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2024-07-09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精选8篇)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1篇

附件:6 煤矿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一、开展时间

自2016年9月1日起至10月30日结束。

二、整治范围

公司井工矿各生产单位,重点检查大型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情况。供用电设备运行、维护和管理情况。井下运输系统的运行、维护与管理情况。淘汰落后设备及隐患整改情况。

三、整治内容

1.矿井主要提升机、主通风机、主排水设施和主要空气压缩机等大型设备是否按规定装备、检修和检测检验,安全保护装置、安全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完整、灵敏、可靠,设备运行状况和运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被检单位提供大型设备选型或效验报告,合格的检测检验报告(含钢丝绳)及日常检修维护记录,现场检查各种保护装置、安全设施的使用和运行状况及运行环境;

2.矿井电源、变配电设施、供电线路和电缆是否符合要求,供、配、用电设备之间匹配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开展矿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工作;安全保护是否齐全、可靠;矿用电缆是否有安全标志,符合阻燃要求;是否按规定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井下变配电硐室设置和管理是否符合规定;井下局部通风机供电电源是否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提供结合矿井供电系统图的供电报告及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的供电系统图,包括变压器选择、缆线选择等选型计算及效验报告、矿井供电系统继电保护整定计算及效验、电缆的安全标志及阻燃报告、防爆电气设备的防爆合格证、矿井变电所的各种运行管理记录等。现场检查现场电气设备的防爆情况、变电硐室的设置是否符合要求,硐室各种图牌板、警示标及防护栏等,井下局部通风机的供电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相关条款要求。

3.井下轨道、电机车、胶带运输系统、运人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

具体要求:要求各单位提供主要运输胶带的检测检验报告,胶带的安全标志、阻燃报告及胶带输送机的选型及运输能力效验报告等。斜巷小绞车拉车数计算及效验、一坡三挡装置的计算结果并在系统图中标明。符合实际的主辅运输系统图。电机车制动距离测试报告、人车试验报告、连接装置检测报告等。现场检查胶带输送机、轨道、电机车、运人系统是否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运输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制动系统是否齐全,胶带输送机巷道照明、轨道巷一坡三挡装置及声光语音信号是否符合规定。4.是否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下发《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高耗能落后机电设备(产品)淘汰目录》的规定淘汰落后设备,限制使用的安全技术装备是否制定整改计划;大型设备材料隐患整改是否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井下使用的风筒和瓦斯抽采管路材料是否符合阻燃、抗静电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是否按规定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人员。

五、相关要求

1.在专项检查时,要对各生产单位依据新《煤矿安全规程》及《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发布禁止井工煤矿使用的设备及工艺目录》进行抽查,对现场检查中问题严重的单位给予通报。

2.专项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梳理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下发专项检查通报,各单位要按照分级闭环管理要求认真整治存在的问题,提升管理水平。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深入推进“学规程、抓整改、促落实、保安全”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2篇

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凯旋国际项目部

为有效整治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预防和减少机械伤害事故,根据《当阳市建筑领域工程机械安全监管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当住建发„2016‟8号)工作要求,结合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现状,在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企业安全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在项目部的指导下,扎实开展“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现场的设备管理责任,集中解决施工过程中带病作业、冒险指挥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年无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组 长:杨传忠

副组长:专职安全员 何北森

成 员: 胡久富、杜勇、严伟、徐闫、胡久华、张泽琦 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机械部,负责具体指导、协调本次活动的开展。

四、重点任务

(一)制定方案并大力宣传 1.结合项目实际,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编制活动方案。2.成立组织机构,明确人员职责;

3.利用报栏、条幅等方式进行宣传,活动内容及时传达到班组、作业队;

4.完善支撑材料,检查通知单、培训、教育等相关材料;

(二)体系建设情况

1.健全机械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岗位齐全,管理人员数量齐备;

2.明确机械设备管理职责,“管用养修”各个环节必须明确责任部门;

3.编制操作规程,对机械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具有针对性、达到培训效果;

(三)安全技术管理

1.特种、大型设备拆除、安装必须编制专项方案,并进行审批,达到一定规模的要进行专家论证;

2.专项方案要进行技术交底;

3.交底书要具有针对性,现场严格按方案实施;

(四)特种设备、大型机械设备管理

1.建立设备台账,台账管理到位,设备严格按时年检。2.设备必须建立管理档案,对设备维修、改装情况进行记录; 3.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运行符合要求。

(五)现场管理特种、大型机械设备 1.设备进场验收手续齐全;

2.机械设备“管用养修”要进行全过程管理,尤其是非自有设备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相应有效证件上岗; 4.在雨天、大风天气吊装等严禁违章作业现象;

5.起吊设备现场要有专职人员指挥、钢丝绳、吊具班前要做好安全检查并记录;

(六)其他情况

1.设备用电要按“一机一闸一保护”安装,要做接零(接地)保护或使用漏电保护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有保护接零,设备工作完毕时要拉闸断电;

2.预应力张拉作业严格按规定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千斤顶的对面或后面严禁站人;

3.电机外露传动部位有安全防护罩,露天设备有防雨设施; 4.拌和机等设备作业和检修要符合安全要求,或有关检修电闸要断开并封锁;

5.架体附着装置要稳定牢固;

6.塔吊基础必须符合要求,按规定间隔高度与结构物固结; 7.设备不得超过额定承载重量。

五、工作安排

动员部署阶段(4月15日—5月20日)

