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补助申请书

2024-08-19

住房补助申请书(精选10篇)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1篇

住房补助申请

尊敬的#领导:

我是#部的是2000年被公司聘用的。由于我的情况,目前 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与我的父母同住,根据的规定,我具备 享受住房补助的条件,现提请公司审查,并申请公司给予我发放住房 补助。

此致

敬礼

氺氺氺

年月日

住房申请书格式和常用书信的格式基本一样,通常也有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五部分组成。这儿不详细介绍,而只强调一些主要 的问题。

首先,住房申请一般在内容的安排上注意依据这样的次序安排。先写 申请的内容,再写为什么提出申请,之后写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做到 井然有序。

其次,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要求将自己的申请理由写清楚。为明白其见,可以分段写。

再次,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自己以前申请住房的情 况,以表明自己确实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另外,住房申请书的结尾要委婉的提出希望解决住房的强烈要求。落

款署名时要写明自己所工作的具体部门,以免弄错。

四住房申请书写作的注意事项 住房申请书写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阐明自己屮请住房的理由时务必实事求娃不町夸大,否则吋能导致 相反的结果。单位分配住房是要依据具体客观条件的,所以申

请住房 关键在于陈述自己的具体条件。

住房屮请尽管足叫申.位请求分配或改善忭房的请求性成用文,则I 请人不可在信中低三下四,乞求领导的“法外开恩”,这既丧失了自 尊,也给分房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住房中请行文自然、语言简炼。篇幅长短,视具体情况而定。仆丨忌

用废话赘语。

0100^^豆了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2篇

我是我校××系的一名职工,妻子是我校××系的一位打字员。我们结婚已十二年了,现有一女儿,已经10岁。由于学校住房困难,我们一家三口一直挤在结婚时学校为我们腾 出的一间平房里。虽然狭小、潮湿(几乎终年不见阳光),但一直没有开口向学习再要房子。前年学校盖了一批楼房,原有我们一套二居室的房子,但由于家里出了点事,一时凑不起 那几万元集资款,就只好让给别人了。

现在听说学校又要新盖楼房,解决住房困难的住户,我们非常高兴。女儿已大了,无论 从生活和学习上考虑,她都应有一个属于她自己的空间。因此,我们夫妻商量,无论如何这 次也应该买套房子,亲戚们也都很支持我们。可听说这次申请住房的人很多,住房分配十分 紧张,我们夫妻有些心神不宁。怕又买不上房子。但考虑到以我们目前的基本条件应该在分配住房之列。因此特向你们提出申请,希望能分配一套住房。愿能审批。

此致

范文网

敬礼

申请人:××

××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3篇

为做好2015年度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用于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公路甩挂运输试点、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申请工作,确保专项资金申请与审核工作的实效性,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关于印发(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财建[2014]654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精神, 组织做好本地区2015年度相关项目申请、初审、汇总上报及各项前期准备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是扶优扶强。 优先选取主题特色鲜明、基础条件好、 示范作用强以及已出台相关支持政策、前几批试点效果明显的项目。

二是突出重点。 重点支持符合国家 “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节能减排和甩挂运输跨区域试点项目以及对安全、环境、能源等影响较大的项目。

三是竞争择优。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采用专家评审方式确定。

四是公开、公平、公正。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在交通运输部网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报财政部审核下达资金。

二、申报范围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

主要包括绿色交通省、绿色交通城市、绿色交通装备(天然气车船)、绿色公路、绿色港口项目和节能减排能力建设项目。

(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

主要包括多式联运甩挂、企业联盟甩挂、网络型甩挂、干线运输和城市配送衔接甩挂等符合甩挂运输发展方向的试点项目,以及其他符合各省发展实际并能有效促进道路货运高效绿色发展的自选主题性试点项目。

(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 000千克(含12 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 (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 000千克 (含10 000千克)且小于12 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危险品运输 (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危险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 000千克 (含12 000千克 ) 的危险品运输重型载货车 ( 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 000千克 (含10 000千克 )且小于12 000千克的危险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无动力装置的全挂车、半挂车不属于上述半挂牵引车、载货车范围。

