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2024-06-20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精选8篇)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1篇

残疾人托养服务

残疾人托养服务

主讲

张 瑶

第一节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我国残疾人事业得到空前发展,残疾人状况明显改善。但受多种因素影响,长期以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这些残疾程度重、残疾类别特殊的残疾人,由于其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行为方面的欠缺,在康复、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面临着比其他残疾人更为突出的问题,深层次的需求长期难以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关注,成为残疾人民生改善方面的“短板”。他们人数众多、接受有针对性的康复服务少、文盲率高、就业机会缺乏的情况普遍存在;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极端情况时有发生;家庭在抚养或赡养、长期看护、治疗与康复、精神压力等各方面的付出,已大大超出一般家庭所应承担的义务。应该说,对于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而言,托养和护理的需求同温饱需求一样是他们最基本的生活需求,这项工作必须开展起来。

近年来,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亲属通过多种渠道向各级政府、残联反映,强烈希望通过政府和社会解决其生活照料和养护托管的问题,社会方方面面,特别是基层组织,也纷纷呼吁帮助解决托养问题,认为这是政府应当为他们提供的特殊保障、是对残疾人家庭的解放、是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有效措施。

中国残联经过多番调研和研讨,于2007年7月在广州召开了全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会议,广州是托养服务工作起步较早的城市。这是首次托养服务方面的全国会议,对全国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当时除了各省残联的有关领导,还特别邀请了部分省会城市的政府领导参加会议,正式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提上各级政府和残联的工作日程,先在一些条件较好的城市进行试点。

由于没有太多可借鉴的经验,地方各级财政也暂时没有托养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在起步之初遭遇了一定的困难,但党中央和国务院及时对这项工作予以了大力支持和关注,2007年10月和2008年8月,胡锦涛总书记亲自视察了上海市残疾人“阳光之家”和北京市残疾人“温馨家园”,了解残疾人进行生活技能学习和康复训练的情况;2008年在新修订的《残疾人保障法》中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残疾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情况给予护理补贴。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无劳动能力、无扶养人或者扶养人不具有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按照规定予以供养。国家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残疾人供养、托养机构。”;2008年中央7号文件中规定要“依托社区开展为重度残疾人、智力残疾人、精神残疾人、老年残疾人等提供生活照料、康复养护、技能培养、文化娱乐、体育健身等公益性、综合性服务项目,推广阳光之家经验。鼓励发展残疾人居家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建立残疾人居家服务补贴制度。”2011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中明确将托养服务作为一部分写入纲要,这是托养服务工作首次写入五年纲要,同年民政部、财政部和中国残联共同并发布了《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十二五”实施方案》,托养服务正式成为残联组织的一项业务。

第二节

阳光家园计划

在国家对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下,借着2008年残奥会召开、国家4万亿投入拉动内需的良好时机,中国残联积极协调财政部对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予以补贴,2009年8月,中国残联办公厅和财政部办公厅共同下发了《关于印发〈阳光家园计划〉的通知》,明确从2009年至2011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2亿元,共6亿元专项资金,支持各地开展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阳光家园计划”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发展至今最浓墨重彩的一笔,作为公共财政投入的民生项目,中国残联和财政部都十分重视,2009年8月“阳光家园计划”文件正式下发之后,9月全国残联系统实施“阳光家园计划”部署会议就在陕西西安召开,11月中国残联和财政部在北京共同举行“阳光家园计划”启动仪式。为确保中央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使广大残疾人直接受益,为树立公共财政用于最困难残疾人的“阳光”品牌,中国残联专门开发了“阳光家园计划”数据库管理系统,统一设计制作了项目标识,为了树立典型、推荐经验,2010年4月中国残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阳光家园”示范创建活动,目前已确定了10个地区和24个机构作为首批示范地区和机构。“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投资10个亿,继续支持“阳光家园计划”第二期的实施,任务目标是资助200万人次残疾人接受托养服务。

“阳光家园计划”资助范围

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兴办的公益性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享受低保且无业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家庭。具体资助标准由省级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参考中央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因素,结合本地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进展、任务分解、资金匹配等情况研究确定。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使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得到切实帮助,居家托养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500元/人年,资助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的资金支出比例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40%。2012年起,标准调整为居家 托养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600元/人年,入住机构的资助标准应不低于1500元/人年。申请资助的托养服务机构应符合的条件

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具备基本的托养设施设备,配备满足基本服务的工作人员,规章制度健全,且正常运营三个月以上;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家属(监护人)签订了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符合《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的建设要求;托养服务对象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申请资助的居家托养残疾人家庭应符合的条件

属于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要专人照料;家庭成员中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具体的认定工作是由当地的残联来完成,有的地方残联自己也设计了表格,有需要的就申请填写。具体操作流程上的差别,具体咨询当地残联就可以。

大家应该明确的是,“阳光家园计划”只是中央财政支持的一个有期限的项目,不能把它等同于托养服务工作全部,期限结束,就没有钱了。各地方政府应该想办法从根本上解决当地人民最基本的生活困难的问题,而不是简单把中央的钱花出去就完了,以后中央的项目结束,但托养这项工作还是你这个地区的问题,长期来看,只有各地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才能真正解决托养的问题,有的地方就已经把托养服务工作的经费补贴通过文件固定下来了。

第三节

托养服务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形式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是残联系统相对较新的业务,不同于残疾人就业、康复等已经形成一系列政策法规政策体系和相对统一的工作模式,在很多方面都有待进一步探索和规范。2007年广州会议以来,各级残联因地制宜,不断学习探索,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大大充实了托养服务工作内涵。根据各地的实践情况来看,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已经形成了三种主要的服务形式,即集中托养、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集中托养

主要是一些较大、有工作基础的机构,可以为一些愿意寄宿的残疾人或者没有亲属和家庭的残疾人提供寄宿制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对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服务,也涵盖日常生活技能训练、劳动功能康复训练、就业前适应性训练等。江西省综合服务中心、福建省福乐家园、哈尔滨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等都是比较有代表性的机构。有的同志会认为没必要建设集中托养机构,在集中托养机构的建设上,一定要消除疑虑,要充分认识到骨干机构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长期、规范发展的必要载体,是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政策资金、人才培养、服务标准、管理制度、资助制度的平台和阵地。我们现在起草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机构建设标准等都在依托这些托养中心,由他们提供一些实际有益的经验和意见。但大型托养服务机构运营成本比较高,对人员编制、资金等都有较高要求,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需要这样的机构但不可能每个市县都有条件进行建设,也解决不了更多没有生活在中心城市的残疾人的托养服务需求。因此,集中托养机构是起一个示范作用,大量的需求还必须依靠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解决。日间照料

