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2024-06-23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精选12篇)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1篇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南京工业大学)

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2008年制订)

一、为了规范管理,明确责任与义务和经费使用范围,特制定本条例。

二、凡经审批通过的课题经费只能用于在本实验室内进行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

三、课题研究成果,如在国内外期刊或在学术会议上发表研究论文,应将“南京

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 210009(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 Nanj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Nanjing 210009, China)”列为作者单位之一,并注明“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基金资助项目,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aterials-Oriented Chemical Engineering”,中文论文请向南京工业大学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报送期刊封面、目录页和论文正文的复印件,英文论文可传送期刊发给作者的reprint电子文档,以便备案;如申请专利,专利权归申请人单位所有,如有本实验室合作者,南京工业大学大学应同为专利权人。

四、获本实验室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研究工作结束时,需向实验室递交《开放

课题结题报告》,进展良好者,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同意,可给予持续支持。

五、经费开支的范围限于如下用途:

1.在本实验室中工作期间所需要的试验材料费、测试费、专用小型仪器设

备购置费、学术资料费等。

2.以本实验室为第一署名单位的论文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的会议费(1人次)

和论文版面费。

3.开发课题负责人或课题参加者来实验室工作的差旅费、住宿费等。4.研究工作中用实验室资助经费购置、加工的仪器设备和装置归实验室所

有。

六、重点实验室可为来实验室工作的课题执行人提供实验条件。

七、课题负责人如果不按时开展研究计划,或者获资助的研究课题在实验中与研

究大纲有重大偏离而无正当理由时,实验室将提出质询,并考虑停止执行该开放课题。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2篇

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第一条 根据科技部《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精神,为更好地贯彻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 为我国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领域培养高层次的科技人才,加强国内外学术交流,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特设立开放课题,每年资助若干项相关领域的科研项目。

第二条 为规范和加强开放课题的管理,营造良好学术环境,激励科技创新,凝聚和培养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办法。

二、申请条件

第三条 申请实验室开放课题的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处于学科前沿,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及探索性研究;

2.预期能对未知现象有重要发现,对现有过程提供机理与本质的认识,对学科发展具有导向性或对实际应用具有指导意义;

3.学术思想新颖,立论根据充足,研究内容和目标明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确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先进、合理、可行,近期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获得明显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四条 申请者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之一:

1.取得博士以上学位的科研人员,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均可提出申请;

2.在职博士研究生也可作为申请者,但须征得导师的书面同意和推荐(须签署意见,认同开放课题的管理方法);

3.申请人必须是实际主持并从事申请项目的负责人;申请人每年提出一项课题申请,课题执行期限不超过二年;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与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4.每个申请者每次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经获得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的项目且尚未完成的,不得再申请开放课题。

为鼓励青年科技人员脱颖而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青年科技人员提出的申请;为加强本实验室与国内外的合作交流,吸引国内外优秀科技人员来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与本实验室合作的研究项目。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实验室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但需支付适当的科研费用。

三、申请、审批

第五条 开放课题项目的立项、审批由实验室统一负责。开放课题的申请、评审、批准程序如下:

1.申请人须填写《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

2.项目申请书须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批并加盖公章,一式3份报送实验室秘书处。项目依托单位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的真实性,承诺在人员和条件上给予保障;

3.实验室秘书处负责受理项目申请,实验室秘书处进行形式审查,合格后将组织专家评审,再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终审;

4.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委员对项目申请进行评审后,由实验室主任批准,择优资助。

第六条 开放课题项目资助金额根据课题实际需要,一般不超过10万元,研究期限一般为2年。

第七条 开放课题项目的评审以创新与研究价值为标准,注重申请者的创新潜力,鼓励科技工作者积极探索,优先支持能提出新思想、新方法的申请者。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第八条 开放课题项目的评审一般按照初审、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议、实验室主任批准的程序进行。实验室学术委员会每年定期对提交的开放课题申请进行一次评审。但对国家需求或学科发展具有重大影响、学术思想和技术路线新颖、有重要苗头的项目申请,可由实验室主任召开室务会进行评审,及时给予支持。

第九条 本实验室秘书处负责申请项目的初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继续评议和评审:

1.申请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2.申请手续不完备或申请书不符合要求;

3.申请项目与项目指南不符或申请经费预算不合理; 4.项目提交的科研目标和成果不明确; 5.申请者以往所获资助项目执行不力。第十条

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对申请项目的创新性、研究价值、研究目标、研究方案等做出判断和评价,并给出评审意见。

第十一条 实验室主任综合评审意见确定获资助项目,实验室对获准立项的项目将发给课题任务书。申请者根据评审意见填报课题任务书,由实验室主任复核后,方可正式列为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开放课题研究项目的实施,包括定期向实验室报告项目的执行和进展情况,如实编报项目研究工作总结和资助经费决算等。凡涉及项目研究计划、经费使用及项目依托单位等重要变动,须及时报实验室核准。

第十三条 一般情况下,课题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课题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开放课题,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备案。

第十四条 项目依托单位对本单位开放课题项目负有监督、管理和保证的责任,主要包括:保证项目的人员稳定、条件落实;监督项目的实施和经费使用;协助实验室实施项目检查, 结题审查和研究工作总结。

第十五条 项目负责人应在项目结束后一个月内申请验收,并向实验室提交研究工作总结、研究成果(论文、专著、专利和奖项等)的复印件和电子版文件。

第十六条 工作中用开放课题经费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第十七条 开放课题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应署实验室和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名称,并注明受本实验室开放课题资助和项目批准号。项目研究成果包括通过开放课题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专著、软件、数据库、专利以及鉴定、获奖、项目推广(转让)或应用等。本实验室的中文名称为: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英文名称为:State Key Laboratory of Metamaterial Electromagnetic Modulation Technology。

