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2024-05-31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精选10篇)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第1篇

文章标题: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为了解预算外资金管理情况,更好地贯彻落实预算法,提高预算外资金管理水平,溧水县人大常委会组成调研组,深入县有关部门及下属单位、镇,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预算外收支帐目及财务审计报告,对预算外资金使用管理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中我们发现,我县预算外资金管理起步较早,政府从“收”与“缴”两个方面切实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监控与管理,成绩显著。同时,通过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实行了综合预算,现在已逐步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预算外资金管理体系。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是:

思想认识还不到位。一些单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部门的资金,自己可以随意使用和占有。

票据管理有一定漏洞。按照票据领取、使用、核缴管理办法,所有单位收费、往来结算业务必须领取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票据,而少数单位在市场购买“收款收据”使用,容易形成“小金库”;有的单位领用票据不登记,核销无手续;有些单位收费票据长期不入帐,占用挪用预算外资金时有发生,使票据管理难度加大。

私设“小金库”,不入专户现象时有发生。个别部门、单位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或将预算外资金直接存入单位工会帐,作为单位内部福利外资金。有的收入不入专户,以各种名义转移、截留。

管理制度不健全。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只是在财政专户过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支出情况追踪监督不力,造成财政资金长期体外循环。

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是预算外资金征收、入专户、拨款、使用都集中于一个部门,没有实行分开管理,对资金征收、流向缺乏必要的监督。二是对监督检查发现的违规现象,多年来一直是通报和要求整改,有的单位仍我行我素,难以处罚到位,没有约束力。调研组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一种非税收入,是地方财政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不能随便乱动、挪用和截留。要重新认识预算外资金的三权所属关系,即所有权归国家、调控权归政府、管理权归财政,这是预算外资金从“两权不变”到“还钱还权”的重大改革。

二、加强票据管理,从源头上把关。

要完善票据管理模式,使用新的票据管理软件,通过控制、管理、电脑缴销和银行联网的方式进行票据管理,把票据管理与资金管理科学有效结合起来,真正做到“验旧换新,票款同行”,进一步规范预算外资金征管行为,有效地防止收入不进专户和截留,隐瞒收入等现象。要加大对票据稽查力度,确保从源头上加强票据管理。

三、规范和完善“收支两条线”,防范私设“小金库”。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专户,支出由财政部门核定指标,统一安排使用。部门和单位必须经财政部门批准,只能在一家银行设立一个预算外资金支出帐,且只能支不能收,只能接纳财政专户拨付的预算外资金。要防范私设“小金库”现象,防止部门、单位把预算外资金当成自己的“私房钱”、“取款机”来使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体外循环。逐步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制度,做到票款分离,资金通过财政专户进行划拨和结算。

四、强化综合预算管理,逐步推行“阳光工程”。

严格预算管理,认真编制综合收支预算,统筹考虑预算内外收支,将预算内外资金捆绑一起,支出按定额统筹安排,作为预算内资金的补充,以弥补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的不足,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支出,应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在条件成熟情况下,逐步推行“阳光工程”,统一各部门、单位奖金、福利发放标准,做到透明化。积极发挥会计核算中心的监督作用,从原始单据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监督,引导预算外资金合理流向,充分发挥预算外资金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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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第2篇

一、资金存放管理总体情况

1、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健全组织

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此次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成立由中心“一把手”xxx任组长,分管领导xxx为副组长,财务室会计xx、出纳xxx为成员的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开展资金存放检查工作。清查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鄂财库发〔20xx〕70号)的相关规定,围绕文件精神展开检查工作。

2、从严从实,开展自查

针对此次检查工作,检查小组严格对照相关文件要求和检查重点,紧盯突出问题,不断提高银行账户管理及公款存放规范性。

3、检查内容

本单位资金存放管理重点检查内容包括:账户开设依据,账户核算资金性质、开户银行选择方式。开户银行是否按照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以及是否实行利益回避制度等方面。

4、自查情况

经检查,本单位资金管理是遵循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在规定的银行范围内择优开设的,开设的资金账户严格执行规定的审批程序,并与银行签订服务协议,开户银行也按规定出具廉政承诺书,实行了利益回避制度,资金全部纳入本单位基本户统一核算管理。建立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开立的所有账户都有财政部门的批复文件,严格执行银行账户开立变更程序。本单位未发现违规选择开户银行的情况及违规将资金转出开户银行的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

经检查,本单位未发现违规违纪现象,但是通过检查银行账户开设及使用情况,还是存在不足,一是,切实按照管理实施细则规范化,程序化、法制化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规章制度构建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在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方面有待加强。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

三、改进措施

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完善相关财务制度,加强对银行账户开户及使用的管理,认真落实银行账户管理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管理银行账户的职责。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需要开设、变更、撤销的银行账户,切实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严谨擅自开设、变更、撤销银行账户,要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务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存放管理。

四、意见及建议

浅谈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3篇

关键词:预算外资金,资金管理

预算外资金是政府财政资金的重要组成部分, 主要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改革开放后, 特别是市场经济体制建立以来, 政府职能和社会分配格局发生了巨大变化, 预算外资金迅速增长, 而对预算外资金认识上的滞后和政策、管理手段的缺位, 造成大量预算外资金游离于政府控制之外, 在财政部门体外形成许多“部门财政”, 导致财政分配职能肢解, 政府调控能力削弱, 腐败现象滋生。近年来, 随着“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的实行以及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增强, 预算外资金的规模逐步缩小, 但相关财政管理尚未完全到位, 缺乏具体有效的法规制度以及运行机制。因此有必要正视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地加以解决。

一、预算外资金的历史沿革

预算外资金的产生和发展与财政管理体制有密切的关系, 它随着生产的发展而发展。我国的预算外资金萌芽于“根据地、解放区”时期的“小财政” (也称为“小公家务”) , 当时主要目的是弥补机关、部队的经费不足, 改善群众生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国家开始转入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财政工作也由战时的供给财政转入和平建设财政。中央于1950年发布了统一全国财政的决定, 结束了解放区、根据地留下来的不统一的大财政。1951年决定取消机关自有资金的“小公家务”, 从而全国实现了全面的统一财政。但同时对延续下来的某些收支项目分别做出统一规定, 保留了工商税附加和农业税附加, 这两项附加收入被允许列为预算外管理, 从此形成了预算外资金。

