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2024-07-09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精选9篇)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1篇

社区社会组织章程

第一条 本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为东宝区。

第二条

本社区社会组织性质: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以及由社区居委会举办,主要在社区地域内活动,以服务社区居民、满足社区居民的不同需要为出发点,以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娱乐为目的的公益性或互益性群众自发组织。

第三条

本组织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维护社会稳定;

第四条

本组织接受

社区居委会和

街道民政办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组织办公地址或活动场所为

。第六条

业务范围:

(一);

(二);

(三);

(四);

(五);

第七条

申请加入本组织的会员须拥护本组织的章程,1

填写会员申请表,并积极参加本组织的各项活动。会员入会自愿,退会自由。(民办非企业不需要此项)

第七条

本组织实行负责人会议制度。负责人会议主要是商议财务收支及召集会员对组织重大事项或活动进行决策。负责人会议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

第八条

本组织建立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第九条

负责人人选由社区提名,热心公益,本人自愿产生,报所在社区居委会批准。负责人须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第十条

本组织在本社区区域外开展活动,须事先报社区居委会同意。

第十一条

本组织终止动议须经会员讨论通过后报社区居委会审查,经街办同意后方可终止,并报区民政局备案。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

街道核准之日起生效。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2篇

第一条 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改革社区社会组织管理,促进社区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提高活动质量,完善服务功能,发挥其在和谐社区建设和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所称的社区社会组织是指以本社区地域为活动范围,以满足社区居民文体活动、公益慈善、志愿服务、社区服务、社区公共事务管理等需求为目的,由社区居民自愿组成,且不具备法人登记条件的社会组织。

第三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应当坚持自愿自治、公开透明、居民认同、简便易行、规范有序的原则。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第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工作是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在基层的延伸。区民政局负责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促进会、服务中心等)的登记管理,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指导;街镇是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管理机关,负责社区社会组织核准备案、监督管理和检查等工作;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主管单位,负责社区社会组织审查、日常监督管理和指导等工作。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的备案初审和日常监管等,具有培育孵化、发展指导、资源拓展、服务承载、培训交流、自治自律等功能。

第五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组织的名称应当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或者行政村名称(+字号)+活动内容+组织形式”组成;

(二)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或者会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

(五)其他开展活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第六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活动场所和章程等。

第七条 社区社会组织由拟任负责人向活动所在地的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出备案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备案申请表;

(二)章程草案;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成员花名册;

(五)其他应该备案的内容。

第八条 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初审,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告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五日内在社区公告栏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内容包括名称、负责人、活动内容、人数、时间、活动地点、章程等。第九条 公示期满后,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将备案申请材料、公示情况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对公示有异议的,由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组织召开居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表决通过后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作出审查意见后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同意备案或者不同意备案的决定。同意备案的,发给备案证书。同时,于每季度末之前5日,向区民政局报送备案统计表。

第十条 社区社会组织决定终止活动的,由其负责人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终止申请,交回备案证书。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将终止情况上报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及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后,完成终止手续。

第十一条 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开展活动。

第十二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要配合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日常监督管理,及时掌握其活动情况,定期听取意见和建议。第十三条 对社区社会组织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居民自治章程》或者《村民自治章程》、《居民公约》或者《村规民约》和《章程》的行为,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予以制止,进行批评教育,并要求改正,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情节严重的,可以拟请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收回备案证书,终止其活动。

第十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向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提交工作报告。经复核后,将复核结果报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接受年检。

第十五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委托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管理、指导、培训、服务等方面的支持。

第十六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可以利用“社区公益服务项目”资金,对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予以支持,并严格按照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加强资金监管。

第十七条 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应当整合社区资源,为备案类社区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提供场地、设施等便利。

第十八条 鼓励驻社区单位将单位内部设施对社区社会组织开放。第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街镇实际情况,制定备案工作细则。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3篇

不过, 随着公民社会的发展, 一些专家发现, 社区内社会组织具有提供社区居民融入社区、增强社区居民凝聚力的功能。赵廷彦 (2008) 认为, 可以通过加快社区社会组织建设来提高公众参与社区活动的程度, 为社区社会资本提供组织保证。陶传进 (2007) 认为, 通过社区草根组织举办的一些贴近居民生活的活动, 增加了社区成员对社区的认同感、提供给社区成员社区内部足够的社会资本含量。本人认为, 通过社会组织平台的搭建, 能够帮助社区居民之间破冰, 加强彼此的熟识和增强其归属感。在碎片化、原子化时代, 人们之间共同体的重建非常重要, 尤其在以陌生人为主体居民的城市新兴社区。因此, 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 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好, 才能更容易让新兴社区居民在社会组织中找到共同体的感觉。

如何在社区内成立一个运作规范、有效的社会组织呢?这对尚未发育成熟社会组织还是一个考验。本文通过对两个社区的足球协会进行对比研究, 得出了社区社会组织建设的路径。以供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借鉴。

一、H社区、T社区足球协会的状况

H社区、T社区都是北京市比较大的社区, 每个社区居民都超过10万。在如此庞大的两个社区内, 都有着令本社区比较骄傲的足球协会。两个社区足球协会都成立于2005年左右。不过H社区足球协会到现在依然非常有活力, 组织规范有序;, T社区足球协会却在走向下坡路, 出现了内部纷争、人员较少、组织混乱等状况。那么, 两个社区足球协会为何会出现如此之大的差异呢?

