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办法范文

2024-08-05

成都大学办法范文(精选6篇)

成都大学办法 第1篇

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学校仪器设备招标采购管理工作,规范仪器设备采购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和促进学校教学、科研事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教学仪器设备、办公仪器设备、教学家具、办公家具等纳入学校统一管理的物资采购行为。

第三条 学校设备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原则,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学校纪检、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四条 学校设备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同意,可以不适用本办法:

(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机密的;

(二)因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需紧急采购的;

(三)人民生命财产遭受危险,需紧急采购的;

(四)特定的某些其它情况。

第二章 计 划

第五条 学校所有的设备物资采购活动,不论资金渠道,都将纳入学校财务预算,实行统一计划管理。各部门和单位应在每年10月下旬前,根据实际需 要,分别按教学仪器设备、行政办公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申报次年的设备采购计划。凡无计划、缺预算的项目,设备管理部门不予采购,财务管理部门不予报销。

第六条

设备采购计划实行“二上二下”的经费预算方式,即:各使用部门按实际需求填报申购计划,经相关职能部门初审汇总,由学校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和主管校领导审查后集中报送市财政局审批;根据市财政局审批下达的经费额度,相关职能部门对申购计划再次进行调整,报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意,下达《成都大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并报市财政局备案。

第七条 学校教学、教辅、科研单位的仪器设备申购计划,由教务处负责汇总审查;行政部门办公设备、教学及办公家具的申购计划,由国资处负责汇总审查;采购用款计划由计财处负责报送市财政局审批和备案。《成都大学设备购置经费项目计划书》一经发文,无特殊理由不得变更采购内容。

第八条

设备采购项目实行“计划在先、预算管理、合理配置、节俭办学”和“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对行政办公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机、办公桌椅等通用设备,除有特殊要求之外,尽量统一标准配置,以便平衡资金和争取批量优惠采购,切忌“贪大求全”和“攀比求洋”。

对于单台件价值在人民币20万(含20万元)以上的大型贵重仪器设备的申购项目,还应该通过学校实验室建设指导委员会专家论证后列入采购计划。

第三章 采 购

第九条 学校设备采购,由设备采购部门根据市财政局和计划财务处批准下达的经费额度和《成都大学设备经费购置项目计划书》内容,并按设备使用性质,分类分批填报《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报市财政局审定采 购方式,分批次统一组织实施。

第十条 我校设备采购限额标准和采购方式,严格执行《成都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项目。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分散采购、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招标、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协议供货等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凡是政府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明确规定的采购项目,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在确定采购项目时,应当优先考虑本国货物,无特殊需要不得指定采购品牌或供应商(确因需要指定的,须报市财政局审批);对政府采购目录以外的项目,预算总额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的,也必须实行政府招标采购;金额不及20万元的项目,可由学校设备采购部门汇同使用单位和监审部门,参照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实施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一次性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应报校领导批准,并取得法人代表授权后开展工作。公开招标信息应在市级以上政府采购网,同时在校园网上发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最短不得少于20个工作日,评标应在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调3人以上组成专家委员会,中标结果在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生效,发中标通知书。

第十二条 中标人凭中标通知书在三个工作日内,到学校设备采购主管部门签定设备购销合同。政府公开招标采购和政府协议供货采购项目,应签定政府采购规定格式合同。

第十三条 采购工作程序包括:编制设备购置分类目录、采集设备项目技术参数、填报政府采购用款计划、确定采购方式、编印设备采购文件、发布招标信息、组织或参与评标、签定设备订货合同(包括政府采购)、办理合同付款财 务手续、组织设备安装验收、设备资产入帐等环节。进口设备还需开办信用证、外贸合同、免税申报、报关、商检等手续。

第十四条 为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健全财务、税收和资产管理制度,原则上各使用单位不得自行拼装计算机。

第十五条 设备采购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政府采购,计划在先,专款专用,合理节约,监督管理。”的方针,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和全校师生的监督。

第十六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以政府采购财政预算为基础,按照经济适用原则确定采购需求,根据已经批复的《成都市市级政府采购用款计划表》实施采购;在进行采购时,应与设备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供货合同,加盖采购单位印章,同时加盖单位财务印章;供货采购的招标文件、各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和供货承诺书等书面材料,均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章 验 收

第十七条 设备使用部门应在新设备运到之前准备好安装场地,并指定专人负责配合设备供应厂商做好现场安装调试工作。

第十八条

设备使用单位和管理使用人,应严格按《设备购置合同》进行设备数量和质量的验收。

(一)数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按照《设备购销合同清单》内容进行的实物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3天内,根据合同附件清单,装箱单或产品说明书等资料载明的内容,开箱核对到货设备的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厂商、出厂唯一机身号、以及附件情况和设备金额 进行实物验收,核对无误并填写《成都大学设备资产信息登记卡片》,办理入库手续。