自此之后, 预算外资金经历了一个起伏收放、由少到多、由小到大, 又通过清理整顿逐步减少的过程。其发展大体经历了1 9 5 0-1 9 5 7年的初步形成阶段、1958-1977年的“U”型发展阶段、1978-1993年的迅速膨胀阶段、1993年至今的管理逐步规范等四个阶段。其间比较重要的事件有三项。一是1986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通知》。主要内容是界定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和范畴、确定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明确预算外资金使用要体现专款专用的原则。二是鉴于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管理, 国务院于1996年发布了《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指出:“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自此, 国家逐步明确了对预算外资金要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三是2001年年底,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财政部《关于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 进一步加强财政管理意见的通知》, 从2002年起选择部分单位进行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试点。此后, 国家深化了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中心的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

二、当前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预算外资金作为对现行财政体制的补充, 不可否认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 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预算外资金在管理过程中存在擅自设立基金或收费项目、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截留和坐收坐支预算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社会影响恶劣的问题, 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总体说来当前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以下

(一) 对预算外资金的“财政性资金”属

财政部1983年颁布的《预算外资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对预算外资金的定义是“预算外资金是指根据国家财政制度、财务制度规定, 不纳入国家预算, 由各地方、各部门、各企业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财政资金。”定义中的“自收自支”“不纳入国家预算”字样成为众多部门和单位乱收费, 乱支滥用预算外资金的借口, 认为预算外资金是单位自行组织、自行提取的自有资金, 可以不受财务制度的约束、不受各级财政部门的监督, 可以任意地自由支配使用。但是大家往往忽略了定义中所指出的预算外资金的性质:它是国家财政性资金, 即以国家为主体, 凭借国家权力强制分配的资金, 如果没有国家法律法规授予的权力, 任何部门和单位都不可能取得预算外资金收入。

(二) 预算外资金在收取、上缴、使用等环节存在不规范甚至违规违纪行为

1、乱收费、转移隐瞒收入。

主要体现在一是擅自越权设立收费项目, 扩大收费范围, 提高收费标准, 继续收取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有的地方只要由政府有关部门下个文件, 一项收费项目就设立了, 更有甚者, 为了名正言顺多收费, 将业务内的职责分解, 把本来一个部门可以办完的手续分成几个部门来办。二是收费票据管理混乱, 不按规定使用票据, 甚至采用白条收费。三是转移隐瞒预算外资金收入, 将执收执罚权擅自下放给所属单位。

2、没有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中指出“预算外资金是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 必须纳入财政管理。财政部门要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 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支出由同级财政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 从财政专户中拨付,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但在实际操作中仍有部门私设过渡性收入账户滞留不缴预算外资金以赚取银行利息或用于短期投资等非法活动, 要不就是截留一部分在单位内自行使用, 搞体外循环。

3、没有将预算外资金纳入综合财务预算、不按规定开支范围使用。

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明确提出要“逐步实行预算内外资金统管的财政综合预算。”但当前仍然存在在部门预算中瞒报少报预算外收入、未将预算外资金纳入综合财务预算与预算内资金一起进行统筹安排、执收单位上缴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仍与支出安排挂钩等现象;另一方面在资金使用过程中没有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外资金支出预算, 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集中用于非生产性建设和职工福利发放、违规购买应执行政府采购的商品, 不仅造成预算外资金自身使用效益低下, 还影响了财政资金的整体效益。

(三) 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

鉴于预算外资金暴露出来的问题, 国家先后出台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等专门办法, 并从清理整顿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银行账户、规范票据使用等基础性工作入手强化预算外资金的规范化管理。但这些制度更多地强调了征收和上缴环节的管理, 却对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缺少有效的监督。目前单位在使用预算外资金时要向财政部门报送用款计划, 财政部门根据年初预算编制情况及财政专户的资金缴纳情况予以核拨。这些都只是从程序上加以约束, 但对资金划出以后是否按规定用途和程序使用, 使用绩效如何不及时追踪。等于体现政府职能的财政性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 这就很不利于集中财力支持基础产业等方面的发展, 削弱了财政分配的主导地位, 影响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预算外资金脱离了财政监督管理, 收支随意性大, 自主性强, 变成无人过问的“自留地”或难于解决的“小金库”, 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

(一) 加强宣传,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从预算外资金发展的历史沿革来看, 它的存在与部门切身利益有着密切关系, 再加上对预算外资金字面上的理解, 人们始终对预算外资金收入“所有权归国家, 使用权归政府, 管理权在财政”的理念存在模糊的认识。其实, 财政部早在1996年就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 (国发[1996]29号) 的要求, 印发了《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明确“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 由财政部门建立统一财政专户, 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预算外资金收入上缴同级财政专户, 支出由同级财政部门按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 从财政专户中拨付。”对这些理念要广加宣传, 达到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的目的, 只有使人们摈弃过去那种认为预算外资金是单位自收自支资金的观念, 才能为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铺平道路。 (二) 继续加强清理现行收费、规范银行账户开设、票据使用管理等基础性工作, 从源头遏制预算外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

1、要在进一步清理整顿现行收费

的基础上, 陆续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收费项目, 将部分不体现政府行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并依法征税, 取消部门收入与收费挂钩的做法, 合理测算部门支出, 统一在部门预算中安排。同时, 加强对收费的财政审批管理和监督检查, 逐步将有条件纳入预算管理的收费项目纳入预算, 不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

2、对单位现有银行账户进行清理

整顿, 该取消的要坚决予以销户, 新开账户要从严审批, 不留任何转移截留预算外资金收入的机会, 保证资金及时足额缴入财政部门统一开设的财政专户。

3、对票据严格执行“验旧领新”的领用制度及票款相符的核销制度, 规范票据使用范围。

(三) 编制综合财政预算, 严格预算管理, 明确预算外资金开支范围, 加强使用管理

虽然国家逐年根据条件成熟度将罚没收入和相当一部分收费收入纳入预算管理, 对绝大部分预算外资金实行了财政专户管理, 但预算外资金管理中的问题依然存在。这种情况下部门必须对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统筹运用和管理, 编制综合财务预算。部门预算要全面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预算内外资金收支状况, 提高部门支出的透明度。编制预算时对预算外资金分配用于人员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要有比例限制, 避免资金集中用于人头费。

