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2024-08-02

人民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精选6篇)

人民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第1篇

20xx年在街道领导、司法所和社区同事们的关心支持帮助下,我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依法调解、无私奉献,完成了各项任务。现将20xx年度人民调解个人总结如下:

一、 学习认识方面

人民调解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一年来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学习《兵团干部职工法律知识读本》,《人民调解常用民事法律选编》,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我的思想认识和理论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民间纠纷日益多元化、广泛化、多样化的现实情形要求我们一刻也不能放松自己的学习,要做好社区调解工作,我深深感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我觉得要当好一名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公正的高尚品德,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不怕苦、不怕累、不怕受委屈,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必须熟悉和掌握与调解工作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这是做好调解工作的前提和关键。同时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坚持平等志愿、合法合理的原则,坚持不限制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我们调解工作者要及时将民间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社区,解决在萌芽状态中,解决在激化之前。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

二、工作方面

20xx年1月,我从南山石场社区调到了南郊社区,环境变了,人员也变了。由于南郊社区的居民很少,大多数是老人和外来流动人口,冬季都回市里和老家过冬去了,十室九空。夏天人回来了,但大都是在种地和在建筑工地、砖厂打工,就剩十几户空巢老人,调解工作无法开展。社区调委会主任马云书记召集我们调解员开会,认真分析南郊社区的特殊情况,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寻求新的工作方法。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开展大走访活动,深入到居民家中调查了解情况,分析得出:南郊社区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的矛盾:一是居民吃水难的问题;二是危旧房拆迁的问题:三是农民工欠薪问题。针对以上问题,我在社区书记、主任的带领下,多次找供水方和居民沟通协调,现基本上保证了居民的生活用水。南郊社区有三个建筑工地,200多的农民工在工地干活,由于建设方资金不到位,经常拖欠农民工的工钱。农民工到社区寻求帮助,我及时地受理他们的请求,到工地上找项目负责人调查了解情况,宣传国家对农民工的政策,积极协调双方的矛盾纠纷,双方达成了协议,使农民工的利益得到了保护。我是石河子市首席人民调解员,不能受南郊社区特殊工作环境所局限而忘了职责和使命,哪里有矛盾纠纷我就到哪里去调解,我先后为八一社区、八二社区、南山石场社区调解了8起纠纷。这一年来成功的调处了社区各类纠纷24起,其中书面成卷10起,口头调解6起,制止群体上访事件2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三、工作思路

为了把调解工作做得更好,明年我决心努力做好以下三个方面工作:

1、学习方面

在新的一年里我打算不断地学习,不断充电,与时俱进。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与群众密切相关的邻里、赡养、财产赔偿、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的法律知识,这样才能在调解工作实践中灵活运用,得心应手。积极参加各种类型的法律培训,加强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技能。

2、思想方面

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关心群众,倾听群众的呼声,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社区稳定无小事,要热爱人民调解工作,助人为乐,爱岗敬业,在调处棘手、难缠的纠纷时,不怕得罪人,遇到危险时,要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不为名利,发扬无私奉献的精神。对调解工作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要时刻情系百姓、情系社区、情系和谐,以服务群众为荣。举止文明,廉洁自律,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道德素养。

3、工作方面

热情接待每一位来访群众,耐心地倾听他们的诉说,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结果。坚持调解原则。始终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方针,从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做到抓早、抓小、抓苗头,早介入、早解决,及时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解决在激化之前。对调解当事人,要热心、耐心、诚心的说服、劝导,以情感人、以法服人,要及时回访、反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政策为准绳,妥善处理矛盾纠纷,防止激化,防止发生民转刑案件。要在社区党组织、调委会的领导下,依靠群众共同做好矛盾纠纷的化解工作,为社区居民营造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

人民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第2篇

今年以来,各乡镇认真组织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人民调解员进村入户集中进行了拉网式全面排查,把最容易激化和重大民间矛盾纠纷隐患作为排查和防范的重点,努力将各类矛盾纠纷全部纳入视野,解决在萌芽状态。尽量通过我们的工作化解大量纠纷,为县的稳定工作发挥前沿作用。截止目前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1040起,调解成功974起,成功率达94%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二、加强乡村民调组织和队伍建设

今年各乡镇对人民调解组织进行了重新选配,我局组织村级人民调解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进行学习培训2期,不断提高其业务素质,为做好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可靠的组织保障,印发了《乡(镇)人民法庭、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工作规程》,在完善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基础上将完善建立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制度,丰富人民调解的,实现人民调解全覆盖。

三、把基层人民调解工作与“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相结合

20xx年由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组成了法律顾问团队,由司法局牵头组织法律顾问与乡村干部引导对接,与村委会签订了法律服务协议,法律顾问指导各村调委会依法调解疑难矛盾纠纷在合法性、民主性和可行性的原则下完善《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为主要内容的民主管理制度体系,这些自治制度的确立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依法调解和村规民俗相结合提供了丰富的适用调解渊源,使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具有了强大的动力。

人民调解员个人工作总结 第3篇

(一) 、加强对群众的法律道德的教育, 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

要对群众进行宪法知识的宣传教育, 使他们了解宪法、掌握宪法、增强宪法观念, 提高群众的法律知识, 培养每一位公民的权利义务相统一的现代观念, 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意识。

(二) 、加强调解组织的建设和调解人员素质的提高。

作为调解组织首先要建立相应的调解工作规定, 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行机制, 切实加强对调解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 不断提高调解人员这支队伍的整体素质, 教育调解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七大精神, 构建和谐社会。

二、调解纠纷的有效方法

(一) 、收集证据是调解纠纷的第一环节。

收集证据是调解纠纷的关键环节, 调节是否成功取决于证据的收集, 因此, 调节人员要结合实际, 采取一些经济灵活的方法和策略取得可靠的证据, 并要耐心细致, 积极主动做好工作, 力求“准、快、实、全、细、稳”。

一是充分准备, 强调一个“准”字。

知己知彼, 方能百战不殆。调解取证前, 应充分准备, 认真研究纠纷的性质.。查明纠纷事实, 要准确无误。

二是行动迅速, 突出一个“快”字。

受理纠纷贵在速战速决, 收集证据的时间性很强, 随着时间推移, 违法、违反公共道德等行为可能会发生变化, 痕迹会消失, 知情人会产生遗忘或其它情况, 都可能给取证工作造成困难。

三是实事求是, 注重一个“实”字。

收集证据必须尊重客观事实, 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 要对所调查收集的证据进行认真分析。

