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运输管理平台

2024-05-22

危化品运输管理平台(精选6篇)

危化品运输管理平台 第1篇

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人员继续教育网络平台在线自测-实验用危化品管理 100

第1题

凡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 A.环境 B.生命 C.财产 D.水源 E.大气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2题

文中提到在管理条例有几个 A.2 B.3 C.4 D.5 E.6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3题

购买危化品,应向哪个部门申请? A.卫生主管部门 B.公安局 C.交通运输局 D.安监局 E.卫生局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4题

易燃液体有几个特点 A.1 B.2 C.3 D.4 E.5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5题

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几年检验一次 A.1 B.2 C.3 D.4 E.5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6题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 C.卫生主管部门 D.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E.邮政管理部门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7题

下列哪一个不是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A.无事故 B.无丢失 C.双人保管 D.单人使用 E.双把锁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8题

危化品事故处理正确的有 A.撒漏时,扫除干净即可

B.过氧化物着火时,及时用水扑救;氧化剂用水灭火时,要防止水溶液流至易燃、易爆物品处

C.扑救有机过氧化物产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

D.液体酸性腐蚀品撒落应及时撒上千沙土,清理干净后,再用清水冲洗污染处;大量酸液溢漏时,可用水中和

E.腐蚀品着火时,可用柱状高压水,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以防腐蚀液体飞溅伤人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9题

易燃液体指常温下以液态存在,其燃点在多少℃以下的物品算易燃液体。A.50 B.60 C.70 D.80 E.20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10题

扑救爆炸品火灾,可以使用哪种方式灭火 A.水

B.酸碱灭火剂 C.沙土覆盖 D.水型灭火剂 E.生石灰水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 此题得分:3.0 批注:

第11题

危化品有哪些性状? A.毒害性 B.腐蚀性 C.爆炸性 D.助燃性 E.挥发性 答案:A,B,C,D

您的答案:A,B,C,D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2题

危化品按性质分为哪几类 A.易燃液体

B.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C.压缩固体和液化气体

D.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E.爆炸品 答案:A,B,C

您的答案:A,B,C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3题

说法正确的是

A.有毒品可使人中毒身亡,所有毒品与其他物质反应可释放出有毒的气体或烟雾或发生爆炸,有许多有毒品同时还具有较强的腐蚀性。

B.腐蚀品指能灼伤人体组织并对金属等物品造成损伤的固体或液体。

C.遇湿易燃物是吸收空气中水蒸气或接触到水分时能迅速分解产生高温、并放出易燃气体而引发燃烧的物品称遇水燃烧物。D.金属碳化物如电石与水接触产生易燃的乙炔气

E.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答案:B,C,D,E

您的答案:B,C,D,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4题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下列措施错误的有

A.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按照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应急预案组织救援,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境保护、公安、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B.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C.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大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和可能产生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 D.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状况进行监测、评估,并采取相应的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修复措施

E.立即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答案:A,B,C,D,E

您的答案:A,B,C,D,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5题

危化品事故处理要点有哪些

A.扑救有机过氧化物产火灾时应特别注意爆炸的危险

B.液体酸性腐蚀品撒落应及时撒上千沙土,清理干净后,再用水冲洗污染处;大量酸液溢漏时,可用石灰水中和.C.过氧化物着火时,直接用水扑救;氧化剂用水灭火时,要防止水溶液流至易燃、易爆物品处。D.危化物撒漏时,直接用水冲洗

E.腐蚀品着火时,不可用柱状高压水,应尽量使用低压水流或雾状水,以防腐蚀液体飞溅伤人 答案:A,B,E

您的答案:A,B,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6题

易燃液体的特点有哪些 A.沸点低 B.比重大 C.易燃 D.易爆炸 E.易挥发 答案:A,C,E

您的答案:A,C,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7题

危化品的管理条例包含哪些

A.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B.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生产、经营、使用国家禁止生产、经营、使用的危险化学品

C.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向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D.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可以从未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不得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E.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取得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购买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持本单位出具的合法用途说明 答案:A,B,E

您的答案:A,B,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8题

公路水运实验用危化品废弃及失效有害危化品的处理方式正确的有

A.设置专门容器,随时分级、分类收集三废(废气、废液、废固)?物质,定点存放,由危险化学品管理员负责安全保管,单位管理部负责定期巡查,安全监管

B.一般气体通过通风橱经空气稀释后排出。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C.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采取“无毒害化”处理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 D.实验用剧毒物品的残渣或失效的剧毒物品由各部门监管人员统一收存,按照环保部门要求进行处理

E.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中的放射源不得自行处理或丢弃,由各部门监管人员联系环保部门进行处理 答案:A,B,C,D,E

您的答案:A,B,C,D,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19题

危化品管理的主管部门有哪些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C.公安机关

D.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邮政管理部门 答案:A,B,C,D,E

您的答案:A,B,C,D,E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20题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特点 A.易燃易爆 B.流动扩散

C.受热膨胀、气压降低 D.易窒息 E.无腐蚀毒害性 答案:A,B,D

您的答案:A,B,D 题目分数:5 此题得分:5.0 批注:

第21题

邮政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2题

腐蚀品具有腐蚀性、无毒、有些具有自燃和易燃性及爆炸性。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3题

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4题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 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5题

存储危化品需设立转移的区域和存储柜,易制毒、易制爆、剧毒化学品还应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所发放的化学品台账上进行登记 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6题

