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2024-07-21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精选8篇)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1篇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贺志峰(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广东珠海 519087)

【摘要】 在社会工作领域,社区工作备受争议的关键点之一就在于对社区内涵的理解。本文在静态上,分析了社区概念的三种研究维度,即地理的社区、心理的社区和行动的社区。在动态上,指出随着社会的变迁,社区概念的内涵及要素会在地理的、心理的和行动的维度上呈现出不同的组合形式。

【关键词】社区内涵 研究维度 衣帽式社区

I中图分类号】C9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4828( )11-0061-03

DOI: 10. 3969/j.issn. 1672-4828. 2012.11.016

一、前言

对社区一词的使用,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大学中的学生社区,某某社区居委会等。每个人对于社区似乎都有话可说,但都不能将它讲得清楚明确,甚至是在诸如哲学、社会学、政治学等学术团体中,对社区的理解也争议不断。这似乎就注定了社区社会工作天生就要备受质疑和争论,因为它与“社区”这个词搭上了难解难分的关系。

近几年,专业的社会工作在政府制度的驱动下获得了快速发展,其中发展最为迅速就是社区工作,这与我国大力推行的社区建设有莫大关系。然而,受日常用语,政府话语,学术术语等影响,人们对社区的理解变得更加的混乱,这种混乱造成社区工作变成了一种“谁都可以干的工作”,显然,这种现象并不利于社会工作的健康发展,更无法树立起社区工作的专业形象。要为社区工作“正名”,就必须先对“社区”概念有清晰的认识,这种理解与认识必须要站在社会工作专业的立场上,以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为背景,以社会发展变迁为主线,深入解读“社区”的内涵。本文以社会工作学为视角,梳理和探讨社区概念的研究维度、社区概念的内涵及其要素的变化。在此基础上,讨论社会工作者在“社区”这一场域中的行动。

二、“社区”概念的研究维度

桑德斯(Sanders,1975)从三个维度对“社区”的概念进行分类,台湾学者徐震教授在桑德斯的分类基础上,根据对社区本身的变迁情形及社区研究的历史演进的梳理,对其进行了详细阐释,这对社会工作者理解社区具有启示意义。

一是侧重地理的或结构( Structure)的概念,即从社区的地理疆界与服务设施方面着眼。此种用法其语义不在于其社区面积大小或人口多寡,而在于其社区疆界可以按照组织结构与服务体系是否与居民一体的关系加以区分。如帕克认为“社区是社会团体中人与社会制度的地理分布”( Park&Burgess,1921:161)。桑德逊称“社区是地方居民与社会制度之间的结合形态……并在村镇中有一个共同活动的中心”(Sanderson&Polson,1939:50)。

二是侧重心理的或互动(Interaction)的概念,即从社区的心理互动与利益关系方面着眼。此用法对应于精神社区(Spintual Community)或利益社区,意指共同利益、共同目标、或共同背景,如宗教、种族、职业等的人群。他们生活在一个较大的`社会单位之中,而自认为属于一个较小的单位,如某高校校友会。此处不考虑其居住分布的空间关系,而考虑其共同文化、共同隶属、共同命运、共同意识、共同愿望及认同的心理状态。如麦其维称“社区为任何共同生活的地区而居民能形成某种共同的特质,如态度、传统、语调等”( Maciver,1928:22-23)。

三是侧重行动的(action)或功能的概念。即从社区的社会变迁与参与行动方面着眼。是对有社会组织与发展计划的社区的通称,专指地方性社区(the local community),即指具有地域基础( temtorial base),又具有社会互动(so-cial interaction),后具有组织行动(organizational action),以发挥其社区发展功能,谋求共同福利。其社区范围常按照工作计划的目标与内容而定。如布鲁纳认为“社区生活的动力即在于自行发现共同的利益及需要与自求解决的方法”( Brunner&Hallenbeck,1955:159,163)。

徐震在延伸桑德斯对社区的概念与界定,指出就社会工作的观点而言,应该包括地理的、行动的与心理的三种概念,意即以“地理社区”的概念为基础,以“行动社区”的概念为方法,以“心理社区”的概念为目标。换言之,社会工作者必须在一个漫无组织的地理社区内,运用社区行动的方法,以求社区意义的成长。(教育论文 )地理社区、行动社区与心理社区三者的关系,可以用下图清楚表示,在最理想的状态下,社会工作者追求的“社区”应是三个椭圆重合的部分,具有这三重性质的社区典型代表就是传统农村的宗族。然而,随着农业现代化的进程,农村宗族具有的连接纽带功能、动员行动能力及心理归属功能变得支离破碎。

三、变动中的“社区”内涵

无论是在社会学、哲学、宗教及政治学等范畴,还是社会工作学理论与实践中,对“社区”的理解始终处于一种变动之中,这种变动的动力来源于社会经济的发展与变迁。

(一)以地域为基础,更强调共同特性的“社区”

从社区的定义来看,徐震(:13-14)在对相关社区定义梳理的基础上,将社区界定为居住于某一个地理区域,具有共同关系、社会互动及服务体系的一个人群。简言之,社区是一个人群,他们(1)住于相当接近的地区,彼此常有来往;(2)具有若干共同的利益,彼此需要支援;(3)具有若干的服务,如交通、学校、市场等;(4)面临若干共同的问题,如经济的、社会的、教育的等。(5)产生若干共同的需要,如生活的、心理的、社会的等。由于这种共同的利益、共同的问题、共同的需要,遂产生一种共同的社区意识,即社区归属感。为了达成其共同的目标,社区必须组织起来,互助合作,采取集体行动,以共同发展。具备这些或其中的一些条件或其潜能的一个群体,即可称之为一个社区。整体而言,这一定义是地域性的社区(geographical community)和功能性的社区( functional community)的综合体。顾名思义,地域性的社区是以地理区域划分,而功能性的社区是指具有相同问题、共同兴趣、或相近背景的社群(莫邦豪,:4)。此外,陶蕃瀛(1994)对社区的理解与徐震也有异曲同工之妙,他认为社区是一种社会单元,而社区工作者对社区的掌握,应包括空间、社会关系网络以及社区对人的心理意义或社区意义等三个面向,即社区是一种地理空间单元、社区是一种社会关系网、社区是一种集体认同的单元。以上对社区内涵的阐述涉及到了地理的、关系的和认同的三种维度,并且都是以地理的维度为基础的,但是它们在操作上仍很难运用,尤其是在社会迅速变迁的时代。

可能是由于地域或空间比较容易直接观察到,而共同关系、集体认同或归属感等不易被外界所直接观察,学者对社区界定多以地域或空间为基础。然而,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与信息化等社会变迁,人群在空间上的聚散,几乎无法反映人们的共同关系与认同,地缘性社区开始没落,而虚拟(功能)社区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变得更为重要。在这样的社会中,关系与归属的重要性更甚于地域或空间。苏景辉( )认为,社区的概念有两个意涵,其一之地理区域,其二指一群具有共同性质的人群,又称共同体,并指出社区工作的社区,是后者的“具有共同性质的人群”。为了便于操作,李易俊( 2012)对社区内涵界定采取了一种折中路线,他以空间与共同特性作为二维向度的方式认识社区的内涵。如下图所示,以空间、人群活动的共通性二向度为例,分别以高低表现。出租公寓具有相当高的空间一致性,而人群活动一致性比较低;社团则是具有高的人群活动一致性,但空间一致性比较低。这两者均为充分显示社区的特征,更非社区工作所关心的“社区”。社区工作关心的社区是同时具有空间一致性与人群活动一致性的人群。