第十八条 项目经费采用按年度滚动方式拨款: 1.收到申请人返回的课题任务书并确认合格后,首次拨款项目经费的60%;

2.下一个年度,根据研究进展报告情况,拨付项目剩余经费;对进展不好的项目将视其情节缓拨或停止资助。

第十九条 在研的开放课题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验室主任有权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缓拨资助经费、中止或撤消项目等处理:

1.弄虚作假、违背科学道德;

2.项目执行不力,未开展实质性的研究工作; 3.未按要求上报项目执行和进展情况,无故不接受实验室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与审计;

4.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不符合有关财政、财务制度的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规定或其他违反开放课题项目规定与管理办法的行为。

五、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开放课题的经费来源于实验室的运行经费和实验室的研究单元自筹经费。

第二十一条

项目负责人应按照本办法规定,本着实事求是、精打细算的原则,编制切合实际的项目资助经费预算。项目依托单位应按照有关本规定严格审核项目资助经费预算,并签署意见。

第二十二条

开放课题经费实行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管理制度;同时实验室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并负最终责任。

第二十三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政、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同时要有利于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第二十四条 项目资助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 1.科研业务费:测试、计算、分析费,动力、能源费,差旅费,调研和学术会议费,资料、论文版面费和印刷费,文献检索、入网等信息通讯费;

2.实验材料费:原材料、试剂等消耗品购置费、加工超材料电磁调制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办法(暂行)

费和包装运输费;

3.仪器设备费:专用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和修理费,自制专用仪器设备的材料、配件购置费和加工费;

4.实验室改装费:为改善资助项目研究的实验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开支的费用。不得用于实验室扩建、土建、房屋维修等费用的开支;

5.协作费:外单位协作承担开放课题项目部分研究试验工作的费用。

6.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指用于与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用,包括项目组人员出访及外国专家来访的部分费用,不得超过资助经费的15%;

7.劳务费:指用于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博士后人员的劳务费用,不得超过经费的15%。

六、附则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3篇

实验室开放课题信息管理系统和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有很多相似之处,而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是管理信息系统引入科研管理领域后形成的概念。科研管理信息系统除了具有管理信息系统的特性外,还具有其独有的特性[1,2]。

在国外,欧美发达国家的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完备,包括各种科研管理系统在内的应用建设比较全面,把建设各种应用系统提高到提供应用服务的高度,通过多年的实践与发展,建设效果令人瞩目[3]。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系统作为一种服务提供给广大师生。

在国内,包括实验室开放课题在内的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水平参差不齐。有些高校提出了“大学资源计划URP”的理论,URP系统在统一的数据库基础上,建立为全校服务的包括科研管理在内的各种功能的MIS系统。比如复旦大学URP系统、清华大学URP应用系统等。有些大学孤立的使用科研管理系统,甚至还有像我校的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一样,采用原始手工输入excel来管理。

为解决我校采用excel管理效率低的问题,借鉴一般科研管理系统的同时,主要针对我校《实验室开放课管理办法》来设计和开发系统,除提供课题申请、评审、立项、结题等功能外,特别开发课题进度可视化、为完成课题所做实验进行记录等功能。系统采用MVC架构,使用JSP做前台WEB页面、SQL Server2008作为后台数据库、JAVA编程实现业务逻辑。本系统的使用大大节省了学校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提高了组织的效率。

2 系统架构

为了使系统有更好的可扩展性,便于后期的维护,本系统采用MVC架构。MVC设

计模式的核心是实现三层甚至多层的松散耦合,它将应用程序抽象为模型、控制器以及视图3个部分,三者既分工又合作地完成用户提交的任务[4]。实现了视图层、业务层和模型层的分离,如图1所示。

1)视图层(View):提供用户交互界面,包括登录界面、课题申请、课题审批、课题结题界面等。它依据模型数据创建的,可以从Model访问数据,并指定如何表示数据。当模型状态发生变化时,视图应该得到通知,以便更新视图。视图层把用户动作传递给控制层。

2)控制器(Controller):是应用程序中处理用户交互的部分,定义应用程序的行为,解释用户的动作,负责从视图读取数据,并向模型发送数据,然后根据用户动作和Model处理的结果,选择一个视图作为这个用户请求响应的一部分。

3)模型层(Model):应用程序的核心,通常模型对象负责在数据库中存取数据,用于处理应用程序业务逻辑,也为Controller提供了访问被Model封装了的某些应用功能的能力,比如登录认证、课题申请、课题审批、结题、查询等。

3 功能设计

系统的功能主要有管理员系统和子系统两大模块,其中管理员系统的功能包括用户管理、课题审批(立项审批、结题审批等)、课题查询(查重等)、评审专家分配等;子系统的功能包括填写审批、填写结题和课题查询等功能。功能图1所示:

4 数据库设计

依据系统功能模块,按照数据库设计规范[5],数据库主要有申请者(学生)表、评审专家表、课题管理过程表、课题表、课题评审表等。其中以申请者表和课题表为例如表1和表2所示:

5 系统实现

根据系统功能和数据库设计分析,实现系统的总体工作流程如图3所示:

5.1 系统开发工具

本系统总体采用MVC开发模式,用JSP技术开发视图层,Java语言开发模型层,Servlet开发控制层。采用SQL SERV-ER2008做数据库,TOMCAT做WEB服务器。

5.2 课题申请

所有有申请者账号的登录系统后,点击课题申请,出现课题申请界面作为表现层,在后台创建控制器TiJiao Shen Qing_Control.java,为申请提交后的流程跳转用,在这个控制器中需要获取申请界面当中输入的数据,并传递给业务逻辑层的Shen Qing To DB.java,由它将数据存入相关数据库中。

ShenQingToDB.java的部分核心代码如下:

5.3 课题审批

系统管理员登录后,点击待审批课题即可进行课题立项并给予立项编号、撤销立项、结题等审批操作。界面如图4所示:

6 结束语

基于MVC模式开发的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系统,有效地提高了公平性和科学性,从根本上解决了传统纸质工作量大、效率低、资源浪费的问题。

参考文献

[1]Yan Bi-peng,Li Zhi-qiang.Apphcation of Dynamic InterfaceTechnology in Scientific Research Management System[J].Phys-ics Proce-dia,2012,24(Part C):2039-2042.

