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24-07-27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精选13篇)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篇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的发生,确保广大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根据《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江川县开展江川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2年江川县开展食品安全8个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12]103号)和《关于印发江川县2012年中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江食安办[2012]15号)文件精神,在片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消除食品卫生安全隐患,具体措施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校领导班子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全权负责,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由专项小组负责,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整改专项小组”责成各班主任、食堂管理员、小卖部经营者,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二、组成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有的放矢

由杨聪明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对食堂、小卖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三、确立规章制度,定期抽查、责任到人

1.与学校外小卖部法人代表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2)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的要求

(2)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3)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4)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回锅菜。

(5)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体检,健康人员才能从事。

(7)做好每顿饭菜的48小时留样工作。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专门设置了营养餐配餐室,按要求进行包子、面包、肉食、牛奶、米线等的招标,确保学生营养餐吃好,吃得有营养。

四、明确监督方案。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外,收到实效,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点:

1.学校食堂、校外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监督。

总之,在这次整改度作中全校师生员工团结一致、思想统一,学校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今后,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我们有信心搞好学校食品卫生整改,切实保障全校师生食品饮食安全。

翠峰中心小学

2012年9月25日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2篇

为了深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整顿,全面提升我校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卫生安全,切实把食品安全放在学校稳定安全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区教育局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了我校2012年学校食品整顿方案,并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现整顿工作已经结束,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了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对这项活动十分重视,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划分了工作阶段,确保整顿工作如期完成。

二、工作措施

1、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学校根据各级有关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相关的各种制度及工作职责,如食堂负责人职责、食堂从业人员职责、学校食堂管理制度,食品原材料采购制度、食堂卫生制度、餐饮具消毒制度、后勤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制度等。使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任务明确,责任具体。

2、加强日常监管。学校成立了“伙管会”,对食堂实行量化考核。学校与食堂管理相关人员层层签定了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做到一日三查,时时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3、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学校要求粮油供应商必须向学校提供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报告单,对米、面、油等食品,实

行集中采购,统一进货渠道登记台帐,统一质量,保证学校用粮安全。食品、原材料的采购实行登记、验收制度,专人负责,双方签字,验收记录要按月装订保存,以备查验。禁止购腐烂变质、发霉、酸败、生虫、掺杂掺假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采购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乳制品、调味品等。

4、加强食品从业人员和学生的食品安全知识教育和管理。学校要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时必须穿戴整

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用肥皂或流动清水洗手,直接接触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食品场所做到无蝇,无鼠、无蟑螂,环境整洁卫生。学校还加强了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的食品卫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逐步培养学生养成“六要六不准”的个人食品卫生习惯。

5、做好了学校饮用水安全工作。学校定期对水进行检查,做好安全防护管理,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6、学校制定了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严防食物中毒

事件发生,确保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尽力减少事故损失。

三、今后食品卫生工作的重点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杜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事件的发生,保证广大学生的身体和生命安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打算:

1、进一步加大食品卫生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学校的食品卫生安全责任意识和广大学生的食品卫生知识及自我保护能力。

2、增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日常检查、监督的频次,及时排查食品卫生安全隐患,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服务师生,保障安康,努力营造学校安全、良好的食品卫生环境,不断构建人民满意的和谐校园。

3、继续与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巩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果,共同营造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良好氛围。

新民小学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3篇

林蕙青指出, 近一个时期以来, 教育部会同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针对学校实际, 加大了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管理与监督力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在当地食品药品监管及卫生部门的指导与配合下, 认真落实各项措施, 不断强化学校食堂管理,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高, 有效遏制了学校食物中毒事故上升势头。但是, 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平衡, 部分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和隐患。教育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再次联手开展了第二次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对于进一步严格管理, 最大限度的消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 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确保广大师生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意义十分重大。

林蕙青要求,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与学习贯彻《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起来, 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 增强食品安全意识, 依法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规范加工制作行为, 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显著提高。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 抓住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尽快提出本地本校的具体整治任务和目标, 制定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 增强整治行动方案的执行力, 提高有效性。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力量对学校自查情况进行复查复核, 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坚决予以处理, 不符合规定的要限期整改, 整改情况要进行跟踪检查, 做到边检查、边总结、边整改、边落实。

林蕙青强调, 这次专项整治的要求和措施不仅要管当前, 还要管长远, 以查促改, 以整促建, 把行动整治与学校自律、制度建设结合起来, 使每一项工作措施既能迅速见效, 又能发挥长远的作用, 收到长远的效果, 做到统筹兼顾, 长短结合, 标本兼治。为此, 各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 加强对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要通过整治行动, 落实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落实食品安全岗位管理制度;建立完善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管理及培训制度;建立落实承包经营学校食堂的规范管理制度;完善落实食物中毒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要通过整治行动, 加大对学校食堂设施建设和改造的投入力度, 促进学校卫生防疫宣传教育工作, 建立健全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相关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机制等。

林蕙青强调, 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涉及千家万户, 各方面高度关注, 任何时候都不能有丝毫的懈怠和片刻的放松, 我们要以对青少年学生极端负责的精神, 并通过专项整治行动, 把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使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率明显下降, 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让学生放心、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放心的安全、文明、健康、和谐的校园。

