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4-06-21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精选10篇)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1篇

东城基学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行风建设,解决极少数干部、教职员工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教育工作者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自觉性,以德促教,以德促学,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依照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以“立师德、正师风、铸师魂、塑形象,做人民满意的教师”为主题的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实施方案,我校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等政策、法律、法规为准绳,以《邯郸市中小学教师为规范》和磁县教育系统“三不做、八不准”为标准,以增强教师爱岗敬业精神、提高职业素养为目标,积极开展“创造争优、创业奉献”活动和邯郸市“三师”活动(十心立师德、十力提师能、十心修师表),全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良、乐教敬业、无私奉献的教师队伍。

二、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切实解决当前教育系统中极少数干部、教职员工在师德师风方面沾染的不良习气与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在树立 1 教师良好形象上实现新提升,在深化教育改革上实现新进展,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实现新突破,在教育管理水平上实现新跨越。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全员参与原则。此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学校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必须全员参与,不漏一人。

(二)坚持教育为主原则。此项活动,旨在通过学习教育,有效解决突出问题,重在弘扬高尚师德,惩戒极少数违法违纪等突出问题,根治歪风邪气。

(三)坚持自我提高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原则。组织全校领导干部、教职员工认真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文件精神,深刻反思自身存在的差距,自我教育提高,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在此基础上,建立行政监督、学校监督、学生监督和家长监督“四位一体”的监督网络,充分发挥社会各界监督作用,对广大干部、教职员工师德师风情况记载、评议、纳入教师个人档案,与个人处度考核、职务聘任、评先评优等有机结合起来,对于师德师风存在严重问题人员依法依纪予以处理。

(四)坚持师德师风建设和推动教学相结合原则。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做人民满意的教师、办有民满意的教育作为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学习制度、谈心制度、教育承诺制度、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2 制度,以及思想政治工作考核制度等,建立建全师德师风建设的长效机制,确保师德师风建设与教育教学工作两促进、双提升。

四、活动安排

2011年5月份为 “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教育月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动员、提高认识阶段。(5月3日至5月7日)召开全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明确开展师德师风主题教育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具体要求和工作步骤。成立活动领导机构,召开专题会议全面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经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广大教职工认真学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末成年人保护法》、《邯郸市中小学教师为规范》及我县教育系统“三不做、八不准”等教育法律法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每人写一篇学习心得,字数不少于1500字,学校办学习专栏不少于2期。

(二)征求意见、查摆问题阶段。(5月8日至5月15日)在统一思想认识和深入学习基础上,对照《邯郸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和我县教育系统“三不做、八不准”要求,全面总结近几年来在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尊重家长、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查找师德师风、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1、学校领导班子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剖析。

(1)办学方向、办学目标、办学思想不明,社会满意度较低;(2)管理失之于软、失之于宽,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3)主要精力没有用在校风、教风、学风上,忽视师德师风教育和业务、能力的培养提高;

(4)违反收费政策,巧立名目乱收费,超标准收费。开支不合理,存大大吃大喝现象,违背财经纪律,私设“小金库”等问题;

(5)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差,不能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对各种不正之风抵制不力,正气不足,风气不正等问题;

(6)学习、调研不深入,决策能力、水平较低,有失策、失误、失当等问题;

(7)对教职员工的评价和使用不够客观、公正、合理,不善于团结广大教职员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2、教职员工重点围绕以下七个方面进行剖析。

(1)师德、师表意识差,言行与法律法规相违背,出入不健康、不适宜的娱乐场所,参与赌博,有违公务人员形象等行为;

(2)违反“邯郸市中小教师行为规范》,工作日饮酒、打麻将、上网娱乐等现象;

(3)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不重视业务学习和提高,组织观念 4 不强,纪律性差;

(4)教学与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教育学生缺乏耐心、细心和爱心,故意刁难学生和家长;

(5)为政不谦、为教不谦,吃请受贿,乱收费,乱补课,强制学生征订教辅资料,向学生和家长索要钱物等行为;

(6)为发私愤进行恶意中伤、散布谣言、超级上访、制造事端等不良行为;

(7)工作中有迟到、早退,无故缺勤、旷课,擅自职守、在编不在岗等行为;

采取召开教师座谈会、问卷、个别谈话、印发征求意见表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相关单位、教职工、学生家长、学生及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并将征求到的意见梳理后进行公开、公示。广大干部、教职员工要主动征求多方意见,学校领导更要以普通教师的身份带头征求多方面意见。设立举报电话:*** 举报信箱:zhangjing070503@163.com。

(三)群众满意度测评阶段。(5月16日至5月22日)在深入学习理论、深入查找问题、自我剖析原因、形成整改方案的基础上,召开测评会议,发放测评表,对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学校领导班子的测评,必须由占教职工总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教职工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知名人士代表 5 及相关部门代表参加。教师、管理和服务人员的测评,要尽可能把测评人员范围放宽到知名人士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

学校领导班子群众满意率达不到百分之八十及以上的,对该班子进行集体调整;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个人群众满意率达不到百分之八十及以上的,视情节轻重对其进行警告、戒免谈话或免职等处理;教职工群众满意率达不到百分之八十及以上的,视情况给予调离原校,高职低聘,减少或取消绩效工资,发基本生活费待岗,停薪等处理,处理结果报教育局备案。在此师德师风教育活动中发现教职工存在违纪违法情节的,依纪依法查处,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的从严处理。

(四)深入剖析、整改提高阶段。(5月23日至5月27日)

根据归纳梳理出来的群众意见,分层次召开领导班子会、教职工大会,深入剖析问题成因。领导班子存在的或教职工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把手必须亲自作自我批评;教职工个人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学校领导要以组织的名义对其开展认真、细致、反复的谈心谈话,并督促其作出严肃的自我批评。

学校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必须由:存在问题、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和今后努力方向几部分组成。学校领导班子要对教职工的整改情况实行督导检查、跟踪问效。

