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2024-09-19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精选6篇)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第1篇

一、总体任务

围绕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对村庄进行科学规划,通过建设与改造并举,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从20XX年下半年至20XX年底,分期、分批完成全市XX个镇(XX个中心镇、XX个一般镇)共XXX条行政村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政府引导,村民参与。

加强政策指导,坚持阳光操作,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及时公开村庄规划成果,接受村民监督,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内容和实施方法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坚持因地制宜,立足实际,分类指导,稳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切忌照搬城市建设模式,避免大拆大建。

(三)整体规划,分期实施。

各有关区(县级市)、镇政府应从统筹本地区城乡发展的需要出发,结合村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明确村庄长远建设的整体思路,做好分期组织实施的安排,同时要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期发展、改建与新建的关系。

(四)科学建设,节约集约用地。

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引导村镇住宅建设,认真落实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推行联排式、公寓式住宅建设模式,节约集约用地。

(五)延续特色,保护环境。

努力保持村庄的自然与人文景观,体现地方和农村特色,最大限度做到不推山、不砍树、不填池塘(河流)、不盲目改直道路、不改变河道的自然流向、不破坏历史文化风貌。

(六)简洁规范,通俗易懂。

规划成果的图文表达方式应简明扼要、规范平实、通俗易懂,确保广大村民关心规划、理解规划、支持规划,进而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内容分两部分:村庄布点规划、村庄规划。

(一)村庄布点规划。

由区(县级市)政府牵头组织,以镇为单位编制本区(县级市)村庄布点规划。按照节约资源、集聚发展、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基础上,根据各镇的经济发展情况,结合合理布局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节约农村建设用地等方面的要求,对镇域范围内农村居民点进行村庄布点规划,为下一步开展村庄规划编制提供依据。规划成果应以能指导镇居民点布局、指导开展村庄规划和规划管理为目标。

(二)村庄规划。

在上层次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的指导下,在行政村(包括所辖自然村)村域范围内,对发展型、保留型的行政村及搬迁型的自然村分别进行新村建设规划和旧村改造、整治规划。规划深度参照修建性详细规划深度。

四、工作程序

严格按法定程序开展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查、审批及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确保村庄规划充分体现村民的意愿和利益。

(一)征询意见。

编制村庄规划过程中,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召开村庄规划成果征询会等方式征求村民意见,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村庄规划报批前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同意,避免行政命令和包揽代替。

(二)审查。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负责审查,行政村及以下层次规划由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审查。

(三)审批。

村庄布点规划由市规划局按程序审批,行政村规划由区(县级市)政府委托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批。

(四)监督检查。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审批项目以列表形式报市规划局备案;市规划局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庄规划成果及其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工作计划

(一)20XX年。优先开展中心镇所属的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为全市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积累经验。

开展农村住宅建筑设计方案征集活动,选取优秀设计方案并编印成册,作为新农村建设住宅的标准图纸免费提供给农民,规范农村住宅建设,使新农村住宅经济实用、造型美观、节能节地并体现地域特色。

(二)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中心镇及部分一般镇共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三)20XX年。分X批次(每批次为X个月)完成剩余一般镇约XXX条行政村的规划编制工作。

六、保障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X市村庄规划工作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规划局、建委、国土房管局、农业局等,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全面负责统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开展规划编制、审查与实施工作,并跟踪、协调、督促和检查村庄规划各项工作。

(二)明确工作分工。

各有关部门和区(县级市)政府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具体分工如下:

市规划局:制订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和编制要求;对村庄规划工作进行技术指导与支持;组织对村庄布点规划进行审查并按程序审批;对全市村庄规划工作进度和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定期汇总各区(县级市)村庄规划编制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

市建委、农业局:结合各自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协助市、区(县级市)、镇有关部门按照村庄规划组织开展村庄建设、改造及整治。

市国土房管局:结合职能指导村庄规划的编制及审查工作;指导各区(县级市)政府办理新村建设用地手续。

市市政园林局、绿委办、环卫局、卫生局:结合各自职能,为村庄规划的审查提供相关技术支持,按照村庄规划指导开展市政、绿化、环卫、卫生设施建设。

区(县级市)政府:作为本行政区村庄规划工作的责任主体,一是从人力、物力、财力上确保村庄规划的开展,落实村庄规划编制经费;二是制订本区(县级市)村庄规划工作方案及年度编制计划,并报市规划局备案;三是做好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县级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区(县级市)政府委托,组织开展村庄布点规划编制;配合开展农村住宅建筑方案征集活动;组织行政村及以下层次村庄规划编制、村民意见征询、规划成果公示及审查、审批工作;逐月向市规划局报送本月工作进度及下月工作计划;村庄规划最终成果报市规划局备案。

区(县级市)国土房管、建设、农业及其他相关单位:按照职责配合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及规划实施等相关工作。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第2篇

(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推进村庄规划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43号)和曲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云建村„2010‟702号)的通知(曲建字„2010‟172号),切实做好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整体推进、优化布局、分类指导、典型示范的要求,加快村庄规划编制步伐,提高村庄规划编制水平,把全县农村规划建设成布局合理、配套完善、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现代化社会主义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规划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原则;坚持体现民族特殊原则;坚持适度集中原则;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

三、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全县共有村庄1347个,其中行政村154个,自然村1193个。到2012年底,全面完成全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二)广泛宣传,发动群众。要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村庄规划编制:一要深入开展法规宣传活动,普及村镇规划知识,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干部群众了解、支持、参与、监督村镇规划工作;二要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的作用,让农民参与规划,在规划前期、中期、后期都要征求农民的意见和建议,尊重农村的风俗和习惯,力求规划切合实际,让农民接受。规划经报批后还要公开展示,广泛宣传,并辅以村规民约的形式把规划确定下来,使规划具有约束力,形成执行规划的自觉性,维护规划的严肃性。

(三)突出重点,完善规划。行政村按“两图一书”(现状分析图、总体规划图和总体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总体规划,编制总体规划要根据村庄人口分布、区位条件、产业特点、资源状况等因素,按照撤并、改造、保护、扩建、新建等类型对村庄进行分类,并明确村庄规划发展目标;自然村按“三图一书”(现状分析图、建设规划图、住房建筑方案图和建设规划编制说明书)编制建设规划,编制建设规划要符合行政村总体规划,统筹考虑农村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村庄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综合布置住宅、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四)严格程序,规范审批。村庄规划编制完成后,要严格按《云南省村庄规划编制办法》(试行)程序报