(二)质量验收:指设备到货后安装调试完成,经试运行期间进行的技术验收。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业技术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在设备到货20天内进行开机安装调试;对小型设备,有技术力量的使用单位可自行安装调试;大、中型设备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安装调试期间,使用单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到安装现场配合供应商并参与验收,熟悉设备操作方法。要如实填写《成都大学设备验收报告》,并由设备管理责任人详细纪录设备主、附件情况、设备随机技术资料、开机验收和试机验收情况文字记录,《验收合格报告》原件交学校设备部门存档。质量验收一般应在20天内完成。质量验收合格即可办理设备资产出库领用手续;验收不合格应及时报告设备采购部门和供应商,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超过期限报告造成损失,应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第十九条 设备验收后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协议供货商支付货款。其中,由政府采购中心实施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或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金额将资金划入“成都市政府采购资金专户”,按规定划入协议供货商帐户。单次采购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由学校财务部门按合同约定自行付款。

第五章 机 构

第二十条 为加强对学校设备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管理,学校成立 “成都大学设备物资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审定和监督全校设备物资的招标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纪委监察办、审计处、计财处、国资处、科研处和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担任。

第二十一条 国资处作为学校设备采购职能部门,下设招标采购管理办公 室(科级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学校设备采购的具体工作事项。

第二十二条 根据招标采购内容及方式,凡由政府采购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凡由学校实施的招标采购项目,其评标专家的组成,由学校招标采购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落实。

第二十三条 校内评标专家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坚持回避制度和保密守则。

第六章 管 理

第二十四条 设备采购经费管理按教学设备、行政办公设备、教学和办公家具三大类别,由教务处负责教学单位专项设备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由国资处负责行政单位仪器设备和教学、办公家具的统筹安排和监督执行;涉及建筑改造和装修项目经费,由基建规划处负责统筹安排和实施。

第二十五条 实验室建设项目由各教学单位填写《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报教务处核定。

第二十六条 为保证采购质量,在实施采购前,各申购部门应向国资处提供《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详细技术参数清单表》,经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和由国资处审定后作为编写采购技术文件的依据。

第二十七条 设备采购部门要做好采购项目统计、汇总、分类打包和提供技术参数工作,以便报市财政局确定采购方式和组织招标采购。

第二十八条 对于计划项目外急需的零星物资采购,由申购部门填写《仪器设备申购表》,列明经费出处,报主管校长审批后,交设备采购部门,并报市财政追加用款计划,方能实施采购。第二十九条 采购进口仪器设备的关税减免,由使用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并提供仪器设备详细技术资料,由设备采购部门进行免税项目申报工作。

第三十条 采购单价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贵重精密仪器,使用单位应填写《精密贵重仪器申购可行性报告书》,经有关部门审批后,才能进行采购。

第三十一条 合同谈判包括技术谈判和商务谈判,技术谈判主要由用户单位负责,设备采购部门协助。商务谈判由设备采购部门负责,学校监察审计部门全程监督。技术谈判包括技术物资的规格、型号、性能、技术参数、选件配置等内容,并形成记录。商务谈判指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酬金、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售后服务等内容,并形成记录。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统一组织的采购,由学校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报销手续,计财处在审核购货发票、入账单据、合同书、设备验收报告单等凭证和经办人、验收人、保管人、设备部门负责人、审计和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主管校领导签字无误后,方可支付货款。

第三十三条 公开招标文件作为长期档案资料保存,存档期十五年;其它采购方式的文件资料,应整理后注重保存,存档期五年。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四条 设备采购招标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相关责任人责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处分或交代司法机关处理:

(一)应当采取规定方式而擅自采取其他方式采购的;(二)擅自提高采购标准的;

(三)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的;(四)在招标过程中违规与投标人进行协商谈判的;(五)拒绝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的。

第三十五条 学校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设备采购招标操作过程中发生下列情形,视情给予给予警告、暂停代理业务、取消代理资格并追究赔偿责任:(一)未按规定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信息的;(二)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发布招标公告和中标公告而发布率不足95%的;

(三)按规定应当在财政部门备案的招标文件、招标结果和合同备案率不足90%的;

(四)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改变采购方式的;(五)质疑答复满意率、服务态度和质量满意度较低的。

第三十六条 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有关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视情节给予调离工作岗位岗、撤职、辞退或交司法机关处理:(一)与设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二)在采购过程中,接受贿赂或获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三)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有关规定的;(四)在有关部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中提供虚假情况的;(五)由于个人工作失误,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批准后施行。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由学校授权国资处负责解释。成 都 大 学 二零零六 年 四月三 日

