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

2024-08-01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精选8篇)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 第1篇

大枫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进一步加强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对重大事故灾害的应变和控制能力,最大限度的减少事故损失,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大枫树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预案》使用范围:

矿井井下由于自然或人为因素造成的,如下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适用本《预案》:

(一)、矿井水灾事故;

(二)、矿井火灾事故;

(三)、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四)、主斜井提升运输跑车事故;

(五)、矿井顶板冒顶片帮事故;

(六)、爆破材料仓库发生意外失火、爆炸的事故;

二、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

(一)、矿井水灾事故

1、故可能发生的地点:井下掘进工作面;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淹没矿井造成人员伤亡。

(二)、矿井火灾事故

1、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井口棚、井下机电硐室、井上下材料库、煤巷施工;

1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使人中毒,引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3造成井下风流逆转,○4产生再生火源,○5烧毁设备,起瓦斯、煤尘爆炸,○ 损失资源,造成煤量呆滞,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三)、采掘工作面瓦斯、煤尘爆炸事故

1、事故可能发生地点:煤与半煤岩掘进工作面,遇断层的地质变化,切眼贯通,揭穿突出煤层及过煤门;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一旦发生就会破坏通风系统,造成井下风流逆转,高浓度的瓦斯造成人员窒息死亡,发生瓦斯、煤尘燃烧造成群死群伤,毁坏设备,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四)、主斜井提升运输跑车事故;

1、事故可能发生地点:主斜井提升巷道内;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井下压风系统供风不正常,工作面停产;破坏井下消防洒水系统,造成井下防尘系统供应不上;矿车跳道可引起人员伤亡,造成巷道断面缩小,以致矿井主进风风量不足,工作面的瓦斯积聚造成人员窒息死亡,或者发生瓦斯、煤尘爆炸造成群死群伤,毁坏设备,破坏矿井正常生产秩序;

(五)、矿井顶板事故

1、事故可能发生地点:掘进工作面、巷道维修地点;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造成巷道冒顶,切断作业人员退路,工作面冒顶易砸伤人员。

(六)、爆破材料仓库发生意外失火、爆炸的事故;

1、事故可能发生地点:堆放爆破材料的地点;

2、事故可能造成的后果: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组织机构及其组织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一)、为加强对应急救援工作的组织领导,矿部成立了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

指挥领导小组,组长由矿长罗诗平担任,副组长由安全生产副矿长赖云才、机电副矿长李传志担任,成员单位为技术、安检、生产、人事组和采煤队。领导小组设办公室、抢救组、后勤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一旦发生事故,领导小组即为事故救援指挥部,负责应急救援的组织与指挥,指挥部设在调度室。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 罗诗平(矿长)

副组长: 赖云才(安全生产副矿长)

李传志(机电副矿长)成员:

组:罗诗兵(技术负责人)安检组负责人:杨

志(通维副矿长)采煤队负责人:徐奉军、王永全 供销组负责人:龙良兵(供销科长)

后勤组负责人:徐奉连(办公室主任兼工会主席)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负责矿部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审查、演练和修改;

2、督促相关人员对干部职工进行重大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应急救援知识贯彻学习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3、根据事故情况,对抢救预案进行决策指导,对应急救援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问题进行裁决和紧急处理;

4、事故善后处理,受灾区域秩序维护,事故的调研处理,事故防范措施,恢复生产等各项工作进行落实和检查。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1、负责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的研究工作,传达领导小组抢险救灾

指挥部对抢险救灾的决定、命令,并负责督促落实;

2、调查事故抢险救灾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3、参考制定方案及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了解其执行情况和相关信息,及 时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

4、结合有关部门作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

(四)、在灾害处理过程中有关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1、井下发生重大事故后,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和其它救灾成员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矿长是处理灾害的全权指挥者(矿长到来之前由值班人员负责)事故发生后在矿技术负责人及矿山救护队的协助下,负责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2、矿技术负责人是矿长处理灾害的第一助手,在矿长的领导下组织制定营救遇难人员和处理事故作战计划。

3、各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的作战计划,负责组织为处理事故必须的工人待命,及时调集救灾所需的设备和材料,并由指定的副矿长,严格控制入井人员,批准后方可入井。

4、安全生产副矿长,根据营救遇难人员的处理事故作战计划,以及按照《规程》对抢险工作的安全和入井人员的控制实行有效监督,按照矿技术负责人的命令负责改变通风系统,注视局扇工作状况和组织完成必须的通风工程,并执行与通风有关的措施。

5、有关工作面的班长,负责对本区域工作面的人数清点好并采取措施,将他们有组织的带到安全地点直至地面,将在现场的所见所闻的事故性质、范围及事故发生的原因等情况如实详细的事故报告调度室并随时接受矿长命令;

6、根据矿灯牌号码、查清在井下的人数及姓名,并迅速报告调度室,对未

批准的所有人员不得发给矿灯、自救器。

7、机电副矿长负责将遇难人员及时送到井上,保证救灾人员的器材及时运到事故地点满足需要;

8、运输队长负责运输抢险物资的及时供应,保证运输畅通。

四、事故报告的程序

井下发生事故,知情人员应以最快的方式到达就近通讯联络地点,将事故地点、性质、发展程度和影响范围等情况,迅速报告矿值班干部,值班干部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公司有关单位,同时按附表通知矿有关领导和相关负责人到调度室集合待命,接受总指挥(矿长)下达救灾命令,组织人力、物力,制定抢救方案和措施,分头执行。

五、接到事故后采取的行动和措施: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尽可能的了解和弄清灾害的性质、地点、影响范围及发生程度,迅速报告调度室并由现场负责人(安全员、班长)根据当时具体情况迅速组织抢救,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灾害比较严重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选择安全避灾路线撤离灾区。

矿应急组织机构领导接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赶到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抢险,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调度室接到事故电话时,要问清事故地点、类型、严重程度及人员撤离情况,并命令现场人员采取应急措施后,再通知有关单位。

(二)、灾害处理领导小组接到灾害报告时,应立即招集指挥部成员,研究抢救方案和措施,统一指挥。

救灾方案的制定应坚持以下原则:

1、尽快确定合理的通风方式;

2、迅速抢救遇险遇难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3、暂时停止向受灾巷道供电,不得随便停风;

4、指挥部要选择合适的地点组成井下抢险指挥部,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5、救灾期间所有通讯设施,必须优先保证抢险使用,其它电话全部让路;

6、入井人员及时和指挥部联系,汇报情况,听从命令,服从指挥;

7、救灾过程中所有汇报、命令、决议等均有调度室安排专人详细作好记录;

(三)灾区人员撤离和自救措施

当发生灾害事故时,应迅速向调度室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如不能抢救,位于灾区地点进风侧人员,应迎着新鲜风流撤退。

1、当发生火灾时,任何人在井下发现火灾时,应立即在进风侧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并迅速报告调度室,位于火灾进风侧人员,迎着新鲜风流撤退,位于火灾回风侧的人员,在火势较大无法穿过火区时,应立即起用自救器迅速撤离,选择最短路线进入新鲜风流中。

2、发生火灾时的安全撤离措施和避灾自救措施 1)安全撤离措施

(1)火灾初期,火焰弱,范围小,只要行动迅速,措施得当,是很容易扑灭的,如果行动迟缓,忧忧郁郁或临阵脱逃延误时机,就会使火灾蔓延扩大,造成严重伤亡。因此,任何人在井下发现火灾时,应视火灾性质、灾区通风及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办法直接灭火(注水灭火),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调度室。

