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2024-05-17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精选13篇)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1篇

我校组织全体教师进行法制学习,增强了教师的法制意识,了解了一些法律常识,使我受益非浅。

从教多年,我认识到了依法从教的重要意义。身为教师,通过学习,更深刻地理解教师的权利与义务,努力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依据是不违法。教育教学法规不违法的基础是学法、懂法到守法。针对教师就依法从教,在法律的权限内才体现什么是本职工作,即教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何况学生呢。作为教师就应该允许学生犯错误,更应允许学生改正错误。人们常说,对学生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现在,倡导母爱式教育,对学生关爱、呵护而不溺爱,这样用爱来教育、感化学生,因为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况且,今天的孩子是我们伟大祖国明天的接班人,现在用“体罚”或“变相体罚”的手段对待祖国的花朵,他们的身心会健康发展吗?国家未来的接班人从小就受到这样的摧残,作为教师的我们于心何忍呢?

通过学习,认识上有了更大的提高,身为教师,必须真正做到爱国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每位教师都应该学好用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在今天的法制社会里,教师若不学法、守法,依法从教,就妄为“人民教师”。

社会在不断的进步与发展,但在当今社会里仍然充斥着各种诱惑,人的思想和观念难免会受到金钱和利益的诱惑与腐蚀,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该深知自己所从事的行业的特殊性,我们所面对的是学生,这就更需要我们能够摆正思想,坚定信念,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价值观。

通过法制学习,我不但更新了观念,改善了思想,同时也更加了解了当前的社会形式及发展趋势,今后在工作中将面临更大的挑战和考验,只有在不断的学习中才会进步,学习的过程也是我们成长的过程,更是使思想不断成熟的过程。法制教育的学习应该继续坚持下去,在学习中不断进步,工作才会取得更好的成绩!人生轨迹也才会留下更好的印记!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小学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2篇

郭庄小学

李锡文 2013、10 本人较充分地学习了《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教师是教育过程中主导力量,因此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意识贯彻到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职责中教书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人格上。教师职业最大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教师有高度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尊重每学生,用教师爱心去化解学生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激发学生学习主观能动性。在平时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使学生在学校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法用法分享税收优惠政策成果 第3篇

一、做好营业税筹划, 降低劳务费用支出

结合《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字[2003]16号) 和上级业务部门《关于规范内聘工核算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 认真研究营业税“差额计税”的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与当地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 依托采油厂托管的多种经营单位, 专门了成立了人力资源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并按要求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职业介绍许可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件, 顺利通过了地方地税局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的资格审查。人力资源公司向采油厂输出劳务, 并负责内聘工的管理和劳务费发放, 理顺了会计核算, 享受了“差额计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每年节约税费支出近三四百万元, 降低了采油厂成本, 增加了开发投入。

二、做好增值税筹划, 降低成本和资本支出

由于采油厂是生产型单位, 发生的增值税业务比较多, 采油厂每年能够直接抵扣的进项税多达一点六亿元左右, 另有八九亿元的各类物资从油田物资总库领入, 在油田层面统一抵扣增值税, 两项合计达三亿多元。因此, 认真做好增值税筹划, 不仅可以大大降低成本和资本性支出, 还全面提高生产资金和投资资金使用效果, 更有力地保证生产开发需求。

1.油气田企业提供劳务抵扣增值税。财税字【2000】32号文件规定, 油气田企业间相互提供32号文件规定的生产性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抵扣进项税。同时, 油田多种经营单向采油厂提供生产性劳务也可以抵扣进项税, 由价内的营业税到价外的增值税, 扩大了增值税抵扣范围和类型, 在多种经营企业利润不受影响的情况下, 尽可能地维护了采油厂利益, 提高直接生产资金的使用效益。

2.非安装设备抵扣增值税。从2009年开始, 我国进行增值税转型, 将由目前的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 主要表现为增值税税基的缩减, 其核心内容就是允许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 企业增值税税负降低。采油厂每年非安装设备投资达到三千万元, 能够抵扣增值税进项额五百万元, 进一步扩大投资资金使用效果。

3.货物运输抵扣增值税。根据财税[2005]16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第七条运输发票抵扣问题第二款规定, 一般纳税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支付的运输费用, 允许计算抵扣进项税额。采油厂成品油运输、单井拉油、货物周转发生的运费都可以抵扣进项税, 每年节约成本在一百万元以上, 增加了直接生产投入。