危险化学品管理必须做到“四无一保”,即无被盜、无事故、无丢失、无违章、保安全。严格执行“五双”即“双人保管、双人领取、双人使用、双把锁、双本帐”的管理制度。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7题

遇湿易燃物发生事故时可用水及含水泡沫灭火 答案:错误

您的答案:错误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8题

盛放压缩气体的钢瓶,必须按期进行技术检验: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 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29题

公路水运实验用危化品装运,应严格遵照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各种准运手续,装运过程中须谨慎小心 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第30题

危险化学品台账应按品种进行分别登记,危险化学品在仓库分类分项存放。遇潮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化学品,须在干燥室内存放。答案:正确

您的答案:正确 题目分数:2 此题得分:2.0 批注:

试卷总得分:100.0 试卷总批注:

危化品运输管理平台 第2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依据《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 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及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腐蚀品等。

第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一)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

(二)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实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三)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和指挥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

(四)组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大检查;

(五)组织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的转产、停产、关闭及搬迁工作;

(六)每半年组织召开一次由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公安、环保、卫生、交通、工商、建设、商务、农业、质监、铁路、民航、邮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国家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对省、设区的市、县各有关部门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监督管理职责已做划分的从其规定;尚未划分的,由省级各有关部门按照权责统一、便于监管的原则自行划分。第六条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条件。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知识。从业人员应当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救援措施,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第七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接受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不得拒绝、阻挠。第八条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八条 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处理危险化学品安全违法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检举、控告违反《条例》和本办法的行为。鼓励、支持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进行监督

第二章 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和使用

第九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

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文件和城乡规划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申请,应当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工作,提出审查意见后,报同级人民政府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予以批准的由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批准书;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前款规定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对设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作出批准的决定权,可以委托其所属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行使。

申请人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批准书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十条 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必须依照本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审查批准。

第十一条 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消防设计,应当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 审核。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公安消防机构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向环保部门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竣工后,由环保部门对其环保设施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三条 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应当由卫生部门依法审核。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其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当由卫生部门依法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四 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审查。建设项目竣工试运行期满后,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其安全设施依法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正式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五 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施工。设计、施工单位对其设计、施工工程的安全负责。

第十六条 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设计前及竣工后,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其进行安全预评价、安全验收评价。评价机构对其评价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经安全验收合格后,应当依法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或者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向省质监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第十八条 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容器,应当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专业生产企业必须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生产许可证。

使用气瓶充装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充装登记证,方可从事充装活动。

第十九条 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剧毒化学品和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将储存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向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危险化学品储存、保管及相关记录必须符合《条例》的规定和有关国家标准。

第二十条 使用危险化学品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单位,其作业场所的安全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颁发的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

第二十一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二条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规划和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标准。

因企业改、扩建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需要转产、停产、搬迁或者关闭的,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有关费用由企业承担。

因城市发展或者有关部门规划不合理造成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与有关场所和区域的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当地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顿或者转产、搬迁,相关费用视具体情况由当地政府、企业和有关部门承担。

第二十三条 单位或者个人,在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内,建设工业设施、公共设施、居住区等人口密集场所的,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自行拆除;拒不拆除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承担。

第三章 危险化学品的经营

第二十四 条危险化学品经营销售实行许可制度。经营危险化学品,应当按规定分别向省、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危险化学品。

申请人凭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向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或者经营范围变更手续。

第二十五 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分为甲、乙两种。

取得甲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可以经营剧毒化学品、成品油(含运输工具用液化或者压缩气体、醇醚类燃料)及其他危险化学品。取得乙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只能经营除剧毒化学品和成品油以外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必须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六条 从事成品油批发、仓储、零售经营活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分别提供商务部门颁发的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仓储经营批准证书、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从事属于危险化学品农药(含杀鼠剂)经营活动,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业资格要求。

第二十七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销售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再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但销售非本单位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或者在厂外设立销售点的,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第二十八条 禁止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九条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生产、科研、医疗等单位经常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二)单位临时需要购买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凭本单位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准购证,凭准购证购买;

(三)个人不得购买农药(含杀鼠剂)以外的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不得向个人或者无购买凭证、准购证的单位销售剧毒化学品。第四章 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第三十条 危险化学品运输实行许可制度。

从事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使用自备专用车辆从事非经营性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应当取得设区的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

从事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经营的,应当取得交通部门相应的运输资质。

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的单位,凭交通部门或者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颁发的运输资质或者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工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第三十一条 承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取得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发放许可证后配发的车辆营运证,并随车携带。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标识。

第三十二条 承担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应当经过安全知识培训,经市级以上交通部门考核,取得从业资格证后,方可上岗。

第三十三条 运输危险化学品,托运人只能委托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承运。

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向目的地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

第三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在装载危险化学品时应当检验运输车船的资质证件以及车船配载容器的检验合格证,根据车船核定吨位(量)进行装载。托运人应当向承运人提供与装载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将危险性告知承运人。剧毒化学品的托运人还应当核实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

第三十五 条通过铁路、民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按照国务院铁路、民航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邮寄或者在邮件内夹带危险化学品;不得将危险化学品匿报或者谎报为普通物品邮寄。

第五章 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

第三十六条 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七条从事危险化学品废弃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向环保部门申请领取许可证。

第三十八条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单位转产、停产、停业或者破产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安全处置,不得留有事故隐患。处置方案应当报所在地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环保部门、公安部门备案。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弃置废弃危险化学品。