[2]SUN Hong-meia,JIA Rui-sheng.Research on the Analysisand Design of General Test Database Management System[J].Procedia Engi-neering,2012,29:489-493.

[3]数字校园:服务价值从何而来[EB/OL].http://www.edu.cn/fatj_6582/20090107/t20090107-352859.shtml.

[4]边霞,赵奎,胡晓勤,赵辉.基于MVC的文件备份后台管理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计算机工程与技术,2011,32(9):3196.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4篇

【关键词】材料化学;实验教学;科研课题;教学改革

中国分类号:H191

在理工科专业中,材料化学专业属于应用型专业,其实验课教学极为重要。在目前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中,存在实验内容单一、实验设备欠缺、实验人员固定,学生的实验兴趣与主动性不足等问题。[1]而在现代科学技术高速发达的今天,不仅要求材料化学专业的学生掌握化学理论知识、材料基础知识,更要求学生具备仪器操作能力、实验能力、创新能力,需要学生具备创作性地将材料基础知识、化学理论知识转化为科学技术的能力。为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化学人才,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模式成为主要途径,这种实验教学模式有助于培养学生的实验激情、激发学生的科研潜能,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化学人才。

一、实验教学模式的可行性

在我国的一些高校中,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模式已逐步开展,这种实验教学模式在高校中的开展需要高校科研项目、学生实验条件、教师科研水平等的支持。而在目前的高校科研中,一些教育型高校的科研质量、所获的科研经费、教师水科研水平、实验条件等还不能大规模的开展科研实验教学。[2]因此,高校应根据学生的基础、学校的具体实验条件,安排适当的课题、学时,有计划、有步骤的开展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实验教学。此外,教育部对教学型高校的科研申报应大力支持,帮助高校开展一些省市级科研项目,提高学校的科研水平,使与科研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模式的开展成为可能。

二、实验教学模式的实施

(一)、选择合理的科研实验内容、模式

首先,教师应根据学生的研究性学习的方法、特征,收集符合教学的相关资料,以此选择可供实验教学的科研课题。在此基础上,教师应依据具有明确针对性、体现科学性、具有一定创新性、适当难易度的標准进行课题选择,并对所实验的课题内容进行确定,对实验指导进行撰写修订。其次,在实验教学中,教师应根据学院的要求,对实验模式进行确定,可先进行小规模、短学时的课程。对于课时的安排,应综合考虑实验难易度、经费等因素,合理调整科研项目内容,使实验符合课程需求,符合学生需求,可对一个科研项目进行分解,合理调整,取其中的一个内容进行实验,也可将几个基础性的材料化学实验整合为一节实验课等。这样既可使学生在有限的课时内完成实验,也使学生接触到完整的材料化学知识、科研实验知识等。

(二)、教师的合理的指导

在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中,教师的指导极为关键,它是实验得以开展的基础,是学生实验学习、进行的依据。教师应有计划、有目的的组织学生进行交流、讨论,收集整理有用的实验材料、结果,为科研课题实验的开展提供依据。在学生实验的过程中,教师应及时、认真观察实验,对学生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确保学生实验的可进行性,使学生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实验,提高学生实验兴趣与热情。在实验完成后,教师应及时将实验结果、讨论写入实验报告,并安排学生课后完成实验报考,教师对学生的实验报考进行检查、评价,给予合理意见,更正实验问题等,加强学生对实验的认识,提高学生的实验能力。[3]

(三)、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积极合作

在传统的材料化学教学中,"灌输式"的教学模式使学生的学习主动性降低,不利于学生实验能力的培养。在与科研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中,教师应改变教学模式,以"探究式"的教学方式进行教学,使课堂生动、活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实验热情,引导学生主动思考,提高学生的思考能力、动手能力。同时,教师应围绕科研课题,引导学生自主发现问题,并对学生进行分组,确保每小组独立完成任务,每小组的学生通过收集资料、分析信息,解决问题,不仅提高学生的动手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培养了学生的合作意识、提高学生的合作能力,为以后的科研实验打下基础。

(四)、加强校外实习基地的建设

开展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实验基地的建设尤为重要。高校充分利用多种渠道,加强与企业单位的合作联系,加强校外实验、实习基地的建设,以此增强学生的实验实习时间,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一些高校可在一些化学材料相关企业实习基地,满足学生的实习需求,此外,学生应选择合适的科研项目,鼓励支持学生在所实习的基地进行科研实验,教师并定期的到实习基地,结合实习基地的实验条件、具体情况,给予学生科学的指导,确保科研课题的顺利完成。同时,教学可采用企业、学校双导师制联合的方式,学校、企业各派一名导师到实习基地指导。[4]由于学校、企业所排的导师的侧重点不同,对学生的指导也不同,可使学生的材料化学理论知识、实际实验能力都得到提高。