北京市101中学郭涵校长和北京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员赵正分别代表全国各类学校及基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在推进会上发言, 表示坚决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4篇

二是“瘦肉精”专项整治行动。以生猪、肉牛、肉羊为重点产品,以生猪调出大县、肉牛和肉羊养殖优势县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饲料中添加“瘦肉精”、养殖过程中饲喂“瘦肉精”、收购贩运及待宰前使用沙丁胺醇、向养殖户销售的兽药中添加“瘦肉精”等违法行为。

三是生鲜乳违禁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奶牛主产省区、奶牛养殖大县和奶牛养殖重点区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无证经营、生鲜乳中违法违规添加各类物质、私自倒卖和非法收购不合格生鲜乳的违法行为。

四是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行动。以兽药批发市场、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套用或伪造文号等非法生产销售兽药的行为,违规添加抗菌药、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品等擅自改变组方的行为,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的行为。

五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专项整治行动。以鳜鱼、鲆鲽类、乌鳢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

六是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以种子种苗、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水产苗种、农机具等为重点产品,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集散地、运销大户和乡村流动商贩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5篇

实 施 方 案

2012年和静县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根据《关于印发自治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新政办发[2012]57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结合我县卫生监督工作实际,制定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

为更好地开展好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县卫生局及时召开动员大会,精心布署,制定“和静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哈斯木〃牙生 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彭炳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成 员:杜 娟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办公室主任

依斯坎德尔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一科科长

魏 琼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监督二科科长 各科室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科室协调工作及专项整治工作的各类信息、报表、总结等。

二、做好日常卫生许可审查工作

严格按卫生许可审查程序,完成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对不符合卫生法律法规及其卫生标准的,坚决不予办理;对

符合条件的给予办理,做到各类证件认真及时制作发放,项目填写完整,数据准确,各类资料建档管理,建档率达到100%。

三、开展对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1、整治时间:2012年5月1日至11月30日

2、整治范围: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餐饮业管理办法》、《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条件》、《餐饮业卫生条件许可量化分级管理条件》、《重大活动食品卫生监督规范》等法律法规,开展对全县餐饮业、食品加工业、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旅游景点、建筑工地的专项整治工作。

3、整治内容:

(1)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经营单位查处率达到10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索证制度建立率100%;查处集体食堂、餐饮单位使用的牛、羊、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杜绝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行为,杜绝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的行为。

(2)查处餐饮业的两证(健康证、卫生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餐用具的消毒、通风设施、留样登记、原料索证登记管理及各项卫生制度落实等。

(3)查处对餐饮服务环节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4)查处对辖区内“地沟油”违法犯罪活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检查餐饮单位有无“地沟油”、食用油的采购渠道、食品原料的索证索票情况、泔水的去向登记情况。

(5)开展对全县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两轮餐具消毒效果监测工作。抽检餐饮业和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餐具碗、盘子、碟子、盆、杯子的消毒合格情况,按照餐具化验标准进行严格检验。

(6)开展对全县的托幼机构和学校食堂的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六一”节前和中高考期间及各项重大节日期间卫生监督保障工作。

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卫生监督员及时给予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6篇

2012年乳制品等6类重点食品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深入开展重点食品专项整治,巩固2011年整治工作成果,全面提升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水平,加快健全和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着力解决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省食品生产加工领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在省委、省政府和国家质检总局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贯彻“抓质量、保安全、促发展、强质监”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监管与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相结合,坚持治理整顿与推进食品产业发展相结合,集中专项整治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事前源头治理与事后加强监管相结合的原则,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依法整顿,全面推进食品生产质量安全责任体系建设,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促进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中原经济区建设提供坚实的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

(二)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的部署和我省实际,突出抓好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速冻食品等6类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工作,督促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企业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地方各级政府和质监部门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的进一步落实;建立健全风险监测、快速反应和工作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努力解决影响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有效性的机制性、制度性问题;严查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乳制品等6类重点食品生产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有明显提升。

二、整治重点

1.重点品种。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肉制品、食用植物油、速冻食品。

2.重点区域。农村、城乡结合部、都市村庄、县域结合部; 6类重点食品集中生产、加工区域。

3.重点单位。6类重点食品生产企业;以6类重点食品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以往有监督抽查不合格或其它不良记录的企业等。

4.重点部位。上述整治重点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及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等。

5.重点环节。原材料采购验证、索证索票、生产过程控制、添加剂使用管理、出厂检验、产品留样管理、产品标签标识、销售台帐记录等环节。

三、工作任务

(一)乳制品整治工作任务

1.强化责任落实到位,深化重新审核“回头看”工作。各地质监部门要按照《乳制品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对辖区内全部重新审核获证企业开展“回头看”工作,监督检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完善质量安全制度、规范生产记录、建立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提升检验检测能力、落实进厂原料和出厂产品批批检验等情况。督促企业能够持续满足生产许可条件、保持良好生产运行、原料和产品检验能力及检验人员水平达到要求,检验结果准确可靠。

检查全部限期整改企业是否按照42号文件要求停止生产,以及各级质监部门对限期整改企业的审核情况。发现企业未按要求停产和监管部门审核程序不完整、降低审核标准等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未通过审核拟依法注销和已依法注销企业,防止非法开工。重点检查未通过产业政策项目清理审核或未通过生产许可审核企业生产许可证依法注销情况,以及配合相关部门采取收回证照、拆除设备等有效措施防止依法注销生产许可企业非法开工进行生产的情况。