(五)全面总结、建章立制阶段。(5月28至5月31日)要组织全体干部、教职员工,人人写出师德师风承诺书,并存档备案。要召开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总结大会,认真总结此次活动的成败得失,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和实际情况,全面清理、修正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如学习、德育工作、家访、评优评先、绩效考核、师德师风考评监督及责任追究制度等。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重点建立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将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评优评先、绩效工资挂钩,使师德师风评价真正成为衡量教育系统广大教职工工作的重要指标。建立和完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采取面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聘请监督员和建立家长委员会等措施,自觉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不断巩固和提高全县师德师风建设的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高度重视此次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促进和提高教育教学工作的一项有力措施来抓。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必须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引领作用,校长是这次师德师风教育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好各项工作职责。班子成员要分工抓,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对整顿活动中查出来的重大问题、典型经验、取得成效要及时反馈,并将整顿活动的资料整理存档备查。

(二)营造氛围。充分利用黑板报、标语、宣传栏、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网络等,加大对整顿互动宣传力度,宣传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提高广大干部、教职工对师德师风教育活动重要意义的认识。开展师德模范系列报道活动,大力倡导高尚师德和优良师表,充分唤起人民群众对教育行业和教师职业的了解和尊重,在全社会树立尊师重教的浓厚风气。

(三)督导检查。学校领导班子在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扎实、活动取得实效的要大力表扬,对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全县通报批评,确保“师德师风主题教育月”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2篇

硋灶中心小学

硋灶中心小学关于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的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大力弘扬高尚师德,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争当师德楷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我区各校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月”活动。现制定相关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忠诚履职,爱生乐教

二、活动时间:2012年9月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师德师风专题学习活动。

我区各校要按文件精神,结合每周学习例会时间组织广大教师通过研读专著、集中研讨、学习反思等,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各级领导关于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讲话,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增强职业道德观念,依法履行教师职责和义务。

第三周我区还将召开的新任教师岗前培训会议上,就师德问题作专题学习。

(二)开展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学习活动。

各学校要组织好向张丽莉同志等教书育人楷模的学习活动,切实加强师德建设。要认真组织学生和广大教师收看收听张丽莉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

引外,我区各校还要认真学习我区陈文道老师的感人事迹,以身边的事引导广大教师他们为榜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努力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开展师德师风建设大讨论活动。

各校要结合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师资队伍建设及和谐校园建设等工作,要求全体教师对照师德规范、对照先进典型,找出自己在师德方面的不足和差距,提出整改的计划和措施。

(四)开展教师“三进”活动。

各校一定要按上级要求作好三进工作,我区重点做好其中二进:即:一是进家庭,组织教师到每一位学生家里进行一次家访,与家长交流学生教育情况,并收集家长对学校工作的意见与建议;二是与关工委积极配合,进入乡村,做好联系,听取对学校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宣传政策,共同推进社区教育。

要与关工委配合,重点加强与留守儿童的思想交流和心理指导,关爱留守儿童;做好不良行为学生的教育矫正和转化工作,关爱问题学生;通过发放奖学金、助学金等多种方式解决学生生活困难问题,关爱经济困难学生;加强学习指导和学业辅导增强学生学习信心,关爱学习困难学生。

(五)开展教学技能大赛活动。

我区各校要重点加强对教师的教案编写、课堂教学、过程管理、质量监控、教学研究等基本功训练,调动教师钻研业务的积极性,推动教师专业成长。组织开展以教学基本功、基本技能为主要内容的教师岗位大练兵和各种教学技能竞赛,为广大教师提高教学技能提供激励和展示平台。培养教师适应现代教育所必需的业务素质和能力,激发广大教师教育教学热情,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六)开展“师德师风八查八看”活动。

我们要组织教师对照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深入查找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查职业认识,重点看是否热爱教育事业,有无违背教育方针政策,只教书不育人的言行。二查工作态度,重点看是否用心投入教育教学,有无敷衍塞责现象。三查师生情感,重点看能否理解、尊重、信任和关爱每一位学生,有无体罚、歧视和侮辱学生行为。四查工作纪律,重点看是否自由散漫,有无马虎从教误人子弟问题。五查廉洁从教,重点看有无刁难家长、索要财物、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等违规行为。六查师表形象,重点看是否举止文明、仪表端庄,有无赌博、酗酒、行为不检点等违法违纪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七查治学态度,重点看是否严谨治学,有无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的不端行为。八查工作效果,重点看教育教学质量是否提升,能否做到学生信服、家长信任、学校和社会满意。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3篇

一、幼儿园

(一) 环境创设

儿童的社会性发展受到成人为其创设的物质环境的深刻影响。儿童会在不知不觉中受到环境本身所提供的一些线索和暗示来参与活动。比如, 阅读区的进门处在地上粘贴了三双小脚丫, 幼儿就知道此区域一次只能有三个小朋友参与。对于幼儿教师来说, 更多的是在观察儿童活动、分析幼儿心理的基础上, 不断为幼儿创设适宜的、变化的环境, 借助环境创设对幼儿提供隐形提示和指导。正如蒙台梭利教育一样, 教师要努力为儿童提供“有准备的环境”, 潜移默化地为儿童的社会性发展提供经验和实践。在实际教学中, 教师可以以环境创设为教学的辅助手段, 更好地帮助幼儿达成一些社会教育的目标。幼儿园所要做的就是积极支持和配合教师为幼儿创造一个适合社会性发展的物质环境和精神环境。

(二) 园长的教育理念

幼儿园实行的是园长负责制, 园长全面负责幼儿园的教学工作, 园长的教育理念必然影响整个幼儿园的教学。因此, 园长要不断学习, 革新并提升自己的教育理念, 重视社会领域教育对于儿童发展的重要价值。同时, 给予幼儿教师更多教学上的支持, 广泛搜集信息, 鼓励幼儿教师积极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同时, 要加强制度建设, 给予社会领域教育活动制度上的支持和保障, 对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教学的教师予以适当奖励, 提高教师的积极性。

(三) 设置专门的社会领域教研组,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不能因为擅长该领域的老师少, 社会活动开展较难, 不易把握, 而不设置专门的教研组。和其他教研组一样, 定期开展开放式的园本教研实践研讨活动, 鼓励幼儿教师自由发言、畅所欲言, 在平等开放的气氛中达到相互交流的目的。同时, 根据本园的园情, 和其他幼儿园一起, 共同组织园级社会领域课程公开课、观摩活动, 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幼儿园课程比赛。可以积极组织“老带新”“结对帮扶”活动, 积极发挥老教师和优秀教师的模范作用, 为新教师的专业化成长提供帮助。有条件的幼儿园, 应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园际交流与观摩活动, 真正做到资源共享。总之, 要充分利用集体的力量, 群策群力, 提高社会活动的组织频率和教学质量。

