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2024-08-26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精选12篇)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第1篇

学生平安保险投保及理赔须知

一、投保须知。

1、师生认真阅读《投保申请卡》中的投保提示及条款简介。被保险人和投保人须提供与用户口中所以一致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级身份证号。(学生无身份证的须有出生证明中的日期)。

2、要认真填写《投保申请卡》,书写认真清楚,上交保险公司留存。若填写不清楚或错误,后果自负。

3、所在学校及班级要记录下被保险人的姓名。

4、目前所投保的是B款保险。

二、理赔须知。

1、被保险人投保后,交保险公司备案起生效。

2、若发生意外身故,须及时上报学校单位(一般24小时内)。是否是意外事故,须认真阅读《责任免险内容说明》。

3、若发生意外伤害进行医疗理赔须提供以下证件:

(1)学校证明。

(2)监护人(投保人)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或邮政卡(自行办理)。

(3)户口本索引及学生户口复印件。

(4)意外伤害诊断证明及发票(微机票)。

(5)受伤部位照片。

(6)住院病历及费用清单。

(7)费用总票据。

4、若疾病住院符合保险责任内的,办理理赔须提供以下证件:

(1)学校证明。

(2)投保人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姓名须与户口级保单一致。

(3)户口本索引及学生户口页复印件。

(4)自行办理农行卡或邮政卡。

(5)住院医疗病历、门诊手册、发票、每日清单、费用总票据。若有新农合保险,须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同时上交新农合报销后的报销单。

(6)医院出示的诊断证明一份。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第2篇

一、意外伤害费用申请资料

(一)意外伤害门诊费用

1.门诊病历

2.诊断证明

3.门诊发票

4.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账户复印件(正反面)(中 行、农行、工行、建行、邮政储蓄都可)、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的,需要单位或社区、村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医院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都需加盖医院的章

(二)意外伤害住院费用

1.门诊病历

2.住院病历

3.诊断证明

4.费用总清单

5.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社保报销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社保盖章)

6.农合结算单

7.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账户复印件(正反面)(中 行、农行、工行、建行、邮政储蓄都可)、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的,需要单位或社区、村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医院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都需加盖医院的章

二、疾病住院费用申请资料

1.住院病历

2.诊断证明

3.费用总清单

4.医疗费用发票原件(社保报销可提供复印件但必须加盖社保盖章)

5.农合结算单

6.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银行账户复印件(正反面)(中 行、农行、工行、建行、邮政储蓄都可)、户口簿(户主不是父母的,需要单位或社区、村委关系证明加盖公章),医院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都需加盖医院的章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理赔咨询电话:

0537-8239991王腾

平安保险集团综合经营战略探析 第3篇

关键词:平安保险集团,综合经营

随着我国的金融市场的逐渐开放与完善, 国内保险业的综合经营已成为一大趋势。而中国平安保险集团抓住了时代机遇, 走在了我国保险业综合经营的前列, 从1988年成立至今的短短20多年中, 平安由一家区域性的财险公司发展为国内数一数二的大型保险集团, 其背后综合经营的理念及战略值得我们进行深入研究。

一、平安保险集团综合经营战略策略

中国平安追求成为以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为支柱的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在此目标下, 平安在充分考虑了自身及市场的情况后, 确定了集团目前以保险业务为核心, 银行和投资为辅的发展计划, 在大力发展保险业务的同时积极布局银行和投资板块, 采取了多种手段顺利的实现了自身的综合经营。

(一) 保险业内的综合经营

平安成立初期, 仅仅是一家专营财险的地方性保险公司, 但在随后的经营中, 不断积累经营经验, 并在六年后实现了其在保险行业的扩张, 直接新设了平安人寿保险公司, 并从海外引进大量高级管理人才, 迅速占领了市场的空白。截止到2010年底, 平安财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6211569.32万元, 平安寿险原保险保费收入为15906385.46万元, 已相继成为国内第二大的产、寿险公司。1中国平安又采取相同的新设手段, 分别于1996年、2004年12月和2005年6月相继设立了立中国平安保险 (海外) 控股公司、平安养老保险公司和平安健康保险公司, 实现了其在保险行业内的全方位综合经营。

(二) 跨保险行业的综合经营

1. 银保协作

目前, 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一大趋势就是保险业与银行业之间的相互融合, 并且这种跨行业的合作也成为综合经营的重要推动因子。由于银行与保险业务都需要众多分支机构来推展业务, 因此行业间的合作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源共享。基于此, 平安非常重视银保合作, 并且选择了以银行代理销售金融产品为主的经营模式, 不但实现了银行与保险业务的互补, 而且节约了研发成本, 此外还获得了大量、质优的销售渠道。