四是全面收集, 立足一个“全”字。

对某一纠纷来说, 证据是客观的, 也是相互联系的, 只有全面收集能够反映纠纷全貌的一切证据, 才能查明实情。

五是深挖细查, 讲究一个“细”字。

无论是查看现场, 还是与人谈话, 都要耐心细致。要注意查明主要事实, 查明引发矛盾纠纷的来龙去脉。

六是稳扎稳打, 落实一个“稳”字。

应当注意的是在收集证据时, 对涉及个人隐私的应当保密, 这是人民调解组织收集证据的一项重要原则。

(二) 、依靠法律、公平公正的进行调解。。

依靠法律调解是对新时期调解工作的基本要求, 只有以事实为依据, 以法律为准绳, 正确运用法律, 做到程序合法、形式合法、言语合法、办事合法, 才能保证调解结果的合法性、权威性和约束力。古人说:“民不畏我严而畏我廉, 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 民调工作更是如此, 只有公平公正, 才能获得成功

(三) 、析错法。

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大都会从各自认定的事实和理由出发, 说自己做的如何如何对, 对方作的如何如何的错。针对这种情况调解人员就应在已认定事实的基础上, 尽可能把双方的过错说的多一些。因为过错越多, 否定起来就越容易, 一旦过错方的理由被否定, 调节成功的把握就会越大。当然, 分析当事人的过错一定要实事求是, 要有理有据。

(四) 、单独谈话法。

在调解中, 如果遇到个人隐私、或当事人认为不宜或不想让当事人以外的人知道的话题时, 调节人员要及时安排当事人单独谈话。这样, 既是体现了对当事人的尊重, 也可以减少当事人的顾虑, 以便自由地阐述真实的事实和理由, 从而达到互相理解。

(五) 、二分法。

辩证法认为, 任何事物都同时包含两个方面:即好的一面和坏的一面。古诗也说“横看成岭侧成峰, 远近高低各不同”。一方当事人如果提出一个意见, 调解人员可先肯定其意见有合理的因素, 再提出自己的不同意见, 同时说明理由。这样显得公正和客观, 也容易让人接受。

(六) 、冷处理法。

针对那些矛盾容易激化, 当事人被迫起诉或赌气起诉的案件, 调解人员要特别冷静, 不易过急, 用时间差给当事人一个理智思考空间, 然后针对纠纷发生的原因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要注意动之以情, 晓之以理。

(七) 、回忆法。

在当事人发生矛盾时, 帮助他们回忆曾经互相给予的好处, 体谅对方的难处, 通过往事的重温和今昔比较, 催化各方产生善良意念, 消除本不该由的积怨, 因势利导, 穿针引线, 弥合互相造成的伤口。

(八) 、舆论监督法。

对于那些违反法律规定, 不符合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和社会风俗的行为所引起的纠纷, 要尽量扩大公开调处的范围, 采取适当形式, 让更多的人了解, 借助一些舆论特有的宣传作用促使当事人知耻知错, 自行更正错误行为、履行义务。

(九) 、解节法。

在调解邻里、家庭关系等纠纷是要全面了解纠纷发生的起因、背景和过程, 善于在摸清纠纷缘由的基础上, 分清是非曲直, 分别做好当事人各方面的工作, 使之求大同, 存小异, 互谅互让, 帮助让事人化解矛盾, 恢复和睦相处的关系, 在这个过程中, 要抓住纠纷的各条线索, 顺藤摸瓜, 找到矛盾的主要症结所在, 找到“系铃人”, 由“系铃人”亲自解铃。

摘要:人民调解是一种群众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 它是在党的领导下, 在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必须依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办事, 通过解决群众自己内部产生的矛盾纠纷, 去维护群众和集体的利益。人民调解作为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手段, 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它贴近人民群众, 方式灵活多样, 工作方法和风细雨, 符合中国国情和优良传统, 符合人民群众的愿望, 纠纷一旦解决, 效果彻底, 副作用小, 使当事人有百利而无一害。特别是人民调解组织通过定期的矛盾纠纷排查, 把可能酿成纠纷的事因和苗头, 化解在萌芽状态, 强化了社会稳定, 构建了社会的和谐。

关键词:调节工作,人民群众,矛盾纠纷

参考文献

[1]、中国共产党十七大报告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组织条例》

浅析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第4篇

关键词: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特征; 人民调解现状

一 、人民调解的相关概念

(一)人民调解概念

人民调解是属于诉讼外调解的一种,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社会公德规范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劝说,促使他们互相谅解、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活动。[1]

人民调解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在革命根据地创建的依靠群众解决民间纠纷的,实行群众自治的一种自治制度。它是人民司法工作的必要补充、得力助手。现在该制度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以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为依据,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规劝疏导,促使纠纷各方当事人互谅互让,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协议,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的公信力是指群众对人民调解所持的满意度、信任度或者说人民调解在社会上所具有的威望。

(二)人民调解的特征

一是群众性。人民调解员经人民群众选举,由群众信得过的、热心为群众服务、有政策法律知识的人担任;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是人民内部矛盾;人民调解的依据是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利益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社会公德;调解的宗旨是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调解的目的是平息人民群众之间的纷争,增强人民内部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二是自治性。人民调解通过人民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化解自己内部的矛盾纠纷,增进人民内部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作主、行使管理主权利的重要体现。人民调解员和人民调解组织由单位的群众或本辖区直接选举产生,他们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有权撤换他们认为不称职的调解人员。[2]人民调解坚持平等自愿的原则,不强行调解,不干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解也不是诉讼的必经程序。人民调解运用说服教育、耐心疏导、民主讨论、协商的方法,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法帮助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

二、人民调解工作现状

(一)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地位

我国相关的法律做了明确的规定,《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政府和基层人民法院指导下,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国务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下设的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司法部《人民调解委员会若干规定》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调解民间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综合上述法律规定和我国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的实际情况来看,人民调解委员会是在基层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以调解民间纠纷为主要职责的基层群众性组织,它不是国家机关,也不是国家机构。

(二)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律实践

1.人民调解工作现有的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于2002年9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40次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于2002年9月11日司法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0年8月28日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2.人民调解工作现有的调解机构种类

人民调解,即民间调解,它是人民调解委员会对民间纠纷的调解,是属于诉讼外的调解;法院调解,这是人民法院对受理的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轻微刑事案件进行的调解,是诉讼内调解,对于婚姻案件,必经的程序是诉讼内调解。至于其他民事案件是否进行调解,需要取决于当事人的自愿,必经程序并不是调解,法院的判决书和调解书是具有同等的效力;行政调解,它分为两种:第一是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对某些特定的劳动、经济纠纷及民事纠纷等进行的调解,这都是诉讼外的调解,第二是基层人民政府,即乡镇人民政府对一般的民间纠纷的调解,这个是诉讼外的调解;仲裁调解,就是仲裁机构对受理的仲裁案件进行的调解,调解不成便执行裁决,这个亦是诉讼外调解。

