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

2024-05-29

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精选8篇)

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 第1篇

预算执行审计是法律赋予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国家审计永恒的主题。其监督制衡作用日趋明显,成效和影响不断扩大,对于规范财政管理行为,健全财政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管理体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为做好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开展审前调查,针对部门特点掌握被审计单位情况

为了摸清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一方面可以发放调查表,要求被审计单位按照调查事项如实填报情况,并提供有关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另一方面还可以采用走访和召开座谈会的形式,进行审前调查。通过上述措施,可以对被审计单位的情况有初步的了解,为下一步开展审计工作奠定良好的基础。

由于各个单位的具体情况不同,特点不同,摸清家底的方法也不相同。在审计中,针对资金量大,来源渠道多,内部职能部门较多的单位,选择掌管项目多、资金使用量大的重点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其对项目的立项、资金管理的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在实际工作中是否严格执行;对下属单位较多,创收能力较强的单位,主要对其下级单位的收入来源及规模进行延伸审计调查,核实其是否如实缴纳国家税收,收入是否统一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违法行为;对于人员较少,多数经济活动依托相关单位开展,财务上将资金拨付到外部相关项目承担单位的部门,到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和核实。

二、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搞清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在摸清基本情况的同时,还必须采用有效的审计方法,才能搞清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1、从被审计单位的内控制度入手,了解被审计单位各项内控制度是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是否真正得到了贯彻执行。如会计、出纳是否分开,财权与事权是否分离,款项的拨付是否有严格的审批制度,经费的收支是否全部纳入了单位的预算管理等等。通过对内控制度的调查,从而确定被审计单位容易出现问题和舞弊的环节。这样做有利于突出审计重点,减少盲目性。

2、抓住被审计单位本级预算资金的分配和使用这一主线,沿着资金运动轨迹,一查到底,直到搞清楚资金的最终去向为止。目前在实行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收付后,财政资金不再通过部门和单位的多重账户中转,减少了支拨的环节。按照资金流向进行延伸,弄清资金的真实用途和使用效益情况,将资金的最后使用者与部门及直属单位的审计结合起来。特别是要重视对时间较长的往来款项和异常业务往来的资金流向的审查,从中可以发现大案要案线索。

3、在审计环节上,要紧紧抓住预算执行的“过程”进行审计监督。审计人员应从立项审批、预算、资金收付、项目评价等各个环节着手,对照批复的预算,做到逐项、逐个环节的审查,看是否严格执行预算,是否不按预算和偏离预算的情况发生,进而跟踪预算执行的结果。要特别关注预算执行的结转、结余,因为这是预算执行质量的重要体现。针对结余资金过多的现象,还应从体制和制度上分析查找原因,促进其加强部门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注重分析研究,体现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

过去我们实施预算执行审计,往往是就事论事,缺乏系统性和针对性,因而审计揭示的问题年年都是“老面孔”,所提建议也是微观的、一般性的,这已远远不能适应公共财政体系的要求。因此,要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建设性作用,注重从政策措施以及体制、机制、制度层面发现问题,分析其深层次原因并提出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深化改革,加强预算管理。首先,加强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和采纳审计意见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被审计单位落实审计决定、采纳审计意见情况的督促检查,保证被审计单位积极落实审计决定和意见。其次,以规范预算管理为目标,加强被审计单位的制度建设和落实。通过审计,不但指出被审计单位内控中的薄弱环节,而且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促进被审计单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和财务管理,最终提高经济效益。

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 第2篇

近年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安徽省审计监督条例》的规定,怀宁县审计局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开展“五年行动计划”活动为抓手,积极落实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创优环境,及时纠偏,着眼发展”的审计服务原则和目标定位,认真组织实施了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在工作中,我局根据不同阶段上级审计机关的要求,结合县委、政府当年的经济工作重点,确定审计工作内容,不断扩大审计调查面和深度,努力挖掘分析影响我县经济发展的深层次原因,并写出了有份量的审计报告,得到了县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进一步扩大了审计机关的影响力。

一、领导重视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前提

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要求紧,审计重点每年都有所变化,因此如何搞好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发挥好审计监督作用,领导的重视支持尤为关键。为此,我局每年都要深入开展调研,详细向人大和政府领导汇报当年的审计工作思路、审计重点和涉审单位的安排意见,取得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此基础上制定审计工作方案报请县长审批后实施。

二、精心准备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基础

每年年初,成立由局长挂帅、分管局长具体负责的预算执行审计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组织审计组人员要到财政局详细了解上一预算执行情况和支出重点,在做好审前调查和审前培训的基础上,按照当年上级审计机关对预算执行审计的要求,制订出审计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任务细化、责任落实;每个子项目审计小组根据审计工作方案,结合审前调查情况,再制订出具体的审计实施方案。为了增加审计方案的可操作性,在方案中明确了审计目标、审计范围和时间、审计程序、审计方法和步骤、审计人员分工、实施审计的时间、审计报告和审计建议的落实及回访等内容。审计方案的切实可行和有针对性,确保了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

为了降低审计风险,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我局从2007年开始严格按审计署6号令规定进行操作,编制好审计取证材料和审计工作底稿,逐日编写审计日记;从2009年开始运用AO系统进行预算执行审计,提高了审计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严密实施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关键

审计实施过程中,按照“预算完整、收入准确、支出合法、资金安全、家底清晰”的标准和“突出重点、查深查透、揭示问题、促进管理、服务全局”的要求,注意严把“三关”。

一是严把审计重点关。

在真实性审计方面突出五个重点,即财政收入有无人为调节因素,收入征管是否及时足额;预算支出是否真实,有无支出挂往来和预算支出科目之间相互调整;预算结余是否真实,结转下年支出指标有无相应资金保证;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是否全额纳入本级预算管理;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是否及时足额拨付等。

在合法性审计方面突出五项内容,即预算执行中的变化调整是否经过人大批准;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是否存在“两张皮”现象;是否存在无预算或未经审批就拨付预算资金;是否存在违规退库或库外直接提取经费;税务部门是否存在违规提退手续费及违规减免税等。

在效益性审计方面突出四个环节,即预算追加支出是否合理、追加依据是否充分;专项资金的安排和分配方案是否合理,是否符合财政支出政策规定并突出了重点;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项目实施是否规范,延伸调查项目实施单位是否建帐、项目的实施进度、项目产生的直接和间接效益等情况;审计发现有假借项目名义骗取或无效益的项目资金,要求财政部门予以追回或暂停拨付。近年来,通过延伸审计,我局要求财政部门对虚报冒领项目资金的,作了追回项目资金处理。

二是严把审计方法关。

在审计策略方法安排上,根据预算执行审计时间紧、任务重、范围广的特点,审计方法必须灵活多变,宏观着眼,微观着手,把财政审计和专项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审计和审计调查有机地结合起来。子项目安排从部门预算执行到民生工程实施,每年都有所侧重,扩大审计覆盖面,突出审计重点,提高审计监督效果。

在审计技术方法安排上,根据财政、地税等预算执行部门会计核算和业务运行的特点,实现由传统手工审计向计算机审计的转变。在运用AO系统审计过程中,逐年扩大财政、地税等预算执行部门财务数据、业务数据的采集范围,探索各种审计分析方法,不断提升审计工作效率和审计效果。2009年、2010年,在国库资金拨付、契税征收、地税收入征管、民生工程资金使用的审计中,运用AO系统审计发挥了巨大威力,发现了传统手工审计无法发现的问题和管理中的薄弱环节。

在审计传统方法运用上,根据传统手工记账的特点,坚持以查深查透为目标。如在预算支出上仔细核对预算支出安排表中的每一笔支出,看是否有支出依据;在票据管理上仔细核对领用单位的票据领用和核销情况,看是否有票据长期未收回、未核销,有无违规核销和超范围等情况;在票据使用上利用平时审计成果或延伸调查票据使用单位,看票据开具是否规范、有无混开行为,票据款是否及时解缴财政专户;在财政预算资金流末端延伸审计上,深入到项目单位或农户走访调查,核实有关情况,注意发现隐蔽性的问题,降低审计风险。