从社区的要素来看,《韦氏新字典》从社区的条件对社区加以定义,认为社区包含了人群、地域关系、人际关系以及复杂的利益关系等条件。这一定义更多地强调了关系网络的重要性,而徐震对社区要素的界定要更为具体,分为五项要素:(l)居民。居民是社区的第一要素。社会工作尊重“人”,相信“人”,并以“人”作为发展的目标。要了解社区,必要先对社区居民有所认识。了解内容涉及居民的年龄组合、性别比例、教育水准、及职业、收入、信仰、地位、社会态度等方面,在此基础上,发现居民的共同利益与共同需要,促进居民之间的团结,唤醒居民参与社区事务的兴趣等。(2)地区。社区的地理要素包括社区的天然资源、公共设施、及交通。建筑等。在乡村社区,出于共同的生活需要,在社区的某一交通便利之处,常会形成一个社区的中心。而在都市社区,由于互动的发展,常会形成多个社区的中心,呈现出一种社区包含社区的趋势。(3)共同的关系。在传统的社区中,共同关系强调其共同的文化背景,如语言、信仰、风俗、习惯等,这些固然很重要,但是随着工业化、都市化的发展,社区的关系以共同的需要、共同的利益、共同的问题等后天性的关系为重要因素。(4)社区的组织。基于共同的需要,必然要出现代表其共同关系的组织形式,无论是正式还是非正式的,其目标在于解决共同需要,达成共同目标。(5)社区的意义。是指居住于某一社区的人对这个社区有一种心理上的结合,即所谓的归属感。此种归属感是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的动力。这种归属感可以藉由社区群体活动来培育。以上社区要素的分析,仍然将社区放在一定的地域范畴内讨论。

(二)以潜在兴趣为基础,更强调行为者暂时性结合的“社区”

虽然一些学者不再那么强调“社区”的地理的因素,但仍无法摆脱它的限制,至少其论述均是以地理的因素为基础而展开的。这样的界定虽然一定程度上回应了社会的变迁,但还不够彻底,尤其无法解决由流动性带来的归属问题。可以预测流动性将是现在及未来社会的一大特征。换句话说,我们将步入到一个高流动性的时代。因为“当时间和空间从生活实践中分离出来,当他们彼此分离,并且易于从理论上来解释为个别的、相互独立的行为类型和策略类型时,现代性就形成了”。齐格蒙特-鲍曼认为现代性从起点开始就已开始了“液化”的进程,具有流动的性质。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始终都要面对着不稳定性与不确定性的威胁,持久和延续似乎遥不可及,但人却又始终在追寻着确定性与稳定性。

解决这一矛盾,鲍曼提出了“衣帽间式的社区”(cloakroom community),又称“表演会式的社区”(carnivalcommunities),这种“衣帽间式的社区,需要一个公开展示的场所,来吸引在其他方面毫不相干的个体的潜伏着的相似兴趣,并因而当其他兴趣暂时地被压抑起来或被搁置到一边时,能在一段时间里,将他们聚集在一起”。这种“表演会式社区”为个体带来了暂时的喘息机会,并且像所有的表演活动一样,能让他们发泄被压抑的负向力量,寻找片刻嬉闹,以便为“更好地容忍他们必须回到的日常工作”提供正向力量。“衣帽间式的社区”即是一种个体行动的过程,又是个体行动的结果。在香港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种独特的工作方法,即社区外展工作,这种社会工作的对象就是“衣帽式的社区”,它的“社区居民”已经超越了地域的界限。香港电影《流浪汉世界杯》就是这样的例子,它讲述了一个社工通过足球项目将一群街头青年组织到一起参加流浪汉世界杯的故事。这种个体行动的结合很短暂的,但却为个体注入了改变的信念,并提供了改变的资源。在流动的现代社会中,每个个体无论穷或富,都有对“衣帽式的社区”的渴望。

四、总结

不得不说,从目前实际情况来看,这种以地域为基础,更强调共同特性的“社区”仍是我国社区工作的主要工作对象,但是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变迁,尤其是在大都市,以潜在兴趣为基础,更强调行为者暂时性结合的“衣帽式的社区”也将进入到社会工作的社区范畴内,并可能成为主流。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2篇

摘要:长期以来受多种原因的影响,中国尚未开征遗产税。从财政收入的角度看,征收遗产税的成本较大,而且收上来的税额也不会很多,但征收遗产税的社会意义远远大于纯财政的意义。本文从开征遗产赠与税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的重要意义出发,提出征收遗产赠与税的初步设想。

关键词:遗产赠与税;和谐社会;立法建议

近年来我国的基尼系数一直维持在国际警戒线的附近,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现象日益突出和严重。对此我国政府也予以高度的重视,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强调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同时,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又提出构建和谐社会乃是当前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时期的历史使命。如何构建和谐社会,怎样构建和谐社会是新时期的重要挑战。笔者从我国现行税收体制的视角来考虑,提出及时征收遗产赠与税,以调节居民之间的财富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

一、我国长期未开征遗产税的原因分析

遗产税是以财产所有者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征税对象,向遗产的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所收取的一种税。从各个开征遗产税国家的经验来看,遗产税和赠与税作为财产课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西方国家削弱财富过度集中、缓解收入分配不公的一项重要举措。

我国在20世纪40年代国民党时期曾征收过遗产税。1994年税制改革时,把开征遗产税列入税制改革方案,并拟定了条例草案,但至今我国仍然没能开征遗产税。究其原因主要有:(1)征收遗产税的税源不足。由于我国资本市场起步较晚,个人拥有的金融资产非常有限,甚至住房等都纳入了公有制的范围。此外,基于改革开放初期的国际环境,在华的外商投资和中外人员交往都十分有限,外国公民继承被继承人在中国境内的遗产和中国公民继承被继承人在中国境外的遗产的情况都非常少,因此造成遗产税征收税源的严重不足。(2)征收遗产税的法制不够健全。我国的《宪法》、《民法》、《刑法》等有关法律,虽然对个人和家庭的财产有一些保护性条款,但对于个人和家庭之间的财产转让、继承、受让、捐赠等行为没有作明确的法律规定,不利于遗产税的开征。(3)人们的税收观念落后。受中国传统封建思想的影响,家族观念根深蒂固,子承父业、继承家产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与此相适应,中国人推崇“勤俭持家以遗子孙”,父母含辛茹苦而为子女留下丰厚的家产,他们情愿自己吃苦奋斗让子女过上优越的生活;而子孙也负有勤俭守业的义务,以维持祖祖辈辈的道德和声望。导致人们对财产的认识还比较传统,再加上我国公民的纳税意识不强,增加了征收遗产税的无形成本。

二、现阶段我国开设遗产赠与税的现实意义

遗产赠与税作为个人所得税的补充,征收的对象一般是高收入者,能有效地抑制社会成员间拥有财富多少的悬殊现象,防止财富过分集中,缩小贫富悬殊,弥补个人所得税对高收入调节的不足,缓解个人收入拉大带来的矛盾。针对中国现时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经济状况,开征遗产赠与税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经济的快速增长为我国遗产赠与税的开征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保证。改革开放20余年来,我国的综合国力取得了长足进步,经济高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也随着经济的腾飞而突飞猛进,社会财富迅速增加。据分析,在全国高收入家庭,资产总量在100万以上的家庭,全国大概有1000万以上,(1)已经初步具备了开征遗产税以及赠与税的基本税源。而且,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进一步增强,个人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遗产税及赠与税的税源还有逐渐扩大的趋势。