2. 股权收购

由于其他金融业与保险业的经营管理方式差异较大, 而直接组建新公司的成本也很高, 并且很难获得审批, 因此平安多选择并购的方式, 首先在90年代初期收购了工商银行珠江三角洲联合信托投资公司改组为全资平安信托投资公司。1991年在深圳成立了平安证券业务部, 开始初步介入证券与信托业务。2003年平安与其最大的股东汇丰合作, 联手收购了福建亚洲银行的全部股权, 在此基础上成立了平安银行。平安在2006年又成功收购深圳商业银行, 并于2010年完成了目前国内最大规模的并购案, 成功收购了深圳发展银行。至此, 平安的银行业务已在业内具有相当的竞争力, 并且基本完成了金融控股公司的改造。

(三) 平安国际化战略

平安在引进多位具有国际背景的高管之后, 明确了通过投资与并购打造平安成为中国第一个综合性金融集团的战略目标。在成功收购福建亚洲商业银行、深圳商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以及在香港、上海上市成功后, 平安已经不仅仅满足于一个中国金融集团的定位了, 它的目光已经投向了更远的国际市场。

在我国政府鼓励金融机构走出去的政策指导下, 面对受美国次贷危机影响而处于估值低谷的国际市场, 平安的投资官们认为成熟的投资机遇到来了, 通过收购与平安集团结构相似的国际性的金融集团, 可以使得平安获得无法估量的收益。一方面, 低迷的海外市场可以分散风险企业的投资风险。另一方面, 可以提升平安的竞争力, 学习国际先进金融集团在销售、风险管理以及产品设计创新等方面的经验, 以获得极具价值的协同效应。此外, 还可以为搭建平安全球资产管理的业务平台打下基础, 以便为平安未来的国际化道路做好铺垫。因此, 平安选择了收购富通集团来实现其在海外事业的首次扩张, 但结果却并不令人满意。

二、平安综合经营成功经验

平安能够在短短的时间中获得巨大的成功, 其综合经营的总体战略为主要推动因素, 即能够在恰当的时机推动相应的综合经营步骤。并且平安在综合经营中的各项具体经营措施也为平安今天的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 综合经营模式的选择

平安在二十多年的综合经营过程中结合了中国的实际情况, 并不是简单的模仿美国或是英国的金融企业综合经营的模式, 而是采取了渐进式与“大爆炸式”的相结合的模式, 即在明确与完善自身以保险经营为公司主要竞争优势的战略思想指导下, 适时的采取收购或是战略合作的方式逐步建立起平安以保险、银行和投资三足鼎立的未来发展模式。平安作为一个以保险起家的金融集团, 保险领域是其经营的核心, 产、寿险与养老险、健康险等均在国内处于领先地位, 并且在平安真正完善了现代企业制度后, 才开始深入涉足银行、投资领域, 特别是在国际上多个保险集团, 如德国新兴的保险集团A achenerand Munchener进入银行领域后, 经营陷入困境的教训下, 采取收购的形式, 先后控股福建亚洲银行、深圳商业银行与深圳发展银行, 使得平安集团控股旗下拥有独立的保险和银行两大业务, 并在此基础上实现了银行与保险的协作。

(二) 完善的后援集中机制

在保险市场竞争愈发激烈的后W TO时代, 保险公司若仅仅依靠传统优势, 则很难在竞争中持续保持优势。因此平安深入贯彻以客户为核心的理念, 提升自身服务质量, 通过流程改造、经营策略调整、资源投入等方法提高公司整个服务流程的专业化水平、标准化水平和差异化能力, 大大提高了平安客户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同时完善了自身的后援管理机制, 实现了集团后援、服务资源的集中, 通过集团统一化的管理, 实现了资源最大化的利用。不仅降低了公司的经营成本, 还提高了保险公司经营的效能, 并且整合了人力资源的优势, 达到了组织、技术与人力资源的有效结合。

(三) 人力资源优势

由于平安的综合经营战略的目的之一便是实现销售终端的交叉销售, 形成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因此平安对人才的需求更高。为此平安一方面注重引进海外的优秀人才, 以获得成熟的经营经验和先进的经营理念。另一方面, 平安更加注重对本土员工的培养, 特别设立了平安金融学院, 为平安输送了大量的高级理财人员。并且这种专业的培训模式作为公司的一种激励方式, 促进公司的各层员工, 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 培养自己全方位、多层次的理财知识。此外, 平安还在咨询公司麦肯锡的协助下打造了全新的人力资源制度, 包括人员的聘用、升迁、考核的标准, 激励以及管理发展培训与惠悦的薪酬框架, 从根本上解决了人才流失的问题, 为平安的综合经营打下了坚实的人才基础。2