三、结束语

在高校的材料化学教学中,与科研课题相结合的材料化学实验教学模式的开展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验条件、科研经费状况、师资水平等因素,合理科学地选择科研课题、实验内容、实验课时等,以此确保实验进行的可行性。在实验教学中,教师应选择合适的科研实验内容、模式,给予学生适度的实验指导等,使学生准确掌握实验知识,提高实验能力。同时,高校应加强对实验基地的建设,提高学校的科研实力,为社会培养更多更优秀的具有实践、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化学人才。

参考文献

[1]田俐,刘胜利,申少华,肖秋国,曾云龙,刘俊成.教学与科研互动培养创新型应用人才--材料化学专业实验教学新模式探讨[J].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2011,07:70-72

[2]田俐,申少华,刘清泉,张欣,张馨.材料化学实验与科研课题结合的教学模式[J].实验科学与技术,2011,06:131-133

[3]隋春红,王程,韩丽琴,董顺福.与科研课题结合的化学实验教学模式在教学型高校的实践和体会[J].中国校外教育,2012,25:41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5篇

一、总则

元素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农药化学及农药生物学,物理有机化学,金属有机化学,有机合成化学,杂原子有机化学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实行“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其宗旨是将本室建设成为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组织高水平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聚集和培养优秀科学家、开展学术交流和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重要基地,促进学科交叉和学术交流,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把实验室建设成为能代表国家学术水平、实验水平和管理水平的科学研究基地与人才培养及学术活动中心。

二、开放对象

本实验室将采取多种形式接纳国内外优秀科学工作者来本室工作。

1、国内外教学、科研人员、博士后均可在计划指南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择优批准,可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

2、自带课题和经费来室进行短期研究、测试或进修人员,经申请并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可在规定时间到实验室工作。

三、开放基金申请程序

1、每年六月初发布本实验室对外开放课题指南,申请者填好《开放基金申请书》纸质一式三份并将电子版发送到ysyj@nankai.edu.cn在申请受理时间截止期内,交到重点实验室办公室。申请受理时间截止为每年8月31日。

2、高级科技人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可直接申请,其他科技人员申请需一名高级科技人员推荐。申请书需经申请者所在单位同意并盖章。

3、《申请书》提交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专家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原则,确定资助项目和基金额度。

4、开放基金资助的期限为1年,对于完成情况优良的项目,实验室将考虑继续资助。

5、未批准的《申请书》一般不再退回,请申请者自留底稿。

四、开放基金使用与管理

1、申请者接到开放基金资助课题批准通知,并寄回或邮件返回相关回执后,实验室将拨发本期资助基金的全部金额到申请者单位,用于开展研究工作。需要派人来本实验室做实验的项目,开放基金将全部暂留在重点实验室,或要求暂留实验室的开放基金也可留存在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可用于样品测试和代为购买试剂、玻璃仪器、开放课题师生参加国内、国际会议、差旅费及资料费等。项目结束时,余额经费将全部拨发至申请者单位。

2、实验室开放资助基金的开支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资助课题直接有关的科研费用(包括材料费,专用小型仪器设备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及维修费,加工费和协作费用)。

(2)学术活动费(包括国内学术会议,调研,评审或鉴定以及论文发表等有关费用)。(3)科研人员的差旅费等。

3、资助基金按课题分别进行核算。项目结题后,节余经费也可以留在重点实验室,用于今后委托购买试剂等,但只保留一年。重点实验室将尽力做好服务工作。

五、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的管理与评价

1、凡由实验室基金资助的课题,结题时要向重点实验室提交如下资料:(1)每年10月1日前上交《研究工作总结报告》(或申请延期报告)。(2)科研成果(署名重点实验室的论文、专著、专利等)的电子版(或复印件)。

2、每年10-11月召开一次对外开放工作总结及学术交流会,重点实验室将对各课题的研究工作进行评价并决定是否继续资助。

3、标注元素有机化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的论文,影响因子大于 JACS、Angew.Chem.Int.Ed(包括JACS、Angew.Chem.Int.Ed)的文章每篇奖励 2 万元经费。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6篇

(草案)

一、总则

1、为了推动我国焊接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创新,促进学术交流,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科技人才,哈尔滨工业大学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课题研究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课题分为面上项目及重点项目两类,其中面上项目的资助强度一般为3~5万元,重点项目的资助强度一般为10~15万元。

4、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本实验室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后确定予以资助的课题。

二、资助对象

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均可提出资助申请。同时实验室也接收国内、外研究人员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

三、开放课题申请

1、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的研究。

2、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3、申请者应是项目实际主持人,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申请者,必须具有博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并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其中重点项目申请者要求具有正高职专业技术职称。

4、面上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重点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为2~3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次年1月1日算起,特别情况,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可延长一年。

5、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四、开放课题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各研究方向负责人负责基金项目的初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可建议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本基金所支持的在研项目数超过两项;(4)与同类研究低水平重复;

(5)明显缺乏立论根据,或研究方法、技术路线不清,无法进行评审;(6)不具备实施该项目的研究能力,或缺乏基本的研究条件;(7)申请经费过多;

(8)已从其它部门获得充足的经费;

(9)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凡正式立项批准立项的开放课题均应报送申请者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4、课题负责人应于12月底前,根据批准通知,填写《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并签署研究合同,经所在单位审核后,报送实验室办公室作为拨款和检查的依据。逾期不报,又不在规定期限内说明理由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

五、项目的实施与审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改变预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需要提前结题或延长期限,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备案。

4、实验室每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于每结束时提交《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每末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示、报告,交流研究进展。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以及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中止资助。

