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柜装修四方协议

2024-08-03

专柜装修四方协议(精选4篇)

专柜装修四方协议 第1篇

宝莱百货协议编号:[]

专柜装修四方协议

】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

】宝莱百货商场(以下简称“商场”)内第【

】品牌商品,并依据原合同的约定与乙方分享乙方使用乙方专区从事经营活动

】品牌柜台及乙方专区内的其他部位进行装修,并由乙方承担专区装修及其产生的全部责任及费用,元或乙方专区的实际装修总金额(二者以较低者为准,以下简称“装修补贴款”

】,该装修的范围为乙方专区的柜位面积。乙方为

】品牌商品而在乙方专区之外单独租赁的场地的装修不包括在本协议约定的装修范围之内。

并由丁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直接向丙方支付人民币/ 5的《宝莱百货合同书》,该。甲方依据原合同应向乙方】层的部分经营场地(以下简称“乙),以兹遵守。但),该装 【】元或乙甲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丁方:【法定代表人:地址:电话:鉴于:

1、甲、乙双方于【《宝莱百货合同书》以及不时签署的该合同书的补充协议(如有)以下统称“原合同”提供甲方【方专区”)用于经营【所取得的经营收益。

2、甲方承租丁方商场物业时,丁方同意向甲方提供专柜装修补贴款;同时,甲方愿意将从丁方获得的乙方专区的装修补贴款转提供给乙方。

3、丙方为乙方专区的装修实施单位。鉴此,甲、乙、丙、丁四方现就乙方专区的装修及装修补贴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下简称“本协议”第一条 装修内容及装修补贴款1.1 丙方将根据乙方和丁方的要求,根据原合同约定的以及甲方要求的乙方专区的级次标准及本协议的规定对乙方专区【甲方为支持乙方在商场内经营,同意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丁方提供的乙方专区的装修补贴款转提供给乙方,该装修补贴款总金额为人民币修补贴款由丁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直接支付给丙方。1.2 本协议约定的装修范围应与原合同约定的范围一致,为【经营【1.3 丁方为履行向甲方提供装修补贴款,以及甲方为履行向乙方转提供装修补贴款,各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由丁方与乙方共同将乙方专区的装修发包给丙方,方专区实际装修总金额(二者以较低者为准)的款项作为部分装修款,该部分装修款即为丁方向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向乙方转提供的乙方专区的装修补贴款。

1.3.1 乙方确认,丁方向丙方所支付的装修补贴款项,即为由丁方向甲方提供并由甲方向乙方转提供的乙方专区的装修补贴款,且甲方同意向乙方提供装修补贴款的前提条件是乙方保证按照原合同及本协议的约定履行义务并承担责任,否则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索回装修补贴款。

1.3.2 乙方保证乙方必须将装修补贴款全额用于乙方专区的装修,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可不解

除原合同,但有权提前索回全部装修补贴款及同期贷款利息,且乙方应按装修补贴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3.3 如装修补贴款总额达人民币10万元以上,甲方可要求乙方以抵押或第三人保证等甲方认可的方式向甲方提供相应担

保,以保证乙方在出现本协议约定的情况时将装修补贴款(含同期贷款利息)及其他违约赔偿款返还或偿还给甲方。有关担保约定由担保各方另行签订协议。

1.4 就乙方专区的装修细节事宜,各方同意,由乙丙双方另行签署装修工程合同;对于该装修工程合同,甲方仅负有按本

协议约定向乙方提供装修补贴款,并由丁方以共同发包人之一的名义按照本协议约定直接向丙方支付装修补贴款的义务,其余因乙方专区装修所产生的一切责任及义务、纠纷、施工安全等均由乙丙双方自行承担,甲方和丁方无须为此承担任何责任,亦无须为乙方向丙方承担连带责任。

1.5 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进场并及时通知丙方入场进行装修(乙方专区的进场装修时间暂定为【】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乙方专区的装修前,丙方应将乙丙双方签署的装修工程合同、装修方案、装修所选用的材料、装修报价及装修施工图提供给甲方和丁方,并通过甲方和丁方审核确认后方可施工,装修竣工后应经甲方和乙方书面验收认可后,方可视为乙方专区装修竣工验收合格并可投入使用。