第三十九条 公众上交的危险化学品由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接收。公安部门应当建立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储存上交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并须明确专人负责保管,严防丢失、被盗流散社会。

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负责将上交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移交给环保部门认定的专业单位处置。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上交和收缴的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与处置。

第四十条 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能依法自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可以由所在地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代为处置,处置费用由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承担。无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费用由当地县级人民政府承担。

第四十一条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规划和建设废弃危险化学品的集中处置设施。

第六章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以及使用剧毒化学品和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为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四十四条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应当将其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四十五条 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应当成立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其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应当与当地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助救援协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外单位提供救援服务的,所发生的费用由发生事故的单位承担。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环保、质监部门。

第四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做好应急救援的指挥和领导工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环保、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当地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经费支出,纳入财政预算,实行专款专用。

第四十七条 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按照事故等级和有关规定,分别由省、设区的市、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公安、监察、工会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四十八条 建立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具体办法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制定。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八条、第二十四条、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八条规定,分别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交通部门、公安部门依据《条例》的规定处罚。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单位超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其超范围经营部分按照无证经营处罚。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消防机构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保部门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卫生部门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非法转让、买卖、出租、出借、伪造或者变造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l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检验运输车船资质证件以及车船配载容器的检验合格证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二)未根据车船核定吨位(量),装载发运危险化学品的;

(三)未向承运人提供与装载危险化学品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或者未将危险性告知承运人的;(四)未出具剧毒化学品运输装载清单的。

第五十七条 对危险化学品安全依法实施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工作人员,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八条 本办法第三条所称危险化学品的具体种类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危险化学品名录》列入的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是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剧毒化学品名录》列入的化学品。

第五十九条 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核能物质和城镇燃气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作为化工原料等非燃料用途的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和监控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类农药的安全管理,依照本办法的规定执行。

危化品安全管理工作探讨 第3篇

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 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不断提高, 化学品被广泛引入并应用到社会生产与人民的生活, 在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 也由此引发了一系列的安全、健康和环境等问题。随着可持续经济发展和绿色生态环保经济等观念的日渐深入与快速发展, 国家积极有效的增加了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工作, 尤其是对危化品的管理更是进行了严格的控制, 力求消除安全隐患, 有效维护社会经济和人民的生命安全。具体而言, 目前我国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虽然在发展上参差不齐, 但是, 总体的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 安全事故频繁发生, 严重影响了危化品企业的有效运营, 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1 引发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的原因分析

众所周知,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很多, 这些特点是导致事故频繁多发的主要原因。

1.1 物的不安全状态

1) 从原材料分析, 易燃、易爆、易腐蚀是危险化学品原材料共有的特征, 有数据统计当今世界上已有化学物品600万种, 经常生产使用的约6、7万种, 我国约有3万种。这些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过程中70%以上具有易燃、易爆、易中毒、易腐蚀的特点。一旦经营者在生产使用运输过程中出现纰漏, 一个微小的操作失误都可能引发火灾、爆炸、中毒和烧伤等安全生产事故。

2) 从生产过程分析, 危险化学品对生产温度和设备的要求比较高, 大多数需要提供高温、高压的环境和设备。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需要高温、高压能量集中的环境, 同时危险化学品本身的生产过程也极易产生高度集中的能量, 可以说危险化学品从采料到生产, 制成品到运输, 每一个过程和细节都带有危险存在。必须严格依照规范, 进行高质量的生产, 减少控制操作失误, 降低灾害性事故的发生率。因此, 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过程中必须积极重视安全生产和安全管理, 从源头抓起, 不放过一丝一毫危险性元素, 以保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安全。近年查处的安全隐患比较多的企业和多发事故的企业, 多数在实施企业经营时, 不重视安全化生产, 人为降低安全成本, 削减安全投入的经费, 有些表面上看来重视安全管理的企业, 虽然有注入资金来进行治理, 但是大都华而不实, 真正用在安全建设上的设备是少之又少, 这些都是引发灾害性事故的重要原因。企业为了实现利润最大化, 对于安全管理方面的资金投入大多是减之又减, 致使企业设备陈旧失修, 生产杂乱, 管理无序, 很多甚至包括必备的消防设备和器材都存在问题, 比如企业设备老化, 灭火器的灭火能力不够, 甚至灭火器失效;无水枪的消防栓在企业内到处可见;企业安全设备严重超过了安全检验的有效期等, 这些几乎使企业的应急处理系统崩溃, 不利于安全化生产。

1.2 生产人员的不安全行为

在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中, 生产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参差不齐, 严重增加了安全生产中事故的发生率。据统计我国当前危化品企业所发生的事故中, 70%~80%是人为因素所引发的。造成这种情况的根源来自企业职工包括企业管理者安全生产的综合性素质不高, 人为忽略安全隐患, 心存侥幸的企业和个人比比皆是, 在利益的驱动下, 企业管理者只重经济生产, 不顾安全管理, 有些为了短期的可见经济利益, 忽视安全化管理, 让设备带病运转, 由此导致突发事故甚至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 就企业职工而言, 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工艺, 减少操作失误, 是防止安全隐患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的重要条件。

