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2024-07-04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精选6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第1篇

在参保人申请参保挂号时,县农保中心就为每位参保人成立一个终身记录的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小我私人账户用于记录小我私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其他扶助及利钱等信息,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宜所或相助金融机构将《新农保缴费存折(凭据)》发给参保人;参保人可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宜所打印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明细表,或登岸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下载本人的小我私人账户记账明细等相干信息,也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体系查询相干信息。

在参保人申请参保挂号时,县农保中心就为每位参保人成立一个终身记录的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小我私人账户用于记录小我私人缴费、集团补贴、当局津贴、其他扶助及利钱等信息,通过乡(镇)劳动保障事宜所或相助金融机构将《新农保缴费存折(凭据)》发给参保人。

1.账户记录

参保人每年缴费时,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小我私人账户记录一笔小我私人缴费,同时为参保人记录当局给以的财务津贴;当村集团、其他组织为参保人提供补贴可能扶助时,由县农保中心为参保人记录补贴或扶助金额;每年底为参保人记录小我私人账户储备利钱一次。

2.账户查询

参保人可到乡(镇)劳动保障事宜所打印新农保小我私人账户明细表,或登岸社会保障网站查询、下载本人的小我私人账户记账明细等相干信息,也可通过12333电话查询体系查询相干信息。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查询小我私人账户]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第2篇

县级新农合是由卫生局管的,养老保险是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管的,新农合刚起步,各地联网状况不一致,大部分是不能在网上直接查的。

部分地区也有专门的农村合作医疗网站,登录所在地的网站去查询,需要医疗证号和姓名。

在此之前,可先拨打当地卫生局电话咨询。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第3篇

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中发[2002]3 号)中一同提出的,二者是一对长期共存、密切配合的制度,通过两个制度的相互配合,为广大农村的五保户和贫困农民家庭提供最基本的卫生服务是两制度的设计目的[1]。目前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医疗救助基本上是割裂运行,导致行政成本增加、卫生资源浪费、疾病费用负担加重等诸多问题产生,给农村居民尤其是农村贫困群体利用卫生资源带来不便。通过近几年的实践表明,要使医疗救助对象得到最大程度救助的最佳选择,就是在推行新农合制度的地区将新农合与医疗救助一起实施,最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实现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有效衔接”。

2 农村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效衔接对策

2.1 制度设计层面的衔接

2.1.1 以帮助救助对象缴纳参合费作为最低层次的衔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需要参合农民缴纳参合费,医疗救助在制度设计层面替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救助对象缴纳参合费,帮助他们参加合作医疗,使之具有利用合作医疗门诊和住院补偿服务的权利,从而也形成了最低层次的制度衔接。医疗救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的最低层次是代救助对象缴纳参合费,这是两种制度进行衔接的必要条件和最基础条件,确保了五保户和低保户等救助对象从制度中受益。

2.1.2 住院补偿的衔接

为了控制新农合住院补偿费用增长过快和过度利用医疗服务,在方案设计中普遍设置了起付线、共付线和封顶线,医疗救助制度与之衔接相应产生了三个层次。

衔接层次一:降低新农合起付线

单次就诊费用起付线法是新农合通常采用的方式。为了克服起付线抑制低收入人群对住院服务的利用、高收入人群获得更多权益的缺陷,提高住院服务的在医疗救助群体里的可及性,医疗救助制度应该尽可能降低甚至取消起付线,帮助他们迈过“门槛”。

降低甚至取消救助对象的起付线是使他们能像参合农民一样真正享受新农合带来的实惠的重要保障措施,是一个需要尽快解决的问题。虽然各地新农合的定点医院都不同程度采取了一些利贫的措施,如减免诊疗检查费用等来帮助救助对象提高对卫生服务的使用。但是因为新农合需要确保全体参合农民公平受益,降低甚至取消救助对象的起付线必须由医疗救助制度解决,如民政部门向救助对象预支起付线以下的医疗费用或由定点医院先垫付,事后由民政部门审核结算的方式进行。但无论如何也不应该采取由救助对象垫付后再报销的办法。