第二条 甲方和丁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2.2

2.3

2.4 丁方应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按时支付装修补贴款。甲方和丁方有权审查乙方专区的装修图纸和装修施工方案;有权对乙方专区的装修工程实施管理。甲方和丁方应对乙方专区的装修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在合理的情况下提供便利条件。除装修补贴款的提供和支付外,就乙方专区装修事宜,甲方和丁方对乙方、丙方或任何第三方不再承担任何付款义务,亦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三条 乙方和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3.1 乙方专区的装修应为乙方最新的设计形象并采用全新的柜台和材料,且应符合原合同及本协议约定的乙方专区的级次

标准(见附件一)。

3.2

3.3

3.4 丙方必须具有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装修施工资质,并向甲方或丁方提交装修工程安全责任书。乙方应在装修工作开始前将丙方的装修资质文件(复印件)提交甲方或丁方备案。乙方应确保丙方按照甲方装修管理规定进入乙方专区及其他甲方指定的、为完成乙方专区装修所必需的地点进行对乙

方专区的装修工作。

3.5 乙方应保证管理丙方为乙方专区的装修工作派出的人员严格遵守甲方及商场的管理规定,不得影响甲方及商场其他区

域的正常活动。

3.6 乙方对丙方进行的装修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及管理,就丙方的装修行为及对乙方专区装修工作的质量、进度、安全、环

保、竣工时间等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7 本协议项下装修补贴款的支付与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装修款无关,乙方应向丙方支付的装修款不以装修补贴款的支付

为先决条件。乙丙方双方确认,就履行装修工程合同中的产生的一切问题和争议包括质量、违约等各种状况,均不得

要求甲方及丁方承担任何责任;在原合同期限内,因乙方专区品牌形象修改需要重新装修的,乙方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除非甲、乙双方届时另有约定,甲方将不以任何形式承担该等重新装修的费用。

3.8 乙方专区装修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责任)由乙方及丙方承担。若由于乙方专区的装修工作

给甲方、丁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或由于乙方专区的装修工作导致甲方和/或丁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而导致甲方和/或丁方遭受损失或损害的,乙方应确保甲方、丁方及该第三方获得针对该等损失与损害的赔偿,并确保甲方及丁方不因该等责任而遭受任何第三方的追诉。

3.9 除非另有明确约定,乙方专区内的装修及专柜的日常保洁、维护、安全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3.10 乙方应确保于【】年【】月【】日或之前完成乙方专区的装修工作并经验收合格后开业经营。

第四条 装修补贴款的支付

4.1 受限于本协议第1.1条及第1.3条的约定,装修补贴款的具体支付方式为:

4.1.1 丙方进入乙方专区进行装修后的3日内,丁方向丙方支付装修补贴款的【%】,即人民币【】元;

4.1.2 乙方专区装修竣工并经甲方和乙方验收合格并签署书面确认文件后7日内,丁方向丙方支付装修补贴款的【%】,即人民币【】元;

4.1.3 乙方专区开业经营并经甲方确认后10日内,丁方向丙方支付剩余装修补贴款。

4.2 丁方向丙方支付装修补贴款应由乙方事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中需对甲方给予乙方装修补贴款的事实进行确

认),再由甲方通知丁方,同时丙方应向丁方提供符合丁方要求的建安类发票(发票应由丙方开具)、装修费用发生凭证和丁方支付装修补贴款的收据(仅在分期付款且丙方已开具全额发票后适用)。如乙方迟延提出申请,或丙方延迟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丁方要求,丁方有权暂缓支付相应的装修补贴款项,直至乙方提出申请,或丙方提供了合格的发票。若由于乙方迟延提出申请,或丙方迟延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丁方要求导致乙方专区无法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完成装修或开业的,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和丙方赔偿由于乙方专区无法正常经营而导致甲方遭受的损失。

4.3 丁方向丙方支付装修补贴款的前提条件如下:

(1)甲方和乙方已经签署了原合同并已生效;

(2)乙方向甲方提供了书面申请;

(3)丙方已经向丁方提交经丁方认可的发票。

乙方承诺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由丙方向丁方开具发票不改变本协议项下乙方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丙方未能按照丁方的要求开具发票,丁方有权拒绝支付装修补贴款。

4.4 装修补贴款由丁方以【】的形式支付。

第五条 违约责任

5.1 甲、乙、丙、丁任何一方发生以下情形,视为严重违约:

(1)因乙方或丙方原因导致乙方专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年【】月【】日)完成装修并经验收合格后开业经营。

(2)装修工作开始后至乙方专区开业经营之日前,乙丙双方任何一方在甲方或丁方未发生足以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或者甲丁双方任何一方在乙方或丙方未发生足以导致本协议解除的违约的情况下单方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3)乙方单方面提出终止原合同或实施撤柜的,或者因乙方原因导致原合同提前解除的。

(4)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乙丙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经甲方或丁方通知后七日内(通

知另有期限要求的,以通知要求的期限为准)仍未补救的,或者甲丁双方任何一方未能及时、全面履行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经乙方或丙方通知后七日内(通知另有期限要求的,以通知要求的期限为准)仍未补救的。

5.2 严重违约责任

5.2.1 如甲方或丁方发生严重违约且丁方已支付全部或部分装修补贴款,则甲方及丁方无权要求返还已经支付的装修补贴款。

5.2.2 如甲方或丁方发生严重违约且丁方尚未支付装修补贴款,则甲方及丁方无须向丙方承担违约责任,但违约方应按装修

补贴款的3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5.2.3 如乙方或丙方发生严重违约且丁方已支付了全部或部分装修补贴款的,则乙方除应按原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甲

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要求乙方立即全额返还由丁方提供并已支付的所有装修补贴款及同期贷款利息,同时乙方应按装修补贴款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不得以货品或其他方式充抵。如乙方逾期返还的,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

5.2.4 如乙方或丙方发生严重违约且丁方尚未支付装修补贴款的,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乙方应按装修补贴款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2.5 如本5.2条的前述规定无法弥补守约方因此发生的损失,违约方应对守约方的损失进行足额赔偿。

5.3 丙方违约责任

乙方同意就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装修工作向甲方及丁方承担全部责任,丙方的任何违约行为视为乙方违约,适用于本协议第五条关于乙方违约的规定,甲方和/或丁方可以直接向乙方追究违约责任。

5.4

5.5 前述条款不影响原合同项下违约责任的承担。甲方有权在乙方原合同项下的分配收益中直接扣除本条项下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返还的装修补贴款,但应事先通知

乙方。

5.6 一旦发生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视为乙方在原合同项下的违约,如乙方根据原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了一定金额的合同保证金,则甲方有权在合同保证金中直接扣除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和返还的装修补贴款。

第六条 协议终止

6.1

6.2

6.3 甲方或丁方发生严重违约,乙方有权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违约方应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或丙方发生严重违约,甲方或丁方有权立即书面通知终止本协议,乙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在原合同期限内,如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原合同的,本协议在原合同解除之日立即终止,且乙方应在原合同解除之日

后的【】日内按折旧后的净值,返还甲方已提供并由丁方直接支付的装修补贴款;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折旧后的装修补贴款余额=装修补贴款×(1-原合同已履行期间÷原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

6.4甲、乙双方明确,原合同终止时,乙方专区内的专柜及其他装修(乙方额外购买添置的家具、电脑设备除外)的所有

权均归甲方所有;若甲方需拆除前述装修的,乙方应在原合同终止后【】日内按甲方要求拆除并承担费用。

6.5 原合同提前解除的,本协议立即同时终止。如依据本协议的约定,乙方应向甲方返还装修补贴款及同期贷款利息的,乙方应于原合同终止或本协议终止后【】日内返还。

6.6 在任何情况下,丙方无权终止本协议。

第七条 其他

7.1 本协议一经各方正式签署即构成原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争议解决方式、不可抗力等),按原合同的约定执行;本协议约定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本协议约定为准。

7.2 本协议一式八份,四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签字页

甲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丙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丁方:【】(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签订日期:【】年【】月【】日

附件一:乙方专区装修级次标准及报价单

专柜装修四方协议 第2篇

1、柜台总开关必须采用漏电保护开关,漏电开关用梅兰日兰牌、正泰牌,严禁采用不具有过流保护的方型漏电保护开关,总开关不能大于20A主(商场总开关是20A),如果柜台总用电量超过3000W则要事先通知商场电工班,经电工班核对后方可拉线;开关箱要符合要求,不得无防护盖,插座和照明线路要分开控制。柜台主线路需用4平方电源线,分支路可用2.5平方电源线,所有专柜不得使用花线。