开征遗产赠与税有利于完善我国税制结构。通观世界多国税制结构,遗产税赠与税是税制结构中重要的税种。就遗产税本身的特点而言,这种税可以说是所得税的补充或者延伸——对以往征税不足的弥补,也可以说是一种特殊的所得税——对遗产所得的征税,说是财产征税制度的完善。

开征遗产税有利于缩小居民收入差距,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一方面,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民的收入和财产状况都有了很大的改善,但是由于收入分配的严重不公,中国居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已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调节收入差距也已成为目前中国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由于遗产的继承造成机会上的不平等,使富人越来越富,穷人越来越穷,危害社会的稳定。而开征遗产税,将一部分富人的遗产转为国家所有,有利于调节社会财富的分配,缓解贫富悬殊的矛盾,促进人与社会的和谐。

国际上有许多国家开征遗产税的可借鉴的成功经验。遗产税只对极少数富有者征收,涉及的纳税人数量并不多。从国外情况看,富人更是赞成征收遗产税。(3)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公民的很多传统观念都会面临挑战,“以依赖先辈为荣”的思想会逐步被“崇尚自主努力”的观念所代替,这些价值观的变化会有助于遗产税的征收。

三、构建我国遗产赠与税的总体设想

1.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税制模式。遗产税征税模式的选择过程实际上是财政收入、公平原则和征收成本的权衡过程。目前世界上遗产税制主要分为三种类型:总遗产税制、分遗产税制和混和遗产税制[4],笔者认为我们国家应实行遗产税与赠与税合二为一的总遗产税制模式。首先,目前中国个人财产主要以银行储蓄存款、股票、债券等形式存在,隐蔽性较强。而我国现在还没有建立健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和财产登记制度,也无比较完善的有关赠与的法规,税务机关在征收遗产税时很难掌握到赠与税税源。同时为了防止财产所有人为逃避遗产税而在生前以赠与的形式留给他人,选择总遗产税制,有利于控管税源,也可避免因财产分配问题而发生的拖延缴税。其次,总遗产税制可以节约征税成本。中国的税制结构仍是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为主体,其他税种辅助的税收体系,因而决定了遗产税税收收入来源的有限性。采用总遗产税制可进一步节约征税成本,体现税收的效率性。

2.纳税人和征税范围。(1)纳税人。中国遗产赠与税的纳税人应遵循属人与属地相结合的原则,包括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属于居民纳税人,负无限纳税义务。其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就其在境内、外的全部遗产征税;凡是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常居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属于非居民纳税人,负有限纳税义务,其死亡时遗有财产者,就其境内遗产征税。(2)征税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中国开征遗产赠与税的征税范围应包括继承人和接受赠与人的全部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及其他一切具有财产价值的权利。例如房屋、储蓄、金融资产、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著作权、专利权等其他合法财产。

3.税基与税前扣除。遗产税的税基为遗产净额,即遗产总额依法减除各项宽免、扣除后的余额。(1)遗产总额的确定。应纳税遗产应体现宽税基的特点,覆盖范围应包括死者遗留下的动产和不动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但被继承人日常生活用品及死者配偶共同持有财产中所占的份额不应包含在内。(2)扣除项目的确定。国际上通行的扣除项目为:被继承人所欠的各种债务、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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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管理费、公益事业的捐赠、配偶之间遗产的必要扣除等。[4]笔者认为,考虑到我们国家现阶段经济的发展,中国遗产赠与税扣除项目可适当放宽,在税制设计时可通过减免税规定来抵消征税对生产的消极影响。如对生产经营性遗产可给予适当减免税;对农村包荒山、荒地等经营权作为遗产,由后人继续执行合同的,可给予免税,以稳定农民负担,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对历史文物、文化艺术品可适当减免税,以防止国家文化财富的流失。

4.税率的设计。我国开征遗产赠与税主要是在完善现行税制结构的基础上,调节社会财富分配,消除居民收入差距。所以结合我国现状,笔者认为起征点应定的高一点(100万),税率水平应参照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和世界上一部分国家和地区的遗产税税负水平以及发展变化趋势拟定,实行五级超额累进课征:第一级:应税遗产总额100万元~125万元的部分,实行1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0%;第二级:应税遗产总额125万元~150万元的部分,实行2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0%——11.67%;第三级:应税遗产总额150万元~200万元的部分,实行30%的税率,实际税收负担率为11.67%——16.25%;第四级:应税遗产总额200万元~300万元的部分,实行40%的税率,税收负担率为16.25%——24.17%,第五级:应税遗产总额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实行50%的税率,税收负担率为24.17%以上。实际的税负随着继承或受赠财产的增加而递增,这也符合征税的基本原则,从而达到调节社会收入差距的目的。

5.配套条件的建立与完善。笔者以为开征遗产税,并附以必要的配套措施,在消除贫富差距的同时,也有利于和谐社会的建设。(1)实行财产实名制度。通过财产实名制度,能够准确把握个人财产的真实情况,避免财产变相转移,从而杜绝偷逃税行为。(2)提高财产评估机构评估水平。财产评估是开征遗产税的一个重要环节。若财产评估不准确,会造成因多评遗产额而使纳税人多缴遗产税,则会有失公平,或者为减少征税而进行合法避税。(3)建立完善的个人财产登记制度,实行个人自行申报制。只有对个人存量财产实行登记制度,税务机关才能了解纳税人各项财产分布情况,否则将很难准确的计算应纳税额。(4)优化纳税环境。除了建立科学严密的遗产赠与税制,完善对个人纳税的征管规定以外,税务部门要依法治税,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

作者单位:广东技术师范学院会计学院

参考文献:

[1]孙亚.贯彻科学发展观 建设和谐社会的税收政策取向[J].税务研究,,3:78-80.

[2]高萍.关于遗产税的研究[J].税务研究,,2:36-38.

[3]蒋晓蕙,张京萍.我国应及时开征遗产税与赠与税[J].税务研究,,5:96-98.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3篇

一、核心概念界定与相关研究文献综述

1986 年, 乌尔里希·贝克在“风险社会”的概念中指出当前的社会结构、制度和联系向一种包含更多复杂性、偶然性和断裂性的形态转变。特别是信息时代以来, 人类社区暴露于前所未有的风险面前, 而社区的网络结构则深刻影响着社区减灾的过程和结果。

( 一) 核心概念。社区一词源于拉丁文, 意指人们的亲密伙伴关系和生活共同体。1986 年, 民政部首次提出“社区”的概念。目前我国的社区类型大致可分为行政型社区、合作型社区和自治型社区。国家减灾委员会、民政部于2005 年提出创建“减灾示范社区”, 并在2010 年颁布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中细化和量化了减灾型社区的基本条件: 社区居民对社区综合减灾状况满意率大于70% , 社区近3 年内没有发生因灾造成的较大事故, 具有符合社区特点的综合灾害应急救助预案并经常开展演练活动。社会网络源于联系社会行动者的关系基础之上的结构性思想, 以系统的经验数据为基础, 重视关系图形的绘制, 依赖于数学或计算模型的使用。社会网络理论将人与人、组织与组织之间的纽带关系视为客观存在的社会结构, 社会环境被描述为互动主体之间的关系模式和规则, 各组织的整体内部结构就是一个网络, 整个社会就是由众多交错平行网络构成的大系统。