(2)如果火势很猛,现场人员无力抢救或其他地点发生火灾并接到撤退命令时,要迅速采取自救和组织避灾。

(3)发生有烟雾或异味时,应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处在火焰燃烧上风侧的人要迎风撤退,处在回风侧时,尽快由捷径绕到新鲜风流中。(4)撤退途中,如果因烟雾充满巷道,千万不要惊慌、乱跑,要迅速辨认出 发生火灾的地区及风流方向,然后沉着的俯身摸着铁道或铁管有秩序的外撤。(5)在撤离过程中,不要盲目奔跑,防止自救器供氧不足或脱落,当通过风门时,应随手将风门关好,以防风流短路,紊乱,造成事故范围扩大。2)避灾自救措施在火灾事故中,通路因冒顶阻塞,自救器出现故障或者无法撤离时,灾区人员应考虑下述方法避灾自救:

(1)迅速进入附近的避难硐室或独头巷道(最好是岩巷),利用棚腿、棚梁、风筒、衣服等修筑临时避难室,阻止co等有害气体侵入。

(2)避难人员要沉着,冷静,尽量减少动作;并要在避难室外悬挂一盏矿灯或其他明显标志,以便救护人员发现。避难地点若有压风管、可设法打开管路,以便向避难人员输送新鲜空气。若附近情况变化发现危险时应及时转换地方。3)防止灾害事故扩大的措施:

(1)当发生火灾通风系统遭到破坏时,为利用于灾区人员的自救和安全撤离,应立即组织人员尽快恢复通风系统;如通风系统不能及时恢复,要派救护队员向灾区送自救器,抢救灾区人员。

(2)要根据现场情况采取防爆、隔爆措施,防止二次火源或引起瓦斯煤尘爆炸的发生。如井下处理火灾遇到瓦斯煤尘爆炸危险时,应在事故地点的进风侧构筑防爆墙。

3、当采掘工作面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井下人员自救和安全撤离措施。1)当发生瓦斯、煤尘爆炸时,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要迅速佩带自救器撤离现场,并就近安全地点用电话和调度室联系;

2)撤退应根据情况无论沿什么路线撤退,一定要沉着、冷静,不要惊慌,不要乱跑乱叫,不要随便进入回风侧,烟流中,在回内流中行走时必须按规定带好自救器,在班长或老工人的带领下尽快撤离险区到新鲜风流中去;

3)在爆炸瞬间,未来得及带自救器的,当爆炸冲击波及火焰袭来时,应迅速背向气流冲击方向,脸向下头靠地,用衣物盖着身体,使由体外露部分尽量减少,与此同时要尽量憋住呼吸防止吸入大量的高温有害气体;

4)当通路应冒顶阻塞或有害气体浓度较高,自救器不起作用时,应进避难硐室或临时构筑避难所等待营救。待救时,要保持冷静,保持体力减少氧气消耗,避难硐室外要留衣物,矿灯等明显信号,以便营救人员发现。

5)当发现煤与瓦斯突出时,立即打开自救器佩带好迅速外撤,来不及撤离的人员或退路被堵,迅速进入井下避难所,打开压风自救装置,进行避难,撤出人员要在就近安全地点用电话和调度室联系,汇报详细情况,调度室接到电话后应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和抢救遇难人员。

4、水灾事故的自救和安全撤离措施

1)遇到突水事故后,应立即通知调度室,现场作业人员在班长带领下,应首先避开水头冲击,防止水头冲倒,然后尽可能就地取材,堵住出水点,防止灾害扩大,然后立即往上山方向撤,撤至上水平或地面;

2)假设出路被水阻隔,要寻找被困地点位置最高处暂时躲避,并定时敲打铁道、铁管发出求救信号;

3)若突水时拌有大量有害气体涌出,在避灾时防止有害气体中毒或窒息外,撤离时应将工作面全部电源停掉,防止瓦斯爆炸;

5、冒顶时的自救和安全撤离措施

1)发生大面积冒顶时,当斑工长应立即查点人数,若无被埋压人员时,可一边

组织撤离,一边向调度室汇报,并切断巷道内一切电源;

2)若被埋压人员时,被埋压人员应尽可能发出呼救信号,如晃动矿灯,敲击支架等以便营救人员发现;

3)在被埋压人员没有全部被埋,身体尚有活动能力时,要保持冷静,清除身体周边围煤,矸,尽可能自救,当班队长应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但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危及抢救人员安全时立即向调度室汇报。

6、矿部要针对施工地点的实际情况,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各类事故的避灾路线,并给出正确的避灾路线示意图,并经常反复的向职工贯彻,井下各类主要巷道,交岔点,转弯处挂上醒目的路标,以防井下人员撤退时迷路,每个职工从保护自身安全出发,要认真熟悉本工作面的行走路线及避灾路线,学习掌握发生各类事故的自救原则,增强自主保安能力。

(四)、矿部避灾路线:

1、工作面→+200m水平运输大巷→+400m总回风平硐→地面 工作面→+200m水平运输大巷→+200m井底车场→主斜井→地面

2、如果不能及时撤离可进入避难硐室待救、自救。

(五)、应急救援预案

1)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要迅速佩带隔离式自救器撤离现场,在就近的安全地点使用电话与调度室联系;

(2)迅速向总调度室汇报,由总调度组织矿山救护队探明事故地点,范围和气体成分,发现火源或瓦斯燃烧应立即切断电源,并直接灭火,防止二次爆炸。(3)在证实确无二次爆炸的可能性时,应迅速修复破坏的通风系统,运输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和通讯系统。

(4)调度室要组织好处理事故所必须的设施、材料及时运道指定地点。2)煤与瓦斯突出应急救援预案:

(1)迅速撤出灾区人员和抢救预难人员,并用电话与调度室汇报。(2)切断通向灾区的电源。

(3)对充满瓦斯的主要巷道应加强通风,并按照瓦斯排放措施将高浓度瓦斯稀疏引入回风流中。

(4)迅速恢复正常通风和清理突出的煤炭,确定事故所必须的设备,材料的储存数量和存放点。

(5)排放瓦斯途径的巷道,必须严格消除烟火和切断电源,严禁人员通行,严格执行瓦斯排放的“三落实,三做到”制度。

(6)恢复通风后,进行现场描述,编写专门清煤措施等。3)矿井火灾应急救援预案:

(1)抢险指挥部要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威胁区域人员,积极向调度室汇报,请求矿山救援队抢险和抢救遇难人员,同时探明火源地点,有效控制风流和有害气体蔓延。

(2)准确安全的确定火区供电范围,建立火区临时通风系统。

(3)当掘进工作面发生火灾时,不得随便改变原有通风状态,需要进入巷道侦察或直接灭火时,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措施,防止事故扩大,无论是正常通风或增大风量,风流短路,隔绝风流等都必须做到;

1不导致瓦斯积聚,煤尘飞扬造成爆炸事故; ○2不危机井下人员的安全; ○3不导致超限的瓦斯经过火区或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积极的地方; ○(4)在火灾初期,火灾范围不大时,应积极组织人力控制火势直接灭火,灭火

无效时,应采取隔绝灭火法封闭火区,封闭火区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1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尽量缩小火区范围; ○2首先建立临时密闭墙,然后建永久密闭墙,如有瓦斯、煤尘爆炸时,先用土○袋在火区外的适当位置构筑防爆墙,其厚度不小于2m,在防爆墙掩护下建筑永久密闭墙。