有的卫星影像图、地形图和地震、环保、气象、地质等方面的基础资料,共同做好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确保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深入基层调研,及时发现问题,找出典型,总结经验,提出措施,推动工作开展。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尽快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规划联动管理机制,并安排专人负责各项日常工作,确保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资金,保障经费。在省市财政补助每村规划工作经费2000元的基础上,县财政每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每村1000元,每村的规划工作经费不超过3000元。

(三)配强队伍,加强培训。在人员组成上,成立由县、乡(镇)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的“三结合一体化”规划编制工作机构,重点以乡(镇)和村干部为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和大学生村官为辅。同时,要采用现场指导和组织技术培训等方式,提高全县村庄规划编制业务人员的技能和水平。

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编制研究 第3篇

一、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编制的背景

(一) 保留村庄规划建设的提出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针对村庄的发展, 先后出台《江苏省节约型村庄和特色村庄建设指南》、《全省村庄环境整治行动计划》等文件, 下大力气统筹和指导全省村庄规划与建设工作的开展, 致力于加快改善村庄环境面貌和生产、生活和生态条件, 积极推进“美好城乡建设行动”在村庄层面的落实, 充分体现出江苏省委省政府对村庄未来发展的重视。

昆山市根据自身快速发展的现实, 为了有针对性地引导城市化进程、集约利用土地、分类保护村庄自然风貌和文化传统, 在《昆山市镇村布局规划 (2005—2020) 》中提出了“保留村庄”的概念, 希望从长远的视角, 集中筛选出在自然、风貌、历史、文化等方面有一定地方特色的村庄, 确立为保留村庄, 予以重点保护。经过《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9—2030) 》、《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昆山市镇村布局规划修编 (2008—2030) 》等规划编制过程中反复论证与征求意见, 结合《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意见》与2012年昆山市政府下发的《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建设意见》, 确定了四大类共120个保留村庄。

(二) 昆山市保留村庄的概况

昆山市确定的120个保留村庄属于自然村范畴, 分属于53个行政村, 覆盖巴城、周市、玉山、张浦、千灯、淀山湖、锦溪、周庄共8个镇, 共涉及农户17854户, 农民62393人。保留村庄可以分为以下四类:文化底蕴保留村 (14个) 、江南水乡特色保留村 (65个) 、动迁建成区保留村 (15个) 、基本农田保留村 (26个) 。

二、保留村庄规划建设的意义和作用

从现实断面看, 保留村庄发挥着支撑农业发展、承载农民生活的作用, 而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看, 他们保留着农耕文明的记忆、传承着乡村文化的传统, 也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在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 村庄的传统和文化值得给予更多关注和保护, 而且可以从村庄特色的角度挖掘未来农村发展的支撑。确定有价值的保留村庄, 并通过规划手段对保留村庄的发展进行积极的干预, 这不仅是对村庄发展历史的尊重, 也是村庄未来繁荣的保证。保留村庄的规划和建设将有利于维护村庄的自然风貌, 解决未来村庄发展的产业路径问题, 提高村民的生活质量, 并传承村庄的历史文化和空间记忆 (见图1) 。

(一) 自然风貌:保护村庄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无论是从村庄的空间形态、农民的生活方式, 还是从农业生产来看, 村庄的发展一般都能够与周边的自然环境保持融合发展。可以说, 村庄与自然之间的互动是人类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直接体现。以昆山的村庄为例, 村庄与河湖水系的关系、村庄与农田的关系都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共融。然而近年来, 伴随生活方式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求, 一些拥有传统江南水乡特色的村庄开始面临水系污染、河岸硬化、村庄城市化的现象, 村庄传统的自然风貌遭到破坏。保留村庄的规划应该从保护村庄与自然的和谐关系的角度, 维护村庄传统的自然风貌, 特别是具有典型地区特色的村庄风貌特征。在村庄建设中应多使用乡土性的材料和建造方法、建筑风格, 尽量避免过度硬化、统一化和乡村城市化的趋势。

(二) 产业发展:探索未来村庄发展的产业特色

农业是长期以来农村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而未来村庄发展将不仅仅局限于种植业、养殖业、渔业和畜牧业, 特别是对于具备多样化特色的保留村庄来说, 拥有发展其他类型产业的可能, 如观光旅游、休闲度假、特色手工产品生产等。借鉴日本的“一村一品”运动 (2) 中村庄选择和推广特色产品的发展模式, 保留村庄的规划建设应结合村庄的发展条件和生态环境要求, 从特色种植业、特色渔业、加工业、旅游业等产业中选择适合保留村庄发展的内容, 形成具备村庄鲜明本地特色的产业模式。

(三) 村民生活:提高保留村庄居民的生活质量

根据昆山市总体规划的预测, 到2030年, 昆山的城市化水平将达到97%, 其余3%的近10万农村居民将继续生活在保留村庄中, 提升这些村民的生活质量既是保留村庄集聚人气的需要, 也是实现村庄长远发展的保证。现代化、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趋势下, 村民生活方式的转变、精神文化需求的提升, 以及基本生活服务的满足将成为保留村庄规划的立足点之一。因此, 保留村庄规划中应该通过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的方法, 对每个保留村庄村民的实际需求进行充分调研, 分析村民当前的生活状态和未来的生活意愿。

(四) 文化保护:传承村庄的历史文化与空间记忆

村庄是承载地方悠久文化传统和寄托乡村居民共同的文化风俗和空间记忆的重要载体。对于我国来说, 特别是一些传统村落保留着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 是蕴含和体现中华民族传统文明的宝库。这些传统不仅包括了物质文化内容, 如乡村的空间格局、历史文化古迹、古树、古建筑等, 也包含着非物质文化的遗存, 如口头传统、民俗活动、礼仪节庆、表演艺术、手工技艺等。快速城市化进程中, 这些承载着传统文化的村落面临消失或被破坏的危险, 村庄文化传统的保护十分迫切。筛选出的保留村庄应该承担起传承村庄的历史文化与空间记忆的责任, 成为未来城乡格局中村庄空间特色和历史文化的集中展示地。

三、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编制的出发点

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采取的是从现状问题和规划目标两个角度同时展开分析的规划逻辑, 尝试找到问题解决的策略和目标实现的路径。