1.3 管理缺失

当前, 我国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安全管理上存在很多的管理性缺失, 各种规章制度未能建立健全, 或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和执行, 而企业所配备的安全监管人员更是走过场, 缺乏系统有效的责任监督与执行力度。加上受“经济效益至上”的企业经营理念的误导, 企业追求利润罔顾人命, 不重安全的事故频繁多发, 对业界带来了极其负面的影响。

2 危化品生产企业做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对策措施

为有效预防危化品企业的事故率,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做好安全管理工作。

2.1 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主要针对的是危化品企业生产中的原材料和生产设备、现场与环境等因素。危化品的生产原材料是很难进行更改的, 但是, 加强生产设备的安全检查, 强化生产现场的安全管理, 营造良好、安全的工作环境是危化品企业所能积极进行并实施的。在危化品的生产过程中, 对现场、设备、环境等每一个环节的管理都必须严格加强, 通过有效地扫除现场安全隐患, 积极更新、定时检查安全生产设备, 努力营造安全化的生产环境, 减少操作与失误的产生, 以降低突发事故和人员的伤害。此外, 还要积极健全安全预警机制, 增加安全防护功能装置, 增加安全警报和应急抢险措施, 以便企业更好地实现安全化生产。

2.2 纠正人为的不安全行为

在危化品企业的生产过程中, 人作为生产者和安全的贯彻执行者, 对自身的安全意识和有效进行安全化生产作用重大。①增加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培训与教育工作。只有熟悉和掌握安全生产各个环节中的风险, 才能更好地执行安全化的生产与操作, 有效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率, 预防和应对各类突发事故, 实现安全生产的目的。②为有效实现安全生产, 危化品企业在生产过程的各环节应设立安全员, 进行安全的监管与督察, 要求企业员工积极配合, 共同参与到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中来。安全员要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化工生产情况进行组织监管, 及时发现安全隐患, 并加以督促整改, 有效规避生产风险。员工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的共建工作, 积极维护自身的生产安全;学习使用安全设备, 如简单的灭火器、消防栓等的使用, 努力增加自身面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此外, 还可以增设各类事故的现场模拟, 进行应急救援演练, 争取最大可能地实现自我安全保护。

2.3 强化安全管理

强化安全管理, 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核心内容:①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理念, 在有效保证劳动者安全的前提下, 积极进行安全化生产, 绝不能心存侥幸的为追求生产的效率和利润而忽略人员的安全。②对企业的危化品生产现场要积极加强监督和管控的力度, 坚决执行质量化生产, 对违章操作等情况实现严惩, 降低灾害性事故的突发率。③建立健全合理的安全管理体系, 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积极对生产现场加强管理, 不留隐患死角, 有效控制危险源, 以此防范危险事故的发生。④加强企业安全意识教训与安全培训管理。要求企业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 积极开展并贯彻落实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和培训, 不定时地检查员工的安全工作意识, 同时结合同行业已发生事故的经验教训, 提高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 强化人员安全管理。

2.4 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 科技水平的日益提高, 人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发生了重要改变。在努力提高科技化生产的同时, 安全化越来越多的被社会各界所重视。国家对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越来越严格。这些都要求新经济形势下的企业积极强化安全管理, 有效增加安全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再是过去传统的经验型领导, 而是要求落到实地的责任监管负责人, 对员工, 对企业的安全产生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要求安全管理人员以安全管理为核心, 重视人员、生产、技术等的安全, 努力提高自身的管理素质, 将责权利有效结合, 积极发挥安全管理人员的重要作用。

2.5 增加安全生产投入, 完善安全预警机制

企业应该积极增加危化品生产的安全投入, 实现有效的安全资金预算, 在资金和设备方面, 对安全化生产提供强有力的支撑。鼓励员工安全创新技术的研发, 定期对安全设备进行安检, 持续维护安全生产设备的不断升级与换代。同时完善企业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 对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环节进行有效的监督与控制, 积极分析风险存在的可能性和应急处置方式, 有效预防危化品生产中的突发事件出现。

2.6 加强管理, 实行安全、规范的标准化建设

企业应积极加强对危化品生产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 完善安全生产的每一个细节, 严格要求质量化操作与生产, 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 循序渐进地整改和完善危化品企业的安全生产问题, 降低灾害性事故的发生, 保障企业的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

3 结语

综上可见,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受危化品本身的特征、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等主客观因素的影响, 致使内部频繁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要积极重视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建立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应急响应体制, 增加安全生产意识, 完善安全生产下的自我保护意识以及企业安全管理机制, 以便更好地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稳定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刘铁民, 李克荣.安全生产管理知识[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2008.

让危化品运输车跑在智能平台上 第4篇

石油石化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广泛,而危化品易燃、易爆、易中毒、易污染,运输途中,一旦肇事就可能酿成重特大事故。

然而,危化品公路运输面临着车辆数量多、车型复杂、地域分布分散、安全环保风险系数高、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危化品车辆的管理一直是车辆管理的重中之重。同时,公路运输过程的管控也急需从人工管理向智能化管理、从单一的“车辆管理”向“车辆、人员、货物”立体管理转变。

为解决目前危险化学品监控系统中存在的监控信息不全面、车辆不能集中管理等问题,笔者研究了建设集中的大型危化品运输安全服务平台的设计方案,可以为企业和政府监管单位设计和建设大型危化品公路运输安全服务平台提供参考。