二、幼儿教师

幼儿教师要采用多种方式, 诸如国培、进修等方式, 促进自身专业化的提高。教师要充分利用课余时间, 深入学习和钻研社会教育活动的特点和教学方法, 拓宽社会教育的学习内容, 尤其是结合幼儿的生活实际和时代特点, 提高内容的生活性和趣味性, 重点是改进教学方法, 采用活学活用、趣味游戏的方式, 调动幼儿活动的积极性, 鼓励幼儿参与、操作和体验, 明确表扬的具体指向性, 提高幼儿的参与性和教学效果。

比如, 中班社会活动《找朋友》。当教师问幼儿喜欢哪些小朋友一起玩时, 大部分孩子喜欢的都是班上很受欢迎的幼儿, 当问他们为什么时, 他们的回答则是:“她很漂亮”“他魔方玩得好”“她有很多芭比娃娃”“他不打我”“他请我吃好多好的”等, 这些回答往往是表面化的, 而没有指向内部实质, 即受欢迎的幼儿其实是表现出了某些亲社会行为, 或者是拥有积极友好的交往策略。这样的结果要求幼儿教师在总结小朋友的回答时, 应当引导幼儿意识到亲社会行为和积极的交往策略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多的朋友, 要启发幼儿去思考哪些行为可以帮助我们交到更多的好朋友, 并鼓励他们去做。

下一个阶段, 教师就可以通过情境表演、观察演示、角色扮演等方式先帮助幼儿理解分享、谦让、合作等交往策略和亲社会行为的含义, 以及哪些具体的行为可以将其表现出来。在这个过程中, 教师要积极创设环境, 给幼儿提供大量实践、练习、体验的机会和平台, 帮助儿童切实习得适宜的交往策略和社会行为。同时, 教师还应激发幼儿使用积极的交往策略的欲望, 只有当幼儿自己有了需要, 并获得积极体验以后, 幼儿才有可能在今后的社会交往中去主动运用这些交往策略。

三、区域特色

赣州是革命老区, 有着丰富的革命文化环境, 要充分利用区域特色和区域环境, 对幼儿进行社会教育。合理利用参观法和实际操作法进行教学, 到周边的革命文化馆、博物馆进行参观, 邀请当地的老红军及其子女进行讲座交流, 对幼儿进行爱国主义教育, 从小培养幼儿的爱国主义精神、集体主义精神、吃苦耐劳的精神, 并渗透其他内容的教育。

四、家园配合

幼儿教师不容易体会到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价值, 存在两方面原因:一方面, 知识本位的价值取向在当前仍然很有市场, 家长喜欢, 因而为了迎合家长的喜好, 出现此现象。另一方面, 社会领域课程的实施效果带有一定的滞后性, 不容易看到效果。导致教师会潜意识地注重像科学、语言、艺术等领域的教学, 不但在一定程度上迎合了家长的要求, 而且教师容易体验到成就感。因此, 相对于其他领域课程, 教师不愿组织社会领域活动。

针对这一现象, 幼儿园和社区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让家长及社会了解社会教育的重要性, 让家长理解教师实施社会教育的重要意义, 了解及理解社会教育活动实施的特点。具体做法如下:通过散发宣传资料、壁报栏等途径宣传社会性教育及社会领域课程实施对幼儿发展的重要性;通过家长会向家长宣传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作用, 希望家长支持和协助幼儿园实施社会领域课程。只有家长重视了, 社会理解了, 教师才能体会到实施社会领域课程的意义和价值, 才能切实采取各种措施促进社会领域课程实施的有效性。

摘要:当前我国大力提倡发展学前教育, 五大领域已深入人心, 但学前社会教育在实施的过程中, 依然存在较多问题, 作者在进行实际调查后, 从四个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实施建议。

关键词:社会教育活动,幼儿园,幼儿教师,区域特色,家园共育

参考文献

[1]嵇瑨.我国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实践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思考[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版, 2011 (7) .

[2]冯淑娟.幼儿园利用社区资源进行社会领域教育的研究[D].华东师范大学硕士论文, 2007.

[3]王冬兰.当前幼儿园社会领域教育活动存在的问题——以两个社会活动为例[J].学前课程研究, 2007 (2) .

师德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月活动 第4篇

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提升广大教师的师德水平,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业务精湛、充满活力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粤府[2012]99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函[2009]82号)要求,省教育厅在今年9月份继续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

今年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主题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近年来特别是去年教师节前夕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为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为根本要求,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引导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争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教师,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自己的贡献。

活动内容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讲话精神;广泛开展以“弘扬高尚师德,争做‘四有好教师”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优秀教师表彰活动;组织开展师德楷模先进事迹宣讲活动;继续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5篇

根据县委统一部署,今年X月在全县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以下简称“宣教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聚焦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要论述,聚焦“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0XX年行动举措”“鄂纪励十二条”《关于在疫情防控监督中激励保护基层干部积极性的指导意见》等学习贯彻,通过学习宣传、知识测试、廉政文化宣传、典型案例警示、观看警示片等方式,教育引导全镇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进一步树牢纪律红线不能碰、法律底线不能越的观念,推动党性观念、纪律规矩意识和党纪国法入脑入心。

二、活动主题

强化清廉实干担当聚力决胜全面小康

三、活动内容

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分三阶段有序开展,即动员阶段、实施阶段、总结阶段:

(一)动员阶段(X月X日-X月X日)

九月上旬,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按要求精心谋划、制定本组织宣教月活动方案,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动员会,作专题动员,对本次宣教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二)实施阶段(X月X日-X月X日)

1、开展学、讲、考、用、守活动,倡廉。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持续贯彻好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部署,结合实际开展“学”“讲”“考”“用”“守”活动。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安排一次党章、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规、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党纪法规相关内容的专题学习,主要负责人要讲一次廉政党课。要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知识测试、知识竞赛、道德讲堂等形式,推动党纪法规深入人心。各村(居)在“两委”会议、全体党员大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上开展常态化纪法宣讲。广大党员于部要充分用好学习强国、干部在线学习等载体,有针对性地加强党纪法规学习,做到学以致用、严格遵守、知行合一。镇纪委办加强督办检查通报,确保活动全覆盖、真到位。(牵头单位:镇纪委办,责任单位:镇组织办、各党委、总支、支部)