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委托有资质和能力的检验机构开展相关检验,检验机构能够提供准确可靠的检验结果和结果查询服务。

2.强化措施落实到位,开展企业电子记录信息系统建立情况检查。各地质监部门要组织开展电子记录信息系统建立情况检查,督促全部乳制品生产企业完善电子记录信息系统,总结典型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实现企业从原料采购、进厂、生产过程、出厂的全程记录,确保记录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3.强化监管落实到位,开展乳制品监管工作检查。各地质监部门要强化落实42号文件监管工作要求,检查各级质监部门建立异地抽检制度,对企业购入生鲜乳、原料乳粉抽检比例不得少于所有批次的15%、出厂产品每周抽检的落实情况。同时,检查当地政府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企业派员驻厂监督情况。

(二)食品添加剂整治工作任务

1.加强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监管。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严格按食品生产安全国家标准组织生产,严禁使用未经卫生部批准使用的物质生产食品添加剂,严格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严格生产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卫生部门指定(或审查同意)的标准,组织实施对食品添加剂的生产许可审查工作。督促食品生产企业严格落实原材料采购验证、入库查验、领取投料等各项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的规定采购、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加工食品,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不合格产品出厂。

2.严格相关化工产品生产监管。督促生产企业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要求企业建立实名购销制度,建立销售台账,不得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要求企业加强产品出厂检验,不得出厂销售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标签标识不符合要求的产品。

(三)酒类整治工作任务

1.严格执行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国家酒类的产业政策,从严审核新建酒类生产企业。针对白酒生产加工企业,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从严审核新建白酒生产企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白酒生产加工企业不得发放食品生产许可。

2.严格酒类生产许可。严格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国家质检总局第129号令)等有关规定,严把酒类食品生产许可关。继续完善酒类生产许可相关规定,按照白酒、葡萄酒等不同酒类产品的特点,加强研究,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严格审核酒类生产加工企业资质,达不到许可条件要求的,一律不予许可。严禁酒类非法分装,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的企业进一步严格许可条件,并将其列为生产许可证单独审核项目。完善退出机制,对通过不正当手段取得生产许可、不能持续满足许可条件及存在其他应当依法撤销生产许可或吊销生产许可证情形的企业,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严格酒类生产企业监管。加强酒类生产加工企业的日常监管,全面加强企业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销售记录、生产环境条件等的检查,监督企业持续满足获证条件,监督企业严格按标准组织生产。对主要原料无进货记录或原料数量与根据实际产品数量测算所需原料数量明显不符的酒类生产企业,一律严肃追查。重点开展对使用外购原酒加工灌装企业的专项检查,加强对外购原酒来源和质量安全的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出厂检验制度。

4.加强酒类容器和包装材料企业监督管理。加强对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企业的监管,督促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生产企业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按相关法规和标准规定进行生产。

(四)肉制品整治工作任务

1.严防含“瘦肉精”的原料肉进入生产加工环节。各地质监部门要督促辖区内以生鲜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销售台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等一系列质量安全保障制度,严把原料进厂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添加剂使用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尤其加强对原料肉的采购验证,严防病害肉、“瘦肉精”肉等不合格原料肉进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以生鲜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必须使用来自定点屠宰场(厂)的原料肉,进货时要验证“二章二证”即:肉品检疫合格章、肉品检验合格章、肉品检疫合格证、肉品检验合格证,以及有关法律和畜牧、商务等部门规定的对“瘦肉精”检验合格证明。

2.加大对以生鲜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对辖区内以生鲜肉为原料的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工作,若发现企业在原料采购验证、生产过程控制、添加物质管理、产品出厂检验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及时督促企业整改到位,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升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按照国家食品标准规定,加强对肉制品、速冻食品、罐头类产品中食品添加剂、非食用物质的监督抽查检验。对检验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五)食用植物油整治工作任务

1.全面开展对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的核查。各地要对所有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用植物油生产加工企业开展全面核查。通过现场查看,摸清食用植物油精炼加工、分装灌装生产企业底数,认真核查企业在进料、出油记录、资金往来账目的情况。

2.加强监督检查和检验检测。对发现问题的企业开展检验检测,确保生产所使用的原辅材料符合相关标准及有关规定。发现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等违法行为的,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

3.严厉查处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各地在核查过程中,发现加工单位使用“地沟油”生产加工食品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对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发现的生产、使用“地沟油”违法行为,要立即责令停产,一律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一律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六)速冻食品整治工作任务

对企业的原材料采购验证、索证索票、致病微生物控制、出厂检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尤其要检查企业产品防护环节,是否制定在食品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运输过程中有效防止食品污染、损坏或变质的制度;有冷藏、冷冻运输要求的,是否满足冷链运输要求。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线人员是否持有健康证明上岗等情况。要认真督促企业落实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记录制度、不安全食品召回制度等一系列质量安全保障制度,严把原料进厂关、生产过程质量控制关和产品出厂检验关。

三、实施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10年3月底前)