各项目经理部编制专项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理清活动思路、做好相应部署。

(二)自查自纠阶段(5月21日—8月21日)

活动领导小组认真贯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三)督促检查阶段(8月22日—9月22日)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公司安委会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督促项目落实整改。

(四)总结提高阶段:(9月23日以前)

各项目对专项整治进行全面深入的总结,积极建立机械设备管理的长效管理机制,公司将对专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

务必高度重视“机械设备专项整治”活动,细化责任清单,落实管理责任和安监部门的监督责任,通过制定改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措施办法,确保专项治理活动有序开展。

(二)强化监督、狠抓落实。

项目要对照活动方案中明确的重点任务,详细分解责任。通过日常巡查、管理内审、专项督查的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专项治理工作不落实、搞形式走过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突出的项目,坚决责令限期整改并对相关负责人诫勉谈话。专项整治期间发生机械伤害事故的直接领导坚决从重、从严惩处。

(三)抓住契机,完善长效机制 各项目要以专项治理活动为契机,针对工程项目实际举一反三查隐患,要抓机械设备管理的薄弱环节和主要问题,重点突破,标本兼治,抓出成效,从而推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工作取得实效,逐步形成长效管理机制,实现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安全防护设施、作业行为和现场管理的程序化,标准化,最大限度降低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时间节点

1.5月20日前将活动方案上报

2.8月22日前自查自纠情况形成工作报告 3.9月3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

湖北三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第3篇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 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强化兽药全程监管, 提升兽药质量, 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 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 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净化兽药市场;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 保证用药和畜产品安全;加大违反兽药GMP查处力度, 规范兽药生产行为。

二、整治任务

(一) 重点产品

1. 禁用兽药 (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 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

2.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 (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 ;

3. 兽药标签违规产品, 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4. 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 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

5. 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6. 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 重点环节

1. 生产环节

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各地要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 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对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 要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的, 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 要立案查处, 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2. 经营环节

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各地要将经营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对辖区内经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70%, 对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经营企业, 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 当场收缴假劣兽药产品。发现非法企业产品时要启动追踪机制, 收集证据, 立案排查, 捣毁造假窝点。对跨省作案的, 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 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3. 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动物养殖场 (户) 、兽医医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 对本辖区内的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 发现假劣和违禁兽药要依法处理、收缴销毁。同时, 积极指导用药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 执行休药期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 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 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

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 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

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 细化方案, 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分工明确, 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 保证方案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 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 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 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 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 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 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 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 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队伍建设, 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 为开展兽药整治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二) 建立报告制度1.报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统一要求 (见附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季报表”) , 于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 将前一季度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 (网址:yzc@ivdc.gov cn) ;2.重大案件。各地发现兽药重大案件时, 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 电话:010-59192829, 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 3月,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 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 4月至12月, 按照《整治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 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 各地分别将阶段性、年终总结材料及《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上报我部兽医局。

2009年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第4篇

一、工作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兽药全程监管,提升兽药质量,规范兽药市场秩序,促进养殖业稳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加大假劣兽药查处力度,提高兽药产品合格率;加大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净化兽药市场;加大违禁药物查处力度,保证用药和畜产品安全;加大违反兽药GMP查处力度,规范兽药生产行为。

二、整治任务

(一)重点产品

1.禁用兽药(品种见农业部第193号公告、第560号公告)及未经农业部批准使用的兽药产品;

2.2008年以来被通报的假劣兽药(包括非法企业生产的假兽药、合法企业生产的套用文号产品等假劣兽药);

3.兽药标签违规产品,包括改变组方、规格、用法用量、夸大疗效的产品。

4.非法改变兽药标准产品,经检测涉嫌添加兽药标准以外药物成分的产品;

5.兽药标准已被废止且其产品已超过市场流通期的非法产品;

6.未取得《进口兽药注册证书》或未办理《进口兽药通关单》或未按规定完成批签发手续的非法进口兽药产品。

(二)重点环节

1.生产环节

加强兽药GMP后续监管。各地要对兽药生产企业GMP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本辖区内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80%。对重点监控企业、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生产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检查次数分别不少于2次。对执行兽药GMP不规范的,要监督整改。对违法违规的,要依法严肃处理。性质严重的,要立案查处,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2.经营环节

加强兽药经营秩序治理。各地要将经营企业作为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70%,对兽药质量通报中被通报的经营企业,检查覆盖率应达到100%。要建立专项整治活动与行政执法联动制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按照《农业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依法立案查处,当场收缴假劣兽药产品。发现非法企业产品时要启动追踪机制,收集证据,立案排查,捣毁造假窝点。对跨省作案的,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涉案省份,并上报我部兽医局。

3.使用环节

加强兽药使用监督指导。各地要加强动物养殖场(户)、兽医医疗机构和宠物医院等兽药使用单位的监管工作,对本辖区内的兽药使用单位检查覆盖率应达到50%。重点检查所使用兽药的合法性,发现假劣和违禁兽药要依法处理、收缴销毁。同时,积极指导用药单位建立用药记录制度,执行休药期规定。

三、组织实施

(一)农业部兽医局负责《整治方案》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参与重大案件督查督办工作。各省、区、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整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并承办省际间违法案件的协查、协办工作。