2、开展“以案五说”警示教育活动,说廉。各党委、总支、支部要肩负起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主体责任。扎实推动党章觉规党纪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坚持把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和纪法警示教育融入日常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村各镇直部门要认真用好市纪委监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不忘初心钟声示警》和县纪委通报的系列典型案例等警示教育素材,组织深入讨论,撰写观后感、读后感,推动警示教育入脑入心。组织全镇党员干部算好明白账,尤其是要算好政治、经济、名誉、家庭、自由、健康六笔人生账。镇纪委办要把以案说纪、说法、说德、说害、说责作为做实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抓手,通过观看警示教育片、加强案例通报等方式,以案示警、以案为戒、以案治本。(牵头单位:镇纪委办,责任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

3、开展“廉洁好家风”宣传教育活动,助廉。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把清廉家风教育作为党性宗旨教育、纪法教育、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加强正面引领和反面警示教育。要广泛开展“树清廉家风创廉洁家庭”活动,将创建“廉洁家庭”纳入文明家庭创建体系。持续深化拓展全镇家庭助廉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及配偶讲廉、诺廉、倡廉,采取面向全镇各级领导干部及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发放廉洁倡议书等宣传教育形式,引领家庭助廉新风。继续开展“寻找身边勤廉典型”活动,选树一批具有说服力感召力的“廉洁家庭”典型,开展以“家庭助廉”为主题的故事分享会,推进家庭廉政建设。开展“廉洁家风家训”征集活动,挖掘、宣传一批廉洁家风故事。(牵头单位:镇妇联,责任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

4、开展“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播”活动,展廉。各党委、总支、支部要组织在媒体网站观看《王荷波的故事》《铁血忠魂》等优秀廉洁文化作品,要充分运用LED屏、宣传专栏、文化墙廊、交通工具、文化广场等载体,广泛宣传廉洁标语、图文和视频。持续通过村级广播“村村响”,把党纪法规宣传覆盖到“最后一公里”。(牵头单位:镇纪委办,责任单位:各党委、总支、支部)

(三)总结阶段(X月X日-X月X日)

各党委、总支、支部要认真总结本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以各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向镇纪委报送一份宣教月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党委、总支、支部要切实加强对宣教月活动的组织领导,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统筹谋划,精心部署,把此次宣教月活动作为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廉政建设的重要工作内容。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参加活动。

(二)注重实效。各党委、总支、支部要按照镇委统一部署,聚焦主题,精细落实。镇纪委办、镇组织办、镇妇联要加强策划,抓好统筹,保障实效。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6篇

一、活动主题

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二十四条”实施意见要求,按照市委纪委五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围绕“深入学习党章、严明党的纪律”教育主题,结合我院实际,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进一步加强我院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纪律意识,为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政治保证。

二、活动内容

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重点开展好以下几项活动

(一)开展严明党的纪律集中教育活动。上廉政党课,以深入学习党章、严守党的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为主要内容,促进党员干部不断强化党章意识、宗旨意识和纪律意识。

(二)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活动。开展医德医风专项治理活动,规范执业行为防范商业贿赂,着重抓好临床医技相关人员的廉洁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遵章守纪、廉洁自律和依法廉洁从政意识。

(三)开展“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活动”。通过组织党员干部集中观看《焦裕禄》等相关电教片等形式,以“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争做为民务实清廉好干部”为主题开展大讨论活动,以焦裕禄为镜子,找差距、找不足、找原因,真正做到有反思、有触动、有提高。

(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按照“三严三实”的要求,把“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查找准,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措施,立行立改,不断转变工作作风。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为了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小组,建立以领导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督导,带头参与活动。

(二)结合实际,注重实效。全体党员干部要自觉参加各项教育活动,确保人员、内容、时间落实。通过深入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维护信念坚定、纪律严明、作风扎实、清廉为民的良好形象。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7篇

一、活动内容

(一)开展建设“诚信吐鲁番”系列活动。

1、“同讲道德、共铸诚信”万人宣誓签名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城建局、市经贸委、市农业局党委、高昌街道党工委、老城街道党工委、亚尔乡、葡萄乡)时间:3月18日上午北京时间11:30地点:吐鲁番市旅游文化广场

2、“同讲道德、共铸诚信”演讲比赛(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团委)时间:三月底地点:待定

3、开展“文明诚信出租车”“文明诚信单位”“文明诚信农户”“文明诚信个体户”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1)“文明诚信出租车”评选活动,由市城建局客管办根据《文明诚信出租车评选标准》具体负责评选。(2)“文明诚信单位”评选活动,行政、事业单位由所属各党(工)委负责组织评选,企业单位由市经贸委、市工商联负责组织评选。(3)“文明诚信农户”评选活动,由市农村信用联社、各乡、镇、场党委制订评选标准并组织评选。(4)“文明诚信个体户”评选活动,由市工商局牵头制订评选标准,市高昌街道党工委、市老城街道党工委、市工商联配合组织评选。时间:三月底

4、开展“诚信与我同行”征文比赛(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教育局)时间:三月底

5、开展“诚信大家谈”社区论坛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高昌街道党工委、市老城街道党工委)时间:4月中旬

(二)征集各行各业群众在日常生活工作中比较常用的,群众比较喜欢,使用比较普遍、语言鲜活、富有哲理的“吐鲁番市文明用语”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广电文体局)时间:4月20日截止

(三)开展“感动吐鲁番—十大道德标兵”评选活动。评选在公民道德建设实践中,切实以实际行动在精神文明建设、援弱助残、捐资助学、关爱生命、关心未成年人成长、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精神和事迹比较感人的十名道德标兵。(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市工会、市团委、市妇联、市高昌街道党工委、市老城街道党工委、各乡镇场党委)时间:4月底

(四)开展“百城万店无假货”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责任单位:市工商局)时间:3月15日地点:市旅游文化广场

(五)开展“十星级文明户标兵户”评选活动(牵头单位:市文明办;实施部门:各乡、镇、场党委)评选标准:在“十星级文明户”的基础上,做到家中“四净三齐一无味”(即室内墙净、地净、门窗玻璃净、家具净;家具摆放整齐、衣物叠放整齐、灶具整齐;室内无异味)。时间:4月底