4)矿井水灾应急救援预案

(1)撤出灾区人员,并制定受水灾威胁的所有人员安全撤退路线。

(2)在现有排水能力不足时,应增设水泵和管路,必要时将其他管路改为临时排水管路。

(3)针对具体情况进行堵水。

(4)必须保护好排水设备不被淹没,当水威胁到泵房安全时,在下部水平的人员撤出后,应将水引入下部巷道。

(5)在有瓦斯从水淹区涌出危险时,应制定排放瓦斯的措施。(6)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二次透水。

(7)当部分地区被水淹没后,发现有人被堵于井下,要首先制定营救措施,判断人员的所在地点,并根据涌水情况和排水设备能力,估计排出积水的时间,如需时间较长,可考虑和遇难地点开通巷道运送急需物资。(8)发生水灾时,水泵司机要坚持岗位,没有指挥命令不准升井。

(9)正常提升人员、信号工必须坚持岗位,待井下人员撤完后,听到调度室命令后再升井。

5)重大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探明冒顶区范围和被埋压,堵塞人数和位置。

(2)积极恢复冒顶区的正常通风,如暂时不能恢复,可利用水管,压风管等向

被埋压,堵截人员输送新鲜空气。

(3)处理中必须始终坚持由外向内,加强用千斤顶等工具移动石块,但应尽量避免破坏冒顶岩石堆积状态。

(4)自理灾害事故过程中,始终有专人检查瓦斯和观察顶板变化,发现顶板出现异常及瓦斯超限立即撤出人员,采取措施处理。

六、应急救援预案结束

遇难人员全部升井(特殊情况除外)事故隐患消除,经上级救援小组同意,现场应急指挥机构消除,应急状态结束。

七、善后工作

1、善后处置

后勤保障和善后工作由公室办公室会同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灾害伤亡人员及其家属,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对调集,征用的物资按价付款或归还,保险监理机构督促保险机构做好损失理赔工作。

2、调查分析

事故调查组、收集有关资料。应急状态结束后,要通过井下勘察、现场模拟、计算以及对当事人调查询问、查阅资料,找出事故原因、性质、责任、经验、教训、制定防止类似事故发生的措施,并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八、事故应急救援资源信息

(一)应急救援体系

矿内部实行两级应急救援体系。现场采掘班组为二级救援体系,各采掘队、矿部和地面单位为一级救援体系。

(二)应急救援预案队伍组成

矿部建一个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由矿长负责。

(三)抢险装备、物资、材料的经费由财务科提供,做到随用随到。

(四)矿部必须备齐备足各种救灾物资和器材,专库存放,指定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救灾物资和器材。

(五)救灾设备和物资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并经常检查,发现损坏、过期、不符合安全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和补充。

(六)矿部必须对全矿物质造册建帐,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

(七)配合救援的单位:矿山救护队、医院。

(八)通讯电话和警示

县安全局:0818—6242916

县公安局:0818—6248986 县 医 院:0818—6221243

救 护 队:0818—2241536 矿调度室:0818—6832666 井下设有调度通讯电话。危险区域设栅栏,标注“危险勿进”。

九、保障应急预案贯彻执行的措施

(一)各安全第一责任人组织本单位所有人员,矿技术负责人负责贯彻应急救援预案、应急救援知识、本岗位职责,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能力。

(二)不参加应急预案学习和贯彻或考试不及格,不准上岗作业。

十、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

(一)为保证预案的科学性、可操作性,矿部每季度修订完善一次。遇条件变化或重要人事变更,要随时修订、补充应急救援预案内容。

(二)为验证《预案》的有效性,矿部每半年对《预案》进行模拟演练。矿部模拟演练时,由应急救援预案领导小组成员参加指导,各个科室配合演练。

(三)对矿井灾害应急处置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灾害应急处置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行为的予以责任人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本预案自公司批准之日起执行。

董 事 长: 黄

长: 罗

平技术负责: 罗

编制单位: 大竹县大枫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 二0一0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 第2篇

为了及时、有效地组织对本矿山突发的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行动,为事故紧急情况提供救援指引,确保矿山具备快速反应和处理事故的能力,抵御事故或控制灾害蔓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对人员、财产和环境的危害后果,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以及《矿山安全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救援预案的方针与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常备不懈。

2、矿山应急救援行动,坚持保护人员安全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蔓延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

3、矿山应急救援指挥长统一指挥、高效协调矿山境内发生的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队成员及本矿山内的其他有关各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统一应急指挥调度。

4、奖励在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过程中有功的单位和个人。

5、矿山应急救援预案适时持续改进。

二、应急策划

1、矿山重大危险分析

(1)(东平县某某铁矿的,自己修改下就OK)基本情况。本矿山开采深部矿体,采用地下开采。位于东平县老湖镇梁林村。(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后果。矿山企业属于国家法定要求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高危险行业,在生产经营中稍有疏忽,就容易出现不安全因素,甚至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本矿山的重大危险因素主要有下列六类:

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有采场负责人员指挥工人在不安全作业条件下作业、工人未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作业、未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等,可能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最高。

②开采过程中造成的松石、浮石、危石造成的重大危险。这类危

险因素,可能会发生坍塌、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排险不当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③未严格按照批准的开采设计方案开采,造成超高、超角度开采的重大危险。这类危险因素,可能会发生高处的石块滚滑落或作业人员高处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危险可能性高。

④触电。配电室、配电线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各种电气拖动设备、移动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照明线路及照明器具等,都有可能照成触电事故。危险可能性高。

⑤山体大面积滑坡、泥石流等重大危险。这类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会造成重大人员伤和企业财产损失。危险可能性中等。

⑥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及其他意外事故。机械设备和车辆使用、维修过程中及矿山外人员擅自闯入矿山作业区等,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危险可能性高。

就事故的性质来说,主要有责任事故、非责任事故和破坏事故三类。上述六类危险因素,都有可能导致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破坏的严重后果。本矿山的事故预防和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即针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和可能发生重大事故的性质及其影响范围、后果严重程度、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大小等,采取全方位的对策措施。矿山所有人员必须对上述六类危险因素及其可能导致事故的危害性有十分清醒的认识,常备不懈,警钟常鸣,努力做到防范事故于未然,做好应急救援的充分准备。

2、应急资源

本矿山的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矿山应急救援小组;

②较完善的通讯设施;

③较好的矿山交通路况和较频繁的矿山运矿(泥、石)车辆。

矿山外的可用应急资源主要有:

①老湖镇政府和老湖镇卫生院;

②120、东平县医院、县中医院及周边县各大医院;

③东平县武警消防大队;

④东平县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⑤矿山附近交通主干道的过往车辆和人员。

3、应急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

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法律法规和地方规定依据有:《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安全

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秦政[2005]49号《青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县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三、应急准备

矿山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及其它严重后果。因此,本矿山应急救援预案,必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指挥机构、重要人员及联络召集方法、医疗救治组织、报告与求助等具体事项,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救援行动,尽可能地降低事故危害后果。

应急救援队的职责:

(1)组织制定和修订本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组织培训和演练。

(2)组织制定矿山事故预防措施,检查、督促做好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

(3)一旦发生事故,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发出救援指令,组织指挥救援队伍实施救援行动。

(4)迅速抢救伤员和财产,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同时保护好事故现场。

(5)负责矿山重大事故应急救援期间各机构的运作,统筹安排整个应急救援行动,为现场应急救援提供各种信息支持;必要时迅速实施场外应急力量、救援装备器材、物品等的迅速调度和增援,保证应急救援行动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