(四) 平安综合经营成功经验启示

首先, 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开放引入了大量的国际金融集团的进入, 这些金融集团所拥有的雄厚的资源优势与技术优势是我国的保险企业难以比拟的, 特别是在我国“强银行、弱保险”的格局在长期内不会存在根本性质的转变的情况下, 我国的保险企业为提高自身的竞争力, 可以效仿平安集团, 以保险为核心, 对银行和投资进行全面布局的经营战略。在完善其保险产业链后, 再开始深入涉足投资和银行等其他金融领域。当然, 这并不意味着一定要在实现了保险圈内的综合经营后再去收购其他的金融公司, 若有恰当的时机, 也可提早着手布局, 但务必要注意公司的经营重心。我国的保险企业若想真正提高自身综合实力, 在综合经营过程中, 一定要明确其核心竞争产品, 涉足其他金融领域不妨作为对其核心业务的支持, 而不是盲目的扩大资本与经营领域。

此外, 目前国际上的金融集团的后援集中是一种发展趋势, 我国其他金融机构可参考平安后援中心的经验, 将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放在首位, 实施服务流程改造和管理创新同步进行的方法, 加强对员工的培训, 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标准以及管理规范等, 合理设置分支机构的相关配置, 为公司的服务与经营效率的双重提高做出改进。

三、平安综合经营问题剖析

正所谓“成也萧何, 败也萧何”, 平安的综合经营即为其带来了快速的发展, 也使平安产生过巨大的亏损, 如曾经的“富通事件”, 使得平安在2008年的利润近乎为零。因此, 基于平安在综合经营中的实践与国外金融集团的经验, 总结出了平安在综合经营中的一些问题。

(一) 资源整合待完善, 经营效率仍需提高

平安在保险、银行、投资三大领域的迅速完善, 必然会导致一定程度上的资源整合问题。而综合竞争的目标不外乎是更好地利用集团资源提高经营效率, 以及发挥协同效应, 最终促进收入增长。而一旦资源整合跟不上企业扩张的速度, 则所有综合经营的优点都有可能无法发挥, 更谈不上经营效率的提高, 甚至导致各公司风险的传递和经营亏损。考虑上述种种因素, 若平安想在综合经营中有所突破, 则必须尽早实现集团资源的整合, 发挥协同效应。如平安银行和深发展的整合问题。就目前来说, 平安依然是将保险作为其核心业务, 而保险业务与银行业务又有较大的差别, 因此两行的整合将会是个缓慢的过程。但又由于银监会要求平安与深发展在一年内整合完毕, 因此如何在短期内解决保险与银行业务的冲突将是此次合并最大的挑战。

(二) 风险管理能力不足

综合经营的优点很多, 如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企业的投资领域, 抵御投资风险等, 但与此同时, 金融机构的壮大、投资领域的扩展, 也会带来很多其他特殊的风险。

1. 客户资源风险

金融企业综合经营的优点之一便是集团旗下各个子公司可以发挥集团品牌优势, 发掘现有客户资源, 迅速打开市场, 为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平安作为一家以保险为核心经营项目的企业, 在保险圈内有着良好的口碑, 但在目前我国保险业整体口碑不佳的情况下, 一旦在诸如证券、银行等领域发生对集团品牌有冲击的事故, 如2003年平安证券武汉崇仁路营业部员工盗用客户资金260多万元存款的事件时, 将会对集团声誉产生更大的影响。并且平安也没对此类事件也未投入更多的关注, 处置并不妥当。

2. 集中式风险管理的缺点

平安通过高度集权的方式达到了公司进行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的目的, 降低了各分公司的风险, 但与此同时, 总公司的风险便集中了, 一旦发生风险, 则会产生巨大的影响。2007年11月, 平安集团高调收购欧洲富通集团9501万股股份, 一跃成为富通集团第一大单一股东。这一收购标志着平安进军海外市场的决心与行动, 但其结果却是惨痛的。作为金融危机首轮波及的企业, 富通集团的股价从每股35欧元直接跌倒每股1欧元, 直接导致平安200多亿元的亏损和2008年近乎零的利润。3这次平安海外的投资失败为平安敲响了警钟, 一旦总公司的风险战略投资遭遇挫折, 对集团的打击可谓是致命的。