(六)开展“传承雷峰精神,实践先进性,构建和谐社会”学雷峰青年志愿者活动(牵头单位:市团委,实施部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时间:3月5日地点:旅游文化广场

(七)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活动(牵头单位:市妇联,实施部门:市文明办)

二、具体要求

1、市广播电视文化体育局要时刻关注公民道德建设月系列活动的开展情况,派出骨干记者主动与市文明办和活动单位联系,及时宣传报道各项活动动态,在广播营造宣传声势。

2、活动相关实施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加强相互协调配合,要把各项活动作为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

3、各单位、各部门要及时将公民道德建设月活动开展情况及总结以简报、信息的形式上报市文明办,并注重活动音像、图片、文字资料的收集、保存和归档。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8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省政府《通告》要求,紧扣“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主题,加强“瘦肉精”监管长效机制建设。以“瘦肉精”各环节专项整治为重点,以肉牛、肉羊、生猪收购贩运、屠宰环节为突破口,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严厉打击制售和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违法行为,确保我省全运会期间畜产品和动物卫生安全。

二、总体目标

通过3年的努力,全省畜产品安全监管的各项法规制度基本建立,畜产品安全监管的组织体系基本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督执法水平显著提升,畜产品安全监测能力明显增强,“瘦肉精”监管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落实,违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的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全省不发生重大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整治重点

1、肉牛、肉羊、生猪屠宰环节

2、肉牛、肉羊、生猪收购贩运环节

3、肉牛、肉羊、生猪养殖环节

4、肉牛、肉羊、生猪饲料环节

四、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落实省政府《通告》为主要内容,全面开展各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

1、开展屠宰环节整治。

落实猪、牛、羊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制度,屠宰企业不履行“瘦肉精”自检义务的,要停止对其屠宰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查处,直至建议取消其屠宰资格;落实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与屠宰检疫同步制度,按照《关于做好“瘦肉精”检验与动物屠宰检疫同步工作的通知》(辽牧明[2011]9号),屠宰厂(点)未按规定的方法对屠宰的猪、牛和羊进行“瘦肉精”自检或自检不合格的,检疫监督人员不得出具动物产品检疫证明,该动物产品更不得上市;严格控制屠宰厂(点)“瘦肉精”自检或监督抽检发现阳性样品的同批次动物移动;组织开展屠宰厂(点)“瘦肉精”检测技术培训,建立风险预警防范、快速溯源追踪和信息及时报送机制,及时处置突发“瘦肉精”安全事件。

2、开展收购贩运环节整治。

加强对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的监督管理,对经纪人实行备案制度,每年备案一次,根据经纪人备案信息,建立、完善经纪人监管档案,掌握辖区内经纪人经纪活动动态,定期组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各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关于做好出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检验工作的通知》(辽牧明[2011]8号)要求,严格落实运往省外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瘦肉精”自检制度,做好与动物检疫工作的有效结合,同时检疫员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瘦肉精”试纸条抽检;饲养场(户)、畜主要签订《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出栏动物经现场检疫合格且畜主已签订保证书后方可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保证书要与出栏动物一起流动,并要监督做好保证书在屠宰环节的查验与保存;督促经纪人建立《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等证明材料查验制度和收购贩运信息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并保存活畜来源、销售去向、时间等收购信息;加强对销售和运输过程中活畜的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强化出栏活畜“瘦肉精”筛查,对发现含“瘦肉精”的活畜,要监督实施销毁处理;严厉打击活畜收购贩运经纪人兜售“瘦肉精”和收购贩运“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的行为。

3、开展养殖环节整治。

健全养殖场(户)日常监管制度,明确监管责任,实施月巡查制度,强化监督检查;督促养殖场(小区)建立完善养殖档案,按照《辽宁省畜禽养殖场养殖档案(格式)》如实记录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并保留相关凭证;建立养殖场(户)质量安全承诺制度,签订《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通过媒体宣传、入户宣讲、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对养殖场(户)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技术指导与服务,增强养殖场(户)的质量安全责任意识和假劣饲料兽药识别能力;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对在2011年6月10日前主动上缴且协助查清“瘦肉精”来源的养殖场(户)从轻或免予处罚;对于非法使用“瘦肉精”的养殖户,按照《通告》要求严厉查处,并实行黑名单制度,3年内不得享受任何政府畜牧扶持政策;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和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的行为;加大无公害畜产品认证进程,以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发挥典型示范、先进引路作用,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

4、开展饲料环节整治。

按照“提高门槛,减少数量;转变方式,增加效益;加强监管,保证安全”的基本原则,组织开展饲料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围绕当前饲料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明确监管责任,着力强化日常监管,落实饲料安全监管措施;加大对饲料生产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加强对饲料企业年度备案审核把关,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原料进厂把关、产品出厂检验等质量安全制度;加大“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抽检力度,开展新公布的违禁添加物监测;加强饲料销售和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做好饲料隐患排查和风险预警;强化饲料安全宣传培训工作,提高生产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杜绝在饲料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添加瘦肉精等违禁物质。

(二)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提高畜产品安全检测水平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辽政办发[2009]24号),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运行机制。各市县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要强化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管理职能,市级要进一步加强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执法机构和监测机构建设,各县(市、区)要建立健全畜产品监督检验机构,乡镇所要加强畜产品安全监管力量。各市县要将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资金需求,对监督执法及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监督执法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监测机构设备购置、更新及监测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市级畜产品安全检测机构要增添必要的检测设备、改善实验室条件,尽快具备“瘦肉精”确证检验能力。要充实检验人员队伍,加强检测技能培训,尤其是大型检测仪器设备的培训,通过以干代训、集中培训、分片现场指导等方式,切实提高检测能力。