(6)迅速向上级和有关单位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上级和有关单位发出救援请求。

(7)处理好灾后事宜,消除危害后果,做好现场恢复。

(8)查清事故原因,评估危害程度,总结事故教训。

2、矿山其他人员的应急救援职责:

(1)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

(2)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矿山所有人员必须放下其它一切无关工作,服从矿山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指挥,全力以赴投入到矿山应急抢救工作之中。

3、有关规定

(1)矿山根据人员的实际变动情况,每年适时调整应急救援队(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应急救援组织机构的落实。

(2)矿山每年组织进行事故应急救援的教育培训,以保证矿山人员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矿山所有人员必须参加教育培训,严格遵守矿山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矿山每年组织1—2次应急救援演习活动,不断提高应急救援的指挥水平和矿山应急救援能力,矿山人员必须参加演习活动。

(4)矿山每月组织一次对本场六类重大危险因素、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5)矿山每年进行应急救援工作总结,表彰先进,找出问题,吸取教训,改进提高。

4、报告与求助

医疗急救中心

电话:120

老湖镇中心卫生院 电话:0538—2281017

东平县医院

电话:0538—2822520

东平县中医院 电话:0538—2822676

东平县消防大队 电话:119

东平县安监局

电话:0538—2855939

东平县国土局

电话:0538—2856072、2858

531 东平县公安局

电话:110

东平县监察局 电话:0538—2825609 东平县政府办公室 电话:0538—2981001

泰安市安监局 电话:0538—6991585

四、应急响应

如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其他重大事故

1、矿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或其他知情人员必须立即报告矿山负责人或矿山应急救援负责人。

2、负责人迅速、准确地向报警人员询问事故的重要信息,对事故进行初始评估,判断事故的性质和规模,确认紧急状态,立即通知全矿山人员,宣布启动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响应决策,建立现场工作区域,确定重点保护区域和应急行动的优先原则,指挥和协调现场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合理高效地调配和使用应急资源。

(1)矿山停止所有生产作业,进入应急备战状态,交通工具、应

急物资进入备用状态,参与应急救援行动人员和矿山的通讯工具保持开机、畅通,应急小组成员及全矿所有人员全力投入应急抢救工作。设立现场指挥部,矿山应急救援负责人负责现场指挥。

(2)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同时电话联系医疗机构,尽快把伤员送往就近、可行的医院救治,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

(3)立既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内的其他人员。

(4)对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检测、评估,判断事故的危害区域、危害性质、危害程度,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抢救矿山财产。

4、迅速向有关应急机构、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当事故危害超出本矿山的应急能力时及时求助。

5、当事故可能影响到周边地区,对周边地区的公众可能造成威胁时,应急救援负责人及时决定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发生警报,同时通过各种途径向公众发出紧急公告,告知事故性质、对安全健康的影响、自我保护措施及注意事项等。

6、保持与医院、上级政府、部门、各应急救援组织和外部救援机构等之间的联系,保持通讯畅通。

7、保护好事故现场,必要时在事故现场周围建立警戒区域,维护现场秩序,防止与救援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保障救援队伍、人员疏散、物资运输等的交通畅通,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同时,协助发出警报、现场紧急疏散、人员清点、传达紧急信息、事故调查等。

8、准备好配合医院救治伤员所需的人、财、物等有关事宜,并准备好随时合理地转送医院治疗。及时与伤亡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接待、安抚受害人员家属工作。

9、有关事故的信息、影响、救援工作的进展等情况,由事故救援指挥中心及时向公众进行准确统一发布,保证发布信息的统一性,准确发布事故信息,澄清事故传言。

10、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对应急人员自身的安全,包括安全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等级、现场安全监测等问题进行周密的考虑,明确应急人员进出现场和紧急撤离的条件和程序,保证应急人员的安全。

五、现场恢复

现场清理、交接、人员清点后,应急救援指挥宣布警戒解除和人员撤离,规定恢复正常状态的程序,安排对受影响区域的连续检测及事故调查处理与后果评价等事宜。

六、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3篇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当井下发生紧急情况时, 保证遇险人员尽快脱离危险而提供的一系列设施、设备、措施。既包括硬件, 也应有软件; 既应有帮助遇险人员脱离险境的设施设备, 也应有人员无法脱险时的紧急避险场所。综上分析, 矿井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就是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调用, 其中, 井下紧急避险系统的结构框图如图1 所示。

当井下发生灾害时, 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井下工作人员应立即戴好自救器进行自救, 并且根据避灾路线、避灾标志迅速离开危险区, 尽一切可能逃离井下, 并及时组织救护队伍进行救援。若逃生路线被阻断, 应选择最近的紧急避险场所, 以等待矿山救护队的救援。需要说明的是, 紧急避险设施应该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包括提供简单医疗器械, 氧气, 食品和水等[1]。一般逃生避灾流程如图2

2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1 水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 1. 1 应急防范救援体系、程序

当工作地点有透水先兆 ( 如挂红、挂汗、空气变冷、有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等[2]) 出现时, 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 组织人员撤离, 并第一时间向调度室及相关部门汇报。

2. 1. 2 发生事故后采取的紧急措施

发生水害事故后,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进行自救互救, 尽快向矿调度室汇报井下事故伤害情况, 调度室立即下达撤人升井命令, 同时通知中央泵房开启水泵达到最大排水能力, 关闭泵房密闭门, 并调整好配水闸阀。矿抢险排水指挥部立即组织工作人员进行排水抢险等工作, 要求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 保证抢险工作顺利进行。还要加强通风, 防止硫化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的积聚给人们带来的伤害。灯房、自救器室要做好下井、升井人员的统计工作, 并每半小时如实向调度室汇报一次。当班出勤及工作地点人员分布情况也应由各区队值班人员汇报给调度室。

2. 2 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 1) 地面一旦发生火灾事故,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并根据火势情况, 确定是否向“119”报警。

( 2) 井下一旦发现火灾事故, 必须尽快了解着火地点、着火范围及灾害程度, 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利用附近电话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现场人员应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应采取一切措施, 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工具, 控制火势发展, 避免造成重大事故。矿生产调度室迅速向救灾指挥部所有成员及集团公司调度室、救护大队汇报。

2. 3 瓦斯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3. 1 瓦斯爆炸事故报警

井下一旦发现瓦斯事故, 幸存人员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尽快了解事故地点、范围及灾害程度, 向矿值班领导汇报情况, 立即组织撤退井下所有工作人员。

2. 3. 2 瓦斯爆炸事故避难措施

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 要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受灾区的工作人员首先要保持冷静, 判断自己所处的位置, 如果处于事故地点的进风侧要选择迎风撤退, 如果处于回风侧, 受灾人员要迅速佩戴自救器, 按照就近原则躲避到新鲜风流中。

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煤矿作业规程以及本煤矿的规定的避灾路线升井, 调度室还要做好升井人员统计工作。

2. 4 煤尘爆炸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2. 4. 1 报警措施

井下一旦发现煤尘燃烧、爆炸事故, 幸存人员迅速利用附近电话或其他方式向矿生产调度室汇报, 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矿值班领导汇报受灾情况 ( 如事故地点、范围及受灾程度等) , 并通知井下所有工作地点及单位立即撤事故地点、范围及受灾程度退其工作人员, 同时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 4. 2 避难措施

如果遇险人员处于事故地点的进风侧, 要迎风撤退, 如果处于回风侧, 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按照就近原则躲避到新鲜风流中。