出于对足球的热爱, 我们社区内爱好足球的人都闲来无事时上网看球。一次在社区网上, 大家都觉得周末没什么事情, 我就发帖子, 说愿意踢球的一起集合。把时间、地点订好了, 没想到一下子来了30多人, 我们打比赛也用不了这么多人, 大家就分组轮着踢。踢了这么几周球后, A提议何不建个足球协会, 让专门的人来联系场地, 安排每次踢球的选手。不然, 每次呼呼啦啦的来三四十人, 有的人来了也没法上场。就这么着, 我们H社区的足球协会就这么成立啦。成立后, 大家内部有了分组, 有个选手B提供了一个他自家的场所给我们办公用。这样, 我们就都觉得有个组织了一样。一开始A担任着我们的负责人, 大家共同开会制定了足球协会的规章制度, 比如谁几次不参加活动, 以后就几次不能上场踢球。随着我们的踢球在内部组织的越来越大, 慢慢的在社区就有了影响力。正好, 看到别的社区也有足球协会, 我们就开始联系着打联赛。这个活动, 我们邀请了H区政府的领导参加, 领导也非常支持我们搞活动, 一方面方便了居民娱乐锻炼, 另一方面也是我们地区政府的功绩啊。

当然, 我们协会也遇到过困难, 比如一开始资金的不足等。最大的一次困难是A因为做生意, 去了深圳发展, 我们足球协会就没有人来负责具体事务。这时候, 我们根据规章制度, 要选举出新的负责人。不过大家都没时间来专门负责这个协会, 我就辞去工作, 参加选举成了新的负责人。这样, 也就到了现在。此外, 我们协会的会员都是本社区的, 并且要别的会员推荐才能进来, 这样就保证了大家能够一起参加活动, 也有的聊。”这是H社区足球协会负责人接受我们访谈时候的总结。

我们对H社区足球协会调研时, 其办公场所有几个会员在那里下棋聊天, 氛围非常融洽和谐, 非常有生机和生命力。让我们调研员也感受到了运动的活力和组织的温馨。

T社区的负责人C也对调研员介绍了T社区足球协会的情况:

“我们社区足球协会的成立, 其实是受到H社区足球协会的启发。一次踢球的时候, 听说了H社区足球协会。并且没多久他们就组织了一场联赛, 规模场面都很大, 当时我们经常踢球的人也去看了。D是我们T社区的, 就学习H社区, 在我们的社区网上号召大家也建个T社区足球协会, 内部可以一起踢球外, 也可以跟外面的社区足球队举办比赛。就这么着, 我们大家也办起了T社区足球协会, D担任协会的负责人。一开始的两三年, 我们大家的决心好大, 热情高涨。当时吸引了20多只球队加入我们协会。当时球队也是随便就可以加入我们协会, 没有什么门槛。不过, 就在D退出后, 因为没有制定内部管理章程, 我们协会内部起了争端, 几个人争着当会长, 甚至搞帮派, 每次开会选举大家都不欢而散。内部的比赛, 因为没人操扯, 经常找不到踢球场地, 也没有什么经费来开展活动了。最后, 到现在球队越来越少。我们几个协会创会时就在的人, 现在商量着做轮值的负责人。一人负责两年, 因为我们都有自己的专职工作。现在也慢慢的建立规章制度, 希望我们社区足球协会能够慢慢好转起来。”

我们对C的访谈是通过电话进行的, 因为至今T足球协会也没有正规的办公场地。每次, 他们如果要开会商定事宜, 都提前联系好, 大家找个饭店边吃饭边开会。

二、两个社区足球协会的比较研究

(一) 协会的成立

在当前的社区中, 由于工作繁忙, 社区居民很难面对面地接触交流, 因此, 虚拟网络成了社区居民联系的桥梁。基于对足球爱好的同一种人, 在虚拟网络上, 联络号召, 宣布了社区协会的成立。在这点上, 两个协会的成立原因是一致的。社区居民有对足球运动、足球比赛的需求, 通过一个平台, 即虚拟网络, 大家共同联络, 达成了成立协会的共识。

这里面还有一个关键因素, 即牵头人。这两个社区足球协会的成立, 都有个牵头人。来为了组织的成立联络协调。

可以得出这样的共同模式:

(二) 协会的发展

对案例进行分析知道:H社区足球协会在创立后, 建立了规章制度, 有了活动的空间, 并且通过协会内部的比赛、会议等增加了协会成员的见面频率与时间, 并且对会员的进入审核非常严格。即便发生了负责人变更等事件, 由于协会成形的规章, 保持了协会整体系统的有效。加上新更换的负责人辞职专门从事协会的管理, 使得H社区足球协会发展规范有序, 在满足了内部会员踢球运动需求的同时, 更打出了协会的品牌, 并得到了政府的财政、政策方面的支持。

T社区足球协会则是在创立初期, 比较有冲劲, 凭着大家的热情来举办活动, 协会成员一开始也比较拥护。不过, 创立期没有建立成形的制度规范, 并且会员也是感兴趣即可进入, 没有进行相应的价值观等选择核查, 造成了在负责人退出后, 内部发生争斗, 影响了组织凝聚力, 破坏团结等活动现象不断发生, 以至于后面有了轮值负责人后, 涣散的组织很难再进入正常的活动状态。

