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2024-07-26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精选6篇)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1篇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我镇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岚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学校食品卫生安全检查的通知》精神要求,由镇中心校牵头,各相关单位配合,对春季开学前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集中时间对全镇8所学校的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进行了监督检查,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扎实开展春季开学前学校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岚头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高度重视,及时协调镇中心校、卫生院等单位,成立联合检查组,由岚头镇分管领导带队,对全镇范围内8所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

二、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检查

(一)学校食堂食品卫生

检查学校食堂1个,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并按卫生许可证核定项目为学生供餐;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完善了相关的卫生管理制度并上墙;加工场所、设备设施布局均按照量化分级管理评审达标要求进行设置、配备

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食堂因食品卫生监督量化评分未达C级,未取得食品卫生许可证开展饮食加工;

2.部分学校食堂由于从业人员变更、新增从业人员等原因,未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上岗;

3.少数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缺乏相应的食品卫生安全知识,导致食品加工程序混乱,不符合安全及卫生要求;

4.学校食品采购索证、试尝留样、餐用具消毒、从业人员培训和晨检、落实卫生制度及考核奖惩等记录不全;

(二)生活饮用水

检查学校7个,各学校和幼儿园具备较完善的饮用水防护设施,配备有专人管理,对水质进行了卫生监测,每学期定期对蓄水箱进行清洗消毒。蓄水池(箱)加盖。

存在的主要问题:

1.虽然对饮用水进行了消毒、清洗,但仍有少数学校无消毒、清洗记录;

2.未制定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个别供管水人员未参加健康体检和培训;

(三)学校传染病管理

重点对学校传染病报告登记情况、计划免疫情况以及传染病处理预案进行了监督检查。基本做到有组织领导、有工作计划、有措施、有专人负责,能按照传染病防治工作的各个环节,抓住重点、难点开展工作;开设了健康教育课程,做到了定时教学;学生做到了定期体检并建立健康管理档案,按照要求进行预防接种;对学校出现的传染病基本按照要求进行了报告和隔离。存在的主要问题:

1.部分学校传染病防治工作计划不明确,疫情报告制度、学生晨检制度、场所定期消毒和卫生清扫制度等未建立健全,对已开展的部分工作无书面记录;

2.学生病假、患传染病和因病缺课情况缺乏详细记载;

3.个别学校未成立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未设置校医室或保健室,未配备校医或保健医生,传染病防治工作相对薄弱。

三、下一步工作

通过监督检查,卫生部门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学校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责令限期进行整改,到期进行复查验收。教育、卫生等部门还将在下一步指导督促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力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传染病防治法》、《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严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校内食品卫生、饮用水、传染病的监督管理;

(三)建立饮用水管理制度,对学校自备水源及二次供水水源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进行消毒处理,定期对水塔进行清洗消毒并做好记录;

(四)建立新生入学查验计划免疫接种合格证制度

岚头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三月十日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2篇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教育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食(2012)*号)文件精神,我局于2012年3月5日至20日开展了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现将此次专项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布置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我局研究制定了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领导小组。为确保此次活动高效有序开展,专门召开全体卫生监督员会议,对专项检查工作做了具体的安排,明确工作任务、范围、重点、要求。

二、检查重点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收回自办自管情况(即贯彻落实“★★府办发〔2011〕**号”文件情况);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持证情况;建立与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管理制度情况;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教育情况;原料采购、加工制作、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规范情况;严禁高等院校以外的各类学

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严禁各类学校食堂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等控制高风险食品和原料措施的落实情况;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食堂基本条件和卫生环境,以及食品加工、贮存和保温、冷藏、冷冻、留样等设施设备配置、运行、维护情况;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培训及个人信息档案的建立、饭菜价格、管理制度等信息公示情况;留样、清洗消毒等工作记录情况;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情况等。

对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学校的食品安全工作要重点检查,主要检查其组织机构和责任体系是否建立,硬件设施是否符合要求,供餐内容和模式是否合理,食品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检查情况

此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共出动车辆18辆次,卫生监督员269人次,共检查了115所大、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制作指导性卫生监督意见书115份。

四、存在问题

1、学校及托幼机构主要领导和管理人员对食品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学校对食堂卫生管理督查力度不足,卫生制度不落实,从业人员缺乏卫生意识,对食品加工流程不熟悉,食品加工操问题作环节不规范。