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煤矿作业规程以及本煤矿的规定的避灾路线升井, 调度室还要做好升井人员统计工作。

2. 5 避灾路线

安全逃生的原则: 对于火灾、瓦斯或煤尘爆炸等事故, 应向进风方向逃生, 当佩戴的自救器防护时间不足时, 就近选择避险设施进入避险; 对于水灾事故, 应向地势较高处逃生[3]。

掘进工作面或回采工作面发生瓦斯爆炸或火灾事故时, 作业人员要立即佩戴好自救器, 并应及时进入进风巷道并迎着新鲜风流方向, 到达井底车场, 或进入设置在采区内的避险设施更换自救器后继续向井口方向逃生, 或选择在避险场所内暂时避险, 等待救援。

井底车场附近发生水、火、瓦斯灾害时, 附近人员应经井筒提升或主井梯子间逃生。

发生灾害的同时可根据灾害的性质不同和井下人员撤离情况及时关闭水泵房通道及变电所通道中的密闭门、防火栅栏两用门等, 从而保证将灾害的损失降低到最小。

矿井反风时, 原回风巷即转化为进风巷, 因此, 反风时水灾避灾路线同正常通风时一样, 火灾、瓦斯与煤尘爆炸时, 作业人员必须首先佩戴好自救器, 并应及时由胶带顺槽进入采区回风大巷, 再经回风大巷到达避险场所。

井下发生冒顶事故时, 要及时加强冒顶区的支护, 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 全力营救被岩石掩埋的人员。

3 结论

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是煤矿安全工作中可行、有效的新科学方法体系。该预案可以为煤矿重大事故防范、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提供全面的理论及技术支持。

摘要:本文从水灾事故、火灾事故、瓦斯爆炸、煤尘爆炸以及避灾路线五个方面阐述了矿井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该预案涵盖了煤矿重大事故的各种情况, 使应急救援工作更加条理化, 系统化, 增强了应急救援的科学性。

关键词:煤矿,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参考文献

[1]孟磊, 等.井工煤矿紧急避险系统的应用与探讨[J].煤炭工程, 2011, 8:24-26.

[2]邵文岗.兰花沁裕矿采煤方法选择探究[J].技术与市场, 2014, 10:28+30.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 第4篇

但笔者在实际办理一些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延期检验手续时,由于所在地的小型化肥企业,均由国有企业改制为私营企业。私营企业的负责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企业机构精减,相应人员缩减,安全重视不够,所以他们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内容比较简单,可操作性不强,有些是为了应付办理延期检验手续。为了规范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发生安全事故时,不致于手足无措,导致事故扩大或发生次生灾害,笔者归纳整理出一份针对小型化肥企业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供大家商榷。

小型化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

2、适用范围

(1)本单位内发生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及其更多伤亡人员的特种设备事故。

(2)本单位内发生性质特别恶劣(如特种设备爆炸事故),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

3、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指挥组织机构

(1)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抢险工作实行单位统一组织领导和各部门牵头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2)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①总指挥:一般为单位负责人(即法人)。

②副总指挥:一般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即总经理)。

③成员:单位各部门负责人。

④指挥部设综合协调组、抢险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等专业处理组,具体承担事故救援和处理工作。

4、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1)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

在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负责事故现场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以及善后处理的组织指挥工作。

(2)专业处理组的职责:

综合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生产技术部配合,承办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报告,通知指挥部成员及各专业处理组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专业处理组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报告事故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应指定专人负责。

抢险救援组:单位主要分管生产的领导负责,具体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抢险队伍,进行抢险救援;应指定专人负责。

后勤保障组:由供销部和财务部负责,相关部门配合,提供各种抢险救灾物资和通讯保障工作;组织人员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地区进行警戒,控制组织人员有序疏散;联系当地医院急救中心,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处理;应指定专人负责。

善后处理组:由办公室负责,相关部门配合,配合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取证,以及上级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工作;处理伤亡人员的善后工作;应指定专人负责。

参与救援行动的全体人员应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安全、高效,有序完成救援任务。

5、应急救援预案

(一)发生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时,按下列程序报告

(1)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应急救援指挥部综合协调组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名称、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2)综合协调组应立即向总指挥报告,同时尽快通知指挥部其他成员以及各专业处理组,以便迅速、高效、有序的开展救援处理工作。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见附件。

(3)应急救援指挥部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还应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公安、消防、医院,以求得紧急救援。

(二)应急处理措施

收到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后,由指挥部根据发生事故的类别和应急救援工作需要,确定是否启动本预案,确需启动本预案的,立即按本预案组织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1)现场救援:

单位应急救援指挥部和综合协调组应立即派人赶赴事故现场,并迅速指示,调整必要的人员,车辆及机械设备。参加应急抢险救援的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装备齐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设备。在事故现场抢救伤员,维护秩序,保护事故现场等。

①对事故危害情况的初始评估。先期处置队伍赶到事故现场后,应当尽快对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做出初始评估,包括事故范围及事故危害扩展的趋势以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

②封锁事故现场。加强现场警戒保卫,防止故意破坏现场。严禁一切无关的人员、车辆和物品进入事故危险区域,开辟应急救援人员、车辆及物资进出的安全通道,维持事故现场的社会治安和交通秩序。

③探测危险物质及控制危险源。根据发生事故的特种设备的结构、工艺特点以及所发生事故的类别,确认危险物质的类型和特性,制定抢险救援的技术方案,并在专业部门的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扩大,消除事故危害和影响,并防止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

④建立现场工作区域。应当根据事故的危害、天气条件(特别是风向)等因素,设立现场抢险救援的安全工作区域。

对特种设备事故引发的危险介质泄漏应当设立三类工作区域,即危险区域、缓冲区域和安全区域。

⑤伤员抢救。在现场首先要及时抢救伤员或者安全转移,最大可能减少伤亡程度,减少事故所造成的财产损失,同时,后勤保障组应立即与当地医院急救中心或邻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⑥控制事故的蔓延和扩大。协助、配合上级救援部门处理疏散人群,维持现场秩序等问题。根据事故的类别、规模和危害程度,在必要时,应当果断迅速地划定危险波及范围和区域,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安全撤离危险波及的范围和区域。

⑦保护事故现场。确认并保护事故现场,在救助行动中采取紧急措施和移动现场物件应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像或者拍照。

消防、救灾时做好路线、方位、位置的选择,尽量保持好现场原始状况。不得随意改变事故现场的地形、地貌,不得移动或取走现场任何物品,不得改变现场设备、管子、管件、阀门、控制或保护装置、仪器仪表的位置、状态以及显示数字或指针的位置等。

破裂设备的断口,如不影响事故原因分析,可以涂机油以保护断口不锈蚀和腐蚀。

(2)事故调查

善后处理组要主动与事故发生地安全监管部门联系,报告事故情况和组织的救援工作,协助核实人员的伤亡情况,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配合、协助事故的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

(3)善后处理

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妥善做好伤亡人员的处置和身份确认,对伤亡人员的家属做好相应的招待和安抚解释工作。

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已经造成和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清洗、化学中和等技术措施进行事故后处理,防止危害的继续扩大和环境的污染。

(4)责任处理

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在安全监管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对事故进行处理的基础上,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编写事故报告,总结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并报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

6、预案管理与更新

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本预案应当每两年或者在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评审和更新。

7、奖励与责任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误报重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履行职责或者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以及扰乱、妨碍抢险救援工作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9、 预案施行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指挥部指挥及相关人员联系电话。

