址:

为了便于双方工作,委托方将向受托方提供某些信息,受托方也将向委托方提供某些信息和意见,而这些信息和意见双方认为是非公开的、保密的、专有的信息。

一、保密信息包括双方及双方关联公司(信息披露方)所披露的所有信息,无论是口头或以书面或其他视象形式的,或是收录在磁带或其他媒体上的,在本协议签订前或者签订后无论以何种方式披露给对方的信息,以及所有由受托方所做的分析、编写的资料或其他资料。

二、保密信息不包括下述信息:

1、是或者已成为公开信息的一部分,并且不是本协议任何一方披露结果造成的信息;

2、在披露方披露该信息前已经为对方所得知的不受保密协议限制和负保密责任的信息;

3、从合法拥有该信息且有权向对方披露信息的第三方以非保密的方式得到的信息;根据本条,信息并不包括在保密信息范围内的举证由披露方提供。

三、在本协议中,关联公司是指就某一方而言,任何实体拥有或控制,被拥有或被控制,或共同受控于该方的实体,包括但不限于《税收筹划业务约定书》所提到的XX公司。

四、保密信息可以披露给以下机构和个人,在做出上述披露之前,披露方必须向披露保密信息的接受方(个人或公司)说明信息的保密和专有的性质,且必须取得各接受方表示遵守本协议条款的书面协议。

1、委托方需要知道保密信息的高级职员、董事和雇员;

2、参与委托方服务项目的受托方人员;

五、如果政府机构或者有司法权限的法院发出最终强制性命令要求提供保密信息,且保密信息的披露仅仅是为了遵照该命令或者达到本协议所述的税务服务,可以披露保密信息,但必须事先书面通知对方。

六、本协议从上述签署日开始生效,有效期为[XX ]年。不管该期间内《税收筹划业务约定书》是否终止或者到期。

七、委托方可于任何时候提前XX天向受托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归还所有保密信息。受托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必须在XX天内将所有保密信息归还给委托方,并应将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所有副本或记录(书面的和电子的)和受托方准备的与保密信息有关的所有分析、编写的资料、研究成果或其他文件,以及由受托方使用的与保密信息有关的资料进行销毁。同时应向委托方以书面形式证明已经归还或销毁了上述保密信息、记录、副本和其他资料。

受托方可以将保密信息的一份副本保留存档,以证明和确保遵行本协议项下的责任。

1、委托方愿以保密安全需要的方式传达纳税资料方面的保密信息给受托方指定人员,受托方指定人员XX/XX,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及受托方指定人员须恪守机密,如受托方及受托方指定人员泄密,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受托方为在其控制范围之内由于其疏忽或管理不慎而造成的委托方资料泄密事件承担责任。

3、本协议中的泄密应定义为保密资料处于一种可以为公众所接触到的状态或资料被对委托方具有负面影响的人员所获悉。

八、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所管辖,并按照该法律解释。

九、如果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因任何原因被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法院宣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该判决不会影响、损害或使得本协议项下的其他条款无效,只能限定于与争议直接相关导致判决产生的条款。

十、本协议对各方以及它们的代表、雇员、继承人和受让人均构成约束力。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转让如果未经其他方的事先书面同意,将视为无效。

十一、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除非经各方的书面签字认可,否则无效。甲方:XX公司(盖章)乙方:XX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3:

XXX事项税收筹划报告

(参考文本)

报告编号: 收件人: 前言

【客户全称】(以下简称“贵公司”)向我方提出关于【税收筹划对象】事项的税收筹划需求,经过我方调研分析、充分论证,根据现有税收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内容,形成筹划方案,并提出相关实施建议。

一、贵公司对本报告内容的责任

贵公司按本事项需求提供相关信息及数据,并清晰表达服务需求和筹划意向。

二、我方的责任

我方的责任是在贵公司提供的信息及数据基础上,形成本报告。我们按照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制定的业务规则实施本项目工作。

我方相信,我方获取的相关信息及数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形成筹划方案和实施建议提供了基础。

三、客户现况概述

主要对与税收筹划事项相关的企业现况、财务数据、行业情况、业务内容、股权架构等进行描述。如:

贵公司20XX年注册成立,主营业务为XXX。20XX年,购进XX公司XX%的股权,支付对价为XXX万元。XXX公司及XXX公司是贵公司的被投资企业,贵公司分别拥有其XX%及XX%股权。现根据业务需求,贵公司需要上述XXX公司的股权转让给XXX公司,支付对价为XXX万元,支付形式待定。

四、客户需求概述

在股权转移过程中,贵公司需要对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相关税费的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安排。

五、法规引用

财税[2009]59号 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4]109号 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

六、筹划方案及分析

(一)筹划方案一:

1、方案描述

【对方案内容进项详细描述,包括政策适用性、相关性分析,实施内容及步骤,税负试算结果,实施注意事项等】

2、优略势分析(1)优势描述

【从政策适用性、实施易度、税负优势等角度进行介绍】(2)不足描述

【从政策风险、实施难度、税负增加等角度进行介绍】

(二)筹划方案二:

1、方案描述

【对方案内容进项详细描述,包括政策适用性、相关性分析,实施内容及步骤,税负试算结果,实施注意事项等】

2、优略势分析(1)优势描述

【从政策适用性、实施易度、税负优势等角度进行介绍】(2)不足描述

【从政策风险、实施难度、税负增加等角度进行介绍】

(三)……

(四)各方案综合比较

【综述各方案的优略势分析,形成方案间的比较描述】

七、实施建议

根据上述各方案分析,我们认为筹划方案X更为贴合贵公司情况及管理目标。

八、本报告使用说明

本报告仅作为贵公司内部经营业务决策参考之用,报告内容是以我司确认接收的全部信息、数据为制作基础,结合相关税收政策、法律法规而制定有关的分析结论。因本报告制作基础之外的各项因素导致本报告内容出现偏差、错漏的,请贵公司在本报告服务协议期内提出确认,我司将据此调整制作基础及分析结论。

本报告是我司基于贵公司提供的数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结合现有税收政策、法律法规等进行分析、研究,上述资料的取得时点及有效时点为

报告出具之日。如贵公司的数据、文件以及相关信息,税收政策、法律法规在报告出具之日后发生增减、改变、调整、废止、补充等情况的,将会影响本报告中部分甚至全部内容,敬请贵公司及本报告使用者注意。

税负试算中涉及的部分参数是基于我司的业务经验总结、贵公司的预测以及行业调研结果得出,在本报告的一定条件下具备其合理性,但可能与实际执行中的情况出现偏差,导致试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出现差异。

注册税务师签字(盖章):

税务师事务所(盖章):

报告日期:

甲方:XX公司(盖章)乙方:XX事务所(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 第6篇

(国家档案局1991年7月4日印发)

为深化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提高现代化科学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档案工作的整体建设,更好地服务于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技术进步,特制定本规则。

第一条 本规则规定了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类目设置及其所含基本范围。

第二条 本规则适用于全国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整理、组织案卷和排架管理。交通、邮电、建筑施工、农林和商业服务等企业亦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原则是以全部档案为对象,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结合档案内容及其形成特点,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便于科学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四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设置十个一级类目,即党群工作类、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干部职工档案类。特大型企业或生产程序特殊的企业,有些档案难以归入上述十大类目时,可根据实际需要增设一级类目。

第五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类目按照企业管理职能和档案特点设置(详见附表),附表中设置的二级类目是工业企业档案分类的基本二级类目,企业可结合实际需要增设或减少二级类目。

第六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以下类目设置,参照附表中的基本范围,结合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确定。工业企业档案分类层次不宜过多。

第七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方法如下:

1、党群工作、行政管理、经营管理、生产技术管理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一般按问题或组织机构设置;

2、产品、设备仪器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产品和设备仪器种类或型号设置;

3、科学技术研究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课题性质或课题设置;

4、基本建设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工程性质或建筑项目设置。

5、会计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文件形式(名称)设置;

6、干部职工档案类的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按干部、工人分别设置、干部档案类目设置按《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中的类目标识符号不作统一规定。

第九条 声像、照片或其他非纸质载体形式的档案,其形成、反映的内容和作用与纸质载体档案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一般不单独设置类目,可视其内容特征同纸质档案对应分类编号。考虑其载体形式和保管要求不同,应分库保管,其他则不作统一规定。