在乡镇和社区一级,涌现出了大量的日间照料机构,对残疾人进行日间照顾,有的机构不仅仅对残疾人进行生活照料,还做到了根据劳动力市场需求,通过与企业合作、兴办农疗基地等途径,组织残疾人通过简单生产劳动,从事与残疾状况和职业能力相适应的工作,达到辅助性就业的目的。如北京市西城区残联兴办的“希联圆梦”工艺品销售中心,浙江省宁波市的“喜憨儿”阳光工坊等,都成为有影响的全国性品牌。居家托养

与机构托养相比,居家托养因其灵活和易操作,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各地加大投入,以政府补贴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残疾人上门提供生活照料、医疗康复、心理抚慰等服务。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残联系统尤其是基层残联的社会化工作方式和工作智慧得到充分体现,各种以残疾人为本的服务手段和方式应运而生:如江苏省苏州市沧浪区依托电信平台自主研发了“残疾人托养服务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全区托养服务实行信息化管理,实行动态实时监控,确保为残疾人提供高效率、高质量的居家服务;浙江宁波市江东区推行“家院互融”服务模式试点,尝试依托专业机构为残疾人上门提供各种专业服务。

总体来说,三种形式是形成一个金字塔形,以后大量的残疾人托养需求可能还必须依靠居家托养来解决,所以大家也就能理解为什么“阳光家园计划”中规定不得少于60%的资金要用于支持居家托养和日间照料。

第四节

专职委员在托养服务工作应发挥的作用

在日间照料和居家托养中,基层社区服务人员的作用非常重要,由于条件所限,能进入集中寄宿制的是少数,大量的残疾人都要依托社区层面解决托养需求,残疾人专职委员们应充分利用贴近残疾人的优势,积极发挥作用。要摸清情况,了解残疾人真实需求,及时向残联组织和当地政府报告,整合资源为残疾人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

在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中,专职委员的主要职责主要有:

了解政策,掌握需求。深入残疾人家庭和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准确掌握本地区托养服务需求情况;因地制宜,鼓励多种形式化的探索。

及时汇报,争取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和所掌握的大量第一手资料,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及时向当地政府汇报。

落实政策,组织服务。帮助困难残疾人及其家庭,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和专项补贴政策。动员社会为残疾人提供志愿服务。

工作流程: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2篇

吴江市七都镇残疾人托养服务所是经吴江市残联批准、市民政局注册登记的非营利性社会福利机构。是为重度残疾人家庭摆脱困境,提高他们生活质量,集重度残疾人养护、康复、培训、娱乐为一体的多功能、高层次、开放型服务机构,是七都镇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实施的实事民心工程,是目前吴江市规模较大、硬件条件及环境较佳的托养服务所。

服务所位于太湖之滨的七都镇望湖路,占地面积3600平方米,建筑面积1558平方米。院内有供残疾人农疗的作业区,有供残疾人工疗的工疗站,全面提高残疾人参与社会、适应社会的能力。院内有供观赏的鱼池、凉亭、休闲棋牌小屋等,是残疾人朋友娱乐、医疗、康复的乐园。托养所现有肢体、智力、精神三类重度残疾人32人,其中全托6人,日托15人,居家托养11人。

所内各种设施及功能基本完善,共设有床位36张,开设了技能培训室、多功能室、康复训练室、阅览室等。同时凭借七都镇卫生院的医疗资源和先进康复设备,为残疾人提供医疗、康复、护理等全方位的服务。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3篇

关键词:托养机构工作人员,性教育培训,智障人士

一、问题提出

智障人士虽然心智发展不完全或较为缓慢, 导致认知能力和社会适应智能技巧困难, 但智障者生理发展却与一般人并无差异, 会有第二性征、性冲动及性需求, 同样会经历性发育、性成熟。不同的是, 智障者缺乏的是对身体变化的认知、理解、表达自我管理能力及保护能力, 缺乏的是应有的性教育支持与辅导。

近十年来, 国内开始关注智障者的性教育, 部分特殊教育机构也逐渐开展了青春期性教育课程, 内容大多为性生理、卫生保健和自我保护等, 甚至在必要时会特别开设单元课, 但在大多数情况下则是机构采取随机解决的方法, 等到问题出现时才加以制止, 全面的、预防性的教育与指导很少。在学校为正常中学生开展性教育或青春期教育的重要性已经得到了广泛认同, 但针对托养机构而言, 由于这些智障人士终身托养在固定的环境中, 托养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平常的工作中会接触到各种性现象、性行为, 因此就必须承担起相应性教育的重担。如何借助托养机构现有员工的力量, 通过培训, 提高参与培训员工性教育的知识水平, 形成对智力落后人士开展性教育的积极态度, 提升进行性教育的技能, 以便因地制宜地对智力落后人士开展性教育, 这些正是本文研究的核心内容。

二、研究方法

(一) 研究对象

广州市某托养机构部分工作人员。

(二) 研究工具

在查阅相关资料后, 根据以往研究和单位实际情况自行设计《残障人士性教育态度员工调查问卷》。该问卷由两个部分组成:基本情况和问卷正文。基本情况包括员工性别、岗位、从事残障人士服务年限、工作中是否遇到过院友与性行为相关的行为、遇到过院友哪些与性相关的行为等共8题。问卷正文, 包含了自身情况、性教育知识水平、态度情感、行为指导4个方面的内容 (共28题) 。在问卷初稿完成后, 请性教育核心成员讨论, 并结合基层员工的意见进行修改, 并请相关专家对问卷内容及具体项目进行指导、修改, 最终形成问卷定稿。这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问卷的内容信度。

(三) 研究步骤

在开展职工性教育培训之前使用《智障人士性教育职工调查问卷》对其进行调查, 了解职工性教育能力状况。由机构与外界专业人员合作, 对选择的职工进行培训, 培训内容主要为智障性教育的态度认知、相关的知识水平, 处理智障人士与性不当行为的相关技能等。培训结束之后, 再对参加培训的职工进行调查, 收集数据, 使用SPSS19.0对前后测数据进行分析。