在支出使用方面, 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国家规定和经财政部门核定的预算外资金收支预算和单位财务收支预算使用预算外资金。专项用于公共工程、公共事业的基金和收费, 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要按计划和规定用途专款专用, 由财政部门审核后分期拨付资金;用于工资、奖金、补贴、津贴和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必须严格执行财政部门核定的项目、范围和标准;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支出, 要按国家规定立项, 纳入国家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并按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投资计划和工程进度分期拨付;用于购买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商品、劳务、服务方面的支出, 要报财政部门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四) 建立健全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机制, 加大处罚力度

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定期对预算外资金的收缴使用环节进行自查自纠,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支出管理, 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检查措施。各级审计、监察等部门要根据国家政策和宏观管理的要求, 与财政部门协调配合, 对同级各部门和下级政府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发现问题要限期整改。对违反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者, 要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处分直至撤销职务,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 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1]、孙孝敏, 张聿善, 刘利民.预算外资金核算[M].北京:科学普及出版社, 1993.

[2]、杨明.浅谈如何加强预算外资金支出管理[J].财政与税务, 2002, (8) .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预算司.预算外资金的历史沿革.http://yss.mof.gov.cn/zhengwuxinxi/lilunyanjiu/200809/t20080925_78407.html.

[4]、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预算司.2000—2007年部门预算改革的主要内容. http://yss.mof.gov.cn/zhuantilanmu/yusuanguanligaige/zybmysgg/200806/t20080630_55266.html.

资金预算管理 第4篇

一、资金预算管理的意义

1、提高对资金的内部控制,避免资金的无效使用和出现偏差。

2、优化资金结构,降低企业的筹资成本。

3、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防范企业的经营风险。

二、资金预算管理调研的基本情况

由于预算管理在我国企业中推行的时间比较短,各个企业在预算体制建设、执行分析及考核评价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主要有三种类型:

1.既编制全面预算同时又编制资金预算

2.编制全面预算但未编制资金预算

3.既无全面预算又无资金预算

三、资金预算管理存在的问题

4.对资金预算不够重视。认为生产经营高于一切,但如果只重视生产,不重视管理,会面临管理失当引起的经营危机。在保证生产有序开展的同时,科学合理的进行资金预算管理,恰恰能更为有效的降低成本、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5.资金预算编制不科学。从编制形式上看,没有将其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安排有效结合起来。从编制内容上看,缺乏体现对未来预测的指标值,预算指标值缺乏客观性。从编制方法上看,目前采用的编制方法更多的是财务核算的方式,一些先进预算编制方法并没有得到广泛应用,预算的事前控制和指导作用受到影响。

6.资金预算缺乏全面性。部分企业主要由财务人员负责预算编制过程,使得企业的资金预算缺乏合理性,只有在其他业务部门的的预算编制的较为合理时,企业的资金预算才可能具有合理性和准确性。

7.资金预算执行不到位。资金预算编制阶段的不科学,不符合实际需求情况,在实际开展业务时受到资金预算的制约。公司管理层对资金预算本身不重视,一些超资金预算或无资金预算的项目因为领导授意得以进行,资金预算的控制力严重削弱。

8.资金预算分析考核不完善。预算不和考核挂钩,或者预算的考核流于形式,使得预算成为软约束,失去了权威性和严肃性,影响了预算管理的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

9.缺乏全面预算系统的支持。虽然有部分企业借助EXCEL来完成预算数据的录入、取数、查询、分析等,但由于缺乏全面的预算系统的支持,从具体的使用效果上来讲并不理想。

四、集团资金预算管理基本构想

(一)资金预算组织机构及职责

?资金预算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负责讨论制定、修订集团有关资金预算管理的制度或办法;

·拟定资金预算编制与管理的原则和目标;

·审议集团资金预算方案和调整方案;

·协调解决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重大问题;

·讨论决定资金预算考核办法及兑现方案;

·讨论决定集团年度资金预算考核指标的重要调整及考核的修订;

·接受并讨论分析资金预算执行报告。

?资金预算管理办公室的职责

·组织集团资金预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及报送工作;

·组织下达资金预算,监督资金预算执行情况;

·编制资金预算调整方案;

·协调解决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中的有关问题;

·分析和考核集团内部各部门、各分子公司资金预算完成情况;

·督导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切实执行预算有关事宜。

?资金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

·负责本部门、本分子公司资金预算编制、上报、分析和控制工作;

·负责本部门、本分子公司预算指标分解,落实到各环节和各岗位;

·按照授权审批程序严格执行各项资金预算,及时分析资金预算执行差异原因,解决资金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

·

?资金预算执行单位的职责

·及时总结分析本部门、本分子公司资金预算编制和执行情况,并组织实施考核和奖惩工作;

·配合集团资金预算管理机构做好资金预算的综合平衡、执行监控等工作。

·各部门、各分子公司需安排对业务熟悉的专人来负责预算工作的全过程

(二)资金预算管理的内容

?资金流入预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

?资金流出预算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

(三)资金预算编制过程与审批程序

年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月度资金预算的编制与审批

?资金预算相关表格设计

表格设计是预算的基础和关键,在设计预算表及其格式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表格设计应该由精通业务的技术、财务、工程预算等人员参与。

·编制时,要充分交流,统一认识,设计出合适、准确、易管理的,各级责任人目标和责任明确的预算表格。

·采用“分性质,分类别,分规格型号,抓大放小,切合实际”的制作明细表原则。

(四)资金预算的执行与控制

·应充分利用资金预算的指导控制作用,要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程序,明确领导审批的权限和范围,分工把关,确保资金预算目标的实现。

·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作用,对各部门、各子分公司进行不定期的资金预算审计,纠正资金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维护资金预算管理的严肃性

(五)资金预算的调整

(六)资金预算的分析与考核

?按月召开资金分析会议,全面分析资金预算管理情况,通报资金状况,研究、解决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加强和改进资金管理的政策措施,纠正资金预算执行中的偏差。