集中式管理

传统的危化品车辆监控平台存在信息量少、平台容量小、功能不全等问题,无法满足石油石化行业安全管理的要求。大型危化品运输安全服务平台通过在基于GPS和北斗定位系统的车载终端中加装危化品运输安全指标检测器,把危化品运输监控中的GIS集成平台、视频监控、移动危险源监控、应急信息管理与应急联动系统整合在一起,可以从事故预防的角度,收集更多与行驶安全相关的信息并及时做出规则比对判断,在事故出现前及时提醒司机和管理人员避免事故发生。应急事故出现后,现场情况能够及时被传回到指挥中心,工作人员可以快速查找和通知可用的救援资源,降低事故损失。

为了提供标准统一的监控服务,系统集中部署,采用消息服务的方式以降低海量信息对整个系统的压力。消息服务能够对GPS终端发送的数据进行接收、筛选、编解码、计算、比对和分发,直接提供客户端需要的实时监控数据,把需要保存的信息存入数据库中,能够极大地减轻服务器的压力。

整个系统由3个系统组成:后台系统、BS业务系统、CS业务系统,其中后台系统接收GPS/北斗卫星定位信息,将结果处理后把整形好的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发送给BS业务系统和CS业务系统;同时后台还进行其它系统数据的转发;BS业务系统接收后台系统的GPS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提供客户端用户各项业务功能;CS业务系统也能接收后台系统的GPS定位信息和报警信息,提供客户端用户高级的监控、设置功能。

危化品公路运输服务平台的后台系统部署在消息服务器、数据转发服务器、预报警处理服务器、MQ服务器和数据库服务器上;B/S业务系统部署在Web应用服务器和GIS服务器上;C/S业务系统的服务器端部署在C/S应用服务器上。

整个系统平台分为出口区、内部互联区、DMZ区、核心区、服务器区、办公区、存储区,各区域之间通过网络设备和线路互联,通过区域之间部署安全设备和添加安全策略将不同区域之间划分为不同安全级别。

平台功能组成包括业务人员使用的终端远程管理、实时监控、地图服务、基础信息管理和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温度传感、阀门状态、气象提醒等安全相关功能,还包括支持监控平台后台运转的平台服务。整个功能层次划分为采集层、传输层、处理层、存储层、服务层和应用层,根据危化品公路运输安全管控的需求,平台充分考虑影响危化品运输安全的人、车、货、路等因素,为危化品运输监管提供多种因素结合的参考数据。

关键技术点的实现

系统关键技术点包括消息队列、消息组件分发以及北斗/GPRS双模传输、北斗/GPS双模定位技术。

本系统采用了消息队列(Message Queue)这种应用程序间的通信方法, 让不同的应用程序通过读写和检索出入队列中的数据(消息)来通信, 而无需直接面对网络易变、系统异构、数据协同等各种问题和风险。平台中设计有车载数据、错误数据、报警数据、报警消息等八个队列,分别提供给不同的组件进行使用。以车载数据队列为例,我们可以看到这一技术的优势。

车载数据队列中存放着车辆的卫星定位数据和车辆状态数据。该队列中的数据来自通信服务器集群中的各个通信服务器。卫星定位和车辆状态数据处理服务、各预报警消息服务、异地互备服务、第三方数据发送服务、C/S服务端和B/S服务端会从这个队列取得数据。

车载数据队列是可集群的。可以部署多台MQ服务器,每个MQ服务器上具有多个车载数据队列。通信服务器利用MQ的队列复制功能同时向所有车载数据队列中写入卫星定位和车辆状态数据。每一个服务单独从一个车载数据队列中获取卫星定位和车辆状态数据。

国内油田集中在东北片区和西北片区,考虑到安全因素,典型的炼化企业也常集中在人烟较为稀少的地区,而目前GPRS/CDMA等无线传输网络均没有实现国内全区域覆盖,尤其在西北等较偏僻的地区。为满足危化品运输安全管控的需求,危化品运输安全服务平台需要考虑如何能实现在没有无线传输网络覆盖的区域如何能实现监控数据的上传和下达。中国自主研发的北斗卫星监控系统为这一问题提供了较好的解决方案。

基于北斗的卫星监控部分由卫星定位与无线数据通信分系统、天基部分、监控中心分系统组成,系统分为二级监控指挥关系。总部监控中心采用北斗一号中心式指挥型用户机,用于监测下属车辆的运行轨迹,了解车辆实时情况,可连接大屏幕投影设备,同时可通过网络将监测点传送来的数据,解析后送给办公计算机进行分析处理及显示;监控车辆采用北斗一号一体式车载型用户机,它不仅具有防水、抗振动、安装方便快捷等特点,还有定位、通信、导航和授时的功能,可以安装在各种不同的车辆上进行使用。

危化品管理制度 第5篇

1.总则

1.1加强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化学危险物品在运输、贮存、生产和使用过程中发生火灾、爆炸及毒害等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2.范围和分类

2.1凡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等危险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燃 烧、爆炸和导致人身中毒或伤害事故,并使财产受到毁坏的化学物品,统称为化学危险物品。

2.2有些物品虽不属于危险物品,但具有一定的危险性也应加强管理。

2.3化学危险物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

2.3.1爆炸品

2.3.2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2.3.3易燃液体

2.3.4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2.3.5毒害品和腐蚀品及感染性物品

2.4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爆炸物品管理规则》、《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

3.生产和使用

3.1生产和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装置,应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和生产过程中的 火灾危害及毒害程度,设置相应的排风、通风、防火、防爆、防尘防毒、泄压、降温、防潮、避雷、阻止回火、导除静电、紧急排放、隔离操作和自动报警等安全设施。