(二)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及重大动物疫病疫苗批签发、飞行检查、驻厂监督等监管工作,参与兽药违法案件查处工作。省级兽药监察所承担本辖区内兽药检测和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总体要求

(一)细化方案,明确责任。一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二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工作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三要严格执法、务求实效。各地在整治活动中要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各项整治措施落到实处。四要通力合作、协同作战。各地要积极会同公安、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五要加强宣传,正面引导。积极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养殖者安全用药水平和维权意识,增强从业者守法观念和责任意识。六要及时总结经验,着力构建兽药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七要加强队伍建设,加大专项整治人力、物力和资金的投入,为开展兽药整治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确保整治工作深入进行。

(二)建立报告制度。1.报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统一要求(见附表“兽药市场专项整治执法工作季报表”),于每季度末后第5个工作日前,将前一季度的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电子版报我部兽医局(网址:yzc@ivdc.gov.cn);2.重大案件。各地发现兽药重大案件时,应立即报我部兽医局,电话:010-59192829,传真:010-59191652。

五、工作安排

(一)3月,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各阶段具体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

(二)4月至12月,按照《整治方案》总体部署和细化方案开展整治活动。

(三)6月20日和12月10日前,各地分别将阶段性、年终总结材料及《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见附表)上报我部兽医局。

(四)我部兽医局根据情况适时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或交叉执法检查活动。

建昌县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5篇

实 施 方 案

为了深入贯彻《关于做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工作的通知》(群组发[2014]1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巩固七类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全县特种设备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同时也为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领导组总体部署,制订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地方政府对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工作的领导,深化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对非法使用经营的,坚决取缔;对证照手续不全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一律停产整顿;对证照手续齐全,加强监督。通过专项整治,使全县特种设备的使用秩序得到改善,继续保持全县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形式平稳良好的态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使用主体责任和质监系统监管责任,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完成隐患整治的工作目标任务,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和减少一般事故,进一步完善重点设备监控机制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三、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此次特种设备专项整治主要将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及其特种设备的安全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对企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监察机构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一)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检查的主要内容

1、使用单位对特种设备的使用是否按行政许可要求进行使用登记,并在检验期内;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是否经过安全教育培训;是否按规定持有效证件;

2、使用单位设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聘用专(兼)职管理人员情况;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人员教育培训、操作规章等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档案、作业人员档案的建立和管理情况;

3、建立和执行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责任追究制度情况;特种设备隐患排查、治理、监控情况;是否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是否按语言要求进行防火防灾演练;对应急救援装备和急救物品的装备、存放、检查维修是否符合要求。

4、特种设备的运行是否按要求真实的运行记录;特种设备的维护是否经过正常的维护保养;是否有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对保养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做到及时、合理的处置。

(二)质监系统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按照本次专项整治总体要求,对全县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周密的安排部署;是否对全县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进行了无一遗漏的排查摸底;是否对排查摸底中发现的非法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列入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名单,并实施了关闭取缔和查封停用;是否对证照齐全、具有安全使用特种设备资格,加强了日常监管管理。

2、是否建立健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对不认真履行、不作为、乱作为的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了事前责任追究;是否按照要求,依法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事故组织了调查处理,并按时结案。

3、是否对部门和单位报告的特种设备重大问题及时作出相应的规定或组织协调相关部门采取强制性措施。

四、专项整治的方式

此次专项整治按照“企业自查自整,监察机构全面排查整治”方式进行。

(一)企业自查自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本次专项整治的内容要求,对本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并采取自整措施。

凡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要立即制订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按时整改。凡不积极整改的,要追求主要责任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监察机构全面排查整治

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自查自整的基础上,监察机构对全县、各乡镇内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无一遗漏的排查,并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

1、对未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擅自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非法经营单位,要列入取缔名单,并实施取缔。

2、对未经注册登记、未经检验或者虽然已经注册登记,但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要列入整治名单,并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整顿。

3、对符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列入正常生产经营单位名单,并加强日常监督。

各监察部门对全县所属行政区内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按照上述三种类型分类登记造册,并上报给专项整治小组。在整治期间要加强宣传工作,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接受群众的监督。与此同时,各监察部门对列入取缔名单的非法经营单位,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取缔标准逐一实施取缔,并加强取缔后监督检查,防止死恢复燃;对责令停止使用的特种设备,要派人盯守,确保其真正整治到位,凡拒不整改继续使用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

五、专项整治的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14年8月底开始,到12月底结束。主要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总体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9月中旬)

1.根据我县专项整治方案的总体部署,成立专项整治领导组,我县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专项整治责任制,做好专项整治的全面部署工作。

2.要通过召开会议、发布公告、媒体宣传等形式,使所属行政区域相关部门和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了解和掌握此次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和具体要求。同时将《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建昌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时间计划表》(见附件1)等文件印发至所有涉特种设备企业、单位。要深入企业大力宣传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知识和有关安全法规标准,动员企业认真开展专项治理。

(二)企业自查自整和监察机构排查摸底阶段(11月底)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都要按照内容要求,自查本单位存在的事故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整改。

相关监察部门要组织各有关部门、专家深入企业,指导落实企业培训和自查自改工作。同时,按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内容要求,进行全覆盖的检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回头看”再检查和总结阶段(12月底)

1、为巩固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成果,确保取得实施,专项整治领导组要组织监察组和检测检验组对使用单位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是非法企业取缔落实情况和存在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整改情况。