三、结果与讨论

(一) 研究对象背景

本研究是以托养机构的工作人员为群体获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 发放问卷60份, 最后获得有效问卷58份, 而后选28人做性教育相关培训。

研究对象来自广州市某托养机构。其中男性11人, 占总人数的18.6%, 女性47人, 占总人数的81.6%, 女性占大多数, 这与残疾人服务性质的工作有很大关系, 很大一部分男性在选择职业上面不会去选择护理为主的工作, 其与男护士稀缺的状况相似。

年龄方面, 20岁以下1人, 占总人数的2.3%;20~30岁15人, 占总人数的25.6%;31~40岁39人, 占总人数的67.4%;40岁以上3人, 占总人数的4.7%, 共58人。由此看出, 机构内职工20~40岁, 即处于青壮年期的人群占大多数。

受教育水平上, 7人为高中中专水平, 占总人数的11.6%;13人为大专水平, 占总人数的23.3%;34人达到本科水平, 占总人数的59.3%;4人研究生水平, 占总人数的5.8%, 有一半以上的职工学历在本科以上。

从事智障人士服务年限上, 0~5年的有22人, 占总人数的37.2%;5~10年的有17人, 占总人数的29.7%;10~15年的有15人, 占总人数的26.7%;15年以上的有4人, 占总人数的7%。有一半以上的职工从事智障人士服务的年限超过5年。

岗位分布上, 护理员38人, 占总人数的65.1%;员工15人, 占总人数的25.6%, 康复师2人, 占总人数的3.5%;社工1人, 占总人数的2.3%;管理人员2人, 占总人数的3.5%。由此看出, 在此机构内护理岗位的人员占主要部分。

(二) 研究对象工作中遇到的智障人士与性相关行为

样本问卷项目中遇到过智障人士与性相关行为的有55人, 占总人数的95.3%, 所占比重非常大;具体的性行为主要表现在, 遇到过自慰的52人, 占总人数的94.2%。这与前人的一些相关研究结果比较接近, 如在韩国有研究者对特殊学校智力障碍学生进行研究发现, 12~21岁的智力障碍个体中, 自慰是出现率最高的一种与性相关的行为。裸露身体敏感部位的有46人, 占总人数的83.7%;喜欢接触异性 (员工、同学等) 的有45人, 占总人数的82.6%;早恋、追求异性的有25人, 占总人数的43%;其他15人, 占总人数的95.3%。结果与熊利平在智障人士性教育成效研究中提到的关于智力障碍者存在的一些不恰当的与性相关行为类似, 包括裸露身体敏感部位、喜欢接触异性等。

(三) 培训前后测得各维度的比较

根据28名职工参加性教育相关培训前后所填问卷数据, 测得各维度结果如下:知识水平上, 培训前后差异性变化不明显 (P=0.35〉0.05) ;态度情感上, 培训前后差异性变化明显 (P=0.001<0.05) ;行为指导上, 培训前后差异性变化明显 (P=0.002<0.05) 。整体而言, 本次员工培训的效果明显, 特别是通过培训之后, 职工在智障人士性教育的态度情感和行为指导方面有很大的改善, 职工能够较为正向地去对待智障人士性教育, 并且能够较为正向地去指导智障人士与性相关的行为。

(四) 部分项目培训前后的比较

经性教育培训前后测得问卷显示, 在以下5个方面差异较为明显: (1) 觉得很有必要对智障人士开展性教育由22人增加到27人, 百分比由77.6%提高到96.4%, 绝大部分员工认同性教育培训的必要性。 (2) 对智障人士性教育会导致更多的性行为由培训前的7人减少为1人, 百分比减低了22.3%, 这22.3%的人对性教育培训是否会导致更多的性行为转为结果的不确定性。 (3) 值得肯定的是, 职工们对智障人士性教育持有更为正向的态度。 (4) 赞成智障人士自慰的由培训前的16人增加到22人, 占员工总数75%的人赞成障碍人士自慰。 (5) 在行为指导方面, 职工经过培训, 有较多的人能够坦然地去面对智障人士提出的有关性的问题, 并且有较多人能够指导智障人士在隐私场所自慰。

(五) 性教育知识水平、情感态度、行为指导之间的相关性

性教育相关知识水平、情感态度、行为指导部分呈显著正相关。认知水平与情感态度呈相关性不强, 即员工具备较多的性教育知识并不一定在态度情感上支持智障人士性行为, 反之亦是;认知水平与行为指导呈正相关, 表示职工性教育相关知识越多, 对其正确指导智障人士与性相关行为的可能性就越高, 性教育的能力也越强;情感态度与行为指导呈显著正相关, 说明职工越持正向的性教育态度, 则越能驱使自身更好地去指导智障人士与性相关行为。这些也较好地印证了已有的健康教育理论。

四、结论与建议

通过本次研究可以得出, 对智障人士服务人员特别是托养机构内的工作人员进行性教育培训的重要性。通过研究前后数据得出, 员工通过智障人士性教育培训, 性教育知识水平有所提高;在对待智障人士性教育的情感态度上具体正向的增进效果;对员工在从事智障人士性教育工作的行为指导上有改善作用, 员工在遇见智障人士与性相关的行为时能够更加坦然地去面对, 并能够主动把握时机对其进行正确教育。

本次研究发现, 占整个研究样本的61.6%的员工在工作实践中进行过青春期性教育培训的工作, 而占整个研究样本的95.3%的员工在工作时间中都遇到过青春期性教育的问题。参与培训的全部员工希望以后多举办类似的智障人士性教育培训, 多交流、多沟通, 让更多的员工参与这样的培训。现有的相关研究和实践均已证明:只有具备良好的综合素质尤其是专业素质的员工才能胜任性教育的职责, 对员工进行专门的性教育培训是提高专业素质的便捷手段。

参考文献

[1]孙军玲, 季成叶, 何忠虎, 王伟, 王莹, 李勇.北京市智力落后学生青春期发育及家庭性教育情况[J].中国学校卫生, 2007, 28 (3) :214-221.

[2]王雁, 刘艳虹.智力落后学生的青春期性教育[M].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6.

[3]韩小兵.基于行为矫正原理智障儿童行为矫正的案例分析[J].绥化学院学报, 2013, 33 (1) :127-130.