衔接层次二:合作医疗补偿后医疗救助进行二次补偿

让病人承担一部分医疗费用,共付比例的费用分担方式,增强病人的费用意识。然而过高的共付比例(如大于70% )会减低病人的需求,最终失去控制费用的目的,过低的共付比例会导致保险没有吸引力。针对新农合报销后个人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其进行二次补偿,在部分地区新农合本身也设置了二次补偿:从合作医疗基金中划出专项资金,或者年末根据资金结余情况,对参合对象中自付费用较高的人进行再次的定额或按比例计算的补助。

因此,通过医疗救助资助救助对象从而降低新农合的住院“门槛”,确保救助对象能够享受新农合的补偿,二次补偿可以进一步降低患者的自付比例,提高了救助对象对住院服务的利用。新农合报销后医疗救助的二次补偿,提高了救助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降低新农合起付线扩大了救助对象的受益面,医疗救助二次补偿提高了救助对象的受益程度。这两个衔接层次的制度设计,保证了救助对象充分享受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双重待遇。

衔接层次三:临时救助

对新农合封顶线以上,自付费用过高而使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非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实施临时救助。绝大多数新农合试点县都设置了住院封顶线,封顶金额一般在10000元左右。东部地区封顶金额最高20000元左右,中部地区次之10000元左右,西部地区5000元左右[2]。封顶线的设置的初衷是为了降低基金风险,却会导致部分医疗费用过重的家庭跌入贫困线以下——“因病返贫”。这时候医疗救助资金需要给予临时补助,从而防止这部分人返贫沦为下一年的常规救助对象。因此当非医疗救助对象的费用超过新农合封顶线,生活困难基本生活受到影响的群众,医疗救助需要引导慈善资源和临时救助再进行两次追加补偿,最大程度的避免这部分人跌入贫困线以下。

2.1.3 门诊补偿衔接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补偿大多采取家庭账户和门诊统筹的方式,还有些地区只补大病(住院)。医疗救助主要针对大病补偿,多数地区没有设立家庭账户,这样的地区在门诊补助上不存在衔接问题;有的地区设置了家庭账户,帮助救助对象解决门诊看小病问题,如果合作医疗也有家庭账户,那么救助对象就拥有两个家庭账户,分别从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基金中支出,这也就产生了两种制度在门诊补偿上的可能。

因此经过调查分析,作者认为合理的做法是:医疗救助门诊账户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门诊账户合并,提高救助对象小病补偿能力,有利于缓解农民“小病拖成大病”的问题;同时两个账户的合并不仅方便了群众,也降低了管理成本。

2.2 医疗救助与新农合的管理与服务层面衔接

研究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制度设计层面的衔接目的是使救助对象在目前制度框架中充分受益。然而两种制度仅仅在方案设计层面的衔接并不一定能够达到这个目的,因为在管理和服务层面的衔接同样重要——两个制度在管理和服务层面的衔接有利于减低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减少阻碍救助对象利用卫生服务的制度因素。下面从报销服务、资金管理、供方监管、信息管理四个方面讨论两种制度在管理和服务层面的衔接问题。

2.2.1 报销服务衔接

调查表明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的住院报销服务方式主要有固定医疗机构报销、服务机构报销、直接减免三种。根据卫生部和世界银行对试点县57759人的调查表明,门诊和住院病人都认为直接减免的报销方式最方便快捷。

三种报销方式对老百姓的方便程度差异大。以救助对象为例,在救助过程中会得到两个制度的补偿,报销方式可能会形成九种组合(见下表1)。

根据课题组调查,当前两种制度衔接的地区,救助对象住院报销方式存在较多的是组合1、组合4、组合5、组合7、组合9。我们重点分析有典型代表的组合1、组合4和组合9三种报销模式下救助对象的住院和报销流程。

