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2024-08-24

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精选2篇)

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第1篇

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今年来,安仁县公安局结合县委“万名干部驻千村”和公安民警“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努力创新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方法,深入排查化解影响和谐稳定的源头性矛盾,与基层组织密切配合,认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处臵群体性事件,努力为建党90周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着眼“查”,健全机制预防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坚持日常排查、重点排查与专项排查相结合,从机制上保证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到位,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一是坚持日常排查制度化。建立健全了矛盾纠纷排查新机制,将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制度化、日常化,将排查触角深入到辖区单位、小区、企业、学校和家庭等社会基本单元,确保从源头上及早发现预防各类矛盾纠纷。二是坚持重点排查网格化。对容易引发矛盾纠纷的敏感节点、重大事件及特定阶段开展梳理排查,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把纠纷苗头预防在初始阶段。如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县局对辖区有上访苗头的人和事进行网格化排查,逐一落实领导和民警的化解稳控责任,消除了多起上访苗头,实现了涉法涉诉进京上访零记录。三是坚持专项排查经常化。由治安大队牵头,经常组织各派出所对辖区可能肇事、惹祸的精神病患者、有暴

力倾向的人员开展专项排查,对可能影响安全稳定的特殊人群逐一建立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危及辖区社会治安稳定的重点对象,逐一落实派出所民警与基层组织的防控责任,从源头上做到有效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和危害。

二、全面“访”,贴近群众化解矛盾纠纷

县公安局把“大走访”活动与化解矛盾纠纷、帮助群众排忧解难有机结合,努力构建警民和谐关系,确保社会政治稳定。一是坚持定期走访。局领导及机关综合部门负责人每个月至少抽出一天时间到基层走访,派出所民警必须确保每周有三天时间到责任区工作,与群众面对面地座谈、交流,广泛收集社情民意,能当场答复解决的,当场答复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带回来研究处理,限期回复。二是坚持联合走访。结合“万名干部驻千村”活动,对全县215个行政村(居)逐一落实责任民警,主要担负收集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开展法制宣传、健全基层治保组织等任务。驻村民警坚持与驻村县乡干部联合走访,涉及到非公安职能范围的意见和建议,则与驻村县乡干部共同做好群众引导工作,积极向上级和有关部门汇报,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三是坚持定期回访。对“大走访”和警务调查中群众反映的重点疑难问题,要求各部门逐一建立工作台账,事后由相关部门领导进行效果跟踪回

访,特别是涉及到户籍管理、纠纷调解、案件办理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问题,必要时由分管局领导进行回访,直到群众满意为止。今年来,全局民警深入社区、企业、农村走访群众5600余人次,搜集社情民意1200多条,化解矛盾纠纷480余件。

三、创新“调”,变换角色消减矛盾纠纷

近两年,全县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因工程建设、征地拆迁、行业竞争、河沙开采、山林水事引发的矛盾纠纷层出不穷,涉及范围广,利益关系复杂。为此,县公安局将行政调解、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有机融合,推行“三调联动”,凝聚合力化解矛盾纠纷。一是当好主角,邀请各方参与调解。在办理因纠纷引起的治安案件中,派出所坚持平和执法理念,邀请乡镇司法所调解员和当地干部群众代表参与,将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有机结合,探索出一条基层大调解工作格局。二是当好配角,积极参与基层调解。对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一般民事纠纷,派出所民警既不袖手旁观,也不越俎代庖,而是坚持以村级人民调解为主,积极配合并主动参与,一边向当事人进行法律政策宣传,一边耐心细致地进行思想开导,尽一切可能化解双方矛盾。三是当好导演,协调各方共促和解。对影响全县社会政治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如出租车行业竞争、重点工程征地拆迁等,县局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如为妥善化解县工业园区征地、建设中的矛盾纠纷,县公安人员局专门设立了治安执勤室,全面搜集各类涉稳情报信息,为县委、政府科学决策当好参谋助手,同时协调相关部门化解30余起矛盾纠纷,有力确保了工业园区建设顺利进行。