2、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因面积狭小,食堂布局不

合理,不能进行区域划分。

3、食堂内因设施不足,食品不能完全进行分类摆放,加工流程不能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动物类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加工未能分开;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不到位。

4、部分学校食堂校、托幼机构采购进货验收制度落实不到位,未能规范进行索证索及台账登记。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进一步提高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完善管理机制;包括对硬件设施的投入,管理制度的建立、完善与落实,有计划地对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的培训。

2、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学校规划、建设(包括改建、扩建)过程中统筹考虑食堂设施和条件的改善,把学校食堂建设纳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等相关教育工程,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有关要求,设置食品原料处理、食品加工、贮存等场所,配备相应的冷藏冷冻、清洗消毒、防蝇防鼠、更衣洗手等设备或设施,最大限度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3、加强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学校食堂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购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采

购记录制度。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票据。

4、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卫生知识的宣传等,教育学生掌握一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做好个人防护。

★★卫生监督局

2012年3月20日

附件:2012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上报单位:(盖章)填报日期:2012.3.20.凯里市卫生监督局

填报人:杨为民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3篇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精神,配合我市全面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和师生身体健康,我所于2014年2月15日2014年3月15日,分成二个检查组对市辖区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所领导高度重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所长为组长,分管所为副组长,稽查二、三科、综合科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两个检查组,一个宣传组,保证了专项整治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

(二)强化培训宣传。一是与学校领导座谈,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探讨我市创建全国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的关键时期校园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二是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进校园。每检查完一个学校,结合发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现场培训。三是加强宣传。检查中,我所邀请了电视台、报社记者实地进行了专题报道,并结合3.15活动在相关学校举办宣传咨询。据统计,在本次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中,举办座谈12次,现场知识讲座6次,相关媒体报道12篇,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三)严格开展整治。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城创建活动同时进行,主要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各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并落实情况,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两证情况,环境卫生、个人卫生、食品用工具及设备、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卫生设施、工艺流程情况,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情况,食品添加剂采购使用情况,食品贮存情况,食品加工、食品留样情况,餐饮具消毒,餐厨废弃物处置及台账登记情况等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各学校食堂在今年元旦春节专项整治中对我所提出的监督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小组在检查中给各食堂下发《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自查表》让其自查,再结合自查情况及现场监督检查填写《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表》,通过自查及督查,将问题及时暴露出来。一般问题下达监督意见书,能当场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当场到位的限期整改;一般违法行为责令整改并给予当场警告;严重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将立案查处。检查中,各小组还对各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进行了登记。据统计,在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检查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人次,检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57家,初步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信用信息档案57家,下达监督意见书57份,责令整改4家,警告处罚4家,立案查处8家,收缴不合格食品及食品添加剂120公斤。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强化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高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了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

二、存在问题及解决办法

通过检查发现,各学校都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设有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管理力度也有所加强;各食堂经营者经过我们反复的宣传培训及现场指导,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认知度逐渐加深,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及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逐步提高。但由于食堂大多为承包经营,承包到期后,部分食堂经营者会有变更,新经营者往往是没有学校食堂的管理经验,导致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与学校现有的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脱节,管理制度得不到落实。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部分食堂在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中没有索取并存留相关的证明文件(或索存不全),没有建立采购验收台账;

2、部分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意识不强;

3、食品留样没有严格按制度执行;

4、冷藏食品没有分类且生熟未分开储存,常温保存食品没有及时清理,存在经营标识不全乃至过期食品现象;

5、餐厨废弃物处置没有按要求进行,有的食堂没有与收运者签订收运协议,没有登记处置台账。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4篇

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中小学校、托幼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4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监二„2014‟27号)和省食品药品监督监管局、省教育厅、省卫生厅《关于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4‟4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于3月份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县学校食堂基本情况

(一)学校食堂情况。全县开设食堂的学校和托幼机构共有79所,其中中小学食堂38所,助教中心食堂1所,村小3所,托幼机构食堂37所;对外承包的食堂16所,在校就餐人数11049人。