3.2生产车间存放的危险物品,应根据生产需要,规定存放时间、地点和最高允许 存放量。原料和成品应经化验,以免因成分不符标准或发生事故。

3.3剧毒物品生产和使用场所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专用防护用品和器具(如酸、碱作业岗位要戴眼镜、处理问题时必须戴面罩)。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剧毒物品,不得在剧毒物品场所饮食,应备有一定数量的解毒药品(甘草含剂等)以备应急抢救之用,工作结束后应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

3.4包装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容器必须牢固、严密,并按照国家颁发的《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印贴专用的标志和物品名称。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要将其理化性质(闪点、燃点、自燃点、爆炸极限等数据)和防火、防爆、灭火、安全贮运等注意事项写在说明书上,否则不准出厂。

3.5生产或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其电气、动力设备、照明装置、仪表和开关等应根据危险物品的性质和国家颁发的《爆炸危险物品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等规定,分别采用防爆或隔离措施。

3.6输送液体物品,应采取防止泄露、消除静电的措施,输送固体氧化剂、易燃固体等应防止摩擦、撞击。

3.7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加热,在高温反应或蒸馏等操作过程中,若必须采用烟道气、有机热载体、电热或照明等加热时,应采取严密隔离措施。

3.8凡用于生产的煤气、有毒、有害气体蒸汽、水等管道必须与生活用汽(水)管道分开。用途不同的工作气体(液体)管道不应联通。

3.9化学危险品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所产生的废水(气)、废渣和粉尘的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处理。

3.10严禁用一级易燃液体洗刷机器设备、车辆部件和工作服等。

3.11易燃、易爆设备、管道检修,要求严格按公司《动火管理制度》和《安全检修制度》规定执行。

4.贮存和保管

4.1贮存量较大的化学危险品的仓库应根据物品性质,按规范要求设置相应的防爆、泄压、防火、防雷、报警、防晒、调温、消除静电、防火围堤等安全装置和设施。

4.2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内只能贮存同一类化学危险物品,不同品种要分堆存放,不能超量贮存,并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并保证道路通畅。

4.3对化学试剂危险物品库要安排的货位,避免混存。化学性质、防护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或相互有影响的化学危险物品,绝对不允许贮存在同一库内。

4.3.1氧化剂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3.2能自燃或遇水燃烧的物品不得与易燃易爆物品同存一库。

4.4对于遇水易爆,遇高温、低温、爆晒会发生分解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液化气体分别不得在潮湿、易积水、高温处及低温处贮存,不能在露天场地贮存。

4.5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与生产、生活区有适当的距离,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设施。

4.6化学危险物品仓库管理人员(包括库工)必须进行公司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由本单位发给安全作业证方能上岗操作。

4.7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选配责任心强,经过专门训练,熟知危险物品性质和安全管理常识的人员担任。

4.8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出入库发放制度:

4.8.1 化学危险品入库前均应按合同或入库单、请检单进行检查验收、登记,验收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d.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经核对后方可入库,当商品性质未弄清时不得入库。

4.8.2 化学危险品出库前均应按合同或领料单进行检查核对,核对内容包括:

a.商品数量;

b.包装;

c.危险标志;

4.8.3 进入化学危险品储存区域的人员、机动车辆和作业车辆,必须采取防火措施。

4.8.4 装卸、搬运化学危险品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动和滚动。

4.8.5 装卸对人身有害及腐蚀性的物品时,操作人员应根据危险性,穿戴相应的防护用品。

4.8.6 不得用同一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主管部门要加强检查,严格执行。

4.8.7 修补、换装、清扫、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铜制、合金制或其他工具

4.8.8 为防止发料差错,对剧毒物品、易制毒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和双人使用的“四双”制度。

4.8.10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4.8.11 化学危险物品的领用需经使用人员提出,部门主管批准,仓管人员同意后方可出库。

4.8.12 化学危险品的出入库须有台帐记录,每月必须进行盘帐,做到帐、卡、物相付。

5.装卸运输

5.1化学危险物品的装卸和运输,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熟知危险品一般性质和安全防范知识的人员承担。

5.2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人员,应持有安全合格证,按运输危险物品的性质,佩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撞击、翻滚、摔拖重压和摩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注意标志,堆放稳妥。

5.3化学危险品装卸前后,对车厢、库房应进行通风和清扫,不得留有残渣。装过剧毒物品的车辆,卸后必须洗刷干净。

5.4相互碰撞、接触易引起燃烧爆炸,或造成其它危害的化学危险物品,以及化学性质互相抵触的危险物品不得违反配装限制而在同一车上混装运输。

5.5化学危险品装运时不得人货混装。运输爆炸、剧毒和放射性危险物品,应指派专人押运,押运人员不得少于2人。

5.6运输危险物品的车辆应严格防止外来明火,尽可能选择路面平坦的道路,不得

在繁华街道行驶和停留,行车中要保持车速、车距,严禁超速、超车和强行会车。

5.7装运易燃易爆物品的机动车辆排气筒上必须装有阻火器,并配备灭火器材。车

头应悬挂“危险品”标记,罐车要挂静电接地导链。

5.8装运爆炸、易燃液体、可燃气体、剧毒和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必须包装牢固、严密,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