成都大学办法 第2篇

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

(草案)

一、根据《中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凡出席成都荣县商会第一次会员大会的会员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拟任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副秘书长、执委推荐人选,经成都荣县商会筹备组充分酝酿,多方征求意见,并报县委统战部、县工商联党组审查同意,提请本次大会选举。

四、本次大会选举采用举手表决的形式进行,实行等额选举。

五、到会会员可以表示同意,也可以表示反对,也可以弃权。

六、到会会员数超过应到会会员数半数以上方可选举,半数以上到会会员表示同意即当选。

七、本选举办法经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大会讨论决定。

大会秘书处

大学生的消费误区及应对办法 第3篇

一、大学生消费误区

大学生的消费, 主要分为基本生活消费、学习消费、休闲及娱乐消费、人际交往消费等几个方面。由于各个城市经济发展水平不同, 大学生的消费需要也不尽相同, 但在大学生中存在着一些消费误区, 令人堪忧。主要有:

第一, 人情消费。现在, 大学生过生日、考试得了高分、当上了学生干部、入了党、评上奖学金、比赛获奖、勤工俭学发了工资、甚至自己崇拜的偶像出了新专辑都要请客, 否则便被视为不够交情, 不上路。请客的方式不一而足, 最典型的是下馆子撮一顿。其开销少则数十元, 多则数百元。撮来撮去撮油了自己的嘴, 撮瘪了父母的腰包。有一位同学说:“与同学一起到校外就餐, 其实就是吃一种交流的氛围。”可见就餐消费已超出了填饱肚子的范畴。有数据显示, 餐饮费超过学费比例已经占到总消费的40%左右。

人情消费的另一项重要支出就是恋爱支出, 有调查显示:60%以上的在校大学生谈过恋爱。一些男生为了追求女生, 把化妆品、零食、鲜花当成“攻心”的利器。恋人过生日, 情人节、七夕节都要互送礼物, 外出游玩更使消费大增, 带女友出去玩非出租车不坐, 一位男生还说:“出门挤公共汽车多掉价儿呀。”

第二, 攀比消费。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 人们的消费观念有了很大改变。前些年只需花几元钱便可办到的事情, 现在却需要十几元, 几十元, 甚至几百元。究其原因, 除去整个社会消费水平普遍提高外, 盲目的无计划的攀比之风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方面。校园是一个小社会, 它必然也会受到“大社会”的影响, 攀比现象亦然。

攀比是一种很不好的风气, 它不是比学习、比勤奋、比文化素质, 而是变着法儿比吃、比穿、比打扮, 并且这种攀比风似有愈演愈烈之势, 令人堪忧。大学生与中学生相比有了更多的钱可供自己支配, 而大学生的自制力还有很多欠缺, 因此自己对于用钱的控制能力还很薄弱, 这就造成了大学生无目的的乱花钱, 与同学进行攀比。比吃是大学生攀比的一个重要方面, 这次你吃麦当劳, 下次我就吃肯德鸡, 你吃一次, 我就吃两次。比穿是另一个重要方面, 当今的大学生从头到脚可谓是被名牌全副武装, 你穿“李宁”, 我就要穿“耐克”, 你弄了一身“华伦天奴”, 我就弄身“船王”。比用也是大学生攀比的一个重要方面, 目前很多大学生都有手机, 而且是一个比一个新潮, 一个比一个好用。据了解很多大学生并非完全看中手机的方便, 更重要的是因为拥有手机是一种时尚。时下在大学生中流行这样一句话“三五百是贫困户, 七八百是一般户, 一两千你别摆酷, 四五千才算小康户”可见攀比之风之浓之烈。

第三, 负债消费。“花明天的钱, 做今天的事”是当今有职业、有稳定经济来源人群的流行活法。贷款买房、买车将现代人张扬而新锐的消费理念体现得淋漓尽致。然而, 没有固定收入来源的现代大学生也潮流般地加入到了“负翁”一族, 让人对传统意义上“白衣飘飘、远离尘俗”的“象牙塔”的消费实力不敢小觑。

一项调查显示, 目前大学生消费正在逐年提高, 一些大学生消费已经高于普通的上班族, 有些学生年消费高达2万多元。一些大学生在消费上濒临失控。超前消费、负债消费已经越来越被众多的大学生所接受。校园里刮起的负债消费旋风让不少成人瞠目结舌之余, 自感落伍于时代之后。

借钱给别的同学的绝大部分是家境比较宽裕的学生, 不过也有个别经济条件一般的学生将自己的生活费全部借给自己的好朋友的情况。大学生负债消费很少通过银行贷款, 友情关系让很多大学生不好意思回绝同学的借钱要求。

