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工扣工资的算法

2024-09-11

旷工扣工资的算法(精选11篇)

旷工扣工资的算法 第1篇

旷工按工作日论。旷工扣工资怎么算,会不发工资吗?详细请看下文!

旷工工资的计算方法

按法规的要求,员工旷工只是当天不给工资,如果旷工一天扣三天或者500元,属于克扣工资行为,可以申请仲裁。

加班支付相应加班费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如果公司不支付就是违法行为,可以申请仲裁。

员工旷工的原因

员工旷工的原因各种各样。显然,有些旷工难以避免。人们确实生病,某些家庭事宜如孩子生病等无疑需要占用时间,在这些情况下,企业不可能要求员工上班工作。这一类旷工通常被称为非故意旷工。

但另一方面,许多旷工往往是可以避免的,这种可避免的旷工被称为故意旷工。有时,企业过高的旷工总数在很大程度上是由很少数的员工造成的。

旷工的计算方法

企业要想控制或减少旷工,应以持续检查各部门的旷工统计数字作为开端。这种检查可使管理者准确地确定,究竟哪些雇员频繁缺勤以及哪些部门旷工次数过多。

计算旷工情况有多种方法。以下是美国劳工部(The U.S. Labor Department)建议的一种旷工率的计算公式:(某一时期由于工作缺勤造成的工作人日损失/平均员工人数×工作日数)×100%。

注:也可用小时代替工作日来计算。

控制旷工的方法

如果经理人员对故意旷工的原因有了更清楚的了解,那么对其控制也就变得更加容易。用于减少故意旷工的办法有很多。企业应在员工手册中,明确表明对待旷工的政策措施,各级负责人和管理人员也应提醒员工注意有关的规定。明确的旷工政策和条例有助于提高控制效果。

控制旷工的手段可以分为三类:

1、纪律处分

许多雇主对旷工者给予纪律处分。第一次故意旷工者将受到口头警告,随后的故意旷工将受到书面警告、暂时停职和最终解雇等处罚。

2、正面强化

正面强化措施包括给予符合出勤标准的雇员以现金、表彰、假期或其他等方式的奖励。对出勤良好者予以某些表彰,给予缺勤少于特定天数的员工一定的奖励,“买回”没有用完的病假等,都是减少旷工的正面强化措施。

3、综合方法

综合方法就是一方面奖励良好表现,另一方面惩罚不良表现,它是一种较为理想的方法。有些企业设计或采用了一种病假库的方法,这种方法颇为有效。其做法是,企业为每个员工设置一个照付工资但有天数限制的病假库。当库存变空时,除非该雇员得了那些属于长期性残疾保险覆盖范围的重病,否则他就会因继续缺勤而失去部分工资。

另有一种被称做“无过失”旷工政策的方法。根据这一政策,缺勤的原因无关紧要,但是雇员们必须管好自己总的缺勤时间。管理人员将不再确定哪些缺勤是可原谅的,哪些是不可原谅的。只要缺勤超出了正规限度,包括终止雇用在内的各种纪律措施就将生效。

有些公司进一步完善了有关的政策措施。它们为员工们提供了一个“带薪离岗”(Paid Time-off)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每个员工的休假、节日和病假均被并入一个带薪离岗帐户。雇员可因病假、私事和度假等需要随意使用他们帐户中的天数。如果雇员用完了帐户中的天数,他们额外的缺勤将不再享有报酬。带薪离岗方案一般都使旷工次数减少,特别是全天性旷工次数的减少。但是,由于员工们普遍将帐户中未被用完的天数作为假期,企业的离岗天数往往反而增多了。

1.旷工能扣工资吗

2.旷工扣多少工资

3.旷工怎样扣工资

4.旷工要扣多少工资

5.旷工离职扣工资吗

6.旷工扣工资怎么算

7.旷工是怎么扣工资的

8.旷工最多扣几天工资

9.旷工离职要扣多少工资

10.旷工扣全月绩效工资合法吗

旷工扣工资的算法 第2篇

被诉人陆风辩称,本人是因金城物业公司不给自己缴纳而提出辞职的,所以不同意公司的申诉请求。

经仲裁委审理查明,被诉人陆风于4月3日到申诉人单位金城物业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203月1日至2月28日止的,陆风称,年8月7日,自己以本人不能胜任岗位要求且公司不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向公司提出辞职。2006年9月14日,自己离开了金城物业公司。2006年10月10日,金城物业公司以陆风自9月8日至9月30日期间旷工为由对其予以开除。金城物业公司称,因陆风不辞而别,为此,安排其他员工加班以填补其岗位空缺而支付加班费690元,但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另查,金城物业公司《工作标准化手册》规定,旷工一天扣除当日三倍。

