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2024-08-09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精选9篇)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1篇

一、从《企业价值评估指导意见》条文上来理解

第十七条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与委托方进行沟通,获得委托方关于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的说明。

注册资产评估师应当在适当及切实可行的情况下对被评估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

辨析:结合整个指导意见相关内容看,本条说明了以下几个问题:

1、联系第五章“评估披露”的要求,有关“被评估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包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 属于应披露的内容,评估师应与委托方沟通并取得证据(如企业进行的资产清查);

2、联系16条,企业应作相关说明,在评估报告中可能需要增加“关于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说明”的内容;

3、一方面,企业应进行单独说明及分析,另一方面,评估师应当在“需要及可能”的前提下单独对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进行单独分析和评估。也就是说,要在了解企业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的基础上,先把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从企业整体中模拟剥离式的拿出来,将其进行单独评估后再放进去;

4、确定非经营性资产的主要依据应当是看其与现金流量是否相关联,能否贡献、能否带来现金流,应当考察其对于企业整体经营活动的影响或其重要性;溢余资产是否闲置资产?闲置资产一般与企业经营转向或企业存在的状况有关,而溢余资产则未必,它是资产相对其

运用来说的溢余;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的资产。企业不是所有的资产对主营业务都有所贡献,有些资产可能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如长期投资、在建工程等。企业的长期投资是企业将自身的资产通过让渡给其他人拥有或使用,而本身收取投资收益,该投资收益与企业自身的主营业务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作为针对企业主营业务来说的为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另一种形态为:暂时不能为主营业务贡献的资产,如在建工程。

溢余资产主要是不生产现实现金流的资产,主要包括闲置资产和超过经营需求的的各种资产,以及对应的相关负债(溢余负债)。

5、实践中,评估师需要考虑将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和溢余资产状况与行业的水平进行比较。

6、闲置资产可以用传统方法进行评估。

二、关于实际操作中的考虑

溢余资产--企业存在的不需用资产,这是一个相对的概念,因企业调整经营方向或市场转向等原因,企业可能会有一部分资产因不适用而闲置,或者,企业历史上因盲目投资而导致的资产闲置。评估中,需要了解企业近期的规划等,充分获取相关的资料进行判断分析。与溢余资产先对应的概念是溢余负债,评估中也需要联系溢余资产进行鉴定和区分。

评估实践中需要对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及其相关负债进行假设

剥离或调整。

非经营性资产--某一时期内不被企业作为其直接经营活动的资产,划分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主要标志是相关资产在特定时期或环境下能否为企业形成贡献、能否带来现金流。评估实践中,关键要了解企业经营的规划、考察企业相关决策以及调查企业相关资产的历史贡献和当前的实际存在状况,防止企业将大量的优秀资产列入非经营性资产。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2篇

(一) 非经营性资产的含义

所谓国有资产就是指属于国有的一系列财产、物权、债权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国有权益。按照用途进行分类, 其划分为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以及资源性资产。其中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在非生产流通领域为国家所占有的、不参与生产经营话动、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及价值不会循环周转的公益性国有资产。

通常情况下, 非经营性资产也就是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主要由各级政府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公检法机关、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 以及事业单位所依法占有。例如, 职工宿舍、食堂、浴室、幼儿园、学校、招待所等纯福利设施等。

(二) 非经营性资产的特征

我国的非经营性资产有着不同的形式, 为很多不同的单位所占有, 但他们都有着不同于经营性资产的以下特征:

1. 非营利性。

这是非经营性资产有别于其他国有资产的本质特征, 不像其他国有企业的资产一样是为了追求一定的经济效益而存在, 其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追求社会总体效益的最大化, 以提供社会公益性而存在, 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 但却能够产生一系列间接的效益。比如, 我国的公立学校, 学校的教室、教学设备等都可以说是非经营性资产, 虽然学校在开展教学活动过程中也会收取一定的费用, 但这些费用并非是非经营性资产的盈利。因为, 这种行为不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的的, 绝非我们通常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盈利, 它主要是为了提高国民素质为目的, 间接的促进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2. 非增值性。

所有的非经营性资产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了社会公众服务, 在某种程度上来说, 它并未被当做资本来从事经营活动。也就是说它在发挥价值的同时并没有追求价值的增长, 更说不上保值, 相反仅仅作为一个非生产性消费。如某机关的办公大楼, 我们建设它并不像投资房地产一样期望它具有一定的增值。

3. 无偿性。

我国非经营性资产一般是通过财政拨款或是行政划拨等方式进行整合配置, 因此对其占有单位来说是一种无偿占有和使用的行为, 但是这种无偿性并未扩展到其服务对象层面上, 它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是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的。

4. 产权不完整性。

产权的完整既包含对财产的占有和使用, 又包含对财产的受益和处置。当前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财产不拥有这些完整的财产权。因为, 我国的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风险均由国家以财政资金给其承担无限责任, 不用单位进行负责。因此, 非经营性资产占用单位的产权内容只限于使用权, 而不具备对其的处置和分享收益的权利。如某机关的办公楼, 该机关只对其有使用权, 而没有其他的财产权。

二、当前我国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 现状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 我国的很大一部分事业单位都面临了相应的改制, 但为了保障国民生活的正常运行,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仍按照“国家统一所有, 各级地方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和使用”的管理体制执行。然而, 在具体实践中, 由于每个地方的具体条件和改革进程都存在差异, 并且各地区也不同。这样归纳起来我们就不难发现, 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模式主要有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和财政管理模式。前者是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是由相应的各级政府国资部门进行宏观管理。此模式在全国广泛实行。然而, 随着中央机构的改革, 撤销了国有资产管理局, 把地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职能划归为财政部, 因此, 该模式逐渐被财政管理模式所代替。后者是说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由相应的各级政府财政部门进行宏观管理。

(二) 存在的问题

1. 缺乏相应的监督管理体系。

在日常工作中, 存在监督不严, 约束未能落到实处, 各级管理部门或多或少都存在有监管不力的问题, 比如上级主管部门未能有效监督单位的资产管理工作, 而单位又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 很多单位领导和主管人员在思想认识上有存在重进和资金, 而轻出和实物, 因此这也就导致了部门和单位资产管理上监督的松懈。

2. 未能充分开发国有资产潜在的经济价值。

因历史原因, 很多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场所都位于市中心。当前, 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 这些处于市中心的非经营性资产有很高的经济开发价值。所以, 这些资产实际的经济价值远远高于其账面价值。通过转变思维, 对其进行市场置换和开发, 这不仅能够解决部分单位办公场所不足的问题, 还能让国有资产增值, 也能进一步体现出这些资产的价值。

3. 筹资渠道有待拓宽。

国有的性质导致了非营利性资产大多都只能由国家政府财政部门拨款, 或者由上级部门调剂补助以及收取相应费用来筹资。可以说筹资渠道很单一, 没有外来资金的注入, 导致很多非营利性国有资产都处于流失或者闲置状态。