大学里的“超钱一族”越来越多。昔日“风声雨声读书声”的大学校园如今还夹杂着“手机声声”。大学生对电脑、手机的依赖性越来越强, 网络作为获取信息的重要途径已经被大学生认可。不少大学生拥有几部手机, 分别用来和不同的人联系。

负债消费在家境清寒的学生群中尤为突出。当节约在高校成为难以启齿的话题时, 不少贫困大学生“打肿脸充胖子”, 拿钱包装自己。

二、这种消费的危害

据了解, 目前, 大学生除每学期需缴纳几千元的学费之外, 每月生活费少则三五百、多则千元之数。曾有人形象地把这笔开支比喻为“压在身上的大山”。一个父母两人就职的家庭, 应付子女的学杂、生活费已经压力很大。如果父母年届退休, 或逢“下岗”待业, 则其艰难程度, 不言而喻, 更不用说那些来自农村、贫困山区的学生了。

《北京青年报》有关数据显示:在校大学生生活费每年人均在5000元~8000元。其中来自家庭及亲友的资助占80%, 奖、贷、助学金约占10%左右, 勤工助学平均占7%左右。可见家庭是供给费用的主要来源。目前中国的家庭70%以上属于不富裕家庭。如何承受孩子如此之高的消费, 已经成了家长们的一大难题。

对于大学生来说, 有一部分家境富裕的靠父母就可以“潇洒”埋单, 但是这部分贵族学生毕竟是少数。毋庸讳言, 大多数大学生的经济来源都是依附于家庭, 一般都是由父母、姐妹、兄弟供给, 只有极少一部分学生通过家教、打工等自己的劳动勤工俭学。而大学生的无计划消费、消费结构不合理会让自己产生沉重的心理负担, 他们会为自己坠入债网而不安。在大学校园, 负债消费使很多学生惴惴不安, 发展严重者则引起经济纠纷, 动武斗殴, 影响同窗友谊, 甚至引发犯罪事件, 于社会治安不利。

在校大学生主要的经济来源是父母, 而在国外, 孩子16岁后父母就不再是他们经济的主要来源, 这种做法对孩子日后独立成长必将产生积极作用。没有尝过赚钱的辛苦, 却享受着金钱带来的满足感。尤其是那些家庭富裕的, 花起钱来更是大手大脚, 他们的行为会对贫困学生产生一定压力。因为那些家庭条件不宽裕的学生要和他们交往势必也要多花钱, 因此也就不愿和他们交往这样, 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隔阂。久而久之, 会对一些学生的心理及个性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三、应对办法

大学生在消费中存在的这些问题, 既不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也不利于学习和今后走上社会参加工作, 因此, 必须加强教育, 引导他们形成正确的消费观。

首先, 教育学生要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科学的消费意识。引导他们在考虑个人消费时不忘光荣传统, 科学规划安排, 使个人消费标准与家情相适应。当然,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从不断推动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市场这个角度看, 需要鼓励人们积极、合理消费。但是, 如果不考虑个人经济状况和支付能力, 盲目追求奢侈的消费模式是十分有害的。思政教育工作者要及时客观的分析社会上的消费主义现象, 引导学生形成积极的心态, 做一个清醒的消费者。

其次, 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大学生的消费心理和行为除了在个人喜好、穿着打扮等较少方面比较注重突出个性以外, 他们对于时尚品牌、基本生活用品等消费内容都具有群体从众心理。高校校风主要体现的正是学生的群体心理和行为特征。把注重塑造和强化学生良好的消费意识和消费行为, 培养学生良好的消费习惯, 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 这也是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因此, 高校应把大学生良好消费心理和行为的培养作为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设计有关大学生健康消费理念的活动专题, 并且持之以恒。塑造节约型的校园理念, 利用校园环境影响大学生理性健康的消费习惯的养成, 形成良好的生活作风, 向社会输出具有健康理性消费习惯的社会成员。

再次, 家长和教师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榜样。当前的大学生能够全方位地与社会接触, 当他们受到享乐主义、拜金主义、奢侈浪费等不良社会风气的侵袭时, 如果没有及时得到学校老师和父母的正确引导, 容易形成心理趋同的倾向。父母在日常生活消费的原则立场是子女最初始的效仿对象, 有些父母本身消费观念存在误区, 不能正确引导自己的子女。因此, 我们应该关注学校教育环境对学生消费观念培养的重要影响作用。

最后, 培养和加强大学生的财商。所谓财商, 指的是一个人在财务方面的智力, 即对钱财的理性认识与运用。财商是与智商、情商并列的现代社会三大不可缺少的素质。财商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其一, 正确认识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其二, 正确运用金钱及金钱规律的能力。我们应该围绕这两方面的内容, 在思想政治课和德育课的教学活动中设计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以达到教育目的。