4.认真落实购进农产品抵扣进项税优惠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提高农产品进项税抵扣率的通知》 (财税发[2002]12号) 规定, 加强购进农产品成本核算, 认真落实购进免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工作。对从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的免税农产品, 按照13%税率抵扣进项税。每年抵扣税款几十万元, 既节约了采油厂成本, 又降低了分公司税负。

5.延期申报减少增值税专用发票超期不能抵扣问题。根据国税函[2009]617号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认证抵扣期限为180天, 比过于延长了90天, 方便了增值税票据的周转, 便利了进项税的抵扣, 减少了由于限期不能抵扣而给采油厂增加的成本负担。

三、做好企业所得税筹划, 实现内部利润最大化

采油厂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主体, 但实际经济业务发生在采油厂, 为了从油田整体最大程度享受所得税优惠成果, 采油厂按照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 建立健全各类基础资料台账, 整理保存好原始单据资料, 全力协助税务部门的审查和核查, 确保资料齐全、程序合规, 遵从法律, 成果显著。采油厂协助油田分享所得税优惠政策成果主要体现在加计扣除优惠和税额抵免两方面优惠。

1.残疾职工工资加计扣除。统计本单位安置的持有各种伤残证的残疾职工, 认真归集残疾人员工资费用支出, 做好工资台账的登记管理工作, 按照100%加计扣除。采油厂年均发生残疾职工工资近400万元, 加计扣除400万元, 减免所得税100万元。

2.技术开发费加计扣除。积极做好采油厂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工作, 按规定做好科研开发项目的申请报批工作, 认真归集和核算科研开发项目成本费用支出以及与开发项目有关的其他费用支出, 按照50%加计扣除, 采油厂年均发生符合抵扣要求的技术开发费支出近800万元, 加计扣除400万元, 减免所得税100万元。

3.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加计扣除。采油厂购置并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 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采油厂年均发生“三项”专用设备投资支出500万元, 应纳税额抵免50万元。

4.“三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抵免企业所得税。建立了三号联污水处理站“工业废水综合利用项目”成本台帐, 在RRP系统中创建了“孤东三号联污水处理费用订单”, 解决了成本费用单独核算问题, 顺利通过“三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验收及认定工作, 取得了资源综合利用认定证书, 仅2006年一年就抵免企业所得税700余万元, 连续抵扣了三年, 为分公司降低了税负支出2000多万元。

四、做好个税筹划, 降低职工个人税负

个人所得税事关每个干部职工个人的切身利益, 深得每个人关注和重视, 如何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减轻个人所得税税负, 是摆在财务人员面前的一项重点工作。采油厂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主要做好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工作:

一是全面做好残疾职工个人所得税的减免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和《山东省个人所得税减征管理暂行办法》 (鲁财税[2006]26号) 的有关规定, 积极做好残疾职工减免个人所得税申报、审批工作, 保证残疾职工及时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截至2008年, 采油厂共有118名残疾职工享受减免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已累计减免残疾职工个税三十多万元。进入2009年, 根据新的文件规定, 残疾职工减免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100%幅度减免, 改为按90%幅度减免, 每月最高减免额不得超过500元, 全年减免税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减免期限为三年, 较好地协调了国家利益和个人利益的均衡。

二是对各类捐款在税法允许的情况下, 进行纳税抵扣。2008年, 针对南方“雪灾”、“汶川地震”, 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踊跃捐款, 缴纳“特殊党费、团费”, 均按税法规定享受了个人所得税减免的优惠政策, 切实维护了职工利益, 降低了个人税负。针对工会系统组织的“慈心一日捐”活动, 积极与地方主管税务机关协调沟通, 得到了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顺利办理了“慈心一日捐”减免税手续。通过上述工作, 维护了职工切身利益, 提高了个人收入。

三是认真研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规定 (国税发【2005】9号文) , 针对发放的承包兑现奖、一次性奖金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举例方式计算出承包兑现奖的最佳发放次数和额度, 优选出理论最佳发放方案, 从而为采油厂制定兑现奖发放额度提供了依据, 有力地化解了因年终一次发奖而带来的高额税负问题。