2、各监察部门要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填报《建昌县特种设备隐患情况一览表》、《建昌县重点监控设备台帐》(见附件2,3)。

3、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对为期3个月的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不认真、走过场或者在专项整治中依然存在发生事故的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对问题突出的地方和单位责令延长专项整治期限,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深刻理解此次专项整改工作的意义。各级领导做好具体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把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实到各部门以及相关单位直至人头。

所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落实专项整治的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订整改措施和应急预案,按时整改。

(二)规范检查,严格执法。在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检查工作组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生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执法文书,并责成其主管部门督办。

(三)广泛宣传,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同时通过媒体的宣传,加大社会舆论对监管系统和相关部门的监督力度。

(四)统筹安排,保障投入。质监系统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并从人力、物力等方面进行统筹安排。根据工作需要,抽调有关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切实把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检查工作人员配足配强。对检查工作所需装备要准备齐全,保证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五)搞好总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特种设备专项整治领导组要及时掌握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总结工作经验。要求每月定期将上月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情况汇总上报上

级领导。专项整治结束后,将全面专项整治情况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总结,并及时上报。

附件: 1.建昌县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时间计划表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6篇

根据《临汾市煤炭工业局关于开展全市煤矿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专项检查的通知》(临煤机发【2016】157号)要求,为进一步夯实公司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成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

组 长:郭道红

副组长:周文忠 张 勇 陈庆贵 王义虎 乔文俊 成 员:刘士超 孙殿喜 卢 涛 郭建民 柴春龙

张青华 姜文璞 各队队长

职责分工

组 长 负责领导专项整治的全面工作。

副组长 周文忠负责总体安排和监督专项整治工作。

陈庆贵负责专项整治安全监督方面工作。

张勇负责监督落实安全仪器方面工作。

王义虎负责监督落实防爆设备方面工作。乔文俊负责监督落实通风方面工作。成 员 负责具体落实分管范围内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义虎兼任。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协调专项整治工作,收集整治情况汇报,及时总结和通报整治情况。

二、检查范围及分工

1、防爆设备范围:高压配电装置、变压器、馈电开关、照明综保、皮带综保、起动器、电机、接线盒、电铃、照明灯、按钮等。

区域职责分工:井下各变电所防爆设备由高红星负责,卢涛监督;井下水泵房、各部架空乘人装置、无极绳绞车、各排水点防爆设备由高红星负责,孙殿喜监督;2203工作面防爆设备由康国峰负责,杨丙海监督;2204回风巷防爆设备由于泽负责,刘玉合监督;2204进风巷防爆设备由田红林负责,刘玉合监督;2205回风巷防爆设备由李庆义负责,刘玉合监督;2205回风巷防爆设备由李庆义负责,刘玉合监督;轨道巷防爆设备由郭青负责,石义华监督;运输巷防爆设备由李广龙负责,石义华监督;主通风机房防爆设备由上官博安负责,付永强监督。总体分类监督:顶板管理防爆设备由郭建民监督落实;通风防爆设备由姜文璞监督落实;防治水防爆设备由柴春龙监督落实;监控防爆设备由行鹏监督落实;其它防爆设备由宋殿勇监督落实。

2、安全仪器: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粉尘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水位传感器、负压传感器、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粉尘采样器、矿用个体粉尘采样器、风速表、CZ型多种气体测定器、顶板离层监测仪、水量检测仪等。

分工:井上下各场所的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风速传感器、温度传感器、粉尘传感器、二氧化碳传感器、氧气传感器、水位传感器、负压传感器由行鹏负责;光干涉式甲烷测定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矿用粉尘采样器、矿用个体粉尘采样器、风速表、CZ型多种气体测定器由姜文璞负责;井下各场所顶板离层监测仪由郭建民负责;井下各管道水量检测仪由柴春龙负责。

三、检查内容

对照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全面细致的开展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重点对以下三方面主要内容进行检查。

(一)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基础管理工作

1、有完善的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管理机构,各项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完整、规范。

2、明确防爆管理人员、防爆检查人员的责任,且分工明确,配备数量满足工作需要。

3、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相关证标(产品合格证、防爆合 格证、煤矿安全标志)、管理台账、技术档案、维修记录、检查台账等齐全、完善。

4、有完善的防爆设备入井验收制度和防爆检查制度并严格执行。防爆电气设备、蓄电池动力装置和安全仪器入井前必须进行防爆检查,检查记录台账与签发的防爆合格证齐全、一致。

5、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和维护必须明确包机人员及维护周期。防爆专业化管理人员开展的月度防爆检查要实行痕迹管理。

(二)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防爆性能

1、国家明令禁止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严禁使用,不准存在设备超期服役现象。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清晰的煤安标志、永久性防爆标志和设备铭牌。

3、电缆连接不准出现破口、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

4、电缆连接装置要符合要求,进出接线嘴外部无缺陷,连接要紧固。

5、防爆电气设备、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紧固件齐全、完整、可靠;紧固件的材质、防腐防锈处理符合要求;紧固件的规格、安装和紧固要符合防爆要求。