唐朝大诗人李商隐有诗云“历览前贤国与家, 成由勤俭败由奢”。治国要“尚俭”, 治家要“尚俭”, 治学同样要“尚俭”, 如果上学时就不能做到勤俭节约, 今后走上工作岗位或担任领导职务, 可能会大手大脚, 铺张浪费, 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

判断大学生个性的办法 第4篇

成都大学办法 第5篇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建立高校、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进一步发挥企业在工程人才培养中的作用,加强和规范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运行和管理,提升学生的工程素养,培养学生的工程实践能力、工程设计能力和工程创新能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创新能力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是指高校依托企业建立的,为落实高校“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以下简称“卓越计划”)培养方案中的企业学习阶段的任务,由高校和企业密切合作开展工程人才培养的综合平台。

第三条

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管理。对工程中心实行年度报告、定期评估、动态管理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中心职责

第四条

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参与制订培养方案。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组织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合作高校培养方案的制订工作,共同制订培养目标、共同建设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特别是企业学习阶段培养方案的制订。

2、落实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各项教学安排。提供实训、实习的场所与设备,安排学生实际动手操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接收学生参与企业技术创新和工程开发。

3、建设中心指导教师队伍。组织企业高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到高校担任兼职教师,开设企业课程、指导学生实习实训、毕业设计。

4、参与对学生的考核和评价。中心与合作高校共同制订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标准和考核要求,共同对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培养质量进行评价。

5、与合作院校共同做好学生在企业学习期间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提供充分的安全保护与劳动保护设备,做好相关的管理工作。

6、定期公布中心可提供课程、实习岗位、指导教师等相关信息。

7、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向所有“卓越计划”高校开放。根据实际接待能力,接受学生来企业学习。

第三章 申报认定

第五条 中心申报和认定程序:

1.高校和企业联合提出申请,提交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根据高校的企业培养方案和认定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应包括工作现状、建设思路、组织管理体系、实践条件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保障等方面的内容。

2.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建设方案进行论证; 3.根据专家论证意见,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认定为“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并予以公布。

4.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根据建设方案进行建设和运行。5.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实行动态管理。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定期对中心进行检查,对管理规范、建设成效显著、对高校人才培养贡献大的中心予以表彰,对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的中心将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第六条

中心认定条件:

1、企业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应在本行业中规模领先、技术水平先进,有较高的影响力。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先进的企业文化,良好的社会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高校应是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具有优良的工科教育传统,鲜明的办学特色,积极参加“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主动推进工程教育改革。学校具有清晰的发展定位和工程人才培养目标,有良好的工程教育改革思路、培养方案和教学管理制度机制。

3.高校依托企业建立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双方签订合作建设协议并有效执行。高校和企业有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4、企业和高校积极创造条件,使学生体验企业真实的生产生活状况,感受企业的先进文化,安排好学生在企业学习阶段的生活,加强对学生的安全、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教育。

5、企业和高校采取有效措施,按照企业培养方案的要求,落实了企业学习阶段的课程,实习、实训环节,取得了良好的学习效果,企业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良好。

6、合作企业每年能够结合企业实际,提供本科生毕业设计题目或研究生的毕业论文课题,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具体指导。

7、高校和企业有支持和保障高校教师、学生到中心学习、培训,有支持和保障企业工程技术人员到高校学习、进修的具体政策、措施。

第四章

运行与管理

第七条

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加强体制创新和机制创新,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不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促进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建设和发展,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第八条

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日常运行由企业负责,负责人由企业主要管理人员担任。

第九条

工程实践教育中心应按照依托企业的规章制度对学生进行管理。同时,工程实践教育中心要健全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选派、教学安排、质量评价等关键环节的管理。

第十条

学生应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保守单位秘密,服从中心管理人员和指导教师的管理,对于违反规定的学生可终止其在中心的学习资格。

第十一条

在中心学习期间,高校应负责为学生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并委派指导教师与企业共同管理学生学习、生活。

第十二条

企业、高校和学生本人应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三方联合培养协议,对各方权利和义务进行规范。

第五章 政策支持

第十三条

教育部支持“卓越计划”企业的工程师继续教育。支持“卓越计划”企业开展在职工程师培训,提高在职工程师的理论水平,协助企业掌握新技术、新装备。支持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企业提升在职工程师学历层次,在职工程师参加硕士学位研究生考试或博士学位研究生考试,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职工程师参加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考,在有关政策上给予倾斜支持。设立国家级和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企业可委托具有博士招生资格的“卓越计划”高校在职培养博士层次的工程人才,受托高校可向教育部申请专门的招生名额。