2、柜台总线、控制线必须用扁PVC线槽沿柱子或墙壁上天花,没有柱子或墙壁的柜台需沿临近柜台的隔墙----柱子----天花,不得将线槽悬空至隔墙上。

3、所有柜台日光灯不得使用电感型镇流器,需采用电子型镇流器(日光灯可用13、18、21、24、28W)

4、柜台如需安装电表,必须经商场电工验收后方可安装(电表容量和品牌),电表箱等

5、仓库必须安装独立开关,采用60W以下防爆灯(30或者40W),且灯具外壳必须接地

6、试衣间必须安装独立开关,且面板开关安装在试衣间门口处(配电箱不可放在试衣间 仓库);

7、原则上不允许安装嵌入式灯具,如需安装嵌入式灯具需经商场电工班同意方可安装,在安装嵌入式灯具时不允许挖天花板的主龙骨和副龙骨,需将灯孔位置和主龙骨、副龙骨错开

8、石英射灯需采用12V电源,严禁采用220 V电源供电(温度超高)。

9、各专柜安装金卤灯时,轨道必须垫木板或木条在天花板上面再上螺丝,不得用螺丝直接拧在天花板上

10、安装金卤灯时,需将金卤灯的镇流器用专用吊杆吊装,不得无任何防护措施直接放在天花板上

11、各装修队、专柜不得自行拆接、埋压商场的电话接口,在接电话时,必须经商场电工检查后方可操作(专柜装修时需事先布电话线)

12、各装修队、专柜不得自行接驳电源线,在接电源线时,需经商场电工班指定电源方可操作

13、各专柜的吊楣、吊装灯箱、吊灯、吊装货架必须用吊杆或钢丝固定在混凝土结构处,不得直接挂在天花板、风管、水管、消防管上

14、柜台内及天花板上所有线路必须套PVC管或铁管,所有专柜不得用花线

15、柜台灯箱(有灯具)必须留有检修口和散热孔,方便检修

16、所有柜台的隔墙(石膏板除外)、木制灯箱、仓库货架凡是没有贴防火板的,柜台内腔和外面必须刷防火涂料(漆)

17、各专柜不得私自拆移报警钟、喷淋头和烟感器等消防设备设施

18、柜台的玻璃、镜子边角、货架边角必须做钝性处理,不得有尖角

19、柜台的木地板边条原则上不允许使用不锈钢边条,如需使用不锈钢边条,则必须经过做加固处理,事后需经电工班验收(童装柜台地面由供应商付费,商场统一铺地砖)

20.电路图上图例的内容要全部在电路图上有标注,如开票台是否用电也要有标记。

以上将做为商场电工班验收时的主要依据,请各施工单位按此操作,如有未尽之处,请致电:主要负责:张慧仁***-1F电工: 王清军***

1F电工:王宏磊***2F电工:徐峻伟***3F电工:陶泽建 ***4F电工:姜政民***

商场专柜装修合同书 第3篇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工程项目: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商场专柜展厅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

1. 工程地址:

2. 施工面积

平方米;

3. 施工内容: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和施工图。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为主,部分半包和清工

5. 工程开工日期:

6. 工程竣工日期:

工程总天数: 天

第二条:工程价款

工程价款(金额大写)详见本合同附件

(一)《报价单》。

第三条:质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种、规格、名称、经双方认可。

2.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项目或特殊质量要求,双方应确认,增加的费用,应另签订补充合同。

3. 质量检查监督部门: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质量由甲方自负;施工质量由乙方负责。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监理,须在工程开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衔接。

第四条:材料供应

1.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装潢工程,非经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应按挪用材料的双倍价款补偿给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 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该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如延期到达,施工期顺延,并按延误工期处罚。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计金额的10%作为管理费支付给乙方。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而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付款方式

1.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即应付100%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费的50%;当工期进度过半,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费的45%。剩余5%尾款待甲方对工程竣工验收后结算。(注:施工工费包括人工费)

甲方在应付款日期不付款是违约行为,乙方有权停止施工。验收合格未结清工程价款时,不得交付使用。

2.工程施工中如有项目增减或需要变动,双方应签订补充合同,并由乙方负责开具施工变更令,通知施工工地负责人。增减项目的价款,当场结清。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期限预付工程价款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工程价款额的1%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 工程工期