学法用法,依法从教 第4篇

近些年来,校园安全事故时有发生,未成年人被不法之徒控制卖艺、乞讨的现象屡见不鲜;更有甚者,拐卖男童去砖厂做苦力,拐卖女童去卖淫。不少青少年沉迷网络不能自拔,少年犯罪呈低龄化趋势……种种令人担忧的迹象向我们敲响警钟:加强法制教育迫在眉睫。对中小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中小学生合法权益的客观要求,也是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途徑。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否有效、得法会直接影响人才培养的质量;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社会、家庭和学校的共同责任。不过,在这一过程中,教师扮演着主要角色。所以,教师不仅要努力学习文化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还要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学法用法,依法从教,当好学生的引路人和保护神。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就能明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例如,《总则》第三条:“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总则》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强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培训,改善教师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全社会都应当尊重教师。”在《教师法》第二章里,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有更加具体的规定。

在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基础上,我们还要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并努力践行。俗话说得好,“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学习“规范”,我们能进一步认识到:作为一名教师应该做到“润物细无声”,必须爱字当先。心中有爱,就会爱事业、爱岗位、爱学生。教师就是一面镜子,照不到自己,却照着学生。在与学生相处中,教师要能够站得起来,也要能够蹲得下去,让学生敬而亲之,而不是敬而远之;在与家长相处中,教师要努力做到沟通中相互了解,交流中达成共识。

在学习这些法律法规的过程中,能让自己的思想和心灵得到提升,法律法规为我们从教者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提出了实现的目标。在学习中对照,自我反思,在寻找差距与不足中正视自己,修正自己。这是我在学习和实践中所得出的体会。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规,明确提出了教师应当做及不可为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就能够规范自己的言行,在教育教学中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轻松愉快中得到发展。

教师学法用法,通过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能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和抵制不良习气的能力,还能让学生在家长和邻里面前当个小小的法制宣传员。可见,教师学法用法,其作用会发生于课堂内外。

记得前些年,我担任初二的班主任,初二是初中阶段的“多事之秋”,初二学生的思想处于“半生不熟”阶段,叛逆情绪强烈。那是一个初秋,新学期开学一个多月,有两个三十岁左右的男子在我校周边转悠了好几天,利用放学后的时间与一些学生搭讪,听说是招工。后来,我发现我班有两位长得漂亮但不爱学习的女生与他们有了联系,并听信了他们的话,想离家出走,弃学而逃,跟着这两个人去找所谓的高薪工作。

在这紧要关头,我一方面找这两位女生谈话,做她们的思想工作,教育她们谨防上当受骗,误入歧途,一方面步行十多里山路,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和家长一道与所谓的招工人员交涉,明白地跟他们说即使是招工,也不能招收未成年人,这是违法的。这是一个教师学法用法的典型事例,将此次所谓的招工,也许是一场骗局遏制在萌芽状态中,将这两名花样年华的女生拉回了正确的人生轨道。现在,其中一个在湘乡城里开精品店,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另一个在宁波工作,都成了贤妻良母,对社会有用、充满正能量的人。

教师学法用法,依法从教,义不容辞。去年下期刚开学的时候,一位头发花白、面容憔悴、泪光闪闪的六十岁上下年纪的女子,手里牵着一个六、七岁的小女孩在和校长诉说着什么。一打听,原来是这么回事:小女孩的爸爸妈妈前不久离婚了,可是谁也不养这孩子,她成了父母双双健在的孤儿。在校长面前哭诉的是她的外婆。外婆说看着这么小的外孙女没人要、没人管很心疼,于是她把这小女孩领回了家,承担了抚养义务。可是家境贫寒,小女孩的外公又身患重病,将不久人世,希望学校给予经济援助。

针对此案例,应该说法律援助比经济援助更为重要,可小女孩的外婆没有法律概念,作为刚上一年级的这个孩子当然也不知道她的父母遗弃她是在犯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这对夫妻离婚了,他们双方对于刚满六岁的女儿能不管不顾、说不要就不要吗?这个小女孩是无辜的、可怜的;这个外婆是善良的、艰难的,但如果她懂法,就能拿起法律的武器,为外孙女争得应有的权益,也为自己减轻经济负担及心理压力。我们指导这位善良的外婆:向市妇联请求法律援助!