6、隔爆外壳不能有裂纹、变形,焊接部位无开焊现象;隔爆壳内、外金属不准有氧化层(锈皮)脱落;隔爆设备结构不能被破坏,隔爆室观察孔的透明板不准有松动、破裂现象。

7、密封圈、金属挡板、金属垫圈的安装顺序和安装质量要符合要求。

8、密封圈的材质要符合要求,严禁使用老化、失去弹性、永久变形、破损的密封圈;密封圈的规格与进线装置配套且安装符合要求。

9、金属挡板、金属垫圈的材质、强度、规格以及与进线装置的配套、安装符合要求,不存在锈蚀、破损现象。

10、隔爆结合面的宽度、间隙和表面粗糙度,转动部分隔爆连接面的长度、直径差和表面粗糙度符合防爆标准要求;隔爆接合面要进行磷化处理,不存在有锈蚀、砂眼、机械伤痕、油漆、杂物等。

11、蓄电池电机车的防爆性能要符合要求。

12、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小型电器、电缆及其连接装置的防爆性能符合井下防爆电气设备检查标准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应立即更换。

13、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变更额定值使用和进行技术改造后,未经国家授权的矿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部门进行检验且合格的严禁使用。

(三)井下安全仪器的防爆性能检查

1、井下安全仪器的防爆性能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存在超期使用。

2、各类安全仪器禁止在井下带电开盖和更换电池。

3、需检验的安全仪器要及时进行校验,严禁使用未按期校验的仪器。

四、方法步骤

整治时间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9月30日,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和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7月20日),专项整治领导组组织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并组织各队组电工对设备防爆知识进行培训考试。各业务科室结合自身实际分设备类型、工作地点进行自查自纠,全面细致地开展井下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所有防爆设备的防爆、完好、检修、检验、淘汰禁用情况等进行细致排查。同时加强对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的动态管理和排查,发现问题,及时认真整改,并将自查整改情况上报上级煤炭主管部门。

第二阶段为整改落实和复查验收阶段(7月21日-7月31日),各科室、队组认真落实第一阶段排查过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同时整治工作领导组组织人员对自查情况进行检查,查出的问题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对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进行全面系统复查验收,对查出的疑难问题进行集中处理。

第三阶段为总结验收和上级检查阶段(8月1日-9月30日),各科室、队组对整治完成情况和效果进行综合考评,整治领导组及时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同时县煤炭主管部门将在8月份对公司自查情况进行核查,市煤炭主管部门将在9月份进行监 督检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强化思想。各科室、队组要以此次整治作为促进和规范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安全管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重要手段,以小见大,督促整改完善,坚决避免“搞形式、走过场”。

2、精心组织,注重实效。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对所有防爆设备和安全仪器进行全面彻底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监督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3、强化学习,提高认识。各科室和队组要认真学习新版《煤矿安全规程》和防爆设备标准,提高对防爆设备的认知,并贯彻到工作中去。

4、落实责任,整改到位。对此次整治工作中存在的每条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确保隐患彻底整改。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7篇

关于开展检维修转动设备断送电专项整治的

方 案

接集团公司安管部25号通知文件要求,2017年天业集团因员工现场检维修、清理、检查转动设备断(送)电执行不到位,已造成五起事故,且该类违反红线禁令现象居高不下。检维修转动设备断送电作业票是为了保护检维修人员生命安全的重要措施,其内容不落实将会造成严重安全生产事故。

为进一步加强检维修转动设备断(送)电作业的安全管理,现对物流公司所属各部门(机务队、工业站、装卸队、储运1部、储运2部)认真组织开展检维修转动设备断(送)电的专项整治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检维修、清理、检查、调试转动设备断(送)电专项整治活动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开展检维修转动设备断(送)电执行情况的专项整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部署,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力量,认真细致的检查整改。

各部门要对全员进行检维修断送电作业专项培训,明确任何检维修、清理、保养、检查、调试转动设备必须要执行断送电作业票,进行彻底切断电源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进行作业;要培训宣贯到每一个员工,并在活动结束前组织进行全员书面考试。

二、加强排查,突出重点

各部门要对检维修、清理、检查、调试转动设备断(送)电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具体要求如下:

–1–

新疆天业集团物流公司

1、检维修、清理、检查、调试转动设备等操作时,设备应悬挂“检修设备”标识牌。

2、转动设备检维修、清理、检查等操作时,除现场操作开关锁停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识牌外,在该转动设备所属配电柜的控制开关电源断电,并将抽屉抽出或拆除开关的电源线,并检查确认抽屉或开关回路断开,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警示牌。

3、转动设备断(送)电必须遵循断电申请人(作业负责人),送电申请人是同一人的原则。原停电检维修申请人不在无法签字的,任何人无权代签向该设备送电。

如涉及到长时间连续对同一转动设备停机检维修作业时,需进行作业交接,原作业负责人(停电申请人)要将工作票移交给接班检修负责人,并签注说明,检修结束后接班人需携带操作票办理送电。若工作票丢失,由作业负责人书面申请,经安保办主要领导签字确认后,报机务队电气班长核对无误,方可送电。

4、转动设备检维修、清理、检查等操作时,填写《检维修断送电工作票》,需票面整洁,笔迹工整清晰,禁用连笔,安全措施无缺、漏项,检维修停送电作业票为一式两联制,要求停电申请人和电器部门分别持一票。

5、同一台设备检维修涉及到多台转动设备或多台转动设备同时停机检维修,必须各自独立办理断、送电手续, 严禁简化手续搭车作业,没有办理停电手续的,一律视为设备处于带电状态。

6、申请人在停电前对所涉及的设备名称及代号进行核实,要求现场与配电室内配电柜上的设备名称、位号一致,防止错停或误停;本月各生产部门要对设备与配电柜的名称进行一次彻底的符合。