补贴标准:半挂牵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8 000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车补贴13000元人民币。

三、申报条件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

由省级交通运输部门提出申请,其中:绿色公路、港口、交通装备项目由省级公路、港航、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绿色交通省(城市)项目由省级(城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申请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需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省(城市)人民政府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明确的支持政策,能够自筹资金支持本项目;根据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发展水平测评,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发布了相关发展专项规划;节能减排目标符合相关条件。

(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

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主题性试点项目应具备牵引车50辆、挂车100辆,以及开展甩挂作业所需的设施设备和信息化运作条件等。

(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

由老旧汽车车主通过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向商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四、申报材料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

绿色交通项目申请书(见附件1、2、3)、绿色交通项目实施方案。 申请绿色交通省(城市、港口)的, 还应提供绿色交通(节能减排)发展专项规划;申请绿色交通省(城市)的,还应提供省(城市)人民政府创建承诺书等;申请绿色交通城市的,还应提供交通运输部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批复文件;申请绿色交通装备项目的,还应提供交通运输部公交都市创建实施方案批复文件、2014年底天然气营运车船统计数据等相关材料。

(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

申请书(见附件4),实施方案、合同协议和土地证明材料(见附件5),各甩挂运输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甲级资质咨询单位编制的甩挂运输站场建设(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甩挂运输站场建设 (改造) 投资项目或备案的批准文件等 。 具体详见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 》(厅运字[2012] 106号)。

(三)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

《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请表 》 (附件6, 从所在地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联合服务窗口领取, 或从商务部网站下载),《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三联)原件,《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废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或单位账户开户证复印件等凭证。

五、申报程序

(一)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和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

1.项目申请及审核。 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初审后,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由交通运输部委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项目管理中心)组织项目评审,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由交通运输部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项目评审结果由交通运输部报财政部审核。

2.项目验收 。 项目实施期结束 ,完成考核目标和任务后,经实施单位申请,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报交通运输部、财政部。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由交通运输部委托项目管理中心组织考核验收。

(二)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

1.项目申请 。 符合申请条件的老旧汽车车主 , 应当于2015年9月1日~2016年1月31日期间, 到报废车辆车籍所在地市(州)或县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联合服务窗口向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申请补贴资金并提交申请材料。 车主逾期申请补贴资金的,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不予受理。

2.项目审核。 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申请车辆是否属于申领补贴范围,相关申领手续是否齐全、真实、有效等,核对信息管理系统中回收的报废车辆有关信息,录入申请、补贴信息,综合协调、 汇总数据等工作。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转交所在地财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商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补贴信息进行核对。

六、其他要求

(一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项目新增支持绿色交通省项目不超过3个, 绿色交通城市项目不超过10个 ,绿色公路项目不超过8个 ,绿色港口项目不超过3个;每个绿色交通省项目中,资金支持的子项目合计不超过12个。 对于绿色交通城市、绿色公路(港口)三类项目,各省报送每类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已经获批建设绿色循环低碳区域性项目的省或城市不再申请其它绿色交通项目。

第四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支持各省主题性项目不超过2个,各主题性项目中包含的甩挂运输项目合计不超过4个。

跨省域联合开展的公路甩挂运输主题性试点项目的, 由牵头省申请单位统一汇总申报材料后, 报本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财政主管部门初审,各参与省份配合完成本区域内试点项目申报材料并审核盖章。

(二)项目申报材料截止时间

绿色交通省项目:2015年3月31日; 绿色交通城市、绿色公路(港口)、绿色交通装备项目:2015年3月16日。

第四批公路甩挂运输试点项目:2015年4月30日。

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申请验收项目:2015年3月16日。

老旧汽车报废更新项目:省级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商务主管部门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2015年度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总结和资金清算表报送财政部、商务部。