这一事例又一次证明教师学法用法,能为学生乃至家长排忧解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教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5篇

北安小学

于杰

作为一名小学教师,必须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最近我通过学校组织的安全知识网络答题活动,认真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我认为,一名人民教师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教师学法用法心得 第6篇

------佟雪萍 作为教师,知法是重要的权利义务,学法是重要的必修课程,守法是重要的师德内容,用法是重要的基本功架,护法是重要的基本职责。我国于1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然而作为人民教师的我们,在这支队伍当中对教师法的认识可以说是盲人摸象的。以前,我国的教师长期处于无法可依可依的境地,因而许多侵犯教师合法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例如殴打教师、拖欠教师工资、无故开除教师等。然而许多教师不懂教师法,所以即使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犯,也不懂利用这些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故有法等于无法。教师作为一支具有很高文化素质的社会队伍,学好法律是一件重要的事情。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教师要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龙泉外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总之,通过学习,我对教育法律、法规有了更深的了解和认识,进一步增强了依法履责的观念。相信在今后的具体教育工作中我们全校教职工会更好地坚持做到依法执教,使外实小成为依法治校的典范

在我校普法教育过程中,本人始终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教育局以及我校的中心学习工作,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己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学生的能力,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要牢固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法和司法人员有效履行职责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实践中现实问题的客观需要。树立和坚持服务大局的理念,胸怀大局是前提,立足本职是基础,正确履职是关键。这就要求我们要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主动增强全局观念和服务意识,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自觉用保障服务大局的成效检验各项工作,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我觉得,作为一名公务员,要脑中想着大局、心中装着大局,增强服务大局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学会从大局出发,从大局着眼,自觉地把各项工作融入大局之中来思考、谋划和部署,使各项工作切实体现服务大局的要求。立足本职是服务大局的基础。我们每个人只有把本职工作干好,把各自职责履行好,把职能作用发挥好,才能真正为大局服好务。

二、学法律,要更加规范自己的行为。《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我觉得,教师在教育孩子的时候,全社会也会关注教师的个人形象和整体形象。作为一名教师就应该随时注意自己阳光、忍耐、宽容、严谨的形象。因为,只有这样,才能让你的教育更具有说服力。

三、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在《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相关条文中,明确指出了作为国家公务员和教师所不应去做的言行,以及对学生要平等对待的原则。品读条文,对照自己,觉得自己能够按照相关规定指导自己的实践,规范自己的行为。我觉得,作为一名教育战线上的公务员,平时要让法律法规时刻警醒自己,规范自己的行为,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作为教师,就应该努力做到为人师表,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为学生营造既宽松又有序、既民主又自主的学习、生活氛围,让学生在快乐与幸福中得到发展。同时,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应该始终牢记法律法规的条文,充分做到尊重学生人格,不歧视学生,对学习或平时存在问题的学生多方想办法树立其信心,学会寻找孩子身上的闪光点。

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我们要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自觉学习法律,宣传法律,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识有多深,决心就有多大。我认为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具体应该做到: 第一,依法治国有目标。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确定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并写进了宪法,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依法治“官”,从“人治”走向法治,从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依靠法律手段管理,这就需要有一支法律素质较强的领导干部队伍,才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第二,素质教育的需要。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为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我国先后制定了近四万部法律法规和规章,其中有80%以上是由政府执行的,特别中央提出以人为本,提倡素质教育的今天,作为教师要掌握学生的成长规律,进行科学的管理是时代的要求。

第三,自身建设有要求。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老师是班级的组织者,管理者和决策者,也是学校建设的骨干力量,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自身法制观念强不强,严格执法,做不做得到,直接影响到班级的管理水平和班风的形成,对学生的成长进步有益,对教师的素质提高同样有很大的帮助.第四是学生家长有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学生家长既要求学校依法治校,同时也要求教师合理管理好班级和学生.教师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而是非学不可,势在必行,必须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

其次,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校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学法要突出重点.法学基础理论,以及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内容.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正确理解了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明确了依法治校,科学管理班级的重要意义!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7篇

一、强化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思想理念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公务员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其次是本职工作的需要。乡镇作为基层单位,涉及各行各业、诸多法律法规。作为一名乡镇干部,必须充分掌握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服务好本职工作。三是自身建设的需求。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效,关系到工作的形象。四是广大群众的迫切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确保教育活动成效,避免形式主义

学法是用法的前提。尽管这些年来,我们普法宣传学习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否认,政府部门特别是在基层,相当数量的领导干部和公务员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还比较淡薄,弄不懂、学不深现象还比较突出,并直接消极地作用在实际工作上。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与一些地方公务员学法环节存在形式主义不无关系。在因制度弱化导致的上无压力下无动力的情况下,部分公务员提不起学法的精神和用法的自觉性。这就导致部分公务员法律素质不高,行政活动缺乏科学性、严谨性和合法性。因此,在此次教育培训中,我们十分重视完善形式、充实内容、健全机制、强化培训、严肃考核。我个人认真做好笔记、答好试卷、写好体会,真正做到积极地和自觉地学法用法,确保取得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三、搞好教育培训活动,推进依法行政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8篇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李勇先