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5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迅速、准确、有效地处理好XX市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及时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和影响,保障城市燃气正常供应,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XX市人民政府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XX城市燃气供应实际,特制定XX城市燃气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第二条 预案为XX建设局处理XX城市燃气重大项目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

第三条 预案所称城市燃气重大事故是指XX城市燃气中XX站储气设施爆裂事故。

第四条 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局对XX各燃气公司、站建立和完善燃气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以及-实施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必须根据预案的精神,制定企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人员。

第二章 应急组织体系与职责

第五条 根据建设部和人民政府应急救援工作的有关规定,XX建设局建立燃气重大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以下简称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由局长任总指挥,负责对重大事故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分管副局长担任副总指挥,成员包括:规划建设股长、规划建设大队长和各燃气公司、站分管安全生产的领导。

第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主要职责:

一、拟定我县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制度,指导各燃气公司(站)建立和完善燃气事故应急组织体系和应急预案;

二、及时了解掌握安全事故情况,及时向县人民政府、市规划建设局、省建设厅和县重特大事故应急抢险救灾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三、指挥、协调我县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技术研究、应急和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适时发布通报,将事故的原因、责任及处理意见公布于众;

四、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害等级情况,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进行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六、根据预案在实施过程中情况的变化和存在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和补充。

第七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分管副局长担任。

第八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密切关注燃气安全生产情况,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制定重大危险源的防范和监控措施,督促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对重大危险源限期整改;

二、事故发生后,及时与事故单位和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保持联系,将所了解的情况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汇报,并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的指示传达给有关单位;

三、及时办理应急处理指挥中心领导交办的各种事项。

第九条 全县各燃气经营企业单位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制定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由企业经理牵头,分管副经理和有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每年)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三章 事故预防与应急准备

第十条 兴国县建设局将定期研究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本县应急救援组织及应急救援队伍的建立和完善,加强城市燃气安全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防患于未然。

第十一条 各燃气公司、站应根据本预案,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燃气安全事故的变化和应急救援预案在实施中发事的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补充。

各燃气公司(站)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报县建设局备案。

第十二条 各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应当定期检查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定期演练,器材、设备等应设专人进行维护。

第十三条 燃气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县建设局应在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与县安监、公安、卫生、消防、经贸委、民政、质监、工商等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沟通,密切合作,共同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四章 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

第十四条 一旦城市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当:

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防止事故的进一步蔓延和扩大;

二、立即与急救中心和临近医院联系,以尽快将伤员送至医院抢救,在急救车辆到来之前,应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

三、立即以电话的方式向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报告。

第十五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快报应立即向县政府、市规划建设局报告,并将快报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第十六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接到事故快报后,应当立即派人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开展救援抢险、事故现场保护和证据收集工作,同时组织力量对事故所报快报表的内容进行调查核查。

第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重大安全事故。

第十八条 为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事故现场的重要痕迹、物证。

第十九条 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电话:

第五章 应急救援

第二十条 当发生城市燃气中气站储气设施破裂等重大燃气泄漏时,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当应急处理指挥中心办公室报告,尽快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积极组织抢险队伍,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救援和应急处理。

第二十一条 应急处理程序

一、当发生重大泄漏火灾和爆炸应立即按程序报告,并根据应急处理指挥中心批示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二、应急处理预案启动后,立即协调有关部门,共同组建安全疏散组、安全检测警戒组、抢修组、消防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供应组等抢险救援队伍,在应急处理指挥中心的统一指挥下,明确分工、密切合共共同完成抢险救援工作。

三、各抢险救援部门都要为抢险救援工作开绿灯,全力以赴提供抢险救援必需的机具设备、车辆、材料、人员和物资。

第二十二条 应急处理现场指挥小组

组 长:县建设局分管燃气工作的副局长担任。

副组长:燃气企业负责人和燃气专业技术人员(工程师以上级别)

成 员:安监、公安、消防、卫生、质监、工商、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负责人等组成。

第二十三条 抢修救援作业程序

1、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初步划定污染警戒区,立即疏散污染区内的所有人员,并用警示带进行隔离,各主要路段设立警示牌,做好现场监控。

2、对燃气中毒或受伤人员必须及时救护,严重者送医院进行抢救。

3、污染区内严禁使用非防爆型的机电设备及仪器、仪表(如手机、呼机、对讲机、碘钨闪光照相机)等,严禁穿戴钉子鞋和化纤服装进行污染区。

4、施工作业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城镇燃气设施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GJJ51-)实施。

5、抢修结束后安全检测警戒组对事故现场作全面清场检测,防止燃气窜入夹层、窖井、地下设施和室内等容易积聚燃气的场所,根据现场安检监测报告确认现场不存在不安全因素后,由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抢险救援人员方可撤离事故现场。

第六章 罚 则

第二十五条 未按本预案的要求履行事故报告职责,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指使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的规定,对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给予开除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应急救援工作中玩忽职守或临阵脱逃、擅离职守的;

二、应急救援抢险工作中不听从指挥的;

三、妨碍救援抢险工作的。

第二十七条 各燃气公司、站在事故发生后,不履行应急处理职责的,由XX建设局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给予警告;对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事故发生后,对事故的调可不予配合,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由公安部门或XX建设局依法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 在事故发生期间,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本预案由XX建设局负责解释。

学校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6篇

一、总则

1、编制目的及依据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

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案。

2、工作原则

服从指挥,听从安排,确保学生及教师的生命安全,本着及时有效、尊重科学、责任到人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好正常的教学秩序。

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对学生与教师的管理,做好安全疏散演习,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紧急逃生技能,在任何情况下确保师生的生命安全。

二、指挥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以何新东校长亲自挂帅的学校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李国建主任主抓此项工作。

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何新东

副组长:8

行动组:8

通讯联系组:8

安全救护组:82、安全工作小组职责:

(1)组长职责:

一旦地震灾害发生,组长和副组长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平时负责组织各种应急救援、自护自救安全演练,监督检查各专业处置组的地震逃生救援的演练;制定地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救援工作,传达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地震事故救援指示,对外宣传报道和救援服务;做好师生思想教育稳定工作,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2)小组成员职责:

负责发生地震灾害时的通讯联系,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救援工作,传达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地震救援指示,对外宣传报道和应急救援服务工作;按程序及时请示报告上级领导机关.各年级班主任:

负责现场救援,负责组织地震危险区域的学生疏散、撤离;做好地震灾害发生时的稳定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赤洋口小学应对地震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用于指导赤洋口小学应对地震灾害的工作。

四、工作内容及要求

1、加强学校防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各班级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通过班会、读报课、课间广播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地震灾

害防范及紧急救助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2、进一步落实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工作目标责任制,让我校教师都知道在地震灾害事故发生中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和职责。

3、加强在紧急情况下的地震灾害事故处理应急救援演习,在演习中进一步完善救援方案,使方案达到科学、快速、安全的要求。

五、预防预警机制

学校建立学校地震灾害事故报告制度。要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一经发生地震灾害要及时按照紧急救援常识组织学生避险,并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办公室,我校地震灾害事故专报电话号码:

1、学校安全办公室:8888882、专报负责人***:8888888

六、应急响应

1、学校一旦发生地震灾害应立即启动我校的应急预案,校安全办公室发布救援命令,同时启动本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教育局安全办公室。

2、地震灾害发生后,各安全小组要及时、准确作好现场的信息收集和处理工作,包括受伤的人员情况。

七、应急保障

1、白天、夜间值班电话专人负责看守,24小时有人值班,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和各班班主任的移动电话应保持随时开机,保证通讯畅通。