?资金预算考核是发挥预算约束与激励作用的必要措施,通过预算目标的细化分解与激励措施的付诸实施,达到引导每一位员工向预算目标努力的效果。

五、加强资金预算管理的建议

1.健全集团资金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资金预算机制的有效运行。

2.形成全员参与机制,资金预算管理需要决策层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参与,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各部门的密切配合。

3.完善资金预算编制的管理体制,集团可以根据需要成立多级资金预算管理体制,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使预算目标更具科学性和挑战性,也有利于落实责任;资金预算的编制需要经过反复修改、反复讨论,形成一个从自下而上,到自上而下的预算编制过程。

4.加强过程控制提高执行水平

?月度资金预算经审批后,原则上不予调整。未列入年度资金预算的项目和超过年度资金预算额度的项目,不得列入月度现金流量预算,但确需追加支付的必须按规定程序申请、审议、审批。

?月度资金预算是办理各种财务支出的必备依据,预算一经批准,应严格执行,未列入月度资金预算的项目,财务部门不得支付资金。

5.完善预算考核和奖惩制度,没有资金预算的考核,集团的资金预算可能会流于形式,资金的预算管理将成为空谈。

6.借助预算管理信息化提高工作效率,资金预算实施的第一年,对预算执行情况的分析及考核工作采取模拟演练的方式,第二年在积累一定数据和经验的基础上结合集团的实际情况正式实行。

预算外资金申请报告 第5篇

我校于9月申报学校操场欠债(平阳昌荣安装公司)82467元,此笔债务已由学校预算外收入于月至6月分2次付清。本次债务化解到账82467元,分别还食堂基建(平阳天顺公司)欠债45165元;还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设备款37302元。因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多次向学校讨回欠款,故学校已在2012月前已用学校基本户30000元和预算外资金7302元来偿还设备款37302元,现将偿还温州新发文教用具有限公司37302元中的30000元偿还学校基本户预算外资金,另外7302元补充学校预算外资金,特此申请!

申请人:yjbys

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6篇

时间: 2010-03-06 17:00:

1受访人:财政部科研所副所长 白景明

采访人:本报记者 范海坚 史晓龙

政府投资比重下降,但地位未降

记者:1月7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目前意见征集意见已经于1月30日截止。对于这部众人瞩目的法规您如何评价?您如何评价政府投资在中国经济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最近几年,这种地位和作用出现了哪些变化?

白景明:改革进程中固定资产投资始终是拉动经济高增长的主要因素之一。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走势一直有着强有力的制导作用。但应当看到,从上世纪90年代之后,就总量角度而言,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呈现出不断下降趋势,比如国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1990年是8.7%、2008年降至4.6%。当然,这期间具有一定波动性,最低点是1995年,当时预算内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仅为3%。

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比重下降主要成因有四点:一是国家财政在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二是国有企业改制转型减轻了财政支出负担;三是非国有经济实力不断壮大、自主投资规模急剧扩张;四是固定资产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形成后个人投资比重上升(如个人购房支出)。

然而这种比重下降现象并不意味着政府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制导作用在同步下降。事实是政府依然在较大程度上左右着固定资产投资走势,突出表现有六点:一是动态调整固定资产投资“准入”制度;二是调控国有企业投资活动;三是运用货币政策工具落实投资政策;四是通过变动预算资金投资规模来影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五是通过调整预算资金投资结构来制衡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六是运用税收政策影响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结构。政府制导固定资产投资走势目的有三点:一是反“经济周期”;二是落实产业政策、调整产业结构;三是加大公共产品供给规模。回首20年的实践,可以得出结论说政府的固定资产调控成效显著,比如在反周期方面,1998年和2008年两次实施的经济刺激政策,都实现了通过托底固定资产投资来拉动经济增长的目标。

政府投资的问题在哪里

记者:从以往经验来看,除了在调控经济方面成效显著,政府投资行为是否也存在一些弊端和问题?

白景明:如何评价政府投资行为始终是一个争论较大的问题。很多人对政府投资存在的合理性就有疑问,对政府投资活动的管理状况当然疑问就更大了。应该承认,有疑问是正常的,一个国家的制度完善和体制改革就是从疑问中产生的。然而至为关键的是怎样分析问题,包括切入点、价值判断标准、客观因素界定等的选择。

从过去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可能存有三个方面问题:一是政府投资界定不完整。对此国内外学术界的看法不一致。西方国家学术界对政府投资的界定比较宽,不仅把财政投资(包括债务支出)计入政府投资,而且把国有企业投资也计入政府投资,因为他们认为国有企业就是政府的组成部分。我国学术界没有把国有企业投资计入政府投资,在这点上,行政部门的意见是一致的。然而必须看到,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政府投资的界定偏窄,突出表现在:一是没有把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活动计入政府投资;二是没有把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内的国有事业单位负债投资计入政府投资,而这些投资活动规模是相当大的。从资金来源角度看,对大量的政府可控资金的投资活动也没计入政府投资,比如未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管控资金的投资活动。政府投资界定范围窄的最大弊端是人们根本无从判断政府投资规模究竟有多大,结构如何,因而也搞不清楚哪些投资适用政府投资管理法规来管理。举例而言,2008年我们说政府要启动4万亿元投资,但究竟这4万亿元是什么含义呢?事实是财政资金只有1.18万亿元,其他资金来源如何呢?如果不是政府管控资金(如社保资金),那么这4万亿元能说是政府投资吗?

二是政府投资管理制度一直未能与国家预算管理制度完整衔接好。从理论上讲,所有政府投资都应纳入政府预算管理,进一步说政府投资从立项申报、立项审查、立项核批到项目预算编制和项目执行都应有严格的预算管理规程。正是鉴于此,一些西方国家并没有单独的政府投资条件,有关的管理制度是包含在预算管理制度体系中的。我国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政府投资是由政府规划部门和政府预算管理部门协调共管的。这自然派生出了两者制度及其落实的有效统一问题,但现实是始终未能完整衔接好,突出点是投资规划确立时往往没有充分考虑资金来源,形成了事实上的先立项后落实资金格局,这与政府投资的基本规则是违背的,极易造成政府过度负债和政府投资诱发通货膨胀。当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投资规模过度扩张反映的正是这种机理。应该指出,地方政府投资融资早就处于失控状态,中国的城市化建设靠的就是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近期只是在刺激经济的政策框架下又迈了一大步。此外,我国对政府投资中即便是预算资金的部分也一直没有建立起完整的预算管理制度体系,比如项目支出的标准体系和项目预算的绩效评价。

三是政府投资的专业性管理法规体系有待健全。政府投资具有特殊的目的、资金来源和运作方式,然而专业性管理法规体系始终没有建立起来,已有的“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预算法”等涉及政府投资管理,但并不针对政府投资全过程。这种状况一方面造成了政府投资出现阶段性过度膨胀,另一方面则造成了部分政府投资偏离合规性。

政府投资需要立法规范

记者:《政府投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公布有哪些意义?就目前内容来看,您认为它有哪些亮点?又存在哪些不足需要改进?