2009年是“五五”普法关键的第四年,经过多年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强,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效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学习,我对教育、行政等相关法律有了新的认识,理解进一步深化,并在工作中自觉用法律指导实践。下面我结合自己本职工作,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思想认识有了提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联系自己的工作实践,我认为,法律知识的缺乏,法律运用上的不完善,法制的不健全,都很大程度阻碍经济的更大发展,并引发种种矛盾,危害着社会稳定。在学习中不断认识到,虽然自己知道法律价值的重要性,但是由于相关法律知识准备不够充足,在处事中更多地想到运用行政手段去管理事务,而不善于运用法律手段。因而,作为公务员,学好法律重要,懂得合情合理的运用法律也非常重要,理顺工作、维护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

二、主动认真学法。作为一名新任职的教育行政干部,懂得教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懂得在教育行政管理中运用好法律法规,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乎党的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来到新的岗位,我抓住各种法制培训、讲座等机会了解法律知识点,并在工作之余认真学习了《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民办教促进法》、《教师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更深认识到如何依法办好教育事业。

三、依法行政,以用促学。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才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有效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最有效的行为。现在,随着法律宣传教育的深入,法律不断配,依法治国观念已深入人心。公务员作为普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更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得更紧一些,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在工作生活中,密切关注人民群众的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研究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另外,我们也要在制度上完善,健全行政执法监管体制,实行领导干部问责机制。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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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作者: | 发表日期:2009年9月18日共浏览15835 次【字体:大 中 小】

兴山县财政局万宏

随着我县普法教育活动的逐年深入,财政工作人员法律意识明显增强,县乡两级财政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理财的自觉性不断提高,有力地促进了全县各项财政工作的完成和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作为一名在县财政机关工作的法规税政工作者,总结近年来我局开展的“五五”普法工作,联系自身学法用法实际和财政法规工作实践,谈几点认识。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法用法的原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从我局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现状来看,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自觉性不高,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办事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要从提高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入手,解决思想上的内动力问题。财政工作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学法用法是落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如何按照党的根本宗旨,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机制、行政公权与人民大众私权的关系问题。落实到财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依法理财,把法制的理念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保证预算程序的合法合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平性。财政人员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理财的具体工作中,首先就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日常财政工作中特别是财政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引导财政工作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和谐社会和谐财政的应有之义。作为财政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履行好职责,干好工作。要引导财政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提升财政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财政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公众,服务对象是广大普通百姓,你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反映了一个部门的整体形象。所以,一定要强化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防止和克服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带来的“越位、错位、缺位”等行政不作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机关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奠定牢固的法制基础。

二、建立学习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约束力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近年来,经过财政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一些制度,对推动县级财政法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新录用财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财政机关学法考试制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我们还将学法用法纳入考核,建立起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学法档案,把学法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全程跟踪考核;每年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对于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抓下去。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学法用法落实。结合我局实际,还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两项制度。

(一)严格考核制度。现在有的单位、部门虽说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不够认真严格。为此,一定要针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除上级或主管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以外,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试,做到全员参加、全程监控、严肃认真,并建立好档案。

(二)要严格奖惩制度。实践证明,把奖惩机制贯穿学法用法全过程,做到学法用法的优劣与干部职工的奖惩结合起来,与年底考核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相结合。落实起来要“顶真”,不搞“下不为例”。如果坚持做到真奖真罚,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否则,只能是当口号喊、当标签贴的形式主义东西。因此,奖惩严明是促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的有力措施之一。

三、领导狠抓学法,增强学法用法的带动力

通过这几年我局学法用法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要领导重视、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学法用法工作就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反之就流于形式走过场。所以,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带头学。有的领导干部对学法不感兴趣,缺乏自觉性、积极性,往往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要么经常不参加法制教育,要么仅仅报个到、登个记,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被动应付;还有的喊起来响当当,做起来静悄悄,表里不一。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带好头、作好表率。二是要带头讲。建立落实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除上级安排法制讲座外,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要上三次课、讲三次法。这样做既能促使领导干部本身认真学习、专心备课,又能调动大家学法的热情。三是要带头考。领导干部不能只当考官不当学员,要放下架子、一视同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要克服让人替考、叫人代笔的弄虚作假行为,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做自觉学法用法的模范。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监督,增强学法用法的推动力