[4]香港社会福利署临床心理服务科.成年智障人士性现象一康复机构职员的观念与处理办法研究报告[R].http://www.info.gov.hk/swd/download/CP_Services/books_c.html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4篇

关键词: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基本要求安全渐进

智力残疾或智力落后又被称为智力障碍、智力低下或弱智等等。我国对智力残疾的定义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水平,并且显示出适应行为的障碍。因其心理、智力障碍,通常表现出独立生活自理困难、认知能力差、社会适应能力差、伴有不同的疾病或各类问题、兴趣狭窄、习惯养成不易更改等特点。智力残疾人(智障)作为残疾人中的特殊群体,托养是帮助残疾人家庭减轻负担和后顾之忧,体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营造扶残助残的社会氛围的一个重要方式。托养护理服务工作,既是残联构建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又是残疾人服务工作内涵的延伸,有利于提升智障人士生活质量,促进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智力残疾人的特点决定了其托养服务既不同于老年人的托养,又不同于一般幼儿的托养,有其自身特殊的要求。笔者认为,在其托养服务实践中要重点把握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安全

在所有的托养服务工作中,安全是第一位的,是开展其他一切工作的前提条件,也是衡量托养服务工作质量的一个重要指标。安全要体现在方方面面,从托养服务设施的设置、物品摆放,到日常生活中每时每刻都要考虑到安全。在起床时注意不要从床上跌落:洗漱、如厕时不要摔倒;吃饭时有无吃饱、是否合口味、注意把有粘性的食物剪成小块,防止噎到;饮水时不要烫到、呛到;时刻保持地面干燥无水渍,防止滑倒跌伤:弱智人士能自由进出的地方无危险物品存放。有吸烟习惯的智障人士要专人管理,点蚊香时要注意防止火灾等等。由于他们心智不健全,家人长时间没来,看不到,思念强烈,或者出现其他诱因,都可能离开托养点而导致走失,因此,外围设施高度是否可避免残疾人随时翻出去等细节都要考虑。总之,安全必须贯穿托养服务工作的始终,从大处着眼、小处入手,体现在时时处处、点点滴滴。

二、要耐心

由于智力缺陷的原因,他们在很多方面可能会表现的不尽如人意,如即使天天见面却仍然不知道你是谁、一件简单的小事教了十几遍甚至上百遍却始终学不会、有的则经常无缘无故发脾气、还有的则总对人爱理不理……这种时候我们必须告诉自己要有耐心,要坚信人是可以改变的。与智力残疾人交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需要反复用对方适应的方式进行交流,等待对方接受你的援助意图,不要“催促’对方,坚持小步子、多重复的原则,将一个任务分解为若干小的学习任务,通过分步练习、重复练习,再综合训练,使他们容易吸收和学习,活动不但能顺利进行,且能减少他们的挫败感。例如;把杯子拿过来,指的是哪一个杯子要说清楚。如在餐桌上的黄色杯子请拿过来,这样就具体多了,讯息要能明确让他们了解。

三、要鼓励

智障残疾人不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傻子”,什么都不懂,他们也有喜、怒、哀、乐,只是知识少点、反应慢点、表达差点。很多智障者尤其是轻度患者有一定的智力水平,因此在他们做某件事或学习新东西的时候,不管他们是否做得好,都要记得给他们多一些表扬和赞赏。特别是当他们取得进步时,适当的表扬会让他们获得认同感和满足感,从而产生继续下去的兴趣及信心。而当他们缺少自制力,无法坚持完成某事时,要及时进行鼓励,并以亲身示范来调动他们的兴趣。很多智障人不会主动与人沟通,尤其在面对生人时更会表现得较沉默。这种时候可通过转换话题并观察他们的语言、表情和动作发现他们的兴趣所在,再以此话题与他们进行交流。在与智障人交谈时,要集中精神并保持和他们的目光接触,努力听懂他们所说的话;当他们吐字不清或表达含糊时,要及时纠正或澄清;在向他们提问时,务必用简单、直接的字句,速度不宜过快,必要时可配以适当的身体动作,给予足够的鼓励和肯定,以增强他们与其他人沟通的自信心。

四、要渐进

残疾人托养中心服务心得体会 第5篇

一.对待智障残疾人的态度和教育方式方法

对待智障残疾人的态度并不只是简单的认可。这种态度与常人需要有所不同。需要尽量采取鼓励教育的方式,促进其对社会及他人的好感,达到一种双方面认可的状态。这种方法不单单像常人一样是使其奋进,也是美育的开端。如果智障残疾人犯了错误,也不能严厉的批评,应采取简单直接的说教。

对其教育的方式方法,应该采取适当的鼓励与平和状态。使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这种价值观的培养,很大部分是从别人对事物处理的态度上来的。这就需要教师的言传身教。这种价值观的稳固性不高,所以必使其养成良好的习惯与最传统的适合当前生活的态度。

二.智障残疾人生活习惯与价值观的养成

在实践中,我发现智障残疾人的生活习惯有对有错。比如原物放回原位,这是正确的。比如用手点读,经过教育学家研究,这是错误的习惯。这些习惯一改来自老师的教育。如果想要智障残疾人养成正确的生活习惯,必须从老师入手,提高老师的文化水平,尤其是教育教学水平。这是最根本的要求。更重要的是将先进的教育理论深入到时间当中。

智障残疾人的价值观是最棘手的问题。处理方法也相对困难。这是因为其自身思考力与辨别力低。而这根本的问题不好解决。我们就要在开发其智力,进行教育的同时进行恰当的德育教育。教育的方法需要因不同的智障残疾人而采用不同的教育方法。其关键就是教会其分辨善恶美丑。这同时需要社会实践。其需要注意的是安全和视听教育。

三.有目的教育方法和科学的教育

时间有限,要使智障残疾人在有限的时间里学会更多的东西。这就要加强学习的目的性,提高学习的质量。把主要经历放在正确生活习惯的培养上和正确的`价值观教育上。同时要加大智力开发力度。也就是要让智障残疾人内外兼修。

至于教师的教育是必须科学的。这种科学是全方面的。包括科学的教育学,科学的营养学,科学的医学,尤其注意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对于智障残疾人的老师进修,是当务之急。国家需要与以重视。以便正确的教育