(三)加强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

加强养殖场(户)的强制免疫、日常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工作的监管。检疫人员对于出栏动物要严格实施临栏检疫,现场查验免疫证明、畜禽标识、养殖档案,猪牛羊等还要查看未使用瘦肉精保证书或瘦肉精检验报告,切实做到按检疫规程、规范操作。驻屠宰厂检疫监督人员要监督屠宰厂做好入厂动物的查证验物和瘦肉精检验工作,严把宰前检疫关、同步检疫关、检疫出证关、无害化处理关,要健全屠宰检疫、畜禽标识回收、无害化处理等检疫监管制度和记录,做到记录真实、完整,确保动物产品可追溯。要加大对交易市场、冷库、农贸市场、超市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对不符合规定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要严格依法处理。要强化对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的管理,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切实履行动物防疫监管职责,做好出入我省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查证验物工作,要确保合格的动物及其产品顺利通行,同时对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依法处理。要严格按照《辽宁省无规定动物疫病区管理办法》要求,做好省外引入动物及动物产品的审批、指定通道进入、隔离检疫、落地监管等工作,严防外来疫情传入。要加大对非法经营加工病死动物及动物产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完善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设施设备进行配置、更新。要稳定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确保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费需求,对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及动物疫病监测机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保证人员经费和工作经费。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设施、设备和疫病监测机构设备购置、更新及监测费用,要纳入财政预算,及时拨付。

(四)加强抗生素专项整治和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继续实施“百千万工程”推进行动,加强畜禽养殖用药监管,按照《辽宁省兽用抗菌药物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辽牧发[2011]22号)要求,加大对兽用抗菌药物经营和使用等各环节的管理,建立完善养殖环节用药记录和休药期制度,组织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切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 保持严厉打击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的高压态势,按照“谁发证、谁监管”的原则,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坚决取缔不合格的收购站点和运输车辆,严防不法收购站点反弹。继续深入开展生鲜乳收购站清理整顿,加大例行检查和不定期巡查力度,严查“两证一单”,公开生鲜乳收购站信息,强化社会监督, 对生鲜乳中违禁添加行为严惩不贷。通过全省评选标准化管理示范单位,发挥引导作用,以点带面,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五、活动步骤

(一)发动部署阶段(2011年4月至5月)

各市按照本方案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辖区具体实施方案。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要把“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部署上来,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性,以实际行动为确保全运会畜产品质量安全做出贡献。

(二) 集中整治阶段 (2011年5月至2012年3月)

各地要根据实施方案要求, 积极组织开展“瘦肉精”各环节专项整治。要对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行为严厉打击,要抓大案要案,以示警戒。要确定一批大事、实事,强化责任分工,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一是组织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向屠宰企业、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大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省政府《通告》和专项整治内容,提高遵纪守法意识,督促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以养殖场(户)和收购贩运经纪人为重点,组织开展“瘦肉精”清剿行动,及时向公安、工商、食药等部门通报清剿行动中掌握的“瘦肉精”制售线索。对在2011年6月10日前主动上缴且协助查清“瘦肉精”来源的养殖场(户)从轻或免予处罚。

三是组织开展监督检查行动。对辖区内的屠宰企业、收购贩运企业(合作社、经纪人)、养殖场(户)、饲料企业以及兽药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检查,对中小规模的养殖场(户)和屠宰场(点)进行重点检查,发现不落实省政府《通告》要求、不落实质量安全制度、非法生产使用“瘦肉精”、贩卖宰杀含“瘦肉精”活畜等事件,依法严厉处理。

四是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行动。我局将对重点地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市也要加大督导检查力度,确保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督导检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得力等问题,要立即进行通报,严重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三)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4月至2013年10月)

对集中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深入开展各环节“瘦肉精”专项整治,巩固省政府《通告》各项制度,巩固好的成果、做法,健全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确保全运会畜产品和动物卫生安全。

(四)总结阶段(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

对“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和典型,稳定长效机制。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成立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组织领导机构,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省局成立“迎全运、爱家乡、建辽宁”,以“瘦肉精”专项整治为重点的畜产品安全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整治活动重大政策、活动的统筹协调。省局建立督导联系制度,局领导、有关处(站、所)负责人对联系市开展情况进行指导、督促、跟踪。

(二)加强监督抽查。各地要落实饲养环节、屠宰厂(点)和市场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制度,制定监督抽查计划,按照风险可控、监管有力的原则,科学确定抽检比例,全面加强“瘦肉精”监督检测工作。要明确责任,开展各环节“瘦肉精”监督检测,做到监测与执法联动。省级本年度要组织1~2次各市“瘦肉精”互检工作。

(三)加大执法力度。对瘦肉精案件,要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快速完整收集证据,不得推诿、拖延,案件查处务必要早、快、严。对采用快速检测方法检测“瘦肉精”阳性(疑似)的动物及其产品或在现场查出违法添加物品等相关证据的,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不给涉案者留下转移证据的机会。发现非法制售“瘦肉精”线索和饲料、尿液、肉品等样品检出“瘦肉精”等情况,要立即通报公安机关进行追查。要跟踪了解公安机关案件侦破进展,及时向上级部门报送案件查处情况。落实“瘦肉精”有奖举报制度,对查实的案件,依据辽宁省财政厅、畜牧局下发的《辽宁省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防疫有奖举报管理暂行办法》(辽牧发[2009]137号)对举报人予以奖励。

(四)加强协调配合。各地要加强整治活动的沟通和协调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专项整治中发现涉及其他市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通报情况,移交掌握的证据,同时上报省局。对于其他市、其他部门通报的问题和线索,要迅速调查核实,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五)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通过实践活动,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加大“瘦肉精”整治力度,彻底解决我省“瘦肉精”非法制售、使用违法行为,净化畜产品市场。要通过实践活动,总结畜产品安全监管好的经验和做法,健全我省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畜产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解决畜产品安全监管难点、重点问题,提高我省畜产品安全监管水平。

(六)加强宣传培训。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省政府《通告》,确保《通告》张贴率和发放率达到100%,《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瘦肉精告知书》、《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的发放率和签订率达到100%。要编印普法宣传小册子向养殖户、收购贩运人、屠宰企业等发放,宣传“瘦肉精”的危害以及严厉打击非法制售使用“瘦肉精”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监督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效能。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形成群防群控、严厉打击不法行为的良好氛围。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9篇

1.充分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

2006年以来,全省相继在108个镇、3331个行政村开展了新农村建设,深入实施了泥草房改造、绿化村屯、安全饮水、清洁能源、人畜分离、道路建设、美化亮化、村内小流域治理等重点项目建设,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有力地推动了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建设。但是,总体上农村环境整治工作远没有到位、任务相当艰巨,主要表现在部分村屯脏乱差问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人畜混杂的状况依然存在,畜禽粪尿污染环境现象严重,柴草乱堆、垃圾乱倒、东西乱放、乱涂乱画和街道、庭院、室内不整洁现象突出,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制度建设和经费保障缺位,环境整治存在着东部好于中部、中部好于西部等不平衡问题。