(二)检查基本情况。此次共出动执法车辆36台次,执法检查人员45人次,共检查各级各类学校食堂38所,助教中心食堂1所,村小3所,托幼机构食堂37所,覆盖率达100%,其中持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60所,持证率76%;食堂从业人员数141人,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人数118人,持证率84%。通过检查当场给予警告 行政处罚的39家,责令改正58家,立案查处2家。(具体检查情况见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三)量化等级动态评定情况。此次检查我局对60家持证单位进行食堂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动态评定,评定结果为A级单位的12所,B级单位48所。

二、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基本状况

从检查的情况看,通过深入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县学校食堂整体卫生状况有了明显改善。所有学校均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食堂环境定期清洗和保洁,食堂从业人员均取得有效健康证明;多数学校食堂索证索票制度落实到位,未在仓库查见超过保质期或储存不当的食品,未查见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劣质食用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塑料餐盒、筷子的情况;大部分学校食堂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管理逐步规范,但仍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基础设施不完善。部分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存在布局流程不合理,功能分区不清,没有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顺序合理分区;食品处理区面积过小,没有设置备餐专间,没有设置通过式预进间和传递窗口,备餐专间内没有空调设施。3所村小硬件设施严重欠缺,没有保障食品安全的基本设施设备。个别学校食堂由于受工程进度的影响,未能按期完成,导致学校在简易场所开设食堂。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学校对食堂食品安全 2 管理督查力度不足,食堂管理人员形同虚设,未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培训,从业人员缺乏食品安全意识;部分学校食堂采购进货验收制度不落实,未进行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有的食堂即使作了验收登记,记录过于简单且项目不全,流于形式;部分学校食堂留样制度执行不到位,留样记录未及时填写,有的食堂虽执行留样,但存在留样数量和留样时间不足的问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食品加工操作环节不规范。部分食堂从业人员未按照规范操作,采购的食品直接堆放在地面上;擅自变更加工操作场所,设有的功能场所未使用,直接在柴火间内进行食品加工烹饪,烹饪好的饭菜未及时存放到备餐间;餐饮具未坚持每天消毒,消毒柜不使用、消毒时间过短等不规范操作均存在;

(四)安全隐患仍存在。个别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常年使用未经检测的自备井水或山泉水,对饮用水安全防范意识差,生活饮用水的水井也未加盖上锁;个别学校对学生供应的桶装饮用水未向厂方索取同批次的检验报告书。一些学校食堂临时关闭或者食堂不能满足学生就餐的需要,学生流向学校周边的个体餐饮经营户和托餐家庭就餐,这些就餐点普遍存在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淡漠、必备的设施设备配备缺乏、环境卫生条件差等问题,给学生饮食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

三、下一步具体措施

针对我县学校食堂的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建议县教体局会同我局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不断提升学校 3 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一)加强对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导。对存在问题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督促限时整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存在问题较多、食品安全隐患较大的学校、托幼机构,我局将对学校负责人进行约谈并开展“回头看”工作,以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同时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帮助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提高安全意识,转变观念,规范经营。

(二)加大对食堂基础设施的建设。建议教体局督促学校要把食堂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来抓紧抓好。用好政府安排的专项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设备的升级改造,在新建、改扩建食堂前将食堂设计图纸送我局进行前期审核,我局将组织人力对新建学校食堂在设计施工过程中进行技术指导。

(三)加大对食堂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以健康证持有情况、环境卫生、餐饮具消毒、原辅料进货验收和食品留样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在以后的执法检查中,对违法单位一律进行行政处罚,特别是一些经多次督促尚未整改的单位,我局将加大处罚力度,并向有关单位通报,必要时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曝光。

(四)全面推行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和食堂食品安全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我局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为切入点,对持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情况进行授牌公示,促进学校按照食品安全监督量 4 化分级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管理能力。以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示范食堂”创建工作为载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逐步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水平。

附件:1.专项监督检查统计表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5篇

工作总结

为加强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禹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禹州市卫生局、禹州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印发的《2013年春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禹食药监[2013]2号)文件要求,我所按照方案规定负责对市区中学食堂进行全面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精心组织

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召开了领导班子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工作要求。

二、工作重点

根据方案要求,此次检查重点: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员并落实管理责任;

2、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超出许可经营范围。

3、硬件设施情况,操作间布局是否合理、是否有“三防”措施、是否配备了有效的消毒设施,设立专用餐具保洁柜;