仲裁委认为,金城物业公司《工作标准化手册》虽规定,旷工一天扣除当日三倍工资,但该规定缺乏法律依据且显失公平,因此公司依据此手册要求被诉人陆风赔偿经济损失2070元,仲裁委不予支持。

此外,金城物业公司要求陆风赔偿造成岗位空缺安排其他员工加班而支付的加班费690元的请求,因物业公司对此未能提供相关证据予以证明,所以,仲裁委对此请求不予支持。

【裁】此案经仲裁委,双方未达成协议,裁决如下:驳回金城物业公司的申诉请求。

警惕“扣工资”带来的法律风险 第3篇

李某于2004年9月调入某汽车配件厂从事销售工作,2007年12月,鉴于产品销售情况不好,货物大量积压,资金紧张状况无法缓解,且临近春节销售工作又无任何起色,这家汽车配件厂作出决定:“坚持销售业绩与工资密切挂钩的原则,业绩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的,按照具体数额、比例,从员工工资中相应扣除。”依据这家汽车配件厂所发文件的规定,厂财务科从2008年2月起只发给李某扣发后工资800元,2008年12月,李某因对公司不满,将公司一台价值3000元的电脑砸坏,于是这家汽车配件厂扣发李某当月的全部工资作为赔偿。后李某继续回单位工作,但因为市场不景气,业绩始终难以完成,在随后的一段时间里,工资持续着被扣发的状态。因工资大部分被扣发,生活难以维持,2009年5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某汽车配件厂补发其全部工资。

那么,工资到底能不能扣?扣工资对用人单位有没有风险?有哪些风险?

这是一个典型的用人单位扣发员工工资的案例,一方面,用人单位希望以扣发员工工资的办法督促员工取得更好的业绩;另一方面,员工有时也会认为自己完不成业绩,给用人单位造成不好的影响,被扣发部份工资情有可原,然而事实上却并非如此。

依据劳部发[1994]489号《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在这个案例中,用人单位扣发员工工资的情况我们可以分为两种,第一种既是由于李某业绩不能达标而导致的扣发;第二种是由于李某给公司造成损失导致的扣发。我们以第十六条规定作为尺子去衡量上述两种情况的话,显然只有第二种情况比较符合规定,但作为用人单位,直接扣除李某当月全部工资的做法也有不恰当的地方:首先,用人单位扣除了李某当月全部工资,远远超过了20%的限制;其次,这种做法也违背了扣除后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因此,用人单位在以员工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为由扣除员工工资时,务必要注意扣除比例以及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如果员工工资的20%不足以弥补用人单位损失的话,用人单位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以及民事诉讼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员工请事假与旷工扣工资有何区别 第4篇

员工请事假,关键在于请和批准的程序。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应根据其请假的原因以及其本人的工作安排,来决定是否批准。若单位批准了,员工就可以依据审批休假;若没有批准而休假,那就属于旷工。

员工请事假,等于没有提供劳动,因此,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事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关于带薪事假的规定,那么应当依照规章制度执行。员工请事假能否扣一天以上的工资?肯定是不可以的,只能扣除事假期间的工资。但是,若员工有考核工资的,考核因素中有关于出勤状况的,那么员工请事假其考核工资将会受一定的影响。

第二,如何正确理解旷工与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

旷工系员请假没有获得批准或没有履行请假手续而直接没有上班的行为,旷工属于违纪行为。员工矿工期间单位肯定不用支付工资。那么可否扣除旷工者旷工期间之外的工资呢?那也是不可以的。但是,若用人单位的工资结构中有考核工资,且考核工资与员工的劳动纪委挂钩,有旷工行为的,考核工资应该会受到影响。

第三,事假与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有何区别?

病假扣不扣工资的法律条例 第5篇

如果劳动者在病假期间遭遇单位扣发工资怎么办?