深入开展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是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建设清新整洁新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倡导科学文明生活方式、保障农民群众身体健康的有效途径,是积极改善民生、拉动内需快速增长的战略任务,是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生活条件同质化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整治工作当成大事、要事来抓,确保一年见成效、两年变面貌、三年达标准。

2.明确开展环境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实施新农村建设“千村示范、万村提升”工程为动力,以清垃圾、清粪堆、清柴草、清路障,改院、改厨、改厕、改圈,绿化、美化为内容,以加强公路线、铁路线、旅游线和城镇郊区环境建设为重点,以建立环保队伍、规章制度、经费保障为前提,加强组织领导,全民动员动手,社会广泛参与,集中力量打好农村环境整治攻坚战役,整体推进村屯环境整治,尽快提升农村环境建设水平,努力创建“环境优美、村容整洁、生态环保、文明向上”的新农村。

在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2.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 遵循发展规律,根据不同区域、不同经济基础、不同民俗文化特点,实行分类环境综合整治。大力推行旧村改造、异地新建、迁屯并村、民改居、功能分区、社区管理等多种模式,保留传统,突出特色,扬长避短,因村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实施,确保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有序推进。

2.2点面结合,分层推进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既要抓面、改变整体面貌,又要抓住重点、突出改造重点部位;既要实现普遍推进、全面达标,又要提升一批重点村屯、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

2.3广泛发动,全民动手 广泛动员乡(镇)、村集体和农民群众,积极投工投劳,依靠自己的力量,建设美好家园。推行在村两委的领导下村务理事会管理建设新农村的做法,充分发挥农民群众自我建设、自我投入、自我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4建立队伍,完善制度 从长远建设需要出发,以村屯为单位,建立健全环境卫生管理队伍和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成果。

3.细化环境综合整治各项建设任务

要按照“四清、四改、两化”的总体要求,细化和落实各项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建设任务。具体有20项:

3.1道路建设 通村、通屯的道路和屯內巷道实行水泥路、油路硬化,道路两侧建有畅通的排水沟并及时清除污物,农户庭院保持整洁。做好道路清扫保洁工作。

3.2.房屋整修 泥草房改造成节能环保新式农居砖瓦房,有条件的对旧砖瓦房统一换彩钢瓦、墙面抹水泥粉刷涂料,更换塑钢窗。

3.3大门院墙 做到统一规划、整齐美观。有条件可进行统一改造,定做铁大门,统一修砖墙、水泥墙面、水泥柱栏杆、铁栅栏、铁丝网栏。也可建设生态榆树墙。

3.4柴草垛堆放 远离村屯,整齐规整,统一堆放在下风头。

3.5垃圾处理 实行户收户集,统一堆放、转运和填埋,做到日产日清。主要村屯(含公路、铁路沿线和旅游景区等村屯)设有垃圾箱和垃圾堆放点。

3.6清理粪堆 清除村屯内、道路旁大小粪堆,选择村屯外适宜地方合理堆放。

3.7卫生厕所 推广粪尿分集式生态无害化卫生厕所、沼气厕所等多种类型,保证通风、清洁、无污染。有条件的建设室内水冲卫生间。中心村屯要建标准化公共卫生厕所。

3.8清洁能源 结合改厨,积极推广沼气池、秸秆汽化炉、秸秆气化站,积极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推广节能吊炕或“地火龙”。

3.9人畜分离 结合改圈,推广建设远离村屯的畜禽养殖小区,推进牲畜、家禽标准化集中饲养,逐步杜绝散放散养。做好畜禽粪尿无害化处理。

3.10安全饮水 保证村屯地表水和地下水没有污染,无异味、臭味,排灌沟、渠,河、湖、水塘等里边的水保持清洁。饮用水没有高氟、高砷、高汞和其它有害物质超标,有条件的推广引用自来水。

3.11绿化美化 绿化美化村屯,创建绿色家园。道路两侧及村屯四周、荒山、荒坡、荒滩、荒沟种植树木,巷道两侧及庭院前后有序种植花、草和树木,有条件的打造村屯景观带。

3.12村屯亮化 有条件的村屯实施亮化工程,主要街道、巷道和庭院大门两侧设立路灯,主要街路的商铺、企业设置美观灯饰。积极推广节能灯和太阳能灯。

3.13村屯小流域 村屯内流经的小河流,河岸两侧砌浆砌石,河道清理干净,河岸上边要绿化美化,铺好人行道。

3.14村部等建设 村部、村卫生所、村小学和其他公共服务场所,房屋院落建设新颖美观,绿化美化层次分明,室内外卫生整洁,办公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3.15健身广场建设 按照城建部门绘制的效果图,建设健身广场,广场硬化,艺术性地种植花草树木、修建桥涵、水系、雕塑,配套各类体育健身设施。

3.16广告标语 村部、健身广场等地方可设美观整齐的村务公开栏、各种宣传栏,主要街道两侧院墙可粉刷醒目的宣传标语,也可绘制各种有益健康、文明、向上的宣传画。

3.17功能分区 以村屯为单位,进行合理规划、功能分区建设。有条件的可划分生活居住区、工业开发区、特色农业园区、畜禽养殖小区、办公健身区等。有旅游条件的,还可划分旅游景观区。

3.18集市管理 有农贸市场或定期集市的村屯,要设立指定的贸易场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管理,保证道路畅通。

3.19旅游景点 有自然景观、古迹、旅游景点的村屯,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环境卫生管理,确保旅游舒适和安全。

3.20其它方面 保证村屯内无乱搭乱建、乱摆乱放、乱泼乱倒现象,管理有序。无违法焚烧秸秆垃圾等现象,空气质量好。没有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事件,杜绝随意砍伐林木、破坏草原、开山采矿、乱挖中草药及捕杀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积极消灭村屯及室内外老鼠、蟑螂、蚊子和苍蝇,提高公共卫生水平。

4.强化环境综合整治的推进措施

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必须精心组织、科学谋划、全力推动,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4.1加强领导,纳入日程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把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纳入重要日程,加强部署,统筹安排,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齐抓共管的局面。各地每年都要在春秋各规定1个月时间作为环境整治月,进行集中整治、突击攻坚、重点突破。