5.8.1禁止使用电瓶车、翻斗车、铲车和脚踏车等运输爆炸物品。运输氯化钾、氯化钠等氧化剂和铁桶包装的低闪点的易燃液体时,不得用铁板车及汽车挂车。

5.8.2禁止用叉车、铲车、翻斗车搬运易燃易爆液化气等危险物品。

5.8.3高温季节装运液化气体和易燃液体等危险物品的车辆要有防晒设施。

5.8.4装运电石等忌水物品时,应要有防雨设施。

5.9公司销售部对来公司拉运危险货物的客户要检查:“采购证、准运证、押运人员的押运证、槽(罐)车准用证”、并检查运载工具外观是否合乎安全要求,如发现问题应责成用户处理后方可发货。

6.报废处理

6.1剧毒物品用后的包装物必须严加管理统一回收登记造册,专人负责处理。

6.1.1铁制包装容器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

6.1.2包装容器必须在生产部指派专人监护下销毁。

6.2剧毒物品废弃物的报废处理必须先提出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生产部批准后方可处理。

6.3凡公司报废的金属容器、设备、管道等含有化学危险物质的,必须由使用单位按规定要求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后,方可交给废品处理部门。

危化品运输装卸管理制度 第6篇

1目的:

为规范和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预防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

公司界区内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作业的安全管理适用本制度。3职责:

3.1安环部负责公司各类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作业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3.2负责签订内容涉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装卸的合同的单位,同时负责审查确认运输或者装卸企业的资质,并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者装卸企业档案。

3.3出具提货、送货单的单位负责危化品入厂车辆(不包括公司自有和委托)、人员资质审查。

3.4运输部负责公司自有危化品运输车辆、人员的安全管理,负责委托危化品运输车辆、人员资质审查和现场安全管理。

3.5武保部负责公司区域内危化品运输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审验提货、送货单后,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手续。

3.6物资管理部负责审核提、送货单内容与实际提送货车辆是否相符。3.7危化品装卸单位在作业前进行相关安全确认,然后按照相关操作规程进行装卸作业,并指定专人对现场作业安全进行监督。4制度内容 4.1资质审查

4.1.1合同签订时审查运输或者装卸企业资质。

4.1.2出具提货、送货单的单位应审查车辆运输资质、司机和押运员资格证书。

4.1.3现场装卸前安全确认内容:审查车辆许可运输危化品的类别是否对应,容器是否定期进行检验,车辆(容器)外观、标识、安全防护设施及应急救援器材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4.1.4负责审查运输或装卸企业资质的单位建立的危险化学品运输或装卸企业档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名称、车号、准运危化品类别、核载重量等,并及时将相关信息通知公司有关单位。4.1.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要求的运输企业不得从事我公司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公司有关单位不得予以装卸车。4.2危化品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内的管理要求

4.2.1车辆在公司区域内运行应遵守公司《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

4.2.2 机动车辆必须配备符合标准的防火器材,安全附件必须齐全完好。进入生产区域,必须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手续。

4.2.3在生产区域内,机动车驾驶员必须随车携带《机动车辆进入生产区域许可证》,以备检查。4.3装卸操作的安全管理

4.3.1危化品装卸作业均由我公司相关单位(包括劳务承包商)负责,运输单位司机、押运人员仅负责本车辆(罐)设施操作,不得操作我公司相关设备或从事装卸作业。

4.3.2装卸作业现场必须指定专门的装卸管理人员负责监督装卸,按照有关危化品仓储和装卸作业规范及标准要求,严格执行和落实现场车辆检查、消除静电、现场监控、隔离防护、规范操作、检测检验、个人防护等安全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环保事故。

4.3.3装卸作业完毕,必须与运输方办理书面交接手续。

4.3.4装卸车作业基本安全要求:

1)对装卸岗位人员严格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并对岗位人员进行工艺操作规程以及安全消防管理规定,包括消防的 “四懂、四会”等知识的定期培训。2)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可靠,开启易燃易爆的桶装物料的桶盖时,应使用专业扳手。

3)各项操作不得使用沾染油污及异物和能产生火花的机具,作业现场需远离热源和火源。

4)装卸对人体有毒害及腐蚀性物品时,操作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操作人员应具有操作毒害品的一般知识,操作时轻拿轻放,不得碰撞、倒置,防止包装破损物料外溢。

5)作业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6)厂内各车辆装卸点所配备的消防器材及急救药品,要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确保其有效完好;如存在失效、数量不够等现象,要及时报告单位、部门领导。

7)装卸过程中,车辆的发动机必须熄灭并切断总电源。在有坡度的场地装卸货物时,必须采取防止车辆溜坡的有效的措施。

8)装卸、搬运应做到轻装、轻卸。严禁摔、碰、撞击、拖拉、倾倒和滚动。9)装卸危险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集中精力注意装卸的情况,以便于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10)操作人员在装卸危险化学品期间不得脱离岗位,当班不能装卸完毕或有紧急情况需交下一班次或其他人继续装卸时,一定要以书面的形式交代清楚,防止发生物料的泄漏。

11)装卸易燃液体时需穿防静电工作服,禁止穿带铁钉的鞋子。桶装的易燃液体物料和各种氧化剂不得在地面滚动。12)禁止在装卸作业区内维修车辆。

13)危险货物运达卸货地点后,因故不能及时卸货,在待卸期间,行车人员应会同押运人员负责看管货物。

14)在装卸点作业的司机及押运员不得擅自脱离车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要按照现场人员要求进入指定区域,不得进入其他的区域。4.3.5包装件装卸作业要求