三是严把复核审理关。

为了保证审计项目质量,要求审计人员将所有审计情况全部编制审计取证材料;对查出的问题,要做到材料齐全、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并及时编制审计工作底稿;要求审计人员逐日记录反映实施审计全过程的审计日记,与审计工作证明材料、审计工作底稿互相映证。在审计报告的质量控制上,建立了审计组组长、局法制复核机构和局审计业务会三级复核审理制度,并在每一审计项目上都落实到位。

四、成果运用是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重点

近年来,由于反映了财政运行过程中的一些突出问题,分析了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建设性意见,我县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得到了财政部门、地税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县委、人大、政府的充分肯定,审计结果报告连续三年被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要求审计结果如实向人大报告,接受人大监督;县人大还就审计中反映的一些重点问题进行了督查,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大反响;财政部门对审计中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了落实整改,预算支出的追加程序逐渐规范,专项资金的报账程序逐步完善,票据管理逐步理顺,非税收入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县政府专门研究出台了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

同时,注重发挥审计信息的作用,挖掘和运用审计成果,撰写了多篇审计论文和审计信息,先后被《中国审计报》、《安徽审计》、《安徽审计信息》刊登。

关于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调查与思考(07-12-10)http://.cn 2007年12月10日 16:32 审计署网站财政审计被誉为国家审计机关的“看家本领”,《审计法》颁布后,开展同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更成为审计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由于层次高,影响大,备受社会关注。自1995年开展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以来,就如何进一步深化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工作进行探讨十分必要。现结合实际,就关于深化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作一些探讨。

一、十二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收获

从1995年以来,我局根据《审计法》第四条、第十七条的规定和省人民政府第57号令发布的《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要求,开展了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有力地促进了财税等预算执行部门积极贯彻国家的各项财税政策,严格执行财经法纪,不断加强内部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加强宏观调控,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健康发展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基本摸清了县财政预算执行的家底。县级财政是县域经济运行质量、效益和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是县域经济的“晴雨表”。每年的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我们都注重摸清县财政的家底,从收入预算执行情况、支出预算情况、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三大块做文章,如在看报表上财政收入的增长变化的同时,又考核有效财力又无增加,以及财政收入结构中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比重;既看报表上财政支出的数据又审有无年底支出挂账情况,从而核实年底财政收支平衡情况;二000年二00三根据上级审计机关工作安排还注重了对县财政的负债情况进行调查,基本摸清了县财政底子。

二是切实履行了《宪法》和《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法定职责。十二年来,审计机关从依法审计、维护法律尊严的高度,认真细致,如实指出财政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向财税部门提出了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的建议。

三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财税部门的工作。在十二年的审计结果报告、审计工作报告中,我们对财税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之下,积极组织收入,合理调度资金,量入为出,从紧安排预算支出,确保工资发放,确保重点支出,加强财政管理等方面所做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从而增进了财税部门对审计工作的理解,消除了误会,积极配合审计,把同级财政审计的认识统一到加强财政管理,振兴财政,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富民强县的指导思想上来。

四是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作用。在十二年来的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审计机关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加强财政管理,搞好财源建设,提高财政收入质量,严格预算约束的建议,引起了县党政领导和财税部门的高度重视并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如有关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非税收入管理,财政周转金管理,规范财政部门银行帐户管理,乡镇消赤减债,禁止高息兑付集资款,防范财政风险等方面所提的建议均被采纳,并由审计联合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以县政府文件或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形式下发全县执行,成立了非税管理局。

二、十二年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体会

县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的主要对象是财政、地税、国库等部门,要搞好这一工作,我们认为必须坚持以下几个必须:

第一,必须统一对审计监督的认识。必须认识到对国家财政收支实行审计监督的制度,尤其是开展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对强化审计监督在国家财政经济工作中的地位,健全和完善政府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审计监督工作的层次和水平,树立审计机关权威,推进审计工作走向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县级预算执行审计的目的主要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它是对财政收支实施全面监督的需要;是促进政府加强宏观调控的需要;是帮助人大常委会加强对财政收支监督的需要(预算执行审计成了人大监督政府财政收支的必要方式和有力手段,向人大提交的审计工作报告成为人大评价政府预算执行工作的一个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又明确要求;是与国际惯例接轨的需要(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的审计机关,主要任务都是对本级政府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向立法机关提出审计工作报告)。不进行财政同级审计,就会出现审计监督的“盲区”,对财政部组织的中央预算执行情况就无法进行审计监督。

第二,必须坚持依法审计。预算执行审计是《宪法》、《审计法》赋予审计机关的基本职责,只有预算执行审计

工作搞好了,审计机关的职责才能全面到位,审计工作的法律地位才能从根本上提高,作为审计机关履行职责必须理直气壮,毫不含糊。审计过程中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严格执行《审计法》、《税收征管法》、《预算法》和其它有关财经法规。

第三,必须争取领导的重视。预算执行审计监督层次较高,涉及面广,具有其他审计项目所没有的特点,牵涉到地方和单位的切身利益,尤其是财税部门办的事项有的是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亲自决定的,“同级审”在一定的意义上是审计政府的财政行为,揭露出来的问题,既有财税部门的,也有政府的。故有的同志认为审计财政就是审计政府,这种说法虽不全面,但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同级审计工作的难度,故必须积极争取县委、县人大、县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要真正赢得领导支持,尤其是县政府领导的支持,必须靠扎实有效的工作来争取,也就是要站在政府领导的角度,着眼全局,想领导之所想,不仅要多请示、勤汇报,而且要让过硬的审计质量、让审计成果、让针对性强的审计建议使政府领导对审计工作更加信任和支持。

第四,必须锻炼一支高素质的审计队伍。一方面是政治素质。作为审计机关的领导和从事预算执行审计的同志,要有对国家、对法律、对工作高度负责的精神,坚持原则,敢于碰硬,既然有《宪法》、《审计法》赋予的职权,有政府领导的支持,我们没有理由不去做好工作,否则就对不起国家,对不起法律;另一方面是业务素质。预算执行审计的监督对象层次高,必须熟练掌握现行的政策、法律,有精熟的业务技能技巧,而且知识面要广,否则就不能令财政、税务人员信服,就达不到审计的目的。

三、开展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

要进一步深化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须解决以下几个问题:

一是审计职能不全问题。根据《湖南省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第九条,同级审计的对象主要是本级财政部门(含直属单位)、本级税务机关及直属分支机构、本级政府各部门(含直属单位)、本级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机构、本级财政有偿使用资金,预算外资金和基金的管理部门。其中本级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机构不明确,县金库属于同级审计对象已明确(省审计厅、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湘审财联[2003]2号文件“关于对全省国库部门办理地方预算收支开展审计有关事项的通知”),但配合审计工作尚做得不够;再则,对县地方税务局的审计一般是仅审计了税收收入征收情况,税收政策执行情况,而机关经费财务收支由省审计厅直接审计,市、县审计机关若进行审计,需另行授权方可审计,造成县级审计机关审计功能不全,在目前情况下地税部门的经费除上级主管部门下拔外,地方财政给了相当一部分,不经常性地审计其机关经费,会造成审计内容脱节。二00七年九月省审计厅统一组织对省地税局原局长卿渐伟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延伸到市县可以说是一种有益的摸索。即审计税收业务,又审计经费收支。审计对县国税局的审计事关中央预算执行情况也是需要授权进行,而所征增值税的25%属地方收入,上划“两税”也在基数内返还地方,有关经费也一样一般情况下不能审,其实县财政也给了一部分。自1994年国税局、地税局分家以来,审计署拥有对国税系统的审计管辖权,而地方审计机关,十二年多来一直未单独对国税系统进行审计,仅2000年12月,审计署根据现行审计体制和国税部门的现状,组织地方审计机关参与了一次国税审计。