–2–

新疆天业集团物流公司

7、所有在断送电工作票上签字确认人员必须在配电室、配电柜/箱现场确认复核无误后方可签名。

8、对于一个总电源带多个设备的,应采取解除所涉及的检维修设备的电源,并对电源线接头做隔绝绝缘处理。

9、作业负责人(断送电申请人)只有待电气作业人停电操作结束并签字确认,取得的操作票后方可对转动设备检维修、清理、检查等作业,严禁停电操作未结束就将操作票交给申请人。

三、其他要求

1、各部门要认真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查自纠率要达到100%,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列出清单,建立台帐,制定整改方案,做到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切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2、本次专项整治从2017年8月3日至8月31日,深入开展检维修、清理、检查转动设备断(送)电的专项大检查。各部门要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工作落实,于9月2日前分别将大检查实施方案和工作总结报物流公司安保办。

物流公司安保办 2017年8月5日

设备专项整治方案 第8篇

陕西电网位于西北电网的最东端,东起潼关、西至陇县,东西跨距约300 km,南到大巴山,北临神府煤田,南北长度约1 000 km。通过4条330 kV线路与甘、青、宁电网相联,通过330 kV罗灵线和华中电网直流背靠背互联。

陕西电网主网架电压等级为330 kV,截至2007年底,共有110 kV及以上变电站共353座,其中330 kV变电站32座,变电容量为14 910 MV·A;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共730条,总长度为16 474.055 km,其中330 kV输电线路82条,总长度为5 396.922 km;220 kV输电线路2条,总长度为95.799 km;110 kV输电线路646条,总长度为10 981.334 km;统调电厂30座,总装机容量11 650 MW,有6座装机容量超过1 000 MW的大型电厂。

2007年陕西电网最大负荷9 330 MW,最大日用电量1.91×104 MW·h,全年售电量4.90×106 MW·h。

2 陕西地理特点及输电线路运行状况

2.1 陕西地理特点

陕西地区地形复杂、气象条件变化较大,其特点是南北狭长,陕南为秦岭山区,气候多雨潮湿,冬季多大雪,夏季多雷电;关中为渭河平原,气候温和,冬季多大雾;陕北为黄土高原,干旱寒冷,冬季多大雪,夏季多雷电。

2.2 陕西电网输电线路跳闸规律

关中地区线路跳闸以污闪、雾闪、外力破坏为主;陕南、陕北线路跳闸以雷击、鸟粪闪络跳闸为主;秦岭山区以雷击跳闸、冰雪闪络为主。

2.3 2007年输电线路运行情况

2007年陕西电网110 kV及以上输电线路共发生跳闸80次,同比减少123次,跳闸率为0.479×10-2次/(km·a),同比降低0.78×10-2次/(km·a);非计划停运17次,同比减少36次,非计划停运率0.104×10-2次/(km·a),同比降低0.224×10-2次/(km·a)。

3 陕西电网输电线路整治工作情况

针对陕西电网输电线路运行特点,在加强线路运行检测及技术监督的同时,适时调整线路运行特殊区段的划分,重点是鸟害区、易遭盗窃区、多雷区、微气象区,陕西省电力公司(公司)相关技术专家在防污闪、防雾闪、防覆冰、防雷击、防鸟害、防风偏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研究,摸索出适合陕西电网实际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方法。

3.1 线路防污闪工作情况

1999年以前,公司线路污闪跳闸多的主要原因是电网设备绝缘配置与环境污染不适应,设备大多采用瓷质瓷瓶,按0级和Ⅰ级污区下限绝缘水平配置,瓷瓶脏污极易引起污秽闪络。污闪主要集中在西安、宝鸡、咸阳、渭南等经济、工业较发达地区。经1997、1998、1999年大面积调爬后,情况大为好转。结合多年来的运行经验,得出防污闪工作的基本对策如下。

(1)提高全省的绝缘配置以满足相应污区等级的要求并留有适当裕度,陕南、陕北地区重视局部区域环境影响。

(2)重新修定污区图。2007年9月公司完成陕西电网污区图的修定。根据国家电网公司对防污闪工作的新标准要求,在以前污秽等级划分的基础上,结合近几年陕西省大气污染、气象资料、污源变化、盐密测量、污闪跳闸及运行经验,对各地区污区分布图、污秽等级划分进行了调查研究和重新划分,绘制了全省污区图,为电网建设及改造绝缘配置提供了设计依据。

(3)采用复合绝缘子,提高线路耐污能力。目前关中地区110 kV及以上电压等级输电线路基本实现了悬垂串绝缘子复合化,有效地提高了线路防污闪能力,并形成陕西电网复合绝缘子的使用原则,即:1)入网产品必须经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抽检试验合格;2) 110 kV悬垂串可全部采用,耐张串控制使用;3) 220 kV关中地区悬垂串可全部采用,汉中地区重点区域采用;4) 330 kV关中地区悬垂串可全部采用,原则上北不过黄陵,南不过秦岭;5)新建项目悬垂串优先采用;6)对运行3~5年以上的复合绝缘子进行抽检试验。

由于防污闪工作基本对策及技术措施执行较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1999年以后,陕西电网输电线路再未发生污闪事故。