(一) 保留村庄的现状问题

根据笔者的实地调研, 对比保留村庄规划应该发挥的作用, 目前这些保留村庄存在以下问题: (1) 存在村庄城市化现象, 体现在村庄道路过分强调水泥硬化, 未能延续乡村景观的乡土化特色; (2) 地域化风貌未被充分挖掘, 体现在部分建设散乱、建筑风格和建筑质量有一定差异 (见图2) ; (3) 村庄非物质特色和文化没有充分展示; (4) 各村庄风格趋同, 尚未形成差异化特色; (5) 村庄产业发展模式不明确, 部分以农业和养殖业为主, 乡村旅游业有待开发。从现实来看, 保留村庄规划应该避免村庄趋同化、村庄城市化和村庄空洞化的问题。

(二) 保留村庄规划编制目标

保留村庄规划编制的目标可以概括为:在充分挖掘村庄自然、空间、生活、文化、产业特色的基础上, 明确未来农村的生产依托、农业的生态格局和农民的生活方式, 形成具备自身特色和区域统筹性的发展路径 (见图3) 。保留村庄的规划编制应充分尊重各村庄的差异化特色和村庄居民的实际需求, 注重区域统筹与设施共享, 形成镇域—行政村—自然村的层级式规划思路;注重特色和文化的空间落实, 不仅服务于本地居民生活, 同时可以服务于外来游客。

四、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特色

2012年, 昆山市各区镇在昆山市规划局的指导下, 根据《江苏省节约型村庄和特色村庄建设指南》和《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建设意见》要求, 对全市120个保留村庄分别进行了规划。这些规划体现了保留村庄的意义, 并在较为完善的规划编制框架下, 基本解决了保留村庄规划的核心问题。除一般村庄规划的内容外, 昆山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特色在于其统筹性、特色性与空间落实。

(一) 形成镇域—行政村—自然村的分析框架

保留村庄规划由区镇政府组织编制, 除锦溪镇 (3) 以外, 其他同属于一个镇的保留村庄规划都被整合在一个整体下, 由一家设计单位统一编制。因此, 保留村庄规划具备较强的统筹性, 形成了镇域—行政村—自然村的整体规划分析思路, 有利于统筹界定保留村庄的特色, 形成具备差异性和统一性的整体。在镇域层面主要考察保留村庄与城镇的关系、保留村庄在镇域乃至市域的定位与特色、保留村庄与其他村庄的城市化路径、保留村庄不同特色的整合等问题;在行政村村域层面界定各保留村庄“保留”的特色、村庄居民点与周边农田的关系、村域内产业总体布局等;在保留自然村层面主要研究村庄居民点的布局与设施的配置、建筑风貌和古迹保护等内容。这种统筹式的规划分析框架保证了保留村庄规划与上位规划的对接, 突出了保留村庄之间的相互联系, 避免了“就村庄论村庄”、“只见村庄、不见区域”的问题, 同时也为各镇的产业整合发展提供了思路。比如张浦镇, 在整个镇域划分片区形成生态文化、乡村旅游的总体架构。比如周庄镇, 提出以水乡风貌为基调, 差异化做强各村特色文化, 串联形成与周庄古镇互补的大水乡旅游资源, 并设计了旅游线路对这些村庄进行了联结 (见图4) 。

(二) 突出村庄定位与“保留”特色

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强调突出村庄定位, “保留”各村庄有价值的特色, 因此, 在村庄特色的挖掘与利用上进行了充分的分析。每个镇的保留村庄规划都形成了鲜明的定位与特色, 并在规划中侧重于自然、产业、文化、空间、生活的一个或两个方面。其中的一些村庄以产业发展为特色, 选择一种或两种特色农产品集中种植, 如黄桃之乡、蓝莓乐园、千亩梨园等, 或重点发展虾蟹水产养殖;一些村庄以文化古迹为特色, 侧重于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与利用, 如姜杭村的水乡道教圣地、赵陵村的良渚文化遗址赵陵山、朱浜村的古砖窑遗址等 (见图5) ;还有村庄以自然特色和空间形态为发展特色, 保留江南水乡的民居与河流的关系, 如尚明甸村以桥为特色, 南姚村湖畔小岛的形态为特色 (见图6、图7) ;一些规模较大、以农民生活为侧重点的村庄主要发展现代农业, 保持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为村民提供宜居健康的环境 (见图8) 。规划中根据这些不同侧重点的特色, 采取措施进行强化。

(三) 强化特色功能的空间落实

在确定了未来村庄“保留”特色的基础上, 昆山保留村庄规划强化特色功能在空间上的落实, 形成了与定位相一致的特色功能空间 (见表1) 。这些功能空间一般是在村域的层面以功能区的形式落实到规划中, 如龙亭村的曲艺文化园、三角白荡湿地, 东方村的南洋风情园、特色农乐园、龙潭湖村的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等。保留村庄规划在村域层面划定全覆盖的功能区, 根据土地产权, 明确具体功能的用地边界, 可以为下一步有效引导保留村庄特色发展和提升农民经济水平提供指引。

(四) 与相关规划的衔接

与保留村庄规划同时开展的还有村庄环境整治工作, 两项规划都是针对村庄进行, 但二者在工作对象、范围、目标等方面都存在一定差异 (见表2) 。尤其从操作层面来看, 村庄环境整治应该成为保留村庄规划的近期行动, 二者的有效结合有利于提升当前农村风貌, 推进村庄物质环境特色的提升。特别是对于保留村庄来说, 村庄环境整治计划应该被纳入保留村庄规划的框架中, 避免出现与村庄特色不符的千篇一律的城市公园式绿化、水泥硬化、房屋西式化的现象出现。概括来说, 应该以保留村庄规划为纲, 有重点的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并强调环境整治方向与远期发展特色相一致。

五、结语

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是昆山市面临快速城市化发展的实际, 根据本地村庄发展基础和发展特色, 尝试从长远的视角统筹布局未来农村居民点, 并做出有针对性的引导措施的一种尝试。其目标是挖掘村庄在自然、人文、产业等方面的特色与资源, 引导传统特色的保留和地域文化的发扬, 是在全球化市场化高效发展中对本地村庄特色和本土文化健康发展的倡导。保留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在传统村庄规划的编制框架下, 加强对村庄问题与定位的梳理, 将村庄置于区域的发展背景中挖掘自身特色, 并结合村民的实际需求, 在村域、村庄居民点、建筑设计等多个层面落实村庄特色, 一方面为未来的农村发展、农民生活和农业安全打下基础, 另一方面传承传统村庄的文化与历史。昆山市保留村庄规划只是从长远角度对村庄特色进行挖掘的一种尝试, 是一种将自上而下的统筹与自下而上的地方需求联系在一起的策略, 在具体的规划建设过程中还会因为土地产权、各村发展的实际差异而面临不同的问题, 这些都需要在具体的规划推进中予以关注。

参考文献

[1]苏州科大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昆山市周庄镇保留村庄规划[R].江苏昆山:昆山市规划局, 2012.