二是审计报告上报难的问题。县级审计机关实行的是双重领导,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但人、财、物均属地方管理。在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工作之后,就有一个如何处理向县政府和市审计局两个负责一致性,以及向县政府作审计结果报告和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审计工作报告一致性的问题。预算执行审计是一项难度很大的工作,受现行审计体制的局限,受政府支持力度的影响,受财政部门财权的制约,尤其是有的地方财政、审计两项工作由同一位副县长分管,县级审计机关有时处于夹缝之中,十分尴尬,从而导致审计结果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上报难。一方面,县人大、上级审计机关希望审计提供的情况愈多愈好;另一方面,政府及财政部门则希望审计提供的情况尽量把问题减轻和弱化,这给审计执法带来难度,而这种难度不是来自对审计工作的非法干扰,而是来自合法的、体制内部关系不顺的影响。

三是同级预算执行审计和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政府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审计的结合难。《审计法》颁布实施以后,审计机关不仅要对下级政府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还要对本级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这样,就由过去的单一“上审下”制度变成了“同级审”和“上审下”相结合的审计监督制度,以全面深入地反映财政管理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进而从政策制度和管理机制方面提出建议。作为县财政来讲,既接受县审计局的“同级审”,又要接受市审计局的“上审下”,但从十二年的实践看,两者之间有部分脱节的问题,一是由于同级审向上级反映问题不彻底,尤其是有关改变预算级次及牵涉地方利益领导政绩的问题,政府干预不敢如实反映,“上审下”时必须处理。二是“上审下”和“同级审”的审计范围、内容、侧重面之区别在实际操作上难以把握,从而导致相互脱节。

四是预算执行审计与其他专业审计协调难。从广义的角度来讲,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比较大,含本级各部门单位,而一般在年初对上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侧重在财政、税务、国库等部门,确定的延伸审计对象受时间、人员的限制,不可能面太大,否则与平时的审计项目相冲突,且不可能审深审透,故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侧重反映财税部门的问题,其他预算执行单位面上的情况反映不全,不能全面反映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现在一般采取反映上一审计有关预算执行单位的情况。再则,市审计局对县财政决算的审计与对书记、县长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县审计局对县财政预算执行的审计与对县财政局及有关县直部门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究竟如何整合审计资源,有机结合也有待探讨。

四、深化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的建议和措施

针对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建议:

1、完善法规,尽可能改变现行审计体制。建议修改现行法律中有关审计机关设置和领导体制的规定。从体制上要么审计独立于政府之外,成立审计院,与法院、检察院一样,或者作为人大常委会的办事机构。以改变现行“同级审”似同政府内部审计机构之现状。要么地方审计机关,实行垂直领导,使审计机关的人事和经费完全独立,不受地方政府干扰,以保证审计执法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权威性。

2、改变现行的两个审计报告制度,实行一个报告制,以保持向政府负责和向人大报告工作的一致性。现行的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是采用两个报告制,即向县政府作审计结果报告,受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这样有时给人大造成误会,认为审计机关向政府报的是一套,而向人大报的又是一套,我们认为可以比照发改、财政部门的做法,受政府委托并经政府审定,仅向县人大常委会作一个审计工作报告,以体现向政府和向人大负责两者的一致性。

3、着力提高审计人员素质。财政同级审是一项牵涉面广的工作,审计人员必须有宏观意识,要求政治、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上级审计机关有必要举办专门的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培训班,请财政、国税、地税的同志讲课,以提高审计工作水平。同时,审计机关内部有必要进行岗位轮换,做到一专多能,并加强内部职能机构的协作,实行全局“一盘棋”,以提高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以利共同配合,搞好同级审工作。

4、明确审计范围,以全面体现同级审的工作成效。一是地税局的经费收支审计,由省审计厅授权市、县审计机关在同级审时一并进行;二是国税收入审计及机关经费审计建议下放地方审计机关进行。最好是对审计项目实行属地管理,促进审计监督频率的均衡发展。

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 第3篇

一、重视基础工作, 为更好地提高预算执行水平创造条件

(一) 加强会计核算, 确保财政数据真实准确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财政账务处理的核心, 为提高工作效率, 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我们积极引入现代化、科学化、规范化会计核算机制, 利用推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之机, 率先使用了省厅开发的国库支付系统、指标管理系统和账务处理系统等软件。现在, 每天的财政收入通过FTP系统由人行传递到财政总预算账务系统, 预算部门支出的数据, 由商业银行及时向财政传输, 通过网络进行数据传递, 避免了手工输入带来的弊端, 保证了数据的准确、高效。在提高本级工作效率的同时, 注重抓好基层国库执行软件推广培训工作。为确保县级财政部门预算执行信息的准确, 我们大力推广省财政厅信息中心研发的总预算会计, 政府信息县级版等预算执行软件, 多次邀请省厅信息中心技术人员讲课, 亲临县区财政局进行指导。目前, 这些软件在本市全面推广, 县级财政资金拨付程序更加规范, 基层财政数据质量不断提高。

(二) 加强报表管理, 努力提高旬月报表和决算工作水平

这两年, 财政收支形势十分严峻, 各级领导对财政数据非常关注, 在财政收支报表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 邯郸市财政报表做到了及时、准确、高效。主要做法:

一是领导重视。财政收支月报每月上报前都要经过三重把关, 除制表人员外, 处长、主管局长和局长都要亲自审核。

二是规定时限。为确保及时汇总审核全市月报, 按时向省厅上报数据, 将月底最后一天晚上定为县区报送报表时间, 不论节假日或休息日, 有力的加强了报表同志的紧迫意识。

三是做好沟通。设区市的报表工作不仅要做到本级报表的准确及时, 同时, 需要县区同志的共同努力和配合, 为确保能够及时汇总上报, 市与县区同志保持了紧密的联系, 出现问题, 采用各种办法及时解决, 坚持不论什么原因, 都不能耽误全省报表的汇总和上报。

四是落实制度。随时记录县区报表出错信息, 总结出错原因, 并通过电话告知、短信通知、网上通报等方式, 促进县区间的竞争意识, 加强县区对报表工作的重视。同时, 采用百分制考核办法, 分别明确出差错的扣分标准及准时上报的奖励标准, 从制度上保证了报表的质量和及时性。

五是加强学习。2009年, 决算工作之时, 我市总决算岗位人员进行了调整, 在这一关键时刻, 我市不仅实现了无缝对接, 并且在人员紧张的情况下, 积极主动要求参加全省决算汇审。在省厅领导的支持下, 我市有两名同志被抽调到省厅参加决算汇审工作, 这不仅为全省决算工作贡献了我们的力量, 同时也为我市提供了学习和提升的机会, 有效提高了我市干部的素质, 报表水平不断提高。

二、强化支出管理, 充分发挥国库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的作用

近年来, 邯郸市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管理, 把加快支出进度, 提高财政支出均衡性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组织专人深入县区进行调研, 查找支出进度偏低原因, 根据存在问题, 从市本级和县级两方面入手分别采取措施。

(一) 从国库自身工作抓起, 坚持财政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做到快拨付、零停留

按照均衡拨付的原则每月按时拨付人员和日常公用经费。对于专项支出, 不仅将社会保障、粮食直补、扶贫救灾、义务教育等应急事项资金和关系民生问题的各项财政资金纳入财政资金拨付“绿色通道”, 对其他各类专项资金同样实行随到随拨, 确保了资金快速到位。

(二) 加强对处室的督导, 构建支出进度工作长效机制

将支出进度作为一项长期工作任务来抓, 依托信息化手段, 每月由国库处定期将支出进度情况向各业务处室进行通报。针对年底上级专款较多的情况, 建立了专项资金支出进度周调度机制, 国库处及时对处室专项资金支出进度进行汇总、分析和通报, 有效促进了各项专款的及时下达和拨付。