对两个足球协会的发展状况, 作图比较如下:

三、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路径

关于一个好的社区社会组织的建设路径, 通过两个社区足球协会的对比, 我们得出如下结论:

1.社区社会组织需要建立在共同的爱好、兴趣, 或共同目标、追求等基础上。具有共同的爱好、兴趣与追求, 是社区内居民走到一起, 形成组织的基础;没有共同的特点, 则道不同不相为谋。在工作节奏快速的今天, 共同的爱好特点, 更是成为社区社会组织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

2.需要一定的媒介, 促进组织的形成。这个媒介可以是虚拟社区这样的网络平台, 促进社区居民共同议事, 也可以是居民大会等别的形式。同时, 还要有一个牵头人, 负责协调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沟通等事宜。

3.要有活动的空间和时间。在社会组织成立后, 必须具备固定的活动场所, 只有活动场所固定, 才能够逐步形成组织成员对组织的归属感。另外, 活动时间上, 要通过开展有效的活动, 加强会员间的见面、交往, 通过这样的活动开展, 在促进会员社会资本积累的同时, 更是加强了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4.要有规范的组织制度。当前, 国内的社区社会组织大多是草根组织, 没有到相应的主管部门注册。所以, 也存在着一些制度不完善、甚至没有制度的社会组织。无论注册或者没注册, 一个良好运作的社会组织, 必须具有规范的规章制度。包括如何选举负责人、如何开展活动、如何进行应急事件处理、如何解散等事宜。同时, 对会员的审核要严格, 通过选择, 提高会员的门槛, 保持其价值与组织的一致性。不然, 很容易形成社区江湖的习气。

5.要有负责任的领导人。通过两个协会的对比, 我们看到, H地区协会的负责人辞掉自己的本质工作, 专门经营H地区足球协会。协会的运作好过兼职、轮值, 甚至没有负责人的社会组织。因此, 我们建议, 社区社会组织的负责人专职工作, 至少要有一名专职管理社区社会组织运作的工作人员, 这样才能保证其职能正常发挥。

总之, 建立在社区居民共同爱好、兴趣目标之上, 通过一定的媒介和牵头人促成社会组织成立后, 保证固定的活动空间和事件, 在规范的制度约束, 组织对会员的严格选择, 专职负责人的领导下, 才能形成有品牌、有机运作与生长的社区社会组织。

参考文献

[1]杨敏.作为国家治理单元的社区——对城市社区建设运动过程中居民社区参与和社区认知的个案研究[J].社会学研究, 2007, (4) .

[2]陶传进.中国城市社区的公民社会建设:一条新路径的考察[J].中国非营利评论, 2007, (1) .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4篇

【关键词】 孤独症;社交筛查表;M-CHAT-23;社区;

【中图分类号】 R179【文献标识码】 B【文章编号】 1007-8231(2011) 07-0315-02

孤独症谱系障碍(ASDs)是一组发生于儿童早期的神经系统发育障碍,包括孤独症、阿斯伯格综合症和广泛性发育障碍未分类型。虽然现有的医疗手段还未能达到治愈孤独症的水平,但近几十年的研究表明早期筛查、早期诊断和早期康复训练对孤独症患儿的症状控制和预后十分重要。上海复旦大学儿科医院心理科引进了香港M-CHAT-23筛查量表,应用于初级社区儿童保健机构进行孤独症的早期筛查。我社区按照儿科医院提供的社交筛查流程对18个月-36个月儿童作为对象,进行社交筛查,筛查情况分析如下。

1对象和方法

1.1对象

选取2009年9月-2010年10月间在上海市闵行区梅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童保健门诊体检的18-36月龄小儿作为筛查对象。儿童信息来源于社区儿保门诊的健康体检资料,均已录入电脑系统。筛查对象总计7385人。

1.2方法

由我区保健院牵头,经过儿科医院心理科专家对社区医生进行社交筛查表应用的专门培训,社区医生在对小儿进行完体检后,即按照电脑上社交筛查表(M-CHAT-23),无提示性地逐条询问小儿家长和主要带养人,让他们按照孩子的平时状况回答每一问题,然后严格按照筛查表的阳性标准评定,任意3项回答相反为阳性或者7项核心项目中(第2、7、9、13、14、15)任意2项回答相反为阳性。对社交筛查阳性儿童转诊至儿科医院心理科,均在转诊半个月至一个月电话催访及早就诊儿科医院心理专科,然后由心理专科医生再对小儿进行综合评定和诊断。

2结果

根据M-CHAT-23家长问卷阳性标准,我社区共社交筛查7385人,阳性儿童占36名,阳性率0.487%;女童9名,男童27名,年龄(28.23+-2.46)月。本次调查前又统一起进行了电话追踪询问。36名初筛阳性儿童中,11名至儿科医院心理科进行综合评估和诊断,结果发现1名ASDs患儿;1名疑似孤独症患儿,年龄2岁;5名语言发育落后,4名发育迟缓;另有25名未去儿科医院心理专科,其中10人拒访,家长认为小儿正常,且均已上幼儿园;其他医院儿科专科诊断3名存在不同程度语言发育落后,4名发育迟缓,1名脑瘫;2名回外地家长也认为正常;5名失访为社区筛查后电话联系不上。