四、平安综合经营改进意见

(一) 明确内部分工, 整合集团资源, 提高经营效率

金融控股公司若想降低经营成本, 提高经营效率, 则必须明确集团内部分工、整合集团资源。首先, 各子公司应明确任务分工, 充分发挥自身的经营特点。然后在集团的整体战略指导下, 充分利用集团的资源优势和品牌优势, 使集团资源达到最优配置, 实现集团全方位、多层次的协作, 以获取集团综合经营的优势。如平安可以充分发挥自身银行网点的销售优势, 培养具有一定保险知识的银行系统的人才, 进行简单的银保产品销售, 同时更加专业的保险人才则可以节省精力, 去销售更加专业的保险产品。此外, 利用平安的品牌优势, 对平安的客户提供全方位的理财服务, 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 实现全方位的交叉销售, 迅速扩大市场占有量。

(二) 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由于平安作为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试点, 对于经营中的众多情况很难得到经验借鉴, 并且难以从整体上对自身的经营情况和风险进行总体监控和系统性评估, 缺乏超前性和预警性, 因此, 平安应尽快建立健全金融控股公司的风险管理机制, 包括风险预警机制和危机快速处理机制等, 以充分应对综合经营的特殊风险。一方面, 平安可以与国际领先的风险管理机构合作, 继续发挥平安善于吸收国际先进管理经验的优势, 建立并完善自身的风险管理机制。另一方面, 平安应更加注重对财务风险的管理, 如资本充足率、偿付能力、资产质量、资产盈利性和流动性等风险管理指标, 可设计出一套符合本集团各子公司的指标系统, 进行集团内部的风险评级, 权衡各个子公司的风险与集团的风险, 充分发挥风险管理的防患于未然在最大程度上减轻损失的作用。

(三) 以市场为导向, 实施走出去战略

保险业的海外投资应是为我国海外企业服务的投资。这是由多方面的原因决定的。一方面是我国目前的保险业并没有十分发达, 综合经营也处于试点阶段, 直接进行大规模的海外投资的条件还不成熟, 特别是在金融服务业没有足够的海外投资经验, 海外市场又风起云涌的情况下, 应结合自身的特点, 稳健投资。另一方面, 保险业作为服务业, 一旦本国的海外企业有保险的需求, 便可在自身条件的允许下, 实现自身的海外扩张, 即赢得了市场, 又实现了自身的发展, 可谓是双赢。毕竟, 保险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其保障性的产品中, 而不是风险投资, 因此, 保险业要想走出去, 进行海外投资, 核心业务保险的投资应作为其探路者, 并在适应国外市场环境、积累足够经验的情况下, 再实施全面走出去的战略。

参考文献

[1]张东华.平安保险集团混业经营实践研究[D].上海:复旦大学, 2006.

[2]王春梅.揭秘平安“综合经营”[J].中国企业家, 2009 (14) .

[3]尹文霞.中国平安并购深发展——能走多远[J].大众商务, 2010 (6) .

[4]赵弘真.中国平安投资富通集团案例研究[D].上海:上海交通大学, 2009.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投保须知 第4篇

种植业保险:水稻、小麦、玉米、大豆四种作物保险,667平方米(1亩)保费15元,由中央财政补贴40%,省财政补贴25%,县(市、区)财政承担不低于15%,投保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不高于20%。

能繁母猪保险:每头能繁母猪保险金额1000元,保费每头60元,由中央财政补贴50%,省财政补贴20%,县(市、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20%。

奶牛保险:奶牛保险金额按照市场价值40%、50%、60%的比例确定,每头奶牛保险金额4000~8000元,平均每头奶牛保险费360元左右,由中央财政补贴30%,省级财政补贴30%,县(市、区)财政补贴10%,投保人(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承担30%。

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承办黑龙江省财政补贴的农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盈余逐年滚存,以备大灾之年应对。

(二)运作方式

由阳光公司承办,以村、屯为单位,在政府相关部门组织下,统一宣传保险政策,集中投保,统一填写投保明细表,投保人本人交纳保险费并签字确认。统一进行投保公示,出险后及时报案,公司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灾情现场查勘和测产定损,组织村、屯统一进行理赔款公示,被保险人签字确认后,由公司通过银行卡、折兑现理赔款。

(三)保险责任

学生参加意外伤害保险须知 第5篇

一、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相关政策

1、参保对象:全日制在籍学生

2、缴费标准: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费每年每人15元,保险费用由学生家长、财政、教育发展基金按1:1:1比例分担,即学生家庭支付5元,财政、基金会各补助5元。深圳户籍的低保家庭学生监护人自愿为学生购买学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凭相关证明材料(低保证),学生监护人应承担的费用由财政全额补助。(非深户的低保家庭学生不享有补助)