各质监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明确阶段整顿重点,确定本辖区重点食品、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整顿中务必突出重点,狠抓热点难点,明确责任分工,做到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措施到位,将质监部门的整顿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整体部署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开展舆论宣传,宣传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的意义、目的和任务,接受社会监督。各地质监部门的实施方案请3月31日前报送省局。

2.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4月—10 月)

按照工作安排和实施方案,突出抓好落实。在全面部署和动员的基础上,以监督检查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安全水平为目标,着力消除生产加工环节食品质量安全隐患。针对食品质量整顿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组织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集中整治。各地要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年中和年终应组织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写出书面总结,报送省局。省局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开展1-2次重点食品品种整治专项大检查。

3.检查总结阶段(2010年11月—12月)

省局对各地食品生产安全整顿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和总结。

四、整顿措施

(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企业食品生产安全责任体系 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及时组织所有食品企业认真学习《食品质量安全法》等食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及文件,明确责任主体,增强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法律意识,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原料查验、索证索票和全程溯源制度;提高检验检测能力,落实食品检验合格出厂制度和不合格食品召回制度,坚决杜绝不合格原料进厂、不合格产品出厂;鼓励和引导食品企业采用HACCP(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技术)、GMP(良好生产规范)、GHP(良好卫生规范)等先进食品生产安全制度,提高企业食品生产安全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食品质量责任体系。督促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总局公告2009年第11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自身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企业必须建立员工健康管理制度;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食品添加剂管理和使用制度;食品生产安全管理制度;关键过程控制制度;产品出厂检验和记录制度;产品标注标识制度;员工食品生产安全培训制度;食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制度;食品召回制度等若干项基础性制度,这是企业履行主体责任的前提和保障。要结合企业实际,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全面管理规章制度,并有相应的执行、落实、监督、考核、完善机制。

(二)落实质量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区域监管制度 各地要适应食品生产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形势和需要,按照省局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制度,明确各级局、局内各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县区局为主体,合理配置监管巡查人员和资源,加强基层监管能力建设,落实重心下移、层级负责、任务明确、责任到人的工作要求,落实人员、责任区域和目标任务,加强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

(三)以监督检查为抓手,建立完善企业食品质量安全档案 各级质监部门将申请许可情况、资质变化情况、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生产过程控制情况、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不合格品管理情况、食品标识标注符合情况、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情况、接受委托加工情况、对消费者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收集风险监测及评估信息的记录、企业处置食品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企业的自查情况、各级质监部门的检查情况等一系列与食品生产安全相关的信息,综合建立起有形的企业食品质量安全专门档案。并录入企业质量安全动态档案,逐步利用电子档案实现分级管理,为监管工作提供详实、准确的参考,促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加强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完善突发事件应急机制 1.认真组织开展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制定详细的抽查计划和实施方案,确保当地食品生产企业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加大对高风险食品的检验检测频次,按照规定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完善检验检测手段,提高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鉴定排查、风险监测、风险预警、风险评估和技术仲裁的能力。加强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数据的收集、报送和管理工作,将食品质量安全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之中。

2.理顺系统内加工食品质量安全信息报送渠道。建立食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信息定期报告制度,建立和规范各级检验检测机构敏感信息限期报告制度,试点推行市级以上食品检测机构食品检验报告上网传输。

3.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职责,理顺应对机制,提高效率,配合各有关部门协调建立合作机制,及时控制风险和消除危害。储备人员、技术、设备、标准物质等应急资源,确保有能力及时响应。各地应积极组织开展食品生产安全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

4.加强系统内上下级之间、同级部门之间以及与有关社会组织等方面的联系。及时报告和相互通报敏感信息,实现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共享。与食品生产加工上下游的农业、工商、卫生等监管部门,及时沟通协调,通力合作。

(五)提高准入门槛,严把食品生产许可准入关

以审查通则和审查细则为标尺,严格食品生产准入条件,严格许可程序和时限,确保企业办证质量;加强对食品许可审查员的教育培训,切实提高审查员队伍整体素质,为食品生产许可工作奠定一个好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检查指导,全面促进监督检查、年审、备案、强制检验、召回、退出等各项监管措施的落实。将日常检查评价结果与企业生产许可证管理挂钩,完善企业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动态系统,逐步建立食品质量安全信用评价机制。加强监督抽查检验,确保企业及产品的全覆盖。

(六)进一步完善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长效机制

1、进一步加强机构和队伍建设,推动各级质监部门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监管专职机构和人员。努力向地方政府和编办部门多汇报、多沟通,切实解决监管机构和编制这个最基本的能力保障,原则上,省、市、县三级质监部门都应当建立专门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机构。各级局要在现有机构编制条件下,进一步充实加强现有监管机构和人员建设。

2、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和执法能力建设。着力推动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监管保障能力建设,市县局原则上都要设立食品检验机构、配备专业检验人员、配置必要检验检测设备,为市县局履行监管职能提供必要的检验检测技术支撑。积极争取各级财政支持,加大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必配的执法装备、技术装备、基础设施、监督抽查等经费保障力度。加强食品生产安全重大案件查办工作的督促、指导力度,提高食品生产安全重大案件处置能力。