3.人民调解的实践现状

人民调解制度作为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法律制度,在预防纠纷激化、解决纠纷、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民调解制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衰竭:首先,人民调解制度的主体,其人民调解委員会的数量越来越少,人民调解员的数量亦在很大程度上的变少;其次,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的民事案件纠纷数量也在减低,与此同时,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案件纠纷的数量却在慢慢上升,并且超出了人民调解受理的民事纠纷案件;最后,人民调委会受理的案件纠纷的类型比较一样,大部分都是属于婚姻家庭、邻里之间的矛盾纠纷,且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壮大,大量新型的案件纠纷开始出现,比如征地拆迁纠纷、土地承包流转纠纷、环境污染纠纷等等,由于我国缺乏新型调解纠纷的经验,以及新型纠纷本身的复杂性,以至于人民调解在受理新型案件纠纷受到限制。[3]新世纪以来,为了扭转人民调解案件纠纷数量的下降,我国于2002年颁布施行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和《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两部法规,并且在2011年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这些都赋予了人民调解协议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并且要求当事人切实履行其调解协议,不得随便解除或变更。随着两部新法规的颁布实施,人民调解开始呈现上升的趋势。[4]

参考文献:

[1]李灿瑜.《人民调解》,法律出版社,2009年版.

[2]吕军,金莲玉.《中国司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李秀芬.《山东社会科学》,山东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

[4]裘建良.《浅谈如何发挥司法所职能提升人民调解公信力》,南京司法行政网,2012年.

作者简介: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第5篇

董 刚 佟 桐 张 竹 谢 明 刘彦坡 杜 颖 贺志涛 徐长禄 闫炳林 王黎明 任全权 穆希存 刘 艳 马宏海 王秀华 庄树东 柏家学 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

(1000名)

朝阳区三里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朝阳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东城区司法局朝阳门司法所所长 西城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 海淀区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海淀区清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丰台区新发地市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石景山区司法局八宝山司法所所长 石景山区金顶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门头沟区雁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门头沟区斋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房山区司法局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副主任通州区司法局永顺司法所所长 顺义区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顺义区双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大兴区榆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昌平区司法局霍营司法所所长

朱 颖 昌平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韩高山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路 明平谷区峪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乔玉保 怀柔区杨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朱国东 密云区司法局不老屯司法所所长 张卫东邓宏磊天 津郑宗瑶马钰淇王月华徐晓娴吴 震于 敏田景英严祖军杜茂民王春菊张永镇 延庆区大榆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延庆区延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天津市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河西区下瓦房街福盛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南开区向阳路街道昔阳里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河东区二号桥街道宁月花园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红桥区邵公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东丽区华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津南区辛庄镇白塘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北辰区青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武清区高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宝坻区海滨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静海区中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义玲 宁河区苗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河 北

王俊龙 石家庄市桥西区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兰福祥 灵寿县狗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喜林 杜太生 李建军 贾 茹 邰学勇 孙竞潇 靳国恩 刘福成 刘连军 唐国春 李 悦 付丙贵 胡桂军 张 海 谷 军 元氏县赵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井陉县小作镇小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高邑县高邑镇侯家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石家庄市裕华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石家庄市司法局基层处副主任科员 承德市司法局副主任科员 隆化县司法局章吉营司法所所长

丰宁满族自治县大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广发永乡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兴隆县大杖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承德市双桥区桥东街道世纪城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主任

阳原县东井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家口市崇礼区西湾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涿鹿县栾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 琦 张家口市下花园区司法局城镇司法所所长 肖 璐 张家口市司法局基层管理处科员

孙玉山 张家口市桥东区五一路街道园林北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马军林 秦皇岛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潘志强高志宏时 建曹小刚李 成刘全信李荣杰王国琳徐东丽王子刚纪彦民蔡井服谭文祥崔 婧 卢龙县刘田各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青龙满族自治县肖营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南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秦皇岛市海港区杜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秦皇岛市北戴河区戴河镇车站村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唐山市司法局基层处副处长 遵化市司法局副局长

唐山市曹妃甸区第九农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乐亭县汀流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唐山市路南区友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滦南县柏各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迁西县滦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廊坊市广阳区司法局主任科员

廊坊市安次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副科长

唐福友 霸州市扬芬港镇阙里墅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马 辉 永清县后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陈 杰 香河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苏悦柏 文安县司法局副科级干部 李玉虎 保定市司法局基层处科员 白忠财刘砚军王丹丹薛 宏刘玉顺冉树林刘丽琴苑璟涵魏文永高凤祥姜 涛胡福岗焦晓梅胥 猛李文军赵虎壮王洪轩 涿州市司法局东城坊司法所所长

保定市徐水区漕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保定市竞秀区司法局科员 高碑店市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唐县长古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蠡县北郭丹镇西郭丹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涞水县司法局党组成员 沧州市新华区司法局科员 泊头市司法局局长

东光县灯明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河间市景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骅市司法局局长

肃宁县师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盐山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衡水市桃城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安平县大何庄乡报子营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衡水市冀州区西王镇桥北店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王庆勇 景县司法局景州司法所所长 王建立 饶阳县同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景刚 深州市司法局局长 张学成 邢台市司法局基层处处长

张君丽岳志军齐同舟刘建军文俊丽霍丽岗李占魁傅鹏怀李 超张 弘郝志强朱文铖王军民卢 静薛庆山山 西申宝香 邢台市桥西区团结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临城县司法局局长 内丘县司法局局长 任县司法局局长

南宫市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邢台县会宁镇人民调解委会员调解员 邯郸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邯郸市永年区界河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邯郸市肥乡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邯郸市复兴区彭家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广平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曲周县司法局局长

涉县神头乡江家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定州市北城区总司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辛集市司法局田家庄司法所所长 太原市迎泽区桥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赵东会 太原市尖草坪区汇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杜金锁 太原市晋源区晋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魏官元 大同市新荣区西村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雷 强 灵丘县武灵镇东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裴桂梅 大同市矿区平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石成秀路志飞董殿英李建明杨忠民蒋志宏高俊杰杨国文宋慧英张春花李慧娟郭丽萍梁耀峰李乃全贾玉峰马志伟平定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阳泉市矿区赛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阳泉市城区上站街道观象台社区人民调解

委员会主任

沁源县司法局副局长 潞城市黄牛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武乡县涌泉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陵川县崇文镇城南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高平市司法局永禄司法所所长

应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朔州市朔城区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忻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指导科科长 忻州市忻府区东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保德县义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吕梁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文水县开栅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孝义市中阳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温雅胜 介休市司法局副局长 杨红兵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陈海平榆社县云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福红 曲沃县北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 亮 洪洞县司法局甘亭司法所所长