(三) 以制度促规范, 完善支出进度考核制度

一方面继续实行对县区的预算执行考评, 督促各级财政部门大力强化资金管理, 积极采取措施, 加快支出进度;另一方面将市本级支出进度考核分解到业务处室, 对局内各业务主管处制定了《邯郸市市本级资金拨付考核实施细则》, 从资金拨付的规范化和支出进度两方面对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业务的主管处进行考评, 并与我局年度处室绩效考核进行了有效结合。

(四) 加强对预算部门支出的调度, 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通过财政预算执行监控系统, 实时对业务主管处和预算部门的指标下达和实际支出情况进行监控, 对未及时下达指标的业务主管处和已下达预算单位指标而单位未及时支出的, 逐一进行督促, 畅通支出的每个环节, 有效加快了我市财政资金的支出进度。

三、加强财政收支分析, 做好专题研究, 有效发挥国库管理服务财政大局、服务宏观决策的功能

(一) 认真做好每月财政收支分析

财政收支分析是反映财政运行情况的重要载体。特别是这两年,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和经济周期性调整等因素的影响, 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为及时反映财政运行情况, 我们每月都及时准确统计分析全市财政情况, 加强与省厅、国税、地税、发改委、统计等部门的信息沟通, 全方位收集信息资源, 做到了每月有分析, 月月有特点。每月按照省厅要求按时上报分析, 并在7日以前, 将财政收支月报及分析编印成册, 呈报给市委、市政府决策之用, 同时发送县区和局内各处室参考。此外, 为充分利用国库数据资源, 提高数据信息的利用效率, 加强财政部门整体分析水平, 我们根据全市财政总决算、部门决算、各月收支分析表等有关资料, 每年也整理汇编全市财政统计资料, 发送县区和局内各处室, 力求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让数据服务财政工作, 促进财政系统分析水平整体提升。

(二) 深入调研, 不断加强专题分析

专题分析是预算执行分析的一个重要补充, 可以弥补常规分析深度不够的不足, 并可以通过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专题研究, 给领导提供更加科学、准确、全面的决策参考信息。近几年来, 邯郸市在做好日常财政收支分析的同时, 不断加强专题研究和分析, 积极向省厅上报各类调研报告。其中:《关于加快财政支出进度的调研报告》、《五项措施推动县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关于对进一步推动公务卡改革的思考》等文章先后在《公共支出与采购》等杂志上刊发, 为全省推进改革、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供了参考。

近年来, 邯郸市财政形势企稳向好趋势不断增强, 但与兄弟市相比还有差距。面对不容乐观的竞争格局, 我们不仅通过各经济部门详细了解全市各行业的生产经营、利润、纳税、信贷等情况, 并用一周时间, 走访了廊坊、保定和沧州三市, 了解当地的财政经济概况, 通过考察学习, 我们从我市产业结构、税收结构、税源状况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 并形成了《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收入结构应予关注》、《当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报告》和《财政收入对标分析研究》等报告。在《当前我市财政收入形势报告》一文中, 我们从加强经济运行分析、强化税收征管、综合运用经济手段、优化导向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建议和措施。经局长审定报政府后, 受到市领导的高度关注, 在全市紧急召开了各县一把手和各级财税部门、经济部门共同参加的财税经济形势分析会, 报告中的一些具体措施得到了采纳, 并以政府办公厅文号向各县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转发了《关于破解当前财政难题十二条意见的通知》。国库管理服务财政大局、服务宏观决策的作用得以有效发挥。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思考 第4篇

对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思考 第5篇

所谓预算执行审计是指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行政首长的领导下,依据本级人大审查和批准的财政预算,对本级财政及各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好范文,全国公务员公同的天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筹集、分配和使用财政资金的情况以及组织政府预算收支任务完成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的真实、合法、效益性所进行的审计监督。可见,预算执行审计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质量要求高,工作任务重。搞好这项工作需要审计机关精心组织;全力以赴;查深查透,务求实效。预算执行审计作为审计机关的每年必审项目,笔者认为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作出努力和改进:

一、在审计目的和指导思想上要突出宏观意识。

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涉及到本级财政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本级地方税务部门及其直属分支机构、本级政府直接管理的一级预算单位、本级金库及下一级财政等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面对众多的审计对象,在审计人力、财力、物力和时间等审计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不能责备求全、面面俱到,眉毛胡子一齐抓,而要分清轻重缓急,突出重点部门、重点单位进行审计,如重点加强对财政、地税、金库及拨款收费数额大、所属机构多的预算执行部门进行审计。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只局限于就事论事,要从微观入手、宏观着眼,注重抓具有普通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以便为政府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要紧紧围绕本级政府经济工作中心,切实保证财政预算的资源配置、收入分配和稳定经济等职能的有效履行,为政府执行预算和人大监督预算执行提供情况和信息,充分发挥审计部门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二、在审计范围和内容上应有所侧重

⒈加大对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的审计力度当前在地方财政预算中专项补助资金存在着金额较大、项目过多、管理失控、使用不当、效益不高等问题。上一级政府财政或主管部门拨付本级政府或主管部门的专项资金一般都有一定的限制条件,通常是对资金的用途加以明确限定,或者要求本级财政为该资金的使用提供配套资金。专项拨款大多是由下级单位通过申报项目取得的,按规定应作到专款专用,但在对预算执行单位审计中发现专项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问题比较严重,究其原因主要是本级财政财力有限,经常性拨款不能满足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在人员经费、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正常需求,致使大量专项资金未投入到规定的项目上去,而是补充了单位的自身经费。在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计中也发现上级要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因财力不足而迟迟不能到位,甚至出现为应付上级检查对项目资金先拨后抽空转圈的现象,这都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今后对专项资金补助要加以清理改进,根据需要和可能逐项核定,提高专项拨款的科学性、公正性和效益性。

⒉注重对侵占截留上级财政收入问题的查处各级政府之间财政收支的划分是预算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目前各级政府之间财力分布纵向不均衡,从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收支状况看呈现出两头紧、中间松的现象,尤其是县级财政支出负担多,财力来源少,收入缺口大,为防止赤字增大或达到收支平衡,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侵占截留中央或省级财政收入问题,突出表现在中央与地方共享的税收和基金混级入库上,这就要求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重点关注本级财政、地税、金库等部门有无侵占截留属于上级财政收入的问题。

⒊深入开展对预算外资金的审计随着部分行政性收费纳入预算管理和税费改革,财政预算外资金收支数额大幅度下降,但在财政资金总额中仍占较大比重,因此对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监督不容轻视。要认识到预算外资金是国家财政性资金,不是部门和单位自有资金,必须纳入财政管理。按照国家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检查财政部门是否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管理,监督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同级财政专户,是否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违反规定截留挪用,使预算外资金管理逐步走向规范。

⒋加强对预算执行中收支真实性的审计监督在市场经济环境中,会计信息失真、部门单位弄虚作假、隐瞒收入、虚列支出、谎报成绩等现象时有发生。在历年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财政部门将虚列支出的款项及上级补贴的款项通过“预算暂存”等往来户,隐瞒财政收入;地税部门将当年应征的税款漏征欠征延作下年收入;预算执行部门将应上缴的预算收入坐支截留或跨期入帐;一些单位为减少年终结余索取假发票突击列支;财务报告与帐面数字不符,这都直接引发了当年预算执行中收支不实问题的发生。监督被审计单位严格执行财经法纪,真实反映经济业务,已成为审计机关一项艰巨而繁重的任务和义不容辞的职责。

三、在审计方法上要有所改进、将帐户审计作为切入点并贯穿于审计实施阶段全过程。

预算执行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应在当地指定的金融机构只开设一个基本帐户,但由于有的单位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加上主管部门监督不力,多头开户、公款私存、设置帐外帐等问题仍然存在。开户银行帐户记录能够真实反映一个单位的资金运动过程,因此,审计机关应从银行帐户入手,通过对照检查银行帐户可以了解被审计单位资金流动的真实性、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而发现被审计单位有无帐外资金、私设小金库等问题线索,并跟踪检查,将其查深查透。实