再好的计划、再好的制度,如果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就可能成为一纸空文,发挥不出真正有效的作用。因此,必须形成上下合力、内外互动的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机制,不断推动公务员学法用法向高层次发展。首先应发挥好县财政法规机构的职能作用,年初制订好全年的全局学法用法工作计划,并纳入局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然后向全体干部职工发布,结合各级法制机构队伍全年的工作要求,规定每年必学的内容,考试考核时间,严格按照制度考核,并对每个职工的学法笔记进行检查验收,对局机关所有的执法文书进行检查验收,强化检查监督,在肯定成绩的基础上,找出学法用法执法方面的问题,并跟踪督促、限期改

正。增强学法用法的自觉性、紧迫性和责任感。促进县级财政机关的学法用法上一个新台阶

教师学法心得体会(2010-06-13 13:04:49)

转载标签: 教育心得体会师德师风道德形象杂谈 分类: 教育教学

为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制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犯罪法》等以及上级有关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本学期我们泰山小学通过各种不同形式,多途径,全方位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不断提高教师、学生自觉学法、懂法、守法意识及运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把法制教育视为学校全面素质教育的一个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学法培训活动的开展,使全体教职工受到了良好的法律法规教育,收到了很好的学习效果。

在这次活动中,我们学习了《宪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消防法》、《环境保护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等。通过学习,使学校教师进一步提高了自己的法律意识,增强了师生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我在学习中也收益非浅、感触颇多,下面就个人学习所得谈几点体会:

一、教师要爱国守法,我们教师是教育过程中的主导力量,更应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不断增强依法执教的意识,并把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贯彻到自己的实际生活与教育教学工作中。

二、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终身学习是师德师风建设的重点内容。古人对教师的职责概括为:传道、授业、解惑。这其实只指出了老师“教书育人”的职责中教书的一面,而“为人师表”则对老师提出了更高的人格上的要求。

教师职业最大的特点是培养塑造下一代,因此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教师应重视自身的道德形象,重视教师职业的特质修养和个性魅力,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以德服人,以身立教,在平凡的工作中要安贫乐教,甘于奉献,为学生树立起楷模的形象。

三、教师要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师德师风规范要求,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心。坚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个学生,用教师的爱心去化解学生的逆反心理和对抗情趣,最大限度的激发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在平时的教育教学中,教师要自觉关爱学生维护学生的合法权利,不歧视学生,更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使学生在京口实小这个大家庭中健康、快乐地成长。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9篇

一、提升学法用法思想认识

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自觉学习、贯彻和宣传法律,关键在于提高思想认识。

一是领悟学法的重要性。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人民公仆学法用法是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依法行政是政府工作的灵魂,是一切工作得以正常开展的基础和重要保证,因此务必充分掌握所需法律法规才能保证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是坚持学法的自觉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首先就应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同时,用心地学法用法对整个社会引领作用也显而易见,如对规范社会秩序、培育公民品格、促进文化建设都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即维护了社会稳定,又促进了经济发展。

三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随着法律知识的不断普及,公民法律意识的明显增强,广大人民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阳光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在政府机关工作的人员,学好用好法律不单是个人的荣辱得失,而是与法治国家的实现紧密相联。

二、增强学法用法实效

学法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用法,因此,应进一步完善形式、充实资料、健全机制,真正提高广大公职人员学法用法的用心性和自觉性,不断增强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

一是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透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潜力和水平。

二是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三是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能够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三、用心推进依法行政

当前依法治国观念深入人心,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作为倡导者和实践者的主力军。

一是应把依法行政这根弦绷紧,时刻按照“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原则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行政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逐步实现行政行为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二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监督制约机制。完善监督措施,加大监督检查和监督力度,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检查。

三是以用促学,学用结合。行政执法人员要把用法作为学法的着眼点和落脚点,真正做到学用结合,在“学”字上下功夫,在“用”字上出效果,做到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尤其要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解决这些问题,能够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在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背景下,一旦“法治精神”在人民群众心中被破坏,就很难修复,我们要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