3.2 线路防雾闪工作情况

由于近几年大气环境的日益恶化,大雾对输电线路的影响日益明显。针对2006年浓雾湿闪造成的影响较大,2007年加强了防雾闪的整治。

(1)调整多雾地区的绝缘配置。渭南市位于渭河沿岸地区,冬季持续大雾,且当地化工企业集中,雾水成分复杂,玻璃绝缘子在该地区330 kV线路使用后发生多起因大雾引起线路跳闸事件。经分析原因为玻璃绝缘子憎水性差。故对该地区线路玻璃绝缘子进行了更换,更换为高度3 306~3 440 mm,总爬距14 520~11 000 mm,干弧距离大于2 900 mm的复合绝缘子。

(2)对复合绝缘子进行改造。由于复合绝缘子的大量使用,运行中连续发生两起330 kV线路复合绝缘子闪络跳闸的事故。经过分析,制定了整改方案,在复合绝缘子结构型式上进行了改进:1)在满足风偏要求的情况下,适当加长复合绝缘子的结构高度,将原有结构高度提高到了3 300 mm,既增大了总爬距,又加大了干弧距离;2)研制出了防雾闪复合绝缘子吊串,将最下一片伞裙增大为Φ310 mm,新开模具一次注塑成型,既增大了爬距,又起到了隔断电弧的作用。在易积雾特殊区段使用后,效果良好。经统计,雾闪由2006年的20次降为2007年的4次,降低了80%。

3.3 线路防雷击工作情况

(1)建立全省雷电定位系统。2005年建立的雷电定位系统,与陕西省气象局联网后已有24个接收天线。两年来的观测数据表明,陕西大多数地区雷电活动频度、强度指标“雷电日”、“雷电流幅值”超出线路设计规范的设防标准,尤其是陕南、陕北地区进行防雷设计时,应采用全国统一的雷电流分布概率,不应减半。

(2)根据雷击跳闸规律,有重点地加装线路避雷器。

2001年公司组织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西安电瓷研究所、宝鸡供电局等单位,联合研制330 kV线路用氧化锌避雷器,并制定了技术标准。在330 kV马汉线安装30支,由于选点准确,应用效果很好,连续5年未发生雷击跳闸事件。

线路用氧化锌避雷器在330 kV马汉线上的成功应用,为330 kV线路防雷提供了经验。自2005年起,对线路易遭雷击的安南线、罗张线、金黄线、黄延线、延榆线、桃西线等陆续加装线路型避雷器86支,达到了降低雷击跳闸的目的。

(3)增加绝缘片数,提高耐雷水平。由于雷电活动不规律,且近两年雷电活动强度、频度增大,加之选点难度较大,单靠加装线路避雷器无法满足降低雷击跳闸的要求。2007年在雷击跳闸次数最多的330 kV安南双回共塔线路上,采取增加绝缘片数的技术手段来提高线路防雷水平。将安康金州—商洛柞水段直线塔玻璃绝缘子串由原来19片或20片(双串×2)成串统一改造为22片(双串×2)成串,配合重点杆塔加装线路避雷器。进入雷雨季后,330 kV安柞线、安南Ⅱ线没有发生雷击跳闸事件,证明防雷改造工作是有效的。

(4) 110 kV线路防雷击工作。110 kV线路的雷击跳闸主要由直击或反击造成。因此,采取降低接地电阻、加装线路避雷器成为主要的技术手段。

从2004年起,公司有重点地大规模开展山区线路接地整治,主要采取开挖更换接地体、加大接地体的埋深、接地体与铁塔双螺栓连接改造,同时对重点区段杆塔加装线路避雷器,取得了较好效果。

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2007年6~8月雷电观测系统的统计显示,2007年雷电频度较2006年同期增加4倍,平均雷电流幅值增大1.3倍。采取上述综合措施后,有效地降低了雷击跳闸次数,雷击由2006年的81次降为2007年的34次,降低了58%。

3.4 线路防覆冰工作情况

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原西北电业管理局非常重视线路覆冰的问题,先后建立了2个“覆冰观测站”和1个“带电融冰站”,并延用至今。为陕西电网线路设计标准的制定、为融冰技术措施的采取积累了经验。

近年来,330 kV线路共发生覆冰闪络事件6起,均发生在穿越秦岭的安南、马汉线上。在覆冰重点区段,经陕西电力设计院、陕西电力科学研究院及专家研究,采取了以下措施:

(1)根据地线受覆冰影响、弧垂下降的情况,更换地线为高强度同型号地线。将覆冰区段原GJ-50地线更换为GJ-50-9-1X19-1570型高强度镀锌钢绞线,最大设计拉力相同,单位重量稍轻,弧垂稍小,但安全系数由3.53增大为4.6,抗冰能力提高。

(2)加强地线悬垂金具串。将直线塔地线悬垂串改为双悬垂线夹或三悬垂线夹,大大提高了握着力,防止由于地线线夹位移造成地线下坠。

(3)将覆冰区段线路悬垂绝缘子更换为大爬距防污玻璃绝缘子,在不同位置插花装设(4~5片)直径为380 mm的空气动力绝缘子,防止冰柱短接。

(4)研制出抗冰型复合绝缘子。加大对线路覆冰的研究力度,优化绝缘子串伞裙结构,在绝缘子上端加装一个直径Φ300的超大伞裙,中部加两个直径Φ250的大伞裙,研制出抗冰型复合绝缘子,一次注塑成型。该绝缘子阻断冰凌桥接伞裙,提高了冰闪电压,防止了复合绝缘子覆冰闪络,应用后效果明显。