(三)有关文件及附件请登录交通运输部及项目管理中心、商务部网站下载。

附件:1.绿色交通省(城市、公路、港口)项目申请书

2.绿色交通装备(天然气车船)项目申请书

3.绿色交通项目考核验收申请书

4.公路甩挂运输主题性试点项目申请书

5.公路甩挂运输主题性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编制要点

怎样申请农村危房改造补助 第4篇

一、 危房等级划分

农村房屋共分为A、B、C、D四个等级。A等级为无危险点,B等级为有危险点,C等级为局部危险,D等级为整体危险,其中C、D两级属于危房。补助标准也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根据危改户的实际情况进行划分,不同的危改户和不同等级的危房有不同的标准。很多地方将危房分为三个等级。

二、申请危房改造的条件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一般都是以户为单位,由户主提出申请,但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拥有当地农业户籍并在当地居住,且是房屋产权所有人;二是在农村危房摸底调查时统计在册及录入全国农村住房信息系统的危房户;三是属于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困难户、一般户任意一种类型。

三、申请危房改造的流程

申报程序为:个人申请——村民委员会上报——镇扶贫办审核——县扶贫局、县相关部门确认,之后具体名单在各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个人向国土部门申请房屋报建相关手续。

四、补贴资金

以黑龙江省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例:

1.目标与任务

2015年,国家下达黑龙江省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0000户(含节能示范户54000户)。其中,贫困地区危房改造40000户,其他地区危房改造70000户(含抗震设防烈度8度及以上的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5600户)。

2.范围和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范围是全省所有县(市、区),对象是居住在被确定为整栋危房(D级)和局部危房(C级)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

优先安排五保户和低保户等特困户。各地要按照优先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的农户解决最基本安全住房的要求,合理确定补助对象。

3.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中央补助标准为每户7500元,在此基础上对贫困地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和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每户增加1000元补助,对建筑节能示范户每户再增加2500元补助。

(黑龙江 姚丽丽)

住房补助申请 第5篇

尊敬的领导:

本人是机电教研室新教师————,于年月日入职,现申请住房补助。

望批准!

谢谢!

住房补助申请及要点说明 第6篇

住房补助申请范文及要点说明

住房补助申请范文

尊敬的**领导:

我是**部的***,是XX年被公司聘用的。由于我的****情况,目前还没有自己的住房,还与我的父母同住,根据******的规定,我具备享受住房补助的条件,现提请公司审查,并申请公司给予我发放住房补助。

此致

敬礼

***

年 月 日

住房补助申请格式内容说明

住房申请书格式和常用书信的格式基本一样,通常也有标题、称呼、正文、结尾、落款 五部分组成。这儿不详细介绍,而只强调一些主要的问题。

首先,住房申请一般在内容的安排上注意依据这样的次序安排。先写申请的内容,再写 为什么提出申请,之后写明自己的具体要求。做到井然有序。

其次,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要求将自己的申请理由写清楚。为明白其见,可以分段写。

再次,住房申请书的正文还可以简单说明一下自己以前申请住房的情况,以表明自己确 实存在住房困难的问题。

另外,住房申请书的结尾要委婉的提出希望解决住房的强烈要求。落款署名时要写明自己所 工作的具体部门,以免弄错。

四住房申请书写作的注意事项

住房申请书写作要注意以下几点: ,否则可能导致相反的结果。单位 分配住房是要依据具体客观条件的,所以申请住房关键在于陈述自己的具体条件。

性应用文,但申请人不可在信中低 三下四,乞求领导的“法外开恩”,这既丧失了自尊,也给分房工作带来一些负面影响。

关于国家住房补助的政策说明 第7篇

一、什么是住房补贴?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转化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二、住房补贴怎样补?

(一)住房补贴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中等城市房价低一些,补贴可能占30%到50%,小城市和镇就不必发住房补贴了。

三、住房补贴政策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无房户补贴标准:

一、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

住房补贴的发放形式有三种:一次性住房补贴、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等三种形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无房的老职工,在职工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2、基本补贴加一次性补贴方式,按一般职工住房面积标准,逐步发放基本补贴,各级干部与一般职工因住房补贴面积标准之差形成的差额,在购房时一次性发放。

3、按月补贴方式,主要针对新职工,在住房补贴发放年限内,按月计发。

二、公司住房补贴与事业单位住房补贴的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5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1999年至2004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0.66);2005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1998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申请住房补贴有哪些程序,住房补贴有哪些资金

来源?