组合1的报销流程:出院时——交清全部费用——去合管办——合作医疗报销——去民政局——医疗救助报销

组合5的报销流程:出院时到合作医疗报销窗口——合作医疗补偿——去民政局——医疗救助报销

组合9的报销流程:出院时到报销窗口——合作医疗、医疗救助补偿

由上可知组合9是最理想方便快捷的报销方式,有助于改善救助对象对住院服务的利用,同时也利于卫生局和民政局对供方行为的控制,医疗救助可以利用合作医疗平台,从而大大减少管理成本。但是这种报销方式的实现需要两种制度在资金管理、供方监督、信息管理等方方面面进行紧密衔接。

2.2.2 资金管理衔接

当前医疗救助资金的管理方式以下几种:民政局管理、民政局和卫生局共同管理以及其他机构管理[3]。事实上哪个机构来管理医疗救助资金并不重要,关键是资金的核拨工作应与方案设计和补偿服务的方式相一致,反应迅捷,确保救助对象及时获得补偿服务。

具体的做法是:年初医疗救助资金专户应及时将救助对象的参合费打入合作医疗账户,实现两种制度最低层次的衔接;在两种制度运行过程中,为减低甚至取消两种制度前后的报销时限,根据实际报销模式,医疗救助账户定期预拨一定款额到新农合账户实现新农合经办机构同时办理两种制度的补偿服务。最好是两种制度预拨费用到定点医疗机构或是让其垫支补偿费用事后分别到卫生和民政经办部门报账,以实现在定点医疗机构两种制度的直接减免。

2.2.3 对供方监管的衔接

医疗救助需要尽量与新农合选择一致的定点医疗机构,因为救助对象要享受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双重补偿必须在两者同时认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事实上有的地区民政制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没有新农合的多。有的地区医疗救助定点医院只有县级医院不包括乡镇卫生所。当救助对象在乡镇卫生院住院后就只能获得新农合的补偿,因此为了获得更高的补偿,即使能在乡镇卫生院看好的病,救助对象也会县级医院。可是新农合在乡镇医院的补偿比要高于县级医院,同时一样的病县里治疗的费用显然更高,不仅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从而最终损害救助对象的利益。

民政局和卫生局都有责任对供方进行监管,然而由于医疗强烈的专业性,民政局的管理人员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大多是空有责任而缺乏实际执行能力。因此最好的办法是通过卫生局替民政局完成例如审核救助对象费用清单等具体要求,卫生局应尽到为同是民政救助对象的参合农民实施供方监管的义务。具体技术上的监管由卫生局来做,民政局可以腾出手来更好的通过完善制度设计来影响供方的行为。

2.2.4 信息管理衔接

要达到在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进行直接减免的服务,对两种制度的信息化管理水平要求较高。如果实现医院信息管理系统(HIS)与新农合、医疗救助共用的信息平台之间的整合,将大大提高工作效率。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已形成了一套包含了参合农民的基本信息和医疗费用信息的较为全面的信息管理系统,一些地区也已实现了计算机化信息管理。因此,笔者认为医疗救助制度可以充分利用合作医疗的信息平台,得到民政部门需要的数据以供常规统计和决策之用,实现信息共享。具体措施:

(1)加强新农合信息化建设。以重庆市为例,2003年至2007年,中央和市财政累计投入4800余万元,其中市财政2980多万元,用于新农合信息化建设。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通过试点、推广,已在30个区县建成了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信息网络已延伸到乡镇。省级新农合信息管理平台已完成功能规范和基本数据标准的制定,即将进入招标建设阶段[4]。

(2)区县民政局依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管理平台,集成建立了医疗救助管理系统,实现了新农合信息与救助信息的无缝衔接。该系统将医疗费用自动生成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金额、民政救助金额、救助对象自付金额三个部分,实行同步结算,同时兑现,保证了参合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能即用即补。

(3)各级卫生和民政部门建立了定期信息交换机制。市卫生局在新农合报表中专门设计了贫困参合农民医疗补偿情况统计项目,每季度将有关贫困参合农民获得到医疗补偿的信息抄送市民政局。各区县合管办也与区县民政局建立了定期信息交换制度,使民政部门能够及时了解农村贫困人群参合及就医情况。