1.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日按工费的1%作为违约金罚款支付给甲方,直至工费扣完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迟完工,每延迟一日,以装潢工程价款中人工费的1%作为误工费支付给乙方。

2.由甲方自行挑选的材料、设备,因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和工期,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3.在施工中,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意见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误工或延迟工期论处,双方应主动要求有关部门调解或仲裁部门协调、处理,尽快解决纠纷,以继续施工。

4.施工中如果因甲方原因要求重新返工的,或因甲方更改施工内容而延误工期的,均需签证,甲方须承担全部施工费用,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返工,由乙方承担责任,工期不变。

5.施工中,甲方未经乙方同意,私自通知施工人员擅自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质量问题和延误工期,甲方自负责任。

第七条: 工程验收

1. 工程质量验收,除隐蔽工程需分段验收外,待工程全部结束后,乙方组织甲方进行竣工验收。双方办理工程结算和移交手续。

2. 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工序验收及竣工验收后,甲方应在三天内前来验收,逾期视为甲方自动放弃权利并视为验收合格,如有问题,甲方自负责任。甲方自行搬进入住,视为验收合格。

3. 甲方如不能在乙方指定时限内前来验收,应及时通知乙方,另定日期。但甲方应承认工序或工程的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和相关费用。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 甲方

1、必须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图及水、电、气线路图,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

2、二次装饰工程,应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物等,须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均需与乙方办理手续和承担费用。

3、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应向所在地房管部门办理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施工中如需临时使用公用部位,应向邻里打好招呼。

2. 乙方

1. 指派()为乙方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2. 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严防火灾、佩证上岗、文明施工,并防止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电、物品损坏等事故发生而影响他人。万一发生,必需尽快负责修复或赔偿。

3. 严格履行合同,实行信誉工期,如果因延迟完工,如脱料、窝工或借故诱使甲方垫资,举查后均按违约处。

4. 在装潢施工范围内承担保修责任,保修期自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入合格之日算起,为12个月。

第九条: 违约责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间,擅自解除合同方,应按合同总金额5%作为违约金付给对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对方造成的实际损失超过违约金的,应进行补偿。

第十条: 争议解决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如发生争议,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应协商解决。或凭本合同和乙方开具的统一发票向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装潢专业委员会投诉,请求解决。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解决不成时,可以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需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的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如需终止合同,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要以书面形式提出,应按合同总价款的10%交付违约金,并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 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后,可视为本合同解除。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1. 本合同和合同附件向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2. 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补充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及见证部门各执壹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住所地址:

住所地址:

邮政编码:

专柜租赁协议合同 第4篇

承租方:__________(简称乙方)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诚信实用的原则达成租赁合同书事项如下:

第一条、承租商铺位置、面积与用途。

1、甲方同意将钟山万客隆购物广场__________ 位置, ____铺位(见附图)

租给乙方经营使用。乙方必须在国家政策规定下进行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在租赁期限内的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2、乙方经营范围:__________人民金行品牌;乙方不得销售其它商品和本超市经营品相相同,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款甲方所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租赁期限:

1、年8月1日至 5月30日 止。

2、乙方应自本合同解除或租赁终止之日所承租铺位及其设施,在保持完好无损并得甲方认可的状态下退还甲方,甲方对乙方遗留的装修不作任何补偿。

第三条、租金及费用缴纳事项。

1、租金的计算:乙方承租铺位前三年每年租金为¥260000元/年(贰拾陆万元整)8月1日起按286000元/年(贰拾捌万陆仟元整) 交租期为6个月缴纳一次130000万元(壹拾叁万圆),须提前15天缴纳。(甲方另有通知除外)。乙方本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甲方足额缴清当期租金、电费等管理费,逾期未付者甲方按每月加收应缴总费用的百分之二的滞纳金,逾期七天未缴交作停水停电处理,逾期15天以上视为乙方自动放弃商铺。

2、电费;卖场公共照明部分有甲方承担,如乙方需要增加设备的,电费需要乙方承担,按下列方式收取:乙方安装独立电表,每月甲方按抄表收取。电表由乙方自行进行安装。

3、保证金;乙方签订合同前已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伍万元整)。 如有违反合同的(未经甲方同意,乙方自行终止合同),甲方不退还保证金。租赁期满后未损坏承租的经营场地和设备,没有拖欠租金、物业管理费和管理费的,履约保证金退回乙方,否则,甲方有权从中扣除相应的费用,如有不足,甲方可另行索赔。