一、申请住房补贴有哪些程序?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一些大城市做的非常到位,下面就以上海为例,借鉴上海市关于住房补贴的相关办理程序。

(一)第一步:单位咨询

(1)单位通过电话或上门方式,咨询有关开户情况。

(2)单位可通过上网下载相关表格,或上门领取电子表格。

(二)第二步:单位填写表格、准备资料

(1)单位可在网上下载《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单位缴存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登记表》、《单位缴存住房补贴委托管理资金核定表》填写打印并盖章,另拷贝电子文档至软盘或U盘;

(2)单位可在网上直接填写《企业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表》和《企业住房补贴缴费卡申请书》由单位在网上填写后直接提交,提交后打印并盖章;

(3)单位准备好其它所需书面材料;

(4)对不能上网的单位,可至中心上门领取所需电子表格,回单位后填写打印;并另请中心承办人协助填写并打印所需表格,由单位盖章后一同携带所有资料至中心申请受理。

(三)第三步:中心受理

(1)归集处会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审核单位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有效,表单的填写是否正确、完整;

(2)对单位提出的个性化要求,归集处协同网站有关承办人共同与单位协商。

(3)归集处承办人告知单位等待中心审核结果。

(四)第四步:中心内部流转审核

(1)归集管理处审核

归集管理部门经办人在确认单位申报资料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情况下,在3个工作日内,提出签报事由和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市中心行政领导审批。

(2)行政领导审核签约

市中心行政领导收到签报后,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审批。审批通过后,由市中心法人代表或授权分管行政领导在《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单位与市中心另有约定的,双方法人代表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3)归集管理处登记

归集管理处在双方法人代表签订《住房补贴资金委托管理协议书》后,于3个工作日内,由经办人和负责人分别在《单位住房补贴委托资金管理登记表》上签字,加盖部门业务专用章。

(五)第五步:单位领取相关资料

(1)归集管理处整理单位所需领取的资料,归档留存资料;

(2)通知单位领取资料;

(3)网站管理办公室办理缴存登记手续归集管理处将单位相关资料(包括协议、网站所需表格)移送网站管理办公室,网站管理办公室在审核后,确认单位已经付费并成为VIP会员后,打印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加盖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机构受理章,并制作单位经办人登录的用户USBKEY,通知单位再次前来领取相关资料。

(4)单位在领取资料后,由网站指导单位经办人如何操作住房补贴系统的个人开户和其它业务功能。

(六)第六步:单位领取缴费卡

(1)网站将单位开户信息传给建行主办行。

(2)建行主办行给单位开卡。

(3)建行主办行将缴费卡信息传给承办人,同时将缴费卡实卡交换到协办行。

(4)建行协办行通知单位领卡。

(5)单位携带《上海市单位住房补贴资金单位缴存登记回执》到协办行领取缴费卡。

(6)单位上网确认缴费卡,完成单位开户手续。

二、住房补贴有哪些资金来源?

1、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2、单位售房资金

3、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住房补贴的政策有哪些,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我想问问住房补贴的政策有哪些,我想申请住房补贴,可是不知道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我对国家的政策不太了解,麻烦您帮我回答一下。

魏国鹏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为您回答住房补贴的政策和标准方面的问题。

一、住房补贴的政策有哪些? 国家现行住房补贴政策是,停止住房福利性的实物分配,实行新房新制度。

先在机关、事业单位实施,一方面,可起到推行新制度的示范带头作用;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住房资金转换,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推动经济发展,因此,财政资金转换问题必须在新的改革推行前得以落实,各级财政原用于住房建设的资金,可按一定的基数核定,转换成行政机关和部分事业单位职工的住房补贴。

增发住房补贴后,居民购买经济实用住房,要与现行规定的职工购买房改成本价住房相衔接,即在两种情况下,购买同样条件的住房,个人支付的房款大体相同,前者比后者要销多些。