3讨论

近来人们开始重视孤独症的早期干预,认为其可以改善孤独症的预后,减少适应不良行为的发生,新的学习体验能增加儿童通过他人得到信息和运用信息的机会[1],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疾病则是进行早期干预的基础。在孤独症的发病中,家长和社区保健医生是儿童异常行为的第一发现人,早期发现ASDs需要一种快捷、成本低廉的筛查方法。研究表明CHAT-23在社区筛查中的灵敏度和特异度均达到了85%以上[2]。我们也经过实践,M-CHAT-23在医生给小儿进行常规体检后,对家长及带养着进行询问,然后评定,筛查完成时间约3-5分钟,综合此项筛查的成本和耗时来说,在社区进行这一筛查是有意义的,调查发现我社区在18-36月龄幼儿给予体检后进行社交筛查,尽可能不漏筛,共筛查出孤独症1名,1名疑似孤独症,,均在心理专科随访治疗。本次调查我社区M-CHAT-23社区社交筛查的阳性率0.478%,和儿科医院的研究社区初筛阳性率12.0%相比偏低[2],而且筛查阳性转诊去儿科医院心理科的儿童,有10名拒再访,认为自己小儿正常,均已上幼儿园,其原因可能我们社区门诊量偏大,询问比较匆忙,个别家长不重视筛查工作导致假阳性可能。在今后的筛查过程中,我们会积极和保健院及心理专科医生沟通,加强社交筛查项目的规范培训,完善筛查流程,更好地服务于社区儿童的心理筛查。

参考文献

[1]Rebecca L. Early communication development and intervention for children with autism [J]. Mental Retardation and Developmental Disabilities Research Reviews,2007,13(1):16-25

[2]邬方彦,徐秀,刘静,等.孤独症筛查量表(CHAT-23)的应用研究[J].中国儿童保健杂志,2010,18(4):288-291

个人简介: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5篇

深民〔2010〕12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及市政府《深圳市社会组织发展规范实施方案(2010—2012年)》(深府办〔2010〕19号),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九月十九日

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登记与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快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规范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充分发挥社区社会组织在深化社区建设、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关于进一步发展和规范我市社会组织的意见》(深办[2008]66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社区社会组织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组成或举办,并在街道或社区地域范围内开展活动的,以满足社区居民不同需求为目的,非营利性、公益性、服务性或互益性的社区社会团体和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

第三条 根据社区社会组织的性质和类别,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登记;对尚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可以依法开展活动。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须由有关部门颁发许可证的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须在登记前取得相关许可证,且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活动。

从事经营性服务的社区社会组织,须进行登记后方可开展经营性服务。

第四条 区民政部门是社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备案管理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社区社会组织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或备案;

(二)对社区社会组织依章程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

(三)依法查处社区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四)负责指导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五)依法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是社区社会组织的业务指导单位,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各自的职责对社区社会组织实施监督管理,通过提出建议、发布信息、制定导向性政策等方式对社区社会组织进行指导;

(二)通过转移职能、资金扶持、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发展;

(三)协助登记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查处社区社会组织的违法行为;

(四)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社区社会组织的清算事宜;

(五)依法应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名称”,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与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团体须有15名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四)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元人民币,但行(事)业规定有最低限额的除外;

(五)有规范的章程;

(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第七条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登记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申请表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登记表;

(二)以社区社会组织名称为户名的银行存款证明;

(三)场所使用权证明;

(四)章程草案及章程核准表;

(五)法律法规规定须前置审批的文件。

第八条 区民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可向业务指导单位征求意见,必要时可委托专业机构提出评估意见,有关意见作为审批的依据。

区民政部门应当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书面决定。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第九条 尚未达到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登记条件,但能正常开展活动且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社区社会组织,可向区民政部门申请实行备案管理。

第十条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业务范围的反映+社团性质的标识名称”,社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名称(区)+街道名称(+社区名称)+字号+行(事)业或业务领域+组织形式”组成;

(二)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三)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工作人员(其中社会团体须有10名以上的个人或单位会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

第十一条 申请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的,由发起人或举办者向区民政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申请表;

(二)场所使用权证明;

(三)章程草案。

第十二条 区民政部门在收到全部有效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出具同意或不同意备案的意见书。不予备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区民政部门应当将备案材料抄送社区社会组织所在街道办事处。

经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经发展完善,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登记条件的,应当实行登记管理。

第十三条 同意备案意见书有效期为一年。社区社会组织应在同意备案意见书到期之日的15日前到区民政部门申请换发同意备案意见书;逾期不换发的,需重新办理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事项发生变更的,应自变更之日起10日内填写《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变更备案表》,到区民政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解散、终止的,应按章程规定的程序解散、终止,主要负责人应于组织解散、终止之日起30日内填写《深圳市社区社会组织申请注销备案表》,到区民政部门申请注销备案,并上缴同意备案意见书。

第十五条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不得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

第十六条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民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撤销备案,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一)从事非法活动或者不按章程开展活动;

(二)涂改、出租、出借同意备案意见书;

(三)超出或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四)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

(五)不按规定办理备案事项变更;

(六)设立分支机构;

(七)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七条 社区社会组织应建立民主议事制度,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或罢免负责人等重要事项应按章程办理。第十八条 社区社会组织的财产和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挪用。