4. 缺乏公正的绩效考评制度。

当前对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绩效评价的内容着重于资本自身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公平性。而我国现行的非营利性国有资产大多都被行政事业单位所使用, 导致资产绩效评价实施起来有一定的困难, 并且也缺乏公平公正的绩效考评制度, 没有相应的制度导致绩效评价也就无据可依。

5. 缺乏相应的惩处措施, 使得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当前, 对于大多数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处置不当的情况时有发生, 然而相应的责任人大多却能够免受惩处, 使得国有资产流失现象普遍发生。另外, 我们很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在使用的过程中也存在着疏于管理的现象, 使得资产未能得到充分合理利用, 致使大量资产被闲置。

6. 未能执行严格的预算与审计管理。

由于我们很多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单位就是事业单位或者相应的政府职能部门, 它们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这部分国有资产的使用形式, 或者说这部分单位能够变相的对这部分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没有其他的单位对其进行相应的约束, 就谈不上相应的预算和审计管理, 这导致我国个别行政事业单位存在账外资产。

三、对策

针对目前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现状和问题, 国家先后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制度来对其进行规范, 比如《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及《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通过这两个办法的颁布和实施, 我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深入, 以及各种实际存在的问题, 给我国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 并且也出现了上述一系列问题。这势必要求我们必须清醒的认识到当前国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并结合实际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笔者认为, 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促进管理成效:

(一) 建立非营利性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 规范管理权限

鉴于当前我国非营利性国有资产缺乏相应的法律体系约束的情况, 我们必须结合实际, 尽快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 或者由地方颁布相应的地方性法规, 来约束和管理非营利性国有资产。以严格的法律制度来规范管理非营利性国有资产,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将按照法规进行制裁, 给一些不合法、不规范的行为以警示作用。

(二) 细化非营利性国有资产财务管理制度

针对目前账目杂乱错乱的现状, 应采取会计核算监督办法对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现有的资产进行清理和核实, 或者实施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取得、持有和处置等过程进行审计。将各单位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重新建立账户, 将各项实物资产纳入预算管理, 作为政府控制预算的依据。由国资委成立专门的审计与会计核算中心, 对使用非营利性国有资产的单位可采取委派会计人员的办法, 定期按照财务制度和政府的要求监督各单位的财务运作, 规避财务运作风险。

(三) 广开财源, 齐头并进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 突破传统的仅仅依靠财政拨款的形式, 拓宽筹资渠道, 引进可以利用的资金。比如, 我们可以结合单位实际, 设立专项基金, 接受社会捐赠等。同时, 也可以充分利用现有的非营利性国有资产, 避免非营利性资产的流失和闲置。

(四) 完善绩效评价体系

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绩效评价体系中, 主要评价内容就是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但这些指标有些是相对的概念, 无法直接量化, 我们应根据实际, 将相应的指标进行量化, 逐步将绩效评价量化, 以达到公平公正的进行评价。同时, 我们还可以从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间接指标进行分析。比如, 可以从投入、产出、效果及公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评价。逐步完善符合实际的绩效评价指标, 细化具体评价条例, 兼顾地方利益。

(五) 加强监督审查,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一方面, 充分发挥财政审计的作用, 加强对国有财产的购置、持有以及处置等环节的监督审查。比如, 在国有资产的购置方面, 应严格遵照相应的规定, 严守政府采购要求, 严格财产透明管理制度。另外一方面, 应由相应的财政部门加强对本区域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登记管理, 定期检查使用情况, 还可以委托相应的社会第三方对非经营国有资产部门财产使用状况进行监督。鼓励媒体、公民、社会团体以及相应的机构对我国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使用及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六) 通过预算管理制度来规范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应制定相应的预算管理制度, 由相应的单位按照需要资产的种类, 执行预算制度的要求, 提前对需要购置的资产进行预算, 并报相关部门审核批准, 待预算审核批准后才能按照预算的内容进行相应的配置。并且, 在资产配置的具体方式上应引入市场机制下规范的做法, 建立以政府采购制度为主的资产购置方式, 在公开、公正、公平的环境下, 以较低的费用购置性价比较高的资产, 达到财政资金的有效利用。同时, 财政部门应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预算管理部门, 针对当前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现状, 研究制定相应的固定资产配置标准, 对各单位上报的预算进行严格审核, 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

参考文献

[1]屈一.国有企业非经营性资产出资会计处理浅析[J].经济师, 2012 (01) .

[2]邵学峰, 郝诗凝.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财务监管机制[J].江汉论坛, 2011 (04) .

[3]王奇超.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问题及对策[J].经济研究导刊, 2010 (31) .

[4]侯宝成.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亟待加强[J].中国集体经济, 2010 (06) .

[5]庞卫宏, 王金玲.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与对策[J].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0 (04) .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3篇

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学校开发和利用可以盈利且实际具有盈利能力的资产(主要包括校内商店、食堂、文印室等),恰如其分地发挥学校资产对教育教学的保障和促进作用,千方百计保证国有资产的平安、稳定和增值。学校重视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本着合法性、适度盈利性、安全卫生及民主管理等原则,在管理过程中保障师生权益,提高管理效能,并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与之相对照,该市大多数学校存在着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不到位、不规范的情况。一些学校由于决策不当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久拖不决,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并或多或少地损害了学校的权益。

一、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经营意识,坐失校园市场

从理论上讲,学校是公益性单位,学校所有资产存在的目的是为师生服务的,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但是,鉴于基础教育学校普遍存在教育投入不足的现实情况,学校适当开发和利用校园市场获取一定的收益是可以理解的,甚至是必须的。有需求就有市场,如果学校不去开发和利用自己的市场,社会力量就会无偿占有业已存在的学生市场。

一些规模很大的城区学校及乡镇中小学没有或关闭了自己的校办商店,他们的理由是“不差钱”或“管理难”。事实上,“不差钱”不是理由,有了更多的钱就可以更好地改善办学条件;“校办商店会给学校管理带来难度”是因噎废食的想法。管理效益高的学校是无需因影响校园卫生而直接停办校园商店的,即使从方便学生、服务学生的角度来说,校园内也必须存在校办商店。

2.招租过程随意性较大,招致学校权益受损

2004年前后,由于“六有”工程建设等方面的原因,该市中小学大都面临着巨大的债务压力。很多学校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长期出租校内商店、食堂等经营性设施的办法缓解资金压力。最长的一所学校校办商店出租25年,一半左右的中小学校办商店出租10年以上。一次性长期出租学校经营性设施,解决或缓解了学校一时之难,但从长期来看却给学校利益带来了损害——学校无法因生源增长获得相应增加的经营性收入;一旦因学校方面的原因中止合同,学校即需赔付一笔巨额的违约资金。