对于企业的住房补贴,首先是停止无偿分房,其次是联系房价增发补贴。企业情况千差万别,工资水平高(即工资中住房消费含量到位)的企业,可不增发补贴;

工资水平一般,资金转化到有困难的企业,应在调整工资结构和增加工资时,逐步体现补贴因素;

对困难企业,在效益好转时,再予考虑。

二、住房补贴的标准是怎样的? 发放住房补贴后购房,职工个人承担住房支出的款额不能代于房改成本价买房。以职工20年分期付款购买一套普通住房的月支付房价不低于家庭工资收入的15%作为依据。

住房补贴发放比例,主要根据房价收入比,即以当地的住房价格和职工的收入水平来控制。如大城市住房价格高,补贴就可能占房价的50%至70%;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8篇

一、理论基础的比较

政府补助与政府资本性投入是政府履行经济职能、社会职能的体现。与政府补助有关的职能主要包括:一是政府经济职能。经济职能是指政府为国家经济的发展, 对社会经济生活进行管理的职能, 如政府通过制定和运用财政税收政策和货币政策, 对整个国民经济运行进行间接的、宏观的调控;二是政府社会职能。社会职能是指除政治、经济、文化职能以外政府必须承担的其他职能。如政府通过各种手段, 对因经济发展、人口膨胀等因素所造成的环境恶化、自然资源破坏等进行恢复、治理、监督、控制, 从而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由上可知, 政府补助是政府履行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产物, 政府补助资金的来源是财政资金, 补助企业的对象包括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及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种所有制类型的企业。与政府资本性投入有关的政府职能是政府经济职能, 即我国政府在履行经济职能时, 还有国有或国有控股各种类型的企业, 在政府发挥经济职能时, 通常出现两种身份, 一种是履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的身份, 一种是企业出资人职能的身份 (为了区别政府的两种身份, 将政府的经济职能细分为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出资人职能, 下同) 。政府资本性投入是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的体现, 补助企业的对象仅限于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前者是识别政府补助的依据, 后者是识别政府资本性投入的依据, 因此, 从理论上正确区分政府补助和政府资本性投入, 十分必要。政府履行社会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职能时, 转移经济资源给企业, 属于政府补助;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时, 转移经济资源给企业, 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

二、实务基础的比较

(一) 相关概念比较

1. 定义比较。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 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 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政府资本性投入是指政府以企业出资人身份向企业投入的注册资本和专项或具有特定用途的资本。比较以上两个概念可以看出, 政府资本性投入中, “属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增加国家资本或者国有资本公积”和“属于投资补助的, 增加资本公积或者实收资本,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 按规定执行”, 因权属规定明确, 都属于政府享有企业相应所有权, 企业有义务向投资者分红, 政府与企业之间是投资者与被投资者的关系。与政府补助相比,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 二者之间的界定容易识别, 不会相互混淆。但“属于投资补助的,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没有规定的, 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与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的政府补助之间的正确确认是二者区别的难点所在。

在会计实务操作中, 常常出现误区, 一方面, 将属于投资补助的,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没有规定的, 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的, 确认为政府补助;另一方面, 将属于投资补助等专项拨款, 以政府相关文件为界定依据作为政府资本性投入。对于上述误区, 笔者认为二者之间的正确界定, 难点在于只有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存在两项业务时的界定, 由于企业收益化的倾向严重, 在各类会计监督机构检查中, 常常发生监督检查机构与企业之间产生分歧, 企业以政府文件规定为理由计入当期或以后期间收益, 监督检查机构却不认可。笔者认为在界定二者之间区别时, 以政府文件为界定的依据不妥, 因为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属于部门规章, 是会计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无论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都应遵守会计准则, 因此, 不应以政府文件为依据, 而应以政府转移经济资源体现的职能为标准划分。即将体现政府出资人职能的财政拨款, 定性为政府资本性投入, 将体现政府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职能的财政拨款, 定性为政府补助。依据以上分析, 建议修订政府补助的定义。