( 二) 文献综述。城市社区减灾的社会网络研究目前主要集中在个体层面, 如个体典型社会网络、网络动员以及在应对灾害时社会关系的利用等。Shavit ( 1994) 等研究了海湾战争后亲属与非亲属关系对灾害咨询和避难的影响; Quarantelli ( 1977) 等研究了个人网络动员对危机响应和灾后精神疾病的影响; Eisenman ( 2009) 研究了拉美国家利用社会网络提高灾害准备能力; 美国国家学院 ( 2009) 研究了社会网络分析在灾后社区重建中的应用; Wise ( 2007) 研究了城市社区良好的社会网络关系对防灾减灾效果的影响。总体来看, 城市减灾型社区的社会网络研究有三大发展趋势: 一是研究成果正由传统的社会学理论研究向防灾减灾的应急管理实践延伸;二是研究方向正由以个人亲缘关系为中心转向以社区组织网络为中心; 三是研究方法正由美欧日等国减灾型社区建设经验的定性研究转向中国本土减灾型社区构建的实证研究。

二、社会网络理论与减灾型社区的内在关系

任何一个减灾型社区都存在并对应特定类型的社会网络, 并最终对社区减灾的结果产生深远影响。从这个角度而言, 社会网络分析为构建减灾型社区提供了适用性良好的研究范式和技术方法。

( 一) 社会网络分析理论。社区作为社会单位, 是由家庭、邻里、社区内单位、学校、社会团体等不同的社群和组织构成。因此, 对社区结构的研究就是要分析上述社区内各种社群和组织相互之间的关系。得益于人类学、心理学、图论、数学和计算机等学科的发展, 目前社会网络理论形成了比较成熟的分析技术与模型, 包含五个方面的指标: 规模、密度、中心度、聚合度、多重度。运用上述指标, 社会网络分析形成了图论法、矩阵法、社会计量法和代数法等多种分析技术与方法。本文主要采用计算机软件Ucinet和Netdraw, 通过调研数据的图论法来揭示减灾型社区的内在结构关系, 绘制减灾型社区中各组织的网络图, 帮助管理者厘清组织在结构中所处位置, 发现减灾网络的关键节点、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改进建议。

( 二) 减灾型社区社会网络的类型与作用。建国后, 我国的社区建设经历了“行政型社区—合作型社区—自治型社区”的演变发展历程。当前我国的减灾型社区以合作型为主, 弱化了街道办事处的减灾职能, 社区居委会与街道办事处在减灾中属于合作关系。社会网络按其“行动者”可分为个人的社会网络以及组织的社会网络两种类型。其中, 个人的社会网络可划分为亲情网络和邻里网络等, 在应急管理的不同阶段发挥着不同作用。组织的社会网络可分为社区内、外的组织网络。社区内的组织网络包括社区居委会、社区内企事业单位、物业管理中心、社团组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民警等; 社区外的组织网络包括上级政府部门、街道办事处、相邻社区、社区外企业、医院、消防机构、社团组织等。社区的内、外部组织间网络对于构建减灾型社区的作用表现在提高危机信息传播效率、构建减灾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增强社区减灾活动的内外部协同性、提高社区减灾的参与程度和应对效率等方面。

三、上海减灾型社区社会网络的实证分析

( 一) 调查研究设计。本文选取上海虹口、长宁、浦东和闸北的四个社区, 在访谈基础上设计问卷并进行调查, 共发放2, 000 份调查问卷, 每个社区500 份; 回收有效问卷1, 692份, 问卷有效率为84. 6% 。调研重点关注四项内容: 一是减灾型社区构建工作的参与主体; 二是减灾型社区构建过程中各种参与主体之间的联系与网络结构; 三是社区减灾防灾的应急管理过程; 四是社区风险、脆弱性及实际的减灾效果。在数据汇总的基础上, 本文运用Ucinet及Netdraw软件对各减灾示范社区的减灾参与主体 ( 组织) 的社会网络图进行可视化表达与分析, 深度展现各参与主体 ( 组织) 间的内在联系与整体结构。

( 二) 社区减灾参与主体的社会网络分析。将整理之后的调研数据输入Ucinet软件中, 使用Netdraw可以绘出GL、BX、CY、PP四个社区减灾参与主体的社会网络有向图, 给出最终分析结论: 一是社区居委会在减灾型社区构建过程中居于核心地位; 二是社区民警是社区居委会在构建减灾型社区的首选合作伙伴; 三是社区志愿者在减灾型社区构建中的重要性持续提升; 四是社区物业中心在减灾型社区构建过程中的作用发挥不充分; 五是社区减灾参与主体的多元化有助于密切社会网络之间的联系。

调研显示, 各类参与主体已成为上海减灾型社区治理结构中的互动“节点”, 并构成党政、社会和市场三大网络系统。纵向的党政系统握有大量的权能, 而横向的市场、社会网络力量相对薄弱。伴随着市场化改革趋势, 市场、社会网络逐步形成和扩大, 但资源汲取与动员能力较弱。目前的减灾型社区治理结构是以党政系统为核心的同心圆结构, 而非一个博弈性的网状结构。要推动同心圆结构转向网状结构, 必须以服务型政府建设实现“政退民进”, 增强资源的流动性, 培育成熟的非政府组织。党政系统应在减灾救灾行为中开放公共治理的边界, 主动交出部分资源。同时, 非政府组织应积极回应公共服务领域的治理结构转型, 努力填充公权力回撤后的真空。

四、上海构建减灾型社区的对策

( 一) 建立以社区为核心的综合减灾组织管理机制。基层街镇和社区居委会围绕减灾型社区建设强化社区防灾减灾意识, 完善以社区为核心的减灾伙伴关系, 依靠居委会、物业和各种居民团体, 建立各社区的减灾救援机制。

( 二) 努力实现社区减灾参与主体的多元化。进一步推动建立自治型的社区治理结构, 改变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的“属地化管理”, 吸收其主动参与社区减灾工作; 积极开展“公众减灾志愿服务”计划, 发展和培育各种减灾型非政府组织。

( 三) 建立公私合作购买减灾服务机制。推动社区居委会与辖区内党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等签订减灾合作协议, 建立合作网络治理, 强化社会网络成员互动。民政部门大力发展PPP公私合作, 通过政府购买专业防灾减灾培训机构的服务。

( 四) 建立社区减灾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依靠社区居民及组织, 建立社区减灾人力资源整合与共享机制; 建立全覆盖的应急信息传递网络, 构建社区减灾信息整合与共享平台。

( 五) 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社区减灾管理应对机制。建立稳定、常态化的社区灾害评估机制, 自下而上地编制减灾计划和应急管理预案; 强化灾害应对职能的完善, 建立规范运作的社区应急响应队伍和常态化的社区减灾宣传教育机制。

参考文献

[1] (德) 乌尔里希·贝克;吴英姿, 孙淑敏泽.世界风险社会[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 2004

[2]林聚任.社会网络分析:理论、方法与应用[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9:41~45

[4]Quarantelli, E.L, Dynes, R.R.Response to Social Crisis And Disaster[J].Annual Review of Sociology, 1977, 3:23~49

[6]约翰·斯科特.社会网络分析法[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 2007

[7]张鸿雁.当代中国城市社区社会结构变迁论[J].东南大学学报, 2000, 4:41~45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4篇

【关键词】职业化;党建组织员;社区经济建设

当前体制下,基层党建工作者严重缺乏,社区党委往往一人身兼数职,难以担负街道数百甚至上千党员的党建工作。这就导致了基层党建工作难以彻底贯彻开展、街道社区党政工作断档等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完善基层党建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本文社区党建组织的必要性为重点,阐述了社区党建组织员设立的必要性及设立过程中存在的困难。