摘要:实践表明,要使农村医疗救助对象得到最大程度救助的最佳选择,就是实现医疗救助制度与新农合制度的有效衔接。通过研究两种制度在制度设计和管理服务层面衔接的对策从而实现二者在住院报销、门诊医疗、资金管理、供方监管等方面的无缝衔接,确保农民病有所医。

关键词:农村医疗救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衔接,对策

参考文献

[1]陈佳贵,王延中.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报告(2007)No13:转型中的卫生服务与医疗保障[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1361.

[2]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组.发展中的中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评估报告[M].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6:12.

[3]白丽,赵浴光.探析我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的对策[J].中国自然医学杂志,2007(02):59.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研究 第4篇

关键词: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农合;问题研究

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特点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解决三农问题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基本保障。随着社会文明的日益提高和公民医疗保障意识的不断提高,发展和完善医疗保障已成为社会公众的一大焦点。因此,本着多方筹资,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农民自己为了共同抵御疾病风险而建立了一种医疗互助共济制度,即新农村合作医疗。除合作互助共济性质不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比传统医疗保险,有以下几方面的特点:①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举措明确了农民自愿参加的原则,提高了制度的公平和公正性;②加大了政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个人缴费、集体扶持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筹资机制;③突出了以大病统筹为主,不仅注重了受益方,也注重了门诊补偿与住院补偿,提高了保障水平;④由政府负责和指导建立组织协调机构、经办机构和监督管理机构,加强领导、管理和监督,克服了管理松散、粗放的不足,提高了工作效率,使得农村居民能及时看病并及时得到保障;⑤建立医疗救助制度,照顾到了弱势人群的特殊情况。农村老年人和妇女居多,大多都是男的去城镇打工,他们都办了城镇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为老年人和妇女提供了更有力的保障;⑥城镇居民都有医疗保险,而农村居民一般没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基本解决了农民看病难问题。

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随着新农合工作的推进及全县医疗保障体系的实施出现了许多需要关注和研究的新情况、新问题:

(1)部分地區社会满意度低。社会保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就在于,它强调的不是人成本收益的平等,而是保险金的社会满意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作为一种社会保险,受益的农民和政府补助资金来源的纳税人的满意度对其成功与否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而调查中发现一些农民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主要是基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低,农民了解不深,怕政策有变,认为是把自己的保险金拿去补偿别人了等的考虑。而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不满主要是因为保障水平低,参加和办理报销的程序繁琐等。

(2)保障水平总体较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兼顾小病理赔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共济制度。这个定义显示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救助农民的疾病医疗费用的面门诊、跌打损伤等不在该保险范围内,这项规定使得农民实际受益没有预想的那么大。

(3)农民参保动力不足。就小病而言,当农民经常不生病时,觉得个人出资的那部分浪费掉了,于是会逐渐丧失参加合作医疗的动力。从大病来说,由于农村内部也存在着较大的贫富差距,那些贫穷的家庭一旦得了大病,即使去医院就诊,能够报销一部分,但剩下的一部分他们依然无力偿付,所以这些贫困的家庭依然看不起病。从大病的角度来看,不但新型合作医疗没有解决农村内部贫困家庭的医疗问题,反而使得他们与富裕农民家庭的差距变得越来越大,进一步加剧了农村的贫富差距。

(4)空心村与流动人口的影响。农村现在呈现的状况是大部分的青年或中年的劳动力外出打工,农村呈现出大量的空心村。当这些农民工外出打工时,如果在外地生小病,他们只能在打工所在地看病,这样来说,他们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没有得到实惠,这会降低他们的参与热情。

(5)基础设施薄弱带来的影响。长期以来,农村卫生基础设施滞后,乡镇卫生院房屋破旧,一些贫困地方的卫生站甚至存在危房,医务人员短缺,且整体素质不高,长期得不到培训,技术骨干严重流失,很难满足农民日益增长的,多层次的医疗需求。甚至在农村出现到县,乡镇医院看错病,导致死亡的案例发生,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新型合作医疗的有效运行。