社区社会组织财产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活动。

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注销备案后,剩余财产应在街道办和区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用于发展其所在区域的同类型社会组织。

第十九条 登记管理部门和业务指导单位依法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根据社区社会组织的性质、规模、业务范围和类别的不同,加强分类指导与管理,形成横向分类负责、纵向按级负责、条块职责清晰的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与监督管理一体化网络系统。

第二十条 登记管理部门与公安部门定期交流社区社会组织情况,加强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指导和服务工作,提高登记、备案率。

社区社会团体备案章程 第6篇

4社区社会团体备案章程示范文本

××××章程

第一条 本团体的名称(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社区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冠以本行政区域名称,不得使用已由社团登记管理部门明令撤销或取缔的社会团体的名称。)

第二条 本团体的性质(其中必须载明:组成的人员或单位;自愿结成;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第三条 本团体的宗旨(其中必须载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

第四条本单位的备案管理部门是×××××××××××;业务指导单位是×××××××××××。

第五条本团体的活动场所(载明×区×街道或×社区)

第六条 本团体的业务范围(必须具体、明确):

(一)××××××××××××;

(二)××××××××××××;

()××××××××××××。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本团体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参加本团体的活动;

(三)获得本团体服务的优先权;

(四)对本团体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五)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

第八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拥护本团体的章程;

(二)执行本团体的决议;

(三)维护本团体的合法权益;

(四)完成本团体交办的工作;

(五)向本团体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

第九条 本团体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推选负责人;

(三)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和经费使用情况;

(四)决定会员入会;

(五)决定终止事宜;

()××××××××××××;

()决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条 本团体负责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热心为会员服务;

(三)××××××××××××。

第十一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二条 对本团体章程的修改,须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第十三条 本团体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申请撤回的,须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会员大会通过申请撤回决议后30日,向备案管理部门办理撤回备案手续。

第十四条 本团体经备案管理部门办理撤回备案手续后即为终止。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7篇

各镇(街道)党(工)委:

为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和市委组织部关于村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社区(村)党组织带头人县级备案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管理对象

社区“两委”成员、网格党支部书记。

二、时间要求

本次工作分镇(街道)建档、镇(街道)互查、县委组织部验收 3 个阶段,时间要求如下:

建档阶段:8 月 24 日-8 月 30 日。

互查阶段:8 月 31 日-9 月 6 日。

验收阶段:9 月 7 日-9 月 10 日。

三、建档内容

各镇(街道)党(工)委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逐人建立人事档案,档案由县委组织部集中管理。档案内容应包括:

1.人事档案材料目录(附件 1);

2.基础材料: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 2);

3.考核材料:考核、履职定期评估、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

4.学历(培训)材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县级以上培训结业证书等(复印件);

5.党团材料:入团志愿书、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思想汇报等;

6.表彰奖励材料:县级以上表彰、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决定等(复印件);

7.违纪违法材料:处分决定(复印件);

8.任免材料:县乡资格联审汇总情况、任免文件等;

9.出国出境、各类代表委员登记表及其它相关材料;

10.填报本人婚姻变化,本人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移居国(境)外、经商办企业、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直系亲属及其配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等事项的《重大事项报告登记表》(附件 3)。

注:考核、奖励、处分等材料有变化时及时报县委组织部更新入档。

四、运行机制

1.严格查阅制度。阅档人员阅档需持《查阅档案审批表》(见附件 4)办理审批手续,不得查阅或借用本人及其亲属的档案,并严格按批注的内容查阅,摘抄、复制档案内容要经批准。借出的档案,不得转借和拍照,时限一般不超两周,逾期应办理续借手续。

2.规范退出机制。不再担任社区“两委”成员或网格党支部书记人员的档案,由县委组织部在其职务终止 15 日内清点档案材料,填写《离任人员档案移交登记表》(附件 5),参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要求,妥善转交镇(街道)党(工)委。

3.数据动态管理。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整理整合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任职档案关键信息,建立信息管理数据库(附件 6)(主要包括职务、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任职方式、任职时间、身份来源、任职后年中评

估考核情况、主要亲属关系、公开承诺事项以及践诺情况、培训情况、违纪违法情况等),并根据有关变动和补充情况及时更新维护。

五、工作要求

1.严格建档。各镇(街道)党(工)委请于 8 月 23 日前领回已建档的社区“两委”成员档案。8 月 30 日前,参照干部人事档案建档标准和管理要求,进一步完善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档案,一人一档,逐人建档,并交由县委组织部统一集中管理。9 月 6 日前,县委组织部将抽调镇(街道)相关人员对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档案进行互查。

2.规范管理。各镇(街道)党(工)委要不断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明确专人负责,严格审核档案信息内容,做好档案动态管理,建立健全档案借阅、查询、登记等制度,从严落实,不断提高管档用档水平。

3.强化考核。各镇(街道)党(工)委要提高认识,将完善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档案管理工作作为社区(村)级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的有力抓手,将入档材料作为认定任职经历和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要严肃工作责任,对社区“两委”成员和网格党支部书记任免变动和有关重大事项瞒报、少报、漏报、缓报的,将视情节严重情况进行通报;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档案材料不真实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县委组织部