如果遇到以不正当理由扣除工资的情况,当事人可以这样来解决:

第一步,去当地劳动局投诉,申请调解;

第二步,调解不成,申请劳动仲裁,一般到这一步,公司都会给予解决,因为如果公司在劳动局有不良记录,会影响营业执照的年审;

第三步,如果仲裁也无果,那么当事人就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去法院进行诉讼,也就是我们说的打官司。

知识延伸——用人单位扣发工资的合法性情形:

我国劳动法第 50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是对劳动者工资报酬权的法律保护。所谓“克扣”,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应得工资。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有两方面的标准,一是看劳动者是否提供了正常的劳动;二是看用人单位是否有正当的理由。如果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了无过错的正常劳动,而用人单位又不具有扣除工资的法定理由的,就属于克扣劳动者工资。克扣劳动者工资的行为是违法行为,是对劳动者工资权的侵犯。

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劳动者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该规定第16条还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上述代扣劳动者工资的情况,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此外,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下列减发工资的情况也不得视为克扣工资:

(1)国家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

(2)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明确规定的;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并经职工代表大会批准的厂规、厂纪中有明确规定的;

(4)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相联系,经济效益下浮时,工资必须下浮的,但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吗 第6篇

1、旷工自动离职有工资,但也可能会被单位扣工资。

2、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而直接旷工离职是劳动者违法。

3、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4、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三十八条

离职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申请。来到__超市也已经快年了,在这近年里,得到了公司各位同事的多方帮助,我非常感谢超市各位同事。正是在这里我有过欢笑,也有过泪水,更有过收获。超市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或许这真是对的,由此我开始了思索,认真的思考。但是由于我怀孕了,本着对超市负责的态度,为了不让超市因我而造成的一些损失,我郑重向__超市提出辞职。

我考虑在此辞呈递交之后的2—4周内离开__超市,这样您将有时间去寻找适合人选,来填补因我离职而造成的空缺,同时我也能够协助您对新人进行入职培训,使他尽快熟悉工作。能为__公司效力的日子不多了,我一定会把好自己最后一班岗,做好工作的交接工作,尽力让本岗位做到平衡过渡。离开这个超市,离开这些曾经同甘共苦的同事,很舍不得,舍不得领导们的尊尊教诲,舍不得同事之间的那片真诚和友善。在短短的年时间我们超市已经发生了巨大可喜的变化,我很遗憾不能为超市辉煌的明天贡献自己的力量。

我只有衷心祝愿__超市的业绩一路飙升!单位领导及各位同事工作顺利!

申请人:__

时间:__

办理离职手续单位不发工资怎么办

1、协商解决。

2、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单位所在区的劳动监察大队)。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3、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旷工扣工资的算法 第7篇

众所周知,和尚是不能结婚的。究其原因,是因其结婚以后,就会有有子女的累赘,有家务事缠缚身子,不能荷担如来大法,到处宏扬佛法,普渡众生。

自东汉时期佛教传入我国以来,佛教教义虽有多种变化,但独身灭欲是一直不变的,并视为教规之一。

然而到了宋代,却出现和尚娶妻生子的奇怪现象。据宋代《鸡肋编》记载:“广南风俗,市井坐估,多僧人为之,率皆致富。又例有家室,故其妇女多嫁于僧。”

宋代和尚尤其是岭南地区的僧人为什么能娶妻生子?世俗女子为什么敢于嫁给和尚?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佛儒两教融合并世俗化的结果。自唐朝中期以后,佛家以六祖慧能为代表的禅宗南派的影响日益扩大。由于该派摒弃了烦琐的宗教仪式,强调心既是佛,佛在心中,人一旦醒悟,立刻就可成佛,无须长期入庙专门修炼,简化了程序,受到民众的欢迎。到了宋代,禅宗发展到了新的程度,世俗化的趋势进一步加强。在其教徒心中,皇帝成了“佛”。宋代皇帝推崇文人儒家,反过来对佛教采取了宽容扶植的政策,加深了佛教思想与儒家思想的融合,这又更加加深了佛教的世俗化和儒家化。

二是国家人口急需补充的需要。经过五代十国的多年战乱,国家人口需要补充,而佛教的禁欲修身恰与儒家思想相驳,为了更适应国情、民意,和尚能娶妻生子这种两全其美的现象有意无意的也就出现了。

三是由于宋代僧侣是比较富有和特殊的群体。宋代寺庙大都广有田产,还能经商,放高利贷,香火收入也不菲,犯了罪处罚也较轻,俗人犯罪入了僧门还能免去一定的罪过。大概是由于利益所趋,世俗女子觉得嫁给和尚是个不错的选择。