(6)部分地区供方诱导需求突出。由于农村医疗保险的对象主要是广大农民,受到文化水平较低等因素的制约,在目前医患信息严重不对称的情况下,相当一部分定点医院对病人诊治时,并不是按照最有利的方案去开展,普遍存在开大药方,多开药,开贵药,过度消费医疗服务的现象。这不但增加了合作医疗服务的支出,也增加了农民的负担,使新型合作医疗没有真正发挥作用。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实意义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发展、完善与党的十八精神息息相关,并且与党提出的深化卫生体制改革相适应,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并在许多地方试点,各地区要贯彻自愿、互助、公开、服务的原则,坚持合作医疗制度的互助共济性质,动员农民共同抵御疾病风险;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规范操作,加强监管。例如在镇江,镇江拥有了比较健全的医疗体系,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保障了居民的健康,也基本适应了人群多层次的医疗需求。通过在地区试点不断总结,为将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在全国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理论依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信息建设经过三个阶段的发展,随着新农合的不断发展和完善,逐步实现了全国新农合数据的集成与规范化,新农合的成熟指日可待,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四、结语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查询 第5篇

行研究

摘要: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保障广大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重要作用。民族地区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严重,甘肃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筹集资金困难,基金使用率低;基金补偿率低,农民参合意愿较差;定点医疗机构偏少,医疗设备缺乏,卫生人员水平低;报销程序繁琐,报销比例低。甘肃民族地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应进一步加大宣传,提高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认识;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改善医疗条件,加大农村医疗队伍的培养和再培训力度;制定便捷的报销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

关键词: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府责任;医疗保障制度;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一、甘肃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现状甘肃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包括54个民族。行政区划上包括甘南藏族自治州和临夏回族自治州所辖的16个县(市)以及张家川回族自治县、天祝藏族自治县、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等五个民族自治县。根

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这21个县(市)共计323个乡镇,2310个行政村,总人口219.92万人,约占全省总人口的8.75%。2007年,民族地区约192万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87.5%,其中天祝藏族自治县179928人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89.13%,比2006年增长3.24%,筹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总额823万元,增长38.32%,支出总额607万元,增长40.03%,133865人受益;甘南藏族自治州全州8个县(市)参合农牧民群众47.13万人,参合率85.69%,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集基金总额2424万元,基金累计支出1506万元,受益群众29.08万人次[1]。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进一步减轻了民族地区农民群众的医疗费用负担,使看病难、看病贵、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由政府主导的新型合作医疗制度受到了农民的欢迎,产生了一定的积极效应。

第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使民族地区农民的健康有了保证,负担得到了适当减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结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民看病由个人负担的历史,农民的健康问题受到了各级政府的普遍关注。

第二,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农民受益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民真正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实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的问题,以前绝大多数群

众都是“小病扛、大病拖”。主要因为高额的医疗费用使他们忘而却步,自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后,群众看病才真正有了保障。

第三,对于那些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民,考虑到他们的特殊情况,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规定:出资困难的农户,由民政部门和扶贫部门资助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传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没有类似的配套制度,医疗救助制度的建立是民族地区在配套改革方面前进的一大步。

二、甘肃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财政投入不足,筹集资金困难,基金使用率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由政府组织、引导和支持实施,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和政府多方筹资[5]。所以,新型第1期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发展需要各级政府给予较大的资金补助。但是由于甘肃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低,财税增长基础薄弱,地方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财政压力极大,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入资金严重不足。民族地区统筹到的基金使用率低。2007年甘肃民族地区统筹基金的使用情况不容乐观。民族地区基金平均使用率为68.62%,其中用于门诊和住院的基金平均使用率为67.20%,用于体检的为0.84%,这说明民族地区农民只有生病了才想到用基金治疗疾病,而很少使用基金去积极主动地预防疾病。甘肃省基金平均使用率为