一、社区党组织建立的必要性

1.党建工作的具体落实者

当前体制下,在编基层党务工作者未配备到社区一级,绝大多数基层党建工作是由非正式在编人员完成,这就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各项党政工作、基层组织生活的开展。但社区基层往往承担着基层党建工作的重点,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社区文体活动开展等。此时,充沛的党务工作人员就显得尤为重要,完善多级党建体系网络,是夯实社区基层党建工作的基础。

2.基层党务工作的执行者

社区“三合一”体制,将社区综合党委、工作站、居委会三者综合为一,社区综合党委一般都是身兼数职,自己的事业和党务工作并行。因此在党务工作中投入的精力和时间非常有限,增加社区基层专职人员,负责基层党务的专职工作可以有效的配合基层党委指挥,承担日常党建工作,推动社区党建工作落到实处。

3.社区党建工作的桥梁

社区综合党委的空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了街道与社区工作制单的断档,综合党委向下部署的党政工作无人落实,社区党建情况问题无人反馈,这就出现了上传下达不畅,无法有效沟通,有效传达的情况。基层党建工作时常存在“看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情况。各个社区成百上千的基层党支部工作全部落在数位兼职党委人员身上,就显得尤为难以实现,设置社区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既是对社区党委党务工作的有效支持,有可以成为街道和社区工作的执行者和反馈者,有效地搭建社区党建工作的桥梁。

4.社区经济发展的带头者

街道、社区是人民组织的基础单位,是党组织最接近人民的地方。现行编制体系下,社区党委因身兼数职的情况,难以在基层组织的党务工作中投入过多的精力和时间,就更难以在当地经济建设中发挥党组织应有的作用。这里社区党建组织员,不仅可以在党务工作中承担起应有的角色,还可以在社区的经济建设中全面、彻底的贯彻党组织的思想,以身作则,带领社区经济体,依托党的政策,蓬勃发展。

二、党建组织员设立存在的困难

1.基础党务工作经验不足

社区基层党务工作繁杂而具有挑战,党建组织员由于是基层的党建职务,往往由年轻的大学生来担任,大多未受过专业知识的培训,这就导致了工作开展初期党务知识和工作经验的缺乏。面对管理服务社区党员、开展党群共建、发展新党员等工作,会显得无从下手,导致工作开展慢。

2.后续培训缺乏

刚投入工作的党建组织员多数只是参加了短暂的党务工作突击培训就投入了社区党建工作。社区工作工作量大,任务重压力大,投入工作后后续工作的培训缺乏,往往都是摸着石头过河,一步一步自己摸索着工作的,工作质量提升速度慢,党务工作没有形成制度化、标准化,在贯彻落实基层党务工作的时候就难免出现贯彻不彻底的情况。因此完善后续基础党建组织员的培训工作,建立体系及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3.职业发展方向模糊

部分地区已有社区党建组织员的设置,以深圳地区为例,2002年起第一批的党建组织员的招募,如今也已经发展至千人,在发展过程中经历了几个过程的人员流失和队伍重组,目前的状态仍不稳定。经多方调研了解,其主要原因是由于该职位发展上升前景不明确,缺少晋升空间和机会,福利待遇偏低,致使优秀人才多年来一直从事繁杂的基层基础工作,从而导致组织人员变动频繁,难以维持社区党建组织员队伍的稳定性。

三、党建组织员设立的建议

建立党建组织员准入制度,设置恰当准入门槛,完善党组织员应聘标准,扩大应聘人员范围,择优而取。完善党建组织员的培训制度,建立岗前及入职后续各阶段培训内容,采取集中授课,结业考试等多种考核模式,提升组织员的专业技能和综合素养,以应对日常繁杂而具有挑战的工作内容。党建组织员的职业化管理,规划组织员的职业发展渠道,近年来组织员体系因职业规划不明确,薪酬福利待遇体系较低而导致体系不稳定,人员流失率高,优秀人才在基层体系无法流动。完善基层党建人员的架构体系和晋升体系,在现有的福利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经济水平,设置合理的薪酬福利,才是保障基层党组团队稳定行的根本。

四、结束语

社区党组织员制度的设立,是完善基层党组建设的重要进程,完善了街道与社区党委工作衔接的纽带,基层党建工作有了明确的贯彻者、执行者,群众党政活动等日常党建活动的开展有了有力的保障。对基层经济发展建设也能够起到带头、引领、贯彻思想的作用,在基层群众中作为党组的实际代表,身体力行,以行动做表率,坚定党的发展方针政策,带动基层经济繁荣。社区党组织员制度在深圳地区为试点,以率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暴露了很多问题。党建组织制度的建立是必要的,因此在执行的过程中要不断吸取过来人的经验,改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强化组织员队伍建设,为基层党建工作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胡蓉《当代大学生公民意识的缺失及其培育》,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2 年第5期.

[2]车辚:《中国共产党党员规模控制的政治生态学分析》, 《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14年3 期.

民生视野下的高校共青团工作探析 第5篇

一、民生概念的解读为高校共青团工作提供了新的观照视角

(一) 民生概念的解读

现代意义上的民生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民生是指凡与人民生存、生活和发展有关的现有问题都归属于民生范畴。狭义的民生是指人民基本生存、生活和发展的一种状态。“基本”的实质框定了狭义民生内容与基本公共服务范围的趋同性, 这也决定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政府在保障和改善民生过程中必须承担责任。需要强调的是, 狭义民生的内容比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更宽泛, 还应包括政府为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阶层提升其生存和发展条件而实施的特定政策。由于广义民生概念范围太大, 使民生问题难以同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具体政策和措施有效结合, 因此在具体政策和实际生活领域, 人们一般使用狭义民生概念。马斯洛基本需求层次理论表明, 人们需求具有层次性, 这也决定了民生内容的层次性, 处于不同阶段的群体会有不同的最迫切需求。具体而言, 民生的第一层面主要指民众基本生存条件, 即满足民众维持自身生存的最基本要求, 包括基本工资水平、义务教育等等;第二层面主要指民众基本发展能力, 即为民众提供最起码的发展平台和发展前景, 包括就业、职能培训等等;第三层面主要指民众福利水平, 即为民众提供较高的生活质量。

(二) 民生概念的解读为高校共青团工作提供了新的观照视角

从民生视野来观照高校共青团工作, 对于高校共青团工作者来说, 当属新生事物。在当前, 从民生视角来观照高校共青团的建设、改革和发展会让我们得到更多的启迪。全心全意为青年学生服务, 是政府与高校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 也是政府与高校“善治”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全力推进高等教育民生建设, 就是要实行人性化管理, 提供人性化服务, 促进人性的唤醒。高校校园是一个以高校师生为主体, 包含各类物质实体和精神产品的相对完整的社会系统, 实现高校校园的和谐发展, 推进高等教育民生建设也是一个相对复杂的体系工程, 要求高校各部门、各领域协调配合, 其中最关键的就是实现主体人的和谐、发展, 即学生的和谐、发展。作为联系青年学生的纽带, 高校共青团组织在这一工程中具有强大的组织优势和政治优势, 必然要承担起责无旁贷的责任。

二、民生视野下的高校共青团工作之思考

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在高校人才培养过程中发挥作用, 既不能自我封闭, 自我束缚, 也不能四处出击, 包打天下, 而应该准确定位。民生视野下, 应将服务作为共青团组织的工作理念, 在服务中提高水平, 在服务中凝聚人心, 在服务中巩固地位, 以实现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发展。