四、今后学法用法的努力方向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10篇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学法用法的原动力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认识上到位,才有行动上的自觉。从我局财政干部学法用法的现状来看,变“要我学”为“我要学”的自觉性不高,依法理财、依法监督、依法办事能力不够强等问题仍然存在。要从提高学法用法重要性认识入手,解决思想上的内动力问题。财政工作人员首先要认识到学法用法是落实执政为民、依法行政的本质要求。从本质上讲,依法行政是新时期如何按照党的根本宗旨,处理好政府与人民群众、政府管理与市场经济机制、行政公权与人民大众私权的关系问题。落实到财政工作中,依法行政的核心就是要依法理财,把法制的理念贯穿于各项财政工作,保证预算程序的合法合规和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有效性和公平性。财政人员作为政府机关工作的一员,要真正把执政为民的要求落实到依法理财的具体工作中,首先就必须学法、懂法、守法,强化为国执法、为民执法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在日常财政工作中特别是财政监督工作中坚持依法公正、公开、公平,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最大限度地实现好、维护好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其次要引导财政工作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要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学法用法、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和谐社会和谐财政的应有之义。作为财政人员,只有具备良好的法律素质,才能履行好职责,干好工作。要引导财政人员认识到,学法用法是提升财政机关形象的重要举措。财政机关直接面对社会和公众,服务对象是广大普通百姓,你的一言一行不仅体现个人的综合素质,还反映了一个部门的整体形象。所以,一定要强化学法用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提高工作标准,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执法就是服务的理念,防止和克服由于不懂法、不守法带来的“越位、错位、缺位”等行政不作为,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机关的威信,树立良好的形象。从而为财政管理的科学化奠定牢固的法制基础。

二、建立学习制度,增强学法用法的约束力

制度带有根本性、长期性和强制性。近年来,经过财政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建立了一些制度,对推动县级财政法制工作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如《新录用财政工作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县财政机关学法考试制度》、《县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过错追究制》等。我们还将学法用法纳入年度考核,建立起领导干部和全体人员的学法档案,把学法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必修课,全程跟踪考核;每年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对于这些行之有效的制度,要一以贯之地坚持抓下去。同时还要不断创新制度,以制度创新推动学法用法落实。结合我局实际,还要进一步完善以下两项制度。

(一)严格考核制度。现在有的单位、部门虽说建立了学法用法考核制度,但执行过程中不够认真严格。为此,一定要针对本单位公务员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建立完善考核机制,除上级或主管法制宣传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以外,每年至少要组织两次有关法律法规的知识考试,做到全员参加、全程监控、严肃认真,并建立好档案。

(二)要严格奖惩制度。实践证明,把奖惩机制贯穿学法用法全过程,做到学法用法的优劣与干部职工的奖惩结合起来,与年底考核评优、晋职晋级相挂钩相结合。落实起来要“顶真”,不搞“下不为例”。如果坚持做到真奖真罚,就一定能收到好的效果;否则,只能是当口号喊、当标签贴的形式主义东西。因此,奖惩严明是促进财政干部学法用法工作不断深入的有力措施之一。

三、领导狠抓学法,增强学法用法的带动力

通过这几年我局学法用法的实践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要领导重视、带头发挥模范作用,学法用法工作就有声有色、扎实有效,反之就流于形式走过场。所以,局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一定要自觉带头学法用法,以实际行动带动大家营造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要带头学。有的领导干部对学法不感兴趣,缺乏自觉性、积极性,往往以工作忙、事情多为借口,要么经常不参加法制教育,要么仅仅报个到、登个记,该干什么还是干什么,被动应付;还有的喊起来响当当,做起来静悄悄,表里不一。因此,领导干部一定要身体力行带好头、作好表率。二是要带头讲。建立落实领导干部讲课制度,除上级安排法制讲座外,局党委、中心学习组每年至少要上三次课、讲三次法。这样做既能促使领导干部本身认真学习、专心备课,又能调动大家学法的热情。三是要带头考。领导干部不能只当考官不当学员,要放下架子、一视同仁参加法律知识考试;要克服让人替考、叫人代笔的弄虚作假行为,要经得起群众的监督,做自觉学法用法的模范。只有这样,才会形成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四、加强检查监督,增强学法用法的推动力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11篇

县委党史研究室 葛晓源

法律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工作都是息息相关的,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础知识并加以熟练地运用对于更好地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是必不可少的。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不仅有义务去加强自己的法律修养,提高自己的法律觉悟,更有义务去运用法律知识维护我们的合法权利,去维护社会主义法律的尊严和权威。虽然参加工作的时间不长,但我主动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自觉践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单位机关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下面我谈谈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一是提升学法用法的思想认识。法律规范对人与社会的行为具有指引性,它指引人们,在实际工作中,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可以怎样做,不可以怎样做。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日趋紧迫。随着六五普法工作的有序推进,全民学法用法的氛围已悄然形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的言行举止、工作举措都关系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决策的效率和可行性,我们形成学法、懂法、守法的行为自觉,是必要之举、必须之举。