李春旺张建元孙 玲吉学军内蒙古王 丽张 婷刘永明马欣盛莫景红刘振怀白永胜包长岁王志杰 襄汾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运城市司法局局长 运城市盐湖区东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闻喜县桐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呼和浩特市玉泉区诉前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昭乌达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员

固阳县下湿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满洲里市南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巴尔虎旗司法局宝日希勒司法所所长 突泉县学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扎赉特旗阿拉达尔吐苏木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科左中旗司法局努日木司法所所长

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吴金铸 克什克腾旗宇宙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于柏忠 赤峰市元宝山区元宝山镇南荒村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员

安 睿 锡林郭勒盟乌拉盖管理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查干其其格 东乌旗道特淖尔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郝 帅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前进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

副主任

尹全喜 丰镇市南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高二元 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苏 军 达拉特旗司法局昭君司法所所长

高子华 巴彦淖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娜仁其其格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道路交通事故民事损害赔

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化 瑞 乌海市海勃湾区林荫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刘 磊 乌海市海南区公乌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刘金萍 阿拉善右旗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主任 辽 宁

林 杰 沈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

魏少明 沈阳市沈河区大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徐成忠 沈阳市沈北新区沈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何 川 大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主任科员

沙颖哲 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倪世鹏邓翠薇刘 娟文需雁王广仁贾大树赵桂兰付 强蔡立山于学成李振奎刘万涛吕 娜赵连义 主任

大连花园口经济区明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主任

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局长

鞍山市立山区灵山街道灵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岫岩满族自治县雅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抚顺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 抚顺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本溪市平山区站前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本溪市溪湖区河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东港市北井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浪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锦州市司法局副局长

北镇市广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营口市鲅鱼圈区司法局基层指导科科长 大石桥市司法局局长

李 艳 阜新市太平区城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焦 坤 彰武县双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杨守林 辽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程兴影 辽阳市宏伟区光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立坚 铁岭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瑞杰张淑芬李文龙毕芳杰李 宁刘海宽武玉石李月英吉 林曲 欣宣长龙李长坤高和财魏 凯申龙日陆广源 昌图县双庙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北票市东官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建平县司法局副局长

喀左县老爷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盘锦市兴隆台区兴盛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盘锦市大洼区大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葫芦岛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兴城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长春市朝阳区南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长春市人民调解员协会副会长 吉林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处处长 磐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龙井市司法局老头沟司法所所长 珲春市马川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四平市司法局副局长

贺国玉

双辽市辽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兴元

辉南县楼街乡板石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辛云 通化市东通化街道长胜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付 韦 白城市经济开发区西郊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王贵良 张洪宇 姚岩军 单宝波 陈丽萍 王 彤 曲振库 赵 奕 黑龙江

孟庆雷 冯延军 冯培津 赵志清 李子奇 窦乃兴 任

东辽县司法局安恕司法所所长 松原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员 扶余市司法局副局长

白山市三道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白山市万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吉林省长白山管委会长白山专业人民调解中心 主任

梅河口市牛心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公主岭市桑树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哈尔滨市阿城区司法局红星司法所所长 延寿县司法局基层室主任 木兰县柳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富裕县富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齐齐哈尔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主任 海林市海林镇蔬菜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杨宝珍 佳木斯市郊区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陈国刚 肇州县永胜乡胜利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吴修军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董丽丽 鸡东县司法局鸡东司法所所长

孙福君 宝清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人民调解委员

杨晓波王 晶初春辉邓海鹏焦绪敏杨 君李志颖上 海冯红梅张 莉俞湘燕谈龙云王立夏王雨春 会主任

伊春市美溪区司法局局长

七台河市桃山区文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鹤岗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安达市卫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庆安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大兴安岭地区加格达奇区卫东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员

黑龙江省森工总局司法局绥棱林区司法局局长 浦东新区东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红梅调解

工作室调解员

静安区宝山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静安区共和新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虹口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杨浦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黄浦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朱顺宝 闵行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朱志仁 宝山区高境镇逸仙一村第三居委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员

朱爱莲 金山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调解员 张 明 松江区泗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徐仰新盛志新王涵敏江 苏张跃勇周晓红唐振健何建忠孟 愚周贞红柳灯荣韩霄鸿徐 伟周根泉李德华郑晓芹 青浦区夏阳街道塘郁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奉贤区青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崇明区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江阴市澄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江阴市电视

台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

无锡市滨湖区河埒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沛县司法局人民调解指导管理科科长 新沂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常州市天宁区郑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常熟市梅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南通市港闸区秦灶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成海娟 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周秀丽 连云港市连云区海州湾街道营山社区人民调解

委员会主任

李景府 盱眙县司法局副局长

韩夕玉 淮安市洪泽区东双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 琴路乃国谭文寅王 凯胡祖源徐腊娥江洪往丁建玉韩发品张运昌浙 江陈文英孙赞赞汪向华王 瑶 建湖县庆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射阳县临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扬州市广陵区汤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宝应县望直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句容市人民调解协会秘书长 丹阳市陵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泰州市海陵区城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泰兴市分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泗洪县曹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宿迁市宿豫区关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梅花碑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员

杭州市江干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淳安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方 燕 宁波市镇海区骆驼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何华海 宁波市奉化区溪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童杭军 慈溪市匡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钱燕红 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红萍 宁波市海曙区古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叶维品卢 斌叶方方林全法叶尊国黄林锋林新法陆伟东朱利中叶天林孙金明宋松良沈乃灿黄卫国俞杭明周元妲黄老青 象山县定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温州市司法局局长

温州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泰顺县仕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温州市洞头区鹿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温州市龙湾区瑶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湖州市南浔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德清县新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嘉兴市秀洲区新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海宁市海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嵊州市三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绍兴市校园伤害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诸暨市暨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武义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永康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赵人杰 兰溪市香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小光 浦江县白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徐金根 衢州市柯城区万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姜晓明 开化县马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倪华国 嵊泗县菜园镇青沙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赵行法林 杰王善芽吴世良潘 丽谢联正王娟娣叶金书应步潮刘 彬陈瑞田安 徽邓德贵周少华李宗玉徐传其 岱山县高亭镇闸口一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舟山市定海区白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临海市东塍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台州市路桥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台州市黄岩区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遂昌县求和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青田县季宅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丽水市司法局开发区分局法律服务科科长 云和县阳光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景宁畲族自治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合肥市蜀山区笔架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合肥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副处长 濉溪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利辛县永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陈 涛 涡阳县司法局局长

李 玲 泗县草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秦春燕 宿州市埇桥区北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闫淑敏 蚌埠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新村街道人民调解

左 静韩春梅姚 锋李 娟刘 明孙成龙汪 义刘成义桂成松杨 帆刘家平周家声赵华高王隆璋周习斌钟义平委员会调解员

固镇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阜南县鹿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阜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凤台县丁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淮南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全椒县司法局局长