(一) 高校共青团工作应定位于服务

共青团组织的群众性内在地要求共青团组织开展工作、组织活动不能用简单的行政命令的方式、压制的方式, 而应用民主的方式、引导的方式, 通过服务于青年成长成才的实际行动来吸引青年。尤其是, 强调高校共青团工作的服务特征, 更为必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 党的全部奋斗的目的就是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党的宗旨就是团的宗旨。高校共青团必须把“以青年学生为本”和“竭诚服务青年学生”的工作理念贯穿到共青团的一切工作中去。在青年学生需求日益多样化的新形势下, 高校共青团要做好服务青年的工作, 关键取决于能否抓住青年学生最普遍、最迫切的需求, 找准服务青年学生工作的切入点。竭诚为青年学生服务, 就是要让每个青年学生都能在成长成才的过程中, 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高校共青团只有将工作定位于服务, 代表和维护好青年学生的利益, 才能吸引青年、凝聚青年、带领青年跟党走, 才能在改善民生、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大有作为。

(二) 高校共青团工作是一种全方位的服务

高校共青团组织必须把服务于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作为第一要务, 把维护青年学生的长远利益和眼前的具体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在服务的内容上, 必须牢牢抓住提高人才的综合素质这一根本, 既发挥共青团组织作为青年在实践中学习共产主义的学校的作用, 将提高青年的思想政治素质放在首位;又要十分关注青年综合素质的培养, 将提高青年适应现代社会的能力, 增强服务现代社会的能力, 增强服务现代社会的本领作为重要的工作内容。在服务的方式上, 要突出共青团工作的强烈性的实践性, 将青年在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作为工作的基本方式。在服务的工作作风上, 必须深入实际、深入青年, 做青年的知心朋友, 忠实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 履行好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的职责。

三、民生视野下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基本思路

“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是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新的历史起点出发, 向全党全社会发出的重要号召, 也是党中央着力推进改善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 体现了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在以人为本科学理念的指引下, 高校共青团工作也必然要有相应的创新。

(一) 构建青年思想教育体系, 提高青年学生的思想政治素质

思想政治教育是共青团工作的重点, 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将广大青年学生培养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是新时期保障和改善民生赋予高校共青团的历史使命。首先, 就是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引导青年, 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青年, 使广大青年真正胸怀共产主义远大理想, 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其次, 要深入持久开展增强团员意识教育, 引导和教育广大青年学生树立崇高的人生追求, 自觉把实现个人理想抱负和社会价值有机地统一起来, 进一步激发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把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到日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去, 培养一批政治坚定、素质全面、模范表率、堪当重任的团员青年。

(二) 构建青年成才服务体系, 促进青年学生的全面发展

当前, 大学生的就业压力、学习压力、生活压力等大大影响了大学生的健康成长, 出现大学生心理问题频发, 大学生身心严重“不和谐”。高校共青团组织要以人为本, 履行其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职能, 应当真正地关心团员青年的成长, 为他们的全面发展解决实际困难, 用健康心理促进其精神状态的和谐发展。为此, 高校共青团组织要通过勤工助学、组织培训、提高能力等方式, 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才成长, 为他们奉献爱心、奉献真情;要通过讲座、报告、心理素质训练等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努力提高大学生的心理素质;要增强对大学生就业创业的指导, 帮助他们培养创业意识, 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不断提高创业素质和就业能力。

(三) 构建青年创新创业教育体系, 提高青年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

江泽民同志多次提出:“创新是一个民族的灵魂, 是一个国家兴旺发达的不竭动力”。高校共青团要把增强青年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作为工作重点, 通过组织开展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学科竞赛等创新创业活动, 引导青年学生投身科技创新的实践, 增强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能力, 激发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信心和勇气。就业是劳动者生存、发展、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前提和基本途径, 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和表现方式。大学生就业更是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对于我国的民生建设意义十分重大。高校团组织要积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来支撑大学生课外创业活动, 要充分利用社会实践基地、科学研究基地、实验室等资源, 积极搭建大学生创业平台, 为学生开展创业活动创造条件, 丰富和完善高素质创新人才的培养体系。

(四) 构建青年实践育人体系, 提升青年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二十一世纪是一个多元化的知识经济时代, 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 除了要有过硬的专业知识外, 还必须要有坚强的体魄, 多才多艺的交际本领, 应对社会的实践经验等, 青年学生既要学好专业知识, 又要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把书本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 用理论指导实践, 再通过实践不断修正和完善自我。因此, 高校共青团组织要努力探索建立社会实践活动与专业学习相结合, 与服务社会相结合, 与勤工助学相结合, 与择业相结合, 与创新创业相结合的实践育人新格局。进一步丰富社会实践活动内容, 规范社会实践的组织形式, 建设日常性、规范性、长期化的社会实践基地, 积极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项目化, 加强社会实践专项教育培训, 激发团员青年参与社会实践活动的主动性和创新性。定期组织青年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专业实践、实习等活动, 引导青年团员在社会实践中增长才干, 在贡献才智中磨砺青春, 在服务社会中锻炼成长。

(五) 加强和改进团的自身建设, 提高团组织的服务能力

高校共青团组织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高等教育改革的新形势, 在巩固现有组织体系的基础上, 大力推进团建创新, 灵活设置基层团组织, 实现组织体系的优化和完善, 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切实把基层团组织建设放在重要位置, 在基层团建上尊重基层实际, 创新团的基层组织形式, 积极探索团组织与团员青年的新型联系方式。健全团干部培养体系, 切实提高各级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 强化他们的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 激励团干部做让党放心、让青年满意的团干部。

摘要: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中民生问题的提出, 为高校共青团工作的建设、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新的观照视角。在新形势下, 高校共青团组织如何更好地发挥其独特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 履行团结、教育和服务青年大学生的职责, 在改善民生,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进程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是摆在高校共青团干部面前的一项新的课题。

关键词:民生,高校,共青团

参考文献

[1]田雷、王家永:《保障和改善民生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地方财政研究》2009年第7期。

[2]陆学艺:《关注民生, 办好教育, 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北京工业大学学报 (社会科学版) 》2008年第1期。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6篇

关键词:高职评估 方案 团学工作 建设

一、新方案带来的变革

随着我国家教育事业的发展,2003年5月教育部颁布了《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2008年4月颁布了《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方案》新方案的颁布意味着高职院校要把开展评估工作作为一种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健康的重要工作区完成,新的方案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确保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基本教学质量的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帮助院校形成具有自我发展意识的新管理体制,作为为我国现阶段培养人才的高等职业院校,更多的是将院校的内涵建设放在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课程改革等方面,但是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应该将侧重点放在如何加强内涵建设和提升人才质量培养上,这也是团学工作能够更好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所在。

二、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的意义

被评院校在2003年以来根据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的要求,重新定义了办学方向、整理了办学思路、加强了教学投入、并且改善了办学条件、让院校有了更加规范的管理体制,和符合标准的建设,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还没有改进的问题:指标体系的设计不全面,将素质教育局局限在一个不能更加全面的范围里;评估组织在实施时有轻视问题,比如有的学校不重视自我评价的环节,人为其可有可无,对院校的建设不够重视,或者就是准备的时间过于仓促,划分的时间少,将更多的重点放在了资料的整理上,甚至还弄虚作假。就以上这几点所以评估促进高校建设效果不理想,而且还会带来不利的影响。针对以上所说到的问题,为了克服旧的评估体系中一些不能促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问题,2008年教育部又颁布实施了新的评估方案,相比于旧的评估体系重视院校过去的成绩和当局的发展状况,新的评估体系则不光考察人才拍洋的结果,更加的关注人才培养工作的过程,进一步的发展了高职教育培养新型高素质职业劳动人员的办学理念。