3、进一步完善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责任制度,增强监管人员的责任感。结合自身监管工作和执法工作,建立协调有序、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落实相应的监管责任。合理配置监管巡查人员和资源,明确责任分工,保障必要条件。加强基层监管力量,落实监管措施,加强督察督导,严格责任追究。进一步查找质监部门监管与执法工作中制度不完善、措施不合理、工作不到位、能力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监管能力保障与监管任务严重不匹配问题,健全和完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运转协调、保障有力的监管工作机制。

4、进一步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市县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增强食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各单位应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加强食品监管人员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检测技术人员培训,增强操作技能和研发能力。强化培训,提升现有食品生产监管人员监管能力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措施

各级质监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整顿工作,要制定本辖区行之有效的2012年食品生产质量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整顿目标和完成时限,要统筹系统内食品监管、稽查执法、技术机构等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切实抓紧抓好。

(二)依靠政府,加强配合

各地质监部门要积极主动向政府汇报工作情况,争取政府政策、经费等支持。要加强与相关部门信息沟通,做到工作协调有序,形成监管合力,切实履行好职能;对不属于职责范围的,要在各级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工作。

(三)加强督查指导,严格责任追究

各地质监部门要逐级开展明察暗访和督查督导,掌握工作进展和实际效果,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省局将不定期进行督查,通报整顿工作情况,对重点区域、重要案件督查督办,对整顿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拖沓应付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四)做好信息上报和新闻宣传工作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7篇

一、提高认识,加强学习,明确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环境整治的意义与任务 接到通知后,学校及时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该文件,吃透文件精神,提高教职工对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明确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的意义。会上,结合我校没有食堂且周边(200米)没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食品(流动)摊位群点经营户的实际情况,对此次安全卫生整治工作的任务与整治重点进行了学习、讨论,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安排部署,整治时间安排在9月5-24日。

二、加强领导,健全管理体制

1、成立学校及周边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袁全胜校长为组长,徐燕生为副组长,各班班主任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督查、指导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应急方案以及宣传教育工作,并积极推行学校各项卫生检查制度。

2、召开专门会议研究制定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确定工作任务,整治重点,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布置,做到任务落实到人。

3、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岗位责任制

领导小组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研究、督办和管理,建立学校安全工作校长负责制,落实各项工作的措施,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对教师的安全培训和教职工队伍整顿,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管理,要主动联系、积极配合镇政府、镇中心校、卫生及公安等部门加强学校安全工作。

三、落实文件精神,发现问题及时整治

1、收到文件当天校领导集体学习文件,及时安排部署。

2、学校组织专人对全校食品卫生、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等进行了专项检查与整治。

在这次检查与整治中对全校各处的杂草、垃圾进行了拉网式清除;原校园一片整洁。开学第二周对各班的卫生进行了突击检查,重点检查学生有无食品安全意识,有无食用过期、三无、裸露食品;教师的食品安全教育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对出现的问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限期整改,并对今后的食品卫生提出了要求,学校将长期做好校内及周边卫生安全整治工作,保持整治成效。

对行政办公楼的危房进行了隔离,并逐步在禁用;全校教师现搬至2号教学用房内的新办公室。对1号教学用房的门窗进行了修缮,2号教学用房旁的杂物室进行了清理,排查安全隐患。另外,此次检查与整治还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

3、学校还对校园周边(200米)的路段环境进行清理、整治,得到周边村民的大力支持,效果显著。学校决定以后还将不定期地进行清理,保证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卫生。

新魏小学安全组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8篇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是一项直接关系到我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我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我校为进一步加强在食品卫生安全方面的工作,预防和控制食物中毒,确保广大师生员工饮食卫生安全,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了一次详细的检查,现将学校食品安全自查工作汇报如下: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学校紧紧围绕工作实际,创新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利用班队会、升旗仪式、红领巾广播、宣传栏等宣传疾病预防、食品安全知识,让师生知道食品安全知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二、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对学校的食品卫生全权负责,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

三、组成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有的放矢

由杨聪明任组长、李斌任副组长的检查小组对食堂、小卖部、营养早餐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的抽样检查结果显示: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卫生状况基本符合要求。

四、自查情况

在学校寄宿生约230余人,全片区教职工102人。四个完小食堂从业1

人员共计9人。学校本着服务学生的原则,做好营养早餐、食堂销售管理工作,把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并完善了规章制度。

1.与学校内小卖部法人代表签定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出售加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2)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2.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的要求

(1)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2)学校食堂不能采购和出售加入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

(3)储藏和保管要按要求做,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4)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切生、熟食品的刀具及砧板分开使用。

(5)餐厅、厨房等室内外环境必须每天打扫,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体检,健康人员才能从事食堂工作。

(7)做好每顿饭菜的48小时留样工作。

(8)食堂内不准会客,不准陌生人及非工作人员进入食堂。

(9)严格要求食堂不出售野生菌、豆豉、发芽洋芋、四季豆。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做好营养餐工作。专门设置了营养餐配餐室,按要求进行包子、面包、肉食、牛奶、米线等的招标,确保学生营养餐吃好,吃得有营养。