5、用开放课题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6、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研究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研究成果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2)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著作;(3)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4)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六、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1、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及所取得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责任作者(通讯作者)的第一完成单位为本实验室。一般情况下要求面上基金资助课题至少发表SCI论文2篇,重点基金自主课题至少发表SCI论文4篇。

2、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成果等,均应标注“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研究基金”(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State Key Lab of Advanced Welding Production Technology, Harbin Institute of Technology)。

3、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开展的研究项目继续申请更高层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4、对于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凡被三大索引(SCI、EI、ISTP)收录的,实验室将给予奖励,奖励办法另行公布。

5、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通讯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并对课题组进行奖励。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七、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经费中的60%直接划拨给申请者所在单位,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申请者所在单位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建帐立卡,专款专用。首次划拨该部分经费的50%,按管理办法规定视完成情况,一般按再次划拨该部分经费的50%。经费的使用权由课题负责人掌握,项目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其余40%经费留在实验室,用于课题组成员来实验室工作期间的费用。

4、资助经费使用范围:

(1)研究工作需要的材料费、小型配套设备购置费、仪器租用费、测试费、加工费以及水、电、气消耗费等;

(2)调研、资料复印与学术交流费;

(3)客座研究人员来实验室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

(4)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基金课题有关的标注“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4、基金资助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

现代焊接生产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7篇

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提升我国信息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发展能力,促进国内服务器和存储学术交流发展,发现和培养本领域的高科技人才,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设立开放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资助国内外科技工作者依托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实验室每年公布一次《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2、开放课题面向国内外相关研究领域的大学、研究所、企业等单位,凡具备申请条件的研究人员均可提出申请。

3、开放课题应在实验室研究方向框架内,分为应用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发展研究两类,应用基础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2-10万元;核心技术发展研究课题资助额度一般为5-50万元。

4、开放课题的申请应符合本实验室发布的课题申请指南,按照“公平竞争、择优支持”的原则,经过严格评审后确定予以资助的课题。

二、资助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都可申请开放基金: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服务器或存储技术研究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2、具有博士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国内外科技工作者。

3、经3名以上学术委员推荐,从事与实验室研究方向有关的国内外优秀科研团体或个人。

4、自带课题和经费,利用本实验室设备条件开展科学研究的国内外研究人员。

三、开放课题申请

1、《指南》于每年的一月份发布。

2、申请课题须符合《指南》所规定的研究内容范围,且学术思想新颖,具有创新性;立论根据充分,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可望取得进展。研究成果归属与申请者其他已签定合约不发生冲突。

3、申请者在《指南》规定的时间内提交《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申请书》和相关材料。

4、申请者与项目组成员具备实施该课题的研究能力和时间保证,经费预算合理。

5、鼓励申请者与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联合申请课题。

6、优先支持曾经承担或参与过国家重大专项、863、973、自然科学研基金等项目的研究人员申请课题。

7、开放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2年。研究工作开始时间从批准立项的次月算起。课题负责人应按立项要求填写“科研课题工作进度表”,并提交学术论文和工作报告,经实验室评审后决定是否继续资助以及资助金额。

8、开放课题承担者至少安排1名博士或硕士生在实验室开展课题研究工作,工作时间不少于6月/年。

9、申请者和项目组主要成员的申请项目数,连同在研的基金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已获得资助者再次申请,申请书须附已资助项目的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以及主要研究成果(一式一份)。

四、开放课题审批与立项

1、实验室组织基金项目的形式审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资助:(1)申请手续不完备,申请书填写不符合规定;(2)不符合基金资助范围;

(3)申请者或项目组主要成员的项目数,连同本基金所支持的在研项目数超过两项;(4)申请人不具备申请项目资格;

(5)申请经费超过指南规定,且不愿意调整的;

(6)申请者对已获资助项目不执行开放基金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且未按要求补正的,或不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未发表论文或未取得研究成果的。

2、实验室组织专家以会议或书面通讯评议方式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具体评审办法见《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评审细则》,根据择优资助的原则,批准资助课题及资助额度。

3、根据评审结果,由实验室主任签发立项批准书,通知申请者及其所在单位。

4、在通知书下发1个月内,填写任务书,签署合同。

五、项目的实施与审查

1、实验室指派专门人员对项目进行管理,基金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研究人员应按计划来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2、研究计划实施中,若改变预定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计划,以及需要提前结题或延长期限,项目负责人须提出报告,经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实验室审批。

3、一般情况下,项目负责人不得代理或更换,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应安排合适代理人,并报实验室备案。项目负责人工作调动,可依据具体情况选择在原单位或调入单位完成基金项目,但须调入、调离双方及实验室签署意见,并报实验室审批备案。

4、实验室按照项目合同对基金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项目负责人应按照合同要求提交《基金资助项目进展报告》。不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负责人,按规定需到本实验室来作演示、报告,交流研究进展。对不报送《进展报告》,或工作无进展,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缓拨下期经费。逾期不纠正、补报的,终止资助,并追回已拨付经费。

5、用开放课题基金购置、加工和研制的仪器和装置归实验室所有。

6、基金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结题报告,三个月内向实验室报送《开放基金资助项目总结报告》,学术论文复印件及有关的软硬件原始资料。实验室学术委员会将对开放课题完成情况进行评议,对优秀研究成果将颁发“优秀成果证书”。向实验室提交的材料包括:

(1)研究工作总结及研究报告;(2)成果样机或模型

(3)发表学术论文的复印件,著作(论文发表滞后的应在发表后提供);(4)专利与获奖成果证书复印件;

(5)研究工作中的原始技术档案、数据记录、图纸、底片、软件、程序等和其它资料,以及目录清单;