践证明,实行全方位帐户入手审计法可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⒉加强审计机关内部各专业机构的配合和上下级关系的协调。

由于预算执行审计牵涉点多、面宽、线广,因而要求审计机关全体动员、精心组织、合理分工、相互配合,实施整体战略。一般审计机关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要根据具体情况分设财政审计组、地税审计组、金融审计组、农林水审计组、行政事业审计组和企业审计组等若干专业审计组;这些审计组成员都在不同的内设机构中从事审计工作,一方面他们可将日常审计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掌握的信息成果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进行提供和利用;另一方面各专业审计组之间在审计过程中不能各自为战,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发挥联动效应。对有经济业务联系的被审计部门和单位,如财政部门与预算执行单位之间、税务部门与企业之间有关的资金往来和经济联系要互通情况、跟踪延查,形成合力,联手出击,这样才能把问题查清查透、不留疑点。同时,上下级审计机关也应加强协调,一方面下级审计机关向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在“上审下”时积极配合;另一方面上一级审计机关应尽量避免重复审计,并对下一级审计机关开展预算执行审计进行业务指导和质量控制,从而正确处理好“上审下”与“同级审”的关系。

⒊注重运用专题调研、重点查询和延伸审查的审计方法开展预算执行审计应体现出审计机关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而选择审计中发现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专题调研不失为一种较好的工作方式。在预算执行审计中应突出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资金的审计监督,注重发现大案要案线索,加大对重大违法违纪问题和经济案件的查处力度。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选择一二个专题进行调查研究,最终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份量的专题材料,提交给上级部门,从而达到为宏观调控和经济决策提供依据、促进政策法规贯彻落实的目的。在审计中要坚持检查帐面资料与走访查询相结合的方法,不光看到问题的表面,更要了解问题的实质,如对会计信息失真、报销虚假发票、资金和资产体外循环、谎报瞒报数字等方面产生的疑点,通过走访经办人和当事人进行重点查询,可以揭露问题的本质,找出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促使其及时纠正和改进。预算执行审计的对象大多是资金管理部门,其存在的一些违法违纪问题,往往需要通过延伸其下属单位才能核查落实,可见采用延伸审查的方法不容忽视,尤其对接受财政拨款数额大、所属二级机构多的一级预算单位审计时有必要对其下属单位进行延伸,从中发现问题线索,揭露深层次的问题。

⒋充分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计算机辅助审计技术是审计人员应用计算机技术作为审计的工具来完成审计工作任务。预算执行审计所涉及的被审计对象,如财政、地税、金库等部门大多使用计算机进行制证、记帐和编报,其大部分会计核算资料都是通过计算机处理系统输出的,在此情况下,审计人员仍采用传统的手工审计方式,就难以达到审计目的。

深化预算执行审计的几点思考 第6篇

一、预算执行审计的范围

《国务院关于200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中指出,“改革和完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此后,财税管理改革不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也在不断完善之中。与此同时,我们应该看到,随着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不断推进,预算的完整性、公平性和公开性有了很大的提高,但与建立公共财政体制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少差距:一是政府预算的编制范围尚未涵盖全部政府性资金,收支缺乏完整性和统一性;二是一般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非税收入、政府负债资金实行分类管理、自求平衡,资金分散,不利于综合平衡的把握;三是预算口径难以及时反映全部政府性资金的全貌,不利于政府全面掌握资金运行情况。

在此情况下,审计机关实施预算执行审计要围绕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不断进行完善,审计的范围应当考虑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不局限于所在地区当前财政预算管理体制和核算范围内的预算执行审计。具体地说,从发展和完善的角度考虑,预算执行审计应当把由纳税、纳费人所缴纳或承担的,由政府拥有和控制的所有财政性资金作为审计范围,这既包括已纳入国库收支的预算资金,又包括尚未通过国库收支的预算外资金,条件成熟时,政府性债务和或有负债也应纳入预算执行的审计范围。通过审计,推动非预算资金的预算化管理,促进实现全部政府性资金的统筹安排和综合平衡,有效保障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同时,实行全口径预算执行审计,这既是整个国际社会有关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的一个惯例,也是审计机关主动适应公共财政体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实际需要,其对于加快解决当前财政收支和管理中存在的结构不合理、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债务依存度过高等突出问题,保障和促进政府公共职责的全面履行,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

二、预算执行审计的主要内容

(一)预算管理制度审计

预算管理制度审计,是指对与预算执行相关的地方性、部门性制度和办法的合规性、公平性及有效性进行审计。这些制度从总体而言,包括收入征管的控制制度、支出的控制程序,支出中重点项目的科学决策制度以及资金管理制度等,具体包括与预算执行相关的预算编制、收入征管、预算分配、预算拨付、预算执行、资金使用和管理、预算调整和追加、预算监督等制度和办法。审计的重点主要是:与预算执行和管理相关的制度是否建立和健全,所制定的制度和办法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公共财政的发展趋势,是否体现了合理、公平的原则等。通过审计,评价预算执行制度的健全性和执行的有效性,以及制度本身的合规、合法、公平性,对与深化预算管理所不相适应的制度以及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不足,提出纠正并完善的建议,以促进完善制度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审计中或许会发现有些制度和办法与《预算法》或与深化预算管理的总体要求有些差距,但是,在本地区当前预算管理基础下有其存在的必要性,或是一定程度上对预算收入的征管、预算支出的控制等有着相对积极的作用。对此,审计部门要通过深入分析和研究,从发展的角度、更能体现公共财政发展趋势的角度提出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以促进预算管理改革的不断深化。

(二)预算执行过程审计

预算执行过程审计,是指对政府的财政收支从编制预算开始,至立法机关批准预算后的执行和决算批准之前的整个预算执行过程进行审计,包括预算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管理等预算执行全过程的审计。审计的重点是具体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部门和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税务、国库等部门贯彻执行财税政策、组织预算收入、安排使用资金、管理和监督预算执行的情况;预算单位执行预算收支的情况等。审计的内容包括:预算收入是来否合规、完整,收入的增长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如何;财政分配是否体现了政府“办公共之事、为公共服务”的公共财政职能,预算资金的支出方向和支出结构是否明晰,管理是否透明;各项支出是否真实、合法;预算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是否安全、规范等。通过审计,客观公正的评价预算执行的总体情况,真实地反映预算执行结果,揭示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主要原因,提出纠正和完善的建议,以促进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工作的不断完善。

值得关注的是,在目前情况下,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和完整,部分预算支出不够细化,预算执行不够严肃,预算调整较多等问题。当前,这些问题的产生是必然的,即有上级财政预算管理上的原因,也有地方预算执行中的原因。对此,审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原因,提出符合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发展趋势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建议,为促进预算执行全过程的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发挥审计监督的积极作用。

(三)预算执行效果审计

预算执行效果审计,是指对财政资金投向政府机构运转、社会公共服务、重点领域、社会保障的正确性以及使用的效益性和管理的规范性进行审计与审计评价,其对于强化预算监督,完善公共财政体系,建设服务型政府,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审计的重点是既要关注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得“对不对”、“实不实”,更重要的是关注筹集、使用和管理得“好不好”,是否达到了预期的效果,目标取向是在审计预算执行真实、合法性的基础上,重点审计预算执行的效益性。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税收和非税收入是否应收尽收;部门预算、社会保障预算、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其他公共预算和专项预算的编制是否完整、科学;政府采购成本是否降低;国库集中收付制度运行是否有效;专项资(基)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是否科学和完善等。通过审计,监督财政预算安排、预算管理和预算单位项目落实情况,纠正部门之间的苦乐不均、分配不公,防止和消除因为预算编制不合理等原因,一方面造成财政资金的闲置、损失浪费和腐败隐患,另一方面则有些单位苦于资金不足不能全面履行职能。