五、存在问题

1、食堂操作间过于小,食堂里的物件摆放不够规范。

2、学生大多来自周边农村学生,卫生习惯、卫生意识差。

3、学校食堂从业人员都是临时工,工资低,责任心还不够。

六、整改措施

1.建立责任监督机制,不断完善更新管理制度,做到:制度上墙,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定期召开食堂管理人员会议,组织学习食品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2.进一步规范内部管理。对食堂的全面工作进行制度化,规范化。从人员、采购、保管,加工、出售等所有环节进行细化,狠抓落实。

3.重视宣传教育,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利用班会,升旗意识,广播,黑板报对师生进行食品安全教育。

总之,对照检查标准,我们在自查中发现,尽管付出了努力,但还存在不足,今后,学校将以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不断完善,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翠峰中心小学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9篇

工 作 方 案

根据XXX人民政府《关于XXX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精神,XXX教育体育局决定对全县学校食堂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管理与日常监督,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完善食品安全相关制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提高食品安全设施配臵水平,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使学校食堂安全状况明显改善,从而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整治时间和范围:本次活动自2012年4月28日起,至2012年5月25日结束。整治范围包括各级各类学校食堂。

三、整改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专项整改行动的顺利开展,教育体育局成立了由教体局党组书记、局长XXX任组长,局级领导任副组长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整治行动的组织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体局法规安全股,负责整治行动的具体实施和协调。

四、整治内容及安排

本次整治活动包括自查、督查、整改总结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4月28日至5月10日)

各单位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由单位一把手亲自抓、亲自开会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开展全面细致的检查和整改,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放过任何一所学校,切实消除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1-

严防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督查阶段(5月11日至5月15日)

教体局将组织食品卫生专项整治督查组对各级各类学校

食堂进行全面检查,对排查出的食品卫生隐患要登记造册,制订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具体内容包括:

1、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认真核查学

校食堂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建立学校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主管校长(负责人)具体负责的工作制度,是否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中小学校食堂是否承包经营等。

2、餐饮服务许可证持有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餐饮服

务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办理许可证,许可证是否过期,是否存在超范围、超能力经营问题;对新开办的食堂,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办理许可,对设计布局不合理、设施设备不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配臵不到位、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学校食堂,一律不予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对因许可条件发生变化,未及时办理变更、延续、补发或注销手续的,责令其及时办理;对未经许可从事餐饮经营的,要严格依法查处。

3、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采购

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货证票据相符,是否建立进货验收台帐;食品仓储是否符合要求,有无过期食品,使用的植物油是否为散装或周转桶装植物油;大宗食品采购是否相对定点,有无采购协议。重点检查有无来源不明的禽畜肉及制品、食用油脂、散装调味品、一次性餐盒和筷子等。

4、加工场所及过程卫生情况。认真核查学校食堂内外环

境是否整洁,是否有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

孳生条件的防护措施;通风和排气是否良好,食品加工过程能否做到流程清晰、标志明确,加工工具和设施分开使用,原料、半成品及成品定位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场所各功能间是否齐全;食品加工过程能否烧熟煮透,是否按规定留样,是否具有留样设备,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能否保持冷藏设施定期清理;是否配备有效消毒设施和保洁设施;卫生清扫工具是否有专用存放场所。

5、从业人员个人卫生情况。认真核查从业人员是否持有

有效健康、培训合格证明;是否掌握应知应会岗位卫生知识;工作时是否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是否留有长指甲、戴首饰;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等。

6、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认真核查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

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使用品种和用量是否符合GB2760《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是否达到专柜存放、专人负责和专用台账要求。

7、学校饮用水安全情况。学校食堂用水是否符合饮用水

有关规定要求。

(三)整改总结阶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单位要利用“专项整治行动”对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大力整改,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各单位要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长效排查整治机制,巩固、深化专项整治成果。教体局将组织相关职能股室对全县“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总结和考评,并迎接市教育局对我县此项活动的检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督导检查。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把集中整治行动与日常安全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抓好落实。专项整治要做到“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安排、一所不落、不留死角、深入彻底”,对查出的隐患要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及时予以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挂牌督办,挂账整治,限期解决。

(二)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效果。根据本次整治的要求,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工作建设,创建一批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充分发挥示范食堂的引领和辐射作用,不断提高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硬件设施,使学校食堂从采购、加工、个人卫生到食品销售提高到一个新台阶。

(三)加强食堂专项整治,严查违法行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将学校食堂作为食品安全事故防控的重点,实施量化分级管理,采取措施,排查隐患,积极指导学校不断完善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防控水平及应对能力。严厉查处食堂违法违规行为;对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案件,要加大处罚力度;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认真开展全面排查,查找薄弱环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堵塞管理漏洞。

(四)做好检查总结。对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专项整治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及个人给予表彰,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给予通报批评。

二0一二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XXX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

XX县食堂食品安全工作

领 导 小 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 XXXX X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XXX股)主任:XXX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0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决定》,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防止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件,保障师生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根据2012云南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相关会议精神,我校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的排查,及时消除了食品卫生隐患,对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将我校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机构、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

学校成立了由校长张丽娟任组长的学校食品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预防”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安全工作条例,安全教育制度等。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食品卫生法》,各种《预案》、《措施》行之有效。

二、明确目标,责任到人。

1、学校都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地组织人员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加强了对学校食品卫生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检查。学校“防控”工作制度完善,制定了一系列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制度、预案。

2、和班主任签订学校管理责任书,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要对本班学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工作责任到人,保证各项工作有