第十四条

参与企业依据高校、企业、学生三方签订的联合培养协议,可以享有优先聘用权。

第十五条

教育部联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企业参与“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优惠政策,研究制定学生实习安全责任事故处理政策,制定参与企业的工程师承担高校学生培养任务的鼓励政策。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教育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制定省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的实施办法和细则。

第十七条

本办法由教育部负责解释。第十八条

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办法 第6篇

【本文由大学生电脑主页 [] 收集整理,大学生电脑主页——大学生的百事通】

为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学生的创业思维和创业意识、逐渐掌握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方法、提高其创业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含本专科生、研究生)创业实践活动,优化创业环境,规范管理,更好为入驻企业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学校建立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以下简称“创业基地”),创业基地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由校团委指导与管理,以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以培养实践动手能力强、创新务实的高级专门人才为目标,以“服务学生、贡献社会、惟才是举、牵线搭桥、携手共进”为理念,为学校创业教育、大学生素质拓展提供实践环境,为大学生试创业提供指导与帮助。

第二条进入创业基地的企业有模拟企业和实体企业两类。模拟企业指为满足大学生创新、创业需求而组建的并暂时还未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模拟性质企业。实体企业指由大学生组建的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能

第三条为加强对创业基地的管理,学校设华东交通大学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管委会成员由校领导、科研处、教务处、学工处、团委、保卫处、财务后勤服务集团、研究生处、各学院等单位的负责人组成。管委会主任由校领导担任。管委会职责为:

(一)研究和帮助解决入驻创业基地企业创业过程的困难;

(二)帮助协调入驻企业与地方工商财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

(三)审核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企业的创业活动。

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副书记担任,成员由校团委办公室成员组成,管委会日常事务由校团委创新创业岗老师和校学生会科技创业中心负责。管委会办公室执行创业基地管委会决定,重大议题提请管委会决策。

第四条办公室设综合部、培训服务部。

综合部职责为:

(一)负责创业中心的接待工作及文秘和档案管理;

(二)负责对外宣传,制定创业基地发展规划,办理入驻企业审批,专利申请;

(三)跟踪入驻企业的经营管理。

(四)对入驻企业进行核算;

(五)负责创业基地固定资产的登记与管理,防止固定资产流失;

(六)负责创业基地的财务管理。

培训服务部职责:

(一)组织各类培训、开展咨询服务;

(二)协助入驻企业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三)负责住化中心物业管理、后勤保障服务;

(四)组织入驻企业参加省内外各种交流活动;

(五)协调办理入驻企业高新技术及新产品认定、科技成果鉴定等手续,推荐并协助入驻企业申报科技项目、创新基金。

第三章创业基地入驻条件与程序

第五条入驻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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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体企业入驻条件:

(一)必须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法人实体;

(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为在校大学生的学生,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营亏。

(三)具有完整创业计划,启动资金和创业团队,并通过创业基地审核的,准备开业的企业。

(四)接受创业基地的管理,遵守一切规章制度。

模拟企业入驻条件:

(一)有较成熟的模拟项目;

(二)有明确的项目负责人;

(三)有模拟运营项目的资金和人员,能保证项目的正常运行;

(四)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第六条入驻程序

(一)提交申请入住材料。

实体企业提供的材料有:入驻基地申请;商业计划书;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企业章程;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企业委托代办相关手续的,需提供注册登记所需的有关证明材料。

模拟企业提供的材料有:入驻孵化申请;商业计划书;模拟企业相关管理制度;模拟企业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二)企业填写企业基本情况表

(三)校学生会科技创业中心进行初步审查,报管委会审批。

(四)签定入驻创业基地协议。

(五)企业入驻创业基地。

第四章 入驻企业享受的优惠待遇及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第七条孵化中心为入孵企业提供以下支持与优惠:

(一)免收入驻实体企业两年场地租赁费,免收模拟企业所有场地租赁费;

(二)指导或协助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变更、年检及企业代码、银行开户手续;

(三)提供政策咨询,联系有协作关系的咨询公司或通过专家库为企业提供技术与管理的咨询服务;

(四)提供文讯、打字复印等有偿服务;

(五)帮助企业解决其他有关事宜。

第八条入驻企业应遵守的有关规定:

(一)严格执行本管理办法及与孵化中心签订的《华东交通大学创业基地入驻协议书》、《安全责任协议》等文件。积极支持、协助、配合中心开展各种创业服务工作;

(二)遵守学校后勤管理有关规定;

(三)按规定及时缴纳场地租赁费、管理费、水电费等各项费用;

(四)如实填报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报表和统计数据;