在置办经营性设施时,存在着产权关系不清的现象。如一所中学大门旁边的浴室,当初是学校为了解决学生洗浴问题,招募社会人士在学校属地上建设了房屋,由学校供应水电开办的。但是后来该建房户获得了浴室的房产证。学校现在面临的情况是:向该浴室免费提供水电,但是师生洗浴却是自费的,浴室的污水还得向校内排放。再如一所小学的校办商店,2002年学校签订协议由一名社会人士出资为学校建了厕所,学校将校内商店免费交给该名社会人士经营10年。但是现在学校面临的情况是由于校长、会计的更迭,一些重要的资料丢失了,学校找不出协议依据,该名社会人士声称学校当初承诺其经营的期限是20年。

一些学校存在着“一校多店”的乱象。如一所高中学校一校三店,另外两所初中学校一校两店。这些学校共同的特点是商店租金低,管理难,取缔更难。如上述高中学校的三个商店都是经营户在校内自建的,签订的合同是无期限合同,商店无需向学校交一分钱。现任校长要将商店收回管理,但是却无法解决经营户索要的巨额建房赔偿。这些承租户不仅用其所极纠缠学校,而且互相之间常常产生利益纷争,学校不得不出面调解他们之间的矛盾。由此可见,实行“一校一店”的做法是十分必要的。

个别学校的合同签订存在着严重漏洞甚至有暗箱操作之嫌。如一所中学当初与一名村民签订的商店经营合同竟没有至关重要的承包起迄时间,成了永久合同;一所小学将其教学点承包给一名教师栽树,校方的盖章是“ⅹⅹ小学教导处”。该教学点现需要建设教学楼并恢复完全小学,但该承包人向学校提出巨额赔偿要求;一所一贯制学校有中小学、幼儿园学生2400余人,学校在教育局文件出台、明确要求学校经营资产承租合同一年一签之后,仍然违规一次性与承租户签定3年承包合同,并且租金过低,商店承租户每年仅向学校缴纳租金1万元。

极个别学校的经营性资产为黑恶势力所操控。如某学校的校园商店承租房,原先一分钱不交,后来学校费了很大的力气才要来了每年4000元的租金,学校现在生源增加,想提高租金,但难以做到。根据约定学校必须用该商店提供的饮用水,而单是饮水费用一项学校每年即需付给该商店5000多元。学校领导及教职员工对此是敢怒而不敢言。

3.收入管理不规范,坐收坐支等违规现象仍普遍存在

绝大部分村小实际上存在着校内商店,但是与商店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正常收取租金并上缴财政专户的比较少。中心小学、中学也有个别学校存在这种现象。如一所中心小学将校内的一间商店免费交给一位教师家属经营,置换为该位教师家属的护校报酬。这些做法都违反了“收支两条线管理”的财务管理原则。虽然涉及的金额很小,但是教职工还是有意见的。

一些规模较大的学校也存在着用所获得的实物或服务直接冲抵承租金的现象。如一所高中学校的校园超市一年多未向学校缴纳约定的租金,原因是学校在此期间在该商店购物的金额已经超过了商店应缴的租金;一所城区实验小学的打印社是外包的,学校也用自己应付的文印费冲抵了应收的承包款;而一所初中学校打印社的承包方式是学校与承包方商定打印价格,然后“两不找”,这实质上也是一种“冲抵”。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本,具有严肃的约束力。但个别学校存在着有合同可依时仍然不收或延迟收取承租金的现象。如一所初中学校的几家校内商店,每年四五百元的租金现已经停收,学校称是在为取缔这些商店作准备;一所小学校园超市已经经营一年多了,但仍没有收取租金,他们还以为应由教育局勤工办与承包方商定并收取租金的。

二、改进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建议

总体上看,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的现状是城区学校好于农村学校,规模大的学校好于规模小的学校。大部分学校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有其自身的原因,也有行政管理方面的原因。为此,我们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加强和改进管理工作。

1.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对学校经营性资产要有明确的管理方式导向

学校的经营性资产主要指的是商店、食堂、文印室等,但食堂涉及食品安全和卫生管理,很难监管,文印室几乎唯一的营业对象是学校集体,不必外包,因此,学校经营性资产中最重要的项目是校园商店。所以,食堂原则上不再对外承包,改由学校自主经营,应该成为刚性要求,学校食堂是特定的服务于学生的设施,必须“低成本、零利润、让利于学生”,一些实行食堂托管(学校不收承包费、经营者自带设备从业)的学校,应加强对食堂卫生状况和价格的监管,确保食品安全和承包方微利经营。从一些学校的实践来看,学校完全可以自办经营好自己的食堂。该市几家学校将文印室外包经营的方式各不相同,一所高中学校收取租金的方式是按其总经营额的20%计算,另外三所初中学校采取的办法是经营者让利经营后“两不找”,不管何种方式,都意味着有一种力量助推着学校的文印量越来越大,无形之中会损害学校的利益。所谓的经营收入其实也还是学校的正常公用经费支出,因此,文印室租赁毫无实际意义。

综上所述,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应对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作出这样的明确要求:商店必须招标后租赁经营(合同最好一年一签),食堂、文印室一律自办经营。任何学校原有的合同到期后都不得继续外包食堂、文印室。较大规模学校必须建立校园超市直营店或加盟店,所有的学校都必须维持且只能维持一校一店的局面。

2.学校要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常态管理

学校要成立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领导组织,对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监督、管理。日常管理内容主要包括:建立学校经营性资产台账,掌握学校经营性资产的规模和收益情况。如果学校经营性资产有变动的要及时掌握变动情况;参与和主持经营性资产的招租工作,与承租方签订好租赁合同,并备案保存;及时收取租金,并上缴财政专户;对所属的商店、食堂、文印室等进行成本核算,严格控制承租户及学校的经营利润;对商店、食堂等进行质量和卫生方面的管理;化解经营性资产管理方面的各种矛盾纠纷;研究、开发新的经营性资产项目,等等。

3.加强对校产承租户的教育和管理

校园是育人的场所,校园内的商店、食堂、文印室、卫生室、报刊亭等都是校园环境的一部分,在这些处所工作的人员包括承租户等都自然地扮演着“兼职教师”或“临时教师”的身份。校内承租户需要学习,需要提高素质,其一言一行要与学校的育人氛围相协调,他们要在经营过程中体现对学生的爱心和对学校的关心,应该传递一种积极的影响。因此,对这些承租户进行教育甚至是考核都是必要的。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学校应对校产承租户进行文明礼仪、质量安全、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培训、考核,考核的结果可以作为他们续租的依据。

如今,社会和学校越来越重视校园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这不仅关系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及对教育事业的保障、促进作用,还从一个侧面直观地显示了一所学校的整体管理状况。管理好学校经营性资产体现了公平、正义的学校管理要求,任何学校、任何学校管理者都不应等闲视之。

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的缺失及对策 第4篇

关键词: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对策

高校的国有资产包括国家拨给学校事业单位的资产, 学校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国有资产经营收入形成的资产, 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 是确保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校的国有资产主要是非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是学校国有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经教育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高校将可以支配的经济资源的一部分进行有目的的选择、优化配置, 将学校具有投资功能、增值能力的资产剥离出来进行经营, 这部分资产构成了经营性资产。高校在多年的资产经营过程中, 取得了一定的收益和赢利, 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高校教学、科研经费的短缺, 有利于盘活资产, 提高国有资产的使用效益。目前高校经营性资产增长较快, 但其监管还存在缺失, 加强经营性资产的监管, 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有重要意义。