第四条、商铺的装修和维修保养。

1. 甲方负责商铺平面天花、地板、间墙、煽灰、卷闸、通道天花、灯光、铺面统一的招牌底座及铺内公共正常照明灯光。

2. 整体商场布局规划为原则,租户非经甲方同意不能擅自改动或密封原有的门面,商铺内所有物品及装修必须安置在卷闸门以内。

3. 乙方如须装修铺位,应将装修方案先报甲方核准同意后,方可施工,总原则是不得影响铺位的外观,损坏铺位内外结构。合同期满后,铺位装修及一切附着设施不得拆除,并无偿归甲方所有。

4. 铺位范围的设施与装修由乙方负责管理、维护、保养、并承担其费用。因乙方的装修不牢固或者安装电路不当而引起的事故及意外,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5. 铺位内如安装音响,须经甲方同意,音量不能高于超市内播放音乐的音量,播放的.音乐歌曲要抒情、柔和,否则甲方即时停止供电给乙方,直到改善为止。

6. 甲方有权对商场进行宏观管理,对商场进行局部或整体大调整时乙方须无条件服从调整,如不接受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无权追究责任。

第五条、经营条款。

1.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所有法律和政策,守法经营,公平竞争,不销售伪劣商品,在经营中出现的债务及税项问题由乙方处理,因乙方经营原因违反国家规定受处罚的,乙方须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2. 商铺的营业执照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在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时缴纳国家规定的各种税收、工商及各种费用。

3. 乙方负责承担和处理自己所经营或所销售出的商品质理责任、售后服务、顾客投诉及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关费用。

4. 在合同期内,商铺的货品、杂物不能摆出甲方的范围,如铺主人与铺主人与客人在商场内吵架、打架或恶性竞争,严重影响甲方商场或其他店铺的正常经营,情节严重或多次不听劝阻者,则甲方有权按照商场统一规定进行罚款,严重影响商场秩序时可以即时解除本合同,收回商铺,乙方装修无偿归还甲方。

5. 乙方须严格按合同规定经营指定项目,如需变更经营项目、种类,必须经甲方同意。乙方在租赁期内,如果中途转让他人经营,必须持合同到甲方处办理变更手续(须向甲方交30000元手续费)。如未经甲方擅自转让或变更经营项目、种类的,甲方有权即时解除本合同,乙方须即时退出该铺位。合同保证金一切已交费用没收不作任何补偿,铺内的装修无偿归甲方所有。

6. 乙方员工须按甲方时间统一上下班。在未经甲方同意的情况下,连续停业7天以上,甲方有权收回铺位,乙方视为自动放弃商铺。

乙方必须按照地方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安全防火措施,如因乙方违反防火安全规定,经甲方通知未能及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造成甲方商场经济损失,除追究赔偿外并承担其法分律责任,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合同保证金。

7 乙方在租赁期限内贵重的财产必须自行负责看管,同时必须另外投保相关保险。甲方不负任何安全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1. 乙方合同期内提出终止合同、违约或自动放弃商铺,合同保证金及一切

已交的费用不予退还,铺位的装修无偿归还甲方,乙方应无条件退出,并自行清理店内一切物品,否则,甲方有权代为消除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与甲方无关。

2. 甲方在合同期中途单方面终止合同,应补偿乙方商铺的实际装修损失及双倍退还乙方所交合同保证金。

第七条、免责条款。

1、承租期间,如遇自然灾害,战争、政府部门拆迁行为等不可抗力的突发事件、紧急事件,导致商铺内的财产货物损毁,而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由双方自已承担各自的损失和责任。

2、乙方必须合法经营,证件齐全,如乙方无证经营被政府部门查处的,一切责任和处罚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通则。

1. 本合同由甲方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以书面形式约定,补充约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效力。以上合同及附件的内容,甲方和乙方已经充分了解并愿意接受,本合同是在甲、乙双方明确其权利和义务及其法律后果的基础上自愿签署的。如发生相关纠纷可协商解决或者提交钟山县人民法院解决。

补充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 租 方: 承 租 方:

公司盖章: 公司盖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上一篇:高考广播系统申请报告下一篇:产科质量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