4、制作加工情况,是否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

操作规范》进行操作。

5、制度落实情况,是否建立了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的验收和进货台帐。

三、检查情况

本次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220人次,检查学校17所,16所开办的有食堂,食堂数26个。同时,对学校签订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告知书、承诺书和学校食堂餐厨废弃物处理协议。并将食品安全承诺书张贴在餐厅醒目位置,接受学生及家长监督。

四、存在问题

1、部分学校食堂无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2、部分学校食堂从业人员不能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3、部分学校食堂布局不是很合理,无采取消除“四害”措施。

4、部分学校食堂消毒设施还需改善。

5、食品原料采购进货台帐和索证索票制度不完善。

岚头镇2011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总结 第6篇

重点内容

一、开学条件保障

1.组织师生按时返校情况。教职员工是否及时到岗,学生是否按时返校

2.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情况。是否积极落实囯家资助政策,是否出现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3.实验室及实习、实训保障情况。实验室、实习场所及其设施设备配置是否符合教学需要,运行维护是否符合国家规范.职业教育学

校校内实训基地和校外实习基地条件是否满足教学计划需要,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双师型”教师是否满足教育教学需要

4.后勤保障情况。学校网络、多媒体设备、教学终端等各种教学设施设备及生活设施设备是否经过检修维护,饮食、住宿、水电暖等各项后勤保障工作是否到位

5.经费保障机制落实情况。是否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并落实资金,是否对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是否存在经费截留问题

6.开学主题教育情况。是否认真落实《中小学生守则(2015年修订)》,做到上墙、入屏,并开展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三爱”和节粮、节水,节电“三节”教育活动以及安全防范主题教育学校是否做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普查和心理危机排查工作,对心理危机事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

校舍安全管理

7.校舍隐患排查情况。是否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年检制度,定期对校舍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将排查信息录入全国中小学校校舍信息

管理系统,消除所有D级危房。是否建立学校危旧房屋排查整治合账,尤其对学校危旧房屋建立整治规划,及时维修、改造和加固,对D级危房是否及时封存并落实拆除措施。

三、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

8.食品与饮水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

不斷完善学校食堂就餐环境。学校食堂食品釆购环节、运输环节、储存环节、加工环节等是否存在卫生和安全隐患。自备水源、二次供水及直饮水设施、食堂蓄水池等是否清洁、消毒,是否进行水质检测。

四、校车安全管理

9.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是否制定《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县级校车服务方案,校车管理机构及协调工作机制是否健全。

10.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和校车安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拼装车、报废车、未取得校车使用许可车辆接送学生,以及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人员驾驶校车、超速、超员、不按许可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是否按照要求设置校车站点,校车运营是否按照要求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学校门口道路是否设置警示牌、减震带。是否针对不同季节交通安全特点,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开展事故逃生演练和应急处

置演练.五、校园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

11.学校“三防”建设落实情况。学校是否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置装备,校园重点部位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寄宿制校园是否设专职宿舍管理员,校园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完善。

2.重点领域治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切实加强学生预防溺水事故的宣传教育育是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校园拥挤踩踏事故,维持好高峰时段学生上下楼秩序,是否强化校园消防安全防控,进行电器火灾综合治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配置及完好有效情况,组织开展消防演练和应急疏散演练,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杜绝中小学校宿舍明火取暖现象。

13.校园安全稳定情况,是否落实反恐工作责任制要求,强化反恐防范知识宜传教育,全面清缴恐怖音视频,完善反恐防范工作预案,强化应急处突工作准备,加强网络安全和舆情引导,确保学校安全稳定。是否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构建由学校、实验室组成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建立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建立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开展实验室重大危险源专项定期检查,开展实验室安全应急能力建设建立实验室安全制度报告制度等,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14.防范非法入侵校园导致学生伤亡情况。各校是否制定健全舆情信息分析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排查化解联动处置机制和工作责任制是否加强安全保卫工作队伍建设,是否定期开展安全应急演练工作是否经常性对师生开展法制教育、公共安全教育和反邪教警示教育

15.校园欺凌和暴力治理情况。是否集中对学生开展以校园欺凌治理为主题的专題教育,是否建立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是否制定完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16.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警校联动机制是否建立,校园周边公安机关高峰勤务,“护学岗”和群防群洽机制是否健全,校园周边警务室民警是否经常到校沟通联系、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是否经常协调有关部门对重点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进行专项排查整改,非法出版物、网吧、娱乐场所、危险玩具销售整治,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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