三、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加强内涵建设的意义与内容

人才培养的质量、学院的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的发展、以及管理体制等都是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内容,这是一个系统发展的工作,高职院校教育干礼基础就是团学工作,同时也是高职院校提高教学水平,开展特色教学活动,孕育校园文化,走內涵发展道路的重中之重。“学工”与“教学”的分离是高职院校初级的团学工作体现。是要求下的团学活动应该是在满足学生基本诉求上围绕人才培养目标组织科学相关的活动,要更深意义上的明白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时高职院校内涵建设的有机组成部分。

为了适应社会对人才的要求,评估新方案要求高职院校将传统的对学生主要以学校课程教育为主的理念转变成:“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模式。在这一点是就要求学校和社会充分的发挥教育资源的优势,在学生学习期间可以进入企业进行产线上的实际学习,这种新模式的培养人才方式对团学工作也做出了相应的要求,要让其发展成为能够更好的适应内涵建设的团学工作。要明确的指导提升团学工作内涵是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高职院校团学系统要贯彻的落实“以人文本”、“可持续发展”、等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这就要求高职院校在教学方面尊重客观规律,摒弃旧的机制,一边要克服办学上的惯性思维模式,还要预防某些院校简单的对本科院校建设的照抄照搬,进一步的提升团学工作的内涵,推动自身的科学发展。在团学工作内涵建设的整个过程中应该注重校园文化的建设,进一步的加强校企合作,除了教学条件的改善,更应该注重的是学院办学理念的发展,以及校园文化的建设,因为高职院校职业性强的特征,可以积极的推进其具有高职特色职业文化,实现企业文化与校园文化的相融合,培养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让学生学会思考,让其具有独立分析问题的能力,促进学生良好个性的发展,适应新时代的要求,以后的职业生涯发展奠定良好、务实的基础。

四、结束语

新的工作要求人才培养计划的科学性和实践性,团学工作应该在人才培养方案中进行工作的推进,将教学与管理真正意义上的结合起来创新团学工作的机制,提出更加适应”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高职院校团学工作内涵建设是高等教育内涵发展的必要要求,对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有着建设性的意义,也是高职院校推行科学发展的有利途径。

参考文献:

[1]黄摇,陈海峰.高职高专评估改革的实践与探讨[J].教育与职业.2009(7)

[2]杨应崧,引导办学方向崔静内涵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J].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9(2)

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7篇

一、社区矫正的涵义

对于社区矫正的概念并实现概念统一化, 对于其工作的界定以及适用范围还存在着分歧。有研究专家认为, 社区矫正适用于在监狱服刑期间表象良好, 并符合社区矫正规定条件的犯人。社区矫正是一种开放型的罪犯改造方式, 当犯人在监狱内服刑一段时间之后, 送到社区接受社区矫正教育改造, 让罪犯在社会力量下, 继续执行刑罚。

让罪犯服刑, 是为了让他们能够通过教育改造, 而在采用监禁的方式, 往往会产生副作用, 同时处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代, 被监禁的罪犯很容易在返回社会后, 不再适应社会环境。采用非监禁的方式, 使罪犯现在社区中接受教育改造, 不但将社区资源充分地利用起来, 而且还推进社区参与罪犯矫正事业, 扩展了社会公用性。而罪犯在社区中接受替代性刑罚, 不仅可以接触到社会, 而且还会有效地接受社会所施与的关怀式教育。

社区矫正的概念是相比较于监狱矫正而言的, 是对于监狱矫正的补充。社区矫正作为专业性较强的矫正活动, 是由社区矫正组织来执行的, 其是对于法院的裁决以及矫正机关所做出的裁决采用非监禁刑罚, 或者是监禁刑替代的方式社区中行刑或者是开展矫正活动。

我国对于“社区矫正”的界定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有所描述, 即社区矫正作为一种行刑方式, 是与监禁矫正的概念相对应的专业性活动。在具体操作中, 将服刑表现良好, 且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接受社区矫正。在社区中承担罪犯改造教育的为社会志愿者, 或者民间组织和专业的社会团体, 专业的国家机关也会参与到社会矫正活动当中, 罪犯接受矫正的时间为判决期限, 矫正的目的是为了使罪犯接受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在一定程度上接触社会, 一般与能够以良好的心态重新回归到社会当中, 因此, 将罪犯矫正的内容定位在罪犯的心理教育, 矫正其不良的行为以及恶习。

二、行刑社会化的概念及其意义

(一) 行刑社会化

行刑社会化的目的是为了使服刑的罪犯能够接受接监禁刑罚, 给予罪犯接触社会的机会。从罪犯服刑的最终目标来看, 其是要通过对于罪犯实施教育改造, 是罪犯重新回归到社会中, 并不会重复犯罪, 因此为了填补由于监禁刑罚过程中所带来的弊端, 采用非监禁刑罚的方法, 以实现犯罪再社会化, 行刑社会化就是对于监禁型的一种补充形式, 为了使刑事执行针对于目标服务化, 采取了社会化教育改造的方式, 使得罪行较重的罪犯, 接受了一段时间的监禁改造之后, 根据法院裁决, 尽可能多地接受社会教育通过行刑社会化, 可以将罪犯矫正事业最大程度地接受社会参与, 促使刑事执行能力同步于化程度上体现出来社会发展步伐, 以为罪犯服刑期满后, 能够顺利地回归社会创造良好的教育改造环境条件。

(二) 行刑社会化的意义

从社会治理的角度来审视罪犯教育问题, 通过社会参与, 改变对于犯罪者的看法和沟通的态度, 可以能够引导罪犯更好地接受改造。采用社区矫正的方式, 可以带动社区共同关心罪犯改造, 并参与其中, 采取必要的社会防控措施, 而不是按照传统的唯警化意识。从而使得社会更能够接受罪犯重新回归到社会, 更会使得社会能够对于改造矫正犯罪者承担一份责任, 更为愿意主动地帮助他们。

1. 法经济学视角下的行刑社会化

将行刑社会化置于法经济学领域进行研究, 相比较于监禁刑罚可以节省成本。根据有关统计数据显示, 监禁犯人, 平均一年所消耗的费用要超过一万元人民币, 这其中还没有将监狱建造费用以及其他的灵活费用计算其中。监禁成本已经为国家财政造成了巨大的负担, 采用行刑社会化, 可以将在押人数的数量降低。对于被害人, 可以刑事和解的方式, 以赔偿作为主要内容, 补偿被害人以物质和精神上的损失。被监禁的罪犯还有一些善后事务需要解决, 采用社区矫正可以对于罪犯家庭基于必要的社会救助, 以解决生活上的困难问题。

2. 刑事司法视角下的行刑社会化

行刑社会化可以有效地改造犯罪人, 促进行刑效果的提高。从历史的角度来看, 接受监禁的人并没有因为被剥夺了自由而使自己改造好了, 更不会促进犯人积极地配合改造。将人性化改造赋予到罪犯改造教育中, 不但可以有效地将监狱内的交叉感染控制住, 而且还会避免罪行较轻的人受到重型犯罪者的不良影响。人是社会性的, 具有渴望自由的天性, 采用行刑社会化可以将鉴于与社会之间建立起衔接通道, 使得罪犯在行刑的过程中, 处于半监禁生活状态, 以使行刑社会化成为罪犯将来回归社会的过度环境。