[2]李清泽.日本大分县的一村一品运动发展情况[J].世界农业, 2006 (3) :35-36.

[3]张泉.村庄规划.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

[4]章建明, 王宁.县 (市) 域村庄布点规划初探[J].规划师, 2005 (3) :23-25.

[5]田洁, 贾进.城乡统筹下的村庄布点规划方法探索——以济南市为例[J].城市规划, 2007, 31 (4) :78-81.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第4篇

关键词:广州;村庄规划;问题;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14)02-0049-05

一、村庄规划编制进展情况

(一)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简单回顾

到2012年底,广州共完成两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一是1997-2000年的全市中心村规划编制工作;二是2007-2009年的全市行政村(主要分布在白云、番禺、南沙、花都、增城、从化)社会主义新农村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至2009年11月,全市5个区、2个县级市共计1139条行政村中,完成了1075条行政村村庄规划编制,另有64条行政村因涉及整村搬迁、异地安置,或已纳入城中村编制范围的行政村不再编制村庄规划。

(二)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进展情况

为破解两轮村庄规划实施“落地难”问题,广州为2013年启动的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搭建了科学的管理组织架构,全力推进村庄规划编制。一是组织机构健全。成立了由广州市市长陈建华任组长的村庄规划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村庄规划编制、政策制定和督促检查三个专责工作组。广州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领导挂点督导村庄规划编制。二是落实编制经费资金投入。为更好地编制村庄规划,各区(县级市)都按行政村数量配置了编制经费,聘请设计单位参与规划编制工作。三是广泛征求村民意见。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从动员到现状摸查都充分听取村民对新增分户、建房、产业发展的诉求,尽量把村民的合理要求反映和体现在村庄规划中。四是部门有效联动。本轮村庄规划发动和动员国土、房管、公安、统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积极参与,尽可能让职能部门的管理意图和需求能够体现在村庄规划中。

二、村庄规划编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正按照相关工作方案和计划如期推进,但在编制过程中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用地规模不足

当前,广州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规模已超出202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规模(见表1)。根据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广州市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从2005年的356.87平方公里增加到2011年的415平方公里,年均增长9.7平方公里,但是《广州市土地利用规划2010-2020》落实202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仅为213平方公里,要实现该目标,需要从2012年起每年减少约20平方公里,村民显然无法接受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规模编制的“减法”式村庄规划;甚至有部分村庄在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根本没有建设用地。因此,在本轮行政村规划编制中,由于缺乏相应的建设用地规划指标支撑,依据土地供应现状编制的村庄规划依然面临“落地难”问题。

表1 广州市及各区(县级市)建设用地规模现状与规划情况

2012年(km2)2020年(km2)超出(km2)

广州市415213202

白云区835033

番禺区847113

花都区992772

增城市503614

从化市673334

注:此表建设用地为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

(二)新增分户及农民建房需求不断

广州从2001年起基本上停止了农民建房的审批工作①,不再审批宅基地,农民公寓建设又无具体的文件规定,导致农村建房无序,新增分户也一直积压,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严重。根据现状摸查结果,到2020年,花都区新增分户约3.08万户②,历史欠帐分户1万多户;增城区新增分户约4.9万户,历史欠帐分户2.2万户;番禺区新增分户需求为4.7万户。由于新增分户及农民建房需求日益增长,而建房审批又无合理渠道,造成农村住宅违法建设形势较为严峻,广州有集体产权证的村民住宅占住宅总数的比例约50%左右,另有50%左右的农民住宅没有合法手续。

(三)农村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粗放

一方面广州农村建设用地规模明显不足,另一方面土地资源粗放管理导致的土地资源浪费现象十分普遍,农村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亟待提高。以农民住宅建设为例,广州农村既存在着大量新增分户的建房需求无法满足的同时,已有农民住宅实际面积大大超标,“一户多宅”现象十分普遍,农民建新房后,旧有住宅不退出,仍然占用建设用地。据《广州市土地整治规划》(2011?-2015年)数据显示,1996-2010年,广州农村居民点用地呈持续增长态势,由32778公顷增加到40554公顷,广州2010年城乡建设用地中,城市、建制镇、村庄、采矿用地所占比重分别为50.21%、17.08%、30.69%、2.02%,村庄用地比例超过30%,农村居民点所占比例过大是造成广州市建设用地效益偏低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广州市农村村民住宅规划建设指引(试行)》③,广州市十区农民住宅用地基底面积不超过80平方米,建筑面积不超过280平方米。但从目前现状来看,已有农村住宅建设绝大部分区(县级市)都超标,番禺区户均住宅基底面积128.39平方米,户均住宅建筑面积308.13平方米;增城户均住宅基底面积186.2平方米,显示出农村住宅建设不够集约,是农村建设用地紧张的根源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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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空心村整治面临诸多困难

近年来,随着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农村村容村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不少村都建设了新村,新村集聚的人口也越来越多,而在新村建房的农民,原有在旧村的宅基地与房屋均不退出,旧村逐渐衰落、凋蔽、荒芜,人口稀少,建筑陈旧,逐渐演变成了空心村。空心村整治遇到的难点在于:一是在旧村原址拆建。旧村住宅均有权属,且各权属人宅基地面积均较小,因而农民不愿意在原址拆建,宁愿另辟新址建设;二是拆除旧村异地新建。由于各村除了建成区外,均为非建设用地,新村落地难度大。此外,广州还有不少具有传统岭南特色的古村落,大都已经废弃,虽然大部分村民希望对这些古村落进行保护并加以开发利用,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但由于缺乏维护资金使这些古村落保护举步维艰。

(五)农民公寓建设缺乏政策指引

由于广州市仍然未出台农民公寓建设指引、实施意见等相关政策措施,导致农民建房处于无序和失控状态。虽然广州远郊村庄的村民对建设农民公寓接受程度不高,但相当一部分城中村、城边村由于土地资源日益紧缺,新增分户人口逐年增加,而且地理位置靠近城市中心区,村民对于建设农民公寓有积极性,但苦于广州市迟迟未能出台建设农民公寓的政策措施,这些村庄迫切要求广州市尽快出台广州建设农民公寓的政策措施或实施意见,以缓解建设用地不足问题,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六)农民对村庄规划认同度和支持度有待提高