四是执法不严导致的现象。其实,宋朝的礼法制度相当严格,当权者曾以法律的形式明文规定:和尚、道士们不得有性行为!这一点以宋太祖和宋太宗最为严格。北宋开宝五年(公元972),宋太祖诏:“道士不得畜养妻孥,已有家者,遣出外居止。”雍熙二年(公元985年)九月,宋太宗要求岭南地区的地方官员,将“僧置妻孥”之禁在当地逐渐加以推广。宋代法令规定:“诸僧道辄娶妻,并嫁之者,各以奸论,加一等,僧道送五百里编管。”而宋朝的法律虽然严,但执行不严,这条法令在执行过程中遇到了很大的困难。

不过这种现象起于何时?终于何时?最后因何消失?宋代和尚娶妻现象有无普遍意义?北方情况又如何?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古代迟到官员扣工资

唐玄宗时,“文武官朝参,无故不到者,夺一季禄”(《唐会要》卷二四)。到肃宗时,“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

再到文宗时,“文武常参官,朝参不到,据料钱多少每贯罚二十五文”。再说“缺勤被撤职”的,清乾隆时,一个叫钱在上的翰林给皇孙当老师,只因连日缺勤,便奉旨革职留放,由此失去了外放考差、收受孝敬的赚钱机会。还有“因旷工而坐牢”的规定,唐律规定:“旷工满35天判处有期徒刑1年。倘是军事重镇或边境地区工作的官员,还要罪加一等”。

关于请假扣工资 第8篇

根据劳动法和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请假15天,出勤15天是不现实的,请假期间要扣除法定公休日,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a.制度工作时间的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20.83天/月

b.日工资、小时工资的折算:

工作小时数的计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

日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

月计薪天数=(365天-104天)÷12月=21.75天

c.请假应扣工资的计算: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小时)×小时工资

实际请假的工作时间(天数)×日工资

3.他的问题不少企业管理人员可能都存在,虽然他关于请假怎么扣工资与加班工资的计算方法,说得并不正确,但确实提出了一个问题。

关于请假怎么扣工资,这个劳动法有详细的规定,并在上述两篇专栏文章中有详细的叙述,在这里,只是简单的说明一下:

请事假是工人未提供劳动,可以不支付工资,但不能倒扣工资,所以,只能不发当天工资,请病假的时候,还需要按劳动法支付一定的最低生活费,体现人性化。

而加班如果发生在平时或者是周六日,可以不用支付工资,倒班就行了。如果不能安排倒班,由于工人是在已经完成正常工作的情况下,超额提供的劳动,所以,要额外支付比正常工资更高加班工资。

加班工资在周一至周五为1.5倍工资,在周六日为2倍工资。

国家法定假日加班,更是工人牺牲个人休息与家人团聚的时间,为企业提供劳动,所以,要给予3倍加班工资,并且不能倒休,因为国家法定假日,如春节、元旦等,一旦错过是无法替代的。

作为企业的管理人员,一方面要充分地学习劳动法,因为,违反的成本是很高的,劳动仲裁没有任何门槛;另一方面要认识到,只有以人为本的管理才能够持久,只有真正为工人着想,工人才会为企业着想

病假如何扣工资 第9篇

我的工资1350,我因身体不舒服,请假13的病假,其中还有4天公休。请问:这里面的4天公休算不算在病假里的,是按基本工资扣还是按照月工资扣?(是超市员工)

[病假如何扣工资]

离职扣工资问题? 第10篇

如题,如果员工辞职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后,但没去上班结果公司扣去了上月工资是否可以

[离职扣工资问题?]

公司扣辞职工资 第11篇

我是7号辞职,辞到28号,我提交辞职单行政是签收了的,到28号我到期离职,且在我离职一个星期后询问公司什么时候发工资,公司才说要扣我工资,要算我16号提交的单子,扣我半个月工资,因为我是每周单休制,所以扣下半个月来我工资从1000多扣得只剩不到300,公司这样做我是否可以请求劳动仲裁委员会促裁?

我离职之前已将所有工作交接好,为了交接,我在离职的二十几天里几乎天天免费在加班,周末也在那里免费加班,且离职那天部门主管有批准,行政部门的人员也给办了离职手续,收走了厂牌,撤了宿舍,离职前公司并决有在辞职单上写明要扣工资,离职后行政经理才说他没有同意,说要按公司制度走,扣我半个月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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