社区社会组织备案表 第8篇

1 社区民间社会组织

社区民间社会组织指的是由社区组织或个人在社区范围内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在社区范围内开展活动的、满足社区居民物质和精神文化需求的民间自发组织。这种社会组织从社区中产生、活动范围仅限于社区,同时为社区提供一定的服务。特别是最近几年,这类型的社会民间组织的发展非常迅速,具体的可分为法定的社区民间组织、依托社区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承接政府职能的社区民间组织以及没有登记注册的社区草根民间组织。

1.1 法定的社会民间组织。

这种民间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形式是以社区委员会呈现出来的。这种社会组织在社区中已成为居民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一种组织形式。

1.2 承接政府职能的社会民间组织。

对社会管理模式进行政府包揽的做法使得大量政府不该管、管不了、又管不好的社会事务被分离开来,这些事务又必须要得到解决,不是回归社会加以解决,就是转移给社区民间组织来进行解决。作为城市管理架构的基础组成单元的社区,已经成为人们生活的首要空间,也是人与社会的交汇点以及各种不同力量的互动点、各种社会矛盾的集合点,在处理这些问题时有着政府不能比拟的优势。所以,社区当中的民间社会组织就成为政府转移的社会事务管理服务的一个最好的选择,对社区内的医疗卫生、文化、生活等各方面的工作职能都能较好的承担起来。

1.3 在社区登记注册的民间社会组织。

这是指利用社区的各种资源、设施,依托社区登记注册的民间组织。如医疗服务站、家政服务站等。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节奏的加快,很多居民对社区公共服务的需求也随之不断增强,也就促使了这些基层民间社会组织的产生,它们的产生,为社区居民提供了更便捷、更优质的服务,极大的提高了居民生活的舒适度。

1.4 由社区居民自发组织建立的会组织。

这是指社区中由群众自发成立、以自娱自乐、自我服务为目的,进行自我管理的社区民间组织。常见的有休闲健身组织、琴棋书画组织、宠物、学雷锋小组、党员活动、未成年人教育、自愿者组织等。这些社会组织凭借着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活动,极大的吸引了社区的居民,在社区居民的生活中产生强烈共鸣,也使居民对社区的亲情感、认同感和归属感得到了增强,对于社区的安定团结,和谐幸福有着重要的作用。

2 社会组织在社区中的作用

2.1 社会组织可以更好的对社会资源加以整合。

社区的社会组织可以利用自身的一些优势对掌握的社区资源进行整合,以便更好的向社区居民提供公共服务。因社区的社会组织长期活动在社区,成员大多也来自社区,就可以更好的了解社区居民实际需求,社区社会组织也就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挥自身的人才、资源等多方面的优势来满足居民各种不同的服务需求。不同社区的社会组织积极的参与社会管理和服务,不但给社区居民提供了更多的沟通、理解、交流的机会,而且对于邻里和睦也有较好的促进作用,还在增强社区凝力、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等方面也有着非常明显的促进作用,成为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

2.2 社会组织还可以拓宽社区建设资金投入的渠道和途径。

在一定程度上,政府投入财力的多少也就决定了社区建设标准的高低。在政府财力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一些社会组织可以通过自身的运作来吸引了社会资金并运用于社区建设,从而实现社区建设的快速发展。仅仅靠政府力量建立社会福利、救济、互助等社会保障机制是不够的,也是不现实的,如果有了社会组织的积极参与,民间闲散资金充分利用,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像利用民间大量资金来办的公益性的各种技能培训中心、养老院等都缓解了很多社会问题,也提供较多的就业岗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3 社会组织还可以丰富社区文化。

一些常见的社区社会组织像老年协会、群众文化团队、康复协会等组织以共同的兴趣爱好为纽带,定期开展各项活动,不仅可以丰富社区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而且对社区的和谐发展也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很多时候,很多社会组织已经成为社区中传播先进文化的地方。多种多样形式的文艺活动丰富了居民文化生活,陶冶了居民高尚的情操,对于整个社区形成健康积极的良好风气都有作用。

社区中各类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对社区居民的物质文化生活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要充分的认识并发挥它们的积极作用,使之成为构建现代社区的重要力量。

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物质文化生活也日益丰富起来了。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实施与落实使得社区生活已经成为一种非常重要的生活方式。在以社区为主要居住环境的今天,一些社会组织在社区建设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促进了社区的和谐与进步。本文主要就社区组织在社区建设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探究,以便更好的发挥其建设作用,服务于社区生活。

关键词:社会组织,社区建设,作用

参考文献

[1]曾鲲.论非营利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J].行政论坛,2004(3):25-26.

[2]李迎生.社会工作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193.