农民对村庄规划的参与度和支持度较低,主要基于两方面原因:一是前两轮村庄规划都未能较好地落地实施,导致农民对政府的公信力,对村庄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都产生了怀疑,认为本轮村庄规划编制依然是浪费人力、物力,不会解决与农民切身利益相关的建房、经济发展、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实际问题。二是农民对村庄规划的目的和作用不够了解,甚至还有恐惧、排斥心理,认为通过现状摸查,担心政府会“秋后算帐”,使农民自身利益受损,因而对村庄规划存在一定的抵触和消极情绪。此外,由于行政村下属的各经济社的经济发展和利益诉求不一样,因而村在协调、权衡各经济社发展方面存在难度,客观上也导致对村庄规划的支持度大打折扣。

三、对策与建议

为更好地完成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工作,针对上述编制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建议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一)树立村庄规划编制的创新意识

1.坚持疏堵结合。本轮村庄规划一定要对农民建房有合理的解决方案,制定可操作性强的政策指引,引导农民建房朝着政策有指引、报建有渠道、批准有公示、实施有监督的良性循环发展轨道。尤其要坚持疏堵结合,放开正常的报建和审批渠道,大门要开;又要控制不合理的建房需求,后门要关。既要正视历史遗留问题,又要开动脑筋,走出一条符合广州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符合广州土地资源现状与管理要求的农民建房的创新之路。

2.坚持上下结合。以往村庄规划之所以实施落地难,部分原因在于已有的村庄规划编制体系是“自上而下”,在充分体现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管理意图的前提下,没有考虑和顾及村集体及广大村民的需求。有鉴于此,本轮村庄规划要坚持上下结合,政民互动,重视建立和完善“自下而上”的意见表达和反馈机制,多倾听村委会及广大村民对村庄规划的合理化建议及发展诉求,使基层的发展要求和合理诉求能够较好地体现在、融合在村庄规划中。

3.坚持城乡并重。本轮村庄规划编制必须坚持城乡并重的理念,既体现城市发展和城市管理的要求,又要反映农村的地方特色。特别是对城中村、城边村,考虑到城市发展需求及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在农民建房、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尽量向城市标准靠拢和看齐;而远郊村则尽可能体现农村的发展特色。城乡一体化并不是城乡一样化,通过编制村庄规划,挖掘村庄特色,使城市更像城市,农村更像农村。

(二)多种途径弥补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足

1.探索建设用地指标市场流转途径。推进农村土地综合整治,采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结合生态环境治理、“迁村并点”工程、农村居民点改造、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对散乱、废弃、闲置、低效的农村建设用地进行整治。鼓励村集体自主引进社会资金参与土地综合整治,建立建设用地指标流转市场,整治后的节余建设用地指标允许在市场流转,制定市场流转土地整治节余用地指标的配套政策,还利于农,还地于农,提高村庄复垦闲置用地的积极性,实现土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提升。

2.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建设项目的用地规模。在村庄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通过用地挖潜、腾挪置换等方式,将用地规模优先安排用于规划期内村庄急需的建设项目,并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急需建设项目的用地边界和用地规模,优化村集体用地布局,强化土地用途分区,保障村庄规划落地实施。

3.通过“三旧”改造,深入挖掘村集体土地利用潜力。建议今后在农村地区建设产业园区,原则上以镇(街)为单位,把各个村的建设用地指标以土地入股形式,在镇(街)集中兴办的产业园区实现各村利益分配。同时积极探索农村经济发展用地配置方式,选择耕地保有量较大的3个北部山区镇作为试点,按照耕地保有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以切实解决长期没有建设用地指标而且发展困难的行政村。

(三)合理解决农民住房建设需求

1.制定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核发的操作办法。对于远郊村,规定在固化界限范围内的村民住房建设,允许采用单家独户的形式建设住房。对于符合“一户一宅”,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地手续完善的农民建房,规划部门准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为农民建房开通正规的报建、审批渠道。对于《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采取村民自行申报,村加盖意见、镇审核,然后在村公示的形式予以确认,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套取建房指标的村民予以重罚。

2.制定建设农民公寓的相关政策指引。对于城中村、城边村鼓励建设农民公寓,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行两证管理,合理引导农民“上楼”。一是落实农民公寓用地选址。在村庄布点规划及村庄规划中落实农民公寓用地选址,并在土地利用功能片区规划中落实用地规模,保障农民公寓能够真正实施。二是形成示范效应。以征地拆迁安置区为突破口,高标准建设几个标杆示范区或农民公寓拆迁安置区,形成示范效应。三是在白云区、番禺区先行试点,主要是针对新增分户农民,待取得成功经验和做法后再在全市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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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立农村宅基地退出机制。一是规定宅基地不能继承。明确要求原有房屋户主去世后,其占有的宅基地指标不得转移到已有宅基地子女名下,但给予货币补偿,通过货币一次性补偿形式取消该宅基地,逐渐减少宅基地指标,从而有效控制宅基地无限蔓延趋势。二是制定科学的分户办法。对村民只有一个子女的,要求必须跟父母一起居住,不得分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其中一个必须跟父母一起居住,不得个个新增分户。三是保障农民长期收益。对退出宅基地的村民,除了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外,还可以将宅基地与股份分红结合起来,通过增加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分红比例等方式保障其长期获益。四是提供子女购房优惠。对退出宅基地的村民,其子女满足一定年龄或达到结婚条件的,允许其以优惠价格甚至象征性收费购买农民公寓。五是对空心村旧房进行确权。对空心村旧房一旦确权确认成功,就要抵扣日后新增分户指标,或是政府等价回购重新安置,让旧有宅基地彻底退出。

(四)促进农村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1.实施“空心村”整治计划。一是实行奖励措施。对改造并成功盘活利用“空心村”内建设用地的村集体,经市、区土地管理部门确认后给予适当奖励。二是对拆除旧村进行补偿。拆除旧村后,原旧村地块既可以由政府收储另作他用,也可以复垦为耕地,无论哪种形式对拆除的建筑物进行货币化补偿。在原址或另辟新址建设的房屋鼓励建设农民公寓。在部分城边村,可以尝试先拆后建,旧屋拆除后才可建新房,村先建设一批周转房,村民在新房建好前可先安置在周转房,坚决防止和杜绝“建新不拆旧”以及产生新的“一户多宅”。三是是古村落的开发保护。对于有保护价值的古村落,通过有关部门认定后不予拆除,但经过适当经济补偿后,统一收回村集体,修缮后开发经营或作公共场所。