78.22%,比民族地区高出近10个百分点;民族地区基金使用率最高的为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高达113.52%,而最低的肃北蒙古族自治县仅为1.33%,可见民族地区内部基金使用出现严重的不平衡。王文静等:甘肃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研究

(二)基金补偿率低、农民参合意愿较差民族地区基金补偿率低,极大地影响了农民参合的积极性。民族地区平均每人补偿金额为62.00元,远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71.49元;民族地区内部平均每人补偿金额相差悬殊: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平均每人补偿金额为1500元,排在七个民族地区之首,而天祝藏族自治县平均每人补偿金额仅为45.36元,为肃北蒙古族自治县的3%。此外,甘南藏族自治州平均每人补偿金额为51.73元,在七个民族地区中排倒数第二,补偿金额也远低于民族地区的平均水平。所以要提高民族地区内部个别县或州的补偿金额,提高这里农民的参合积极性

(三)定点医疗机构偏少,医疗设备缺乏,卫生人员水平低由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甘肃民族地区尚处于试点时期,上级部门确定的定点医院数量较少,给农民病带来许多不便。处在县、乡、村的医疗机构条件又比较差,医疗设备投入不足,绝大多数乡镇卫生院仍然只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诊病,使得县乡村医疗机构难以为民族地区农民提供

较好的医疗服务。部分农村合作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第12卷疗定点机构用药和检查不合理,住院费用、门诊费用较高,医疗费用上涨过快,这就增加了农民的负担。另外村药品市场秩序较乱,药品价格偏高,本来在乡村医生那里只需要几十元,而到定点医院却要花费几百元现了“小病大治”的现象,这无形中增加了农民的医疗支出。另外,民族地区农村卫生部门人才缺乏,卫生技人员诊疗水平低,素质参差不齐,很难保证对病人及时正确的诊断和治疗,满足不了当地农民的基本医疗需,与“大病不出镇、小病不出村”的目标相距甚远。

(四)报销程序繁琐,大部分民族地区报销比例低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是以大病统筹为主。农民生病后,只有住院治疗的医药费才有可能得报销补偿。而且看病只能在定点医院,转院就医的需要经过层层审批;报销比例不够合理且报销门槛过高很多项目不能报销,能报销的手续比较繁琐,报销时间过长,典型的“交钱容易,拿钱难”。大部分民族地区报比例低。虽然民族地区整体的报销比例是40.78%,高于全省的平均水平38.67%,而且个别的地区远远高于省,像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和甘南藏族自治州,报销比例分别高达41.43%和43.85%,但是大部分地区的销比例还是远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像肃北蒙古族自治县,报销比例

为27.19%,最低的是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销比例仅为24.96%,比全省的平均水平低13.71个百分点,比同为民族地区报销比例最高的甘南藏族自治低18.87个百分点。

(五)政府、社会、媒体关注程度不够,政策宣传不到位各级政府和社会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关注不够,有关部门没有深入基层,充分了解民情,广泛听取民,没有摸清农民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真实态度和看法,没有弄清各项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难题,部分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员对这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缺乏足够的认识,对政策学习不够深入,理不够透彻,把握上不够准确,甚至存在畏难情绪。有些单位缺乏大局观念,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没负起应有的责任,甚至认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卫生部门的事情,与已无关,造成合作医疗工作运行不畅流媒体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道不多,政策宣传不到位[4],民族地区农民不了解政策,部分农民对参加新型村合作医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不足,认为“谁看病,谁拿钱”,对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和意义缺了解,甚至出现误解,所以许多农民对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处于观望状态。

三、完善甘肃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对策

(一)大力支持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提高农民参合积极性甘肃民族地区大部分属于经济落后的欠发达地区,中央

和地方政府应该对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多加持,促进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只有政府扶持,不断为个别民族地区创造发展经济的条件,千方百计地增农民的收入,才能解决他们最基本的温饱问题,农民才会考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提高民族地区新型农合作医疗的实际报销比例,特别是个别民族地区,比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缩小与其他民族地区平均水平的距,让这里的农民真正得到实惠,也能提高他们的参合积极性。