一、高校经营性资产的主要表现形式

目前高校经营性资产有多种运营方式, 主要表现为:第一, 学校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 包括全资企业、控股和参股企业;第二, 未向企业投资, 但实际用于经营的资产, 主要指学校周边出租的房产和土地;第三, 利用学校各种资源对外开展经营性服务所形成的收入。其中校办产业是经营性资产运营的主要方式, 在实践中还有一部分经营性资产由后勤部门管理。

二、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缺失的表现

1、对校办产业缺乏有效监管

从全国高校经营性资产的使用状况来看, 大多数高校是用于兴办校办产业。高校校办产业起步于上世纪八十年代, 到九十年代迅速发展壮大, 其发展时间短, 管理和运行不规范, 监管不到位, 以至于产生了诸多的历史遗留问题。

(1) 注册资金不实。在公司法实施以前, 企业登记注册的审批体系不健全。高校在发展校办产业过程中, 一些校办企业存在虚假出资和注册资本不实、或以非经营性的房屋、土地、设备等资产作价出资的现象。企业实际上没有或只有很少的实收资本, 或者注册资金到位后又被学校抽回, 或以无形资产及技术入股但一直未办理资产转移。校办企业出资不实是引起产权纷争的主要隐患, 一旦校办企业涉及到经济纠纷或民事诉讼, 虚假出资、资金不实将会导致高校负担连带责任。

(2) 分头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近年来教育部多次下文规范和改革校办产业的管理体制, 现在投资主体多头的现象基本得到解决, 但在管理主体上, 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现象仍然存在。实践中既有校办产业管理部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管理的公司, 也有各系部、学院管理的公司, 尤其是一些依托系部专业技术优势所办的校办企业。分头管理缺乏对公司发展的长期规划和扶植, 只追求眼前短期利益, 出现问题时还会导致其管理层互相推脱责任的现象发生。

(3) 校企产权不清。在高校以非经营性资产投资公司初期, 基本未对投入经营的资产进行资产评估, 没有核准投入经营使用的价值量, 也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非转经的手续, 导致产权关系不明晰。校办产业的收入全部上缴学校, 根据生产需要, 学校又对企业增加投入, 而一些企业实际是利用学校设备资源为社会服务, 取得经营性收入, 导致企业资产和学校资产没有清晰的界限。

(4) 资产真实状况不清。企业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缺乏支持力度和监督机制, 随着时间推移, 相当数量的校办企业剩余的多为不良资产。同时校办企业对报废资产的处置一般是按照学校事业单位的规定进行的, 企业许多过期资产很难真正按照规定报废, 该处置的资产得不到处置, 导致账面上资产很多, 实际资产的数量与账面相差很大。

2、资产管理效能不高

为满足教学科研要求, 高校的资产往往是高配的。近年来高校受扩招扩建的影响, 大力投资兴建或购置资产, 其中一部分转入经营性资产, 经营性资产的范围、数量、种类增长较快, 但资产的使用效益低, 资产管理的效能及运转效率不高。

3、资产经营利用不规范

学校的房产、土地出租, 有的由校办产业管理部门或资产经营公司代管, 有的由后勤部门管理。而实验室和设备的出租、出借, 体育场馆、游泳池的对外经营, 多由各系部自行管理, 收入有的上交学校, 有的直接用于弥补经费开支的不足。资产利用不规范, 容易形成“小金库”, 侵害学校利益。

三、经营性资产监管缺失的原因分析

1、校办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缺陷

尽管高校已经建立了资产经营公司, 或对原校办企业进行了改制, 但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是国有法人独资, 形成学校由单一股东出资的一元化产权。企业法人和学校法人容易发生混同。资产经营公司或校办企业的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多由学校产业、国资、财务、审计等职能部门人员兼任, 在经营决策方案的形成方面难以统一, 导致监管出现缺位现象。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发挥不了权利制衡的作用, 从而阻碍了企业经营。

2、缺乏经营性资产的管理经验

高校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对经营性资产管理还缺乏经验, 监管的基础制度不健全。高校对经营性资产的管理与市场调节机制尚未有机结合, 缺乏经营性资产使用的职责机制、监督机制和绩效评价机制, 管理方法落后, 管理手段单一。同时校办企业虽然是独立法人企业身份, 但从兴办初期就有其自身的特点:既是社会企业, 又受学校母体规章制度的约束, 两者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人事管理、资产管理等方面都有着浓郁的行政色彩。

3、管理的责任制度不健全

近几年来, 国家加大了国有资产的管理力度, 各高校也纷纷成立了相应的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着重于教学、科研的国有资产的管理, 对经营性资产只负责数据的统计, 具体运营多少由校办产业管理部门、高校资产经营公司或后勤部门管理, 实际的管理部门分散, 管理的责任制度不健全。

四、高校经营性资产监管缺失的对策

1、完善资产经营公司的法人治理机制

教育部经过多年规范校办产业体制改革, 针对学校校办企业经营性资产规模, 各高校成立了独立法人的资产经营公司, 并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了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管理。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合理, 法人治理机制是否完善, 将是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能否健康、持续发展的关键。高校资产经营公司要完善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为代表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以科学运行机制为保障,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使学校教学、科研的事业管理职能与资产经营公司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运营职能相分离, 使董事会、监事会各负其责, 对完善企业决策和执行监督体系真正发挥作用。

2、合理划分经营性资产的范围

高校的经营性资产大部分在校办产业。高校的资产主要服务于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 其配置和利用的目的在于, 一方面培养出更多更好的并能满足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 另一方面研究开发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科技成果。高校兴办校办企业, 它与一般意义上的投资或经营应当是有区别的。教育部关于积极发展、规范管理高校科技产业的指导意见指出:高校发展科技产业, 要以转化高新技术成果并实现产业化为目的, 重点孵化具有本校学科特色和优势、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企业, 也可以创办具有文化教育特色和智力资源优势的企业。高校进行投资的主要目的除了通过资产的有效利用取得合理收益、弥补教育经费的不足和改善办学条件外, 更为重要的是发挥本校的科研特长或办学特色。在划分经营性资产过程中, 高校投资需要科学论证, 不能任意扩大经营性资产的范围、种类和数量, 以免影响正常教学, 分散资源, 造成浪费。

3、建立经营性资产投入、撤出和可持续发展机制

高校积极利用本校学科优势, 探索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企业孵化及产业化的新路子, 不仅实现了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的目标, 对提升学校创新能力、服务社会的能力都有积极作用。由于高校承担着社会职能的特殊性, 不适合直接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其兴办校办产业不是学校的主业, 因此, 高校对孵化成功的科技企业要建立国有资产投入、增值后退出的机制,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出售部分或全部股权, 收回的资金主要用于转化科技成果和孵化科技企业。