这次活动时间很短,只有10天。我不能深入的学习研究,只有些浅薄的心得与大家分享。正确的教育与安置智障残疾人,有利于创建和谐社会,是我国社会福利事业的重要方面,我们当代大学生要全力配合,献出自己的绵薄之力。

XX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 第6篇

为加快推进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不断满足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促进我区残疾人事业的全面健康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指导、合力推进”的原则。充分利用政府资源、公共资源、社会资源,逐步建立以专业托养机构为骨干、社区托养为基础、居家邻里照料为依托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形成经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化、运作机制长效化的具有XX特色的残疾人托养模式。

二、服务对象、服务标准和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

优先用于建档立卡、低保户中16-59周岁有托养需求的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

(二)服务标准

每人每年不低于1500元。

(三)服务内容

一是寄宿托养,指残疾人在机构享受相应的专业护理和托养服务,为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服务;

二是日间照料,指以托养服务机构为依托,为残疾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三是居家托养,指由固定机构或人员为居家残疾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类、料理个人卫生类、康复护理服务类、卫生保健服务类、精神慰藉服务类、家政服务类等服务。

三、机构类型及条件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按照托养服务对象分为肢体残疾人托养机构、精神残疾人托养机构和智力残疾人托养机构。

按照登记、管理层次和开办主体分为区(县)级、乡镇(社区)级二个级别,共同构成我区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各级托养机构按照托养模式分为两类,即残疾人寄宿托养机构和残疾人日间照料托养机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可以是专门机构,也可以依托福利院、老年公寓、敬老院等老年服务机构设立。

(二)申请资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建立,手续完备,经县级以上残联确认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2、机构设施设备、功能用房、活动场地等能基本满足残疾人日常生活起居,技能培训、康复训练等托养需求,符合无障碍设施规范要求,且正常运行半年以上;

3、具有一定托养规模,并配有相应的专业护理和服务人员;

4、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规范,运行良好,服务到位,信誉良好,残疾人满意率高;

5、与托养服务对象或其监护人签订一年以上托养服务协议。

四、组织管理

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应到有关部门办理注册登记。镇办残联负责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监督管理。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提供针对性的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训练、辅助型就业和支持性就业等服务,以及加强本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行政、托养、工(农)疗生产、安全、财务等档案齐全,逐项建档,一人一档。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托养的残疾人一般在10人以上。

五、资金用途

托养奖补资金主要用于残疾人生活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建设及改造、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管理,服务人员以及补贴残疾人生活补助和托养条件改善等支出,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接受托养服务的残疾人。

六、工作要求

(一)各镇办残联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强化责任意识,高标准抓好落实,稳步推进全区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

(二)各镇办残联要加强资金监管和风险防控,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严格审核、审批手续,严格把关,并通过公告、公示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和媒体监督。

受理申请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奖补资金到位后,要及时把资金发放到位,不得截留、挪用,对弄虚作假、违反专款专用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建档立库,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要建立专门档案,完整反映本级受助机构和家庭、受助残疾人基本情况,并逐一登记,据实录入《中国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管理系统》。

智力残疾人托养服务 第7篇

托养服务和培训工作

(2011年8月2日)

蔡承米

同志们:

为期一天的残疾人托养服务暨培训工作会议就要结束了,此次会议非常重要,意义深远。上午,地区残联党组书记、理事长李志勤同志从全面贯彻落实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基本民生的高度,结合当前形式和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需要,对推进残疾人“两个体系”建设,做好下步残疾人事业各项业务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从有利于残联自身发展和有利于残疾人事业长足进步的战略高度,对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的重要意义,面临的形式和发展方向作了深刻系统的阐述。希望大家会后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地区残疾人劳服部主任杨郁桃同志还传达了全省托养服务工作会议精神,使大家的思想认识得以进一步的深化。同时参会人员就如何搞好我区下步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培训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抓好下步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杨郁桃同志还对教就业务进行了培训。请同志们按照她们的要求创新工作思路,探索新的工作方法,攻坚克难,扎实有序推进我区的残疾人托养服务和培训工作跨越式发展。下面,我就残疾人托养和培训工作再强调三点:

一、关于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为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寄宿、康复、教育、培训、娱乐、劳动就业为一体的托养服务是广大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迫切愿望,是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客观需要,是解决残疾人最现实,最迫切的需求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其工作思路是:努力推进示范和骨干托养服务机构,基层日间照料机构,居家托养服务同步发展;继续实施“阳光家园”计划,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探索建立残疾人托养服务补贴制度等长效机制;制定实施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和服务规范,加强托养服务队伍建设。

1、摸清底数,掌握需求。

①要组织开展以县为主的残疾人托养服务需求调查,摸清底数,以处于就业年龄段且无业的智力残疾、精神残疾、重度肢体残疾为重点的摸查对象;区分残疾人对寄宿托养服务、日间照料服务、居家托养服务等不同形式的托养服务需求,建档立卡。全面掌握需求状况是做好托养服务工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基础。

②突出重点,分步推进。

残疾人托养服务是一项系统工程,问题多,困难大。必须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阶段、有步骤地循序渐进。我们以县托养服务机构为骨干,乡镇和社区日间照料服务为主体,居家托养服务为基础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以此要求,明析思路。

2、发扬示范作用。

①加快建立公益性骨干示范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

《残疾人康复和托养设施建设规划》已得到国家发改委的同意立项。托养机构的申报工作,首先要取得当地发改部门的立项许可。地方政府要明确配套资金,要划拨土地,在选址上要考虑残疾人的特殊性,内外场地要有无障碍设施,二层以上应有无障碍电梯或残疾人专用坡道。一般规模为2000m左右,床位数为30—50张,按2000元/m计算,中央补助地方不超过80%。

②服务多元化。

要进一步打破行业界限,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建设残疾人托养设施,鼓励与其他福利机构采取多形式的合作,以共享设施、设备和技术人才,以可公建民营,委托管理、民办公主等方式提供残疾人服务。

③大力发展居家托养。

要解决托养工作覆盖面问题,必须大力发展居家托养。发展居家托养,一是要充分挖掘社区各种资源,为我所用。二是要针对特殊需求,不断拓展服务内容。切忌以发放补贴代替服务。为更多的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籍、安全保护等方面服务。

总之,可以整合资源,用社会化、公益化的方式开展工作,各记其功。例如:精神病可与精神专科医院、智障可与特教学校、重度肢体可与福利院联合办托养机构,有阵地、师资、经济实力的残联可独办。