3、投保方式:自愿原则投保

4、保险期限:保险责任期限为一年(2011年9月1日0:00时至2012年8月31日24:00时止)。

5、保险赔偿限额: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金额累计最高为10万元、每人医疗费用累计最高金额1万元。

二、网上确认步骤(截止日期2011年10月22日)

进入深圳市学生人生意外伤害保险管理系统

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点击学生登录

输入身份证证件号码(英文字母需大写)与密码(身份证后6位),点击登录。注:港澳台、外籍等学生证件号码英文字母需大写,如有括号格式需全角,密码为123456。

年级:如需更改填写学院全称

管理学院 媒体与传播学院 艺术设计学院 应用外国语学院 应用化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动画学院 人文学院

班级:如需更改填写如2009、2010、2011等4位阿拉伯数字的入学,务必不要添加任何其他信息。

低保家庭学生需填写低保证号并将低保证的复印件交给辅导员老师。

完善相关信息并确认无误即可确认,点击方为确认参保,点击信息确认不算确认参保。

如有信息错误请找辅导员老师填写《参加2011-2012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基本信息登记表》登记。

港澳台、外籍学生请10月21日前到西区行政楼401找姚萍老师填写《参加2011-2012学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基本信息登记表》同时缴纳5元保费并于10月26日前上网确认参保。

三、已网上确认的学生需在《2011-2012学年参加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上签名,同时缴纳5元保费。不参保的学生需在《2011-2012学年不参加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名单》上签名。

四、报案与理赔

出险报案

电话报案:95518

传真报案:25555733、25251970

网上报案:http://121.34.248.211:8000/simplat 现场查勘

事故索赔金额在5000元以内的案件,实行免查勘制度。由被保险人或家长向保险人提供索赔资料直接索赔。

对于事故原因复杂,致被保险人重伤、伤残、死亡或影响重大的事故,必要时由保险公司、公估公司等单位进行事故调查与分析,相关人员将于2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事故处理。提交索赔资料

1.必须提供的资料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学幼险专用);

(2)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复印);

(3)索赔申请人与被保险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户口本、出生证明等)复印件;

(4)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二代身份证需正反复印)、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5)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相关的证明材料。

2.医疗费用补偿所需理赔资料:

(1)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原件,医生诊断证明原件;

(2)医院签发的医药费原始收据原件及用药清单;

(3)医院出具的所有检查报告单原件;

(4)住院案件另需提供出入院证明;

注:要求为二级及以上医院,并请留意伤者名字是否有误,发票有无盖医院收费章,若存在以上问题,请到治疗医院更改与补盖章

3.伤残赔偿金给付所需理赔资料:

(1)司法机构或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伤残鉴定书》原件;

(2)完整的门、急诊病历,出入院证明等医疗文件;

4.身故保险金给付所需理赔资料:

(1)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原件;

(2)户籍注销证明原件;

(3)事故证明原件(如交通事故证明等);

(4)保险金分配公证书;

核定责任、损失项目和金额

保险公司根据报案和索赔资料,对事故责任、损失项目和理赔金额进行核定,并与被保险人或家长确认。

划付赔款

大学生医疗保险须知 第6篇

关于下发《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普通门诊统筹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部门:

为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体现党和政府对大学生的关怀,做好我校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秦人社办[2010]186号)和《秦皇岛市在校大学生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高校医务室定点服务协议》,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管理机构及分工

第一条成立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分管后勤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后勤管理处、财经处、学生处、监察审计室、校医院等负责同志及各系学生主任任成员。领导小组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文件精神,落实医保政策,对医保经费实行统筹管理和监督使用。领导小组下设学生医保办公室,医保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日常有关问题的协调处理。

第二条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协同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学生处负责医保工作宣传动员、咨询,参保学生资格认定及信息统计工作、接受学生对医疗保险问题的投诉,调查、核实处理相关问题;财务处负责学生医保经费收缴和管理工作及核算;后勤管理处及校医院负责对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接受市(区)劳动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监督考核。监察审计室负责对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的监察和审计;各系负责学生的参保组织、身份确认、信息采集、协助医疗费用报销等工作。

第二章

参保缴费与资金管理

第三条 凡是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并办理了参保信息登记的在校学生,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保待遇。在校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学年40元。按学年或在校年限缴费。每年秋季开学报到时学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费用,否则不能享受医保待遇。各系凭学生交费凭证统一填写参加秦皇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信息采集表。

第四条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由秦皇岛市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按我校当年实际参保的学生人数每生30元的标准划拨到学校,实行单独列帐管理,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作下年使用,专款专用。当超支部分,先由上门诊统筹结余资金解决;仍然超支的,经学校监察审计室审核后,由学校负担。