服刑的过程, 也是改造教育的过程, 让罪犯重返社会之后, 以新的姿态面对社会, 开启新的人生。社会化的行刑将社会化元素注入到监禁环境中, 以促进其产生积极重返社会的积极意识, 从而积极地改造自己, 当然也不会产生反社会的心理。降低了罪犯重新犯罪的几率。

三、新视野下社区矫正的完善

(一) 对社区矫正从新的视角科学化定位

将刑罚制度按照新的视角重新定位, 上升到民主政治的高度, 实现司法体制改革与政治文明同步, 并以此作为刑罚改革的理论依据。在刑罚执行制度中, 社区矫正是其中的重要一项, 其目的是犯罪人认罪服法, 并接受改造教育。犯罪人教育改造的质量直接关乎到社会的稳定和公众的安全。让人性的观点注入到行刑领域当中, 让罪犯在改造的过程中, 感受到人文关怀、社会的关爱, 以主动地配合改造。因此, 对于犯罪人的改造教育要以“教化”作为主要内容。但是要明确社区矫正也是一种惩罚形式, 适当地融入人文关怀, 是为了将人的全面发展作为矫正犯罪的内涵。那么, 在社区矫正的同时, 还要将人权保障机制建立起来, 以在剥夺罪犯部分权利的同时, 赋予犯罪人的基本权利上的保护。

(二) 建立专业化的社区矫正机构

建立具有独立行使权利的矫正机构, 使其具有完全意义的行刑权利和矫正权力。目前的社区矫正工作, 是以罪犯回归社会并降低重复犯罪的几率为目的, 但是由于其中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加之有关机关没有被赋予这方面的权利, 因此而使得具体实施中, 缺乏严格的制度约束力。社区矫正从法理视角下, 并不属于违法行为, 同时还有效地弥补了现行法律在实践中所形成的空白。因此, 利用这一空间进行合情合理地调整, 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社区矫正的专门性法律, 就可以使得社区矫正在法律的保护下行使自己的权力。

在新型的社区矫正制度下, 矫正人员主要由监狱警察和司法助理人员来承担。但是社区矫正是专业性工作, 具有很强的政策性和法律性, 因此对于这些矫正人员要进行专业培训, 并接受考核合格后, 才可以履行聘用程序对于矫正人员以合理配置。社区矫正人员不需要为法律专业人才, 但是要经过专业训练, 所接受培训的内容那个除了犯罪学、精神病学、心理学之外, 还要实施社会学、公共关系学等等, 以使矫正人员更能够承担这项社会工作。

四、结论

综上所述, 实施犯罪人员社会化改造, 是运用社区矫正制度, 将监禁刑向社会管理过度。这就意味着对于罪犯的刑罚已经从监禁向半监禁过度, 以为罪犯改造教育过程中, 创造基础社会环境的机会, 以利于回归社会后, 能够适应社会环境。沿着行刑社会化的发展趋势, 制定行刑社会化模式是一次有益的尝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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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学视野下的社区内涵探析 第8篇

社会组织在科学中具有非常广泛的意义,其主要是指人们从事的群体活动,如家庭、团体、政府、军队、学校组织,同时也包括企业、政府、学校、医院等社会群体,它是人类活动的主要组成部分。社会组织对社区治理非常重要,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下文主要进行详细介绍。

一、社区社会组织培育与发展的重要意义

1.对社区治理需要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培育

社区治理主要是在一定的区域范围内,政府、社区组织、社区居民共同参加管理的事务活动。这与传统的政府统治是不相符合的。社区治理不仅可以依靠政府,还可以依靠社会各种团体、组织对社区进行有效管理,管理的方式主要包括:多方面进行协调合作、互相协商和指引,其主要特点就在于具有多元性。

2.社区功能主要要求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重视和培养

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特点就在于组织人员主要以社会公益服务作为工作目标,从而能够有效满足社区成员的需求。根据相关调查显示,我国社区经常在街道范围内开展各项组织活动。目前,社区社会组织主要能够有效弥补政府功能上的不足,并能有效进行管理,对整合社会资源、丰富居民生活等方面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经过社区社会组织的协调和管理,能够有效增强社区的凝聚力,缓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发展,从而营造和谐的社区氛围。

二、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重要问题

目前,社区社会组织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缺乏政策和法律方面的支撑

政策和法律对社会组织发展都具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然而,目前我国社区社会组织的主要问题就在于:监督力度不够、限制较多、法律、政策等方面的不健全。在管理的过程中,一些业务单位并没有履行其职责,对管理并不重视。此外,一些民间组织管理结构分类过细导致职权泛滥,未能更好地进行管理。

2.对政府的依赖程度较高

社区社会组织是城市社区治理引入的产物。在现阶段,我国社区社会组织主要根据政府的需要而成立起来,因此其独立性不强。在实践的过程中,政府与组织之间的关系成为领导和被领导之间的关系,这样并不利于社区组织的发展。

3.城市社区居民未能广泛参与到社区组织管理当中

在社区管理的过程中,居民也可以参与到社区管理当中,从而影响社区的发展,保障公民的权利。公民也可以在参与管理的过程中,与他人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信任,从而能够不断提升居民的素质。然而,我国居民往往未能够广泛参与到社会组织管理当中去,管理能力较为低下。

三、社区治理视野下政府再造社会组织的几点建议

1.明确发展方向

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上海的社区组织便明确了社区治理结构的地位,并确定社区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引导和监督等作用。各级政府必须要树立多元化主题理念,对政府的相关组织进行协调管理,互相之间进行合作和互动,社区居民也要学习必要的社会理论,从而有效增强公民意识,将社会组织真正落实好。

2.要注意组织的培养

组织的培养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必须要对上下形势进行分析,培养更多的基层组织,让居民能够更加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组织当中去。另一方面,通过建立一套完整的社区管理制度,从而能够有效实现自我管理和监督,从而实现良性发展。此外,还要注意社会组织的民间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保证组织管理的积极性。

3.出台相关政策进行管理

为了推动社区社会组织的发展,政府应该要投入力度,鼓励发展公益性和服务性的社会组织。还应该重视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保障其权利。减少街道政府的管理,并鼓励组织多开展社区活动,关心居民的生活组织,强化组织力度,开展健康有益的群众性活动。

4.打造专业化队伍

政府通过打造不同的队伍,对社区进行有效管理,其中包括:管理队伍,对街道、社区等相关组织进行管理。通过打造专业化队伍,为街道提供多样性服务,从而能够有效弥补市场管理的不足。此外,还应该建立精英领袖队伍,增强对组织的号召力。根据相关调查显示,在实际工作中,一定要注意对精英领袖进行培养,从而为社区组织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5.对社区组织做好规划

政府要对社区组织的发展做好相应的规划,并进行分类管理,从而能够有效满足社区居民的管理需求,此外还要对社区组织进行不断整合,从而能够及时发现社区发展过程中缺少的组织类型,并进行补充。

6.对社区组织管理模式进行创新

注重进行组织规范化管理,并加强社区管理指导,制定各项社会规章制度,发挥社会组织的服务作用。此外,政府还应该对社会组织进行分类指导,从而将社会组织贯彻的原则、社区人员、管理经费等方面给予必要的资助和保障。

四、结束语

社区社会组织的组建和发展,是一个不断完善和改革创新的过程,是时代发展的新产物。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我国社区社会组织也不断兴起和发展,但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各种问题,政府必须要正视这些问题,并找出相应的解决方法,从而能够有效促进社会组织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还要不断深化社会组织的服务功能,让社会组织能有效实现为居民服务的目的。

参考文献:

[1]吴志华,翟桂萍,汪丹.大都市社区治理研究:以上海为例[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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