达到通过药物治疗、康复训练、技能培训、回归社会的目的。

二、关于残疾人的培训工作。

221、明确目标任务。

全区1700人的培训任务。其中省残联1200人,(城镇技能600人,农村实用技术600人),人社厅500人,是我们在10月底以前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尤其是人社厅的500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培训要求高,为此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

2、摸清底数,掌握培训需求。

在充分发动,广泛动员残疾人积极参与的前提下,认真掌握残疾人培训需求,以通过培训后能促进残疾人充分就业为目的。

3、精心组织,协同实施。

明确培训对象后,各县残联要搞好与培训机构的对接,分期分批有序组织参训。分五个批次,每次半个月。为了确保培训效果,残联系统内的培训计划的可联系培训机构来完成。

三、关于教育、就业、扶贫中的几个问题。

1、特殊教育问题。

①准确掌握各县特教学校、特教班、随班就读,所有的残疾儿童情况,底数一定要清楚,统计录入台帐。

②助学项目,彩票公益金:要求对项目要进行严格管理,包括资金、资料、图片等一定要完善并立卷归档。

③交通银行助学项目。

残疾高中生补助1000元/年。残疾大学生补助2000元/年。对特教的教师可以表彰,以可进行培训。

2、扶贫及扶持生产问题。

①对阳光家园的所有涉及的数据,特别是上级投入的资金一定要建帐,要求管理规范。

②扶贫基地建设问题。

根据资金投向,一定要有标识,具体分省级、地级、县级、而且具体个数要统计上报。

③贷款贴息补贴问题。

个人创业发展生产的贴息5%,企业发展的贴息3%。

3、关于就业培训中应注意的问题。

①个体工商养老保险工作要继续加强。

未列入试点县的残联要继续向省申报。

②养老保险问题。

当前正在做这项工作,各地一定要掌握贫困残疾人的底数,无论是城镇,还是农村残疾人都要人人参保。

③新增城镇残疾人就业情况一定要进行实名制录入统计。④上缴的保障金手续费等省里核清楚后立即下拨。

佛山市重度残疾人托养问题研究 第8篇

关键词:重度残疾人;托养

1.残疾人服务工作背景

2008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7号文件,明确提出建立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的基本理念、指导原则和政策措施,为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重大部署,为残疾人工作指明了方向。佛山市委市政府也于2010年4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市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明确了方向。

根据第二次全国抽样调查数据显示,佛山市有20.67万残疾人,占全市总人口的5.8%。其中,重度残疾人超过6万,分布在5千多个家庭中,涉及20多万人的工作和生活。庞大的群体严重影响着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冲击社会的稳定。因此,残疾人的起居照料、康复治疗、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服务性的工作不但成了社会关注的热点和重大的民生问题,而且还是一项重要的社会稳定工作。

当前,我国把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和精神残疾中的一级、二级界定为重度残疾。由于多数重度残疾人已无法进行康复治疗,养护工作便成了他们最关心的问题。残疾人养护可分为家庭养护和机构托养,机构托养是残疾人在政府或民间组织创办的具有福利性质的专业机构中集中养护、康复治疗和技能培训等的一种服务模式,家庭养护主要是指由政府资助残疾人在家由家庭成员或雇人照看的一种养护模式。本文主要探讨机构托养问题。

2.佛山的重度残疾人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2.1家庭经济状况普遍较差

我们的调查数据显示,佛山重度残疾人家庭有23%的没有稳定的收入。一是由于照料而无法从事有收入性的工作,二是高昂的康复治疗费用,造成家庭沉重的经济负担,是名副其实的困难家庭。有50%以上的重度残疾人由父母照料,照料者中60岁以上的占35%,有57%的照料者体弱多病,31%的是一户多残的家庭,有65%的家庭表示对照料工作已力不从心,家庭经济无法负担,对将来的生活忧心忡忡。

2.2生存状况不容乐观

调查显示,随着佛山工业化的发展,重度残疾人群的年龄跨度越来越大,低龄化现象也日益严重。目前,佛山四十岁以上的残疾人接近半数,有67%的是单身,婚姻社会问题隐患大;先天性缺陷造成重残的占40%左右,智力和精神残疾占25%左右,80%以上的生活不能自理,需要全日制的全程陪护才能维持生活;60%以上的还患有其他疾病,80%以上的本人无任何生活经济来源,只能依靠家庭或社会供养;85%以上的没有条件进行康复治疗和训练;享受的社会救助水平低,社保没有全覆盖,社会综合保障水平较低,政府和社会的关注度不高。这种状况,让不少残疾人对生活失去信心,给家庭成员的工作和生活带来极大的影响,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的隐患。

3.现阶段,佛山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不健全

由于各区对残疾人工作的重视程度不一,财政的投入和残疾人受惠状况也各不相同,所以发展也不平衡。佛山的残疾人托养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还没有建成。

3.1 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发展处于起步阶段

目前,佛山残疾人服务机构主要有工疗站、社区康复站和综合服务中心三种类型。工疗站和综合服务中心的运作效果相对较好,但工疗站的规模小,受益范围窄;综合服务中心规模和专业水平均较高,承担着残疾人服务领域中技术方面的项目,但门槛相对较高,受惠面有限。社区康复站由于缺乏有效的后续政策和管理配套,实际的效果目前并不理想。这些机构在一定程度上为残疾人提供了大量的服务,是当前佛山残疾人服务领域的核心机构,应进一步加大发展力度,但都不属于托养机构,它们并没有解决托养的问题。目前,禅城区的工疗站建设有一定的规模和数量;南海区的社区康复站建设已基本普及;顺德区的个别民办机构开展了小规模的托养尝试工作;三水区的残疾人工作近年发展较快,已建成综合服务中心和工疗站;高明区的残疾人服务机构建设最为薄弱。但符合残疾人服务体系发展的托养机构,佛山当前还没有。

3.2民政系统的社会福利机构不是残疾人的托养机构

民政系统管辖的社会福利机构的服务对象主要是“五保”和“三无”人员,不是针对残疾人,更不是重度残疾人。在一些民办的福利机构中,有开设残疾人托养的服务,但收费高昂,绝大多数的残疾人家庭无力承担。由于残疾人托养服务在人员配备、设施改造、专业技术、康复治疗、文化娱乐、技能培训、社会活动等方面与普通的养老服务不同,社会福利机构中针对残疾人的服务项目也不具备。另外,社会老龄化和 “三无”问题,让福利机构压力重重,它们当前既无力又无法承担残疾人的托养工作。