第五条 校医院的收费标准参照秦皇岛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所规定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诊疗服务项目价格目录》所规定的标准收取费用。校医院要对药品和诊疗服务收费项目进行公示。

第六条 校医院对每月收取的医疗费用建立台帐,便于医疗保险部门和审计部门的检查。第七条 学校对大学生门诊统筹医疗基金实行专款、专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按实际使用情况由财务每月实行专项拨付,结余转入下使用,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挪作它用。

第三章

医疗保障待遇 第八条

学生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用的支付,由市医保中心负责,住院和特殊慢性病门诊的就医管理、支付范围、标准等,按照(秦人社办[2010]186号)规定执行。第九条参保学生凭《学生证》、《身份证》和《秦皇岛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卡》在校医院就医,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报销50%,学生个人承担50%,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保险内)从基本医疗基金中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在校外医院就医,医疗费用从统筹基金中报销40%,学生个人承担60%,学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每人每年(保险内)从基本医疗基金中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

学生在校内医院和校外医院就医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累计每人每年(保险内)从基本医疗基金中最高支付限额为200元。

根据上年基金使用情况,下的学生基本医疗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可作适当调整,调整后及时公示。

第十条参保大学生因违法犯罪、斗殴、酗酒、自残、自杀、交通事故、医疗事故、生育与计划生育和赴港、澳、台及国外期间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得从基金中支付。

第四章

就医及报销管理

第十一条参保大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实行定点医院制度,校医院为门诊定点医院,特殊情况需转校外医院就医,需经校医院首诊医生开具转院证明。未经校医院同意到其他医院门诊部治疗的(急诊除外,但需就诊医院开具急诊证明),其普通门诊医疗费不得从校学生门诊统筹基金中支出。

第十二条 校医院应当加强内部管理,健全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不断改善服务态度,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参照执行秦皇岛市的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建立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疾病诊疗规范和本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学生的医疗服务工作。第十三条学生在校医院就诊时发生的各项医疗费用,校医院应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最低价格收取。

第十四条参保大学生在校期间发生疾病时凭本人学生证、身份证、秦皇岛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卡在校医院就诊,接诊医生核对患者身份无误后免挂号费进行诊疗,合理制定治疗方案开具用药处方。医务人员应坚持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实事求是地为学生书写病历、处方、用药登记卡等诊疗资料;为学生提供快捷、方便、热情的医疗服务。第十五条学生普通门诊医疗统筹资金的支付范围为: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可支付范围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第十六条参保学生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由校医院经办人员填写《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学生医保普通门诊统筹报销登记表》,患者签字认可后,由门诊部按规定报销医疗基金中支出部分,并在患者医保专用病历本上记录。医生在诊疗活动过程中,不允许由学生点名开药,更不允许开大处方药、“人情”药;同时,还要防止学生“一人看病、多人吃药”和“诈病”等现象发生,对学生就诊较频繁和次数较多者,要及时予以跟踪和分析,凡属恶意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门诊统筹资格外,还应给予通报批评。

第十七条 学校组织的赴外地实习及休学期间发生的普通门诊按每生每年30元标准报销。第十八条下列情况的普通门诊费用不予报销:(1)擅自外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

(2)寒、暑假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

(3)不符合(秦人社办[2010]186号)中规定的门诊诊疗和用药范围的费用。第五章 附则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第7篇

一、意外门诊:

1、保单复印件;

2、户口增减页、学生户口分页、家长户口分页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门诊病历、处方、费用清单、门诊发票原件;

4、照片、CT等诊疗报告单;

5、家长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二、住院医疗:

1、保单复印件;

2、户口增减页、学生户口分页、家长户口分页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出院证、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总清单、住院发票原件;(如有合作医疗先行报销的,并且发票为复印件的,请提供医院发票复印件并加盖医疗报销机构公章,和合作医疗报销证明原件)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家长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

三、身故责任:

1、保单复印件;

2、户口增减页、学生户口分页、家长户口分页及家长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

4、意外事故说明或医学死亡证明复印件;

5、火化证复印件;

6、由村、居委会出具盖章并由当地派出所盖章证明的学生与家长(父母)的关系证明原件;

7、父亲、母亲的银行存折及银卡复印件;

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第8篇

注意:出现后及时报案,报案电话: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受理处82399918228461

一、家庭办理材料

1、出险人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2、户口本索引页、家长页、出险人页复印件;

3、家长邮局账户复印件

二、在医院办理材料

1、门诊病历(历次)