四、立足“早”,快速处置平息矛盾纠纷

群体性突发事件因矛盾突出,涉及人员多,社会影响大,必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臵。一是早发现快预警。在辖区内广泛物建维稳信息员,构建高密度基层维稳情报信息网。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通过情报网络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预警,为党委、政府处臵决策赢得了主动。今年来,县局通过情报信息预警,化解处臵了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40余件。二是早报告快出警。在接到涉稳信息后,县局一边向县委、政府和市公安局报告,一边迅速深入事件群体中,获取有价值情报,掌控事件苗头,认真分析研判,为妥善处臵群体性突发事件提供有效建议。三是早处臵快平息。建立完善了非法聚集活动应急处臵预案,不断加强实战演练。今年来,县公安局坚持早处臵、快平息的原则,成功处臵围堵县委、政府大门等非法集访事件6起,并严格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拘留12人,刑事拘留3人,劳动教养2人,有力地维护了全县社会政治稳定。

安仁县公安局刘家义2011年5月24日

安仁县公安局创新四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 第2篇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 首先进行调解, 这是我们的职责, 但是我们还应将矛盾化解的关口再前移, 及时防止矛盾的扩大, 将纠纷更好地解决在萌芽阶段……”去年4月的一天, 河北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在工作调研会上向全体法官说道。

早在去年年初, 该院就在区委、区政府的指示精神下, 开始着手制订与社区调解对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新模式。

2010年6月, 随着硬件设施的陆续到位, 河北区人民法院在辖区建昌道街综治信访服务中心首建“诉讼服务工作站巡回法庭”, 选派具有丰富审判经验的法官, 每周二、四到诉讼服务工作站开展诉讼法律咨询、办理诉讼远程立案、进行诉前案件调解、化解涉法涉诉信访等工作, 逐步构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对接的大调解格局, 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

不仅如此, 依托“巡回法庭”, 法官们还加强了与各街道居委会主任的沟通与联系, 对辖区内的矛盾纠纷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同时,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缓冲器”和“稳定剂”的作用, 利用陪审员身处基层、了解基层动向、在基层有一定威信、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 协助法庭开展调解工作。

某小区的24户居民, 多年来饱受水管老化问题的困扰, 用水困难, 严重影响了全楼居民的生活。居民通过各种渠道反映这一问题, 都未解决。去年6月, 当地居民来到“河北区法院诉讼服务工作站巡回法庭”, 请求法律帮助。

“驻站”法官经调查发现, 居民受到长期困扰在于两个关键问题不能得到解决:一楼是装修精致豪华的空调专卖店, 水管的一部分恰在该店的装修木板内, 重装水管必将使其关门停业, 影响经营;维修期间空调店的营业损失、恢复费用以及安装新水管费用非常昂贵, 这24户居民大多都是低保户, 生活困难, 无法承担巨大的经济支出。

“棘手问题不解决, 就无法彻底解决群众的用水难问题!”考虑到实际情况, 法官随即组织当事双方开展协调工作, 同时邀请陪审员共同调解此案。

面对前来进行调解工作的“威严”法官和有“亲和力”的陪审员, 当事双方在感到新奇的同时, 也对这样的办案模式非常支持。

接下来的调解中, 陪审员充当“和事佬”的角色, 对店老板进行耐心分析讲解, 让对方意识到问题的重要性, 在经过反复耐心调解, 店老板最终被诚心和为民精神所感动, 同意在店内施工, 只要在完工后把墙面恢复即可, 不再追究经济补偿。

第一项问题解决后, 法官们又马不停蹄的去协调各方筹集安装维修费用。在一个多月的协调奔波中, 最终说服相关部门为群众成功安装上了新水管, 并负责对空调店损坏部分进行恢复。

“巡回法庭”的工作得到了当地群众的高度评价和赞扬, 转天, 这24户居民和当地居委会以及空调店老板便给河北法院巡回法庭的同志们送来了真诚的感谢信, 信中的一句话道出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动心声, “打开水龙头, 畅快的水流, 流入各户居民的家中, 更流进了我们的心中……”

自去年6月初在建昌道首建诉讼服务工作站后, 河北区人民法院又相继在月牙河、王串场街建立诉讼服务站, 积极开展各项诉讼服务, 共接待群众咨询150余次, 开展诉前调解解决矛盾纠纷92件, 诉讼服务工作站的工作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远程调解, 寻找利益平衡点因案制宜“快”字上下功夫

“有些案件的调解, 必须要在‘快’字上下功夫, 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方法, 因案制宜, 让彼此在沟通过程中找到利益平衡点。”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负责人说道。

据介绍, 去年以来, 该院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 本着以人为本方便诉讼的原则, 利用现代科技创新, 发展多种形式的远程调解模式, 收到很好的社会效果。