4.2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新农村建设环境综合整治活动的重大意义,多渠道、多侧面宣传报道环境整治先进典型,利用图片、展览、现场观摩、介绍经验、文艺表演、新旧村面貌对比等多种形式展示环境整治取得的重大成果,努力营造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良好氛围。

4.3加大投入,提供支持 要充分利用国家扩大内需、增加农村基础设施投入、加大民生改善力度的有利契机,多争取和谋划一批农村道路、清洁能源、基础设施、村屯绿化美化等建设项目,加快环境整治步伐。省、市、县三级在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中,都要安排一定额度的资金专门用于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采取专项补助、以奖代投等形式,调动基层和农民群众开展环境整治的积极性。

4.4建章建制,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村屯环境卫生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屯环境卫生管理村规民约,约束不卫生、不文明、不健康行为,提高农民的环境意识、卫生意识和公共道德意识。要建立保洁制度,落实农户包保责任,保证街路、巷道、庭院、村屯整体干净。建立每周一次的全民卫生日制度,集中搞好室内外卫生,不留死角,彻底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

关于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实施方案 第10篇

粤教师函[2011]94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工作,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职业道德素质,教育和激励广大教职工立足本职,为加快教育事业发展、全面实现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目标任务建功立业,根据《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的通知)》(粤教师〔2009〕82号)精神,决定今年九月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教职工中深入开展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指导思想

师德建设教育月活动的主题是:以身立教,为人师表。活动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大会和庆祝清华大学建校10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重要内容,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旨在通过教育活动大力弘扬和培育新时期人民教师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的良好职业道德,提高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准,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

二、活动内容

(一)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及我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把全省教育系统广大教育工作者的思想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增强广大教师的职业荣誉感,不断激励广大教师热爱教育事业,为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组织学习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广大教师深入学习《教育法》、《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试行)》以及即将出台的《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广泛开展教师职业理想、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大讨论,引导广大教师全面了解新时期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提高广大教师的职业道德修养,自觉用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自己的思想行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做人民满意的教师。

(三)认真组织开展学习先进活动。今年教育部将会同中央媒体推出 2011“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召开第六届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表彰大会。各地各校要持久深入地开展向“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和教学名师等优秀教师学习活动,引导广大教师进一步增强教书育人的光荣感、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坚持把师德建设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注重培育、树立、宣传、推广教师身边的先进师德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人物的引领、示范和标杆作用。

(四)继续组织开展师德征文活动。在去年成功组织师德征文活动基础上,今年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以“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为主题的师德征文活动。各地各校要广泛发动和认真组织广大教师参加征文活动,并组织好对本地本校优秀征文的评选推荐工作(具体活动方案见附件)。

三、活动要求

(一)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开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教育月活动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规划纲要,深化师风、教风、校风建设,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师德教育月活动纳入当地和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计划,并从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师德教育月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教育活动的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二)创新师德建设的新途径。各地各校要解放思想,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符合教育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师德教育新方法、新途径,增强师德教育的感染力和吸引力。要认真总结开展群众性教育活动的经验,坚持正面教育为主、自我教育为主和以青年教师为主的原则,充分运用专题讲座、典型事迹、演讲比赛、师德征文、交流心得、谈心谈话等形式,创新活动载体,深入扎实开展教育活动,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在广播、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上开设师德专栏,不断扩大师德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加强师德建设长效机制建设。各地各校要紧密联系学校和广大教师的工作实际开展教育活动,把专题学习、个人学习与改进工作、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师德教育活动与建立健全师德教育、考核、激励和监督机制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着力解决教师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增强师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我厅在《教育简报》开辟了师德建设主题月活动专刊。各地各校要及时报送开展主题教育好的做法、取得的实效和在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主题教育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10月20日前报我厅师资管理处。

联系电话:020—37627294,37628071。

附件:“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广东省教育厅 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主题师德征文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进一步加强全省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以身立教、德识相长”教育理念,根据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决定继续在全省教育系统师德建设主题教育月活动中面向全省教职员工开展师德征文活动。活动方案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身立教、为人师表

二、征文内容

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主题,论述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反映我省教师热爱教育工作,以当人民教师为荣的思想,弘扬广大教师爱岗敬业、德高业精、以身立教、为人师表的精神品格,总结教师乐教善教的实践经验和深刻体会。

三、征文时间

2011年9月1日—10月20日

四、征文要求

1.征文应围绕“以身立教、为人师表”这一主题,抒发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真情实感,展示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的精神风貌,推介为人师表崇德乐教的价值取向。体裁不限,既可论述、议论,也可叙述(真人、真事),也可以是经验总结等。征文题目自拟,篇幅以2000—4000字为宜。

2.征文应紧密联系我省教育系统教育教学改革的实际,主题鲜明,条理清楚,语言通顺,真实原创(所有文章应为作者创作,严禁抄袭)。

3.征文应以纸质和电子稿件一起于2011年10月20日前报送至广东教育杂志社(广州市小北路155号,邮编:510045)。电子稿件可通过活动网站进行投稿,活动的进展也将会通过活动网站进行公布。征文可个人报送也可集体报送,如集体报送的,征文数量每个地级市不少于20篇,高等院校和省教育厅属学校每校不少于5篇。

4.征文格式的要求。

征文纸质要求:A4纸打印,一式3份,签署姓名和工作单位,征文首页及邮寄信封上请注明“师德征文”字样。征文首页注明:主题、作者、组别、单位全称、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及邮编。内文字体的要求:论文题目用三号字体,居中;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二级标题、三级标题用小四号字体;页眉、页脚用小五号字体;其它用五号字体;图、表名居中。组别分为:小学组(幼儿园、小学、特殊学校及教育工作者);中学组(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技工学校、教育工作者);高校组(高职、大专、本科院校及教育工作者)

五、征文评选

由教育厅组成评审委员会,聘请有关专家担任评委,分为中小学组、中学组和高校组进行评审,分别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并从组织集体报送的地市或学校中评出活动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个人和单位颁发省教育厅荣誉证书。征文活动期间将选择一部分优秀征文登载在《广东教育》、《师道》、《高教探索》等杂志上,征文评选结束后将获奖征文汇编成《广东省师德建设论文集》。

六、组织保证

为确保此次征文活动的顺利进行,各市教育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征文征集、评选工作将视情况在全省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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