2、诊断证明(历次)

3、发票(姓名相符)4如住院,需住院费用详单

5、住院病历复印件

三、说明

1、医院需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医院最高承担300元;

2、致残需伤残报告

3、出险人如在新农合、城镇医保等已赔付的,剩余款项需提供病历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医保公章

四、学校证明材料一份

学生平安保险索赔材料

注意:出现后及时报案,报案电话:中国人寿学生平安保险受理处82399918228461

一、家庭办理材料

1、出险人家长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户籍证明);

3、户口本索引页、家长页、出险人页复印件;

3、家长邮局账户复印件

二、在医院办理材料

1、门诊病历(历次)

2、诊断证明(历次)

3、发票(姓名相符)4如住院,需住院费用详单

5、住院病历复印件

三、说明

1、医院需二级以上医院,乡镇医院最高承担300元;

2、致残需伤残报告

3、出险人如在新农合、城镇医保等已赔付的,剩余款项需提供病历发票的复印件,加盖医保公章

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须知 第9篇

一、参保范围:学校全日制在籍研究生、本科生(以下统称大学生)。

二、缴费、补助及缴费时间: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参保大学生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70元,其中大学生本人缴纳30元、财政补助240元。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在校大学生缴费由同级财政与所在学校给予全额补助。

重点保障大学生在哈市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范围内的住院、特殊疾病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疗待遇。寒暑假或实习等期间在原户籍地或实习地因病发生的医疗费用、非定点医院急诊抢救及办理异地转诊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按规定也给予报销。一个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11万元。

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时间:自新生报到之日至当年十月一日之前办理。

三、参保登记:学生保险办公室负责统一办理参保手续,并负责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和商业保险承保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工作。

低保对象和重症残疾在校大学生应当提供其家庭所在地区(县)级政府发放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待遇证》和民政部门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本人应支付的保险费30元,由同级财政支付15元,学校从贫困助学金或其他渠道支付15元,四、鼓励大学生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参加商业医疗保险,作为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补充机制,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五、办理报销:参加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指定医院住院治疗,应由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可刷卡结算。参保学生需在外地(哈尔滨市以外城市)住院治疗或急诊的必须向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提交医疗费结算票据、费用明细、疾病诊断书、病例复印件(加盖医院公章)、《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证》、本人身份证、中国农业银行储蓄存折,异地转诊患者还需到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办理转诊手续(《哈尔滨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转诊审批表》)。哈尔滨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道里区友谊路423号)。

学生保险办公室负责人:盖蕾 办公室电话:0451-84892637 88537579

六、办理该业务时需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工本费(制卡费)25元。

哈尔滨商业大学学生保险办公室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第10篇

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他书面协议构成。

第二条 保险对象

凡身体健康,能正常参加学习的各类大、中、小学及中等专业学校全日制在册学生,均可成为本保险的被保险人。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或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可作为投保人。

被保险人为未成年人的,须由其父母作为投保人。

第三条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身故的,本公司按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造成本合同所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本公司按表中所列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一百八十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造成“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残疾程度两项以上者,本公司给付各该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手或同一足时,仅给付一项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若残疾项目所属残疾等级不同时,给付较严重项目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

该次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残疾合并前次残疾可领较严重项目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者,按较严重项目标准给付,但前次已给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投保前已患或因责任免除事项所致“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所列的残疾视为已给付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应予以扣除。

同一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身故及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累计给付以该被保险人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第四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残疾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手术或其它内、外科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或武装叛乱;

(十一)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五条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六条 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保险单上或其他保险凭证上载明。

本合同的保险费根据保险金额和约定的费率标准确定。

第七条 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本公司应向投保人明确说明本合同的条款内容,特别是责任免除条款,并可以就投保人、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书面询问,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当书面如实告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本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本公司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第八条 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份额的,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须书面通知本公司,由本公司在保险单上批注。

投保人在指定或变更身故险金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九条 保险事故通知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五日内通知本公司。否则,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承担由于通知迟延致使本公司增加的勘查、检验等项费用。但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迟延除外。

第十条 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由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受益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本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如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受益人须提供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

6.受益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二)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3.本公司认可的伤残鉴定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残疾程度鉴定书;

4.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及伤害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三)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四)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五)如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生还,已领取身故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已支付的保险金。

(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十一条 地址变更

投保人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投保人未以书面形式通知的,本公司将按本合同注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发送有关通知。

第十二条 合同内容变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经投保人和本公司协商,可以变更本合同的有关内容。变更本合同的,应当由本公司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者由投保人和本公司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解除处理