2. 特征比较。

政府补助准则主要有如下特征:一是非互惠交易。政府向企业提供补助具有无偿性的特征, 政府并不因此而享有企业的所有权, 企业未来也不需要以提供服务、转让资产等方式偿还。无偿性是政府补助的基本特征;二是形成企业的收益。政府补助是企业从政府直接取得的资产, 包括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 形成企业当期收益或以后期间收益;三是政府履行经济职能和社会职能的体现。政府给予特定企业的经济补助, 是一种政策倾斜或损失补偿的表现。

政府资本性投入主要有以下特征:一是互惠交易和非互惠交易并存, 对于国家直接投资、资本注入的和属于投资补助的,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有规定的, 属于互惠交易;属于投资补助的, 国家拨款时对权属没有规定的, 属于非互惠交易。其中后者具有无偿性的特征。二是形成企业的所有者权益。政府资本性投入, 企业取得或形成长期资产时形成企业所有者权益;三是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能的体现。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身份仅对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投入资本金。

比较二者特征, 由于企业收到的财政拨款, 有的应归属为企业收益;有的应归属为企业所有者权益。属于政府发挥不同职能的体现, 同时二者之间非互惠交易是区别的重点。

3. 分类比较。

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中,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而政府资本性投入分为形成企业股本金的投入和不形成企业股本金的投入, 其中, 不形成企业股本金的投入, 是指国家拨款时, 对权属没有规定的, 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的投入资本。通过分类比较, 对不形成企业股本金的政府投入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实务操作中容易混淆。为了准确界定二者的区别, 建议引入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分类, 增加政府补助按所附条件和不符条件的分类, 以弥补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分类缺陷。即政府补助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区分不能以是否所附条件为标准。

(二) 会计确认和计量基础的比较

1. 会计确认比较。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一是企业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二是企业能够收到政府补助。而政府性资本投入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 才能予以确认:一是政府注资作为股本金的, 企业应在实际收到时确认;二是政府性投入资本未确定权属的, 企业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形成长期资产时确认。由以上比较可知, 两项业务会计确认时点不同, 前者需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收到时确认;后者对于未确定权属的政府性资本投入必须满足政府所附条件, 形成长期资产时确认。对于政府资本性投入中未确定权属的, 企业收到时通常作为负债管理, 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 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笔者认为对所附条件的财政拨款实行负债管理符合国际惯例, 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应加以借鉴。

2. 会计计量基础的比较。

政府补助准则规定,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名义金额计量。而政府资本性投入为货币资产且形成政府注册资金的, 应当按照收到的金额计量, 形成长期资产的通常采用历史成本计量。以上两项业务计量属性说明, 政府补助采用历史成本和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而政府性资本投入采用历史成本计量属性, 不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三) 会计处理方法的比较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并没有介绍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类型, 但在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和计量的规定中, 将政府补助直接确认为递延收益或当期收益, 其实质就是对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要求采用收益法, 减少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性。而政府资本性投入无论是政府投入注册资金, 还是对未确定权属的, 由全体投资者共同享有的投入资本, 其会计处理采用资本法, 即将政府资本性投入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三、完善政府补助准则的有关建议

(一) 重新表述政府补助定义

根据上述政府补助和政府未确定权属的资本性投入的理论基础和特征比较分析, 两者最大的区别在于政府是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职能, 还是政府作为出资人职能, 政府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职能是政府补助的核心特征。依据以上分析, 重新表述政府补助的定义为:政府补助, 是指政府履行经济管理职能和社会职能, 对企业给予的经济资源的补偿。

(二) 完善会计确认

政府补助准则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有一定的帮助, 但也应考虑其他分类, 如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办法向企业返还的税款, 属于以税收优惠形式给予的一种政府补助。企业只要符合国家税务政策, 就能取得税收返还, 但企业取得的税收返还的使用, 国家并未有具体用途规定。借鉴国际会计准则的相关分类, 将政府补助分为附有条件的和未附条件的政府补助, 对未附条件的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与附条件的政府补助区别开来, 即对未附条件的政府补助的会计确认条件是企业能够收到的政府补助。