2、按有关规定配备一定数量的救援物质及器材。

3、加强师生员工的救援常识教育,懂得一般事故救援的措施和技能。学校按制定的地震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组织师生进行演

练。

4、加强对危险建筑物的情况、食品卫生情况、消防情况、电器设备设施情况、停电应急照明、校内外排洪情况、交通安全情况等进行详细认真地排查,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排除。

八、后期处置

发生地震灾害事故时,学校应负责处理地震灾害事故的善后处置工作,及时调查事故损失情况,伤亡人员情况等形成书面材料上报教育局。同时做好受伤人员的救治和事故现场的处理、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九、附则

1、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

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oo 第7篇

第一条 根据公司精神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本着救p生存为基点,在非常情况下实施有效的救援。

第三条 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系统由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应急救援办公室、公司属各科室共同组成。一般安全事故有本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

第四条 本预案应急救援中的成员均享有紧急情况下请求救援的权利,同时也有就近救援的义务。

第五条 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三级救援,第一级,自救。发生安全事故后,首先自行实施抢救,同时将事故基本情况逐级报告。发生交通事故,在抢救的同时要保护现场,由交警部门处理勘查。第二级,实施就近救援。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向本公司所属单位发出请求救援信号,公司所属单位接到救援通知后,立即组织抢救。第三级,公司实施救援。发生重大事故后,实施自我救援困难、附近又无求援单位,由公司派专人前往事故地点进行救援。

第二章 应急救援机构成员及职责

第六条 河北宝华板材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部应急救

援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项目经理:张美蓉

副组长:安全员:

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班组,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其日常工作由专职安全员完成。

第七条 应急救援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大事故的逐级上报以及上传下达,并负责事故救援预案的实施。

二、发生重大事故后,立即向本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报告(组长不在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有: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伤亡人数、事故原因及自救情况。同时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报告。

三、所有现场救援人员听从领导小组的随时调遣,随时投入救援工作,实施救援方案。

四、按照领导小组的指示,及时赶往事发现场或及时与事发单位联系,并指导事故单位做好事故抢救工作。

第三章 事故的分类及救援措施

第八条 事故的分类是指现场的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事故、煤烟中毒、食物中毒等事故。

第九条 救援措施

一、凡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立即报告公司应急救援办公室。

二、应急救援办公室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及其他成员,同时按规定上报上级主管单位。

三、通讯联络保证全天候服务,及时与公司、事故单位、事故现场保持联络,及时将抢救情况反馈到公司救援领导小组。

四、实施现场救援工作,首先实行自救,并及时向附近单位发出求救信号。应急救援系统中任何一个单位接到报险信号后,应根据就近救援的原则,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前往事发地点。

五、一次事故中发生死亡3人以上(含3人)的重大事故,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要亲自到现场进行指挥抢险工作。

六、一次事故中发生3人以上的交通事故,全部责任由我方承担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委托小组成员到现场协助事故单位及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事故责任在50%以下的事故,事故单位第一责任人,亲自到现场抢救并协助当地交警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四章施工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三条、作业人员进入工地前,项目负责人必须召开全体人员安全生产会议,分析不安全因素,讲明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并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四条、各作业班组分散作业前,必须进行班前教育,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五条所有危险品的使用、储存单位,不管其生产经营规模大小,均应配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

第十六条专职和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应当进行专门的应急救援培训,具备相应的应急救援知识,适应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熟练掌握应急救援器材和社备的使用。

第十七条对于配备的所有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要进行经常性的维修和保养,按要求及时废弃和更新,保证应急救援器材和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预案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应急救援”是指发生重大事故,为了抢救事故遇险作业人员而采取的不同于正常工作程序的紧急救援行动。

二、“遇险”是指建筑施工、交通事故、火灾等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生命危险或发生重大事故,靠自己能力难以摆脱困境,需要外界援助。

三、“就近救援义务”指凡是应急救援系统中的成员,当接到在本区域或临近区域内的求救信号或局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令后,必须无条件立即前往救援。

河北宝华板材有限公司办公楼工程项目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重大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爆破 第8篇

1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特点和规律

据《年鉴》统计, 2009年,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 全国公安消防部队共参加了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这些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有如下特点和规律:

(1) 人员伤亡大。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共造成193人死亡, 公安消防部队在事故中救出625人, 安全疏散可能受威胁的公民20 118人。平均每起灾害事故造成约7.15人死亡、23.15人被困, 安全疏散可能受威胁的公民约745.11人。可见, 重大灾害事故易造成大量人员伤亡, 一旦处置不当, 易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 甚至造成社会局部不稳定。

(2) 类型多元化。

据《公安消防部队执勤战斗条令》 (以下简称《执勤战斗条令》) 规定, 公安消防部队承担的抢险救援工作主要包括: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道路交通事故、地震及其次生灾害、建筑倒塌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空难事故、爆炸恐怖事故、群众遇险事件。2009年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主要包括的类型见表1所示。

从表1可以看出,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几乎涵盖了《执勤战斗条令》规定的所有类别,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类型多元化的特点比较突出。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次数最多的依次是自然灾害7起、危险化学品泄漏7起 (其中, 含2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危险化学品泄漏) 、道路交通事故5起, 分别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25.93%、25.93%、18.52%。

(3) 参与部门多。

《消防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公安消防队、专职消防队参加火灾以外的其他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在2009年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地方党委、政府及组成部门认真履行职责, 努力完成好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因此,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常是多部门、多种救援力量联合救援, 参与的单位和部门主要有:地方党委和政府、公安、安监、环保等。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与消防联合救援较多的部门见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 地方党委、政府直接参加指挥的9起, 与公安消防部队联合救援较多的部门有公安27起、120急救中心22起、安监14起、当地武警8起、环保7起、电力7起。

(4) 消防出动力量多。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车辆1 266辆, 参战消防官兵人数达7 164名。其中有21起重大灾害事故公安消防部队出动车辆在6辆以上, 参加救援的官兵在30人以上, 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77.78%。最多的是2009年河北省石家庄市11月10-12日雪灾抢险救援中, 公安消防部队调动车辆达890辆次, 4 025人次参与救援。据《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一级普通消防站的配备标准是4~6辆消防车, 30~45人;二级普通消防站的配备标准是2~3辆消防车, 15~25人。可见, 至少77.78%以上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是辖区消防力量不可能独立完成的, 必须依靠增援消防力量才有可能完成。

(5) 二、三季度事故发生比例较高。

根据2010年《年鉴》的统计,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月分布情况, 如图1所示。

其中, 第一季度2起, 占7.41%;第二季度12起, 占44.44%;第三季度8起, 占29.63%;第四季度5起, 占18.52%。第二、三季度公安消防部队参加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次数最多, 也说明这两个季度是重大灾害事故的高发期。

(6) 夜间作战多。

26起 (有1起因时段不详未予统计)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发生时间段, 如图2所示。

其中,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开始较多的时间段分别是:0:00-2:00、2:00-4:00、8:00-10:00、14:00-16:00、20:00-22:00、22:00-24:00, 这6个时间段共参加20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 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76.92%。26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有19起展开时间是在夜间, 其中有3起虽然不是在夜间展开, 但持续到夜间。夜间能见度低, 救援难度大,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消防队员抢险救援技战术的发挥。

(7) 持续时间长。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抢险救援持续时间最短的是2 h, 最长的达16 d, 平均每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耗时36.22 h;持续8 h以上的有21起, 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77.78%。长时间连续抢险救援、高强度的工作压力对官兵的生理、心理、战斗力都是严峻的考验。