[3]俞可平.治理与善治[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11.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研究 第9篇

关键词:社区社会组织;社区;社区服务

中图分类号:D66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3-2596(2015)08-0079-03

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日趋成熟和完善,政府作为社区服务的主体已不能满足公众的需要层次,社区社会组织便应运而生,并不断的发展完善,与此同时,社区居民开始追求更高质量的社区服务。

一、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

作为社区服务的参与主体,社区社会组织以其独特的优势成为了社区居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形式。因此,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服务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整合社区资源,转变传统的社区服务形式

在“强政府,弱社会”的形势下,如果政府一味的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参与社区服务,不仅会产生严重的越位行为,还会阻碍社区资源的开发并影响到社区参与主体多样性的形成。因此,这种以政府为主体的普适性社区服务形式,已不能满足多层次的社会公众需求,而应变能力更强,组织形态更灵活的社区社会组织更能够满足不同领域公众的各项需求。此外,与政府机构的社区服务相比较,社区社会组织拥有的公益使命感,使其更易于融入社区居民,为其提供多元化的社区服务。最重要的是,社区社会组织能够专注于政府机构无暇顾及的方面,如能够更加人性化的,对社区中的弱势群体及边缘性群体居民提供各类公益性服务。

当前,社区社会组织缺少有效的社会对接机制,使社区资源得不到充分的挖掘和利用,因此,这类特殊社区居民的一些服务需求,在企业不愿承担而政府又难以承担的情况下,仅靠社区社会组织自身的力量仍然无法得到满足。而作为最适合承接无偿或低偿服务项目的载体,社区社会组织亟需整合社区资源,与政府机构协作,利用其发展社区服务的规划,争取驻社区单位的支持,增强公众的参与主动性,共同为社区居民的各种需求服务[1]。

(二)化解社区矛盾,增强社区的集体凝聚力

首先在社区中,业主、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弱势群体、边缘群体等各类群体均有其不同的利益,当不同群体面对利益冲突时,很容易产生社会矛盾,甚至引起社会的动荡。社区社会组织的工作性质,使之深入社区居民生活的各个角落,能较早的发现社区居民产生的矛盾与冲突,并利用社区居民对社区社会组织的信任和说服力,解决这些矛盾与冲突,从而加强社区居民对组织的社区认同感[2]。

此外,社区社会组织能够在进行社区服务时,把社区中分散和疏离的社区居民集中起来,促进他们的交往,提高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服务的积极性。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服务与建设中,相互团结、共同服务,不仅能培养他们的公共精神,在社区服务的平台中增强社区的凝聚力,还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进行社区服务工作。

(三)加强社区参与,调动社区居民参与的主动性

作为一个社区居民自发组织,社区居民成为社区社会组织的志愿主体,应该更多的参与社区服务,但目前仍有大量的社区社会组织,它们的一些社区公益服务活动,主要还是由行政力量来支撑的,这并不符合真正的志愿精神,因此,这些社会组织的自治性和志愿性比较低,并不能为社区居民提供真正的公益性服务。由此,可以看出,在社区服务中社区居民必须要起到关键的主体性作用,他们的积极参与和团结互助更是社区社会组织成功开展社会服务的关键。社区居民是社区服务的享受者,更是主要的参与者,只有提升他们的参与主动性与积极性,才能使之拥有社区建设的主人翁精神,也只有使更多的社区居民参与到社区服务中来,才能够保障社区社会组织各项工作的顺利展开。

二、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困境

(一)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供给与社区居民需求结构不平衡

随着社会公众需求的多元化发展,社区社会组织的群体化,补救、保障性服务已不能满足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而目前的社区社会组织所提供的社区服务,也多是以传统低层次的服务为主,为满足社区居民的需求,社区社会组织必须转变陈旧的社区服务发展方式。与此同时,社区社会组织的服务领域大多集中于教育培训、家政服务、卫生服务、文体娱乐等领域,这些领域已形成了过度饱和的状态,造成了资源的浪费,而社区居民急需的心理咨询服务、劳动者权益保护、老年人社会保障等领域却很少涉及,尤其是弱势群体和社区内边缘化群体的服务需求得不到满足。因此,为改变现状,社区社会组织必须开展个性化、预防性、普及型的高层次现代型服务形式,从而改变其服务供给无法满足社区居民多层次需求的不平衡现象。

(二)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动力不足

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资源是它成功的关键。没有充足的资源,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服务时就得不到足够的动力支持,其服务活动也无法顺利开展。社区社会组织需要财力资源、人力资源、信息网络以及道德情感的支持性资源等。其中,作为社会组织运行基础的财力资源和专业人才资源是保证社区社会组织不断发展的最核心部分,必须充分重视并不断引进。从资金筹措的来源看,社区社会组织的资金来源渠道少,数量小,资源动员能力明显不足。而且在政府推行自上而下的强硬性社区服务的状况下,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服务时,难以得到政府的资金支持。此外,由于多数社区社会组织缺少专门的资金来源,只能以吸引企业赞助,在社会中募捐以及收取组织从业人员的会费来维持活动的展开,但目前的社区志愿者对社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不高,且社会组织本身也缺乏规范化的管理体制,从业人员及志愿者缺少专业化的培训并得不到相应的服务保障,因此,社区社会组织对社区志愿者凝聚力不断降低,难以提供常规、持续性的社区服务。

(三)社区社会组织社区服务质量难以保证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社区居民不仅表现出对社区服务的多样化需求,也对其服务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社区服务高质量的基础是社区社会组织中必须拥有大批专业的从业人员。而目前,大多数的社区社会组织,专业人员缺乏,组织内的成员不具有专业背景,接受过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的专职工作者更少,因此,在不具备专业素养的情况下,社区社会组织只能在社区开展专业性不强的社区服务,并不能对如空巢老人的社会保障、失独家庭的心理治疗、妇女儿童权利维护等项目提供专业性的帮助。由此可以看出,社区社会组织在缺乏专业工作者,且只能参与普及型的低水平社区服务的情况下,难以提高其参与社区服务的质量[3]。