六、课题成果管理及评价

1、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申请的专利及所取得的成果,归本实验室和研究者所在单位共有,应将“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作为署名单位之一。

2、一般情况下要求基金资助课题至少发表SCI/EI论文1篇以上。

3、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通常为论文和报告;核心技术发展研究课题结题验收除论文和报告外,通常还需要样机或原型系统。

4、专利效益与完成人的收益分配参照浪潮集团专利管理办法执行。

5、基金资助课题的有关论文、专著、专利、成果等,均应标注“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英文名称:Supported by the State Key Laboratory of High-end Server & Storage Technology)。

6、鼓励已获得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单位与实验室联合共同申请更高层次的基金、攻关和其它重大项目。

7、对于基金资助课题所发表的论文,实验室将视论文发表的杂志、会议的等级、引用率,论文获奖情况等给予奖励,奖励办法见《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知识产权奖励细则》。

8、基金资助项目结题后,实验室将对优秀研究成果提请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议或技术鉴定,颁发成果证书,并对优秀课题组进行奖励。实验室将优先资助曾取得优秀成果的项目申请者。

七、开放基金的使用与管理

1、开放基金课题经费的管理严格按照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和申请者所在单位的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单独建帐立卡,专款专用。资助经费使用范围限于在本实验室工作期间的下列费用:

(1)研究工作需要的材料费、小型配套设备购置费、仪器租用费、测试费、加工费以及水、电、气消耗费等;

(2)调研、资料复印与学术交流费;

(3)客座研究人员来室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津贴、交通及住宿费用;(4)研究人员在国内外学术刊物上发表的与基金课题有关的标注“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的学术论文版面费。

(5)专利申请与维护费用由实验室专项经费支持.2、项目经费按照项目进展拨付,其中60%拨付申请者所在单位,另外40%留在实验室,用于课题组来实验室工作期间的费用。首批经费在项目合同签定两周内拨付。经费的使用权由课题负责人掌握,申请者所在单位在接收到项目经费后,按管理办法规 定视课题进展情况,监督课题负责人经费使用情况。项目结题时课题负责人应向实验室提交加盖财务部门公章的经费开支结算报告,实验室办公室审核后办理财务结算手续。

3、基金资助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可以结转到下一使用,但不得挪作他用。

高效能服务器和存储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8篇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现面向国内外科学家,设立专项经费,设置开放课题,支持与本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相关的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接受并鼓励国内外科研人员尤其是中青年学者,利用本实验室研究平台,通过与本实验室研究人员密切合作的方式到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

一、实验室主要研究方向

方向

1、草类植物资源种质创新与利用

挖掘利用草类植物资源的耐盐、旱、寒、放牧等基因资源,从个体、细胞和分子水平上,揭示优良野生草类植物的遗传多样性及优异性状形成机制;克隆相关功能基因。通过生物技术、常规育种技术和驯化选育等,创制抗逆、优质、高产、环境友好的新种质;研究有害生物成灾机制及与草地的互作机理;为草地农业持续发展提供理论与物质基础。 乡土草种质资源评价、驯化与选育  草类植物重要基因挖掘与功能验证  牧草新品种选育与系统效应评价  生物灾害发生机理与防治

方向

2、栽培草地生态系统与食物安全

以“植被-水分-养分-光能”关系为核心,在个体、种群和生态系统尺度上解析栽培草地在逆境下高产的生理和生态特征及其机制,探讨不同环境和生物要素间互作机制及系统碳平衡特征,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提出并建立适应不同草地农业系统的节水与资源高效利用模式,建立可持续的草田生产系统。

 栽培草地高产的生理生态学基础  栽培草地高效利用  草田轮作系统  碳素增汇减排

方向

3、草地农业系统耦合与管理

以天然草地资源和系统整体为研究对象,探索草业系统中“地境-草地-动物-经营管理”之间的界面行为及其系统效应,重点揭示人类经济活动对草地农业系统演变的作用机理,确定生态系统受损机制及稳定途径、草原气象灾害的过程及其预警、政策和管理对草地农业系统的作用、农业系统各子系统耦合机理与调控等,建立草地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健康诊断体系、草业系统适应性管理模式,提出草业可持续发展与食物安全保障的政策和管理对策。

 草地生态系统受损机制及恢复途径  生态生产力形成机理与调控  非生物灾害发生机制与调控

 草地农业系统应对全球变化的适应性管理  草业经济与农牧区社会发展

二、开放课题申请 1.申请者根据本实验室近期主要研究方向自由选立课题,鼓励具有开拓性、前瞻性和创新性研究。

2.开放课题主要支持依托单位以外研究人员的申请,资助立论清晰、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具有创新科学意义的研究课题。

3.申请单位的科研人员作为主持人,且课题组必须有一位本实验室具有副高或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作为合作者,每人限报1项。

4.开放课题的执行期为二年,重点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20万元,一般项目申请金额不超过10万元。经费使用办法遵照《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5.申请者须按照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及经费使用办法》(试行)的规定,认真填写《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书》(下简称《申请书》),并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之前将《申请书》(一式2份纸质材料,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同意签字盖章后)邮寄至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并发送电子版(Word版)。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江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嘉峪关西路768号(邮编730020)联系电话:0931-8910944、*** 电子信箱:chenxj@lzu.edu.cn

草地农业生态系统国家重点实验室(兰州大学)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9篇

开放课题申请指南

二Ο一七年

本实验室主要定位于医药与生物技术的基础及应用基础研究,以药源分子和疾病动物模型等研究平台为基础,从分子、细胞和整体水平研究疾病的发病机理,在此基础上寻找和发现新的药物靶点;促进相关技术的创新,促进原创性药物与疾病治疗方法的研发。