白景明:制定《政府投资条例》具有三大意义:一是形成对政府投资行为全程监管的专业管理法规,从而使全社会对政府投资的评价和监督有一个针对性明确的依据;二是约束各级政府可能作出的有违全社会统一意志的投资决策;三是清晰界定投资领域政府和市场的关

系,明确政府投资涉及的不同利益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现在公布的《征求意见稿》最大的亮点有两个:一是界定了投资主体和决策主体的行政与法律责任,特别是后者,对约束政府投资中的不良行为具有强大的推动力;二是提出了相对完整的管理制度框架。

当然,现在发布的《征求意见稿》也存在一些需讨论之处。主要有三个问题:一是如何划定政府性资金。《征求意见稿》把“财政预算内投资资金”列为政府性资金,这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没有具体说明什么是财政预算内资金。我国的情况是财政预算内资金的认定较为复杂,《征求意见稿》中究竟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资金?还是仅指一般预算内的财政资金?假如是前者,那就包括一般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三者中的投资资金,如果是后者,显然资金规模就比较小。拙见以为,应该从前者出发界定财政预算内资金,否则,政府性资金就被人为缩减了,因而管理制度的覆盖面也小了。此外,《征求意见稿》没有明确指出国债资金中投资性资金的性质。按道理这笔资金属于政府管控资金,虽然是用于弥补赤字,但最终用途是落在政府投资项目上的。由此,应把它列入政府性资金。

二是投资规划与预算管理之间关系尚需进一步研讨。《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投资规划与预算管理之间关系的规定相比过去的法规而言有了长足进步,比如明确指出政府投资计划包括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但值得推敲的是《征求意见稿》在决策程序章节中没有充分规定预算管理的地位,而只是说投资决策做完之后财政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应纳入政府投资计划。这点可以说并没有脱离过去的先定项目后说钱的思维逻辑。事实是中国总是把政府投资和财政投资分离出来,仿佛政府投资可以脱离政府预算,这在一定程度上直接导致了政府投融资活动的经常性失控,使政府投资规划倒逼地方政府各部门拼命招商引资甚至乱定筹资制度。国外的经验是政府投资历来都要纳入预算管理,也就是所称的“资本预算”,他们的投资规划是由资本预算来分步落实,投资决策开始就是预算管理的起点,这非常值得中国借鉴。如果我们的投资决策从开始就并入预算管理框架,那也就不会出现投资规划倒逼预算扩张的事情了。所以,我建议中国要有资本预算,不能把投资规划和资本预算分开,应该把政府投资决策纳入到预算管理框架内。

三是未对政府投资绩效评价作出全面规定。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包括事前、事中、事后三部分,只有做好绩效评价,政府投资才会大幅度减少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绩效评价是政府投资管理的基本工具。然而《征求意见稿》只规定大项目要进行绩效评价,这实际上是为一般项目的匆忙上马放了口子,应该说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的原则不尽相符。换一个角度看,我国现在政府出面搞的项目,一般资金起点都比较高,建一个办公楼都要上千万元,基础设施项目都要上亿元,不搞绩效评价很难把握好项目的可行性和运行规范性。因此,政府投资条例应对政府投资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的绩效评价作出系统规定,而且应说明这种绩效评价是预算资金的绩效评价,预算执行部门和预算编制管理部门是实施绩效评价的主体机构。

记者:有学者提出,虽然《征求意见稿》从加强政府投资管理、规范政府投资行为等方面入手,规定了投资方式、决策程序、投资计划、投资建设实施等项内容,并且规范了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资金申请报告等文件,希望建立起行政体制内部分权制衡的机制,提高政府投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但这并没有从根本上改变行政主导的立法思路,因此可能无法真正约束政府投资行为。对此您怎么看待?有没有必要进一步提高立法层次?

浅谈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7篇

一、预算外资金的弊端

预算外资金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职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其主要弊端是:

(一)扩大了收费部门的收入差距,造成苦乐不均。一些职权部门权力大,收费项目多,收费也多,财大气粗,其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明显高于其他部门,造成各部门之间相互攀比,千方百计地增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这既是收费带来的不良后果,也是乱收费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一些部门和单位还把收费当作本部门唯一的或主要的目标,而忽视了政府管理服务职能的发挥,使得政府行为扭曲。收费部门有了充足的收入来源,花钱大手大脚,各项经费支出标准超出国家规定,各种装备设施、办公的条件、职工的待遇都高于单靠财政拨款过日子的部门,加剧了收入分配不公,产生了部门之间权力、利益的矛盾冲突。

(二)冲击财政分配,脱离财政监管。收费单位将资金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只是象征性地在财政专户旅游一遍,很快又划拨回收费单位使用,使收费单位有借口称其资金是财政拨回的,是经收支两条线的合法资金。财政部门对划拨回收费单位的经费又不及时追踪其支出情况,等于体现政府职能的财政性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这就很不利于集中财力支持基础产业等方面的发展,削弱了财政分配的主导地位,影响了财政宏观调控能力。预算外资金脱离了财政监督管理,收支随意性大,自主性强.变成无人过问的“自留地”或难于解决的“小金库”,这就成为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温床。

(三)加剧了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消费基金双膨胀。由于缺乏政策引导、制度约束和必要的监督管理,预算外资金在使用方向和范围上较多地偏向两个方面:一是用于项目建设和非生产性建设,地方地府一般立足于本地利益,计划能力和投资重点与国家不一致.缺乏科学性,造成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非生产性建设比重过高,建设使用效力低下的情况。二是用于本单位自身的日益增长的经费开支,为职工发奖金、搞福利,扩大了个人消费基金,破坏了国家的分配政策和分配秩序,出现非工资性收入高于工资性收入,不直接创造价值的行政事业人员收入远高于产业工人收入的不合理现象、造成有收费收入和无收费收入部门之间,以及收费多与收费少的单位之间分配不公。