(四)社会公信力不足

由于种种原因,现阶段,社区社会组织的作用尚未得到明确,社会公众仍然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性质属性、活动范围和宗旨等缺少正确的认识。同时,由于其宣传工作的欠缺,导致很大一部分的社区社会组织尚处于匿名状态,并不为社会公众所了解。此外,目前还有大量社区社会组织内部管理混乱,缺乏规范管理,并缺乏自己的能力建设;缺乏专业人才而服务质量低下;因资源短缺而寻求企业帮助,却沦为企业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背组织为社区居民提供服务的宗旨,转而经营其他业务;侵占募捐、会费、政府的资金支持等活动资源,导致公益腐败。[4]以上情况均严重影响了社区社会组织的公信力,阻碍了社区社会组织服务活动的开展。

三、改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困境的有效策略

(一)政府让渡社区社会组织,弱化社区服务运行的行政色彩

目前,本应由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的社区服务依然为政府部门所主导,但政府机构的普适性社区服务已不再能满足社区居民不断变化的服务需求,导致社区社会组织在社区组织体系中的发展空间狭小,还造成了社区服务的资源紧张,以至于降低了社区居民对社会组织的信任度。为此,必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不断拓展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空间与能力。首先必须要做到“政社分离”,即明确政府机构与社区社会组织之间的关系,在参与社区服务时,一些本该由社区社会组织承接的社区服务职能应当从政府相关部门剥离,并做到政府部门协调引导,社区组织主体参与,依据社会需求开展社区服务活动。从“小政府、大社会”格局的战略高度,从政府政策、社会管理体制、社会组织发展理念、居民社会参与等不同层面创造条件,实现政府与社区社会组织良性互动。[5]其次,社区社会组织要增强自身的独立性。不过分依赖政府机构的行政力量,将更多的精力用于满足社区居民的各种服务性需求,切实地把社区居民至于首要地位,在社区服务活动中,不断提高自身的服务能力,并整合社区中的各种社会服务资源,以实现自身独立性的长足发展。

(二)加强人才队伍素质建设,提升社区服务质量

社区社会组织在参与社区服务时,组织成员的专业化会影响其提供的服务质量,因此,首先必须要重视社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素质建设,引进专家和学者;培养志愿者们的专业素质,并建立考核评估体系,制定激励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人员的专业化;启用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门化的队伍,如能够为社区居民中的弱势群体、边缘化群体等的服务需求提供更加专业化的帮助,从而提高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效率与品质。此外还可以引入专业的管理人才,以保证组织内部从业人员专业性的提升,实行专业严谨、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如完善组织内部的财务管理、志愿者管理,明确人员岗位职责等,不仅能够提升社区社会组织的诚信度,还能够加强其与社区居民的联系,协调利益关系,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并有利于社区的建设。

(三)完善相关法律、规章制度,营造适合组织发展的制度环境

只有不断完善相应的法律、规章制度,强化组织内部的民主决策,加强并明确社区社会组织的法律责任,社区社会组织才能顺利的开展社区服务,才能成为参与社区服务的责任主体。同时,要加大对社区服务相关政策规定的执行力度,进一步落实有利于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的法律规定,此外,针对社会组织登记、注册困难的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应该简化并完善其登记、注册程序,还应该加大对社区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为其的良性发展创造严谨的制度环境。

(四)完善组织内部治理机制,提升社区服务能力

首先,完善内部治理机制,增强社会公信力。随着社区社会组织的日益成熟,公信力早已成为其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关键,社区社会组织必须要极力避免因组织内部的治理问题,而使社会大众对社会组织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感,影响到社区服务工作的开展。因此,社区社会组织只有不断加强自身的治理机制建设,提高参与公益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才能够拥有社会公众的高公信力以及对其的凝聚力;只有建立完善的组织机构,合理的运作程序,才能使社会组织真正的实现对社区资源的有效整合;只有对组织外部环境变化拥有迅速的反映,才能够满足社区居民日益变化的多重性需求,并给予社区居民以正确的引导。

其次,强化自身能力建设。当前许多社会组织的服务能力并不高,远达不到它所期望实现的理想状态,而社区社会组织自身的能力是其为社区居民实现服务需求的基础,因此,加强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建设至关重要[6]。而社区社会组织的能力是指整合利用各种资源以实现组织目标的能力,社会组织唯有不断在实践中提高自身的行动能力、决策能力、资源整合管理能力、敏锐的外部环境反应能力等,才能够在参与社区服务的活动中事半功倍。

参考文献:

〔1〕康之国,等.构建和谐社会视角下的社区治理与NGO[J].深圳大学学报,2006(3).

〔2〕陈雅丽.非营利组织在社区服务中的作用及发展战略[J].湖北社会科学,2013.

〔3〕康之国.完善社区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机制研究—以天津市H区为例[J].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11.

〔4〕周玉萍.培育社区民间组织提高社区服务水平[J].新部,2007(10).

〔5〕李有发,辛广楠.欠发达地区参与城市社区服务的特点、问题与对策建议—基于甘肃省的调研[J].社团管理研究,2010.

〔6〕刘春湘,邱松伟,陈业勤.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现实困境与策略选择[J].中州学刊,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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