2 公安消防部队做好重大抢险救援的几点启示

(1) 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指挥体系。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第一责任人是当地政府。目前, 多数县级以上人民地方政府组建了应急办, 应急办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应发挥好协调、指挥作用。 但从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实践看, 应急办发挥的功能和作用差强人意, 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力量调集、协调不及时, 导致各应急救援力量到场无序。如在一些交通事故处置中, 公安消防部队已将被困人员救出, 但120急救中心尚未到场, 不能第一时间对被困人员展开施救。二是对到场救援力量协调不够紧密, 造成救援力量功能发挥有限。如在地震救援中, 公安消防部队难以掌握当地居民居住分布情况, 不能第一时间到人员被困比较集中的区域展开救援。三是指挥的权威性不高, 导致各救援力量各自为战、多头指挥、越级指挥。如在一些自然灾害救援现场, 由于救援力量间缺乏必要的制约和管理, 导致多支救援力量争相到易救援的区域救援。这些问题的存在, 导致各救援力量的效率和能力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约。因此, 有必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积极参与”的组织指挥体系建设, 建立政府主导的、强有力的统一组织指挥机构, 对各救援力量实行军事化管理, 各司其职, 各尽其责, 充分

发挥各救援力量的效能。

(2) 明确不同类型事故初起阶段的现场主管部门。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地方党委、政府直接参与指挥的有9起, 当地公安、医疗急救、安监参加救援的分别有27起、22起、14起, 参与的部门较多。从实践看, 在统一的组织指挥机构成立前, 这些部门大多已先后到场, 此时通常是事故初起阶段, 也是抢险救援展开的最佳时机, 各部门应进行有效配合, 最大限度地提高救援的效力和能力。但由于各救援力量间缺乏有效的指挥、管理和协调, 造成指挥层次不清、难以统一, 互相推诿、扯皮的现象时有发生, 难以发挥各自最大的救援效能。如在一些交通事故中, 由于交警没有及时封闭高速公路, 导致消防部队不能深入事故现场救援, 甚至引发追尾事故, 造成消防官兵伤亡。因此, 在应急办尚未启动工作时, 到场各部门间如何协调、管理、指挥是各类应急救援力量必须面对的问题。在此, 可借鉴美国FEMA的指挥体系和管理办法, FEMA明确了27个不同联邦部门和机构在不同灾难情况下所拥有的权利和承担的责任, 并确立了现场管理的主管部门, 为实行统一指挥打下了良好基础, 有效整合了各种救援资源。我国可明确交通事故抢险救援初期的第一责任人是公安, 消防、医疗、驻军等到场后必须服从公安指挥和领导, 应急办启动工作后, 公安应及时将指挥权移交应急办。

(3) 强化重点类型事故专业救援能力。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行动中, 公安消防部队参加次数最多的依次是自然灾害7起、危险化学品泄漏7起 (含2起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引发危险化学品泄漏) 、道路交通事故5起, 分别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工作的25.93%、25.93%、18.52%。从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实践看, 公安消防部队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专业训练不够的问题。因此, 公安消防部队应针对暴露出的问题, 强化自然灾害、危险化学品泄漏、道路交通事故时被困人员救助能力的日常专业训练, 具体包括:自然灾害中人员定位、挖掘能力, 危险化学品泄漏事故中深入高浓度区搜救被困人员的能力, 道路交通事故中破拆救人的能力, 以此提高公安消防部队重大灾害事故中救助被困人员的专业能力, 提高抢险救援的专业化水平。

(4) 提高消防力量调度的科学性。

据《年鉴》统计, 77.78%以上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是辖区消防力量不可能独立完成的, 77.78%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持续时间在8 h以上。因此, 公安消防部队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时, 一定要注意力量调度的科学性。一是辖区力量已出动情况下, 如再发生灾害事故, 还有一定力量展开救援。基于当前《城市消防站建设标准》, 应保证约40%的战斗力量维持日常战备状态。即使因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亟需应投入全部救援力量, 也应及时调派临近力量将辖区力量部分轮换出来, 投入日常战备, 确保辖区再次发生灾害事故时还有能力展开救援。二是做好人员轮换。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持续时间长, 对消防队员的生理和心理都是严峻的挑战, 抢险救援过程中必须做好人员轮换, 消防队员单次救援持续时间不宜超过4 h, 期间应有2 h左右的休息调整时间, 避免长时间持续救援影响救援效能, 甚至造成不必要的消防员伤亡。三是备足必要的机动力量, 重大灾害事故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恶化, 需增加投入救援的人力、物力。因此, 应备有必要的机动力量, 确保灾害事故恶化时能及时投入抢险救援中。

(5) 强化消防内部联合救援能力。

据《年鉴》统计, 77.78%以上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任务是辖区消防力量不可能独立完成, 77.78%的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时间持续在8 h以上。可见, 绝大部分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是多个消防中队联合救援, 因而也应强化消防内部联合救援能力。一是贯彻统一指挥和属地指挥的原则, 即消防所有力量只能由消防最高指挥员统一指挥, 避免不必要的混乱, 而增援力量到场后, 上级指挥员到场前, 由属地消防最高指挥员统一指挥。二是及时掌握各消防力量的优势和救援能力, 充分发挥各救援力量的最大救援效能。

(6) 强化重点时段的抢险救援能力。

一是做好事故高发期的抢险救援准备工作。27起重大抢险救援中, 第二、三季度共20起, 占74.07%。从历年的统计看, 二、三季度常是事故高发期, 消防部队应把握好事故高发期易发生的事故类型, 重点做好抢险救援准备, 确保事故发生后能及时展开抢险救援。二是抓好夜间抢险救援准备工作。20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 (占全部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76.92%) 展开是在夜间, 另有3起虽不是在夜间展开, 但持续到夜间。因此, 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夜间打持久战的能力也是做好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关键之一。夜间作战首先应解决好照明问题, 其次应抓好日常的夜间作战训练, 熟悉夜间作战的困难, 提高夜间抢险救援技战术能力, 将夜间抢险救援对消防部队抢险救援能力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三是打持久战的能力。重大抢险救援通常持续时间较长, 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中, 抢险救援持续时间最短的是2 h, 最长的达16 d, 平均每次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耗时36.22 h。因此, 在增援消防力量尚未赶到之前, 不可避免地要长时间持续救援, 这就要求消防部队具有打持久战的能力。

3 结束语

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复杂化、多元化、艰巨化的特点日益突出, 做好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是消防部队履行法律职责和神圣使命的具体体现。只有不断分析总结重大灾害事故的特点和规律, 掌握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对策, 才能确保将重大灾害事故的损失降至最低。

摘要:统计了2009年公安消防部队参加的全部27起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 从人员伤亡、事故类型、参与部门、消防出动力量、持续时间等7个方面分析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特点和规律, 并针对这些特点和规律, 对公安消防部队如何做好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进行探讨, 对提高公安消防部队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能力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

关键词:消防部队,重大灾害事故,抢险救援

参考文献

[1]公安部消防局.中国消防年鉴[M].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 2010.

[2]公安部消防局.特勤业务训练[M].上海:文匯出版社, 2001.

[3]唐朝纲, 陈晓林.抢险救援[M].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 2005.

[4]范茂魁, 刘朝文.人员被困管道事故救援技战术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09, 28 (12) :937-940.

上一篇:农村优秀教师材料下一篇:高高兴兴过除夕三年级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