二、产生上述弊端的主要原因

(一)对预算外资金管理未高度重视,认识不统一。有些部门和单位的领导把预算外资金看作是不受国家规章制度和财经纪律约束的自有资金,把征收预算外资金作为“生财之道”。将收回来的预算外资金变为本单位本部门的“小钱柜”,挥霍浪费。由于有雄厚的预算外资金作后盾,无形中对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产生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虽然国家近几年来对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当所生产的后果及副作用已有所察觉,也采取一些诸如委托银行代收款等措施,但由于认识上没有统一,地方各级贯彻得不够彻底,仍然形成不了齐抓共管的合力,管理效果不明显。

(二)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方式落后。近十年来,预算外资金高速增长,而相应的管理制度没有及时跟上,迄今为止,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还缺乏一套完整规范统一的管理制度。预算外资金名义上由财政部门统管,但实际上多数处于放任自由的状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财经纪律松驰。从而导致了预算外资金的征收、使用、票据管理长期不能按章操作,给预算外资金管理带来许多困难。目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方式仍然是简单的收支两条线,资金纯碎在财政专户过一遍,这在预算外资金数量小的情况下应该说还可行,但到了预算外资金已发展到这样巨大规模的今天,如果还继续沿用这种方式管理就显得落后了,由于这种管理方式,使数额巨大的预算外资金分散在各个部门和单位,财政专户拨回的资金由单位自行支配,脱离了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疏于监督,各项管理制度难落实到位。预算外资金从征收、入库、支拨使用于一个部门,特别是有的主管部门集征收、使用、制定政策、管理于一身增加了管理的难度,没有实行征收、入库、支拨三分管制度,更无监督部门参于监管。出现部分预算外资金被贪污挪用、私设“小金库”、挥霍吃喝,诱发经济犯罪,滋生腐败的情况。对社会经济造成严重危害,严重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

(四)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模糊了国家所有与部门单位所有的界限,与财政体制脱节。现行预算外资金管理模式是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的原则设计的,其中又偏重于确保其使用权,其结果是人为肢解了预算外资金。使之游离于财政体制之外,从而失去其整体控制和集中使用的功效,更为主要的是.由于关系没有理顺,促成了多头管理和各利益主体收入支出的最大化,使预算外资金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怪圈。

三、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应采取的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的弊端和原因,我们应采取如下的对策措施:

(一)控制源头,规范收费。一是统一收费立项权。要做到统一审批收费(基金)项目,界定收费性质,制定收费标准。能否立项以及收费标准的高低是由财政能否解决其资金来源以及解决程度而决定的,因此,在收费立项权管理中,应理顺财政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关系,确立财政在收费立项审批管理中的主导地位。二是统一票据管理。近几年来收费程序混乱,与票据管理不严格、不统一有重要关系。票据的统一管理要做到统一领发、统一使用、统一缴销、统一征管、统一监管,使预算外资金的源头管理规范有序。三是统一单位财务管理。单位的财务部门是管理单位资金和财务的职能部门,应对单位内部的各项资金包括预算外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否则,资金分散在单位非独立核算的内设机构不仅不利于单位对资金管理,也不利于财政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进行统一管理的要求要做到:凡是单位内部非独立核算的业务部门或单位取得的预算外资金,一律并入本单位财务部门的财务帐统一管理、统一核算;凡是其下属独立核算单位的预算外资金,各下属单位要定期向其主管部门的财务部门报送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以加强监督管理。四是统一财政专户管理,所有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均需上缴财政专户,使财政专户起到财政预算内金库的作用,由财政部门根据收费单位上报的支出计划核拨经费。

(二)健全机制,提高管理质量和效益。一是建立合理稳定的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运行机制,预算外资金的收支有其特殊性,对一个单位来说,预算外资金的收与支是有联系的,单位在将预算外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同时,也关心财政让他支多少、怎么支。这就决定了预算外资金的收入的机制要与支出机制的建立相联系,要起到既给动力,又加压力,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作用,在收入万面,要保护合法收费,又要制止乱收费。在支出方面,应体现以收定支,核定支出基数,并借鉴预算内一些有效的方法来建立一整套的开支标准、考核依据及管理制度。二是建立预算外资金结余调节机制,既要考虑政府的调节需要,又要兼顾收费单位的合理性开支,因此要适度。这个度的把握应从三个方面来考虑,首先,要有正确的调节目的,正确的调节目的是应该为了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不只是为了政府财政多收一些钱,用于平衡预算。其次,要确定合理的调节范围应该是覆盖预算外资金收、支、余管理的全过程,而不是局限于某个环节、某个过程。同时,要选择合理适当的调节方式,目前主要有直接调节和间接调节两种。直接调控主要是政府通过财政直接参与分配,应充分考虑单位正当合理的需要;间接调控主要是政府通过预决算,对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引导、约束和规范。对专项基金、专项收入等专项基金,应考虑其专用性强的特殊性,应用间接调节。三是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当前预算外资金管理中暴露出的问题,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职能弱化,因此要实现预算外资金的规范化管理,就必须强化监督,通过健全财经法规形成监督体系,加大执法力度等来健全监督机制。监督机制要起到如下作用:一是通过监督发现问题,促进工作改进。二是进行自我约束,财政部门既是管理部门,又是监督部门,权力增大的同时责任也加大了,自我约束尤为重要,三是做到社会监督、人大、政府监督、职能部门三个监督。

(三)建立征收、入库、支拨三分管体系。实行三分管”的依据是: 一是从预算外资金的性质来看,同样属于财政性资金,二是从财务法规依据来看,符合各级办理预算外资金使用的会计科目。实行“三分管”制度,一是有利于强化对预算外资金征收、入库、支拨的管理,杜绝乱收、乱支、滥用,防止预算外资金的流失。二是能确保专款专用,对不合理的支出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三是能及时反映预算外资金征收入库及支拨使用情况, 防止单位截留隐瞒转移预算外资金;能保证数据真实准确,为有关部门制定财政政策提供准确的数字依据。四是方便缴款单位缴款,且收缴入库十分方便快捷。五是有利于堵塞漏洞,防止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运用“三分管”的方式管理是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医治预算外资金征收使用混乱的良方。