定远县范岗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霍山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霍邱县城关司法分局局长

当涂县江心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芜湖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繁昌县繁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旌德县云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宁国市仙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铜陵市郊区司法局副局长

池州市九华山风景区九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主任

曹长贵 潜山县源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黄阮和 太湖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朱素芳 黄山市黄山区甘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汪新洪 歙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张 翀 黄山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查宝海罗良中福 建刘子钰王秀强陈美好林 勤柯乃分纪青华林海燕曾先锋林章兴吴群红黄前辉邱大清 广德县誓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宿松县五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福州市鼓楼区矛盾纠纷多元调处中心调解员 福州市长乐区司法局湖南司法所所长 连江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罗源县西兰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厦门市思明区鼓浪屿街道内厝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厦门市海沧区嵩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莆田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三明市三元区司法局副局长

清流县林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永安市燕东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燕东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

马云珠 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林先游 泉州市丰泽区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杨国亮 泉州市洛江区河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全成 安溪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郑剑明潘灯辉张长伟杨 冬张晓爱林 云刘丽平杜东升蓝启芳苏德才陈锡鹤练根左谢圣耀林 滨江 西熊五根卢龙华 漳州市龙文区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龙海市东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漳浦县绥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顺昌县司法局副局长

武夷山市司法局武夷司法所所长 建瓯市房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邵武市通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上杭县官庄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龙岩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福鼎市司法局贯岭司法所所长 寿宁县斜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柘荣县双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平潭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南昌市洪城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南昌市青云谱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朱泓瑾 南昌市西湖区丁公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潘俊红 九江市浔阳区白水湖街道九针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主任

皮 超 永修县司法局三角司法所所长 石圣斌冷克林舒进华胡凯平阳昌绍肖本男黄根生江 敏聂莉莉廖建强郭板剑陈勇平李林华杨小荣李水春卢桂儿 都昌县汪墩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修水县企业联合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景德镇市司法局调解科科长

乐平市农科园王家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芦溪县宣风镇珠亭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萍乡市湘东区下埠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分宜县杨桥镇庙上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贵溪市流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鹰潭市月湖区胜西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寻乌县司法局文峰司法所所长 信丰县嘉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赣州市司法局蓉江新区分局副局长

石城县大由乡大由坪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宜春市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

铜鼓县温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樟树市刘公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龙 翔 铅山县石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郑健勇 婺源县沱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周晓斐 玉山县双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丁小玉 遂川县映山红群众评理中心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李爱军黄宗远黄寿孙王友祥赵 谦吴林泉贾珍珍山 东范艳平高 伟刘 强游其昌张梅瑞刘 广 任

新干县司法局副局长

吉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崇仁县礼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乐安县湖坪乡湖坪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抚州市东乡区邓家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南丰县太和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江西省《金牌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济南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主任科员

济南市市中区十六里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主任

济南市历城区港沟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济南市章丘区绣惠街道太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济南市历下区建筑新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主任

胶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刘 罡平度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 青 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淑伟 青岛市市南区湛山街道仰口路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调解员

刘华明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 孙小宁宋华荣杨 頔孙玉冉曹洪建褚 丽马安东王崇华刘明芳李茂生丁贵娜刘以辉崔兆商李少青蒋忠诚王 宁 淄博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淄博市临淄区司法局副局长 淄博市张店区司法局车站司法所所长 淄博市高新区四宝山街道甘家村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沂源县鲁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枣庄市薛城区常庄镇司法所科员 滕州市级索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枣庄矿业集团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东营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东营市垦利区垦利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利津县利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烟台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龙口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莱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海阳市发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蓬莱市南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衣绍龙 栖霞市桃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友文 青州市谭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管延军 诸城市密州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学信 安丘市景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管 鹏

高密市姜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来杰 国庆启 卢 明 周广义 宋永强 任恭敬 张永伟 王 梅 陈明强 孙其福 李映智 卢绍海 邢海霞 郑长午 申 亮 临朐县司法局蒋峪司法所所长 济宁市司法局副局长

济宁市任城区二十里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泗水县苗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微山县司法局局长

邹城市中心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泰安市司法局调研员

泰安市泰山区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副主任

新泰市法制教育依法治理办公室主任 肥城市王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宁阳县司法局八仙桥司法所所长 威海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威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乳山市诸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日照市司法局副调研员

张永祥 五莲县松柏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周加德 日照市岚山区巨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其欣 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石茂芝 莱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鹏泉街道人民调解

吴 伟李 楠王 欣王 霞谢立华邢连军徐 铭李连福苗金平苏朋田孙德友路国栋裴文庆王 勇赵卫国 委员会调解员

莱芜市雪野旅游区大王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临沂市司法局副局长

沂水县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蒙阴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沂南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兰陵县神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莒南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夏津县东李官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临邑县临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平原县恩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德州市陵城区安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聊城市东昌府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莘县魏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东阿县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茌平县乐平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蔡欣昌

无棣县司法局副局长

付建军

滨州市经济开发区杜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新军

滨州市滨城区秦皇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唐同同

东明县刘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姜翠芝

巨野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孙宝坤 刘宏伟 河 南

王军鹏 韩 琦 高鲁艳 徐 敬 李国栋 赵亚敏 王 飞 李新娥 吴文士 张旭辉 刘学礼 李 宁 徐友良 菏泽市牡丹区司法局马岭岗司法所所长 成武县汶上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郑州市司法局基层工作处副处长 开封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洛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员

平顶山市卫东区鸿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安阳市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鹤壁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副主任科员

新乡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武陟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濮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许昌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漯河市司法局副局长

三门峡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方城县司法局局长

张潇元 夏邑县司法局基层股副股长 魏黎明 潢川县司法局局长

陈剑坤 周口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李海生 遂平县司法局局长

崔瑞佩 郑州市金水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郑州市交

王爱敏黄连成宋付振张嘉奇罗洪斌张桂芳唐风花李洪庆吴春花于风芹耿九增王 杰杨 婧 警一大队调解室调解员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城东路街道郑汴路社区人民

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开封市祥符区八里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开封市龙亭区宋付振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 栾川县三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鲁山县观音寺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安阳市文峰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文峰派出

所调解室调解员

鹤壁市山城区鹿楼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新乡市红旗区文化街道弘泰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调解员

焦作市解放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清丰县城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濮阳市华龙区孟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许昌市魏都区南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舞阳县莲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熊净和 灵宝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陈廷昌 淅川县大石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荣田 新野县新甸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汪保印 民权县绿洲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许照民 柘城县长江新城街道北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任国庆韩长春吴 伟崔 黎刘传文崔宪勇王东军孟凡新冯 运何莹莹程 振胡子竹周连太穆铁真李广亮朱高峰 解员