(三) 对公允价值与名义金额的运用应改进

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形式的补助, 现行准则规定按照名义金额进行计量, 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以名义金额计价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账面上象征性地反映该项资产, 以避免因不记账而可能造成的所谓资产流失。笔者认同以上观点并进一步分析,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中, 有17项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的相关业务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属性, 对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仅有政府补助准则采用名义金额进行计量, 与其他会计准则比较, 要么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禁止使用公允价值计量, 如生物资产准则等;要么对于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允许采用会计估值技术, 造成会计准则之间缺乏协调性。

为了与其他会计准则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相协调, 财政部应修订政府补助准则, 具体规范方法如下:一是保留名义金额计量属性, 但要求企业每一年度终了时进行复核, 对于公允价值能可靠取得时, 改变名义计量属性为公允价值计量属性;二是取消名义金额计量属性, 改为“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 应当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 按照会计估值技术等确定公允价值。

(四) 存在附加条件的政府补助实行负债管理

政府补助所附条件的, 主要包括:一是政策条件。企业只有符合政府补助政策的规定, 才有资格申请政府补助。二是使用条件。企业已获批准取得政府补助的, 应当按照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以上表明企业在符合政府补助政策取得补助后, 必须按政府规定的用途使用资金, 若企业取得补助后改变用途, 政府有权收回资金。对企业取得的补助, 实行负债管理, 符合契约理论, 企业只有严格遵守契约, 政府补助才不需要企业归还”。

参考文献

[1]周秀霞.政府补助会计准则的国际差异比较[J].会计之友, 2008 (10) .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9篇

1. Follow directions. "Federal proposals are very much like baking a cake," Tammy Hopper, now of the Runaway and Homeless Youth Training and Technical Assistance Centers, told us a few years ago. "On the Betty Crocker box, it tells you what ingredients to use, what temperature to cook your cake, and it even tells you what type of pan to put the cake in." Read the funding opportunity announcement very closely and be sure to provide exactly what it asks for.

2. Start fresh. A common mistake is pulling out last year's winning proposal and starting from there. But unless you have the reviewer's comments, you don't know why that old proposal was funded. Get the reviewer's comments and start a brand new proposal from scratch.

3. State the facts. State the problem that exists in your community and find current research to support your proposal. In cases where your organization on its own doesn’t meet all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demonstrate that you have access to resources and partners that qualify your organization for funding.

4. Translate the mission. A crucial part of your proposal is aligning your program’s mission with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rant. Talk with program managers and work out creative ways to explain how your nonprofit will fulfill the requirements of the grant.

5. Ask questions. In the case of FYSB grants, NCFY or the grant program’s training and technical assistance provider can help you navigate the funding opportunity announcement and the grant-writing process.

6. Forego the old "team" approach. Because many staff members have information to contribute, proposals often come in without a cohesive voice. A grant reviewer shouldn't feel the proposal was written by committee. Have one person tie it all together to present a uniform tone.

7. Make it visual. Convey as much information as possible in visual form. Use logic models, graphs and bullets points.

8. Choose your words. Make your points in short, clear, jargon-free language. And avoid words that over-promise, like “unique,” “the best,” “the only”—unless they are really true.

9. Proofread, please! Although you won't lose points on paper, if the grant reviewer spots a typo, you won't make the best possible impression. Have a pair of fresh eyes review the final product.

10. Don't rush. Too many grant writers end up chasing the FedEx truck at the end of the day because they didn't allow enough time to write a good proposal. Give yourself enough time to polish your work.

住房补助申请书 第10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等有关规定,为支持财政困难地区做好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将党中央、国务院对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关怀落到实处,加强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中央财政设立的用于补助财政困难地区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相关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 专项资金按照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分配给相关地区。具体补助范围包括:西部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部10个省及辽宁、山东、福建3省(不含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

第四条 专项资金管理根据相关地区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调整。

第二章 分配与计算

壹 第五条 专项资金在优先满足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前提下,可用于购买、改建或租赁廉租住房支出。其中,购买廉租住房可以购买旧房,也可以购买新房。在完成当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的前提下,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将专项资金用于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公共租赁住房。