审计中需要注意的是,预算执行效果审计不是以单独形式存在或进行的,应结合于预算执行审计之中,其是在预算执行制度审计、预算执行过程审计的基础上,通过对预算管理的有效性、预算执行的真实、合法性以及预算目标实现情况的审计和分析得以实现的。因此,审计中要以财政性资金为主要对象,把促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为出发点,通过采取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政资金筹集、分配、使用和管理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重点揭露严重损失浪费或效益低下和国有资产流失问题,以促进预算执行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不断提高。

三、预算执行审计的几点建议

(一)预算执行审计要制定规划,确保审计监督的完整性。

预算执行的审计对象面广量大,既有组织和参与组织预算执行的财政、税务等部门,又有预算执行的具体部门和单位,还有这些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中所涉及其他部门和单位。从审计机关自身力量而言,不可能每年对所有预算执行单位、所有财政性资金都进行审计,只能有计划、有目标、有重点地进行。而政府的每一元财政资金其重要性程度是相同的,都需要通过审计监督保障其发挥应有的作用和效益。因此,按照审计署“全面审计,突出重点”的要求,为确保预算执行审计监督的完整性,可以考虑制定预算执行审计规划,这个规划包括中长期规划、计划、专项计划,并按照预算执行中各部门掌管资金量的大小或政府、民众关注度的原则,划分为每年审计对象、二年或n年审计对象。对前者,每年定期进行审计;后者则可采取二年或n年审一次、一次审二年或n年的方法。采取此方法,既能消除审计监督的盲点,确保监督的完整性和全面性,还能对预算执行单位起到审计监督警钟常鸣,避免侥幸性的作用。

(二)预算执行审计旨在对权力的监督,以促进完善和深化预算管理。

每个与预算执行相关的单位(包括组织预算、参与组织预算以及预算执行的部门和单位)在预算执行中,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财政资金权。这此权力包括征收权、分配权、拨付权、使用权、管理权、审批权等等。部门权力是否使用得当,是财政预算收支能否发挥最佳效果的关键所在。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中,要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预算执行权利的制约和监督,严肃查处权力异化扩张、部门利益膨胀,为追求所属单位所属行业微观主体利益而损害公众利益等问题,为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服务。

(三)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要客观公正,与人大预算监督形成合力。

做好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思考 第7篇

审计结果公告是审计机关向社会公众公开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审计事项的审计结果。2003年审计署发布的《2003~2007年审计工作发展规划》中规定:“审计系统要大力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到2007年,除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及其他不宜对外披露的内容外,做到所有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项目的结果,全部向社会公告。”2003年以来,审计署中央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计结果公告,在全国产生了强烈的“审计风暴”,审计整改也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的效果。实践证明,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是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必然趋势,也是审计机关依法履行审计职责,提高审计成效,推动审计事业深入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国家审计机关提高依法监督透明度的重要形式。因此,地方审计机关应依据审计法和审计署的工作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工作,但由于地方审计机关在领导体制、审计环境、审计技术方法等方面和审计署不尽相同,及时研究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实行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重要意义

㈠有利于突破审计体制对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的影响和限制

我国地方审计机关的双重管理体制,使地方审计机关实际相当于地方政府的一个内审部门,在一定程度上使地方审计机关难以保持应有独立性,当审计涉及有关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全局利益与局部利益问题时,就不得不考虑本级政府的意见,在查处中也难免瞻前顾后,很难完全站在国家的立场,依法进行独立有效地监督,不少问题审计机关查出了,但由于是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自身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披露和纠正。这种体制上的限制,是地方审计机关本身无法改变的,不利于地方预算执行审计工作的开展。通过审计结果公告,借助社会监督的“外力”,可以克服法规不健全和审计体制局限等不利条件的限制,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和评价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过程和结果,让社会公众了解政府部门筹集、使用、管理财政资金的状况以及存在问题,监督、评价政府部门公共财政管理的效果、效率,有力的推动政府部门提高政府公共财政管理的水平和效益。

㈡是有利于保证公众的知情权,推动民主与法制建设,促进和谐社会的构建

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社会公众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他们不仅想了解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情况、政府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情况、领导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而且更加关注政府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机关承担了对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使用管理财政资金进行监督的职能,将审计结果客观、真实、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有利于促进政府权力与公民权利之间的互动,促进公众参与的监督平台的构建,将政府行为置于公众的视野之中,满足公众知情权的要求,建设和谐社会。另一方面,审计部门通过审计信息的公布可发现民众关心的热点,又反过来围绕公众的关心的问题进行审计,形成良性的循环。

㈢有利于加强审计机关自身建设。

审计机关同其他经济监督机构一样,在监督别人的同时,自身也需要接受监督,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在一程度上把审计机关的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全社会可以对审计部门是否公平、公正、客观,审计处理是否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评价,被审计单位也可以对审计结果公开进行申辩和上诉。这样也就对审计机关在国家政策法规的掌握和运用、审计业务的精益求精、人员综合素质的提高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助于查找审计工作规范和审计质量效率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审计部门不断加强和完善自身建设,从而有效地促进审计工作不断向法制化、规 1

范化、科学化的方向发展。从另一方面来讲,审计公告制度也是审计机关政务公开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公告,无数双眼睛盯着审计者,它必将对审计机关的廉政建设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㈣有助于审计处理意见和决定的落实,增强审计威慑力。

在目前的体制和执法环境条件下,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的信息处于半封闭状态,知情者不多。受各方面因素的影响,仍然存在被审计单位对预算执行审计揭露的问题整改不积极,审计决定执行不全面,甚至出现个别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处理结果假落实的现象,影响了审计监督效果。实行审计结果公告,将审计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的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合理运用强大的社会公众和社会舆论力量,对被审计单位开展间接监督,督促被审计单位提出纠正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加快改进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而被审计单位为了给公众留下一个知错就改的好印象,会积极主动地配合整改,使审计监督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李金华审计长中央预算执行的审计报告之所以引起这么强烈的反响,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审计报告所显示出的前所未有的公开和透明。

㈤有利于为其他监督部门提供及时有效的信息,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

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可以使人大和各执法执纪部门共享审计结果,可以为纪检、监察、司法部门的介入提供引导性信息;可以为人大监督提供报告性信息。对屡查屡犯、屡犯屡查问题的反复公告,有利于引起人大和各相关执法部门的关注,推动政府预算管理制度和“问责制”制度的完善,防范权力腐败。

二、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现状和问题

㈠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

由于对审计结果公告的种种认识不到位,致使部分地方审计机关存有畏难情绪,对推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态度不够积极。一是对审计结果公告的法律规定认识不到位。《审计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审计机关可以向政府有关部门通报或者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大多数地方审计机关片面地从职权角度来理解,把审计结果公告作为审计机关的一项权利而不是义务,将审计结果公告范围与推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相混淆,认为审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也可以不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至于是选择公布还是不公布,是审计机关自由载量权的范围。二是对推行审计结果公告条件的认识不到位。许多地方审计机关的负责人认为目前与审计结果公告相适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当前经济领域中的违法违纪行为还相当普遍,有的问题甚至还非常严重;社会公众的评价和监督还不够理性等。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布,担心引起群众的不满,甚至产生负面影响,引发一些不稳定的因素,给政府工作造成被动,影响稳定发展的大局。三是对自身工作信心不足。因为公布审计结果,是将自身的审计质量置于大众监督之下,实际上对审计是一种无形的监督,如果审计质量不过关,或违反审计程序、证据不充分,或审计报告出现重大疏漏等经不起考核检验的问题,势必会使自身成为众矢之的。四是由于大部分被审计单位目前还不能从正面意义上去理解和合理利用审计结果改进工作,被审计单位普遍认为这是在亮单位的丑,自然不赞成,尤其是一些权力部门,更是阻挠审计结果公告。地方审计机关担心公告审计结果后被审计单位借机报复、自身合法权益得不到保护等原因,在法律、法规以及上级没有严格要求的情况下,往往不愿主动公布预算执行审计结果。