2.创新土地管理政策,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一是合理布局村社集体建设用地。通过“三旧”改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引导村社集体经济组织转变散、小、杂、乱的低效用地模式,合理布局村社集体建设用地。二是推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出让、出租、入股、合作等形式流转,适度集聚规模化经营。三是推行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以探索成立土地合作社为契机,引导村民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入股土地合作社,发展村社集体经济。

(五)协调规划管理和土地管理的关系

1.下放管理权限,推动规划尽快实施。按现行规

定,广州村民住宅建设经所在的经济社、村委会、镇政府三级部门审查同意后,上报区职能部门,职能部门联合审查后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2013年5月1日起施行的《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建议将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权限下放到镇政府或街道。区政府加强监督和监管,凡是发现不符合报建条件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一经查出,对镇(街道)将严肃处理,并通报全市。

2.采取建设用地规模镇(村)内平衡方式。建议制定灵活的土地管理政策,在每个村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规模前提下,采取建设用地规模村内平衡或者镇(街)内部平衡的方式,也就是土地管理部门控总量不控边界,根据村庄规划的要求,可统一建设用地位置的调整,从而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限制。

3.加强镇(街)规划管理机构建设。目前,随着村庄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检查等工作逐渐铺开,以及规划管理逐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的要求,规划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工作开展难度大,建议在镇(街)设立规划管理所,配置一定数量的编内工作人员,专人协助各镇(街)实施村庄规划管理。

(六)加强产业引导,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1.加强政府对村庄产业发展的引导。一是对于城中村、城边村,以发展服务业为主,通过“三旧”改造对现有旧村庄、旧厂房进行更新开发,发展商贸、商务、餐饮等服务业。二是对于远郊村,大力发展生态旅游、农家乐、观光农业等。三是对于耕地保有量较大的村,按照耕地保有量的一定比例安排农村经济发展用地,并在产业园区集中集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招商、统一管理的开发模式。

2.促进村社工业转型升级。一是解决园区用地历史遗留问题。采取区(县级市)、镇(街)、村(社)共同筹集资金的方式,为园区补办用地手续,缴纳用地罚款,解决历史遗留用地问题。二是提升产业发展档次。以厂房、商铺出租为主的租赁经济,在原定租期到期后,根据各区(县级市)产业发展方向和副中心建设的产业发展需求,选择附加值高、产业链条长的项目签约,适当提升产业发展门槛和发展档次。

3.对分散的村社物业经济进行归并,统一建设工业园区。坚决淘汰一批不符合各区(县级市)产业发展方向的低端、落后的村社工业,关停一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出租屋工业小区,将村社工业集中整理到镇统筹的工业园区,村社不再新建新的工业小区,节省出来的土地资源由镇统一规划建设,每个村以入股形式享受分红,改变以往村社工业遍地开花的做法,尝试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的村社工业发展新路,改变农村低效用地方式。

(七)加强对村庄财政资金投入

1.加强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结合村庄规划编制及实施,适当加强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对没有达到贫困村标准,但又相对贫困的村庄实施重点扶持,加强文化、卫生、体育设施,以及水、电、道路等基础设施方面的投入,改善村容村貌,并加强后续管理,适当增加后期维护运行资金投入,确保设施长久发挥作用,造福于村民。

2.整合涉农资金投入。以村庄规划编制与实施为契机,整合涉农资金投入,按照村庄规划实施的轻重缓急,每个镇(街)选择1-2个村庄进行试点,把市、区两级财政涉农资金投入归口到一个部门统筹集中使用,借鉴美丽乡村资金投入模式,先行对村庄规划试点实施集中投入,发挥“以点带面”作用,通过逐年建设不同村庄形式,逐渐覆盖全市域,增强村庄规划实施的展示度与影响力。

3.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设立村庄整治专项资金。为筹集村庄建设资金,按照城乡统筹的发展思路,建议在土地出让金收益中按照一定比例,安排专项资金用于“空心村”改造、农民公寓建设等,专项资金只能用于旧房屋拆除补助、收回宅基地补助、基础设施配套、退宅还耕工程建设支出,坚持专款专用。

(责任编辑:汤钦乐)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第5篇

大冶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为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加强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改善农民生活条件,加快农村地区全面发展,做好我市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力加强农田水利建设、耕地质量和生态建设;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村庄规划和人居环境治理”要求,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农村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利用城乡建设用地,促进农村经济可持发展。

(二)总体目标

加强土地宏观管理和用途管制,按照“撤并小型村,拆迁空心村,缩减自然村,建设中心村”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农村田、水、路、林、村建设用地规模和布局,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保护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实现“耕地保有量不减少,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的目标。

(三)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结合当地经济发展的现状和要求,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等,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兼顾,积

极推进农村小康建设,大力改善农村的社会发展和人居环境,充分体现当地群众愿望。

2、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合理调整居民点布局,保持地方民居特色,避免大拆大建,充分利用现有基础设施,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3、坚持节约用地的原则。落实土地基本国策,合理利用土地资源,各项建设用地尽量不占用农用地,特别是耕地。

4、坚持分步实施的原则。分、有计划地处理好近期建设与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实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目标。

二、规划期限、单元范围与规划主要任务和工作内容

(一)规划期限、单元范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的期限与乡镇土地利用规划相一致。规划期限内,重点做好近期规划,期限一般为5年。

村庄土地利用规划编制以行政村为单元。具体范围为灵乡镇坳头村、长坪村、大畈村、宫台村;陈贵镇铜山口村、陈贵村、李河村、袁伏二村;还地桥镇秀山村、还桥村、高垴村、土库村;金山店镇燕山村、土桥村;金牛镇沈畈村;保安镇农科村、金塘村;汪仁镇汪仁村;大箕铺镇新屋下村;殷祖镇花市村。

(二)规划的主要任务

根据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和本行政村自然社会经济条件,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布局,划定土地用途区,重点安排好耕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及农村基础设施用地,确定村庄建设用地和土地整理、复垦、开发的规模和范围,以控制和引导村庄土地利用,逐步形成“田成方、渠成网、树成行、路相通”的土地利用格局。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

1、确定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布局,制定宅基地用地详细规划;

2、确定生产、生活基础设施用地规模和布局;