第六条 专项资金原则上按照有关地区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等因素,并结合财政困难程度系数计算分配。发放租赁补贴户数以及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权重各占40%和60%。财政困难程度参照财政部均衡性转移支付财政困难程度系数确定。

第七条 专项资金分配相关地区的计算公式:某地区专项资金总额=„(该地区租赁补贴户数×该地区上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租赁补贴户数×相应地区上财政困难程度系数)×40%+(该地区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该地区上财政困难程度系数)÷∑(各地区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相应地区上财政困难程度系数)×60%‟×专项资金总额。其中:租赁补贴户数是指当年计划发放租赁补贴户数,减去上未实施的计划发放户数,加上上超计划实施的发放户数;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是指当年计划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减去上未实施的计划套数,加上上超计划实施的套数。上述租赁补贴户数和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实施情况,贰 以是否实际发放租赁补贴以及签订购买、改建、租赁合同为准。廉租住房套数不得跨保障方式、跨施工、跨取得方式等重复申报。

第八条 财政困难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会同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在汇总审核各市、县(师、团场)是否按照规定申报后,于每年2月28日之前向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提交下列资料:

(一)本地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及保障计划,各市、县(师、团场)廉租住房保障规划及保障计划。

(二)加盖部门印章的本办法附表

1、附表2。

(三)本地区发放租赁补贴户数和购买、改建、租赁廉租住房套数等有关资料。

(四)省级财政部门及廉租住房主管部门对市、县(师、团场)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的说明。

(五)其他与审核有关的材料。

第九条 财政困难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会同廉租住房主管部门,于3月31日前将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认定后的附表

1、附表2和相关文字说明报送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对于未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意见的,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将不予受理。对于未按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的地区,视同不申请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处理。

第十条 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应当确保实地抽查不少于3个地级市(含自治县、省直管

叁 县)。如果抽查审核剔除率较高,应当及时商相关地区省级财政部门或兵团财务局将申报材料退回,重新调整数据后再报。对于审核发现的严重弄虚作假或重大违规问题,应及时向财政部报告。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审核工作结束后,应于3月31日前将审核意见表(附表3)报送财政部,并于4月30日前上报审核总结报告。

第三章 拨付与使用

第十一条 财政部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于每年4月30日之前将专项资金分配下达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同时,根据相关地区廉租住房保障任务完成情况、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上报数据准确情况等因素,在下一分配专项资金时采取适当的奖惩措施,相应增加或减少相关地区的专项资金。

第十二条 财政困难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收到中央财政下达的专项资金数额后,应当参照中央财政的分配方案,于每年5月31日前下达相关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并将下达文件同时抄送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收到专项资金后,应当与其他各项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起,按照规定用于市、县或师、团场廉租住房保障开支。

肆 第十三条

财政困难地区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及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应当对专项资金实行专项管理、分账核算,并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不得截留、挤占、挪作他用,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专项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相关地区要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年底存在专项资金结余的地区,中央财政将相应减少安排该地区下一专项资金数额。

第十四条 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安排使用专项资金时,根据专项资金用途,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21类“住房保障支出”01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01项“廉租住房”科目和06项“公共租赁住房”科目。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财政困难地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要确保将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市、县财政部门或师、团场必须确保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对于违反规定,骗取专项资金,不按规定分配使用专项资金的,中央财政将相应扣减下一分配该地区或兵团的专项资金数额。同时,要按照《财政违法行为 伍 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规定进行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十六条 财政部驻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专项资金申报基础数据的真实性、补助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保障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财政困难地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也要加强对市、县或师、团场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杜绝挤占、挪用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第十七条 每年终了,财政困难地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应当汇总本地区或兵团上专项资金收支和结余情况,于每年3月31日之前报送财政部。具体详见《 中央补助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资金收支情况表》(附表2)。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如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专项资金分配时可以适当向受灾地区倾斜。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11年1月1日起实施,财政部原印发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实施办法》(财综[2008]48号)、《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中央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审核操作规程》(财监[2009]3号)同时废止。

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财政困难地区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可以根据本办法,结合各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备案。

上一篇:母鸡读后感作文下一篇:高中生假期打工的心得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