㈡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受双重领导体制的制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对本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审计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审计业务以上级审计机关领导为主。”由此可见,地方审计机关实行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双重领导体制,这区别于中央审计机关,是地方审计体制的明显特性。国家审计署是最高审计机关,向国务院总理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其责任关系是单向的;但是地方审计机

关却面临着业务管理和行政管理的双向领导,既要受本级政府委托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算执行审计工作,又要向上级审计机关报告工作,对上级审计机关负责,还要对地方人大、社会和公民负责。在我国,虽然党政机关、审计机关、人大以及社会和公民在根本利益上是一致的,但受各自分工、职责、地位所限,各方面所关注的问题和看问题的视角并不总是完全一致,这就不可避免地给地方审计机关推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带来一些矛盾和影响。㈢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具体操作无制度规范

从目前的情况看,地方审计机关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方面尚未建立相应的制度,也没有专职部门,部分市县审计机关甚至没有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审计结果公告的相关工作,因此公告哪些内容,什么时候公告,采用何种方式公告等都没有具体的规定,操作随意性较强。虽然审计署建立了一些制度规定,但总体看这些规范性文件作出的规定相当原则,地方审计机关不易操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对审计结果公告制度只作原则性的界定,缺乏可操作的法律依据;审计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对审计公告的规定缺乏统一性;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不够明确,《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中规定“社会公众关注的”、“其他需要向社会公布的”等用语都很模糊

三、充分评估和防范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面临的审计风险

过去的审计报告主要是在审计系统内部传递,最多是向同级人大和政府报送审计结果,因此影响面较小,风险较小。将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后,在将政府及所属各部门的财政财务管理情况公布于众的同时,也将审计机关履行职责和执法行为置于社会公众的监督之下,由此产生的外部社会对审计的监督主要来自三方面:(1)来自被审计单位的监督。被审计单位在公开舆论的压力下,对报告中讲得不适当的,或者不符合事实的地方会更加敏感。(2)社会各界进行舆论监督。审计工作的质量怎么样,该发现的问题发现了没有,问题处理得到位不到位,问题是不是分析得很透彻,社会公众对这些问题都会进行讨论。(3)审计队伍内部互相监督,同行之间相互进行比较。伴随着这些外部监督的增加,审计结果公告的风险随之而来,加大了对地方审计机关提出诉讼请求的可能性。这种诉讼请求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其一,来自被审计单位。在实际结果内部公开的情况下,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内容的关切度相对较低。有些内容虽然被审计单位不是完全认同,但出于各种原因考虑,经常是保持缄默而不去提出异议。审计结果公告后情况必然会发生改变。一旦公告的内容叙述不恰当,或者有不符合事实的地方,被审计单位肯定会提出,并可能诉诸法律手段。

其二,来自社会公众。审计结果公布于众,在增加公众知情权的同时,由于我国公共资金的使用领域较宽以及大规模国有资产的存在,国家审计结果必然被相关的社会公众所使用,而其对审计报告质量的要求也必然越来越高,公众的期望与现实审计所能达到的目标之间的差距也将随之出现。一旦由于国家审计结果的错报、漏报而使得公众中的利益相关者受到损失,利益相关者往往迁怒于提供审计报告的审计机关,要求其对自己受到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李金华说过,“我觉得审计公告制度本身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来说,更多的是一种鞭策,一种监督,一种促进,也是一种压力。审计公告制度建立以后,客观上增强了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责任感,也对推动提高审计工作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实行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对地方审计机关自身的工作质量提出了挑战,必然要求审计程序合法、证据充分、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建议可行、文书规范,审计质量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检验,而审计公告质量的提高,要通过审计工作自身的发展来解决:一要行为规范,依法审计,二要建立和完善审计项目质量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地方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风险责任意识,把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贯彻到审计工作全过程,切实提

高预算执行审计质量,三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评价,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四要建立和完善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制度,明确规定审计结果公告的内容、方式、范围和审计机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基本原则

审计结果公告的原则是指审计机关在公告审计结果工作中必须遵循的一般要求。审计结果公告是一项政治性、专业性较强的工作,涉及到政府、审计机关、被审计单位和人民群众等方方面面。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作用,尽可能地控制其可能产生的消极效果,审计结果公告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㈠ 诚信原则。诚信原则就是要求公告的审计结果要客观、真实。向社会公布的审计结果必须保证事实准确、客观、全面,所作的审计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只有这样,公告的审计结果才能避免审计风险,才能取信于民,才能发挥审计结果公告的积极作用。

㈡谨慎原则。谨慎原则就是要对审计结果公告的审计风险和社会风险进行合理预测,以判断审计结果公告可能产生的正负面效应,要慎重考虑正面效应和负面效果,谨慎选择公告的形式、内容和范围,对审计证据不足、依据和标准不明、超出审计职责和范围以及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不要求公开的审计事项,如果预期社会风险较大,则不宜公告或暂缓公告。

㈢及时性原则。一般情况下,为了保证审计结论和审计公告的严肃性及一致性,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应当在审计意见书、审计决定书等审计结论性文书生效后进行。这样做是为了避免公告在前,结论在后,万一前后矛盾,造成工作被动的局面。但往往在审计工作中,我们会碰到这样的情况,即有些问题不一定非要等到整个审计项目结束后才能进行审计公告,只要对审计结论把握较大,且又能够说明问题,可以考虑随时公告。及时公告有助于审计公告早日发挥社会监督的职能,如果公告不及时,乃至时过境迁,审计公告就发挥不了应有的作用。

㈣审批授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8条和第9条规定,地方各级审计机关在本级政府首长和上一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审计工作,并负责向其报告工作。基于这一特殊规定,审计机关的审计结果公告必须得到本级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双重授权,否则就是越权行为;如审计机关采用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公告审计结果,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和登记手续。

㈤ 便民原则。便民原则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让公众看得见、愿意看、看得懂。“看得见”就是要求在社会公开发行的报刊上或在电视上、互联网上公告审计结果。“愿意看”就是要求审计结果公告要言简意明,切忌长篇大论。“看得懂”就是审计结果公告要少用专业术语,要让公众看得懂审计公告。

㈥保密性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36 条第2 款规定:“审计机关通报或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遵守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审计机关公布审计结果准则》第5条也规定:“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必须经审计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涉及重大事项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该准则第9 条还规定:“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应当依法保守国家秘密和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商业秘密,并充分考虑可能产生的社会影响。”所有这些规定,都充分体现了政府审计机关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应带着非常谨慎的态度,认真做好周密的保密工作,控制有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五、对开展地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建议

㈠树立公告意识,积极稳妥地推行审计结果公告

要强化审计机关和审计人员的公告意识,使其认识到审计结果公告在促进提高审计质量、扩大审

计影响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消除畏难情绪,树立审计结果公告的理念,坚定实施审计结果公告的信心,努力创造推行审计公告的条件。在推行审计结果公告的过程中,要引导审计人员理性地、辨证地看待审计结果公告,既要反对不顾客观条件和环境,盲目跟风的做法,也要防止瞻前顾后,畏缩不前的做法。只有从实际出发,坚持积极稳妥的方针,大胆探索,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才是正确的选择。在推行审计结果公告过程中,关键是跨出审计结果公告第一步。政府应支持和鼓励当地审计机关试行审计结果公告,审计机关应积极创造条件,选择政府关心、群众关注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审计事项,如新农村建设资金、教育收费、救灾救济资金、重点工程建设等,进行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公告的试点工作,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实现审计结果公告的制度化、规范化。