4、建立经营性资产基础管理制度

(1) 清产核资, 建立经营性资产的数据库。清产核资为科学评价和规范考核企业经营绩效及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依据, 是实现经营性国有资产有效监管的前提和关键。这项工作应由学校的审计、国资、财务、产业管理部门共同负责, 在对校办企业资产全面清查的基础上, 选聘有资质的社会中介机构完成清产核资审计, 分清非经营性资产和经营性资产, 清产核资结果报教育主管部门和国有资产主管部门审核, 建立本校经营性资产的数据库。

(2) 建立经营性资产动态监测制度。学校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发挥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管职能, 负责经营性资产的动态监测, 应建立和完善以下制度:第一, 建立健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登记、产权转让、资产报告和监督考核的规章制度;第二, 建立对资产质量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的台账和报表制度, 对资产的负债率、风险程度、不良资产、获利能力等质量指标进行动态监测;第三, 建立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批、有偿使用以及收益分配制度, 按规定收取占用费、提取折旧, 以对资产进行补偿。经营性资产的收入应纳入学校综合预算、统一管理中。

5、建立闲置资产的调配中心

高校通过建立内部闲置国有资产的调配中心, 充分发挥管理国有资产的调配职能, 为各系部提供信息和服务, 调剂余缺、盘活存量, 结合资产动态监测, 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 使存量发挥最大效率。

6、加强对经营性资产的监督检查力度

经营性资产的良性运营, 对促进高校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高校的资产经营公司负责经营性资产的具体管理和运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对经营性资产的动态进行监管。审计部门应该发挥日常审计监督的作用, 定期对经营性资产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并审查其投入与收入是否匹配、经营性资产收入是否及时入账、开支用途是否合理合法, 从而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对固定资产要定期进行实地抽查, 发现问题要严肃处理, 对发现的各种违法违纪, 损害学校权益的行为, 应及时纠正。

高校经营性资产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高校应不断完善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制度, 探索和改进监管办法, 使高校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 从而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参考文献

[1]荣泳霖:高校资产公司建立的作用与意义——清华科技产业的实践和体会[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2007 (3) .

[2]张志刚:高校经营性资产整合管理的现实意义[J].中国高校科技与产业化, 2008 (5) .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5篇

【关键词】 经营性资产; 门面房; 管理

2003年由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出版的《创建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百题问答》中对经营性国有资产进行诠释,“国家作为出资者在企业中依法拥有的资本及其收益”即为经营性国有资产。高校门面房作为高校国有资产以盈利或收益为目的,是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其开展的经营管理是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中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门面房也是行政事业单位“非转经”现象的表现形式之一,门面房在高校中普遍存在。

门面房的租赁收益一定程度上满足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所需,有利于提高学校办学条件、方便科研成果转化、丰富师生物质生活、提高学校社会服务职能等。随着高校的不断扩建、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环境变化,高校门面房的分布、数量、类型较以往增加迅速,门面房经营收益占高校经营性资产收益比例增大,探究高校门面房资源的有效管理途径,是促进高校经营性资产合理配置、持续发展、科学管理的重要办法。

一、高校门面房在实际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笔者在门面房管理部门提供的基本情况基础上,对本单位各校区门面房分布区域进行实地走访,逐一全面了解门面房使用情况,为探究高校门面房管理有效途径提供全面科学的分析数据。经过梳理汇总,高校门面房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租人合同期内随意更换经营内容,招牌悬挂凌乱

经营者合同意识不强,随意更换经营内容,更换门头招牌。在实地走访中发现约占7.1%的门面房在合同期内更换了经营内容、变更了店铺招牌,且没有将变更信息反馈给学校相关管理部门。由于更换招牌的随意和没有统一的要求,门面房门头招牌悬挂凌乱、不统一,影响美观,不能体现出门面房租赁的规范性、系统性。

(二)承租人私自改变经营面积

有的经营者私自将门面房进行分割,悬挂多幅招牌,开展多样经营,以达到提高经营效益的目的。有的经营者或通过签订多份合同的方式,将房屋成功租赁后,私自打通使用,扩大经营面积,以满足其增加经营数量和经营品种的需要。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有约5.9%的门面房存在这种现象。

(三)承租人私自转包经营

承租人将商铺成功租赁后,因经营场地变更、经营意向转变或寻求房租差价利益等原因,合同期内将所租赁来的门面房转手租赁给他人,即成为所谓的“二房东”,根据门面房所在区域的经济情况,甚至出现“三房东”等,“N房东”现象存在时间较长,且较为常见。在走访中发现,更改使用面积后的再租赁,为“二房东”提供了巨大的利润空间,即便是还留有自己经营的位置,其分割租赁的租金收益也完全可以满足其需要上交学校的租金数,甚至超出。

(四)承租人安全意识不强

高校周围门面房经营内容大都围绕高校学生特点、兴趣爱好、生活需求等展开,以餐饮食品、文具文化、服装饰品等为主,因商铺面积有限,经营者为使经营效益最大化,充分利用商铺空间,店面货物堆积严重,摆放紧密,分类不详,室内通风不畅,走道狭小,部分商铺缺少必要的消防设备,高校门面房区域学生密集、人流量大,无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同时,有些经营者防盗意识淡薄,不能够很好地做到日常营业的监管、监控。

(五)管理方存在合同管理的盲区

因学校事业发展、校区扩建,大多数高校存在多校区办学情况,门面房也分布广、数量多,即便在同一校区内,因校区面积大,学生学习、生活区域相对分散,门面房也在多处存在。门面房租赁合同签订以实时租赁时间为准,且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存在违约、退租、收回等客观情况,因“即交即租”,使得租赁合同签订时间分散、不统一,管理人员如果不及时进行查看整理、分类汇总,很容易出现合同到期本应收回暂未收回、本该续签暂未续签、租金未及时收缴等情况,出现了合同管理的盲区。

(六)管理方日常管理不到位

管理方日常管理不到位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门面房管理质量,经走访调查,90%以上的承租人称除按期签订租赁合同双方在场外,很少见到管理方,特别是在门面房实地基本见不到管理方。由于缺少常规性的实地巡查和登记,使得门面房管理方即高校相关管理部门缺少最新、最全面的门面房管理信息,不能够做好门面房管理数据的更新、完善,实现对承租人、经营内容的实时、动态掌握。

二、提高门面房管理实效的途径

在全面分析高校门面房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高校管理要求和发展需要,对提高门面房管理实效,提出以下建议:

(一)完善门面房管理部门工作职责

成立专门的经营性资产管理部门,建立一支专业的经营性资产管理队伍,明确部门工作职责、管理人员任务范畴。高校门面房由专门机构、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合同签订、合同保管、合同变更、事务协商、监管投诉等事宜,做到管理的相对集中,实现扎口管理,这样使管理者能够直接掌握门面房管理动态,管理不分散、不烦乱,避免管理信息的滞后和管理盲区。