2010年6月10日, 风和日丽的一天, 但此时, 在河北区某公司负责人的心中, 却不平静。

原来, 该公司的职员张某在去年4月初从该公司辞职, 而由于公司的工作失误, 误把后一个季度的工资打到了张某的账户上, 此时张某已远在河南老家, 双方交流后, 对方却拒绝归还这份从天而降的“工资”。

为此, 心急如焚的公司负责人找了河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请求法律的援助, 希望能够把这误打给张某的数千元工资款要回来。

了解情况后, 立案庭的法官立即联系到张某, 开展调解工作。考虑到张某远在河南, 为了节省时间, 提高效率, 立案庭的法官另辟蹊径, 在通过电话与张某取得联系后, 法官用网络视频的高科技方式与张某进行远程对话。

为确保首次远程庭审顺利进行, 法官进行了周密计划和详细安排, 在按照正常调解程序, 展开了简单而不失庄严的网上调解审理, 法官、原告、被告、证人四方“面对面”进行发问、陈述观点、表达意愿。

“这笔钱是在你辞职后误划进账户的, 应该算是不当得利, 公司一旦因此起诉你, 不仅这笔钱款要如数归还, 出庭奔波也会给彼此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经过立案庭的法官通过网络、电话的反复耐心解释和调解, 张某很快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决定当天一分不少的退回这笔钱。这样, 法院的工作人员, 足不出户就为民解决了棘手的问题, 既省了时间, 又省了经费。

问题得到解决后, 当事公司的负责人对法院的办事效率赞不绝口。承办此案的法官说“使用现代科技辅助办案, 可以大大提高办事效率, 不仅开创了调解工作的先河, 也为用‘和谐’方式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创造了条件。”

寻求调解突破口成功化解矛盾纠纷

多年来, 河北区人民法院一直牢固树立“能调则调、调判结合、情法并重、和谐共赢”的调解理念, 把“重调轻判”作为年终考核法官工作的一项重要指标。

而如今, 这一理念又有了进一步创新, 对于尚未开庭的案件, 办案法官在做调解工作前, 会先将双方当事人的材料进行全面了解, 并通过前期走访、交流, 帮他们“降温”消气, 并在适当时机寻求调解突破口对双方当事人作调解。

一次, 民二庭审理了一起雇佣合同纠纷案件。原告是被告雇佣的装修工人, 原告给被告干完装修工程后, 被告欠原告工钱没有给付。

承办人法官接到案件后, 立即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电话联系被告, 接电话的是另外一个人, 法官多次与其通话, 其都说联系不到被告。

本着对案件负责、对当事人负责的态度, 法官多次找到被告家, 但对方家里一直无人。对此, 承办法官并未放弃, 在两天后的一个下午, 被告终于被“堵”在了家里, 法官说明来意后, 为其订立了开庭时间。

几日后, 原、被告准时到庭应诉。庭审中, 被告认可欠原告工钱, 但是现在不能给付, 要等法院判决后, 原告申请执行时再说。到了这一步, 经验丰富的法官已经看出了“门道”, 被告有当“老赖”、造成此案执行难的可能。对此, 法官根据被告“入档”中的背景、职业等情况, 精心制订了一套调解方案。

在休庭后, 法官找到被告, 从他从事的装修工作, 谈到他喜欢的油画;从原告的不容易, 谈到其触犯法律的严重后果……在融洽的气氛中, 被告最终改变了想法, 决定将所欠工钱立即给付原告, 双方握手言和。

法官说:“民事案件错综复杂, 既要把握程序的合法性, 又要注意实体的真实性, 不管哪种类型的民事案件, 弄清当事双方的‘人物档案’, 查清案件的‘事实档案’, 都对做好调解工作大有裨益。”

面对各种纷繁复杂的民事纠纷, 河北区人民法院以公心、真心、诚心和耐心, 在法、理、情中寻找结合点。去年上半年, 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2268件, 调解结案1300件, 调解率为57.3%, 同比上升了6个百分点。

胜败皆服是司法审判的最高境界, 皆服, 意味着共赢。客观地说, 这个境界只能通过勉力追求而无限趋近, 真正要做到这一点, 在实践层面上还有相当的难度, 今后, 河北区法院将进一步创新调解方法与思路, 不断探索多元化调解方式, 在案件质量和社会效果两方面, 向着更高的目标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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