实验室三个主要研究方向包括:

一、重大疾病发生发展机制研究

发现生物遗传突变及表观遗传调控规律,解析疾病发生发展的病理机理,为临床治疗和新药开发提供线索;

二、新药创制的前期基础研究

针对重大疾病的潜在药物靶标和先导化合物或生物大分子,开展药理药效及成药性研究;

三、临床治疗和生物制药关键技术与资源研究

发展基因组改造、高通量筛选、疾病标志物检测及高效药物载体研发等核心技术,为疾病解析及药物研发需求提供技术与资源支撑。

实验室设立了“医药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重点支持符合实验室研究方向的、具有明确的前沿性、开拓性及广泛应用前景的研究课题。基金可以支持和本实验室固定成员的合作。开放基金申请书经管理委员会审查和学术委员会评议批准后立项。批准的课题一般资助2年,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

申请开放课题须知:

一.申请人应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一式二份,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盖章后于七月底以前寄交南京大学医药生物技术实验室。二.课题申请人必须有独立实验室,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申请内容应有一定的前期工作基础。

三.客座研究人员按申请书规定的时间、内容来室工作,本室为客座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以及力所能及的生活便利。

四.研究成果为本实验室及研究者所在单位共享,发表论文或鉴定成果应在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名下除署名客座人员所在单位外,还应署名南京大学医药生物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五.本室欢迎国内外科学家自带课题及经费来室工作或合作,本室将提供各种方便和优惠条件。

六.本开放课题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10篇

回复 |白建波 bai_jianbo@163.com 发送至 章国芳, 我显示详细信息 9:12(1 小时前)

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2011年开放基金课题申请指南

来源: 高新处

日期:2011-09-21

浏览次数:118

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设立,主要围绕高性价比电池、高性价比电池材料、高效高可靠组件、智能和建筑一体化系统、光伏测试分析和新技术研究等方面的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展开研究。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原则,根据《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试验开放基金管理办法》设置开放基金课题。重点实验室诚挚邀请国内外相关领域的研究人员踊跃申请开放基金课题。

一、资助课题指南如下:

(一)重大课题

1、单位功率光伏组件实际系统发电量理论与实验研究

2、纳米材料层对晶体硅电池表面修饰技术开发

(二)一般课题

1、低缺陷密度铸造硅晶体制备和表征分析技术

2、中国光伏电站项目后综合评价方法及实证研究

(三)青年基金课题

1、可重复利用的铸造硅晶体用陶瓷坩埚研制开发

2、晶体硅表面电镀金属技术与电性能评估,激光技术在晶体硅电池制备上的应用

3、组件极化机理与对策研究或组件结构力学与热学有限元分析,组件微聚光(小于1.2X)

4、提高组件低辐照发电性能理论与实验研究

5、新技术方向研究,如柔性电池、薄膜硅的应用研究

二、资助额度

2011年开放课题设重大课题2项、一般课题2项和青年基金课题10项。重大课题资助金额50万元,一般课题资助金额25万元,青年基金课题资助金额10万元。

三、申请条件

1、重大课题和一般课题面向国内外从事光伏科学与技术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单位的科研人员开放。申请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或具有很强的独立科研工作能力的优秀在读博士生;

(2)申请者必须是课题的实际负责人,正式受聘于申请课题的主要承担单位,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所申请的课题研究;

(3)同一申请时间内,每人只能担任一项开放基金课题的负责人。

2、青年基金主要面向年龄不大于35周岁的高校青年教师和在读博士生。

3、申请课题应具有创新的学术思想,拟解决的科学问题明确,研究路线或技术方案可行,研究重点突出,考核目标明确。

4、一般课题和青年基金课题的执行时间不超过2年,重大课题执行时间不超过3年。

四、申请程序和说明

1、申请人在“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网站下载《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并按规定格式,认真、如实填写《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注册申请用户,登录“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大实验室开放基金课题申报系统”,按照系统要求进行申请书填报。

2、《开放基金课题申请书》打印版本经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方可报送。

3、所有书面申请材料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用普通纸质材料做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4、提交的材料包括纸质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电子文档1份。电子文档和纸质申请书的内容必须一致,难以电子化的附件材料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5、不管申请课题评审通过与否,所有材料均不予以退还,请申请者自己保管好申请原件。

6、开放课题的评审与管理按照《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开放基金管理办法》执行。7、2011的开放基金课题受理时间2011年9月20日~2011年10月30日。(邮寄申请以邮戳为准)。

五、材料报送地址与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天合光伏产业园天合路2号

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光伏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 邮政编码:

213031 联系电话:

0519-68879714 传真:

0519-85486560 联系人:

韩亚西

E-mail地址: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11篇

一、总则

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环境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是 2002年经国家海洋局批准而成立的重点实验室。实验室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的运行机制,向国内外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的同行开放,为开展该领域研究的科技人员提供必要条件,努力把本实验室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生态环境科学与工程领域的国家级科研基地和人才培养基地。

二、开放形式及对象、实验室开放形式针对三类科研项目,即:由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科研项目;自带经费但利用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等科研条件的项目;参加已被列入重点实验室研究计划的科研项目。、凡国家海洋局局属各单位和从事海洋生态环境科学与工程研究的其他单位的科研人员均可在本实验室研究基金申请指南所规定的范围内提出课题申请,经学术委员会批准后,在本实验室或申请人所在单位进行独立研究或合作研究。、实验室接受本系统内部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进行科研工作,研究课题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实验室接受科研人员参加已列入实验室研究计划的课题研究,科研人员提出申请,由实验室主任批准后即可前来工作。