商城县长竹园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项城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沈丘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驻马店市驿城区南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泌阳县象河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济源市大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巩义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兰考县桐乡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永城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汝州市小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邓州市湍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滑县高平镇高平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长垣县丁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固始县蓼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鹿邑县玄武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新蔡县栎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湖 北

田 莉 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大桥现代产业园人民调

解委员会主任

刘 义 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司法局邓南街

黄 坚 余秉旺 王明浩 耿玉婷 王艳兵 南丽萍 毛国刚 杨 勇 钟必超 向恒国 何克训 夏启年 王德明 司法所所长

武汉市硚口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襄阳市涉及少数民族领域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襄阳市襄城区余家湖街道枣林村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襄阳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员

荆州市荆州区东城街道南门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荆州市沙市区观音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松滋市司法局杨林市司法所所长

当阳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秭归县杨林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

主任

十堰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十堰市郧阳区南化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蔡应芳 竹山县潘口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楚炎 汉川市新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聂建芳 应城市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胡金生 云梦县城关镇太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何 蕾 荆门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万龙君徐清林冯继刚陈仕权张明棠吴世城樊启寅易满成田新民谭邦臣方永春戴国文许学君廖广成喻卫红吴启荣朱志红 荆门市东宝区牌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鄂州市鄂城区沙窝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浠水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蕲春县向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英山县石头咀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通山县通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咸宁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鹤峰县燕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咸丰县司法局副局长

利川市建南镇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随州市曾都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广水市吴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仙桃市郭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潜江市园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天门市司法局石家河司法所所长 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科科长

鄂州市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湖 南

戴 义 长沙市天心区黑石铺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杨运奇 长沙县星沙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朱子英 长沙市岳麓区含浦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肖显伟 衡阳市雁峰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杨如玖 刘远征 陈学松 龙 华 邱春珍 胡 庆 肖光尧 刘文成 谢扬标 姜金洲 孙 洋 喻琼武 万传波 黎 斌 徐超先 宋家军 衡阳市蒸湘区雨母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衡阳市南岳区祝融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株洲市温州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株洲市石峰区清水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炎陵县水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湘潭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湘乡市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城步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洞口县黄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岳阳市岳阳楼区金鄂山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岳阳县麻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平江县福寿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常德市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常德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澧县大堰垱镇九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张家界市永定区南庄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陈功伟 桑植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周 宏 益阳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曹 晖 南县南洲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田跃平安化县大福镇和平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雷翔耀钟建波钟胜建李良纲齐福翠黄江明杨 程向贤丽王文海邓 斌郭远红王 智龙周平卢信虎广 东贾伟博何永钊 郴州市苏仙区司法局局长

桂东县沤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汝城县卢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祁阳县文富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道县富塘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江永县上江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麻阳苗族自治县岩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会同县林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芷江侗族自治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涟源市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冷水江市布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娄底市娄星区蛇形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凤凰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主任 龙山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广州市黄埔区司法局调解科副科长 广州市南沙区司法局大岗司法所所长

朱 斌 广州市花都区司法局花山司法所科员 刘文斌 深圳市南山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程晓雄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罗翠芳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邝建祥 珠海市斗门区司法局井岸司法所所长

唐玉红罗宏山陈秀英邓建霏徐振西邓振流郑小玲陈 学李磊阳郑国沏郑永沐蔡逸宏邓玉霞周志奎干志峰 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珠海市香洲区香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红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副主任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大埔县司法局茶阳司法所所长 五华县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湛江市霞山区东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徐闻县南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连山县永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佛冈县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汕头市潮南区成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汕头市龙湖区司法局鸥汀司法所科员

韶关市浈江区车站街道站南路社区人民调解委

员会主任

韶关市武江区司法局新华司法所所长 中山市石岐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胡健仪 中山市司法局西区司法所科员 刘碧谊 和平县贝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黄小球 龙川县登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刘桂明 惠州市大亚湾区霞涌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赖婕妤黄晓丹林跃辉翟润成莫满水罗海燕李创继黄 振林 高陈学明易建生谢秀凤陈维信郑俊川柯琨琳 任

惠州市惠阳区镇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汕尾市城区马宫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陆丰市博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东莞市寮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东莞市桥头镇石水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江门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

江门市江海区外海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阳春市司法局圭岗司法所所长

阳江市海陵区闸坡镇新星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茂名市茂南区金塘镇牙象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德庆县官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怀集县永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饶平县黄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潮州市潮安区凤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林奕鹏 揭阳市揭东区司法局锡场司法所所长 蔡晓林 揭阳市榕城区东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兴华 罗定市罗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曾树新 云浮市云安区司法局石城司法所所长 广 西

莫洪林 黄 诚 蒙祖礼 刘成斌 吴雪忻 莫智尧 陈 涛 易祖铁 郑日新 关小龙 于德水 谢树仁 何 爵 蓝均和 何 玲 苏振伟 马山县司法局加方司法所所长 宾阳县古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横县云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柳州市鱼峰区天马街道狮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三江侗族自治县司法局老堡司法所所长平乐县平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桂林市七星区司法局局长

兴安县兴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苍梧县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岑溪市马路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北海市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北海市银海区银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合浦县廉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防城港市防城区滩营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东兴市江平镇巫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钦州市钦州港区犀牛脚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62

梁绍文 钦州市钦南区司法局副局长

覃振杰 贵港市港南区新塘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韦少杰 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 国 北流市白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李 军岑 钢阮振权路雨辰曹国华李仙珍覃 勇莫锦淑陆永生李 殷廖铁旋农汉庭黄海宽海 南 陆川县司法局温泉司法所所长

百色市右江区龙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那坡县百省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田林县八渡瑶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贺州市八步区城东街道太白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富川瑶族自治县葛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大化瑶族自治县大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环江毛南族自治县思恩镇安良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巴马瑶族自治县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金秀瑶族自治县桐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忻城县司法局城关司法所所长 天等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龙州县金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63

陈华德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何太胜 三亚市天涯区榆港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颜学春 琼海市嘉积镇参古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王天忠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黎母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陈昌鸿杨善泽黄开清曾贤进重 庆官学平李智勤卓 峰李颂华胡贤俊陈 斌李光平杨松柏陈 文张国清 副主任

陵水黎族自治县本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澄迈县老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洋浦经济开发区三都办事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万州区龙都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江北区司法局观音桥司法所所长

九龙坡区石坪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沙坪坝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巴南区南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黔江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江津区石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长寿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南川区西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璧山区正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雷先菊 铜梁区南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冉义斌 武隆区重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张益建 潼南区司法局局长