人管,有人问。

3、全体教师重视食品卫生工作,有专人管理(具体管理责任人:赵粉团),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食品质量关,教育学生不吃“三无”食品和生冷食品,不到校外流动摊点购物。

4、督促食堂人员做好健康体检和相关培训。

5、做好学校食品的储存、加工、留样及相应记录。

6、严把进货关,学校三无食品进入食堂,统一采购,定点采买。

7、餐饮消毒有记录,定期消毒。

8、加强营养餐管理,专人负责,健全机制,零利润发放,加强食品食用过后的观察,留样等,做好台账。

三、加强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的宣教工作

学校卫生工作是学校工作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工作对象是少年儿童,而少年儿童正处在生长发育时期,因此,学校卫生工作的任务是非常繁重和艰巨的。为了使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小学的学业并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对各年级每周利用地方教材课时间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把健康教育的内容有机地结合在学校素质教育的各项活动中。

另外,我们还对学生进行个人行为习惯方面的教育。利用红领巾检查岗、组织教师对学生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大队部组织大队干部进行全校个人卫生大检查,通过教育、检查,学生的个人卫生习惯有了明显好转,人人以讲卫生为荣,不讲卫生为耻。为了使健康教育更好地落实到实处,我们还针对学生地特点,采取多种喜闻乐见的形式向

学生进行健康教育。我们并利用广播、黑板报、卫生宣传栏等形式向学生宣传卫生保健、防病治病、饮食饮水卫生方面的知识。树立学校教育“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努力营造良好的学校健康教育氛围,为学生的健康成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1、学校教师食堂被鉴定为危房(D级)中,食堂结构、布局不合理,目前已经搬离,在更为简陋的石棉瓦房中进行烹煮。需要上级大力支持,早日征到土地建盖新食堂。

2、学生上学路上或校外会购买校外路边的零食吃,埋下卫生和安全上的隐患。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学生教育,尽力杜绝乱买零食的现象。

总的说来,我校对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重视程度较高,教育工作比较扎实到位,安全措施、应急措施也比较到位,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继续努力,力求把工作做得更好。

澂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高西小学

2012年11月22日

提古小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工 作 总 结

澂江县龙街街道办事处提古小学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1篇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将《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附件:《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六日

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预防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办函〔2012〕25号)的要求,结合我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现就2012年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和深基坑等坍塌事故,促进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整治范围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整治重点

1、建筑安全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各地贯彻落实我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及《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12〕14号)的情况;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查处督办、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建筑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等三项制度的实施情况;在建工程项目建设、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参建企业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

贯彻落实《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建质〔2009〕87号)等文件的情况。重点是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重点部位和环节的安全管理情况。

(1)建筑起重机械: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登记、安装、拆卸、顶升、验收、使用和维修保养等情况;起重机械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脚手架工程:施工现场的各类脚手架,如落地式钢管扣件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搭设、验收及使用等情况;脚手架搭设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3)深基坑工程:深基坑的土方开挖、基坑支护、临边防护、变形监测等情况,各环节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及安全生产技术标准规范要求。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2年4月底之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2年5月至9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筑施工企业和在建工程项目学习宣传及贯彻落实专项整治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2年10月至11月中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的,要立即监督、指导企业进行整改。

我部将在各地开展的基础上,适时对部分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2年11月下旬至12月。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本地区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根据督查的有关情况,研究提出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形成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部署。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预防,及时整改。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真正发现问题和隐患,并督促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逐一整改到位。对于隐患治理及整改不力,特别是引发事故的,要依法严厉查处。

(三)突出重点,力求治本。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检查工作,突出重点,力求治本。针对建筑行业特点,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地区和企业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工程项目中涉及的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及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按照相关程序要求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专家论证情况,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对方案的审核签字等情况。

(四)统筹工作,有序推进。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认真统筹安排建筑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把建筑安全专项整治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打非治违”活动和开展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等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相互促进、共同推进,使专项整治工作各项具体措施真正落到实处。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2篇

关于2012年“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的工

作总结

为了搞好我乡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杜绝煤矿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和相关要求,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我乡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煤矿专项整治工作,现将专项整治工作作简单总结如下:

一、专项整治基本情况

(一)河镇煤矿。我乡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组织人员对河镇煤矿进行了专项检查。未发现安全隐患。

(二)非法小煤井。乡政府认真组织人员对涉煤村进行巡查炸封取缔工作组,专项整治工作期间,抓获非法盗采人员5人次,打击非法运煤4人。乡安全联组对涉煤村进行了巡查,现今全乡非法煤井基本得以控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煤矿安全管理基础薄弱,以煤矿为主体的安全生产责

任制落实过程中,业主存在轻管理,轻投入,盲目消减安全管理人员,重效益的思想。日常安全管理力量薄弱,工作责任落实不 1

到位,煤矿企业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缺少,安全管理工作不够细致、不够扎实,事故隐患整改安全技术措施不够到位。

(二)从业人员文化素质相对较低,专业技术力量薄弱。从

业人员安全法律意识淡薄,企业安全教育落实不到位,安全教育只停留在口头上,做一些表面文章,导致一些煤矿领导、职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知识,存在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冒险蛮干现象。