1)接收人员应详细核对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是否与托运单证相符,并认真检查货物包装标志和中文安全标签的完整状况。包装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应拒绝卸车。

2)装卸操作人员应根据货物包装的类型、体积、重量、件数的情况,并根据包装上储运图示标志的要求,轻拿轻放、谨慎操作、严防跌落、摔碰,禁止撞击、拖拉、翻滚、投掷。同时,必须做到: a.堆码整齐、靠紧妥贴,易于点数;

b.堆码时,桶口、箱盖朝上,允许横倒的桶口及袋装货物的袋口应朝里。c.装载平衡,高出拦板的最上一层包装件,堆码时应从车厢两面向内错位骑缝堆码,超出车厢前拦板的部分不得大于包装件高度的二分之一; d.装运高出车厢拦板的货物,装车后,必须用绳索捆扎牢固,易滑动的包装件,须用防散失的网罩覆盖并用绳索捆扎牢固或用苫布覆盖严密,须用两块苫布覆盖货物时,中间接缝处须有大于15cm的重叠盖,且车厢前半部分苫布需压在后半部分苫布上; e.装有通气孔的包装件,不准倒置、侧置,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进入杂质造成危害。

3)机械装卸作业时,必须按核定负荷量减载25%,装卸人员必须服从现场指挥,防止货物剧烈晃动、碰撞、跌落。

4)不得用同一个车辆运输互为禁忌的物料,包括库内搬运。

5)装卸时应做到轻装轻放,重不压轻,大不压小,堆放平稳,捆扎牢靠。6)装卸操作人员堆放各种固体原料及桶装物料时,不可倾斜,高度要适当,不准将物料堆放在安全通道内。4.3.6液体物料的装卸作业要求

1)各装卸现场应在装卸区域外划出固定区域,在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域前,由现场管理人员(或装卸操作人员)在此区域内对运输方的车辆及人员提前按照《危险品运输车辆安全检查表》内项目进行严格、细致检查,并将确认项目和发现问题填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装卸登记及安全检查表》(AC/BT100-633),由双方签字确认。对达到入厂安全消防要求的方可准其进入装卸区域。检查项目包括:

1、车辆运输类别、车辆油水电系统、年检日期。

2、运输车辆“三证”情况。

3、运输车辆车身及驾驶室内有无杂物;车况及危险运输车辆标志是否完好;是否有导静电设施;是否有防火帽;是否有车载防爆操作工具及车载灭火器等安全附属设施。

4、运输方司机及押运员的工作服穿戴是否符合防静电要求、是否携带火种、是否服从指挥、有无异常表现。

5、现场管理操作人员须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对车辆所有的静密封点进行检查确认(包括罐口密封圈等所有连接处);槽罐内外部防腐及清洁检查;呼吸阀、放料阀是否良好;罐上是否有静电接地片。

6、现场管理操作人员认为需要检查确认的其他事项。

2)运输车辆进入装卸区域后,各单位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危险品运输车辆装卸过程检查表》进行装卸前、装卸中及装卸后各环节的检查、监控及操作,并将确认项目和发现问题填入公司《危化品运输车辆装卸登记及安全检查表》(AC/BT100-633),签字确认。检查项目包括:

1、对运输车辆确认装载物取样分析是否符合要求;确认车辆上一次装载物料与欲装载物料是否符合。

2、装卸易燃易爆物料时,车辆需爬坡卸料时,所采用的爬坡设施必须有防止产生火花的安全措施;确认车辆停靠正确位置;安放阻行眼木,固定车位;司机及押运员已关闭发动机、关闭汽车总电源、槽车钥匙已交给现场指定人员、手动刹车已固定;静电导除器已接好;检查流量计并记录初始数据;对装卸产品取样并取得分析报告;检查安全吊绳是否完好,安排运输方司机及押运员到指定区域隔离和待命;

3、现场管理操作人员进行装卸前管路的首次连接以及装卸完毕后连接管的拆卸。在装卸操作中,现场管理操作人员应使用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对车辆、连接软管、相关管道、阀门等有无泄漏随时监测;装卸过程中,注意观察流量计数量变化和槽罐液位;确保非相关人员在装车区域以外;注意观察司机所处的位置和个人防护的穿戴符合公司要求;注意观察周围没有影响装车操作正常进行的因素;静电导除器的连接指示灯要保持常“亮”;装车量或卸车量达到设定值时,及时停泵。

4、装卸后确认装卸车上阀门已关闭;装卸管线阀门已关闭;装卸液体时连接软管内液体已排出;静电导除器已收起;装卸数量双方已确认;装卸车辆的液位及压力正常;储罐的液位、压力正常;装卸车辆是否按要求铅封;阻行眼木是否已撤离。

5、现场操作人员应对装卸过程中安全设施的完好状况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操作人员要自始至终坚守充装现场,随时处置突发情况,充装完毕后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离开现场。4.4车辆荷载的监督管理

4.4.1危化品产品装车单位应按照装车单的要求装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的荷载。

4.4.2计控部负责对先装车后称重的危化品运输车辆是否超载进行监督检查,不能给超重车辆出具磅单。

4.4.3危化品装卸单位要加强对装卸数量的计量监控,加强对人员、车辆的严格检查,杜绝称重过程的作弊行为。5其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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