3、落实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范围、面积,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责任人;

4、确定土地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

5、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

三、规划步骤和方法

(一)准备工作

市人民政府成立由市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负责组建规划队伍,确定工作方案,解决规划编制中的重大问题,审查规划方案,筹措编制经费等。市国土资源局组建工作专班,负责规划编制的具体工作,组织技术培训,明确工作程序和技术要求,准备技术工具。

(二)调查研究

1、资料的收集和核实调查

收集居民点布局、道路布局、水利设施等基础资料。对收集的资料,应进行系统整理和分析,可靠性较差的应进行复查核实。调查的结果须经过村委会确认。

2、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分析影响土地的自然与社会经济背景,分析土地资源数量和质量、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土地利用的特点和变化规律,评价土地利用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明确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3、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

分析居民点用地数量、布局以及动态变化,总结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和变化规律,明确规划需要解决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以及解决问题的途径。

4、土地需求量预测

预测规划末期人口规模,确定宅基地用地指标,分析宅基地用地规模。

(三)确定规划目标

1、规划目标具体量化指标一般包括:农村宅基地的用地规模;居民点建设占用耕地数量;土地整理、复垦和开发数量;旧居民点的改造数量;耕地保有量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交通、水利设施用地规模;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用地规模。

2、确定规划目标的依据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建设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其它相关规划。

3、土地利用分区: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居民点用地区(用地引导区、限制区、控制区)、林业用地区、自然和人文景观区、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其它用地区

(军事用地区、文物保护区、风景旅游用地区)。

4、土地用途分区管制规则:制定基本农田保护区管制规则、居民点用地区管制规则、林业用地区管制规则、开发复垦整理项目区管制规则、其它用途区管制规则。

5、安排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耕地(重点是基本农田)布局、居民点用地布局(宅基地详细规划)、农村道路水利设施用地等基础设施布局、落实上级规划的其它用地。

(四)编制规划

1、拟定两个以上供选方案

根据规划目标和供需状况,对规划期间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和布局进行综合平衡,拟定各类用地调整草案。与村镇规划、村村通工程规划、水利规划等专项规划进行衔接,完善各类用地布局草案。以经核实和补充调查后的基期年土地利用现状图为工作底图,按照土地用途分区的步骤和方法,编制分区草案,绘制规划图。

2、论证供选方案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每个供选方案从组织、技术、资金投入、公众接受程度等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评价其实施后可能达到的社会、经济、生态效益。从中选择一个最佳方案,提交规划编制领导小组审议。

四、规划成果

(一)规划说明书

1、编制规划的缘由及主要过程等;

2、编制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3、规划主要内容的说明;

4、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二)规划图件

1、利用现状图(1 :5000);

2、利用规划图(1 :5000);

3、宅基地用地规划图(1 :500);

4、其它图件。

(三)规划附件

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第6篇

发表日期:2006年5月19日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同志在《省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鄂州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纲要要求,积极配合市建委和协调指导规划设计单位,切实做好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方针和“政府引导、群众主体、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人为本、突出特色、分类指导、科学规划”的原则,以突出抓好我市纳入全省“百镇千村”试点村镇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为重点,扎实开展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充分发挥村镇规划的综合调控作用,引导和推进全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全面开展,促进我市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目标任务

(一)规划编制任务

1、重点开展村庄整治规划编制 村庄整治规划要以《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技术导则》为指导,围绕实施“三清”工程(清垃圾、清淤泥、清路障),“五改五通”工程(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电、通路、通水、通沼气、通电信),“四权”工程(规划参与权、整治决策权、自我管理权、村务知情权)等要求来开展。

(1)今年重点完成31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规划 ①2006年5月底以前确保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5个试点示范村:杨叶镇三峡村,葛店镇白浒镇村,华容镇周汤村,太和镇牛石村,沼山镇杨井村。争取再多完成3个示范村:花湖镇华山村、汀祖镇丁坳村、新庙镇将军村。

②2006年7月底以前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16个示范村所剩下的12个村:燕矶镇马元村、池湖村、杜湾村,杜山镇三山村,碧石渡镇虹桥村;葛店镇黄矶村、熊塆村;蒲团乡何桥村、上倪村,庙岭镇脉岭村;沼山镇东井村,东沟镇六十村。另外,根据市 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统一部署,新增加3个示范村:华容镇肖叶村;太和镇谢培村,涂家垴镇徐桥村。

③2006年12月底以前完成省建设厅确定的我市31个示范村所剩下的11个村:汀祖镇桂花村,碧石渡镇黄咀村,新庙镇茅草村,杨叶镇团山村;华容镇凉亭村、杨巷村,段店镇灯塘村,临江乡临江村;沼山镇王铺村,涂家垴镇涂镇村,梁子岛生态旅游区刘斌村。

(上述31个示范村省建设厅统一要求2-3年内完成)。(2)从2007年开始,积极配合市建委指导全面开展对全市剩余行政村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村庄整治的规划编制和规划技术指导。力求在2008年内全面完成全市村庄整治规划任务。

2、积极组织修编制和完善与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联系的有关规划

(1)完成鄂州市城镇体系规划调整

按照城镇规划与园区规划和村庄规划相结合的要求,今年要充实、完善和深化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2)完成“四个新城”规划设计

按照不同功能定位要求,今明两年,要分别完成“四个新城”总体规划:

①葛店科技新城; ②花湖工贸新城; ③红莲湖旅游新城; ④梁子湖长岭渔港小镇。(3)完成重点园区规划

按照“产业进园区”的发展思路,今年要编制完成“城东工业园区”和“樊口工业园区”近期发展规划,为招商引资服务。(4)完成中心镇总体规划调整或修编 ①2006年完成:葛店镇、燕矶镇、沼山镇;

②2007年完成:碧石镇、汀祖镇、段店镇、太和镇、东沟镇;

其中省重点镇(葛店镇、燕矶镇、沼山镇)今年要编制近期建设规划。上述8个中心镇计划分3年编制完成重点地段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有条件的要编制城镇设计。

(二)规划培训任务

规划培训是我局配合市建委在村庄整治工作中的又一任务。2006年计划分4批为全市320个行政村完成区、镇、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规划培训。要通过培训,帮助区、镇、村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准确掌握新农村建设的科学内涵和党的方针政策,理解村庄整治规划的内容、做法、标准、要求以及技术理论,介绍、推荐村庄整治规划中市内外的典型做法和先进经验;要通过培训,使全市区、镇、村干部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能够掌握或基本掌握新农村建设中村庄整治的规划、建设和管理知识,全面参与领导、指导、管理、协调、服务、实践等环节。