(二)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管理办法

制度建设是管理的依据和保障,全面、有效的管理制度有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高校应针对门面房管理出台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并扩大宣传、推广实施,使得门面房真正能够达到经营目的。门面房管理的制度办法应围绕学校发展、机构设置、科学管理、承租人利益等展开,明确租赁流程、管理范畴、权利义务、责任追究、处理办法等,真正实现有章可依、有据可循。

(三)加强租赁合同管理

根据学校要求和门面房实际情况,“一对一”起草租赁合同,合同内容不求繁琐、但求全面;不求形式、但求明确,避免合同的“形式主义”。租赁合同是租赁方和承租方权责依据,具有法律效应,合同内容除明确场地位置、场地面积、房屋租金、租赁期限、水电使用、承租人信息、经营内容等外,应突出明确租赁要求,如承租人不得私自改变房屋构造、改水改电、转租转让以及租赁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等。因门面房作为经营性资产产权属于高校,为学校事业发展服务,故应在合同中同时明确如影响学校事业规划、终止合同、退还租金等。

(四)定期巡查,启动动态监管制度

门面房的管理变静为动,加强巡查监管力度,以保障门面房管理信息的及时、全面。门面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或不定期到门面房经营现场进行检查,查看是否有随意更改房屋结构、违反合同约定装修、违规经营、私自转包等情况;通报最新管理动态,与承租人交流沟通,在一线获取承租人意见建议等。定期会同学校保卫处查看防火防盗情况,进行安全经营提醒。

(五)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

根据高校门面房消费主体为学生这一实际情况,加强对承租人的管理,对承租人经营内容、经营方式等进行正面引导,培养承租人的防火防盗意识、安全稳定意识,警惕承租人及其社会关系对学生的影响等。通过对承租人的管理,严把租赁关,一定程度上能够避免承租人良莠不齐、社会关系复杂等情况,在获得经济利益的同时,促进校园稳定。

(六)优化租赁区管理,扩大租赁影响

高校作为租赁方,有责任维护好门面房周围管理,进行道路维护、绿化、环境卫生等处理,优化门面房经营环境,在门面房管理方和承租人共同协调努力下,营造出方便、干净、规范的经营环境。优良的经营环境有利于扩大经营影响,提升门面房租赁层次,使租赁方和承租方双方受益。

【参考文献】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6篇

1. 高校大规模扩招, 资产迅速膨胀。

1999年高校扩招, 使中国大学数量和规模都发生了巨大变化。199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108万人, 在校生341万人;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安排629万人, 在校生预计达2 800万人,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24%。随着招生数量扩大, 国家和各种渠道投入高校的经费大大增加, 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规模迅速膨胀。比如河南省, 2003年以来, 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吸收社会资金20多亿元, 共建学生公寓、食堂等后勤设施260多万m2, 省属公办高校累计利用信贷资金263亿元, 54所高校新建、扩建了新校区, 全省普通高校新增教育资产305亿元。2006年国家用于高校的基建支出为9 713亿元, 设备购置64亿元[3]。

2. 高校融资渠道多样化, 风险管理难度加大。

高校扩招是以高校规模的扩大为基础的, 而高校规模迅速扩大仅靠财政投入显然难以解决问题, 大多采取后勤社会化改革、高息教职工集资、扩大规模收取学费、信用贷款等形式, 使学校得到快速发展, 但债务风险很大, 还贷压力增大, 尽管部分省市着手帮助高校化解债务风险, 国家将采取措施解决这一难题, 但相当多的高校仍未摆脱这一困境。

3. 经营性方式增加, 资产产权由单一走向复杂。

大多高校利用自身人才、科研、技术等方面的优势, 参与社会经济活动, 目前, 中国上市公司中有数十家有高校资产背景, 如北大方正、清华紫光、交大昂立。高校以各种形式出资的非上市公司更是数量庞大、不计其数。

二、高校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 管理意识淡薄, 重金轻物现象严重。

高校资产主要属于非经营性资产, 经费来源于财政拨款, 无偿使用, 不提折旧, 不计盈亏, 致使在高校重购置、轻管理等重钱轻物的思想十分普遍, 一般只有经费的划拨、开支的报销意识, 资产保值增值的意识非常淡薄。出现了账上一分钱不平衡也要查清原因, 而丢失的成千上万元的精密仪器、机密仪器等却无人问津的怪现象。

2. 资产存量不清, 账账、账实不符。

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的影响, 高校投资意识、效益意识淡薄, 导致对资产管理的弱化, 致使高校资产存量不清, 账账、账物不符的现象非常严重[4]。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是产权不明, 国有资产产权效益受到严重侵犯。高校的资产分布在学校的各个部门, 有些部门视国有资产为部门所有, 随意处置、转让, 所得收益纳入部门的“小金库”, 甚至侵吞。有些个人任意占有公物, 有借无还, 化公为私, 造成国有资产流失。二是重购置、轻管理。对购入的资产, 高校进行入账管理, 但对资产的使用、管理、转移、报废则不重视, 致使有账无物的现象非常普遍。三是财产清查走过场, 前清后乱。为了应付上级部门的检查或学校新领导上任进行财产清查, 往往是报表一报了事, 查而不清, 不了了之。

3. 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的现象严重。

各高校现有的管理制度中已规定了资产的购置、验收、入库、领用、维护、报废、转让等相关制度, 但实际上没有按照制度执行。例如, 房屋建筑已经使用多年却未入账或拆除多年后仍未办理报废手续。学校各部门由于管理方法不统一, 又缺乏强有力的指挥协调机构, 形成了固定资产的核算与管理脱节, 价值量核算与实物管理各行其是的局面, 严重影响了高校固定资产和仪器设备利用率的提高。

4. 管理体制不顺, 管理权限分散。

目前大部分高校仍实行账物分管原则、归口管理模式。价值由财务部门统一核算, 固定资产中的仪器设备等由设备处管理, 家具、房屋及土地由校产处管理, 图书、杂志由图书馆管理, 并设有国有资产管理科统一收集各相关部门的数据进行统计汇总和上报。这种管理模式只是形式上实现了统一管理, 各部门分工负责。

5. 国有资产浪费现象严重, 流失问题突出。

当前高校国有资产浪费现象严重, 主要表现在资产重复购置严重, 使用效益低下。有的单位或部门片面追求“小而全”, 不断增加自身部门投入购置设备, 而这些设备难以在全校范围内共享。高校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仍很突出, 如许多高校将大量国有资产划拨给后勤产业部门, 资产性质由非经营性转为经营性, 但在转化过程中, 许多高校没有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 也未按规定委托资产评估机构对资产进行价值评估, 转为经营性的资产未提足折旧, 没有建立有偿使用制度, 由于产权不明晰及管理不到位, 致使高校这一部分资产在转为经营性资产投入时得不到合理补偿, 资产的安全性、完整性得不到保证。

6. 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与资产管理工作的要求不相适应。

目前高校国有资产管理人员配备相对薄弱, 经济知识较为缺乏, 综合性人才少, 不少人参加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时间较短, 资产管理队伍普遍没有接受过正规的培训, 业务水平及管理经验相应较差, 很难适应现代化管理的要求。管理人员上岗把关不严, 存在责任心不强、实干精神缺乏等情况, 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队伍建设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三、加强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的对策