㈡提高质量,防范审计结果公告风险

提高公告项目的审计质量和公告文书质量,是防范和控制审计结果公告风险的根本措施。一要严谨细致,提高审计报告质量。审计报告是审计结果公告的直接材料,审计报告质量的高低决定着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审计机关一定要高度重视审计报告质量,要把审计报告的质量当作审计机关的头等大事抓紧抓好,使审计报告反映的事实确凿、证据充分,逻辑严密、层次清楚;既要做到数据无误、定性准确可靠,又要做到用词客观、准确、规范、严谨、文字流畅;既要做到评价和结论经得起社会公众的推敲,又要做到处理、处罚的宽严尺度把握准确等。二是要严格把关,提高公告文书质量。要建立健全审计结果公告审核把关机制,要充分听取、认真研究被审计单位的意见,正确的要予以采纳,事实本身不清楚的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切实提高审计结果公告的质量。

㈢建立公告信息反馈机制,提高审计结果公告效果

完善审计预算监督执行的思考 第8篇

一、目前审计预算监督工作的现状

1. 审计机构缺乏独立性。

近年来虽然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被提上了审计日程, 监督体制得到了加强, 这是公认的事实。但在现行审计的体制下, 从我国的审计中央部门以及隶属于地方的审计处, 都是审计机构的组成部分, 对于审计机构上的审计监督执行力度以及设计之后机构的执行情况等都没有一个清楚地规定。究其原因, 就是审计机关与所要审查的机构所属于统一平行的部门, 相关的权利相差不大, 也因此导致了审计监督过后的执行力度较差的原因。

审计的过程只是走走形式, 针对机构的财政的支出以及预算中的各部门所需要资金的预算等都是模糊的概念, 对于预算的金额以及预算中所涉及的工作面等都是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结果的控制以及审计程序的调整都是要对审计机关负责的, 因此, 针对审计预算的监督过程中所得出的结论必须有主要的负责人签字之后, 才可以真正的实行。若没有签字, 将得不到公布。在审计预算的过程中, 干部的任免、费用的审批以及政府工作的结算等都有一定的约束性, 因此, 针对审计的独立性, 要保证审计过程的法律性和独立性, 从而在一定的程度上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2、预算管理体制的不健全。

由于预算管理的不完善导致机构资金使用情况一直处于模糊的状态。对于资金管理情况的不健全, 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我国的预算年度审批与立法进行审批的时间上不一致。我国的预算年度时间控制与人大召开的时间不一致, 也导致了审批的资料都要批复到三级单位的时候才能收到, 实际上能得到预算的执行已经是下半年的了, 而预算的审批却未得到批准与监督实行的情况。因此, 由于财政监督的实施以及审计监督申报的拖后性导致审计预算的体系没有系统起来, 而且我国的预算的重要性的忽略, 导致了财政预算的盲目性与不确定性。也使机构屡次出现预算与结算金额相差较多的情况。

财政预算一般是部门预算, 是经过审计单位的统一汇编而成的, 根据我国的预算法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各个部门所负责的审计的任务以及审计的机构等的事项都要负一定的责任。但针对审计上报的顺序以及审计过后的处理等都不明朗, 对于机构贪污资金的处置等相关的处罚实施不明确。

3、审计监督对外的透明度不高。

我国的审计的结果监督机构虽相对于原来的审计机关的披露的范围有了一定的扩大, 透明度也有了一定的提高, 但对于社会大众对于机构的要求仍不够透明化。例如对于机构的披露真是针对大多数的机构都表现出来的, 而针对个别机构所表现的挪用资金、乱花费用等情况只是简要的报告一下, 具体的金额以及在哪些事项上的金额没有披露出来, 而主要采取相对隐瞒的说辞对一些机构预算的相关问题上, 不能使社会大众真正了解到审计监督的真实情况。对于有些严重的事件刚一披露就得到有些机构的强力反驳与澄清, 难以辨别真相。

4、审计的模式缺乏相应的管理与培训。

我国审计工作处于刚起步状态, 专业人员相对较少, 工作强度较大, 是设计人员不堪重负。主要是缺乏既熟悉业务, 还掌握技术、懂管理的多方面的复合型人才。随着我国预算改革机制的不断加大, 审计人员若不及时了解经济政策、通晓国家的经济理论, 就很难做到有效地监督工作。因此, 作为审计人员, 不仅要坚持监督审计预算工作, 还要对自身的知识提高打好基础, 相关的管理部门也要系统的进行统筹培训, 将审计预算的监督工作有效地进行下去。

二、完善审计预算监督体制的思考

1、充分发挥审计机构的监督职能。

审计预算的职能充分体现还必须要有一定的权利, 对于审计机构的预算监督体制的有效实施必须要有审计监督的独立性, 并保证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的独立开展, 保证其监督执行工作能有效地进行下去, 并使审计工作线管的法律制度能得到有效的完善。审计的监督不仅是监督有些机构的财政收、支、以及整体费用的支出, 还对于审计预算过程中一些披露出来的机构整体的执行工作开展进行有效地监督, 防治其再犯。

审计机构直接向权力机关负责, 不在为各级的机关负责。这样审计预算的管理体制既有检查各级机构的预算管理的能力, 还有对各机构的监督工作的开展有可靠地依据。这也使预算的审计监督工作更加专业化、综合化。

2、强化预算审计执行的法律性。

审计工作预算管理的执行不仅要有监督工序, 还要对审计工作的程序以及审计的职责存在一定的法律依据, 保证审计工作的检查力度。对于机构的超出以及超额等情况不切实际等情况进行严格的查处, 并对有关的负责机关进行坚决追究, 保证预算审计之行的法律效力。

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 针对审计的过程以及审计监督执行工作的开展等情况都会在一定基础上进行有效地完善与实施, 保障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 建立健全的审计工作, 将审计的主体与客体的行为有效的规范起来, 从制度上保证审计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以及规范化。

3. 实现预算审计监督执行的透明化。

审计监督结果的透明度不高, 出现的审计结果表述不明确, 而且对于预算监督执行的不明确导致在预算管理的过程中出现人们看不明白, 不懂什么意思, 再加上一些机构的相互反驳与推脱更是让审计监督工作的难以辨真假。因此, 加强审计预算管理工作, 并对于具体的时间进行详细的描述, 并对于预算的金额以及出现的空缺资金的利用进行纰漏, 对于机构出现的不足充分利用网络或发布声明将审计预算监督工作透明化, 这样不仅能得到大众的支持, 还能有效的管理审计预算工作的开展。

4、加强绩效审计预算管理。

审计工作最主要的职能就是对于财政预算的支出的资金的控制的监督工作的开展, 对于机构长期的资金下落不明、挪用, 预算的资金与现实的差价较大, 不透明化等情况加强管理与监督执行。对于审计预算人员加强绩效考评结合, 提高审计人员自身的正义感, 将审计工作的开展与个人的绩效的考评相结合, 对于机构中出现的费用不合理的情况进行严格的监督执行, 并针对时间进行公布于披露, 将审计工作的开展做到真正的为国家利益着想、为人民办实事。

5、提高审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直接影响着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作为审计工作的主体, 对于审计人员的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的培养等都要定期的进行考察以及相应的提高。这不仅需要提高审计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素养, 更要加强审计人员的敏捷的观察力以及逻辑思维能力, 以防疏忽了一些蛛丝马迹, 没有查处出来, 而避免不必要的国家资金的损失。

对于审计预算监督管理的队伍要有洞察力及综合判断能力, 保证审计工作的有效进行, 不仅要对审计工作的现状进行分析, 保证在统筹分析的基础上, 对审计工作的材料以及所要掌握的情况进行全面的概括, 保证审计监督过程有效地进行下去。

三、结语

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不仅对于机构的监督工作有一定的帮助, 还对审计有效的开展, 保证国家的资金不浪费以及审计程序的规范化、合理化等都有一定的帮助作用。因此, 对于预算审计监督工作的执行不仅要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支持, 还要具有一定素质的审计队伍, 保证审计预算管理监督工作的系统的开展。

参考文献

[1]、宋常, 审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01) .1、宋常, 审计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1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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