(三)部分干部对安全生产认识不够,工作敷衍了事。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进一步扩大检查和整治范围,广泛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不留死角死面。

(二)要根据季节的特点,加强对煤矿引发事故灾难隐患点的排查和预防工作。

河镇彝族苗族乡人民政府

翠峰小学2012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第13篇

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消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根据4月17日打非治违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以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从维护食品药品持续安全稳定的高度,强化工作措施,明确工作职责,狠抓工作落实,促进安全事故继续下降,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切实保障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二、工作目标

通过持续开展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及安全教育知识,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安全隐患。坚决整顿治理全县食品药品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非法违法行为,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不断加强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和监控,严厉打击餐饮 服务环节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一批制假售假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取缔一批制假售假黑窝点,吊销一批违法生产经营单位资质,曝光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严惩一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分子,切实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全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售假长效监管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廉政风险防控,逐步构建食品药品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全县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有效开展,成立卫食药局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指挥调度全县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活动。

组 长:AAA(局长)副组长:AAA(局党组书记)AAA(常务副局长)AAA(副局长)AAA(副局长)AAA(纪检书记)AAA(爱卫办主任)AAA(合医办主任)

成 员:各股室负责人,各卫生院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行政办公室,AAA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工作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范围:全县涉药单位、餐饮企业。

(二)“打非治违”重点内容:食品药品安全。

五、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餐饮消费环节打假专项行动(食品安全股牵头)。1.严厉打击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变质食品违法行为。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霉变大米、标签不符合要求的食品添加剂及来源不明的米面制品、豆制品、饮料等行为的专项整治。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并指定具备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确保食品可溯源。加强对使用肉类及其制品数量较大的集体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重点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来源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加强对餐饮单位特别是中小餐饮单位和集体食堂使用食用油的监督 检查,禁止采购、使用无标识或标识不全散装食用油,依法从严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使用假冒伪劣食用油或“地沟油”加工食品以及重复使用餐桌废弃油脂的行为;引导大、中型餐饮单位和学校食堂采购和使用品质可靠的预包装食用油;建立并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台帐管理、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和流向追溯制度。

2.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在2011年餐饮服务环节“打非添”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强监督检查和培训、指导,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和使用登记制度,指导经营者严格按照标准规定的范围和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重点对经营范围含制售面点糕点和烧卤熟食项目的餐饮服务单位、集体食堂以及火锅店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为单纯改变菜肴的色香味或掩盖食品变质等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或违反规定的范围和剂量使用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米面制品中非法添加硼砂、熟肉制品中滥用人工色素、面点超量使用含铝膨松剂等违法行为。

3.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餐具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消毒餐具和一次性餐具专项整治,加强对集体食堂、城乡结合部小型餐饮服务单位、车站码头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的检查,重点检查餐饮服务单位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是否查验、索取并留存营业执照和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是 否采购和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严厉打击采购、使用无照集中消毒企业的餐饮具和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违法行为。

4.开展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查。围绕餐饮服务环节食品致病微生物污染、化学危害物质污染、滥用食品添加剂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危害因子,结合我县近年来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测结果、2011年食物中毒事件等情况,制定我县2012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专项抽查方案并组织实施,及时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堵住上游问题食品原料流入餐饮服务环节,同时加强对餐饮食品加工过程中易污染环节的监控。

重点产品:肉及肉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食品添加剂、大米、米面制品、豆制品、饮料、塑料发泡餐具。

重点单位和区域:学校、企事业单位、机关集体食堂、小型餐饮单位、车站码头和旅游景区餐饮服务单位,城乡结合部。

(二)药品打假专项行动(药品管理股牵头)。1.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假劣药品、无证生产销售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的违法行为,坚决取缔制假售假地下窝点和港货店等无证经营药品行为,严厉查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行为以及药品经营企业出租出借许可证经营假药行为,开展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市场销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加大对未凭处方销售处方 药,开展对新开办零售药店未按要求申报GSP认证监督检查。

2.科学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工作,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全覆盖抽验,加大药品快速检测技术工作力度,严厉打击药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化学成分的行为,整治非药品冒充药品现象。(稽查分局牵头,药品股、医疗器械保化股配合)。

3.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广告监测,对发布违法广告的产品采取公告、停止上市销售的行政措施,加强互联网虚假药品信息的监测,严厉打击通过互联网、寄递渠道销售假劣药品和收售药品行为。

4.加强药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做好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和联合办案工作,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或以刑代罚,保持对制假售假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和强有力震慑作用。

重点产品:药品及冒充药品销售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城乡结合部地区等经营场所。

六、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摸底排查、动员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

1、广泛宣传发动。各单位要结合本校实际,认真开展宣传动员,重点把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层层动员,为专项 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2、深入排查摸底。各单位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细致的排查摸底,并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情况明。

3、认真安排部署。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单位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上级通知精神,强化责任分工,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5月1日-10月30日)。各单位按照各自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的具体措施,以抓好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等为重点,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确保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促进食品药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第三阶段:总结通报阶段(11月1日-12月25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开展安全生产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总结报告报局行政办公室。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持续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健全督查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积极组织开展专项行动。(二)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不断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保护广大公众饮食用药安全,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稳定。

(三)转变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作风建设年”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加大食品药品监管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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