1. 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

首先, 要加强领导, 提高认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在高校管理中是一个新领域, 高校的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国有资产是高校培养合格人才、促进学科建设、提高办学效益的物质基础,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和宣传的力度, 增强全校广大师生员工的资产意识, 在资产管理者和使用者中形成共识, 并将国有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学校工作目标任务。其次, 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机构力量, 建立完善资产管理责任制。高校应成立专门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 统领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建立“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到人”的资产管理工作体制。并全面实施资产管理责任机制, 明确责任人、实行单位主要领导为全面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使用部门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的三级管理责任制。明确相关责任人的职责范围, 层层分解资产管理的责任, 真正落实到人。

2. 理顺关系, 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

高校应建立国有资产三级运营管理体系, 实现由多头管理向统一管理的转型。国有资产一级管理机构为校党委领导下的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或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 负责对全校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和监督。国有资产二级管理机构为国资处和财务处, 分别从产权和价值两方面统一管理学校的国有资产, 国有资产三级管理机构即为资产的使用单位、学校二级财务机构以及校办产业的财务机构, 资产使用单位接受国资处的管理和监督, 学校二级财务机构以及校办产业的财务机构接受校一级财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 建立健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建立一套涵盖购置、使用、调配、维修、报废、清查、责任制度等每一个环节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同时明晰产权, 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 用制度严格非转经的审批手续, 制定资产评估办法及资产有偿使用制度, 建立非转经资产的专项管理。此外, 要完善无形资产管理制度, 规范无形资产的登记、评估、核算与开发利用, 保护学校的无形资产。健全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 使国有资产管理有章可循, 以减少资产的重复购置, 减少资产处置的随意性,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与浪费。

4. 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加强对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

在清产核资的基础上规范对国有资产的管理, 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首先, 财务部门要规范会计核算, 正确核算资产的价值, 正确反映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 充分发挥会计的反映与监督职能。其次, 监察审计部门要对资产实施全程监控, 不但要重视对资产形成过程的监督, 也要重视对资产形成后直至其报废的过程监督, 对外投资及投资收益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的审计。最后, 要完善内部控制制度, 国资管理部门要与财务及审计部门相沟通, 定期清理、对账资产。

5. 深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提高资产使用效能。

学校资产管理的改革应以提高效益为目标, 通过深化管理改革和制度创新, 着力解决在资产管理中长期存在的资产配置不合理、利用率低下、所有者权益不落实等问题, 实行资产投入的效益评估与奖优罚劣机制。就是运用合理科学的效益评估办法, 对各部门、各单位占有资产的利用率、使用绩效, 即“投入”与“产出”比进行定期检查评估评比, 对资产利用率高、绩效好的单位和部门进行表扬和奖励, 对造成资产浪费、效益低下的单位和部门进行处罚[5]。通过加强对资产占有使用单位的绩效管理, 达到资源共享共用, 切实提高高校国有资产的使用效能。

6. 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提高管理水平。

国有资产管理是人对财产物资管理, 高校资产管理人员从不同角度管理着数亿元的国有资产, 责任大、任务重。高校要把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列入学校人才队伍整体规划, 选拔一些思想进步、工作踏实、责任心强、熟悉政策、懂业务、善管理的人才充实到国有资产管理队伍中去, 并通过多种形式对资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 使他们精通业务, 提高管理水平。

摘要:通过对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管理意识淡薄、重金轻物现象严重, 资产存量不清、账账、账实不符, 管理制度不健全, 有法不依、有章不循现象严重, 管理体制不顺、管理权限分散, 国有资产浪费严重, 流失问题突出, 资产管理队伍与资产管理工作要求不相适应等问题进行分析, 提出了加强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对策;提高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意识, 建立资产管理责任制;理顺关系, 完善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建立健全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做好清产核资工作, 加强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督管理;深化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改革, 提高资产使用效能;加强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 提高管理水平。

关键词: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Z].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2006.

[2]江文青.高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对策探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 2004, (3) .

[3]王海江.优化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对策研究[J].辽宁行政学院, 2008, (11) .

[4]邓华.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的资产管理[J].实验技术与管理, 2005, (7) .

浅谈资产经营与资产重组 第7篇

说说溢余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 第8篇

一、公路资产

(一) 有形公路资产

当前,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规定》, “公路”是指经公路主管部门验收认定的城乡间、乡间能行驶汽车的公共道路公路包括公路的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公路设施”是指公路的排水设备、防护构造物、交叉道口界碑、测桩、安全设施、通讯没施、检测及监控设施、养护设施、渡口码头、花草林木、专用房屋等。路基、路面、桥梁、涵洞、隧道是构成公路的基本要素。因此, 有形公路资产就是指公路实物及其附属的必备设施。

(二) 无形公路资产

公路资产从一个更广的意义上来说既包括有形的公路实物资产, 即公路实物及其附属的必备设施, 也包括在我国现有的市场经济深化条件下产生的由有形公路资产派生出来的相关财产权利, 即依附于公路实物之上的公路收费经营权。无形公路资产就是指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

二、我国公路经营企业公路资产的属性

有形公路资产的产权是国有的, 即有形的公路实物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不可能归自己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对于国家来说, 它是不可转让的, 是供社会大众使用的;所以站在公路经营企业的角度上, 由有形公路资产派生出来的公路收费经营权可以被企业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它才是企业真正拥有的资产, 因而公路经营企业所取得的资产只能是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在这个意义上, 有形公路资产和公路收费经营权资产得到了明确的划分, 并且国家占有公路实物, 企业取得公路收费经营权既然对于公路经营企业来说公路资产只是指公路收费经营权, 而公路收费经营权应归属于什么就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 无形资产理论

对于无形资产, 《企业财务通则》第20条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但是没有实物形态的资产, 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企业会计准则一无形资产》则有更加详细的规定, “无形资产, 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 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 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可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可辨认无形资产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特许权是无形资产的一种。无形资产理论是公路资产一公路收费经营权的一个理论基础。

(二) 特许权理论

特许权, 通常是指由政府主管部门或企业授予的, 准许一定的主体 (企业或个体生产经营者) 在一定地区、一定期限内生产经营某项业务或某类产品的特别权利, 占有这种特许生产经营权的单位或个人, 可以凭借这种特权获取额外的经济利益, 因而它是一种无形资产。特许经营权包括由政府机构授权的形式。交通运输设施的特许经营, 在我国就是由政府或其授权的交通主管部门, 将某项目的建设权或者经营权有选择地授予具有资格的受让人, 并以受法律约束的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受让人以管理企业的方式建设或经营该交通运输设施, 并承担相应的风险。受让人要遵守国家法律和特许经营条款的规定, 同时也拥有对该项设施经营的独占权。特许经营权是公路资产一公路收费经营权的另一个理论基础。