潘中英 城口县坪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吴国玉 荣昌区仁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向承权杨琳静孙若彩何忠林向 勇四 川雷 润游先彬唐 烽胡清明苟玉芬李定宏邹世胜代一彬张志芹黄顺强 丰都县南天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垫江县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奉节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

巫山县高唐街道朝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石柱县司法局黄水司法所所长 成都市锦江区春熙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成都市青白江区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科科长

彭州市司法局人民调解工作科科长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调解协会调解员

成都市成华区双水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自贡市沿滩区司法局瓦市司法所所长

自贡市自流井区荣边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富顺县富世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苏凤楠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何维康

攀枝花市西区摩梭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李丹丹

攀枝花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殷敦明

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朱光鸿

泸州市龙马潭区罗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陈步刚 马学利 张 强 沈 凯 杨 俊 肖 莹 吴建平赵 云 王 淦 杨 云 王宗先 张厚明 王兆波 蒲元江 罗稀中 泸州市纳溪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 合江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

德阳市经开区八角井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

中江县东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什邡市禾丰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绵阳市仙海水利风景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绵竹市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绵阳市安州区秀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盐亭县司法局人民调解股股长 北川羌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副主任 旺苍县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广元市朝天区羊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广元市利州区嘉陵街道大华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剑阁县江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遂宁市船山区司法局唐家司法所所长

万 霞

蓬溪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文传鲁

射洪县司法局副局长

彭 想

内江市市中区永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刘 钟

内江市东兴区石子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杨礼义

资中县司法局明心寺司法所所长 杨 刚 杨 琴 王 敏 李贡枝 杨国伟 徐兴龙 柏福林 唐 超 陈茂华 蔡泽兴 廖邦宇 牟兴华 秦孔军 文 强 郝雅静 曾泽波 峨边彝族自治县司法局副局长 乐山市市中区司法局局长 井研县司法局局长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基层股主任科员 营山县司法局骆市司法所所长 南充市嘉陵区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南充市顺庆区西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仪陇县司法局观紫司法所所长 蓬安县罗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宜宾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屏山县新市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宜宾市临港开发区白沙湾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长宁县竹海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兴文县古宋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广安市广安区悦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华蓥市司法局局长

罗 虎

岳池县兴隆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文世海

武胜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王 江

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任绍成大竹县杨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颜立新

渠县琅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吴忠平吴秀芝 雷旺勇 闫 艳 何 勇 何 刚 聂 源 张雅刚 徐 军 周永宁 卢帮清 李娜莎 江 山 刘小丽 陈 武 江高原 益西措 达州市通川区司法局局长 巴中市恩阳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南江县长赤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通江县司法局诺江司法所所长

平昌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汉源县双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宝兴县陇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雅安市雨城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洪雅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眉山市东坡区司法局副局长

丹棱县顺龙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资阳市雁江区司法局基层股科员 眉山市彭山区人民调解指导中心副主任 安岳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茂县凤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乐至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红原县刷经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谢开兵

九寨沟县司法局副局长

空沙电登 稻城县赤土乡支定一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吉他曲登尼玛

炉霍县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舒先林

泸定县得妥镇北头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蔡光荣 西昌市西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郑成林 越西县大瑞镇瑞青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吉普拉轨 普格县洛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吉克小木呷 喜德县红莫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贵 州

宋建波 贵阳市白云区沙文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赖春燕 贵阳市南明区司法局花果片区司法所所长 叶仕军 修文县龙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田维波 遵义市汇川区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股股长 龚德芳 赤水市文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文华派出所

调解室调解员

刘子方 余庆县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贺晓军 六盘水市钟山区司法局凤凰司法所所长 肖体贤 六枝特区木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朱家勇 水城县司法局杨梅司法所司法助理员

刘善辉 安顺市平坝区安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张克勇 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宋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

主任

梁龙林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司法局募役司法所所长 秦朝兵 思南县司法局双塘司法所所长

吴 德 松桃苗族自治县太平营街道劳动争议人民调解

委员会副主任

吴 恒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峨岭街道人民调解委员

杨文松秦 绪陈明芳范定勤赵家彪周乐亮陈应文潘洪波吴 勇罗 斌董德金刘胜雄杨孝康赵明杨刘 勇 会调解员

毕节市司法局基层工作指导科科长 织金县少普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大方县司法局安乐司法所所长

凯里市城西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麻江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三穗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都匀市司法局基层工作管理科科长

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平塘县金盆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兴义市司法局桔山司法所所长

安龙县栖凤街道大坪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晴隆县长流乡杨寨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贵安新区湖潮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仁怀市合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医患纠纷调解办公室

调解员

罗 毅 贵州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云 南

杨茂平昆明市呈贡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罗 倩 昆明市官渡区小板桥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宋庆昆 陈树兵 代树平赵 锦 郭建华 王绍洪 余 坤 龚筱婕 葛茂盛 苏学录 杨艳梅 胡芳聪 殷举高 庄永光 员

昆明市西山区西苑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宜良县北古城镇大薛营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

曲靖市麒麟区文华街道桂花社区人民调解委员

会主任

宣威市西宁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马龙县大庄乡石河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会泽县上村乡自扎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玉溪市人民调解员协会会长

玉溪市红塔区李棋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玉溪市江川区江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施甸县何元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昌宁县柯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巧家县白鹤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永善县溪洛渡镇溪洛渡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绥江县会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左宗侯 彝良县牛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王元新 华坪县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和国兴 玉龙县龙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熊亚祥 宁洱县磨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何 玲 镇沅县者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谭继民李炳宏朱成娅华正良李金林董国仁周仕忠契 勇付小奇杨啟昌赵振钦黄德光杨正奎曾杰良周严昌张石二毛红星 澜沧县勐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临沧市临翔区邦东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云县茶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永德县勐板法律服务所主任 双柏县腭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大姚县湾碧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姚安县栋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元谋县元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开远市碑格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建水县岔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泸西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金平县马鞍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文山市马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丘北县平寨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广南县司法局基层工作股股长

勐海县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勐腊县勐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张建云 祥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李 华 弥渡县司法局基层股干部

王兴才 漾濞县漾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周家林 南涧县拥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王 燕 瑞丽市户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白兴友 和富康 和 芳 李剑平贺江华 西 藏

洛桑多杰加永郎加次仁玉珍张 帅 卓玛次仁巴 桑 扎西江村西 罗 其 布 罗布顿珠才旦卓嘎 梁河县司法局副局长

贡山县普拉底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兰坪县河西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维西县巴迪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迪庆州司法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 昂仁县桑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八宿县同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当雄县当曲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噶尔县昆莎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贡觉县哈加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江孜县年堆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昌都市卡若区如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朗县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朗县朗镇朗巴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浪卡子县司法局局长 那曲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尼玛顿珠 尼木县麻江乡强聂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次旺扎西 山南市琼结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多 吉 日土县司法局副局长 白玛措姆 双湖县司法局副局长