3.3医疗系统的康复部门也不是残疾人的托养机构

医疗系统在康复技术和设施上具有优势,在残疾初期的治疗和康复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残疾人康复需要较长时间,在现行的医疗体制和保障体系中,任何人都无法长期在医疗机构进行托养式的康复和治疗,高昂的费用残疾人家庭根本无法承担,绝大多数的重度残疾人基本放弃选择到医疗机构进行康复;在现有的医疗资源和条件下,医疗机构还不可能建立面向社会的残疾人托养的部门。因此,对医疗系统的康复部门,绝大多数残疾人只能是可望不可及。

当前,佛山有85%的重度残疾人有入托意向,社会需求量大、迫切性强,而各区的残疾人服务事业发展极不平衡,亟需政府和社会各界重视,尽快建立符合佛山实际的重度残疾人托养体系,是当前刻不容缓的重大民生问题。

4.佛山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的发展对策

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应结合实际统一部署,创新思路、积极探索,通过政策引导、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采取残联自办、与社会联办和依靠社会力量创办等多种方式,加快托养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把残疾人服务工作推上新台阶。

4.1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把助残事业建设成专业服务的民生工程

4.1.1把托养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

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不是一项独立的工作,不是政府的某一个部门就可以做好的,它涉及财政、民政、卫生、社保、教育、建设、交通、残联等部门,需要政府各部门通力合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因此,政府必须下决心,协调各部门共同做好残疾人工作,适当调整职能、调配资源,明确责任,以实际行动促进残疾人事业又快又好发展。

4.1.2制定残疾人服务工作发展规划

根据中央、省残疾人工作的文件精神,结合佛山重度残疾人类型、分布等实际情况,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汇集各界智慧,以超前的眼光制定出残疾人服务体系的发展战略,规划设计残疾人托养机构的建设,出台残疾人托养工作意见及相关规定。

4.2加大财政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

4.2.1严格执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收政策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无法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证金。目前,佛山各区执行情况不一,残疾人工作资金的来源也不一,工作的实效各区有明显差别。市委市政府应统一部署,统一征收,严抓落实,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保障。

4.2.2专项托养资金列入财政预算

残疾人托养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社会事业,政府每年必须有专项的资金投入,增加财政预算的支出,设立专项资金扶持托养事业,是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健康和快速发展的基础。

4.2.3 严格执行福利彩票资金的使用政策

应按国家的相关政策,足额提并足额用于残疾人工作中,地方政府不应忽视民意和国家政策,应坚决执行落实。

4.2.4探讨成立残疾人托养基金会

通过多种渠道接受各界人士的善款、设备和相关的实物等,成立为托养专项事业发展筹集善款的机构,筹集托养善款。

4.3调整行政管理职能,制定相关配套政策

残疾人工作是一项综合的系统工程,要使残疾人托养工作上台阶、上水平,既要在行政管理职能和资源分配做适当的调整,也应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

4.3.1 调整部分行政管理职能

以工作为中心,把涉及残疾人事业的相关行政部门中的部分管理职能和资源作一适当调整,是做好残疾人工作的重要环节。如涉及残疾人保障和服务体系的民政、社会保障、教育、建设规划、医疗卫生、交通管理等相关管理职能可适当调整给残联行使或与残联共同行使,对关系残疾人工作的部分资源由残联调配,实际效果将会更好。这样,可更好地把残疾人就业、托养、康复治疗、技能培训与教育、无障碍设施等较好地结合起来,使残疾人工作更有针对性,创造与正常人同等的机会才会更多。

4.3.2 制定扶持非政府机构发展的政策

非政府机构的蓬勃发展是社会和市场成熟的标准。大量的非政府社会服务机构的存在是港台地区社会福利事业蓬勃发展的基础和依托,借鉴其成功经验,建议制定相关的监管制度和办法,规范和扶持这类机构的建立和发展。

4.3.3建立专项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配套实施办法

有制度和办法不一定就可立即购买到需要的服务,但没有制度和办法就一定购买不了符合要求和长期发展的服务。笔者认为,国外和港台地区在政府资助津贴服务机构的理念和做法值得学习。建议由财政、残联、民政等牵头出台向残疾人服务机构购买服务的试行办法,明确服务机构的准入条件、服务标准、资助标准、监管措施等政策性的文件。

4.3.4建立残疾人服务体系的专业人才制度

制定完善的人才培养和发展规划,根据托养机构的类型、规模来配备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残疾人服务事业发展的另一重心。残疾人的起居照料、康复治疗、文化教育、技能培训等专业性的工作,绝对不是养老机构中的服务模式,也不是一般人可以从事,而是专业性强、技术含量高的工作。如面对聋哑的手语、脑瘫的康复治疗、弱智的教育、精神病的工疗等都是非常专业的工作。因此,软件的人才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管理也是成败的关键。

4.3.5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残疾人事业的文件制度

残联组织应建立专门与志愿者、社工、爱心人士、媒体等组织联系的工作制度和部门,进一步宣传和动员社会力量结对帮扶,倡导和鼓励企事业单位对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给予资金、物资等方面的支持,扩大社会参与面,让更多的社会力量在政府的支持和关心下,在残联的组织和影响下投入到残疾人事业中来。

4.3.6制定残疾人进入托养机构的评测转介轮候办法

参照现行的相关规则,结合各地实际,制定残疾人托养评测转介轮候办法。

4.4发展重度残疾人托养机构的模式选择

开展重度残疾人托养工作,必须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类别、分布、数量等客观情况,避免千篇一律、重复建设、浪费资源,应形成布局合理、辐射面广、交错发展的形态。

4.4.1托养机构的类型模式

托养服务工作应以“公办机构为主导、非公办机构为主体”,按市场规律形成共同发展的运行模式。根据残疾人需求量大、资金来源有限、专业技术人员不多等情况,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资源,因地制宜地举办多种类型的残疾人托养机构。