(三) 公路经营企业取得的公路收费经营权是无形资产

公路收费经营权依存于收费经营公路, 公路经营企业只有得到一种特许, 进行经营性收费才能收回自己的投资并赢得一定的利润。因此, 公路收费经营权可以定义为企业或组织为实现公路管理权和收回公路建设投资而依法拥有的向公路资产使用者获取合法收益的权利。收费经营权的前提是收费公路的存在, 并且出让方和受让方必须严格遵守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可以看出, 公路收费经营权是依法获得的权利, 其根本来源是政府的授权, 政府准予企业使用相应的权利在某一地区经营收费业务。公路收费经营权属于特许经营权, 特许经营权属于无形资产的范畴, 从而公路收费经营权自然属于无形资产, 它不同于有形公路资产, 公路收费经营权是带有独立资产特性的无形资产。无形资产的形成渠道之一是政府机构特许, 如土地使用权、特许经营权、优惠融资条件等。公路收费经营权属于后者。

由此得出结论, 公路经营企业所拥有的只是公路收费经营权, 其本质上是由政府机构许可的, 或由政府机构授权, 准予企业使用公共财产或在某一地区享有经营某种业务, 在一定地区、一定期限内归企业独占。公路收费经营权属于无形资产下的一个三级项目, 即无形资产一特许权一公路收费经营权。公路经营企业只依存于公路收费经营权而存在, 公路收费经营期限终了, 公路经营企业便不复存在, 所以, 公路经营企业应当也必须把公路收费经营权作为无形资产才合理。

三、公路经营企业公路资产作为无形资产管理的重要意义

(一) 促进行业优势的价值转换

国民经济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对不同的行业 (产业) 有不同的要求。某些行业保持比较明显的发展优势, 既需要政策予以足够的扶持, 也依赖于政府对其实施必要的保护, 促使该行业保持良性发展的格局, 使这类企业发挥行业优势, 创造出优秀的业绩。这一优秀的业绩就是行业优势的价值转换, 这对该行业经济的发展和国家乃至全社会的稳步发展, 具有良好的推动作用。

(二) 实现地区性经营的超额收益

公路收费经营权一经转让, 那么由于公路在某地区,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 就具有地区性,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 车流量的增大, 几十年的收费经营权会使企业获得巨大的经济利益。尤其公路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要基础设施, 必然会产生这一效果。

(三) 产生良性的风险回报

投资就会有回报, 同样, 投资也必然会产生风险。公路经营企业在合理预计路段前景的前提下, 只要经营得当, 风险控制得力, 其收益可能会远远高于其他行业的一般企业。而且在现实的运作中, 确实也给企业带来了巨大的风险回报。

四、结语

石化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研究 第9篇

一、石化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现状

(一)资产的调用缺乏科学性

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项目在成本核算和施工进程中,资产的调用缺乏科学性。由于这些石化企业的财务机构没有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进行一些评估工作,使得一些项目设施在建设过程中的资金调用十分混乱,从而影响了非经营性项目的正常运作。另外,由于资金的调用缺乏科学性,在项目的运作过程中很多内部人员会钻资资金调用混乱的空子来谋取私利。

(二)资产管理机制不够完善

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由于没有得到企业和社会的重视,使得它的管理基础一直相对薄弱。在管理技术上,企业没有积极进行调整和改革,导致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存在着及其严重的死账、呆账、账实不一的现象。另外,企业在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上还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管理结构,使得资产管理中的相关政策和规定都得不到落实,不利于管理工作的开展。总得来说,石化企业的资产管理目前還不够完善,对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工作起到了制约作用。

(三)资产审计工作没有落实

资产的审计工作对资产的正常和规范管理有着重要意义,但是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审计工作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由于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没有得到石化企业的足够关注,导致企业在非经营性资产管理上没有形成一个健全的财务机构,因此相关的审计工作也没法科学合理地进行展开。在这样的现状下,很多的内部人员就利于资产审计工作不扎实的情况来挪用或私吞相关的财产,对企业的利益造成了很大的损害。

二、完善石化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具体措施

(一)科学合理地展开项目评估,降低资产调用的盲目性

针对目前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调用不科学的情况,企业应该积极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合理的项目评估工作,从而降低资产调用的盲目性。一方面,企业要建立严格的成本核算程序,对项目的具体材料和技术资料的采购和引进应该进行完善的造价工作,这样才能保障资金的准确调用。企业应该对具体的非经营性项目展开科学的评估工作,比如说,武汉的中油大酒店的建设就是非经营性项目,在其建造过程中,中油集团通过严格的科学评估程序,合理地调用了非经营性资金,保障了该项目的建设进程。另一方面,石化企业应该考虑一些非经营性项目建设的实在性,这样才能够保障资产调用最大程度地服务于社会。比如说,一些石化企业为企业的员工建设学校,这样就体现了非经营性资产调用的合理性。

(二)改进资产管理机制,形成一个系统的资产管理结构

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使得企业的资产管理制度和基础还存在缺陷。为帮助石化企业形成一个系统的资产管理结构,企业应该积极改进资产管理机制。首先,要强化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认识。企业的财务管理人员要明确非经营性资产的监管主体和相关责任的落实,通过对资产管理形成一个正确的认识,积极进行非经营资产管理结构的改革。其次,整合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力量。在管理进程中,具体的工作人员要积极进行交流和沟通,对管理中出现的分歧和矛盾要及时进行合作讨论,并形成一致的解决方案共识。企业通过采取相关措施来串联起一些非经营性资产管理部门的协作力量,从而提升整个管理的效率。最后,企业应该加强资产管理基础的建设。在日常的资产管理工作中,财会人员要严格做好资产的流动、调用和入库记录,同时建立相关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数据库,通过提高非经营性资产的管理基础,来提升整个资产管理水平。石化企业只有积极改进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机制,才能够想成一个系统的资产管理结构。

(三)强化资产审计工作,防止出现内部人员的违规操作

资产审计工作应该是石化企业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中的重点。企业应该强化资产审计工作,从而帮助企业在非经营向资产管理上形成一个科学的监管和核算体系。财会人员在审计工作时,要严格依照科学的审计程序来进行,将日常的财会记录进行一个全面的审核。针对其中出现的一些资金去性不明或者记录不全的问题,审计人员要及时与相关财务人员进行核对工作,以此来防止出现非经营性资产在管理过程中出现死账、呆账或账实不一的情况。另外,审计人员对一些内部人员出现的资金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企业的财务领导机构反映,不能够采取视而不见的态度,这样就能保障非经营性资产管理的公正性。为了防止石化企业的内部人员在非经营性资金管理上出现违规操作,强化资产审计工作意义重大。

三、结语

总而言之,目前石化企业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缺陷,为了更好地进行资产管理,企业应该科学合理地展开项目评估,改进资产管理机制以及强化资产审计工作,以此来帮助石化企业形成一个健全的非经营性资产管理机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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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刘北林,陈娜.闭环供应链双源库存控制策略模型研究.哈尔滨商业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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