(五)遵守创业基地其他有关规定。

第五章入驻企业管理

第九条创业基地对批准入驻企业一律采用合同制管理。

第十条入驻企业的管理

(一)爱护基地内财产,损坏要照价赔偿。

(二)本场所专用于所申报项目的孵化,不能用于从事其他活动,新增项目需报批备案。

(三)本场所为公共场所,场内禁止高声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工作。

(四)注意用电安全,严禁违章使用高功率电器,违章照章罚款。

(五)凡违反管理规定的入注企业,基地有权对其进行批评,处理直至清除出“基地”。第十一条创业基地对实体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一)实体企业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创业基地批准通知后5日内,应尽快与创业基地签定正式的合同,并根据申报书和合同书,认真编写《华东交通大学创业基地入驻经营计划表”》,报送管委会审查,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三)对创业计划执行不力或难以取得预定结果的企业,管委会有权取消其入驻资格或中止入驻协议。对于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追究相关责任。

(四)实体企业每季度、每年须填写《华东交通大学创业基地入驻企业、季度经营报告》。“季度经营报告”于每季度末报管委会办公室、“经营报告”于次年一月十五日前报管委会办公室。

对不报送“经营报告”,或工作无进展的企业,停止执行计划。于一个月内按规定补报、推进企业活动的,恢复其创业计划的执行。

(五)管委会办公室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时间,对入驻企业进行有重点的检查。第十二条管委会对模拟企业进行以下管理:

(一)模拟企业负责人在接到进驻创业基地批准通知后,应尽快与创业基地签定正式的合同,认真编写《华东交通大学创业基地入驻经营计划表》,并报送孵化中心审查,作为项目实施和检查的依据。

(二)对活动开展少、效果不佳的模拟企业,创业基地有权收回场地,中止协议。

第六章入孵企业的退出

第十三条实体企业不再需要使用创业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经批准后,及时处理好退出有关事宜。

模拟企业一旦成为实体企业,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及时处理好退出有关事宜,并可按照实体企业入驻程序和要求再次办理入驻手续。

第十四条创业基地认定实体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基地。

(一)项目中止。

(二)对创业基地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三)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四)不适宜在创业继续基地进行开发。

(五)有转租行为。

(六)其他须退出创业基地的情况。

模拟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孵化中心:

(一)对创业基地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二)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三)不适宜在创业基地继续进行模拟活动。

第十五条入驻企业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的30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创业基地将从逾期之日起按标准收取场地租赁费、管理费或处以相应罚金。

第七章违约责任及处理

第十六条创业基地和入驻企业违反本办法的,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创业基地和入驻企业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的方式处理各种争议入。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创业基地管委会申请仲裁。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华东交通大学创业基地入驻企业。

第十八条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管理办法由创业基地管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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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消防汇报材料

今年以来,我镇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密切配合下,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措施,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狠抓消防安全生产的管理,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了消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稳定了我镇安全生产形势。1-10月份,全镇消防安全事故发生8起,其中:农户出租房屋发生5起、企业1起、其他1起(交通),事故发生率低于上年同期的9起,保证了生产秩序的有序进行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xx镇区域面积只有57平方公里,却居住着近10万人口,其中外来人口约7万人,大多居住在镇区及周边;从8月下旬以来,市场又将进入旺季,因此人员流动性大,各行各业生意忙,对安全工作造成很大的压力,也赋予我们更大地责任。从8月份以来,我镇根据上级的部署,已连续开展2次消防安全大会战,每次为期1个月,共排查消防安全单位135家、农村出租户3280户,全镇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明显好转。今天,x副市长和x书记等领导亲自来我镇进行消防安全生产大检查,体现了市、区两级对我镇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和关心,下面就我镇在消防安全工作方面的情况向各位领导作一汇报。

一、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况

1、健全组织机构,构筑工作网络。今年,镇党委、政府始终把消防安全工作列入镇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落实责任,组成了由镇长牵头,分管副镇长和相关职能部门(派出所、企业服务中心、市场管委会)负责人为组员的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并下设5个专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有食品安全、防火安全、“多合一”建筑消防安全、传染病防控和平安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门人员,建立镇安全生产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等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我镇各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我镇已成立了由71人组成的三支消防队伍,其中专职消防队一支,配备人员8名,消防车一辆;市场义务消防队伍二支,人员17人,50余家规模企业都配备安全员,各村(居)委会明确1名村干部为安全生产协管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消防等工作,都备有报警电话,实行辖区安全生产平面图,消防组织网络图以及防火公约上墙,保证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组织宣传培训,增强消防意识。一是制定相关制度。为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等各种工作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工作台帐,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并与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xx份、《消防工作责任书》xx份,做到了年初有安排、平时有巡查,年终有考核的工作机制。二是进行安全宣传教育。为了提高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取标语、板报、专栏等各种有效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安全生产法,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都关心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使广大群众认识到安全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保证,只有平安才能安心地工作、学习、生活。今年以来,在安全生产宣传活动中,广播会10余次、办板报68期、悬挂横幅17条,书写永久性标语950多条,特别是119消防日,我镇有关企业(市场)采取不同的形式开展活动,参加消防队和单位组织的逃生演习,消防器材的使用演练。三是积极组织培训活动。今年以来,我镇组织辖区内20名特种行业人员参加市技监局组织的特(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种设备管理培训1次;组织11名村(居)安全监管干部参加区安监局的安全生产培训;镇安委办组织羊毛衫市场800多名经营户业主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通过培训,宣传教育,切实加强了广大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意识等方面的知识。