二是积极主动加强学法。在学法上,要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学法要突出重点。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深刻理解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的精神,牢固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民主法治建设的方针政策,认真学习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学习廉政法律法规,坚持严于律己,廉洁勤政;认真学习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执政为民意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12篇

白果镇中心小学:陈招培

学生是学校中的主体人群,学校的普法工作必须以学生为重点,大力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才能在真正意义上完成学校的普法工作任务。我们在日常的少年儿童法制教育过程中,应坚持在活动中丰富教育内涵,促使学生在活动中熏陶思想感情,充实精神生活,升华道德境界。

抓好学校法制教育阵地。学校是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的主阵地。为此,我们做到法制教育“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学校每学期都制定法制教育计划,小学生每月组织一次普法活动,每半年上一堂法制课。学校统一聘请政法、基层派出所领导或业务骨干担任法制副校长,聘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法制教育纳入对学校、教师、班级、学生的综合考评内容。各年段、班级组织主题班会、法制演讲、法制辩论会等法制实践活动时,每位学生要学习一至两部法律法规,写一篇学法心得体会。为强化对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近年来,我们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检察工作和帮教工作的新路子。

只有知法,才能守法。通过学习,我更加坚定我的研究和学习理念,作为一名教师要想做好传道、授业、解惑的工作,必须不断学习,不断和专家名师交流,结合自己的教学实际,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始终站在教育改革的最前沿,用最新的教育理念武装自己的大脑,用最先进的教学手段,给学生传授最新的知识和方法,达到最佳的教育效果。

在教育的过程中,一定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学生,用真心去关爱他们,发现学生的优点,发展学生的长处,使他们能感受到父母般的温暖,享受到学习的快乐和满足,在这幸福的大家园中过一种幸福的学习生活。决不能单从学习出发去评价学生。因为我们教育的目的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健康快乐的成长,都能成为社会做所需的多层次人才。并不是每一个学生考上大学才有出路。让学生享受公平的教育资,应该把教育办成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场所,而不是淘汰人才的地方!

学法用法心得体会 第13篇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全民普法教育为推动我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发挥了相当重要的作用,并正在为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巨大的法治保障作用。以××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为指导,从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全局出发,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的实践经验,吸收世界上社会主义兴衰成败的经验教训,借鉴世界法治文明成果的基础上形成的科学理念。它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同时根据我国国情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指明了发展方向,是国家安定社会进步的基石。

在整个普法期间,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和工作实际,坚持学法与用法相结合,努力提高自身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能力。在整个学法用法的过程中,主要有以下几点心得体会:

一、坚持与时俱进的方针,在学法过程中讲究方法,有重点地学,切入关键,是学好法、用好法最重要的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要用好法,学好法是关键。对于学法,必须要贯彻正确的学习方法,我始终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同时注重借鉴他人的先进经验,使得自己的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学法一定要抓住正题,要突出重点。中央出台的《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中非常明确的提出了领导干部学法重点,其中包括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同志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等重要论述,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公共行政管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维护社会稳定,加入世贸组织和世贸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知识。通过不断学习,我领会到了党中央的基本精神,了解了法学的基本原来,同时进一步明确了以下关系: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关系、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关系。

二、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法是治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工作。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其次,学法用法是我们本职工作的需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涉及多部法律法规,为规范各项工作,必须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为人民群众服务。再者,广大群众的愿望。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执法人员,法律是非学好不可。

三、我觉得要增强自己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素质,使学法用法取得实际成效,以下几个方面必不可少:

领导带头,以身作则。充分发挥领导的模范带头作用,带动全所普法工作的热情开展。领导的重视和组织。基层普法工作必须紧密团结在核心领导周围,加强学习,需要将普法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需要经常性了解情况,及时组织组员沟通,互取优势,各谈心得,才能较好地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避免走弯路,提高学法用法的效率。

普法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紧贴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特别是要紧贴重点、难点开展普法教育。

普法工作必须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普法工作如果不能适应时代需要,没有创新,就不能得到长足发展。因此,在普法教育的方式方法上,除传统的书籍外,通过一切可能的途径,比如网络,教育片,专题授课以及典型案例分析等有效途径提高学习效果,带动整个普法宣传。

在普法规程中需要抓好典型示范,注重发挥典型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推动普法工作向纵深发展。在工作中,树立典型,对表现较为突出的先进同志,总结其学法经验供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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