(四)可以根据收费的性质来加快实行“费改税”进度和力度,实行分类管理、财政监督。目前,预算外资金性质可分两大类,第一类是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中的资源性收费和管理性收费,这类收入是行使国家权力的结果而不是收费部门的劳动成果。它同国家税收一样具有鲜明的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是一种“准税收”。第二类是证照性收费、公用事业收费,这类收入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为社会和个人提供特定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具有一定的补偿性和专用性。对第一类资金,可以实行“费改税”。可把资源性收费、管理性收费改为税收收入,可将矿产资源补偿费、水资源费、林业保护建设费等资源性收费统并入资源税;将土地登记费、征地管理费以及征收城市规划费等有耕地、土地占用、出让的收费分别并入耕地占用税和土地使用税; 将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交通运输工具和设施方面的收费,并入车船使用税;还可以把有关公路汽车方面的收费并入消费税中的汽油、柴油税目中,加大其课税数额,从而达至费改税的目的。对第二类资金,可作为执收单位的收入按照收费项目的收入规模和金额大小,确定全额上缴,定额上缴、比例上缴等各种不同形式的管理办法,纳入财政管理并接受监督检查。

(五)加强财政与监督部门的配合,强化对收费单位的监督检查。财政、人民银行、物价、监察、审计部门均负有对单位预算外资金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职能,既要防止多头监督,又要避免互相推诿。财政部门主要负责检查收费单位的征收、入库及使用情况。并对票据进行严格管理;人民银行主要负责银行对单位多头开户的管理和监督检查;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收费单位的项目收费标准进行监督,对收费项目不是省级以上审批的,决不核发许可证,并不定时到收费单位检查,严肃查处乱收费等行为;监察、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收费单位各种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对查出的问题要敢动真格,决不姑息迁就,可以采取强制措施实行财政预算抵扣或银行划拨的手段,达到规范管理的目的。这样,各司其职,通力合作,严肃查处,对预算外资金收支混乱的情况可得到根本好转。

浅探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 第8篇

预算外资金管理是政府进行财政资金管理和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 成熟市场经济国家的财政收入大多是税收收入, 而且大多是预算内收支。即使收费类收入存在也只是国家财政的必要补充, 要受到非常严格的管理。我国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 对于我国公共财政管理框架的科学构建和政府部门预算改革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谓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为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的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各种财政性资金。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指在保持预算外资金国有权不变的条件下, 运用法律手段, 辅之以经济手段和行政手段, 对预算外资金的运行进行调控和监督, 增强预算外资金的合法合规性, 提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对策

(一) 坚持“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收支两条线是指政府对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管理方式, 即有关部门取得的预算外收入和发生的支出脱钩, 收入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 部门不得截留、坐支, 财政部门安排给部门的支出不能和收入挂钩, 而是根据各单位履行职能的需要按标准核定并拨付的资金管理模式。从“收”的角度来讲, 主要是收缴分离, 规范政府预算外收入收缴并减少部门、单位占压政府资金, 对于合法合规的预算外资金收入特别是收费收入, 不再由部门、单位自收自缴, 实行收缴分离, 纳入政府预算或实行专户管理;从“支”的方面来讲, 主要是收支脱钩, 执收单位上缴的预算外收入不再与其支出挂钩, 收支两条线是防治腐败和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

(二) 加强预算外资金各环节的管理与内部控制

(1) 要加强具体收费环节的管理。要从源头上控制收费权限的审批权, 根据国家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审批权进行收费项目设计和安排。对于收费资金应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不能成为单位谋取利益的手段。 (2) 要加强申报、执行预算环节的管理。预算外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的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应该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厉行节约、开源节流、注重效益的原则来编报预算, 财政部门要针对各单位财务人员上报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认真进行复核审查, 保证其资金收取和使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3) 要加强票据管理中的控制, 行政事业单位的收费票据必须由市级财政或者收费管理部门统一印制, 未经指定, 任何单位都不得印制财政票据。在对票据进行监督检查时, 要定期查看票据是否超出规定范围标准、使用非法票据记账、票据使用超出标准等。 (4) 预算外资金大部分是由履行行政事业单位职能的, 使用国有资源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形成的资金, 它的性质属国家财政性资金, 应纳入预算管理。如何对预算外资金进行预算上的管理, 解决预算外资金在各方面存在的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对其内部控制采取一些改进措施。

(三) 通过部门预算审计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部门预算要反映部门及所属单位全部财政资金收支状况, 不仅包括财政预算内资金收支, 还包括各项预算外资金收支, 经营收支以及其他收支, 因此只有加强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 才能保证部门预算的完整性。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就是通过建立国库单一账户体系, 所有财政资金全都在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运行, 在此基础上实现财政收支的集中收付。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审计机关依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 对本级各部门预算执行及其他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监督。审计机关对于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是政府预算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 对于强化政府责任、增强预算执行报告和其他财务数据的可靠性, 提高预算的科学性和财政透明度, 减少腐败等都具有重要的作用。

(四) 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力量

要建立专门的稽查单位, 每年定期定时去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现阶段, 每年有由发改委、财政局等部门组成的稽查团进行收费检查。但是这种检查时间比较短, 无法非常深入地对其进行检查。因此, 应该成立专门的稽查部门对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及支出进行专门性的检查, 或者由财政部门、发改委及审计部门专门成立一个稽查部门, 联合力量, 吸收各单位的有效资源, 集中优秀人才, 对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从预算编报到最终使用都要进行审查。这样, 可以避免事后审查的消极性, 使之从源头上进行规范。

三、结论

预算外资金管理调研报告 第9篇

对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思考 第10篇

一、预算外资金管理缺位的具体表现

(一)预算外资金收支管理粗放,部门利益格局尚未完全打破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各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财政部门按照经费定额和开支标准对该计划进行审批后,汇总编制总计划。但实际的执行情况是,有些单位没有收支计划,财政部门也很难形成规范的汇总预算,只是粗略地按基数增加增长的办法编制并下达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具体收入时,有的单位只是将专户资金一缴了之,没有具体的资金项目名称,造成收入来源不清;支出时由于没有明确的定额标准,资金使用仍处于“以收定支”阶段。预算外资金管理粗放,给用款单位挤占挪用资金提供了可乘之机。