3、开展消防检查、进行专项整改。为了使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有效地落到实处,不留死角,针对我镇实际,今年以来,先后组织公安(消防)、安委办、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了6次大的专项整治活动,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一是消防安全检查。先后分4组、出动人员20余人,对辖区内的“六小”单位、“多合一”场所、企业等135家,全面进行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检查,严格对照标准,认真按标准检查,主要检查了安全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有无配置,是否有防护设施,安全设备是否符合标准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30余家单位有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问题,都进行了整改通知。二是抓好落实整改措施。针对一些生产经营和民工聚集场所消防器材配备不足的情况,我镇积极动员有关单位和企业捐资、购买消防器材,已经有一部分企业进行了捐资,并购买了灭火器500台,每个村(居)也按照要求各购买了50台灭火器,目前,全镇已经有1100多台灭火器发放到重点场所,使一些加工作坊和沿街店面等具有安全隐患的场所有了保护伞。三是对市场进行检查整改。主要检查市场各分场内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消防器材的配置及完好情况,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市场通道乱堆乱放情况的进行了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经过前期工作,市场本部和市场分部基本去除了消防隐患,使安全、消防工作走进千家万户,深入人心。

二、当前在消防工作上存在的问题

1、消防意识不强。据统计,我镇xx户出租房屋中,有680余家存在着“三合一”现象,安全隐患突出。一是部分业主消防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事不关已,没有体会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二是我镇外来人员较多,大多来自欠发达地区,因此他们缺乏消防安全生产的常识。

2、消防设施不全。在检查中发现,规模企业消防设施较为齐全,但46家“六小”单位中,有“三合一”现象的有3家企业。少数企业、场所消防设备不齐,灭火器失效,消防水带、水枪陈旧,安全通道不畅等现象时有发生,个别单位的安全岗位上,缺乏训练,缺少培训,这些都是安全隐患的重要原因。

3、消防管理不到位。根据检查反馈,市场有4个分场4000余家门市部中,有257户存在着安全隐患问题,其中:xx分场有192户,占市场总数的75%。一是个别加工场所的业主安全管理松懈,还存在着“多合一”现象,生产、加工、居住混合;二是重点场所,特别是市场的分场,不注重安全管理,货物堆放混乱,特别是在通道、楼梯方面,给消防安全带来隐患。

三、下一步采取的整改工作措施

下一步我镇的消防安全工作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并以各位领导的督查指导为动力,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性工作,完善安全生产体系,细化安全生产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各个层面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杜绝重、特大事故,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做到未雨绸缪,防患未然。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提高认识,加强监管。从讲政治、促发展、保稳定的高度来认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把消防安全真正纳入本镇的日常工作中,同步安排,同步实施,同步见效,真正树立减少事故、确保安全就是为社会增加效益的观念,认真按照《消防法》等相关法规要求,继续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加大对安全

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督察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真正达到惩前毖后的效果。

2、利用载体,抓好宣传。今后的工作中,我镇将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把每年的“安全生产月”、建设安全村、企活动,作为安全文化建设的有效载体,利用培训、研讨等形式,面向农村、企业和社会,进行宣传、教育,让人们更多的了解各类安全知识,不断提高自我防护和自救能力,同时要发挥大众媒体的宣传作用,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实施有效的舆论监督。

3、立足防范,狠抓安全。在巩固现有消防安全检查机制的基础上,一是要结合外来人口居住环境诉整治,继续对出租房屋的房东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对不符合消防要求的房屋一律不得出租。二是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在全镇范围内经常性的开展内部安全教育、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防火、防人员伤亡等方面的工作,踏实做好节假日、双休日等重要时期的安全防范工作,避免消防事故的发生。

4、加强整改,监控危险源。从今天开始,我镇对有关重点企业和场所将继续检查,边整边改,以进一步提高事故隐患的知情率、一般事故隐患的整改率和重特大事故隐患的根治率。对安全生产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和问题,落实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对重大危险源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和严格的防范措施,做到万无一失,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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