伊斯玛 拉萨市堆龙德庆区乃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陕 西

周建玲 陈 啸 王娟丽 陈勤莉 陈忠阳 冯向儒 张向河 第五锋君姚 栋 李向农 张 善 弓玉仓 杨刘俊 刘彦辛 梁永红 西安市莲湖区桃园路街道劳动一坊社区人民调

解委员会主任

西安市高陵区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西安市新城区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宝鸡市渭滨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 千阳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扶风县司法局局长 陇县司法局局长

旬邑县司法局职田司法所所长 淳化县车坞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铜川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铜川市王益区黄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白水县北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澄城县王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大荔县司法局局长

城固县龙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饶志兴 汉中市汉台区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周新民 洋县司法局谢村司法所所长 王克喜 略阳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徐元洪 石泉县司法局副局长

李元宏 安康市汉滨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焦 峰磨建伟董维华梁文俭王永增安 瑞谷庆敏阮联青万传慧薛立强甘 肃张进京刘彦阔王 晶闫姝珍党海成 紫阳县司法局副局长 延安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 延安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榆林市横山区司法局局长 神木市司法局局长

子洲县老君殿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商洛市商州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商南县司法局副局长

杨凌示范区李台街道阳光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韩城市司法局局长 白银市白银区水川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白银市平川区共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嘉峪关市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金昌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敦煌市莫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贾立忠 玉门市黄闸湾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甄学军 张掖市甘州区碱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李 江 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藏族乡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

陈 强 崇信县柏树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韩伟东 周天林 李 博 何晓东 王晓玲 赵建兵 陈志雄 崔亚斌 张敬宏 李兆英 安海湖 朱克亮 旦木绕 薛七十二王凤莲 俞丽苹 华亭县安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宁县新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庆阳市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庆阳市西峰区什社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定西市安定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

解员

临洮县八里铺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陇西县巩昌镇马湾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成县抛沙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徽县大河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西和县姜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临夏回族自治州司法局基层科科长 永靖县刘家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碌曲县玛艾镇花格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舟曲县巴藏乡前北山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甘肃第三方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兰州市安宁区孔家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

张玉萍 永登县大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桑永瑞 武威市凉州区金羊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杨忠远 民勤县昌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张文金 古浪县司法局基层股股长

张 美 王小梅 关 飞 青 海

马 婧 陶全喜 刁宝山 更藏卓玛严海青 韩 义 公 保 南 科 德 加 尕玛然丁 秦安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天水市秦州区东关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武山县四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 湟中县司法局基层科科员

海东市平安区三合镇湾子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互助土族自治县五十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兴海县子科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委员 德令哈市怀头他拉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 门源回族自治县麻莲乡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河南蒙古族自治县柯生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

镇人民调解办主任个人工作总结 第6篇

自200*年任##镇人民调解办公室主任以来,我与其他调解员一道,稳扎稳打,克坚攻难,共调解纠纷1454起,其中直接参与纠纷调解562起,及时有效地化解了各类矛盾纠纷,达到了预防和减少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目的,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大进步,为营造和谐稳定的“平安##”发挥了重

要作用。

一、勤学习、立规矩,规范执法行为

在当今市场经济高速发展的环境下,纠纷发生的范围、主体不断扩大,纠纷类型也不断复杂化,过去那种“两头哄、双方瞒、压住问题” 的做法行不通了。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水平,调解纠纷当中做到“法德结合、文明调解”。自当任司法所长以来,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等一系列党的理论;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用发展的眼光想问题、解决纠纷;积极参加各类培训,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努力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法律水平,增强解决纠纷的科学性、合理性。同时,我结合##的实际,建立健全了工作制度、廉洁制度,及时修订了《人民调解员守则》、《人民调解员工作制度》、《矛盾纠纷排查制度》等各项人民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了人民调解行为。

二、细排查、重解决,防止矛盾激化

##镇辖##个行政村##个自然村,总计##余人,是全县行政村和自然村最多的乡镇,地域广、居住分散是其最大的镇情。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我并没有气馁,始终抱着“决不能叫矛盾激化,更不能让民事纠纷转为刑事纠纷”的信念,和镇调委会一班人,认真落实“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人民调解工作方针,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解决力度。一是建立健全调解网络。在全镇##个行政村建立了人民调解委员会,巩固了基层的基础地位;坚持每月治调主任例会制,加强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根据重大节假日期间,婚姻、恋爱纠纷较多;秋冬交替农闲时节,建房、宅基地、农作物纠纷较多;春节前后,赡养纠纷较多的实际情况,我们开展有针对性的重点排查和走访,发现纠纷苗头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有效避免纠纷的发生。二是加强矛盾纠纷解决力度。一旦发生纠纷,我们迅速出动,积极介入,了解事情的起因,掌握纠纷的发展动态。在调解时做到“耐心、诚心、细心”,不厌其烦地向当事人宣传法律政策,提高当事人的法律政策认知度,防止矛盾激化,确保纠纷的圆满解决。2006年7月7日,##镇某村书记施某与该村村委委员施某因村庄规划发生争吵,事态发展到对打出手,二人还是亲兄弟,造成该书记的哥哥鼻骨骨折,经鉴定属于轻伤,其女儿得知爸爸被叔叔打伤后,鼓励父亲追究叔叔的刑事责任,我们得知情况后,考虑到今后工作需要,及引起该纠纷纯属为集体工作,与承办此案件的派出所民警一起商讨、研究,认为该案件适宜调解,而且加害人其弟也在事后主动赔礼道歉,经过调委会及村干部一起认真做兄长和其女儿的工作,说明利避关系,最后双方同意调解。加害人施某自愿赔偿被害人医药费、车旅费、误工费等,被害人则对加害人表示谅解,兄弟俩气消了,干部之间也更加团结。这样,一家人避免了对簿公堂,重新和睦相处,也有利于该村今后的发展。

三、身廉洁、保公正,维护一方稳定

自担任司法所长,从事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不管是工作还是业余时间,只要有纠纷,我就会第一个到现场,只要有人要求帮助,我从不拒绝。一些得到过我帮助的人,总想给我回报,还有一些叫我偏袒偏裁的人,设法想给我点小恩小惠,但我始终不为所动,保持一颗平常心,在调处过程中公公正正,始终把“一碗水端平”。在执法过程中,我给自己定了一条“清规戒律”:作为一名人民调解员,收别人一分钱,我自己就不值一文钱。三年来,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镇无恶性群众性事件和无恶性民转刑案件发生,也无纠纷上交上级司法部门,真正做到纠纷不出镇,呈现了“家和万事兴,镇安百业顺”的良好局面。

四、存在问题与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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