(5)在330 kV张柞、罗张Ⅰ线安装了覆冰在线监测系统,及时对覆冰进行观测。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覆冰闪络由2006年的23次降为2007年的0次,整治措施效果明显。

3.5 线路防鸟害工作情况

陕西电网鸟害主要原因为大型侯鸟迁徙活动造成的。330 kV雍秦线、雍天线、雍眉线、大雍线所处区域为陕甘侯鸟迁徙活动西通道,330 kV桃西线所处区域为陕甘侯鸟迁徙活动东通道,330 kV马汉线(2006年首次遭受鸟害)为穿越秦岭西通道,原220kV周洋线、周阎线为穿越秦岭中通道,330 kV安南Ⅱ线、南柞Ⅰ线、原220 kV秦代线等发生鸟害地区为沿秦岭北坡东西通道。随着生态改善,鸟类活动区域的加大,陕北地区鸟类活动增多,形成了沿330 kV榆神线、延榆线、黄延线、金黄线区域贯穿南北新的大型侯鸟迁徙通道,这些区域相对植被较好,且有水源。自2006年以来连续8次遭受鸟害跳闸。为防止鸟害采取了多种措施。

3.5.1 加强防鸟刺

保证鸟害区每基杆塔上均有基本的防鸟措施(防鸟刺),并对防鸟刺的安装严格规定。

(1)防鸟刺结构长度不小于600 mm,防鸟刺材料应使用GJ-100镀锌钢铰线。

(2)混凝土杆边相加装2支防鸟刺,即悬挂点正上方加装1支,距离悬挂点600 mm处加装1支。

(3)铁塔以悬挂点为中心适当扩大防鸟刺保护范围,边相和中相防鸟刺最小保护半径不应小于1.5m。同时绝缘子悬挂点正上方必须保证有1个防鸟刺。

(4)针对铁塔中相跳线串鸟害,在铁塔架空地线支架处加装1~2支防鸟刺。架空地线支架宽度大于500 mm时加装2支防鸟刺,小于500 mm时加装1支防鸟刺。

(5)针对混凝土杆杆顶落鸟对边相导线的鸟害,在混凝土杆杆顶加装防鸟帽或在架空地线支架处加装1支防鸟刺。

3.5.2 安装防鸟绝缘隔板

(1)防鸟隔板采用厚度为3 mm的环氧树脂板,每张防鸟隔板长度为2 m,宽度1 m,安装在绝缘子上方横担框内。也可装在横担外绝缘子串上均压环上端,并以挂钩螺栓固定,其防鸟隔板采用厚度为5 mm的环氧树脂板。

(2)防鸟隔板只用在铁塔上,加装位置选择在中相绝缘子串上方,每基加装1组防鸟隔板,防鸟隔板采用铅丝绑扎的方法进行固定。

3.5.3 对混凝土杆加装防鸟拉线

330 kV混凝土杆在中相横担上方形成两条高低互补的绊鸟索,防止鸟类驻落。

3.5.4 加装脉冲驱鸟器

在330 kV雍眉线和马汤线以及110 kV玉县线67基杆塔上加装脉冲驱鸟器。通过观察,以往在110 kV玉县线杆顶上滞留的大型鹳鹤类鸟不再出现,说明脉冲驱鸟器对防止大型鸟类造成的岛害有一定效果。鸟害跳闸由2006年的7次降为2007年的5次,降低了29%。

3.6 线路防风偏工作情况

引起330 kV线路风偏跳闸的主要原因是小转角及直线耐张塔的跳线单悬挂方式施工时跳线驰度过大,以及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设计的330 kV杆塔混合型线路混凝土杆根开小(8 m),在超设计风速时发生导线对混凝土杆脚钉或相间放电。采取的措施是:

(1)复查全部转角、耐张塔的跳线驰度,驰度过大的予以调整。

(2)将已运行线路的小转角及直线耐张塔的跳线单悬挂方式全部改为双悬挂方式。

(3)新线路设计时,转角及直线耐张塔的跳线全部要求为双悬挂方式。

(4)对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设计的330 kV杆塔混合型线路易遭强风袭击区域适当加挂重2。

(5)加强工程的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跳线要求施工单位返工。

由于采取了以上措施,风偏跳闸由2006年的4次降为2007年的2次,降低了50%。

4 结语

经过多年的努力,陕西省电力公司在线路专项整治工作中摸索出了一定的经验,实践证明,降低了线路的跳闸率,保障了输电线路的安全运行。但线路防污闪、防雾闪、防覆冰、防雷击、防鸟害、防风偏工作是一个需要不断总结完善的过程,需要不断投入精力、不断加大力度。对在运行过程中暴露出的新问题,如复合绝缘子老化、局部环境的变化等要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和不断总结,制定更加有效实用的措施,确保线路的安全运行。

摘要:近年来,陕西省电力公司结合输电线路运行情况,在架空输电线路防污闪、防雾闪、防覆冰、防雷击、防鸟害、防风偏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专项整治措施,有效降低了输电线路跳闸及非计划停运率,保证了电网的安全可靠运行。文章结合2007年陕西电网输电线路的运行状况,对陕西电网近几年架空输电线路预防事故专项整治方案进行了汇总,期望为架空线路运行维护工作者提供借鉴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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