(1)政府举办一批公立机构,引领残疾人服务事业发展

积极创建政府举办的服务机构,可起到主导、示范和引领的作用。如对一些有就业需求、劳动能力相对较弱、社会培训机构难以培训的智力残疾人,把托养、技能培训和就业相结合,既可建立独立的“残疾人职业训练庇护所”,也可依托现有的福利企业,把就业与托养相结合,举办“就业型”的托养机构等;对精神病人的托养可结合各地资源,建立精神病人工疗站(农疗场),把适当的劳动与托养相结合,举办“工、农疗型”的托养机构等;对肢体重度残疾的可在社区建立“寄养式”的全托或半托中心等。政府通过分类举办这些机构,既可起到引领作用,更是当前残疾人服务体系的主力机构。

(2)积极举办一批公办民营机构,充实发展残疾人服务事业

对场地、房屋等硬件资源要求较高,初期投入较大的服务机构,可实行“公办民营”联合举办的方式。如对综合性的托养机构,可由政府提供场地,由“有能力、有爱心、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承办。但对这类组织的管理,一定要有完善的制度,并落实到位,充分发挥财政、审计、残联组织对其监督、审核等规范化的管理,按标准运作,严格执行相关的规章制度,防止政府投入的资产流失,要真正体现政府对残疾人事业投入的成效。

(3)大力扶持一批民办公助机构,把残疾人服务事业做大做强

在大力推进“公办民营”的同时,应积极倡导和扶持“民办公助”机构的发展,这是适应市场运作的有效发展之路。“民办公助”的实质就是政府投入大量的资金购买服务,残疾人在民办机构中同样享受着政府的相关待遇,它只是政府和管理者之间的一种管理模式,对服务需求者来说在“公办”和“民办”机构中没有本质的区别。“民办公助”的管理模式利于竞争,有利于能提升服务残疾人的水平,且经营活、见效快。政府可通过一次性开办经费的补贴、服务场地租金减免、专用设备购置补贴、专业人才培养和聘用补贴、服务对象生活费和交通费补贴等项目来购买服务。如面对老年残疾、肢体残疾和脑瘫已无康复可能的这些残疾人,可在人口密度大的镇区扶持一批专业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托养机构。

(4)大力推进政府补贴的家庭养护工作

由政府出钱残疾人居家养护。根据实际情况,既可以实行以残疾人家庭为单位吸收部分其他残疾人为成员的家庭式托养模式,也可以实行以单个家庭为托养单位的托养模式,出台家庭养护政府补贴的办法和制度,把政府救助与家庭责任有机结合起来,多渠道地开展残疾人托养工作。

4.4.2托养机构的选址模式

重度残疾人对托养要求各不相同,在托养机构的建设选址上,应根据轻重缓急有选择性地发展。

(1)规模较大的综合性托养机构应选择在城郊建设

建设规模较大的新型残疾人托养机构,是残疾人服务事业大发展的重要载体,也是残疾人服务体系中标杆性的机构。城郊有环境和土地等优势,对精神病人和家庭经济相对较好的残疾人是首选之地,也是托养和康复治疗的理想环境。因此,在土地较充裕、环境较好、交通相对便利、相关服务设施配套的城郊,选址建设规模较大的综合性的残疾人服务机构,是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

(2)城区是残疾人托养机构发展的主战场

多数残疾人家庭经济较为困难,家庭情结深,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残疾人,不愿离家太远,因此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城区发展各类型的托养机构是当前的主战场。参照民政系统的福利机构,在城镇新办一批残疾人托养机构,也可在原有的一些机构中采取加大投入、扩大场所、配备人员、拓展业务等措施,转型建设为残疾人托养机构,解决当前重度残疾人及其家庭的迫切需求。

(3)在社区中建设残疾人服务机构是发展的方向

在社区中开展托养工作,是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残疾人服务事业普及化和成熟化的标志。将来可把社区康复站进一步发展为社区残疾人工作一体化的服务中心,把“家庭式”的托养机构建在社区。在社区中普及残疾人托养工作,在财政、人员、技术、设备等配套建设的投入比前两种会更大,当前各区大力发展社区“家庭式”托养机构,笔者认为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但这种模式是残疾人服务事业今后发展的方向,是成熟的标志。

4.4.3托养机构的管理模式

(1)确立主管和协调部门

确立残联是残疾人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是残疾人托养工作的责任单位。如制定行业发展规划、管理规范和准入条件、实行资格认证制度、组织检查验收等管理和监督工作。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工商、税务、教育、建设规划等为相关协调部门,共同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这样可以避免多头负责、相互推诿、谁都负责谁都难以负责的局面,有利于资源的合理调配使用,发挥更好的效益。

(2)建立有效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在机构中实行分类管理,采用绩效管理办法,注重管理实效。采用合同制与聘任制相结合,分类实施;设计科学合理的考评指标,对考核合格的机构,可从残疾人事业经费和就业保障金或专项托养经费中,实行以奖代补。按规模大小、服务残疾人的数量多少、服务质量高低进行分类和评级,根据不同类别和等级,给予不同的经费补助。制定岗位专业标准和操作规范,实行职业资格和技术等级管理认证制度,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合理,老、中、青三结合的专业技术队伍;安排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残疾人参与服务工作,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不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对绩效突出的个人除了给予物质奖励外,还要运用各种媒体的宣传报道,树立典型,宣传先进事迹,感动他人、感动社会,让更多的人关注、了解和投入到残疾人工作中来。

(3)切实做好托养的费用管理工作

残疾人在机构中发生的费用,应在社保的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和专项的托养经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各种社会救济(助)金、福利彩票资金等相关经费中安排支出,明确规定各项费用的列支科目。对入托的残疾人,根据家庭经济状况和残疾等级,按医药费、生活费、交通费等不同的项目制定相关标准,分类实施,分别给予不同的补贴标准。把领取的低保、各类补助与在托养机构的费用连通,对低保的残疾人个人补助收入不够支付在托养机构发生的费用,由政府安排在残疾人事业经费中补足,如超过一定数额的则可由其家庭承担;对非低保对象也应有一定的专项补助额度,根据服务内容决定各自的费用负担;对居家安养的重度残疾人,可实行购买服务的形式,直接补贴残疾人家庭或照料者。

参考文献

[1] 林广华.借鉴英美等国经验促进中国慈善事业发展[J].中国发展观察,2007(10).

[2]葛忠明,藏渝梨.中国残疾人研究[M]. 第一辑2008(12).

[3]唐 钧,李 敬.广东省残疾人社会服务体系研究[M].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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