(二)国家已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财政仍作为预算外资金管理,致使财政的宏观调控能力减弱

我国由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些欠发达省份长期处于财政困难状况,严重制约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从财政的资金管理看,一方面,预算内资金短缺,收支矛盾突出,另一方面,一些应纳入预算的资金游离于财政预算管理之外。究其原因:一是收费单位原编制为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一旦将其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就要理顺各方面的管理关系,这不仅要加大各部门的管理成本,而且会突破各自的管理指标;二是就单位而言,收费收入不足以抵顶其正常支出,有些单位甚至还有巨额贷款,因此改变财政管理方式,就意味着财政负担加重;三是执收单位作为征收主体在认识上存在偏差,担心纳入预算管理后对其经费保障产生影响,还有一些单位错误地认为预算外资金“谁收谁用”,主观上不愿意把专户资金纳入预算管理。

(三)监督检查机制不健全,约束软化,财政监督流于形式

目前预算外资金的监督检查普遍存在着重收入轻支出的现象,一味强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和缴存比例,忽视了支出上存在的问题。虽然财政在拨付资金时,根据用款单位上报的用款计划进行了核定,但财政资金划出以后,用款单位怎样使用、用到什么地方都不得而知。事实上有的单位常常以事业发展、专项经费为名申请拨款,但实际上多用于人头经费,事业发展无从谈起,资金使用效益十分低下。这种监督管理方式,从一定程度上讲是走了过场,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这可以从近几年审计查处的一些单位擅自扩大行政开支范围、乱发津贴、私费公付等问题中得到映证。同时由于收费经费化,资金支出向个人倾斜,使部门间存在分配不公、苦乐不均的问题。从更深层次看,它还造成财政支出结构不合理,降低了国家基础设施投资效率。

(四)资金征缴模式陈旧、征缴程序不科学,导致部分资金逃避财政监督,形成体外循环尽管近几年各地都积极推行预算外资金“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征管体制。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地区仍处于自存自缴的状态。而预算外资金收入过渡户的存在,给个别单位截留预算内外收入、坐收坐支预算内外资金提供了可能。另外,由于征缴程序不严密、不科学,也容易形成资金体外循环。如一些地方出台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属于省、地(州、市)、县(市、区)三级预算收入,应按比例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管理。但其具体征管模式是,由地县基层单位负责收缴资金,由省级部门归集资金、报批手续,待审批后,再由省级部门按比例逐级返还原单位,然后各自缴入国库。这种方法虽有利于资金到位,但对按级次入库的资金,由于征缴过程涉及多个环节,又没有必要的财政监督手段,容易形成既不解缴当地国库,又不纳入专户储存的体外循环资金。

(五)相关政策和配套措施缺位,影响了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落实

根据财政部《预算外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行政主管机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从所属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集中一部分管理费。但该办法对管理费的收取方式、标准、票据使用、支出范围及资金管理都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目前,一些地方迫于强大的财政压力,不得不要求预算部门自

行解决一些财政支出,因此一些主管部门就以各种名义向下属单位收取管理费。由于没有具体的政策规定,一些单位超标准收费、使用不合法票据以及白条收费,进而逃避专户管理、违规投资基建,甚至隐瞒收入、私设小金库等问题时有发生。此外,一些国家收费命令取消,但由于没有及时理顺和解决相关的单位经费,致使一些旨在建立政府与民间良性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减轻企业负担的国家政策无法落到实处。

二、加强和完善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措施

针对预算外资金管理工作的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建议各级财政部门围绕财政综合预算的总体目标,从健全机制、规范运作两个方面逐步实现预算内外资金统管、同管。

(一)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财政预算

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是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应该说实行真正的综合财政预算,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安排使用并最终取消预算外资金,只是时间问题。根据国务院转发财政部深化收支两条线改革意见,目前我国总体上是依照与人民群众生活相关程度,采取逐步将预算外资金纳入预算管理的做法。因此,各级财政首先要将国家明确规定应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不折不扣地全部纳入预管管理,相应支出通过预算予以安排。其次对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单位必须自下而上地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并将其纳入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和财政的综合预算;预算外收入要全部纳入专户管理,相应支出由财政统筹安排,要逐步改变按照收入比例提取经费的作法,要比照部门预算的统一要求核定经费支出,实行“预算制”,进而促进执收执罚部门依法行政。

各级财政部门要改变过去那种重分配轻管理、重审批轻监督、重微观轻宏观、重预算内轻预算外的传统理财观念,充分认识财政宏观调控和财政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克服本位主义和小团体意识,切实加强综合财政预算编制工作,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能力。近年一些地方已经取消了预算外资金的概念,并全面推行政府非税收入银行代收管理办法,这对建立公共财政收入征管体系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不能不说是一个有益的探索和实践,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二)积极借助科技手段以及高效、智能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改革预算外资金收缴制度

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首先是堵塞收入方面的漏洞,做到应收尽收。要以收费票据为资金监管源头,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赋予财政票据信息功能,再借助收费单位、代收银行、财政三家之间强大的网络管理系统,彻底建立起一个“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预算外资金征管体系。由于所有收费通过银行代收,不仅便于财政性资金集中纳入财政管理,增强财政调控能力,使财政专户发挥“准国库”的功能,而且通过银行代收,还构建了财政部门与执收单位间高效的收费票据领购、核销管理模式,大大提高了财政部门对执收单位收取预算外资金的监控力度,有力地遏止了自立收费项目、自定收费标准等乱收费行为。

(三)切实完善配套措施和法规建设,努力提高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效率

预算外资金管理改革是一项政策性强、难度大的工作,它不仅关系到单位原有权力、利益调整,而且涉及单位性质、经费供给以及内部减员等现实问题。因此,只有把它与财政管理制度改革、政府机构改革以及经济体制改革等结合起来,才能切实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法规,并达到相互促进的作用。进而对现行的政府性基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预算外资金列收列支的管理方式进行更进一步的规范和完善,逐步消除单式预算的弊端,真正发挥财政部们应有的管理监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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