三、基金申请及审批、重点实验室一般在每年的 9 月份发放“国家海洋局海洋生态环境科学与工程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指南”,作为申请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的依据。、申请者需经所在单位同意后于每年 11 月 30 日前填写开放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一式 3 份,连同申请书电子版及评审费 100 元一起寄回重点实验室,并注明其用途为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项目评审费。不交纳评审费的开放基金项目不予受理。、申请的项目由实验室主任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的项目提交学术委员会评审。学术委员会根据客观公正、择优资助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本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重点实验室资助项目分为两类: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本实验室将在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后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获资助的项目申请者。

四、经费管理、开放基金的经费按照有关科技经费的管理规定统一分项建帐,单独核算,专款专用。2、本实验室在收到加盖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公章的研究计划后划拨经费,经费额度为资助总额的 60%(款项到位后请开具“课题经费”发票寄回本实验室);资助总额的其余 30% 暂留在实验室用于该项目的正常开支;另外的 10% 将作为项目负责人在本实验室交流和合作研究期间的交通费和生活补贴。、开放基金支出范围包括:

(1)直接费用开支:

材料费、加工费、试验费、计算费、印刷费、专用小型仪器购置费、仪器设备租用费等;

学术活动费,包括参加学术会议和考察调研费用;

研究人员的津贴及雇用临时工费用;

使用实验室内部的公共设施和大型设备应交纳的维护运行费、折旧费;

水电费、管理费;

(2)间接费用开支:

学术委员会活动费(含学术委员及专家的基金项目评议咨询费);

实验室运行日常公共性开支;

其他费用。、自带科研经费和项目的研究人员来本实验室工作,需提前将所需科研经费汇至本实验室,并由实验室主任统一管理;直接费用开支从课题经费中直接核算,间接费用由实验室统一支付(不超过总金额的 10 %)。、项目完成后结余经费的处置按下面三种情况处理:

(1)完全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结余经费的 70 %归本实验室,30 %归课题负责人单位留用;

(2)部分由本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结余经费按资助双方商定的比例分别留用;

(3)完全自带经费的项目,结余经费退回申请者所在单位。、外单位人员获得资助后,如不能前往重点实验室从事研究工作需在项目执行期间至少来本实验室工作交流一次。工作交流的具体安排会预先征求项目负责人意见,一般在中期检查结束后或项目结题验收后进行。

五、成果管理、实验室开放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在接到书面资助通知后需向本实验室提交研究计划,并在项目执行期间按要求提交进展报告;、资助项目结题后,必须向实验室提交下列资料,由实验室统一归档:

(1)基金资助项目研究计划;

(2)基金资助项目结题报告;(3)发表的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

《材料化学工程国家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管理条例》 第12篇

一、简介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是国家测绘局批准的部门重点实验室。主要从事测绘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理论的研究,解决“数字中国”地理空间基础框架建设中的重大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促进测绘行业科技的进步,解决国家宏观决策、经济社会管理及重点工程建设中的测绘科技问题。其主要研究方向是地理空间信息科学的基础理论及应用基础研究和地理空间技术开发集成。

欢迎国内外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学者,申请加入本实验室开放课题的研究工作。凡申请者请首先提出申请报告,写明研究内容、研究材料、研究周期、预期目标、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现有工作基础、以及申请金额和必要的仪器设备。

二、开放基金设置的指导原则

1.实验室主要资助测绘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和应用基础的研究,鼓励具有开拓性、超前性、创造性和较高层次的理论和技术的研究及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课题,鼓励学科的交叉渗透和多部门的联合攻关。

2.实验室鼓励和支持从事地理信息工程的青年科技工作者,尤其是博士后和博士生及海外留学人员到本实验室进行基金指南中资助的科研方向的研究。

3.2006资助的重点是动态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应用。

4.课题经费一般不超过2万元,重点课题不超过5万元,时间为一年。具体要求详见《地理空间信息工程国家测绘局重点实验室开放研究课题管理暂行办法》

三、课题申请范围

1.三维动态地心大地坐标框架体系技术的研究

我国地心三维坐标系定义研究

采用地心三维坐标系对现有地图影响

2.高精度大地水准面的研究

卫星重力模型研究

利用多种重力数据确定厘米级精度大地水准面方法研究

不同区域不同精度大地水准面之间归一化研究

3.高分辨率卫星数字摄影测量技术

高分辨率卫星的多影像立体测图技术

卫星影像空中三角测量与区域网平差的关键技术

影像仿真技术

影像辐射和几何检校技术

4.困难地区测绘技术研究

高分辨率遥感卫星稀少控制点条件的数字摄影测量技术研究

基于线特征或多点匹配的多源遥感影像配准纠正技术研究

InSAR关键技术研究

利用Lidar建立DEM以及自动提取地物技术

其它地理要素的建模技术和方法研究

5.动态地理信息系统技术和应用

时空数据库管理系统研究

海量数据管理技术研究

动态虚拟现实技术研究

动态导航系统地理信息应用关键技术研究

真三维地理信息系统研究

6.空间信息网格(SIG)关键技术

网络环境下的语义定义和数据交换研究

不同比例尺地理信息数据库的整合和集成技术研究

数据库自动综合理论和技术研究

地理信息编码技术研究

网络地理信息系统的新技术研究

面向测绘应用的一体化空间信息获取、处理与应用服务的SIG基础框架研究

7.地理信息质量评价和分析

空间数据不确定性和地理信息质量控制技术

地理信息保密问题研究

地理信息价值与效益分析

8.测绘生产关键技术问题

新型数码航空摄影测量关键技术

其他测绘生产关键技术问题

四、联系方式

单 位:中国测绘科学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路16号

联系人:洪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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