(二)改善医疗条件,加大农村医疗队伍的培养和再培训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投资,切实改善乡镇卫生院、卫生所的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必要的医疗设备,改善医疗条,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能力,让农民放心就医就诊。加大民族地区基层卫生院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给他提供免费再学习的机会[9],鼓励在职卫生从业人员参加成人高等教育举办的医学类和药学类专业的学历教,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服务质量和职业道德素质。此外,还应改善乡村卫生从业人员的工作环境和生活待。为民族地区留住医学人才,逐步缓解民族地区基层卫生院医务人员紧缺的现状。

(三)制定便捷的报销政策,鼓励使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确定合理的补助标准,简化繁琐的报销程序,探索简便可行的报销方式。还要加强经办机构建设,提高经办构人员素

质,实行全省或全国联网的网络化结算,方便农民跨地区就医、报销医疗费用。鼓励民族地区农民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降低中医药和民族医院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住院的起付线,参合农民在中医药或民族医机构和综合医院中医科住院的,报销起付线在原有标准基础上降低20%;提高中医药和民族医药的报销比。在门诊统筹补偿、纳入管理的慢性病补偿及住院补偿中,中医药和民族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扩大医药和民族医药的补偿范围。大力推广应用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使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掌握1以上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同时扩大中医药和民族医药适宜技术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补偿范。充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中的作用,切实减轻甘肃民族地区参合农民医费用负担。

(四)结合民族地区实际,采取各种方式拓宽筹资渠道首先,政府增加对民族地区的财政资金投入。其次,从社会赠捐等来增加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外,目前多数民族地区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仍然以农民“自愿性”为原则,但是“,强制性”是社会保险所有的特征。所以合作医疗也应该坚持“自愿性”与“强制性”相结合。在政府给予资金支持的前提下,对于超过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且不愿意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民族地区农民,要正确引导并强制

其参加。对于低于地区平均收入水平但超过最低生活保障线的民族地区农民,鼓励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给予适当的助。对于需要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的民族地区农民,政府应免费让这些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民族地区筹集基金本来就困难,所以对于筹集到的基金,一定要提高基金的使用效率。如肃南裕固族自治、临夏回族自治州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基金使用率排在七个民族自治县的后三位。特别是肃北蒙古族自治排在倒数第一位。所以应尽快在这些民族地区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8],建立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使用度和多层次的监督机制,保证民族地区基金用到实处,为农民的医疗卫生带来真正的实惠。

参考文献

[1]《甘肃年鉴》编委会.甘肃年鉴[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08:211,298.[2]王波,陈建生.西部农村基本医疗保障制度面临的问题与对策[J].四川大学学报,2005,(6):22-23.[3]徐兴美.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探析[J].今日湖北(理论版),2007,1(1):136-137.[4]李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J].中国卫生事业管理,2006,(11):683.[5]吴师法,刘钦.少数民族地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第6篇

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实施细则

一:新农合补肋对象:

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符合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孕产妇。

二:住院分娩新农合补助标准:

(一):平产按单病种定额补偿(基本服务项目范围内):县内县级医院每例补助55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每例补助300元,县外医院每例补助300元。

(二):剖宫产按单病种定额补偿(基本服务项目范围内):县内县级医院每例补助1000元,乡镇中心卫生院每例补助700元,县外医院每例补助600元。

(三):不管平产或剖宫产财政定额补助300元。

(四):病理产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和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分娩过程中发生严重并发症须赴上级医院抢救治疗并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仍按新农合原来规定的有关补偿标准进行补助。

三:住院分娩新农合补助程序:

(一):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分娩的孕产妇, 凭县住院分娩管理办公室统一印发的<<双峰县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经费凭证>>的第四联到所在定点医院新农合补偿兑付窗口办理补助手续, 还需提供的其他补偿兑付资料按新农合补助的要求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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