本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可以书面通知要求解除本合同。

(一)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时,需提供下列证明和资料: 1.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 2.解除合同申请书; 3.投保人身份证明。

(二)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本合同自本公司接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保险责任终止。本公司于收到上述证明和资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扣除手续费后退还未满期净保费。

(三)已领取过任何保险金者,不得解除合同。

第十四条 争议处理

有关本保险合同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种方式之一解决:

(一)提交海南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费率:

日本留学生办理国民健康保险须知 第11篇

对于留学时间超过一年的留学生来说,只要在进入日本时进行外国人登录(户口登记),就可以加入日本国民健康保险体系,享受医疗保险。

>>>点击查看:留学申请奖学金申请汇总

留学生办理、缴纳国民健康保险程序:

需要学生到所在地的市役所的相关窗口进行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供在留卡、印章等身份证明。

办理好加入国民健康保险手续后,市役所会邮寄一本纳付书给学生,只需要每个月拿当月缴费单到银行进行缴纳即可,如果觉得前往银行手续繁琐,也可以利用银行账户自动转账缴纳。

注意事项:

1、留学生除了这种健康保险外,学校还会帮学生参加其他保险,拿看病的收费单到学校学生课,如果审查通过还可以报销一部分费用,所以入学后要多留意相关信息,及时加入学校所提供的保险。

2、留学生在申请奖学金及学费减免等手续时也需要提供国民健康保险证,因此平时一定要注意保管好自己的国民健康保险证。

3、如果未来希望申请永住或入籍日本,那么平时一定要注意按时缴纳保险费用,这可是衡量申请人素行善良的一个重要方面。

留学生使用国民健康保险后,还可以通过外国人留学生医疗费补助体系再次减免医药费。对于在日留学不足一年的留学生来说,虽然不能加入国民健康保险,但是可以得到外国人留学生医疗补助制度的保障,每月可通过所在学校申请一次。

学生平安保险理赔须知 第12篇

1、医疗费用报销地点

特殊情况下,未刷卡记账的医疗费用到瓯海区将军桥兴海路1号联众大厦四楼

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结报中心窗口报销。

特别提醒:(1)在温州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中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直接刷卡记账,不需要办理报销;(2)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及时申请报销,超过时间视作自动放弃报销。

2、医疗费用报销材料

在温州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报销(指未刷卡记账的)通常须带材料:参保学生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原始病历附出院小结(医生签字、医院盖章)、原始发票付费用明细清单(医院盖章)、瓯海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折复印件。

需带的其他有关证明提醒:(1)急诊留观后连续住院的,还需带急诊证明(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办公室盖章);(2)如果是经批准转诊转院治疗的,还需带转诊登记表或《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3)如果是意外伤害门诊的,还需带《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须研究生部盖章);(4)应该刷卡记账而未刷卡的,还需带《温州市区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未刷卡原因)》(须研究生部盖章);(5)如果是临时到外地探亲、度假期间因急病(急性发作的疾病、外伤)发生的住院、意外伤害门诊的,还需提供《温州市临时外出人员急病就医报销审批表》(须研究生部盖章),外伤的还需提供《温州市医疗保险费用报销情况说明(外伤)》(须研究生部盖章);(6)在寒暑假或实习期间发生的疾病(非急性发作),在当地就医结束后到温州报销时,还需带学校医务室开具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7)如果在学生本人户籍地(温州市以外)发生的符合有关规定的医疗费用报销时,还需带户口薄复印件。

特别提醒:凡是需要提供《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的,该表后附研究生部出具的证实该学生所述情况属实的证明(辅导员签字、研究生部盖章)

3、转诊转院手续办理

正常转诊:须转诊转院治疗的,持温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院(三级医院或二级专科医院)主诊医师填写并经科主任签名、医院盖章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到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结报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特殊转诊:在温州已发现病情,需转诊到户籍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凭温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包括学校医务室)开具的《温州市基本医疗保险转诊介绍信》、《温州市区特殊转外就医报销审批表》、户口本复印件和社会保障卡到瓯海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结报中心办理审批手续。

特别提醒:(1)转诊转院必须从低级别的医疗机构向更高级的医疗机构转(如从二级医院向三级医院转);(2)转诊转院手续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住院前3天可补办;(3)如果户口已经迁到学校集体户的,可到学校保卫处复印户口复印件。

4、其他事项特别说明

1、在住院、特殊病种门诊时,已经刷医保卡记账的,就等同于已经报销

2、因违法犯罪、酗酒、斗殴、自杀、自残、吸毒等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上一篇:传统建筑元素在建筑设计中的应用分析论文下一篇:家里养月亮的阅读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