第十条 本规则于1992年起执行,这之前形成的档案,已经整理组卷的维持不动。第十一条 各地区、各部门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和分类编号方案。第十二条 本试行规则由国家档案局负责解释。

附 表:《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

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表

一级类目名称二级类目名称基 本 范 围

党群工作类党务工作党委综合性工作、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委其他有关会议,党委办公室其他事务性工作等。

组织工作组织建设,整党建党,党员和党员干部管理,党费管理

等。

宣传工作理论教育,各种工作活动宣传,政治思想工作与精神文明

建设等。

统战工作民主党派工作,无党派人事工作,港澳台工民主党派工

作,无党派人事工作,港澳台工作,华侨工作,民族事

务,宗教事务等。

纪检工作党风治理,党纪检查,案件审理,信访工作等。

工会工作职工代表大会,职工民主管理,劳动竞赛,劳保福利,女工工作,文化艺术和体育活动等。

行政管理类

防,口

训,共青团工作协会工作行政事务公安保卫法纪监察审计工作人事管理教育工作医疗卫生组织建设,政治思想教育,团员大会,团员管理,团管理,青少年工作等。各专业学会、协会工作,各群众团体活动等 企业综合性行政事务工作,厂务会议,厂长(经理)公室工作,文秘工作,机要保密工作等。社会治安,武装保卫,枪支弹药管理,民兵工作,消交通管理,刑事案件审理,人防工作等。法律事务,政纪监察,违纪案件审理等。各专项审计工作活动等。干部管理,工人招聘、录用、调配工作,企业劳务出工作等。普通教育,中专和职业教育,高等教育,职工在职培幼儿教育等。卫生监督与管理,职工防病治病,计划生育工作等。

后勤福利职工生活福利,食堂,商店,幼儿园,农牧副业,职工

住房,企业第三产业等。

外事工作企业涉外活动。

经营管理类经营决策企业改革,重大经营战略性决策,企业发展规划,方针

析,企

生产管理类

等。

计划工作统计工作财务管理物资管理产品销售企业管理生产调度质量管理劳动管理能源管理安全管理目标管理等。企业中、长期计划,年(季)度计划,各项专企业中、长期计划,年(季)度计划,各项专业发展计划,全计划管理工作等。各种统计报表,企业综合性统计分析工作等。资金管理,价格管理,会计管理,资金流通等。物资供应,仓库管理,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等。市场分析,用户调查,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市场分用户调查,产品销售,广告宣传,售后服务工作等。企业普查,企业整顿和企业升级,经济责任制管理,业管理现代化工作等。生产组织,调度指挥工作等。企业全面质量管理,产品质量检测和质量控制工作劳动定额、定员,劳动调配,劳动工资,劳动保护等。能源消耗定额管理,节能降耗工作等。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处理,职工安全教育等。

科技管理新产品开发,科技成果管理,技术引进,技术革新和采用

新技术,合理化建议等。

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检测与控制,污染治理等。

计量工作各种计量检测工作。

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化管理工作,各种标准档案。

档案和信息管理 企业档案工作,各类数据管理,电子计算机系统,情报

工作,图书资料工作等。

产品类同一产品型号内,包含产品从开发、设计、工艺、工装、加工制造、检验、包装、商标工艺、工装、加工制造、检验、包装、商标广告和产品评优的全过程。产品档案二级类目按产品种类或型号设置

科学技术研究类同一科研项目内,包含课题立项、研究准备、研究试验、总结鉴定、成果报奖、推广应用等项目研究和管理的全过程。

科研档案二级类目按课题设置

基本建设类基本建设档案同一工程项目内包含工程的勘探测绘、设计、施工、竣工验收和工程创优的全过程。

二级类目按工程项目或建筑项目设置

设备仪器类同一设备仪器内,含设备购置、安装调试、运行、维护修理和设备管理等全过程。

设备仪器档案二级类目按设备种类或型号设置

会计档案类凭证各种会计凭证。

帐簿各种财务帐簿。

报表各种财务报表。

其他

干部职工档案类干部档案工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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