1、第一期培训班在市委党校开班,培训对象为各区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区建设局局长、规划办主任,各乡镇街分管城建工作的领导,31个示范村和4个街办全部村党支部书记。

2、第二、三、四期培训班分别到鄂城区、华容区和梁子湖区主办,培训对象为辖区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

(三)规划服务任务

1、开展“三送”活动

(1)送规划。将编制的31个示范村的规划、特色民居建筑方案、住宅设计、建筑物整治改造的要求、标准以及道路、绿化、改水改厕改厨、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等图纸送到农村,送到农民手中。

(2)送技术。培训各类干部和工程技术人员,将规划技术送到农村。

(3)送政策。服务农民,将村庄整治规划的有关优惠政策、信息送到农村。

2、服务“两区”建设

“城市规划区(主城区)”和“城市规划发展区(开发区、度假区)”是我局直接实施规划管理的区域,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为促进“两区”跨越式发展的规划服务工作,通过“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绿色通道”等方式,快捷地为“两区”内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规划服务。

3、实施“惠民”工程

涉及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行政性费用全部免收。

三、工作要求

(一)依法有序,把握原则

1、依法编制规划

村庄整治以及相关规划的编制依据有:《规划编制办法》、《湖北省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湖北省村庄整治技术导则》、《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鄂州市城市总体规划》、《鄂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鄂州市城镇体系规划》、《乡镇总体规划》等。所编制的规划应在上一层次规划的指导下进行。

2、注重规划衔接

规划的编制应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交通规划、旅游规划、水利规划和国民经济发展规划等相衔接。集镇和村庄规划,应在镇域乃至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对村镇性质定位、规模预测、总体构思以及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注重规划的可行性和前瞻性。

3、把握规划原则

在规划编制和实施的全过程遵循“以人为本、尊重民意、合理布局、节约土地、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政府引导、民主管理”的原则。要不断地总结经验,稳步推进。

(二)明确方法,把握深度

1、工作方法

(1)突出重点,示范引路。选定中心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广。今年重点完成31个示范村的村庄整治规划任务,同时结合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修编和完善相关规划(前已述)。

(2)进村蹲点,上门规划。我局组织最精干的技术力量,按技术人员的专业搭配,分5个工作小组分别由局长、副局长、规划院长带队,深入村庄现场踏勘,调查研究,现场规划。

(3)系统思考,创新思维。村庄整治规划编制要做到:融合三个层次(城镇、园区、新村),注重三个内容(镇、村、自然村),区分三种类型(富裕村、中等村、贫困村),做好三类方案(新建、改造、整治),重视三个时期(长远、中期、短期),明确三个指导(技术、政策、管理)。

(4)实行“五边”,提高效率。边设计,边整治,边完善,边出图,边见效。

(5)农民是主体,政府作引导,培训为手段,共同搞规划。

2、工作步骤

(1)确定对象。示范村先行。

(2)开展调查。对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村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现状、村庄的独特环境条件进行摸底调查。

(3)初步方案。在尊重农民意愿的前提下,现场勾绘草图,拿出初步方案。

(4)规划成果。利用现代技术和基础地理数据,整理出图,公示整治方案,征求农民意见,进行专家评审,修改完善成果,村民大会通过,履行审批手续。

(5)规划实施。政府引导,农民为主,多方筹资,农民投工投劳,试点引路,稳步推进。要通过村庄整治规划的实施,使农民“走平坦路、喝干净水、上卫生厕、住整洁房、种林果树、树文明风”。

3、技术要求

(1)道路系统。以“通”为原则,保证农民出门不沾泥土,道路路幅结合实际,灵活确定宽度。

(2)排水系统。根据地形,就近排放,保证雨水排得出,污水能进池(沼气池、化粪池)。

(3)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根据村庄条件及现状地形,以方便生产生活为原则,合理确定晒场、村级组级和村民经办的产业或作坊场所、村民活动中心、村委会办公场所、商业店面、公共厕所等位置和规模,并拿出设计方案。有条件的村庄结合水塘、山丘、空地设置公共绿地和小游园,以及进行入村标志、牌坊或门楼建设等。

(4)绿化种植。利用“四边”(村边、路边、宅边、水边)种植行道树和块状绿化园,利用家庭庭院种植花草树木,见缝插绿。其品种以乡土树种资源为主,以经济林果为主,以乔木为主。

(5)房屋整治。除完成新建、改造等整治综合规划方案外,要因地制宜地对现有房屋进行综合评估,避免千篇一律,可视不同情形酌情对现有房屋进行修整、粉饰、补缺、拆障、加层、整顶等,力争少花钱,多见效。

(6)改厨、改厕。室外厕所、猪圈集中布置,或结合沼气池协调建设。

4、成果内容

村庄整治规划成果确定为中心村“五图一书”(1)镇域规划图(2)村庄现状图(3)整治规划图(4)专项规划图

(5)住宅设计图(含院落布置)(6)规划说明书

一般村或基层村可在上述成果基础上酌情减化。

(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按照“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尊重民意、规划引导”的要求,结合各地实际,组织规划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特色新村的设计研究,总结经验,逐步推广。其研究内容和模式有:

1、城郊街坊型新村;

2、一村一品专业型新村(如:农产品加工、养殖、农家乐等);

3、特色民居型新村(如:山村、渔村、古村落、古民宅等);

4、节地生态型新村;

5、乡村农耕型新村;

6、庭院庄园型新村(结合农业产业化)。

通过深入、广泛、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为全市设计和推荐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向农民提供“经济安全适用、节地节能节材、特色风格鲜明”的住宅设计图样。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成立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局党委书记、局长余学谦任组长,副局长李国凡、易春明任副组长,局相关单位、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2、明确分工副局长李国凡具体抓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工作。同时成立日常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新农村建设和村庄整治规划编制、技术指导、培训、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强化督导,顺利推进

1、切实抓好全部规划编制计划任务的分解落实,根据工作进度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进行督导,做到保质保量,顺利推进。

2、发挥全局科技优势和专业技能优势,集中调配规划人力资源,为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支撑。

(三)分级负责,严格考评

1、对承担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任务的规划设计单位,从完成时间、规划质量、农民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规划编制单位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考核的重要依据。

2、对局机关和分局工作人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规划行政许可和服务工作,建立考核机制,将考核结果纳入目标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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